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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和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现将2021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以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为主线,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关键点,以强化野外用火管理为重点,以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为突破口,加强森林扑火队伍和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和火灾肇事者,为建设生态文明新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不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部门分工协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使防火工作始终处于强有力的政府推动和目标责任体系管理下,形成权责分明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镇政府要按照《市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严格森林防火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防火责任。必须与辖区内机关、村组、农户、学校等机构和“痴、呆、傻”监护人的防火责任书签订率达100%。要按照《市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相关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对因失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扑救不力等行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或其它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各村、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进一步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
(二)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各单位要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护林防火常识和法律法规,做到进企业、进村、入户,不留盲区;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依法治火;针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动向,采取定期宣传与不定期宣传相结合。一是要坚持做好传统形式的宣传教育。从现在开始到五月份,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标语、黑板报、设立宣传牌、组装宣传车、印发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全镇各中小学校坚持每月安排一节防火课,对中小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严禁野外玩火和随意燃放鞭炮,从小培养他们的防火意识。二是要做好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加大森林防火关键时段的宣传力度,在重点林区和高火险区开展宣传,组织宣传队,走乡串村,遇会赶集,深入宣传上的“死角”,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警示广大群众养成自觉防范火灾和消除火灾隐患习惯。三是发放各种森林防火传单、制作宣传标语和牌版、利用村组大喇叭、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我镇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有深度,有广度,有特色。四是各村要全面刷新设在主要地段的防火警示标语,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和警示牌。要做到每村一条宣传标语,每户一份责任明白卡;要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火源管理
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条例》的各项规定,树立防范为主,管控为要,扑救为重的思想,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有效监管野外火源,积极倡导文明祭奠。各村要加强对辖区“三位一体”管护队员和村级护林队员的领导和管理,及时调整补缺,在防火关键时段,必须到岗到位,不得缺岗,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春耕农事生产开始后,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部位,一定要派专人严看死守,确保安全,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四)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扑救森林火灾应急能力
各村“三位一体”管护队务必及时调整充实扑火队伍,并将人员名单和管理办法报市防火办。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科学处置及时开展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的,切实提高火情当日扑灭率。全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组建后,要坚持体能训练,进行防火基础知识和扑火技能培训,开展实战演练,巡查纠正野外用火,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一定要达到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快速反应。在防火关键时段,各单位、村必须留足8—10人扑火队员值班,确保出现火情能及时组织扑救。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进防火稽查制度
各村要认真开展森林防火检查活动,并在重点时段、关键部位要进行反复检查。镇指挥部将及时组织事业性强、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的人员开展森林防火专门稽查工作,不定期了解各村、各单位防火值班带班、坚守岗位情况和火情动态情况。
一、责任期限
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如有人动,由新任领导自动接任。
二、责任目标
1、严格控制森林火灾。辖区内年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不超过1次/万公顷和1‰,不发生受害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不发生一般以上的森林火灾。
2、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辖区内森林火灾12小时内扑灭率不低于90%。森林火灾扑灭后严防死灰复燃,力争火灾复燃率为零或不超过森林火灾发生总起数的5%。
3、及时查处火灾案件。辖区内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70%。
三、保障措施
1、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政府要全面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政府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细化指标,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年度责任状完成情况检查考核,兑现奖惩规定,通报考核结果。
认真开展重点火灾单位综合整治工作,对森林火灾多发、森林防火工作薄弱的县、乡实行综合整治或重点管理,并组织森林防火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森林火灾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依照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健全完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事机构,落实机构编制,配足专职人员,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2、进一步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高火险期间以及野外用火高峰时期要组织专项防火宣传工作。
建立健全专职护林防火队伍体系,落实护林经费,完善护林防火巡山制度。在高森林火险期间,要增加巡护人员,加大巡查密度。切实加强对护林员管理,确保护林人员认真履职,及时、有效管控野外火源。
制定完善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及时野外禁火令,组织基层按照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要求抓好落实。
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机制,高火险期和野外用火高峰季节,要组织各方面力量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查堵野外违章用火,消除火灾隐患。
加大森林防火执法力度,组织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等部门及时查处野外违章用火行为,认真排查火灾隐患。
认真执行《省森林防火值班规定》,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高火险期和重要节假日,乡(镇、街)至少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带班,严禁漏岗、脱岗;严格执行森林火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3、积极组织扑救森林火灾
发生森林火灾后,要迅速组织,周密部署,科学指挥,安全扑救,有效扑灭。
加强森林火灾扑救组织领导工作,有关领导要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并到场指挥扑救;村主干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村应急扑火队伍赶赴现场施救,扑打初发火;乡镇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和主要领导要立即到达火场组织指挥扑救。明火延烧3小时未扑灭,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必须到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明火延烧6小时未扑灭,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或包片领导必须到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明火延烧12小时未扑灭,县(市)区主要领导必须到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防火宣传、巡山护林、扑火物资、扑火工资等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预算资金要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制订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落实建设资金,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专业骨干扑火队伍,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要建立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村建立应急扑火队伍。适时调整充实各类扑火队伍人员,每年要组织开展扑火业务培训或演练。县、乡两级及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行政村建立专用的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充足的扑火物资。
5、加大灾后处置力度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迅速查清火灾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以案件查处为突破口,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切实做到以案释法,扩大教育面。
及时更新森林火灾迹地,当年森林火灾迹地必须在次年春季造林结束前完成更新。
四、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对象及方法
考核对象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考核按年度进行,每年度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县(市)区进行检查考核或复核,并将检查考核(复核)结果通报全市,同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双控”指标见附表1。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省政府下达的2012-2015年森林防火责任书中规定的五项工作目标为主,分解成17个考核分项进行检查考核并计分(详见附表2)。为强化落实“预防为主”方针,考核设立奖励分,对护林员队伍健全、护林经费投入力度大并列入每年财政预算、火源管控成效明显、火灾发生率大幅下降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分10分,但奖励分项目一律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考核,从严把关。总分为110分。
(二)考核程序
每年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考核项目和标准,对上年度责任书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和自查材料,连同人民政府责任书执行情况一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县(市)区完成年度自查基础上,组织检查考核(复核),对考核面积在50万亩以下的县级单位组织考核,对考核面积在50万亩以上的县级单位自查情况组织复核。检查考核(复核)结束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县(市)区汇总上报的检查材料及检查考核(复核)结果和平常检查情况,综合评价各县(市)区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上报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三)兑现奖惩
1、对年度未发生森林火灾或责任制考核成绩优秀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年度责任制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相关领导进行督查问责。
2、对“十二五”期间未发生森林火灾或每年度责任制考核成绩均为优秀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
关键词:天山中东部山区;森林防火;现状;建议
1森林防火概况及现状分析
森林防火是关系到林区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有了明显增强。但应当看到,森林火险隐患仍然相当严重,仍然是影响林业乃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危险因素。当前重大森林火灾时有发生,仍然是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个突出因素;预防和扑救手段及基础设施设落后,仍然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
新疆天山中东部林区位于新疆天山山脉中东部,地理坐标介于东经83°25′~94°49′,北纬42°53′~45°29′之间,东西长约1000多km,南北最宽处约250km,林区总面积275.66万hm2,其中林地总面积为89.96万hm2,占总面积35%,活立木蓄积5528万m3。区域内有包括新疆天山天池风景区在内的4个国家级森林公园,7个省级森林公园。
1.1森林防火管理及基础设施现状
按照所辖林区划分,新疆林业厅直属的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以及下属的11个山区分局,负责管理天山中东部林区的森林防火等各项工作。就森林防火工作而言,截止2014年5月,共有森林防火站和森林管护站共计248座、森林防火望塔2座、地州级森林防火物资库房一座、县级森林防火物资库房11座,现有各类扑火机具物资2576件、电台43部、森林消防指挥车8辆、森林防火专用防火运兵车11辆、森林消防摩托车247辆、山区巡护马95匹,建立了森林消防半专业扑火队伍11支,共有半专业扑火队员231人。
1.2森林火险等级情况
根据《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结合森林资源分布因子,考虑县行政区划单位森林发生概率及高火险等级趋于相对集中连片等因素,该片区所属林区大部分属于全国森林防火重点治理片区,具有较高森林火险等级,是国家林业局确定的20个全国森林火灾重点综合治理片区之一。
1.3森林火灾发生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自1987年以来,天山中东部林区共发生森林火灾680余起,其中森林火警590起,一般森林火灾77起,重大森林火灾1起。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10人,主要集中在重点风景区,火灾起因绝大部分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时间主要集中在夏秋两季。
2存在的问题及形势分析
由于该区域紧临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东西两翼的工农业经济发达地区,人口密集,气候干旱,旅游景点众多,工、农、林、牧多业混杂,林草相间,可燃物多,流动人员活动频繁,潜在火险发生率高,加之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成立不到7年,因而,森林防火工作受客观条件制约存在着以下的问题,其面临的形势也是不容乐观的。
2.1存在的问题
当前天山中东部山区森林防火工作存在以下问题,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薄弱。森林消防专业力量不足,装备水平落后,综合防控能力相对较差。森林防火应急指挥体系尚未全面建成,防火科技水平相对滞后。
2.2形势分析
近年来,随着国家天保工程的持续实施和国家各项林业援疆措施的落实,林业建设和森林保护力度的进一步加大,生态公益林得到了有效保护,据全国林业二类普查显示,该区域林地面积几乎比上一次普查翻了一番,林地面积迅速增加,林内可燃物也相应成倍增加,加大了管护强度,森林防火任务日益繁重。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及收入的提高,每年进入林区进行旅游度假、徒步、登山、自驾游等活动的人数逐年呈急剧上升态势,造成野外人为火源点多、面广、线长,难于控制的局面,火源管理任务十分艰巨。据统计,森林火灾的起因9成以上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存在着发生森林火灾的巨大隐患。
3对策与建议
3.1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森林防火责任当先,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体系,让森林防火工作从林“要我防”向“我必防”的转变。一是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通过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防火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具体到山头地块,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对防火工作不力,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在森林防火期内,实行分包责任制,分包部门要安排专人吃住在山头地块,加强业务督导,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组织,合力扑救,有效控制火灾蔓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3.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防”是基础,“宣传教育”是手段,“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只有在预防上下功夫,森林防火工作才能抓实抓细。一是组织开展好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强化各类媒体的沟通互动,创新宣传方式和机制,充分利用行政和社会资源开展宣传教育。二是把大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基本知识作为重点,并通过对国内外重大森林火灾事例和本地违规用火引发火灾典型案例的剖析,加强对林区群众和全社会进行森林防火安全警示教育,形成人人参与森林防火、人人关注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构建群防群控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