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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设计的原则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1)原则。产品实际设计时,应考虑两方面的属性:一方面,产品自身存在的属性,也就是产品的结构、造型及材料属性;另一方面,产品的内在属性,这是整个产品设计中的关键属性,也就是产品对人们的使用功能需求能够很好的满足。在产品结构、造型、材料的设计过程中,注重小成本、舒适健康等功能,产品内在属性注重产品实现人们生理、心理、物理功能需求,人们一味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很少关注与自己生存息息相关的环境。以往的工业设计中,将以人为本作为重点,认为只有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的产品就都是好产品。随着个性化时代的形成,公众通过加强实践对赖以生存的环境进行改善,设计这一实践活动的重视度得到了提高。但设计活动实行后,应从三个方面科学评判设计价值:首先,设计是否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首要条件;其次,设计是否将文化环境的优化作为主要职责;再次,设计是否以平衡人的需求为约束。现代工业设计均提倡以人为本的概念,同时还要求设计过程中以该概念为基本出发点,但却忽视了保护生态环境这一核心部分。针对此情况,我们应突出产品的人性化特征,高度重视生态设计原则,因为产品自身属性不仅涵盖在环保范畴中,产品内在属性也存在一定的环保价值。
(2)对环境的影响。人类的生存环境共涵盖两个方面,即物质环境和社会环境。当前,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与科学技术的全面普及,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变化,其环境观念也随之改变。出现了“征服自然”等凌驾于自然环境之上的思想,对自然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威胁,破坏了自然平衡。设计一定程度上会受自然环境的限制,所以其属于一个自然范畴。优秀的设计能够实现社会环境效益和物质环境效益的统一。设计能对效能产品加以改善,能对机械装置与工艺进行更优的设计,防止能量的大量消耗,降低生产成本,从而保护好生态环境。
2工业生态设计的意义
(1)实现污染预防的重要措施。污染预防能够降低污染物的产生量,最大限度地减少末端治理压力。大多数的资源消耗与环境影响均由产品设计阶段所决定。设计阶段中,对现有技术条件、原材料保障等各类因素进行细致分析考虑,有效处理环境资源环境问题,从而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
(2)有利于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要求。实施工业生态设计能够使企业在产品设计阶段就对污染预防措施进行整体性考虑,通过科学的结构和功能设计,明确绿色环保原材料及易拆解与利用率高的部件,以真正实现产品回收、利用和最终处置的责任要求,促进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稳步提升,保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贯彻落实。
(3)有利于绿色技术创新。生态设计这一先进设计理念应充分应用现代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技术来完成节能、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任务,并研发无毒害或毒害低的绿色材料,资源利用率高及环境污染小的绿色制造技术也成为当前重点。
(4)注重环境与人和谐相处。环境与人和谐相处是生态设计的重点之一,这和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相一致。同时,“天人合一”的思想也一直存在于中国的自然观中。该思想和生态设计从本质上讲相一致,都将人作为了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类开展的活动应和自然之间保持良好协调,以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结语
关键词:网络环境;工业设计专业课;翻转课堂;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5)11(a)-0185-02
由于网络的介入,现代教育相对于传统教育在教育理念、教学目标、教学模式、教学手段等诸多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革。在这场变革中,突出表现为以教学的强调知识的传统教学传授模式逐步让位于基于网络信息环境的以学为主、强调问题中心、提倡创新的整合探究模式。网络信息技术为传统教学模式在教学手段等方面起到辅助作用的同时也很大程度地冲击和挑战着传统的教学模式。如何调整传统的教学体系以适应新的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是值得每个教育工作者深思的事情。
1现代教育模式的发展趋势与工业设计专业的现实问题
工业设计是一门交叉性学科,学生要具有广博的知识面,高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只有大力提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以达到自主学习的前提下才能保证这些能力的实现。“教—学”的传统教学模式是课上教师讲,课下学生学。这种模式侧重知识的单向传授,缺乏乃至缺失教与学之间的互动。这样致使学生单向被动接受知识,学生未能很好地参与其中,一定程度上造成学生缺乏主动性,厌学、逃学等现象。更重要的是由于师生互动的缺失,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生创新性思维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发展。现代整合探究教学模式提倡“学—问”双向互动,大大提高了老师与学生以及学生之间的互动,让学生能参与并展示自我,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实践能力与知识创新能力。通过双向互动,启迪学生主动思考问题,培养自主获得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如何利用现有的知识获得新的知识,实现知识的创新提升;培养学生协作、配合、沟通与团队意识的能力,如何在团队中发挥自我优势同时配合好团队整体。
2基于翻转课堂理念的整合探究教学模式探索
2.1网络信息环境下基于翻转课堂的教学过程设计与实现手段
网络环境下基于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首先教师在课堂或者工作室等场所利用简短的时间对课下所自学的要点、难点进行简要介绍,也可以采用微课的形式完成以上任务;学生带着任务或者是大体思路在课下利用视频公开课、网络资源、课程立体化教材等进行知识的自主学习,实现知识的自主接受,并发现问题;课堂上,学生带着问题与教师进行探究、互动、做实践进行验证等,也可以借助工作室、学习小组、网络联系等方式完成问题的解决,实现知识的创新提升。在教学过程的设计上,可以采用网络平台和实地平台相结合的方式,两个平台相互渗透,相互补充,使得教学在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创新性的同时,还能对学生进行有效地指导、辅助与监管。这样的教学过程设计充分体现了翻转课堂最重要的价值,即富有成效的面对面的互动学习,而非简单的观看视频公开课或网络课程。所有的视频公开课、网络课程等资源都是为这一中心价值而服务的手段。
2.2网络环境下基于翻转课堂的教学质量控制手段与途径
网络环境下的翻转课堂要得以实现,最根本的是保证学生课前学习是深度学习和课堂上的互动是针对深度学习所发现问题的探究与反思,真正实现知识的创新。
2.2.1确保学生在课外进行深度学习,而非浅层预习
让学生在课外真正发生深度学习并不简单。如果只是提前看看课本、做做习题,这只是传统意义上的预习,并非翻转课堂所需要的。可通过硬件环境建设和软件环境监控以及相应激励机制让学生达到课外深度学习。通过,视频公开课、高度整合的立体化教材、基于项目的合作研究、网络教学平台等,创建学生课外深度学习必须的硬件环境。在课堂、工作室、协作学习小组的互动与交流中,通过问题的提出、方案的讲述等方式,让学生充分展示自我,并给予适当的鼓励机制和竞争机制,提高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创建学生课外深度学习的情感软件环境。利用先进的网络传输手段(如:QQ群、微信群、飞信等),传输学习资源和学习信息,学生可以通过网络终端设备(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随时了解自己以及别人的学习情况,做到实时学习的目的。将先进的电子设备充分利用在学习上,不但提高了学习的自由空间,也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意识。
2.2.2教学过程的有效控制与监管
通过网络与实地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教学过程的有效控制与监管。通过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利用QQ群和微信群等网络手段对课外学习进行控制;通过工作室、协作学习小组等实体组织实现学生的自我约束与相互约束,在实现相互协作配合的同时,也实现了实地的学习过程控制。如图2为基于网络环境的自我因素激励为核心的课外学习质量控制模式示意图。
2.2.3创新的考核手段
改变传统的最终考试机制,提倡综合能力考核。减少最终考试环节的比重,加大平时互动环节的比重。激励学生课外进行深度学习,并在学习中发现问题。在实地的课堂交流互动阶段,教师可很好地了解学生平时的表现,将互动环节的分数提高,激励学生,提倡知识的创新。考核组成:平时作业(10%)+课堂互动(30%)+试题考核(20%)+综合作业考核(40%)。
参考文献
[1]钟晓流.信息化环境中基于翻转课堂理念的教学设计研究[J].开放教育研究,2013(1):58-64.
[2]张金磊.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研究[J].远程教育杂志,2012(4).
一、振兴*老工业基地离不开
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目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程中,人们普遍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资金和项目的引进,经济指标的提高,却往往忽略和轻视人文环境,法治环境,人的观念、意识等软环境的建设。而这些要素既能反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成果,又对老工业基地振兴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各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尽管各种要素的作用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任何一种要素的作用。这是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看,振兴*老工业基地是实现全国和谐发展的要求;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实现经济、科技、人文、法治等的全面和谐发展,同样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存在的一种倾向是,片面地认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就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经济,片面追求经济指标,这是不可取的。
振兴*老工业基地,中央政府的支持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老工业基地要加快市场化进程,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有赖于完备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制度、政策的作用几乎无所不在。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造关系密切。实践表明,构造多元投资主体,改变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内部化的财务预算硬约束机制,是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重要途径。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国企改革的核心。这场伟大的制度创新,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功能。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区域经济民营化的同时,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调节政企关系。在国有资产运营、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要尽快建立明确的法律制度,用法律手段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小型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制止化公为私、逃避银行债务等现象出现,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法律的制约。政府职能转变是*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中的关键一环,这个问题不解决,再好的方案也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为此要切实解决政企不分,政府对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深,而公共服务又严重不足的状况,把政府经济工作的着力点转到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和法规、规章等方面上来,全面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给投资者、创业者以稳定预期。政府应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优势企业的发展提供最大的空间。应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好《行政许可法》,完善重大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切实放开搞活企业,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切实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各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有的不仅不能促进经济发展,甚至妨碍经济发展,妨碍振兴,应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大力引进民营资本涉及诸多法律与制度问题。近年来,老工业基地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断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民营经济发展很快,出现了总量和效益同步增长的可喜势头。但是与发达省份相比,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总量小、规模小、效益不高。事实表明,振兴老工业基地商机无限,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很大;同时表明老工业基地的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域外民营企业资本的参与。事实上,国家作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决策后,许多南方民营企业跃跃欲试,到*考察咨询,洽谈投资,政府应予鼓励、支持和引导,并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激烈,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大型民营企业没有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企业融资困难,缺少复合型人才等等,制约着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而一些民营企业偷税漏税,产品质量不高,缺乏诚信,不正当竞争,劳资关系不协调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认真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的行为,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民营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还应做到严格执法,遏止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
第四,健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需法律制度的完善。老工业基地的就业问题不同于工业化过程中普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需要特殊的制度与政策扶持。为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国家已经制定出台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政策。一方面要用好普惠性政策,确保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针对老工业基地的实际情况,落实好特殊政策。在研究制定政策时,要切实把着重点放在促进人的发展方面,放在就业和有利于人们安居乐业上,强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衔接配套起来,形成具有合力的政策制度体系。从促进社会发展、增加就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增强消费动力出发,推动老工业基地改造。
第五,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需要法律与制度的完善。实行市场经济以来,老工业基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困难,诚信的缺失就是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之一。某些领域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重新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伦理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当务之急。重新构建诚信伦理,就必须建立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完善失信的惩治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诚信的有效奖励机制。为此,应构建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专门的信用管理的法律和法规。
综上所述,振兴老工业基地有不可缺少的各种要素和条件,加强法治,实现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依法振兴,是加快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基本条件之一。只有具备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有效保障老工业基地的顺利振兴。法治环境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保证稳定的经济运行、经济发展秩序。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经济发展,可能有各种直接的影响因素,如经济犯罪和其他各种形式的犯罪影响振兴;违背市场规则和法律,侵害市场主体的各种民事权益影响振兴;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侵害管理相对人的利益影响振兴。解决这类问题有教育和管理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法治,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充分运用体现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才能排除影响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各种违法犯罪因素的干扰。第二,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也是法治的经济。市场的竞争,应是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环境下的竞争,只有公平和公正,才能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假如没有公平和公正,情况将会如何?坑蒙拐骗,欺行霸市,市场何以存在和发展?若要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必须加强法治。第三,创新有效运行的机制和科学进步的制度。一方面,机制和制度的建设包括了法律运行机制和法律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一般意义上的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保障。
二、现实状况要求加快法治
环境建设
如何评价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笔者认为应当重点考察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程度和水平是否与全国法治进步的程度相一致,是否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要求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①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完善程度;②行政机关是否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严格执法,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服务群众;③司法机关是否能准确、合法、及时、公正地适用法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④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公职人员是否能带头遵守法律,抑制特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⑤广大人民群众是否能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既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进行法律监督,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⑥通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实际调整,使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惩治,社会关系和谐,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
为此,笔者专门调查了*某市老工业基地改造中的上述相关问题,本文仅就其中的行政执法和司法状况进行简要评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提示我们,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是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的。
1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
(1)近年来该市行政执法的改进和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过程中,该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消除和减少各种“低级执法”现象。近年来,在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执法环境的形势下,各级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同类权限”集中管辖的改革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所谓“同类权限”集中管辖,是指将原来的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对某一行政事务均可行使管辖权的管理,归口为一个部门管辖。其特点是:集中行使的处罚权范围广、项目多,执法重心下移;量化执法指标,执法行为程序化;机构精简,执法效率提高。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执法机构多、处罚重复、职能交叉、多层多头执法、执法随意性大等弊端。从“同类权限”的集中管辖的特点可以看出,它能解决一些执法中的“顽疾”。
(2)行政执法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历史、人们思想观念等多方面原因,一些行政机关和部门在行使执法权力和职能的过程中,出现各式各样的偏差、漏洞甚至违规违法行为。它不但背离法治的主旨和精神,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引发执法纠纷,而且还影响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伤害民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任。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执法程序“随意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均有规范的程序,但长期以来,一些基层机关的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胡乱执法、口头执法、以言代法的行为和随意处罚的情形比较常见。当前行政执法纠纷的另一个热点是,超越法律授权行使所谓的执法权,或者无限扩大法定的权限,严重偏离法治精神。第二,执法行为“利益化”。尽管行政执法机关财政基本实现收支两条线,极大地遏制了以法谋“钱”的行为,然而由于其中大部分单位实行按比例返还或超过基数返还的办法,即上缴的越多返还的也越多,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收入仍然与个人奖金息息相关,因此仍存在过度执法、乱执法、乱罚款等现象。还表现出在一些公共服务性、没有经济利益领域的“不作为”方面的问题。2司法现状的分析
(1)近年来该市司法改革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过程中,该市的各级司法部门正积极努力工作,围绕“振兴”的主题,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发展和振兴上,努力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振兴老工业基地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司法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表现为:执行程序中的改革取得突破;审判监督中的责任体系形成;基层法院的基础工作出现新局面。
(2)司法实践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审判质量和效率仍有较大差距,审判作风上的问题尤为突出。有的法院积案仍然较多,裁判错误、人为拖延、隐性超审限、消极不作为的问题仍明显存在。出庭不准时,接待不守时,庭审不规范,精力不集中,对当事人语言粗鲁,态度蛮横,办关系案、人情案的仍大有人在。
二是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仍不完善,完整科学的工作质量考评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些部门落实审判监督责任的规定不自觉、不认真、不敢负责任。监督体系不健全,导致质量评价参数不完整,有漏洞。
三是以人为本、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仍需完善创新,加大力度,持之以恒。一些法院不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注重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对部门和单位的消极落后现象乃至违法违纪人员不敢管。
四是基础工作仍是影响法院整体水平和形象的主要问题。虽然多数基层法院的工作有了明显的变化,但对有的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仍然意见较多。其主要原因不是物质装备条件差,而是领导班子的自身作用和管理水平比较低,审判的质量和队伍的廉洁文明程度比较低,在率先垂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方面有一定差距。
三、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应重视和
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法治环境的改善,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不仅相关国家机关、职能部门要负起责任,全社会都应积极介入。在法治环境建设中要解决的问题,有的可直接服务于振兴*老工业基地,有的虽直观看来没有直接作用,但间接作用仍不可忽视。
1努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1)对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如果原则性较强,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才具备可操作性的,地方人大和政府应及时制定相配套的法规、规章。此项工作做得好,既有利于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有利于地方的法律适用。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要及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对于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中出现的特别的法律关系需地方立法调整的,应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果国家法律已有原则性规定,应以已有规定为基础,适应老工业基地改造的特殊要求,制定具体的法规和规章;如果尚无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则应以宪法和其他法律精神为指导,制定出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3)对于国家目前尚未立法,现实又迫切需要强制性规范来调整的,深化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新的法律关系,应加以研究,适时制定出新的法规、规章。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及时调整新的法律关系,解决矛盾和冲突,做到有章可循,还有利于为国家的立法进行有益的探索,为制定全国性的法律奠定基础。当然,此类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应避免盲目性,既要探索,又要稳妥;要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2努力建立执法、司法机关的良性工作机制
如前所述,行政机关的执法与司法机关的司法适应改革的要求,特别是为适应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要求,曾做出很大努力,也取得了相应的成绩,同时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这些问题得到切实的解决。当前,在建立良性工作机制上,应重视解决如下问题。
(1)关于行政执法“随意化”、执法行为“利益化”的解决机制。目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属“低级执法”行为,完全脱离了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其状态的形成既有客观环境的因素,也有执法者自身利益的因素,是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特殊现象。如何解决此类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准确限定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空间过小,将限制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空间偏大,将为随意执法创造条件,适度的自由裁量空间的规范,应是努力追求的目标。当前的自由裁量权偏大仍是主要问题,其原因主要是法规规章自身的冲突、因利益驱使所作的利己解释、长期形成的习惯影响等。
第二,要努力破除特权思想。执法机关运用权力、行使权力,较易形成特权思想,传统观念的影响也较易为特权思想寻找到根据。因此经常能看到,一些行政人员对已实施的法规、规章不严格落实,一些行政官员在不准公众抽烟的场合随意抽烟等。如果行政人员将自己作为法律的化身,那么在行政执法程序上的“随意化”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三,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当前针对行政行为常设的监督机构有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和各级政府法制办。由于职责分工和隶属关系等原因,目前其监督作用仍很有限。因此应进一步加强这些监督机构的作用;还应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从法定程序上,要充分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作用。
(2)关于执法、司法机关的独立行使职权问题。法律赋予了执法、司法机关对行使职权的独立性,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只有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才能使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功能得到公平的实现,才能使行政、司法人员的执法、司法水平受到客观的评价。但目前干扰因素较多,如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干预,同级其他机关的干预,某一机关内部领导的干预、部门之间的干预、同志之间的干预等,都影响司法的独立性。应当建立一种良性机制,排除干扰和不良影响。
(3)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办错案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如主观恶意的枉法裁判,因业务能力较低导致的对事实认定的错误和对法律理解、适用的错误等。无论何种原因,出现错误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是视具体情况承担的程度有所不同罢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和减少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的质量,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目前尽管有责任追究的制度,但作用有限,效果有限,对错案的抑制程度有限。应当建立更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产生足够的威慑力,使司法人员谨慎从事,使他们认识到,如果出现错误,就将面对不利的后果,而不仅仅是扣发奖金了事。笔者认为,应当建立司法人员的流动机制,多渠道选拔司法人员,不称职的、出错较多的,应及时调离,转到其他岗位。
(4)关于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问题。目前人们对超期羁押、超审限办案的情况意见颇多。一方面,司法人员抱怨工作量大,无法按期办案;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工作时间进行各种应酬,不在岗位的现象大量存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何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是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而解决此类问题,重要的仍然是制度和机制的建设,解决的方式也很多。其中,解决法官超审限、提高审判效率问题的方法之一是建立法官当庭裁决的机制。即改变目前的开庭、休庭、择期判决的状况,由合议庭将多数案件庭审后当庭判决。其意义主要表现为:①当庭裁决明确了主审法官的责任,有利于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②当庭裁决方式有利于防止人为干扰,增强裁决的公正性;③当庭裁决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资源。
(5)关于加大执行力度问题。人民法院对判决的执行难,是目前的一个普遍性问题。而如果判决得不到执行,将形成恶性循环,影响法院的威信,影响法律的尊严。虽然人民法院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在媒体上曝光、对当事人拘留等,但效果仍不明显。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仍需加强制度和机制的建设。
3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尽管近年来各级国家机关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不能满足于已有成就,面对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和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的实际,法治教育仍需加强。首先,在对教育对象的法律认知程度的评估上,应坚持客观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从总体上评价,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年增强,对法律的本质、功能和作用的理解逐渐深化,对法律的应用趋于理性。同时,不同主体的法律意识是不同的,法治教育应因人施教,突出重点。其次,在教育内容上,既要对有些法律进行重复性教育,又要注意对新颁布的法律的宣传教育。曾经进行过的教育,如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等,虽然曾是法治教育的重点,但由于教育对象的不同,教育时间较久而导致有效性弱化等,对于有些教育对象,仍有继续教育的必要。对于新颁布的法律,或者修改后重新颁布的法律,应当有重点地选择与教育对象和现实社会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
关键词: 环境工程专业 本科毕业设计 改革措施
1.引言
毕业设计是毕业生在大学期间的最后一道专业性训练,也是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或迈向更高的学习平台前对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的一次系统性梳理和展现。毕业生在进入最后一学期后,往往受就业压力、研究生考试复试、公务员考试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压力很大、心态浮躁。因此,毕业设计方式的合理性直接影响毕业设计工作质量,直接关乎毕业生在进入新的工作或学习环境时的自信心。
从专业特点来看,环境工程专业的本科毕业设计基本分为废水处理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工程三个方向,属于纯粹的工科学科。本文从毕业设计选题和设计模式两个方面举例,浅议环境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设计的相关改革措施。
2.毕业设计选题的创造性
选题过程是一个创造性思维的过程,也是毕业设计的首要问题。选择题是完成毕业设计撰写的第一步,它实际上是确定“写什么”,亦即确定科学研究的方向。因此,选题的正确性决定着实验毕业设计论文的新颖性和毕业设计的意义,甚至是决定毕业设计撰写成功的关键。所以,教师在设计毕业设计题目时,一定注意题目要具有创造性,紧密结合当前理论与实践的需要,具有新颖性、有创新性,有理论价值和现实的指导意义。对于环境工程专业的毕业生,以固体废物处理方向为例,从以下两个方面简议选题的创造性。
(1)从“小处”入手。目前,“垃圾围城”已成为重大世界环境公害,我国更是深受其害[1][2],而一些发达国家却能从容应对[3]。目前,我国的关于解决垃圾围城的研究往往缺乏一些最基础的信息或资料,如“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研究、农村生活垃圾出路、办公区生活垃圾源控制”等,这些方向的选题非常基础、非常“小”,但通过一定量的基础调研就可获得一些较为可靠的基本结论或数据,可操作性极强,非常适合学生作为调研类选题。
(2)从“远处”入手。餐厨垃圾处理是固体废物处理一大难题[4],在传统的生物能开发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大胆地在本科毕业设计中设想出更新颖、更超前的研究选题,去探索一些诸如直接产能等的转化途径。固体废物处理研究还有许多缺陷和空白,这些都需要填补。我们应有独特的眼光和超前的意识去思索、发现和研究,而这非常适合于本科毕业设计进行探讨,因为它不像科学基金研究,不需要承担风险。
当然,大学毕业设计的选题主要取决于相应的师资力量,以及教师的教育背景,这就要求教师不断改善和提高自身的知识结构,使选题多元化,避免出现同一个毕业设计选题年年做或若干学生同时做的情况,否则不仅不利于学科发展,反而会促使学生投机取巧,从而影响毕业设计质量。因此,教师要不断推陈出新,产生创造性的设计选题。
创造性地设计选题,关键在于与时俱进。例如,某大学里某位教师针对墨西哥漏油事件,就以该事件为背景设计了“含油废水海湾扩散模型研究、含油废水的生物处理设计”等选题,结果学生争先抢选,竞争之下,质量自然提升,效果非常显著。从这个角度而言,就要求教师自身采取一些主动措施,如:(1)平时积极查阅学术文献库,掌握学术发展新动向,积累新想法;(2)参加企业横向课题研究,使毕业设计课题与生产结合显著紧密,同时提高课题的生产意义;(3)及时上网掌握环保动态,从一些专业论坛或官方网站中及时获取一些专业发展动态,在丰富自身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可为毕业设计教学提供相关素材和参考内容。
3.毕业设计模式的针对性
除了创造性地选题,毕业设计的模式也至关重要。无论能力水平高低、成绩优劣,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业务专长和兴趣点,因此,要让学生针对性地结合自己专长,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题。如此,可激发学生研究的热情,调动其主动性和积极性,而这就要求教师对毕业设计的模式进行针对性的安排。
环境工程专业的毕业设计模式一般包括三类:方案设计型、工程制图型、实验设计型。对于纯粹的方案设计类型,如“化工厂脱硫除尘方案设计交通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等选题,该类选题偏“软”,往往通过大量文献查阅和实地调研考察相结合,最终可形成设计方案,完成毕业设计工作;对于第二类工程制图型,往往是在学生熟悉的专业知识范畴内,提供一定的设计参数,让学生完成相应的工程制图制作,如“小区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某市垃圾填埋场设计”等;第三类实验设计型选题,往往要求学生在完成一定的实验工作的基础上,得出一定结果后方可进行设计方案或工程图纸的制作,如“含油废水的A/O法处理工程设计”,相比于其他两类,该类选题任务相对较重,比较适合于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学生。
因此,在毕业设计模式设定上,教师需根据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提供合适的设计模式。对于那些毕业后有意从事工程设计或管理的学生而言,可多开展工程制图型设计选题;对于毕业后有意前往事业型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来说,第一类选题比较合适;而对于毕业后继续选择研究生学业的学生而言,实验设计型无疑是最合适的选题。合理的设计模式可能会使毕业设计教学事半功倍,而如若设计模式针对性不强,则可能使学生容易产生逆反心理,甚而事倍功半,毕业设计质量自然无从保证。
4.结语
环境工程专业毕业设计工作是实践性教学环节最重要的一部分,为了保证毕业设计的教学质量,必须在毕业设计课题质量方面有保证。本文述及的毕业设计选题创造性和设计模式针对性实则都是针对设计课题而言,良好的设计选题是毕业设计质量的最大保证。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理处置技术[M].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00.
[2]刘云.如何把“垃圾围城”变成“资源围城”[J].资源与人居环境,2008,(16):63-66.
关键词: 现代城市;商业建筑;公共环境;设计
中图分类号: S611 文献标识码: A
一、大型商业建筑公共环境设计原则
商业建筑公共环境的设计有其独特性,归结到具体的设计上来,必须符合基本的设计原则,设计原则是我们在设计商业建筑之前考虑的方向和目标。在具体的原则下设计出的商业建筑的公共环境,才能更好地体现出公共环境作为城市中休闲生活重要背景的功能,使商业建筑提高竞争力,发挥出更大的潜能。
(一)整体性原则
在公共环境的设计过程中,整体性的原则应始终贯穿其中,使公共空间成为商业建筑中的一个有机整体,同步的协调运转,为整体空间服务。在商业建筑中,在设计上要注意空间秩序上的完整统一,开始阶段应该妥善处理内外空间的过渡关系,可以自然地将人流引入到商场内部;中厅是不可缺少的流线引导功能,组织协调整个建筑的交通系统,中厅同时可以加强空间的节奏感;另外运用空间的引导把分散的空间组织成一个有序列的统一完整的空间集群。公共空间可采用同一的主题,和谐的色调,统一的材质来加强空间的整体性。在整体的格调下,各环境要素协调运作,才能产生统一的美感。
(二)多样性原则
在注意公共环境整体性的同时,还要注意空间的多样性,做到统一而不单调,丰富而不凌乱,求新而不张扬。公共空间内划分可采用复合、过渡、衔接、引导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把各自空间序列有机联系在一起。例如在香港的西九龙商业中心,自动扶梯,观光电梯,空中走道,观景平台,其他还有休憩、交流、餐饮、观赏、促销等子空间,以及娱乐设施构件在建筑中穿插交错,形成丰富多变的公共空间。公共环境的多样性还表现在绿化、水体、小品的设计上,视觉与环境感受不断变化使其更具吸引力,只有丰富的商业环境语言才能引起用户的共鸣。
(三)商业艺术性原则
商业建筑的公共环境还应具有富于魅力和个性,使人有亲切感,刺激购买,营造开放欢快热烈的商业艺术氛围,并以丰富的形象为城市带来生机,是一种自由而充满社会活力的表现。设计师通过设计营造一种文化价值,比如民俗文化,体现时代精神的文化,地方特色文化,以及节假日文化等等,来表达商业建筑公共环境的精神文化层次――弘扬文化、尊重传统,营造和谐社会生活的亮点。体现现代商业是一种文化环境中的交易,同时塑造商业建筑的文化形象,提升文化品位,让人们攫取大量的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进一步提升人们购物的精彩度与满意度。公共环境的设计应充分把握以上原则,尤其在广场中心,步行街的节点,入口和商场中厅的处理上,细心刻画加强心理的刺激和印象,培养情绪,给人们带来愉悦的感官氛围及较强的消费欲望。
(四)经济性及环保原则
公共环境是商业建筑中的辅助部分,并没有直接给商场带来收入,但它不可或缺,直接影响着商场的经营与利润,但多度的追求气派,扩大公共环境不符合经济性原则。国外很多商业公共环境看的例子,并不是以气派豪华取胜,而是巧妙设计,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心理行为,为经营者带来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经济是维持商业建筑实现运转的命脉,把握适度,以及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原则非常重要。充分考虑商业建筑自己的定位,设计者才能对其公共环境进行合理的定位、策划分析和设计。
二、现代城市商业建筑公共环境分析
(一)现代城市商业建筑公共环境的基本特点
公共环境是现代城市商业建筑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从功能上讲,又是商业建筑与城市外部空间相连接的过渡空间。城市的外部开放空间又是城市公共空间的组成部分,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讲商业建筑的公共环境也是城市公共环境的组成部分。现代城市商业建筑中的公共环境受城市景观、城市交通、商业建筑内部格局等因素共同影响。相对于商业建筑内的商业店铺和柜台等空间而言,公共环境属于环境空间。
(二)特点分析
1、商业建筑的商业性
公共环境是现代城市商业建筑中的组成部分,公共环境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而言也是为了获得利益,因此具有一定程度的商业性。
2、公共环境的开放性
现代城市商业建筑公共环境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其开放性,并且更注重与城市建设的联系,对城市公共空间与城市的交通体系有着更深的影响,是现代城市规划的一部分。
3、公共环境的复杂性
现代城市商业建筑和其他建筑相比,其复杂程度要更高。因为现代城市商业建筑的功能更加的丰富和完善,公共环境作为商业建筑的枢纽和过渡部分,承担的环境职能也越来越多,因此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三、商业建筑公共环境设计
(一)光线环境设计
大型商业建筑公共空间的光线环境设计可以起到烘托商业气氛、刺激消费,提高环境质量的作用,其设计一般包括自然采光设计和和人工照明设计两种。
在公共环境中采用自然采光设计可以节约资源和环保,同时也能避免长期面对室内环境而产生的压抑感。大型商业建筑公共环境的自然采光一般用于室内顶部,常见于大型中庭和室内步行街空间,利用玻璃顶棚和大面积采光窗通透自然光线,加强内外视觉交流,使建筑室内外空间更好的融合。
人工照明设计较自然采光来说,更具有灵活性,一般易于控制,产生各种商业性和艺术性效果。对于大型商业建筑的公共环境而言,人工照明首先须保证室内外的基本亮度需要,在建筑室内,一般采用顶灯、筒灯和荧光灯等照明;在建筑外部,一般采用大型的远距离探照灯扩展照明空间,方便休闲购物者进出商业建筑。其次,为吸引顾客,装饰性的照明设计也必不可少,在室内,可根据不同类型的商品采用不同强度和色彩的灯光;在建筑外部,采用色彩、亮度合适的霓虹灯和富于变化的灯条来吸引顾客。
(二)色彩环境设计
色彩环境的设计在商业建筑公共环境中十分重要,其目的是调节光线、调节空间,活跃商业气氛,给顾客创造亲切、舒适、生动的购物休闲环境。大型商业建筑公共空间的色彩环境设计应注意以下几点:
1、色彩环境设计应建立在与其空间功能相一致的基础上,不同的空间功能、不同的时间运用不同的色彩。
2、商业环境中商品的销售区和人的活动始终是最重要的,尤其是售卖空间的表现,公共环境应以背景的角色出现,不应过分渲染。
3、要注意情调气氛的创造,既要有基调,又要有重点和兴奋点,同时注意各种色彩比例的恰当和均衡,注意与形体空间的虚实、明暗、阴影的配合,以达到最佳效果。
(三)景观设施的环境设计
在商业建筑内部,一般采用花坛、盆景等小绿化带来装饰通道或者室内步行街,或是布置一些移动售货亭、凉棚、电话亭、灯柱、铺地、招牌等室内小设施,也可以布局咖啡馆、茶艺室、特色休息长椅、儿童设施等来营造欢乐的气氛或形成某种特殊的氛围,增加情趣。总之,景观设施环境设计增加了公共环境的趣味性,是环境中必不可少的装饰品,在设计中应该与公共环境各界面及其他环境因素综合考虑,力争做到协调、统一。
四、结语
公共环境作为商业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设计时必须要结合商业建筑本身的特点,还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对公共环境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位和布置,并要满足人们的对于公共环境的需求,从而创造出更加优质的现代城市商业建筑公共环境。
参考文献:
[1]施川.现代城市商业建筑公共环境设计探究[J].山西建筑,2013,(33).
[2]胡议丹.浅析我国大型商业建筑公共空间的设计[J].中国商贸,2009,(21).
关键词:东北;老工业基地;法治环境
Abstract:RevitalizingtheoldindustrialbaseinNortheastChinaisasystemizedprojectthatneedscomprehensiveschedulingandcoordinationwithapowerfullaworderrulingenvironmentprovidedtoguaranteeandprotectitssuccessHowtoassessthelegalstateoftheoldindustrialbasesinnortheastChina?AccordingtotheinvestigationmadeinacertaincityinNortheastChina,itwasrevealedthattherearestillsomeproblemsintolerableinrespecttolaworderrulingthoughtheprojectismakingremarkableheadway,suchasthearbitraryadminitrationaction/interests,weakenedadministrativesupervision;lowquality/efficiencyoftrialandinadequatejudicialsupervisionAlaworderrulingenvironmentisthereforeneededsourgentlybecauseofthenearubiquityoflaworderrulingactionsalongwiththerapidprocessofmarketizationwhichisanintegralpartoftherevitalizationToprovidesuchanenvironment,thelocallegislationshouldbestrengthenedwithappropriatelocaldecrees,regulationsandrulesissuedtimelyMorever,itisnecessarytorequirestrictlyalladministrationstoenforcethelawandformasoundmechanismforjudicalaffairswithallrelevantofficials/staffeducatedtoabidebythelaw.
Keywords:NortheastChina;oldindustrialbase;laworderrulingenvironment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是一项需全面调度,和谐并进,各要素互相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共同发展的系统工程,如老工业基地改造中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实体的转制,技术、资金、人才的引进,政策、制度、环境的保障,社会的稳定等。这些要素的综合状况如何,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展和成效,丧失或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都将产生不良的影响,制约或阻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程。其中,法治环境的保障是振兴中不可缺少的条件,老工业基地振兴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法治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既是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标志性成果,也是振兴过程中的基本保障。本文试图就法治环境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影响、现实状况对法治环境的迫切要求、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应着力解决的相关问题等进行一定程度的探讨。
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离不开
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目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程中,人们普遍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资金和项目的引进,经济指标的提高,却往往忽略和轻视人文环境,法治环境,人的观念、意识等软环境的建设。而这些要素既能反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成果,又对老工业基地振兴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各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尽管各种要素的作用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任何一种要素的作用。这是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看,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实现全国和谐发展的要求;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实现经济、科技、人文、法治等的全面和谐发展,同样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存在的一种倾向是,片面地认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就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经济,片面追求经济指标,这是不可取的。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央政府的支持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老工业基地要加快市场化进程,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有赖于完备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制度、政策的作用几乎无所不在。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造关系密切。实践表明,构造多元投资主体,改变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内部化的财务预算硬约束机制,是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重要途径。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国企改革的核心。这场伟大的制度创新,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功能。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区域经济民营化的同时,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调节政企关系。在国有资产运营、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要尽快建立明确的法律制度,用法律手段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小型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制止化公为私、逃避银行债务等现象出现,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法律的制约。政府职能转变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中的关键一环,这个问题不解决,再好的方案也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为此要切实解决政企不分,政府对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深,而公共服务又严重不足的状况,把政府经济工作的着力点转到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和法规、规章等方面上来,全面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给投资者、创业者以稳定预期。政府应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优势企业的发展提供最大的空间。应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好《行政许可法》,完善重大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切实放开搞活企业,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切实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各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有的不仅不能促进经济发展,甚至妨碍经济发展,妨碍振兴,应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大力引进民营资本涉及诸多法律与制度问题。近年来,老工业基地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断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民营经济发展很快,出现了总量和效益同步增长的可喜势头。但是与发达省份相比,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总量小、规模小、效益不高。事实表明,振兴老工业基地商机无限,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很大;同时表明老工业基地的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域外民营企业资本的参与。事实上,国家作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决策后,许多南方民营企业跃跃欲试,到东北考察咨询,洽谈投资,政府应予鼓励、支持和引导,并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激烈,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大型民营企业没有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企业融资困难,缺少复合型人才等等,制约着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而一些民营企业偷税漏税,产品质量不高,缺乏诚信,不正当竞争,劳资关系不协调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认真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的行为,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民营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还应做到严格执法,遏止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
第四,健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需法律制度的完善。老工业基地的就业问题不同于工业化过程中普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需要特殊的制度与政策扶持。为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国家已经制定出台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政策。一方面要用好普惠性政策,确保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针对老工业基地的实际情况,落实好特殊政策。在研究制定政策时,要切实把着重点放在促进人的发展方面,放在就业和有利于人们安居乐业上,强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衔接配套起来,形成具有合力的政策制度体系。从促进社会发展、增加就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增强消费动力出发,推动老工业基地改造。
第五,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需要法律与制度的完善。实行市场经济以来,老工业基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困难,诚信的缺失就是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之一。某些领域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重新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伦理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当务之急。重新构建诚信伦理,就必须建立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完善失信的惩治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诚信的有效奖励机制。为此,应构建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专门的信用管理的法律和法规。
综上所述,振兴老工业基地有不可缺少的各种要素和条件,加强法治,实现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依法振兴,是加快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基本条件之一。只有具备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有效保障老工业基地的顺利振兴。法治环境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保证稳定的经济运行、经济发展秩序。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经济发展,可能有各种直接的影响因素,如经济犯罪和其他各种形式的犯罪影响振兴;违背市场规则和法律,侵害市场主体的各种民事权益影响振兴;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侵害管理相对人的利益影响振兴。解决这类问题有教育和管理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法治,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充分运用体现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才能排除影响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各种违法犯罪因素的干扰。第二,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也是法治的经济。市场的竞争,应是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环境下的竞争,只有公平和公正,才能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假如没有公平和公正,情况将会如何?坑蒙拐骗,欺行霸市,市场何以存在和发展?若要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必须加强法治。第三,创新有效运行的机制和科学进步的制度。一方面,机制和制度的建设包括了法律运行机制和法律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一般意义上的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保障。
二、现实状况要求加快法治
环境建设
如何评价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笔者认为应当重点考察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程度和水平是否与全国法治进步的程度相一致,是否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要求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①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完善程度;②行政机关是否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严格执法,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服务群众;③司法机关是否能准确、合法、及时、公正地适用法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④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公职人员是否能带头遵守法律,抑制特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⑤广大人民群众是否能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既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进行法律监督,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⑥通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实际调整,使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惩治,社会关系和谐,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
为此,笔者专门调查了东北某市老工业基地改造中的上述相关问题,本文仅就其中的行政执法和司法状况进行简要评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提示我们,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是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的。
1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
(1)近年来该市行政执法的改进和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过程中,该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消除和减少各种“低级执法”现象。近年来,在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执法环境的形势下,各级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同类权限”集中管辖的改革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所谓“同类权限”集中管辖,是指将原来的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对某一行政事务均可行使管辖权的管理,归口为一个部门管辖。其特点是:集中行使的处罚权范围广、项目多,执法重心下移;量化执法指标,执法行为程序化;机构精简,执法效率提高。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执法机构多、处罚重复、职能交叉、多层多头执法、执法随意性大等弊端。从“同类权限”的集中管辖的特点可以看出,它能解决一些执法中的“顽疾”。
(2)行政执法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历史、人们思想观念等多方面原因,一些行政机关和部门在行使执法权力和职能的过程中,出现各式各样的偏差、漏洞甚至违规违法行为。它不但背离法治的主旨和精神,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引发执法纠纷,而且还影响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伤害民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任。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执法程序“随意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均有规范的程序,但长期以来,一些基层机关的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胡乱执法、口头执法、以言代法的行为和随意处罚的情形比较常见。当前行政执法纠纷的另一个热点是,超越法律授权行使所谓的执法权,或者无限扩大法定的权限,严重偏离法治精神。第二,执法行为“利益化”。尽管行政执法机关财政基本实现收支两条线,极大地遏制了以法谋“钱”的行为,然而由于其中大部分单位实行按比例返还或超过基数返还的办法,即上缴的越多返还的也越多,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收入仍然与个人奖金息息相关,因此仍存在过度执法、乱执法、乱罚款等现象。还表现出在一些公共服务性、没有经济利益领域的“不作为”方面的问题。2司法现状的分析
(1)近年来该市司法改革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过程中,该市的各级司法部门正积极努力工作,围绕“振兴”的主题,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发展和振兴上,努力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振兴老工业基地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司法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表现为:执行程序中的改革取得突破;审判监督中的责任体系形成;基层法院的基础工作出现新局面。
(2)司法实践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审判质量和效率仍有较大差距,审判作风上的问题尤为突出。有的法院积案仍然较多,裁判错误、人为拖延、隐性超审限、消极不作为的问题仍明显存在。出庭不准时,接待不守时,庭审不规范,精力不集中,对当事人语言粗鲁,态度蛮横,办关系案、人情案的仍大有人在。
二是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仍不完善,完整科学的工作质量考评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些部门落实审判监督责任的规定不自觉、不认真、不敢负责任。监督体系不健全,导致质量评价参数不完整,有漏洞。
三是以人为本、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仍需完善创新,加大力度,持之以恒。一些法院不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注重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对部门和单位的消极落后现象乃至违法违纪人员不敢管。
四是基础工作仍是影响法院整体水平和形象的主要问题。虽然多数基层法院的工作有了明显的变化,但对有的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仍然意见较多。其主要原因不是物质装备条件差,而是领导班子的自身作用和管理水平比较低,审判的质量和队伍的廉洁文明程度比较低,在率先垂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方面有一定差距。
三、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应重视和
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法治环境的改善,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不仅相关国家机关、职能部门要负起责任,全社会都应积极介入。在法治环境建设中要解决的问题,有的可直接服务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的虽直观看来没有直接作用,但间接作用仍不可忽视。
1努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1)对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如果原则性较强,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才具备可操作性的,地方人大和政府应及时制定相配套的法规、规章。此项工作做得好,既有利于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有利于地方的法律适用。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要及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对于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中出现的特别的法律关系需地方立法调整的,应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果国家法律已有原则性规定,应以已有规定为基础,适应老工业基地改造的特殊要求,制定具体的法规和规章;如果尚无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则应以宪法和其他法律精神为指导,制定出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3)对于国家目前尚未立法,现实又迫切需要强制性规范来调整的,深化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新的法律关系,应加以研究,适时制定出新的法规、规章。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及时调整新的法律关系,解决矛盾和冲突,做到有章可循,还有利于为国家的立法进行有益的探索,为制定全国性的法律奠定基础。当然,此类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应避免盲目性,既要探索,又要稳妥;要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2努力建立执法、司法机关的良性工作机制
如前所述,行政机关的执法与司法机关的司法适应改革的要求,特别是为适应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要求,曾做出很大努力,也取得了相应的成绩,同时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这些问题得到切实的解决。当前,在建立良性工作机制上,应重视解决如下问题。
(1)关于行政执法“随意化”、执法行为“利益化”的解决机制。目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属“低级执法”行为,完全脱离了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其状态的形成既有客观环境的因素,也有执法者自身利益的因素,是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特殊现象。如何解决此类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准确限定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空间过小,将限制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空间偏大,将为随意执法创造条件,适度的自由裁量空间的规范,应是努力追求的目标。当前的自由裁量权偏大仍是主要问题,其原因主要是法规规章自身的冲突、因利益驱使所作的利己解释、长期形成的习惯影响等。
第二,要努力破除特权思想。执法机关运用权力、行使权力,较易形成特权思想,传统观念的影响也较易为特权思想寻找到根据。因此经常能看到,一些行政人员对已实施的法规、规章不严格落实,一些行政官员在不准公众抽烟的场合随意抽烟等。如果行政人员将自己作为法律的化身,那么在行政执法程序上的“随意化”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三,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当前针对行政行为常设的监督机构有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和各级政府法制办。由于职责分工和隶属关系等原因,目前其监督作用仍很有限。因此应进一步加强这些监督机构的作用;还应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从法定程序上,要充分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作用。
(2)关于执法、司法机关的独立行使职权问题。法律赋予了执法、司法机关对行使职权的独立性,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只有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才能使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功能得到公平的实现,才能使行政、司法人员的执法、司法水平受到客观的评价。但目前干扰因素较多,如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干预,同级其他机关的干预,某一机关内部领导的干预、部门之间的干预、同志之间的干预等,都影响司法的独立性。应当建立一种良性机制,排除干扰和不良影响。
(3)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办错案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如主观恶意的枉法裁判,因业务能力较低导致的对事实认定的错误和对法律理解、适用的错误等。无论何种原因,出现错误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是视具体情况承担的程度有所不同罢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和减少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的质量,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目前尽管有责任追究的制度,但作用有限,效果有限,对错案的抑制程度有限。应当建立更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产生足够的威慑力,使司法人员谨慎从事,使他们认识到,如果出现错误,就将面对不利的后果,而不仅仅是扣发奖金了事。笔者认为,应当建立司法人员的流动机制,多渠道选拔司法人员,不称职的、出错较多的,应及时调离,转到其他岗位。
(4)关于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问题。目前人们对超期羁押、超审限办案的情况意见颇多。一方面,司法人员抱怨工作量大,无法按期办案;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工作时间进行各种应酬,不在岗位的现象大量存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何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是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而解决此类问题,重要的仍然是制度和机制的建设,解决的方式也很多。其中,解决法官超审限、提高审判效率问题的方法之一是建立法官当庭裁决的机制。即改变目前的开庭、休庭、择期判决的状况,由合议庭将多数案件庭审后当庭判决。其意义主要表现为:①当庭裁决明确了主审法官的责任,有利于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②当庭裁决方式有利于防止人为干扰,增强裁决的公正性;③当庭裁决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资源。
(5)关于加大执行力度问题。人民法院对判决的执行难,是目前的一个普遍性问题。而如果判决得不到执行,将形成恶性循环,影响法院的威信,影响法律的尊严。虽然人民法院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在媒体上曝光、对当事人拘留等,但效果仍不明显。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仍需加强制度和机制的建设。
3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尽管近年来各级国家机关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不能满足于已有成就,面对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和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的实际,法治教育仍需加强。首先,在对教育对象的法律认知程度的评估上,应坚持客观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从总体上评价,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年增强,对法律的本质、功能和作用的理解逐渐深化,对法律的应用趋于理性。同时,不同主体的法律意识是不同的,法治教育应因人施教,突出重点。其次,在教育内容上,既要对有些法律进行重复性教育,又要注意对新颁布的法律的宣传教育。曾经进行过的教育,如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等,虽然曾是法治教育的重点,但由于教育对象的不同,教育时间较久而导致有效性弱化等,对于有些教育对象,仍有继续教育的必要。对于新颁布的法律,或者修改后重新颁布的法律,应当有重点地选择与教育对象和现实社会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
关键词:东北;老工业基地;法治环境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是一项需全面调度,和谐并进,各要素互相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共同发展的系统工程,如老工业基地改造中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实体的转制,技术、资金、人才的引进,政策、制度、环境的保障,社会的稳定等。这些要素的综合状况如何,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展和成效,丧失或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都将产生不良的影响,制约或阻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程。其中,法治环境的保障是振兴中不可缺少的条件,老工业基地振兴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法治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既是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标志性成果,也是振兴过程中的基本保障。本文试图就法治环境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影响、现实状况对法治环境的迫切要求、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应着力解决的相关问题等进行一定程度的探讨。
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离不开
良好的法治环境在目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程中,人们普遍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资金和项目的引进,经济指标的提高,却往往忽略和轻视人文环境,法治环境,人的观念、意识等软环境的建设。而这些要素既能反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成果,又对老工业基地振兴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各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尽管各种要素的作用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任何一种要素的作用。这是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看,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实现全国和谐发展的要求;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实现经济、科技、人文、法治等的全面和谐发展,同样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存在的一种倾向是,片面地认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就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经济,片面追求经济指标,这是不可取的。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央政府的支持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老工业基地要加快市场化进程,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有赖于完备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制度、政策的作用几乎无所不在。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造关系密切。实践表明,构造多元投资主体,改变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内部化的财务预算硬约束机制,是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重要途径。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国企改革的核心。这场伟大的制度创新,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功能。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区域经济民营化的同时,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调节政企关系。在国有资产运营、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要尽快建立明确的法律制度,用法律手段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小型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制止化公为私、逃避银行债务等现象出现,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法律的制约。政府职能转变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中的关键一环,这个问题不解决,再好的方案也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为此要切实解决政企不分,政府对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深,而公共服务又严重不足的状况,把政府经济工作的着力点转到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和法规、规章等方面上来,全面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给投资者、创业者以稳定预期。政府应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优势企业的发展提供最大的空间。应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好《行政许可法》,完善重大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切实放开搞活企业,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切实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各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有的不仅不能促进经济发展,甚至妨碍经济发展,妨碍振兴,应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大力引进民营资本涉及诸多法律与制度问题。近年来,老工业基地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断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民营经济发展很快,出现了总量和效益同步增长的可喜势头。但是与发达省份相比,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总量小、规模小、效益不高。事实表明,振兴老工业基地商机无限,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很大;同时表明老工业基地的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域外民营企业资本的参与。事实上,国家作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决策后,许多南方民营企业跃跃欲试,到东北考察咨询,洽谈投资,政府应予鼓励、支持和引导,并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激烈,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大型民营企业没有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企业融资困难,缺少复合型人才等等,制约着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而一些民营企业偷税漏税,产品质量不高,缺乏诚信,不正当竞争,劳资关系不协调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认真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的行为,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民营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还应做到严格执法,遏止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
第四,健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需法律制度的完善。老工业基地的就业问题不同于工业化过程中普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需要特殊的制度与政策扶持。为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国家已经制定出台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政策。一方面要用好普惠性政策,确保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针对老工业基地的实际情况,落实好特殊政策。在研究制定政策时,要切实把着重点放在促进人的发展方面,放在就业和有利于人们安居乐业上,强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衔接配套起来,形成具有合力的政策制度体系。从促进社会发展、增加就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增强消费动力出发,推动老工业基地改造。
第五,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需要法律与制度的完善。实行市场经济以来,老工业基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困难,诚信的缺失就是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之一。某些领域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重新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伦理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当务之急。重新构建诚信伦理,就必须建立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完善失信的惩治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诚信的有效奖励机制。为此,应构建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专门的信用管理的法律和法规。
综上所述,振兴老工业基地有不可缺少的各种要素和条件,加强法治,实现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依法振兴,是加快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基本条件之一。只有具备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有效保障老工业基地的顺利振兴。法治环境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保证稳定的经济运行、经济发展秩序。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经济发展,可能有各种直接的影响因素,如经济犯罪和其他各种形式的犯罪影响振兴;违背市场规则和法律,侵害市场主体的各种民事权益影响振兴;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侵害管理相对人的利益影响振兴。解决这类问题有教育和管理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法治,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充分运用体现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才能排除影响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各种违法犯罪因素的干扰。第二,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也是法治的经济。市场的竞争,应是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环境下的竞争,只有公平和公正,才能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假如没有公平和公正,情况将会如何?坑蒙拐骗,欺行霸市,市场何以存在和发展?若要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必须加强法治。第三,创新有效运行的机制和科学进步的制度。一方面,机制和制度的建设包括了法律运行机制和法律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一般意义上的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保障。
二、现实状况要求加快法治环境建设
如何评价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笔者认为应当重点考察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程度和水平是否与全国法治进步的程度相一致,是否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要求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①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完善程度;②行政机关是否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严格执法,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服务群众;③司法机关是否能准确、合法、及时、公正地适用法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④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公职人员是否能带头遵守法律,抑制特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⑤广大人民群众是否能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既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进行法律监督,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⑥通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实际调整,使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惩治,社会关系和谐,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
为此,笔者专门调查了东北某市老工业基地改造中的上述相关问题,本文仅就其中的行政执法和司法状况进行简要评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提示我们,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是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的。
1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
(1)近年来该市行政执法的改进和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过程中,该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消除和减少各种“低级执法”现象。近年来,在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执法环境的形势下,各级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同类权限”集中管辖的改革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所谓“同类权限”集中管辖,是指将原来的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对某一行政事务均可行使管辖权的管理,归口为一个部门管辖。其特点是:集中行使的处罚权范围广、项目多,执法重心下移;量化执法指标,执法行为程序化;机构精简,执法效率提高。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执法机构多、处罚重复、职能交叉、多层多头执法、执法随意性大等弊端。从“同类权限”的集中管辖的特点可以看出,它能解决一些执法中的“顽疾”。
(2)行政执法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历史、人们思想观念等多方面原因,一些行政机关和部门在行使执法权力和职能的过程中,出现各式各样的偏差、漏洞甚至违规违法行为。它不但背离法治的主旨和精神,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引发执法纠纷,而且还影响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伤害民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任。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执法程序“随意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均有规范的程序,但长期以来,一些基层机关的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胡乱执法、口头执法、以言代法的行为和随意处罚的情形比较常见。当前行政执法纠纷的另一个热点是,超越法律授权行使所谓的执法权,或者无限扩大法定的权限,严重偏离法治精神。第二,执法行为“利益化”。尽管行政执法机关财政基本实现收支两条线,极大地遏制了以法谋“钱”的行为,然而由于其中大部分单位实行按比例返还或超过基数返还的办法,即上缴的越多返还的也越多,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收入仍然与个人奖金息息相关,因此仍存在过度执法、乱执法、乱罚款等现象。还表现出在一些公共服务性、没有经济利益领域的“不作为”方面的问题。
(1)近年来该市司法改革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过程中,该市的各级司法部门正积极努力工作,围绕“振兴”的主题,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发展和振兴上,努力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振兴老工业基地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司法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表现为:执行程序中的改革取得突破;审判监督中的责任体系形成;基层法院的基础工作出现新局面。
(2)司法实践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审判质量和效率仍有较大差距,审判作风上的问题尤为突出。有的法院积案仍然较多,裁判错误、人为拖延、隐性超审限、消极不作为的问题仍明显存在。出庭不准时,接待不守时,庭审不规范,精力不集中,对当事人语言粗鲁,态度蛮横,办关系案、人情案的仍大有人在。
二是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仍不完善,完整科学的工作质量考评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些部门落实审判监督责任的规定不自觉、不认真、不敢负责任。监督体系不健全,导致质量评价参数不完整,有漏洞。
三是以人为本、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仍需完善创新,加大力度,持之以恒。一些法院不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注重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对部门和单位的消极落后现象乃至违法违纪人员不敢管。
四是基础工作仍是影响法院整体水平和形象的主要问题。虽然多数基层法院的工作有了明显的变化,但对有的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仍然意见较多。其主要原因不是物质装备条件差,而是领导班子的自身作用和管理水平比较低,审判的质量和队伍的廉洁文明程度比较低,在率先垂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方面有一定差距。
三、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应重视和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法治环境的改善,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不仅相关国家机关、职能部门要负起责任,全社会都应积极介入。在法治环境建设中要解决的问题,有的可直接服务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的虽直观看来没有直接作用,但间接作用仍不可忽视。
1努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1)对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如果原则性较强,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才具备可操作性的,地方人大和政府应及时制定相配套的法规、规章。此项工作做得好,既有利于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有利于地方的法律适用。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要及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对于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中出现的特别的法律关系需地方立法调整的,应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果国家法律已有原则性规定,应以已有规定为基础,适应老工业基地改造的特殊要求,制定具体的法规和规章;如果尚无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则应以宪法和其他法律精神为指导,制定出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3)对于国家目前尚未立法,现实又迫切需要强制性规范来调整的,深化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新的法律关系,应加以研究,适时制定出新的法规、规章。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及时调整新的法律关系,解决矛盾和冲突,做到有章可循,还有利于为国家的立法进行有益的探索,为制定全国性的法律奠定基础。当然,此类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应避免盲目性,既要探索,又要稳妥;要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2努力建立执法、司法机关的良性工作机制
如前所述,行政机关的执法与司法机关的司法适应改革的要求,特别是为适应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要求,曾做出很大努力,也取得了相应的成绩,同时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这些问题得到切实的解决。当前,在建立良性工作机制上,应重视解决如下问题。
(1)关于行政执法“随意化”、执法行为“利益化”的解决机制。目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属“低级执法”行为,完全脱离了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其状态的形成既有客观环境的因素,也有执法者自身利益的因素,是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特殊现象。如何解决此类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准确限定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空间过小,将限制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空间偏大,将为随意执法创造条件,适度的自由裁量空间的规范,应是努力追求的目标。当前的自由裁量权偏大仍是主要问题,其原因主要是法规规章自身的冲突、因利益驱使所作的利己解释、长期形成的习惯影响等。
第二,要努力破除特权思想。执法机关运用权力、行使权力,较易形成特权思想,传统观念的影响也较易为特权思想寻找到根据。因此经常能看到,一些行政人员对已实施的法规、规章不严格落实,一些行政官员在不准公众抽烟的场合随意抽烟等。如果行政人员将自己作为法律的化身,那么在行政执法程序上的“随意化”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三,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当前针对行政行为常设的监督机构有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和各级政府法制办。由于职责分工和隶属关系等原因,目前其监督作用仍很有限。因此应进一步加强这些监督机构的作用;还应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从法定程序上,要充分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作用。
(2)关于执法、司法机关的独立行使职权问题。法律赋予了执法、司法机关对行使职权的独立性,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只有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才能使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功能得到公平的实现,才能使行政、司法人员的执法、司法水平受到客观的评价。但目前干扰因素较多,如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干预,同级其他机关的干预,某一机关内部领导的干预、部门之间的干预、同志之间的干预等,都影响司法的独立性。应当建立一种良性机制,排除干扰和不良影响。
(3)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办错案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如主观恶意的枉法裁判,因业务能力较低导致的对事实认定的错误和对法律理解、适用的错误等。无论何种原因,出现错误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是视具体情况承担的程度有所不同罢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和减少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的质量,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目前尽管有责任追究的制度,但作用有限,效果有限,对错案的抑制程度有限。应当建立更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产生足够的威慑力,使司法人员谨慎从事,使他们认识到,如果出现错误,就将面对不利的后果,而不仅仅是扣发奖金了事。笔者认为,应当建立司法人员的流动机制,多渠道选拔司法人员,不称职的、出错较多的,应及时调离,转到其他岗位。
(4)关于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问题。目前人们对超期羁押、超审限办案的情况意见颇多。一方面,司法人员抱怨工作量大,无法按期办案;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工作时间进行各种应酬,不在岗位的现象大量存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何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是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而解决此类问题,重要的仍然是制度和机制的建设,解决的方式也很多。其中,解决法官超审限、提高审判效率问题的方法之一是建立法官当庭裁决的机制。即改变目前的开庭、休庭、择期判决的状况,由合议庭将多数案件庭审后当庭判决。其意义主要表现为:①当庭裁决明确了主审法官的责任,有利于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②当庭裁决方式有利于防止人为干扰,增强裁决的公正性;③当庭裁决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资源。
(5)关于加大执行力度问题。人民法院对判决的执行难,是目前的一个普遍性问题。而如果判决得不到执行,将形成恶性循环,影响法院的威信,影响法律的尊严。虽然人民法院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在媒体上曝光、对当事人拘留等,但效果仍不明显。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仍需加强制度和机制的建设。
3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尽管近年来各级国家机关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不能满足于已有成就,面对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和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的实际,法治教育仍需加强。首先,在对教育对象的法律认知程度的评估上,应坚持客观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从总体上评价,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年增强,对法律的本质、功能和作用的理解逐渐深化,对法律的应用趋于理性。同时,不同主体的法律意识是不同的,法治教育应因人施教,突出重点。其次,在教育内容上,既要对有些法律进行重复性教育,又要注意对新颁布的法律的宣传教育。曾经进行过的教育,如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等,虽然曾是法治教育的重点,但由于教育对象的不同,教育时间较久而导致有效性弱化等,对于有些教育对象,仍有继续教育的必要。对于新颁布的法律,或者修改后重新颁布的法律,应当有重点地选择与教育对象和现实社会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
1.合理安排教学计划,注重学生工程能力的培养
(1)在理论教学方面,加强工程类课程的教学。2011年,本专业以《高等学校本科环境工程专业规范》为基础,结合长沙学院的实际情况对教学计划进行了适当调整。
1)增加了“工程图学”的教学课时和内容。较强的识图能力是环境工程专业学生必备的技能之一,针对学生看不懂专业图纸的问题,新教学计划将“工程图学”的教学课时由48学时增加到64学时,新增了土木工程制图和机械制图的教学内容。
2)增加了“环境工程CAD”的教学课时和内容。较强的绘图能力是环境工程专业学生必备的技能之二,针对学生不会绘制立体图和绘图效率低的问题,新教学计划将“环境工程CAD”的教学课时由32学时增加到48学时,新增三维制图教学内容并增加了上机操作时间。
3)新增了“环境工程项目设计”课程。教学课时为32学时,教学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工程设计资料、处理系统及其选择、工程方案的比较、污水处理厂设计、工程验收及运行、工程设计基本知识及设计示例等。通过上述调整,深化了工程类课程的理论教学内容,为毕业设计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并熟练掌握绘图技能。
(2)在实践教学方面,加强对学生工程能力的培养。
1)对于实验教学,改变原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偏多的情况,精选几个专业理论性较强和与工程联系较为紧密的实验项目作为必做实验,其他实验项目作为选做实验,节约出来的课时用于能够培养学生工程能力的课程设计和实习等教学环节。
2)对于课程设计,将“环工原理课程设计”的教学课时由一周增加至两周,新增“环境工程制图实训”和“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课程设计”,要求学生熟练掌握工程设计流程以及主体构筑物和设备的设计方法,同时能够规范制图。
3)对于实习,针对原实习过程流于形式的情况,采取“精”、“泛”结合的方式保障实习效果。所谓“精”是指选择一个单位蹲点实习,时间为4周,要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既要看现场还要跟班操作,既要阅读图纸还要临摹图纸,既要接受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还要相互交流和讨论,让学生深度了解实习基地的平面布置、工艺流程、构筑物结构和参数、设备型号和参数以及运行管理方式等内容。所谓“泛”是指带领学生到2~3个单位参观实习,时间为两周,要求学生进一步巩固实习成果,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从而为毕业设计积累一定的工程经验。
2.提高教师水平,使之达到指导毕业设计的要求
教师的责任心和水平对毕业设计的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然而,本专业以年轻教师为主,普遍缺乏工程实践的经历,无法满足学生对知识的需求。因此,长沙学院采取了多项措施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主要包括:动员教师报考注册环保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师,储备全面而丰富的基础知识,掌握前沿理论和技术;鼓励教师到实践部门挂职锻炼,深入生产第一线实地锻炼,丰富自己的工程实践经历;鼓励教师对外承接工程项目,通过项目设计和产品开发积累经验;聘请经验丰富的工程设计人员和退休教授来校讲学或参与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实现对教师的培训和再教育;建立毕业设计指导团队,有机整合教师资源,通过老教师与年轻教师的“传帮带”工作,帮助年轻教师快速成长。
3.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设计的质量
(1)规范毕业设计的选题。一方面,选题要结合学生的就业领域。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大多从事小型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废水处理站的设计,毕业设计的内容应与此相关。另一方面,选题要紧密联系实际。本专业的毕业设计选题主要来源于教师的工程项目和毕业生在工作中积累的项目资料,坚持以真实工程实例作为毕业设计的训练课题,使学生毕业设计与未来工作有机衔接。另外,为了保证选题的新颖,本专业要求毕业设计选题三年内不能重复。
(2)突出毕业设计指导的重点。一般而言,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的同时还承担其他教学任务,这就要求教师在充分保证毕业设计指导时间的基础上做到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开题时要重点指导学生工艺流程选择的合理性,计算时要重点指导学生参数选择的正确性,绘图时要重点指导学生图纸表达的规范性。教师要预先判断学生在设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问题,并采取专题讲座的方式加以解决,不能让难点问题影响毕业设计的进度。
(3)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长沙学院对学生毕业设计成绩的评定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组成,然而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表中的评分细则并未规定具体内容,导致教师对评分细则的理解不一。因此,长沙学院对评分细则进一步细化。“选题与文献综述”主要评价开题报告的合理性;“创新性”主要评价工艺、设备和方法的新颖性;“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主要评价计算过程和参数选择的正确性以及图纸的规范性;“写作表达能力”主要评价格式的规范性以及语言的准确性和凝练性。评分细则还新增了“平时成绩”项目,用以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平时表现。同时,对于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分差值较大的设计另请教师进行评阅,从而公平公正地评价学生的毕业设计成果。
(4)严控答辩后的管理。对于答辩未通过的学生要责令整改,直至符合二次答辩要求为止。对于答辩通过的学生,要求他们根据每位教师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为了提高毕业设计的质量监控力度,还建立了毕业设计的抽样检查制度,抽样比例不少于学生人数的20%,首先由专业教师交叉检查,然后聘请校内外专家评估,进一步发现和解决毕业设计存在的问题。最后认真总结毕业设计教学工作取得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解决对策。
二、结语
【关键词】 可持续发展; 企业环境业绩评价; 产品生命周期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5-0078-07
一、可持续发展战略下企业环境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环境业绩指企业通过调整、控制生产经营活动,在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清洁生产等方面取得的成果,该成果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对生态环境产生的直接影响;二是企业在经营管理、制度树立、遵纪守法等方面所体现出的环保意识程度[1]。
企业环境业绩评价则是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环境行为及其成果进行的综合分析与评定,以持续的方式向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提供相关可验证的环境信息,确定企业的环境业绩是否良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2]。
(一)设计基础:ISO14031环境绩效评估指南
ISO14031环境绩效评估指南是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该指南,企业环境业绩评价指标分为环境状况指标(ECIs)和环境业绩指标(EPIs)两方面[3],环境状况指标(ECIs)通常为政府部门、公共机构、研究团体等使用,企业较少采用。而环境业绩指标(EPIs)又分为管理业绩指标(MPIs)和操作业绩指标(OPIs),具体的环境管理业绩指标与环境操作业绩指标如表1、表2所示。
(二)设计改进:引入产品生命周期维度和生态效率指标
随着环境矛盾激化以及企业对可持续发展战略日益重视,在企业环境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中加入产品生命周期维度,能对企业创造的产品或服务“从摇篮到坟墓”全过程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4],既可以满足管理者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监控需求,还能为政府环境管理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和参考。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与可持续发展观念相契合,是环境业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重要思路。
生态效率最早是由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提出,主要理念是在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同时提高产品的价值,生态效率要求企业在不断降低对环境影响的同时实现较大的价值,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5]。其通用公式表示为:
生态效率=
二、J纸业公司环境业绩评价现状分析
(一)J纸业公司经营概况
J公司始建于1984年,是一家以生产销售绿色环保再生纸、特种纸品、造纸原材料为主的纸业上市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约为10.9亿元,资产总额为51.88亿元。公司主要有牛皮箱板纸、纱管原纸、瓦楞纸板、白面牛卡纸、生活用纸等一系列产品。
公司长期注重环境友好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将可持续发展战略融入企业文化,直接从事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已将成熟的环保技术用于白面牛卡纸、纱管原纸、牛皮挂面箱板纸的生产中。
(二)J纸业公司现有环境业绩评价体系
目前J公司环境业绩是以每年《环境报告书》的形式进行披露,数据采集、资料核查等工作由公司环境报告书编制小组完成,并委托浙江大学等第三方机构进行报告书的编制。
J公司现有环境业绩评价体系由四个维度组成:环境管理状况、环境目标、降低环境负荷的措施及绩效、与社会及利益相关者关系。详见图1。
(三)J纸业公司现有环境业绩评价体系问题分析
1.指标体系缺乏针对性
J公司的环境业绩评价报告采用《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中国家统一的框架结构进行编制,该环境报告框架结构适用于我国境内企业环境报告书,其科学性、权威性不容置疑,但由于不同行业、同行业中不同企业的生产性质、排污特点、所处地域等诸多因素的差异,使得该指标体系缺乏针对性,无法对企业环境业绩做出准确评价。
2.指标体系不完整
J公司的环境业绩评价没有形成完整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维度较为粗糙,从现有的四个维度来看,基本是从企业内部管理、污染物排放、外部其他利益相关者角度出发的指标,从政府角度出发、满足监管需求的指标不全面。
3.忽视财务环境业绩指标设置
J公司在评价企业环境绩效时,指标设置多偏向环境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环保目标及完成情况等,比较重视内部环境管理业绩的评价,而忽视了财务环境业绩指标,这不仅不能客观真实反映企业环境业绩,也不利于调动企业提高环境业绩的积极性。
4.可持续发展战略未充分体现
J公司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公司的环境战略,但其环境业绩评价体系中并没有体现出该战略。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应贯穿于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但J公司现有环境业绩评价体系侧重于对环境行为结果的评价,忽视了生产过程,缺少立足于绿色生产过程、产品生命周期角度的环境业绩评价指标。
三、J纸业公司环境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设计
(一)我国造纸行业对环境的影现状
造纸业在我国工业产业中处于重要地位,但也是重污染行业之一,我国造纸业长期以来处于高能耗、高污染、高速扩张的发展状态,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等处于我国工业行业前列,污染排放负荷、能源消耗等指标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差距。表3列示了我国造纸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因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提倡绿色可持续发展是我国造纸行业的重点工作,同时针对造纸企业的特点,设计针对性的环境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也势在必行。
(二)可持续发展战略下J纸业公司环境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ISO14031环境绩效评估体系,J纸业公司的环境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环境管理业绩指标和环境操作业绩指标两大方面。其中,环境管理业绩分为财务环境业绩、环境守法、内部环境管理、利益相关者四个维度;环境操作业绩则由研发环节、生产环节、运输销售环节、回收处理环节四个维度组成。
1.环境管理业绩
(1)财务环境绩效
①环境友好项目资金占用率
环境友好项目资金占有率=×100%
2014年J公司共投入74 770万元对绿色环保生活用纸项目、高档瓦楞纸板项目、高强瓦楞原纸项目、中水回用项目以及其他零星工程进行建设,其中绿色环保生活用纸项目和中水回用项目属于环境友好型项目,2014年分别投入资金20 426万元、2 455万元,公司的环境友好项目资金占用率为30.6%。
②环境优惠政策效益
该指标是指企业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政策要求时,在税收、补贴等方面产生的经济效益。J公司的循环经济模式和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受到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J公司属于我国高新技术领域中资源与环境技术较为先进的企业,2014年9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限为三年,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所得税支出节约77万元。J公司的中水回用项目获得中央投资计划补助430万元。
③资源循环利用效益
该指标是对企I当年通过资源循环利用获得的经济效益的统计,J公司致力于提高生产废物的回收利用率,2014年公司资源循环利用节约成本合计3 124万元,具体如表4所示。
④环境费用占比
环境费用占比=×100%
公式中环境费用为企业开展环保活动、清洁生产、污染防治等环境相关管理活动产生的费用,总支出费用为期间费用总额。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该指标大小与企业对环境管理的重视程度成正比。J公司2014年环境费用占比19.9%。
(2)环境守法
①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J公司适用《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各项排放物均达到行业标准;J公司对废气进行循环利用,基本不对外排放废气;噪音排放方面,J公司厂界噪音检测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Ⅲ类标准中的限值要求。
②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从源头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控制的关键措施,J公司已按《浙江省实施排污许可证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排污许可证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
③清洁生产审核
《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中对清洁生产措施、审核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造纸行业为能源消耗型、环境污染型行业,更应注重清洁生产的实施和审核。J公司于2009年首次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并于2013年再次通过该审核。
④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率
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率是衡量企业环境守法性的指标之一。J公司2014年未筹建新项目,2012年的高档包装纸板技改项目、中水回用技改项目分别通过嘉兴市环保局和平湖市环保局审批;2013年的高强度瓦楞原纸项目通过嘉兴市环保局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两年审批率均为100%。
⑤“三同时”制度执行率
“三同时”是指企业的建设项目中环保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使用。2014年,J公司有两个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尚有一个建设项目正在审核中,“三同时”执行率为66.6%。
⑥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为了使企业在面临环境风险事故时能及时、正确做出响应,采取必要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J公司制定了《J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同时设有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组织机构。
⑦最近三年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情况
该指标根据重要性原则,针对企业近三年发生的环境违法、环境恶性事件进行披露。J公司长期以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012年至2014年生产经营活动均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标准,污染物排放符合有关环保要求。
(3)内部环境管理
①环境管理体制
环境管理体制建设是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的基础和关键,其对环境管理人员的权利职责进行划分,也是企业开展环境管理的行为准则。J公司在整个公司内执行环境监督员制度,其中企业环境总监由公司生产副总兼任,环保办专员兼任环境监督员,环境管理员队伍由公司各环保片区负责人组成。
②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0是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系列,对企业的环境方针、环境管理策划、环境管理的实施和运行、最终的检查评审等一套完整的环境管理流程提出要求。J公司早于2002年便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经过不断改进和完善,2004年首次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于2012年完成了换证审核。
③员工环保教育培训率
职工环保教育培训率即为本年度参与环保培训的员工占公司全体员工的比例。J公司侧重于对相关人员的环境治理技术培训和学习,包括脱硫系统培训、废水处理技术研讨、学习联合污水治理技术等。2014年,J公司组织和派选员工参与环保相关培训及教育23次,累计参与人数为240人,公司员工总数为2 438人,员工环保教育培训率为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