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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贸易业务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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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贸易业务

第1篇:高风险贸易业务范文

关键词:检验检疫 快速核放 模式 成效

引言: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产业的迅猛发展,要求检验检疫工作既要科学监管,又要高效服务。在此背景下,苏州检验检疫部门对传统的工作模式进行改革和整合,建立快速核放中心,以风险分析为基础,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以流程优化为手段,对特定业务快速完成“报检评审、风险评估、合格评定、出证放行”,实施快速核放。实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总体目标。

所谓快速核放,就是指检验检疫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以流程优化为手段,对特定业务快速完成“报检评审、风险评估、合格评定、出证放行”(“三评一放”)的业务管理模式。

建立检验检疫快速核放中心,是落实当前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实现科学监管的需要;是适应现代物流快进快出、大进大出,实现快速通关的需要;是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减少环节,实现减负增效的需要。

一、快速核放业务简介:

“快速核放中心”目前对六项业务实施快速核放。

1、经电子监管系统综合评定合格放行的出口产品

苏州检验检疫部门对诚实守信、质量稳定及出口分类管理在二类以上的企业实施出口产品电子监管。

电子监管系统自动将企业原始的原辅材料检验、关键工序、成品检测等数据与检验检疫部门设定的“监控项目表单”进行比对,经系统综合评定合格的,由“快核中心”实施快速放行。

2、进入园区综合保税区,通过“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综合评定合格放行的入境产品

苏州检验检疫部门在特殊监管区域内实施了入境全申报的管理措施,开发了入境检验检疫电子监管平台――“综合保税区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通过风险分析,建立了检验检疫风险管理机制。对入境货物是否需要查验是通过“电子监管系统”来进行自动分析和评定的,对系统识别无需实施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的直接由“快速核放中心”实施口岸放行。

3、实施虚拟口岸直通放行模式的进出口产品

“虚拟口岸直通放行模式”指在内陆地区建立检验检疫虚拟口岸作业管理区,在虚拟口岸内,对从特定对外开放口岸进出境的特定货物,实现“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

“虚拟口岸直通放行”模式通过与口岸局的协作,对经考核、诚信度高、管理规范的企业进出口商品和集装箱在虚拟口岸实施检验检疫。目前苏州检验检疫部门已与上海、太仓海运港口及周边机场建立了协作机制,开发了《虚拟口岸直通放行检验检疫业务管理系统》。实施该模式后,检验检疫根据相应的风险评估规则,按1-3%的批次抽查实施现场查验,其余的批次由“快核中心”实施快速放行。

4、经风险评估确定为三类风险的进口机电产品

检验检疫部门按照“进口机电产品风险评估规则”,对进口机电产品安全、卫生、环保风险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三类,三类风险进口机电产品是指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风险较低、一般不会产生危害的进口机电产品。

“快核中心”对进口机电产品进行综合评定,对经风险评定认为安全、卫生、环保项目风险较低、一般不会产生危害的三类风险机电产品,予以快速放行。

5、实施特殊监管区预报即放监管模式的产品

“预报即放”是苏州检验检疫部门为促进苏州综合保税区国际配送中心建设,对分批输出到境内非特殊监管区的保税物流货物,实施“预先申报、提前检验、分批放行,集中出证”的检验监管方式。检验合格的允许分批出区、集中签发通关证明。

6、实施特殊监管区国内流转货物便捷监管模式的产品

国内流转货物便捷监管模式是指检验检疫部门采取诚信准入、风险控制、验证监管等监管措施,对国内流转货物免于检验的管理模式。

“快核中心”依据企业提供的《国内流转货物自我声明》及相关资料,按货物特性、物流性质、贸易方式等情况对国内流转货物进行报检评审,对旧机电产品、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动植物产品、食品、化妆品等高风险产品不实施便捷监管模式。

二、快速核放业务特点

1、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是基础。快速核放工作绝不是单纯的追求“快”,是建立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的,只有确定为低风险的产品才可以列入“快核”业务。苏州检验检疫部门建立了完整的风险评估规则和规范的风险研判机制,没有进行风险评估的不能列入快核业务,对高风险产品不能列入快核业务。

2、信息化和流程优化是重要手段。风险评估规则输入信息系统后,由系统自动评定风险,并且可通过风险研判及时调整规则,及时维护到信息系统上,报检评审、风险比对、核准放行等项工作都由系统完成,确保了快速核放“又快又准”。

3、部门融合凸显集中效应。新成立的“快速核放中心”是由检务、检验、检疫等人员共同组成,纳入“快核”的业务不再需要各部门之间的流转,“快核中心”人员按照预先设定的规则、依托管理系统对符合放行条件的货物直接放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4、检管职能分离,确保规范运作。苏州检验检疫管理部门负责审定快速核放业务的受理范围、制定和调险评定规则及实施监督检查;施检部门负责对实施快速核放的产品和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快速核放中心”负责快速核放业务的流程管理和过程控制,对符合条件的实施快速核放。各部门职能明确,各司其责,相互验证,保证各项工作的规范运作。

三、快速核放初步成效

自2011年1月开始,苏州局在工业园区建立“快速核放中心”,开展快速核放业务试点,尝试解决检验检疫工作中“管”和“放”的矛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化风险管理,提升了检验检疫部门科学监管能力。快速核放的“快”,是建立在科学的风险评估基础上的快,通过前期风险规则的科学制订,运用信息化平台对高风险产品进行自动筛选,提高了对高风险产品的监管力度和效果。快核中心运行以来,至2011年9月,累计截获各类有害生物2332批次,截获媒介生物568批次;违禁物36批次;查出不合格进出口商品233批次,货值19914.6万美元,比实施前提高了3倍以上,取得了明显的监管成效。

第2篇:高风险贸易业务范文

关键词:新形势;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问题;对策

0前言

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的发展,加剧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和银行业的竞争,国际贸易融资因独特的优势而成为银行和企业重点发展的一项金融业务。但是银行和企业必须认真分析和研究其中存在的风险,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肆虐的环境下,更应树立起融资风险意识,努力探索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帮助我国银行和进出口企业获得资金支持,进而推动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发展,实现稳定外需的目标。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趋势

近几年来,随着高新科学技术的发展,加快了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形成和电子商务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步伐,促进了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使得国际贸易融资在方式上和市场组织形式上均发生了一系列的深刻的变化

1.1积极参与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各个环节

为了顺应国际贸易供应链的新的发展趋势,一些国际大银行已不再只是对客户在国际贸易中的某个环节或阶段进行局部的融资,而是更加关注客户在整个贸易周期的需求,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开始,追踪整个供应链中货物及资金的走向。例如jp摩根于先后收购了一家物流公司和一家票据管理公司,不仅打破了厂商、物流公司、银行独自参与的局面,而且完善了公司在供应链上的金融服务,真正为进出口商提供了一站式的服务,有效地降低整个供应链的成本。

1.2开展国内信用证业务。创新应收账款融资

国内贸易的特点和性质上与国际贸易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我们可将国际贸易融资的操作方式移植到国内贸易融资上,根据我国目前的信用环境和业务风险程度,开展国内信用证业务。另外,银行也可以通过创新应收账款融资来提高银行发展贸易融资业务的竞争力。因为随着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减少,客户对托收、货到付款、赊销等应收账款的融资需求将不断增加,银行应抓住这一机遇,创新业务,增加服务渠道,为客户提供便利。银行可根据自己的条件大力开展保理、福费廷和出口商票等融资业务,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可采用第三方买断、资产证券化、风险参与、再担保等方式来分担风险,提高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能力,进而促进贸易融资和银行汇票的发展。

1.3创新管理方式。实施贸易融资电子化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的普及,银行应与时俱进,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参与国际电子结算支付系统。电子商务平台既能为买方提供了货到付款交易的自由,又可为卖方提供支付的保护,为银行、保险公司、运输公司提供业务资源,为客户获得业务资源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有效地降低了贸易的风险。这是一种非常好的创新尝试。例如荷兰银行开发研究出maxtrad技术,通过max-trad技术,可以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在线服务,为买卖双方自动处理贸易交易及管理应收、应付账款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因此,它被评为最佳网上贸易服务提供者。

2目前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为我国银行业和企业的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加快了它的发展速度,但由于我国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方式和技术上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制约了我国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

2.1融资模式落后,融资对象集中

目前,国内各银行办理的贸易融资业务仍是以传统方式为主,约占贸易融资总量的70%,比如出口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等。而相对于保理、福费廷等较为复杂的业务则开展十分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就以福费廷为例,这是一项无追偿权的贸易融资方式,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可确保应收账款的安全性,加速企业资金的周转速度,提高企业对信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防范与控制能力,但目前我国各银行对该项业务开发力度不够,很难满足企业需要。而且我国银行的融资对象主要集中在大型的外贸企业。这些企业资金雄厚,国际竞争能力强,业务发展稳定。而对于广大的中小型企业,则往往设定不利于中小企业申请国际贸易融资贷款的条件,从而缩小速效的范围,限制了融资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2.2缺少有效的贸易融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控制手段落后

虽然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较为复杂,但也是可以利用科学方法进行有效的预测和防范的。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和企业也都建立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但仍受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粗放经营,没有针对金融危机环境下的国际贸易融资的业务和风险进行周密、详尽的分析和研究,因而使得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隐患较大。

2.3缺乏精通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

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直接影响着银行和企业的服务质量、融资产品的创新以及融资风险的管理。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对商业银行和企业内部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目前而言,我国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单一,国际结算、信贷、法律等知识水平不高,因而急需一大批精通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以满足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趋势。

2.4融资市场秩序混乱。竞争不规范

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虽然为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但也加剧了市场的竞争,市场秩序不规范,各家银行为了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增加国际结算业务量,竞相降低对企业的融资贷款要求,以吸引更多的客户,放松了对贸易融资风险的控制,加剧了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

3防范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对策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为了促进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我国政府、银行、企业都必须探索出当前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措施,强化风险意识,尽快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融资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防范能力。

    3.1以政府为主导。加快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金融危机使世界政治与经济环境更趋复杂,加大了国际信用风险,对我国的出口贸易,融资提出了严峻考验,所以我国必须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建设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体系,密切跟踪国际形势的发展,收集各种风险信息,建立国别风险信息库和行业风险机制,及时公布不良买家信息,让银行和企业能够采取措施防范收汇风险进一步扩大,为外贸的平衡增长提供保证。

3.2创新贸易融资方式。降低贸易融资风险

如今全球市场需求低迷,大多数企业的出口贸易不景气,贸易融资需求放缓,银行业务量下降。另外,伴随着银行竞争的加剧,我国当前贸易融资方式、业务量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无法满足国际贸易的需要。因此,我国必须认真面对,重视融资风险,积极借鉴国际上的贸易融资方式,根据市场的需求,通过专业化的金融解决方案的设计,不断开发和拓展新业务,不断扩大保付、福费廷等新业务的覆盖面,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帮助进出口企业度过金融危机,也拓展了自身业务量,促进了贸易融资向多样化方向发展,降低贸易融资风险,推动贸易融资业务快速发展。

3.3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加强监管

国际贸易融资属高风险业务,因此,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操作实施全过程监管至关重要。银行必须做好融资前的贷前调查,全面调查、了解申请企业的资信状况、企业的经营能力、履约能力以及该单业务的盈利情况,也要严格审查开证申请人的品行、开证行的资信及信用证条款,做好贸易融资贷前的把关。做好贸易融资贷中的审核,把握好贷中的决策和管理,细化业务风险审核,严格关注资金使用去向,必要时可派人跟单操作。因为国际贸易是一种时效性极强的业务,只要有一点疏忽大意都可能导致交易的失败,所以要依据贷前的调查结果,加强监管,进行事后跟踪,以及时做出融资决策,降低风险。

3.4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完善信贷资产的法律保障机制

目前,我国在贸易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无法满足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的需求,因此,我国政府应加强对现有的相关立法的研究,结合当前复杂的国际政治环境和未来发展的趋势,找出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和存在的漏洞,分析国际惯例与我国现行法律之间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立法提供依据,制订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通过有关途径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加快与国际惯例和通行的做法接轨,从而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业务操作方案,依靠法律来为我们顺利开展贸易融资业务保驾护航,利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保障银行和企业的利益,降低融资风险系数。

3.5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贸易融资业务管理人员素质

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开展的时间较短,相关人员的知识、管理水平和经验还不能满足这一业务发展的需求,目前急需一大批既懂国际惯例,又懂操作技术和精通信贷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因此,银行和企业务必安排好人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道德修养,树立融资风险的意识和“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理念,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并且要明确权力与责任,贯彻落实到位,促使员工自觉地、积极地投入工作之中。另外,银行和企业也可通过引进精通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从而全面提高贸易融资管理人员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员工的识伪和防伪能力,增强融资的风险防范能力。

3.6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许多高科技成果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之中,改变了我们的生活、生产方式,为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因此,我们在开展贸易融资业务时,建立并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平台,这是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尝试为贸易商、销售商、物流公司等搭建一个共享的信息技术平台,为客户提供详尽、及时的收付款信息,方便客户的管理工作。许多银行通过大力开发和完善网上银行功能,增加渠道服务项目及开发银行与企业间的直联等方法与客户之间建立起信息共享平台,改进业务处理流程,通过单证集中处理实现标准化操作,从而提高单证业务处理的效率,让客户及时了解账户中的余额变动及重要讯息,帮助客户降低操作成本,及时规避融资风险。

第3篇:高风险贸易业务范文

关键词 新形势 国际贸易融资 风险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的发展,加剧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和银行业的竞争,国际贸易融资因独特的优势而成为银行和企业重点发展的一项金融业务。但是银行和企业必须认真分析和研究其中存在的风险,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肆虐的环境下,更应树立起融资风险意识,努力探索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帮助我国银行和进出口企业获得资金支持,进而推动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发展,实现稳定外需的目标。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趋势

1.1积极参与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各个环节

为了顺应国际贸易供应链新的发展趋势,一些国际大银行已不再只是对客户在国际贸易中的某个环节或阶段进行局部的融资,而是更加关注客户在整个贸易周期的需求,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开始,追踪整个供应链中货物及资金的走向。

1.2开展国内信用证业务,创新应收账款融资

国内贸易的特点和性质上与国际贸易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我们可将国际贸易融资的操作方式移植到国内贸易融资上,根据我国目前的信用环境和业务风险程度,开展国内信用证业务。另外,银行也可以通过创新应收账款融资来提高银行发展贸易融资业务的竞争力。

1.3创新管理方式,实施贸易融资电子化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的普及,银行应与时俱进,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参与国际电子结算支付系统。电子商务平台既能为买方提供货到付款交易的自由,又可为卖方提供支付的保护,为银行、保险公司、运输公司提供业务资源,为客户获得业务资源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有效地降低了贸易的风险。

2目前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2.1融资模式落后,融资对象集中

目前,国内各银行办理的贸易融资业务仍是以传统方式为主,约占贸易融资总量的70%,比如出口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等。而相对于保理、福费廷等较为复杂的业务则开展十分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

2.2缺少有效的贸易融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控制手段落后

虽然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较为复杂,但也是可以利用科学方法进行有效的预测和防范的。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和企业也都建立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但仍受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粗放经营,没有针对金融危机环境下的国际贸易融资的业务和风险进行周密、详尽地分析和研究,因而使得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隐患较大。

2.3缺乏精通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

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直接影响着银行和企业的服务质量、融资产品的创新以及融资风险的管理。就目前而言,我国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单一,国际结算、信贷、法律等知识水平不高,因而急需一大批精通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以满足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趋势。

2.4融资市场秩序混乱,竞争不规范

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虽然为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但也加剧了市场的竞争,市场秩序不规范,各家银行为了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增加国际结算业务量,竞相降低对企业的融资贷款要求,以吸引更多的客户,放松了对贸易融资风险的控制,加剧了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

3防范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对策

3.1以政府为主导,加快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金融危机使世界政治与经济环境更趋复杂,加大了国际信用风险,对我国的出口贸易,融资提出了严峻考验,所以我国必须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建设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体系,密切跟踪国际形势的发展,收集各种风险信息,建立国别风险信息库和行业风险机制,及时公布不良买家信息,让银行和企业能够采取措施防范收汇风险进一步扩大,为外贸的平衡增长提供保证。

3.2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加强监管

国际贸易融资属高风险业务,因此,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操作实施全过程监管至关重要。银行必须做好融资前的贷前调查,全面调查、了解申请企业的资信状况、企业的经营能力、履约能力以及该单业务的盈利情况,也要严格审查开证申请人的品行、开证行的资信及信用证条款,做好贸易融资贷前的把关。

3.3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完善信贷资产的法律保障机制

我国政府应加强对现有的相关立法的研究,结合当前复杂的国际政治环境和未来发展的趋势,找出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和存在的漏洞,为科学立法提供依据,制订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从而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业务操作方案,利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保障银行和企业的利益,降低融资风险系数。

3.4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贸易融资业务管理人员素质

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开展的时间较短,相关人员的知识、管理水平和经验还不能满足这一业务发展的需求,目前急需一大批既懂国际惯例,又懂操作技术和精通信贷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因此,银行和企业务必安排好人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道德修养,树立融资风险的意识和“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理念,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

参考文献

[1] 黄蕴洁,肖新华.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分析及防范[J].今日财富,2010(2).

[2] 程晓娟.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22).

第4篇:高风险贸易业务范文

首先,是出口企业、金融机构判断出口信用风险的“风向标”,有利于指导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出口企业,合理规划出口业务,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同时,也为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于出口贸易提供直接的决策信息支持和风险管理指引。其二,可为出口贸易服务中介机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提供技术支持。银行、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在出口贸易业务链条中提供融资、风险转移等服务过程中,其风险定价无不是与信用风险挂钩。ERI指数作为风险的识别和量化结果,有利于中介机构在开展自身业务过程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实行有效的风险控制,提高服务水平。其三,可为有关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机构的政策研究和制定提供参考信息,以更好地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与此同时,中国信保ERI指数也可以为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提供风险指引。指数中分析的国家(地区)、行业、国家(地区)――行业的信用风险状况,将为公司制定承保政策、安排业务布局和具体展业提供技术支持和风险指引。

ERI指数分析

ERI指数是采用指数评分的方式来反映我国短期出口贸易的主要贸易国(地区)、重点出口行业的信用风险变化趋势。ERI指数是国内首次对主要贸易国、重点出口行业以指数化形式进行信用风险研究的崭新尝试和重大突破,也是国际出口信用机构(ECA)首次对国与国之间短期出口贸易的信用风险进行量化研究的具体实践,更是中国信保继《国家风险分析报告》之后的又一类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海外信用风险管理的标志性成果。

随着中国信保保险业务广泛与深度地拓展,中国信保积累了大量的国别风险信息、行业风险信息以及海外进口企业、海外银行等经济主体的各类资信信息;尤为重要的是,经过十年的发展,中国信保积淀了大量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及有关方面的信用损失数据,形成了宝贵的信用风险分析专业经验。中国信保凭借此独特的资源和优势,首次向国内外正式推出中国短期出口贸易信用风险指数(ERI)。

中国信保ERI指数采用指数评分的方式,从我国短期出口贸易的主要贸易国别(地区)和重点出口行业两个角度,分别反映海外进口商(买家)整体信用风险及其变化趋势。根据量化分析的结果,把信用风险水平分为A、B、C、D、E 5个信用等级(见表1),并对指数运行趋势进行预测。中国信保ERI指数从影响短期出口贸易信用风险的因素出发,以中国信保长期积累的相关业务数据为基础,以国别(地区)、行业、交易主体等多个维度的信用信息为依托,充分借鉴现代指数编制理论和国内外信用风险的研究方法,运用统计、计量等相关数理工具,确保指数编制原理和方法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准确性。同时,ERI指数基本实现了指数体系内的横向与纵向可比,既可以比较各国、各行业短期出口贸易信用风险相对位次,也可以考察每个国家、每个行业短期出口贸易信用风险的历史进程,具有一定先行性,可以起到一定的预警作用。

ERI指数变化趋势

中国信保目前已完成了与中国贸易往来的26个主要国家(地区)、10个重点行业ERI指数的演算工作,此次的ERI指数,重点是2011年全年四个季度的ERI综合指数、10个主要国家(地区)ERI指数、6个重点行业ERI指数、7个重点国家(地区)-行业ERI指数等,并对2012年第一季度指数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与预测。

2011年四季度主要国家(地区)的ERI指数及其2012年第一季度的指数变化趋势预测的结果如下:主要国家信用水平分级为①A:日本、沙特阿拉伯、澳大利亚、加拿大、马来西亚、阿联酋;②B:南非、法国、美国、韩国、印度尼西亚、荷兰、英国、越南;③C:德国、台湾、埃及、西班牙、俄罗斯联邦、印度、委内瑞拉、意大利、阿根廷;④D:墨西哥、巴西、乌克兰。

第5篇:高风险贸易业务范文

一、公司的现状

经过近五年的运作,公司累计对外担保752笔,担保企业数656家,担保总额49386.5万元,有效地缓解了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五年来公司风险控制情况良好,运作正常,达到了担保公司与企业、银行“三赢”的目的,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公司在风险管理及业务开拓中形成了自己的管理格局。大家知道担保行业是国际上公认的高风险行业,为更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规避风险,公司从成立之日起,就把规范经营放在首位,建立了一整套的业务操作程序和制度,积极和银行建立合作平台,逐步形成了互相推荐、共同考察、联合决策、协作监控、共担风险的业务关系。公司以“选优”、“补充”为原则,坚持服务中小企业为宗旨,确定信用客户名单采取咨询、上门拜访、向开户银行搜集相关企业信息等方法,多方面了解企业信用状况。同时,公司把反担保措施设定为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除了正常的担保措施外,还尝试担保方式的创新,如动产、存货、股权、仓储等抵押、质押和企业、个人联保等。在担保决策中,公司采取了二级评审制,先由资信评估部门对符合担保条件的企业进行调查,经公司严格审核评价,确保担保决策的合理化。公司始终按照董事会确定的目标,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业务发展稳健,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得到了同业和金融机构的认可。

二、困难与问题

几年来,公司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运作良好,缓解了部分企业融资难、资金短缺的矛盾,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与问题:

(一)资金不足,担保规模小。目前公司的实收资本为1100万元,按目前银行通常的放大倍数为5倍,可担保额度仅只有5500万元。这与温州市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所需的信贷需求总量相比,无疑是微乎其微,远远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二)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不完善。目前全市没有形成统一、共享的企业的信用征集、登记、评估和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体系。许多中小企业没有信用记录,一部分中小企业信用行为欠佳、信用信息失真现象较多。由于缺乏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的社会化信用体系,导致担保机构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财力去搜集有关企业的信用信息,管理成本较高。

三、对策及建议

(一)扩大担保公司资本金。通过吸纳各种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以及自然人闲置资金入股担保公司,引导更多的民间资金入股担保公司。信用担保公司近几期将新增股本金3000万元以上,扩大担保公司资本实力,解决担保能力不足的问题。

(二)拓展经营范围,增加担保品种。担保品种由目前的主要为中小企业短期小额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拓展向符合担保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供销合同、贸易履约、工程承包履约、还有社会上大量的拆迁户等进行担保。

(三)建立健全企业、个人信用平台,推进信用制度建设。建议政府协调相关工作部门,整合资源,强化信用观念,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的氛围,促进企业、自然人的信用信息中心建立,出台统一的信用评级制度和激励机制,以信用等级来确定是否担保或贷款。

(四)建立风险分散机制。银行作为以各种货币作为标志物来运行的一个载体,做到安全、流转、效益,担保公司也是一样,目前虽然货币种类只有人民币一个种类在操作,工作人员又不一定是融资的高手,也得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完善;担保行业又是个高风险的行业,且风险控制难度很大。再有,商业银行不愿通过高承担信贷风险,所以要求人民银行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分担、放大倍数和业务开展上积极与担保机构合作。政府要建立担保资金补偿机制,可以考虑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划拨一定的资金作为从事高风险经营行业的补偿。

第6篇:高风险贸易业务范文

关键词:贸易融资;理论分析;开展现状;可行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1.18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11-40-03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贸易多元化趋势的加强,国际贸易业务迅猛发展,当前近八成的世界贸易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尝试利用各种金融手段和贸易方式从金融机构取得信用便利和短期借贷,增加现金流量,缓解资金压力,解决资金约束问题。中国的贸易融资在依托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变革的基础上,伴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和中国进出口商品的贸易结构转型,已经从一项基础的功能型银行业务逐步发展成为多种综合型的金融活动。

商贸领域已经进入实力竞争、透明化竞争的阶段,流动性过剩和金融资本的大举介入,资金实力成为构建竞争企业优势的先决条件,企业要想长期稳定经营迅速形成规模做大做强,必须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做支撑,需要金融机构在贸易融资上的支持和配合,特别是针对每个企业开发创新,提供足够充分足够新颖的融资品种,做好市场建设,规避各类风险。

一、贸易融资的理论分析

(一)贸易融资的定义

贸易融资指在商品交易中,银行对进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基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是企业在贸易过程中运用各种贸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现金流量的融资方式。

(二)贸易融资的方式

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包括:综合授信额度、打包放款、提货担保、进出口押汇、福费廷、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出口保理业务、外汇票据贴现、出口买方信贷等产品。随着发达市场和新兴市场之间贸易的迅速增长,传统贸易融资产品无法满足对一些高风险地区的出口、期限长达数年的资本品出口、金额巨大的基础能源和大宗商品出口等的融资需求,促使结构性贸易融资兴起。它以货权为核心,通过整合商品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有效地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包括:供应链贸易融资、订单融资、物流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保对仓融资等产品。

二、企业在贸易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企业自身发展规模受限

企业由于注册资本金偏小、经营规模有限,很难获得银行的直接授信。虽然有些企业获得了间接的贸易融资额度后,但银行给予的授信品种的规定和条件都较为苛刻死板,例如授信方案中没有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只能用于进口开证,而且开证保证金比例要保持在30%以上的较高水平,导致企业在实际业务当中很难使用。此外,想在短期内搭建自身的融资平台,迅速提升和改善公司的实力、对外形象以及融资能力,直接从银行获得授信支持,需要通过企业不断的业绩积累才能实现。

(二)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居不下

企业资产规模中自有资金占比较少,部分资金需要依靠银行的信贷资金以及企业的结算资金做支撑。财务数据中资产负债比例偏高,也引起了部分给予企业信用担保、授信的银行对于资金风险的重新考虑。出现了少数银行虽然通过了增加给予授信规模的内部贷审会,但向其总行报送材料时,因其风险管理部门认为资金投入量过大,资产负债率指标攀升过快而遭到否决的事件。

(三)企业融资资金使用效率不足

银行给予企业的授信品种中流动资金贷款数量有限,交易双方在合作前期,往往需要充足的流动贷款作为必要的资金支持,从而影响到部分新业务的开拓。有些银行的综合授信中虽然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但受制于国内信贷资金规模紧张,在使用时出现“有指标、难提款”的状况,更有以提高贷款利率或抬高融资条件变相拒绝企业提款要求的情况发生。

此外,一些中小商业银行在协助企业开展国际进出口业务时,由于国际银行间排名顺序问题,出现过国外客户不接受该行信用证的情况,导致企业不得不重新调整资金配比,延误了业务进度。

(四)企业个性化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大多数银行的授信品种属于打包提供给资金需求者,就存在缺乏对企业个性需求的尊重,贸易融资产品的开发缺少创新,与客户需求不对接,针对性不强,从而影响到企业在有资金使用需求时找不到配比的融资产品,从而影响到资金使用效率。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企业自身层面

一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二是降低可预测成本费用,监控资金流向,逐步建立起资金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三是进一步与银行沟通,探索出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多样化融资方式。目前企业与银行的沟通方式是通过介绍需要资金支持的贸易品种的业务情况,由银行决定套用哪些融资产品。但是各家银行开发的融资产品差异性很小,通常是打包销售,缺少对企业个性化需求的满足,更缺少服务升级和创新。四是借助母公司实力,逐步建立起自身信用。鉴于在开拓业务前期,交易双方信用度不公开的情况下,需要必要的流动贷款作为资金支持,母公司可以将获得的授信额度切分给子公司使用,待子公司增强自身融资能力、建立起自身的信用之后再逐步退出。此外,以母公司直接投资、资产股权划拨的方式增加子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实收资本,改善资本结构,以此来提高子公司的银行信用等级。

(二)政府应加强贸易融资的立法建设和法律法规环境的完善

当前中国贸易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政府从开始正面鼓励中国的贸易企业调结构走转型之路,更应该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改进和加强贸易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和多元化融资方式,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门槛高和切实帮助企业达到有效解决资金需求不足的难题,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喊口号上。

同时,金融危机使世界政治与经济环境更趋复杂,加大了国际信用风险,对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提出了严峻考验,特别是以政府为主导解决贸易摩擦和贸易歧视,特别是防范、解决政策性贸易融资工具引发的贸易争端。密切跟踪国际形势的发展,收集各种风险信息,必须建立政府的国别风险信息库和行业风险机制,及时公布不良商家信息,让银行和企业能够采取措施防范收付汇风险进一步扩大,为外贸的平衡增长提供保证,为中国的贸易企业搭建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体系。

(三)银行应该抓紧解决融资客户差异性选择问题和融资产品创新问题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和贸易转型的快速发展,银行必须重视多元化的贸易融资客户的培育,不能局限的把贸易融资客户的营销范围限制在传统的大型国营外贸公司上,对于规模小、性质多样、行业千差万别的中小型外贸公司或民营企业拒之门外。商业银行应根据企业业务特点和发展现状决定他们在风险评估、担保措施、操作流程方面的区别,帮助他们建立不同的、有针对性的各种类型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

如今全球市场需求低迷,大多数企业的出口贸易不景气,贸易融资需求放缓,银行应该根据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和企业融资的实际需求创新贸易融资方式,实现产品为支撑、业务为手段的客户营销方式,通过专业化的金融解决方案的设计,不断开发和拓展业务覆盖面,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促进贸易融资向多样化方向发展,推动贸易融资业务快速发展。

(四)银行应该解决贸易融资人才培养问题

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管理力量,使国际贸易融资部门管理人员具备整合国际贸易融资授信管理、单证审核、客户尽职调查等综合型技能;信贷审查、出账审核、单证项下物流管理等重要岗位应配备国际贸易融资专业人员;对于国际贸易融资全流程各环节的岗位设置、职责落实要定期评估,加强检查监督;加强对从业人员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特点、贸易习惯、全过程物流控制的日常培训,增强其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

(五)银行和企业共同解决融资风险控制问题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点有三方面,即融资主体、担保条件和贸易过程中的资金流。在经济下行周期中,银行发生过对客户及其关联企业通过过度授信拉动业务超常规的经营模式,在把握风险尺度上不够严格合理,可能出现对银行的冲击。

贸易过程中,银行掌握货权凭证,企业有着清晰的贸易背景,利用贸易本身的现金流偿还银行融资,银行贷出的资金并不进入企业的生产过程,对于实质关联客户的实际经营和贸易状况变化有必要进行深入调查和及时反映,对客户的整体授信额度、授信资金用途增加控制手段,以此来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对于部分企业没有真实的货物进口利用国际贸易融资套取资金的不良行为,诸如:采用先由进口信用证境内申请人通过低保证金,以信用证项下对应货物质押(通常没有其他担保条件)在银行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而信用证的受益人实质为申请人的海外关联公司(通常位于亚洲主要贸易城市或中东地区国家)。境外受益人(即境内申请人的海外关联公司)在收到信用证后,通过各种途径提供虚假的开证所需要的各种单据,在国内银行信用证承兑后,在境外金融机构进行出口融资,再将融资获得的款项通过地下钱庄或转口贸易方式汇入境内公司。境内公司套取资金后将大部分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股权投资等。此外,还有境内公司通过在银行滚动开出远期信用证,来支持其中长期的项目资金需求。在出口融资业务中也存在通过虚构产品价格,增大授信资金需求从而套取贷款的问题,也急需银行提高警惕,抓紧完善信贷资产的法律保障机制。

(六)解决中小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提升问题

贸易融资业务对银行控制风险,减少风险资本占用,提高经济资本回报率具有重要意义。随(下转49页)(上接41页)着各家银行纷纷开展贸易融资业务,贸易融资业务的市场规模和竞争日趋激烈。在实践中,中国中小商业缺乏贸易融资专业化经营的重要保障,仍然把贸易融资业务定位在依附于公司业务的产品线条,业务主线不明确,流程环节多,难以形成合力和整体竞争力,也不能满足贸易融资专业化服务和时效性要求。

因此中小商业银行有必要先从学习借鉴国际银行的机构设置做起,成立自己的贸易融资的专业化机构,充分发挥其贸易融资业务的营销中心、专业审查中心、产品定价中心、服务指导中心以及创新开发中心的职能,制定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目标、营销计划、产品创新和推广以及相关的考核评价体系。逐步打造自身的软实力,提升国际银行排名,实现核心竞争力的增强。

参考文献:

[1] 戴魁早.我国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防范研究[J].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02).

[2] 金哲松、李军.中国对外贸易增长与经济发展[J].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第7篇:高风险贸易业务范文

1.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趋势

近几年来,随着高新科学技术的发展,加快了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形成和电子商务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步伐,促进了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使得国际贸易融资在方式上和市场组织形式上均发生了一系列的深刻的变化。

1.1 积极参与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各个环节

为了顺应国际贸易供应链的新的发展趋势,一些国际大银行已不再只是对客户在国际贸易中的某个环节或阶段进行局部的融资,而是更加关注客户在整个贸易周期的需求,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开始,追踪整个供应链中货物及资金的走向。

1.2 开展国内信用证业务,创新应收账款融资

国内贸易的特点和性质上与国际贸易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我们可将国际贸易融资的操作方式移植到国内贸易融资上,根据我国目前的信用环境和业务风险程度,开展国内信用证业务。银行可根据自己的条件大力开展保理、福费廷和出口商票等融资业务,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可采用第三方买断、资产证券化、风险参与、再担保等方式来分担风险,提高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能力,进而促进贸易融资和银行汇票的发展。

1.3 创新管理方式,实施贸易融资电子化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的普及,银行应与时俱进,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参与国际电子结算支付系统。电子商务平台既能为买方提供了货到付款交易的自由,又可为卖方提供支付的保护,为银行、保险公司、运输公司提供业务资源,为客户获得业务资源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有效地降低了贸易的风险。

2. 目前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2.1 融资模式落后,融资对象集中

目前,国内各银行办理的贸易融资业务仍是以传统方式为主,约占贸易融资总量的70%,比如出口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等。而相对于保理、福费廷等较为复杂的业务则开展十分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

2.2 缺少有效的贸易融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控制手段落后

虽然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较为复杂,但也是可以利用科学方法进行有效的预测和防范的。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和企业也都建立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但仍受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粗放经营,没有针对金融危机环境下的国际贸易融资的业务和风险进行周密、详尽的分析和研究,因而使得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隐患较大。

2.3 缺乏精通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对商业银行和企业内部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目前而言,我国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单一,国际结算、信贷、法律等知识水平不高,因而急需一大批精通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以满足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趋势。

2.4 融资市场秩序混乱,竞争不规范

第8篇:高风险贸易业务范文

论文摘要:国际上出口信用保险呈现出三走新趋势:经营机构的私有化、政府角色的再定住以度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国际化。针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站台当前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的国际潮流,探讨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性盾定位、承保机构、承保方式、政府作用等问题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出口信用保险自问世100多年来,在国际贸易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出1:3信用保险传统上属于政策性保险.完全是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进行办理,但是近年来,国际上出:13信用保险出现了许多较大的变化,尤其是私营保险商的出现。面对国际出口信用保险的新潮流.我国的出口信用应如何发展,是否借鉴国外发展模式值得思考与研究。

一、传统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指一国政府为推动本国商品出口,针对本国出口商在收汇方面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与商业风险)所提供的保险服务.它是促进本国商品出口的主要政策之一。出口信用保险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出口信用保险多由政府主办,二是出口信用保险具有双边性。出口信用保险所覆盖的风险大、承保的收益小,涉及的地域广、发挥的作用大,正是基于其高风险、高保障、低收益的性质,国家才积极地参与并支持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政府充当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人,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盘直接创办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制定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井提供各项优惠政策对出口信用保险进行支持出口信用保险的第二个特点是业务的双边性,即业务其涉及进口国与出口国两国.不{步及第三个国家。出口信用保险由本国政府向本国的出口高提供,不向非本国的出口商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

对出口商而言,出口信用保险为收j[提供了保障。在国际结算中,对于采用非信用证结算的出口商来说,赊销及跟单托收等方式往往伴随着较高的收汇风险。国际贸易的复杂性使出口商对进口国与进口商的风险认识不够全面与及时,对国际贸易中的欺诈行为更是肪不胜防。出口信用保险将出口商所面临的风险转结了政府,对国家信用取代了商业信用。对进口商而言,在投有出口信用保险的情况下,以商业作用为保证的结算方式是不容易为出口商所接受的。一国政府在给出口商以出口信用保证时,就相当于为进口商进行了信用担保。进口方的信誉越高,就越容易获得出口国对它的信用担保,从而有利于国际贸易的良性循环与不断发展。对银行而言,出口信用保险往往是银行进口信贷业务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一国银行在向出口商提供出口信贷时,由于涉及贷款金额大、期限长、利率低,一般会要求出口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出口信用保险的新发展

(一)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机构私有化

仅仅在十几年前,政府还是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者,而现在,约有25%的短期业务是由私营保险商在经营出口信用保险短期业务的私有化特征越来越明显。仅1996年,私营保险商的保费收入就超过4亿美元,保险金额超过400亿美元。估计再过l0年左右,这些短期业务太部分将由私营保险商掌握。在经营机构私有化的浪潮中.私营保险商提供了更多的新产品,受到了出口商的欢迎不但如此,出口商还能更容易得到贸易融资与更多的风险保障,如装船前风险、出口前融资风险、易货贸易风险等特殊风险。对于不适用于伯尔尼协议指导条例的交易,私营保险商也能提供保险服务。出口商是经营机构私有化直接的受益者经营机构私有化不仅受到了出口商的欢迎.也受到了长期以来承办出口信用保险的政府的欢迎。

【二)政府角色的再定位

以往,政府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偏重于对出口商提供保险来推动车国贸易发展和积累外汇.却忽视了对出口信用保险中的风险进行管理与分散,致使政府建立或授权建立的许多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连年发生亏损。在这种压力之下,政府对自己在出口信用保险中的角色进行了重新定位,实施了一系列提高效率的方案和措施。例如把发展贸易的角色与融资角色相分离、增强内部信息网络系统以加强对海外客户的了解、提高风险资产管理能力等等。政府角色的再定位还表现在政府与私营保险商的关系变化上。在私营保险商出现初期,政府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与私营保险商的关系变化上。在私营保险商出现初期,政府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与其的关系是一种纯竞争的关系随着私营保险商的发展,政府逐步认识到他们存在的台理性与必要性,开始尽力避免竞争、进行台作:一般而言政治风险与中长期风险仍然由政府机构承担,短期商业风险则由政府授权给私营保险承担。在涉及到多个国家的出口而需要相互融资时,政府与私营保险商也常常成为台作者。政府与私营保险商之间的台作范围越来越广,已经发展到了由组织良好的机构来为其进行统一安排的格局。

(三)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国际化

在贸易全球化与金融全球化趋势下,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也正实现着国际化。欧盟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在8o年代以前几乎完全限制在车国市场,在认识到出口信用保险的特殊性后,欧盟委员会单独颁布了一条指令,井把它作为1992年单一市场改革的一部分。该指令允许成员国内注册的信用保险商在欧盟范围内经营业务。现在,欧盟信用保险市场已经成为运作良好的区域保险市场,并且还能够在其他许多国家,如美国经营保险业务。

三、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

1.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人。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是在80年代束发展起来的。1989年,国家责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试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1994年,中国进出口银行也有了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权力。目前,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两家机构共同办理。

2.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业务。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可分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1992年以前,我国出廿信用保险只开办了以保证出口企业收亍[安全性的短期业务,199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办理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现在已初步形成了包括短期出口信综台险、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出口卖方信用保险、国外来料加工保险、海外工程承包保险和保函类、海外投资保险在内的出口信用保险体系。

3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方式。我国规定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方式必须符台三大原则。其一,统保原则。即要求出口商必须将非信用下结算的全部出口业务统一投保。出口企业在一定时期或一定区域市场上的所有业务都要一次性办理出口信用保险;其二,买方信用限额原则保险人对出口商所承担的保险是有限额的,买方信用限额是保险人承担的最大保险责任;其三,部分赔偿原则对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的赔付多为80%一90%,属部分赔偿。

(二)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现存问题

l承保机构重叠。目前同时在两家机构经营出口信用保险,机构重叠、权责不明’资源浪费,这是不台理的。由非政策性的保险公司承保致策性保险业务不符台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随着我国经济俸制改革的深化,人保转向“国有独资商业保险公司”的角色定位,再由人保继续代表政府办理出口信用保险既不利于人保商业性保险业务的开展.也不利于出口信用保险这一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发展。

2.参保比率低。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仍然处于较坻的水平,与外贸的大幅增长不相符合。在我国全部出口额中大概只有11%左右的出口贸易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我国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仅占全国出口企业的3%左右.有的企业甚至不知道出口信用保险的存在。

3实际费率过高。现行出廿作用保险实行差别费率。根据各国风险状况、资信等级与进口企业的情况分类确定保险费用,大致分为4类。其中,一类费率为0.69%左右,四类费率为383%左右。实行差别费率,符台国际惯例,但我们的差别费率的名义值是合理的、实际值却偏高。这是由于根据出口信用保险的部分赔偿原则,企业要自担10%一20%的风险,出口利润本来就利微,费率偏高导致企业无法承担.不符舍政策性保险的初衷4统保方式收效差。作为政策性保险,实行统保原则主要不是为满足企业最低利润率的需要,而是作为促使企业提高警惕、防范风险的手段之一。当这一原则从根本上影响到外贸企业的出口积极性,这一原则就有待改进。如何通过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企业的出口.同时注重提高风险控制是有待解决的一问题。

四、对发展我国出口信用保险若干问题的思考

(一)出口信用保险性质

出口信用保险是继续以政策性保险的方式运作,还是考虑到国际上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的新趋势,走私有化发展的道路.抑或是把二者相结合?在保险市场上.我国的保脸公司数目不多,起步晚,还不具备办理象出口信用保险这样风险大、要求高的保险险种。国外的私营保险商往往拥有强大的开发能力,能够在出口信用保险方面开发新险种、不断创新.这一点我们的保险公司就很难做到。即使这样,国外的私营保险商在保险市场上,尤其是出口信用保险方面还没有壮大到足够取代政府角色的地步,确切地说,它是通过补充政府信用保险业务而发展起来的。在我国当前需促进国际贸易、加大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的背景下,出口信用保险需要政府的扶持,这一点不容怀疑。

(二)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机构

为理顺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有学者建议成立中国进出口保险公司,把出口信用保险交由该政策性保险公司完成。对此,笔者认为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专门的政策性外贸银行,在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上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将出口信用保险从中脱离弊大于利。建议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全权负责我国的进出口保险业务,出信用保险中的短期业务可借鉴国外的作法,委托给人保公司,这样既明确了二者的权限与责任,又能充分利用人保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各自的优执,在机构设置上避免了大调整。国际经验也证明了这种方式是可行且有效的。

(三)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方式

考虑到出口信用保险的特殊性,我们应努力督促企业投保.减少风险与损失,但这不是说就只能采用统保方式,因为实践已经表明.这种求全的方法并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如果实行企业自主选择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金额就会大大地上升。当然风险也会急剧上升.因为企业可以选择投保,那么他所投保的业务必然会是企业自认为风险较大的业务。这就对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9篇:高风险贸易业务范文

关键词:标准仓单套期保值风险控制大宗商品贸易融资

随着我国大宗原材料进口规模不断扩大,商业银行也更多地涉足于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领域。该类业务交易金额较大,进口商通常以进口商品在国内的销售款偿付信用证项下货款或商业银行融资。但由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频繁且波幅较大,商业银行开立信用证或提供融资后,一旦价格下跌、销售不畅,商业银行将面临较大风险。因此,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具有独特的规律和风险控制方式,商业银行需要深入研究。本文主要通过对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应用模式的分析,探索商业银行合理运用风险控制手段获得更高收益的有效途径论文。

一、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的应用模式

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基本的应用模式为标准仓单质押下的贸易融资。虽然标准仓单质押比较好地解决了商品质量保证、实际货物控制等问题,但是商品价格波动以及客户违约时银行处理货物的问题依然存在。因而,利用标准仓单可以用于期货合约交割的特点,将其与银行监控下的套期保值头寸结合使用,可以形成更可靠、更有效率的应用模式。

以大宗商品信用证业务为例,商业银行为大宗商品进口企业开立信用证前,首先要求企业建立与信用证进口货物相对应的期货卖出合约。在信用证项下单据提交至开证银行时,如果进口企业无法付款,银行则将信用证项下货物交至期货市场指定的交割仓库生成标准仓单,用于期货交割或者通过转让直接变现,抵偿商业银行信用证项下付款。

在此模式下,企业在商业银行监控下进行套期保值,使现货与期货损益互为补偿,可以有效降低商品价格出现不利波动时企业违约的可能。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将标准仓单作为大宗商品信用证业务的风险退出手段,控制融资风险。

二、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的作用

(一)增加风险控制手段,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目前,商业银行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手段主要还是传统的担保、抵押等方式。引入标准仓单后,银行的风险控制手段将更为丰富,一方面标准仓单本身可以用于质押;另一方面,在存货质押中也可以将标准仓单作为存货变现渠道,从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二)有效的风险退出渠道

由于标准仓单本身的特点,使其流动性较一般抵押物更强。如果再将标准仓单和银行监控套期保值头寸结合使用,将使商业银行在办理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时获得更为有效的风险退出渠道。即在企业违约时,商业银行可将货物转换为标准仓单用于期货交割获得资金偿还融资,避免货物不能及时变现造成的流动性风险和处理货物过程中商品价格波动导致的市场风险,从而较好地解决处理货物方面的难题。

(三)扩大业务规模,获得更高收益

引入标准仓单后,商业银行增加了风险控制手段,提高了风险控制能力,获得了有效的风险退出渠道。因此,商业银行可以在既定风险容忍度的基础上扩展客户群,扩大业务规模,从而获得更高收益。

三、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应用的必要准备

商业银行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中使用标准仓单,作为风险控制手段及风险退出手段,将使银行获得更强的竞争优势。但是标准仓单、套期保值等期货市场工具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银行必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才能将其“为我所用”,而不“为其所累”。笔者认为,银行将标准仓单用于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前,需要做好如下准备:

(一)建立适用于交易的产品目录

将标准仓单用于大宗商品融资,相应的交易商品必须是期货市场交易的商品。因此,商业银行需要首先建立适用于交易的产品目录,可以在现有期货交易商品中优先选择单位价值较大、品质相对稳定的商品,以利于由简入难,逐步打开业务局面。具体来说,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铝、锌,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PTA,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聚乙烯、聚氯乙烯都可以首先纳入适用于交易的产品目录。

(二)建立套期保值头寸监控体系

前述的标准仓单与银行监控套期保值头寸相结合的应用模式中,银行监控套期保值头寸是控制市场风险、使得标准仓单有效变现的重要环节。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套期保值头寸的监控体系。

该监控体系的基础是商业银行、期货经纪公司和企业的三方协议。银行需要设立专门岗位负责监控如下内容:企业套期保值头寸的规模、种类、期限等是否与贸易进口货物相配套;是否出现超出套期保值需要的期货交易;是否能在期货价格波动情况时补充保证金,确保期货头寸不因价格波动保证金不足而被迫平仓;是否可保证期货头寸在商业银行授权情况下方可进行各种交易。以上工作,银行也可以与期货经纪公司合作,由其承担部分工作,从而减少银行专门岗位的人员数量。

(三)完善货物管理控制,形成标准仓单生成机制

除了标准仓单本身质押的应用模式,商业银行将标准仓单作为风险退出手段,进行对实际货物监控下(如存货质押)的贸易融资是更为常见的模式。在此情况下,完善货物管理控制,形成标准仓单生成机制是银行风险退出的重要基础。

目前,商业银行对于货物的实际监控一般都委托专业物流监管公司办理。物流监管公司一般可以提供“保兑仓”、“海陆仓”等多种监管服务,监管范围从仓库延伸至陆路运输以及海上运输。商业银行只要在此基础上,建立将监管货物交付期货交易市场指定交割库并生成标准仓单的流程机制即可。

因此,这就需要银行与期货交易市场建立合作,形成一批备选的交割库。在将监管货物生成标准仓单时,可以就近选择交割库;或者在货物进入仓储环节时,直接指定由期货市场交割库储存。其中涉及的具体操作环节,仍然可以委托物流监管公司代为办理。(四)建立标准仓单处理变现流程

标准仓单的处理变现是商业银行最终实现风险退出的核心环节,需要建立相应流程确保银行利益。

对于未与套期保值头寸结合使用的标准仓单,银行可以采取自行寻找买方和委托期货经纪公司变卖两种渠道。根据境外银行相关业务经验,若银行有经营同类商品的客户,可以自行寻找买方,反之则需要委托期货经纪公司变卖。

在标准仓单与套期保值头寸结合使用的情况下,银行可以将标准仓单用于套期保值头寸的交割。由于期货交割的专业性,相关手续银行宜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代为办理,交割获得的资金可用于抵偿商业银行的贸易融资款。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银行将建立起“以货物实际控制为手段,银行监控套期保值头寸为支撑,标准仓单为风险退出渠道”的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模式。较之单纯依赖货物控制的融资模式,上述模式风险控制能力更强、退出手段可靠,必将大大增加商业银行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中的竞争实力,从而为银行带来更高收益。

参考文献:

1.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2004年8月25日)

2.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2006年7月26日)

3.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200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