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稽查局工作计划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推动整治“庸懒散奢”工作,促进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燃烧激情、干事创业,真正做到“想干敢干快干会干”,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工作全面发展,经济社会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察访内容
严格按照机效发[2013]5号文要求,对以下工作作风进行察访:
(一)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二)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情况;
(三)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情况;
(四)依法行政情况;
(五)履行工作职责和服务承诺制情况;
(六)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七)其它需纳入明察暗访的事项。
三、察访范围
局机关、各下属单位、监管行业,重点加强对执法部门、服务窗口的监督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明察暗访工作由局机关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明察暗访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机关、下属单位办公室主任任成员,必要时可邀请相关单位或聘请、局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特约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参加。
(二)察访方式
1、直接到相关单位、服务窗口察访;
2、模拟办事人员现场或电话咨询相关单位、服务窗口的相关业务等方式察访;
3、找服务对象了解相关部门或服务窗口的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等情况;
4、明察暗访组在必要时可采取录音、录像或制作调查笔录;
5、明察暗访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但必要时可随时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察访活动要在明察暗访小组的召集开开展工作,察访活动结束后如实填写《机关作风明察暗访情况记录》。
2、明察暗访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起草察访报告,连同查访记录和录音录象图象资料于检查活动结束的次日交县机关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明察暗访小组及时汇总明察暗访情况和处理建议报送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处理决定。
4、明察暗访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向察访对象通风报信,不准接受察访对象的宴请和礼物。
(四)处理措施
1、建立通报制度:每次察访结束后,明察暗访小组及时汇总明察暗访情况并在局各单位通报;
2、限期整改:要求在察访中出现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局察访领导小组。
一、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构建诚信市场
(一)依法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监管,以新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办法为依据,以市场行为和质量状况以及信用记录为重点,组织对勘察设计企业进行抽查与资质复核,坚持巡查和抽查相结合,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认真做好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升级、增项、转正、核定工作,同时,建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预警制度,强化对企业资质证书和出图专用章的管理,杜绝过期或无效证书、图章在市场上流通。完善市场准入与清除机制,加强动态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建设部新颁布的部令、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实施细则的宣贯,保证资质平稳过渡。将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质量、安全等行为与资质管理挂钩,实行资质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无证、越级勘察设计和资质、人员挂靠等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诚信体系。对个别企业存在资质管理混乱,注册人员不齐,技术人员从业不稳定等问题提出批评,限期改正,推动完善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监督相结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依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加大违法违规勘察设计行为查处力度。延伸监管链,建立后评价制度,探索完善勘察设计质量闭合监管链。把施工图审查监管和推动诚信建设相结合,把施工图设计审查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建立以项目信息为基础的勘察设计信息管理系统,对单位和个人的质量与市场行为进行动态监管。保证勘察设计的质量,需要有一个“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有序市场,根据勘察设计行业特点,加强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管理,强化行业自律,按照行业公约及对社会承诺的内容,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两个主体的责任意识,对越级勘察设计,肢解设计、压价竞争、违反强制性条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严格查处,计入“不良记录”档案,及时公布诚信信息,接收公众监督。遏制恶性压价竞争、降低勘察设计质量水平的不良趋势。参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对勘察设计企业信誉情况定期予以公示,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行业的不良记录制度,对市场的所有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量化监督,并要求全体技术人员认真学习,避免在勘察设计文件中出现类似现象。在施工图审查中发现类似问题时,施工图审查机构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记录并记分,在单位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考核时将此分作为考核依据。及时依法清除违法违规的各类企业和执业人员,以维护良好的勘察设计市场环境。
(三)加强勘察设计注册执业管理,完善相关执业管理办法,做好考试、培训、注册、变更等相关工作。强化对注册执业人员执业和职业道德的监管,维护注册执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外来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对已备案的外来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年度复核并进行公示,复核结论将作为能否到期继续登记备案的依据。对外来勘察设计企业在乳从事勘察设计实施全过程监管,在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促使其履行应尽义务。对不依法开展勘察设计业务、私下或挂靠从事勘察设计业务、出卖图签、图章的外来勘察设计企业,一经发现,坚决清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再进入我市勘察设计市场。
二、进一步强化施工图审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一)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大纲》、《省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要点》、《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以及有关勘察设计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统一全省施工图审查的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责任、审查程序和监管办法以及先建后审、规避审查项目的监管办法,继续开展质量调审工作,充分发挥施工图审查在保证勘察设计成果质量和提高勘察设计水平的作用。由“事后抽查”变为“事前把关”,既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勘察设计市场,也能够提高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和安全性。不断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查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审查工作水平,施工图审查人员将施工图审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通病,及时向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指出,并敦促及时改正。根据施工图设计审查情况,认真研究防治勘察设计质量通病的措施,完善审查情况反馈制度,规范施工图审查报审表、审查意见、不良行为记录、审查合格书、项目审查情况统计表、备案单等文本和审查备案程序,保证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顺利进行,引导施工图审查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施工图审查,是把好设计质量关的重要措施。组织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和建筑节能设计专项检查,推动全市勘察设计成果质量不断提高。今年检查的重点为建筑节能设计、建筑抗震设计和软弱地基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现场进行讲评外,还将汇编成册,反馈给每个设计单位。
(三)全面推行建筑节能施工图专项审查工作,严格执行《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明确和完善建筑节能专项备案的程序和管理办法,确保建筑节能设计质量。开展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和新型建筑体系的研究,完善墙体革新所需配套的技术规范、标准,大力推广应用高性能、低能耗、环境友善,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努力开发一批适应我市特点、满足建筑节能要求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以技术进步推动资源节约。
三、进一步树立创新意识,精品意识,大力繁荣设计创作
为贯彻XX市司法局、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做好2020年司法行政系统“两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建本计划。
一、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12月31日。(分两次进行抽查,第一次7月15日以前完成,第二次12月31日前完成。)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组成
(一)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从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二)抽查人员组成。
抽查人员XX县司法局“双随机”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人。
三、基本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积极探索综合抽查检查工作新思路。
四、抽查内容
根据XX县司法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项目开展检查。
五、抽查方式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抽查管理制度、学习记录、会议记录,查看收结案登记簿、卷宗以及询间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方式。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机构当场反馈有关情况。
六、抽查结果应用
抽查活动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在抽查结束后16个工作日内,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七、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科室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为了切实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抵制和制止会计造假行为,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监察科每年按照市财政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开展我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实践,切实提高各企业、各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规范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财政资金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节约有效,越来越成为政府及公众关注的焦点,成为财政改革的热点。我们需要逐步建立适合我区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库,形成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作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局领导的指导下,做到风险防范持之以恒,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廉洁自律警钟长鸣。并且进一步加强教育,提升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绩效管理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并以此不断加强我局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树立良好服务形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和四中全会关于生态资源保护有关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提高草原保护管理水平,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是通过开展草原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遏制“拱地头"破坏草原现象,从严从重打击破坏草原违法犯罪行为,巩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成果。
二是依照今年的《省草原监督巡查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草原巡查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草原日常巡查机制,确保草原巡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通过巡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加大对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提高草原生态保护的意识,营造良好的草原保护氛围。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林业局草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主要任务
(一)各林场、林业站按照《省草原监督巡查管理办法(试行》和《市林业局2020年草原巡查工作计划》的相关要求制定场站草原巡查工作计划并及时开展巡查工作。巡查区域为各林场、林业站管辖的草地;巡查小组不少于2人,成员为各林场、林业站草原工作人员和管片人员(巡护员);巡查时段为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每月巡查的草原面积比例不得低于辖区内草原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林场可按照资源管护巡查执行,上传轨迹。
成立以草原办、稽查科、监督办和考核办的草原督导巡查组,负责对各基层单位的巡查结果进行现地抽查,检查相关巡查日志,对未按要求巡查和记录日志的基层单位,将予以全局通报。
(二)巡查人员对本地区内的草原进行全面巡查,发现破坏草原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同时,按照草原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和草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敦政办发{2020}40号)的要求,须第一时间向市生态办报案,市生态办受理案件电话为0433-6333110。
(三)对查处难度大、影响恶劣的案件,报省、州林业和草原局挂牌督办。
(四)深入宣传草原法律法规。把草原巡查工作与草原普法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在巡查过程中对群众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牌、发宣传材料、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进村入户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农民的法制观念,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草原保护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开展草原巡查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工作实效。要明确职责分工,保证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重大问题专项报告
对违法破坏草原行为可能发重大环境污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引发恶性事件、非法占用草原面积巨大和其他应当专项报告的重大违法违规破坏草原的行为,应在发现之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项报告。
(三)巡查结果零报告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国少生4亿多人,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践证明,我国坚持不懈地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促进世界人口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总体是好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21世纪上半叶,将迎来总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和老年人口高峰。今后十几年,人口惯性增长势头依然强劲,总人口每年仍将净增800—1000万人;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难以适应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的要求;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庞大,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社会保障面临空前压力;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对公共资源配置构成巨大挑战;贫困人口结构趋于多元,促进社会均衡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总之,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少的国情,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的局面,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紧张的状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密切相关,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选择。全党务必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对中华民族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快建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努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国家人口计生委于2006年1月4日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群
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两个纪律分别为:
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
一、不制定脱离实际的考评指标;
二、不在执行中擅自改变检查考评程序、内容和标准;
三、不在执行检查考评公务期间饮酒;
四、不接受被检查考评单位的宴请和钱物;
五、不在被检查考评单位报销应当由检查考评工作组织者和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七、不作出失真或显失公平的检查考评结论。
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
一、不非法关押群众;
二、不打骂侮辱群众;
三、不损坏群众财产;
四、不违规收费罚款;
五、不强迫群众受术;
六、不违背服务承诺;
七、不刁难群众办事;
八、不借机。
以下简称“两个纪律”)。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关于“两个纪律”的通知精神,我县县纪委监察局特制定认真学习遵守“两个纪律”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两个纪律”
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两个纪律”,对于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更好地适应法治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的客观要求,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的客观要求,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乡镇(街道)计生办、局机关各站、股(室)要把学习遵守“两个纪律”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列入计生工作人员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应知应会的重点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如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电视等,认真、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掌握“两个纪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使大家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依法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提高遵守“两个纪律”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我镇人口计生工作者和村干部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实施镇政府网上政务公开、开通举报电话等手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知晓“两个纪律”,使计生工作和计生干部处于公众监督之下。
二、自觉遵守、全面落实“两个纪律”
计生系统的工作人员在各项工作中都要自觉遵守、全面落实“两个纪律”真正做到文明执法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严格执法行政、又明执法、优质服务,坚决杜绝侵权行为发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要将各项工作严格控制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管理和服务,维护群众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群众理解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支持人口计生工作,在办理计划生育各种证件和进行服务时应当运用文明语言。
(二)是采取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办理各种证件。要采取电话预约、一次性告知等措施,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各种证件,严禁在办理各种人口计生证件时设置前置条件,刁难群众。
(三)是客观、公正进行检查考评,要科学确定考评指标,在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评意见时,广泛征求意见,对新增的考评要求,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四)是廉洁清廉、自觉克服各种不正之风,不得利用手中行政权力,不得有吃、拿、卡、要行为。
三、自觉遵守、互相监督“两个纪律”的执行
各乡镇(街道)计生办、局机关各站、股(室)应从健全工作制度入手把“两个纪律”列入日常工作规范之中,具体规定.明确纪律:重视“两个纪律”的宣传教育、做好相互监督等工作。要及时对违反纪律人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制定责任措施,周密部署和安排,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要求两个纪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全县计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确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和领导责任,严格维护“两个纪律”的严肃性。合理制定我镇计划生育检查、考核工作指标。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努力使我镇计生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依法治育、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服务。
四、健全制度,确保“两个纪律”纪律执行到位
认真组织“两个纪律”的学习,及时公开“计生群众纪律和检查考评纪律”,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理念、方法和作风的转变,较好的发挥计划生育检验考评正确导向作用。开展了“两个纪律”自查自纠活动,在自查过程中逐条对照“两个纪律”要求,认真查找在开展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违反纪律问题,深刻分析个别违反纪律的主客观原因,研究预防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本着边查边改,有效扎实地做好全镇自查自纠工作;开通阳光计生电话服务热线,为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及接受群众对计生工作反映意见、进一步拓宽了监督渠道。
在实施过程中,把“两个纪律”的贯彻落实与推进依法治育、依法行政、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分析、排查全镇计生反映的违纪线索,认真解决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对今年以来是否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违规收费罚款、以罚代法,借机等行为进行重点排查。
(1.东南大学,江苏 南京 210018;2.广西师范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摘 要: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劳动者收入稳定增加的有效途径,如何有效发挥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对实现城镇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意义重大。文章通过对广西桂林市10家企业的调查发现:工资集体协商对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收入有显著作用,但是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和收入倍增计划的了解程度还不够深入,还需加大企业和工会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宣传力度;要更好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现收入倍增,还需要一些前提条件;只有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加深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充分发挥工会的主导作用,发挥三方四家机制,真正代表职工利益与企业协商,才能实现真正的协商,切实地落实职工收入倍增的目标。
关键词 :城镇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工资集体协商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240(2015)01-0058-06
收稿日期:2014-12-22
基金项目:本文系阳芳主持的广西哲社“十二五”规划课题(编号:11FGL02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阳芳(1972-),女,广西桂林人,东南大学博士后,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管理。一、广西城镇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内容和要求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并取得了显赫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更是上了一个新台阶。但是,受我国非均衡经济发展战略的影响,国民经济增长与人民收入增长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失衡,成为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此,尽快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保障经济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长协调发展,使人民切实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美好成果,就成为当前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举措和迫切任务。为谱写好中国梦的广西篇章,广西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以下简称“倍增计划”)。
十多年来,广西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经济增速已处于全国中等偏上水平。但由于广西经济增长主要依赖投资拉动,投资与消费比例关系失衡,经济增长速度快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慢的矛盾凸显,因此,基于区情的考虑,广西提出了“倍增计划”,目标是: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从2012年到2020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8.9%,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20年,按当年价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14万元,比2010年翻1.59番;按2010年不变价达到3.82万元,比2010年翻1.16番。为了更好地推进“倍增计划”,广西政府还提出了八条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二是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增长机制;四是创新服务民间投资方式,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积极发展创意机构,大力发展城镇第三产业,增加居民经营净收入;五是坚持消费制度转型与城镇职工工资货币化改革同步推进;六是发挥好税收政策和转移支付政策作用;七是努力实现充分就业,消除“零就业家庭”;八是提高城镇社会保障水平。虽然以上八个方面都有利于推进广西城镇居民收入倍增,但是由于现代家庭中工资收入是普通居民家庭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因此,“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这一措施对于推进城镇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最为重要。而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又要靠完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来实现。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资分配主要取决于劳动力市场需求与供给情况,取决于劳资双方力量对比与博弈。目前由于劳动力市场属于买方市场,市场竞争和资本具有对利润追求的本性,单个劳动者如果不组织起来提出集体诉求是很难实现自身的合理诉求的,因此,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越发显得重要,它可在维护职工利益和保障企业发展间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可以缓解因收入分配引发的诸多问题,有利于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建立。
二、广西工资集体协商在实现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中的作用——基于桂林十多家企业的调查
工资集体协商是在职工和企业代表平等对话的原则下,双方对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等事项进行协商,在得到一致结论后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市场经济国家工会的通行做法。
根据我国《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工资集体协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职工工资最低水平、工资支付办法、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有关事项等5个方面。其中,主要通过企业与职工每年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按当地GDP的涨幅、物价上涨指数以及企业效益变化来确定工资的涨幅。
(一)广西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概况
1.如期落实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目标
在2011年广西就出台了《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明确提出2011年至2013年的3年时间内,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全面覆盖广西各类已建立工会的企业。截至2013年12月,广西区已建工会企业中已有11.03万家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职工307.13万人。广西区总工会在全国总工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重点工作考核中连续三年受到表彰,2013年已跃居全国第8位,目前已步入全国先进行列。广西各地市工会组织在进一步扩大工资协商制度的覆盖面上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斐然。其中,到2011年末,各类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75%,世界500强在广西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5%;到2012年末,将分别达到80%和95%;2013年则要分别达到85%和100%。截至2014年1月2日,桂林市12县5城区已建成工会企业数27948家,按《2014年度桂林市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要求以此为基数,年底要完成70%的集体合同签订任务即达到19564家;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80%即22359家;25人以上已建工会企业3397家中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要达85%即2890家,目前集体合同覆盖职工609499人,要实现90%的对集体协商的知晓率,即覆盖职工数548550人。此外,还要把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范畴,做到加快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利益的统一,扩大收入倍增的受益面。
2.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广西是全国较早建立工资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的省份之一。目前,区总工会特聘了146名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人员担任专职指导员,实现了全区每个市平均配备3名、每个县(区)配备1名专职指导员的建设目标。此外,全区还有1600多名兼职指导员活跃在各地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协商指导力量薄弱的问题。
3.成立了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据统计,截至2013年6月,广西全区企业实有户数32.54万户,其中,小微企业和职工分别占企业和职工总数的80%以上,而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如广西因大力发展微型企业和创意机构,2013年新增微型企业将达2.4万户,新增就业12万人以上。由于中小企业数量多、职工人数少、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难度大。对此,广西总工会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帮助工人维权,解决中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困境。这是因为,私营小企业主谈判意愿低,分散的、小规模的工人谈判能力低,工会组建率低,如果单个劳动者不能组织起来提出集体诉求,是很难实现自身的合理诉求的。因此,通过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代表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集中集体协商专家的优势和力量,提高劳动者整体协商力量。目前,广西各级工会组织在市、县(区)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建设,在街道、乡镇和社区推行区域性工会建设,在同行业的非公企业中突出抓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例如,在崇左市,红木家具行业企业规模小,大多数企业职工数不超过10人,对此工会部门成立“红木行业工会组织”,保障整个行业工人的权益。另外,还重点培育了北流市陶瓷行业、北海市渔业、凭祥市红木行业、贺州市平桂区石材行业等50多个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
4.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制
广西借助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三方协调机制作用以及各级工商联的力量,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向乡镇(街道)、社区(村)、开发区以及行业、产业延伸。广西劳动关系协调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协商机制的建立,从客观上解决了目前体制上存在的单个企业工会在协调本企业劳动者利益上的无能为力的局面,进一步明确了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依法维权的责任。
(二)工资集体协商在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中的作用
为了真实地考察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提高职工工资收入、落实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作用,笔者于2013年12月6日至12月16日到桂林10个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了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所调查的企业是: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桂林皮尔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桂林依恋大饭店有限公司、桂林紫竹乳胶公司、桂林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桂林微笑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北京王致和食品有限公司10家企业,共发放了330份问卷,回收了300份,有效问卷为300份,有效率91%。另外,还采取个别访谈的形式与各企业的工会干部进行了访谈。调查结果如下:
1.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
在被调查的对象中,男性为167人,占比55.7%,女性占44.3%,男女比例基本合适。调查的企业以国有企业为主,占50%,其次是民营企业,占20%,股份制企业占10%,外商投资和中外合资企业各占10%,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生产型企业,占70%,其次是服务行业,占20%;调查的岗位主要分三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生产员工,分别占44.6%、21.7%、33.7%,这些岗位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达到了98.7%,法律维权意识比较强。在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中,大部分职工直接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正式员工,只有7%的员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属于劳务派遣制。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方面,三年及以上占比53.4%,35.3%签订的是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合同,只有13.3%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以下。同时,由于职工服务年限较长,98%的职工加入了工会组织。
从以上的基本情况可知,被调查人员来自不同类别的企业、不同的工作岗位,性别比例合适,具有代表性。绝大多数被调查人员是企业的合同制工人,签订了集体合同并加入了工会,其中签署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占88.7%,说明本次调查的对象能有条件有可能较好地了解工资集体协商和收入倍增计划实施的情况,其答卷有一定说服力。
2.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了解与认同情况
(1)工会工作得到普遍认同。在第9题“您单位是否有工会或职工代表?”答卷者选择“有”占97%,而在选择“有”的问卷中对在第10题“若有工会或职工代表,请问您对其发挥的作用满意吗?”的回答中选择“非常满意”占30%,“满意”占52.6%,“一般”占17.7%,“不满意”占0.7%,说明工会的工作是得到职工的认同的。
(2)企业集体合同签订情况一般,但实施的效果上得到职工的认可。在对“您单位是否签订了集体合同”回答中选择“已签订”占65.3%,“未签订”占12%、“不清楚”占15%、“不知道什么是集体合同”占7.7%。说明集体合同的实际覆盖率上还未达到预期目标。
在“您认为签订集体合同对于保护职工利益”选择“非常有利”和“有一定好处”达94%,选择“没什么用”仅占6%,说明集体合同能较好对保护职工利益,得到职工的认可。但不同岗位的职工对集体合同的作用认识不同,技术人员对“集体合同带来的好处”满意度最差。
(3)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看法和评价
不同类别的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了解不同。其中仍有41.5%技术人员、31.7%生产线工人和25.4%管理人员对工资集体协商不了解,技术人员中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非常了解”也仅占3.5%,说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宣传得还不够,特别在技术人员中宣传得最不够。
职工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内容”按重要性大小依次排序为“调整工资水平和调整比例”占37.9%、“工资总额”占35.5%、“奖金分配”占26.8%。说明“调整工资水平和调整比例”是目前工资集体协商最主要的内容,也是做得比较好的方面。但由于各项分值都不高,说明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目前影响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效果的负面因素中,按其严重性依次是“缺少一个产业或行业的工资标准”、“协商谈判机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谈判双方力量悬殊、集体谈判法规欠缺”等,说明目前要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效果最重要的是:一要尽快制定产业或行业的工资标准;二要发挥协商谈判机制;三要解决谈判双方力量悬殊、集体谈判法规欠缺的问题。
不同岗位的职工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态度虽有差别,但差别不明显。主张工会和职工协商代表共同代表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仍是主要的诉求,说明光靠工会的力量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还不足以保障职工的利益。
大部分职工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效果是认同的,但不同岗位的职工对其具体的评价上略有不同,如生产线人员认为“有明显作用”的比例最多,而技术人员认为“有明显作用”最少。说明生产线人员感受到工资集体协商的好处大一些。职工认为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使自己的工资增长了”(占48%)、“工资分配更加透明合理了”(占46%)、“职工对工资分配有发言权了”(占34%)。
在对“工会代表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希望”中,绝大部分的职工是希望工会能代表职工实现工资集体协商的,说明工会取得了职工信任,并希望工会在协商上敢于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协商、要多听取职工意见、要真协商不要流于形式,要加强对企业行政方对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监督。在“是否希望外聘专家或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这个问题上仍近20%的职工认为“不希望”或“无所谓”,一方面说明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认为是本企业内部的事情,主张自决,另一方面说明工资协商外聘专家或指导员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作用发挥不明显,还没有让职工感受好处。职工希望工资集体协商每年开展一次,同时希望有更多条件和机会参与到工资集体协商中,说明工资集体协商对于工资的稳定增长还是有一定好处的。
3.职工对工资收入的看法
(1)不同类别的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工资年增长率不同。调查得知,绝大多数的职工月平均货币收入在1500元(即最低工资标准)以上,月平均货币收入在“2000元-3000元”职工人数最多。说明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到位。在访谈中,我们对“低于1500元以下的工资收入”的情况进行了询问,得知主要是因为职工对题目不理解,把应该算在工资收入中的“五险一金”等没有包括进去,以至于没达到1500元。
(2)职工的收入年增长情况较好。收入年增长在“5%-10%”和“5%以下”的区间职工人数最多,在收入年增长率达30%的区间生产线职工最多,技术员工其次。在访谈中进一步了解到,这种情况一方面体现了多劳多得,另一方面主要是原来生产线工人的工资基数小、水平低,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后基本工资提高了,单位小时工资提高了、加班工资也相应增加,以至于涨幅最大,也说明提高低收入水平职工的收入,有利于缩小工资收入差距,有利于收入倍增计划的落实。
(3)职工对自己的工资收入还是较满意的。但不同岗位职工对工资收入的满意情况是不同的。选择“满意或较满意”最多的是管理人员,选择“不满意”最多的是技术人员。
(4)关于涨薪的办法。大多数职工认为“通过工会或派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是涨薪的主要方法,其中24.6%的技术人员和22%的管理人员还选择“自己与领导商量”。
4.“倍增计划”的实施情况
职工对广西城镇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了解不多。生产线职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不了解度均达到50%以上,说明“倍增计划”在企业中宣传不够。
在对“倍增计划”有所了解的职工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职工认为影响“广西城镇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现的因素按其重要性排序依次为“经济发展”、“法律强制和政策导向”、“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工资集体谈判制度”。说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倍增计划”实施过程中有一定的作用,但作用还不是很明显。
职工对于“改善自己工资水平的最有效途径”上认为,“企业建立完善的薪资福利体系”是最主要的,占29.80%、其次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占19.90%、再次是“找企业工会出面反映”占11.90%。在对“劳动付出与劳动所得是否一致”职工的满意度不高,且不同岗位的职工看法不一样。管理人员选择“一致”占61.2%,“不一致”占38.8%,技术人员选择“一致”占46.2%,“不一致”占53.8%,生产线人员选择“一致”占56.4%,“不一致”占43.6%。说明技术人员对劳动付出与所得上的满意度比起管理人员和生产线人员来要低一些。
(三)研究结论
通过对桂林10家企业的调查,我们发现:(1)工资集体协商在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已逐步得到职工的认可。虽然“倍增计划”在企业中宣传不够,职工对“倍增计划”的具体内容了解不多,但是近年来,随着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职工工资收入逐步增长,职工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收入的倍增,据调查,工资年增长率为5%-10%的职工人数最多,实际实现的工资年增长率与收入倍增计划中提出的8.9%目标相符,而且职工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在工资增长、工资分配更加透明合理、职工对工资分配有发言权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职工希望工资集体协商每年开展一次,实现工资的稳定增长,说明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提高职工工资收入的手段和长效机制已得到职工的认同;(2)要更好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现收入倍增,还需要一些前提条件,如经济发展、法律强制和政策导向、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产业或行业的工资标准等;(3)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一方面工会要发挥主导作用,要真正地代表职工利益与企业协商,另一方面还要真正地发挥三方四家机制,才能切实实现真正的协商,切实地落实职工收入倍增的目标;(4)还需加大对工资集体协商和收入倍增计划的宣传,才能消减和改变企业和职工由于信息不完全、不了解而产生的误解和不认同,才能更好地推进收入倍增计划。特别是要加大面向对技术人员的宣传,提高他们对工资集体协商和收入倍增计划的了解。
三、工资集体协商是实现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基础、载体和长效机制
(一)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推动企业发展,为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现提供物质基础
当前人力资源已经成为企业中最为重要的资源,企业的发展从根本上说要依靠人力资源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来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只有通过建立有效的协商沟通机制,使职工利益诉求得到实现,从而激励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解决企业经营发展的动力源泉问题,进而使企业的持续发展;同时还可以使职工对未来收入有了良好预期,能稳定职工队伍,留住人才降低流失率,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反过来,企业发展了,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才有条件,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现才有可能。所以说,工资集体协商为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现提供物质基础。
(二)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推动工资协商共决机制,为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现的提供载体
市场经济下,工资水平是由劳动力需求与供给等因素决定的。劳动力供求状况是影响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外部因素,也是影响企业工资水平的重要外部因素。长期以来,我国劳动力总量供给大于需求,尤其是低端劳动力的供给过剩,由于劳动力资源过剩和资本相对稀缺,必然造成强资本弱劳动的现实局面,这样,在强资本弱劳动背景下,单个职工与资方进行工资协商会因力量悬殊,使职工维权难度增大,因此,采取由工会或职工选拔代表代表职工整体与资方进行集体协商,才能调整和平衡强资本弱劳动的局面,才有可能使企业与职工就工资与劳动生产率实现同步增长进行平等协商、讨价还价、达成协议,才有可能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从而才能落实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可见,工资集体协商是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现的路径和载体。
(三)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实现劳资共赢,为落实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提供长效机制
工资集体协商是为了促进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工资集体协商并不是要以牺牲资方的正当利益或者侵害资方的合法权益为代价,相反,工资集体协商是通过加强劳资双方的沟通和协商,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解决劳资冲突和纠纷,在劳资双方利益中间寻找最佳的契合点,通过将劳资双方利益凝聚在一起,从而实现双方共赢。工资集体协商是实现企业和职工之间双赢的手段,在保证企业盈利的前提下,提高了职工的工资,按照这种方法去做,就可以为落实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提供长效保障。
四、提升倍增计划中的工资集体协商作用的对策
(一)完善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力度
一方面,应着手研究类似集体合同等与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保障双方集体合同的签订,通过立法来保证工资集体协商的顺利进行。法律法规应对工资集体协商做出详细和具体的规定,并规范集体合同签订的内容、做出具体的权利义务、组织实施方案、集体合同效力以及出现争议时的处理办法等。
另一方面,促进工资集体合同行业性、区域性协商制度建设,规范协商主体和内容,制定行业性、区域性工资标准或最低标准。职工工资收入增长幅度小、企业工会制度建设不健全等问题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对职工收入倍增计划和工资集体协商还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还没有能力或者往往忽视了这些方面的建设,这就需要省市级工会组织根据行业、地域以及企业自身的特征规范进行不同层面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制定,明确该区域、行业的协商主体和协议认定程序以及法律效力的强制实施方案等,使得不同层面的职工都能不同程度地享受工资集体协商带来的好处,逐步实现收入倍增计划。
(二)培育和发展多层次的协商主体
协商主体是保证工资集体协商效果、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沟通桥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独立的协商主体也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条件。这就要求协商主体在身份和地位上与劳资双方无隶属关系,是一个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代表,在此前提和基础上进行平等协商,维护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首先就需要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大力培育和发展工会组织。我国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因此,要加强推进中小民营企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会建设。
同时,在已有工会组织中,要积极履行工会职能,提高工会干部的协商能力。这就要求工会组织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工会不要只是成为一种形式,更重要的是要能够有效而准确的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基本利益,真正代表职工的利益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另外,省市级工会组织要不断加强不同层面工会组织的协商能力建设,指导、监督和引导基础工会人员的集体协商能力培训,不断培养工会中集体协商专职人员,并不断提升他们的协商能力和技巧,切实为企业职工服务。
(三)提高协商主体的认识
1.提高企业对集体协商的认识
应该使企业认识到,工资集体协商是在双方平等的原则下所进行的一种内部沟通和合作,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可以产生劳资双方“双赢”效果,通过宣传、解说、答疑等方式来提高企业对集体协商的认识,帮助企业认识到开展集体协商,推进收入倍增计划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利益和持久的稳定发展,事实上是一种“利己”的行为,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企业只有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市场份额,实现企业的收入倍增。
2.提高职工对集体协商认识
首先,要使职工认识到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手段,职工应该积极参与到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中来,对于企业不公平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提出自己的意见,积极与企业进行沟通,配合工会部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另外,不断提升职工的素质和法律知识,通过大力推广基础培训,使劳动者熟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有效规范企业用工,即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时,也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
3.正确发挥政府作用
首先,应大力发展当地经济。只有经济水平提高了、企业利润增长了,居民的收入水平才能提高,职工才有机会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实现收入倍增计划。其次,提供服务,做好政策向导。政府应该通过定期工资指导线、行业人工成本信息,颁布基本劳动标准,帮助制定劳动定额和各产业、行业的工资标准,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备案等相关工作,为劳资双方顺利开展集体协商提供服务。同时,制定推动开展集体协商的相关政策,应把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最后,切实履行监督义务。依法行使劳动监督检查权,加强对集体合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各方协商达成的集体合同能够为双方自觉遵守。对于不能履行集体协商义务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启用法律强制方案,并监督法律强制的实施效果。
(硕士研究生李智、廖云霞和刘青云参与了课题的调研和文献收集工作,在此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1]李斌.广西计划用三年在已建立工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EB/OL].新华网,2011-04-10.
[2]李长安.找准中国式收入倍增计划五大着力点[J].财会研究,2010,(13).
[3]杨成湘,陈治亚.中国集体协商制度的实践困境与策略安排[J].求索,2013,(2).
[4]李济球.如何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N].光明日报,2013-01-12.
今年我局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局“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为抓手,根据的经济社会形势及我局地税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稽查选案工作,充分发挥稽查作用,严厉打击各种税务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进一步加强征管和稽查工作联系,根据县地方税务局稽查选案办法和上级有关稽查工作要求,特制订度稽查选案工作计划。
一、选案目的
选案工作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正、公平、合理地做好稽查工作,保证稽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按时完成县局稽查工作任务和上级部署的税务专项检查工作。
二、选案项目
(一)日常稽查选案(除专项检查外的时间)
度日常稽查选案的行业和对象为:
1、纳税评估和日管工作中选定的稽查对象;
2、餐饮业;
3、交通运输业;
4、后未稽查过的企业;
5、根据征管情况认为需要安排稽查的企业。
(二)专项检查选案(3月至9月)
度专项检查选案的行业和对象为:
1、大型连锁超市及电视购物企业;
2、建筑安装企业;
3、营利性的医疗、教育及培训机构;
4、广告装璜业。
三、选定检查年度
对涉嫌偷、逃、杭税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上级另有安排的,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行。
四、选案工作要求
1、选案委员会主任要加强对选案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指导选案办按计划及时选定稽查对象;
2、选案办应同上级和各部门保持联系,收集各种信息,根据计划及时选定稽查对象,同时根据稽查局的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做好征管与稽查的协调工作;
3、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协作和联系,及时反馈各种信息,为稽查选案工作提供依据;
一、强化职能,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依托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和各类管理监控系统,发挥稽查职能,坚持依法治税,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稽查、专项检查、专案稽查和协查工作,整规工作成效显著。
(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行税收自查补报引导纳税遵从。今年我们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载体,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稽查执法权,加强对稽查执法过程的考核监控,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同时,为认
真贯彻落实总局稽查局关于企业自查补缴税款入库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纳入日常稽查计划的重点纳税企业推行了“查前预告、企业自查、案头分析、重点检查”新的稽查方式。取到了化解矛盾,消除阻力,提高效率,引导纳税遵从的效果。上半年,我局日常选案稽查36户,共查补入库190万元。其中,组织企业自查收入187.8万元,稽查局查补入库税款0.17万,罚款0.36万,加收滞纳金1.09万元。
(二)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顿行业税收秩序促进收入增长。09年根据省市局和县局的统一部署,我们突出重点抓重点行业,重点户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稽查,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开展了大型连锁超市;建筑安装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的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品牌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酒类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七个行业的专项检查。目前我们已对七个税收专项检查行业中的出口退(免)税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四个行业5户纳税人实施了专项检查,检查5户,已结案4户,在审理1户,结合重点企业的自查补缴税款工作,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796789元。
(三)密切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开
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减少和堵塞税源流失。按照省、市局《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县局今年确定把发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基层抓收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加强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协调配合,健全税警协作机制,及时查处涉票违法案件,在打击“卖方市场”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买方市场”,保持对各类发票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我们稽查局结合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医药、家具、建材、文具、手机、电脑、大中型商场、连锁店及农副产品收购等重点行业实施重点检查,依法从严查处使用虚假发票的行为。另一方面督导各分局发票检查小组对分局辖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从检查进展情况看,我们稽查局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稽查检查了34户,其中发票有问题户数7户,涉及未按规定开具发票2户,涉案发票份数8份;未按规定取得发票4户,涉案发票份数35份,其中涉嫌假发票25份(目前在调查处理之中),分局移送发票违法案件3户(涉案发票份数42份在查核实),发票违法违章已经了处罚5户,罚款12800元,已入库12800元;分局统计检查发票户数288户,其中发票有问题户数47
户,罚款5760元.检查移交稽查局查处3户。
(四)积极拓展案源,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09年,我们充分利用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和稽查举报案件管理系统,加强对受托协查案源和举报线索的分析梳理,寻找办案突破口;落实催办督办、集体会审机制,积极组织精干力量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每起案件做到“五及时”:及时做好登记、及时下达稽查任务、及时实施稽查、及时向上级局和举报人反馈检查结果、及时将案卷整理成册专柜保管。上半年,我局共受托纸质协查案件2起,涉案发票5份,涉案金额19.83万元,税额2.9万元。经查涉案发票为真票、业务正常、票款结算正常、税款计缴正确。受理举报案件2起,认定偷税立案2起,查补入库税款99700元,罚款40530元。协查、举报案件按期回复率均达到100%。
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效
我们坚持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规范操作,实现稽查质量和效率的平衡;加强沟通,理顺稽查四环节的工作衔接;夯实基础,推进案卷标准化建设,落实考核,保障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探索科学选案有效途径
选案是稽查工作的首要和关键环节,我们逐步调整选案思路,将稽查质效控制的关口前移,
认真分析筛选三大主体软件系统(征管、评估、协查)数据信息,按省市局稽查面达查帐征收企业纳税人总户数20%、选案准确率达到85%的总体要求,确定上报09年稽查计划60户,上半年实现稽查计划48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选案的针对性和准确率有了明显提高。
共2页,当前第1页1
(二)实行案件分类管理、三级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