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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主要功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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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主要功能

第1篇:金融机构主要功能范文

关键词:资金集中管理;财务公司;内部银行

中图分类号:F273.4文献标识码:A

随着企业规模的迅速壮大和组织结构的调整,集团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和内部多级法人资金分散占用的矛盾日益突出,子公司多头开户的现象比较普遍,资金失控、投资随意性大、沉淀严重、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日益显露。因此,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与控制,强化资金管理成为一些集团公司采取的有效办法。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组织模式是指将集团公司资金集中起来,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存贷等服务以及必要监管的具体操作方法,一般常采用以下两种模式:一是财务公司模式;二是内部银行模式。

一、财务公司模式

财务公司是一种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除抵押放款以外,还包括外汇、联合贷款、包销债券、不动产抵押、财务以及投资咨询等业务。集团财务公司是以集团公司为主出资组建,作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而设立,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专门从事集团公司内部资金融通业务的非银行性金融公司。

(一)财务公司模式的主要功能。一般来说,财务公司模式的主要功能可以概括以下“五个中心”:

1、信贷管理中心。随着我国加入WTO,集团公司面临着更有利的机遇和更严峻的挑战。集团公司为了加快生产发展、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的步伐,需要适度的对外举债以筹措资金,迫切需要财务公司担负起信贷中心的责任。通过融资租赁和买方信贷,注入少量资金,解决集团内部产品购销等方面的问题。

2、结算中心。财务公司除了通过在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转账、结算来加速资金周转外,还可以通过委托商业银行为集团成员单位办理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其效果是成员单位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户,集团内部的结算都通过财务公司来办理,既减少了资金在途,又方便了企业结算。

3、筹资中心。财务公司利用自身的金融功能和服务手段,在人民银行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运用吸收集团成员存款、同业拆借、外汇及有价证券交易、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手段,为集团开辟广泛的融资渠道,为企业集团创造宽松的资金环境。

4、投资中心。财务公司可结合成本效益原则,利用集团内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或者用于集团本身发展的项目。其效果是增加了剩余资金的投资收益,使集团公司资金运用效率最大化。

5、中介服务中心。随着集团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要求财务公司要提供担保、资信调查、信息服务、投资咨询,为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把财务公司办成企业集团的金融中介服务中心。

(二)财务公司模式的特点。结合以上对财务公司模式主要功能的论述,我们可以将财务公司模式的特点归纳为:

1、双重身份、双重性质。一方面财务公司是作为集团子公司而存在的一个独立法人实体,它与集团其他成员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市场竞争关系;另一方面财务公司又是经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此,它行使银行的部分职能。

2、功能多元化。财务公司不仅承担整个集团的资金募集、资金供应和投资功能,并且担负为集团下属公司寻找项目资金的使命,因而财务公司也行使对成员公司及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功能。

3、资金集中控制。集团总部对各子公司的资金控制通过财务公司来进行,即由财务公司对集团成员公司进行专门约束,而且这种约束是建立在各自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基础上。

4、集团成员具有完全独立财权。集团各成员单位可以自行经营自己的现金,对现金的使用行使决策权。

二、内部银行模式

内部银行是一种具备社会银行的基本职能与管理方式的内部资金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进行企业内部日常的往来结算和资金调拨、运筹。集团内部银行是将社会银行的基本职能与管理方式引入集团公司内部,在集团公司内部统一办理各项资金结算和资金融通业务的金融机构。

(一)内部银行模式的主要功能。内部银行模式是将一种模拟的银企关系引入到集团内部的资金管理中,母子公司是一种借贷关系,内部银行实际充当企业集团的结算中心、货币发行中心、信贷中心、监管中心和信息反馈中心。

1、结算中心。集团公司内部银行通过内部往来结算中心,健全内部价格结算体系,运用相应的结算工具来实现此项职能,这是内部银行的基础职能。集团下属每个子公司都在内部银行开设账户,集团成员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切实物转让、劳务协作均视作商品交易,通过内部银行办理往来结算。内部银行还统一制定结算方式、结算时间,规范结算行为,同时对结算业务中的资金流向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资金使用中的盲目性。

2、货币发行中心。内部银行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发行自己的支票和货币,在各成员公司之间使用。

3、信贷中心。内部银行根据集团总部为各成员公司核定的资金和费用定额,结合各成员公司的实际需要,对其发放贷款。在管理上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一是全额信贷方式,即无论是定额内还是超定额的内部贷款都实行有偿占用,按贷款额计算利息;二是差额信贷方式,即对定额以外的部分贷款计算利息或多收利息。与此同时,内部银行本身也实行银行化管理,建立贷款责任制,强化资产风险管理,实行相对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监管中心。内部银行在结算职能和信贷职能基础上实施监督控制,一般通过经济责任制分解指标、结算制度和结算程序、内部价格结算体系、内部合同和经济纠纷仲裁制度来实现此职能。通过监督、控制,使许多不合理开支、资金外流问题、违法乱纪现象得到遏制和改善。通过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事后核算进行全过程管理,弥补传统财务会计事后计账的不足。

5、信息反馈中心。内部银行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报表的形式将资金流通状况反馈给集团总部和各成员公司,不仅能使集团总部和各成员公司的领导层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资金使用状况,而且能够对企业集团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

(二)内部银行模式的特点。结合以上对财务公司模式主要功能的论述,我们可以将内部银行模式的特点归纳为:

1、各成员公司之间的现金收付和结算事项,均通过内部银行统一开立的账号来办理,成员公司一般不直接对外进行现金结算。

2、各成员公司在内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和贷款账户,实行存贷分户管理,具有明显的收支两条线特征,各成员公司与内部银行是存贷关系,实行有偿存贷制度。

3、各成员公司在财务上拥有独立财权,对贷款有权按用途自行安排使用。

4、实行银行化管理。内部银行本身也建立贷款责任制,实行银行化管理,以强化资产的风险管理。

三、财务公司模式与内部银行模式比较

1、在集团中的地位不同。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子公司,相对独立于集团或相互渗透;而内部银行存在于集团中,属于核心企业层。

2、配套的组织形式不同。财务公司是经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内部银行作为集团内部职能单位,一般采用事业部制。

3、对集团成员资金使用权的安排不同。财务公司侧重于分权,集团各成员可以自行经营自己的现金,对现金的使用行使决策权;内部银行则是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对贷款有权按用途自行安排使用,但各成员无权对外筹资。

4、管理机制不同。财务公司是完全市场化的管理,内部银行则是模拟的银行化管理。

(作者单位:中原油田钻井二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1]路东艳.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3.

第2篇:金融机构主要功能范文

【关键词】金融功能 演进 金融发展

现代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面临着巨大的困难,现代跨越式的发展为我国金融界所面临的问题带来了新的解决方式,从而也使跨越式发展得到了新的历史机遇。现代金融体系的构建对中国的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即要求金融机构要实现金融功能的转型和金融结构的演进。在这些讨论过程中,对某些特定的金融功能本身、金融发展的作用机制等相关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金融功能

(一)金融功能概述

金融功能理论简单地说可以分为传统的金融理论和先进金融功能理论。传统的金融理论主要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着手研究金融体系,即所谓的机构金融观点。金融功能观点理论,即功能金融理论具有两个假定,一是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加稳定。二是金融功能优于组织机构。

功能金融理论具有两个假设,一是假设金融功能相比比金融机构更为稳定。随着时间的不断前进,金融功能的变化要不大于金融机构的变化。二是金融功能优于组织机构。融功能比金融的组织机构更加重要,只有机构不断创新和竞争才能最终使金融具有更强的功能和更高的效率。在前述假定前提下,首先要确定金融体系应具备哪些经济功能,然后据此来设置或建立能够最好的行使这些功能的机构与组织。任何金融体系的主要功能都是为了在一个不确定的环境中帮助不同地区或国家之间在不同的时间配置和使用经济资源。

(二)金融功能演进:从“融资中介”到“财富管理”

金融机构的功能是随着金融机构的诞生而产生的,金融机构的功能特点同时也受到各个时期特有的经济发展所决定。在传统的经济学中,金融机构的功能往往以融资中介为核心,而金融机构的作用通常都被忽略,只有在特定的金融理论的结构中才会引起一定的重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也逐渐趋于完善,市场的结构也有所变化,不再是简单的以融资中介为核心的传统市场模式,金融结构得以快速发展的核心有所变化,变成了财富管理核心。简单地说,就是金融功能有融资中介转型为财富管理,核心发生了变化,这也是由现代的金融功能的转变所决定的。现代的金融机构的功能包括资产定价、流动性提供、风险分散和转移、价值增值等。

二、金融发展理论与发展研究

(一)金融发展概论

金融发展理论的产生经历了一定的过程,是随着发展经济学的产生而产生的。发展经济学的第一个阶段是在20世纪的40年代到60年代期间,而西方的经济学家并没有真正的对金融机构进行国专门的研究,所以,在这个阶段金融机构的发展思路处于主导地位,并在党史资本注意工业化思想的指导下,金融机构和金融功能处于附属的被支配的地位,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金融的发展理论研究的主要是金融的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就是对金融体系在经济发展下所能发挥出的作用的研究,研究其如何能够运用金融体系和金融政策进而最大限度的促进经济的增长和金融资源的合理利用,最终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二)金融发展的功能观点

1.金融发展理论的发展。金融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在二战过后,二战之后一些独立的国家想要求得自身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都受到了资金短缺和金融发展之后的原因影响,使得金融体系得不到高效的运转,从而抑制了经济的发展。此时,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就开始从事金融与经济发展关系方面的研究,其中,较为著名的是经济学家是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格利和E.S.肖,罗纳德·麦金农等。西方经济学家们通过对经济发展的研究和金融发展内容的分析,创立了新的金融发展理论,并对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做了专著。他们认为,资本的构成受到金融体系的影响,对发展中国家而言,需要对金融优先发展货币共给的政策来进行货币的投资或储蓄,从而带动国家政策的实施。金融发展具体地说可以是被动的,也可以是主动的,可以是先行的同时也可以是滞后的。

2.金融发展理论的建立。根据罗纳德·麦金农和E.S.肖的研究分析,金融体制与经济的发展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即相互推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首先,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就是建立健全的金融体制,并将储蓄资金有效的运用到生产性质的投资上来,从而促进经济的不断发展;其次,为了是金融与经济的发展能够相互有效的进行良性的循环,需要良好的经济发展,并对国民的收入进行提高,进而来刺激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金融的深化发展通常分为三个基本形态,一是金融的增长,二是金融工具和金融结构的不断优化,三是金融市场机制和市场秩序的不断健全。罗纳德·麦金农和E.S.肖的进一步研究确立了金融发展理论的正式确立。

3.金融发展理论的发展。在发展中国家,许多经济学家对以往经济发展理论的认识和学习都不够,导致其国家的金融自由化发展的结果很不理想,科学家们开始对自己所学理论进行反思和检讨,并从中总结出了金融市场中市场失败的原因,他们单纯的认为政府需要对金融市场的监管需要采取相应的控制机制,并根据相应的原则确立一定的监管范围及监管标准。分析认为,金融约束就是指政府通过相应的金融政策创造一定的租金机会,达到防止金融压抑的目的,同时促使银行主动的规避风险。金融约束与金融压抑有所不同,简单地说,金融压抑就是政府从民间部门争夺资源,而金融约束则是促进竞争活动增长,从而从中获取收益和福利。

三、总结

综上所述,金融结构的演进和金融总体效应分别从间接金融融资和直接金融融资这两个方面同时展开,到后来对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一般理论、金融功能的特征及从金融功能观视角研究金融问题的特殊优越性进一步研究,再到加大对金融功能演进与金融发展及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研究,这一历程并不是预先设定好的结果,而是事后对这以过程的策划和预设。其中伴随着不断的观察、思考与审视。

参考文献

[1]武志.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来自中国的经验分析[J].金融研究,2010(05):22—46.

第3篇:金融机构主要功能范文

上述长远发展规划勾勒出了北京未来世界城市的战略目标,在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过程中,将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既是客观需要,又是必然选择,二者相辅相成,是加快实现北京长远发展目标的战略任务。那么,建设世界城市与发展国际金融中心存在哪些必然联系呢。

一、世界城市必然是国际金融中心

世界城市具有全球影响和控制力,因而应具备为企业或市场的全球运营提供服务、管理和融资的能力。在经济金融化趋势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世界城市必然是一定范围的金融服务中心。北京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提出了建设世界城市的目标,也就蕴含了要把北京打造成为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

建设世界城市和发展国际金融中心是相符相成的。只有把北京首先建设成国际金融中心,聚集大量的跨国公司总部、跨国银行总部等,形成影响全球的控制力和辐射力,才能实现建设世界城市的目标。建设世界城市,对北京的要求是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全球性的国际金融中心,就像伦敦和纽约等世界城市一样。

(一)金融中心是世界城市的主要功能之一

金融中心是世界城市的最重要的经济功能。Reed对美国金融中心的等级体系和演变过程进行研究。L.Budd&S.Whimster(1992)、Lee&Schmidt-Marwede(1993)、Drennan(1996)、Meyer(1998)等也研究了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机制及分类,绝大多数学者认为纽约、伦敦、东京属于全球性金融中心,金融中心是世界城市的主要功能。

世界城市另一个重要功能是全球生产的管理和控制中心。John Friedmann与Wolff认为世界城市的经济从制造业向生产者服务业和金融业快速转移是全球化的空间表现。Friedmann指出尽管历史背景、国家政策和文化因素在世界城市的形成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经济变量是解释不同等级世界城市对全球控制能力的决定因素,并认为世界城市的形成过程是“全球控制能力(global control capability)”的生产过程,而且具有这种控制能力的城市充分表现为少数关键部门的快速增长,包括企业总部、国际金融、全球交通和通讯、高级商务服务。Hamnett也认为全球城市是世界经济的控制中心。

萨森对世界城市的“生产服务综合体”(producer services complex)进行系统研究,认为金融和生产服务业是特定生产过程的产品,并且它体现为一种建立全球生产和服务交换空间过程之上的“控制能力”的生产,而全球城市就是生产这种控制能力的中心。萨森还指出全球投资和贸易的迅速增长以及由此带来的对金融经济事务中的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需求,使世界城市服务功能迅速发展。世界城市同时是全球信息中心和政治文化中心。Castells认为世界城市支配着先进的通讯网络和互联网在全球的分布结构。Hall(1966)、Friedmann(1995)等认为世界城市还具有政治和文化中心的功能。

(二)世界城市为金融中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1.金融业的扩张及其国际化―金融体系和布局全球化

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纷纷放松了对金融市场的管制,同时,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国际资本的流动性增强,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等的参与使大量资金进入市场,金融创新又使大量金融资产转变成可交易的金融工具,不仅提升了金融服务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力,也促进了金融业的扩张及其国际化。

20世纪70年代早期,金融业的国际化表现为大型银行机构在世界许多地方开设区域市场,或建立海外银行系统(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办事处)以便为在海外经营的非银行企业提供服务,即出现金融机构布局的空间分散。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证券公司和金融服务公司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导了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证券交易明显激增。金融工具的创新不仅增强了金融业的流动性,也导致资本流动的新形式,即金融资产中越来越多的组成部分转化为市场化的工具,金融工具的营销而非借贷成为资本流动的主要形式。近年来,金融活动越来越数字化,交易所业务的场所限制和国内经济地域的制约几乎被消除,金融活动的地理分散成为必然。

2.跨国金融机构全球布局――世界城市成为全球金融中心

伴随着金融业的全球化及其布局的空间分散,金融市场的功能也在扩展,除了传统的为储蓄者和投资者提供服务以外,在主要金融市场上金融工具的创新及其交易成为主要内容。金融业的创新和风险加大趋势增强,对金融业的主导由大型跨国银行转向主要金融中心。因为复杂的、竞争的、创新的、高风险的金融市场需要高度专业化服务的金融中心提供的外部环境。实践经验表明,金融业的创新和管理等高端职能向少数金融中心的集聚是一个不可替代的趋势,世界城市必然成为全球金融中心。

第一,世界城市具备高层次金融机构利润最大化的外部条件。金融业特别是实施高端管理职能的金融机构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技术与资本密集型的金融活动:市场开拓、承销、产品开发、购并、风险管理等。这些活动需要依赖金融部门的当地信息、城市中的创新环境、各类高密集的专业知识的互动等。因此,高层次的金融机构及组织结构有强烈的空间维度,区位对其影响尤其重要。世界城市在这些方面有利于金融机构的生存和发展。

第二,世界城市具有发达的社会信息网。金融业经营中需要相关信息,包括规范的基础数据和形式不规范而难以获得的信息,基础数据通过政府、公司或国际机构公布的资料即可获得,而后一类数据需要整理、评估和判断,这类信息的获取,取决于多种复杂因素,不仅有技术上的,还有社会层面的原因,因而需要借助于社会信息网和一些专业人士的分析研究,而这些条件只有世界城市才能满足。

全球金融系统已经发展到了要求以跨国金融中心网络服务于全球资本运作的复杂程度。市场的全球性融合,产生了一个更为复杂的合作,并加大了主要金融中心的重要性。因此,一个主导型的金融中心必须布局于一个具有复杂组织结构的、基础设施较完备的世界城市。最高能级的三大世界城市纽约、伦敦和东京就是全球三大金融中心,这三个城市占有的世界市场资本曾经达到80%,其外汇交易额、证券市场交易额及外国银行的数量等均是世界最高水平。

二、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能更好地发挥世界城市功能

(一)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是北京的必然选择

首都作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因其特殊的地位、优良的经济基础、畅通便利的交通网络和发达的通讯系统,汇集、传递着全球丰富的经济和金融信息。这种优势既能为本国或地区的经济和金融活动提供决策参考,也能为国家间经济和金融交流与合作提供平台。同时,由于首都所特有的国际交往中心的地位,往往具有本国或地区一流的社会环境、人文环境和语言环境,在多方面、多层次的国际交往中,比其他城市更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因此,首都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条件比其它城市更加优越。

目前,分布在世界各大洲的全球性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约近40个,其中的大部分都是所在国的首都,如:英国首都伦敦、法国首都巴黎、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日本首都东京、新加坡首都新加坡、韩国首都汉城、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卢森堡、巴林、巴哈马、开曼群岛、巴拿马等等。根据我们的研究,在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中有2/3是首都;在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中有约1/2是首都;在国内金融中心中4/5是首都。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同样在建设金融中心方面有许多其他城市不可比拟的优势。

(二)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能更好地发挥首都功能

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中,关于发挥首都功能,提出了按照中央对北京做好“四个服务”的要求,强化首都职能,明确了北京是“国家经济决策、管理,国家市场准入和监管机构,国家级国有企业总部,国家主要金融、保险机构和相关社会团体等机构所在地,高新技术创新、研发与生产基地”。

雄厚的经济基础是做好“四个服务”的保证,金融业是首都的支柱行业和经济发展引擎,因此,只有建设北京国际金融中心,做大做强首都金融产业,才能更好地完成服务中央的首都职能。同时,大量的国家经济决策、管理,国家市场准入和监管机构,国家级国有企业总部,国家主要金融、保险机构和相关社会团体等机构的集聚,也在客观上催生了对北京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需求,奠定了首都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础。

(三)发展首都经济是建设世界城市的根本保障

各国的首都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即作为单纯政治中心的首都,作为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相结合的首都,作为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经济中心三位一体的首都。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冷战的结束,即使是单纯政治中心的首都,其经济职能也越来越突出,因为离开经济基础,单纯的政治和文化中心无法保证城市持续快速发展。

华盛顿是美国的首都,是美国的政治中心,是世界上单纯政治中心的代表,作为国家的政治中心,华盛顿拥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各种机构与社会团体,以及企业部门都希望把总部或办事处设到华盛顿,但是国家严格控制首都城市功能的扩张,因此华盛顿的经济功能十分弱小。几十年来受城市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影响,城市建设、社会发展长期徘徊不前,城市问题日趋严重。根据1995年统计数字,华盛顿特区人口下降了25%,大量的白人中产阶级移居郊区,市中心人口种族比例失调:黑人占73%,其他人种占27%,贫困人口比例上升,33%的儿童生活在贫困线下。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华盛顿开始调整城市发展战略。

为了改变城市面貌,给城市发展注入活力,华盛顿地区地方政府和民间成立了“大华盛顿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华盛顿进行“首都换装”,其主要方针是充分利用首都的科技和信息、人才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到1997年,华盛顿地区的技术型企业达到2300家,仅次于硅谷,居全美第二。1997年全美高速增长的技术企业有500家,其中15.6%集中在该地区,接近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北部(16%)。该委员会还制定了雄心勃勃的发展计划,目的是要使华盛顿不仅是单纯的政治中心,还要成为新的硅谷――全美第一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目前,华盛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正在成为美国新的高科技产业中心。

第4篇:金融机构主要功能范文

信贷管理服务系统是金融信息增值服务系统中的组成部分。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为银行信息化建设带来了挑战,也为信贷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带来了扩展。开展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非金融类信用信息的服务工作,构建信贷管理信息服务系统,通过与银行信贷征信系统信息资源的有效互补,能够达到有效风范信用风险的目的,能够为金融机构拓展和管理企业信贷业务提供大力支持。

[关键词]

信贷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研究

近些年来,部分企业为了顺利通过银行的层层信贷审查,从而使银行难以获得真实的信息。而银行需要掌握企业的主要经营和财务信息,才能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因此,银行希望充分的了解企业各个方面的信息,如:工商税收、遵纪守法等方面。同时,银行还希望通过多渠道对企业的信用信息跟踪、分析等,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有效降低信贷风险。

一、信贷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设计

(一)设计原则系统采用B/S结构,遵循易用性原则,将所有数据及应用都统一在服务器端维护,为了实现零客户端维护,用户端只要支持浏览器就可以完成全部操作,系统管理简单易用、安全,有相应的可视化的操作界面。其中为了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先进性,安全性包括了硬件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和网络安全,从而避免了非法入侵者的盗用和破坏。另外,为了可以利用一些成熟的技术,进行开发和功能拓展、规范先进的设计模型、系统架构;从网络设计、应用设计到业务流程设计,系统总体设计思路要符合统一规范。

(二)网络结构分析为了实现信贷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与金融机构的网络对接,要以使用方便、安全为原则,充分的利用信息化技术,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与信贷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之间进行物理隔离。其次,为了将需要的数据从信用信息系统人工信息交换同步到信贷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中,可以利用数据导入处理及管理功能。信息中心与各金融机构之间是点到点网络关系,为了使金融机构访问信贷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系统,金融机构用户终端只要内部可联接专网,以租用电信或其它通信运营商专线方式,连接信息中心。另外,通过VLAN等手段,通过部署便捷防火墙设备等,在信用中心内部构建信贷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专用服务网,实现网络隔离,逻辑划分信贷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不同功能的服务器。并未为了实现安全审计,使不同用户享有的查询及服务内容,设立使用权限,使系统记录整个服务过程,保障信贷服务系统应用网络的物理安全。

(三)系统数据分析信贷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运行在专网中,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运行在电子政务内网,在物理上,这两者之间相互隔绝。信息主要分为企业基础信息、良好信息、经营状况等。信息服务系统结合实际,在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确定用于提供服务的信息数据项和展示形式,在根据一定的整合、抽取数据规则,将多个部门的信息整合在一起,如:数据映射关系、对应关系、数据吃力条件等,从而生成信贷风险专题数据库。数据文件是由人工导入方式,通过介质拷贝的形式,经过解析后,传输到信贷风险服务专网内,在导入专网内的信贷风险数据库。并且通过介质拷贝,以数据文件的形式导出后,专网内的异议申请信息等相关数据在内网专题数据库中进行处理。信贷风险数据库和系统数据库为构成信贷风险的WEB应用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四)内、专网数据交换随着政府部门数据的归集周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信息更新周期也会有变化。一般情况下,为了确保内、专网数据的同步一致,专题库数据的生成是按月进行的,企业信用信息也是按照月进行的。并且数据的交换采用全量的方式,在信息服务过程中,双向数据交换能够对异议申请文件以及结果文件,提出异议信息处理,采用XML格式作为存储和数据交换的载体。通过介质拷贝,将异议数据文件拷贝到内网,从而通过内网的异议处理流程,形成异议处理结果信息。同时,通过介质拷贝,将异议结果文件拷贝到专网。

(五)系统安全设计系统管理员主要是负责设置中心业务主管和金融机构业务主管的权限。而为了保证权限设置的准确性,各个金融机构业务主管进行设置具体每个金融机构内部的权限。也就是说系统采用分级设置的方式,利用标准的权限安全控制模式,使不同类型的用户能够使用不同的系统功能,为每个用户设置角色。另外,为了明确权限和表空间、表对象的关系,选用ORACLE作为数据库,严格区分用户的访问权限和修改权限。

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

(一)中心管理子系统的功能该系统主要包括用户管理、查询统计、通知公告等功能,是建立在专网的信贷系统中心管理子系统。

(二)数据整合交换子系统的功能为了定期生成电子政务内网的专题应用数据库,该系统基于信息服务目录,依托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通过数据抽取整合,建立在中心内网段,将相关数据生成文件后,使用人工导入的方式,按照电子政务内网系统信息交换管理规定,实现与信贷服务系统数据库数据传输和同步,是业务管理系统,从而能够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并给接受信贷服务系统导出的异议信息申请作业数据,进行相应的意义信息处理,导入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后,能够将异议信息处理结果反馈给信贷服务系统等功能。

(三)信息服务子系统的功能该系统主要包括用户管理、机构管理、信息校对等,是面向金融机构的信息主管、核查人员等用户,是建立在专网的信贷系统信息服务子系统,能够协助开展信贷风险管理工作。

三、如何运用系统

企业信用信息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可以为企事业及个人服务,可以为政府机关和具有管理智能的社团体服务,服务对象很广。在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中,各类信息可以独立提供服务,也可以相辅相成,联合运用。目前,信贷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已在部分商业银行使用,是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服务一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工作,不但能够充分发挥银行信贷工作的作用,还能对贷款企业进行资质审核,使用户鉴别企业的合法性,从而具有识别风险和防范风险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夏春梅.数据挖掘技术在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应用[J].现代电子技术,2014.

第5篇:金融机构主要功能范文

一、采取担保抵押措施

在发达国家,贷款抵押和担保是一种普遍采取的保障措施。其中,长期不动产贷款的期限从5年到40年不等,而且必须由不动产第一次抵押。贷款的上限为允许抵押财产价值的85%(在被私人抵押保险的情况下可以超过这个比例)或者在由州、联邦或其他政府机构担保的情况下可以达到评估价值的97%。抵押贷款是美国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的重要形式。

发展中国家中,南非土地和农业发展银行规定合格的农业经营者在申请长期贷款之前必须提供足够的抵押品,银行将对这些抵押品的价值进行评估,同时考虑借款人能够从农业经营中和其他渠道获得预期收入的情况,这些因素将决定借款人从银行借款的数量。另外,该银行还设置了特别抵押贷款。这种特殊贷款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农地所有权的不平衡问题,帮助那些历史就处于弱势的人群第一次购买土地,借款人可以获得购买土地价值80%的贷款

额度。

二、建立专门的保险公司或安全网络

有些国家为保障整个农业政策性金融系统的安全性,专门设置了维持系统安全的保险公司或特别安全网络,这其中以美国农场信贷系统中的农场信贷系统保险公司最为典型。

农场信贷系统保险公司的主要任务包括:(1)通过正确地管理保险基金,保护农场信贷系统的投资者,确保投保债务以及保护纳税人的利益。(2)行使其职能以减少保险基金的损失。(3)确保农业借款者的未来有永久畅通的信用体系。它负责管理农场信贷保险基金,并负责从系统银行收取每年的保险费。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存在超额的保险基金余额,将被分配给农场信贷系统内的投保机构,这就建立了一种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

日本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央农林金库的运行是建立在一种特殊的安全网之上的,并且建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体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业合作社银行成员安全网建立在两个机制之上:第一个是由合作社自身建立的独立安全网,一般不被其他银行了解;第二个是储蓄保险系统,该系统将保护在该系统中存款顾客的利益。近年来,金融机构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要求金融机构建立一个优化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机构经营的稳健性。为此,中央农林金库根据新的形势建立了一个风险管理基本战略来优化其风险管理能力。日本农林中央金库根据风险分类指南追求单独分类风险管理,所有的风险管理措施都遵循该项基本政策。其所有的风险管理活动都

要得到内部审计部门的检验和评估。

三、通过司法渠道加强贷款催收

在司法保护中,摩洛哥的情况值得一提。摩洛哥国家农业信贷银行为了进一步保证其权利,设置了一些条件,如:借款人必须把其收入存在银行的分支机构账户中;对于那些必须受银行监督的大型项目贷款的支付必须根据项目工程的进展情况实行分期支付等等。除了上述保证措施外,国家农业信贷银行为了保证其资金安全以及正常的经营秩序,在贷款回收过程中,主要采取两种措施:一是简单的措施,直接对借款人收取到期贷款;二是极端的措施,即把那些故意不还款而有偿还能力的贷款人送入监狱关押。1961年的法律规定,对贷款违约可处以罚金,对于那些到期不能还款的可以增加其利率,而且这些规定在贷款合同中做了说明。违约金一般要比预定的利率高出两个百分点,这个规定当然只适用于还款期限超过两个月的情况。

四、设立专门的坏账处理部门

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由于其特殊性质,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不良资产也是很正常的,但是为了保证这一机构的正常运转,其不良资产比例也不能太高。在这种情况下,化解不良资产风险就显得十分重要。泰国国家农业信贷委员会就是处理不良资产问题的机构。

泰国国家农业信贷委员会的主要功能包括:与有关根据内阁同意的纲领冲销坏账或进行债务调整的政府部门合作,进行有关这方面的协调和追查工作;接受农民和农民组织有关债务问题的咨询;收集信息、分析情况并提出意见,等等。农民欠债的类型一般有两种:一是正式(制度性)债务,是指那些属于政府机构或组织的款项,或者是与政府的某些项目相关的款项,如某些为繁荣地区或增加生产投入的扶贫项目等,正式债务可能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而农民自身原因导致的债务一般不在该机构考虑减免之列。第二种是非正式(非制度性)债务,是指那些由金融机构提供的债务,这类债务可以由一些医疗事件或其他紧急事件造成,对债务人来说经常是不公平的,因为可能有高利率,而且设置了不合理的还款期限。根据统计,到2005年前后该委员会已经解决了正式欠债问题,价值总额为169.59亿泰铢,使462,256农民受益,另外有价值32.55亿泰铢的债务被调整,从而对10,169户农民有益;非正式债务总额有3,393百万泰铢被解决,从而对45,610户农民有益。

五、对不同客户实行风险“防火墙”隔离

由于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业务品种存在重要差别,因而与之相关的信贷业务的风险水平也明显不同。因此,把不同风险程度的业务或客户分开经营也是规避风险的重要选择,事实上,各国金融体制中一度盛行的分业经营制度也是根据业务的不同风险而作出的一种制度创新。

作为一家专业性金融机构,南非土地和农业发展银行要接受政府的指令,同时法律规定该银行对促进农村发展提供服务。该银行新设计的贷款标准已经减少了对那些高风险贷款的抵押要求,并且充分考虑到了农业经营的具体情况、农民的管理能力以及农民获得资源(诸如土地和设备)的途径。为了控制风险,南非土地和农业发展银行设立了风险基金、贷款最高限额以及在低风险、中等风险和高风险客户之间设置了防火墙,以防止银行的资产变成坏账。这些措施实施之后,那些高风险的客户也能获得与低风险的客户相同的贷款类别。所有的客户都可以获得该银行发放的购买土地的长期贷款,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土地必须作为抵押品。通过这些措施,该银行实施分类管理,在有效扩大服务群体的同时也有效保护了本银行的信贷资产。

第6篇:金融机构主要功能范文

[关键词]信用体系 信用危机 大学生信用信息系统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17-0151-02

当前的信用主体无非是政府、企业和个人,当国债不再被认可抢购、企业债务负担沉重,个人信用资源就成为一个亟待开发的处女地。作为一个人口大国,我国长期以来个人信用资源的闲置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浪费,而开拓个人信用资源,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是必不可少的。

一、个人信用体系现状

(一)个人信用现状

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坏账率0.25%-0.5%相比,我国企业坏账率是它的4倍;每年企业签订约40亿份合同中,履约率只有1/2;另据商务部的统计,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中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2个百分点。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信贷业务平均水平不足10%,而发达国家个人消费信贷一般占银行贷款总额的20%-40%。同时由于银行对个人资信情况缺乏必要的了解,目前纯粹意义上的个人“信用贷款”几乎没有。

以上种种,说明我国的个人信用问题严重,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发展迟缓,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是从信息源头抓起,尽快完善信用评估管理系统。

(二)目前中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

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但发展至今国内“个人信用信息”仍然只是在中国人民银行旗下查询各银行汇聚的信贷数据信息,如助学贷款、房贷、车贷、公积金贷款、信用卡业务等,信用的概念被定格在金融机构的借贷行为,数据较为单一狭窄,如果不发生借贷行为则无法反映其信用,显然,这种评价方式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个体的诚信本质。

(三)大学生的信用危机

在象牙塔里,被社会宠爱的大学生也出现了诚信危机,考试作弊、伪造证书、简历掺水、助学贷款逾期不还等现象比比皆是。大学生都将是未来的社会精英,他们诚信品质的养成,对整个社会诚信制度的建设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从系统的角度研究,试图就信用体制改革在高校做尝试性的探索。

二、构建大学生个人信用体系

培养学生诚信素质的过程可以通过构建大学生个人信用体系辅助实现:

一是建立个人诚信档案机制。高校可以尝试建立个人信用登记系统,为每个在校大学生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把每个信用亮点和污点都记录在案,并且通过科学的诚信考核体制,对学生的诚信状况进行评估。

二是网络跟踪机制。大学生的个人诚信状况,高校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跟踪,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利用网络多领域全方位的进行行为监管,使失信者、欺骗者曝光并受到舆论谴责,同时也将承担更大的代价――失去申请助学贷款、评优等资格,并将跟随和影响未来就业、商业信贷行为。

三是查询跟踪机制,高校可以将前期信用信息及评级结果向用人单位或银行公开,提供咨询、查询功能。一旦大学生有了不良信用记录,甚至上了“黑名单”,终将会在今后的求职、升迁、银行信贷等方面受到限制。这种终生跟随的印记会促使大学生们珍视个人信用,提高道德水准。

三、构建大学生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大学生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构建详见图1,通过计算机网络和相应软件的设立,将与学生密切相关的各种行为发生地联网,如教务处、团委、图书馆等部门将其行为录入,由软件进行评价,结果可供用人单位、政府和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

首先建立在校生的个人信用档案库,设立信用评价模型。个人信用数据的输入来自于大学期间的各种行为,通过预先设定的数学模型,将各项信息通过设计的软件加权计算,最后得到一个信用分值,并判断该分值的信用级别和是否存在信用风险,即个人信用风险指数,对风险级别较低的发出风险警报,低于约定底线的直接记入“黑名单”。

(一)建立“学生诚信数据库”

本系统的数据库拟采用ACCESS格式数据库,数据库主要包括以下数据表:

1.信息表,用于存放学生的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

2.一级诚信表,主要用于存放系统建立的各项诚信大类,如:上课记录、考试成绩、求职经历、等的编码和名称。

3.二级诚信子类表,主要是“一级诚信表”下的各项分类,如求职经历大类下面可分为若干子类:是否求职毁约、简历注水、用人单位评价等。

4.诚信明细表,表内详细录入了所有学生的各项行为,是本系统的主要数据表和评价依据。

5.诚信评价表,综合上述各项信用行为,合并得分并加以分级。

(二)系统设计

本系统是在windows平台下应用VB6语言开发的;系统共包括以下六个模块,系统管理员分别通过各项分类录入数据,再根据的评分标准和权重计算得分并加以分级评定,结果可以授权给不同个体进行查询。

1.主页面。系统打开后自动进入主页面,此页面相当于整个系统的目录,点击可以进入其他模块。

2.诚信分类模块。主要功能是在已确定的每个诚信大类下面添加相应的小项,并对其赋予不同的权重。该模块的分类大项一般不需变动,小项为可选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如有特殊要求,还可以增加可选项。

3.诚信记录模块。主要是数据录入功能。该模块可以显示数据库中已经存在的记录,系统管理员还可以进行增减、修改等操作,记录结果参照分类模块的权重即得到诚信分值和信用等级。

4.浏览和打印模块。该模块的主要功能是浏览各项数据,并根据需要按照专业、学号、分值等来排序和打印结果。

5.学生查询模块。学生输入自己的学号和密码后,系统将显示学生的各项记录和信用分值、信用等级。学生的权限仅限于浏览而不能修改。

6.使用单位(银行、政府、企业等)查询模块。经授权后,使用单位将获得登录密码,可以在此页面中根据需要查寻相关信息。

四、对系统的补充说明

第7篇:金融机构主要功能范文

关键词:功能观;机构观;农村金融

一、金融功能观的形成

关于金融系统的功能,以前的经济学家们主要是从金融的某一功能方面对金融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加以认识的。如亚当・斯密从金融的媒介功能,熊彼特从金融的信用创造功能,格利和肖从金融的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功能,帕特里克从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方面研究了金融对经济的作用,而希克斯则强调金融在提供流动性以分散风险方面的功能等。这些研究为后人们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而在市场导向和银行导向金融体系孰优孰劣的争论中,可以得出金融至少具有信息获取、规避风险、动员储蓄、促进交易等方面的功能。

金融系统的功能在上述理论中尽管被提及,但不够系统和明确。而现实则对此提出了迫切的要求,比如,美国在继20世纪80年代银行业“脱媒”之后,90年代又出现了银行业的经营危机;日本先前的金融模式被认为是成功的典范,但却发生了金融和经济危机;德国金融系统一向具有稳健的传统,但似乎无法适应90年代兴起的信息技术革命。主要发达国家的金融系统都面临着紧迫的改革问题,而改造一个系统的前提必然是预先了解它的功能。1993年,美国哈佛大学著名金融学教授默顿(R.Merton)和博迪(Z.Bodie)适时提出了基于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的功能观点的金融体系改革理论,即“功能观点”(Function Perspective),并于1995年组织了专门的研究小组进行研究,其主要的研究成果概括在《全球金融体系:功能观点》(1995)一书中。1996年博迪又,以功能观点为基础,对银行业的改革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默顿和博迪的功能观点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两个基本前提。功能观点的分析依赖两个基本假设:(1)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稳定,即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区域的变化,金融功能的变化要小于金融机构的变化;(2)金融机构的功能比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更重要,只有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和竞争才能最终导致金融体系具有更强的功能和更高的效率。

2、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默顿和博迪认为,从功能观点看,首先要确定金融体系应具备哪些经济功能,然后,再去寻找一种最好的组织机构。而一种组织机构是否最好,又要取决于时机和技术。他们指出:金融体系的最主要功能是,在一个不确定的环境中,有利于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配置。从最一般的意义上看,金融体系主要提供以下6种功能:(1)在时间和空间上转移经济资源,如借贷和投资,目的是实现消费的跨时延续和横向的资金融通;(2)储备或聚集资源或分割股份,如股票市场、银行和共同基金等,目的是实现大规模资金的积聚或者满足小规模投资的需要;(3)清算和支付结算,目的是为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提供高效率便捷的支付结算方式;(4)管理风险,如保险、担保、金融衍生产品等,目的是为各种经济和金融活动提供转移和分散风险的方法和工具;(5)提供价格信息,如股票价格、利率和汇率等,从而帮助各个经济部门做出正确的决策;(6)解决激励问题,如抵押贷款,或在贷款协议中注明限制贷款人的贷款用途,目的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提供解决激励问题的方法,以保护处于信息劣势一方的利益。显然六个核心功能都是为了实现资源配置功能的具体功能,其最终目标都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3、“金融创新螺旋”理论。基于这些中介和市场功能上的差异,默顿和博迪(1993,1995)在功能观的框架内提出了“金融创新螺旋”理论,即静态地审视某一特殊产品的路径时,中介和市场的确是两个竞争性的制度安排,然而如果动态地看待整个金融系统的演进,则两者恰恰呈现为互补性的关系,彼此相互加强,相互促进,并以此推动金融体系朝着充分效率的理想目标前进。这些研究深化了人们对现代金融体系中市场和金融中介关系的认识,对于金融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莱文(1997)提出金融系统具有:配置资源、动员储蓄、实施企业监控、促进风险管理、便利商品、劳务和合约交换等五项功能。可以看出,默顿和博迪划分的六个核心功能中除提供信息功能以外,其他都与莱文提出的五个功能一一对应;如果将提供信息(功能六)纳入功能三和功能四,那么以上两种金融功能的表述就几乎是完全对应的。另外还需要说明的一点是,默顿和博迪认为资源配置是金融系统的单一基本功能,这可以视为广义的资源配置,而莱文的资源配置只对应于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转移资源,因而是狭义的资源配置。

二、金融功能观研究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优势

对任何一个问题的研究都有其自己的研究方法,对同一问题如果遵循不同的分析方法将会产生不同的认识,因而由此提出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也具有不同的效应,当然,必须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目前,人们对金融经济关系的研究普遍采用的是机构分析方法(简称机构观)。具体表现为结构一功能一行为绩效的研究思路。依此思路,农村金融要发挥其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功能必须在现有的农村金融结构框架下进行,根据现有的农村金融结构赋予其相应的功能,并通过其行为绩效判断其功能实现的效应。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农村金融制度变革的最终目的在于建立一个能够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融资效率的农村金融体系。而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的运行和变革,由于走的是一条“机构路径”,长期以来注重的只是农村金融机构的存在形态,而忽视了农村经济对金融资源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和农村金融制度整体功能的发挥。从中国的实践看,这一路径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农村金融制度的每一次变动,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农村金融机构的调整来进行的;二是机构的调整基本上属于一种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中国农业银行的几起几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设立、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取消、农村信用社从最初的合作组织到国有中国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再到与中国农业银行“脱钩”恢复合作性质,乃至2003年6月的新一轮改革,其实都显示出了这两大特征。这一路径与中国农村经济制度自下而上、诱发性的变革相比不太一致。结果是,中国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业务范围的界定及机构职能的定位显得非常模糊,难以真正体现农民群众的意愿,并提高农村金融效率。

所以,中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如果依然沿袭“机构路径”,则必然会忽略改革的终极目标,忽略农村金融制度到底应该承担何种功能等基本问题。如果在对这些基本问题都不能正确回答的基础上,盲目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调整,改革的目标自然也就难以实现。为此,我们需要一种新的方法来重新认识农村金融经济的关系,以此指导中国农村的金融体制

改革,更好促进农村金融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功能观的引入也就成为一种必然逻辑。

功能观与机构观的不同之处在于:这一方法是从分析系统的目标和外部环境出发,演绎出外部环境对金融功能的需求,考察金融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功能耦合关系,在此基础上,根据成本一收益原则,选择能满足系统环境对金融功能需求的金融形态和功能实现机制,由此对系统进行结构优化。它遵循的是:外部环境一功能一结构的思路。功能观致力于根据环境对不同金融功能的需要,来设计金融组织形态和建立市场竞争机制,这种组织形态和竞争机制,将使金融系统能够更有效地降低交易费用,提高金融效率。所以,从功能的视角可以更好地认识和把握我国农村金融经济之间的内在关系。但功能观并不是不要考虑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相反,金融机构的调整以及金融结构的优化是功能观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是功能观更多地强调金融机构的改革应该按照环境对不同金融功能的需要来进行,目标更为明确。就此来讲,功能观是机构方法的一种递进。

可见,沿着“机构路径”演进的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历经半个世纪,几经波折,现已陷入困境。我国的农村金融系统,迫切需要一种新的理论来指导它的改革,而现代金融理论中的“功能观”,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当然,用金融“功能观”的思路来发展我国农村金融,并不是不考虑金融机构,也并不是不要调整金融机构,说到底,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中仍然是重要的,关键是如何发挥现有金融机构的功能,这是基于功能观研究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一个核心内容。

三、金融功能观研究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缺陷

首先,金融功能观提出了“功能稳定、但机构可以变化”这样的观点,但金融系统之所以担负这些功能的根本前提在于“摩擦”――交易成本的存在,由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下“摩擦”的种类必然不一样,那么,金融系统的具体功能也很可能会不同。如果将金融功能视为稳定或静止的,则有可能使农村金融的改革不能考虑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对不同金融功能的需要,而导致农村金融改革的滞后和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不适应。

其次,金融功能观对各种功能的界定是基于微观主体需要而进行的。比如满足微观主体资金配置需要、为其提供风险管理、提供结算清算便利等的功能,这与市场经济下金融满足市场主体需要的目标是相符的。但是,金融作为经济的核心,其功能的行使,不仅要满足微观主体的需要,更要满足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微观经济主体需要的功能,我们称之为金融系统的显功能,而满足整体经济发展需要的功能则称为隐功能。只看到显功能而忽略隐功能,这是以往研究的共同特征,其结果必然忽略金融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所做的结论也会因片面而有失公允。

再次,金融功能观在研究金融机构与其服务的经济主体时,重点强调的是他们之间在金融上的关系,如资金借贷、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关系。所得结论必然是金融机构如何提供更为精细或先进的金融产品或工具,如何改良服务态度来满足微观经济主体的金融需要,这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来说是必需的。但中国的农村不同,经济相对落后城市,二元经济结构严重,此外,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信息获取条件和能力较差,投资渠道和投资项目选择能力都相对较差。这就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利用自身优势,除了为农民提供“资金借贷”、“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外,还应当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信息传递等服务。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民之间的金融服务关系,我们定义为农村金融服务系统的显结构,而金融服务之外的其他关系,则定义为其隐结构。以往的研究在农村金融服务系统的显结构上下了较大的气力,却忽视其隐结构。其结果是,虽然农民的融资等环境得到改善,但因为其融资并没有投向有良好效益的项目,导致生产得不到发展,收入得不到提高,还款也得不到保障,最终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效益。因此,农村金融的发展,农村金融功能的充分发挥,必须重视农村金融服务系统隐结构的建立和完善,努力使其显结构与隐结构协调发展。

第8篇:金融机构主要功能范文

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业发生了有史以来最为深刻的变革,西方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纷纷放弃分业经营而转向混业经营。英国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采取一系列放松金融管制的改革措施,并逐步向混业经营发展,到1992年英国基本完成向混业经营的过渡。日本于1998年12月彻底放弃分业经营,允许金融机构跨行业经营各种金融业务。而美国也于1999年11月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促进了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联合经营。在混业经营已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主流趋势的形势下,为了实现对金融业的有效监管,很多国家都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改革,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金融监管模式。

二、当前世界上主要的金融监管形式及其比较分析

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金融监管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统一的金融监管模式

这种模式以英国和日本为代表,对于不同的金融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不论是审慎监管,还是业务监管,均是由一个统一的超级监管机构负责。目前,采取统一监管模式的地区正在增加,韩国、中国台湾等也都开始采用这种模式。

2.伞形+功能形监管模式

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颁布后,美国改进原有的分业监管体制,形成一种介于分业监管和统一综合监管中间状态的新的监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根据所经营业务的种类接受不同行业主要功能监管机构的监管;而联邦储备理事会为金融控股公司伞状监管者。

3.牵头监管模式

这类监管模式介于统一综合监管和分业监管之间。牵头监管模式是在实行分业监管的同时,由几个主要监管机构建立及时磋商协调机制,并指定某一监管机构为主或作为牵头监管机构,负责协调工作,巴西是典型的牵头监管模式。

4.双峰式金融监管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设置两类监管机构,一类负责对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控制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另一类负责对不同金融业务监管,澳大利亚和奥地利是这种模式的代表。

三、目前我国金融形势的新变化以及监管模式的不适应

在经济、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国际大趋势的影响下,我国金融业市场化的步伐也在逐步加快,主要表现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的弹性逐步增强,同时,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在加快; 三大国有商业银行相继完成股份制改革并在境内外成功上市并且刚刚召开的第三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已确定了中国农业银行的股改计划资本市场的不断深化,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股票市场出现转折性变化,市场功能进一步完善。此外,为了履行加入WTO时的承诺,我国于2006年12月11日彻底的放开了外资银行在我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限制。

以上这些金融形势的变化会加强金融创新的步伐,同时金融的混业经营趋势必将加快,因此在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模式下,若不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必会出现大量的金融监管真空以及重叠地带,而这些都不利于维持我国金融业的稳定和金融效率的提高,且主要表现为:跨市场金融产品的迅速发展要求;金融领域出现“宏观分业,微观混业”的新局面的要求;我国金融市场全方位开放要求加强金融监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总之,在目前的金融形势下,若仍然采用之前的一行三会的监管模式,将不可避免的出现监管真空以及多头监管而造成金融监管乃至金融的低效率。

四、建立超级金融监管机构的必要性以及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性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学术界有很多专家提出建立一个超级金融监管机构,但是由于一项制度的变迁,首先得考虑制度的变迁成本以及金融生态体系的建设是否配套,由于我国当前的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模式建立时间不长,很多配套的机制尚不成熟,因此,现在还不是进行金融监管体制变革的恰当时机。其次,在我国当前的政治、法律以及文化大背景下,金融监管还得考虑监管机构之间的权利制衡,而在这样的条件下,则更适于在三个金融监管机构并存的基础上建立适当的金融协调机制。再次,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混业的程度较浅,利益冲突和风险传染等问题并不突出,更适合于现在的分业金融监管模式。综合本文以上的分析我国金融监管问题解决关键不在于是否成立一个超级金融监管机构而在于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问题以及良好的金融生态的建设。

第9篇:金融机构主要功能范文

一、前言

票据市场是指以实质交易为基础的、以自偿性为保证的短期资金交易或融资活动,是货币市场中最基础和交易主体最广泛的组成部分。票据市场上交易的票据主要有三种,即汇票、本票和支票,其中汇票又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票据市场的快速发展,对改善融资结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以及丰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手段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角度看,相对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信贷间接融资,票据融资是最方便快捷的融资方式。票据市场相对较高的收益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又使其成为理想的短期投资工具。从加强金融宏观调控的角度看,以票据为标的物的再贴现政策是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是满足金融机构短期流动性需求的重要手段。从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角度看,发展票据市场能够为社会提供持续丰富的短期融资渠道,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因此,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通过政策扶持方式,支持票据市场发展。

国外票据市场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三种:以美国为代表的放任经营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引导专营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强管制模式。它们都有发达的市场经济水平、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成熟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体系及完善的规章制度等。这为票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支持货币政策尤其是票据的再贴现政策充分发挥效应提供了重要条件。目前,发达国家的票据市场呈现以下特点:票据多样化,融资性票据与交易性票据并存、再贴现操作方式趋同,再贴现利率多层次、中介机构多元化等。

我国票据市场起步较晚,在本世纪初开始快速增长,2001~2008年商业汇票年累计承兑量由1.2万亿元增加到7.1万亿元,年均增长29%;贴现量由1.4万亿元增加到13.5万亿元,年均增长41%;期末商业汇票未到期余额由0.5万亿元增加到3.2万亿元,贴现余额由0.3万亿元增加到1.9万亿元。2008年,票据融资高达13.4万亿元,2009年初,票据融资更是大幅增长,仅1月和2月,票据融资增加1.11万亿元。票据融资快速发展有效扩大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票据融资已成为中小企业重要的短期融资方式。票据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业务创新明显加快。

二、我国票据市场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票据市场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1.票据的信用基础薄弱。信用是票据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良好的信用环境,是票据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而中国信用制度不健全和信用状况不佳是票据市场发展的最大障碍。在企业方面,由于部分企业信用差,影响了部分票据的使用和流通,从而使市场对所有票据的信用产生怀疑,导致“劣质信用驱逐优质信用”,动摇了市场的信用基础。更有甚者,一些企业利用金融机构间信息不对称,套、骗银行信用,使银行在承兑、贴现等业务活动中采取保守原则,极大地阻碍了票据业务的发展。而且企业在被发现造假之后,受到的处罚也较少,不会影响其在市场上的信誉和生存。在银行方面,有的银行机构受手续费和赚取利差的诱惑办理超过自身能力的银行承兑汇票,一旦到期无款垫付,就借故拖延或无理拒付,造成到期承付率下降,银行承兑汇票无条件到期付款的信用基础受到质疑。即使是银行之间也存在信用差异的问题,不是所有银行的票据都可以被贴现或转贴现,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票据业务的发展。

2.缺乏全国统一、完善的商业票据市场。首先,由于缺乏统一高效的登记、托管、交易平台,票据市场处于分割状态,仅在部分中心城市形成了区域性票据中心,缺乏一个全国统一、完善的市场。

其次,票据在各行各地区之间的流动性较差。由于各商业银行票据交易的操作流程、业务制度自成体系,人为地制约了票据流通,阻碍了全国性统一商业票据市场的形成和进一步发展。

3.交易品种单一,交易主体少,信用风险集中在银行。从交易品种上看,在西方发达国家,票据市场工具和产品种类繁多,而目前我国票据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是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占95%,商业承兑汇票在票据市场交易中只占不足5%,在单一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下,票据业务发展完全依赖于银行信用,既不利于银行防范票据风险,也不利于企业扩大票据融资,不利于票据市场的进一步拓展。从交易主体上看,主要是一些大中型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参与票据交易,而众多的中小企业、中小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市场的程度十分有限,所占的市场份额很小。由于票据业务的发展完全依赖于银行信用,使商业银行成为票据风险的最终承担者,既不利于金融体系分散和降低风险,也不利于推动商业信用的票据化和扩大票据融资。

4.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票据制度不健全。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是稳健发展的条件,我国现有的票据法律制度僵化死板,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我国《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这表明,融资性票据—商业本票,在我国目前是被法律所禁止的,使得长期以来,商业票据只能作为一种支付结算手段和信用工具,其作为融资工具的功能未能得到很好发挥,从而限制了中国票据市场的规模,导致市场缺乏广度和深度。

另一方面,我国没有规定相应的较为详细的操作规定、防范手段和票据责任的规定,导致票据制度被滥用,而且又无人负责。

如虽然规定票据的开出必须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但没有规定对贸易背景的审查义务,所以导致上述有关贸易背景的规定有名无实;又如对票据质押没有规定相关的办理程序,只靠相关银行规定相应的内部工作制度,但它们的效力如何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有些规章甚至与票据法本身相互冲突。

5.交易方式落后,票据欺诈风险越来越大。我国目前票据业务还是分散在商业银行的各级经营网点,采用实物交割柜台交易。

票据从签发、承兑、背书转让到贴现、转贴现,仍采用手工操作,市场电子化交易程度很低,票据交易范围有限,交易信息不畅、不集中、不透明,缺乏有效的价格形成机制和统一控制票据风险的手段,使票据市场不能摆脱实物票据制约,难以形成统一的登记保管和交易清算体系,为个别商业银行故意压票、退票提供了机会,也为不法分子伪造、变造票据创造了机会。

6.利率机制僵化。合理有效的票据市场利率机制,有利于票据市场的流通,提高票据的收益性。199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取消对同业拆借利率的限制,但票据市场利率仍受中央银行管制。1998年12月,虽将贴现利率改为在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加点生成,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贴现利率被管制的性质。

7.缺乏权威的资信评级机构。

我国目前尚没有很权威的资信评级机构,即使是现有的信用评级公司也水平参差不齐,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指标评价体系多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可信度很难令人信服,投资者只能自己通过一些渠道进行评价,风险评价成本的存在阻碍了投资者进入票据市场的步伐。

由于缺乏能在全国范围内被普遍公认的权威性资信评估机构对票据进行评级,配套的社会信用评估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规范管理制度尚未出台,企业的信用没有一个比较权威的参照系,致使商业票据的广泛可接受性大打折扣。

三、对我国票据市场发展的建议

第一,建立票据信用信息系统,强化信用约束,为票据业务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这套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票据违规行为当事人的有关信息进行统计,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藉此规范票据行为,维护诚信的社会环境。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票据违规信息统计功能、多渠道的信息查询功能以及灵活的信息输出和报表管理功能等等。建议由人行牵头,金融机构和信誉良好的企业参加,建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定期通报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信贷登记系统,定期公布相关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加大信用环境治理的力度和公开性,确保信用信息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对恶意逃避银行债务,有不良票据行为的企业,金融机构应合力制裁。同时,对随意延压、无理拒付行为的承兑银行,要进行公开曝光,并依法给予处罚,直至暂停或取消其承兑资格。

由于目前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存在规模小而松散、业务范围不统一、人员素质不高等缺陷,所以有必要在我国建立统一的票据信用评级机构。建议先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组建全国性的票据评级机构,当评测机制走上正轨后,再将原有的依附于银行的票据评级机构脱离银行体系,独立为中立的市场中介机构。

第二,加快跨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设,推进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的形成。为了解决票据业务和票据市场现有的弊端,便利企业支付和融资行为,支持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创新,中国人民银行于2008年作出建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决策。该系统定位于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登记、转发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等相关的业务处理服务功能,并提供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及商业汇票公开报价功能的业务处理平台。该系统建成后,将对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对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的形成起到深远的影响。

基于我国票据市场的现实状况,建议在上海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短期目标为: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为平台,实现商业汇票签发、托管、查询、鉴证、交易、结算等业务功能的电子化处理,初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商业汇票市场。长期目标应当是:建成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保障,以现代化信息技术系统为支撑,丰富的票据产品为内容,具备有效实现社会短期资金合理配置,传导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发现和生成短期资金价格等多种功能,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第三,丰富交易品种,扩大市场主体。

一是大力推广商业承兑汇票,改变目前银行承兑汇票一枝独秀的局面,鼓励实力雄厚、资信良好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利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融资。

二是大胆创新,积极开发商业票据业务新品种,如开展票据贴现买方付息、企业贴现回购、商业汇票保证、贷款协议回购等业务。

三是有序发展融资性票据,分阶段逐步放开,建立专业性的商业票据发行公司和规范的票据交易所,培育和拓展规范、高效的融资性票据市场。四是放宽市场准入,允许私营企业和民间票据进入市场,积极扶持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并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

第四,逐步完善利率机制。

根据目前实际,建议逐步放宽利率浮动范围,推进差别利率,增加利率弹性,在票据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放开票据转让利率、贴现利率和再贴现利率的管制,以市场信息化管理为基础,由供需双方自主入市、自动议价、自愿成交。

第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建议尽快修订完善《票据法》,完善关于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有关内容,加强适用性和针对性;完善各类实施细则,加强监管类规则的制定和执行,避免在票据业务上的无序竞争和互相压价;建立健全商业承兑汇票签证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保证金制度和抵押担保制度,使票据市场在更为合理完善的法律框架下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冯菊平,发展票据市场推动金融中心建设,文汇报,2009.06.01。

[2]欧阳卫民,我国票据业务发展及票据电子化处理的重要意义,金融时报,2009.06.01。

[3]易新,当前票据市场发展的缺陷与趋势探析。武汉金融,2007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