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行政监管措施范文

行政监管措施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行政监管措施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行政监管措施

第1篇:行政监管措施范文

机关效能建设整改措施

为把我局行风建设、政务公开与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引向深入,实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现就我局发出的《南宁市统计局行风建设、政务公开与行政效能工作问卷调查表(一、二)》反馈的“多宣传统计工作作用,提高基层单位统计工作意识”和“做好政务公开,让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及时获得南宁市有关统计信息”等建议,制定如下整改措施,希望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依法统计宣传工作,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意识

1、借经济普查之东风,扩大统计工作的影响力。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宣传经济普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并配合,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了解和支持我们的统计工作。

2、加大统计信息采编、报送力度。针对市委、市政府关心的经济运行态势和广大老百姓关心的社会生活指标,通过市委、市政府刊物和大众媒体,准确、全面、及时地采编、报送统计信息,营造统计工作在舆论中的强势氛围。

3、在局内开展“五个热情”服务活动:一是热情接待;二是热情引导;三是热情办理;四是热情为对方与办理该业务人员沟通联系;五是热情送离。让每一位到统计局办事的同志都能感受到我们统计人员的热情,从而增强他们搞基层统计工作的热心和责任心。

二、进一步做好统计政务公开工作,让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及时获得南宁市有关统计信息

1、定期召开统计信息新闻会,向社会公开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数据,以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

2、开通南宁市统计网《南宁统计信息港》和市政府门户网统计网页,开发南宁统计外网,及时反映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服务领导、服务社会。

3、为了提高统计信息的反馈频率,让市领导及时掌握经济动态,从今年开始,每月10日编一期《统计快报》向市领导报告全市及各县区经济发展动态。

第2篇:行政监管措施范文

1.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措施的意义

对于高校培养人才而言,科学、合理的教学体系是最为根本的基础,行政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是该专业用以最终实现培养目标的一条非常有利的途径。随着国家、社会以及单位对于行政管理人才在创新、实践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的这种需求,该专业的教学体系必须要重新进行构建。

1.1能够提高学生实践活动的能力。根据相关的调查数据显示,有一半以上的学生认为自己在具体的实习工作中对个人的课外实践活动能力还是比较满意的,大约有36%左右的单位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基础知识能力比较满意。所以,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能够从具体实际出发,培养学生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很强的实效性,对于学生课外实践活动能力的提高是非常具有帮助的。

1.2能够推动教学改革的不断前行。通过相关的调查能够发现,大约有73%的学生认为基础专业的学习对于具体的实践是非常具有帮助的,仅仅只有20%左右的学生认为主干专业课在实习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最大。从这里可以看出,理论教学和社会实践其实是相互脱节的,这就使得行政管理专业的理论课程设置必须要在原有的基础上下大力气进行改革,对教学体系进行合理地设计,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你呢理工,以便使其能够真正地适应未来的工作岗位。

1.3能够进一步拓展学生的就业渠道。通过调查能够看出,大约30%的学生认为个人在具体工作中所具有的这种协调组织能力比较差,另外26%左右的学生则认为自己在创新意识以及创新能力方面非常薄弱。经过分析可以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对于学生的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都是非常重视的。所以,在进行实践的过程之中,学生就能够清楚地看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以及优势,并且通过具体的实践来发挥优势并且弥补不足,不断的培养自己的协调组织能力、创新能力。这对于学生就业渠道的拓宽是非常有利的,也是用人单位的迫切需求。

2.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目前存在的问题

要想重新构建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就必须要对其目前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然后对症下药,这样所制定的措施才更加具有实效性,针对性也更强,也能够更好地为学生服务,促进其能力的提高。

2.1实践教学体系还不够完善。首先,从行政管理专业目前的课程体系来看,政治学类的课程所占的比重过大。毋庸置疑,该专业最早的确是从政治学中分离出来的,但是伴随科学种类的重新调整,行政管理专业具了交叉性、边缘性的学科属性,除了政治学,还包括诸如管理学、社会学等多种学科,所以切实它是多学科的一个共同体。但是,目前该专业在课程设置上,仅仅政治学的相关内容就站到了总课程的三分之一强,直接导致其他的学科被压缩,该专业综合性、复合性的特点无法展现出来。

其次,课程在构建上衔接过渡以及内在联系比较缺乏。对于该专业而言,其教学体系理应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即各门课程之间无论是在知识结构的层次性上,还是在内在联系性方面都应该有所体现。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目前该专业在教学体系的构建上并不具备学科内部的这种逻辑联系。

再次,教学体系的构建对于教师的依赖性过强。从高校目前的整个师资情况来看,由于历史性的原因以及现实性的原因,很多该校在行政管理专业的师资配备上同专业的发展出现了矛盾的地方,例如教师专业结构的不均衡性,有的专业师资相对丰裕,而有的则长期匮乏。在这样一种现状下,在进行教学体系的构建时学校往往第一个考虑的便是师资问题,只能够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哪些课程可以开设。

最后,我国该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同发达国家的差距比较大,同时与本专业对于人才的培养要求依然存在较大差距。除此之外,在具体的实践教学体系中也没有科学的考核,因此导致实践教学不够严谨,考核不严格。

2.2实践教学平台的构建存在困难。实践教学平台一共有两种,一种是校内平台,另外一种便是校外平台。前者主要是凭借教学软硬件来实现,而后者则是主要依靠在实践基地进行见习以及实习来实现。从目前高校的实际来看,行政管理专业构建实验室的寥寥无几,大部分都是教师依靠一支粉笔、基本教材便将学生送出了校门,校外实践平台更是形式主义,往往学生上交一份实践报告便可以作为参与社会实践的凭证。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原因如下:在校外,由于该专业实习的内容与方式导致其实践基地的构建困难重重。目前,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行政部门都在精简机构,所以很少有岗位能够提供出来供学生进行实践;而且很多政府机关由于工作的这种严肃性,在接待学生实习之时通常态度都是很慎重的,学生所做的也只不过是一些皮毛,无法接触到工作的核心,对于实习效果自然是有着很大的影响的。

2.3实践教学内容还存在不清晰的情况。一直以来,对于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目标的理解特别容易出现两种误区:一种认为,作为学校,有责任、有义务将该专业中所有学科的内容全部传授给学生,所以使得学生在这几年的大学学习中被安排的课程出现了繁多且杂乱的情况;另一种认为,作为该专业的学生通过学习便能够掌握某种专业技能,所以毕业之后可以完全立即适应工作的需求,因此在课程的设置上尽可能地多设置一些实践性、操作性比较强的课程。无论是偏重于哪一种,都会导致学生知识的缺失以及能力的缺失,这与高等教育对于学生的培养目标是不符的。

另外,在该专业的教学内容上,重知识传授而轻能力的培养。从目前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来看,知识类的课程占了很大的比重,但是在对学生技术方法培养方面的课程安排相对较少。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虽然会在理论上比较扎实,但是实践能力却会比较薄弱,无法适应工作的需要。

2.4实践教学采取的措施在贯彻上力度不够。为了能够加强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很多学校根据自身的实际采取了很多的措施,但是在贯彻力度上明显不够。

首先,实践教学的过程很难进行控制。在具体实践教学中,作为学生他们是教学的主体,教师是主导。在实践中学生是否能够贯彻并且执行了相关的实践教学内容,作为教师根本没有相关的信息来进行支撑,自然整个过程就无法进行操作和控制。其次,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相对匮乏。在很多高校中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只要一走出学校进行实践教学,那么便成了一种放羊式的管理。作为学生,他们在思想上认为实践就是给自己放假,而教师则认为实践就是休息。之所以会出现这样问题,主要就是在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方面出现了问题。再次,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对于该专业的学生而言,其实践课程的成绩大部分都是凭借着学生所专业的实践报告来进行判定的,但是至于学生是否真正参与了社会实践便不得而知了。这种流于形式的实践对学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3.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措施

通过对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发现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具体的措施予以解决,才能够使得该专业能够在培养学生较强实践能力上起到促进作用,以便使其能够尽快地适应未来所从事的工作。

3.1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思想和原则是关键。要想重新构建该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首先必须要从思想上有所转变,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不断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着力;对于目前所拥有的各类实践教学资源进行整合,根据实践教学的具体环节的特点来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积极构建实践教学环境,从软硬件两个方面对该专业的实践教学条件进行全面改善;通过各种形式不断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在实践教学方面的能力。继而在此基础上能够构建起学研合作、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适应工作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的实践教学体系。

构建实践教学体系需要遵循下述四个原则,即目标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一体化原则以及规范化原则。

3.2实践教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核心。首先,要对目前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进行优化。在该专业的实践教学中,课程所涵盖的应该是学生能力培养的方方面面,所以,从这个角度进行分析,实践课程所包括的内容应该包括公文写作与处理、电子政务、社会调查理论和方法等等,而实践性质的课程则主要有物业管理、政务礼仪等等。除了这些相关的课程体系之外,各个高校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实际,因地制宜,开发适合本地以及学生的实践类课程体系。当然,教学体系在开发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符合学生的特点,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作为主要考虑的方面。

其次,要开展校内模拟实践教学。对于学生而言,学校是其学习的主阵地,因此要充分利用学生的资源,构建相关的模拟实训室来让学生在模拟情境中进行实践操作。这样一来,既加强了学生对于课本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同时通过角色模拟、扮演,对于促进其社会责任感、培养他们的动手实践能力都是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的。

再次,要进一步强化校外实践教学环节。对于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而言,完整的校外实践教学环节应该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即课程实习、学年实习以及毕业实习。对于该环节,最好的方式自然让学生在相应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来进行,给学生创设一个完整的能够接触适合的环境。在实践的过程中,要注意指导学生将课本上所学的理论知识与现实进行密切结合,在实践的过程之中不断地来提高个人的操作能力,既能够夯实学生的理论知识体系,同时还能够重构其能力体系。该环节同时也是对学生整个大学学习的一个综合检测,能够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够,促进其更好地认识社会,并且能够提高他们的就业率。

4.结语

我国的行政管理专业历经几十年的时间,去得到比较长足的发展。从近些年来的情况来看,开设该专业的高校一直还是呈现一种不断上升的势头。毋庸置疑,正是由于该专业这种快速、良好的发展态势,对其教学改革以及人才的培养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特别是在实践教学体系方面,从具体实际来看依然存在着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如果不得以解决,那么势必会对该专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严重的桎梏。从整个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情况来看,大部分学生还是认可的,但是对于教学方式以及社会实践内容等依然还有一些不太满意的地方。针对这些问题的存在,必须要构建实践教学体系,不断创新实践教学模式,进一步来完善实践教学环节,继而使得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都能够得到不断提高,以此能够更好的适应未来工作和社会的需求。

参考文献:

[1]梁俊山.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探究——以忻州师范学院扶贫顶岗支教为例[J].商.2013(11)

[2]张云英.刘艳斌.校府合作育人: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新模式的构建[J].高等农业教育.2014(03)

[3]张强.王德江.基于PPP模式的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J].经营管理者.2015(08)

[4]马宇飞.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J].柳州师专学报.2014(08)

[5]于志勇.高等学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问题与路径研究[J].中国轻工教育.2014(04)

作者简介:

第3篇:行政监管措施范文

工商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个人查摆问题整改措施工商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个人查摆问题整改措施一、1、加强理论业务学习;2、增强工作责任感。二、1、增强工作责任感;2、提高办事效率。三、1、加强理论业务学习;2、增强服务意识;3、增强工作责任感。四、1、加强理论业务学习;2、增强服务意识。五、1、加强理论业务学习;2、严守纪律制度;3、提高办事效率;4、增强工作责任感。六、1、严守纪律制度;2、增强工作责任感。七、1、严守纪律制度;2、增强工作责任感。八、1、严守纪律制度;2、增强工作责任感。九、1、加强理论业务学习;2、格守勤政廉洁。十、1、加强理论业务学习;2、增强服务意识;3、增强工作责任感。

一、1、严守纪律制度;2、格守勤政廉洁。

二、1、加强理论业务学习;2、增强服务意识。[,感谢原作者]

第4篇:行政监管措施范文

【中图分类号】R5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7)06-0-01

建立人工气道,实施机械通气是抢救呼吸衰竭等危重患者的重要手段,能够延长患者生命,争取有效的??救时间,在临床治疗中应用广泛[1]。但是在治疗过程中容易出现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其多发生在患者接受通气48h后,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医院感染,发生几率随着通气时间的延长而增加,严重时会威胁患者的生命安全,因此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护理措施,以此降低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发生几率。本次研究基于上述背景,探讨了重症监护病房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预防及护理措施,现详述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5年3月~2017年2月,选取我院收治的110例重症监护病房行有创机械通气治疗患者,以随机数表抽取法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55例。对照组男女比例为27:28,年龄25~68岁,平均(38.3±2.5)岁,呼吸机使用时间为3~76d,平均为(45.3±1.9)d,其中外伤19例,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18例,脑血管意外18例;观察组男女比例为29:26,年龄23~60岁,平均(40.4±3.1)岁,其中脑呼吸机使用时间为6~81d,平均为(47.3±1.6)d,其中外伤17例,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22例,脑血管意外16例。两组患者在一般基线资料比较中无显著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预防及护理方法

对照组给予常规护理干预,护理人员密切关注患者的生命体征,如发现异常及时与医生取得联系。观察组给予专业的预防及护理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2.1 环境护理干预 医护人员进出病区时应更换工作服,在病房中设置层流空气,并定期清理层流设备或者空调的过滤网。护理人员每天监测病房内的空气、物体表面细菌和紫外线灯使用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护理人员开展有效的床边隔离工作,针对绿脓杆菌、黄金色葡萄球菌等多重耐药菌感染者挂牌警示,听诊器和体温表等单独使用,从而避免交叉感染。

1.2.2 气道护理干预 护理人员保证气管切口周围皮肤清洁,定时更换切开处敷料,通常以每8小时更换一次为宜,并保证套管口干燥,如出现污染应及时处理。同时护理人员注重气道湿化,利用微量泵实施持续气道湿化,选择0.45%的生理盐水,同时也可辅助氧气雾化吸入方式,使用灭菌注射水(5ml)、糜蛋白酶(4000单位)和兰苏(30mg),保证呼吸道的湿润和通常。此外,护理人员辅助患者排痰,当通道患者肺部出现痰鸣音时,护理人员开展吸痰工作,吸痰负压设置为100~150mmHg,吸痰时间应控制在15s范围内,并且在吸痰作业前后均给予患者100%纯氧,有效改善吸痰导致的缺氧现象。

1.2.3 呼吸机管道管理 护理人员定期更换呼吸机管道,以7d更换一次为宜,并且合理处理管道内的冷凝水,集水杯应放置在管道的最底部,护理人员及时检查与倾倒,避免发生冷凝水回流现象。此外,湿化缸的温度应控制在33~36℃,避免呼吸机通气管路中形成冷凝水。

1.3 观察指标

对比观察两组患者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发生几率,具体诊断标准为:开机通气48h后患者体温超过38.5℃;痰培养出现病原体或者致病菌异常;机械通气24h后出现感染性肺炎。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对本次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数资料以例数(率)表示,卡方检验。对比有统计学意义参照P≤0.05。

2.结果

观察组中呼吸机相关性肺炎9例,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发生率为16.36%,对照组中呼吸机相关性肺炎37例,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发生率67.27%,观察组呼吸机相关肺炎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 =29.294,P=0.000。

3.讨论

呼吸机相关性肺炎是临床常见院内感染,多发生于重症监护病房行机械治疗患者之中,其发生率较高,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安全。合理的预防及护理措施能够为初始抗菌治疗奠定坚实基础,把握最佳治疗时机,因此在治疗过程中应开展有效的预防及护理工作,降低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发生几率。

第5篇:行政监管措施范文

【关键词】 水运企业;动态监管;行政监管;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新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由国务院于2012年10月13日公布、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是1987年颁布的,经过1997年和2008年两次修订。新条例与原条例相比,修改了原有条例中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不相适应的地方,在内容上更加具体细致,由原来的33条增加到46条,吸收了多年来行政监管的实践经验,使得条文规定的可操作性更强。预计未来还会出台该条例的实施细则,这在未来水路运输行业行政监管实务中起到指引方向的作用。

1 广东省水运企业行政监管难点

广东省拥有优越的珠江水系航道条件和沿海岸线资源,水运行业历史悠久,覆盖广东省的各个城市。广东省船舶运力自2005年的709.3万t发展到2010年的万t,船舶数量达到艘,沿海及内河货运量由2.01亿t增长到3.47亿t。目前广东省水运企业经营的航线包括国内沿海运输、内河运输、驳船快线及水上穿梭巴士等。水运行业迅猛的发展速度也给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带来较大的压力,水运企业行政监管工作“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新的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即将实施的背景下,广东省水运企业行政监管面临以下几个难题。

(1)水运企业行政监管职责不清,沟通机制不够健全。由于水运企业行政监管的对象涉及各类企业、船舶、人员等,水运企业的运行涉及航道、港口、安全、经营等多方面内容,还涉及跨区域的问题,因此在某些层面上行政监管的职责还不够明晰。各级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监管时存在管理内容和方式上的差别,造成各地区对水运企业的监管具体要求不统一,监管力度不一致。横向行政管理机构中还包括海事、船检、海关、边检、安监、口岸等多个部门,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一直是水运行政监管的难点。

(2)对水运企业的动态监管较为滞后。目前广东省水运企业行政监管的形态大多为静态监管,仍停留在形式化的年审层面,管理具有滞后性。年审通常是在固定时段对企业的各项制度和文件进行检查,而对航运主体在经营过程中的行为监控却几乎没有作用。这显然无法有效抑制水运违法行为,忽略了水运市场监管的重点。

(3)水运企业行政监管缺乏有效的手段。目前广东省水运市场监管仍然以行政机关实施单向监督检查为主,这种依靠监管人员一双眼、两条腿的传统监管方式难以收集到有效信息,监管效果受到严重制约。此外行政系统人员的素质有高有低,监管执法能力差异大,部分行政人员多使用“简易处罚程序”,认为“一般处罚程序”操作麻烦而不使用。在这种情况之下,急需规范和统一水运企业行政监管措施和日常监管标准,制止水运市场中的非法经营行为,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2 《条例》对水运企业行政监管的新要求

(1)《条例》明确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承担本条例规定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其中的“机构”指的就是各级水路运输管理机构。这一规定明确了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直接授予各级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执法权限,有力地保证了对水运企业进行行政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同时,《条例》也规定了各级水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市场统计、调查分析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职责,以体现其服务功能。

(2)《条例》强化对水运企业的动态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状况。《条例》的条款体现出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在变革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等方面的探索成果,建立起经营资质动态监管制度、诚信管理制度、公平竞争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等市场监管制度,以保证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条例》第42条指出,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取得许可后必须保持资质条件,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的,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撤销经营许可。

(3)《条例》强调监管部门间的合作,特别是海事管理部门与水路运输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条例》第14条指出,海事管理机构在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时对不能提供有效船舶营运证件的,应当及时通知港口所在地的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收到通知后,也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有关海事管理机构。这对水路运输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有着较大的帮助。

(4)《条例》提出水路运输市场的运力调控措施。《条例》在行政法规层面首次对水运宏观调控措施进行确认,并规范了适用宏观调控措施的原则、主体、依据、范围、手段和形式。《条例》规定“为保障水路运输安全,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水路运输市场监测情况,决定在特定的旅客班轮运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航线、水域暂停新增运力许可”。通过这一运力调控举措,可以引导水运市场运力有序投放,达到水运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的目的。

3 广东省水运企业行政监管的 政策建议

正如前文所指出的,目前的水路运输企业行政监管工作,还主要停留在静态监管层面,通常是在固定时段对文件制度进行检查,而在动态行为监控方面较为薄弱。针对这种情况,广东省的水运企业行政监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3.1 水运企业经营资质预警制度

自2008年交通运输部颁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以及《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预警管理办法》以来,有关水运企业经营资质的动态监管有了可执行的参照依据。这些规定和办法都在各自的行政范围内,实施了企业监管的累积记分制度和颜色管理制度,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对水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资质实行累积记分和颜色管理制度,根据记分情况,对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实施相应等级的预警。预警分为橙色和红色2个等级:经营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6分(含)以上9分以下的,列入橙色预警范围;经营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分(含)及以上的,列入红色预警范围。

水运企业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根据预警等级不同,对水路运输企业采取不同的行政监管措施:列入橙色预警范围的企业,实施高频率监管,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列入红色预警范围的企业,实施按需监管,一般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3.2 水运企业行政分类监管制度

针对水路运输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水路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分类监管制度。检查人员按照《水路运输企业行政监管表》进行逐项检查,同时注意收集、整理、储存海事、海关、交通行政执法信息并定期对企业监管信任类别进行评价、分析和调整。根据被监管企业运行情况分为合作式监管、一般监管和特别监管等3类。

(1)合作式监管是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最高信任级别的监管,在行政监管上实行政企合作方式,提倡和鼓励企业自律自管,对政府相关监管要求以企业自行申报为主。年度核查可采取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上门服务的方式;日常监督检查对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可按一般监管标准调整至半年一次(包括年度核查),对普货运输企业可按一般监管标准调整为一年一次(包括年度核查)。合作式监管企业名录向社会公开,并建议海关、海事、工商等对其实施相对较高信任级别的监管。

(2)一般监管是指企业处于正常监管范围内。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按季度进行监督检查,普货运输企业按每半年不少于一次进行监督检查。

(3)特别监管是指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对不信任企业实施有别于一般监管类别的特别监管和行政限制措施。特别监管的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其经营管理层须隔月向管理部门汇报企业运行和整改工作情况,管理部门隔月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特别监管的普货运输企业按季度进行监督检查。列入特别监管类别的企业,在特别监管期内,不得申请新增运力、扩大经营范围和新增业务种类。特别监管期不得少于企业被行政处罚的期限。

对于企业监管信任类别的认定,可参照以下标准:

(1)合作式监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实施一般监管类别的企业连续3年未发生资质预警、负主责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安全生产标准、诚信管理类别在三级以上;②诚信管理类别为一级且安全生产标准达到三级以上;③安全生产标准为一级且诚信管理类别达到三级以上。

(2)特别监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被列入非诚信管理类别;②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负主责的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或1次以上负主责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③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④对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不配合、监管措施不落实。

(3)除上述监管类别外,均列入一般监管类别。

3.3 水运企业的年度核查和日常检查制度

遵照法规授予的职责,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范化要求,对水运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累计扣分和颜色管理为手段,确保水运企业在经营管理全过程中符合监管要求。监督检查企业的规范化经营情况,范围应覆盖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经营资质的保持情况、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的完善等。检查人员只对所见内容作出评价,不对未检查环节进行盲目评价,以保证检查的真实性、客观性,突出企业的主体责任,发挥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作用。

从目前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来看,主要分为年度核查制度和日常检查制度。年度核查工作除了检查经营人的资质、资格、换证之外,还应当把年度核查制度与资质预警制度结合起来。日常检查制度由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组成。在定期检查方面,对于企业和主要船舶的现场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特别监管企业则应实施较为密集的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应当总体覆盖,因为定期检查周期较长,在一次检查过程中对企业的各类监管指标都应全面了解,当然由于时间和人力有限,一般只能对各项工作台账进行覆盖性检查。不定期抽查一般是在怀疑企业存在某些方面的监管隐患时,或在特殊时段(如节假日前检查水路客运公司的值班情况和应急预案),或者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内容进行深入检查。无论是何种检查,都应当做好检查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做好跟踪处理。

3.4 水运企业的台账制度

水运企业的台账是水运企业在生产运营中所涉及的与企业相关的各种资料的记录。企业台账是档案的一部分,通过了解企业的档案就可以掌握企业从成立之初到正常运营直至最后结束营运的动态过程,有助于企业随时了解自身的运营状况,也有利于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管。

水运企业台账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台账、船舶管理台账、资质运营台账、监督检查台账、安全管理台账、经营管理台账和诚信台账等,具体分为水路运输企业台账和营运船舶台账。水路运输企业台账包括企业经营资质、海务、机务、经营等台账;营运船舶台账包括企业所属船舶各类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复印件等。

目前广东省中小型内河运输企业的内部管理还不够规范,台账管理比较简单粗放。从水运企业行政监管的便利性以及为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的角度看,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台账登记形式,规范台账管理,统一印制和发放各种企业运输管理基础台账,并通过召开统一台账会议和上门具体辅导,将使用统一管理台账的工作落实到位,并按照监管指标要求,将管理基础台账的使用情况作为企业动态监管的内容之一。

第6篇:行政监管措施范文

一、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为有效实现行政目的而实施的引导、指点、教育、劝告、建议等非强制行为。行政指导是对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的重要变革和补充,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省、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省局明确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今年6月底之前全部建立行政指导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指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将行政执法与行政指导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行政指导高效、灵活的特点和优势,帮助企业切实树立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安全合理用药,积极化解和消除不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准确把握行政指导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要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中心工作,把行政指导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切实增强服务发展、服务人民、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创造良好的法治和政务环境。

(二)行政指导的原则

1.自愿原则。行政指导的实质是行政机关依职权而实施的非强制行为。实施行政指导应当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等方式迫使行政管理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

2.合法原则。行政指导本身不是一项行政权力,但与行政权力密切相关。各部门应在各自法定职责和职能范围内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不得侵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行政指导代替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3.合理原则。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时,应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主客观条件,在充分论证必要性的基础上科学构建行政指导项目体系,并根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避免给行政管理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4.公开原则。实施行政指导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应公开,将行政指导的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等在办公场所、工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5.主动原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更新管理理念,积极主动开展行政指导,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服务”,有针对性地提出行政指导项目和措施,力争达到最佳管理服务效果。

6.便民原则。行政指导的实施程序应简明高效,针对不同类型的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避免差别对待。同时要做好行政指导的沟通、宣传、说理工作,形成良好互动局面。

三、主要工作内容

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局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稳步推进的原则,突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点领域,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一)重点项目辅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许可、审批前重点辅导,提前介入,指导相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自觉规范许可、审批前建设,完善许可、审批的申报材料,做好申报备案工作。重点项目标准由本局自行确定。

(二)日常工作指导。在日常监管中要注重行政管理相对人管理水平的提高,可采用咨询、答复、政策辅导等方式,帮助行政相对人查找管理中的问题与不足,通过口头或书面的行政建议形式,提高行政相对人自身的管理水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三)行政监管劝勉。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现的可能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约见其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劝勉,督促其完善管理制度,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四)相关事项提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办理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下一步需要办理的事项或提交的资料等给予工作提示,提醒行政相对人做好准备。如:许可证的到期换证、行政许可的现场检查等。在日常监管中,根据对举报投诉核查和日常监管情况的分析,针对当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管理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提前告知相关监管要求,提示、引导、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依法生产经营,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实施工作提示,可以采取集中或个别提示的方式。

(五)轻微问题警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行政相对人违法情节较轻、无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应采用行政告诫、警示方式要求其立即纠正,并告知其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要求。

(六)违法行为纠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责令被处罚对象停止和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改正违法行为的措施,防止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引导其自觉守法。

(七)重大案件回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已实施行政处罚重大案件或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回访,督促指导纠错措施,巩固执法效果,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

(八)行政示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通过评比、评价、创建等方式,促使行政相对人合法规范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九)行政公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并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有引导性的参考。

(十)其他不违背法律、法规、规章的指导方法。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5月中旬至5月底)。在认真学习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的有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研究制定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步骤,确定实施行政指导的领域、对象和具体项目,建立行政指导的有关工作机制。

(二)组织实施(5月底至10月底)。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行政指导工作内容,按照“事前重点指导、事中即时指导、事后回访指导”的工作要求,在我局各科室全面组织实施行政指导工作。

(三)总结提高(11月-12月上旬)。在既往工作基础上对推行行政指导的工作情况、成效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并收集整理行政指导典型案例,于12月上旬前将行政指导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报送市局。并接受常州市局对行政指导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要深刻理解行政指导工作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的重大意义,把推行行政指导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推进。要以行政指导工作的全面开展为契机,着力实现执法方式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实行强制与引导、事后监管与事前防范并行,有效提升全系统公正文明执法及服务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积极准确传达、部署、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建立行政指导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着力推进该项工作。

第7篇:行政监管措施范文

一、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实现工商转型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

1、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服务型地方政府的客观要求。

首先,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本任务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本目的是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工商部门应该从传统的管制思维转变到监管服务思维,变行政指令为行政指导,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其次,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公共服务总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担负着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重要职能,既是政府向社会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也是政府向社会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其目的在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持市场机制公平有序地运行。在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时期,工商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工商部门由强势型、管制型向监管服务型转变,提高工商部门服务水平、增大工商服务总量,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

2、是创新体制机制,实现监管服务职能到位的必然要求。

创新体制机制,建立高效运作监管与服务模式,是实现职能到位的重要保证。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明确了服务和行政指导职能。新“三定”方案职能的调整,进一步强化了工商服务职能,进一步拓宽了市场监管领域,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目前,由于工商自我保障体制影响与传统管制观念影响,轻监管、重收费,轻服务、重处罚的现象在一些部门与基层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工商监管与服务职能尚未完全到位。面对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调整,迫切需要各级工商部门站在更高层次、立足更高标准,来谋划、来推进、来提升监管与服务,通过准确把握好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关系,树立正确工商行政管理理念;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专业化建设,推进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突击性、专项性整治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经验型向现代管理型转变,以全面实现工商职能到位。

3、是抢占制高点谋改革、实现工商事业大发展的必然要求。

不改革就没有出路,不创新就没有活力。形势紧迫催生动力,挑战艰巨孕育机遇,面对新的起点,工商只有认清肩负的责任,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各项改革和发展,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发展难题,才能使我们的监管与服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使工商全面建设继续实现新的突破。

二、束缚工商转型的现实因素与阻力

1、思想观念上的束缚。主要表现:服务意识淡薄。一些单位与个人受传统强势、管制思想影响,工作角色尚未实现由“管理员”到“服务员”的转变,“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依然存在;法治意识淡薄。部分单位与个人“人情大于天”的人治思想影响比较深,依法行政氛围不够浓厚。单位功利化现象比较普遍,重处罚、轻管理现象时有发生。

2、履职能力上的束缚。理解力不够强。学习掌握上级指示精神不够透彻,把握大局和中心工作不够准确,工作走弯路、工作效率差现象时有发生;执行力不够强。工作方法不够科学,工商业务“看家本领”不够高,履行岗位责任不够到位,工作质量不够高,甚至造成工作失误而被责任追究。

3、监管机制上的束缚。监管模式上,仍然停留在突击性、专项性整治上,缺乏标本兼治长效机制,运动型比较明显,监管执法疲于应付;监管方式上,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和前瞻性,重行政处罚、轻教育梳导,重事后监管、轻事前事中监管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目前,查办案件线索绝大部分来自于群众投诉举报。

三、推进行政指导,全面实现工商转型,开创工商自我管理新功能的对策与措施

围绕“事前行政指导、事中责任监管、事后攻大戒小”,引导干部主动整合工商职能、联合外部资源,找到“块块整合”与“条条创新”的平衡点,全力推进工商监管执法工作。1、加强教育,使广大工商干部对行政指导工作充分认识到位,要认识到深化行政指导是行政方式转型的标志,它能促进我们的监管途径更加多元,监管形式更加人文,监管效果更加持久,监管主体更加文明。我们干部要更加自觉的在工作中去实践和应用行政指导,寓行政指导于工作之中,促进工作全面开展。

从促进工商工作内联外合的目标出发,努力塑造“监则有序,管则有效”的监管观,充分体现工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改革创新与继承发扬关系。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善于总结前人工作经验、善于充分利用已有改革成果,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提升,力求做到在谋划思路中有新意,在推动工作中求亮点、在破解难题中抓深化;二是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关系。政府职能的法定性是现代行政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根本保证。工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创新体制机制必须在法律赋予职能的框架内进行,凡涉及前置许可、市场准入、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必须严格遵守,不能随意突破和改变,防止改革中的随意性;三是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推进工商转型升级,既统筹兼顾、整体筹划、分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与改革协调发展。又要善于抓重点,解剖麻雀。紧紧抓住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制约队伍建设,影响工作落实等难点、热点和“瓶颈”问题,咬定青山不放松,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全力破解发展难题。通过突出重点、各个突破,推动各项工作与建设向前发展。

2、宏观指导,对行政指导工作科学设置到位。进一步科学设置行政指导工作,细化工作规程,把行政指导从过去仅是创新性工作转变成科学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自选动作转变成常态性必备动作,从探索实践转变为在日常工作中全覆盖。一是开展登记事务助导,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通过信息公开、到期提醒、申办提示、退出指引等方法,多措并举贯彻落实省市促进经济发展的要求。制定了工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意见,从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拓宽企业出资融资渠道、服务发展新农村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发展环境等个方面出台了措施,并在主流媒体广为宣传,促进措施的坚决落实。各个分局及工商所综合服务厅积极推行“政策咨询热情办、手续齐全立即办、资料不齐指导办、急需项目加快办、特殊项目跟踪办、重大项目督促办”的窗口前移服务模式,通过运用申办导示法,为群众提供开业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二是开展维权兴企引导,增强市场主体竞争能力。采取辅导、提议、激励等手段,综合运用商标、合同、消保等监管职能,帮助企业增强品牌意识、诚信意识、维权意识。结合企业年检、回访等工作,积极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向企业普遍发放了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各工商所将“一所一标”工作与推行行政指导有机融合,积极运用商标品牌战略促进区内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村的发展壮大,

三是开展规范经营指导,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运用教育、沟通、建议、规劝等手段,引导广大经营者遵照法律法规的规范开展经营活动。注重调动各行业协会的工作积极性,采取荣誉联评、行业联管的方法,指导扶助果树、种苗、蔬菜等多个行业协会积极开展工作,促进其服务、自律、协调等职能的发挥。

四是开展查处违法疏导,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按照预防与惩戒、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了预警机制,即:针对易发多发问题及潜在风险,在筹备开业阶段或选择时令时段、特定行业给予善意提醒、郑重告诫,实施苗头预警;及时发现市场违法苗头、现象,告诫、警示行政相对人立即纠正,实施巡查预警,实现监管关口前移。

五是开展消保维权指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指导消费者的日常消费行为,唤起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提高自我维权能力为重点,通过加强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维权举报联络站、消费者投诉举报站的设立,综合运用宣传、告知、提醒、警示、调解等行政指导措施,促进了健康消费、依法维权。及时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并且进行大张旗鼓宣传表彰,增强经营户的诚信经营和群众的维权的责任意识。

第8篇:行政监管措施范文

在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中,着重抓了以下三个关键环节:

一、着眼发展大局,认清行政指导的必要性

分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在实践上经历了一个由点到面的过程,在认识上也经历了从感性到理性的提高。20**年上半年,分局所属电子市场管理所面临着两难选择:一方面,市场违规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随着竞争加剧,电子市场又不够景气。如果对所有违法经营行为都严加查处,就会导致市场业户大量流失;如果放任不管,又会大大降低市场的信誉度。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繁荣出发,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创造性地推出了行政指导这一“柔性”监管方式,既有效地引导了业户依法经营,又保持了市场的稳定和发展。这种出人意料的效果引起了我们的关注,并初步认识到行政指导的特殊作用。在分局的倡导下,东北日杂、生产资料、泉园、南塔等工商所和注册科相继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地开展了行政指导工作,得到了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了提高对行政指导的理性认识,我们组织工商干部广泛开展了行政指导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和行政指导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并适时举办了“深化行政指导论坛”,还从北京请来了我国最早研究行政指导的专家之一、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莫于川教授与分局干部当面对话、释疑解惑。随着行政指导实践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理论探讨的逐步深化,使我们进一步意识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行行政指导的必要性:一是实施行政指导,有利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监管与发展的统一。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当代中国的最强音。在东北大振兴新的历史进程中,各地区加速发展的愿望都十分强烈,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创造宽松环境的呼声也十分强烈。而我们的执法人员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重处罚轻指导的做法也正是引发地方政府对行政执法部门颇有微词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市场监管执法中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不仅能够弥补监管手段的不足,而且能够协助地方政府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从而实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二是实施行政指导,有利于深化工商部门的服务职能,促进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是我们工商机关永远不变的宗旨。但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我们许多工商干部已经形成了“你开业我收费,你违法我罚款”的思维习惯和“恃权管理”的行为习惯,难以体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职能,甚至给群众造成“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印象。而实施行政指导这一“人性化”的监管方式,我们可以通过真情引导、诚恳建议、温馨提示、耐心疏导等方法,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和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而且相对人易于接受,从而实现在监管中深化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管,促进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三是实施行政指导,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监管和维权的统一。依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工商部门的神圣职责。应该充分肯定,采取“重拳出击”、“打假维权”等方式方法,在整治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经营者权益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对广阔的市场领域和广大的消费者和经营者,有时未免显得有些“拳法单调”和被动滞后。而实施行政指导,一方面可以指导市场主体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建立索证索票、商品查验等制度,堵住假冒伪劣商品上市的渠道,另一方面可以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同时提高辨别真假商品的能力,以免上当受骗,为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创造条件,促进监管与维权的统一。四是实施行政指导,有利于化解执法主体与市场主体的矛盾,促进监管和执法的统一。在过去的财政体制影响下,我们的执法人员为了所谓的“完成任务”,对相对人往往是“没有毛病找毛病”“把小毛病看成大毛病”,罚款总想就高不就低,经常采取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等“刚性”措施。久而久之,就使相对人对我们的执法工作产生了抗拒心理,有时甚至产生强烈的对立情绪。而在采取强制性措施的同时,特别是在行政处罚、执法办案中积极开展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行政指导,而不是一罚了之,这样不仅可以收到市场规范和相对人自律的双重效果,而且也为我们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着力消除相对人对执法部门的不满情绪,实现和谐监管,促进监管和执法的统一找到了最佳结合点。正是由于我们分局领导班子认清了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价值作用,在思想上形成了共识,因此,我们在总结部分科(所)实施行政指导经验的基础上,于去年十月作出了《关于深化行政指导、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和谐工商的决定》,并且下发了实施方案,拉开了分局全面实施行政指导工作的序幕。

二、注重建章立制,增强行政指导的规范性

为了保证行政指导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其规范有序地开展,我们相继制定并出台了《行政指导暂行办法》、《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和行政指导格式文本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这些配套制度中,做到了“五个明确”:一是明确了行政指导的基本原则。如相对人平等享受指导的原则、行政指导方式多样化原则、行政指导规范化原则等。二是明确了行政指导的基本模式。我们根据业务工作的类型和指导内容的特点,初步确定了六种指导模式。即:登记事项明示指导、常规巡管预警指导、消费维权提示指导、经济检查纠错指导、重大项目跟踪指导、特殊需求约见指导。三是明确了行政指导的基本程序。为了使行政指导的每个重要环节都得到有效规范,我们共设置了五种程序。即:主动指导程序、申请指导程序、特殊指导程序、变更指导程序、终止指导程序。四是明确了行政指导失误的补救措施。行政指导也和行政执法一样,有时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也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过错,为了及时纠正和补救指导失误,我们对工作人员在行政指导中出现指导无效、指导过错、指导给当事人造成一定影响或利益损失时,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都作了具体规定。五是明确了行政指导的禁止行为。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在行政指导中出现滥作为现象,我们提出了四项禁止要求:即禁止在行政指导中披露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禁止为相对人出谋划策,逃避行政处罚和其它法律责任;禁止利用行政指导引诱相对人为执法提供取证服务;禁止在行政指导中向相对人索取回报。

除此之外,我们还统一制做了行政指导工作流程图、指导申请书、意见书、警示通知书、转办通知书以及备案登记薄,等等。对行政指导过程中的领导班子例会决策、协调调度、走访回访、监控纠偏、效能考评、探索创新、文本修订和信息呈报等,也都做了明确规定。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对深化行政指导并使其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切实起到了保障作用。

三、把握地区特点,强化行政指导的有效性

我们感到,工商行政指导工作是以我们的行政职能和行政事权为依托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监管领域有多大,行政指导的空间就有多大,管理的内容有多丰富,指导的内容也就有多丰富。在监管任务包罗万象的情况下,要想使行政指导积聚能量,有的放矢,就必须从监管辖区的实际出发,围绕重点领域、主要方向实施行政指导。在这方面,我们分局的行政指导工作主要是坚持了四个“重点围绕”:

一是围绕地方重大项目实施行政指导。如在今年区政府引进外资的过程中,由于外方和中方不懂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知道外资企业设立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因此区政府和企业一方面急于资金到位,另一方面又不知道怎样办理手续。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主动上门指导,并协调省局和市局,最终使这些外资项目得以顺利引进。仅去年9至12月,我们就通过行政指导,协助区政府引进外资8000万美元。我们除了通过行政指导促进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外,还紧紧围绕地方政府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重点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如今年以来,我们大力配合区政府实施“工业强区”的发展战略,通过行政指导、行政扶持,积极引导较大规模的从事工业生产的个体工商户改为私营企业,为调整、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做出了贡献。

二是围绕地区特色产业实施行政指导。如**种子一条街地处**市东郊,依托省农科院和**农业大学,地域优势十分明显。但在初始形成时不够规范,无照经营、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问题比较突出,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不规范,信誉度较低的状况制约了市场的发展。我们发现这一情况后,采取行政指导的方式,引导企业依法办照,并建起了名优种籽综合市场。现在这条街已成为辽沈地区有名的种籽销售集散地。又如,以中国鞋城为中心、以汪家鞋业园为基地的辽沈鞋业,也是当地的一大特色产业。我们针对创业之初“三无”产品较多的问题,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实施名牌兴企战略,自觉办理注册商标,争创和发展自主品牌。目前,“北方女孩”、“博雅思”、“冰女人”等地产名牌鞋,已占据中国鞋城的半壁江山,有的还出口远销殴亚等国家、地区。另外,白塔花卉大世界、祝家沙地沟大杏、深井子树莓、寒富苹果等特色农业,我们也都是通过协调相关部门实施联动式行政指导,从而实现了规模化、产业化生产经营,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第9篇:行政监管措施范文

认识决定效果,定位决定成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是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手段。我们着重从三个方面提高认识:一是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正确把握执法监管与服务企业的内在关系。全局同志以市委文秘杂烩网陈书记在全市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思想作风剖析整改,联系工作实际,分析思想观念上存在哪些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集基层、企业、人民群众对安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排查自身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二是切实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更强,涉及行业、门类更多,要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既要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更要了解熟悉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行业标准、操作规程,要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措施,常抓不懈。新的情况、新的形势需要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监管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全局同志必须创新工作思路,既要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更要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既要加强监管,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更要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立法本意,杜绝机械执法,要立足于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发展。三是切实落实责任,增强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社会、经济的稳定、和谐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如泰山。开展效能建设,切实改进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扩大安全监管覆盖面,要深入到企业调查研究,要把安全服务送到企业,帮助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改进安全技术,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全局每个同志只有在接受监察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才能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自我素质,优化部门形象。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开展综合行政效能建设是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内在要求。我们党组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并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综合行政效能建设必须达到六个方面的目标:①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使安监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②有效制止违法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政令畅通;③充分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杜绝“三乱”、“四难”现象;④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各项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做到有效落实;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效;⑥及时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目标任务,将“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情况”、“政务公开情况”、“依法行政情况”、“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情况”和“举报处理”等五个方面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的重点内容。细化了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对学习动员、排查问题、整改提高、总结考评,每个阶段都安排了具体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每一个阶段既要有形象进度,更要有实实在在的阶段性成果。党组成员积极带头参加各项活动,做到带头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认识;带头排查问题,剖析原因;带头整改。创新工作方法表率。局机关工作人员踊跃参与,按部署要求做好各项规定动作,局党组还明确工作纪律,严格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突出重点、认真整改。

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关键是要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和提升服务质量。我们把工作重点定位在围绕中心、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上,体现在加强安全监管,为企业提供优质安全服务、帮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为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新高邮提供安全保障。我们把排查问题、剖析整改作为关键环节,抓实、抓好,通过个人排查、组织排查、到基层走访、开门接受评议等多种形式,把问题找准、不足排全、分析认真、剖析透彻,对排查出的问题,对症下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边整边改。局党组、局长室研究决定向市委、市政府、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从现在起,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服务为先、注重教育、加强指导、帮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在工作中慎用处罚手段,慎用强制措施,积极构建高邮经济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大环境。在全局推行优化软环境、服务企业九项工作措施:㈠切实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深入企业指导,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㈡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即时公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依据;㈢严格执行各项收费规定。市安监局对所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一律采取零收费服务;㈣严格执行对企业的行政处罚原则上不罚款。以下三种情形实施零处罚:⑴轻微违法无严重后果不处罚;⑵及时整改不处罚;⑶按时整改不处罚;㈤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度。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追究制;㈥建立举报制度。向广大人民群众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或电子邮件形式举报,凡是举报都必须认真调查核实,对举报属实的,安监局将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回复给举报人。接到事故、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后,第一时间组织有关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5个工作日内回复。受理企业、群众对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违法、违规和违纪案件的投诉,5个工作日内办结;㈦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到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注重指导,坚决不允许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㈧加强对安全中介机构的管理。督促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标准;㈨认真落实“一站式”办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由市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实行所有审批项目“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服务窗口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各项资料齐全的前提下,确保24小时办结;㈩加强安监队伍自身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安监干部“十不准禁令”,做到廉洁从政。局机关上下牢记工作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细化措施,竭尽全力为大项目、为所有企业提供安全保障服务;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将安全监管工作做出成绩,让上级领导放心,使人民群众满意;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想投资者所想,做投资者所需,帮投资者解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