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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领导重视,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今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决定》等多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责任,确立了“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责任机制,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激励机制。
三、多措并举,尾矿库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四、严格执法,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五、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六、地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广泛宣传教育,狠抓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治理,有效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连续5年实现“双下降”良好态势。现将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特点: 2、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中通过会议推动、健全责任体系、严格督办等方式,全区各级各部门以安全促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安全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齐抓共管,协调配合,推动各级各部门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3、企业基础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我局认真分析近年企业发生事故的原因,创新监管手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层层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企业分类监管、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建立理事组管理模式等活动,指导、帮助企业从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内部教育、责任制落实、现场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区工商贸企业事故呈下降趋势。 5、重点领域的安全状况有效改善。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认真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船舶钢结构作为监管重点,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先后组织召开6次工作会议,及时协调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8月份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11个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交流了上半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力促进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6、全民安全意识得到增强。通过面向基层、面向主要群体,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尤其是通过“安全生产月”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999民生热线广播,与群众交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等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开辟安全新闻、安全知识、法律法规、事故案例等专题栏目,普及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全民安全意识得到增强。
二、主要工作: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今年来,我局结合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切实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一是加强重点时段安全检查。如对客运车辆的突击检查、在建重点工程的检查、国庆前安全大检查等活动,认真制定检查和督查方案,抓好组织发动,推动各镇、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大检查企业的频率。今年以来,我局将监管重心前移和下移,把大部分的安全监管力量下沉到基层和企业,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三是做好专家指导服务。为提高检查成效,我们充分发挥各行业专家组的作用,定期组织上门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服务,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切实做好专项整治。今年,我局根据全区产业结构的特点,在道路 4、大力开展宣教培训工程。一是面向社会抓宣教。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营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氛围。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举办了咨询日、《消防法》宣传演出、特种设备、农机安全等四次规模较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我局积极组织4个节目参加南通市濠滨夏夜文艺演出。今年来在通州大众报编印安全专刊五期,刊发安全生产简报10期,通过通州大众网络媒体宣传安全工作动态信息,用安全法律法规和事故案例图片展板到企业、进社区进行巡展,大力普及安全文化,提升市民安全意识。二是突出主要群体抓培训。联合质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各镇区安监人员开展业务培训,1-9月共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1400多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6500多名,培训烟花爆竹经营人员500多名。围绕五年培训15万职工的目标,按照“全员覆盖、分类实施、层级推进”的原则,注重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到目前为止已培训17.2万人,提前一年超额完成职工电视培训任务。三是结合中心工作抓宣传。在开展的“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中,组织开展了“送安全进企业”活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发动再宣传。同时组织各镇安监所利用宣传单、流动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营造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声势,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知晓率、覆盖率不断提高。 6、积极拓展安全管理新模式。在往年开展企业分类评估的基础上,今年初下发了《关于扎实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及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数据库,积极实施分类监管,提高了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组织开展了“安全技术服务活动”,切实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在船舶钢结构、危化品生产、非煤矿山、钢丝绳等重点行业建立了安全管理网络理事组管理模式,成立了12个理事组,通过企业自治和民间管理等办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7、提升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应急管理方面的工作部署,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结合通州实际,从区政府到各部门、各镇区都制定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区政府在往年出台的《通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通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19个全区性安全生产方面的应急预案基础上,今年印发了《通州市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区各部门共制定应急预案46个,20个镇区相应制定了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应急预案。二是引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在镇区的指导和督促下,大多数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特别是生产型企业分级评估工作的开展,更有力地推动了应急管理工作,尤其是全区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单位预案全部制定到位。
三是增强和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通过各方协调联动,通西消防站已经投入运行一年、通海消防站建设进展顺利,在出现险情时,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最近,我局已经向区政府请示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中心”,年内可以建设到位。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6月25日,我局牵头建设局、质监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在通州中信液化气公司组织了一场液化气消防应急救援演练;6月29日,区政府在位于二甲镇的南通中油泰富石油销售公司举行了危险化学品消防救援演练,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演练活动总指挥,亲自参与演练方案的研订,现场指挥演练活动。各镇区、各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以及重点消防单位的同志观摩相关演练活动。通过演练和舆论媒体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应急处置的意识,提高了防灾减灾能力,更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救援预案,锻炼了救援队伍,提高了应急保障能力。 9、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爱岗敬业、勤政高效、廉政自律、优质服务的目标,通过开展“项目建设、民生建设、效能建设”、“排查廉政风险防控点”、“廉政文化进家庭”主题教育等活动,全局干部清政廉政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得到有效改观;二是强化全员学习。按照“学习日”制度,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经常组织中层干部带领学习业务知识,全面提升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积极听取基层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代表召开座谈会,向他们汇报我局在作风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深入基层开展行风评议,面对面听取服务队对象的质询,我局危化科作为36家区级机关重点中层科室接受了人大、政协和企业家代表评议,排名位次在中上游。四是抓好政务公开。在通州大众报上向社会郑重作出“安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承诺”,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对116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项目实行了固化标准,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严格公开办事、公开政策依据和公开办事程序。今年初制定了全年安全监察计划,对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让机关干部在一线履行职责,在一线树立形象,在一线接受群众监督。
今年以来,我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但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问题仍然突出,部分领域事故仍然多发;二是少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不扎实,生产方式比较落后,安全保障措施不足,安全管理水平偏低;三是部分单位麻痹松懈思想仍不同程度存在,违章、违规现象仍有发生。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明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思考
1、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考核。紧紧围绕南通市下达我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以亲民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政府部门安全责任,完善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2、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根据企业实际,从四个方面着手,夯实企业基础。一是督促企业针对实际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全员安全责任,形成各尽其能、各负其责的管理格局和责任机制;二是督促企业改善企业安全设备,为从业人员提供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三是督促建立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四是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在危险化学品、船舶钢结构、道路交通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从源头上控制不安全因素产生,认真总结近年发生事故的教训,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职责,完善企业用工机制,加强现场作业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4、进一步强化基层安监所建设。完善镇级安监所工作目标考核细则,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不断提高镇安监所人员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镇安监所安全监管作用,对具备条件的镇安监所试行授权执法的同时,分片组建执法中队,切实体现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从而使镇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5、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建立网络隐患管理数据库,随时调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对排查出的三级以上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五定”的要求,进行挂牌跟踪督办。对整治难度大、危险程度高、涉及多个部门的隐患,加大协调力度,合力推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6、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继续将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文化普及。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培训,积极组织企业业主、工程分包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年度安全培训。在总结职工电视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索网络教育新模式(在区安监局网站增设视频教育内容),加强重点岗位安全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上半年,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326起,死亡21人,受伤116人,直接经济损失295.54万元;其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311起,死亡13人,受伤114人,直接经济损失135.4万元;发生火灾9起,轻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3.14万元;发生企业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8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57万元。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比较平稳,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两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努力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了“两会”、“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为我区创建“平安海沧”和我市争创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是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5月16日,翁云雷区长代表区政府向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下达《*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书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实际把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层层分解到基层、到人、到岗,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增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层层抓好落实,防止出现断层和死角。三是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四是落实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推进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的形成。
(二)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突出抓好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和建筑行业安全整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个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1、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上半年交警、城管、运管等部门共纠正、处罚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6824起,查扣机动车2314部,确保道路畅通、安全、有序。一是召开全区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检查客运车辆46500辆次,确保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二是从3月份起开展道路交通“百日大会战”活动。排查整改道路交通事故“黑点”,完善部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着力抓好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和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客运行业安全管理。三是吸取我市“5·20”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将道路交通“百日大会战”活动延续至全年。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客运企业、通勤车、企业的运输车、校车、土方车的监管,加强路面巡查,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四是交警大队从6月份开始开展“两抢一盗”犯罪及非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法摩托车,含无牌无证、有牌无证、有证无牌、假牌假证、挪用号牌、嫌疑车辆或购买赃车的摩托车等。五是开展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行动。通过整治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的设置,健全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建设,全面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推进我区校园安全体系的建设。
2、建设工地安全整治。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组织对建筑工地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查处、整改施工现场隐患;清理违章建筑,打击违法抢建、违规建设,取缔无证施工;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城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建筑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如5月9日至15日,区建设局携同区文明办、区执法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劳动局、区质量监督站等单位组成海沧区在建工地创建文明城市考评检查组,全面对开展在建工地检查考评。区领导钟兴国、翁云雷、许天晟、许成福分别带队检查了我区在建工地安全管理情况。共检查了在建工程项目71个,发出各类整改或停工通知书64份,其中停工了15个单位工程。又如:6月8日,为消除未来海岸社区周边的安全隐患,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在海投房产公司的配合下,对未来海岸辖区(蓝月湾、水云湾工地)内的食杂店、餐饮店、临时工棚等338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进行。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剧安全管理、液氨使用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强腐蚀性危险化学品购用管理。共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16份,督促整改事故隐患60处。其中对贞庵村的一通用厂房以及三个存放污油(含水量较高的燃料油)的油罐进行检查,发现这些油罐没有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整改。同时,对位于茶口下沙场码头的一非法柴油加油点要求立即停止经营,予以关闭。
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今年我局先后4次召集公安、国土、镇政府、经济服务中心、农场等部门领导以及矿主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联合执法,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雨季期间都组成检查组到每个矿区进行巡查。日常管理依托镇政府、镇经济服务中心、石料厂、农场以及各矿区业主及专职安全员,平均每周下矿区2-3次,检查、督促和协调安全工作,形成了区、镇、矿主三级安全管理模式,确保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为契机,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督促矿主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为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作准备。目前各矿主已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安全评价,对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正在进行整改。二是部门协作,依法综合监管。我局与公安、国土、镇政府、经济服务中心、石料厂等单位先后组织了3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68处,发出整改隐患整改指令书20份,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三是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采。同时督促矿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四是督促矿主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本质安全。各矿区都投入了大量资金更新开采设备,现在都实现了机械开采。如北市矿区在去年10月30日发生一起泥石流滑坡事故后,针对矿区西部土质松软,有滑坡及泥石流灾害,矿主投入700多万元进行整改。路头尾矿区也投入270多万元进行整改,确保矿区的安全。
5、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冬、春季防火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酒店、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查处、整治力度,保持了我区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三是从六月份开始由区公安、消防、建设、经贸、工商、安监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为构筑“平安海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6、私房出租户整治。重点对新安村、霞阳村、石塘村等私房出租户较集中的地方进行检查。推广霞阳村出租房三类挂牌管理经验,督促镇、村和有关部门加快对新安村、石塘村出租房的安全管理。
7、学校安全整治。重点是抓好学校校舍、学生交通、游泳与饮食安全整治。加强期末和暑期校园及学生安全保护工作,特别是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校舍安全。
此外,从6月份起至年底,由区安委会牵头,质监、安监、两镇联合开展载货升降机专项普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成立重大危险源调查领导小组,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6月14日-20日,我局组织两镇、出口加工区等单位对辖区95家非公有制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调查,为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区安委会共召开了三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例会),通报、分析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开展三次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节日、“两会”期间的稳定;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吸取“5·20”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全区再次拉开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工作重点和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全区调整为十个检查组,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乡镇企业、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建筑行业、学校、食品卫生、液化燃气、民用爆破器材与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进行检查。区委书记钟兴国、区长翁云雷和分管副区长经常带队深入企业、矿区进行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各有关单位加强联系,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我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排查整改我区*年安全隐患
由区安委会牵头,各部门排查出我区道路交通、嵩屿客渡码头、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安村、石塘村私房出租户、集体食堂及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等六个方面安全隐患。经过详细研究讨论,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分解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目前我区已在主要市政道路转弯处中分带或边分带设警示标志杆;完善霞飞路、翁角路新安村道口、海富路等路口停车场和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
(五)严格依法行政,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我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8人,1人受伤。分别是:1月1日未来海岸蓝月湾居住小区发生一起作业员不慎坠落人工挖孔桩事故,死亡1人;4月10日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缺氧窒息事故,造成2死1伤;4月12日翁角路市政管道污水井疏通施工作业时发生一起井下中毒事故,死亡2人;4月22日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直梯坠落事故,死亡1人;4月23日厦门王氏明发打火机有限公司发生宿舍楼工地坠落事故,死亡1人;5月26日嵩屿码头三号泊位发生一辆土石方车坠海事故,死亡1人。事故发生后,我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层层上报。同时,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通报、分析,教育广大员工,吸取事故教训,布置安全检查工作,整改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已结案1起,对2起案件作出处罚决定,依法追究2个事故责任单位和8个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六)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案件,消除安全隐患
我局专门设立24小时举报值班电话,专门受理群众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涉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投诉案件11起,每一起均能做到及时登记立案,并及时一一处理、反馈。本着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我局主动热情为企事业单位服务,迅速组织协调公安、工商、镇、村等单位予以处理,如3月份协调解决海沧村柯井社村民反映的厦门钨品厂生产对村民的生活造成污染问题;4月5日,查处新阳工业区厦门王氏打火机有限化工仓库内违规存放近3吨的剧;4月7日查处青礁村雅佳石材厂内的一非法油漆加工厂。4月14日排除了东孚镇东埔村亿昌玛瑙厂内发生的货柜车倾翻险情。及时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七)强化安全教育,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关心安全的浓厚氛围
一是3月份,在海沧消防大队免费举办了全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主要针对上一年度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共有近60名企业法人、分管副总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参加;二是组织镇、村安全监管员参加安全监管员学习培训班,有21人取得安全监管员证书;三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3月28日,由我局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厦门翔鹭集团公司在海沧钟山中心小学举行“海沧区校园安全教育活动暨安全书、帽赠送仪式”活动。分发《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1350本,赠送5800顶安全“小黄帽”,海沧交警大队大桥中队与钟山中心小学签定了警民共建协议,并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常识课。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期间,发放各种宣传材料9673份,受教育群众达35000余人次;组织交警协管员、城管协管员、文明劝导员、青年志愿者2000多人次,集中在街头路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文明知识;海沧交警大队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1次,发放交通各种宣传材料2450多份,直接受教育人数18200多人。四是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6月份在全区组织开展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的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讲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十项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共分发有关法律法规和宣传材料3500多份,有1500多名群众积极参加了咨询活动,有4000名员工参加集中培训,提高了企业员工和群众安全意识。五是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结合冬季防火、春运、安全生产月等阶段重点工作,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进行安全标语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报道,利用《安全你我他》电视专题栏目、《海沧有线电视台》开展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宣传,共播出(刊登)新闻32条,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六是继续办好《海沧安全生产信息》,现已编发了18期,在加强与企业和有关部门的交流、沟通,反映安全生产情况、举报安全隐患,提出建议意见,以及为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及时掌握全区安全生产动态情况起到了桥梁作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同时,我局积极向省、市安监部门和《海沧信息》投稿128篇,及时报送信息材料,畅通上下左右信息交流渠道。
(八)加强队伍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的学习,增强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今年2月份以来,我局除一名非党员外,其余六名党员都参加了全区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全面的学习教育,党员们以自己的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个人综合素质获得了较大的提高,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存在问题
(一)社会的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现象比较严重。外来员工比较多,许多人来自农村,缺乏安全意识。海沧的农村城市化快速推进,原来的农村变成了城区,许多居民还不适应这种转变,特别是不适应城市存在的安全形势。
(二)安全设施不完善,投入不足。这既存在于行业、系统,也存在于企业和单位。近年来,海沧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且有上升的趋势。一方面是新建成投入使用的道路越来越多,车辆也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是道路设施不完善。比如,许多的市政道路,按设计要修慢车道、人行道,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是分步实施,现在只修了主车道。如324国道东孚段,等级低,没有路灯,隐患多。从企业和单位看,安全隐患较多,投入不足,主要是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村镇企业,条件简陋,消防、劳动保护的投入严重不足。我们在日常安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三资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些民办学校、幼儿园租用民房办学,不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有些网吧、娱乐场所条件简陋,存在安全隐患。
(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问题。我区部分企业还缺乏建章立制,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和广度还不够,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必要的自我防护技能,在伤亡事故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而导致的。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强化监管,深化整治,综合治理,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区创建“平安海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坚持强化监管,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力度
一是突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资金投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是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严格对运输工具的技术检验,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故障运行和无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进站和乘坐交通工具,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三是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要督促企业加大对重大危险源24小时监控;加强对剧、液氨、油库等危化品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四是深入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责任,把矿山安全摆在突位出置。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评价,加大安全投入,整改事故隐患。五是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尤其要加强对市场、商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出口畅通。六是督促建设主管部门强化对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组织对建筑工地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全面落实城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八是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九是严查责任事故,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责任人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依法追究,及时结案,维护社会稳定。
(三)坚持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是根据区政府下达给各镇政府、区直有关单位的《*年海沧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目标和任务要求,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把责任指标分解细化、层层落实责任。二是推行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形成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完善的企业安全工作机制,强化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实现年度市、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三是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机制。根据新一年责任制考评标准,年底前组织对有关单位进行量化考评。
(四)坚持打好基础,筑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防线
一是要认真组织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参加有关培训、考核工作。二是加大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力度。三是进一步扩大《海沧安全生产信息》的宣传面、影响面。四是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群众和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抓好我区道路交通、嵩屿客渡码头、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安村、石塘村私房出租户、集体食堂及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等六个方面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强化安全管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督查检查制度,改进督查检查方式,加强督查检查力度,提高督查检查成效,维护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计划,切实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以道路客货运输、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交、出租、客货站场、渡口、港口码头、航道航标、公路安保、交通在建工程等重点单位、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时节安全督查检查为主要内容,突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面有序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三、督查检查内容
(一)春运安全监管。春运及春节期间(元月至3月),由局领导或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带队,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局属行业管理部门参与,重点督查检查客运企业(场站)、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城市公交、出租、渡口码头等经营场所和部位春运组织保障、安全制度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以及行业管理部门春运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管落实等情况。
(二)“两会”期间及菜花节、清明节安全监管(3月至4月)。针对“两会”、菜花节、清明节期间重要安保任务和返乡人流高峰特点,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重点督查检查道路客运车辆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交通道路安全畅通、返乡人员平安往返。同时,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重点查处违法渡运、小农船非法载客等行为。
(三)“五一”节安全监管(5月)。“五一”节前及期间群众出行和旅游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与公安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强化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船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各类交通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的检查力度,杜绝乘客非法携带危爆物品乘车,确保“五一”期间各类集散地安全。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6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宣讲、咨询、警示教育、应急演练、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运输管理部门要重点督查检查营运大客车司机“五不两确保”安全宣誓、佩戴岗位安全卡等活动情况,其它行业管理部门、机构要重点督查检查各自领域的“打非治违”、“安康杯”竞赛、“青年岗在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年”等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有色。
(五)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6月至8月)。市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发“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文件精神和各自职责,结合防汛防台工作部署,切实开展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行动,做好夏季高温危化品运输安全重点防范。同时局成立督查小组,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局机关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参与,采取现场检查、座谈走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夏季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六)“中秋”、“国庆”节等重要时节安全监管(8月至10月)。运管处要主动联合公安部门切实加强长途客运班车的摸底排查和源头安检工作,督促长途客运企业严格实行“点对点”运输,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督促客运企业新学期开学前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加强路况勘查,保障兼顾学生接送车辆行驶安全。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要针对“中秋”、“国庆”节客流、人流、车流高峰时期,在节前开展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督查检查或值班中发现问题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和上报,确保“两节”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平安有序。
(七)冬季安全生产监管(11月至2017年元月)。局属行业管理部门要与公安、邮政等部门通力合作,全面排查治理危爆安全隐患,加强危爆物品运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安全检查和管理,严防发生重大涉爆涉危事故;要加强元旦前后安全督查检查力度,根据冬季特点重点检查公路客运、城市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船、渡口渡运、农杂船、水体污染、港口码头、危险货物仓储、装卸、输送管道、航道养护、航标设施、工程建设等督查检查,确保道路、水域、工地等平安。
(八)日常安全检查。
1、安全例会督查。由市局牵头,安监科具体组织各相关科室、各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和安全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学习相关文件资料,总结交流月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督查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指导、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2、专项整治检查。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局属行业管理部门有计划开展公路水路各项安全专项整治以及交通建设工程领域等安全专项督查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不断强化监管责任,边查边改,多措并举,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3、“平安交通”示范创建检查。根据省、市要求,局属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平安交通”示范创建工作任务,经常性开展各自领域的示范创建活动督查检查和指导工作,努力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构建我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检查责任。要把每月开展一次的企业自查、行业检查和局领导分组督查与制定的全年督查检查计划紧密结合起来。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职权,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根据各自实际分别制定年度安全督查检查计划,建立“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职责清晰,责任明确,检查有序,成效明显。
(二)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并自觉接受检查对象监督,杜绝循私枉法、失职渎职行为,确保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合法、高效。
1月20日,巩义市农委召开2013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回顾总结了2013年度现代农业发展各项工作,表彰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对2014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农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在过去的一年里,巩义市农委以中央、省委、郑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责任目标,以加快推进“4个10万亩”基地建设为主线,以农业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力推进农技推广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业综合信息4个体系建设,尤其是在粮食高产创建、设施农业建设、区域中心站建设、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建设、136工程建设、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2013年完成农业总产值17.53亿元,全市完成粮食产量1.5453亿千克,蔬菜产量8.4万吨,水果产量4.5万吨,肉类产量2.8万吨,蛋类产量1.1万吨,奶类产量0.6万吨。2013年度,农委先后获得全国农洽会“展示展销奖”、全省党委农办系统三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植保系统先进单位、郑州市农技推广工作先进单位和郑州市种子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
会议表彰了11个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和11个目标完成优秀单位,以及40名先进个人。
农委主任赵现才分别与各科站负责人签订了2014年度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各科站重点抓好以下九方面工作:一是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示范带动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实现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积极培育我市畜牧龙头企业,确保全年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全年无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是积极实施现代农业产业集聚区建设,努力建成集生产、生态、休闲、文化为一体的“巩义市高效农业产业集聚区”。 四是大力推进都市生态农业建设,继续扶持设施农业建设,重点培育休闲观光农业,拓展农业生态、景观、休闲等多种功能。五是强力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快鲁庄、小关、涉村3个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区域中心站进度,继续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建设。六是启动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力争年底前在市镇村建立三级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实现交易“零”突破。七是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八是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创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3家,确定巩义市级重点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20家。九是全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生产高效、生活美好、人文和谐”的示范典型。(调研科)
(作者单位:巩义市农委)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随着 的临近,市农委及时调整工作重心,认真总结了 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认真分析我市农产品生产现状和安全状况的基础上,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了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值班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三、突出重点,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关于餐饮食品的自查报告1
今年,我乡食品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为工作落脚点,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意识,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效能,确保食品安全各项目标责任的完成。石海乡食品安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加快布局特色食品产业集群和示范基地的工作部署,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不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构建安全、放心、规范的食品消费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1、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乡政府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从组织上保证了全乡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多次专题部署和研究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制定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辖区责任制度(各行政村、学校部门、卫生院),开展对各类零售食品、群体性取餐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2、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年初乡政府与各村签订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与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乡上明确专人负责本乡日常食品安全工作,各村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建立村级监管机制,具体管理本村的食品安全和食品消费监管,乡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得到完善。
4、建立和完善了食品安全九项工作制度,修订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全面指导和规范全乡食品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巩固食品安全工作达标乡创建成果取得明显成效
1、乡上成立了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各村设置食品安全工作协管员,职责明确。
2、制定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任务明确、措施有力,体现实效。
3、乡政府与各村和有关食品企事业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年终对各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4、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全年开展较大的宣传培训活动4次。
5、落实了经常性的巡查制度,加强了对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
6、乡机关、学校食堂和各行政村量化分级管理全面落实,无食品中毒事故发生。
7、对企业、个体户违反食品安全的事件,协助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通过进一步健全了石海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基本构建起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食品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提高了全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1、开展专项整治,实行定期检查及时排查隐患,改善食品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根据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精神,石海乡全面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分步骤有序推进各个阶段工作。根据本乡实际,重点加强了对公路沿线小卖部的整治。开展了各类零售食品基本情况核查活动,全面摸清了全乡零售食品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整治活动奠定了基础。
通过调查摸底,建立动态管理台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整改。
2、加强日常监管,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由于食品生产涉及多个环节,相应的涉及多个管理职能部门,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乡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加强了各环节的日常管理。今年以来,石海乡的食品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做好群体性聚餐申请、小卖部、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消费环节等的齐抓共管。通过宣传教育,深入现场检查,食品消费维权监督等多种渠道做好管理。乡食品安全委员会每逢节日期间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全年累计食品专项检查4次,责令整改食品安全隐患小卖部多家、群体性聚餐违规行为多起。有效的维护了食品市场,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四、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今年以来,石海乡食品安全工作在上级的指导下,通过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明显存在,目前石海乡的小卖部很多,由于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监管相对薄弱,容易成为假劣食品的侵害对象,食品消费安全问题存在;二是流动摊贩食品、学校周边饮食卫生安全问题依然存在。所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总之,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在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中,石海乡将再接再励,依法监管,促进全乡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关于餐饮食品的自查报告2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宁食药监局[20xx]22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所于20xx年4月9日开始,进行了20xx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的完成食品安全工作,我所完成监管职能交接并履行监管职责,专门成立了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科,设科长1名,负责食品卫生工作,下设朝阳、小桥、马坊、大堡子、廿里铺五个检查小组,分片包干,落实到人;我所卫生监督员及助理监督员均配发了监督服、执法证,要求在监督检查时必须统一着装,亮证执法,并配备一辆监督执法车辆。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我所认真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符合本区实际的工作方案,在工作结束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开展了学校、建筑食堂、一次性塑料餐盒、筷子、地沟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专项整治工作;抽检餐(饮)具样品1495份;参加了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建卫”日等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点,摆放食品安全方面的展板,组织卫生监督专业人员发放《食品安全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指导手册》等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城北区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城北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了工作责任目标书,正在进一步完善的监管信息化网络;建立了投诉举报机制,且由专人负责。
20xx年度,我辖区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完成食物中毒事故处置率100%。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管行为,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方式做出具体要求。
我省医疗机构制剂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方式参照本办法。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
第三条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主管全省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和协调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日常监管档案体系、药品安全监管分析评估报告制度;负责建立药品生产重大不良事件应急机制;负责制订药品驻厂监督员制度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制订日常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组织全省范围内的专项检查活动;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下达的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的调查指令进行飞行检查;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重大违法违规生产案件进行处理(或督办)和通报;组织药品生产监管工作的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向国家局和省政府上报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分析评估报告。
第四条各市局负责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市局和所属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分局)的日常监管责任制;负责落实驻厂监督员制度;负责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有因检查、GMP跟踪检查、专项行动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对《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和换证按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对特殊药品的各项许可进行现场检查;对委托生产的许可进行现场检查;承担省局交办的核查事项;完成事权划分中属于市局职责的其他事项;负责违法违规生产案件的处理和通报;监督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负责建立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向省局和市政府上报辖区内药品安全监管分析评估报告。
第五条有关县分局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督。建立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按市局要求派出驻厂监督员;监督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同时报告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监督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向市局和县政府上报辖区内药品安全监管分析评估报告。
第六条省药品认证中心受省局委托,承办全省药品GMP认证和重新认证的技术审查工作。重新认证包括GMP证书到期重新认证、改变生产工艺重新认证和因违法违规生产被收回GMP证书或因重大违规生产而停产整顿再次恢复生产所需的重新认证。并根据全省药品GMP认证检查情况,在每年十二月底前向省局提出有关药品生产监管技术分析报告,提出防止因技术问题而可能引起的潜在的药品安全隐患的措施。
第三章监督管理制度
第七条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各级药监部门)要建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要明确监督管理的目标和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并进行考核。省局要制订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对市局工作进行平时和年终考核。
第八条各级药监部门要建立药品生产监管档案制度。省局监管档案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含经营情况)、GMP认证情况、每年监督检查情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市局和县分局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
第九条各级药监部门每年要向上级药监部门和当地政府上报药品安全监管分析评估报告。企业每年在12月中旬前向所在地市局上报本企业药品生产管理情况报告;市局应在每年12月底,根据县分局和企业上报的报告以及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上报本地区药品安全监管分析评估报告。省局根据各市局上报的报告和省药品认证中心上报的药品生产技术分析评估报告,组织编写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分析评估报告,总结本年度药品生产监管经验,分析药品生产存在的质量隐患,提出下一年度药品生产监管指导意见。
第十条各级药监部门上报的药品安全监管分析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基本情况。包括总销售收入、利润情况;停产半停产企业(附名单)情况;企业经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人员、设备状态等情况。
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包括抽查的频次、产品不合格企业和品种数量,不合格检测项目名称,对不合格频次较高的产品调查分析情况。
3、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的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包括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的名称和违法违规生产的事实及性质、剖析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的处罚情况和企业整改情况,以及监管部门采取的预防措施。
4、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和处理情况。包括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的数量、不良反应出现的药品种类,异常情况分析报告,重大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情况等。
5、专项工作总结分析。对驻厂监督员制度执行情况的总结分析;对重大不良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总结分析;对各种专项检查活动的总结分析。
6、分析评估。指出当前药品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产生的危害,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以及如何防止这些问题再次发生的措施等。
第十一条省局要建立药品重大不良事件应急机制,各市局根据省局的应急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包括重大不良事件应急的组织机构、预警预防机制、响应机制、处理机制等。
第十二条省局对重点监管企业实施驻厂监督员制度,制定驻厂监督员制度实施方案:明确监督范围和职责、监督员和企业各自责权、监督员基本要求和现场检查基本规则、日常监督方法、责任追究等。有关市局对我省部分重点监管企业按属地原则派出驻厂监督员,并对驻厂监督员进行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廉政教育和工作督查。
第四章监督检查方式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分为飞行检查、跟踪检查、有因检查、《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各种许可检查、专项行动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和驻厂监督检查等。
有因检查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举报或出现药品质量抽查不合格、重大药品质量事故及重大不良反应情况时,药监部门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检查;
飞行检查是指,药监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不打招呼突击进行的检查。
第十四条GMP跟踪检查按《陕西省药品GMP认证跟踪检查办法》进行;《生产许可证》换证检查按证换证检查方案进行;专项行动检查按省局或市局制定的专项行动检查方案进行;日常检查按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品种安排检查频次,不定期的对企业开展检查;驻厂监督检查,按《驻厂监督员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规定进行。
第十五条省局、市局组织监督检查时,应制订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标准。实施现场检查时,一般应指派2名(含2名)以上检查人员。
第十六条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向被检查单位出示执法证件,一般应进行动态生产检查。检查人员应如实、全面记录现场检查实际情况。检查人员对企业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保密。
第十七条现场检查的情况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检查单位,同时向组织监督检查部门提交现场检查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现场检查报告至少应包括: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范围和内容、被检查单位生产设施或人员变动情况等、缺陷项目、检查员及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等。
第十八条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根据现场检查报告,提出检查结论及整改意见。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省、市局针对检查结果,适时实施跟踪检查。
第十九条跨市药品生产企业厂外车间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厂外车间所在地市局负责,所在市局应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及时告知企业注册地的市局。
第五章企业报告与备案要求
第二十条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并自觉建立自查自纠制度,在此基础上,企业每年要对实施GMP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总结,并形成本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分析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1、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以及生产、检验条件的变动情况;
2、当年各次监督检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3、原、辅料购入及检验情况;
4、全年生产的品种、批号、数量情况以及出厂检验情况;
5、全年经营情况(上报销售收入及利润);
6、当年药品不良反应的上报和处理情况;
7、不合格药品被质量公告后的整改情况及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
8、分析当前质量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9、加强药品生产监管的建议等。
第二十一条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将变更人员简历及学历证明等有关情况报市局备案。
第二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发生重大药品质量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所在地市局和市政府,省局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国家局和省政府。
第二十三条药品生产企业因各种原因,原生产场地(或车间)发生变化,不再具备药品生产条件的,应主动申请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相应范围)及《药品GMP证书》。
第六章监管责任
第二十四条建立药品生产监管责任追究制。对监管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渎职或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对当事人要按照《公务员法》、《药品管理法》、廉政纪律处罚规定以及省局制定的失职、渎职追究制度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市局通报批评。
1、未建立和落实监管责任制;
2、未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3、未完成年度跟踪检查、有因检查、换证检查、变更检查等检查任务;
4、驻厂监督员有失职渎职行为并造成恶劣后果;
5、未按要求建立药品生产监管档案;
6、企业出现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7、未按规定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
一是理顺完善了区级监管体制。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工商、质监、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24个部门和全区12个镇办为成员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核定为正科级行政单位,编制6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下发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从而建立了层级明晰、职责明确的区级监管体系。
二是充实强化了镇办监管职能。在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加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牌子,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镇办安监站长兼任,负责组织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配合监管部门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做好村、企信息员的培训和使用等工作。同时,为解决好食品经营企业点多面广,监管部门执法力量缺乏的问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24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充实到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问题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并配套出台了《张店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三是延伸布设了村、企监督触角。在各村(居)、企业聘请具备食品安全工作经验、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同志,兼任村(居)、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员,主要负责本村(居)、企业的食品安全情况收集、信息报送及情况核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张店区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已达279人,基本形成了一支覆盖所有村(居)和部分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搜集和反馈队伍,并已在日常巡查和摸底排查中发挥了重要的辅助作用。
(淄博市张店区编办 E:CWK)
邹平县“三个强化”助推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检查
一是强化学习,切实领会精神。县编办、监察局、食安办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学习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研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三定”规定,梳理出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具体职责,充分把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工作有关要求。
二是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县编办、监察局、食安办共同研究,精心制定检查方案,明晰检点。以单位自查,查找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社会调查,了解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评价意见;以实地检查,深化各项治理整顿,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共同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在完善县级联席会议协调机构的基础上,健立健全县、镇(办)、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组织,进一步理清监管职责,细化部门责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农村延伸。同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对各监管部门工作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邹平县编办 曲庆光 E:LDQ)
莘县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专项检查
莘县编办会同县监察局、县政府食安办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分单位自查、社会调查、资料分析、实地检查等阶段逐步展开。县农业、卫生、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逐项梳理分析2010年以来落实“三定”规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相关措施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联合检查组通过走访监管对象、访谈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各单位上报的职责和履职情况自查报告,分析各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对其具体的评价,明确了工作的重点。实地检查阶段,通过听取各部门的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核查有关文件资料、查验群众反映问题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情况,进一步了解各部门履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最后,联合检查组形成书面反馈意见,上报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县农业、卫生、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形成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实现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逐渐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莘县编办 E:LDQ)
日照市东港区对17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履职检查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和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开展对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这次履职情况检查一改过去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的方式,而是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走访监管对象20余个(家)、访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开展社会调查问卷600余份,全方位,多视角、客观地检查了各部门的履职情况。通过检查发现目前我区存在着监管力量缺乏与经费不足;法规政策不完善;部分职能分散交叉,权责不清;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一系列问题。各镇、街道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行为缺少具体的监管文件规定,容易出现大包大揽,过度作为,出现监管错位、空位,不利于工作开展。针对检查梳理出的问题,东港区编召集主任办公会进行了专门研究,提出问题解决意见及办法,并把问题反馈到各镇、街道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列出整改时间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整改落实。
通过科学地进行履职检查,一方面及时调整部门间职能界定不清、职能监管空白等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强化履职监管,促使各部门准确履行职责,切实管好管住该管的事。(时桂英 E:WT)
昌邑市编办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市编办、监察局、食安办抽调6名同志组成联合检查组,召开检查组成员和拥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单位的分管领导培训会,学习省、市检查精神,熟悉监管职责,为更好地开展检查打下坚实基础。针对部门和镇(街道)职责的不同,分别研究制定了11大项、22小项检查指标。
二是明确检查步骤。首先是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管履行职责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汇报。重点了解部门(单位)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监管空白等方面的问题。其次是召集具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在具体监管过程中有没有越位、缺位、不到位的问题,重点了解在履职过程中的难点。从部门(单位)提供的监管对象名单中随机抽取2-3个单位,进行走访。再者是通过查看单位年度总结、科室总结、有关监管材料等,检查部门(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是否全部落实到相关职能科室。对照检查指标,查看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从本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分别选择10名代表、委员进行走访,倾听他们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重点走访提出建议、提案的委员,了解建议、提案的答复情况。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监管对象时一并进行社会调查。本次检查共发放社会调查问卷75份。
四是做好情况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整理汇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后反馈给有关部门(单位),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安排专人跟踪督查整改的情况,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昌邑市编办 E:ZY)
济阳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获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