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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出现有效地改变了传统经济的投入产出模式,使经济由工业化向知识信息化转变。这不仅改变了长久以来的经济运行方式,而且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经济本身的涵义,给经济和企业管理带来了强烈的冲击和挑战,在未来,管理方式将发生巨大的变化。
1、企业的战略由求大求全转向求新求快
工业时代的神话标准是规模,其理论基础是规模经济,当企业的规模增长时,产品的成本减低,从而有价格优势在市场上更容易被消费者本文由收集整理认同。在边际收益递减的情况下,企业的利润在边际收益为零的那一点上实现最优。这种分析方法是以成本为中心的,即各种要素(资本、人力、资源)在产品中的比例随着总产出的扩大而减少,在最优点上,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mr=mc是新古典经济学中的圣律。
信息时代的成功楷模是速度。在信息社会中,经济增长的动力是创新,主要是信息和知识的增量,而信息在互联网上的瞬时性和全球性要求信息的反应速度必须迅速。对市场信息反应快的企业可以迅速抢占市场,建立起在互联网上的信誉度和品牌,吸引足够的消费者的注意力。互联网上的这种信誉一旦建立,其路径依赖效应是巨大的,其成功也必然被“锁入”,极难改变。在互联网时代,企业的后起优势会被这种巨大的路径依赖效应抵消,成功定律将是:只要你是第一个具备了所有优势的企业,你的成功将是必然。就像雅虎(yahoo),虽然其搜索引擎的功能现在被诸如lycos、infoseek等超过,但是它仍然拥有最多的用户。显然,这种模式不是以成本和规模为中心的,因为信息产品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其边际收益由于网络效应不是递减而是递增的,因而mr>mc的关系使得只有迅速地进入市场,获得足够的市场认同才能生存获利。
互联网使得“创新的难题”发展到了极至,任何一个大型的企业在创新的面前相对于小型企业都处于劣势。在工业时代,即使你是后来者,只要你有足够雄厚的资本扩大规模降低成本,你仍然可以是赢家,并且可以低成本地享有许多前者开发的先进成果,这种“后发优势”在信息时代很难成立。因为信息时代企业争取的不再是市场份额,而是人们的观念份额,观念的相对稳定性使得后来者很难超越前者。
2、围绕资本建立起来的生产销售体系将转向以信息流动和知识开发为中心的生产管理体系
互联网作为信息载体的特性使个体能够平等地面对相同数量和质量的信息,信息的壁垒和垄断都是微小的,任何一个经济主体做出决策时所面临的信息是相对完备的。以消费者为例,当一个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巨大的网上信息可以使他在很多卖家的价格和服务之间进行比较,比较的成本仅为相应的网络费用和等待时间,这和在不同百货商店、超级市场之间奔波的成本相比要小得多。在互联网上,经济活动的市场对于任何一个潜在的进入和退出者的开放性远比工业社会要大得多,因为互联网首先是没有疆域的,不存在各种的疆域限制。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给予了各个经济主体平等的竞争机会,这种机会在互联网上是没有一种力量可以限制的,因为工业巨人借以压倒对手的规模优势、成本优势、以及固定的供销体系在互联网这个虚拟的空间中很难有良好的体现。互联网的冲击在于将原来围绕资本建立起来的生产销售体系转向以信息流动和知识开发为中心的生产管理体系上来。从这种意义上说,任何一种企
业只要有了充分的知识资源,就可以进入市场,因为有关的资本不再是竞争的关键,市场基本是存在大量的资本而知识稀缺,良好的知识将会是资本争抢的目标,而不是相反。而且建立一个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的企业的成本要比水泥式的小得多,面对的市场则极其广阔。这种相对完全的市场体系使得经济主体在进行经济分析和管理时必须充分把握住市场的动向,加强信息收集和整理,加大科研创新力度,才能在市场中站稳脚跟。但这并不和上面的企业的“先发优势”矛盾,因为互联网时代的成功机会在于创新,任何一种创新在市场上的成功机会是巨大的。这种先发企业的锁定优势正促进了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在进入对逻辑世界的探讨之前,维特根斯坦首先构造出了一个可对象化的“世界”,即“实在”的“世界”(显然,在开始部分维特根斯坦经常只是在相当隐含的意义上谈论这个“世界”,但也在某种程度上借用了传统形而上哲学中的二分法的形式)。与传统的存在论哲学中的那个属于主客二分之一维的超离人的意识独立存在的世界本体不同,在维氏的世界架构中,“实在”的世界与逻辑的世界从一开始就是“粘连”在一起的。即不可能有单独存在的孤立的“事物”的“世界”,“如果一个事物能够独立存在,那么后来的适合于它的状况看起来就是一种偶然的事情……如果我能够思想在生态中结合的对象,我们就不能离开这种结合的可能性来思想对象”;而事物必然在对象化中显示并获得本质,“事物的本质在于能够成为事态的组成部分”。同样,“事态是构成对象(事物)的结合”,“发生的事情,即事实,就是诸事态的存在”,“世界为诸事实所规定,为它们即是全部事实所规定”, “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情”。即,在事实-事物的层面上讲,世界的开端在于事物显示其可对象化的本质,“事物就是能够出现在一切可能的状况而言是独立的,但是这种独立性的形式是一种与事态相联系的形式,即一种依赖的形式”。也就是说,从一开始,维氏构造的“世界”就排除了不可以事物的形式存在的所谓独立自在的“物自体”“本体”等超验的东西。
事物(实体)在世界的最边界地带,享有一定的独立性(客观性),是自行被给与的:对象是简单的。但不能脱离可对象化的本质:对象出现在诸事态中的可能性就是对象的形式。“不变者、实存者和对象是同一个东西”,“它是形式和内容”。
二、图式世界的结构与边界
从实在世界这个“边界”开始,对它的“描述”开始了。作为整体而言,“图像是实在的一种模型”,而“在图像中图像的要素代表对象”, “图像就是这样依附于实在的;它直接依触及实在”,即图像可与实在直接相关,“它就像一把衡量实在的尺子”。
但是,在图像与所图式的对象之间,首要的问题是无论图像对象还是图像,都必然被先行纳入到逻辑图式形式当中,“图像和被图式者共有逻辑图式形系”,即无论尺子还是被尺子所量的桌子,都首先被纳入到“长度”这种“范畴”之内,逻辑图式形式成为图像与图像对象所能“出现”的先行基础。图像可以正确或者错误地图式实在,但不能脱离逻辑图式形式;同时,实在“本身”(即未被纳入逻辑图式形式的“本身”,譬如,不可能违犯逻辑(语言的逻辑图式形式)地说话(构造逻辑空间中的话语))并不出现在逻辑图式形式所思考的范围内,“图像从外部表现它的对象”。可以被归纳为图像的“天然合图式形式性”、“某种程度上的外部性(如果考察整部著作的严整性,可得知,后面维特根斯坦所称的“不可言说者”更有可能发生在逻辑图式形式之外,实在之内的某个空间,而不大可能是柏拉图时代开启的那个超越性的更高级的实存;维特根斯坦的上帝,(从文本可得出),确确实实实在,但不可言说,不可图式)”;同时,图像有独立于实在的意义(“图像通过图式形式表现它所表现的东西,而与图像本身为真或为假无关”;“图像所表现的是图像的意义”),实在作为逻辑空间中的一种可能性而被图像所图式(而不是作为必然的“定在”)(“图像表示逻辑空间中的一种可能状况”),同时,“图像的真或假在于它的意义与实在符合或者不符合”,“但从图像自身看不出它的真假”,“没有先天为真的图像”,可被归纳为“意义的独立性”、“真假的客观性”。
然后,借助图像理论,我们就可以“自己制造事态的图像”,当然,前提是我们不能违犯逻辑。“在语言中不能表现任何“违反逻辑”的东西,就像在几何学中不能用坐标来表现违反空间规律的图形,或者给出一个并不存在的点的坐标一样”。在语言这个图像系统里面,通过记号元素的“符号化”使用我们构造出复杂的含表达式的“命题”,但意义在命题之外,“无需向我们解释我们就理解命题记号的意义”,“当我理解一个命题,我就知道它所表达的情况,而且无需向我解释其意义,我就理解这个命题”。命题自身构成其意义的表达:命题显示其意义。命题显示当它为真时事情是怎样的,而且宣称事情就是这样的。
三、“世界是我的世界”的伦理意味
维特根斯坦运用最简单、自明不与经验冲突的规则构造的语言世界,清除了由于对语言的误用而导致的含混不清、无法(正确)思考的部分,诚然是一种天才的构想,但毕竟仍是将语言与一种无心理学成分的符号系统对应起来,而未深入到日常(道德)言语的层面,因而只算是针对传统伦理学的一个暗示。
在这个由逻辑和记号构造的“世界”里,传统伦理学的成分并无法被安置下来;我-语言-世界的同一性实则不能用传统意义上的唯我论视之。因为这里的“我”,并非存在论意义上的活生生的主体性的“我”,而是一个纯粹的符号――“世界和人生是一回事”“我是我的世界”“世界是我的世界:这表现在语言(我所唯一理解的语言)的界限就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我”不能承当任何伦理性的意味,因为伦理性的东西是超验的。真正的那个主体,是“不能谈论的”,“主体不属于世界,然而他是世界的一个界限”。
引言
作为以计算机和网络系统为主体的网络技术带给了企业经济前所未有的重创。如何利用网络发展企业市场成为市场营销的重中之重,如何高效转变网络技术与充实市场活动,就已经发展成为当代所有企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营销环境新特点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以往的市场营销的环境已经被彻底颠覆,营销手段和决策收到很大的冲击。除此以外,作为现代化主要发展的网络经济,在一定意义上重整了企业所具备的优势,对于营销方面进行了改变,以上的各个方面的变化就是新时期社会营销趋势裙需要的。营销环境的改变主要体现在下面两点。
(一)市场范围的拓展
时间和空间这两个维度组合成了市场的范围,对于时间角度的来说,作为一种虚拟的电子市场,有着较大的优势,相对于实体营业店而说,网络空间有着开放性的特征,不会存在时间的局限性,作为商家可以全天营业。对于空间角度而说。作一种新型的网络营销手段,空间营销的开发,能够大力的推动消费产业,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来选择自己所需要的物品,就例如淘宝网站一样,具有快捷,方便的特点,作为新时代的企业,就应该及时利用网络经济时代,将商品的贸易推向世界。
(二)支付与交易手段多样化
当今时代用储蓄卡、智能卡、电子现金、信用卡等都可支付网购款项,是十分便捷的,也体现了新型支付方法在电子化的基础上,具有很高的可靠性与安全性,更是体现了政府对于当今市场经济的重要程度。
二、促使营销转变的有效措施
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发展给环境市场营销带来的重要的冲击,如何在发展的长河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当代企业的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这时就要求我们要有转变营销理念的想法,积极创新,把通信技术和现代高科技结合起来进行多种形式的营销。
1.丰富营销方法
网络经济的新特点,决定了市场经济营销手段也应该更加丰富与多元化,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消费者的多种需求。
只有使营销的方式更加丰富和具有多元化,这样才能带动企业的发展,具有网络经济的创新特点,满足好众多消费者的需求,从而推动企业进行快速的发展。
第一方面:只有深入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才能及时的发展出创新的科技产品,消费带动发展,只有不断的将消费者的需求情况与自己所创新的产品相结合,才能适应当今社会对于企业的要求。同时,我们这也应该注意到以下几点,一,可以运用快速制造系统,才能将需求和生产趋于融合。二,与消费者成为朋友,在一定程度上了解他们的需求,并让他们帮助参与到新产品的制作上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了解消费者想要的。
第二方面:对于产品的定价问题,一般来说对于消费者而说,对于东西的需求首先会了解产品的价钱方面,如何测试产品定价,提高产品的市场接受度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对于企业生产的产品,售价的高低就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对于产品优劣汰的定义。所以要想推广产品并为消费者所接受,首先就必须对产品的价格进行测试,通过考虑制作成本、消费者的购买力自己综合因素,最终制作出一个合理的价格作为产品的售价。只有这样进行科学的推断和规划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广产品的使用,提高产品的销售量,使其企业的成本降低,获得更多的利润。所以从总体上说,对企业创新产品进行测试价格,是有众多好处的,不仅仅可以确定合适的售价,还可以实惠消费者,给企业的发展运行进行利润资金支持。
2.扩大网络营销途径
网络经济的出现彻底的改变社会商业发展的趋势,不仅仅为企业市场销售提供丰富的途径,还使其企业生产的新型产品更容易被广大消费者所认可,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咯销售的效果。当然,在企业销售管理中,作为销售人员应该更加积极的宣传新产品的出世,以达到被人们所广泛接受的范围。
(1)引擎搜索方式的营销:在高科技运行的时代,搜索引擎成为了营销模式最新起步的,一般的情况下,到我们真正所需要某一种产品时,会习惯性的在网络上进行搜索,但是在关键词搜索的时代,网络上会出现很大大量的信息,从消费者如同大海捞针一样的找到自己真正需要的信息。这样的搜索在真正意义上是非常费事的。所以有些企业就明白了这一点,为了对企业进行较好的推广和宣传,开始对于点击率进行收费,点击率决定收费。这种创新的营销手段在一定意义上提高了企业的精细度。
(2)微博营销的方式:在信息化的时代,随着通讯传播手段的进步,营销方式也不断得到发展起来,其中,微博传播的使用尤为明显起来,微博一种时效性强、广泛使用、影响力大的媒介。企业和单位可以借助这一媒介和消费者进行互动,分享和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微博的运用非常广泛和重要。所以作为现代营销人员要积极推动自己的产品,微博具有快速,传播范围大,推动作用强的优势。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与信息技术发起了一场网络革命,使得企业经营活动网络化,促进经济全球化,同时也将国际贸易带入了一个信息化的时代。这种贸易的网络化趋势,打破了空间和地域的限制,大大推动了贸易的信息化发展,推进了贸易方式的不断创新,其中最具有代表的是电子商务和网络贸易。这种网络化的贸易方式具有很多优势,如成本低、快速、无纸化交易、便捷等。
在网络和知识经济时代,国内国际界限越来越不鲜明,中国作为世界上的出口大国,如何认识当今世界的主要特征,把握网络与信息技术特性与发展趋势,加速我国的信息化建设,为我国经济和贸易寻找新的发展机会,拓展新的增长点,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全方位的服务,已成为我国经济未来发展所要面对的问题。与此同时,国际贸易方式也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而不断变化,这对国内经济贸易发展方式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为此,本文首先对国际贸易网络化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阐述了国际贸易面临的生存与发展环境,然后分析了网络对比国际贸易的影响,最后提出了应对国际贸易网络化趋势的建议措施。
国际贸易网络化的原因
国际贸易网络化是指在互联网络上进行的国际贸易行为(刘江兵,2010),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的贸易形态,实质上国际贸易方式的创新。在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中,一般需要通过外部宣传或者是提升自身知名度来进行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易,在双方洽谈、签订合同后,然后进行现金和货物的交易,即完成整体交易过程。随着网络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也不断增加,这就克服了以往国际贸易中信息获取难的约束。对于知名度较小的企业而言,可以让更多的客户更快地了解产品的信息;同时也相对削弱了国际知名企业的垄断地位。
在新产品的国际贸易中,企业一般都会考虑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以及其所产生的影响,这些效应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是不可忽略的。对于当今这样的国际贸易新体系下,大国的贸易条件正在日益恶化,导致大国会不断地压低商品的国际贸易价格,降低产出价值,减少各种不必要的损耗,同时通过网络寻找多样化的营销渠道,增大其国际贸易利益。对于欠发达的国家而言,可以在新技术中获得更大经济增长利益,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所获得的利益不断向全世界扩散,同时其产业结构也会逐步地向人力资本密集度更高或者资本密集度更高的方向迁移。由此可见各国之间贸易条件在不断进行动态调整,此时发达国家又不遗余力给予有效支持,这样就必然促进网络贸易的形成。
如今各国不断地实施大型科技发展计划,这些研究开发不仅会刺激经济的增长,增加就业机会,而且都会带来许多科技副产品,带动诸多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另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突出,生产管理、跨国集团公司的发展壮大以及市场经营运作急需更高效率的通信系统来支持完成。随着电信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的相互融洽,计算机联网、电子商务、数字业务网和通信网都得到了高速的发展,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多样化的需求,这不仅改变了经济发展的外部技术环境,而且为人们学习、生活、工作提供了高速便捷的网络环境。
国际贸易面临的生存与发展环境
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呈现出最为主要的特征是贸易自由化、地区一体化,科技研发与生产过程的整合,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与市场的整合,信息与结算的全球化,产品与服务的全球化。对于国际化经营的跨国公司而言,在此过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并逐步演变成世界经济结构的主体。在信息和网络技术的支持和推动下,跨国公司不断呈现出经营多元化、决策全球化、生产国际化、交易内部化的特征。为了能满足世界范围内的签单与备货、研发与生产、配送与结算、总部与分部等高效率高准确性的异地操作需求,网络与信息技术也需要不断地完善、更加强化功能、高度智能化。
以当今国际贸易的重要方式—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来看,发达国家具有明显的优势,且应用水平也相当地高,在相关的服务贸易领域也占据了主导地位。在美国,与信息直接或间接相关的部门在整个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达80%,在新增就业岗位中,90%来自与信息相关的行业。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其信息化水平都非常低,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很大。然而,今后国际贸易的必然发展趋势是电子商务,这主要是电子商务具有信息量大、储存时间长、价格低廉、客户众多、传递速度快、大大减少了商业环节的优势,这将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有着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如果我们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速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必将在二十一世纪的国际竞争中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
网络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对国际贸易诸多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有内部与外部结合、直接与间接并存、方法与手段协调、内容与方式互动的综合影响方式。另外,也产生新贸易方式和新的概念,在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推动下,全球范围内的商务洽谈与签约、交易与结算效率与成功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而且物流调度的效率也更高了,市场信息收集渠道更广更全面、寻找合作伙伴更便捷。本文作者认为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更具体地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提供更为便捷实用的国际贸易手段
首先,以互联网为基础所建立的网络化国际贸易电子平台,消除了时空差距,突破了国家和地区界限,使传统的地球概念变成了“地球村”理念,把整个世界紧密联系在一起,让信息在互联网上畅通无阻。在整个网络上,实现了不分国家、民族、种族、职业和社会地位之间的自由交流,沟通信息,大大减小了人们对空间的依附性。其次,网络超越了时间的约束,使得贸易可以24小时不间断运行,为信息传输、经济往来缩短了时间跨度,减少了时间因素的制约。最后,现代信息网络可用光速传输信息,为贸易公司提供了对市场变化发展高度灵敏的实时观察手段,对信息进行实时的收集、处理和应用,大大加快了贸易节奏。因此,买卖双方在这样一个高速快捷的网络平台进行交易时,买卖双方可以不用当面进行洽谈,就能实现和完成供货与结算等国际贸易活动,有效促进国际贸易流程的变革,提高了国际贸易的效率。
(二)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在这个没有界限的信息网络上,生产者与消费者可直接联系,减少了很多中间环节,降低了交易成本,显着提高了经济效益,这主要是减少了采购过程中的人力和物力。在实际交易过程中,从顾客输入定单到拿到销售商店出据的电子收据为止,全过程只需要大约5-20秒钟,十分省事、省时。企业管理者可以获取跨层次、跨地区的多方位信息,能较早地发现问题,进而有效地避免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同时还可以减少内部管理环节,降低企业管理成本,使企业效益最大化。网络可以使企业实时掌握国际市场价格动态,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有利于更快地找到理想的合作商,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能力;同时通过互联网还可以认识到国际竞争对手的优势和劣势,有利于完善产品质量。
由于互联网上存在大量的免费资源,在复杂的建筑设计和工艺流程等工作中,通过利用这些资源来辅助设计,然后再通过计算机网上模拟整个产品生产过程,不仅可以缩短生产设计的周期,减少工作量,而且还通过模拟来发现问题,进一步优化生产设计,减少或杜绝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对于某一个产品技术开发,生产流程、设备装置等问题,可以通过互联网将信息传达给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多个专业专家,联合攻关,不仅减少了专家们亲临现场的相关费用,更有利于快速解决疑难问题,节约时间,提高了经济效益。
(三)加快国际贸易的发展
在高速高效的网络平台上,国际贸易进程被大大加快,且销售渠道也多样化,营销活动更加频繁有效,大大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据统计,电子商业系统使现有的商业文件传递速度提高了81%,这意味着直接消除了贸易活动的空间距离和时间约束。一方面,信息收集的互动性(黄蕾,2010),让买卖双方的交易环节更加明晰,带来了沟通上的便捷,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互动式双向交流,充分体现了网络的“空间变平面”作用。另一方面,网络的信息共享性,可以将信息传递给更多的客户,同时它的平铺性又体现了其对一传递特色,可以将更多的信息传递给产品的关注者,进行更加畅通的对一网络沟通。随着传播媒介和信息技术的不断革新,有利于加强国际间的相互依赖性和竞争性,进一步促进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
国际贸易网络化的变革和创新
如上所述,国际贸易网络化已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并且在这趋势下给贸易带来诸多益处和变化,然而如何积极发展利用以网络为媒介的贸易是我国必然要面临的问题。根据近年来我国网络贸易的现状来看,要使我国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立于不败之地,当务之急是要在我国大力发展网络经济,积极开展电子商务。从目前看,我国外贸全面实现电子商务还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网络贸易法律法规的制订,为网络经济创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江恩志,2010)。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中,并没有将个人的信用行为进行终生记录,这使得在进行网络交易过程中时常会出现欺诈行为,对整体的网络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在法律法规上,现行的许多贸易法规并不适于网络贸易方式,因此需有针对性地依据网络管理、金融结算、信息安全、知识产权等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予以严格、有力的社会监督,促进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为网络贸易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关键词】网络经济 市场营销策略 转变
现在,网络经济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经济贸易的主要方式之一,让市场营销的结构出现变化,造成一定的冲击,要求市场营销改变原有的经营发展策略,根据现有的发展情况,采用新的营销策略,从而满足经济发展提出的要求,完善营销方式中的不足。
一、网络经济给市场营销带来的挑战
(一)消费结构向多元化转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收入不断增加,提高了日常的消费水平,改变了原有的消费结构,让其向多元化转变。在消费结构中,消费者不再追求数量消费,而是个性化的消费,提高消费的质量。网络经济可以让消费者从不同的渠道购买产品,满足其个性化的要求。消费结向多元化转变,让市场各项产品的分类更加细化,逐渐微型化,要求企业以消费结构作为参考,科学制定市场细分战略,增加个性化的服务项目。
(二)让产品与技术同质化
信息技术在企业中的应用,渐渐让企业实现自动化生产和管理,使产品与技术同质,而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它就会成为其他同行业企业模仿的对象,让企业之间的竞争变得越加激烈。针对这一情况,要求企业形成产品优势,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三)出现新的营销模式
网络经济丰富了消费者的选择,消费者可以以互联网为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搜索符合自己需求的产品,特别是对于那些产销一体的企业,可以直接从多家原材料供应商中选择一家,购买原材料,加工生产,减少了中间的环节。而消费者在网络上进行经济交易,加快了产品的流通速度,用较短的时间完成交易。因此,企业必须紧跟时展的步伐,创新消费方式与手段。
(四)市场竞争变得无形
网络经济不再只是单纯的经济竞争,而是科学技术、企业品牌等方面的竞争,彻底改变了原有的市场竞争。并且,网络经济摆脱了地域上的限制,与全球的企业建立连接,扩大了竞争的范围。针对这一竞争方式的改变,要求企业调整自己的营销策略,提高核心竞争力。
二、网络经济背景下市场营销策略的转变
为了积极应对网络经济带来的挑战,把影响降到最低,企业要改变原有的营销准则,拓展新功能,建立新的营销目标,制定新机制。
(一)了解顾客的需求
网络经济时代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可以在不同网站中对比同一产品,选择符合自己要求的产品,形成新的消费趋势。随着这种消费趋势的出现,企业必须了解消费者真正的需求,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把它作为新的营销准则。现在,市场出现了很多“虚拟企业”,这类企业没有实体,只是一个营销组织,利用网络让企业代为生产产品,自己则根据顾客提出的要求,对产品进行个性化的设计,满足其需求。
(二)创造新的消费需求
在网络经济背景下,增加了市场营销具有的功能,创造新的消费需求。现在,很多网络经济运营商会在提品的同时,附上一张电子调查问卷,让消费者自愿填写,根据对调查问卷答案的统计,了解消费者的购买兴趣,适当调整产品的特点,让其符合消费者的消费取向,刺激消费欲望,并逐渐形成一种潮流,变成新的消费需求,促进产品的更新。
(三)提升价值
市场营销结构的改变,让企业把提升深层次的价值作为新的目标。从表面上分析,新目标的制定虽然与企业的营销理念相反,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发展,但实际上这一目标的制定,和营销理念相同,能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让其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增加经济收入。同时,提升企业深层次的价值,丰富企业内涵,是让企业增加盈利的实现条件之一,促进企业发展。
(四)实时跟踪顾客
网络经济下,消费者会以不同的身份参与市场营销,对企业的经营与发展造成影响,不会受传统消费的限制,主动提出自己对产品或服务的要求。同时,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产品的种类不断增加,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的机会,提出了更加苛刻的要求。近几年,电子商务的数量逐渐增加,消M者已经很少到实体店购买产品,选择网上购物。为此,企业必须开拓网络平台,建立新的营销机制,实时跟踪顾客的购买情况,积极应对挑战。
(五)建设网络平台
网络经济时代背景下,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主要体现在产品销售方式的多样化,网络平台的优势越加明显。全球的消费者可以在网络平台上,向产品提供方询问,或是查阅企业已经给出的信息,多方面了解产品,确定其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完成产品的交易,增加企业的经济收益,提高经济效益。
三、结语
网络经济既可以给市场营销带来机遇,同时也会带来挑战,为此,企业要积极应对挑战,像是消费结构向多元化转变、让产品与技术同质化、市场竞争变得无形等,调整营销策略,了解顾客的需求,创造新的消费需求,提升价值,实时跟踪顾客的消费行为,建设网络平台,实现营销策略的创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孟琪.论网络经济时代市场营销策略的转变[J].管理学刊,2013.
关键词:网络言论 隐私 言论自由 规制 边界
引言
在“互联网 2.0”时代,网络成为一个“生活平台”,再造了一个生活空间,再造了一个社会: 网络开始由“虚拟性”向“现实性”过渡,已经逐渐形成自身的社会结构;网络行为不再是纯粹的虚拟行为,网络参与者必须为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行承担法律责任。网络不再是一个与现实无关的纯粹虚拟空间,现实和网络不仅是并行的,而且是互为依托和相互交叉的,网络空间中需要法律规则。网络言论属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范畴,也就是非传统媒体平台或者非正式媒体形式的言论范围。公民大多将网络视为维权的新平台和表达公共意见的新场域。网络从技术平台演变为交流平台,强化了公民获取信息和彼此关系的能力,拓展了公民言论的空间。网络的开放性和低成本性使得更多公众能够获得话语权,也为网民提供了一个开放的讨论空间。
网络言论与现实言论的规制环境反差
由于宪法监督机制不力,公民言论自由的实施状况和现实运行状况一直都极不乐观。传统媒体环境下,囿于公权力对媒体的高度管制和控制,公民如想通过书籍、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发表意见,则必然面临“事前审查”、“主体限制”等这些有悖于言论自由应有之义的规则的限制。
随着市场化的推进,计划体制下国家与社会合一造成的公民个人诉求被吸附的现象得到根本改变,利益的多元化、诉求的差异化等都使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冲动愈发急迫。而建立于计划经济政治体制之上的媒体管制显然无法满足这种需求。这就使得一旦网络这一具有高度普及性、交互性、开放性和大众化特征的新兴媒体进入公众视野,就引起了极大的兴趣和高度的关注。与此同时,由于对后果缺乏预先估计,公权力显得措手不及。即使后来公权力意识到网络对传统管制方式的冲击力,但由于权利占领过程已完成,技术上存在障碍等原因使其“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就是传统言论载体为何“万马齐喑”,而网络媒体却能“一枝独秀”的根本原因,网络成为长期被压抑的公民言论自由的爆发点。
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以利益诉求多元化为动力的言论多元化需求不可避免,而政府长期对传统媒体的管制在阻塞需求的同时也激发了需求的热情,一旦网络这一以开放、平等、参与、及时为特征的新媒体出现并得以普及,这种表达上的需要和兴奋便无法遏制。与此同时,由于技术手段上的限制,除了预先设置“敏感词”这种极易被规避的方式之外,公权力很难像对待传统媒体一样对网络言论进行事先审核。再加上网络传播速度的即时性和传播结构上的扁平,除非全国断网,否则对网络言论进行预先的、严格的管制几无可能。
网络言论中的隐私与自由
(一)隐私言论的保护强度
完全的隐私状态可以阻却一切政府规制,这是出于现实考虑,而非价值判断,因为隐私言论完全不会为人获知,唯一合法的规制介入是基于对言论主体的违法表象判断,而后依合法程序进行信息监控或截获。
《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包括用宣扬他人隐私的方式,而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也当然地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的某些个人生活规律也属于个人隐私,本条确保了公民的日常生活不被非法干扰,也从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公民的生活隐私权;第四十条还规定私拆信件和窃听电话,都是侵犯通信秘密的行为,通过反面的禁止性规定,从而对公民的隐私权予以保护。因此可以看出,虽然我国宪法没有对隐私权作出明确直接的保护性规定,但却间接地从其他方面对公民的隐私权不容侵犯给予了确认,在公法中的规范很明显适用于政府。
我国刑法中对网络空间的认定尚未明确,但通过对现实隐私空间的类推和归纳,也可以得知刑法对隐私言论的保护,主要是通过追究侵害隐私权行为刑事责任来实现。刑法第245条第1款、第259条、第253条第1款规定等规定,都是宪法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精神在刑事领域的具体延伸,为保护公民隐私权提供了最强有力的刑法保障。
我国关于新闻、出版、广告、宣传、广播、电视、电影、医疗卫生、档案管理、邮电、社会治安等许多方面的行政法律法规中都有隐私权保护的规定。基本上要求正式媒体平台承担审查义务,例如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报纸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就规定了任何报纸不得刊载的内容,而国家通过对违法行为追究行政责任,来加强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而互联网管理的相关行政法规中:《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不得擅自进行未经许可的计算机学校,篡改他人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上述规定的用户,未说明是群体用户抑或个人用户,因此需要考量言论主体的主观态度,群体间的网络会谈,相关会谈主体有无公开言论的主观意愿,如果没有,当然认定为群体隐私,政府规制不能介入;如果有公开意愿,也要考察是否形成了公开结果,在没有公开结果的情况下,依然要适用隐私言论的保护强度。当然,更多情况下是存在群体间不统一的言论意思,也许有的人并不希望公开相关言论,但是却被其他主体公开了,那么要根据相关法律来分别认定,如完全涉及个人隐私权的,言论公开者负有单独的行为责任,权利人可以对其主张救济;如果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乃至构成刑事责任的,发言人和言论传播者需要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依照法理,规范既约束社会,也约束执法者,这里的任何单位本来应当包括政府管制机关,但是该规定未明确执法者的法律责任,所以在实践中对管制主体的危害行为无法追究。所以,行政保护中最大的问题是,行政规范对于规制主体与对于公民的要求并不一致。
(二)作为言论自由的网络言论
网络上的言论自由与言论隐私相对,是指主观上或客观上公开的言论信息,主观和客观符合其一就是自由言论,主观是指言论主体有公开言论的意愿,客观是指公开的言论达到了公开效果,为不确定群体所知。本文仅探讨言论自由的合法形式,而不考察其合法限度。作为一种消极自由权利,一般认为“法无禁止即自由”,规范文本上的规定仅仅是权利确认,而非权利赋予,如《宪法》第 41 条第1款规定: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当然,网络言论自由不是绝对权利,任何国家和理性社会都会基于常识而否认这种绝对权利的存在。自由不仅意味着个人拥有选择的机会并承受选择的重负,而且还意味着他必须承担其行动的后果,接受对其行动的赞扬或谴责。自由与责任实不可分。我国的法律法规要求,言论自由不得与他人隐私、商业秘密、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相抵触。
网络言论的规制形式及边界
法律是政府采用直接手段对网络言论自由的规制,而网络架构是政府通过规制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络服务提供商通过 PICS 的分级和过滤系统实现对网络言论自由的间接规制。从降低网络危险言论对个人生活、社会秩序或国家安全带来冲击的角度,法律规制和网络架构规制都是必须的,而且是有效的,但从公民网络言论自由保护的角度,这两种规制方法的使用不当将可能对公民的言论自由构成侵害。
一方面,作为直接规制,政府依法行政既不能侵入社会自治领域,粗涉私人活动,也不能对危害社会的行为置之不理。网络空间不像传统社会那样比较容易区隔个人信息与公共信息,两者之间的界限经常变得模糊不清和变化不定,如,曝光野蛮拆迁是对政府不依法拆迁的抗议,上传一张消费发票有可能牵出一起腐败案件,随意发表一则工作感想则可能泄露国家军事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因此,平衡网络言论自由与政府依法行政之间的冲突十分必要。
另一方面,在现代的网络技术下,政府对网络服务提供商设定监管义务,它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对网络言论进行过滤,从而导致政府认为的那些危险言论被屏蔽掉。“信息的窄化最终导致的结果是整个网络言论按照政府设计的模式走向沉寂化”。另一方面,网络服务提供商在网络服务器的代码层配置 PICS,他们会按照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去筛选那些他们认为适于提供给社会大众分享的信息,这无异于恢复了 19 世纪中叶之前的书报审查制度,只不过由电子手段取代了人工审查。这导致公民的网络言论容易受到第三方的侵害。由于复杂的过滤技术不为一般网络用户所熟悉,当他们的言论自由受到侵害时,成功获得救济的可能性会大大减少。
因此根据开放性程度,网络言论模式可以区分为:模式一(隐私),点对点信息交流,以QQ、MSN、Skype为典型;模式二(相对封闭性),点对确定范围的多点交流,以有准入限制的QQ群、个人空间、或讨论平台为典型;模式三(开放性),点对不确定范围的多点交流,以微博、公共论坛为典型。而通过对网络言论模式与言论外观形式合法性的复合考量,规制机构可以分别采取相应的间接规制或直接规制行为。间接规制包括身份备案、事前内容审查、屏蔽、删除内容等,直接规制措施包括行政强制措施(禁言、断网等)或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拘留),刑事侦查措施(监控、窃听),刑事强制措施(各类限制自由措施),刑罚(拘役、有期徒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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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凌.论依法引导网络舆论―兼论网络言论自由权保护.学海,2012(2)
5.Cass Sunstein, 2.0,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7
6.时飞.网络过滤技术的正当性批判.环球法律评论,2011(1)
作者简介:
【关键词】英语辩论 思辨缺席 英语教育 思辨训练 [中图分类号]:G642.1 文献标识码: A
对于当今的大学生而言,21世纪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培养创新型人才是我国高等教育所要面对的主要任务,中央强调要“把培养造就科技人才作为建设新型国家的战略举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强调,“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之一是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因此如何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辨析能力是每一个教师应当重视和思考的问题,也是现代教学的唯一出路。
问题的提出
在大学英语课堂教学中,很多教师都有以下同感:英语系学生在争论、写作或听讲座时,常常要进行说理、论述或发问,可往往在这个时候,他们会觉得无话可说,或者似乎有一些想法,但却一片混乱,不知从何说起。以上现象在国内英语专业学生中普遍存在,这种现象正是由于缺乏分析、思考、综合、判断与推理等能力而造成的,即所谓的“思辨缺席”。“思维缺席”是指人们在认识和了解事物的过程中缺乏判断分析、综合推理、思考辨析的能力。许国璋先生在世时常说:“光学几句干巴巴的英文不行。有的女孩语音好,语调也好,打招呼的那几句开场白很像个样子,可是谈完天气之后再也没有话了,也不能连贯的谈论正经的事,既没有知识,也没有看法。”[1]由此可见,在接受大学英语教育的过程中,英语专业学生的思辨能力并未得到有效的训练。思辨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我国高校英语教学工作的软肋,如何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提出见解是英语教育者一直以来所面临的困扰。对此,《人才与外语专业教育》课题组在研究中也指出:我们国家的英语专业长期以来对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导致其走上工作岗位之后仍然缺乏思考辨析的能力,不仅思维逻辑混乱,而且条理性也较差。
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国内高校在英语人才的培养模式上存在着一定的误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培养目标上偏重对学生进行基本语言能力的培养,其中包括语音、语法、词汇、语义、句法等基础语言知识,而忽视了对思维能力的开发;在课程设置上,英语专业开设的课程大都与英语语言知识有关,缺少人文课程(历史、哲学等)的熏陶;在教学方法上,重记忆和模仿,轻视思辨能力的训练。学生在英语学习中只是机械性的模仿练习,通过套用一定的表达模式来进行对话,不会对语言和情景信息进行重组和整理,形成有效的语言输出。由此可见,外语人才的培养要从根本上向创新型、综合型的通才转变,即打造出一支具有较强思辨能力的外语人才队伍。
概念的界定
思辨能力的英语表述是critical thinking skills, 即批判性思维能力。关于它的含义,国内外学者均给出了不同的解释,美国思辨中心的学者们认为思辨能力是“为了决定某东西的真实价值运用恰当的评价标准进行有意识的思考,最终做出有理有据的判断”。[2]而在中国,《礼记・中庸》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其中所提到的“思”和“辨”便是思辨一词的最初含义。思辨能力分为思考和辨析两个方面。所谓思考,即对待问题时所采取的思维方式;辨析则是对事物的状况、过程和结果的辨别和分析。思与辨相互依赖,缺一不可。
教育部在关于《外语专业面向二十一世纪本科教育改革若干意见》(1998)的通知书中指出:“能力主要是获取知识的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独立提出见解的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的英语教育所培养出来的人才从根本上讲并不应仅仅是知识接收型,而更应该是创新思维型。因此,对思辨能力的培养直接关系到我国外语人才的素质,是适应中国社会发展和时代的要求,越来越多地引起了国内教育界的重视。
培养途径
针对英语专业学生目前所存在的“思辨缺席”症状,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和探讨学生思辨能力的培养途径和训练方式。由此,英语辩论作为一种新的培养语言能力的手段被逐渐地运用到英语教学中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思维发展和水平。
辩论是一种高水平的语言交际活动,它存在于人们社交活动中的范围之广,堪称是一门博大精深的语言艺术。一直以来,辩论都是以其严密精湛的逻辑思维和咄咄逼人的论辩气势,显示出震撼人心的力量。对辩论的双方而言,它既是知识的较量,又是思维的较量。作为一种综合性的教育手段,辩论能够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捕捉细节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因此逐渐受到专家学者的重视并应用于英语教学中。美国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开始研究大学辩论课程在提高学生思辨能力方面的影响和作用。研究表明,参加辩论课学习的学生其思辨能力远远高于那些没有上过辩论课的学生。A. Craig Baird 评论说:知识的综合性和看问题的多角度性的倡导者们不妨在从和讨论参加者那里学一下实践经验和方法。辩论者们所要了解的任务问题几乎都直通这些知识领域。[3]英语辩论要求辩论者的英语语言表述流利、准确,所持观点突出、连贯,所给出的论据充分有说服力,同时逻辑推理必须严密、无懈可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最大可能地培养了学生综合推理和思维辩驳能力。
英语辩论在学生思维训练中的可操作性
笔者曾多次指导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高校英语辩论赛,深刻地感受到英语辩论在对思维训练中所起到的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同时也意识到由于参加辩论培训的学生毕竟少数,大部分学生还是很难有机会从中受益。为了改变这一现状,笔者在进行综合英语和英语口语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有意识地将英语辩论活动贯穿于课堂教学及课外活动中。在持续一段时间后,通过学生在教学评估中的反馈,可以发现大部分学生认为自己的思辨能力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在面对讨论主题时,他们能够整理好凌乱的逻辑思维,在调动思维的同时发掘出内心的想法。对他们而言,英语的学习不再像以前一样仅仅是单词短语的记忆、语法规则的应用,而更多的是通过正确筛选和分析信息来使表达更具有逻辑性。通过接受具有挑战性的思维训练,学生能够更好地将语言知识学习和思维训练结合起来,从而使自己的思辨能力得到提高,而这也增强了他们学习英语的信心和成就感。鉴于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英语辩论在英语专业学生思维训练中的可操作性。
1.促进思维能力的发展
所谓思维能力就是以合乎逻辑的方式对事物进行辨析、反思和质疑并作出正确的判断。学生在辩论前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及思考与辩题有关的一系列问题:既要了解辩题,从不同渠道搜集相关素材,积累论据,又要对资料进行详细的分析,判断出客观事实和观点,决定论证的要点,剔除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说法,整理出具有说服力的事例以便能够自如地运用到辩论之中。同时学生还要检查整个辩论内容是否逻辑严密、思路清晰,从多角度和不同层次上来思考辩题,避免出现表述漏洞。不仅如此,还要考虑到对方辩友会提出什么样的问题,预测对方的论述,来进行辩驳。总之,学生必须尽可能地运用思维,才能进行有效的英语语言信息的输入和输出,所有这些逻辑推理和分析判断的过程亦即学生思辨水平提高的过程。
2.听力能力的发展
辩论将听和说两方面的能力融合在一起,是一种听与说互动的过程。反驳对方的前提是要认真地倾听,在进行英语辩论时,学生首先要认真倾听和分析对方的语言信息。根据建构主义的观点,仅仅对语言材料的理解还远远不够,还必须要引起学生主观上的注意,才能谈得上真正的理解和吸收。在倾听中我们可以吸收到别人思想中的精华,对比出自己考虑的不足和欠缺;倾听可以激发我们的灵感,推知同类事物的知识或规律;倾听也体现了我们尊重他人的良好品质。R.G.Nicholas与L.A.Stevens在他们对倾听的开创性研究中发现:一般来说,我们倾听的熟悉程度只有25%。如果我们在听对方辩论时注意力分散,那么我们的答复就软弱无力。如果我们错过对方论据的75%,那么我们就会被击败。[4]也就是说,当我们在听对方辩论时,如果注意力不集中,那么就无法带有分析性地倾听对方并记下对方的观点,更别说找出对方论述的漏洞进行辩驳,从而将局面转为对自己有利。
3.临场应变的发展
在辩论的过程中随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情,可谓瞬息万变。英语辩论是一种考验学生临场应变和快速反应的活动,从近几年的全国大专院校英语辩论赛的发展变化中,我们可以发现,比赛对抗性地不断提升已经对选手的语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快速反应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事实上也反映出未来社会对外语专业人才的需求标准。辩论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快速思考――快速组织――快速表达――快速辩驳的过程。辩论的要点在于对关键性问题进行辩论,目标是驳倒对方,确立自己。而首要的便是发现问题的症结,因为辩论都有时间的限制,因此要求学生尽可能快的找到对方的破绽和问题的焦点,用准确、简练、幽默的语言表述出来。
辩论作为一种高水平的语言交际活动和综合性的教育手段,能够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捕捉细节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将英语辩论这一形式引入到英语教学中,可以改变英语专业学生的“思辨缺席”现状,提高他们语言输入输出的质量,从而促进其思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刘润清.许国璋教授与英语教育[J].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 1996(1):45-46.
[2]文秋芳,王建卿.构建我国外语类大学生思辨能力的理论框架[J].外语界,2009(1):37-43.
[3]Baird, A.Craig. General Education and the Coursein Argumentation[J].Educational Researcher, 2001(30.9):12-1.
一、高校法律逻辑学教学现状分析
法律逻辑学是交叉法学与逻辑学研究的边缘性新兴学科,是训练法律思维能力必要的、有效的工具。我国法律逻辑学的研究起步于是20世纪80年代初,目前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法律逻辑学起步晚,科研和教学严重滞后于别的学科。
1.没有引起学校的重视。逻辑学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七大基础学科之一。当前,我国高校逻辑学研究水平大大提高,普通逻辑学领域出现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有的在国际逻辑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相对于普通逻辑学,虽然在国内一些高校的哲学、法学、中文、经济学等学科中开设了法律逻辑学课程,但并未引起学校的足够重视,以致法律逻辑学课时少、内容浅,甚至有些法学专业没有开设法律逻辑学课程。
2.教材内容需要改进。目前,法律逻辑学教学与科研还未成为完善的科学体系,由于历史的原因,对法律逻辑学研究主要体现在如何应用普通逻辑知识来解释司法实例问题上,事实上只停留在普通逻辑学在法律领域中的应用层面上。这种研究方法谈不上创新,只能说是“普通逻辑原理+法律案例”的一个框架,与普通逻辑学并没有本质区别。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具有特殊性的逻辑学应用学科。一方面,它将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应用于法律与司法活动的过程中,探讨涉法思维活动的一般逻辑形式与逻辑规律;另一方面,法律逻辑学要结合法律与司法活动思维的特殊性,研究涉法思维活动的特殊思维形式及其合理性规则。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法律逻辑学教材理当首先界定清楚自身的学科性质以及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区别与联系,彰显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3.教学效果不佳。学生对法律逻辑学课程没有充分的认识,缺乏学习的动力,很多学生学习态度消极、被动。法律逻辑学课的普及程度远不及普通逻辑学课,大部分法学专业本科生只学过普通逻辑学而没有学过法律逻辑学课程,对于法律逻辑学了解甚少。多数学生认为法律逻辑学神秘莫测、远离现实。还有一些学生认为法律逻辑学与自己的专业学习和就业前途没有多大关系,毕业找工作时,用人单位只会关心专业课成绩或外语水平,因而学生对法律逻辑学的功能产生怀疑。这些问题给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教学过程中虽然采取的教学方法符合高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律,也能够适应教育改革需要,但仍面临着学生兴致不高,缺乏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开设法律逻辑学课程的意义
法律逻辑学是法学专业的理论基础课,为学生学习法学专业的各门专业课程奠定理论基础并提供方法论指导,是培养司法工作者法律逻辑思维、思辨能力不可缺少的学科。
1.学习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波兰学者齐姆宾斯基指出:“逻辑基本知识已成为法律科学取得进步的先决条件”,是“现代法律工作者越来越不可缺少的”[1]。法律逻辑学本身只是一种思维训练工具,其核心是法律语言。法律工作者的法律语言,关键是根据法律规定阐述问题,在法律话语范围之内说明理由。因此全面深入地学习法律逻辑学有助于学生准确表达思想,严密论证思想,有助于辨别与反驳各种谬误和诡辩,提高论辩、善辩能力。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2]
2.学习法律逻辑学能够提高大学生司法实践能力。司法实践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法官的实践能力,是指法官通过审判和执行各类案件,在打击违法犯罪、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和水平。法官在审判中引导诉讼,听取对立当事人之间的意见,分析现有证据,构造一个法律上的事实。法官在处理这个过程中的逻辑论证,必须用清晰的逻辑头脑不断对当事人阐述诉讼各阶段处理结果的逻辑性理由。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明确提出:“形式逻辑是作为平等、公正执法的重要工具而起作用的。它要求法官始终如一地和不具偏见地执行法律命令。”[3]学生通过法律逻辑学课的学习及其教育实习环节,参与办案及审判过程及实际操作,可以促进学生司法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的途径
当前各个高校为实现内涵式发展,采取措施深化高校教学改革。叶圣陶先生曾说过:“教的目的最终达到不需要教。”但在教学实践中能否实现为不教而教,为学而教,仍然是个大问题。法律逻辑学毕竟不同于普通逻辑学,它需要有特定的方式方法来达到培养法律思维能力的目的,因而更应该注重教学改革与创新。
(一)引导学生提高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在以往的逻辑学教学过程中,一般把讲授系统的逻辑知识作为教学目标。而忽视逻辑学的应用价值。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日后所从事的工作决定其学习的主要目标应该是培养日常的法律思维技能。法律逻辑学对于提高学生法律逻辑思维水平,提高准确表达思想、正确认识事物、获得新知识以及法学研究、公平公正办案等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越强,对知识的理解越透,掌握的越牢固,运用时就越灵活。正确规范的思维能力必然有助于认识和把握真理。因此,教师在讲授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是非常必要的。教师通过案例分析、辩论及模拟审判等实践教学环节,引导学生综合应用逻辑方法,厘清概念,准确使用命题及推理,掌握思维活动的客观规律,提高思维速度,使学生减少思维的弯路,避免误入歧途。
(二)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这些学科的出现也给教师的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法律逻辑学是法学和逻辑学相结合的交叉学科,因而讲好这门课,并非易事。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具有广泛而深刻的文化科学知识。作为法律逻辑学教师应该多读一些法哲学、法学方法论、法理学、法律思维学、立法学等方面的书籍和资料,来充实提升自己。在上课时,灵活应用逻辑学、法学知识,让学生深刻体会到从事法律工作离不开法律逻辑学有关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
(三)法律逻辑学教学方法要创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环节是课堂教学改革,“聚焦教学,决战课堂”已成为对高校新课程改革的价值选择。#p#分页标题#e#
1.运用案例教学法训练学生逻辑思维能力。长期以来,以“学生为主体”一直是我国一条主要的教学原则。但因为传统教学的压力,教学中的教学角色很难转变,教师往往成为课堂的主宰者,学生在学习中成为被动的接受者,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的厌学情绪很浓。案例教学法是通过事例呈现,激发学生的探究意识,使学习的主体地位得以发挥。教师选择的教学案例必须贴近实际,在案例分析中,教师要善于对案例进行情境设计和设问,师生课堂互动,教学才会收到较好的效果,同时也使教师作为教学的管理者和教导者的角色得以转变和体现。通过多类型案例的讨论训练学生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相结合等逻辑思维方法。案例教学法要使学生通过案例教学演练,把理论运用于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案例分析的主要目的不是单纯去找问题的答案,而是更注重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步骤,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激发学生探索知识的欲望,使实际操作能力得到训练和提高。
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睛,我们可以用它来寻找光明;辩论给了我们思考的心灵,我们可以用它来指导言行。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有着充满热情似火的青春,青春的我们聚在这同一片蓝天下,让我们用这场辩论赛证明我们年轻的自信。
二.活动主题
“想要展现自我风采?辩论吧”
三.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给同学们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让同学们在辩论赛上进行思维的碰撞、言语的交流,促进同学们之间的友谊和交流,提高口才艺术修养,我部特开展此项主题辩论赛活动。希望通过此项活动,每个参赛人员能够在竞争中求友谊与发展,为实践社会作铺垫。
四.活动目标
1、展现大学生的个人魅力风采;
2、进一步提高大学生辩论水平;
3、发掘和激励有才华的大学生,为他们新时期成才提供更为广阔展示自我的舞台;
4、增强大学生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五.活动展开
1.活动时间,地点安排
活动时间:
宣传时间:xx年11月26—11月28日
报名时间:xx年11月26——11月28日
辩论时间:小组预赛(xx年11月3日,4日)
小组决赛(xx年11月6日)
总决赛 (xx年11月10日~12日)
公布结果:xx年 11月13日
活动地点: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东湖校区
2.活动宣传
为了能够成功地举办此次主题辩论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以吸引更多的同学来加入比赛,特拟定以下宣传计划:
a.会议宣传:组织各班学习委员举行会议,通知将举行此项比赛并告知详情,鼓励各班学生积极参与。
b.宣传板宣传:宣传板上公示活动流程。
d.摆摊设点宣传:在教学楼门口设置宣传点,耐心向有意咨询的同学讲解。
e.媒体宣传:利用新浪微博、广播台、校园论坛等方式传播辩论赛。
3.详细流程
(一)大赛前期工作
a.成立大赛主委会
组长:活动策划书撰写,大赛协调者。负责此次大赛的运作,由学习部的部长担任。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由学习部的副部长担任。
宣传负责人:负责各个学院的宣传工作,由摊点人员负责。
客服服务人员:接受参赛选手的信息咨询工作,解决相关问题,由摊点人员负责。
b.确定大赛主题
在校大学生创业是否利大于弊
诸如《非诚勿扰》类的相亲节目是否该播放
口才和文才谁更重要
是否赞成同性恋者结婚
大学生广泛社交是否利大于弊
老人被车撞倒在地是否应该去救
虎爸狼妈的教育方式是否应推广
在人生路上是趁胜追击还是见好就收
(二)大赛中期工作
1.比赛形式:
1.大一各班以专业为单位,每班内部展开辩论赛,推荐优胜班级及选手代表专业出战。
2.大一12个专业分为3个小组,每组4个队,每对展开两两对决。决出小组赛第一名,参加总决赛。
3.个小组的第一名进行最后的总决赛,三场分别交错对峙,最后赢得比赛次数最多者即为此次辩论赛的冠军。
要求:
a.表达流畅、说理透彻,有一定的辩驳能力;
b.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音质、音色较好;
2.初赛决赛流程:
一、立论
正方一辩首先发言,时间3分钟;
正方一辩发言结束后反方一辩发言 ,时间3分钟.
二、攻辩
由双方的二三辩分别对对方的二三辩进行质询,总共四轮,每轮时间3分钟。
三、攻辩小结
首先由正方一辩进行攻辩小结,时间1分30秒;
然后再由反方一辩进行攻辩小结,时间1分30秒.
四、自由辩论
正方任何一位队员先起立发言提问,结束后反方任何一位队员应即刻起立回答并接着提问,双方依此程序轮流发言,直至双方时间用完为止。
每一位辩手的发言次序、时间和次数都不受限制,但整队的发言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五、总结陈词
先由反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4分钟;
再由正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4分钟.
结辩、辩论双方应针对辩论会整体态势进行总结陈词;脱离实际,背诵事先准备的稿件,适当扣分。
六、主席请评判团退席进行评决。
七、观众提问:正反方各回答两个观众提出的问题,双方除四辩外任意辩手作答,一个问题的回答时间为1分钟,如一位辩手的回答用时未满,其他辩手可以补充(问题须经过半数以上评委审核,辩手方可作答)。
自由辩论:这一阶段,正反方辩手自动轮流发言。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既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自由辩论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回避交锋两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适当扣分。
时间提示:自由辩论阶段,是检验一个队整体配合能力以及每一位辩手实力的重要阶段。辩手应充分利用这段时间,简洁明了地加强自己的论点,机智有力地反驳对方的论点,如果流于空洞无物的攻击或有意回避对方的质询及发言观点,或者出现语误、空场等情形,都将影响该队的成绩。每方使用时间剩余30秒时,计时员以一次短促的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钟声终止发言。攻辩小结阶段,每方使用时间剩余10秒时,计时员以一次短促的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钟声终止发言。其它阶段,每方队员在用时尚剩30秒时,计时员以一次短促的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钟声终止发言。终止钟声响时,发言辩手必须停止发言,否则作违规处理。
3.参赛要求:
a.各参赛队领队、队员仔细阅读本次辩论赛方案,熟悉有关赛程安排。
b.各参赛队于每场比赛开始前2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以利于组委会对赛事的统筹安排及各场比赛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c.请在每场比赛之前做好细致的准备工作,以利于辩手在比赛中发挥出自己的最高水平。
d.遵守比赛纪律及比赛规则,服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尊重评委评判,如有不同意见,请赛后与组委会联系。
e.在观众提问阶段,观众要遵守比赛规则,所提问题要与辩题相关,不得故意刁难辩手。观众提问需经两名或两名以上评委同意后方才有效。
4.奖项设置
1、辩论赛冠军奖(一个)
2、辩论赛亚军奖(一个)
3、辩论赛季军奖(一个)
(三)大赛后期工作
活动结束后,部门根据本次活动的得与失,写一份比赛总结报告。
六.物资需要
物品
数量
价格
横幅
1个
70元
奖品
3个
30元
总计:100元
七.活动对象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东湖校区大一新生
八.活动承办人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学生会
附表
评分标准
1.个人评分标准个人得分(100分)
个
语言表达
1、普通话标准、语速适中;2、语调平仄合理;
3、口头、肢体语言和谐;4、修辞得当、表达合理;
5、表达流畅、说理透彻;
20分
逻辑推理
1、逻辑推理过程清晰;2、论证结果合理、有力;
3、善于处理逻辑难点;
20分
辩驳能力
1、提问简明捏要;2、设问针对性强、火力强劲;
3、回答问题精准、处理问题有技巧(攻、守、避合理)
4、反驳有理有据、论证有力;
5、引用实例恰当;
20分
临场反应
1、反应敏捷;2、用语得体;
3、技巧多元得当;
15分
整体意识
1、分工合理、协调一致;2、衔接有序、互为攻守
3、自由辩论错落有致;气氛调节有度;
15分
综合印象
1、仪态、着装合理;2、台风与辩风;
3、有风度及幽默感;
4、尊重对方辩友、评委和观众;
10分
2. 团队评分标准团体得分(300分)
团
立论陈词
1、开篇立论逻辑清晰,言简意赅;
2、论点明晰,论据充足,分析透彻,引证有力;
3、论据内容丰富,引用资料充分恰当、准确;
4、分析的角度和层次具有说服力和逻辑性;
5、语言表达流畅、有文采;
30分
对辩辩驳
1、表达清晰、论证合理而有力;
2、回答问题精准、处理问题有技巧(攻、守、避合理)
3、推理过程合乎逻辑,事实引用得当;
4、针对性强 ,有理有据;
40分
攻辩小结
1、全面归纳对方的矛盾与差错,并作系统的反驳和攻击
2、提问简明,击中要害;
3、辩护有理有据及有力,说服力强
20分
自由辩论
1、攻防转换有序,把握论辩主动权;
2、针对对方的论点、论据进行有力反驳;
3、坚守并能进一步巩固、扩大阵地;
60分
回答提问
根据辩论队的整体形象,从整体配合、语言运用、临场反应(语言、风度、举止、表情)等方面评分;
20分
总结陈词
全面总结本方的立场、论证,系统反驳对方的进攻,为本方辩护;语言表达具有说服力和逻辑性
30分
语言风度
1、用词得当、流畅;2、语调抑扬顿错、语速适中;
3、表达清晰、层次清楚,逻辑严密
50分
团队配合
及临场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