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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素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将各项安全措施具体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抓好地区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远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工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参加《建筑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市政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培训学习。
(三)各单位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以报刊、板报、横幅、讲座、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各单位要对新入场的施工人员强化对现场、对本工种的的岗前培训工作,特种工要做到持证上岗。
二、严格管理,加大施工监管力度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外地务工人员居住区,深入开展“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切实加强外地民工生活保障及安全保障。单位针对“四防”工作的要开展自查,同时做到检查有力度,对查出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二)针对地区建筑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不平衡的状况,加大对工地的管理力度,实行责任制管理,今年继续和施工工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根据责任书完成情况,给予表彰或处罚。
(三)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组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工程中违法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及违法分包等行为。严格规范地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一方平安。
关键词:建筑工地预防火灾安全管理
当前,许多建筑工地因电焊、遗留火种、电线短路等引起的火灾屡见不鲜,一场场无情的大火暴露了一些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意识相当薄弱、防火自救能力低下、违章违规操作、没有制定消防安全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等违规现象,也从根本上暴露了当前我国一些建筑工地面临的消防安全问题,防火工作不容乐观。虽然有关部门对工地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措施,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视、麻痹大意,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善等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工地火灾事故仍时有发生,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当前,春季已经到来,各建筑工地已逐渐恢复正常施工,这时强化对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材料随意堆放、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明火作业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危险物品库房混用等等是建筑工地内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有的建筑物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设计时净宽度和数量,从而留下了先天性火灾隐患。加上部分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缺少应有的消防常识,主观上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雇佣临时民工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尤其是施工时间短、作业分散的民工,很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导致火灾隐患重重,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为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一、消防部门规范执法,严把审批关,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以及技术标准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三、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确定法定代表人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
二是对临时民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坚持持证上岗。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
四是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五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应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七)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关键词:建筑施工;用电安全;用电管理;
随着我国建筑事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随处可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构成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而其中的用电安全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建筑工地用电安全管理,拟从技术层面和管理制度层面进行总结和探讨:
1、建筑工地用电安全的技术管理
1.1做好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工作
概况来说,低压供电系统分为TT、IT、TN三大类,其中TN系统又分为TN-C、TN-S、TN-C-S三类。TT系统的电源侧中性点接地,IT系统的电源侧中性点不接地或通过阻抗ZL接地。这两种系统中,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接地,这种方式称为保护接地,如图1所示。
图1 TT、IT供电系统图2 TN供电系统
当设备金属外壳带电时,由于有接地保护,可以大大减少触电的危险。在TN系统中,电源侧中性点接地,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电源中性线N相连接(TN-C系统)或与保护接地线PE相连接(TN-S系统),这种方式称为保护接零,如图2所示。当设备金属外壳带电时,其漏电流上升为短路电流,使熔断器熔断或低压断路器动作跳闸,切断故障设备电源,不致使人触电。
弄清了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的基本概念之后,下一步就是要明确基本要求:①根据施工现场提供的电源情况,确定施工用电采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方案。②TT、IT系统中,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4Ω。③TN系统中的N线或PE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且要在配电室(箱)、线路末端与中间三处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10Ω。④由同一发电机、同一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线路,不能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而另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零。⑤施工现场的所有用电设备,在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基础上,一般须在设备负荷线路的首端装设漏电保护器。⑥采用三相四线制的漏电保护器时,N线穿入零序电流互感器后,不得再作重复接地。⑦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恶劣的建筑工地,必须采取保护接零。⑧在TT、IT系统中,如因条件限制保护接地有困难时,应该放置用电设备的绝缘台,并使操作维修人员不致触及设备外的其他物体。
1.2 施工现场漏电保护器的选择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或三级)保护,部分施工现场总配电箱(柜)内未装设总漏电保护器,只设有总的自动空气开关,并且开关箱内控制施工机具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偏大。根据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在总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中采用 TN-S 相同作为保护系统,从而防止了触电事故的发生因为。当电气设备在正常带电部分对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或基座发生漏电时,保护零线只能为漏电电流提供通路过载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时,保护零线上将会有流过较大的电流,使设备外壳对地电位升高,使之相接触的人体受到相应的触电伤害。所以,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的设置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 0.1S,第二(或第三)级漏电保护器的设置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 0.1S。
1.3 配电箱或开关箱按规范要求设置
首先,配电箱的材料应采用铁质材料,移动式开关箱的高度应与符合要求;其次是进出线的位置应在箱体的下面,且导线进出铁质箱口处应有防护套,不容易造成导线的破损。第三,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严禁用同一开关箱直接控制 2台或 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最后,配电箱或开关箱内闸刀开关的熔丝选择应根据设备的大小而定;但是有的闸刀开关的熔丝偏大或用铜丝代替;
2、建筑工地用电安全的制度管理
为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国家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为了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双双攀升,对于建筑工地用电安全必须加强制度管理,以防患于未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治和规范。
2.1加强思想教育
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循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施工用电安全严肃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要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监督,落实防雨、防涝、防雷措施,责任到人。
2.2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制订和完善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用电安全的现场管理措施。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①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职工的用电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增强职工防触电及自我安全防范保护意识及能力,特别要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②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明确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漏电保护、一闸的“四个一”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箱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并做好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③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装备和绝缘工器具,应定期送有资质的电气试验部门进行直流电阻、接地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相关电气预防性试验。④严格加强施工用电现场管理,使用的电线不能随意拖、拉,线路尽量采取架空线路,不能架空也要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让电线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等要及时更换和维护、维修。严禁使用拖线圆盘、多用插座等无防雨措施的电器器具。
⑤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对塌电保护器是否有效动作、熔体额定值和断路器整定值是否正确、接地引线和用电设备的PE线是否连接良好可靠等要形成定期不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加强检查监督。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虽然是多变的、复杂的,只要我们针对其中的主要环节,加强控制、检查,使其纳入规范化管理,相信我们一定能消除用电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生产顺利、有序、安全的进行。
参考文献:
[1]陈绍堂,施建辉.浅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用电[J],建筑施工,2008,07
关键词:建筑施工技术安全交底 措施 解决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中的技术交底,是在某一单位工程开工前,或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主管技术领导向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的技术待,其目的是使施工人员对工程特点、技术质量要求、施工方法与措施等方面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以便于科学地组织施工,避免技术质量等事故的发生。各项技术交底记录也是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1. 建筑施工技术安全交底的任务与目的
建筑工程从施工蓝图变成一个个工程实体,在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中,首先要使参与施工活动的每一位技术人员,明确本工程的特定的施工条件、施工组织、具体技术要求和有针对性的关键技术措施,以及工程建设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系统掌握工程施工企业的全貌和施工的关键部位,使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
对于参与工程施工操作的每一位技术人员和工人来讲,通过交底 ,使其了解自己所要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工作内容、操作方法、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做到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任务明确、心中有数,使各工种之间配合协作和工序交接井井有条,达到有序地施工,以减少各种质量通病 ,提高施工质量的目的。
因此,施工一项工程,必须在参与施工的不同层次的人员范围内,进行不同的内容重点和技术深度、安全事项的交底工作。特别是对重点工程、工程的重要部位、特殊工程和推广与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的工程项目,更需要做内容全面、重点明确、具体而详细的交底。
2. 建筑施工技术安全交底的分类
2.1建筑施工交底按内容分: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1)技术交底
一般是按照工程的难易程度、建筑物的规模、结构的复杂程度等情况,在不同层次的施工人员范围内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的内容与深度也各不相同。
2)安全交底
一般按施工工艺、施工特点等情况对不同施工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责任制,告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力和义务。
2.2建筑交底按形式分:设计交底、施工组织交底、施工工艺交底、施工质量评定标准交底、安全生产交底。
1)设计交底
设计单位根据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和设计规范、以及建设单位的工艺要求来进行工程施工蓝图的设计。经建设单位的确认及所在地区建设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审批后,由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就工程的设计意图,图纸要求,技术性能,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及关键部位的特殊要求等进行技术交底。
2)施工组织交底
施工企业根据设计意图,图纸要求,技术性能,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等,确定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然后由施工单位的技术总工程师向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质量监督负责人、安全监督负责人进行交底。
3)施工工艺交底、施工质量评定标准交底、安全生产交底。
各分项技术管理责任人根据施工蓝图和施工组织要求对各工种作业班组进行施工交底――施工中的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施工中的关键部位注意事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方法,各工种的配合及注意事项,安全施工条例和安全施工事项。
3. 建筑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和内容
3.1建筑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
1)建筑施工交底中的技术交底必须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 (分项工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检测评定标准的相应规定。同时,建筑施工交底也应符合各行业制定的有关规定、准则以及所在省 (区)是地方性的具体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2)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必须执行国家各项技术标准,包括计量单位和名称。有的施工企业还制定企业内部标准,如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混凝土施工管理标准等等。这些企业标准在交底时应认真贯彻实施。
3)建筑施工交底还应符合与实现设计施工图中的各项技术要求,特别是当设计图纸中的技术要求高于国家规定的施工验收规范的相应要求时,应做更详细的交底说明。
4)建筑施工交底应符合和体现上一级技术领导交底中的意图和要求。
5)建筑施工交底应符合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各项要求,包括技术措施和施工进度要求等。
6)建筑施工交底对不同层次的施工人员,其交底的深度与重点、内容、详细程度不同,也就是说建筑施工交底的内容和说明方式要有针对性。
7)技术交底应全面、明确,并突出重点。应详细说明怎么做,执行什么标准,其技术要求如何,施工工艺与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应分项具体说明,不能含糊其词。
8)在施工中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应进行详细交底,并交待如何做样板间等具体事宜。
3.2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包括的内容
1)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向施工队负责人进行技术安全交底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①工程概况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及要求;
②主要施工方法 ,关键性的施工技术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③特殊工程部位的技术处理细节及注意事项;
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施工技术要求与实施方案及注意事项;
⑤施工组织设计网络计划、进度要求、施工部署、施工机械、劳动力安排与组织;
⑥总包与分包单位之间互相协作配合关系及其有关问题的处理;
⑦施工质量标准和安全措施;尽量采用本单位所推行的工法等标准化作业;
⑧明确施工安全责任制,告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力和义务,施工中采取的安全措施。
2)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向单位工程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工程情况和当地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②设计图纸的具体要求、做法及其施工难度;
③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具体要求及其实施步骤与方法;
④施工中具体做法,采用什么工艺标准和本企业哪几项施工方法;关键部位及其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解决办法;
⑤施工进度要求、工序搭接、施工部署与施工班组任务确定;
⑥施工中所采用主要施工机械型号、数量及其进场时间、作业程序安排等有关问题;
⑦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的有关操作规程、技术规定及其注意事项;
3)单位工程负责人或技术主管工程师向作业班组长和各工种工人进行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侧重交清每一个作业班组负责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技术要求和采用的施工工艺标准或企业内部施工方法;
②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③质量通病预防办法及其注意事项;
④施工安全交底及介绍以往同类工程的安全事故教训和应采取的具体安全对策;
4. 建筑分项工程施工技术安全交底的重点
由于一项工程,特别是大型复杂的建筑工程项目,其分部分项工程很多,需要不同工种的作业班组分期分阶段来完成。所以技术安全交底的内容应按照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要求,根据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以及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具体规定,针对不同工种的具体特点,进行不同内容和重点的技术交底。
5.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安全交底的实施办法
施工技术安全交底的实施办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5.1会议交底
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向施工队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一般采用会议交底形式,由建筑公司总工程师主持会议,公司技术科、安全检查科等有关科室、施工队长、对技术主管工程师及各专业工程师等参加会议。事先充分准备好技术交底的资料,在会议上进行技术性介绍与交底,将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专题介绍,提出实施具体办法和要求,再由技术科对施工方案中的重点细节作详细说明,提出具体要求 (包括施工进度要求),由质量安全检查科对施工质量与技术安全措施作详细交底。
5.2书面交底
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向各作业班组长和工人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应采用书面交底的形式。这不仅仅是因为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是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中必不可少的部分,而且是分清技术和安全责任的重要标志,特别是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时,是作为判明责任者的一个主要标志。施工完毕后,交底资料应归档。
关键词:安全监管;监理工作 ;建筑工程 ;安全管理
Abstract:Current,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 is developing rapidly, but the construction accidents do not fall high,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charge of the management has put forward higher requirements. As management department, should closely around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core (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regulations ) requirements,check the main responsibility of the parties perform" Regulations" of the situation, as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enterprise indispensable one of the main responsibilities,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o the construction site supervision personnel distribution line, not only to expand and enrich th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force, greatly improves the safety supervision of government department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quantity bedding face is wide, safety regulation is not in place, monitoring of major hazard source and inadequate situation and status.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supervision in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work, will effectively build safety management of the second line of defense.
Keywords:Safety supervision;Supervision work;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3-0020-02
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但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居高不下,据统计,2011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89起、死亡73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然比较大,随着我国建筑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也对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管理部门,应紧紧围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条例》的情况,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把施工现场安全评价与日常管理水平挂钩,把安全生产水平与市场信誉挂钩,让企业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来。 监理企业作为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责任主体之一,在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支庞大的监管队伍,无论对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还是安全管理都起到极大的监管作用。特别在安全管理方面,监理人员分布到各施工现场一线,不仅壮大和充实了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量,大大弥补和改善了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人员不足,工程监管量大面广,安全监管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的局面和状况。同时还应借助他们在施工现场的监管和督查,有效地控制各类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排查和整改。现就如何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突出监理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提高监理企业安全责任意识,转变安全监管理念
现在我国大部分工程建设已实施建设监理,但由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在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上往往只注重了施工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忽略了把安全监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这种现状,一方面与长期无监理意识有关,另一方面是由于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的缺乏,制约了他们更好地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因此,在施工安全环境上监控的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使施工现场因违章指挥、声音作业等原因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二、建筑工程中监理单位应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和任务
1.安全监理工作是受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等的委托,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授权范围内的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协助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施工企业对已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设备,如必需的大型施工机械和材料等,确保其各项安全措施检验合格。
3.安全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理,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的职责并逐项执行。
4.安全监理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 行调查分析。
三、监理单位如何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1.在编制监理规划时把安全监理方案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纳入进去,制定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和细则时必须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要求。在中型项目以上工程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下属有土建工程、水电工程等安全监理工程师;小型项目就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施工报送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要求施工方在施工作业前编制好,对其中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对需要修改的安全措施计划,须再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部分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责任人落实到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种特种工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3)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措施;(4)现场消防器材的准备及防火措施;(5)急救器材的准备及安全事故急救预案制定的措施;(6)各种起重设备、施工机械和用电设施是否合格;(7)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大型机械设备的装拆、起重吊装等专项方案符合规范要求;(8)施工现场办公及民工宿舍、食堂、厕所等的临时设施是否达到要求,施工现场、道路及照明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现场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应以安全监理规划及细则为指导,认真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和施工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在施工阶段监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已经通过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措施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定期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电梯、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等大型施工机械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等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及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当前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监理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协调作用
(一)加强思想教育,使监理单位和人员充分认识到加强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这就意味着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安全中必将承担越来越重的责任,并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如何真正地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现场人与物的安全,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贡献,已成为安全监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每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都会遇到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细节问题,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必须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以及各类机械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等。这样才能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对施工作业危险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预控。才能有效根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对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健全自身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真正达到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安全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监理在施工现场会遇到许多安全细节问题而往往不能得心应手地处理好,甚至事故隐患存在却不能及时发现、排除,其原因就是现场监理人员缺乏相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因此,必须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这样才能很好地完成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三)安全监管部门要给予监理安全工作充分的支持
按照《条例》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密切联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监理会议,不定期进行安全施工专项检查,定期抽查工程项目部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情况。认真、及时、如实地记录监理日记和安全旁站、巡视记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以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明确下来,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和落实。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监管主管部门报告,以履行监理职责。作为安全监督机构一定要给予监理安全工作充分的支持,同时在日常巡查和检查中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总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系统工作。安全监督单位普遍存在机构编制较少,经费紧张等问题,要做的工作比较多,我们相信在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同时,充分调动监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一定会极大缓解我们监管工作的压力,开创一个和谐的安全生产新局面,为我国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周玉选,周燕.试述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J].甘肃科技,2008,24(14).
[2]丁新国.步向义.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用手册,2009.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跨地区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之间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本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广东省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由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同志担任。
第三条 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如实填报《广东省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后,上报工程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信息登记表》录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信息网(网址:gdcic.net)的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系统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管理子系统。联络员如有变化,该企业应重新填写《信息登记表》,并在发生变化后15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方式报工程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变更。
第四条 联络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收集、整理、传递本省相关地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二)分析本企业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三)督促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快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与施工安全相关突发事件等情况上报工作。对本企业承办事项进行督促和协调,以保证承办事项按照要求时限反馈,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反馈的,要及时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沟通并说明情况;
(四)提出改进本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按时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持召开的部分联络员工作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六)向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第五条 部分联络员会议制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组织部分联络员会议。部分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年度会议的内容为:分析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年度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研究加强与改进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年度会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邀请部分企业的联络员参加。
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时,或有重大工作需要部署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的议题为:通报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研究控制事故的对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大工作。临时会议由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地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以及事故企业联络员参加,必要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邀请部分企业联络员参加。
(二)每次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通知。
(三)联络员会议纪要应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联络员。
(四)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联络员会议,应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请假,并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联络员信息传递制度
(一)联络员每年半年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本企业近半年在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本企业近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工作情况、在粤承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情况、企业新制订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措施、企业面临的安全管理主要问题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等。报告要简明扼要,内容翔实,层次清楚,文字简练。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通过文件、简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联络员传递有关信息,保持日常联系。
(三)联络员所在企业应为联络员的工作创造条件。
第七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键词 建筑;消防;思考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5-0086-02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深入发展,建筑行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的防火管理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特别是大型重要项目的建筑施工工地,更是消防监督工作的重点。
1 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原因分析
1)在建工地临时性建筑较多存在火灾隐患。由于建筑工地的特殊性和时限性,工地上的建筑除了规划建筑外,其余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办公、住宿建筑皆为辅的临时建筑,且一般在主体建筑完成后将被拆除,大部分的建设单位为减少投资成本,基本上采用搭建临时建筑的方法解决。
(1)工地的临时工棚采用的大都是金属面聚氯乙烯泡沫夹层板,此类建筑材料的使用使得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一旦发生火灾,建筑物在极短时间内失去整体强度,容易发生坍塌。由于此类材料遇明火易引起火灾,而建筑施工前期所需塑料蓬布安全网毛毡、木材壳子板竹排草毯油漆及施工人员工棚内被褥等多为易燃可燃物品,有些可燃物堆积在房屋边缘,紧邻周围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引起蔓延,造成大的火灾损失;
(2)建筑工地未按要求设置临时水源。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建筑工地未及时设置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特别是一些高层建筑施工时未及时按要求设置临时水源,对工地周边的池塘、湖泊、市政消火栓等天然水源的清理、维护不到位。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不能第一时间保障消防供水,容易使火灾扩大蔓延酿成大事故;
(3)用火用电违章作业,电器设备质量不合格、电线私拉乱扯等现象严重存在电气火灾隐患。大部分临时建筑物内电器设备在采购、敷设、安装时都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严格把关。部分临时建筑内居住的工人为了用电方便,存在有擅自拉接电线和安装插座、使用较大功率电器,同时,建筑工地上为了加快工程进度长时间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等现象,给临时建筑带来了较大的火灾隐患,容易因短路、过负荷、接触不良等引发带电设备火灾事故;
2)施工作业管理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现象时有存在。在检查中发现多数在建工程实行总承包制度,在实际施工中存在许多分包施工队伍,因而在逐级消防管理中往往存在越级、脱节现象,在抓落实、抓管理的过程中往往出现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只顾施工进度和工期,忽视消防安全,留下火灾隐患。近年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安全意识差,管理不到位;二是对特殊材料、周围环境、遗留火种的监管不力。三是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不强;
3)施工人员素质较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建筑施工工地人员多为民工,人员组成复杂,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这些人为因素的存在直接导致了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2 加强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消防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由于建筑工地的其特殊性,在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切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形成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消除管理过程中脱节和漏洞,规范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工程建设消防安全。
1)加强组织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筑工地的防火工作必须强调领导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工地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人员至上而下,制定措施,落实人员,明确分工,细化责任,逐级负责,把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真正落到实处。总承包单位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分包队伍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要有制约机制,要克服只抓工程质量和进度,不抓消防安全的错误思想,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分包单位应明确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对施工现场电源、火源的管理;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在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中,要从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两个方面着手。要从源头把关规范临时建筑物的搭建。消防部门应在建设工程的许可过程中,对临时建筑的搭建提出合理、适当的消防工作建议;
3)加强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临时消防设施主要包括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灭火器。临时消防设施可尽最大可能利用既有水源。同时考虑到成本问题,消防水源可尽量选用天然水源,市政消火栓,周围建筑或自身消防水池,实在无法解决的,再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水池;
4)加强工地防火安全管理。首先要进行严格的功能分区: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功能众多、布局复杂,既有施工操作场地、原辅材料堆场、仓库,又有办公区、生活用房等辅助设施。施工中油漆、装饰、涂装、电焊等高危作业,都极易引发火灾。必须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存放、易燃废品集中站等高火灾危险性场所和临时办公区、生活区等场所进行区域划分,以减少火灾发生概率;其次必须保证消防车道的畅通。在工程施工时同步建设消防车道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十分重要;最后需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开展针对性的检查;此外,在施工中有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巡检,并配备相应的移动式灭火器材;在施工人员住宿区域,要加强对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电情况的发生。
5)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对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进行集中授课、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宣传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火灾的一般规律、特殊工种作业消防安全、灭火器材的使用以及初期火灾的处置和报警等等,以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1]刘孝君.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职业技术,2007(8).
治理建筑工地乱象,是自治区党委作出的治理“五乱”,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努力把建筑工地建设成为建筑行业乃至城市文明的窗口,是全市建筑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南宁正处在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建筑工地的文明形象直接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城市品位的提升,城市经济的发展,必将极大地带动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企业应从大局出发,着眼于长远利益,自觉创建文明工地,努力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树立建筑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为营造优美、整洁、和谐的市容环境增光添彩。
二、以人为本,加强教育。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让广大建筑职工认识到,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主要出发点,是改善施工现场生产作业与生活环境的卫生、文明状况,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的作业条件。要关心和重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激发广大职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他们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强化制度,落实措施。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推行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等制度和手段,保障创建文明工地的顺利开展。要实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在创建活动中,要总结经验,发现典型,以点带面,使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干有依据、学有榜样、创有标准。
四、狠抓落实,注重实效。要强化对施工现场大门周边50米范围之内的卫生、治安、绿化美化的管理,扎实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及门口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包卫生、包治安、包绿化等工作,树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新形象。
五、责任到位,治理乱象。要抓住目前建筑工地普遍存在的施工扰民、安全防护不到位、施工场地不硬化、运输车辆污染道路、施工及生活、办公场所脏乱、场地积水蚊虫孳生、临时施工用电混乱、劳动用工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按照市建委、市建管处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使建筑工地“脏、乱、差”的状况得到明显改观,把建筑工地建设成为文明的窗口。
为切实做好城市扬尘治理工作,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将今年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将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做好扬尘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大扬尘宣传引导,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以及下工地现场召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时机宣传《XX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要求,以建设相关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纽带,切实将扬尘污染防治思想宣贯到工地每个从业人员;加强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宣传教育,以公众号、电视、新闻网站、安全生产咨询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公众的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意识。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保障公民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参与监督的权利。从而让工地高度重视抓好扬尘治理工作,推进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倒逼企业履职尽责。
以春节复工、第一、第二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每月一治”专项检查为契机,结合夜间巡查、工地日常监督管理,对照扬尘治理的工作要求,对中心城区、工业园区所有项目进行检查全覆盖,将扬尘治理工作内容作为重点检查督查内容,对未落实扬尘治理工作的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工地限期整改,确保扬尘治理要求落到实处,对未进行整改或未落实整改的项目,我局采取停工“约谈”或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联合惩戒等方式,倒逼项目企业履行扬尘防治职责;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实施扬尘视频在线监测。
不断推进扬尘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工地扬尘污染监管,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区在建工地实施扬尘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的通知》,要求企业项目购买扬尘监控设备,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通过实时采集PM10、PM2.5、噪声等数据加强施工过程扬尘监管,同时通过实施远程监管,抓好工地安全管理、扬尘治理工作。
(四)现场观摩示范引领,推进扬尘治理工作。
以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借鉴观摩赣州建筑工地标化现场治理扬尘的有益经验,结合实际,取长补短,已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名义在财富港二期举办2020年XX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质量标化工地暨扬尘治理现场观摩会,全县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计310余人参加活动,通过扬尘标准化示范引领,为我县建筑安全生产态势、扬尘污染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奠定坚实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
(一)对标对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扬尘治理的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围挡率100%、主要便道硬化率100%、驶出车辆冲洗率100%、防尘抑尘洒水率100%、物料裸土覆盖率100%、暂不用地绿化(固化)率100%),全面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扬尘管控水平,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督促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特别是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施工扬尘管理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施工管理负总责,要保证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足额投入;
施工单位对建筑工地标准化施工负直接责任,开工前应编写标准化施工专项方案,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挂设安全警示标志和扬尘治理宣传标语;监理单位对建筑工地标准化施工负监理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各项标准化施工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