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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独立思考的意义范文

独立思考的意义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独立思考的意义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独立思考的意义

第1篇:独立思考的意义范文

--读<<大卫和罗宾>>有感

你是不是经常听到老师.家长对你说:“你要学会独立思考……”他们为什么这么注重独立思考呢?因为只有独立思考了,你才会有自己的想法.

大卫和罗宾同时受雇于一家店铺,开始都拿同样的薪水.可是一段时间之后,大卫青云直上,罗宾却一直在原地踏步.罗宾很不满意老板的不公正待遇.终于有一天,他到老板那儿发牢骚了,老板突然说话了:“您去集市一趟吧,看看今天早上有什么买的东西.”

罗宾回来向老板汇报说:只有一个农民拉了一车土豆在卖.

有多少?老板问.

罗宾又跑到集市上,然后回来说:50袋.

老板又问:多少钱一斤?

罗宾又跑到集市去了,就这样他来来回回跑了很多趟.这时,老板叫来大卫,把问罗宾的第一个问题提给了大卫,要大卫去集市看看.大卫很快回来了,他告诉老板说:有一个农民在卖土豆,0.5元一斤,共有50袋,这儿还有一个样品,您看看.以后这个农夫还会卖西红柿,价格很公道,也带回一个,农夫也在外等着.这时老板看了一下罗宾.

第2篇:独立思考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基站控制集约化景观化

一移动基站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通信基站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它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物质条件。基础设施包括交通、邮电、供水供电、商业服务、科研与技术服务、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等。它们是国民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其中移动基站是电信业重要的通讯基础设施,是移动通信网络的最基本元素。

1.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违规乱建”投诉并存

基站作为支撑移动通信服务提供的基础设施,是创建信息化社会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目前却因相关法律条例的冲突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经常被指责投诉为“违规乱建”,甚至被迫停建或拆除。

2.居民健康环保意识不断增强

社会在不断进步,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增强,对自身健康的重视与日俱增,此外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基站电磁辐射问题越来越引起大众的关注。人们在享受现代通信的方便的同时,更关注自身的健康。小区居民担忧通信基站电磁辐射危害自身安全并非没有根据。在移动基站选址与建设过程中运营商也遇到越来越多的关于基站辐射方面的投诉。

3.经济补偿存有争议

在有关基站建设的争议中,权利纠纷和利益分配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而且权利是谋求利益的依据。移动基站铁塔天线占地赔补和机房租赁方面,典型的例子是移动运营商租用了楼顶房屋架设天线铁塔和安放设备,楼内其他业主认为楼顶属于业主共有,自己也应当得到补偿,并以未得到补偿而抵制基站施工。

4.基站建设的具体方案设施没有明确明文规定

基站建设的具体方案设施没有明确法律规定,运营商根据需要各自建设自己的基站,只考虑自己建设的基站问题,把更多的社会问题抛掷脑后,重复建设比较严重,造成投资大量浪费。目前信息产业部正在推进基站共享,但由于产权等问题的限制,进度缓慢。

三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策略思考

目前移动通信基站重复性建设日趋严重,应尽快建立相关管理机制,统筹规划建设,有效引导各运营商实现资源共享,达到通信建设与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目的。目前,如何合理地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已成为电信业界关注的焦点之一。解决建站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采取多种策略减少或排除基站建设过程中的阻挠,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行景观化基站建设,降低群众顾虑

景观化基站建设的核心是推广景观塔及美化天线的使用,与基站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将基站铁塔、抱杆、天面进行美化或伪装。景观基站可以有效地改变基站视觉效果,一方面可以降低居民对电磁环境的恐惧,减少建站的外界阻力,另一方面美化天线的应用,既美化了城市,在申报基站规划时更容易得到城市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认可,又倡导了移动通信绿色环保的理念。景观化基站将是基站建设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的经验表明,景观铁塔及美化天线相比传统铁塔和天线在基站建设中的优势已逐渐显现。通过合理选择基站位置、确定天线挂高、方向及小区参数的设置,保证通信质量、服务质量。

2.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尽量减少基站在小区的建设

基站站址宜选在交通便利、供电可靠的地方;不宜设在大功率无线电发射台、大功率电视发射台、大功率雷达站等附近;不宜选在易燃、易爆建筑物场所附近;不宜在生产过程中散发有害气体、多烟雾、粉尘、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附近。

对于移动运营企业,应该采用科学的网络建设规划,全面统筹、因势利导地发展移动网络。企业在建设网络的过程中,为了尽可能不干扰居民,有时宁可增加成本来避开在小区建基站。有关专家提醒说,在对电磁波污染的研究、评估的结果出来之前,在基站选址时要慎之又慎,尽可能考虑居民环保健康因素,严格按照电磁波防护的国家标准来进行,能少建的少建,能不建的坚决不建。

从企业角度看,集约化、景观化基站项目缩短了移动基站的建设周期,减少了基站建设前期的协调费用,增加了基站建设数量,同时很好地吸收了话务量,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从社会效益看,集约化、景观化基站项目改变了目前建筑楼顶天线林立的尴尬状况,营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实现了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同时,使基站得以在更多的地方安装建设,促进网络覆盖更加完善,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网络服务,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一般都围绕覆盖面、通话质量、投资效益、建设难易、维护方便等要素进行。随着移动通信业务向数据化、分组化方向发展,移动通信基站也必将向宽带化、大覆盖面建设及IP化发展。因为它不仅仅是移动通信网络部署的关键环节,更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随着3G建设帷幕的拉开,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向集约化和景观化方向发展已经成为趋势。

3.节能降耗

对于通信机房耗电量最大的机房空调而言,如何节能降耗一直以来是通信网络能源专业研究的一个课题。我们要从最初的机房空调设计选型到日常合理维护的各个环节,时时将节能降耗放在一个重要的战略高度来考虑。这样不仅能为社会节约宝贵的资源,同时合理的节能在一定意义上也提高了整个通信网络的可靠性

三移动通信基站管理措施与建议

随着网络建设的深入和人们对电磁辐射关注的增强,基站尤其是市区基站的选址已成为网络建设中最困难的方面,当前日渐普遍的景观塔、美化天线、隐蔽天线就是对该问题的最好注解。

1.积极处理群众投诉,保障基站的工作安全。

近年来,群众投诉基站环境电磁辐射影响人体健康是移动通信发展中最大的社会热点问题,引发了很多矛盾。解决这一问题,我们的做法是:一方面做好宣传疏导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到现场向群众做说服解释工作,宣传政策规定、技术标准和移动通信知识;制作宣传专题片在电视台上播放,收集编写宣传资料在报刊上刊登,使群众对基站建设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另一方面是在接到群众投诉后由监测站派出技术人员,携带测试仪器,到现场进行环境电磁辐射测试,把测试的结果告诉投诉者,使群众心中有数。有时技术人员还当场分别对基站与用户手机进行电磁辐射比较测试,将测试数据显示给投诉者看,很有说服力。仅2004年,监测站采用这种方法,解决了群众投诉96宗,效果很好。另一方面是由运营商自愿委托监测站进行基站环境电磁辐射测试并出具报告,监测站根据运营商的委托,提供测试服务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2.运营商要统筹各方利益

协调促使各移动通信运营商之间实现资源共享的局面,制定相关共享实施政策制度,如建设基站资源必须满足的技术、规格、机房要求等,租赁资金的合理性,基站设备障碍维护的责任归属等。另外,为防止通信市场垄断的局面,监管部门还应加大反垄断的力度,建立公平、有效的电信市场竞争格局。

3.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消除民众的心理障碍

通过各大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消除部分市民对电磁波辐射的片面认识和恐惧心理,为移动基站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组织成立了用户委员会和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并组织用户代表对移动的网络质量、窗口服务等进行检查,为移动改善服务提供第一手资料;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深化市场的监管。

4.对基站建设进行前期项目估计

第3篇:独立思考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医院 人事制度 改革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坐落在库尔勒市区中心,是国家二级甲等医院、全国百佳医院,承担着全州各族人民群众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任务。为适应医院健康持续发展,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在2004、2007年两次人事制度改革基础上,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有序实施了第三轮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优化了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形成了能下能上的干部任用机制,充分调动起全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改革总体思路及安排

一是科室中层干部(含护士长)职位职数设定,在此基础上,四年期限内分别以原岗位职务续聘、新增岗位竞聘、原岗位高一级职务竞聘,根据干部轮岗等情况组织调整、选聘等多种形式进行。二是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评聘分开,按照州人事局核准的有关高、中、初级岗位设置比例,在上一轮总体入轨管理的基础上,在本次四年任期内,结合具体实际,分期、分批进行聘任、调整。三是其他各级各类工作人员,根据事业的发展科学定岗定编定员,或调岗调编调员(轮岗)。特别是对历史原因造成的一些岗位人员不足,当前及今后医院建设急需工种、岗位逐年有计划地增编增员。四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政策,修订完善《巴州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通过这些改革,形成“中层干部能上能下、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各级各类人员岗位管理、聘用人员能进能出双向选择”的局面。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中层干部、护士长的续聘和竞聘是全院干部人事调整的重点,院党委高度重视,由院长和其他党委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使这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

一是精心准备。院党委在充分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大稳定、小调整的基本原则;成立了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主动征求上级领导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反复研究,出台了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并据此制订了操作性较强的工作计划,对各个环节的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

二是组织严密。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方案的修改,考题的拟定、保密,测评表的设计,总分的分值比例等等每个环节都进行了细心研究,力求规范。对遇到的每个问题,都力求迅速及时解决,保证了此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院党委对所有参加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和组织选聘人员进行的干部考察中,为了保证考察结果准确、真实,参加测评人数不低于每个科室总人数的70%,谈话人数不低于测评人数的70%,在民主推荐和谈话推荐双过半的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测评成绩25%的分值比例择优聘用。

三是高效推进。为不影响正常工作,聘任工作充分利用下午、周六、日进行,各科室中层干部、护士长都能够以大局为重,服从安排,认真对待。对于重要环节,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准确把握工作进程,客观分析遇到的每个问题,及时妥善地研究解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加班加点,使整个活动环环相扣,有条不紊,高效推进。

2.严肃纪律,注重实效

一是注重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今年以来医院门诊、住院病人数居高不下,医疗任务繁重,年初制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争创三级甲等医院的工作目标,让全院职工感到时间紧、任务重。本次岗位聘任过程中,一方面强化改革意识,坚定改革信念,致力于完善选人用人模式,建立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尽量保持大局的稳定。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下,侧重于广大医护人员思想观念的转变,着力形成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激发每个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使整个聘任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注重群众测评的结果。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通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形式,将参加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充分展示出来,对符合竞聘资格的人员,在所在科室进行民主测评,保证每个科室参加测评人数不低于70%,把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聘任干部的重要依据。在尊重职工意见和建议基础上,慎重确定每个中层干部、护士长岗位的合适人选。

三是注重组织协调的作用。在组织选聘过程中,尽可能尊重科室和个人意向,从全院的工作大局出发,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出发,加强组织协调,把有特长的人员放到合适岗位,以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针对护理管理岗位的共性,新增设的副护士长岗位打破科室界限,报名时不注明具体科室,按照总分依次排序,择优聘用。结合个人特点,坚持优化组合,扬长避短,合理分配科室,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程序规范,有序实施

这次中层干部、护士长岗位聘任工作,涉及部门多,参加人员广,牵扯范围大。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确保有章可循,院党委和改革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文件要求,深入调查摸底,经反复研究、论证,制定出《巴州人民医院第三轮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广泛充分征求各部门及广大职工意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执行竞聘标准不走样,履行规定程序不变通,严守组织纪律不放松,每个内容都严格按照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党委决定、院内公示等八个步骤进行。

4.全面公开,增强透明程度

一是坚持全面公开。通过印发文件、大会通报等形式,将竞聘的范围、职位、职数、聘任条件、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有关事项全部予以公布,并将有关文件下发到各科室,便于全体职工随时了解、参照、检查、监督,有效地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坚持全程公开。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对每个工作环节的结果,按照“该公示的都公示,该公开的都公开”的原则,将资格审查、民主测评、拟聘人员、聘任结果等情况全部予以公示、公开,使广大职工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工作动态、工作结果,每个环节都真正公开。

整个过程中召开党委会5次,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5次,全院中层干部大会4次,共印制测评票、推荐票1000余份,共有1000余人次参加了投票,谈话700余人。由于准备充分,组织严密,规范有序,预期的效果已初步显现。

三、取得的成效

1.优化了中层干部队伍结构

一批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中、青年骨干担当起中层领导工作的重任。特别是一批30岁以下的年轻护士竞聘到副护士长岗位,为护理管理队伍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活力。同时,薄弱部门的力量得到充实,人员组合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也趋向合理。尤其是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注重把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选进中层干部队伍,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认可。

人事制度改革前,医院少数民族干部有16人占14%;中层干部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57人占50%,45岁以上44人占47%,45岁以下49人占52%;护理管理队伍中40岁以上16人占35%,40岁以下29人占65%,30岁以下无一人,年龄老化明显。

改革后,医院少数民族干部有22人占18%;中层干部中本科以上学历78人占65%,45岁以上48人占20%,45岁以下72人占60%;护理管理队伍中40岁以上14人占25%,40岁以下41人占74%,其中30岁以下有4人占7%,平均年龄从39.04岁下降为37.03岁。

特别是新提任的24名中层干部,平均年龄为41.7岁,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占87%。新提任的11名副护士长平均年龄为31.7岁,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00%。改革后的中层干部队伍既有50岁出头的有经验的老同志,更多的是40岁、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形成了合理的梯次。

2.提供了共同学习交流的机会

由于续聘和竞聘的重点放在履职设想方面,各科室的中层干部对聘后的履职设想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使院领导对各科室的发展规划有了一定的了解。同时,也使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对医院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有了明确的认识。在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院上下统一行动,营造了“齐心协力创三甲”良好氛围。

3.在选用人才上进行了尝试性突破

一是大胆启用年轻干部,特别是对30岁以下副护士长的选拔,使众多年轻护士看到了希望,深受鼓舞。二是将应聘人员入编前的聘用期一并计算工龄,使更多年轻同志坚定了在巴州医院干一番事业的决心。三是对一些新建科室、特殊专业的副主任岗位,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及应聘者的表现,将职称标准放宽至中级五年以上,为部分青年才俊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平台。

4.形成了能下能上的干部任用机制

通过这次竞争上岗,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破除了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旧观念。对落聘的同志,院领导逐个分别谈话,帮助分析优点,指出不足,打消顾虑,使其能正确对待这次竞争,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别人。对因年龄原因退下来的同志在过去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结合实际,从绩效方面给予一定的待遇。对上岗者进行集体谈话,从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些以人为本的举措,真正做到了上者静心,下者淡定,凝聚了人心,彰显了和谐。

四、存在的不足

一是竞聘人员涉及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岗位,制定完善、全面的考核标准存在一定的困难。竞聘形式较为单一,竞聘打分测评的分项设置内容仍需进一步改进,力求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一个人的真实个性特征。

二是应聘人员管理知识欠缺,专业功底不够扎实。通过笔试和面试发现部分职工综合素质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如个人文字能力、语言能力、应变能力等,也包括对相关岗位的认识等。这些都需要今后多组织一些培训来提高,为医院快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保障。

三是总体情况及个人信息资料掌握不够全面、准确、翔实等问题,导致少部分同志对文件的理解出现偏差。今后竞聘中需要事先做好详细的准备工作,以便竞聘人员能准确定位,充分准备。

第4篇:独立思考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杜威;实用主义;教育理论;思考

中图分类号:B087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05(C)-0121-01

一、杜威实用主义教育理论的影响

杜威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在世界各国传播的过程中,对中国的影响是最大的,他广收中国弟子,并且在期间到中国进行巡回演讲,对我国20世纪20年代及以后的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

二、杜威实用主义教育观的哲学基础

实用主义另一代表詹姆斯继承了皮尔斯关于“存在就是有用”这一观点,同时进一步提出了“有用就是真理”的观点,指出“一个观念,只要相信它对我们生活有好处,便是真的”,不仅接受了皮尔斯“存在就是有用”这一观点,同时也采纳了詹姆斯的“有用即真理”的真理观,坚持检验真理的标准就是有用。他认为“哲学的基本范畴、概念并非客观现实的反映,而是人用以适应环境、整理经验的工具”,据此,他称之为“工具主义”哲学。

三、杜威教育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儿童中心论

第一,教育中所使用的教材是根据成年人的经验预先编制的系统化知识,超出了儿童的经验和理解能力;

第二,因为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向儿童传授固定的知识和技能、而过去已经形成了一套固定的行为规则,所以教师成为教学活动中的权威、教学活动只有单纯的“讲”和“听”,学生没有寻求新的知识和方法的空间、只能接受机械训练的任务;

第三,学校采用的刻板的并且不同于儿童所处家庭和社会的方式进行教学组织和管理,如学生要在固定狭隘的场地、班级、按照固定的课程表上课,进行严格升学和考试。

(二)教育是生活的需要:生活即教育

杜威认为:(1)生物与非生物不同,只有通过更新才能维持自己。社会生活也和生物一样,是个在适应与改造环境中更新的过程。自我更新而维持生命的原理,不仅可用于生理意义上,而且可用于经验上。这是说,社会生活是社会经验的更新过程。(2)所有人之间的沟通和不同世代之间的传递是经验更新的必要条件。(3)所以经验的传递与沟通是社会生活的必需。如果说“教育在广义上是沟通和传递过程。是社会生活之必需。”

(三)教育即生长(成长)

“教育是生活所必需”,“生活即教育”。“生活即是发展、不断发展,不断生长即是生活”。那么从上述两个命题可推导出:“教育即生长”。这个意思用教育上的话来说,(1)“因为生长是生活的特征,教育即是不断生长,在它自身以外,没有别的目的”。不能把生长看做是朝着一个固定目标进行的运动,而应把生长本身看作是目标。(2)“教育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改组、不断改造和不断转化的过程”。教育的价值在于它能否创造继续不断的生长欲望,能否供给方法。(3)生长的能力,一有赖于自己的可塑性,二依靠别人的帮助[1]。

(四)教育本身没有目的

(1)在民主社会里,教育的目的即是使人能继续不断地生长,也是不断地改造社会的习惯与制度。(2)“教育本身并没有什么目的。只有人,即家长和教师等才有目的”。一个目的所指的是任何自然过程所发生的结果,这个过程是被意识到的,并成为决定当前观察和选择行动方式的一个因素。

在现实的教育教学中,许多教师习惯于给学生下一道道指令让学生去机械地完成,这样的行动没有经过学生的思考和筹划,因而只是一个个生硬的插入的断片,不能让学生很好地进行知识体系构建和经验的整合。同样教育的无目的也不等于放纵学生的任性活动,这种活动缺乏内在的连续性。真正的有目的的行为是一种内在的、连续的行为,外部强加的目的是断裂的、呆板的。教育的目的存在于儿童生长、发展的过程之中,教育本身就是报酬,就是目的。无论是教育行政人员、教师、还是家长,提出自己想当然的目的,作为儿童发展的目标都是实质上的无意义[2]。杜威的教育无目的论准确的说是教育无外部目的论。

总结:杜威的教育理论也有其历史局限性的。杜威的教育理论形成于美国特定社会时期,正如美国著名教育史家克雷明所说的,它是“以美国的经验为素材加工构成的”,它产生于美国社会,也服务于美国社会。杜威的目的是要借助教育改良美国的资本主义制度,缓和以至解决社会矛盾。它不是适用于任何其他国家都能够获得预期效果的理论,在它普遍性的掩盖下存在着极强的特殊性。在教材与教学方法问题上,他希望学校的教材和教法既合乎儿童心理水平,又能使儿童在经验的基础上最后获取系统的知识,并能在理解的基础上将知识应用于生活经验,这个思路是无可非议的。但杜威的“从做中学”却不能负起此项重任。杜威并没有能妥善地解决课程和教材问题,这是他的教育理论的根本缺陷之一。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作者简介:郑洁,女,汉族,江西南昌人,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经济学、教育财政研究、高等教育管理学;导师:冯文全,男,四川人,教育经济科学院教授、院长。

参考文献:

第5篇:独立思考的意义范文

袁卫,现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1984年9月参加检察工作,历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反贪局侦查科科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主要研究方向:职务犯罪侦查学、犯罪心理学。在《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犯罪研究》、《反渎职侵权工作指导与参考》、《上海法学论丛》等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郑传清,法学硕士,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上海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现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主要研究方向:职务犯罪侦查学。在《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犯罪研究》、《反渎职侵权工作指导与参考》、《上海法学论丛》等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核心提示] 检察干警在线索初查中如果能够直接确定犯罪嫌疑人并查清渎职犯罪事实,应当“以人立案”,这是最为直接、有效且节约司法成本的侦查方式。但鉴于渎职犯罪案件日益隐蔽化、复杂化和智能化,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对于抗侦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固守“以人立案”模式可能导致反渎查案工作处于被动,甚至导致案件的流失。因此,当案情复杂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但急需采用侦查措施、固定追诉时效、追回经济损失时,或者虽然确定了嫌疑人但渎职行为尚未查清、面临“三难一大”困境等情形,或者其他侦查工作的需要时,办案人员应拓宽思路,果断“以事立案”,通过灵活运用立案机制实现查清渎职犯罪、惩治犯罪嫌疑人、保障国家管理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案情回顾】

2013年1月,上海某村村民集体到区政府上访,举报村委会原书记刘某某和原主任吴某某非法侵占巨额村集体资产,并将举报内容全部公布在互联网上。2013年1月31日,由区纪委、区国资委、区审计局、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区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等单位和部门组成专案调查组进行调查。反渎部门分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查清事实,确定损失数额;二是尽可能追回损失;三是查处渎职犯罪。(由于举报内容多,案情复杂,本案例仅摘取其中一节事实。)

区检察院反渎局于2013年2月将村民举报信件作为线索开始初查,经初查查明:上海某玻璃色素厂成立于1987年,性质属某村村办集体福利企业。1997年,该厂经区政府批复同意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后的玻璃色素厂全部为职工股,以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土地和厂房向村委会租用。该厂实际负责人吴某某于1999年开始担任该村村委会主任。2003年初,该村村委会与该玻璃色素厂签订《关于上海某玻璃色素厂第二次改制有关情况的处理意见》,擅自违规决定使用村集体资产承担该玻璃色素厂损失130余万元,并违法将村集体所有的10亩土地和厂房作价150余万元卖给该玻璃色素厂。两相抵消后,该玻璃色素厂仅向村委会支付了18万余元即获得10亩集体土地和厂房的所有权。2012年10月29日,该镇动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与该玻璃色素厂签订《企业动迁协议》,共计赔偿1500余万元,其中10亩土地赔偿和厂房共计赔偿950余万元。

在事实查清及经济损失数额已确定的基础上,笔者以区纪委调查组身份约谈吴某某,其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表示愿意退还950余万元动迁补偿款。能够在线索初查过程中就顺利查清事实并挽回集体经济损失本是好事,但反渎局面临如下情形:一是反渎局尚未正式立案,如果吴某某将950余万元退还,那么立案之前追回的损失不属于司法追回,损害后果不复存在,其后的立案工作也就失去了基础;二是吴某某并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符合渎职罪的主体身份,反渎局查处渎职犯罪的目标是指向该镇政府负有村级集体资产审批、管理和监督等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嫌疑人较多但尚未全部确定,渎职犯罪事实也尚未全部查清,一旦贸然针对某个犯罪嫌疑人“以人立案”,就将暴露我局的侦查意图,很可能惊动其他犯罪嫌疑人,对全面查清渎职犯罪事实和全面确定犯罪嫌疑人不利。三是村民情绪激动,在调查期间又多次上访,且有越闹愈大的确实,给维稳工作带来的巨大的压力,如果能及时追回部分经济损失,能够有效的安抚村民情绪,平息事态。

为此,反渎局决定于2013年2月27日“以事立案”。3月初,吴某某向纪委上缴应属于村委会集体所有的动迁补偿款950余万元。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规定,“经济损失”是指渎职犯罪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立案后不论以何种形式挽回的经济损失,不予扣减。挽回经济损失后,笔者继续以纪委调查组成员的身份隐藏侦查意图,开展侦查工作,并通过查阅和调取档案资料、走访相关部门、约访相关人员等方式,在未惊动任何部门和人员的情况下,确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查证了全部渎职犯罪事实并获取了全部定罪物证和书证。现案件已移送审查。

一、“以事立案”的定义、法律依据及特征

(一)“以事立案”的定义

“以事立案”,是指公安局或检察机关依照管辖范围,对于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尚未确定、或尚未全部确定、或因侦查需要暂不宜公开的案件,所依法作出的立案决定。

(二)“以事立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76条规定:侦查部门对举报线索初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审查报告,提请批准立案侦查,报检察长决定。

2002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以犯罪事实立案的暂行规定》(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为检察机关适用“以事立案”的方式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暂行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和私分罚没财物犯罪案件;、等渎职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的案件,经过初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事立案:(一)必须通过侦查措施取证的;(二)证据可能发生变化或者灭失的;(三)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可能进一步扩大的。”

(三)“以事立案”的特征

1.“以事立案”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在我国依法享有侦查权的只有公安和检察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在内都没有侦查权。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决定了其只能以犯罪嫌疑人来确定案件的成立,而不能单独以犯罪事实为依据来立案。

2.“以事立案”的条件。一是确定案件成立的首要条件是有犯罪事实存在。犯罪事实是指现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和后果。二是侦查机关已经发现或认为有犯罪事实。这个发现或者认为是侦查机关根据查证客观事实作出初步判断,还需要立案后的侦查工作进一步证实。三是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该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实施犯罪行为、造成犯罪后果的行为人不确定或者因侦查需要不宜公开。

3.“以事立案”的材料来源。主要有四种途径:一是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报案或者举报;二是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进行控告或报案;三是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自首;四是司法机关自己发现,主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调查研究或者办案过程中直接发现的犯罪事实。

4.“以事立案”的法律效力。“以事立案”是刑诉法明确规定的一项诉讼活动,标志着对犯罪侦查工作的正式启动。

可见,“以事立案”是与“以人立案”并行的立案方式,两者都是犯罪侦查工作启动的标志。但在渎职犯罪侦查实践中,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仍固守“以人立案”,极少采用“以事立案”。2002至2012年间,上海检察机关“以事立案”数量约为年均1件(由于“以事立案”数未计入报表无法统计具体数量)。2012年,上海检察机关“以人立案”的数量是38件,“以事立案”的数量仅为2件。

二、固守“以人立案”所面临的“三难一大”问题

(一)固守“以人立案”所面临的“线索发现难”

渎职犯罪大多为结果犯,因此渎职犯罪侦查的特点是由事到人,即反渎干警一般是在发现或获悉安全生产事故、经济损失、环境污染或百姓闹访等“后果”后介入调查。而犯罪嫌疑人实施渎职犯罪大多源于经济利益驱动或人情驱动,导致渎职犯罪具有很强的欺骗性、隐蔽性,渎职案件在发案之初往往是“听到辘轳响找不到井”。所以,反渎干警在介入调查时常常会说:“我知道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但搞不清楚问题是出在谁身上,要发现渎职犯罪线索太难了。”这其实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误区,即反渎干警往往误以为发现线索就是要发现犯罪嫌疑人,却没有意识到事件本身就是渎职犯罪线索。

(二)固守“以人立案”导致“取证难”

取证难,一是调取书证难,二是获取言词证据难。“以人立案”后,必须第一时间向犯罪嫌疑人宣布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并将立案决定及强制措施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属及其所在单位。对于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而言,书证大多是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以及档案资料等,这些材料通常具有内部性和私密性,单位在获悉员工被立案后往往出于同情或维护自身单位利益等原因,不愿意提供有关书证;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在被宣布立案后普遍存在胡编乱造,口供前后矛盾,尽力的掩盖自己的罪行等情形;对于证人而言,与犯罪嫌疑人通常是同事或朋友关系,在获悉犯罪嫌疑人已被立案后也普遍存在到案难,到案说实话难等现象。此外,涉及本单位领导的渎职案件,一般群众也不愿出证,唯恐领导打击报复和损伤本单位狭隘利益。

(三)固守“以人立案”导致“处理难”

渎职犯罪往往存在多因一果的现象,“以人立案”后,发案单位领导往往顾及与犯罪嫌疑人是多年的上下级、老同事、老同学等关系,出面为其说情,甚至主动包揽责任,致使责任分散,难以区分,犯罪嫌疑人也以此为借口逃避责任。且一些地区对党政机关的考核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据此进行奖优罚劣,按照机关目标责任的要求,如果单位年内出现一起刑事案件,就取消单位评先资格。为此,发案单位领导必然想方设法,减轻犯罪嫌疑人的罪责。

(四)固守“以人立案”导致“办案阻力大”

囿于渎职犯罪主体的特殊性,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阻力无所不在。到哪个单位办案,查办哪个单位领导,都会被认为影响该单位的声誉,影响该单位领导的升迁。因此,“以人立案”后,发案单位的领导通常会以各种借口,对办案人员不配合、不支持,或者暗中撮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有的领导会认为,下属渎职行为都是在工作中发生的,只要没有贪污受贿就不算大事,顶多也就是工作责任心不强,并据此为犯罪嫌疑人遮拦说情,而不像贪污贿赂案件发生后主动避嫌,急于撇清关系。

“以人立案”的弊端在于将反渎侦查工作全部公之于众,立案后的侦查工作不再具有隐蔽性,如果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在“以人立案”前没有掌握好确实充分的定案证据,那么立案后很可能陷于被动。

三、“以事立案”在反渎实践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一)有利于运用各种措施锁定犯罪嫌疑人,破解“发现难”

当前许多渎职犯罪活动隐蔽性、窝串性较强,损害结果发生后往往不能及时锁定犯罪嫌疑人。“以事立案”不受“人”的约束,立案关口前移,能够迅速启动侦查程序,运用侦查措施,使反渎干警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侦查手段的作用,从而使初查和侦查两个阶段能够良好衔接,有利于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在某些情况下,检察机关“以事立案”后,虽未确定犯罪嫌疑人,但可以故意“走漏风声”,让嫌疑人误以为自己已经被检察机关锁定,当其想方设法采取补救措施,到处托人打招呼之时,恰恰是“自投罗网”,落入了检察机关设置的“圈套”中。上述案件中,我局就是在“以事立案”后,通过巧妙运用各种侦查措施最终锁定数名犯罪嫌疑人。

(二)有利于隐匿侦查意图,破解“取证难”

许多渎职犯罪具有智能性,且犯罪主体有一定职权,文化层次较高,手段狡猾,反侦查能力较强,在作案前往往经过深思熟虑,周密计划,作案时常常已设计好退路。一旦遇到案情复杂,犯罪嫌疑人不止一名的情况,反渎干警如果仅就某个已经浮出水面的嫌疑人“以人立案”,很可能无法全面查清犯罪事实。“以事立案”不需要对外宣告,不需要对“人”采取强制措施,反渎干警可以有效的隐匿侦查意图,巧妙运用调研、走访、调查等侦查技巧获取书证和相关证言,并有效避免嫌疑人毁证、串供、外逃等情形。上述案件中,我局就是在纪委调查组调查过程中“以事立案”,并巧妙利用纪委调查组成员的身份,在不惊动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情况下,调取了证实嫌疑人主体身份和工作职责的书证,查证了嫌疑人渎职行为,并获取了嫌疑人及相关证人的口供。

(三)有利于占据主动权,破解“处理难”

根据“以事立案”的原则,立案的依据是检察机关认为存在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材料所反映的事实”,立案工作“对事不对人”。因此,反渎干警能够充分把握侦查主动权,进退自如,缜密思考“确定犯罪嫌疑人”后可能面临的主体身份、责任分散、因果关系、证据链条等问题,并在“以事立案”过程中全部予以解决,确保充分应对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的种种辩解及其他人员的主动揽责。上述案件中,我局就是在“以事立案”后牢牢掌握主动权,充分考虑嫌疑人到案后可能出现的各种辩解,并据此全面搜集定罪量刑证据,确保案件成为铁案。

(四)有利于缩小知情面,避免人情干扰,破解“阻力大”

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查案过程中面临“说情风”和“拦路虎”现象极为普遍。快速“以事立案”的好处,一是立案不对外公开且不针对具体人员,有效减少了打招呼人群;二是如果遇到打招呼的情况,反渎干警可以案件已立案没有退路为由巧妙回绝;三是以事立案相对保密,避免了有些发案单位甚至在查案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减小办案难度。上述案件中,我局“以事立案”外界毫不知情,有效的缩小了知情面,避免了办案阻力。笔者认为,即使遇到“消息灵通”人士上门说清,反渎干警完全可以检察机关已立案没有任何回旋余地为由予以婉拒。

(五)有利于固定损害后果及追诉时效,避免渎职人员逃避处罚

渎职犯罪分子的一般刑期都在3年以下,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期限不再追诉。即使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渎职犯罪,法定刑一般是3年到7年,根据《刑法》规定,经过10年期限不再追诉。而由于渎职犯罪行为极具隐蔽性,反渎干警在追诉时效即将届满时才发现渎职犯罪线索的情形时有发生,渎职办案实践中也出现过由于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未能及时“以人立案”,导致超过追诉期,渎职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的情况。因此,在发现渎职犯罪线索却不能及时确定犯罪嫌疑人时,及时“以事立案”有利于固定追诉时效,避免渎职犯罪分子逃脱处罚。

渎职办案实践中还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某地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介入一起“经济损失”事件调查后,由于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不能“以人立案”,将全部精力投入到锁定嫌疑人工作中,孰不知嫌疑人在被反渎干警锁定前就将全部“经济损失”退还。由于两高司法解释将“经济损失”界定为渎职犯罪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如果在立案前将“经济损失”归还,则损害后果不复存在,渎职立案工作也就失去了基础,从而放纵了犯罪分子。而“以事立案”后,即使尚未确定犯罪嫌疑人,根据两高司法解释,不论何种方式挽回的经济损失,均不予扣减,有效防止了类似情况发生。上述案件中,我局在尚未确定嫌疑人的情况下,通过“以事立案”挽回巨额经济损失,既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又为渎职犯罪查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有利于减小办案风险和因撤案带来的负面影响

传统的“以人立案”后,讯问过程中要防范办案安全,侦查过程中要防止毁证、串供,如果采取了羁押强制措施,一旦案件质量出现问题,还可能面临国家赔偿和当事人闹访的压力。相较而言,“以事立案”的优势在于:第一,有充裕的时间确保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全面查清案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避免确定犯罪嫌疑人后案件出现反复。因为“以人立案”侦查方式是经过初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后才能立案,但许多关键的定案证据是“”初查工作无法获取的,而“以事立案”后,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侦查手段,获取“内部”证据。第二,“以事立案”并不针对个人,有利于反渎干警在侦查中进退自如,即使遇到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或已过追诉时效等问题必须撤案时,也不会引发刑事赔偿和嫌疑人闹访等恶性事件。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初查中嫌疑人的主体身份、岗位职责、渎职行为、因果关系尚未完全查清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通过“以事立案”的方式将案情彻底查清后再行确定犯罪嫌疑人,这也是对反渎干警尤其是办案经验尚不丰富的年轻干警成长的保护。

(七)有利于平息事态,缓解矛盾

许多渎职案件往往是因为危害结果出现而案发,这类案件危害结果明显,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但犯罪嫌疑人又难以被发现,此时如果仅强调“以人立案”,在未确定犯罪嫌疑人之前,检察机关极为被动,既不利于制止危害结果的扩大,又不利于社会影响的消除,也不利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查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换一个角度,对已经发现的犯罪事实“以事立案”,既能向被害人及人民群众表明查处犯罪决心,又能积极采取主动有效的侦查手段,在人民群众的配合支持下,寻找犯罪嫌疑人,也能积极追回损失,不必担心尚未“以人立案”就追回损失导致案件流失的风险,最终达到侦破全案、平息事态、化解矛盾的目的。上述案件中,集体上访的村民本已租好两辆大巴准备到市政府上访,我们及时“以事立案”并积极追缴经济损失,村民在获悉吴某某主动退回950余万元后,主动停止上访。

四、反渎查案中运用“以事立案”应注意的问题

(一)“以人立案”和“以事立案”的选择问题

渎职犯罪侦查最终指向的是具体的犯罪嫌疑人。反渎干警在线索初查中如果能够直接确定犯罪嫌疑人并查清渎职犯罪事实,应当“以人立案”,这是最为直接、有效且节约司法成本的侦查方式。但鉴于渎职犯罪案件日益隐蔽化、复杂化和智能化,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对于抗侦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固守“以人立案”模式可能导致反渎查案工作处于被动,甚至导致案件的流失。因此,当案情复杂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但急需采用侦查措施、固定追诉时效、追回经济损失时,或者虽然确定了嫌疑人但渎职行为尚未查清、面临“三难一大”困境等情形,或者其他侦查工作的需要时。反渎干警应拓宽思路果断“以事立案”,通过灵活运用立案机制实现查清渎职犯罪、惩治犯罪嫌疑人、保障国家管理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以事立案”实际上是侦查措施的灵活运用,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全面的“以人立案”。

(二)立案与撤案的问题

“以人立案”强调成案率、率和有罪判决率,撤案就意味着错案,撤案率是衡量侦查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准。许多人将此归咎于检察系统考核机制的不合理,其实不然,笔者认为,“以人立案”必须慎之又慎,因为经过立案和强制措施宣告程序后,被查处对象的法律身份已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也受到限制,而且外人已将犯罪嫌疑人视作犯罪分子。一旦撤案,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必将强烈反弹,如果采取了羁押强制措施,还将启动国家赔偿程序,案件承办人和所在单位将面临巨大的压力。实践中,渎职案件撤案后,原犯罪嫌疑人长期上访,索要巨额赔偿的事例比比皆是。“以事立案”对事不对人,不涉及立案宣告和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反渎干警的侦查过程就是还原事实的过程,既要搜集有罪证据,也要查证无罪证据,通过侦查即使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或确定嫌疑人但定罪证据不足,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可以选择撤案而不必担心出现犯罪嫌疑人强烈反弹的问题。因此,当“以人立案”时机尚不成熟,且初查工作又无法进一步深入的同时,应果断“以事立案”,牢牢把握侦查工作的主动权。

(三)立案与强制措施的关系问题

“以人立案”必须在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但反渎干警切勿将此惯性思维导入“以事立案”。由于“以事立案”对事不对人,目的是为了确定犯罪嫌疑人、查清渎职犯罪事实、固定损害后果、切断追诉时效或隐藏侦查意图,无须采取强制措施。因此,“以事立案”后不宜、也无必要马上传唤或拘传涉案人员,特别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更应避免打草惊蛇。反渎干警应充分利用好“以事立案”给侦查工作预留的时间和空间,抓紧侦查取证,待时机成熟后再履行“确定犯罪嫌疑人”法律手续,向犯罪嫌疑人宣告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案件质量。

第6篇:独立思考的意义范文

近几年,各级政府正在强力推进医疗改革工作,在调节医疗资源供求矛盾、均衡城乡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等方面,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并采取了有效措施,比如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提高职工医保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改革医保付费制度。

随着医改工作的深入,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开始逐步缓解,但是过度医疗问题仍然非常普遍。为此,我们针对导致群众“看病贵”的过度医疗现象,重点选取了与医疗工作联系较为紧密的群体进行了问卷调查,希望在深入了解过度医疗现状以及成因的基础上,寻求治理过度医疗的有效对策,从而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全方位调查

为保证调查效果能够真实反映过度医疗现状,调查小组对有校样本进行了详细统计和梳理,发现在所有被调查的人群中,男性28人,女性37人,比例为0.8比1 ,男女比例差距不大;年龄结构中,小于30岁的6人;大于50岁的12人;30至50之间的有47人,为主要人群,占调查对象的72.31%,这部分人大多有过就医或陪同家属就医的经历,对医院有一定程度的接触,且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是参与社会事务的主要人群,能够正确理解调查问卷中的问题;在医保类型的统计数据中,享受公费医疗的36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23人,参加新农合的2人,自费及其他4人,基本涵盖所有的医保类型,从而对合理分析调查结果及出具调查结论,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调查问卷的设计,调查小组分别从认知度、现状、危机、成因、治理方法等方面得到了详细的调查数据。

其中,对过度医疗的认知度方面,调查小组将其界定为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通过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减低患者的诊治价值,并且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

回收的有效样本在回答“您知道什么是过度医疗吗?”的问题时,61.54%的被调查者选择知道,32.31%的被调查者选择不知道,但是他们大都表示,在看到相关解释后理解并且知道这种现象。这说明调查对象大多对过度医疗有较高的认知度。

对于过度医疗的现状,主要从过度医疗的表现程度加以区分。调查中,在回答“您自己或身边的家人朋友有过过度医疗的经历吗?”这一问题时,72.31%的被调查者反映有不同程度的过度医疗的经历,说明过度医疗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

为了更加直观地感受过度医疗是否严重,调查小组按照过度医疗严重程度,对选项从3到0分别赋值,认为“非常严重”赋值3分、“严重”赋值2分、“一般”赋值1分、“很少”赋值0分,各选项以选择人数为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加总得出评价值,满分3分,评价值大于1.8可以判断过度医疗比较严重。经过计算,评价值为1.908,大于1.8,这说明过度医疗程度是比较严重的。

从过度医疗的表现形式中,“不必要的检查、重复检查”是过度医疗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其次是“抗生素滥用”和“开大药方”,实际上,滥用抗生素和过度输液均可视为开大药方的具体形式。而在“中医过度医疗主要表现”的统计中,61.54%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过度检查”,60%的选择了“开大药方”,55.38%的选择了“多次复诊”。

统计数据表明,不论是中医还是西医的医疗机构,过度医疗的表现均集中在“开大药方”和“过度检查、重复检查”上。

而在回答“过度医疗主要发生在哪类医院?”这一问题时,63.08%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著名的大医院(如三甲医院等)”;55.38%的选择“区级医院”;32.31%的选择“各类专科医院”;16.92%的选择“私营医院”;15.38%的选择“社区医院”。由此可以看出,各类医院均有过度医疗的现象发生,但由于大型医院和区级医院的患者比较集中,过度医疗的现象也相应地最为突出。

对于过度医疗的危害,调查小组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其中87.69%的被调查者认为过度医疗“给患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66.15%的认为其“抵消了医保增加给百姓带来的实惠”;53.85%的认为“影响医药行业健康发展”;50.77%的认为“给患者的身体带来伤害”;49.23%的认为“吞噬了优先的医疗资源”;41.54%的认为“影响医患关系”;还有部分被调查者认为过度医疗将对患者造成精神伤害、影响社会风气、危害社会等。

从调查对象的选择中可以看出,“加重患者经济负担”被排在首位,说明这是过度医疗危害性中最主要的一方面,也证实了过度医疗是导致群众“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不对过度医疗进行及时、有效地治理,那么,医疗改革所作的如加大财政补贴、提高支付额度等措施应该起到的作用就会被削弱,医药行业也不可能健康地发展。

造成过度医疗的成因有很多,被调查者认为造成过度医疗最主要的原因是“医院不合理的内部分配机制”和“医生逐利”,其次是“监管不力”和“医院公益性淡化”。

医务人员对过度医疗的成因有着不同的看法,经过口头咨询7名医务工作人员,与普通公众感受大致相同的是,医务人员也认为监管不力、医院不合理的内部奖金分配机制、医生逐利、医院公益性淡化是造成过度医疗的重要原因,不同之处是,医务人员认为医院资金紧张、按项目收费制度以及医生自我保护也是形成过度医疗的重要原因。医务工作者普遍反映,医院为了经济效益给科室和医生下指标,而医生的收入和其劳动强度又不成正比,所以医生只能靠多开药拿提成、让患者多做检查给科室创收,同时内、外监管又不到位,于是“以药养医”和“过度检查、重复检查”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由此可见,过度医疗产生的根源应该是医院的体制问题。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医疗体制改革之后,医疗机构被推入市场经济运行当中,医院的公益性逐步淡化,并由此产生了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分配机制,也催生了种种过度医疗现象。此外,政府部门对相关问题缺乏有效地监督管理,导致了过度医疗现象的泛滥。

对于可能采取的治理方法,调查中关于“您认为哪些方法对抑制过度医疗有一定作用?”问题的回答中,66.15%的被调查者选择“加大对过度医疗行为的处罚力度”;55.38%的选择“惩治腐败和非法牟利”;53.85%的选择“加强对诊疗过程的技术监督”;49.23%的选择“加强医生职业素质和道德教育”;44%的选择“健全法律法规”;40%的选择“回归医院的公益性,加大财政补贴”。此外,个别被调查者还提出了加强医生培训、建立患者信息系统、及时更新设备等具体措施。

通过调查发现,被调查者倾向于选择加强监督、处罚的方法,治理过度医疗,一是从患者角度考虑,采取处罚和监督的方法更为直接、见效更快,而改变体制、机制是长期的工作,见效慢;二是被调查者对医院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不了解,不知如何入手。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要切实解决过度医疗问题,必须从根源上入手,强化医疗机构的公益性,改变其内部分配机制,再用外部的监督、处罚等具体措施来保障,全方位地治理才能达到我们的目的。

此外,在个人能承受的一年医药开销额度的调查中,58.4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1000元及以下,29.69%的被调查者选择了1000元-3000元之间,只有12.3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3000元以上。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一年1000元及以下的医药支出对大多数百姓来说不会对其生活构成什么影响,若超过3000元,可能会对百姓构成经济负担。

调查者对“您对按病种收费的医改措施了解吗?”回答中,80%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不了解”,只有20%的选择“了解”。按病种收费是刚推行的一项制度,是可以控制过度医疗的一项有效措施,应加大宣传,逐步推广,让更多的患者享受到此项措施带来的优惠。

对策建议

通过对上述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调查小组得出初步结论:

一是过度医疗现象仍然十分严重,“过度检查、重复检查、开大药方”的情形最为突出,著名的大医院和区级医院是过度医疗现象的高发区。

二是过度医疗给患者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浪费了医疗资源,削弱了医疗改革措施应该起到的作用,不利于医药卫生事业长期的健康发展。

三是过度医疗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运行体制和由此产生的内部管理、分配机制问题,要治理过度医疗现象,应该综合采取措施,从根源着手强化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从内部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分配机制,同时也要加强外部的监督和处罚。

然而,不可回避的是,过度医疗的治理存在一定的难度,一是改变体制、机制是长期复杂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二是过度医疗的鉴定存在技术上的难度,可能无法建立准确的评判标准,所以治理过度医疗必须要逐步探索、实践。

尽管治理过度医疗的工作存在很大难度,但调查小组认为,目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逐步缓解过度医疗现状。

首先,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步伐,铲除过度医疗赖以生存的土壤。加强对医院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让所有公立医院在运行中能够回归公益性;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和内部分配机制,综合评价科室效益,让医生的收入与其医疗技术水平和劳动强度相配比,提高医生诊疗服务收入水平、降低药品价格,减少产生“以药养医、重复检查”现象的动力、压力因素。

其次,建立全面、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和舆论监督。在医疗机构内部建立一套对医生诊疗过程的监督机制,规范疾病诊治的临床路径,对于明显违背医疗常规的检查、用药等行为加强监督、惩处。打击药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贿医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再者,加强医生职业道德教育和引导,提升其职业道德素养。医学院校要更加注重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帮助学生树立“以人为本、以患者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相关部门在医生执业准入时,应加强对医生职业道德规范的考核;行业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要对医生执业过程中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严格的考察、监督,抑制不良行为的发生,培养良好的职业风尚。

第四,加快医疗服务收费制度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按病种收费制度。按病种收费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医疗服务收费制度,目前只在部分医院进行试点,但与普遍实行的按项目收费的方式相比,更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合理成本约束机制,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有利于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因此,要跟踪试点医院按病种收费进展情况,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第五,规范医疗机构会计核算方法,加强成本约束。医疗机构现行的会计核算均是按照事业单位的特点,实行收支核算。该模式不能真实核算和反映资产损耗以及资金时间价值,不能全面地揭示医院各收费项目的实际盈利水平,无法合理归集各项目和各病种成本,所以在目前条件下,不妨借鉴《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完全成本法的思路,对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通过探索建立相对合理的标准成本制度,归集医院的各项目或病种成本,寻求成本约束的最佳切入点,以适应医疗机构运营管理需要,为加强成本约束提供基础。

最后,采取具体措施减少患者重复检查的频率。通过加强医疗技术人员培训、更新老旧设备设等措施,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检查水平和诊断准确性,降低患者到大医院复诊的频率;建立可以共享的患者信息系统,推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结果的互认,减少患者在重复检查的次数。

第7篇:独立思考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独立学院;期刊;问题;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G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0-0179-01

在新世纪信息社会中,期刊的信息传播功能已日益被人们所重视,对于独立学院图书馆而言更是不可或缺。其自身具有信息量大、专业覆盖广、更新速度快、利用价值高等特点。在馆舍建设中,期刊一致被列入高校图书馆馆藏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日常的教学成果和他们的科研水平,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图书馆的期刊资源。与此同时,期刊阅览室也是在校学生学习、获取专业信息以完成毕业论文的重要场所。

1 独立学院图书馆期刊阅览室管理现状

独立学院是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的合作,学校建校时间短,文化底蕴积累不足,办学资金有限。这种形式下的图书馆期刊阅览室现状如下:

1.1 期刊种类偏少,阅览室座位有限

绝大多数独立学院图书馆的期刊订购数量与“一本”“二本”院校图书馆的订购数还存在较大差距,期刊种类与建校初期相比变化不大,一般不超过1000种,阅览室座位不超过500个。

1.2 期刊利用率不高

一方面是娱乐性、生活类刊物较多,阅读人次火爆,乐性刊物的情况;而另一方面学科专业性刊物无人问津,常年下来阅读人数寥寥可数,两极分化严重。另外,一些馆舍为了防止期刊丢失,造成损失和管理上的失误,不允许像其他纸质图书一样进行外借。

1.3 专项管理人员不足,专业性人才稀缺

管理人员不足和专业性人才缺失的情况下,没有专人固定从事期刊开发、挖掘、主动推荐等深层次服务,导致期刊管理运作模式通常是最基本的被动借阅形式,为了节省开支,很多独立学院图书馆大量聘用一些学历较低的临时工作人员。

2 存在问题分析

受独立学院特有的办学性质和经费投入所限,投资方更倾向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一线的教学,而图书馆的建设力度和却没有因此同步增长,基本停留在当初建校水平上,读者的需求以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与图书馆资源和管理的矛盾越来越显著,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2.1 期刊阅览室面积不足,自习室和阅览室混在一起,功能价值得不到体现

近年来,为了响应教育部提出的“关于独立学院转社”的发展倾势,许多独立学院为了谋求学校立足发展,积极投入了学校转型的工作。在原先馆藏资源不能达标的情况下,以生均100册为基准大量增添图书和书架,将一部分阅览室改造成书库存放图书供学生借阅。这样一来,原本不足的自习室空间变得更加稀缺,更多课余时间上自习的学生因为没有座位涌入到阅览室,更有甚者把阅览室当成了私人自习室,在桌椅上堆放自己的书籍和日常用品,达到长期占用的目的。期刊阅览室的功能价值完全得不到体现;另一方面:按规定期刊阅览室是不允许带书本进入的,这无疑给图书馆的期刊管理和服务带来了不便,同时期刊的保存也出现了隐患。

2.2 专业期刊结构不合理,数量不足,利用率低

独立学院馆员订购的期刊很大程度上受限于学校的自身条件,通常情况下期刊的种类远远达不到师生学习和科研的需求。一方面来源于独立学院建校时间短,尚未形成浓厚的校园文化底蕴和良好的学风,学生没有养成会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另一方面,独立学院办学目标主要以传授高等专业知识、培养专业应用型人才为主,加之专业教师大都是新进的青年教师,职称结构大多以助教和讲师为主,科研水平有限,学术氛围普遍不够。这极大地影响了图书馆学术期刊的利用率,从而出现学术期刊低借阅率,生活、娱乐类期刊高借阅率的现状,不少图书馆为了提高读者进馆人次,实现其办馆“功能价值”,不得不调整期刊结构,加大购买生活、娱乐类期刊。

2.3 馆员专业能力不足,责任意识不到位

独立学院期刊管理水平不高导致期刊利用率不足与期刊专业人才匮乏息息相关。长期以来,图书馆部分人员对期刊管理认识有误,传统守旧的观念让他们认为期刊工作只是“看摊守业”,刊物的利用率更多在于学校自身的文化建设和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读书习惯,和他们的工作成绩无关。在采购环节,只重视期刊的延续性和完整性,对于期刊内容上和学校专业的同步,与新型期刊的出现、读者的阅读要求是否改变没有充分地去研究调查, 所以形成期刊结构单一、期刊利用率逐渐下降的现象。事实上,图书馆进入现代化信息建设以来,期刊管理工作便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又相互制约的具体环节组成的。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期刊订购、登到、验收、过刊装订、入藏等基础工作,更需要在日积月累日常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依据相关图书情报专业知识作为理论指导开展期刊精彩文章推荐、读者研究、期刊评介等深层次服务。然而,图书馆在职人员中图书馆学专业人才通常只占到20%左右。

3、解决措施

3.1 利用有限的经费,科学合理地做好期刊订购工作

介于投资方拨款力度有限,独立学院图书馆每年应在人力、物价的变化前提上,本着节省、优质的原则,精心做好年度期刊预算工作。一方面,要结合学校在课程建设中的总体发展思路,与各个二级学院新开设的专业动态保持紧密跟踪,当出现一些新增或者停办专业时,不盲目按照期刊延续性、完整性的原则继续订购。同时,控制好娱乐、生活性期刊和专业性、科研性期刊的比例,生活、娱乐性期刊应参考以丰富校园生活、增长学生见识、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标准。另一方面,在征订前期安排专门的馆员(最好本身专业与学院挂钩)针对各个学院进行走访式期刊问卷调查,深入了解学员师生的需求,对于外文期刊,应更多向专业教师及分管教学院长咨询,听取建议。

3.2 做好期刊宣传、引导、报道工作,深化服务内涵

独立学院普遍存在建校短、校园文化薄弱的情况。图书馆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前沿阵地,责无旁贷。高质量的期刊可以开阔学生的学习领域,为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提供素材。对此,期刊的利用率就成了重中之重,想方设法把具有价值的期刊提供给相应的师生。而不是仅仅停留在“看门守摊”的被动服务中。一方面要安排专人,对所选的期刊进行了解和归类,做好书评工作,以校刊、图书馆网络管理平台、读书讲座、设置文献检索课多等种形式进行宣传,让广大师生及时了解图书馆的馆藏,同时主动在阅览室向咨询的师生推荐、引导适合他们的用书,另一方面,对他们利用期刊所达到的效果和成绩,在学校范围内进行跟踪报道,努力扩大影响范围,让更多的人走进图书馆,依赖用图书馆。

3.3 加强期刊人才建设,提高服务意识

转型后的现代化信息图书馆,更加要求期刊工作人员在知识结构和专业配置上展现一专多能的优势。图书馆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出高效适宜的人才培养方案。可以把技术骨干带到公办学校中知名度较高的图书馆,进行借鉴和交流;利用目前最新的“慕课”课程学习系统进行培训,从各个方面丰富自己,提升职称;或者邀请一些专家学者来校主持讲座,提高馆员的业务技能与操作水平。同时培养他们的服务意识,开动大脑、积极创新、改变原有的旧观念。

参考文献

[1] 刘振华. 浅议独立学院图书馆期刊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J].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2010(08).

[2] 傅生合.关于独立学院图书馆发展现状及建设的若干思考[J].中国科技信息.2012(22).

第8篇:独立思考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独立医科院校;物理化學;药学专业;教学反思

药学专业开设的物理化学课程,不仅包含高等数学、化学、物理学等基础知识,还为后续开设的专业课,如药剂学、药代动力学、药理学、天然药物化学等提供思路和方法指导,具有承上启下的指导地位;物理化学的基本原理也已渗透到药学的方方面面,反思合理、合适的教学方法对药学生的专业发展也必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当前独立医科院校“物理化学”教学现状

1.1生源特点

我校药学专业学生由全国高考统一招生,招生录取分数线为三本院校分数线,录取分数普遍偏低。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参差不齐,相当数量学生初高中物理、化学基础不够扎实;极个别学生对化学物质基本性质不够熟悉;部分学生对学习物理化学准备不足;大部分学生数学基础薄弱,表现在高中数学学习基础较为薄弱;高等数学学习难度大等。尽管近年来,部分省市取消了三本录取批次,并为本科二批次招生,但生源质量仍然与一本、二本排名靠前的学生存在较大差距。学生在学习中,一方面表现出思维活跃,发散性强;喜欢自我表现;对较高的专业技能渴求强烈等优点,另一方面也表现出缺乏自信心;对理论知识学习兴趣低;缺乏自主学习习惯等缺点。且由于近年来的高考扩招和社会对医药人才的大量需求,我院药学专业招生逐年稳步扩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导致一部分学生化学基础知识储备严重不足,而一部分学生的化学基础却相对较好。二者在化学基础及理解能力上的明显差异,使教学进度及教学方法都难以统一。

1.2课程设置特点

作为独立医科类院校,我院培养学生均为应用型、技能型人才。药学专业是四年制专业,“物理化学”是第四学期开设的必修专业基础课之一,是整个药学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物理化学研究的是化学中原则性、普遍性的规律,大量采用逻辑推理和数学推导,由物理化学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设出发,通过逻辑推理,得出相关理论和数学表达式。

该课程具有理论性强、逻辑性强、概念抽象、公式定律繁多以及不同的公式又有特定的使用条件和范围等特点[1],是被教师认为“难教”、学生们公认为“难学”的课程。

根据我院药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培养药品研究、开发、营销的专业人员,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快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创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全的体魄。”;依据物理化学“理论抽象、逻辑性强”的课程特点;结合“为后续开设药物化学、药物设计学、药物动力等课程提供基础理论”的理念;以“必需、够用”为尺度,突出该门课程的专业基础性,弱化公式的逻辑推导过程,降低物理化学中对高等数学的要求,对药学专业开设的“物理化学”学时数做了新的调整。课程设置为63学时,由于独立医科院校设备、人员、经费等原因,暂未开设实验课。课程内容包含化学热力学、化学平衡、相平衡、电化学、化学动力学、表面现象和胶体等模块内容,既涵盖了热力学、动力学重要概念和基本知识,又涉及与药品研制、生产、应用等相关的化学知识。

课程内容较多,实际授课课时较少,实验教学缺乏、教学任务重是当前独立医科院校“物理化学”课程面临且亟待解决的问题。

1.3师资特点

我院药学专业“物理化学”课程由基础教学部化学教研室承担。教研室教师均毕业于综合性大学或师范类大学的化学专业,具有较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但对医药学知识尚需完善,导致教学中主要采用化学学科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割裂了化学与医药学的紧密联系,造成“学”、“用”分家,因加强教师药学专业性知识学习,以学生为主体,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加强素质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能力,培养合格的药学专业工作人员。

2独立医科院校医学化学课程设置模式探讨

2.1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药学专业的学生学习物理化学不能把它作为一门纯化学课程,更重要的是将之灵活运用在药学、医学等应用领域[2]。现行高等医学院校“物理化学”课程教学内容较为丰富,可概括为热力学、动力学两大部份,有些内容如药物合成反应可能性及现实性讨论、药物有效期预测、热力学中三磷酸腺苷的体内代谢等可在基础医药研究及实际工作中直接应用;有些内容如相平衡、胶体分散系统的原理与药物剂型改良等则是后续课程的必要基础知识。针对教学时数不足的实际情况,根据“物理化学”课程教学内容,我们首先针对学情需要,合理安排理论讲授学时,其次对教学内容进行恰当精选,即明确“物理化学”在独立医科院校的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在不违背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对现行教材内容进行合理取舍,删减一些理论性较强的纯化学知识,弱化对公式的推导过程,强化与药学紧密联系的应用化学知识,为学生今后的专业学习和实际工作需要奠定“必需”、“够用”的理论基础,适当引伸,开阔学生思维。

在热力学部分,删除“无机化学”中讲授内容,如:气体性质、原电池的构造与电池符号、电动势与电极电势的计算等;对与后续课程学习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化学基本知识与理论,包括热力学第一、二、三定律等内容,不仅局限于讨论公式及适用条件,更进一步扩展到药物合成反应中可能性、人体能量代谢、非平衡态热力学、电化学与热力学的联系及表面现象中如何讨论药物剂型与吸收关系等内容;此外在介绍理论知识时,也注意延伸扩展,如讲解“熵”相关知识的同时,延伸出熵与生命、健康与疾病的本质等。

在动力学部分,重点讨论解决药物合成反应中现实性问题,削弱对化学反应速率理论的讨论,适当扩展到后续医学基础(如生物化学、药理学)和专业课程(如药物化学、药物设计学、药物动力学)的应用。通过恰当精选课程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学时少、内容多的矛盾。

2.2开设实验录像课

实验课作为化学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应与理论课并行开设。在课堂上学生只能学到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只注重基本概念的讲解、简单数学公式的推导和计算,学生感到枯燥无味,对学习没有兴趣。为了让学生真正理解和掌握物理化学基本原理知识,实验教学是必不可少的環节之一。通过实验教学使得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鉴于笔者所在的独立院校因设备、人员、经费实验条件限制,尚不能广泛开设学生实验课,因此,采用教师实际操作实验,制作成录像,以微课形式在课堂上呈现给学生,并通过课前预习进行提问交流,实现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的统一。

2.3优化课程实施

课程实施需要师生双边教学活动达成目标。对独立医科院校药学专业的学生而言,要想在一个学期内把物理化学知识学懂、学透并会应用,难度非常大。为使学生能在有限的课时中学好、会用,在课程实施时教师必须因材施教,以“必需”为准,“够用”为度,结合专业要求对教材酌情讲授。针对基础较好学生群体,做到一旦有问题个别解决,形成带头效应;对基础较差学生群体应引导其发挥文字理解的能力理解概念与原理,根据原理记忆公式;对个别学习意愿不强的学生先引发其兴趣,再言明利害供其选择。总之,对所有学生均不抛弃、不放弃,扬其长避其短,充分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尽最大可能让其获得应有的知识与技能。在教学方法上,采用多元智力理论的教学观,坚持“教无定法,贵在得法”的原则,除采用问题教学法、形象教学法、类比教学法等传统的教学方法外,还需强化使用启发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自学合作教学法等,甚至还可结合药学专业实际需求,采用恰当的案例教学法,做到融“教、学”为一体,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教学中除了紧扣教学内容外,还应联系相关药学知识,从而使教学内容得以补充和延伸,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使学生认识到物理化学的重要性[4]。

2.4构建多元化评价体系

对教师评价采取同行评价、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评价、学生评价方式,并将结果以书面纸质形式反馈至任课教师,针对出现的常见问题,进行反思、交流、集体备课、加强业务学习等形式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更好地服务于“物理化学”教学。

对学生评价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综合、全面、科学的考评,即采取卷面考试、实验录像讨论、随堂小测验、撰写综述等多种考核方式,突出学习过程的考核,培养符合现代信息社会的创新性、实用性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实际,制定出“物理化学”课程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占30%,其中实验讨论占15%,随堂测试占5%,撰写综述占5%,平时作业占5%)和期末考试成绩(占70%)两部分组成的评分体系。该评分体系使学生既重视期末考试,也重视平时学习。实践证明,该评分体系对学生成绩的评价比较客观、全面、合理。

3结语

通过多年来我院药学专业“物理化学”课程的教学实践,我们对独立医科院校“物理化学”教学研究有上述一些体会,对该门课程设置作了初步探索和尝试。目前独立医科院校“物理化学”课程的教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继续研究探索和尽快解决,如课程设置的合理性、教材及教辅建设的积极性、师资培养的持续性、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性等问题。特别是在当前独立医科院校药学专业学生的来源、质量不理想,课程内容较多,学时较少,学生学习困难较多的情况下,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教材及教辅建设,同时也呼吁独立医科院校的同行们与我们共同研究、解决这一问题。

作者:杨婷等

【参考文献】 

[1]印永嘉,奚正楷,张树永.物理化学简明教程[M].第4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杨文,沈理明药学专业物理化学课程实例教学研究[J].化学教育,2015,(14):58-60. 

第9篇:独立思考的意义范文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会长施用海在《全国高校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会议暨2006国际贸易学科发展论坛》上的发言指出:目前全国设有国际贸易专业的高等院校380所,设有国际贸易专业的高等职业院校490所,设有国际贸易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510所。根据笔者对全国322所独立学院专业设置的考察结果发现,其中有80%以上的独立学院设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据此估计设有国际贸易专业的独立学院为267所。综合以上数据,全国目前开设本专业的中等以上的学校共计1647所。

《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2)》的结果显示,1990年我国的新生婴儿是2354万,2000年新生婴儿是1379万。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发现,2010年的新生婴儿是600万。目前,高校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高考生源的快速下降,从2008年的1050万,一直下降到2011年的933万人。预计新出生婴儿的快速下降,将会使得高校生源的下降态势延续下去。面对生源的数量与质量都在下降的趋势,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也必将迎来重大变化,而众多的学校开设此专业,更使得重新 “洗牌”成为必然。相对于公立学校,独立学院在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生源质量、教学科研等方面都较为逊色,一些没有竞争力、没有特色的国际贸易专业将可能面临生源不足,甚至停办的风险。而面对如此激烈的竞争,如何培养专业特色,将成为独立院校生存和发展的重中之重。笔者认为,独立学院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想进一步发展,必须形成自己的特色,具体体现在外语加结合专业的培养思路、服务地方的理念、实践课程的强化与学生创新与创业能力的培养。

一、外语加专业的培养思路

通过电话访谈、走访调查和网络资源搜集,结果发现,广东省17所独立学院全部开设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各院校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大致都可归为培养外向型、应用型和复合型的外贸专业人才。笔者认为外向型主要体现在本专业外语的教学,应用型主要体现在实践课程的强化上,复合型主要体现在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服务上,而这三者最终落实在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上。

外语加专业的培养思路,不仅仅表现在培养目标上方面,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课程设置与课程教学与考核方面。为了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本专业目前实行四种策略:第一,设定双语课程。具体为《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本文由收集整理《国际经济学》《外贸函电》《国际商务谈判》等五门双语课程,今后将继续增设《国际贸易原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结算》等双语课程,通过双语课程提高学生的专业英语能力。第二,加大英文类课程的教学。除由外语学院承担的大学英语课程外,本专业已开设《外贸会话与洽谈》《商务英语口语》《金融英语视听》等英文教学课程,通过这些课程的设立,提高学生口语表达能力。第三,尝试创新教学方法。如在《国际商务谈判》课程上,同学根据情境,进行进出口贸易磋商的模拟。第四,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在《商务英语口语》的课程考核中,教师改变以往的试卷考核与口试考核方式,采取模拟面试,由同学作为面试官与面试者,教师来监测、指导,从而提高学生踏入社会的面试应试能力。

二、服务地方的理念

社会在发展,高等教育在进步,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独立学院应根据地方或区域经济的发展特征,结合自身实际状况,紧跟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专业培养目标,拓宽专业服务方向。

广东省一直是全国的外贸大省。2011年广东省进出口贸易总值为9134.8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25.1%。其中:出口5319.4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值的28%;进口3815.4亿美元,占全国进口总值的21.9%。此外,一般贸易进出口3208.8亿美元,增长19.5%;加工贸易进出口5077.5亿美元,增长13.8%。2011年全年广东外贸顺差1504亿美元。珠三角一向有“世界工厂”和“全球制造业基地”的美誉。而且中国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希望珠三角从“全球制造业基地”提升为“世界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纲要》同时也阐述珠三角都市圈的未来产业目标:打造若干规模和水平居世界前列的先进制造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企业和品牌,发展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与港澳地区错位发展的航运、物流、贸易、会展、旅游和创新中心。“十一五”期间,广东省实际利用外资905.99亿美元,居全国第二。广东省是我国重要的贸易、制造与吸引外资的区域,并且随着与港澳台与东盟的经贸交往的深入,对既懂经济、贸易,又懂产品知识与企业管理的人才必将大量需求。这种趋势下,就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而言,要树立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理念,强化学生知识的复合性,因此,根据广东省未来发展的需求,本专业积极与其他学院合作,开设工业外贸方向(包括汽车、机械、化工等)、国际商务方向(国际企业经营与管理)、国际金融方向(商业银行)等,通过选修课增设方向,强化学生的“宽口径”的知识能力。

三、实践课程的强化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归属于应用经济类专业,经过多年来的办学实践,培养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已经成为各独立学院的共识。而应用型,笔者认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课程应用实践化;专门的实践课程;校外实习。

课程应用实践化主要体现在课内实验的教学上。以《国际结算》课程为例,在这个课程中笔者与同事设定了以下项目,以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第一,将同学分成项目小组,每个小组讲解一个国际结算方面的案例,在讲解之前学生要先将小组的ppt发到教师信箱,以利于教师监控与指导;第二,每个小组根据国际金融形势,写一份报告,加深对宏观金融环境的理解;第三,讲解理论知识的同时,更注重实践知识的训练,如在讲解汇票的时候,要求学生进行出票、背书、承兑、贴现的填写;第四,汇付与托收、信用证这三个基本的结算方式讲解基本理论知识后,进行相关国际结算流程的模拟,如信用证的开证、审证、通知、核对等;第五,由同学翻译英文的信用证,加强其对专业知识的理解。

转贴于

针对专门的实践课程,本专业的外贸业务流程模拟是一门32学时的课程,在课堂上,学生将分别扮演出口商、进口商、出口地银行、进口地银行、工厂等5个角色,利用所学的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结算、国际商务谈判、外贸函电和国际商务单证等课程,模拟真实的企业进出口流程,每次在该课程结束前会进行外贸操作技能大赛,在比赛中,同学们积极参考,效果良好。

通过长期的教育实践认识到,一个没有实际的社会经济生活经验的学生很难承担社会经济责任,也很难成长为专业培养目标所要求的专业人才。而现在由于企业商业的保密性,学生在企业实习往往接触不到真实的贸易业务,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种被动局面,提高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本专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创办由商学院教师出资、校方参股资助的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这是一个小型的跨国公司,可以从事出口、进口、对外投资、跨国经营等业务,可作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相关专业的青年教师和学生的实习基地,使学生在实习中得到“真刀真枪地干工作”的锻炼,从而大大提高本专业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四、学生创新与创业能力的培养

教育部下发《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实现突破性进展。大学生是最具创新潜力的群体之一,在高等学校开展创新教育,积极鼓励高校学生自主创新,是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目前网络开店、校内企业、校外企业等多种形式创业已经成为大学生主要的方式。根据国外学者的研究,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的学生人数不超过5%,因此在校内为学生提供创业基地,必将提升学生就业能力。除此之外,参加校内外竞赛,扩展竞赛范围也 是提升学生创新与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例如,本专业创立的国际经济与贸易校内技能竞赛:内容包括三个部分:商业计划书、英文产品会以及商品模拟展览会。特别要求参展商品由各参赛队自行寻找合作厂商,由合作厂商提供的实际商品为展品。通过本次竞赛,同学们商务技能得到了真实的训练,国贸专业技能能力得到了提升,并涌现一批创新的思想,也体现了学生的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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