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工程变更概念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筑企业不断增加,对于单个建筑企业来讲,工程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如何在低价中标的条件下实现自身收益的增加成为施工承包商重点关注的问题。工程建设领域学者和工作实践者纷纷指出,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工程索赔、调价是施工承包商提高工程利润的重要载体。索赔本身的相互针对性容易造成承发包双方的对峙,调价依据和处理方式的相对明确造成调价对于承包商增收的重要性降低,而工程变更作为普遍存在的事件,处理变更成为承包商的一种正当权利,因此,利用工程变更实现承包商额外收入的增加成为最适宜的手段。
1 承包商工程变更创收的内涵
承包商创收概念的提出最早是田威针对利用红皮FIDIC合同的国际工程项目提出的承包商创收支柱理论[1],该理论指出,承包商创收的三大支柱是索赔(Claim)、工程变更(Variation Order)、调价公式(Fluctuation Adjustment Formula)。国内工程领域中,很多学者和实践工作者提出了一次经营和二次经营的概念,一次经营是招投标阶段承包商获得中标过程的项目经营,二次经营是合同签订后,承包商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实现更多收益的过程[2]。承包商创收的实现实际上是一次经营和二次经营的精细化管理。
根据一次经营和二次经营理论,承包商有效处理工程变更实现创收界定在招投标阶段和工程实施阶段。承包商一次经营过程中,在详细分析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识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存在的缺陷和错误,预期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进行不平衡报价,为承包商实现创收创造条件;合同签订后,承包商进行二次经营,按照正常变更程序处理工程变更,合理应用不平衡报价,并利用施工过程中施工条件的变化、业主要求的变化等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实现承包商额外收益的增加。
2 承包商应用工程变更实现创收的机会点
当前不同学者对于承包商如何进行工程变更管理促进承包商盈利进行了细致研究,很少有学者从承包商创收的视角进行工程变更创收机会点的研究。然而,以上研究[3-5]却从侧面提出了创收的重要机会点:1)招投标阶段,制定有效投标报价策略合理预期工程变更,为有利工程变更的发生创造条件;2)合同执行阶段,优化变更方案,结合施工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应用前期不平衡报价确定变更价款,保证承包商创收目标的实现。
3 承包商应用工程变更实现创收的主要策略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了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文件中约定的工程变更的内容对各建设行业均具有通用性,因此,分析在此5类工程变更情形下承包商实现创收的机会点和策略是承包商应用工程变更实现创收的必要条件。
(1)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实现承包商创收
此类变更的发生主要是由设计错误或设计与实际施工条件不符引起的。工程变更发生时,承包商按变更程序处理变更事项,工程变更报价的确定是承包商实现创收的关键内容。在招投标阶段承包商在分析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踏勘资料的基础上,合理预期工程变更进行不平衡报价成为其创收的重要策略。
(2)改变某项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实现承包商创收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的变化往往引起工程中某项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化,如发包人出于对功能、美观的新要求,提高工程安全等级等。该类变更的发生往往通过改变施工项目、施工材料、施工项目工程量等实现。在有效预期此类工程变更发生的前提下承包商才能保证创收目标的实现。在此类工程变更类型下不同创收路径下形成的创收策略如表1所示。
表1改变某项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实现承包商创收的策略分析表
(3)改变某项工作的施工时间、工艺、顺序实现承包商创收
发包人要求的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以及新工艺的出现都会造成施工过程中某项工作的施工时间、工艺、顺序发生变更。针对此类变更,承包商应以工程变更能否被合理预见为界,制定不同的创收策略。在招投标阶段,根据预见的变更项目提高或降低综合单价,保证变更后项目的高收益。对于承包商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承包商尽量提出满足发包人要求同时能够提高自身净收益的施工方案。
(4)取消合同中某项工作实现承包商创收
设计错误、设计改进、地质条件变化往往引起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发生,发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前提下,为节约投资,提出工程变更。承包商从自身利益出发,发现该类变更条件存在时,也可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此类工程变更时,承包商应以取消工作会删减承包商分摊到该工作中的费用为由提出费用补偿。承包商可以要求发包人补偿取消工作中分摊的总部管理费、现场管理费等分摊费用。
(5)完成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实现承包商创收
施工过程中追加的额外工作主要存在两种情况:①在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的额外工作;②在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的额外工作。
针对第一种变更情形,额外工作的价格计算以原合同报价为依据,变更发生时可直接套用原合同单价形成变更工程价格。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通过分析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资料,发现存在此类变更情况,可提高变更发生时可直接套用的单价。针对第二种变更情形,若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预测到施工过程中会发生追加额外工作的变更事件,且原清单中存在相似分项工程,则提高相似分项工程中可直接套用部分的单价如机械单价,同时适当降低其他部分的单价。
4 结论
工程变更是施工过程中普遍发生的对承包商收益有重要影响的事件,有效预期合理处理变更事件能够保证承包商创收目标的实现。招投标阶段,识别招标文件中存在的缺陷,合理应用不平衡报价策略,为承包商创收提供条件;施工阶段,根据施工条件,有效提出、处理工程变更,提高变更报价,实现承包商创收。
参考文献:
[1]田威.创收的三大支柱及“不可抗力”[J].国际经济合作,2001(1):52-55.
[2]叶浩文.“一次经营”与“二次经营”的关系及紧密结合探讨[J].建筑经济,2004(11):27-31.
[3]唐恩宽,曾喜安,陈灯强.浅议项目二次经营下的效益拓展[J].建筑经济,2009(7):57-59.
[4]高杰.做好工程变更管理提高水电施工企业效益[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7,13(11):818-820.
1.1工程造价的概念
工程造价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是指:在整体建设项目的实施进程中,建设项目预期资金的支出,是建设项目实际资金费用在固定资产的部分,也有一部分学者将工程造价看做是建设项目实施的整体过程中,形成固定、非固定、无形资产而产生的资金消耗总和。从概念的定义判断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认知:工程造价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同时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要对工程造价予以行业的重视和发展的关注。
1.2工程造价管理
通俗地讲工程造价管理就是对建设项目各阶段和各环节进行造价方面的管理,就是对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对资金进行集中、精细和科学控制,以此来降低建设项目的消耗和费用,使其达到建设项目设计的工程预算范围内。对工程造价管理的理解要有一定的高度和广度,要站在行业发展的角度去看待工程造价管理的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企业适应竞争和市场的重要前提。要站在维护行业进步的出发点去审视工程造价管理的定义,要利用动态发展的理念去发掘工程造价管理的价值,使其能够为建设项目各环节、各阶段提供有益地帮助和作用。
2、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实施工程造价管理的价值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贯穿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每时每刻,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各主要过程和环节有着重要的管理价值和经济效益。工程造价管理可以规范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合同修改,使工程项目相关方面的经济利益得到维护;工程造价管理可以强化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技术的应用,使新技术和新工艺得以在建设项目中得到实际应用,在提高建设项目实施效率的同时,提升建设项目实施的质量;工程造价管理可以调整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各方面要素,使项目实施的环境得到优化,通过调整和完善来保障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确保建设工程各方面的经济、社会效益的取得。
3、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进行科学工程造价管理的要点
3.1优化建设项目的设计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应该以优化设计为切入点,展开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工作,要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与施工和现场的实际,通过设计的优化和方案的调整做到建设项目成本的真正控制,以分析法、价值计算法等方法最大程度地实现建设项目成本的节约与控制。
3.2加强招投标管理
在有关招投标文件中,要规范、正确、完整地填写清单,不可遗漏或者发生书面错误。招标方在进行招标预算时,要按照招标文件重新复核工程量,重新确定工程量的清单数据,避免清单数据出现错误,才能让工程造价预算更加准确。评审中标单位时,要认真判定投标报价是否可靠,企业是否具备这样的实力,对报价高低的原因及报价内容等都要全面、仔细地进行审查和分析,再对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3.3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变更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内变更和合同外变更,合同内的变更是指对原来合同承包范围加以变更,但合同的实质性没有发生改变;合同外变更是对合同实质性重新修改,让合同产生新的法律效应。变更合同时,有关负责人员要重新认真审核合同文件,对工程变更条款查找相关资料进行确认,然后再确定是否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需要变更合同时,工程师要向承包方提交变更建议书,承包方接到变更意见后,要明确所建议的内容是否符合变更合同的条件,若变更建议具备充分的理由,承包方再经过周密的考虑确定对合同进行变更,同时和合同另一方取得协商。变更合同时要综合各方面情况,仔细斟酌,考虑合同变更可能产生的后果。
3.4加强建设项目结算管理
在进行工程量结算时,工程量清单里的项目要根据报价的综合定价来确认,对于清单里没有牵涉到的项目要根据现行法规及预算定额进行结算。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要尽量防止建设方或者施工方因为各种因素引发赔偿纠纷,若发生赔偿事件,要根据合同条款,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对索赔纠纷进行正确、合理地解决。
4、结语
关键词:项目管理 工程造价 成本控制 编制
一、前言
众所周知,项目目标的成功实现受4个因素的影响:工作范围、成本、进度、质量。其中,工程成本管理也即广义的工程造价管理,作为项目管理九大知识体系的一部分,由于其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对项目目标实施的成功与否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正B益受到许多管理者的重视。但项目管理的各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单独注重哪一方面都无法成功地完成项目。成本管理亦是如此,只有把其他相关的项目管理技术应用到项目的成本管理当中,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成功地完成项目。
二、项目范围管理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
1、项目范围管理的概念。
项目是为完成产品或服务所做的一次性努力,因此范围的概念包含两方面,一个是产品范围,即产品或服务所包含的特征或功能;另一个是项目范围,即为交付具有规定特征和功能的产品或服务所必须完成的工作。产品范围决定项目范围,而成本管理的前提就是项目范围的确定与科学的管理。一旦项目范围确定了,根据相关的成本计算规则,成本也就初步确定了。这也是成本控制的关键,是以后的成本基准线。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开始的项目招标书、投标书、工程图纸等都是确定工程范围的依据。
2、项目范围管理的方法以及对成本控制的影响。
项目范围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范围计划编制、范围定义、范围核实、范围变更控制,其中相对成本控制最为重要的是范围定义和范围变更控制。范围定义的输出关键是工作分解结构 Bs),即根据项目目标将一个项目分解成易于管理的几个部分或几个细目,以确保找出完成项目工作范围所需的所有工作要素,它是项目团队在项目期间要完成和生产出的最终细目的等级树。
根据WBS结构图,制订出每个工作包的资源需求,如劳动力、原材料、机械使用、分包商以及相应的差旅交通费,根据资源需求和相应的资源单价就可以编制出成本估算和成本管理计划。在进行成本估算时,可根据WBS采用类比估算、参数模型、自下而上的成本估算方法。与此同时编制出的成本管理计划则说明如何管理成本偏差,它从资金的角度反映了项目的范围,并运用范围的管理方法来间接地管理成本,两者相辅相成,互相制约,同时构成项目计划的一部分。
根据工作分解结构编制出成本估算后,还应再次根据WBS以及风险管理计划编制出成本预算即将项目总成本中的各个要素分配到工作分解结构中适当的工作包中,并为每个工作包建立总预算成本。建立TBC也有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等方法。由此生成的成本预算就是成本控制的关键输出――成本基准计划。
范围管理的另一个重要过程是范围变更控制。在范围管理过程中必须通过监督绩效报告、当前进展情况等来分析和预测可能出现的范围变更,在发生变更时遵循规范的变更程序来管理变更。规范和掌握了范围变更管理,则是抓住了影响项目目标的源泉,同时也就能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依据范围变更的程序,及时掌握由此引起的成本变更,从而全面控制工程造价,而不是将工程造价孤立地、片面地进行控制管理。
三、项目时间管理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
应该开展项目工期与造价的综合管理运用。这要求在制订和执行项目工期计划时不能单一地考虑项目的工期和进度,必须同时考虑项目的造价因素。根据项目管理研究给出的一般规律,项目工期与造价的关系构成如图1所示的“ ・’曲线关系。__
图1中给出的3条“s”曲线分别表示3种不同方案的项目工期和造价指标的情况。其中,P 方案的工期短 .),但是造价高(c。);P2方案的工期长fr2),但是造价低(c ;而Po方案的工期与造价则是介于P1和P2两个方案之间。因此在确定与控制项目造价的过程中,必须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选择。例如,若项目急需且企业能够承担,就可以选择P 方案;反之则应选择P2方案。从工期成本控制上要效益,如何处理好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这是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
要课题,即工期成本的管理与控制对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经理部来说,并不是越短越好,而是需要通过对工期的合理调整来寻求最佳工期点成本,把工期成本控制在最低点。
四、项目质量管理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
1、项目质量管理的目标以及质量成本的概念。
质量管理包括质量计划编制、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并在其中提到了质量成本的概念。质量成本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发生的工程成本。质量成本分为预防成本、鉴定成本、故障成本,故障成本又分为内部费用和外部费用,它们之间的关系如图2所示。
从图2可看出,总质量成本曲线为故障成本曲线和预防、鉴定成本曲线之和,其最低点K即为最佳质量成本。质量成本管理的目标是使3类质量成本的综合达到最低值K。由图2可知,质量预防费用起初较低,随着质量要求的提高会逐渐增加,当质量达到一定水平再要求提高时,该项费用就会急剧上升。质量鉴定费用较为稳定,不过随着质量的提高也会有一定程度的增长。而质量故障成本则不然,开始时因质量较差,损失很大,随着产品质量不断改进,该项损失逐步减少。三者交叉作用,必然能找到一个质量成本最低的理想点K,而这个点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准则。
2、项目质量与工程造价的集成管理方法。
价值原理公式为:V=F/C。
其中,V为项目产出物的价值;F为产出物的功能;C为产出物的价格或成本。因为任何项目产出物的质量都可以用产出物的功能∽来表示,所以通常项目产出物的质量与功能是等价的,所以这里的F也可以理解为项目产出物的质量(或项目本身的质量)。
根据上述公式和分析可知,项目产出物(或项目本身)价值的增加,可以通过增加项目产出物的功能、降低项目造价两种基本方式,以及由这两种基本方式派生出来的其他各种方式实现。例如,同时降低功能和造价,但是功能降低的较小,造价降低较大;或者同时增加功能和造价,但是造价增加较小,而功能增加很大。这些都是提高项目价值的方法,也都是在项目质量与造价综合控制需要遵照和采用的方法。
运用这些方法综合考虑和安排项目质量与造价,即可确定出项目的经济质量指标和项目的合理造价指标,然后就可以合理地确定出与质量相符合的工程造价。
五、结束语
关键词: 工程变更;工程价款调整;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 A
0 引言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民法通则对合同效力做出了规定。规范明确工程价款调整的15 种情况发生时,首先按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然后分别对15 种情况合同无约定,发生后如何调整工程价款做了规定。工程变更是这15 种引起工程价款调整的情况之一。文章主要围绕着2013 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对建设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索赔问题处理的有关规定出发,简要介绍了工程索赔的概念和内容,进一步探讨了工程索赔的原则和依据,分析了规范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单价的有效处理措施和规定。
1 施工工程变更索赔的概念和内容
因为施工工程变更带来的索赔关系到投资双方的切身利益和施工效果,因此,我们要想处理好施工工程变更的索赔问题,就要对施工工程的索赔概念和索赔内容有清晰而详细的了解。现实中,建设方不喜欢索赔二字,施工方一般也不怎么提什么索赔。久而久之,施工方要么缺乏索赔意识,要么将索赔变成工程变更。下面文章就会对其进行简要的介绍和分析。
施工工程索赔现象,就是指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或实施过程中,由于一方没有履行施工合同中应做的事或者义务,进而导致对方承担了相应的经济风险和损失,使得对方提出工程索赔的行为。一般而言,工程变更的实施的首要条件要有相应的监理公司或单位的同意和签发的工程变更文件。因此,对于由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工程索赔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由于工程施工设计和施工规模的变更而造成工程量的变更所造成的索赔;②由于工程施工设计变更使得部分工程项目取消而造成的索赔;③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施工技术变更使得工程项目质量和工程项目类型发生改变而造成的索赔;④由于工程设计变更或业主要求使得工程项目基线、标高、尺寸等基础数据改变而造成的索赔;⑤为了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工而添加的辅助实施工作和必要内容而造成的索赔;⑥由于工程项目施工规定和要求导致施工时期和施工工序发生改变而造成的索赔。
2 工程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调整
2.1 工程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变化时分部分项工程费用调整
工程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变化,主要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出现新增项或漏项,或原有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发生变化导致计价内容不同等。也就是说工程变更不引起已标价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变化、或引起了已标价清单项目工程量变化但其工程量变化偏差也是小于15 %,此时应该根据下列规定首先调整该清单项目单价,然后再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
(1) 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照该项目的单价调整。
(2) 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调整。
(3) 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类似变更工程项目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信息(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调整。其中: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后价格/招标控制价)×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式中:中标价格、招标控制价或报价值、施工图预算,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4) 合同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信息(参考)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5) 调整完单价后,用变更项目工程量×该项目综合单价得到该项目分部分项费用。
2.2 工程变更引起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变化超过15 %时分部分项工程费用调整对于任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原有的承包人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的偏差在规定幅度15 %内,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发生,并且超过15 %,则超过15 %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此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该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1)当Q1>1.5Q0 时,S=1.15Q0×P0+(Q1-1.15Q0)×P1
2)当Q1
式中:S 为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Q1为最终完成的工程量;Q0为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P1为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P0为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2.3 工程变更项目出现原有的承包人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时分部分项工程费调整
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原有的承包人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时,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承发包双方可按下列规定(1)和(2)条调整,然后再按(3)调整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费:
(1) 当P0
(2) 当P0>Pt×(1+15 %)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t? (1+15%)调整。
式中:P0为承包人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Pt为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预算相应清单项目中的综合单价;L 为计价通则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即上述1.1第(3)条所计算的报价浮动率。
(3) 当新的综合单价计算出来后,按变更后新计算出来的工程量乘以新的综合单价得到相应的分部分项费用来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
3 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费用的调整
措施项目费用计算有两种方式生成:一是能直接计算出措施工程量和相应综合单价的,按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得到措施项目费;二是不能直接计算措施工程量的需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相应系数来计算措施项目费。因此,若因工程变更直接导致措施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的,按下列2.1 调整;若工程变更没有使措施项目工程量和措施方案发生变化,只是引起了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措施费计算基础)发生变化而导致措施项目费发生变化的则按下列2.2条规定计算:
3.1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调整
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是指措施项目清单中出现新增项或减少项,或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量发生变化等。它们往往是施工方案发生改变引起的。此时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利一方有权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提出调整时,应事先将现在拟实施的的方案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执行。该情况下,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能直接计算工程量的和综合单价的,按照实际发生变化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调整措施项目费用,不得浮动(因为国家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参与竞争)。
(2) 采用单价计算的其他措施项目,可以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工项目的工程量乘以计价通则中第13.04 条第1 款规定的单价(即按本文中第1.1款所说的(1)(2)(3)(4)的单价)来调整。如果不利一方当事人未按上述条款规定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则认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不利一方当事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3.2 工程变更没有引起措施项目变化但引起分部分项工程费变化时措施项目费调整
工程变更没有引起措施项目变化但引起分部分项工程费变化的措施项目属于按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其具体按如下调整:
(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属于按系数计算的,按实际发生变化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乘以相应系数,直接调整,不得浮动。
(2) 其他按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需按实际发生变化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相应系数,计算出来后的费用还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为按照实际计算出来的金额乘以本文1.1款中第(3)条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4 工程变更引起规费及税金费用的调整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规定:规费和税金都不参与竞争,因此规费和税金调整时不考虑投标人报价浮动率。具体如下:规费的调整额=(分部分项工程费调整额+措施费调整额+其他费用调整额)×相应规费费率;税金的调整额=(分部分项工程费调整额+措施费调整额+其他费用调整额+规费调整额)×相应规费费率。
5 结语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工程变更会引清单项目发生变化(包括分部分项项目和措施项目)和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费用调整。其中:清单项目发生变化导致的费用调整涉及到新增项目的量和综合单价,此时应按变更资料算出新增的工程量和“新的综合单价”来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或措施项目费的调整。而工程变更只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的,则要根据原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偏差是否在规定幅度内来决定综合单价是否调整。如果不在规定幅度内则调整综合单价,并用变更后算出的工程量乘以新的综合单价调整分部分项费用或措施项目费;如果在规定幅度内,还要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偏差是否超过15%,若小于15%,则综合单价不调整;若超过15%,则超过15%部分的综合单价要重新调整,再计算出相应的费用调整。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B 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Abstract: This paper studied value engineering contract in the stage of construction for building project and discussed the concept of value engineering contracts, the operation flow of value engineering variation proposal, the identification of value engineering variation savings , and how to share the savings between the contracting and the contractor , and gave settlements about value engineering contract.
关键词:价值工程;合同;施工阶段;节余
Key words: value engineering;contract;construction stage;savings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1-0068-02
0引言
价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VE)又称为价值分析(Value Analysis,VA)是一门应用特别广泛的管理技术,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价值工程起源于40年代的美国,麦尔斯(L.D.Miles)是价值工程的创始人[1][2],1963~1970年美国营造业在施工阶段采用了价值工程变更建议(VALUE ENGINEERING CHANGE PROPOSAL简称VECP)制度,鼓励营建商提出价值工程变更建议方案,若蒙业主采纳,可分享某种比例的节省金额[3][4]。在美国,联邦合同在采用自愿价值工程激励条款的地方,要求政府与承包商按照50/50的百分比基数分享节约的成本。在计划是强制的情况下,政府/承包商的分成百分比基数为75/25[48CFR 48.104-1]。在稍低级别的政府公共工程项目中,分享价值工程节余的原则在不同的州之间亦有所不同,例如,在加利福尼亚州,分享价值工程节余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是如果被执行了,则公共机构必须将净节约的50%分给承包商[CA 公共合同代码7101][5]。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橘皮书)在14.2、14.3、14.4款中关于价值工程变更建议、工期及价格调整等方面作了规定[6]。
我国于1979年引进价值工程[7],并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产品研究开发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经过30余年的研究和推广,价值工程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益。然而,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建筑承包商使用价值工程取得的效益分配问题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没有专门的合同条款规定,这不利于激发建筑承包商应用价值工程原理提高建筑产品价值的积极性。因此,在合同中明确价值工程条款是一项亟待政府主管部门、建筑协会、立法机关等部门解决的问题。
1价值工程合同
价值工程合同是指在施工合同中,为了提高建筑产品价值、降低成本而制定的专门规定价值工程节余分配等发包人、承包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专用合同条款,以期调动承包商提出价值工程变更提案积极性。价值工程合同概念包括以下内容:①价值工程合同是施工合同的一部分。价值工程合同与施工合同是包涵的关系,即价值工程合同不是独立的一份合同,而是施工合同中的一款,它依附于施工合同。②价值工程合同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与其他合同条款一样,价值合同条款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价值工程节余分配问题,争议解决办法等。③价值工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建筑产品价值、降低成本。这里所说的“提高建筑产品价值、降低成本”包括降低工程的施工、维护和运行的费用,或对发包人来说能提高竣工的工程效率或价值,或能为其带来其它利益。④在施工期间,提高建筑产品价值、降低产品成本主要依靠承包商的能动性,承包商是成本控制的关键。施工阶段,建筑承包商是建筑产品的主要实现者,因此,承包商对控制成本具有决定性作用,只有充分调动承包商的积极性,鼓励其提出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是施工阶段应用价值工程进行成本控制的重点。为了使承包商深入参与,要求在合同上为承包商提供:1)有利的激励措施,以便于形成和提出价值工程变更提案;2)客观地、迅速地处理价值工程变更提案;3)合理分享因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后所得的节余。
2价值工程变更提案的操作流程
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是指为了节约发包人开支而又不影响产品关键功能或基本性能指标而提交的一项特殊提案。价值工程变更提案的操作应遵循一定的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2.1 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向发包人递交价值合同变更提案意向通知书及初步变更方案。
2.2 发包人指定专人(或约定部门)对价值合同变更方案进行初步评价,决策是否同意价值工程变更。除风险因素外,通常根据下列费用评价是否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①前后单位成本比较;②研制费用与计划节余之间的关系;③技术合理性。
2.3 承包人递交详细的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当初步提案被同意采纳后,发包人会要求承包人提交详细的价值工程变更提案,详细变更提案要包含以下内容:①变更理由说明;②详细的变更提案;③变更前后方案功能评价;④ 技术经济分析;⑤工程进度分析;⑥方案实施计划;⑦风险评价。
2.4 价值工程变更节余的确定。
2.5 价值工程变更节余的分配。
3价值工程节余
价值工程变更提案会对合同所涉及的建筑产品价值产生影响,为了确定因采纳价值工程变更而得到的节余,将相关合同分类:直接合同、共存合同及未来合同[8]。直接合同: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的当前合同(第一合同);共存合同:在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时已订立的另外的合同,一般由同一合同部门签订(第二合同);未来合同: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后签订的所有合同,一般由同一合同部门签订(第三合同)。价值工程变更提案被采纳后能形成两种价值节余:采购节余、附属节余。①采购节余。1)直接合同节余: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后,该合同成本的纯节余,它等于单位成本节余乘以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有关的台数再减去建筑承包商接受津贴的研制费用。2)共存合同节余:是在接受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时,主管机构已经签订的其他合同的价格纯节余。3)未来合同节余:是指直接合同单位成本节余经考虑各种因素影响的校正后,再乘以分享期内的交货装置数。②附属节余。附属节余是由于采用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后采办机构中关于生产、维护、后勤等方面的节余,但采购节余除外。
3.1 价值工程节余的分配采购节余和附属节余的分配有所不同,承包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享有采购节余,但附属节余是一次性报酬。在美国,价值工程按照自愿性项目和强制性项目不同采取不同的分配方式,如表1所示。
前面对价值工程节余概念、分类作了介绍,此外,价值工程节余的分配还要确定节余额,下面举例说明节余计算过程及鼓励型合同节余的分配。通过计算,价值工程合同总节余736万,其中承包人可获得价值节余(或额外利润)342万元,发包人可节约投资(或获得额外效益)382万元。计算过程如表2,表3所示。
3.2 价值工程节余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值节余分配比例分配价值节余,当双方关于价值节余及价值节余分配存在争议时,双方可:①友好解决。②双方约定争议裁决委员会裁决该争端议决委员会应由具有恰当资格的成员组成,成员的数目可为一名或三名,具体情况应在合同中规定。如果争议裁决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则合同每一方应提名一位成员,由对方批准。第三位成员(作为主席)由双方协商任命。任命争议裁决委员会的条件应:1)有从事价值工程管理经验;2)要求争议裁决委员会的每位成员在整个被任命期间独立于合同的任何一方;3)要求争议裁决委员会行为公正,并遵守合同;4)包括合同双方(相互及对争议裁决委员会)做出的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争议裁决委员会的成员对其违背所接受任命的职责或合同承担责任;合同双方应保证争议裁决委员会成员与所裁决的索赔无关。③诉讼。当①和②两种方法都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均有权利向司法机关提讼。
4结语
价值工程作为一门现代管理技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许多工程类系统及非工程类系统中都希望以最低的成本来取得最大的功能效应。在实际工作中,激发所有参与者的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是管理者的目标之一。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价值工程节余等权利义务关系是重要的管理手段,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价值工程将会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张文泉,李涛,苏建军.价值工程发展方向―价值管理[J].价值工程,2004, (9):53-54.
[2]胡树华,张治河,覃家君.价值工程的创新本质与发展[J].价值工程,2000,(1):18-21.
[3]韩荣.国外价值工程发展近况[J].价值工程,1988,(4):10-14.
[4]李丽红等.工程造价新技术[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2,110-132.
[5]爱德华.R.菲克斯.建设工程与项目管理经典译丛-建设项目管理实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364-377.
[6]菲迪克.菲迪克(FIDIC)文献译丛-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198-21.
【关键词】 跟踪审计;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
【中图分类号】 TU7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1)04-084-01
1 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
1.1 概念建设项目造价审计,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评估等阶段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控。长期以来,对于建设项目的审计主要体现在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普遍忽视建设前期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的审计。
1.2 工程实施前后两阶段审计内容。
1.2.1 开工前阶段。投资决策阶段对建设工程造价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造价审计的重要阶段。此阶段主要应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投资方向,各种基础数据资料是否准确,来源是否可靠;审查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根据掌握的大量已完工程数据,结合建筑市场和材料市场的发展趋势,力求把投资打足,避免“钓鱼”项目发生。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阶段,也是重点审计的阶段。此阶段要审计图纸的适用性、经济性、美观性,设计方案是否还可优化,以及方案全过程的合理性、合规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招投标阶段主要审计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等是否合法制定,是否完整,是否与投标书中的相关条文一致。重点审核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和确认方面的条款,明确工程造价结算方式,避免因合同签订的漏洞造成索赔现象的发生。
1.2.2 施工及竣工阶段。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造价审计的主要包括一下内容: ①检查履行合同情况。检查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②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检查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③检查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应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④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⑤检查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⑥检查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⑦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⑧检查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必须、节约”的原则,有无超出概算控制金额的情况。⑨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防止从中加价。对已购设备、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⑩检查国家、省、市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各级政府给予该项目的优惠政策,相关部门是否贯彻执行;建设单位是否将优惠政策全部用于建设项目上,有无以各种形式转移优惠政策从而加大建设项目成本的情况。
2 全过程造价控制
2.1 概念。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内涵就是在项目投资决策、设计、发包和实施阶段,把投资额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以内,随时纠偏,确保投资目标顺利实现,以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一般分为决策阶段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设计阶段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以及实施阶段的工程招投标中的标底和合同价、施工过程中的动态造价及竣工结算中的造价审核等。
2.2 各阶段投资控制。
2.2.1 决策阶段的投资控制。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对建设工程整个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具有决定性作用。特别是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决策阶段项目决策的内容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决策阶段之后的每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否科学、合理的问题。
2.2.2 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技术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最为突出。到初步设计结束,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为75%;到技术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为35%;而从施工开始,通过技术组织措施节约工程造价的可能程度只有5~10%。显而易见,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于施工以前,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应在于设计。
2.2.3 招投标阶段的投资控制。要实现招投标管理的公平竞争,首先要有完整的招标文件,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投标竞争,同时,应做好标底的编制、复核、审查及分级管理工作。
2.2.4 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该阶段的控制重点就是工程变更及工程索赔。施工过程中注意不要任意增加设计内容和提高设计标准,不得不变更时,要注意严格履行变更程序及签证资料等的收集整理,为避免不必要的工程索赔、方便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审计打下良好基础。
2.2.5 竣工结算阶段的投资控制。该阶段投资控制是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重点。一定要把好预算人员素质关,查工程量的真实准确性,把好工程量计算关;查材料单价,把好材料费用审核关;严把现场签证审核关;查取费标准的合理性,把好取费标准审核关。
3 全过程造价审计与全过程造价控制比较分析
3.1 实施主体不同。各阶段的项目参与方都有责任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控制目标及方式。而全过程造价审计的实施者始终是业主委托的咨询审计单位。
3.2 工作内容不同。建设过程中的各个阶段,造价控制有不同的内容。比如设计阶段的控制目标就是在满足设计目标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可行的设计方案,尽量将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造价审计的任务就是审核期间的文件是否合法,是否齐全等。对施工阶段的工程变更问题,造价控制者重在尽量减少变更的发生,减少合同约定外行为的发生;但审计方就是要及时对变更签证等审核,为后期确认签证,审核结算作好准备。
两者之间的联系为:在实施过程中,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但造价审计不等于造价控制,只能说是为了更好的进行造价控制。从以上分析可知,造价审计更大程度上是对建设过程的跟踪审核,即及时对相关行为和文件进行审核,更好的促进造价控制的进行。
【关键词】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应用
一、项目管理范围技术在工程造价中的作用
1.1 项目范围管理的概念
所谓的项目是只一个有效的组织为了完成一个产品或者一件事情所作的努力,项目的范围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是产品的范围,它包含产品的特征和功能特性,产品的范围决定了项目所能工作的范围,在成本管理的前提下,定义项目管理的范围和科学管理项目有效途径,也可与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来确定项目的有效范围,这是确定项目成本的有效方法,也是控制项目成本的关键所在。
1.2 项目范围管理的方法以及对成本控制的影响
项目的范围的管理的基本内容应该包括:项目范围的计划的编制、项目范围的定义确定、项目范围的变更的控制,期相对于成本控制而言,最为重要的就是要确定项目的范围的定义原则和项目范围的变更控制。范围定义的输出关键是工作分解结构(WBS),即根据项目目标将一个项目分解成易于管理的几个部分或几个细目,以确保找出完成项目工作范围所需的所有工作要素,它是项目团队在项目期间要完成和生产出的最终细目的等级树。
根据WBS结构图,制订出每个工作包的资源需求,如劳动力、原材料、机械使用、分包商以及相应的差旅交通费,根据资源需求和相应的资源单价就可以编制出成本估算和成本管理计划。 在进行成本估算时,可根据WBS采用类比估算、参数模型、自下而上的成本估算方法。与此同时编制出的成本管理计划则说明如何管理成本偏差,它从资金的角度反映了项目的范围,并运用范围的管理方法来间接地管理成本,两者相辅相成、互相制约,同时构成项目计划的一部分。
根据工作分解结构编制出成本估算后,还应再次根据WBS以及风险管理计划编制出成本预算,即将项目总成本中的各个要素分配到工作分解结构中适当的工作包中,并为每个工作包建立总预算成本(Total budgeted cost,TBC)。建立TBC也有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等方法。由此生成的成本预算就是成本控制的关键输出――成本基准计划。
范围管理的另一个重要过程是范围变更控制。在范围管理过程中必须通过监督绩效报告、当前进展情况等来分析和预测可能出现的范围变更,在发生变更时遵循规范的变更程序来管理变更。规范和掌握了范围变更管理,则是抓住了影响项目目标的源泉,同时也就能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依据范围变更的程序,及时掌握由此引起的成本变更,从而全面控制工程造价,而不是将工程造价孤立地、片面地进行控制管理。
二、项目质量管理技术在工程造价中的作用
2.1 项目质量管理的目标以及质量成本的概念
工程质量是项目成功因素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确保质量,是企业信誉的关键。但是,产品的质量是不是越高越好,超过合理的水平,属于质量标准多余。根据PMBOK的观点,质量管理的目标是符合要求的标准和适用性,而不是镀金膜,满足满足客户的要求即可。因此,无论质量缺陷或过量,都会造成质量成本的增加,通过质量成本控制进行调整。质量管理包括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并在其中提到了质量成本的概念。
质量成本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质量成本分为预防成本,识别成本(评价,目的在于确认的质量和过程),故障成本(来纠正这种错误引起的成本)的成本,分为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总成本质量故障成本曲线和预防,鉴定成本曲线的之和,其最低点的最佳质量成本。质量成本管理的目标是使3种质量成本的综合达到最低值,预防为主的成本初始值低,随着质量要求提高将逐渐增加,当质量达到一定的水平提高,成本将上升大幅提高。评估质量成本是相对稳定的,但具有改进的质量将有一定程度的增长。质量故障成本的开始,因为质量差,亏损大,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逐步减少损失。这三个交叉的影响,必须能找到一个质量成本最低的理想点,这是我们控制工程造价标准。
2.2 正确处理质量成本对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
正确处理质量成本中几个方面的相互关系,即质量损失成本(内部,外部故障成本),预防费用和鉴定费要求之间的相互关系,采用科学,合理,先进,实用的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质量,以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设计要求水平的项目,以降低成本。不要以提高企业的信誉和市场竞争力,使项目综合品质提升是多余的现象,导致完成工程量多,但经济效益低的被动局面。为了满足客户端的要求,以合理的成本提供的合适的产品,这是我们使用的工程项目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最终目标。据分析,项目的产出(或项目)增加价值的项目,可以增加输出功能,降低工程造价有两种基本方法,和来自其他不同的方式来实现的两种基本方法。例如,功能和成本同时降低,,成本大大降低,或增加功能和成本的同时,但成本的增加较小,且增加一个特定的函数。这些项目提高价值的方法,也是工程项目质量和成本控制需要遵循和使用方法。运用这些方法来综合考虑和安排项目的质量和成本,从而确定项目经济质量指标和项目合理的价格指数,然后就可以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质量符合。
三、项目时间管理技术在工程造价中的作用
项目的时间管理也即我们通常意义上的施工项目的进度、工期管理。对于现代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比较注重施工项目的工期、进度,按时乃至提前完工是工程投标时的重要法宝。但项目经理往往忽略了在非正常合理的工期背后往往是工程成本的大幅度增加。项目造价和工期是一对基本的、紧密相关的要素。在项目管理中,“时间就是金钱”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因为工期的提前或拖后会给项目带来完全不同的后果。对于项目管理而言,不考虑工期对造价影响的造价管理方法和不计成本代价的工期管理方法都是不科学的。因此应该开展项目工期与造价的综合管理运用。这要求在制定和执行项目工期计划时不能单一地考虑项目的工期和进度,必须同时考虑项目的造价因素。
关键词:电力工程造价 合理 控制
随着电力建设的快速发展,建设规模的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电力工程的总造价和单位造价也在不断提高。如何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使工程造价的增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已成为当前一个重要课题。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
要想满足客户的需要,不仅要考虑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还要考虑到安全、环保的需要。设计人员要深入建设场地去调查研究,收集关于电力工程的相关资料,还要对工程进行对比分析,从中选择最佳的方案。不仅体现在技术上的可行性,也要体现经济的合理性,进而满足投资方的需要,使其按期收回投资资金,其投资效益有所提高的同时,也可以使收益率达到标准水平。设计时,不能单纯的追求质量,而是在满足顾客需求的同时,还可以把钱用到重点上,尽量避免因设计失误而造成资金浪费。设计人员设计完产品后,还要及时回访,了解顾客的真实想法后结合实际情况,提高产品的质量。
二、设计阶段
1.积极推行限额设计。确保设计阶段工程造价不突破投资限额。采用限额设计是控制投资支出,有效使用建设资金的有力措施。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中的投资估算来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来控制施工图设计。同时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各专业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不合理变更,从而保证投资不被突破。在设计过程中,要求设计人员要和建设单位配合。充分听取多方面的意见,精心设计,尽量避免设计变更。对非发生不可的变更,应尽量提前实现,因为变更发生的越早,损失就越小。概算工程量应与初步设计图纸说明书及设备、材料清册保持一致。技术专业应根据掌握的资料对设计人员提供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如有问题可要求设计人员说明原因或修改其提供的资料。
2.实行设计概算的动态管理。对投资实行动态管理。引进“原值”、“现值”、“终值”三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原值,是指根据概算编制时的价格和费用计算的工程造价。所谓现值,是指在工程批准开工年份。按当时的价格指数对原值进行调整后的工程造价。所谓终值是指工程开工后,分年度投资所产生的价差叠加到现值中去算得的工程造价。有了“原值”、“现值”、“终值”的概念,那么设计概算就是“原值”,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审查后确定“现值”,在项目开工时根据工期要求和市场情况确定“终值”。终值作为投资控制和招标依据,从而取消概算调整。
三、施工阶段
1.提高控制造价意识,分解承包风。
(1)严格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材料费在建筑工程中占有很大比重,一般占预算价值70%,占直接费的80%左右。因此材料用量、材料价格对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只有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控制,合理确定材料价格,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在合同签订前,应仔细审核、确定工程量清单、基本单价,控制主要材料价格。对于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建设单位统一采购,既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也有利于造价的控制,这些材料大都通过省电力物资部门从主渠道进行招议标订货。主要材料费用的有效控制使整个施工阶段的造价比较容易地控制在承包价内。工程技术人员随着工程进展情况经常深入现场、市场,掌握了解施工情况参与隐蔽工程签证。在材料价格上凡是需要询价的都逐一询价,以校正原有资料的失实之处。利用深入现场、市场的机会力争获取第一手资料,以便为日后办理竣工决算提供有力的依据。
(2)严把设计变更关,预防施工图预算突破概算。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施工图设计变更较多,经常出现工程量变化、材料代用等不可预见费用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为有效地控制造价,建设单位制定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一般单项变更费用在3%以内的由施工单位在风险费中包干。超过3%的或施工单位未包风险费的,实行限额签证。一般变更项目工程部代表(工号)的签批权在2000元以内,超过2000元的项目工号要提请部门论证审批,超过20000元的,部门要提请处领导论证审批。实践证明,该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各项不可预见费用的发生。大的设计变更,要先算账后变更,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在符合工程实际需要的前提下,从经济效益角度衡量其利弊。对非发生不可的变更,应尽量提前实现。变更发生的越早,损失越小;反之,损失越大。如果在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为此,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2.推行单项或单位工程项目责任制,加强投资控制切实有效的投资控制,基于有效的企业管理制度。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在某电厂一期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实行单位工程按单项工程或专业项目化分,工程工号与技术工号相结合从工程招标、合同谈判、造价预算、签付进度款到竣工决算、造价分析等,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各个单项工程造价。工程工号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在施工阶段严格审核施工组织方案、监督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工期等,从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经济工号在经济上采取措施,严格审核各项费用支出、进行动态跟踪、收集资料并分析各个时期的材料价格信息等。
在工程价款支付上,制定了有关管理规定,支付工程款要求必须是负责该项目的工号、技术、财务、监理人员审核后,严格按已完成的工作量,报有关领导审批支付工程进度款。
在工程竣工决算时,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坚持按合同办事,工程预算外的费用必须严格控制,严格控制各单项工程造价,对于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一律核减费用;凡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属于风险费包含的费用,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一律核减费用,经技术人员认真严格核查,建筑工程决算报价核减不合理费用达10%以上。
五、结语
我国电力工程造价随着经济的发展在逐步完善中,要想使电力工程造价更加合理,就要运用科学的的方法对其进行控制。在项目建设各个阶段,要控制好初步设计中概算,在此基础上控制施工图设计及概算,在按规定程序设计的同时,加强设计的复核,建立设计、校对、复核等管理责任制。把技术和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使结算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降低工程造价标的成本。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合理控制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经常出现工程量变化。建设单位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规范设计变更的程序,对必须变更的工程要先做出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经建设单位同意,设计单位审查签证,发出相应的图纸和说明后,方可发出变更通知,调整原合同确定的工程造价;若遇有重大设计变更,总造价突破原投资估算或设计总概算时,还必须报原批准部门或单位批准后方可发出变更通知。
一、目前我国在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历史的原因,设计部门普遍存在“技术”与“经济”脱节在建设工程上,我国历来都是“做了再算”,很少有“算了再做”的。长期以来,设计部门重技术轻经济的思想普遍存在,设计人员经济观念淡薄,通常以技术可行、质量可靠,就算圆满地完成任务。甚至以传统的技术手段安全为主而拒绝接受先进的经济可行的技术措施。工程经济人员主要的责任是只负责设计完成后的算帐,不管设计,也不以工程造价来控制设计或约束设计。
(二)设计管理制度未完善,限额设计的概念未形成,使设计方面的问题成为影响工程造价控制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对于与工程造价控制密切相关的设计工作,由于习惯上不重视,大部分建设项目的设计没有较好地按批准的投资限额要求,去监督设计工作,进行精心设计和限额设计。在市场经济的情况下,不少设计单位片面追求设计工作量和自身单位的经济效益,缺乏限额设计概念,造成不完善、粗糙、缺漏多的设计图纸大量充斥建筑市场。其次,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为赶时间,在设计部门还在准备设计或正在设计,现场正准备拆迁或正在拆迁时就已把竣工时间定死,人为造成项目任务急,抢时间赶任务,致使设计单位根本没有时间来比选设计方案、研究技术与经济的合理结合,同时也是造成设计成果粗糙、缺漏多的原因。
(三)按国家现行建筑法规,只要不是越级、挂靠、转包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由于设计粗糙造成的经济损失是不会受到任何处罚,也不需要进行赔偿的。加上缺少评比标准,设计成果的可比性差,难以实行奖罚制度,导致节约的无奖,浪费的不受罚。设计人员在降低工程造价方面绞尽脑汁设计出的优质设计,得不到应有的奖励和褒扬,反而要承担风险。二、项目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措施
(一)编制好标底,把标底控制在合理造价的下限
标底价格应由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审核人员和费用控制人员应深入施工现场,根据施工图设计的进度和现场施工的实际进度,及时核定施工图预算 ,对预算超出相应概算的施工图设计部分进行详细分析 ,找出原因,并及时与项 目负责人协商,调整或修正控制目标,对工程造价实施动态控制。
(二)严密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对合同全部内容仔细阅读和审查,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性、严谨性和周密性,保证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要重视承包方有关义务的条款和支付、质量、工期 、变更索赔等条款,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有效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减少费用变更。
三、项目施工 阶段造价控制措施
(一)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
必须制定一个资金使用计划 ,既要能保证工程建设有足够的资金不致因资金供应不足或不及时而影响工程建设的进度,又要尽可能不占用过度的资金减少利息的支出,减少资金筹措的困难。在资金使用计划中,合理确定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目标值,包括工程项目的总目标值、分目标值、明细目标值。
(二 )有效控制工程变更
首先 ,建立严格 的审批制度,在发现问题时及早提出解决方案,做到尽可能提前变更 ,将造价的变动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其次,严把设计质量,尽可能降低设计变更的数量 ;再次,在项目发包阶段 ,要由有编制资格的造价中介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发包方也要对造价中介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抽审,减少工程量的计算偏差;最后,在施工合同履行阶段,加强合同管理 ,加强现场签证。
(三)严格现场签证管理
现场签证也是工程建设中的经常性问题,同样不可避免 。若管理不到位,就会能工程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造成无谓的投资增加。因此,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要建立完备的现场签证手续,签证必须达到量化要求 ,签证的工作量应主要为现场实测、实量或清点的实物量等,避免出现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只管签证,不算经济账的现象,造成投资失控的严重后果 , 变事后被动控制为事前主动控制工程造价。
(四)抓好合同管理,减少工程索赔
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起着重要作用,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必 须充分理解和熟悉合同条款 ,利用合同条款随时解决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 ,同时要全面履约,避免索赔的发生。另外 ,当施 工单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建设单位可以向施工单位提出反索赔 ,先发制人 ,以减少建设单位的损失,降低工程造价。
四、竣工结算阶段造价控制措施
(一)收集、整理竣工资料 ,维护双方利益,在施工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变化,如地质条件的变化 ,材料的代换,工程量的增减等,使得在工程竣工决算时,应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价款总额往往不等于施工图预算 (或标底)所确定的工程造价。
(二)对建设成本的控制重点对竣工决算的真实性 、可靠性、合理性进行审查,防止不应列入基本建设支出的计划外费用挤入建设成本。
(三)严格审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