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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市场经济 政府经济管理 职能定位实现
0引言
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要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因此,我们要明确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定位,才能进一步确定如何实现定位。
1政府经济职能的概念
政府的经济职能是政府职能的之一,政府职能有三个方面: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涉及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府的经济职能是指:“政府在经济的管理运行、组织、推动发展上的职能。”政府的经济职能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且完善的,而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不断形成的。一般而言,政府的经济职能包括以下内容: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微观调控、宏观调控等。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不仅是财产所有者、经营者,还是管理者,兼具多重身份。而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定位已经不能适应,这就要重新定位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2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的一种经济体制,是一种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职能越位或错位。这是指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的范围没有明确界定,多管了不应该涉及的经济领域。
其次,经济管理职能执行力度不到位的或者缺失。这一问题是指政府经济管理的职能没有发挥,或者履行了职能,但是执行不到位。
第三,职能履行方法不健全。当前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履行着重依靠行政手段,忽视了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使用。
3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定位
3.1明确政府经济职能的定位原则
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也在逐步丰富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也要以市场经济为中心发挥其作用。在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区域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要从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励志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定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必要性原则。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经济管理是一种政府行为,在实际的应用中常会出现越位的行为,涉及到不应该触及的领域。因此,政府在履行经济管理职能的时候要进行严格的范围界定,不能不合理的扩大化。(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放弃才能实现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3)胜任原则。政府应该考虑自身的实力,量力而行。
3.2从主体视角来定位政府经济管理职能
政府作为经济管理的主体,要能明确区分政府管理的范围和侧重点。在确定的管辖范围内,实施有效的经济管理,因地制宜,松紧适宜。对于市场经济运行良好的范围,要放松管理,从微观和宏观上整体调控市场,维护市场的健康稳定;对于不良竞争行为,要严加制止和惩戒,维护市场的良好秩序。可持续发展要求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要注重对环境的保护,不能竭泽而渔。
3.3从职能视角来定位政府经济管理职能
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范围较广,涉及到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但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不是严格管理经济运行的各方面,而是要维护市场的有序,通过指导和导向、组织和规划的职能、调和和控制、协调补充、社会服务、管理监督等职能做好市场的调控。
4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实现
4.1建立科学的管理手段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也在逐渐的改革和完善,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就是不受约束的。目前,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越位、错位、缺位等现象层出不穷。为改善这些不良的管理现象,政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变管控政府为服务型政府,解决政府在职能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不良现象。除此之外,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政府要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这就需要政府建立健全的法治管理制度,出台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以法律的制约和制裁来约束市场经济中的不良经济行为,维护市场运行的健康和有序。
4.2转变管理理念,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经济不仅仅对内,还要面向国际市场,这就要求政府转变管理理念,加强宏观调整,以确保经济的稳定运行。这就需要政府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对我国经济从宏观上进行发展规划,确定经济发展朝着既定的目标平稳运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市场发展的良性运行。第二,善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稳定市场经济的发展,防止市场出现大的变动。第三,为我国经济的国际化发展保驾护航,在国际竞争中,我国的市场经济仍面临较大的风险,政府应该给予充分重视,及时给予预警,确保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经济体制的改革从来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也要随之变革,政府要重新审视自身的经济管理职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定位,确保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参考文献:
[1]王玉文.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实现我国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J].中国外资,2011(21):202.
转轨进程中的作用?
评价1978年以来财政在改革开放中的作用,首先需要确定适当的角度和标准,如在转轨进程中财政与经济的基本关系是怎样的,不同阶段财政实际发挥的作用与政策预期目标的关系如何,财政改革与运行的制度合理性如何?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是国民经济活动的枢纽,在某种程度上主导着经济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是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对经济运行起着保障作用。因此,就经济转轨过程而言,财政的职责可以简单描述为如何实现财政自身从主导经济运行到调控经济运行的转变,如何推动经济体制由计划向市场的转轨,如何确保这一过程中经济的稳定持续增长。这就意味着在财政体制演进与财政政策取向经济体制转轨与经济运行绩效之间,必然存在着深刻的互动关系,其核心内容体现为财政始终肩负着双重任务:一是作为推动经济转轨、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不断根据体制演进和经济运行的变化进行创新;二是本身作为经济转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适时进行改革,保持与整个体制的同步性和一定的运转效率。由于整个制度处于非平衡演进中,这两项任务兼顾和完成的情况也就成为评价财政改革与运行绩效的基本角度与标准。
此外,由于渐进转轨中的阶段性和财政体制在不同阶段所承担的任务的差异,一个时期财政运行的评价始终只能相对于特定的体制演进阶段来做出。因此在探讨财政绩效之前,还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转轨进程作必要的时段划分,并将不同阶段的预期政策目标与该阶段的财政实际运行效果对应起来,建立评价的时空概念。
以政治生活事件为标志,我们可以从总体上选取三个变革点而将中国经济体制转轨进程划分为两个明显的阶段。一个是以1978年党的确立“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为市场经济取向改革的起点;一个是以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此后不久实际经济运行告别短缺作为中国经济转轨总进程中发生部分质变的转折点;一个是以党的“十六大”确立的2020年为计划市场的经济体制转轨的终点。由三个标志点所决定,1978——1992年属于转轨的前期,其转轨进程是从改革发动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1992——2020年属于转轨中后期,其转轨进程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建立到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人民生活实现全面小康。根据这样的划分,1978年以来的中国财政体制变动线索可以3个标志性事件来贯穿:一是由党的提出搞活经济政策目标引出的延续较长一个时期的财政“放权让利、分灶吃饭”的体制与政策;二是1994年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划分税种为基础而确立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财政——税收体制框架;三是1998年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和国内市场需求不足的尖锐矛盾而迅速出台、连续实施至今的积极财政政策及公共财政取向的改革。这三个事件中,前一个事件与转轨前期相对应,后两个事件则与转轨中后期的特定阶段相对应,并由此构成了评价财政改革与运行绩效的基本框架。
1.第一阶段的财政体制改革与政策总体上表现为通过财政体制的调整与退让,突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释放旧体制活力、酝酿新机制的形成。这一阶段延续15年,是时间最长、体制变动最频繁的时期。
在这一过程中,财政渐进的制度激励效果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体制内活力的释放。通过体制退让打破了“大一统”的高度集权的分配格局,放权让利扩大了地方配置资源的权力,形成了各地在其隶属关系内开展创新的积极性,实质是通过条块关系的变化释放出了旧体制内部尚存的活力,地方利益激励的强化形成了“诸侯”争先的发展冲动。二是体制外活力的培育。通过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根本性调整促进了多元化市场主体的形成和市场化价格机制的形成,逐渐形成了传统体制边界上的另一套微观经济运行系统和以金融为主的社会资金积累模式,体制退让实质孕育了新机制的活力。三是为转轨路径的优化提供了基本保障。在这一除旧布新的过程中,财政以供给、需求双向补贴的方式吸纳、抵消了大部分通货膨胀的压力,保证了价格机制改革、商品交换关系建立,实现了平稳过渡。正是财政的放权让利取向使转轨过程中的成本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选择有了可能。
在已有的改革回顾中,关于这一阶段财政的地位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财政的日益积弱和数度面临收支危机还常常成为备受指责的理由。事实上,从经济转轨全局而言,财政一直居于启动和支撑改革的枢纽地位,财政体制的连续退让、补贴的增长、借款的增长都有着服从于改革进程的制度创新的内在合理性,和服从于改革路径的被动适应性。对于这一阶段财政制度创新的经济绩效,笔者曾将其评价为转轨前期机制创新的核心内容,并用其创造性地突破纳克斯“贫困的恶性循环”原理来解释其全局意义(吕炜,2001)。即中国经济的启动采取了“财政收入超分配——提高家庭、企业部门收入水平”的结构性调整策略,以此来垫高低收入形成的发展“瓶颈”,突破贫困的恶性循环。这一策略启动和支撑该阶段改革的逻辑顺序为:财政让利在分配领域的突破带来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个人、企业的利益得到认可和增长,脱离计划控制的货币剩余增多,由此孕育了利益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出现,并自动创造了资金的供给与需求储蓄动机与投资动机导致金融地位凸显,金融的成长又反过来推动储蓄——投资的转化。由分配领域发动的这一系列改革,还伴随着计划控制的必然削弱,流通环节的必然修补,市场化的价格机制和商品交换的基础关系得以建立。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反作用于生产过程,带来生产方式的变革,经济运行的商品化、货币化程度不断提高,货币资本化所带来的资本运动不断扩张,以市场配置资源、以资本再生产方式推动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逐步确立。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第一阶段财政的“开闸放水”不仅是一个逐步削弱自身财力、增强激励的过程,更深刻的意义是削弱传统体制配置资源的能力、刺激新的资源配置方式形成的过程。正是财政体制在退让中使传统体制失去了封闭运行的完整性,改革因此突破并获得持续的支撑。
2.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是第一次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的分配关系的调整,在财政改革史上具有转折点的意义。
现在回过头来看,虽然当时直接的动因是财政收支矛盾激化、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不足,是应急的、被动的调整,但实际上是具有制度创新的内在合理性的。这一变革是在已经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前提下进行的,整个经济制度的质的演进意味着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过去单纯放权让利的改革思路已不再适应下一阶段的要求,政府公共支出责任的增强需要一个全新的财政体制框架来承载。就经济运行而言,市场与政府关系调整的核心是配置资源权限的划分,即重新界定政府的事权,并提供相应的财力保证,这是整个经济体制变迁作用于财政体制的更为深刻的内涵。
这样的判断可以从1994年财政体制改革前后的财政、经济状况来印证。改革前的困境就财政推动经济改革与发展来看,过渡性的财政体制设计已经不能适应市场机制演进中的经济运行要求。突出的一点是按行政隶属关系实行的利益分权模式越来越助长地区经济封锁和市场分割,一些地方为了扩大自身财源,着力在当地发展税高利大的企业,强化了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造成了经济生活中的重复建设、盲目建设,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而各地为了当地财源按行政隶属范围设置的保护性措施,形成了“块块”之间的封锁,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建设。与此同时,以财政退让政策提高企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的政策初衷与实际效果的差距也越来越大。就财政自身运行来看,由于财政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已经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要求,财政运行得不到宏观体制的保障,状况不断恶化。在渐进转轨的过程中,多种规则并行的矛盾导致财政体制的分割局面,形成传统职能、过渡性职能、新职能的并行与冲突,并最终导致财政收入的分割与下降。这种体制性分割在总体按隶属关系确定的“分灶吃饭”体制下,又与地区利益导致的地区性收入分割交织在一起,使全国财政收入和中央财政收入两个比重连续下滑。到1988年被迫实行多种形式的包干办法时,中央财政基本放弃了调控的权力和财力,只求保证日常运转的开支需要(吕炜,1994)。
改革后的效果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政收入的迅速增长,财政运行局面的迅速改善。1994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财力结构的调整,是财政在财权上的振兴。“两个比重”的提高主要是通过税制改革扩大税基、分税制改革划定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所带动的积极性的提高来实现的。1994——2001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加2.14倍,年均增长17.8%,全国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1.2%提高到17.1%,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到55%左右,实际运行中一直在52%——56%之间。这种情况表明财政运行得到了适宜的体制保障。二是新体制总体上适应和支撑了1998年以来的积极财政政策在体制、财力等方面的要求,保证了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表明新的财政体制基本可以满足目前阶段市场体制下的政策调控需要。关于这个问题将放在后面详细讨论。
3.1998年以后的政策效果以1994年体制为基础,体现了体制实践的意义,体现着体制的效率。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变,是20世纪末中国社会经历的重大变革。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武术走出了计划经济的藩篱,吹响了市场化改革与发展的号角。
武术市场化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市场机制(价格、供求和竞争机制)为基础,使武术的各种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武术市场化的实质是市场机制作用增强的过程。市场机制的作用越强,市场化程度越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武术必须进行改革,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发展,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对于武术市场化,一些学者却持不同看法,认为武术不能市场化,由市场主宰其生存;即肯定、接受市场与市场机制的存在和作用的现实,却排斥市场化的可行性。
武术本来就存在市场,何来武术市场化的争议?原因在于,一些人士认为,以经营为目的的市场交易,会导致一切以经济利益为中心,从而损害武术的健康发展。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市场经济的大环境和现代体育自身发展的规律,都要求将市场机制引进体育事业的发展,按市场取向进行深化改革。然而,体育提供的商品,是一种介于“公共品”和“私人用品”之间特殊的“商品”,它在体育运动规律的制约之下,并不完全服从于一般的经济规律,不能单纯地追求经济效益。所以,体育只能有条件、部分地实行市场化。
在强调国家宏观调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武术市场化不是将武术全部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而是将能够进入市场,实行商业化经营的部分,即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效用的领域,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使武术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而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武术领域,还得依靠国家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
反对武术市场化者,除对市场化的理解存在歧义之外,认为计划经济时代产生的“举国体制”优越的观点,亦十分普遍。“举国体制”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即使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它仍有集中力量办体育的优势。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举国体制”所依存的社会环境已发生变化,它也面临着适应市场经济的问题,也要引进市场机制进行改革。所以,以“举国体制”的优越,而反对武术市场化者,从根本上难以立足。
在肯定武术市场化的同时,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将武术市场化扩大化,简单地将武术市场化等同于经济转型期武术的改革与发展;二是将武术市场化缩小化,将武术市场化理解为市场开发。市场开发是武术市场化改革与发展的核心与重要方面,但并不等于市场化改革与发展。武术市场化改革,带来了一场从宏观的政府管理到微观的市场运作的观念革命,其实质是将市场运行机制引入武术的发展领域。
武术市场化与武术产业化都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出现的新名词,二者都有向市场经济方向转化的含意,以致经常出现相互替代的现象,但这两个名词的内涵不尽相同。武术产业化是用产业运作的方式来发展武术事业。调节产业运营的基本方式有计划、市场以及计划和市场相结合三种方式,市场调节并非唯一途径。武术市场化是指在武术经济运行过程中逐步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而武术产业化是在组建武术产业部门的基础上,用产业运作的方式来经营武术。武术产业化是武术市场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二者有密切联系,但不是同类概念,不能等同、替代。由此可见,武术市场化不等于武术产业化。
产生于农耕文明背景的中国武术,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之间存在着割舍不断的天然情结。然而,20世纪末以来,武术的市场化改革与发展却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重要缘由在于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
从建国到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经历了四十余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此种体制下,整个社会的人、财、物资源是按照行政指令,通过指标分解、调拨,由政府预先编制的计划来配置的。这种高度集中的体制,在建国初期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它越来越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桎梏。
从社会经济形态来说,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一直是一种“短缺经济”,企业的生产按计划指标执行,无需考虑产品的销售问题。武术事业亦是如此,文化生活的贫乏,使人们对武术运动投入极高的热情。然而,今非昔比,“短缺经济”早已被“过剩经济”所取代,面对高科技的娱乐产品和西方现代体育项目的冲击,武术市场的萎缩,已是不争的事实。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武术要寻求发展的空间,就必须考虑消费者的需求,主动地适应市场。
改革开放后,随着国门的再度打开,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浓郁的体育商业气息,使生活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国观众耳目一新。奥运会、世界杯、NBA,职业拳击等各种赛事在媒体铺天盖地的宣传、炒作之下,走进人们的娱乐生活。西方体育市场化运作所带来的繁荣景象,引导着武术的发展路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武术融入国际体育大环境创造了机遇。在武术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的进程中,中国加入WTO,为武术参与国际体育市场竞争,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在开放的环境下,武术不可能脱离世界体育而单独前进,它注定要融入市场经济的大潮,在体育市场化的舞台上绽放出东方体育的独特魅力。
关键词:公共财政;私人财务;政府财政;公共财政论;国家分配论
在我国,研究公共财政问题是近年来的事情,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在我国是否适用,也成为广大财政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共同关心的问题。笔者拟就公共财政的一些理论问题谈些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对公共财政概念的重新认识
讨论公共财政问题,首先必须弄清公共财政的概念。笔者认为:
(一)公共财政是与私人财务对应的概念,是对政府财政的客观要求
公共财政是与私人财务(财政)对应的概念,它是代表社会公共利益,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收支活动。这里的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是指广大民众的利益和需要。公共财政行为目的的社会公共性,是公共财政与私人财务的区别所在。从行为特征上看,公共财政是一种收入和支出活动,这构成公共财政与其他公共行为的本质区别。
显然,我们这里对公共财政概念的定义与传统说法有一定差异。按照传统观点,公共财政就是公共经济,就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行为,由于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因此,公共财政几乎成了政府的同义词,这显然是不准确的。在这里,我们将公共财政表述为一种代表社会公共利益,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收支活动,是强调公共财政作为一种收支活动的行为寓意,也是突出公共财政作为政府实现公共利益和公共需求的一种工具和手段与政府本身在概念上的区别。
公共财政存在的基本前提是社会公共利益和这种利益的载体棗公共需要的存在,这是公共财政存在的一个必要条件,它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公共财政作为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需要的实现手段存在的必要性。公共财政作为一种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其实施主体是一定时期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在国家和政府存在的条件下,主体的责任自然应该由国家和政府来承担。因此,国家财政必然是公共财政。
国家财政的社会公共性首先是由国家和政府的社会职责和功能决定的。国家及代表国家的政府是社会管理者,当然也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体现公共利益并使之得到实现,是国家和政府的一项最为重要的职责,因此,国家财政必须是公共财政。不体现和实现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政府财政是不正常的和有缺陷的。从这一意义上说,公共财政是对政府财政的一种客观要求。
(二)公共性是政府财政的一般性质
按照传统观点,公共财政是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行为,它的产生和存在是市场机制天然存在的缺陷使然,也就是说,由于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有一些自身无法弥补的缺陷,因而需要政府出面通过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来对市场缺陷加以弥补。显然,这里是将市场经济当作公共财政存在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的表现形式。对此,笔者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公共财政不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的特殊性质,而是政府财政的一般性质,因为体现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是政府财政的共同出发点和归属,不论任何社会形态的政府财政都是如此,在这里所不同的只是由生产力水平差异决定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层次,以及由生产关系决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范围。
这里可能会有一个疑问,即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政府财政涉足了大量私人财务的事务,它是否具有公共财政的性质,如有例外,如何解释公共性作为政府财政一般性质的论点。笔者认为,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政府财政仍然是公共财政。在这里,主要的问题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私人的个别需要被控制到了最狭小的范围内,相当部分个别需要被异化为公共需要,或者被采取了公共实现的形式,正是这种私人需要的个别性与其实现形式公共性的不协调,才导致了计划经济体制在提供私人产品,满足个别需要方面的低效率,这种低效率正好从另一角度说明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的公共属性。我们不能因为某种机制在操作上的不正常而否认机制本身的存在,同样的道理,我们也不能因为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代行了许多私人财务的职能而否认政府财政的公共财政性质。
(三)公共财政的意义在于对政府财政职能作了合理定位
之所以要强调政府财政的公共财政性质,是因为公共财政对政府财政作了合理定位,它明确了政府财政的职责范围和主要功能,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则将政府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范围及其分工作了合理的划分。公共财政强调纳入政府财政范围的应该是具有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事务,对那些私人利益和个别需要,政府只能为其正常实现提供外部条件,而不必直接参与其实现过程。因为私人利益和个别需要有其自身的实现机制,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使私人利益和个别需要的实现具备了充足的微观动力,因而政府不必直接介入其实现过程;同时,个别需要所体现出的千差万别的个体偏好,使政府不能直接参与其实现过程;此外,个别需要的实现完全可以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在个人之间进行,这种等价交换的过程一方面满足了购买者对商品物质形态的个别需要,另一方面则满足了售卖者对商品价值实现的追求。与此不同的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社会公共需要的满足很难按照等价交换原则来实现,其实现的责任只能主要由政府承担。可见,社会成员的个别需要的满足和实现不必也不能由政府财政来实现,而社会公共需要则应该主要通过政府渠道得到满足,政府财政实质上是为满足公共需要而存在的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界定了政府配置资源的范围,即政府财政直接配置资源的范围应该在公共需要的领域内,其意义在于对政府财政职能作了合理定位,它强调政府财政的社会公共性,并在概念上将政府财政与私人财务区别开来。
二、公共财政论与国家分配论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理论在我国的传播和发展,公共财政论与在我国有广泛影响的国家分配论之间的分歧也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有些坚持国家分配论的人认为,公共财政否定了财政分配的国家主体性,是对政府财政职能范围的缩小和肢解。坚持公共财政论的人则将国家分配论当作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落后的、过时的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是公共财政,国家分配论已经不再适应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对以上两种观点,笔者都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任何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它特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背景,社会科学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更要受特定时期、特定社会条件的制约,因此,我们很难说什么理论是先进的,什么是落后的,只要对社会经济发展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就值得去学习和研究,况且,国家分配论曾经在我国财政理论界有着最为广泛的影响,它对指导我国特定时期的财政实践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尽管它的一些用于指导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实践的管理原则和理论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但它的核心内涵棗摬普墓抑魈逍詳却仍然反映了财政活动的一般特性,因而并没有过时。这里必须澄清对国家分配论的两种误解:一是将传统理论当作国家分配论的全部;二是将国家分配论误解为由国家统揽一切分配的理论。其实,在传统体制时期产生的国家分配论的理论观点只是其在特定时期,根据特定的实践背景提出的理论,而不是国家分配论的全部,它也可以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国家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继续研究和提出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分配理论;国家分配论也不是由国家统揽一切分配的理论,它只是强调财政分配中的国家主体性和主导性,在这种主体性和主导性的基础上,国家分配的范围是由一定时期国家职能范围决定的。从这一意义上说,国家分配论也没有过时。
在我们看来,国家分配论和公共财政论两者的主要观点并没有本质的分歧,不同的只是其强调的侧重点,比如国家分配论强调财政行为主体,公共财政论强调财政行为的目的和范围;国家分配论突出财政产生与国家产生的本质联系,公共财政则突出国家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与私人财务在活动范围和原则上的区别。在这种外在形式差异的背后,两者的基本立足点却是相近甚至是相同的。表现为,摬普之所以成为公共财政是因为它是一种代表公共利益、实现公共需要的财政活动,在国家存在的条件下,这种财政活动的主体当然只能是国家和政府,因为国家和政府是公共利益的当然代表,公共财政实质上是对政府财政职能的定位,是从另外的角度对国家财政的定义。可见,公共财政论也是以国家主体为基本立足点的,这一立足点构成公共财政论和国家分配论最本质、最关键的共同点。在这一共同的基本点上,公共财政并不会缩小国家财政的范围,也没有肢解政府财政的职能,因为政府财政职能范围的变化是围绕国家职能范围的变化而变化的,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一定时期的经济体制及由之决定的国家职能的大小,而不是公共财政本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承担的私人需要的实现归位于市场,使社会公共需要和个别需要都有其稳定的、更有效率的实现机制,并建立以弥补市场缺陷,为市场机制正常运作提供外部条件的公共财政运行体制,是经济体制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化的要求,也是对政府财政职能所作的合理定位,这并没有否定财政的国家主体性,也没有肢解政府财政,而是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范围及由之决定的公共需要的范围调整了传统体制下政府财政职能越位和缺位的状况,将政府财政的职责和功能规范在公共服务领域,使其更加合理和完整。
三、我国建立公共财政理论体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尊重不同社会条件下公共财政的特性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我国财政应该是一种公共财政的结论,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更应该重视政府财政的这种公共特性。对这种公共特性的研究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很长的历史,取得了很多科学反映公共财政运行一般规律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因而也是我们在研究公共财政理论时应该尽量去学习和借鉴的。但是,笔者不赞同目前学术界普遍存在的一种倾向,即过分强调不同时期、不同社会条件下公共财政理论的共性而忽视其特殊性的倾向。我们认为,由于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基础不同,公共财政理论所参照的实践基础也不相同,因而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以及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受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公共财政理论也会有一些差异。我国是一个正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较低,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尚不完善,市场机制也正在发育过程中,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互补关系和相应的机制也远未理顺和形成,由此决定了我国的公共财政理论研究应该体现自己的特点。那种过分强调公共财政理论的共性,忽视和否定其不同的实践基础,在理论研究上局限于对西方财政经济理论的简单传播,甚至在表达方式上也模仿西方公共财政学是不可取的,也是十分有害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和借鉴西方科学的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同时,本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科学精神,以我国的基本国情为实践基础,探讨和创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理论,并以此为我国的公共财政实践提供指导,这才是目前我国财政理论工作者面临的最重要的任务。
(二)重视对转轨时期公共财政制度的研究
近年来,我国财政理论界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理论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实践起点选择上的误区,即往往将目标体制作为理论研究的实践起点,按照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一般原理,设计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管理模式,并试图照搬这种模式去解决特殊体制时期的特殊问题,其结果当然收不到好的效果。我们认为,对目标体制下公共财政管理模式的理论研究是非常必要的,但它远不是当前公共财政理论研究任务的全部。目前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这种转轨的实践是中国所特有的,转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矛盾及其表现形式既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也不同于目标体制时期,具有很多特殊规律。因此,在旧的运行系统及其管理规则正逐渐失效,新的体系及其规则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的特殊历史时期,政府财政应该实行怎样的管理模式,面对经济运行机制的某些特殊矛盾,政府财政应该采取怎样的政策,政府如何应用财政手段来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在建立目标体制的过程中政府财政如何发挥积极作用等等,这些实践问题是西方现成的公共财政理论所无法解决的,需要我们在理论上进行开创性的探索和研究,并形成有针对性的、系统的理论,为解决实践问题提供正确的指导。这就要求我们正确选择财政理论研究的实践起点,重视对转轨时期社会经济规律和公共财政规律的研究,使政府财政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能发挥更好的作用。
(三)重视对我国公共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
我国传统财政学研究重点更多地局限在对财政的产生和发展、财政的本质、职能和体系等基础理论问题上,过去形成的一些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流派也主要侧重于在以上基础理论问题上独树一帜,并没有形成与其基本理论相配套的应用理论体系,使财政学这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总带有一些抽象、空洞的色彩,削弱了其为解决实际问题所应有的作用。近年来这种现象有所改观,但远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目前我们在财政应用理论研究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一是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仍然是零星分散,不成体系;二是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在时间上往往滞后于实践,缺乏必要的超前性,仅仅成为国家政策出台后一种撚皵性诠释;三是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往往侧重于对现行制度和体制的剖析,弱化了理论的创造性和客观性;四是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往往脱离中国的客观实际,在理论体系和政策措施上侧重于套用西方模式,使财政应用理论的成果缺乏针对性。以上财政应用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财政理论的正常发展,也成为我国财政改革往往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原因。因此,在今后对公共财政理论的研究中必须加强对社会经济实践有直接指导意义的应用理论的研究,使我国财政理论体系更加完善,也使我国财政理论研究能真正发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应有作用。
(四)实现我国公共财政理论的本土化
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由于我国的经济管理模式在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化,因此,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管理理论和经验成为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本身是无可厚非的。问题在于,我们在对西方财政经济理论的学习和借鉴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盲目和盲从的非理性现象,将正常的学习和借鉴引入歧途。这里有两种倾向尤其应该摈弃:一是重传播,轻研究,在自己的理论著述中往往肆无忌惮地抄袭西方理论,这不但对理论研究没有意义,而且败坏了理论研究的风气;二是重形式,轻内容,仅仅将西方财政经济理论作为一种时尚,作为一种标榜自己学识的工具,不论是否有针对性,是否适用,盲目套用西方经济学的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使一些理论著述文字晦涩难懂,甚至文理不通,让人不知所云。要使公共财政理论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必须强调其本土化问题,这是由公共财政理论作为社会科学理论的特点决定的。我们要广泛学习和吸收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但对这些理论的学习不是盲目的照搬照套,也不是从理论到理论的简单传播,更不是将西方理论当作一种装饰外表的花环。在这里,学习的目的是消化、吸收并为我所用;是与中国的实践结合起来,发展成为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公共财政理论。我们强调公共财政理论的本土化,并不是对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的简单排斥,而是强调以我国的具体情况为理论研究的出发点,以解决我国的财政经济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研究的目的,形成能体现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殊规律的公共财政理论体系和观点。
公共财政理论本土化首先是其实践基础的本土化,这一点在前面已多次强调,也就是说我们进行公共财政理论研究的实践基础不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经济实践,而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实现过程。我们的研究必须考虑中国现实的生产力水平及其对公共财政的承受能力;考虑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可能对公共财政制度带来的影响;考虑中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及由之决定的公共需求范围与西方国家的差异;考虑我国的政体及其决定的政府机构规模和结构;考虑中国特有的复杂的政企关系及其对公共财政体制形成和完善的影响等等。毫无疑问,实践基础的本土化,是公共财政理论本土化最重要的含义,是我们在公共财政理论研究中最应该重视的问题。
公共财政理论本土化的另一重要含义是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的本土化,这是一个容易被人忽视而又十分重要的问题。在前面我们曾经谈到,目前我国经济理论研究中有部分研究者盲目模仿西方经济理论的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使其著述晦涩难懂,甚至文理不通,这不仅影响学习和研究的质量,而且也是一种不健康的文风。我们提倡在理论研究中保持本土化的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也就是要按照汉语言的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来传导自己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写出中国人能看得懂的文章,对西方理论的翻译介绍也应该尽可能地符合汉语言的表达方式。这实际上是对我们的理论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真正弄懂了西方财政经济理论,并对中国国情有充分了解的人,才有可能真正做到用自己民族的语言来准确地表达异国的理论,也才可能在此基础上将西方理论消化吸收为自己的东西,并发展为自己的研究成果。可见,公共财政理论的本土化不但是一个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的技术问题,也是提高研究人员素质、端正研究作风、提高研究质量的问题。
制度是怎样变迁的,地方财政制度变迁在整个社会制度变迁中处于什么地位,制度怎样创新,地方财政制度应当创新什么等问题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一、制度、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
制度是指对人(包括法人)的行为具有约束力的一套规则,可以是成文的,也可以是不成文的。前者如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后者如伦理道德、价值取向等。
每个人都置身于制度之中,其行为都是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的产物。行为主体有三类:居民、企业和政府。制度环境是指行为主体不能改变的制度。人们通常把宪法作为制度环境的例子。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上述行为主体是不可能改变宪法的。制度安排是指行为主体可以改变的制度,例如商业合同。制度变迁首先发生在制度安排这一层面上。例如,个人可能因为他的伦理道德或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不成文制度安排的变化),因此其行为也发生了变化。企业可以对其内部的管理制度作出改变,从而使企业行为发生变化。政府可以对其制订的法规作出改变,从而使政府的行为发生变化。
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是相对的概念。总体上看,制度总要变迁,不论是制度安排,还是制度环境。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是分层次的,每一个人都处于特定的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之中。例如,对于个人来说,其所在工作单位的制度就是他的制度环境,如果他不满意,单位也不作朝着他满意方向的制度改变,那么唯一的办法只能“退出”。对于居民和企业来说,法律法规就是他们的制度环境。又比如说,下级政府要服从上级政府,因此上级政府的法规就成为下级政府的制度环境,等等。制度环境是由政治程序产生的,因此制度环境不是不可改变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就是制度环境改变的例证。
制度为什么要变迁,怎样变迁,是十分复杂的问题。从行为主体三分法的角度看,制度可以分为三类,即国家的制度、生产单位的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制度。从现在的研究成果看,这三类制度的变化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是没有疑问的。制度变迁的根本原因是行为主体期望福利的增进。但个人的福利、单位的福利和国家的福利是不同的概念,有统一,又有矛盾。如果处理不当,制度变迁就未必是帕累托改进的。
传统体制的根本缺陷在于制度变迁主要、甚至唯一是国家推动的。因此,制度创新、福利增进的评价均缺乏广泛性。这样,福利增进的制度变迁就缺乏家“自然史”一样的进程。要使制度变迁始终朝着福利增进的方向发展,就必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是说,相对于传统体制来说,环境和制度安排都必须发生深刻的变化。
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优点在于:民众是社会福利以及福利增进的最终评价者,因此也是增进社会福利的制度变迁的发动者。这样,制度变迁就必然沿着福利增进的路径发展。可见,这种“自然而然”的制度变迁是需要初始条件的。确立这样的初始条件,才是真正的制度创新。
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这样的初始条件。分解开来看,就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的社会意识形态。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核心是政治民主、决策民主和行政管理民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核心是清晰的产权制度,即建构评价个人福利的基本制度。社会主义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是正义、公正和公平。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具备基本框架,但仍然任重道远。
二、市场经济制度、非市场经济制度和财政制度
从制度对人的行为规范来看,可以分为市场经济制度和非市场经济制度两类。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制度和非市场经济制度的总称。从另一个角度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不断增进人们总福利的社会制度,它不仅当时是较好的选择,而且变化的趋势总是帕累托改进的。
市场经济制度是资源配置的效率制度,准确地说,是私人商品资源配置的效率制度。效率是福利的基础,因为只有把“馅饼”做大,才谈得上福利增进。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点是承认福利极大化是个人的行为准则,对此,生产者主权和消费者主权是其基本要求。这就是说,个人在追求自身福利的过程中是完全自主的,但以不能损害他人利益为条件。所以,市场经济制度是以自由选择为前提、信息充分为基础、供求关系为导向的制度。在这样的制度下,可以达到私人商品资源配置的效率状态。
在市场经济制度条件下,人的行为是通过生产要素以及商品、劳务的供求关系表现出来的,但指导人行为的“思想”却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为了使行为的动机和效果相统一,就要有相应的成文制度作保证。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制度是一种理念、一种意识形态、一种不成文制度。要使这种不成文制度更规范、更具有约束性,就要有成文制度作保证。而成文制度本身就是非市场经济制度的产物,或者说,市场经济制度要通过非市场经济制度来外化。
非市场经济制度中最核心的是国家制度,对于行为规范具有强制性。比如,市场经济要求充分竞争,国家就应该制订种种反垄断的法律法规来避免垄断。又比如,市场经济要求公平、公正,国家就应该制订种种法律法规来避免商业欺诈。等等。
更为重要的是,非市场经济制度是全面提高社会总福利所不可或缺的制度。它除了使市场经济制度外化之外,还有自身重要的职责。首先,从整个社会来看,资源配置包括私人商品和公共商品两个方面。市场经济不可能对公共商品进行资源配置,或不可能把公共商品资源配置到效率状态。这类资源配置要靠非市场经济制度去完成。其次,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也离不开非市场经济制度。
无论是市场经济制度还是非市场经济制度,都要求每个人遵循,但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市场经济制度是强调个人选择下的结果强制;非市场经济制度则是强调公共选择下的强制结果。例如,在市场经济制度条件下,均衡经济下的价格是个人选择的结果,但这个结果对于个人来说具有强制性,符合者进入,不符合者只能退出。而对于非市场经济制度来说,先进行公共选择,形成统一意志,然后迫使公共选择范围内的每个人执行。对于公共选择来说,没有个人的退出机制。虽然两者有明显的区别,但有本质的同一性,即都要求自由、正义、公平、公正。这是可以使两者和谐共存于同一社会中的根本原因。
在非市场经济制度安排中,财政制度安排是最重要的。财政制度实质上是非市场经济的财务制度,是政府履行公共商品资源配置、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职能的重要财政制度安排。财政制度在处理公共利益、企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三者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在整个财政制度安排中,地方财政制度安排是基础。否则,要实现财政制度安排的帕累托改进是不可能的。
财政制度实际上是财政部门在财务上贯彻政府意图的重要保证。政府是国家制度安排中履行国家意志的专职机关。国家是一种制度安排,“国家的意志”是通过政治程序产生的。在民主国家中,“国家的意志”实际上是公众意志的集合。因此,在公众、国家、政府、财政部门等关系中,实际上是一系列委托关系,委托的最终委托人是公众。
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首先要分清政府和市场的职责,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其次,在财政制度安排中,要分清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职责,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在这一系列制度构建中,充分表达每个人的意愿,把个人的意愿集合为公共意愿,确保公共意愿的贯彻落实是关键。虽然财政制度安排在整个非市场经济制度安排中并非处于最高层次,但各种矛盾都会通过其反映出来。因此,建设好财政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开放性、流动性、差别性和竞争性制度
从经济效率的角度考虑,地方政府是建立在差别性的基础之上的。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活习惯、消费偏好等存在很大的差别,困此,各地对地方公共商品或劳务的需求是不一样的。这样,地方公共劳务由地方政府分别供给比中央政府统一供给有效率。地方政府效率资源配置的条件是:地方公共商品的供给由该地居民的公共选择决定,并且地方公共商品的成本由该地居民承担。如果是那样,那么该地公共商品的供给由该地的中间投票人决定。
地方公共商品的效率资源配置还应该放到开放性、流动性和竞争性的大环境中去考察。如果地方之间的流动性是充分的(不考虑户籍制度等非经济阻挡),且流动是没有交易费用的,那么在上述情况下,该地不能满足地方公共需求的那些人就会退出该地,其他地方能满足那种公共需求的人就会进入该地。其结果,地方必定聚居相同偏好的人。这种“退出”和“进入”在国与国之间是特例,在研究全国性公共商品供给问题时可以忽略。
但地方之间的流动性总是有限的。因为经济因素不是流动性的唯一因素。人们对于居住地的选择不仅要考虑货币收入,还要考虑地理气候、风俗习惯、亲属关系等因素。而且,流动是有成本的(包括获取信息的成本)。一个人从一个地方进入另一个地方的进入成本有:搬迁成本,放弃原有收入获得新收入的机会成本,改变消费方式的私人商品消费机会成本和公共商品消费机会成本。进入收益有:个人收入,公共劳务收益,其他社会福利收益。对于雇主来说,主要考虑投资的机会成本和收益,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对于雇员来说,主要考虑个人福利的最大化。因此,虽然新的居住地会产生更大的收益,但如果机会成本太高,那么仍然会阻碍流动。
除了上述原因之外,流动性还和财政收支的制度安排有关。实践中,要使地方公共商品的成本——收益内部化存在一系列技术上的困难。首先,地方公共商品由地方居民受益的问题。由于地方之间是流动的,一个人可以在一个地方选择居住,另一个地方选择工作,再在又一个地方选择购物,因此要确定“地方居民”受益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其次,地方公共商品的成本由地方居民承担的问题。公共商品需求偏好表达机制的困难在地方公共商品身上同样存在。除此之外,哪些地方收入属于地方居民承担的问题更为复杂。由于地方之间是流动的,因此我们不能把地方的gdp就看作是由该地居民新创的价值;也不能把地方取得的财政收入就看作是由该地居民承担的。虽然存在上述种种困难,但实践中必须建立一套基本反映成本——收益内部化的地方财政收入制度。否则,地方政府的资源配置效率就是一句空话。
传统体制对地方税体系的效率建构极不重视,甚至可以说至今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目前的财政体制仍然建立在错误的前提之上,即把从地方获得的税收收入看作是由该地居民承担的税负。何种税收基本上可以看作是由地方居民承担的?一是要考察税基的情况。税基通常可以分为三类:商品劳务的交易额(或交易增值额);生产要素的价格(利润、地租、工资、利息、红利等);不动产现值(或租金)。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税收通常被分别称为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在这三类税基中,前两类是流动性税基,即从中取得的收入不能看作全部是由当地居民承担的,因此不宜作为地方税收。但考虑到流动性程度的不同,有一些在中央税的基础上仍然可以选作地方税税基。第三类税基是非流动的,因此可以作为地方税。二是要考察税收的主要功能。税收不仅要考虑效率,还要兼顾公平,因此以公平为主要目标的税收不宜作为地方税。从这个要求来看,财产税中的房产税作为地方税是最为合适的。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都要从地方公共劳务中受益,而且都必然占用房产,因此以房产现值或租金作为他们受益程度的依据是比较合理的。房产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税种,就可以把地方公共劳务的受益和负担很好地联系起来,因而是有效率的。
我国目前房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例极低,而且对公共部门和非盈利单位的房产免税,使得真正适合作地方收入的房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从而使地方政府的效率资源配置失去了根本的依据。因此,提高房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是应该的。尤其在体制改革的过渡时期,劳动者收入渠道多,管理薄弱,但房产占用状况大体可以反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能力。另外,对房产免税也是不合理的。这一方面减少了这些部门的成本,另一方面也使这些人(法人)免费享受了公共劳务。我国对公共部门大兴楼堂馆所屡禁不止,税收上的这种不适当优惠也是重要原因。
地方提供的地方公共商品有两类:一类是闭合性地方公共商品;一类是开放性地方公共商品。前者是指完全由地方居民受益的公共商品;后者是指地方公共商品具有外部性,即辖区外的居民也能受益。因此,对于开放性地方公共商品来说,要使资源配置有效率,就要有上级政府的补助。这就是说要建立适当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这表明,地方政府的行为取决于地方税体系、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因素。
关键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一战线;包容性发展
一、 问题的提出——单纯经济增长型发展面临的困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中国经济持续以年均接近10%的速度高速增长,实现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中国告别了短缺经济,建立并正在完善商品市场和其他各种要素市场。截止到2008年底的数据,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已经从25000万减少到2300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度增长,人民群众走上了富裕之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就是显著的,但市场经济本身固有的不能自发调节公共物品的生产、对外部性的忽视以及交易成本过高等自身缺陷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不可忽视。以经济的增长为唯一发展目标是不全面的,只有实现全面、均衡的发展,才能使得经济的增长、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同步实现。就社会层面而言,当前我国单纯经济增长型发展面临的困境有以下表现:
贫富差距扩大。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城乡居民收入绝对量都显著增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了4倍,农村居民实际纯收入增长了5倍,但是另一方面,不同收入居民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明显扩大。城乡居民总体收入的基尼系数在改革开放初期只有0.25,到20世纪90年代初刚刚超过0.3,[1]而到2006年已经超过了0.4775。[2]值得我们重视的并不仅仅是基尼系数绝对水平的上升,更重要的是基尼系数上升的速度超过了社会的承受程度。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首次中国城市居民家庭财产调查总报告》显示,截至2002年6月底,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高收入家庭拥有的财产是低收入家庭的32倍。贫富差距过大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不仅有可能葬送已有的发展成果,而且还有可能引发社会动乱。有学者的研究表明:“收入差距与刑事犯罪率呈现明显的同周期走势,两者存在较高的关联度。我国刑事犯罪率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进入快速上升通道,经历短暂回落后又从1997年的1.31‰持续上升到2007年的3.64‰,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与此同时,我国地区收入差距在经历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短暂下降后,1990年后整体处于上升阶段,并呈现继续扩大之势。”[3]
社会保障不足。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并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和经济有序进行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主要制度。社会保障不足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仅仅从我国面临的老龄化问题就可以看出社会保障面临的困境。按照国际常用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达到l0%,或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7%,意味着该国或地区进入老龄社会。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32亿人,占总人口的10.46%;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0.88亿人,占总人口的6.96%。如果以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l0%为标准,1999年我国就已经进入了老龄社会。据多个部门的人口预测,在未来30—40年里,我国总人口将继续增加到14.5亿—15.0亿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4亿人以上,占总人口比重将超过3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将超过3亿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将超过20%,进入重度老龄化的时代。[4]由于社会转型带来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等原因,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许多为老年人服务的事业发展缓慢,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庞大的老年人群体的需求。
就业压力增大。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出现的大量失业问题虽然不能都归咎于市场经济,但市场经济本身的缺陷确实是失业问题大量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正式转向了市场取向的改革。笔者从这一时间点开始,查阅了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中的1992—2007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和国有单位在岗职工人数等相关数据。其间,国有单位在岗职工人数从1992年至2007年呈急剧下降状态,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不断上升,但实际上还只是体现了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未登记的失业人数远远多于登记失业人数。再加上我国城乡每年新增劳动力超过2000万人,同时广大农村除新增劳动力外还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这种状态将会持续很长一个时期。以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曾大量吸纳劳动力的国有部门也面临着裁撤冗员、下岗分流,不能够再容纳过多的劳动力。总理曾说:“就业是民生之本。”失业人数的大量增加是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
二、 包容性发展观:对单纯经济增长型发展的解构
【关键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可持续发展 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一、概念释义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指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从而构建城乡一体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
城乡之间的制度差异、市场经济体制的城乡二元化造成了农村与城市的产权制度存在巨大的差异,这也是当下农村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只有解决传统农村产权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打破市场经济体制的城乡二元化,才能有效缩小城乡之间因为制度问题、经济体制问题而产生收入差距,才能切实保障农民收入增加,进而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地区内统筹城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指当代人不以消耗甚至破坏下一代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生态和环境为代价而谋求发展,保持生物的多样性,使资源可以得到永续利用,生态和环境适合人类居住、生活和工作。
可持续发展是发展的一种高级形态,是在资源禀赋理论的约束条件内最有效率的发展。它的目标是以集约型增长代替粗放型增长,要求正确处理经济数量与质量、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这几者之间的关系。
二、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成都市农村土地与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于08年启动,并出台配套文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的意见(试行)》作为制度保障。
在“意见”中,成都市确立了改革的基本原则:严格保护耕地; 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根据以上四项基本原则,改革的重点和基本步骤逐渐明晰起来。
第一,在农村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房屋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明晰产权。保证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到村或组;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农民房屋的产权确权到户。
第二,在农村建立起耕地保护机制。加强对市域范围内土地的利用、规划与管理,实行耕地分级保护制度并同时设立起耕地保护基金,对耕地建立起有效的保护补偿机制。
第三,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确权工作结束以后,各级政府要积极推动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支持农村集体将其所有的未利用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在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同时,要探索并建立对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机制,做到有效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如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体系,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供便利高效的现代金融服务。
第四,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依法取得。必须建立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才能依法有效地促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此外,还应探索建立对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的补偿机制,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情况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三、对成都改革工作的分析
通过稳步推进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市场经济体制,从而实现了城乡要素权利的平等化,交易关系的公平化和收入分配关系的合理化。成都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主要是在制度改革上下功夫,把已不适宜当代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要求的相关涉农产权制度进行大胆改革,为农村经济的繁荣、农民的长效增收做好制度保障的工作,为城乡统筹的市场经济运行搭建好制度框架,确立了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第三方、裁判员的角色。
在确权登记工作结束以后,相关产权人可以依法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等法律认可的证书,从法律制度上肯定了村民集体、农民的用益物权。农民能够外出务工、经商,积极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当中,而家乡的产权有了法律保障,让农民不会因为害怕离土离乡以后自己的合法产权受侵犯而据守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这让农民的生产力能够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能够参与到广阔的市场经济活动当中去。
为了让市场经济的活性充分发挥,成都市建立起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设立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农民个人、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村经济主体可以来此通过双方协商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外来业主进行农村产权交易。只要在政策允许范围之内,政府不会干预双方的交易行为。农民不再像以前一样因获得拆迁补偿款而短时间迅猛增收,因突击消费造成家庭经济的不可持续发展。交易平台的搭建,能够充分诠释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还权赋能”的核心思想,让农民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培养了他们的自主理财观念。农民能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当下经济的运行情况、产权市场的行情等多方信息,通过多种多样的市场行为经营自己的产权,从而获得可观的财产性收入,并且持续不断的尝到产权改革工作建立起的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带来的甜头,使家庭经济能够可持续发展。区域内家庭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必定能够对整个区域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第一,《政治经济学》教材无需再定名为资本主义部分、社会主义部分,可以用上下册代替,上册可定名为经济原理,下册可定名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理论。为什么不定名为资本主义部分,而用经济原理代替呢?首先是因为政治经济学的全部内容并不仅限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分析。马克思从18刁刁年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用了相年的时间研究了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创立了自己的经济学说,《资本论》可以说是政治经济学的百科全书。马克思在研究的过程中搜集了大量的资料,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了研究。但是,正如马克思自己所说,物资资料生产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生产关系总是和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的。
尽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规律,如果我们作一些具体分析的话,可以说其中包含着三个层次的问题:一是研究了资本主义制度,揭示了资本主义的本质;二是资本主义生产是商品生产,在研究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同时也就研究了商品经济运动的规律;三是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越来越社会化,资本主义生产同时也是社会化大生产,所以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规律的同时,也就研究了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经济规律。当然,这后两个方面的问题,在当时的条件下是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的。由此可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阐述的问题,绝不能仅看作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分析,如果将其定名为资本主义部分,易于忽视其对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分析所得出的规律.易于使人们误认为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是专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从而把两个社会的经济问题完全对立起来,似乎资本主义的东西对社会主义没有任何可借鉴的地方。其实,不仅马克思所阐述的商品货币的一般规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规律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有指导作用,就连他所建立的“资本和剩余价值”、“资本积累”等理论,对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些经济现象也是有意义的。其次,正因为资本主义本身也是在发展的,资本主义已经从自由竞争阶段发展成垄断资本主义,并由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发展成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同政治经济学诞生时相比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同列宁形成帝国主义理论的时代背景也大相径庭。如果定名为资本主义部分,则易于使人产生“过时论”的看法。学习政治经济学就是要掌握它的基本理论,运用马克想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变化了的客观实际。
为什么不定名为社会主义部分,而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理论代替呢?这是因为,政治经济学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规律的同时,也分析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征和规律,但只是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是一种科学的预见。‘现在社会主义已从理论变成了现实。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已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和宝贵的经验,也存在着不少值得认真总结的历史经验,这说明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还需要很好地探索。同时,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制度基础上的.而现实的社会主义都是在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国家中建立起来的,按照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模式来建设社会主义,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这并不是说马克思的理论不正确,而是因为具体条件不具备。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把的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走自己的路,探索在我国特定条件下建立社会主义的新路子。
党的以来,我们党坚持了这一点,已逐步形成和发展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使我们对社会主义经济运动规律的认识得到了扩展和深化,我们对社会主义的分析不能停留在对某些原则、某些本本的教条式理解上,不能用传统体制模式来解释社会主义,不能用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来看待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而必须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体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精神。另外,我们也应该看到,社会主义本身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不仅不同社会主义国家会表现某些特殊性,就是同一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发展在不同的阶段也会有某些差别,我们把着眼点放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上,有助于我们在理论联系实际上下功夫,有助于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来探索社会主义的规律性。
第二,在内容上,在研究基本经济制度的同时,更应注意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在过去的教材中,可以说着眼点放在对基本经济制度的研究上,特别是社会主义部分更加明显。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不长,其本身的规律性还暴露得不充分,必然会影响人们在理论上的认识和理解,再加之过去基本上是按照传统社会主义理论进行阐述,以至于显得苍白无力,只是几条干巴巴的规律,而且与现实中的一些问题又不一致,使人感到理论脱离实际,学而无用。这是否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有关呢?譬如有人认为这与传统教科书中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定为“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有关。我认为这不是研究对象本身的问题,而是人们对它的理解问题。
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本身就包含着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生产关系的质的分析,也就是基本经济制度问题,这包括不同生产关系的本质区别,它的产生、发展的规律。其二,生产关系总是和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的,而且又总是采取一定的具体形式,这种具体形式就是现在所说的经济体制。它既从属于生产关系的性质,也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关,在同样性质的生产关系条件下,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可以有不同的经济体制。因此,政治经济学在研究生产关系的同时,必须研究它在不同时期的具体形式即经济体制。其三,生产关系的发展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实现的,而经济的发展又总是在一定的经济体制下进行的,因此,研究生产关系发展的规律就离不开对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其中包括微观经济的运行,也包括宏观经济的调控。
过去长期以来,我们对生产关系的概念理解得过于狭窄和抽象,对政治经济学的丰富内容,只注意到其对于经济制度分析的一面,因而在对其发展规律的研究方面,也仅限于本质的分析,忽视了其他方面,特别是在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研究中尤为突出。这是不利于对理论研究的深入,也不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后来,随着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的深化,特别是我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以后,总结了各国经济发展的状况,对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的问题,逐步有了认识,在政治经济学的教材中逐渐增加了这方面的内容。现在,人们对这方面的认识深刻得多了,在理论上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所以在重新编写《政治经济学》教材时应增加上述后两个方面的内容。这样,无论是在上册对经济理论的阐述,还是在下册中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研究中,都应包括这三个层次方面的内容。
引言
经济管理是促使现代企业高效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企业经济管理的方式并非一成不变,它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根据企业的发展而不断创新,这样才能最有效地发挥经济管理的效能。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地位确立并逐渐走向成熟完善的新形势下,市场的自由度进一步放开,我国企业面临国内、国外的竞争压力日趋加大,企业的经济管理就必须更加的科学、合理和高效,现代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但是,从目前的发展的情况来看,我国还有非常多的企业面临着多种管理方面的困难,特别是经济管理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新形势的变化,企业经济管理中还存在管理观念陈旧、管理方式呆板、制度建设不完善、管理效能不高等较为突出的问题。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并不断创新经济管理的方式、方法,完善经济管理制度,实现有效增强企业内部的核心竞争力的目标,才能使企业在新的形势下很好地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一、企业经济管理的概念及创新的重要性
(一)企业经济管理的概念
企业经济管理是企业管理中最常见的管理形式之一,也是现代企业管理中最为有效的管理模式。所谓企业经济管理,是指各种企业运用经济手段对其内部的生产活动、经营活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统一协调和调控等一系列行为活动的总称。进行经济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获得最大的利润和成长空间,企业经济管理其实就是通过适当的管理系统去保持企业利润的稳定实现。不同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组织与协调,具体包括企业生产或经营成本的控制和利润实现,高效的经济管理是现代优秀企业的重要构成。
(二)企业经济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分析
高效的管理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经济管理是企业管理中最为高效的管理方式。在新的形势下,企业经济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主要从以下几点表现出来。
第一,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要求我国企业必须施行科学有效的经济管理。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我国的经济形式一直施行的是计划经济,计划经济在资源配置和流通中占绝对的主导地位,企业之间的竞争相对较为缓和甚至缺乏竞争,企业只需通过行政管理就可以实现相应的管理。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的经济体制逐渐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企业进入市场开始自由竞争,竞争的激烈程度日益加剧,优胜劣汰,迫使企业必须实施科学有效的经济管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企业实施有效的经济管理创新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成长发展的需要。
第二,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内在需求要求我国企业必须采用精细化的经济管理模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成熟,市场的分化不断完善,企业的竞争更是日益白热化,企业要发展、要实现盈利就必须从过去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向集约化发展转变。在这一转变的过程中,实现精细化的经济管理至关重要,不断完善经济管理的细则,并且不断进行经济管理的创新,这是企业实现转轨发展的关键。
第三,知识经济主导的新形势下企业要发展就必须不断地创新企业经济管理。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出现要求企业必须按照时代的发展进行有效的经济管理改革,否则企业的发展一定会受到影响。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引起一系列的颠覆性变革,如信息交流方式更加多样和方便、交流速度更加快捷有效,企?I的经济管理也因此而进行相应的创新发展。
二、新形势下我国企业经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成熟,我国的企业在经济管理方面着实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经验探索方面都有了质的飞跃,但是还存在诸多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我国企业经济管理观念亟待更新,管理制度亟待完善
我国大多数企业在经济管理的观念上还较为保守,对新理念、新方法的接受能力还十分有限,即便是接受了新的观念,但是在大的环境中也难以全面展开工作。另外,很多企业也引进或学习了国、内外优秀企业的经济管理制度和方式,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变通或修改,并没有发挥原有的功能,往往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现象。这就需要我们的企业管理者要不断学习,将优秀的管理制度不断本土化、不断完善。
(二)企业管理模式亟待优化
长期以来,我国很大一部分企业还沿用的是较为简单的粗放型的经济管理模式,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极为不利。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经济管理模式必须实行相应的改革与创新,建立一种能够很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经济管理模式。
(三)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质量亟待提高
现代企业经济管理的核心实际上是人的管理,人力资源的质量直接关系着企业经济管理的管理效能。目前,我国诸多企业经济管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亟待优化的地方。首先,针对企业绝大多数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活动不足,企业文化的宣传和教育没能深入人心,由此产生了企业员工的归属感不足、缺乏凝聚力,企业经济管理的理念贯彻不好等问题。其次,企业经济管理的评价机制与激励政策不够精细完善和科学合理,评价标准的不完善势必会造成诸多不公平,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员工的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再次,企业经济管理的管理人员素养亟待提高,特别是组织协调能力的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制度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有利于企业员工创造力的发挥,更有利于企业经济管理的高效落实。
三、新形势下我国企业经济管理的创新策略
在新的形势下,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地位已经基本确立,并逐渐走向成熟,与国际市场接轨,企业面对的竞争压力不断加大。加强企业经济管理的创新,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新形势下,我国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策略实现企业经济管理的创新。
(一)树立企业经济管理创新的理念
思想观念是人们对某一事物较为成熟和稳定的看法,它是人们行动的指南,对人们的具体行为起支配作用。我们的企业要实现经济管理的创新,首先要树立创新的理念,改变以前因循守旧的老观念。目前,从外部环境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地位确立不久,市场本身还存在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企业在市场中的发展和竞争还没有完全实现市场化,企业领导者和管理者对于先进管理理念的接受程度还很有限,对于危机的遇见还不够;从企业自身的发展来看,我国很多企业的领导者和企业的员工并没有意识到经济管理对于企业的重要性,更没有将经济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大事来抓。总结优秀企业的成功经验,我们不难发现创新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关键所在,其中经济管理观念的创新是整个创新环节中的核心部分,也是其他所有创新的动力之源。
(二)明确企业经济管理创新的目标
目标是我们前进的方向,有了明确的目标我们才不会盲目地前进。企业经济管理创新的目标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战略创新,并能够支撑这一创新任务的顺利实现。战略创新的最终落脚点是在新的形势下,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实现有效提高企业的核心?争力。明确企业经济管理创新的目标就必须从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出发,根据企业总的发展目标量身定制适合自己发展的经济管理创新目标;企业在制定经济管理创新目标时必须遵循市场发展的规律和市场的供需关系,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战略目标。
(三)体现以人为本的企业经济管理
对于现代企业而言,经营管理的好与差完全可以通过企业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状况,是否做到了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来加以衡量。企业经济管理创新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内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以人为本的企业经济管理模式是创新的最好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