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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风险;风险管理;防范对策。
金融风险管理是各类经济主体在筹集和经营资金的过程中,通过对各类金融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低成本即最经济合理的方法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获得最大收益的一种金融管理方法。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总的来说,是处置和控制风险,防止和减少损失,保障资金筹集和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金融风险管理的目的
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任何企业都要面对风险,任何经营活动都有风险。所以任何企业要想取得成功,都必须学会风险管理。金融风险管理是特别针对金融行业而言,指因不确定因素的发生而给金融活动造成的损失或者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些不确定因素被称为风险因素。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分析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造成资金损失的大小以及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风险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从风险意识开始到风险识别,再由风险识别到风险分析,到风险处理后的风险控制和反馈,最后又返回到提高风险意识,开始新一轮的风险管理过程。
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金融风暴迭起,危机频发,引起各国政府和金融界的广泛关注。而随着我国金融领域的进一步改革与开放,在原本比较薄弱的金融体制基础上,金融市场产生风险的因素逐渐增加。所以就此基础上来说,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有两个:一是安全性,它是金融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收益性,它是金融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
二、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我国金融业快速扩张的同时,金融发展中的风险隐患也在不断加剧。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形式。
1.管理体制风险。这是指金融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引起的资金损失或运营效益下降。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的管理效率降低,监督乏力的问题,以及其内部之间、与业务部门之间、与外部的经济单位之间,存在不协调和沟通不及时等问题。管理体制风险是最大的风险,对该风险的化解与防范极为重要。
2.金融交易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不能或不愿履行合同规约的条款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这是当前我国银行业比较突出的金融风险。虽然我国几次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划出不良贷款,使不良贷款比率下降,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们的不良贷款还是相当高的。我国银行自身约束不利,对债务人的法规约束软化也是造成信用风险的原因。
3.金融改革风险。是指因出台一项政策所带来的负面作用。毫无疑问,一项政策或改革的实践是为解决现实中的突出问题,但也可能在解决这个问题的同时,又产生其他问题。从风险的角度分析,就是又增加了一些新风险因素。这些风险因素,轻则影响政策或改革的成效,重则危及政策或改革的成败。因此,政策风险是决策时首先应该充分考虑的。
4.资金运作风险。资金运作风险包括资金流动性风险和资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指没有足够的现金清偿债务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而给银行带来的损失的可能性。资金管理风险是指因资金被挤占挪用而不能满足支储需要或存储不经济所产生的负面作用。这种风险出现时将严重影响商业银行。
5.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风险。内部管理风险主要有技术风险和道德风险。由于金融活动和金融关系的复杂性,使得金融人员及有关业务人员在工作中可能出现技术性差错而带来损失。例如随着金融办公自动化的提高和金融管理任务的增加,线路故障、操作失误、黑客人侵、数据丢失、业务差错等问题时有发生。道德风险是指因金融人员道德品质下降,给资金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在金融活动中,有些金融人员抓住各种机会以各种似是而非的名目、借口和手段侵吞公款的事件屡见不鲜。
6.利率汇率风险。我国银行业及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之间时常会互相竞争抬高存款利率,收揽储蓄。这种竞争方式使得利率风险大大增加。此外,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变动频繁,直接影响外汇资产,使我国商业银行面临高汇率风险。
三、加强金融风险管理的措施
我国金融风险管理的现状是值得人们担忧的。建立符合金融行业战略定位的科学、完整、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是我国金融行业有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从金融风险管理的具体操作上看,我们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金融风险管理意识。
首先,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意识。要加强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金融法规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要积极开展金融法规的宣传和学习活动,让广大员工真正了解有关法规的基本常识,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防范金融风险,达到管理与控制金融风险的目的;要加强金融业务学习,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队伍。
其次,增强企事业单位与居民个人的风险管理意识。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发展离不开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如政府、企业、居民及其他公共事业部门。因此一方面要把企事业单位的风险管理意识的强弱和金融支持紧密联系起来,以此作为贷款和投资的依据,严把金融风险关;另一方面要分析其行为导致的利益最大、最小化,使其从自身利益出发,自觉地提高金融风险管理控制意识,监督各经济机构的经营行为。
(二)建立金融机构内在的风险防范机制。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要分清职责,协调配合,切实贯彻一级法人制。一级法人制度下的上下级行政关系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在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要按照分级经营、分类授权的原则,切实建立起完善的经营授权制度,将风险责任划分明确。
其次,建立完善、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内控组织体系;二是建立内部稽核监控指标体系;三是加强对权力的制衡与约束;四是严格对贷款、投资等资金的运用操作,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负责按期收回资金本息,同时健全大额货款、风险资产、非盈利性资产、表外资产等重要事项的备案制度。
(三)建立金融监管的外部辅助控制系统,加强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
金融监管的外部辅助控制系统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各级政府对当时金融业的行政领导和对金融风险防范的责任。政府对金融业的行政领导并不是指直接对金融业务特别是信贷进行行政干预,而是指对当地金融业的稳定发展和稳健运行负有行政领导责任,对金融风险负有行政责任。人民银行及各级分支行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金融风险现状,对易发度高的各类金融风险和高风险的地区迅速提请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警惕,出现问题要由当地政府协调处理。二是金融同业制约。在辖区内按照平等、公益的原则建立金融同业工会,制订同业公约,共同遵守,互相监督,进行自律。通过金融机构自我约束、相互监督、有序竞争、共同发展。三是建立金融社会监督机构,加强审计部门对金融系统的外部审计,督促金融机构化解风险,加强执法部门对金融机构的执法检查和对社会非法金融机构、社会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共同维护金融秩序。
参考文献:
[1]唐国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国有商业银行海外上市.金融论坛,2005,(5).
关键词:金融会计;风险防范体系
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的金融体制也不断地深化了市场化改革,在金融市场不断发展的同时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金融会计风险,如果不及时进行防范、构建相应的体系,就会给金融市场的发展带来阻碍,影响我国金融秩序,还会影响我国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金融会计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的会计体系中金融会计是一个重要的部分,它所运用的也是会计的基本原理,以及基本的方法和原则,从而准确地监督、核算金融机构的经营治理活动,还要衡量、加工以及传送其财务信息,总而言之就是专业的会计,金融会计可以为相应的金融活动提供准确的数据,帮助其进行正确地决策。金融会计在金融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具有核算以及经营管理两方面的重要职能,它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但是在实际的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和管理中,金融会计由于面临着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以及复杂的主客观的因素,因此就存在着很多的风险,所谓的金融会计风险就是由于会计核算以及审核的过程中出现的错误,从而提供了错误的会计信息,导致金融机构出现了名誉、或者是财产以及资金上的损失,当然风险只是一种可能,而不是必然。如果没有健全有效的金融会计风险防范体系,那么我国的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市场就会很容易地受到金融风暴的影响。
二、金融会计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
(一)完善金融企业的会计制度随着经济全球进程的发展
我国也顺势加入了WTO,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飞速地发展,金融企业在我国的经济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不断与国际接轨的经济中给金融企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用国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还要将自己的会计制度逐渐向国际标准靠拢,谨慎会计标准,是目前国际上普遍使用的一个标准,它有力地体现了金融行业的风险性,并且还提醒了金融企业要有谨慎性,要清醒地、谨慎地认识和防范一切可能存在的风险。金融企业要想完善自身的会计制度,首先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在进行会计核算之前,要保证所要进行核算的资产的质量,保证其真实性,然后在此基础上,要逐渐实施贷款质量五级分类体制,这一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加强监督和管理金融企业会计工作,还可以从很大程度上保证所评估的信贷资产的质量,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这样就可以有效地促进金融企业对每项资产所潜在的风险进行清楚地分析,从而减少金融会计所面临的风险。
(二)加强对金融会计工作的监督。
加强金融会计工作的监督,是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重要措施,加强监督需要依靠各级的监管部门的共同合作,为了做好监督工作,彼此之间要不断地交流与沟通,从而真正地落实对金融企业的金融会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从而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要掌握好相应的监管与处罚的力度。各级监管部门在日常的监督工作中,要切实地交流与沟通,从而掌握彼此所获取的信息,避免对同一信息的重复获取,浪费不必要的人力和财力资源,从而有效地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此外,金融企业的监督管理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要积极地、及时地做好会计风险发生的前、中、后各个环节的工作,在金融会计风险发生之前要仔细审查所有的信息,将错误的信息进行剔除,确保信息的科学与准确,一旦发现了重大的问题或者是风险,监督管理部门就要及时地进行报告,尽量将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避免大的风险事故的发生;在风险发生的时候要加强账面信息的确认工作,仔细地核对和审对;在风险发生之后,要寻找风险发生的根源,并根据其剖析具体的原因,从而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三)改革金融会计管理体制。
同级别领导管理体制是我国目前使用的金融会计管理体制,这种体制束缚了金融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不具有独立性,打击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从而阻碍了金融会计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因此要想加强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构建金融会计风险防范体系必须对这种体制进行改革,逐渐实行金融会计经理委派体制,并赋予其一定的权利,给予金融会计管理工作人员独立性,激发其积极性,从而加强对金融会计的管理,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
结语:
金融会计在复杂的环境中,很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而给其带来很大的风险,为了避免风险的发生,必须构建相应的风险防范体系,不断完善金融企业的金融会计制度、改革金融会计管理体制,加强对金融会计工作的管理,从而为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
参考文献:
一、新常态下的金融风险分析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经济发展背景之下,金融风险在原有的风险之上又显现出了新的风险。总的来说,当前金融行业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区域性和系统性两个方面。
来自区域性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产能过剩风险、地方债务风险、房地产市场风险三大金融风险。产能过剩风险主要是由一些占用大量资金却不合理利用的企业带来的风险,它们高消耗、提高坏账率,增加了银行行业的不良资产,造成企业融资难等情况,资金断裂更是给金融业发展造成打击。地方性债务风险则是由于地方性债务在国家政府的财政预算之外,地方政府财政与融资平台、金融机构贷款等平台合作,假若其中的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则会出现连锁反应,继而转变成为系统性的金融风险。而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是当前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房地产的销售处于低迷状态,房地产在占用大量的资金之后却销售下滑,这就给银行、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资产承受风险。更严重的是,房地产市场风险影响的不止是金融行业的发展,还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
在经济新常态发展之下,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银行信用风险以及影子银行信用风险两方面。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贷款数额逐渐增大,同时出现了许多不良贷款情况。不良贷款数额的增加使得银行信用处于高能风险预警。另一方面,近几年影子银行的发展规模逐渐扩大,但是由于金融监管工作不到位,影子银行造成的风险越来越明显,其风险发生概率也远高于商业银行。一旦影子银行发生金融危机,则会导致资产泡沫,资金链断裂,进而造成经济连锁反应。
二、新常态下金融风险防范的策略
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当前新常态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之下,金融行业面临着来自区域性和系统性两方面的风险,所以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是十分重要的。接下来将为新常态下金融风险防范提供几个策略措施供金融行业管理者参考,来推动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与完善。
一、电子商务概述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不断取得突破,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电子商务已经走向信息化和数字化的发展趋势,但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不均衡。电子商务集电子技术、商业知识和网络技术为一体,有助于企业获取丰厚的经济效益。具体来说,企业通过对科技产业和信息产业的利用,提升了服务质量,节约了经济成本,提高了企业工作效率,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但从电子商务高速发展至今,亦浦现出许多内在问题。对于网络金融行业来说,在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让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机,造成金融风险。相关部门需要相关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二、网络金融风险的种类分析
从业务技术角度划分网络金融风险,可以分为技术风险和业务风险。技术风险是网络信息技术造成的,业务风险是网络金融业务造成的。技术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选择与支持风险,安全风险等类型。业务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选择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等类型。对这些风险类型的分析有助于防范风险。以下具体分析网络金融风险的不同种类。
(一)网络信息技术风险分析
安全风险是网络信息技术的重要风险,造成网络金融安全风险的因素多样,主要包括磁盘列阵破坏,计算机病毒和网络外部数字攻击等。计算机是网络交易运行的重要载体,在计算机中存储着大量的交易资料。黑客会将互联网下的信息传递作为攻击的目标,他们充分利用网络漏洞进入主机进行非法操作,这使计算机的信息安全受到威胁。在网络发展的基础上,计算机病毒扩散速度更快,假如某个稈序感染了病毒,整个网络和机器也会受到病毒的侵袭,对计算机具有极强的破坏力,同时加剧了金融风险。
技术选择与支持风险也是重要的风险源。传统商业金融机构需要提供对网络金融业务的支持,需要制定科学的网络金融技术解决方案,但是金融技术方案在设计和操作方面存在不足,也会导致网络金融技术出现选择风险。同时,技术陈旧也会造成相应技术机会的丧失,因为网络技术需要依靠外部市场多样化的技术服务,在提高金融机构风险的同时,也形成了网络金融技术支持风险。
(二)网络金融业务风险分析
网络金融业务风险主要包括操作风险,市场选择风险,信誉风险和法律风险。操作风险主要包括来自网络银行客户的风险和网络银行安全系统的风险。网络银行安全系统的设计缺陷,操作失误都可能造成网络金融业务方面的风险。市场选择风险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产生的,网络银行出于劣势的选择地位,从而形成业务风险。信誉选择风险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会产生持续性的不利影响。如果出现信誉风险,公众对银行会失去信心,也会严重影响银行和客户之间的关系,银行也有可能会丧失大量的资金和客户。只要出现计算机系统问题,不管仟何原因都可能使其信誉大打折扣。法律风险涉及的内容较多,主要包括财务披露制度,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隐私保护法和货币发行制度等。法律条文方面的漏洞都会导致金融机构面临法律方面的风险。对此应该制定相关法律制度进行规范。
三、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对策探析
以上主要分析网络金融风险的种类,相关部门要根据这些风险种类,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防范和监管这些金融风险,提高网络金融的安全性。以下主要探析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开展有故的网络金融基础建设工作
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信息技术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我国的计算机软件引用的是国外较为落后的软件,这不利于我国网络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开展。为了更好的开展网络金融防范工作,需要加强信息技术方面的研究,大力发展具有我国本土化信息技术,建设完善的网络金融基础系统,不断强化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促使计算机增强安全防御功能,从根源上防范网络金融安全风险。
(二)加强对讨箅机安全管理办法的完善
我国金融系统需要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网络金融的主体是传统金融机构,对金融风险要从根源上加强防范。具体来说,金融机构要从内部人手加强控制,在内部的科技力量方面要不断加强,制定的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要有较强的系统性。同时通过网络金融风险防范制度的建立,保证安全管理工机构更加健全,专业性更强。此外,可以请一些专业能力较强的人才,建立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开展网络金融的防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
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有助于对个人信用体系的健全。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企业逾期应收账款在贸易总额中占据的比例为5%。我国在个人信用体系方面比较欠缺。所以,在电子商务背景下,网络金融必须建设个人信用体系和信用制度,可以使网络金融由于虚拟性带来的风险大大降低。金融机构要和传统纸质结算联系起来,大力开发个人信用数据库,共享个人信用信息,形成完整的个人信用体系,方便个人网络杳询,信用咨询和信用等级测评等。个人信用体系,对传统金融业务和新兴网络金融来说,都可以降低风险,使金融业的发展更加规范化。
(四)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刑法中规定了计算机犯罪的各种罪名,但是现阶段的法律体系,相对于网络金融的发展具有滞后性。我们应该学习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及时颁布法律法规保障电子交易的合法性。可以颁布《电子商务法》规范电子交易,明确电子凭证,明确银行和客户的责权,同时要加强金融行业的监管力度。
(五)建立现代化的金融体系制度
现阶段,我国网络金融业务存在一些漏洞,在金融电子化建设方面缺乏统一的规划。因此,在现代化金融体系制度建设过稈中,可以将网络金融风险防范的内容纳入其中。近些年,我国金融体系制度建设的成就较大。要加强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就需要在现代金融体系中纳入网络金融风险防范的内容,使网络金融的发展有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划,长期开展网络金融风险防范工作。通过统一技术标准规范,统一管理网络金融系统,促使网络金融系统具有高度协调性,监测和预防各种风险。
(六)通过国际间的合作防范网络金融
风险网络金融风险具有蔓延性和扩张性的特点。因此,金融风险的防范是国际性的事务。现阶段,我国相对于发达国家信息技术水平不高,在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方面,缺乏专业性较强的人才队伍,因此我国需要以开放的心态与国际化接轨,和网络金融风险防范能力较强的国家合作,充分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使我国网络金融方面的软件问题和硬件问题得到解决。目前,全球已经成立了多个金融机构国际认证中心,对我国金融机构实现跨境电子银行业务的开展是非常有利的,可以大大提升网络金融防范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四、结束语
【关键词】 金融创新风险 管理 风险防范
一、金融创新风险
1、金融创新风险概述
金融创新风险是金融创新过程中,创新供给主体的创新措施不能顺利实施,或者是创新收益遭到损失的可能性。它由两部分构成,一是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二是金融创新实施过程中的风险。
金融创新风险不同于产业创新风险。首先,产业创新风险主要存在于新成果的市场认可度及潜在收益的获得程度上,而金融业不仅具有产业创新的风险,还具有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特殊的行业风险,金融创新在追逐利润时也制造出了新的风险。其次,金融创新无法申请专利,具有广泛的可模仿性和可推广性。只有通过被模仿和推广的活动,创新才能真正被社会所接受,否则将会由于市场规模不经济、接受程度低等原因导致创新成果的市场需求量过小、创新成本过高,从而发生市场缺损、作用缺损以及价值缺损,使得创新者很难获得全部潜在的收益,实现利润最大化。最后,金融业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因此金融创新风险要比产业创新风险具有更广的影响面和更大的影响力。
2、金融创新风险的构成
(1)设计风险。设计风险是由于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因素而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的可能性。
(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又称价格风险,是指市场价格变动导致金融衍生产品价格变动而产生的风险。这里的市场价格,主要是指基础资产的价格。不同的衍生产品所涉及的市场风险是不同的。
(3)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履约风险,是衍生交易中的一方不按合同条款履约而导致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金融衍生工具的持有者在找不到适当的对手时,只能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将衍生工具出售所造成的风险。
(5)操作风险。操作风险又称运作风险,是由于内部控制系统或清算系统失灵而导致的风险。
(6)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金融机构在交易过程中由于金融产品的复杂性而出现的判断错误、记账错误、结算错误、交割错误以及和约错误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7)投机风险。投机风险是由于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利用金融创新进行投机而导致的风险。
(8)伙伴风险。伙伴风险是由于金融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伙伴关系而导致的风险。
(9)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由于交易合约内容不合法律规范,交易合约不具备法律效力或其他方面的法律原因,而给交易主体带来的风险。
(10)声誉风险。声誉风险是由于操作失误,不按时履约,违反相关法律和法规或其他原因,而给组织金融创新的机构或交易中一方的声誉带来的不良影响。
2、金融创新风险的成因
(1)金融创新使通货膨胀成为可能。首先,金融创新扩大了货币供应的主体。传统的金融体系中货币供应的职责主要由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担负。中央银行控制基础货币的供应,商业银行则以派生存款的形式创造和收缩货币。金融创新以后,这一格局被打破。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中出现的诸多与活期存款类似的新型负债账户就具有较强的存款派生能力。而且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也利用电子资金转拨系统开办支票账户、可转让存单、电话付款、证券化贷款等业务来创造货币,虽然其创造货币的能力不及商业银行,但它扩大了货币供给主体,增加了银行控制信贷的难度。在利益驱动下,银行与非银行机构还会不加限制地扩大信贷,使货币供应量增多。
其次,金融创新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金融电子化是金融创新的特征之一,金融机构应用电子技术使其业务由传统的人工操作转变成自动化、机械化操作。多功能信用卡、自动转账服务、银行电话付款等新工具的普及明显缩减了交易时间,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
(2)金融创新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20世纪90年代以来连续发生了数次震惊世界的金融事件:墨西哥金融危机、美国奥兰治事件、巴林银行倒闭、东南亚金融危机、香港股灾等等,都是金融风险过大,使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遭到破坏所致。因此,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金融当局,都普遍推行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把风险防范和保持稳定性放在首要位置。
(3)金融创新弱化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监管的领域扩大,对象增多。在金融创新的背景下,金融机构的种类明显增多,各式各样的准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由于生产国际化迅速发展,跨国公司大量涌现,对全球性金融服务的需求增加,加之持续不断的各个金融领域的创新,促进了跨国银行这种金融机构的发展。而且在金融机构业务和组织创新的基础上,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相互交叉和渗透,传统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分工的界限日益模糊。因此,金融监管不但要监管传统的金融机构,还要监管各种新型的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不仅要监管国内的金融机构,还要监管跨国性金融机构;不但要监管传统的金融业务,还要监管新兴业务。这样就增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降低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从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相互关系来看,金融监管制度总是针对现有的金融业务及经营范围制定的。然而,金融机构为了摆脱或逃避金融当局的管制,便通过创新来增强竞争力以获取更多的利润。反过来,当这些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或金融当局的目标构成威胁时,政府或金融当局又会采取新的管制和干预措施,于是又引发新一轮有针对性的金融创新。在这一过程中,金融监管的创新滞后于金融业务或工具创新,从而使得现实的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有所下降。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
1、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体系
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体系是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主体,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国内外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运用相关的方法和手段,对金融创新风险进行识别、测量和控制的行为体系。该体系由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目标、防范主体、防范客体和防范方法这四个要素组成。
第一,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目标。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目标也就是构建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即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内外金融创新风险所带来的和可能带来收益减少的损失和成本增加的损失。
第二,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主体。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主体是金融创新风险防范行为的承担者,包括行为的决策者和执行者,也就是金融市场的监管者和创新者。在风险防范的实践中,这两个层次的主体是难以分开的。
第三,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客体。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客体是指金融创新风险防范行为的作用对象,也就是金融创新风险,它包括设计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经营风险、投机风险、伙伴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
第四,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的方法。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的方法是指对金融创新风险客体实施控制的技术措施,这是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关键所在。防范金融创新风险的主要方法是风险的回避、风险的分散、风险的分摊与转移、风险的预警预控管理。
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是在金融创新中运用系统的方法,对不同的金融创新风险进行系统管理和防范,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或损失。
(1)金融创新风险的回避。风险回避是指考虑到影响预定目标达成的诸多风险因素,结合决策者自身的风险偏好性和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做出的中止、放弃某种决策方案或调整、改变某种决策方案的风险处理方式。风险回避的前提在于金融创新主体能够准确对自身条件和外部形势,以及对客观存在风险的属性和大小有准确的认识。
正确的金融创新风险回避策略并不是盲目地、一味地回避风险,而应该在恰当的时候,以合适的方式回避风险。金融创新风险回避应该是一种策略性、艺术性、技巧性的回避。当金融创新主体的自身实力无力承担可能的损失,而且确实无法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时;当金融创新主体有多种项目、领域可供选择,而不同的选择可能具有不同的风险;当金融创新主体没有必要去涉足某领域或是冒险时,均可采取风险回避策略。
(2)金融创新风险的分散。风险分散是同一投资主体投资于不同的项目,从而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多数企业通常采取投资组合、项目组合、多元化经营这三种方式来分散风险,而用于金融创新风险的分散则可采取投资组合以及多元化经营这两种方式来分散风险。
首先,投资组合。金融创新由于自身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使得非系统性风险远远大于普通的金融业务,因而可能的投资收益也大于普通业务,创新者正是看中这部分超常收益而宁愿承担较大风险。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创新投资者必须慎重考虑投资失败造成的损失。
其次,多元化经营。多元化经营的一个优点在于减少了利润的波动,因此金融创新主体应力争作到风险最小、收益最大的组合。创新主体应选择在价格上是负相关的创新组合,这样就有利于分散风险,而高度相关的创新组合不利于分散风险。但是,也不能高估了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的作用。多元化经营不仅分散了用于金融创新的资源,而且它对创新者的素质要求较高,如果没有前瞻性的战略眼光和对风险的灵敏嗅觉,就会提高创新成本,导致金融创新的失败。
(3)金融创新风险的分摊与转移。风险的分摊不同于风险的分散,风险的分摊是多个投资主体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资,使风险在多个投资主体中分摊。显然,随着投资参与人数的增加,各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是递减的。不仅如此,随着投资参与人数的增加,总体风险也是递减的。
风险的转移是指风险由一个承担主体向另一个承担主体转移,风险的转移可分为风险的财务转移和非财务转移。风险的财务转移是风险活动的承担者不变,只是财务损失主体发生了转移,譬如采取投保或担保的方式来转移风险。风险的非财务转移即实体转移,是风险活动连同其财务责任全部由一个承担主体转移到另一个承担主体,譬如采取委托、发包、招标或出售的方式来转移风险。然而,金融创新风险的转移并不同于一般的项目风险转移,金融创新风险的转移多数是通过金融衍生物来实现的。
(4)金融创新风险的预警预控管理。有效的风险预警预控管理是确保金融创新安全的第一道屏障,通过监测可能产生金融创新风险的动向与征候,可以及时为金融创新提供决策依据,阻止金融创新风险向金融危机转化。金融创新风险预警预控管理主要是预警预控指标的选取和预警预控系统的操作。
金融业是一个技术性强、利润丰厚、竞争激烈的高风险领域,无任何风险的金融运行体系是不存在的,因此如果我们能事先预测出风险的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并及时化解风险,就能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借鉴世界各国金融风险防范的经验,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可以采取宏观、中观、微观三个预警子系统相结合的垂直风险预警预控管理。其中,宏观金融预警系统主要是监测宏观金融风险,即监测国际金融风险走势和一个国家整个金融体系面临的风险;中观金融预警系统主要是监测国内各经济区域内金融体系面临的金融风险;微观金融预警系统主要是监测一定金融环境下微观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金融风险。这三个预警子系统要协调动作,自上而下地实行监控。
2、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策略
(1)金融监管部门的风险防范。首先,完善立法。对金融创新活动设立一整套完备的法律程序,制定关于金融交易管理的统一标准,以消除交易过程中不必要的风险,使金融交易从合约的签订到最后执行完毕的整个过程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来规范。同时建立关于风险管理和交易咨询的有效机制,使各金融机构都有防范金融风险的举措,确保投资的安全性。
其次,参与金融创新的研究和开发。金融监管机构要派专人参与金融创新的研究和开发,全面了解金融创新的过程,准确掌握其产品的风险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和教授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全面论证并审定能否进行金融创新。
再次,严格监管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活动。除了按照《巴塞尔协议》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作出规定外,还要根据其资本量、信用状况、经营能力、对风险的应变能力及当前的市场波动状况给出一系列的风险监控指标,将风险控制在所能接受的范围内。
最后,加强各国金融政策的相互协调。传统的监管机构基本是国家化的,各国政府一般都是从本国的利益出发,制定金融政策,由于政策之间缺乏有效协调,大规模投机资本为了寻求套利套汇,频繁出入各国的金融市场,放大了金融风险。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现有的国际金融体系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加强国际合作,协调货币政策,从而把金融创新产生的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2)金融创新主体的风险防范。第一,确立风险管理意识。金融机构在创新过程中,风险日益增大,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金融企业面对金融环境变化、风险增大的现实,要想取得良好的经营效益,必须确立风险管理的意识与观念。必须在员工中树立风险意识,使他们明白,在充满风险的经营环境中,一味地回避风险是不可能的,只有面对风险,制定有效的措施才能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二,明确风险管理原则。金融机构在创新产品、推出新业务时首先要遵循谨慎决策的原则,切勿盲目从事,急于求成。金融机构还要遵循分散风险的原则,扩大经营范围,实行多元化经营,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此外,金融机构在创新过程中,还要遵循规避风险的原则,避开高风险业务,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第三,建立风险管理体系。金融机构要统一制定有效的、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制度,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在实践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科学的风险预测评估指标体系,以便作出正确的风险预测。此外,金融机构还要保证本系统内信息的上下畅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修补和完善金融风险预警预控系统存在的漏洞。
第四,加强内部监管。加强金融创新主体内部的监管,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要加强表外业务的管理。金融创新主体应根据自身的规模、资金、能力等确定表外业务占全部资产额的比例,并把握好表外头寸。同时,表外业务与表内业务要分开管理,建立完善的表外业务报表制度,加强表外业务的统计和核算。二还要加强对表外业务定期与不定期的内部稽核。及时发现表外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应付突发事件的措施。要加强对海外分支机构的管理,总部对海外分支机构要有集中、统一的调节和控制,要对其规定业务范围及各类业务的规模和审批权限,加大总部对海外分支机构资金流动的管理力度。三要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对金融机构内部重要的和高风险的部门进行分工并明确责任,使各部门在互相制约的基础上既保持协调合作,又能职能分离、风险分担。
三、结论
金融创新的风险体系是一个由多种风险交织在一起的彼此制约的复杂链条,它们共同影响和作用于金融创新的整个过程。金融创新风险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仅从通货膨胀、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三个方面分析了金融创新风险的成因。除此之外,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传导也是金融创新风险的形成原因之一。因此,对金融创新风险的成因还有待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我国在进行金融创新时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国情,以服务于经济发展为基本的立足点,以市场为金融创新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创新时要充分考虑我国金融体制的特点及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有选择地进行金融产品的开发或引进国外的创新成果,避免一刀切。金融创新的目的在于规避风险,获取利润,因此在金融创新之前,要运用各种方法对其进行风险分析,为创新成功奠定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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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范;理论述评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2-0102-02
金融创新好比一柄“双刃剑”,如果运用得当,能在金融产业中起到传统避险工具所无法起到的保值作用;但是如果运用不当,则会使市场参与者遭受到严重损失,危及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当前,如何在金融创新的道路上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已成为各国金融机构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之一。本文对现有的相关理论进行述评,并指出其中研究的不足及未来的学术动向。
一、研究文献述评
1.金融创新的动。金融创新的动因是多方面的,综合归纳起来,以往学者主要集中从3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个因素是金融管制政策的放松为金融创新提供了自由的环境。第二个因素是为了规避金融风险而进行各种金融创新活动,来降低风险成本与损失。第三个因素是随着全球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的金融需求日以多样化,迫使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创新来保持自己在竞争中的优势。
在第一个因素中,辛树森对突破金融管制的历史研究进行了总结。他提到,在20世纪70年代,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传统的金融管制结构和内容逐渐显得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金融集团的形成掀起了一股势不可当的金融改革与创新的浪潮。金融集团不受传统银行的法律管制,避开许多严格的监管约束业务发展迅速;金融创新也包罗万象。爱德华·肖和罗纳德·李金农都对当时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做过全面深入的分析,指出要想获得理想的经济发展绩效,就必须打破金融抑制。第二个因素中,李玉泉提到理性人厌恶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理性人不愿意承受风险。也就是说,平衡风险与回报是金融机构赢得客户、取得利润的关键,为此,金融机构不断进行各种金融创新,增大企业的价值惠泽个人投资的效益。第三个因素中,许会彬指出,20世纪70年代之前,商业银行是政府的重要监管对象,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机通过金融创新来扩展自己的市场份额,随着股票、债券和基金市场的迅速发展,特别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商业银行业务领域的蚕食,迫使商业银行一方面游说政府放松管制,一方面不断进行自卫型金融创新活动。金融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
2.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的逻辑关系。套用《北京人在纽约》这本小说里的一段话来描述金融创新再合适不过了:如果你爱他,就让他沾沾金融产品,因为它是天堂的魔法石;如果你恨他,也让他沾沾金融产品,因为它是地狱的敲门砖。而金融产品就是金融创新的产物。在相关研究中,郑惠文指出,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两者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关系,金融创新为管理和控制金融风险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金融创新本身在规避了某些金融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在很多时候,金融创新在初期能够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当其成熟以后反而会带来更多更大的风险。姚宏提到,创新与风险如影随形,过度的金融创新为迎合投资者的需要越来越脱离传统的金融业务支持,原生金融产品的风险通过这些金融杠杆被放大了数十倍甚至数百倍,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原本为了避险而存在的金融创新反而成了风险的策源地。
3.风险防范的相关研究。对于应该如何防范金融风险,李玉泉指出,应该注重控制金融创新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外部监管,并且提到巴林银行对其证券交易监控不力,是导致1995年巴林银行巨额亏损直至倒闭的主要原因。同时,政府的依法监管、行业的自我约束管理、金融机构的自我管理是整个金融市场监管的核心内容,对保护市场的竞争性、高效性和流动性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刘莉指出,进行全方位的控制,任何一点都不能疏忽,秉承“谨慎、全面”的原则进行金融监控是至关重要的。姚宏建议金融市场进行时常的环境扫描。然而,金融业本身就是一个极富创新、不断发展的行业,金融创新作为金融风险的触点,更需要进行频繁的环境扫描。在中国,由于体制原因,政府政策的出台往往具有风向标的作用,如果能在成功解读政策的前提下进行金融创新,就能及时抓住风险中的机遇,至少可以保全自身。朱巍提到,要加快金融发展方式,建立健全金融立法。王玉琴提到,在金融风险有预症的时候,消费者和投资者的自信心就开始了徘徊和迷茫,所以,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前,就应尽快恢复人们的市场自信心,正如总理所说的“信心是最重要的,比黄金和货币还重要”。在中国,自2007年次贷危机以来,有专家主张趁此机会开拓国际市场,大举收购国际知名金融集团。这样的做法恰恰应了沃尔特·巴杰特在《漫谈爱德化·吉本》的描述:在一些特定的时期,总有许多愚蠢的人拥有许多愚蠢的钱。每间隔一段时间,这些人的资本——我们称之为国家的盲目资本,出于与当前的不一致的原因,特别巨大而冲动。它在找人吃掉它时,出现了“资金灾”,当它找到某个人时,出现了“投机”,当它被吃掉后,出现了“恐慌”。然而,金融风险乃至金融危机并不能阻挡金融国际化的脚步,正如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关键是如何运用水,如何建造舟。总之,金融创新宜采取“控制风险先行,稳步拓展业务”的策略,切忌急躁冒进。
二、以往研究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在国内外金融市场研究的各种文献中风险防范占据了相当的份额,但从已有的研究来看,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风险防范的出发角度太片面,泛泛而谈。现有的研究大多是站在整个金融市场的角度去分析风险防范的种种解决方法,集中在深化金融体质和政府法律监管这些比较层面的问题上,而没有对各个国家采取具体分析的方法,只是一概而论,每个国家都有每个国家的国情、体质和社会历史,它的解决方法也不同,即从更为深入具体的层次来研究风险防范的文献比较少。
2.目前,大多文献集中在金融市场对金融风险的反应措施,很少从单个金融机构的角度进行研究。金融机构是一个统称,它涉及众多与金融相关的行业,包括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典当业、租赁业等,同一金融风险对这些行业的影响是极其不同的。比如2007年的次贷危机,对于银行业的冲击是惊心动魄的,几乎命悬一线,AIG、美国国际集团、世界上最大的保险集团公司等在此危机中几乎未做挣扎就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然而,次贷危机对证券业的影响却非常有限,危机之后,证券市场的调整是由于宏观政策的打压使然,其实与金融危机并无太大关系。从中可以看出,每个行业所受金融风险的冲击程度是不同的。即从单个金融机构应对金融风险、分析防范措施等更为深入的问题来研究的比较少。
3.缺乏完整的研究体系。现在对于金融创新的风险防范研究仍然比较分散,缺乏一个能够综合反映金融创新的条件约束、金融市场的内部规范、政府监管的深入程度,法律条文的控制力度等要求对金融创新如何产生影响的理论模型,而这样的一个模型能把金融风险防范的各种研究有机地整合起来,提供一个更为开阔的分析视角。
三、 未来学术动向
1.对金融创新风险的客观性进行分析研究。金融市场的交易既不是实物交易,也不是货款交易,而是以保证金为担保的信用交易,就其属性来说,是一种财务杠杆作用很大的交易方式,金融创新产品的价格稍有小幅度变动,就会引起投资价值的大幅度增减。同时,投机者作为金融市场中最活跃的力量,为了竞相谋取更多的差价收益,利用各种投资技巧选择和制造价差空间,甚至采取不正当手段操纵市场,加剧了金融市场的价格波动。由此,金融创新的市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必然现象,其形成因素之复杂、集中程度之高、危险之大是一般现货市场所不及的。从这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对金融创新的风险防范研究有重要意义。
2.对金融风险本质的研究。正如列夫·托尔斯泰所说的,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细数历史上的金融危机事件,我们似乎也可以将这句经典名言引申到各国的金融领域。当一国经济平稳运转时,其过程大致相同;然而,一旦金融危机爆发,我们不难发现,它们的经历各有特点。然而殊途同归,从经济过热、经济恐慌到经济崩溃,其实导火索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触动金融体制本身的缺陷,同时人们的期望和市场信心受到冲击,可能久久难以恢复。回顾历史,在不同时代的经济繁荣时期,引发金融风险的始作俑者也有所不同,从商品到土地,从贵金属到虚拟货币,这些始作俑者在从古至今的不同时期引领着不同的人群走向同样地疯狂。现存的大量文献对每次不同始作俑者的研究可谓淋漓尽致,然而追寻其在不同历史舞台上的表现,也许我们可以寻找到它们的共同点并将其归结为一处,即金融风险的本质。从这个角度出发,世界各国都尚在实践摸索阶段,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辛树森.许会彬.个人金融业务创新[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2] 姚宏.次贷危机与中国金融[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
[3] 李玉泉,王洪彬.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0.
[4] 郑惠文.后金融时代的风险监管理念及金融创新策略[J].金融经济,2010,(3):14-15.
[5] 刘莉.浅谈金融市场的控制与风险防范[J].金融管理,2011,(6):352-354.
【关键词】金融风险;规避措施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稳定是社会经济稳定的重要基石。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和各金融机构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尤其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金融风险的种类越来越多,表现形式也越来越复杂,成为影响最大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是急待解决的重大经济问题之一。为此,我们应在吸取国内外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发挥我国自身的优势,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保证国民经济能够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1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意识,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和社会信用制度
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意识的淡薄,银行为了追求利润,不惜降低放贷标准,这一点我国金融机构应引以为戒。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员工金融伦理道德教育,加强普通公民的金融风险意识教育,使其认识到金融风险会对自身及社会带来的巨大破坏,从而有意识地避免风险,做一个稳健的参与人和投资人。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尽快制定金融法律的实施细则,逐步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金融法制环境,依法实施对金融机构的设立审批和市场退出管理。同时,应积极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等级制度,通过社会信用机构建立起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缺失行为进行记录,从而对其获得资金产生一定的限制,对企业和个人形成软约束。[1]
2加强监管
市场不是万能的,监管极必要且起着重要作用。在这次美国次贷危机中,美国金融体系中的多个环节都存在着监管缺失,这对我国来说是重要警示。应扩大监管范围,完善监管体系;通过央行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企业的定期沟通联系制度,加强三大监管机构之间协调监管能力、信息交流共享能力和共同行动能力;构建一个为各监管机构共用的金融信息平台,实现风险监测的电子化、规范化、程序化,从而强化联合监管体系、修复以往存在着的不能很好处理大量信息的缺陷。同时,我国金融监管的政策措施必须具有现实可行性,尽快地对这些属于“过多、过死”的政策法规作调整,否则金融监管的严肃性就会遭到破坏,违法违规就会成为正常现象。[2]
3建立完善我国的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建立银行风险预警系统,适时掌握金融体系脆弱性的积累程度,预测金融危机爆发的可能性,为防止或化解金融风险提供科学依据。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主体的内部风险监管制度、授权授信制度、信贷风险与金融交易风险制度,采用定量的方法定期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等级进行测评,并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经济决策和业务管理。
4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
加快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建立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规范发展我国股票市场,要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改善上市公司整体结构,健全上市公司自我约束机制,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尤其是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要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完善债券管理体制、市场化发行机制和发债主体的自我约束机制,加快形成集中监管、互通互联的债券市场。通过债券市场的发展,增加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相应减少企业对银行资金的间接融资需求,从而分散银行信贷风险,弱化银行体系的金融脆弱性。此外,还应大力发展各种票据市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改变我国金融风险相对集中于银行体系的现象。[3]
5推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控制化解不良资产,强化信贷管理控制
强化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调整银行资产结构。适当增加高流动性资产,大力发展商业票据业务,通过贴现再贴现等来增强银行资金铁流动性,促使资产负债期限结构趋于对称。
另一方面更要积极采取措施化解不良资产,增强商业银行自求资金平衡的能力。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不良资产的善后补救工作,对以前担保手续不够规范的要及时进行规范。其次,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积极探索多元化、市场化、批量化处置不良贷款的新渠道,加快不良贷款的处理进程。
强化信贷管理机制。应改革信贷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贷款有效投放的机制,实行贷款审贷部门分离,按照“集中有度,审批及时”的原则,在明确信贷风险责任的前提下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要提高信贷准人条件,加大贷款营销力度,将信贷资金投向信誉好、效益高、有市场的企业。[4]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不但要继续加大对违规贷款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而且要逐步扩大责任追究范围。
6规范政府行为
政府应准确定位、有所作为,减少对金融市场的不当干预,制定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完善金融机构的退出制度;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要完善中介机构职责,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7继续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建立符合现代产权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加快转变经营机制,健全有效的制衡机制,建立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强化基础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尤其是国有银行的改革应按照现代产权理论的要求引入现代商业银行的治理机制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将利润约束目标变为其经营的首要目标。按照“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把国有独资银行改造成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财务状况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
8循序渐进地进行资本项目开放
资本项目开放会促进发展中国家的资本流入,弥补储蓄缺口,进而实现更高的经济增长。但亚洲金融危机证明,国内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和完善的治理结构,否则很可能会引起国内的金融危机。我国将逐步放松外汇管制,并最终实现资本项目的可兑换性。但这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只有当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稳定并适应国际变化之时,当中央银行调控能力成熟之际,才有条件实施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完全自由兑换。
参考文献
[1]毛远信.《探讨我国金融风险的规避与化解》[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8(4):32~32
[2]胡茂才.《WTO背景下我国金融风险问题探讨》[J].财政金融2008(6):45~45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风险;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
自20世纪六十年代以来,金融创新已经成为金融体系促进实体经济运行的“引擎”。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通过金融制度、金融产品、交易方式、金融组织、金融市场等的创新和变革,促进金融领域各种要素的重新优化组合和各种资源的重新配置,促进金融市场发育、金融行业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但自九十年代以来,从1995年巴林银行倒闭,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到今天的美国次贷危机,几乎全球每一场金融风暴都与金融创新有关。从次贷危机爆发的整个过程来看,金融创新首先带来了美国房地产信贷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繁荣,而随后又带来了巨大的信用危机和流动性危机等金融风险,严重威胁着美国和全球的金融安全。在这个过程中,金融创新扮演着金融繁荣的创造者和终结者的双重角色。可以说,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
一、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
1、金融创新。关于金融创新的定义,国内外学者给出了很多解释,但至今尚未有一种统一的说法,且这些说法基本上都是从熊彼特的创新定义中衍生出来的,没有太大的差异。根据1986年西方十国集团中央银行编写的《近年来国际银行业的创新》的研究报告中指出:金融创新从广义角度看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金融工具的创新,主要是指票据发行便利、货币和利率互换、外汇期权和利率期权、远期利率协议;另一种是金融创新的三大趋势,主要是指金融领域的证券化趋势、资产表外业务与日俱增的趋势和金融市场越来越全球一体化的趋势。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金融创新是金融当局或金融机构为更好地实现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标,利用新的观念、新的管理方法以及新的技术,来改变金融体系中基本要素的组合,推出新的工具、新的服务、新的市场、新的制度,创造一个新的高效率的资金营运体系的过程。金融创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创新泛指金融发展史上出现的任何创造性的变革,从货币、信用的产生,到股份制国家银行的诞生、到20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令人眼花缭乱的金融工具的出现,金融发展史本身就是一部金融创新史。狭义上的金融创新特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20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金融领域发生的重大变革,令人耳目一新的金融工具的出现,功能齐全的资本市场的不断形成,以及涉及广泛的国际货币制度和监管制度的建立,金融创新进入了一个大规模、全方位的高峰期,对全球的金融和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2、金融风险。金融风险是伴随着金融业的产生而与生俱来的,关于金融风险的定义也有多种说法,目前理论界认识也不尽相同。人们对金融风险概念、定义的不同,实际上反映出对金融风险的性质、特点和成因等在认识上存在的分歧和差别。由于金融风险在各国和各地区的具体表现和运行规律有所不同,形成人们认识上的分歧和差别,因此人们在风险防范和化解手段、所采用的政策和对策上的不同,从而形成不同的经济流派和政策主张。但不管有多大差别,金融风险给人们带来的损失是肯定的,这种损失既可能是土地、房屋、货币、资本、外汇、有价证券等物质财富的损失,也有可能是心理的、肉体的伤害。
所谓金融风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由于金融市场中各种经济因变量的不确定造成结果发生的波动,而导致行为主体遭受损失以及这种损失发生可能性的大小,损失发生的大小与损失发生的概率是金融风险的核心参量。
3、金融创新风险。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如影随形,金融创新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随着企业和个人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为了满足金融消费者不断增长的需求,拓宽收入渠道,提高国际竞争力,金融机构竞相创新,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开展综合经营试点,越来越多地参与复杂的金融创新的衍生产品业务,随着金融机构创新热潮的不断涌动,金融创新的风险也日益凸显。
金融创新具有非常明显的双向效应,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双刃剑”。从积极作用来看,金融创新具有转移和分散风险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全球金融业的发展,给金融体系的结构、功能以及制度安排带来巨大改变,这种深刻变化极大地推动了经济金融化与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但从负面效应来看,金融创新也带来许多问题,其中最明显的是对全球金融风险的形成起了一定的作用。金融体系创造信用关系的渠道及方式越来越多,信用创造变得越来越容易而且迅速,整个经济体系中的信用关系日益庞杂、多变,信用膨胀显著;以衍生金融工具为代表的当代金融创新成果,为投机者提供了大批操纵市场的先进手段和便利工具,使之拥有了撬动一国或一地区金融市场的巨大能量;在金融自由化成为当今金融发展的主旋律时,以确保金融系统稳健运行为目的的金融监管在如雨后春笋般的金融创新中显得被动无力,这些金融创新在分散与转移风险的同时,也正在潜在地提升和积累新的风险。所以,金融创新风险就是金融创新活动本身的风险和由于金融创新所带来的新的风险。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体系
我们从金融创新的方式和内容入手,分析金融创新风险产生的原因有:金融创新自身活动及产品隐含的缺陷、金融创新影响货币供应量和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金融创新弱化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创新影响金融市场与机构的稳定性,等等。从中总结出金融创新风险的隐蔽潜伏性、快速传播性及系统国际化等特征。根据金融创新风险对金融体系不同的影响,我们可以把金融创新划分为金融创新自身活动及产品风险、金融创新市场风险、金融创新机构风险、金融创新宏观政策及监管风险、金融创新系统化及国际化风险等。针对以上对金融创新风险的分析提出下列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体系和配套措施:
1、建立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金融创新中风险防范体系构建总的构架是,形成监管当局宏观监管、同业公会同向约束、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系统。充分发挥同业公会的自律功能和社会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构筑银行内部风险控制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的风险防范体系。
2、对金融创新进行立法,为金融创新提供保驾护航的同时规范创新。通过立法保护金融创新者的利益,降低金融创新本身活动的风险,对金融创新产品,要有一定时间的收益保护期或应用专利保护期。另外,规范创新规则,金融创新不是无序创新,而应在一定的规则内运行,在法律和规章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各种要素和条件的分解与组合,创造出新颖的、更富有效率的金融工具、交易种类、服务项目和金融管理方式,不能把违法违规行为与金融创新混为一谈,要通过立法或管理条例等形式,使创新有规可循,这是金融创新业务顺利运作的外部法制框架,从而降低和减少金融创新产品本身隐含的风险。
3、加强市场纪律,注重市场约束,减低金融创新市场与机构风险。市场既是竞争的场所,也是一个自然的监督机制。因为市场本身就从不间断地对参与者行为进行着监督,所以各经济体都日益强调市场约束。如1999年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实施、2001年《新巴塞尔协议》的出台以及2002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颁布,使金融监管中的市场约束受到高度重视。各国监管当局正采取各种方法将政府监管与市场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加强市场信息披露、注重信用评级,通过积极推行银行信用、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强化市场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发挥市场制约作用。这些措施就是通过市场经济力量本身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实施约束,从根本上防范金融风险。
4、完善和加强金融监管体系,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监管模式。监管当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应积极支持和引导金融创新,要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当局应变合规性监管为合规性和风险监管并重,在鼓励法人内部风险监控的同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水平。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监管经验,积极构建市场化、国际化的金融监管模式。将金融监管的重心放在构建各金融机构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稳健发展的外部环境上来,更多地运用新的电子及通讯技术进行非现场的金融监管,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备付金率、呆坏账比例等指标实行实时监控,以此来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金融创新在前,而金融创新的风险管理在后,在此期间有一个时间差,为了保证管理的有效性,要加大对已经出台法律的执法力度,做到依法办事、违法必究;对目前尚缺、配套条件难以一步到位的个别条款,要通过补充条款予以过渡,规定一定时间必须到位,同时要对金融创新之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适时进行修订,以适应金融创新有序发展的需要。
5、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注重监管的有效性。将政治素质高、懂法律、精通金融业务的员工充实到监管岗位上;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出一大批懂得国际金融、了解金融风险、洞悉金融创新业务的复合型金融监管人才;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人员对于金融创新业务的风险监测、风险处置过程中的监管权力和责任,并改进监管手段、鼓励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以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应对金融业务的创新。监管当局必须从以监管信用风险为特征的传统监管方式转向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各种风险的全面风险监管。
6、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随着金融市场的全球一体化,金融创新具有系统化、国际化特征,一国金融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管时通常是鞭长莫及,这就要求通过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各国监管机构与国际性金融组织的合作与协调,能有效地降低金融创新风险。金融创新监管的国际监管可以是国与国之间的协作监管,也可以是国际性组织对其成员国所进行的风险监管出发,加强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对国际性的金融创新实行统一的监管标准,确保金融创新既有效率,又安全可靠。
(作者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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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会计人员由于专业敏感性的缺乏,不能够及时的发现财务管理活动中存在的漏洞,或者发现之后不能够进行及时地上报或者制止,最终导致会计监督与管理的职能流于形式,导致财务管理活动中金融企业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容易引发金融风险。
二、金融会计视角下的金融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1.注重呆账准备金管理
第一,改进传统的呆账准备金计提方法。要依据金融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呆账准备金进行计提,呆账准备金计提的比例应该按照每月实际贷款总额比例进行确定。呆账准备金按照一定比例累计到一定的程度时就可以停止呆账准备金的计提。第二,适当扩大呆账准备金的计提范围,在普通贷款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透支、融资等项目。第三,适当限制呆账确认条件,较为严格的确认条件能够确保呆账得到及时的核销。
2.适当改变会计报表的设计在金融企业中,会计报表应该具备一定的特殊性。因此,金融企业应该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报表进行设计,从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适当的改变,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会计报表对会计信息进行更加准确、全面的反映。
3.完善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第一,在披露内容方面,在现有内容的基础上进行扩充,将部分表外业务、潜在金融风险等纳入披露范围中。第二,在披露时间与频率方面,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披露,针对职能部门的信息使用者,可以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披露频率。
(二)建立健全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金融企业中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从根本上实现金融从业人员观念的转变,从管理会计人员转变为防控金融风险,在整个内部控制的过程实现金融风险风范理念的贯彻,实现内部控制的全面性与有效性。此外,建立健全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应该注重对金融企业传统管理方法的有效改进,通过对各种内部控制成功经验的借鉴实现金融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结构的完善,从而能够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
(三)提升金融企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金融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有着直接的影响。在金融企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提升的过程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第一,注重从业人员思想品质的建设,注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提升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的培养与提升,在工作过程中对自身的言行进行规范,在操作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操作。第二,注重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对从业人员进行会计理论知识与法律法规基础方面的培训,同时应该注重从业人员对管理学、金融学等相关知识的涉猎。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从业人员还应该顺应会计电算法的发展趋势,注重计算机技术的学习与掌握,适应未来的会计工作新需求。
(四)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控机制体系
第一,实现会计与核算体制的建立,通过统一的核算软件对财务进行集中的核算,通过会计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等实现业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的相互独立,通过财务核算系统进行自动的生成与汇总、上报。第二,对内控机制中的重要风险环节进行重点的控制,对会计制度进行健全,对财务核算进行强化,对成本控制进行强化,对内部管理进行加强。此外,在各个风险控制点上应该建立风险管理系统,有效的防范与控制会计风险与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