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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贸易交易方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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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贸易交易方式

第1篇:一般贸易交易方式范文

关键词:金融发展阶段 跨境资本 交易方式

一、引言

既有文献关于国际贸易领域的研究已经非常充分,但关于跨境资本流动的研究相对较少。其原因既有跨境资本流动渠道复杂导致的较差的数据可得性,也有随着金融的发展,跨境资本流动的方式不断创新带来的理论解释不足的问题。相比于FDI流动的长期存在,金融资本的流动是从20世纪的后二十年开始兴起,进入21世纪后金融资本的跨境流动规模更是急剧增长,这个现象引起了经济学界的广泛关注。

相比于FDI,国际金融资本投资有很大的不同,金融资本投资需要的投资成本相对更少(Pfeffer,2007)。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电子化交易在各类金融市场的推广和完善,金融市场的进入门槛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也随着网络化的推广而进一步降低。金融市场的繁荣带来全球金融跨境资本流动的增加。在过去的10年里,全球跨境金融资本投资规模巨大,从2001年12.7万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40.3万亿美元 。

金融资本流动的兴起带来了跨境资本流动不均衡问题,即发展中国家资本净流向发达国家,已有解释机制难以完全解释这一情况,需要进一步分析背后的驱动机制。本文尝试在理论方面从经济活动中交易方式的不同发展阶段的微观层面入手,解释在一般国际收支均衡条件下金融发展阶段不同带来的金融资产供需失衡如何驱动了国际资本流动。

二、交易方式升级降低交易摩擦

经济交易过程中存在三种摩擦:一是交易者过去的经济行为不能被其他交易者完全观察,二是交易者之间进行交易是有成本的,三是交易者所拥有参与交易的资产的价值不能被完全识别(Wallace,2011)。因为这三种摩擦的存在,交易者在交易时就需要采取特定的交易方式来克服摩擦,让交易顺利进行,实现市场出清。

本文将已出现过的交易方式发展分为四个阶段,这四种交易方式不同程度地减少了交易中的摩擦:

一是易货贸易阶段。在这个阶段没有货币,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只能通过易货贸易的方式进行。交易的达成需要满足所谓的“双巧合”,即交易双方都生产了对方所需要的产品,在同一个地点同一时刻遇到(Monroe, 1966)。因为“双巧合”很难满足,因此在这个阶段交易很少,经济规模也较小。

二是货币出现阶段。法定货币的出现,解决交易可以不同时同地的约束。交易者可以用手中的第一期用产品换来的货币到第二期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货币成了交易者过去经济行为的证明,货币的出现促进了经济的交易市场的出清,促进经济发展(Townsend, 1989)。货币交易方式对易货贸易的替代直接大幅度降低了市场交易的大部分交易成本。

三是银行信贷出现阶段。在交易者过去的经济行为在不能完全监管的情况下,现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出现为交易者之间提供一种第三方承诺或担保,分担了交易中的违约风险(Champ et al., 1996)。这种第三方的承诺为交易活动的拓展提供了更大的可能。银行集中了大量信息,三方参与的经济活动中交易成本较低,为经济更快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四是金融市场发展阶段。正如Duffie et al.,(2008)指出,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让参与金融市场的交易者过去的经济行为相关信息变得更容易获得。这样他们可以将过去的经济行为所获得的收益更好地转化为金融资产参与市场交易来获得融资以购买下一期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而无需通过货币的积累或是银行提供信贷的方式来融资。不同于其他的交易方式,企业通过提供股息,在金融市场上形成了金融资产。

这四个交易方式的发展阶段是一个从低到高不断升级的过程,每种交易方式都在不同程度上减少了交易中的摩擦,促进了交易的顺利进行。但只有在金融市场阶段,企业才能通过金融市场的定价机制将过去的生产成果转化为金融资产。

三、金融市场创造金融资产

只有金融市场阶段企业的私人信息才能比较充分地成为公共信息。因为只有在完善的金融市场中规范的信息披露和市场价格变化才能反映出企业过去的经济行为所蕴含的运营和投资层面的信息。

其一,关于信息披露方面,完善的金融市场通过一套相对更加健全的会计审计制度来规范企业的各类信息公布。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同国家的会计准则不断调整,逐步趋同,并成为世界各国的参考标准,保证了金融市场信息披露的规范,更易为市场交易者理解和接受。同时金融市场上还有一些信用度相对更高的独立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披露信息进行审核,如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这三大世界知名评级机构。

其二,关于市场交易价格方面,完善的金融市场上形成的价格反映了交易者所拥有的私人信息。金融市场吸引不同的交易者参与交易,交易者将他们所知道的私人信息通过他们的交易活动反映到市场价格当中,市场中的其他交易者可以通过市场中形成的交易价格进一步验证企业披露信息的准确性,这样的过程是私人信息转变为公共信息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效率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不断提高。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网速的提高大大降低了金融市场的交易成本,这提高了价格对市场信息的反映准确度,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交易成本的降低提高了股票的换手率的,使得市场的信息可以及时反映到交易价格当中;二是交易成本的降低吸引了更多的交易者参与,更多的交易者参与可以带来不同的信息,从而提高价格对各类信息的反映;三是交易成本降低提高了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的联动性,扩大了整个市场的交易规模,联动性增强和交易规模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中单个交易者的垄断地位,可以进一步降低市场价格的扭曲程度,让市场价格可以更加准确反映实际经济中企业的运营活动。

当企业的私人信息变成了公共信息后,企业所公布的信息才能被市场所认可。当企业给股东分配股息时,市场通过各类信息认为这个股息是真实可靠,并认为股息是长期可以提供的。利用资产定价模型,股息除以市场利率转化为金融资产价格。其他交易者需要出等同的价格才能从现有股东手中购买到股票,即被市场定价的金融资产。

因此,在金融市场为交易方式时,私人将自己过去的经济活动成果转换为金融资产。在金融市场阶段,企业可以通过出卖金融资产为其进一步发展获得融资,而不需要向银行贷款或是在账户上保留大量现金去购买生产所需的原料和设备。这种方式为企业避免了闲置资金或贷款所对应的机会成本或财务成本。金融市场无论是在空间维度还是时间维度都相对于其他交易方式都得到更大的提升,一定程度上替代了货币交易和银行信贷,促进了经济活动规模进一步增长。

四、金融资产供求失衡驱动国际资本流动

在过去的20年里,世界各国经济大多处在银行信贷和金融市场共同发展的阶段。目前全球的金融发展情况是发达国家形成了以市场为主的金融系统,发展中国家形成了以银行为主的金融系统。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发达国家因为法律制度、会计审计和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同时以网络化为主的硬件设施也更加先进,因此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更加发达。在发达国家,直接金融市场部分替代了银行信贷完成了一些原来由银行信贷支持的交易活动,并逐步成为这些国家主要的交易方式。二是发展中国家却相反,因为法律制度、会计审计和信用体系还不完善,股东和贷款者权益保护不足、合同执行力不够、腐败较多,直接金融的市场效率很低,满足融资需求可以通过银行系统得到补充。银行系统对市场制度要求较低的特殊性相对直接金融系统在获取市场准确信息方面具有规模经济,在欠发达国家金融市场环境和制度相对不完善的情况下,在交易时反而可以更好的配置资源。与此对应的是在发展中国家直接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相对较低。

发展中国家金融资产有效供给不足。相比于英国、美国等直接融资市场发达的经济体而言,发展中国家的产出转化成为金融资产的比例更低,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利润转化股息的比例比发达国家更低。发展中国家因为信用和法律制度的滞后,金融市场不发达,企业一部分利润被分流,最终没有转变成企业的股息分配到股东手中。因此,这部分产出就无法通过资产定价模型转变成为金融资产。

二是发展中国家直接金融市场不发达,企业参与金融市场的比重较低。前面已经论述在发展中国家银行信贷是主要的融资方式,这就意味着在发展中国家,很高比例的企业没有参与到金融市场当中,它们的利润不是以股息的方式分配给股东,产出就不存在资产化转变,降低了发展中国家产出转变为金融资产的比例。

当这些国家是封闭经济时,发展中国家的产出增长后因为没有足够的金融资产来满足跨期消费需求,只能通过银行储蓄来进行过渡。但现实的情况是国家间的资本流动渠道较多,对资本跨境流动很难有效控制。因此在开放经济中,全球一般均衡机制作用下,发展中国家的资本不再只满足银行储蓄的收益,而是流向发达国家购买优质金融资产来满足跨期消费需求,这种购买行为促进了国际资本流动。

五、结论

本文从金融的发展阶段出发,金融市场的建立是法律和会计制度不断完善的结果,金融市场的高度发展对交易者的经济行为可以做到比较充分的观察。企业可以发行信用货币,即通过股票融资。完善的法律和会计制度保障了发达国家的企业利润相比于发展中国家可以更高比例的转换为股息,从而提高了发达国家金融资产供给。在开放的一般均衡条件下,发展中国家的存款在国内很难购买到足够的金融资产,需要到发达国家购买,来更好地满足跨期消费。资本从发展中国家流向发达国家购买高回报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需求的增加带来了金融资产价格的上升,降低了发达国家的利率。

参考文献:

[1]Champ,B.,Smith,B.,Williamson,S.Currency elasticity and banking panics: Theory and evidence [J].Canadian Journal of Economics, 1996(29): 828-864

[2]Duffie,D.,Ga?rleanu,N.and Pederson,L.Valuation in over-the-counter markets [J].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2008(20):1865-1900

[3]Monroe,A.E.Monetary Theory before Adam Smith [M].Kelley,New York,1966

[4]Pfeffer,Barbara.FDI and International Portfolio Investment,Complements or Substitutes?[Z].working paper,University of Siegen,2007

第2篇:一般贸易交易方式范文

热词:出版物 出口贸易 信用销售与管理

在出版走出去工作中,出版物出口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出版物出口贸易中如何使用国际贸易实务中一些可行的金融工具,以扩大出版物出口、提高国际市场开拓能力,是一个有意义的课题。

所谓信用销售,即债权人以偿还为条件将商品赊销给债务人,债务人按约定日期支付欠款的交易方式。通俗的理解,信用销售是商品买卖的延期付款行为,最常见的方式即赊销。在国内出版物发行中,信用销售是惯用的交易方式,而因信用销售带来的应收账款拖欠问题也长期困扰着业界。在出版物出口贸易中,进口商在境外,应收账款风险更难控制,故我国出版商在出口中还较少使用信用销售。然而,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信用销售是国际通行的贸易方式,已被我国乃至全世界的诸多贸易企业广泛接受。我们认为,运用信用销售方式,辅之以必要的风险管理和成本控制,合理使用金融工具,对于促进我国出版物出口有积极意义。

我国出版物出口的交易结算方式概况

我国出口的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数字出版物等。近年来,随着出版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国出版物出口呈逐年上升趋势。据统计,2013年,我国出版物出口金额10462.4万美元,突破1亿美元大关。但我国出版物对外贸易逆差的局面仍未扭转。以2013年为例,我国出版物进口总额48071万美元,贸易逆差额达到37609万美元。

长期以来,我国出版物出口大都是采取“先结算后发货”等方式进行交易,结算方式以电汇、信汇和即期信用证为主。从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出版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出版物外贸公司的情况可以看到,2011年至2013年的海关出口数据显示,90%以上的出版物出口采用电汇或信汇等保守的支付方式,只有不到10%的出口采用“先出后结”的信用销售方式。保守传统的交易结算方式能有效防范结算风险,但不利于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

我国出版物出口中运用信用销售的意义

扩大出版物出口是推动我国出版走出去、向世界传播中华文化的有力途径。信用销售作为一种主动、开放、与时俱进的运营方式,运用到出版物出口贸易中,是支持我国出版物出口的有效手段。

第一,有助于扩大出版物出口,增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信用销售给予海外进口商付款前的信用期限。信用期限内,进口商可以检验出版物、复核单据、出售出版物、回笼资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进口商的现金流压力,相当于给予进口商一笔低成本的融资,这是进口商愿意接受的贸易形式。信用销售有助于国内出版物出口商在国际市场上争取订单,也有助于增进彼此信任、加深双方合作。

第二,有助于我国出版物出口单位完善管理机制,适应国际市场游戏规则。信用销售的推行需要风险管理手段和成本控制手段的辅助和支持,这对我国出版单位的市场营销方式、风险管理方式和财务计量方式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我国出版单位完善内部管理,提高市场化运营能力,以及融入国际出版市场有积极意义。

信用销售的流程与分类

在出版物出口贸易实务中,信用销售主要包括:第一,出版物出口企业与进口商签订交易合同,并约定支付方式和信用期限;第二,出版物出口企业将出版物通过出付进口商;第三,进口商按照合同约定,在信用期满后将货款支付给出版物出口企业。实务中,出版物出口企业还可在合同签订之前,对进口商展开资信调查,并在整个交易环节借助金融工具实施风险管理和贸易融资。

信用销售的交易结算按照支付方式分类,可分为信用证、托收和赊销。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是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向出口商开立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付款承诺,该承诺被接受后,作出承诺的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托收是出口商在发货后,开具汇票并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方式。国际贸易实务中,托收通常分为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简称D/P)和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

赊销(Open account,简称OA)即出口商先行发货,进口商提货后按照交易协议在规定日期付款的过程。

从信用风险看,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风险最小;托收和赊销属于商业信用,其中付款交单的风险低于承兑交单,承兑交单的风险低于赊销。

从信用期限看,出版物出口贸易中的账期通常为30天到720天之间。期限越短,风险通常越小;期限越长,风险越大。

出版物出口企业在选择交易结算方式时要综合考虑进口商资信情况、进口商所在国的国别情况、合同金额、交易记录等因素。如果进口商为图书馆或大型书商,进口商所在国是发达经济体,订单金额较大,交易记录良好,出版物出口商可选择长账期赊销(OA)、承兑交单(D/A)等风险相对较高的交易方式;如果进口商为小型书商,所在国是欠发达经济体,订单金额较小,无交易记录或者有不良交易记录,我国出版出口商可在开展资信调查后选择短账期付款交单(D/P)、即期信用证(L/C)等低风险交易方式。

运用金融工具管理信用销售风险

信用销售的最大风险在于信用风险,进口商破产、恶意拖欠等商业风险以及进口商所在国的政治风险都有可能导致我国出版物出口企业蒙受损失。此外,信用销售带来的现金流问题、汇率风险问题、利率问题等也需予以考虑。我国出版物出口企业应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手段,合理使用金融工具,防范上述风险。国务院有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求有关金融机构开发相应产品支持出版走出去,鼓励出版单位积极使用金融工具来促进出版走出去。

目前,金融市场已经有一些与出版物出口配套的金融产品。从信用销售的风险管理角度看,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保理和福费廷是比较适用的金融工具。

(一)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承担企业出口业务中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其承保的风险分为两类――一是商业风险,即进口商破产、拖欠、拒绝付款等;二是政治风险,如战争暴乱、汇兑限制、进口管制。

出口信用保险是世界贸易组织(WTO)《补贴和反补贴协议》中允许的贸易支持手段,是各国政府普遍采用、行之有效的促进本国出口的金融工具。根据国际信用和投资保险人协会的统计,全球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在国内,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我国唯一的政策性保险公司,2013年承保金额为3969亿美元,出口渗透率为14.8%(出口渗透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当年承保金额/我国当年出口总额)。我国有关部委出台了相关文件,如《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2006]88号)、《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10]28号)等,鼓励保险机构与文化出口企业开展合作,运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文化产品“走出去”。

我们认为,根据出版物出口贸易的实际情况,采用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信用期限通常在1年以内)这一金融工具比较适合我国出版物出口企业。赊销(OA)、承兑交单(D/A)、付款交单(D/P)、信用证(L/C)等贸易支付方式项下的信用销售均可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投保之后,保险机构会调查进口商的资信情况,并根据进口商的资信情况审批信用限额。出版物出口企业在信用限额内可放心地对买家开展信用销售。通常而言,出口信用保险的赔付比例为损失金额的90%左右。发生赔付后,保险机构还会通过海外律师事务所等渠道开展债务追偿工作。

另外,国内很多银行对出口信用保险保单项下应收账款提供融资。出版物出口企业将保单项下应收账款权益和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后,可获得银行融资,有助于缓解出版物出口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二)出口保理

出口保理,即出口保付,指出口保理商(银行)为出口商的短期信用销售提供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控制、收账服务、坏账担保以及贸易融资等综合性金融服务的业务。出口保理业务主要为赊销(O/A)和承兑交单(D/A)等贸易支付方式而设计的金融产品,融资额度通常不得超过发票金额的80%,且一般只做账期在180天以内的应收账款。

出口保理业务的最大优势,在于可以向出口商提供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结合我国出版物出口实务来看,保理商在与我国出版物出口企业签订保理合同并为我方提供融资后,如果国外进口商到期无力或拒绝支付货款,则由保理商承担债务人(外方)不支付货款的信用风险,放弃向我方追索货款的权利(因我方与外方贸易纠纷导致的货款支付问题除外)。

出口保理业务为我国出版物出口企业有效隔离了因为信用销售带来的信用风险问题,还可以加快资金回流。

(三)福费廷

福费廷又称票据包买,是指包买商(办理福费廷业务的银行)以无追索权的方式贴现出口商从进口商那里收到的信用证或非信用证项下的本票、汇票等票据。福费廷业务主要为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以及承兑交单(D/A)等贸易支付方式而设计的金融产品,融资期限一般为1至3年。

与保理业务类似,福费廷业务能够帮助我国出版物出口商获得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同时,我方可向包买商转嫁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由于福费廷融资主要关注开证行或承兑/保付银行的信誉,包买商无须特别审查出口企业的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手续相对快捷、方便。

信用销售中的成本控制

出版物出口利润微薄,对成本敏感。因此,良好的成本控制是开展信用销售的重要环节。信用销售增加的成本主要包括坏账损失成本、机会成本和管理成本。

一是坏账损失成本,指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可以通过使用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工具来转嫁应收账款风险,降低坏账损失的可能性。

二是机会成本,主要指信用期限内应收账款的利息损失。对于账期短、金额小的信用销售,应收账款的利息损失可忽略不计。

三是管理成本,指管理应收账款的费用,主要包括结算手续费、买家资信调查费、金融产品资费等。其中,结算手续费根据收汇金额和支付方式按结算银行的收费标准收取,是出版物出口贸易中必须发生的费用。买家资信调查费是出版企业委托专业资信评估机构对海外进口商做资信调查的费用。对于金额较大的出版物出口贸易,或者首次与某进口商交易,花费一定的费用调取进口商资信调查报告是必要的。金融产品资费是使用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保理或者福费廷等金融工具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支付方式、出口国别、信用期限的不同,费用会有浮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出,要通过“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式降低出版物出口成本。以出口信用保险为例,财政有专项补贴,企业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后,可到当地商务委员会(或商务局)领取保费补贴。

总的来说,信用销售的使用会导致直接交易成本的增加。在开展信用销售前,出版出口商应做好询价,测算成本,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合适的交易方式。

当然,信用销售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起到促销的作用,能提升出版物出口量,加快存货周转,增加销售额,稀释交易成本。在交易谈判中,使用信用销售的出版物出口企业可以适当提高价码,向进口商转嫁信用销售带来的部分成本。

结论及建议

我国的出版企业多由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而来,市场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较长的时间培育和提升。就出版物出口贸易而言,它一方面是国家文化战略的一部分,是文化软实力的体现,具有很强的事业性。另一方面它也是一种经济活动,需要通过持续的盈利来巩固和发展这一业务。因此,在出版物出口贸易中,我们完全可以探索使用在其他行业广泛使用的信用销售方式,以此扩大出版规模,提升出版物出口贸易水平。

我们认为,出版物出口企业在出版物出口贸易中运用信用销售方式,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转变观念,与国际市场接轨。我国出版物出口企业应结合自身贸易特点,灵活、合理地使用信用销售来扩大出版物出口规模,增进与国外批发商、零售书店、代销商、图书馆以及国外研究机构的合作。

第3篇:一般贸易交易方式范文

一、国际贸易

(一)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

国际贸易亦称"世界贸易",泛指国际间的商品和劳务(或货物、知识和服务)的交换。它由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构成,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国际贸易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已发生,并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渐扩大。到资本主义社会,其规模空前扩大,具有世界性。(二)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二、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

(一)、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

国际贸易亦称“世界贸易”,泛指国际间的商品和劳务(或货物、知识和服务)的交换。它由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构成,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国际贸易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已发生,并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渐扩大。到资本主义社会,其规模空前扩大,具有世界性。

(二)、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三、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商品结构: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出口贸易中各种商品的构成,即某大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份额表示。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构成,即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贸易额与整个世界出口贸易额相比,以比重表示。

为便于分析比较,世界各国和联合国均以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SITC)公布的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商品结构进行分析比较。一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科技发展水平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和科技发展水平。

四、对外贸易值与对外贸易量:

(一)、对外贸易值(Value of 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值是以货币表示的贸易金额。一定时期内一国从国外进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进口贸易总额或进口总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向国外出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出口贸易总额或出口总额。两者相加为进出口贸易总额或进出口总额,是反映一个国家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一般用本国货币表示,也有用国际上习惯使用的货币表示。联合国编制和发表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值的统计资料,是以美元表示的。把世界上所有国家的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用同一种货币换算后加在一起,即得世界进口总额或世界出口总额。就国际贸易来看,一国的出口就是另一国的进口,如果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总值就是重复计算。因此,一般是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值。由于各国一般都是按离岸价格(FOB即启运港船上交货价,只计成本,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计算出口额,按到岸价格(CIF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总额略小于世界进口总额。

(二)、对外贸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

以货币所表示的对外贸易值经常受到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不能准确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更不能使不同时期的对外贸易值直接比较。为了反映进出口贸易的实际规模,通常以贸易指数表示,其办法是按一定期的不变价格为标准来计算各个时期的贸易值,用进出口价格指数除进出口值,得出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值,便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就是贸易量。然后,以一定时期为基期的贸易量指数同各个时期的贸易量指数相比较,就可以得出比较准确反映贸易实际规模变动的贸易量指数。

五、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

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比率,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换回多少进口商品。它是用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来计算的。计算的公式为: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X100。 以一定时期为基期,先计算出基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并作为100,再计算出比较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然后以之与基期相比,如大于100,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有利;如小于100,则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不利,交换效益劣于基期

六、服务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是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服务部门包括如下内容: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

七、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

(一)直接贸易(Direct Trade)

直接贸易是"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买卖商品的行为。

(二)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

间接贸易是"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第三国是转口。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贸易。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转口商分别同生产国与消费国发生的交易关系,仍然属于转口贸易范畴。

八、总贸易与专门贸易

(一)总贸易(General Trade)

总贸易是"专门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国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出口。

在总出口中又包括本国产品的出口和未经加工的进口商品的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原苏联、东欧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二)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

专门贸易是"总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关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只有从外国进入关境的商品以及从保税仓库存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为专门进口。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后,暂时存放在保税仓库,未进入关境,不列为专门进口。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产品以及进口后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口,则列为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称为专门贸易额。德国、意大利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九、有形货物贸易

有形货物贸易指有形的、实物形态的、可以看见的货物的贸易。为便于统计和国与国之间进行协调,1974年联合国秘书处修订了1950年版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现行实施的是1974年修订本。在该版本中,把国际贸易货物分为10大类,63章,233组,786个分组和1924个基本项目。

这10类货物分别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

饮料及烟类(1);

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

矿物燃料,油及有关原料(3);

动植物油脂及油脂(4);

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5);

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

机械及运输设备(7);

杂项制品(8);

没有分类的其他货物(9)。

在国际贸易统计中,一般把0到4类货物称为初级产品,把5到8类货物称为制成品。

十、复出口与复进口

(一)、复出口(Re-export)

复出口是指外国商口进口以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也称再出口。复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经营转口贸易有关。

(二)、复进口(Re-import)

复进口是指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未经加工又输入国内,也称再进口。复进口多因偶然原因(如出口退货)所造成。

十一、知识产权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土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包括如下内容: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集成电路、外观设计(分布图)等,是一种受专门法律保护的重要的无形财产。

十二、当代世界市场发展的特点

(一)世界市场上国际类型的多样化

战后,在世界市场上,出现了三种类型的国家,即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发展中国家或 地区和社会主义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约占70%左右,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约占20%,而社会主义国家和原苏联、东欧国家约占10%左右。

(二)国际贸易方式多样化

出现了一些新贸易形式,主要有:补偿贸易、对外加工装配贸易、租赁贸易等。

(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四)世界市场上的垄断与竞争更为剧烈

战后,世界市场由卖方转向买方市场,垄断进一步加强,使得市场上的竞争更为激烈。为了争夺市场,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方式:

1、组织经济贸易集团控制市场。

2、通过跨国公司打进他国市场。

3、国家积极参与世界市场的争夺。

4、从价格竞争转向非价格竞争。非价格竞争的手段和方法主要包括提高产品质量、性能、改进产品设计、做好售前售后服务等。

5、开拓新市场,使市场多元化。

十三、世界市场的概念

世界市场是世界各国之间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领域。它包括由国际分工联系起来的各个国家商品和劳务交换的总和。 可见,世界市场这一概念是由其外延和内涵两方面构成的。世界市场的外延指的是它的地理范围。世界市场的内涵指的是与交换过程有关的全部条件和交换的结果,包括商品、技术转让、货币、运输、保险等业务,其中商品是主体,其他业务是为商品和劳务交换服务的。

十四、世界市场上商品交易方式

(一)单纯的进出口贸易方式

买卖双方自由选择交易对象,通过函电往来或当面谈判,达成协议签订合同,进行交易活动,这是国际贸易最普遍的一种交易方式。

(二)展览交易方式

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长期或短期的、有固定地点或无固定地点的各种类型的展览会、博览会、贸易中心、为本国和其他国家的商品展出和交易提供场所。

(三)商品交易所

商品交易所是世界市场上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一种特殊交易方式,是一种有组织的商品市场。其经营活动是根据交易所法和交易所规定的条例进行的。

(四)国际拍卖

国际拍卖是经过专门组织,在一定地点定期举行的一种公开竞争的交易方式。

(五)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是与信贷相结合的一种商品购销方式。买方用进口设备开发和生产的产品或用其他产品或劳务去偿还进口设备的贷款。

(六)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是把加工与扩大出口或收取劳务报酬相结合的一种购销方式。

(七)租赁贸易

租赁贸易是把商品购销与一定时间出让使用权相联系的一种购销方式。出租人把商品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专用。承租人根据租赁时间长短付出一定的资金。

十五、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一)对外贸易地理方向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区域集团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它们在该国进出口总额或进口总额、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出口商品的去向和进口商品的来源,从而反映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区域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一国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通常受经济互补性、国际分工的形式与贸易政策的影响。

(二)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国际贸易地理方向亦称"国际贸易地区分布"(International Trade by Region),用以表明世界各洲、各国或各个区域集团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地位。计算各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既可以计算各国的进、出口额在世界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也可以计算各国的进出口总额在国际贸易总额(世界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

由于对外贸易是一国与别国之间发生的商品交换,因此,把对外贸易按商品分类和按国家分类结合起来分析研究,即把商品结构和地理方向的研究结合起来,可以查明一国出口中不同类别商品的去向和进口中不同类别商品的来源,具有重要意义。

十六、贸易差额

第4篇:一般贸易交易方式范文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电子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形成了一个高效、便捷的全球性电子虚拟市场,十多年来,全球电子商务[1]呈爆炸式地迅猛发展。一方面,电子商务的发展给世界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另一方面,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贸易形态,产生了新的避税问题,对各国税制造成了很大冲击。如不及时加强对电子商务避税现象的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将会损害我国税收利益,减少我国税收收入。

二、电子商务的特点

基于网络技术的电子商务,与传统交易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一)交易的空间扩大。传统的贸易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时间和空间限制,但网络面向全球,基于网络的电子商务使异地交易与同城交易、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相差无几。

(二)部分交易主体具有不确定性。电子商务的主要参与者是企业,但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基于网络的虚拟企业,这些网络上的企业已不再是传统法律意义上的完整的经济实体,它们根本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通常是若干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而不表现为具体的实体形态,具有不确定性。

(三)结算方式不同。传统贸易的结算方式主要是现金、支票、汇票等,而电子商务的支付手段主要是电子支付,它可分为三大类:电子货币类,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另一类是电子支票类,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电子划款;还有一类是电子信用卡,如智能卡、借记卡等。所有这些都是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来完成信息传输的,而传统结算方式都是物理实体的流转来完成的。

三、电子商务避税的原因

避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为减轻或免除税负所采取的一切正当和不正当的行为。一般进一步将其区分为正当避税与不正当避税,其中正当避税因符合税法宗旨和政策意图,因此常为各国政府所鼓励和提倡。不正当避税则指行为人利用税法的漏洞,通过人为的异常的法律上安排,减轻税负或排除税法适用的各种不正当行为。狭义的避税,则仅指不正当避税,目前学界和国际组织大部分持此种观点。[2]本文所探讨的对电子商务避税的规制指的是狭义上的避税。互联网的全球性、无国界性、高科技性在某种程度上使电子商务成了企业避税的温床。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网络交易急剧膨胀,加强对电子商务避税问题的研究已成了刻不容缓的事情。要规制电子商务活动中出现的避税行为,首先要弄清电子商务活动避税的原因:

(一)常设机构的概念受到挑战。在跨国电子商务中,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可以直接在计算机上完成谈判、订货、付款等交易行为,因此,在东道国境内设立营业场所、固定机构或委托人开展业务的传统方式已失去其存在意义,也使物理存在为行使条件的来源地征税管辖权受到规避,因而引起国际避税问题。

(二)电子商务的出现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税收转移。网络贸易是一种数字化交易,这种交易方式虽未改变交易的本质,却打破了世界各国疆域的限制,大批企业纷纷在低税负的国家或地区建立网站进行经营,高税率国家或地区的消费者也会通过互联网从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购买商品或服务。

(三)加大了税务稽查的难度。税务机关要进行有效的征管稽查,必须掌握纳税人有关应税信息,作为税务机关判断纳税人申报数据准确性的依据。但在电子商务中,由于认购、支付等都在网上进行,使得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传统的征税凭据已不复存在,使税务机关难以掌握电子商务企业的运作状况而造成避税。另一方面,电子商务的发展刺激了电子支付系统的完善,一些银行纷纷在网上开通联机银行,联机银行与数字现金的出现,使跨国交易的成本降至与国内成本相当的领域,国际避税地的联机银行更成为电子商务企业进行避税有效的工具,因为如果信息源为境外某地的银行,则税务当局就很难对支付方的交易进行有效监控,从而丧失了对逃、避税者的一种重要威胁手段。还有,跨国电子商务某些交易打破了传统交易下国家之间地理疆域的限制,交易标的物无需经过海关,造成关税的流失。

(四)跨国电子商务数字化商品交易性质模糊的特点,使有关纳税人可以利用各国对不同种类所得税率规定的差异进行国际避税。按照交易标的性质和交易形式来区分交易所得性质的传统税法规则,对网上交易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难以适用。对一些不易划清名目的所得,纳税人可以利用各国采用的税率种类和税率高低的差别规避高税负。

(五)跨国电子商务的迅捷性特点,进一步增强了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能力。电子商务的迅捷、高效显著缩短了交易时间,进一步促进跨国企业集团内部功能的一体化,跨国公司能更轻易、更方便地将产品开发、销售、筹资等成本费用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分散到各国的子公司,更灵活地调整影响关联公司产品成本的各种费用和因素来转移关联公司的利润,掩盖价格、成本、利润间的正常关系。各国税务机关对跨国公司内部的经济往来活动状况更加难以追踪和监管,从而助长了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逃避国际税负。

四、对电子商务避税的规制

中国目前尚处于电子商务的初级阶段,提供网络服务的单位少,规模小,贸易份额小,贸易结算大多还没有通过电子支付系统进行,但电子商务无疑会成为未来的国际、国内经济活动的主要交易方式,我国税务部门应对电子商务带来的税务问题尽早、尽快地进行研究,从税收政策、税收技术等各方面做好积极准备。(一)完善税法。

1.为了使电子商务有法可依,更好地解决这种新的交易方式给税收带来的问题,应在现行税法中增加有关电子商务的规范性条款。在不对电子商务增加新税种的情况下,对我国现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关税等税种补充有关电子商务的条款,完善现行税法。

2.修订公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对电子商务企业设立、营运的监管措施,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保存相关资料、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办理纳税事项。

3.跨国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下,常设机构、固定基地等有形物理标志已失去标示非居民的经济活动与来源国存在持续性、实质性经济联系的作用,突破传统概念框架寻找新的连结因素,修改常设机构、固定基地等概念用语,代之以“在境内实际从事工商经贸活动”等涵盖性较广的用语。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从事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管。

1.建立备案制度。在电子商务发展初期,就要严格税务登记,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及时申报电子商务经营范围,要求其将通过网络的服务及产品的销售业务,单独建帐核算,将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材料报送税务机关,以便于税务机关监控。

2.针对跨国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下关联公司利用转移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情形,我国应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合作,开展双边或多边情报交流,特别是交流、共享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情报,以及两个成员国的企业在第三国交易以逃避税收的情报。扩大与相关国家的税收监管合作,充分、及时地掌握跨国企业的经济活动信息,在与跨国电子商务关联公司转移定价避税的斗争中取得主动。

3.必须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合作,共同进行电子商务认证及电子支付等关键技术的研究,早日完成内联网(Intranet)和外联网(Extranet)的建立,创建一套新型的网上关税体制,防止数字化商品交易利用关税制度的漏洞而发生国际避税行为。

4.加强对网络服务商(ISP)的管理。进入和利用网络的整个过程中,ISP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单机或局域网与Internet连接均须通过ISP的中介,通过对其进行登记管理,可以了解和掌握Internet分布及情况。

5.加强对电子商务征税的研究。税务机关可联合工商、海关、银行等部门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地方作为试点,从技术角度探索网络贸易征税的解决方案。

(三)培养面向网络时代的税收专业人才。网络经济时代的税收人才应该是复合型人才,税务部门应加大投入,培养、引进一批既精通税收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适应网络时代的高素质、应用型的税收人才,迎接知识经济对税收的挑战。

「注释

[1]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将电子商务定义为发生在开放网络上的包含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商业交易。http//.

[2]刘剑文、丁一,避税之法理新探(上),涉外税务,2002.8。

「参考资料

[1]陈晓红、喻强,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财经研究,2000.9.

[2]程永昌、卫君,国际互联网贸易引发的税收问题及对策,税务研究,1998.7.

[3]萧明国,计算机因特网涉税研究的国际动向,涉外税务,1999.11.

[4]覃征、岳平、田文英编著,电子商务与法律,人民邮电出版社,2001.

[5]蒋志培主编,网络与电子商务法,法律出版社年版,2000.

[6]刘怡,电子贸易对国际税收制度的影响,经济科学,1998.6.

[7]那力,网上贸易与税收法制,吉林大学学报,2000.2.[8]廖益新,跨国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法律问题及中国的对策,东南学术,2000.3.[9]张贵,避税概念探析,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3.1.

第5篇:一般贸易交易方式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 价值源 互补 壁垒 虚拟市场

电子商务的价值源是对增加电子商务创造总价值的概括。这种价值的主要经过网上共享而实现的。电子商务的四个关联要素分别是:效率、互补、壁垒和创新。

一、效率的提升

在每一次的物品交易中只要使得成本减少就是交易效率提升的表现。所以,只要电子商务的交易效率数值越高,成本逐渐减少,那么它们所对应的价值也就越多。

企业在传统模式下的经营方式和企业在网络经营都和效率的增减有着极大地关系。综合信息的出现导致了供应双方之间信息的不同。而网络的出现又使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方式变得更加快速,使得搜集信息的成本大大的降低了。网络市场的逐步扩大化,使得电子商务成为很多贸易用来决策和交易的必选方式。它不仅对于提升交易成功率、减少分散的成本、使得管理货品方式、交易方式改变、较少错误率,特殊的顾客将会以需求集散和大宗卖货的方式中获得客观利益,实现供应物流管理,使得买卖双方获得利益的过程和订单方式,较以前的成本降低方式会有更多的空间选择。经学者证明网上交易一辆汽车要比实际的支出费用少用一般。在当代这个的效率极高的电子商务平台中,运营成本、交易成本和交流成本都会得到减低,公司的总体价值将会得到扩大。

二、产品和服务的互补关系

互补关系指的是多种商品可以进行单项商品的价值比较。互补关系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当顾客挑选同种商品时,如果这个商品包含了对手商品的特点,那么此商品的顾客价值最大。

1.垂直互补和水平互补

生产商和零售商之间可以比作上游和下游的关系,例如,戴尔电脑公司的芯片和主板就是与上游公司的进行的合作关系。很多的网络公司都会有自己的分支销售点,这种是供与求的关系既是销售关系。有些信息可以从网络公司的网站上获得,例如新闻、天气预报、商品交易信息、机票预订等等,网络的预定服务为用户提供了更方面、更快捷的选择。

这些都是市场的交易模式,它都是将交易的过程集中到某一个地点,方便了用户的采购和供求需要,提高了成交的机会,如淘宝、阿里巴巴等。 网上与网下的互相作用关系

电子商务可以对于网上的资源进行补充和整合。网上购物的用户都很在意是否能够得到好的售后服务,例如退货等。网络中的互相作用是商务的的基本要素,例如有一家鞋子的销售网站,既可以让用户在网页上浏览,也可以实行退货等业务,在和其他的合作伙伴了解有关的产品的信息。 互助产品和服售货

电子商务的产品可以直接为用户提品的互补信息和售后服务。例如,某一个用户社区群不用到真实的地方去就可以进行考试吧联盟整理网络社交,这样的网络公司有着自己的一套销售方式,销售、购买、直销等构建起来的用户群体。该公司可以采用很多优惠措施来继续稳定客源与继续吸引新客户,比如,将采用聊天室与免费软件相互下载结合的方式来吸引顾客。这些服务都与公司本身销售的物品关联不大,但是却在无形中加深了顾客彼此的了解。

电子商务还可以将很多网络活动中的内容和信息联系起来,将供应链的关系更紧密,在很多的技术层面上实现资源互助,一个新的业务构想与新的网络技术相结合才能达到资源整合,实现更大的价值体现。

三、加强贸易壁垒

壁垒是指使客户和合作者间出现了分歧和背叛等综合因素。顾客的多次购买和合作者的对于投资关系的保持,都可以使得电子商务的品牌价值增强,电子商务的创造性价值都是可以通过贸易商务价值而体现的。

电子商务是根据用户的不同要求来设计个性产品网站、建立资料和售后服务,从而增强贸易壁垒。例如,商务网站可以对用户量身设计最合理的、最符合要求的操作系统,将每天的入货、存货、产品销售、变更和限时报价等都及时的更新。在很多的商务网站中已经有了订货的基本模式,但是还是有很网站建立了自己的独特的信息平台,实现产品一体化。个性化的服务宗旨。这些都是通过长时间的顾客信息分析、购买记录、个人资料,建立个性化窗口,进行多种商品买卖而建立起来的丰富的销售经验。

四、超越和创新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电子商务公司也在随着网络的更新改变着他们的运营方式和经营理念,通常是采用新的商务交易方式来对以前的交易方式更加的巩固,摒除不合理的买卖中的不良因素。这种方式可以使得顾客在获得物美价廉的商品的同时更加信赖电子商务公司。在这种运行软件的实际操作中,个体购买者可以列出自己的需求和购买价格。美国的某个销售公司就是利用这种软件改变了他们的销售汽车的方式,他们将客户、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联系到一起,以前无法联系的客户也可以联系到一起,从而形成了统一的一条龙服务,不仅使得的公司竞争性更强,售后更加的完善,删除了双方合作中不必要的效率因素,开辟出了新的市场,为公司创造了更加有力的竞争基础。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是创造新经济体质的一种重要手段,它以信息媒介和网络平台为基础,实现了国际贸易的全球化的运行机制,改变了公司传统的单一经营方式,增加了很多企业的竞争力。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更加加速了国际间的竞争,是商家在世界范围内的最佳选择,使得商家获得资讯和领域内的信息更加快速,产品交流更加便捷。

[1]刘秀华:论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J].商场现代化.2007(3)

第6篇:一般贸易交易方式范文

[关键词]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对策

[中图分类号] F713.36 [文献标识码] B

一、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电子商务导致税收流失

我国电子商务的成交额逐年上涨,其增长率也快速增长,在2014的成交额就达到了16.39万亿元,2015年交易额达到18.3万亿,仅2015年“双十一”一天的交易额就达到了912亿,可见我国税收流失的严重。电子商务的高效、便捷、低廉等优点潜移默化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线上购物,也有越来越多的商家选择线上创业。电子商务市场能创造如此庞大的成交额,正是因为电子商务市场拥有巨大的利润,制定税收征管体系,对其进行全面征税,必将给我国的财政带来可观收入。

(二)税法公平的原则

传统和电子两种商务模式从本质来讲并没有差别,这两者的主体都应该按税法规定进行税收征报,税法上明确表明税收应该在附有义务的主体间共同分担。同时税法也具有普遍性,电子商务已经进入稳步发展阶段,前阶段为发展电子商务而免征税收的理由已经不再充分,对电子商务应与传统商务一视同仁,对两者进行共同征税更能体现其贸易的公平性,营造良好的竞争氛围,也会平衡原有纳税主体的心理落差,激励其及时纳税。

(三)对电子商务征税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按我国电子商务近几年迅速发展的态势,不久便将步入成熟期,加之我国现阶段对电子商务的征税决心不断提高,相关政策不断出台,对电子商务进行全面征税指日可待,对贸易市场的公平性必定有所好转。

二、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上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设置的问题

1.税收主体难以确定。税务机关在进行纳税时,将会在判定其纳税人时遇到障碍。电子商务在进行税收主体的确定时大体与传统商务类似,但其交易的特殊性导致电子商务涉及的主体更广更杂,包含了在电子商务设立机构的商家和个人,也包括了在国外设立但其收入是在我国境内取得的商家和个人,同时还有在跨国交易中提供劳务和无形资产的商家和个人,税收主体的多样性导致我国在进行具体税收征管时有一定的困难。电子商务的特性也使交易双方的联系更加隐蔽,通过互联网随时进行交易,这也为纳税主体确认带来不便。

2.课税对象及具体税种难以确定。税收的课税对象就是征税的对象,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导致没有传统交易中的很多单据和凭证,课税对象难以确认。电子商务的贸易商品一般分为实物型、服务型以及数字信息型三种,前两种交易方式与传统的交易方式没有本质区别。但第三种数字信息型电子商务只要通过下载、云盘、发送就可以送达,造成税收征管课税对象的性质变得模糊。

如果对电子商务征税,那么是否需要新增设税种将是首先要考虑解决的问题,新增特定税种将更明确电子商务税收主体和课税对象,但必然增加工作量,相关部门需成立相关部门,进行专业的人才培养,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电子商务的税种选择也可以在已有的税种中进行,但必须细化征管范围,进行税率完善。

3.征税环节难以控制。传统的跨国交易方式中,商品生产出来后,会通过各种中间商才会到买家手中,也会有海关进行征税,征税环节的控制有据可依,便于征管。电子商务于传统交易不同,很多不是实物的商品可以跳过中间商直接到消费者的手中,这时征税环节的就变得不易控制了,如果仅仅依靠自觉性进行申报必将导致税收的流失。

(二)税收征管制度上的问题

1.传统税收登记和稽查手段不适用。我国传统的税收征管是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主体主动到工商部门进行税务登记,工商部门可以全面知晓纳税主体的分布和数量,从而进行有效的管理,避免税收的流失。而在C2C模式下,商家多为个人,其分布较为分散,身份也较为隐蔽。多数情况下只需在相关交易平台上完成注册,缴纳一些注册费便可直接进行经营。并不用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批,并且商家可以更改其IP地址导致其经营地难以确定,现阶段的税收登记制度和税收征管体系还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对税收稽查造成一定困难。

2.电子商务的税收管辖权难以界定。电子商务交易通过互联网的虚拟和无空间性导致了其不同于传统交易方式,互联网交易的电子的虚拟化使其难以确定并且存在随意改动的难题,因此造成税务机关难以确定其税收管辖权,也无法得知税收主体的应纳税额。互联网的全球化导致电子商务的贸易范围遍布全球,贸易边界模糊,贸易不限于本国,这种跨境贸易,导致进出口国会因为各自利益对贸易行为都进行征税,造成征税重复,明确电子商务贸易的税收管辖将会方便其征管工作。

3.代扣代缴在电子商务中难以实现。代扣代缴是依照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从纳税人持有的收入中扣取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一种纳税方式。代扣代缴的纳税方式使一些不易控制的税源得到了控制。电子商务很多交易都为消费者与供货商直接交易,省去了中间环节,此时现有的代扣代缴的政策就不再适用,加之电子商务的数字化和模糊化增加了逃税的可能性。

三、完善电子商务税收的对策

(一)借鉴国外电子商务征税的经验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问题在全球也很热门,各国有各自的看法。欧盟提倡对其进行征管,也了一系列的措施来进行规范,2003年7月1日,欧盟开始实施电子商务增值税新指令,这一指令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使欧盟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征收电子商务增值税的地区。欧盟对电子商务的征税模式贸易市场有序发展。法国确立了电子发票的制度,同时法国设立了专门的稽查机构,具有一定的威慑力。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导致其在对待该问题和制定政策时也不尽相同,我国可以参考这些国家已有的制度,分析我国电商大环境,取精华去糟粕,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征管体系。

(二)完善征税方案

1.明确电子商务的课税主体及管辖范围。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首先应确定对谁征税,其课税对象应为在其平台上进行经营活动从而获取收益的商户,而B2B和B2C的电子商务交易都已经有实际开设的企业,不需重复缴税,最主要的是C2C的个人商户。确定了课税主体后,还需税务部门确保能查明课税身份,可以通过立法给予平台运营商更大的身份查验权利,使其有权通过国家层面的身份信息系统查证电子商家的所提供身份证明的真实性,防止电子商家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进行注册。

2.确定具体征税税种。如果开征新的税种,将给税务机关带来繁重的工作量,也会增加税收征管的难度,所以可以选择在现有的税种上进行选择,加以修改运用到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中。个人电子商务卖家应承担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而企业的卖家一般而言承担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同时在制定具体政策时也要考虑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趋势,添加一些细则,对电子商务的发展留有一定的空间。

(三)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实施管理

对电子商务的征管主要侧重于B2B的税务征收,还需弥补B2C、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上的一些漏洞,这就需要全面做好电商登记,统一选择网上交易的专用发票来进行纳税,同时进一步实施电子商务的线上申报制度。

1.确定电子商务的税收管辖权。电子商务的盛行使传统的纸质发票不再适用,为了方便管理,同时解决税收管辖权这个难题,我国在进行征管时应该开发一种专用的发票,该电子发票可以在电子商务交易达成付款后自动生成,同时交易取消时也会自动生成红字发票,电子发票的生成将直接传输到商家对应辖区的税务机关,这样不但可以防止不法分子制造虚假发票,而且解决了电子商务税收管辖难以界定的难题。

2.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的代扣代缴制度。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的代扣代缴制度将减轻税务部门进行征管的难度,减少工作量,我国的电子商务在线上进行贸易,大部分的贸易在结算时都采用电子银行、支付宝、百度钱包等第三方支付来进行,那么税务机关可以通过与这些平台合作来达到代扣代缴的目的。

3.加大培养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人才建设的力度。税务部门在人才建设上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可以在部门内部选取年轻职工来进行培训,邀请优秀专家和学者来进行讲解,调动学习的积极性;二是可以设置专门岗位进行招聘,引进具有专业技术的人才,高素质的人才将为建设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持。

[参 考 文 献]

[1]幸结.网店税收法律问题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4

第7篇:一般贸易交易方式范文

远期外汇交易,又称期汇买卖。是指企业或证券交易商与银行达成协议,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远期汇率办理外汇收付业务的交易行为。它是当今国内外回避汇率风险普遍的做法之一。采用这种交易方式具有以下优点:一是防范风险的成本低。企业不需缴纳保证金,而只需支付手续费和风险保证费;二是灵活性较强。远期外汇交易的货币币种不受限制,交易的金额和契约到期日也由买卖双方自行确定。我国的银行已开办这项业务,外贸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利用。如外贸企业在与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后,一般要对未来的外汇汇率走势作一判断。如果我方为进口方,为防止到期支付外汇时汇率上涨而造成损失,便可与外商签定合同后,立即与银行签订买进外汇的合同,从而将汇率固定下来;如果我方属卖方,为防止到期收汇时汇率下跌而造成的损失,则要与银行签订合同,将此外汇按几个月的远期汇率卖给银行。当然,如果外贸企业预计汇率趋势与上面谈到的两种情况相反,即我方为进口方时,预计汇率将下跌,或我方为出口方时,预计汇率将上涨,那么外贸企业不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即可获取利率波动所带来的额外利润,但是汇率波动变幻莫测,外贸企业如无确切的把握,一般还是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防范为好。

从上述的交易过程不难看出,远期外汇交易的实质是外贸企业将汇率波动的风险转嫁给银行。所以银行除向企业收取手续费外,还要向企业收取风险保险费,即防范风险的成本。这一成本一般是以成交日的远期汇率与交割日的即期汇率之间的差额来表示。但因交割日的即期汇率很难确定,所以便用成交日的即期汇率来代替,即假使成交日的即期汇率等于交割日的即期汇率。

运用远期外汇交易来防范汇率的风险已被国内外众多企业证明为一种有效的方法。但也有较明显的缺点。采用这种交易方式,要求外贸企业在签订外汇买卖合同时,必须确定企业未来收付的外汇金额,收付期限和交割日等。因为合同一旦签定,就需按时按量进行交割,这也是远期外汇交易的一个基本特点,即侧重契约的商业行为。但对外贸企业来说,外汇收付期限和交割日一般很难确定,为了避免远期外汇交易的这一弊端,外贸企业可利用由远期外汇交易所派生出来的择期外汇交易来回避汇率风险。

择期外汇交易,就是在外汇买卖合同中不规定固定的交割日期,而只规定一个交割的时间范围,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某日办理交割。这种交易方式与远期外汇交易方式相比大大方便了外贸企业,增加了企业的活动余地,但在采用这一方式进行交易时, 企业应注意国内外各银行对择期的时间范围的不同规定。如果中国银行开办的择期外汇交易时间范围是3个月,则在成交后的第三天起到3个月的到期日止的任何一天,客户都有权要求银行进行交割,但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银行。

外汇期货交易是指协约双方同意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约定的汇率买卖一定数量外币的交易。它与远期外汇交易相比,具有三个优点:(1)投资者范围扩大。在外汇期货市场上,只要按规定缴纳了保证金,任何投资者(不论大企业、小企业或个人)均可通过经纪人进行外汇期货交易。但是在远期外汇交易中,投资者的范围则比较小,一般是与银行有良好业务关系的大企业和信誉良好的证券交易商才有资格。(2)市场流动性大,市场效率比较高。在外汇期货市场上有大量的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存在,所以外汇期货市场上的流动性比较大。(3)外汇期货契约是标准化的合约,交易的货币也仅限于少数币种,所以外汇期货合约比较容易转手和结算。

外汇期货交易是于1972年5月16日在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国际货币市场上首先出现的。经过多年发展,成为当前外贸企业防范汇率风险的主要手段。

外汇期货交易的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是套期保值,二是投机。从外贸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一般外贸企业做期货交易大多是为了套期保值,从而避免或减少企业的货币损失。

由于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在汇率变动不利于进口企业的情况下,可以使进口企业少损失一些外汇,但当汇率变动有利于进口企业时,它又要使进口企业的外汇盈余少一些,这就是外汇期货套期保值的特点。1982年,费城股票交易所最先开始了外汇期权交易。1984年,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国际货币市场也开始了外汇期权的业务。外汇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一样,具有严格的合同要求,它所买卖的货币,一般都是可自由兑换的硬通货,汇率采用浮动制。期权的到期日与外汇期货市场的交货期完全相同。其特殊性仅仅表现在外汇期权的最后交易日是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三之前的星期五。

外汇期权交易除具备上面所提到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其独特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1)外汇期权交易可固定保值成本,使其仅限于期权费;(2)外汇期权交易可对未来发生与否的不确定的外汇交易进行风险管理,因为期权交易获得的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外汇期权的执行与否,必须视约定价格的计价货币是升值还是贬值而定。

第8篇:一般贸易交易方式范文

关键词 电子商务 金融 创新 应用 探究

一、引言

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和发展影响了商务模式的发展,经济体制也有了新的变化和改革,随着网络的逐渐普及,各行各业都开始利用网络进行快速的发展,尤其是金融行业,金融行业不但是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一块内容,也是影响人们生活和生产的最主要的行业,所以在电子商务模式下如何进行金融创新,就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值得对电子商务的金融创新中的应用进行详细的研究。

二、电子商务的内涵和发展

电子商务主要是指根据计算机技术、远程通信技术、网络技术等科学技术手段来进行商务贸易活动,从商务贸易的初始阶段到最后交易完成阶段都充分的利用电子支付等手段进行,这种完整的商务交易模式就是电子商务。在电子商务中,交易的双方主要通过网络电子交易的形式来推进整个商务交易活动,不需要交易双方面对面进行谈话,也不需要有人直接面谈或当面交易,这种利用网络来完成的商务活动就是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的商务交易方式。电子商务模式下,商家可以从实体交易转变为虚拟交易方式,这样一来就节省了很多的成本,互联网技术的使用成本较低,所以电子商务能够实现商务过程的数字化、网络化和电子化。电子商务是一场商业自动化的革命,使用电子商务不仅能够促进商务贸易交易方式的创新,还能够极大的促进商务的发展,对于传统的商业运作模式的改革也发展也有促进作用,人们使用电子商务的模式进消费,也能够促进金融行业的整体改革和发展。

三、金融创新的内涵和发展

金融创新主要指对传统的金融工具或者金融体制进行创新和改革,从而促进金融工具的多样化或者促进金融体制的变化,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潜在利润,因此金融创新的出发点就是利益,利益最大化是金融创新的主要的动力。金融创新是一个持续发展的、缓慢进行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说,金融创新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在金融业的历史发展中不断地改善,金融创新的存在让企业具有了更加强大的生命力,能够让企业在市场上有更加强的竞争力。金融创新主要包括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微观层次的金融创新主要是指市场上所使用的金融工具的创新;宏观层次的金融创新主要是指金融制度的创新。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动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会随着大潮流而发展变化,最终金融市场也会不断发展和完善,在这样的环境下,金融行业的创新和转型势在必行。并且随着网络技术以及信息技术的革新和发展,电子商务模式应用的更加广泛,因此对于传统的金融业也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所以各种科技手段的发展也为金融业的创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发展机遇。

四、电子商务在金融创新中的具体应用

电子商务在金融创新中有非常多的应用,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在线电子支付手段也越来越完善,这样一来,电子商务就有了非常好的一个发展平台,因此随着电子商务发展平台的不断完善,电子交易的发展也有了非常大的进步,网上银行、电子现金、电子支票、银行电子支付系统、银行卡支付网络等服务也开始在金融领域中应用起来,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和改革。电子商务在金融创新中的应用有以下几个:

(一)电子支付

电子商务具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在线支付,能够发挥实体货币支付所代表的支付功能,并且能够跨越空间的限制完成瞬间支付,商务贸易交易双方能够尽可能地缩短交易时间,同时也降低了交易的成本,大大减少了交易双方在交易中需要支付的潜在开支。与此同时,电子商务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非常大的改变,不仅能够提供全球性的交易支付功能,还能够为客户虚拟一个真实的贸易环境,促进了交易的发展,尤其是大大地拓展了新型商务通信通道,可以让商务贸易之间的信息交流的更加从分。电子支付这种手段对于金融创新来说非常重要,金融交易的支付手段一般情况下都是实体货币支付,这样的交易方式操作起来哟非常大的困难,尤其是对于大额的贸易交易来说,传统的支付手段并不具备优势,在线支付有更加强的优势,所以电子支付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以中国银行的支付形式来看,在支付过程中,贸易商可以使用移动电话、银行卡等进行支付,能够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实现交易,资金可以瞬间到账,这样就能避免空间的阻隔带来的不便。电子支付的发展,也为金融行业其他领域带来了新的变化,比如证券行业,电子支付促进了网上证券的出现和发展,股票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自由的交易,实现 “无纸化”交易给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动力。

(二)金融套餐

现阶段,在金融创新中,金融套餐业务也是电子商务的另一个应用领域。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就是资产业务、中间业务以及负债业务,通过这三种业务的发展来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壮大,这三大业务自成体系,不同的业务领域有不同的工作岗位职责,因此在人员设置、职能安排及员工管理等方面还是存在着一些区别。又因为金融机构多种多样,各种业务的种类也非常繁多,所以在进行客户交易的时候会面临非常大的困难,而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支付模式能够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流程迅速的改革,能够促进业务流程的减少,也能够让业务更快速的完成。客户可以使用金融套餐的形式来进行交易,比如可以使用电话进行业务查询,通过拨打银行的客服电话来了解业务的种类和服务,在电子商务的模式下,银行业的发展也更加快速,并且更加注重客户的需求,能够充分的利用网络为客户提供贷款、存款、理财、电子邮件、缴费、互动电视、查询等业务,所以说,金融套餐的业务形式是金融创新的一大亮点,也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便捷更丰富的服务。

(三)电子银行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尤其是电子银行业的发展异常迅猛。在一般情况下,电子银行是由计算机、互联网、银行三个组成部分组成的,在电子银行的服务模式下,能够充分的利用互联网进行支付和交易,比如使用电子银行的虚拟银行柜台,就能够在任何时间进行业务操作,所以电子银行可以为银行的客户提供 24 小时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在我国,电子银行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政府为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不断地推出一些新的措施,比如在实施了“金税”“金卡”“金关”“金桥”等电子银行工程,经过不断的发展,现在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网络化规模。电子银行的发展,还促进了客户服务模式的发展,比如催生了电话银行的产生,客户在需要银行服务的时候能够使用电话银行来进行咨询,大大的增加了便捷性和操作性。

(四)个性化服务

电子商务在金融创新中的另一个应用就是可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能够让金融行业的发展更加快速,也可以不断的推进金融创新,使客户的行为产生新的变化。在电子商务模式下,客户不再满足于上门服务,而是会对购物模式产生新的要求,客户的需求也会更多,在地点、时间、服务品种及服务费用上也会有变化,客户的自由选择权也会变大。同时,还会因为客户所处的基本层面不同,客户自身的选择和喜好也会发生变化,也会有一些个性化的服务要求,所以电子商务逐渐成为客户追求的消费时尚。在这种条件下,银行可以使用交易清单、客户传真、电子邮件、呼叫中心提供的客户资料,进行客户分析,收集客户的信息,通过数据挖掘工具和数据仓库系统,来更好的识别客户的需求,为不同的客户提供不同的服务,所以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客户服务是个性化和商业化的。

(五)办公自动化

金融创新的一个最重要的追求就是让企业或者团体获得最大化的利益,因此经济效益最大化是金融创新的最重要的推动力,所以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为了尽可能地减少经营风险,金融行业的企业就会改善自己的经营手段,电子商务就是能够降低成本的一个有效的途径。在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以经营效益为主要的目标,重点加强企业的工作效率,以创新为推动力,抓住电子商务的发展机遇,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一个完善的贸易教育系统,在经营过程中可以自动化管理整个交易流程,在企业内部也逐渐建立了监控系统,能够完善的进行风险预警,规避贸易交易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促进效益的提高,也能够推动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电子商务的应用,让办公更加自动化,在现代化的企业发展过程中,自动化办公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发展自动化才能促进金融业的改革,也才能让金融业更加快速的发展,客户的需求也能够得到充分的满足。

五、电子商务的应用前景分析

目前,我国的金融创新还不够全面,电子商务的应用范围还有待扩大,金融现代化发展的过程还是比较漫长的,还需要经过一段比较长的发展时期。在经济全球化的推进过程中,我国金融业也有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在这样的环境下,电子商务能够有非常大的利用价值,金融业应树立一个全新的思维,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让金融创新得到加强。

在我国,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被广泛地应用到各行各业中,我国金融业也开始进行变革,逐渐从业务作业层向决策层、管理层开始转变,所以电子商务在未来可能会渗透到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管理信息化已经成为金融创新领域的一个新课题,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市场竞争力,就需要全面的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同时,电子商务也会面临风险,在以后如何控制电子商务的市场风险也会非常重要,必须要建立健全的电子金融管理及监控体系,强化金融行业的预警体系,在金融创新中加强安全管理,这也是电子商务在金融创新发展过程中应重视的问题。

六、结语

电子商务对金融创新产生了非常重要作用,对我国经济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电子商务在金融创新中的应用主要有:电子支付、金融套餐、电子银行、个性化服务、办公自动化。在以后的生活实践中,电子商务会应用的更加广泛。电子商务不仅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也改变了社会交易方式,降低金融成本,提高了金融业的经济效益。

(作者单位为厦门大学)

[作者简介:陈廷龙(1988―),男,福建泉州人,本科,研究方向:金融,经济。]

参考文献

[1] 汪哲健.试析电子商务在金融创新中的应用[J].中国市场,2013(22):58-59.

[2] 王健.金融创新中的电子商务应用[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11):91-92.

[3] 艾华,孙军.云计算与物联网在B2C电子商务中的应用探究[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5(06):72-73.

第9篇:一般贸易交易方式范文

归根结底,反洗钱工作是一个“技术性”工作,既要人的参与,又要技术的支撑。培养反洗钱工作专业人才,既要掌握理论知识,又要利用先进科技,使金融机构反洗钱从业人员工作达到主动性、深入性、实质性的介入状态。

一是要培养一批既懂金融结算业务尤其是反洗钱工作,又懂计算机、统计、税务、海关、法律、贸易、英语等综合技能的复合型人才,用于专职从事反洗钱工作,赋予相应权力的同时制定明确的职责与义务,改变目前反洗钱工作应付性、边缘性、形式性的被动状态。

二是开发反洗钱信息系统,各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其业务处理系统,尽快开发出一套符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需要的反洗钱信息处理系统,把反洗钱内容尽量数字化,并与支付清算系统对接,由系统对发生的业务往来进行统计处理,然后输出相应的图表,反洗钱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图表进行分析,准确判断可疑交易,从而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做好反洗钱信息系统平台与其他系统平台的整合工作,与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大额支付系统的数据连接,与公安、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的系统联接。

(二)变重传统业务为“传统领域+网络新型”并重。

当前洗钱行为五花八门,但都有其存在的一般规律,只有不断融合各方资源,才能有效监管,既要注重传统业务领域的洗钱行为监控,又不能放松对新型业务洗钱行为的监控。

一是不断创新反洗钱资金监测范围。金融机构在不断推出新兴金融产品及新兴交易方式来满足客户需求,减轻柜台压力的同时,也应加大各方投入。反洗钱从业人员应该加强对利用新兴金融产品、新兴交易方式等非柜台交易进行洗钱犯罪的监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银行卡等进行洗钱资金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