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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小区 室外 排水系统 施工技术管理
建筑排水是民用建筑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它的主要任务是排除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生产建筑内的污水和雨水。排水工程有保护环境,消除污染的作用,是保障人民健康和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人民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排水工程的兴建对保障人民的健康,优化人居环境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探索区域排水系统的研究工作已成为广大建筑工作者的重要课题,他们正在寻求排水系统设计和管理的最优方案。
一、室外排水系统分类
水是非常宝贵的自然资源,它在国民经济的各部门中都是不可缺少的。 污水本身也有很大的经济价值,污水的妥善处理,以及雨雪水的及时排除,离不开排水系统的建设。
1、合流制排水系统
(1)完全合流
当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和雨水在同一排水系统汇集和排除时,称为合流制排水系统。这一排水系统的优点表现在:街道下只有一条排水管道,因而管网建设比较经济。这一排水系统的缺点表现在:几种污水汇集后都流入处理厂,使处理厂的规模过大,投资过多;不降雨时,排水管内水量较小,管中水力条件较差。因此实际采用合流制排水系统的很少。
(2)截流式合流制
所谓的截流式合流制是指污水与雨水合流后排向沿河的截流干管,并在干管上设置雨水溢流井。不降雨时,污水流入处理厂进行处理;降雨时,管中流量增大,当管内流量超过一定限度时,超出的流量将通过溢流井溢入河道中。减轻了污水处理厂的压力。
2、分流制
(1)完全分流制
所谓的完全分流制是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分别以三个管道来排除;或生活污水与水质相类似的工业污水合流,而雨水则流入雨水管道。这一排水系统的优点表现在:完全分流制系统卫生情况好,管内水力条件也较好,并可以分期建设,减少一次投资带来的资金不足问题。实际采用的较多。这一排水系统的缺点表现在:由于管道数增多,投资比合流制增大。同时,因雨水可直接排入河道,初降的雨水较脏,有可能污染河道。
(2)不完全分流制
所谓的不完全分流制是城市只设污水排水系统而不设雨水系统。雨水沿街道边沟或明渠排入水体。这一排水系统比较经济,但需具有有利地形时才能采用。
二、小区室外排水设计施工技术管理
施工技术管理的水平决定着排水系统的质量。技术管理是施工企业进行一系列技术组织管理工作的总称。显然,只有将技术管理的必要性与具体活动的可操作性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才能优质、低耗、高效地完成项目施工任务。
1、施工技术管理的作用
(1)重视施工技术管理,能预见性地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确保工程实现快速、高效、安全施工。如:对所有水平主管段作灌水试验,立管作通水试验,以便及时发现渗水点。
(2)通过施工技术管理,科学合理利用人才,合理分配技术骨干,采用最新的施工方法,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技术业务素质。如存水弯处的安装要求技术较高,中间套接的一截短管太长会造成水封过深,水流不畅,易发生沉淀堵塞;太短又保证不了水封高度,造成臭气上冒。像这样的关节点需要技术骨干的操作。
(3)加强施工技术管理,保证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能尽最大限度地开发使用新材料。如排水管材使用UPVC塑料管,它是由合成树脂加添加剂经熔成型加工而成的产品,管道内壁光滑,阻力系数小,不易积垢。
2、施工技术管理的基本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
要对工程进行全面的经济技术比较分析,本着节约资金费用,降低工程成本的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
(2)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原则
将技术管理活动与施工具体活动有效的结合起来,从技术、物资、人力和组织等方面入手,保证施工过程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满足施工生产和科技研究的需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保证工程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使用。对“四新”技术的应用推广要坚持先试验,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效益最大化原则
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采用科学管理方法,优化施工方案。合理配置施工现场各类人员、机器设备的数量,尽量避免人员频繁调动,实现效益最大化。
(4)确保各种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原则
没有一套真实的技术资料作指导,是不可能科学完成施工工作的。目前有些施工单位的技术资料都是竣工后才整理,这样的做法难以保证记录资料的真实性。自然也就失去其作为工程档案的意义。只有真实的技术资料才有参考价值。为了确保工程技术资料的真实性,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资料认真负责,及时记录,监理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做假资料的要严肃处理,保证其真实性。
3、施工技术管理的制度
(1)图纸会审制度
工程开工前,技术人员会同设计人员、监理人员要严格进行图纸汇审,了解和分析工程特点、进度、技术指标,保证管道充满度符合规范要求,介质的实际流速大于规范中的最小设计流速。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保证施工任务顺利进行,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该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从技术、物资、人力和组织等方面保证施工过程的连续性、平行性、协调性和均衡性。
(2)技术交底制度
为确保有计划、有组织地施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通过向施工工人进行技术交底。通过技术交底,使每一个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都明确了所担负的工程任务的技术要求、工艺特点,这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施工工艺做好充分的准备。
(3)材料、设备试验检验制度
建筑排水系统漏水的现象较普遍,其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漏水现象的占多数,为确保工程质量,有关部门必须做好材料、设备的检验工作。尤其是管材、管件及粘接剂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验收规范、设计技术文件要求的材料方可进入场地。即使这样,在施工中所用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设备等也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最后还必须做好施工检验报告的填写工作,完善工程质量的文字记录,以作为工程结束时交工的技术资料。
三、结束语
建筑工程排水系统施工技术科学的管理是保障排水系统高效安全运行的必要条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排水系统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提高施工质量,既离不开领导的高度重视,也需要施工人员及时接受新材料的使用,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满足民用建筑排水的发展需要。因此,排水设计人员,应在安全、美观、舒适、实用、经济等原则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科学论证,寻求最佳的排水设计方案,满足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汤海,李田.城市排水系统实时控制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中国给水排水; 2009年第25卷第24期.
[2]田奇有,彭尽晖,龚雯.城市排水系统优化的探讨;山西建筑;2011年第37卷第10期.
关键词:制造企业;供应商;分类管理
一、制造企业的供应商分类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一)供应商和企业的关系显示出供应商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国内外原材料市场供求形式的变化,供应商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再是传统的竞争性的短期目标型的交易关系,取而代之的是新型的双赢性的长期目标型的合作关系。这种关系强调在合作的供应商和生产商之间共同分享信息,并用长期的信任合作取代短期的合同,通过合作和协商协调相互的行为,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以提高效率、降低交易和管理成本。
在供应商和企业之间合作关系的形成中,对于制造企业来说,战略性合作伙伴型供应商的甄选和管理具有突出的重要地位,供应商的选择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其顺利运作及绩效的提升。但是,目前国内多数制造企业对供应商基本上还是采取一视同仁的管理方法,既大量占用了企业有限的资源,又因管理目标的不明确而难以对战略性供应商实施有效的重点管理,致使企业与供应商之间无法形成真正的合作关系。
可见,在原材料及中间件日益标准化和模块化的今天,要在供应商和企业之间建立新型的双赢性的长期目标型的合作关系,就迫切需要加强对战略性合作伙伴型供应商的选择,以降低生产成本并提高生产效率,这种需求促使企业和学者必须加强对企业的供应商分类管理的重视和研究,从而可以在大量的供应商中挑选出最优秀的供应商,满足制造企业和供应商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需要。
(二)制造企业供应商管理的特殊性,要求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
供应商作为制造企业原材料的来源,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决定了最终消费品的质量和价格,从而也决定了制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生存力。可见,供应商在制造企业的供应链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制造企业的供应商管理具有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特殊性。
对于制造企业来说,它与供应商关系并不都是密切的。在众多的供应商中少数与制造企业关系密切的供应商属于战略性供应商,是企业与战略性供应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更多的则是与制造企业关系不密切的普通供应商。
为了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和最大程度的降低产品的成本,制造企业必须加强对战略性供应商的稳定性管理以保证持续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和生产的正常运行,同时还必须对价值大的部件供应商进行必要的竞争管理以保证尽量以最低的价格获得所需原材料。
如果企业不能准确地识别战略性供应商,不但会浪费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还可能错失很多良机,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竞争优势的建立。为此,制造企业的供应商管理的特殊性,要求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选择合理数量的优秀供应商,并通过建立长期的紧密合作伙伴关系,相互共享的信息、资源,达到制造企业和供应商双赢的目的。
二、制造企业的供应商分类管理策略
(一)供应商关系组合矩阵图对供应商进行分类
由上述的分析可知,制造企业的供应商分类管理是制造企业供应商管理的核心,也是保证制造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但是,目前国内多数制造企业对供应商基本上还是采取一视同仁的管理方法,即便有的企业认识到供应商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在判断供应商类别时,往往只是依靠定性的判断和主观经验,因而不能清楚地识别出不同类型的供应商,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本文在借鉴Kraljic对供应商分类管理研究的基础上,从制造企业的角度看制造企业与供应商关系组合,以制造企业的增值价值作为横轴、供应商的供货风险作为纵轴,提出一个矩阵图,如图1。
根据图1制造企业与供应商关系组合矩阵图,可把制造企业的供应商分为四类:
第一类为第(1)区域,该区域的供应商重要且数量少,供应商的增值价值高且供货风险高,为战略组合供应商。
第二类为第(2)区域,该区域的供应商提供的物料价格低,但风险极高,为问题供应商。
第三类为第(3)区域,该区域的供应商存在杠杆效应,提供的物料价格高,但风险极低,为重要供应商。
第四类为第(4)区域,该区域的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品种多、价格低,为普通供应商。
1、制造企业的增值价值的衡量指标为供应物料的价值。物料价值高低即变量X数据可以从ABC分类法采购物料分类中可获得,每一种物料可以取上年总采购金额,根据采购金额的大小把物料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物料价值高,BC类物料价值低。若供应商所供应物料的价值越高,则供应商的增值作用越大,增值价值越高。
2、供应商的供货风险的衡量指标为风险程度。风险程度=f(Y1,Y2,Y3,Y4)。其中:Y1为制造企业可利用的供应商数目;Y2为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可替代的难易程度;Y3为供应商供货的可靠性;Y4为制造企业自制、外购选择性的难易程度。风险程度中变量Y各项目权重取值如表1所示。各种风险程度即变量Y各项目具体取值如表2所示,Y轴取值范围是0-6,中值是3。制造企业可结合具体情况对供应商的供货风险程度(纵轴)Y轴和制造企业的增值价值(横轴)X轴进行取值,根据计算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类,从而实现对不同类别供应商实行不同管理。
(二)对各类别的供应商采用不同的管理策略
根据上述对供应商的分类,制造企业可结合自己可利用的供应商的实际分别给予评分,根据Y轴和X轴的得分在矩阵中可以找到相对应的类型,并采用不同的管理策略。
1、针对位于第一区域的战略组合供应商要采取重点管理策略。可帮助供应商提高产品质量或共同设计生产流程,制定模块化标准使其提供标准化程度更高的产品,以更好的适应制造企业工艺的需求。
2、针对位于第二区域的问题供应商要采取选择性管理策略。即首先确定对该区域中那些供应商经过改进可能会成为战略组合的供应商进行重点管理,采取改进和扶持的对策。可与供应商一起设计、改进物流系统,尽可能提高供应商在供货方面的可靠性,降低供应商供货的风险。
3、针对位于第三区域的重要供应商采取维持管理策略,要与该类供应商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不断巩固自己的地位。可及时将使用及需求信息反馈给供应商,与其共同就产品或服务的改进及开发进行合作,提高其物料的新异性和柔性。
4、针对位于第四区域的普通供应商采取招标管理策略,要在与供应商的合作中占主导地位,让众多的供应商各自报价,有效竞争,选择价格低质量好的供应商。
三、结语
对于制造企业,供应商的管理是保证制造企业业绩的关键。本文在分析制造企业供应商管理的特殊性的基础上,指出供应商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并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供应商物料价值的高低和供货风险的大小确定了制造企业与供应商关系组合矩阵,并把供应商分为四类,通过评分可以定量化的确定制造企业供应商的类型。制造企业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上述不同类型的供应商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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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中合同控制的现状
伴随着合同制度的逐步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也越来越完善。在当前的企业管理中,企业一般专门设置了相应的合同管理部门以及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但是由于财务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联系,很多时候就难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办事效率较为低下;再加上财务报表与业务的脱节,导致其提供的数据也难以为管理者提供有用的支持,这无疑也影响了合同控制在财务管理中积极作用的实现。更加不容乐观的是,一些中小企业未必都有专业的法律人员,这时,财务人员还不得不自行完成合同的全面风险控制。
要改变这种情况,财务管理人员就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经营理念的转变,切实将合同控制纳入到财务管理中来。在合同的起草环节就要做好财务控制,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以获得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具有紧密的联系,而伴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如何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获取更大的收益就成为了财务管理部门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因此,财务人员要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合同管理中来,掌握合同相关的法律概念,加强对当前政治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运用其敏感的辨别能力来降低风险,获取最大收益。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财务人员更要不断更新财务管理人员的理念,提升其素质,对销售合同、设备物料采购合同、服务采购合同、工程合同和租房合同等实行全方位的跟踪式管理,以此来逐步降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加强财务管理中的合同控制的策略
合同管理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内容,财务部门要对合同进行全方位的管理,运用管理职能以及合理的管理方法及时的履行管理职能。在项目实施的各大阶段,财务人员都要遵守合同规定,坚持企业自身的信誉。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各项目的支出,财务管理人员在做好基础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合同控制,可以主要针对以下方面开展:
签约前对合同实施分类管理
在合同签订之前,相关的财务人员要积极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做好准备,谨慎对待,特别对以下两类合同重点管理:
经济类合同的签订策略。在起草经济类合同时,财务部门要提前对涉及财务的相关条款给予意见与建议,同时在合同审计过程中更要进行严格的把关,以避免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带来的一系列的财务风险。把财务人员的合同审点放在合同主体、价格、担保、支付方式与合同支付条件、合同票据、关键节点、合同生效与合同变更等细节上。例如对于合同主体的审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批准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本单位的经济利益,同时也要注重双方部门是否具备有履行合同所签订数据的能力,如加强对对方企业可靠性的调查,以确保其真实可靠。相对于所设计的财务数据更要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其准确无误,积极递交合同管理部门进行盖章以保证其合法性。
工程类合同的控制与管理。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直接费用的管理,此类合同价格大,但是格式相对规范,这时财务人员更要通过对详细的条款作出分析,建立起完备的查账表,通过合同的形式将之反映出来,便于日后的核实。
要确定工程项目的间接合同所需的费用,包括一系列的融资合同以及保险合同等等。这类合同前期需做大量的工作,风险相对也较大。因此,财务人员要及时跟进,及时关注合同项目的相关进度,同时也要最大程度地防范合同带来的风险,节约费用。
财务管理人员的履约控制重点
加强合同交底与备案策略。很多单位在签约时很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甚至忽视,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隐患。因此,企业应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部门按制度要求及时将合同的原件送往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根据合同的性质进行分类收藏,随时做好目录更新。同时企业应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合同的信息化管理,使各相关人员充分明确工作职责,积极掌握合同的具体内容。
财务人员需按照合同的具体要求加强财务结算。凡未按合同协议条款履约的,或应签订书面合同协议而未签订的,或验收未通过的业务,财务管理部门有权拒绝付款。财务人员切实做好质量验收,更要注重相关的质量保证,并配合各部门积极做好合同款项的收缴工作。在结算时要严格按照清晰的结构、准确的结论进行资源的变动,要有详细的数据作为支撑。
加强合同变更控制与管理。财务人员要认识到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项目实施具有复杂性、长期性等特点。必须强化变更意识,建立健全合同变更管理制度、报告和行文制度,使合同变更过程有审批手续,变更后合同内价格的确定有章可循,减少和避免变更的随意性。财务人员应掌握变更的原则,分清合同变更性质,重点关注工作量的变化、工作性质的变化和工作范围的变化,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项目目的的实现。
针对我方违约的控制和对方违约的控制,首先应加强对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宣贯和教育,同时建立企业监督保障机制。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对方可能发生违约、不能履约、延迟履约等行为的,或企业自身可能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协议的,企业各部门间须深入协调与监控,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密切配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汇报。对方违约时,应当按合同协议条款约定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企业损失时,应当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企业自身违约时,应当由合同协议承办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企业有关负责人,经批准后履行相应赔偿责任。
一、把对企业法制建设重视程度纳入监管内容
加强法制建设,领导高度重视是关键。要教育和引导企业主要领导解放思想,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企业法制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自觉把法制工作作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听取企业法制工作情况汇报制度,经常研究和解决企业法制建设中遇到的难题,成为带头依法办事的表率。特别是在关系到企业改革与发展成败的重大项目的决策上,企业的主要领导决策过程应主动征求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咨询建议,规避法律风险,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
二、督促和协助企业建立完善法律顾问体系。
一是要做好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力争**年上半年完成,并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到20**年集团公司一级设立总法律顾问的要占50%以上;二是加快推进企业法律顾问机构建设,到20**年出资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都要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三是探索面向社会招聘专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并给予响应的报酬,力争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四是加强对企业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到20**年,出资企业法律工作人员中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
三、建立和规范企业决策中的法律把关程序。
企业法制建设要持续发展,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快建立健全和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作用。企业经营者要主动依靠企业法制工作部门,充分发挥其预防把关职能,把好签约、履行、维权三关,建立健全合同分级分类管理体系,使合同管理合法、规范、有序。要制定和完善债权债务、资金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工商登记管理和法律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使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始终在法律框架下运行。逐步形成具有本企业特色的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防范企业生产经营风险。
四、进一步加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F715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逐渐成为使国家建设事业制度化,项目管理科学化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增加工程建设领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效工具和法律保障。建筑工程由于合同数量多、合同标的额大、合同类型丰富,在企业合同管理中有必要按类别将不同合同划分到相关业务部门分类管理,同时明确合同管理部门。综合管理事关合同管理全局,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意义重大,本文主要论述建设项目如何加强合同管理。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一)工程持续时间长,合同管理必须同步。因此导致管理过程持续时间长。建设工程项目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工程持续时间长,这使得合同管理贯穿整个施工的全过程。它不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一般至少两年,长的可达 5 年或更长时间。合同管理必须在这么长时间内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从领取标书直到合同完成。
(二)合同管理的风险性。上述两条所述导致了合同管理的风险性,工程风险难以预测,难以控制,一旦发生往往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造成合同延期和经济损失。因此工程风险管理成为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投标报价成为承包人能否中标的关键性指标,易导致施工合同价格偏低,同时业主也经常利用在建筑市场中的买方优势,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这些均构成了合同管理的风险。
(三)合同管理工作极为复杂、繁琐,是高度准确、严密和精细的管理工作。因为工程合同管理是随着项目的进展逐步展开的,项目参建单位和协建单位多,通常涉及业主、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各方面责任界限的划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定义非常复杂。合同管理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作内容不相矛盾,使各合同在内容上、技术上、组织上、时间上协调一致,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周密的有序体系,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因此,复杂的合同关系,决定了工程合同管理的复杂性。
二、现阶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法律法规。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合同法律体系还有待健全与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严谨,有漏洞存在,对于某些合同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违法行为,缺乏处理的依据,给一些不法分子谋取利益带来了空间。
(二)对合同作用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缺乏对合同管理的监督控制。有一部分建筑企业对合同重要性的意识不强,把合同管理工作视为简单的文档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造成合同管理工作缺乏条理性和严密性,没有对合同签订后履行情况进行后续追踪调查,缺乏对合同结算的控制,合同管理程序不够明确,也缺乏一些必要的审核步骤以及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普遍存在违法签订合同、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现象。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违法分包现象,同时规定转包是非法行为,而当前的建筑市场中,存在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现象,如承包人在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分包活动未经业主同意、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总包单位将建筑主体结构分包、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等等。
(四)合同签订不规范,法律意识和索赔意识淡薄,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得到实现。一些建设项目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订合同。通过自制的、粗略的、模糊的文本条件,减轻自身责任,将工程风险转移给他人。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形式下达任务,待工程竣工后,再补签合同。同时由于我国建筑市场长期处于买方市场,很多建设工程合同存在有失公正,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干扰了索赔工作的顺利进行,而承包方普遍法律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索赔工作难上加难,致使承包方承受很大损失。
三、提高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水平的建议
(一)提高合同法律意识
各行业的政府机构应大力宣传号召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学习,普遍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虽然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发展带动了一部分人法律意识的强化,但由于传统经济观念的根深蒂固,大多数人的合同法律意识还有待加强。很多企业的损失都是在合同管理中因法律意识薄弱造成的,所以增强法律意识是完善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也从根本上避免了可能引起的合同纠纷,减少了由此带来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管理体系机构的健全
施工企业应成立合同管理机构,使管理落实责任到人,实现部门规范化管理。综合财务部门及法律部门意见制定符合项目需求的合同管理制度,如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细则,合同评定办法等。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定期对不符合要求的制度进行修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制度与实践相结合,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达到制度落实的目的。
(三)合同动态跟踪与评价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与合同有关的单位、人员都必须本着“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
在实施过程中对合同进行分析,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去分析、补充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为合同执行和控制确定依据。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有关合同履行的动态监督,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签约、交货(施工)、验收到结算及时跟踪、管理。各项目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随时对签约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评价。
(四)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人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五)建立工程项目合同规范化管理流程
首先,企业需形成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网络,明确合同主管部门、承办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及要求,从而保障统一管理平台各个环节运作的有效性。其次,企业需形成一个标准化的合同操作流程,明确每个操作环节的功能及要求,以及操作的标准流程指向,使操作人员有明晰、规范的工作指南,从而确保统一管理平台快速、有效、规范的运作。最后,企业还应制定一系列与合同相关的统一标准程序文件,如在建工程一览表、合同项目申报表、合同评审表、合同标准模板、合同管理数据台帐等,以保障统一管理平台操作的有效性。建立工程项目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流程,除了能够保障统一管理平台的有效运作,还能够全面完善合同管理数据,易于对合同各个环节的控制,易于对合同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也易于企业管理层查阅调用合同管理数据,快速做出经营管理决策。
结束语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艰巨、复杂、综合、系统的工程,是工程项目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步骤,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但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施工企业只有切实认真加强合同管理,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才能积极防范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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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石油企业 依法治企 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石油企业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决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所以,要通过有效措施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置于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和约束机制,构筑法律防护体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依法治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企业干部职工对依法治企的认识不够
当前石油企业干部职工的依法治企意识离法制化管理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一部分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管理方式,习惯“凭经验、凭传统”办事,重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很少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去考虑。对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条件下,加强企业依法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依法治企性质、内容、作用认识不清;对实现依法治企的途径、方法、措施缺乏实践探索,“讲法不用法”的现象还比较严重。
1.2 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亟待加强
石油企业的规章制度很多,但总体上来说,规章制度很不完善,有些经营管理活动还无章可循,有些规章制度内容已陈旧过时,或在内容上相互矛盾、相互冲突。规章制度离标准化差距较大,没有形成科学体系,这与目前石油企业深化改革的形势很不适应,也与我国加入WTO形势不相适应。
1.3 企业的依法治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有不少石油企业都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很多企业也有依法治理的规划和实施的具体措施,依法治企工作开展得也很不错,也出现部分依法治企的典型。但总体来看,企业目前依法治理水平还是比较低,与我国对企业依法治理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2.依法治企的必要性
2.1深刻理解依法治企的具体内涵。依法治企,简单地说,就是依据国家法律、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来治理企业。其中依据国家法律、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是基本前提,治理是手段途径,实现企业遵守法律、规范运作是最终目的。
2.2 依法治企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推行依法治企,就是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运用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对企业行为进行控制和管理。具体地讲,就是赋予企业内部各种管理规章制度以“法”的概念,并以“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贯彻下来。依法治企有助于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经营风险,切实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2.3 依法治企是适应法律环境变化的迫切需要。目前,国家法制建设进程明显加快,依法治企的紧迫性进一步凸现。从国家近期颁布和已列入立法计划的法律来看,我国法制建设对企业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已开始深入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更高层面和更大范围,特别是对石油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3.加强依法治企的具体对策
3.1全面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企,领导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治企意识和能力,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建设起着决定作用,直接关系到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所以要通过培训等手段不断加强企业管理者的法律素质。
3.2加强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规章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程,也是规避法律风险、控制纠纷案件发生的重要手段。建立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决策、起草和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重大投资、重要经营活动、资产处置、改制改组、知识产权管理等一系列企业内部法律监督制度,形成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建立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分级分类管理体系,使合同管理合法、规范、有序。
3.3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法律法规调整的领域越来越宽广,企业面临的法律环境也更加复杂,风险无处不在。要根据外部法律环境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认真分析生产、经营、安全、环保等各个领域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形成制度,强制执行,消除隐患,远离纠纷,确保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3.4加强过程监督管理,科学解决实际问题。一个企业能否真正实现依法治企,除了有相关的规章制度作保障外,更主要是体现在执行力上。企业的生产经营规章制度,只有执行,才能体现它的合理性与准确性。在日常工作开展中,要将执行与监督结合起来,对执行情况加强有效监督,开展自查与互查,依照制度规范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确保企业成员按照制度要求的规定落实各项工作。为避免日常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通过层层落实、有效监督,实现企业规范管理。在推进企业发展的进程中,也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问题。在面对问题时,要不回避、不隐藏,敢于直面,主动寻求解决方法,通过定性量化的分析,为问题的有效解决提供科学的依据。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部分事业单位对实行聘用制在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没有从单位生存和自身发展的高度去认识实行聘用制的重要性,认为聘用制不过是搞形式,“一签定终身”的现象依然存在,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职工没有产生危机感和竞争意识。一些单位的领导对手中的用人自不敢用,该辞退的不敢辞退,该解聘的不敢解聘,怕做恶人,不敢动真碰硬,聘用制变成一纸“形式合同”。
2、工作程序不到位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但有的单位在具体实施中进行省略,盖个章签个字就草草了事,职工的自、知情权得不到保障,聘用合同的补充条款也不规范,甚至出现只体现聘用单位单方面意愿的霸王条款,例如有的单位规定被聘用的女性工作人员不得怀孕。
3、聘后管理不到位
目前,用人单位仅仅把聘用作为一种辅助的、补充的形式,简单的以聘代管,没有把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竞争上岗方面,遇到上级机关组织的竞争上岗就加以重视,自身平时根本不搞竞争,考核方法流于形式,不能真实、准确的反映职工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考核结果也难以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有的单位在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合同,经过统计发现很多单位首聘后就再没有续聘过,而首次聘任后续签合同的人数仅占应签合同人数的一半。
4、配套政策不到位
事业单位聘用制的相关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科学设岗是岗位管理的前提,但事业单位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岗位结构比例,缺乏明确的依据。竞争上岗缺少统一的政策规范。此外,现有的一些事业单位聘用制政策之间存在不协调甚至相互矛盾的情况,给执行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原因分析
1、聘用制法律地位尚未真正确立
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管理模式下,事业单位职工形成了“单位人”、“国家干部”等身份上的优越感,要转变这已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需要强有力的措施和一定的时间,而目前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的最高政策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__]35号),较之企业的《劳动法》、机关的《公务员法》,显然效力不足,对事业单位建立和深化聘用制工作的促进作用也不够强。
2、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的动力不足
事业单位现行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依据单位的编制和人数进行拨付,与事业单位职能履行情况关系不大,与事业单位的效率和效益也没有什么对应关系,因此事业单位普遍缺乏推行和深化聘用制工作的动力,在用人上也没有自我约束的意识。现行的领导任用方式也是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动力不足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多数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仍然是传统的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方式产生,这就导致了其只对上级负责,而对单位事业发展情况关注不够。
3、聘用制配套改革不同步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机构体制改革、经费体制改革、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等多方面工作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聘用制度改革“单兵突进”,在改革初始阶段是可行的,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聘用制,必须要与其他制度的改革有机结合,方能持续健康发展。
4、岗位管理制度还未真正建立
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在推行聘用制方面取得不同程序的进展,但真正的岗位管理还没有建立起来,与岗位管理为核心的聘用制还存在差距。聘用合同应围绕岗位管理的要求签订和履行,但一些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仅限于确定聘用关系,岗位聘用合同大都没有签订,难以实现岗位管理,聘用制缺乏实质性内容。
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通过科学设岗来进一步规范岗位管理
科学设岗是人员聘用制度的基础。在充分考虑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区别事业单位类型,结合今后事业发展趋势,研究提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并实行分类管理。事业单位要避免设岗的随意性和因人设岗,要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范围内因事设岗。
二、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被聘用后的管理。
建立与聘用合同工作相适应的聘用合同工作组织,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后管理,是推行聘用合同制的重要环节。要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对事业单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管理、专技及工勤岗位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选人用人,打破职工原有的身份界限,彻底破除职务终身制,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营造出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用人氛围,让优秀人才真正脱颖而出。
建立岗位考核制度,量化考核标准,建立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根据各岗位的职责、性质、工作任务、制订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对上岗人员职责履行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竞聘、续聘、解聘、奖惩、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考核这一评价手段,做好聘用管理工作。
三、聘用合同签订的期限必须规范。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分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各事业单位应及时广泛地向职工宣传这些政策,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被动变为主动,自觉投入和参与“事改”工作,从而促进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的改革。同时,要加强对聘用合同的鉴证管理,及时做好聘用合同到期后的续订、续签等聘用制合同管理工作减少人事争议。
四、要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应通过建立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待遇,凝聚人才,激发活力,发展事业。收入差距的大小应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确定,不应作统一规定。
事业单位在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可自主决定内部工资分配办法和形式。对聘用人员,要根据其能力、贡献大小和单位的财力,实行按岗定酬、按劳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确定职务(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做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
五、要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全员社会福利保险体制。
为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疏通事业单位出口,促进事业单位人员的有序流动,加快事业单位新陈代谢,应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全员社会福利保险体制,建议采取国家、单位给予补贴一点,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劳动保障福利机制。
六、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着力建立、发展和完善一套科学、规范、完备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努力促进人事法制建设和人事工作的依法行政,积极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确保事业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1、高校科研经费支取管理混乱
当前各大高校普遍存在科研经费支取管理混乱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实际用于科研开发经费比例较小,用于科研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个人支出比例较大。从各大高校的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现状来看,科研经费主要用于汽油费、招待费、校内外人员劳务费、学生助研费等非科研开发支出。与此同时,真正用于科研开发的业务费、公务费等支出比例却相对较小,这使得科研经费使用效率低下。在现实工作中,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和核算支取混乱表现得尤为明显,不少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支取中集中表现为随意性大,主观性强。除高校科研经费正常支取管理混乱外,科研项目结项(结题)后的资金管理也十分混乱。在各大高校的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混乱。这些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长期挂账,数量多且十分零散,不仅使账户管理成本增加,而且也降低了高校财务会计核算的效率。
2、科研经费管理中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
由于科研经费的多元性和层次性,使得科研经费较之普通的教育经费有很大的不同。在现实工作中,对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问题,其主要表现在经费总额管理、科研固定资产管理和科研成本管理等三个方面的会计核算失实问题。
2.1经费总额管理导致对科研经费使用监督不够。
目前我国各大高校在科研经费入账时,通常计入“代管款项”进行核算。这直接导致了高校财务核算方法只能对每个项目的总经费进行控制,而无法对每个项目的各个细类支出进行计划和预算控制。这种会计账目设置的不合理,直接导致了各大高校无法对每个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进行有效的监管。科研经费由于在会计核算时无法受到各个细类项目的预算约束,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无序性。一部分科研项目经费在使用中往往超出项目合同规定的范围,违规套取、挤占有限科研经费的现象较为普遍。
2.2科研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失实。
目前各大高校并没有对科研项目购入和使用的固定资产(主要为仪器设备)设置专门的会计核算账户,这使得科研经费在购买和使用固定资产时,高校财务只能在管理时计入实验设备账户。与此同时,各大高校在管理科研项目所购入的固定资产时也存在较大的问题。这主要表现为在科研固定资产的购入和结项后的移交管理问题:首先从科研固定资产的购入时,会计核算审查力度不够,直接导致一部分科研人员在使用科研经费购买固定资产时,在发票上故意开成耗材或低值易耗品等,以此逃避固定资产的监管,直接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其次在已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管理时,一部分科研人员迟迟不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使得科研固定资产在个人手里长时间滞留。这种现象直接导致使用科研经费购买的固定资产无法真正用于后续科学研究,直接制约了高校科技服务能力的持续提高。
2.3科研成本管理会计核算失实。
目前各大高校的教学部门往往是主要科研项目的承担部门,这直接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清楚界定教学活动和科研活动。在科研活动中,科研人员往往无偿使用学校的各种资源,随之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电话费、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等在会计核算时不能够得到准确提计入账。上述这些费用往往直接计入学校的事业经费,而没有计入科研活动的支出账目。这直接导致学校承担了相应的科研费用,而没有在实际科研经费会计核算中得到正确反映。另外由于高校对于科研成本的会计核算重视不够,从而使得高校承担了部分科研成本,这直接加大了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的支配空间,进而导致了科研经费支取混乱,使得科研经费不能真正用于科学研究,影响高校科技服务能力的有效提高。
3、会计核算方法不同,导致高校代垫税金
横向科研经费是高校接受其它事业单位、企业、非政府组织及个人委托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取得的相应报酬。由于横向科研活动是具有经营性质的活动,因此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给委托单位开具正式发票,并向相关税务部门缴纳税金。目前全国各大高校的财务核算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即发票开具后只能等项目经费实际进入学校相应账户以后才能进行会计核算。而我国税务机关要求在缴纳税金时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税金的计算和缴纳,即税票开具时就要按照发票票面金额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这种高校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和纳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冲突,直接导致了在科研经费还没有入账时,将由高校代缴相应的税金。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横向科研经费往往不能按期入账,这使得高校代垫税金的问题时常发生。
二、基于会计核算视角的高校科研经费有效管理对策
高校加强科研经费会计核算工作,不仅是高校科研经费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提升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的有效保障。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作为高校的两大主要职能,科学研究是高校服务社会的重要基础,社会服务又体现高校科学研究的现实价值。高校科技服务能力的提高,与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是密不可分的。高校科研经费的有效管理,除了完善现有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以外。基于会计核算视角,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高校现行科研经费会计核算办法,积极构建“科学、合理、高效”的科研经费核算体系,这样就可以进行实时动态的“全程监控”、进而有效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
1、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高校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紧密结合科研经费的特点和学校自身实际情况,进而通过多方协作来共同制定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针对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来源特点,明确区分两种项目的管理办法和结题办法。在科研经费日常支取时,应该严格监督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标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经费使用审批制度。只有通过上述办法,才能有效限制科研人员盲目、随意使用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
2、细化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科目
细化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科目,不仅可以按照预算有效分配经费,还可以根据预算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管。针对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的不同分类,对科研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在设置科研项目大类(如纵向科研项目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大类)的同时,应该具体设立相应的二级和三级财务科目,对具体项目实行分类化管理。与此同时,还应该对具体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实行细化会计科目核算。在具体操作时,可以针对科研项目的进账和支取具体情况细化会计核算科目,可以设置的细类科目主要有“购置费”、“水电费”、“资料费”、“科研协作费”、“差旅费”、“税金”等,使得科研经费的每笔支取都有账可查。
3、加大科研经费使用的审计力度
在现实工作中,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除了需要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还需加强对科研经费的审计力度。只有从会计和审计两个方面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管,才能从根本上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
3.1高校财务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应该紧抓科研项目的结项时间和程序。
在科研项目结项时,高校科研和财务部门应该及时跟进,对科研项目的相应经费及时清算,仔细核实经费总额与支出情况,编制科研经费决算表。与此同时,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该相互配合工作,对于已经完成的科研项目,要督促科研项目负责人及时结账,注销相应账户,杜绝科研项目剩余资金长期挂账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浪费现象。高校在管理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时,应该按照项目合同相关规定,合理处理结余经费。项目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高校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学校和科研人员的利益,制定合理的结余经费分配方案和使用细则。
3.2高校相关部门需要强化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和审计力度。
【关键词】民主法治 制度创新 经济发展
近年来,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民主法治建设,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了条件,为民主法治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民主法治建设的道路上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个人认为,要搞好民主法治建设,实现理想的民主法治建设,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素质
民主法治建设需要坚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基础,而员工的法律素质则是其不可或缺的主体基础。法律素质作为公民的内在观念式和外在行为方式,不仅是公民作为“法律人”、“政治人”存在的标识,而且构成了公民作为依法治国主体的主体基础。换言之,在人民的原则下,公民的存在是其应当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直接依据,而公民法律素质的状况则是其可以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基础条件。这个基础性条件越充分,公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性就越容易实现;公民主体性实现得越充分,依法治国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就越能够得到体现和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员工法律素质的高低好坏,直接影响着一个企业基本方略的实施。因此,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某个单位,要实实在在地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的进程,就应当高度重视并且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只有公民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理解立法的本意就是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才能充分调动参与法治化进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提高单位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
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者、管理者和组织者,决定着法治建设的方向,影响着法治建设的发展程度。要加强一个单位的民主法治建设,关键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就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通过这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使广大领导干部深刻理解民主法治建设;使他们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成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楷模;使他们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
三、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民主法治建设监督机制
加强企业法制建设,防范企业法律风险,重在形成机制。要加快建立健全民主法治建设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于企业决策之时。企业要树立管理为主、事前为主、预防为主的理念,深人分析本企业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加强风险防范。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生产要素的组合与运行需要通过合同予以体现。建立健全合同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把好签约、履行、维权三关,使合同管理合法、规范、有序。要制定和完善债权债务、资金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工商登记管理和法律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突出预防把关职能,形成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法律监督机制。要在加强财务、审计监督的同时,逐步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层级清晰、权责明确的法律监控机制,为落实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有效规避企业经营风险提供法律保障,重点是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企业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法律顾问在参与和处理企业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和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合同管理、诉讼、仲裁等方面法律事务的权限、程序和工作时限等内容,力争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管理层次高、业务范围广、协调力度大、工作效率高、制度更完善的法律监督网络,确保企业法律顾问顺利开展工作,切实发挥法律监督体系的作用。要在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上,形成自己的特色,不断积累经验,提升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是企业维护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基本措施,也是企业在新形势下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不断健全的社会,企业要想在市场中进行有效竞争,保持健康、持续发展,就离不开法制的支持和保障。因此,应加强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企,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功能,把企业决策和经营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四、强化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