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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县城;城市规划;管理
1. 目前县级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城市规划执法体系尚未建立健全
目前我国城市规划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规划行政执法机关有对城市规划建设审批监督、审批后的监督检查及对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查处的权利。但是,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执法部门除公安机关外没有对人的强制执行权,造成了执法主体管理的职能被弱化,监督力度不足,对违法建设行为难以有效制止,影响城市规划的总体布局。此外,尽管有一些县级城市解决了城市规划管理权限统一的问题,但是对于规划建设中各项资源的投入却十分有限,使得城市规划执法明显滞后于城市规划的发展。
1.2城市规划管理缺乏有效的决策机制
当前城市规划部门既是规划编制与审批单位,又是规划决策与执行机构,致使管理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同时对于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的划分不清楚使得政府和规划之间缺乏充分的交流。政府对于城市规划的宣传力度不到位,居民对政府城市规划政策充分的理解和支持,使得规划部门和居民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增加了规划管理工作的复杂性。此外,部分城市在城市规划编制时不能和城市规划管理和建设的需求相适应,导致在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程序后难以利用现有资源及时组织编制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从而难以形成全面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1.3文物古迹保护力度不够
我国古代历史悠久,文化灿烂,遗存的文物古迹众多。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部分县级城市政府及规划部门不能充分意识到文物古迹的文化和艺术价值,缺乏对文物古迹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修缮,盲目的追求城市现代化的进程,甚至有的城市对一些文物古迹进行拆除,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在城市发展和文物古迹保护方面,政府和城市规划部门应该进行合理的规划,避免城市的发展对文物古迹的破坏。
1.4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问题
土地规划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城市规划管理总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由于我国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普遍超前于土地利用规划,并且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由于分属不用的部门,造成了再实际工作中缺乏有效的协调和衔接;其次,部分城市在规划中对土地利用规划不合理,城市商业区不断占用公共区空间,使得城市绿化面积和公共活动区面积逐渐缩小,城市商业区人流和交通过分密集;最后,城市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包括废气及污水的大量排放,影响城市居民生活的质量。
2.县级城市科学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几点建议
2.1 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
为了科学指导和规划全县经济、社会和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应该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采取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决策原则,加强城市规划指导、规范审批、强化监督实施、建立健全规划管理体制,对县城重大的规划建设事项统一进行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委员会作为县级政府重大规划的决策性机构,在人员组成上应由县城主要领导班子、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大中型企业代表以及部分市民组成。在规划委员会下应设办公室 ,作为常设办事机构,与规划部门合署办公 ,处理规划委员会 、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事务、行使执行、协调 、组织、监督的职能。通过建立督办制度,及时将例会确定的事项,性质,进行责任分解 , 明确时间节点,进行跟踪督办,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向规划委员会报告。
2.2 推动城市规划走向法制化、制度化
目前我国指导城市规划的法律是《城乡规划法》,它对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保护环境和历史文物古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很不完善,在城市规划的各个方面及与其密切联系的环境权、公共安全和卫生方面都有着很大的立法空间。同时,对于乡、镇及村庄的规划也应有配套的法律法规,结合乡镇的发展规律和发展实际,加强乡镇规划管理。
2.3 建立完善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为了给城市发展的各个阶段及规划实施的各个层面提供合理的法律依据和技术指导,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应该充分重视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健全完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提高城市规划编制水平,以能够有效管理城市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城市建设活动,为城市的科学合理规划提供一个有效的依据。
2.4 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城市规划
目前,我国城市规划中市民参与的程度还较低,仅处于告知性参与。城市规划不仅是规划者或者政府部门的政务,公众作为城市的主人,也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到城市的规划建设中,同时公众也有智慧和能力为城市的建设发展出言献策,政府应该加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在城市重大规划决策时可以采取利用规划展览的方式,广泛征求咨询公众的意见,并听取和采纳其中合理性建设性的意见。
2.5 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执法监督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合理科学的规划,对于既定的规划政策规划执法部门应该切实执行,在规划审批过程及行使权利时应加强监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发生。发挥各部门及部门之间的监督和制约,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应该加强城市规划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热情,积极维护城市形象,推动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
结论
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关系到规划、建设、管理每个环节,规划是指导,建设是手段,管理则是保障。为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准确定位,科学规划,推进城市开发发展,为市民营造一个舒适宜居的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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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定图则、规划类型、动态机制、实施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1、高度城市化对可用规划提出更高要求
1.1政府层面要求规划编制更具可操作性
深圳改革开放三十年,在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等各方面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最先遇到转型发展的瓶颈问题,城市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从当前情况看,深圳的建设用地利用已接近极限,过去30年的增量空间发展模式将不可持续,城市将在存量空间模式下探索以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因此,高度城市化下,在政府层面一方面加强推动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谋求城市发展,另一方面则是对规划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以应对空间资源紧约束的情况,这种要求表现其一为部门职能的整合,其二表现在对规划编制要求更具可实施性。
2009年深圳政府机构改革之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意味着从市政府层面已经高度关注如何更好处理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的关系,如何通过发挥机构整合的合力从行政管理职能上支持促进城市的进一步发展。部门职能整合之后,城市规划的编制过程更加注重与土地政策、土地规划的结合,确保规划编制成果能符合土地政策的要求。另外,在规划编制上,市政府要求城市规划的编制需要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规划协调,以确保规划具备可实施性。这在近年成立的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的新区综合规划编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其更强调城市规划的内容与发改部门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部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对接,以保证在产业布局、重大项目、土地指标等方面取得一致。
1.2精细化管理要求规划编制更好协调多方利益主体
深圳日益紧缺的土地资源供给,迫使管理基础由新增土地利用向存量土地利用转变,而随着物权法出台、土地管理法修订、城乡规划法的颁布以及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等,随着公民维权意识与公众参与要求的提高,进一步要求管理职能部门具备高质量服务与精细化管理,以协调多方利益主体,保障公共利益。
在1998年颁布施行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中,法定图则作为“两证一书”核发的主要依据,是体系的核心环节,在成为调解社会利益主要手段的同时,也成为精细化管理的核心环节。目前法定图则的编制或修订除了按照既有的公示程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外,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更加需要兼顾相关利益主体诉求,如原村集体或原有权利人的意愿,方案的形成是要求在与相关权利主体充分协商,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形成。
随着管理手段进一步向加强调利益调整的转变,规划编制关注的重点也出现转变。利益的协调逐步转变为以土地问题为核心的协调,如企业完善手续的闲置用地的处理、未完善手续但被外单位租用用地的收回、原村民用地的征地拆迁评估等,同时其它开发主体的意愿,在这样的背景下,规划的编制承担一个协调平台的作用,规划编制实质上成为一个强调社会各方参与城市发展规划、决策和实施全过程的多方协商和利益协调机制,通过强化规划编制过程与政府部门、产权主体、潜在开发主体、公众之间的协商与沟通,以协商谈判的方式发挥推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2、以法定图则为核心的法定规划面临可用规划的挑战
2.1图则法定编制及调整程序出现效益延后性
法定图则在深圳目前的规划体系中是作为行政许可的唯一依据,为保证法定图则编制的科学合理性,法定图则在规划主管部门内部的编制审查到报批需要一个相对比较长的周期。在1998年《深圳市城规划条例》制定出台的同时,深圳规划主管部门以规范文件形式指导法定图则编制,并形成了严密的编制程序,其中,法定图则的编制在规划主管部门系统内包括十几个环节。这里面比较关键的是草案公示前后的委技术会议审查以及报图则委员会审批。在法定图则草案公示前,需要经过规划主管部门内部严格审查后才决定是否公示,而公示阶段处理复杂的各种问题后,需要再报技术会议审查以确定是否报图则委审批。而根据《深圳市城规划条例》成立的图则委包括十五名委员,法定图则通过审批必须获得参加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在这几个环节因为各方利益协调的考虑,法定图则草案未获得通过而需要重新修改规划方案再按报批程序重新审查的情况经常发生。
可以说,法定图则严格的编制审批程序对规划编制的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由于法定图则从编制到完成审批最终公告往往需要一个比较长的周期,而市场化下的快速城市化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一旦市场出现新的变化要求,通过审批具备行政依据的法定图则往往又面临修订或修编的局面。另一方面,法定图则在规划成果内容中存在一定的刚性控制指标要求,虽然在编制过程中,出台系列的如《法定图则编制容积率确定技术指引(试行)》等规定文件增强了编制与管理上的弹性,但因为深圳高度市场化的特点,一些城市发展重点地区或更新地区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一旦发展背景出现较大变化,作为法定依据的法定图则依然难以快速响应。
2.2个案调整缺少片区整体层面统筹
为应对已批准法定图则局部调整的需要,对于局部地块的修订在操作中主要以个案的形式进行,主要通过对需要调整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等进行相关技术分析论证后,再根据调整内容不同的要求按程序进行公示、修改和报批。个案修订的形式一方面有利于管理部门对新的发展要求做出快速响应,一方面其修订及其报批程序符合法定图则制定的报批程序要求,对法定图则及规划管理都起到一个比较好的补充作用。
近几年,深圳的发展已经转向存量发展为主的模式,因而城市持续发展产生了大量的个案修订需求,从目前情况看,个案修订的诉求主要集中在容积率、用地性质的调整。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在已批法定图则的一百多项个案调整中,仅调容积率就达七十多项,仅调整用地性质十多项目,调整用地性质与容积率二十多项。如深圳南山高新区,其作为深圳研发总部核心区,对深圳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经过数十年的发展,高新区11多平方公里的范围目前已基本按照规划建成规划建设。但由于产业用地不足,近年来片区不断进行功能和容积率调整,其中图则个案调整达30多项。大量的个案调整由于不同时期提出,从当时修订条件来说,其调整存在一定合理性,但由于调整数量较多且时间较为持续,如果按所有个案调整后,高新区的总开发规模基本翻了一翻,而相应的市政设施、交通设施、配套设施缺少一个整体上的统筹。
2.3精细化管理要求图则编制更具可操作性
深圳城市发展进入转型期后,城市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逐步的向精细化转变,在管理上也由过去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化管理转变,由传统经验管理向科学化管理转变,也就是用具体、明确的量化标准取代相对笼统模糊的要求,把抽象的战略、决策转化为具体明确的发展举措,这一方面,法定图则的编制通过十几年的发展也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方式应对管理转变的要求。但是,由于特区内外一体化尚处于发展前期阶段,原特区内外的发展实际情况存在较大的差距,相互间的要求也因此不同,而法定图则作为全市统一的规划内容也面临应对相对抽象的决策与明确的具体要求的考验。
在原特区内的中心地区,像福田中心区、罗湖商业中心地区、南山后海地区等由于城市高度发展,城市建设已具备较高水准,相应的规划管理要求也由过去关注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刚性控制要求转向对立体慢行系统、公共开发空间和地下空间等空间品质的提升,因此在规划编制的时候需要明确具体的二层连廊、公共空间与地下通道等具置、形状、面积大小和接口位置,以便核发许可进行规划管理。在原特区外由于征转地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以村镇为基础的工业化特点,在图则的编制过程中关注的如何通过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在实现原村集体发展的同时,实现城市功能的完善提升。另外在城市发展的重点战略地区,像空港地区等,由于现阶段开发的条件尚未成熟,其在具体的功能、开发强度、配套设施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所以图则的编制也面临两难的局面,即法定图则编制技术要求所明确的控制内容如何应对远期发展的不确定。因此,面对发展的差异性,精细化管理要求法定图则的编制需要更加灵活的操作性。
3、促进规划实施管理的思考
3.1加强多类型规划研究
在城市转型背景下,为应对政府从实施规划角度要求规划的编制更具可实施性,以及精细化管理需要应对各种更加具体明确的管理要求,规划主管部门从各个层面开展多种规划编制类型的探索,以适应实施规划与实施规划管理的新要求,如综合规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发展单元规划、社区规划、土地整备规划等。
综合规划,主要以新成立的功能区为主体,其综合性表现在将发改部门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部门的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综合,通过在整体层面的综合,为下阶段法定图则或其他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提供依据与指导。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主要面对城市更新改造要求,与传统规划比,更加注重具体产业类型落实、土地与建筑物核查、并明确规定实施主体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发展单元规划则以分阶段编制规划以适应不同的要求,其所划分的规划大纲主要关注片区整体的主导功能、开发规模、必须的配套设施的刚性要求,而具体的地块分配和项目落实则由下一阶段的子单元规划进行深化,该类型规划较好的应对发展战略地区的不稳定性,同时也能从整体把握规划刚性控制的内容。社区规划同样也是一个实施型规划,主要以社区(原村集体)为主体,以原社区管理范围为边界的综合性规划,涉及到社区经济发展、民生建设等诸多方面。土地整备规划主要综合运用多种土地手段进行土地清理及土地前期开发的规划,该规划的编制更加关注安置与补偿的实施与保障。可以说,多类型的规划编制实践从各个方面对政府实施规划以及精细管理的要求做出积极的响应,探讨协调多方利益主体的关系,对规划编制与实施规划进行有效的探索。
3.2建立动态的维护机制
法定图则是深圳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的核心,对城市建设起着重要的控制和引导作用,目前,基本实现法定图则对建设用地的全覆盖,进行规划评估和修订的要求也逐步增强;另一方面,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深圳基本形成了规划管理“一张图”,其规划实施评估和修订的条件也逐步成熟。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法定图则的实施评估和维护一般为五年一次,且需要征求利益关系人意见后,出具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才能修改规划。该规定为法定图则的动态维护提供了直接依据,但在当前快速发展的不确定性要求下,法定图则的编制与修订应形成一个年度的动态维护机制。在实践中,以“规划一张图”为基础,建立一个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评估反馈的有效机制,通过动态的评估对需要修编的地区或个案提出建议,并由主管部门审查后,启动相应的修订程序。通过这样的环节设置,有利于对快速的发展要求作出反应,也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强化其法治地位、推动规划的实施管理。
3.3营造外部的制度环境
具体的城市建设项目在实施阶段,一般需要涉及多个主管部门的审批与管理,而以政府为主体的实施项目同样也需要多部门多机构的分工合作,在具体建设项目实施中,规划主管部门从职能上主要在于规划的编制与调整、相关政策与技术的制定指导、土地预审出让及核发许可等,市相关部门或区一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的具体事务,如拆迁谈判、产业准入,实施监管等。因此,作为规划管理核心依据的法定图则需要一个与外部制度环境相互协调的保障制度,其包括决策制度和实施机制。在决策制度上需要一个兼顾规划管理与实施规划要求的决策程序和决策主体;在实施机制上作为规划主管部门,主要是促进规划的编制与具体实施的要求相结合,有利于规划的实施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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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规范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是时间、任务以及成本的统一体,是指一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结果的进展情况,在工作中,是以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来表达的。因此,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规范与控制,实际上就是对项目的时间、成本进行规范和控制。为了实现建筑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应该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科学、严格的控制,以促进进度,这样不仅能节约施工成本,而且还能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然而,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仍然存在着影响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因素,值得我们注意。
1了解工程进度计划
1.1了解施工总进度计划
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制定,主要是确定各个建设单位施工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衔接关系。其基本要求是:使工程的投资迅速发挥效果,按时完成工程的施工,并在施工的过程中,保持均衡、连续。因此施工总进度计划在工程的施工进度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如果编制不合理,那么用于工程建设的物力资源、人力资源将得不到合理的调配,进而影响工程按时完成、工程质量。所以,为了实现投资效果的最大化,减少工程的成本,按时完成施工,让工程及早投入使用,必须科学、合理、正确的标志施工总进度计划。
1.2了解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只有施工方案已经确定,施工的重要因素,例如施工顺序、技术资源的供应、各工程的工期、各工程相互搭接关系才得以确定。而单位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才可以在以上的基础上,进行定稿。业主在了解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基础上,对各项资源的使用计划、施工准备计划、季以及月计划进行编制,实现科学编制。这种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在工作中,往往通过网络图、横道图等方式进行表达。
1.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单位工程进行分解,就是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再按着一定的规则进行分解,例如规格、施工方法以及构造等等,与规格,就可以分为分项工程。因此,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在已经确定的施工方案基础上确立的。以各种资源的供应条件、规定的工期等作为参考,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时间顺序、施工的起始时间以及结束时间、子工程的衔接关系等等,进行科学、合理的编排。
1.4了解年、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
年度计划不同于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计划是指一项工程在一年之内的施工状况目标。从实质上来说,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等计划,是根绝整个项目工程进行编制的,主要发挥的是控制作用。但对具体的施工工作来说,却不能满足指导要求,因此需要制定年、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施工作业。业主加强对年、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的了解,就可以对施工进度的管理落实到以周为单位的进度控制工作上来。
1.5了解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分包工程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第一,分包商由业主决定。这种方式下,业主还可以确定分包的合同条款、分包价款,同时业主与分包商进行合同签定,分包商直接对业主负责。在这种情况下,各个分包商在现场的行为活动都要听从总包的安排。除此之外,合同条款以及合同价款都可以由业主直接决定。第二,分包商由总包自行决定。在这种方式下,被选择的分包商与总包进行合同签订,并直接对总包负责。
2加强对施工进度计划中的要点审核工作
第一,时间检查。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表时,要记得参考施工合同上规定的开工日期以及竣工日期。
第二,遗漏检查。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表时,不能遗漏任何的项目;同时,要注意计划表上的施工交付日期能否满足合同上所要求的分期交付使用。
第三,顺序检查。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要求某些项目提高交付使用的情况,因此,对施工进度计划中的要点进行审核时,要看其施工顺利的安排是否做到了合理和科学,是否先对急需交付的工程先施工。
第四,目标检查。施工进度计划中的总目标、分目标,要在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中体现出来。
第五,划分检查。对单位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时,还要注意查看施工项目的划分是否合理,一般情况下,应该细分到分项工程,或者更加具体。
第六,空间检查。看工程项目的施工平面所安排的各空间是否具有合理性。
3明确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
3.1明确施工准备工作
业主应该在工程开工之前就明确施工的准备工作,并切实落实,以保证工程开工之后能顺利进行施工工作。例如,办齐工程施工的各种手续、平整施工现场、保证工地的用电和用水以及完善施工外道的道路等等,此外,还要请城市规划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划定施工界限,准备好一切工作,方便工程的开工。
3.2掌握情况
业主要保证自身对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首先,业主必须随工程的整体情况要有宏观上的了解与掌握。例如,业主可以通过统计资料的查阅、实地检查以及调度会议等方式,进一步掌握工程的相关信息,并把自己所掌握的信息,与工程进度计划表相比较,以发现现场施工的进度是否符合总目标以及分目标的要求,进度是超前还是落后。如果施工进度超前了,那么就要对施工单位提出调整意见,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如果进度是落后了,那么业主就要对施工单位施工落后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督促施工单位的施工进程,保证其按时完成分目标以及总目标为了控制施工进度。
3.3审核施工进度计划
对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主要是结合施工合同的规定时间,看其是否能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建筑工程的建设。
3.4完善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是建筑工程施工进度以及施工质量的保障。为了实现对进度的科学管理,检查工作必不可少。例如,制定规章制度,要求管理人员按时进行巡查,包括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情况以及施工安全性等问题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3.5召开专题会议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难题,为了不被难题所阻挡、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总包以及业主可以召开现场的专题会议,做出讨论并寻求最佳的解决措施。
3.6明确工程款项
为了保证施工资金,业主应该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付款,从而保障承包方的进度款得以落实。
3.7完善奖惩制度
为了提高承包商的积极性以及自觉性,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应该明确奖罚制度,并严格执行。能按时完成进度的,给予奖励;不能按时完成的,给予处罚。
结束语
规范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管理工作,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做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促进管理工作往科学、高效、实效方向发展,从而实现建筑工程的时间最短化、质量最高化、成本最低化,最终提高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之赢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获得长远、健康、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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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商务、国资、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能源、煤炭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银监局:
淘汰落后产能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部署,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工作方式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实现界定标准由主要依靠装备规模、工艺技术标准,向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转变;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健全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和倒逼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化供给结构,促进优胜劣汰。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强化企业责任意识。
――坚持政府推动、依法依规。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加强政策引导,完善体制机制,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以建设市场化和法治化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为重点,加强部门协同,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率先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工作目标。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上即为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产能过剩矛盾得到缓解,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通过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四)能耗方面。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
(五)环保方面。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
(六)质量方面。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关停退出。(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负责)
(七)安全方面。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吊销其相关证照。(安全生产监管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八)技术方面。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须拆除相应主体设备。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同时在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依法全面拆除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等装备。(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能源、煤炭、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产能退出。通过依法关停、停业、关闭、取缔整个企业,或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淘汰相关主体设备(生产线),使相应产能不再投入生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政策措施
(十)加大资金扶持。充分利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差别电价加价收入和省级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奖励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安置、转产转型等予以支持。(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价格等主管部门配合)
(十一)加大技术扶持。加强规划引导和行业准入(规范)管理,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降低产能改造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负责)
(十二)执行价格政策。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以及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淘汰类的产能,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负责)
(十三)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对有效益、有前景,且主动退出低端低效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予以信贷支持。对未按期退出落后产能的企业,严控新增授信,压缩退出存量贷款。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局负责)
(十四)做好职工安置。要把职工安置作为去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制定好职工安置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落实促进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等各项政策,做好社保关系接续和转移,按规定落实好社会保障待遇。加强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增强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
(十五)盘活土地资源。产能退出后的划拨用地,可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地方政府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费用。退出后的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用于转产发展第三产业,其中转产为生产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国土资源、财政主管部门负责)
(十六)严格执法监管。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全面调点行业能源消耗情况,严格依法处置主要工序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不达标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
强化环保执法,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保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
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执法,全面调查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生产状况和生产条件,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对因工艺装备落后、环保和能耗不达标被依法关停的企业,注销生产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负责)
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组织检点行业安全生产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十七)强化惩戒约束。对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的企业,由相关部门将有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公布,在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税收管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债券发行、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组织实施
(十八)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要求,发挥好省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强化综合协调,把握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工作。各参与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执法监督,完善配套政策,主动开展工作。(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分别牵头,各参与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九)抓好工作落实。每年3月底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发展改革、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等主管部门,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行业为重点(各地可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扩大行业范围),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每年12月底前,各地发展改革、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a监管主管部门将当年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依法关闭退出的企业、设备及产能情况,函告同级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计入当年落后产能退出情况。
次年1月底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将上年度落后产能退出情况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等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进展较慢的地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等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一)强化信息公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要在网站公告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企业名单、设备(生产线)和产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黄牌”名单),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已依法关闭的企业名单(“红牌”名单)。各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超标排放企业名单,以及超标排放情节严重的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发展改革、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等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二)加强行业自律。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熟悉行业的优势,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引导企业做好自律,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相关行业协会落实)
(二十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总结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宣传,加强示范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工业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去产能任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
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切实做好村级会计工作
(一)强化村级会计基础工作。村级组织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开设银行账户、统一凭证账簿、规范财务流程,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全面核算反映经济活动和社区管理的财务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村级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除土地补偿费专门账户外,一般不准开设其他专用或临时账户。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分开单独记账核算的,可根据情况分别开设基本账户。要在县级或县级以上范围内统一制定会计凭证、票据和账簿,统一建立财务操作流程。有条件的地方,要抓紧构建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确保财务审批权以及经济活动监督权由村级组织行使。机构要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监控,落实责任追究。要以村级组织为独立会计核算主体,分设银行账户;要加强档案管理,以村级组织为单位,单独整理,归类造册,妥善保存。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村级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独立自主能力。
二、完善村级财务民主监督机制
(一)落实村级民主理财。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村级组织发生各项财务活动、制定各项财务计划以及重大财务事项决策都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理财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产生,具备财会、管理知识,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更和撤换。民主理财人员应根据业务量按月或按季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对重要财务事项要随时发生、随时理财。
(二)完善村级财务公开。村级组织的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各项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内容要全面公开;土地征用补偿费、直接补贴给农民的“四补贴”资金等要逐项逐笔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拨付到村使用的财政资金要全程公开。村级组织要定期在固定设置的公开栏进行财务公开,也可通过电视、网络、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开。要探索建立财务公开定期抽查制度,及时纠正和堵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漏洞。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公开难、监督难等问题,不断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公开方式。
(三)规范村级民主评议。与村级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财务主管、村会计(含报账员,以下统称村级财会人员)、民主理财负责人等,都应当接受集体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对其履职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每年至少一次。民主评议要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民主评议的结果要严肃运用。
三、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一)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负责对农村集体财务、村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监督;国家审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对取得财政资金的有关乡村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对有关村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县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内设专门的审计科室,组织对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开展审计。各省级农业部门要尽快制定统一标准的农村审计文书,切实规范农村审计程序。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
(二)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力度。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计监督,其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农业部门要联合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研究建立审计查处事项的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审计结论一经核实要立即移交,确保审计处理结果的落实。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指定具体人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业务上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要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人员的培训、资质认定、招录和解聘工作,由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作出规定并组织实施,审计证由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
四、稳定和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
(一)全面加强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稳定的专业财会队伍是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确保村级财会人员具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岗,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干部换届选举而变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地方,村级财会人员必须在中心登记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村级财会人员应享有稳定的补贴和待遇保障,各地可参照享受财政补贴的村干部标准确定。
(二)切实加强乡镇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已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要尊重历史和现实,保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具体工作人员必须掌握财会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纪,具备从事财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并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未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村,要加大对其财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继续加大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管理力度。要建立完善财会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组织做好对村级财会人员、乡镇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民主理财人员等(统称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要切实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五、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R4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8)06-03--01
弱视多发于视觉机能未完全发育的青少年,发病机制包括光学散焦、斜视、形觉剥夺等,微量元素缺乏、环境或遗传因素、早产儿、运动不足及发育迟缓也可诱发弱视。临床表现为视神经形态、功能异常,视觉信号不能有效刺激视觉细胞,模糊物象与清晰物象发生竞争,可损害视力、智力发育,降低双眼或单眼视力,引起视物拥挤、空间-时间敏感度降低、色觉异常、运动觉-视觉障碍、立体成像质量下降[1]。本文观察了规范化护理联合健康教育在弱视青少年治疗依从性中的应用效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校校医室2013.8~2017.9诊治137例弱视青少年,经视觉质量、屈光间质、眼位、眼底、屈光度、视力检测证实,眼球、眼底、眼前段、眼位正常,无器质性眼球、视觉中枢、球后视路病变,视力低的原因为功能因素,14岁以下矫正视力
1.2 方法
1.2.1 规范化护理 治疗前采用鼓励性语言分散14岁~16青少年对于治疗的注意力,避免青少年过度紧张。对于16岁及超过17岁的青少年,可根据个性特点、心理特征、先天气质、成长环境等耐心说明弱视危害、治疗目的与方法,如“治好后能看清楚好多东西、更受欢迎”“视力不好容易导致磕磕碰碰、行动不便、成绩下降,艺术家、警察、解放军、司机等都需要良好视力”,让青少年做好心理准备接受治疗。向家长说明治疗配合方法,让家长监督孩子坚持治疗,防止出现半途而废的现象。保证治疗室舒适、安全,可附设游戏室与休息室,播放歌曲或电视,增加兴趣。治疗时保证操作轻柔、迅速,开始时仅给予轻微刺激,适应后可增加刺激强度,避免引起疼痛感与恐惧心理。对于中度或重度弱视青少年,可利用针穿线、刺绣、剪纸、书法、穿珠及描画等训练精细目力,治疗期间遵医嘱应用小施尔康、思利巴改善眼部营养。利用语言激起青少年的好胜心与好奇心,让2例同时接受治疗的青少年比赛,指导弱视青少年互相监督对方是否坚持戴眼罩与眼镜,奖励表现好与获得点滴进步的青少年,确保治疗时间与质量达到要求。向眼部滴入阿托品前应说明可能出现视物模糊、口干及面红等不良反应,滴氯霉素前可为青少年准备糖果,检查时需保证非刺激眼被严格遮盖好,避免偷看,告知青少年少眨眼。
1.2.2 健康教育 指导家长正确挑选矫正眼镜,保证镜架外形与脸形、鼻梁高低、瞳距等相适应。将青少年喜爱的动画角色,如美堂蛮、藤原鹰通、暗野龙介、木暮公延、柯南等的图片贴在宣传栏中,引导青少年扮演戴眼镜的动画角色,纠正自我形象认知,避免因怕丑而不戴矫正眼镜。实施个体化教育,运用示范教育、个别交谈、口头语言宣教、家属互相交流、通信工具、咨询解疑等教育方法,在候诊厅粘贴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手册,运用文字资料或影像资料宣教。利用讲座普及、讲解弱视防治知识,如弱视病因、程度、检影验光、点扩瞳药、家庭护理、用眼卫生、戴镜遮盖、散瞳验光等。说明定时验光复查、调整矫正镜片的作用,说明弱视能够治愈,避免家长因工作繁忙而导致黄金治疗时间被错过,告知弱视治疗是漫长、渐进过程,一旦放弃则前功尽弃[3]。告知家长避免训斥与恐吓依从性差的青少年或用强硬、恐吓手段迫使青少年接受治疗,粗暴责备、厌烦或限制青少年行动,注意与青少年进行耐心沟通及建立良性亲子关系,为弱视青少年的家长与教师搭建治疗信息交流平台,告知其他青少年避免取笑戴眼罩、眼镜的青少年。指导家长为青少年提供豆类、牛奶、动物内脏、虾皮、虾米、瘦肉、蛋黄等含钙、高蛋白食物,避免摄入过多糖类,养成不挑食、不偏食的习惯,增加新鲜果蔬摄入量,如菠菜、胡萝卜、西蓝花等,合理搭配食物、均衡营养,勤洗勤换眼罩,严格遮盖健康眼,保证眼部血液系统正常循环。
1.3 观察指标 对比护理与教育前后137例青少年对弱视治疗的依从性,依从性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级。(1)好。青少年与家长完全遵照医嘱与配合治疗,包括遮盖健眼、持续佩戴矫正眼镜、集中注意力训练精细目力等,能定期复诊、坚持健康饮食与正确用眼。(2)一般。青少年、家长完全遵照医嘱与配合治疗的时间占总治疗时间的50%以上,偶尔不能配合治疗,如摘镜、遮盖时偷看等。(3)差。完全遵照医嘱与配合治疗的时间不足总治疗时间的50%,经常不遵医嘱及不配合治疗,随意摘镜、遮盖时经常偷看,需要经常督促才能训练精细目力,或拒绝部分治疗。
对比护理与教育前后137例青少年对弱视治疗和护理的满意度,依次分为: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非常满意:护理后,治疗依从性良好,患者弱势症状完全改善;满意:护理后,治疗依从性较好,弱势症状明显改善;不满意:护理后,治疗依从性不高,弱势症状改善不明显。
1.4 统计学 用2检验依从性差异,统计软件为SPSS20.0,P
2 ?Y果
2.1 两组青少年的依从性分析 护理及教育后青少年对治疗的依从性有了明显改善,与护理及教育前对比差异显著(P
2.2 青少年护理满意度分析
护理及教育后137例青少年患者中73例非常满意、55例满意、9例不满意,总满意度为93.4%;护理及教育前137例青少年患者中51例非常满意、50例满意、36例不满意,总满意度为73.7%;可见,青少年接受护理和教育后护理总满意度明显高于护理及教育前,P
3 讨论
就教学常规工作来看,从教学计划的制订到每一课时的备课——上课——作业的布置和批改——辅导——检测等是一个环式的结构。我们都经常把这一流程称为“教学五环节”,这五个环节之间并不存在独立性,而是紧密地相互依存,相互连接,相互作用,互为基础。它们在保证教学质量中发挥着同等重要的作用。但就实际的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来看,并没有被同等的重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教师教学的管理与检查往往着重于备课本、作业本、测验卷等的台账式检查,而忽略了备课、上课及作业的实效性,对师生的共同成长缺乏关注。因此,我们提出的“五精”教学常规管理认为,应该借助过程观察实现教学常规管理的最终目标。
一、 以课堂观察为方法,常规管理关注教师的“教”
课堂是学生学习知识、提高能力的主阵地,是教学质量赖以提高的关键所在,常规管理必须紧紧抓住课堂不放,否则,失之毫厘,会差之千里。以往,我们常采用随堂听课的方式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但最后的评价往往停留于课堂上教师的教态自然、语言流畅、目标明确等套式中,对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更少。为此,我们借鉴课堂观察的成功经验,将常规管理的关注点落实在教师的“教”上。强调“观课”的目的性,有别于传统的随堂听课的随意性。
如《小学语文教学建议》中强调课堂上至少要留出8分钟左右的时间作为学生的书面作业时间。针对这一条,我们设计了课堂观察量表如下:
通过课堂观察记录和课后的分析评价,不仅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教师在设计教案时是否将练习设计作为其中的一个部分,而且还能科学地了解到教师练习设计是否符合教学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学生学情。同时从学生完成时间、正确率等方面体现教师课堂上“教”的质量。这样的观察方式,较之于以往的作业本检查,更能全面地分析研究教师的教学情况,促进教师及时调整教学思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同时能够唤醒隐藏在教师心中的教学智慧,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学效率。
二、 以现场调研为手段,常规管理关注学生的“学”
“教学”两字包括教师的“教”,也应内含学生的“学”。因此,在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中,也应将教师有没有注重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以及是如何落实的,作为关注的目标。而学习习惯的培养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检查也应该贯穿于过程中。我们认为,现场调研是一种过程化的常规管理手段。
例如,学生握笔、写字姿势是否正确,课堂回答是否积极完整,都涉及学生学习习惯的问题,也是老师、家长最关注的问题。我校就先后分别进行了两次现场调研。
如对写字姿势的调研,我们的调研方式是:(1) 现场记录:采用各班级语文老师蜻蜓咬尾巴的检查方式,在上课时间进入各班,当场要求学生书写一首古诗。在学生书写过程中,记录学生存在的握笔姿势、写字姿势不正确的具体现象。(2)现场拍摄:由学校教研室安排一位教师,逐一进入各个班级,将写字姿势最标准和最不端正的五个孩子分别用照相机进行现场拍摄。将照片洗印后,最标准的五个学生的照片贴示在教室宣传角中。最不标准的五个孩子的照片交给这个班级的班主任,便于老师分析原因,及时提醒。(3)及时反馈,提出后续意见。印制宣传画分发给家长及班级。
对课堂上能否自信回答、完整地回答,我们也设计了专门的课堂观察量表,如组织部分教师对二、三年级的课堂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观察、记录、调研。并根据调研报告从举手姿势、站立姿势、回答是否完整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也对教师应该如何在日常课堂中进行引导,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经过一段时间的课堂引导、实践,学生的课堂回答变得更加响亮、自信。在5月份的全省小学语文青年教师优质课评比中,借班上课的13个班级,他们的课堂回答时的礼仪、音量、语句的完整性等,都得到了来自省内兄弟学校老师的一致好评。
三、 以学期目标为引领,让教学常规更落实
管理无巨细,入微方能活。在教学管理上,“宜细不宜粗”,管理要细致入微,细致入微了,才能显示出管理的活力。教学常规的过程管理,也必须抓到点子上,必须“无微不至”。因为稍微的疏忽,就可能会使教学管理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在日常管理中,大家对语文、数学、英语等主要学科的常规管理十分重视。而对于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往往会略有疏忽,对这些学科的常规管理是否落实,更能体现这些学科的教学质量到底如何。
因此,我们在开学初组织综合学科组全体教师,学习教学纲要及教材,结合该学科的教材内容、学期教学目标及学生实际,讨论后分别制定出音乐、美术、体育、科学等学科具体的质量检测项目和检测标准。学校的考评小组将根据学期初制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随机的检查和评价,以此来评价综合学科组教师的教学质量。以一年级第一学期体育课为例,我们分别制定了10米直线走、七彩阳光广播体操、跳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单双圈跳六个内容的考核目标,并且规定了10月份的跳绳比赛、1月份的立定跳远、2月份的抽学号广播体操检测时间。这样,评价目标源自于该学科老师自己的讨论,而不是学校领导单方面的一相情愿,而且检测时间都是阶段性地进行了规定。体育老师就能依据自己制定的标准,具体进行每一节课的教学工作,认真落实好教学常规。
[关键词]高职 教学质量 校内第三方 评价
[作者简介]刘瑞霞(1961- ),女,北京人,南通职业大学教务处,副教授,主要从事职业院校实践教学管理研究;顾力平(1956- ),男,江苏海门人,南通职业大学副校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职教育管理与实践教学研究。(江苏 南通 226007)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33-0041-02
第三方评价具有评价主体多元性、评价方式开放性、评价指标系统性和评价过程持续性等特征,对提高教育质量和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①将第三方评价的方法引入校内系(部)教学质量评价,对加快高职教学改革步伐、完善校内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创新评价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一、院、系二级管理体制下高职院校校内教学质量引入第三方评价的必要性
高职院校实施院、系二级管理后,对校级层面的整体教学质量评价比较重视,有些学校还引入了“第三方评价”,请校外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本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水平进行评价,并有选择地向社会公布,对提高学校办学声誉和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系(部)层面的教学评价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评价主体单一。在院系二级管理模式下,对系部的教学评价基本上还是由教务处牵头,以教学检查的形式,以系(部)本身评价为主进行评价,主体单一,自己评自己,评价的可信度不高。二是评价内容简单。上课、教案、作业、试卷等检查内容较为单一,仅仅涉及教学的形式而没有涉及教学的实际效果。三是评价方式单一。现有评价基本是听课、查资料、学生网上评教,方式单一。四是评价目标定位不准。没有紧密结合高职教学特点,体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专业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很不完善。为此,有必要对高职院校二级管理体系下系(部)的教学评价进行改革,可以尝试采用校系二级管理体制下校内教学质量第三方评价,即校内第一方评价为教师自己评价、第二方评价为系(部)评价、第三方评价为校内第三方(除系、部外的所有部门)对学校二级教学部门(系部)的教学质量评价。
二、校内第三方评价的实施步骤
评价过程可分为宣传发动与自查、实施、总结整改与表彰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与自查阶段。该阶段的目标要求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以查促改。这一阶段一要做好相关的基础工作,包括明确评价目标、时间、组织机构,编制“各阶段工作安排表”,设计、编制《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评价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学文件检查评价表》《实践教学评价表》和《学生问卷调查表》等。二是举办“高职教育论坛”,请专家做“高职教学常规管理思考”专题讲座,从教学常规管理的目标定位、教学常规管理的基本内容、教学常规管理的实践创新等三个方面,对高职教学常规管理进行了全面的解读,为活动理论热身。三是组建校级专家组,成员包括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资深教授、校级教学督导、教学管理专家、学生代表等。为保证检查组工作规范有效,要对专家进行培训,以研讨会的形式对评价的目的与意义、评价项目和指标进行解读与研讨,并就如何规范、有效操作以及具体的实施方式方法进行讨论与确定。四是召开全校动员大会,由校领导做动员报告,从为什么要组织校内第三方教学质量大检查、这种检查与以往的教学常规检查有何区别两个方面,强调活动的重要性和意义,就如何做好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五是各系(部)逐项做好自查工作。
2.评价实施阶段。分工科、文科两个组,深入系(部)实地检查,内容包括部门自查情况、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课堂教学质量、教学文件与资料以及实践教学情况等五个方面,通过分组听课,查看教学包、作业、试卷,开展教师访谈和学生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校内外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方式,全面深入地对各教学部门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在细致认真检查、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分别对各系(部)的教学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并书面反馈给各系(部)。最后形成全校教学大检查总结报告,对全校教学工作总体情况、亮点、特色与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总结整改阶段。各系(部)依据检查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整改,形成部门教学质量报告即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从制度的制定与落实、考核细则等方面完善整改措施。
三、校内第三方评价的实施效果
1.提高领导影响力和群众对领导的信任度。随着学校校、系二级管理的实施,一些系部教学常规管理的主体作用没有能很好地发挥,领导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不够,管理方式粗放、过程管理时紧时松、细节管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或是选择性执行等情况时有发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系部领导的影响力和群众信任度。而校内第三方评价活动,各教学部门领导必须重视,亲自参加所有自查和学校检查工作,为教师做出榜样,这对取得教师的信任和拥护有很大帮助。
2.有效发挥管理部门的组织整合力度。检查突破了以往教学检查都是教学部门自己查自己的封闭式检查方式。从检查机构看,学校替代了教务处,从全校范围内抽调精通教学理论、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功底的教授、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部、科研处、人事处、高教研究室、学工处、督导室等)的负责人,做到了党政共管,体现了学校对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有效发挥了管理部门的组织整合力度。
3.最大限度地提升了检查力度和教师参与力度。以往教学常规检查内容一般是教师准时上课情况、上课准备情况、作业和试卷的批改情况等。而校内第三方评价既要查专业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又要查课堂教学质量;既要查教师“教”得如何,又要查学生“学”得怎样;既要查理论课教学,又要查实践课教学;既要看课堂教学的过程,又要查课堂教学的准备情况和课后作业批改、试卷命题与阅卷情况;既要看实验实训场所的管理,又要查实验实训设备仪器的使用率和维护情况以及实践教学的组织与教学效果;既要看教学常规管理的“正在进行时”,又要查看近期的相关教学档案。从检查对象看,至少涉及全校专兼任教师总数的50%以上,最大限度地提升教师参与力度,真正做到人人参与、个个受益。检查使大家深刻体会到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性和加强教学管理的必要性,同时也认识到自己在教学管理理论上的缺乏与不足,加强教学常规管理需要理论指导成为共识。
四、校内教学质量第三方评价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1.评价的逻辑起点在于以人为本,学生满意。传统的教学常规管理结构是“学校―系(部)―教师―学生”金字塔型,逻辑起点是学校。现代教学管理理念下这种结构已经倒置,其逻辑起点也变为学生。这不是把教学管理进行简单的结构倒置,而是理念的颠倒与更新。这就要求学校和系(部)必须在教学管理中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了解学生的切实要求,并落实到课程设置、教师教学方法选择、学生学习能力培养等方面,做到为学生而评价。为此,校级评价组成员中要有学生参加,使评价结果体现学生的意见和感受。
2.评价要重视过程管理要素。校内第三方评价是对系(部)教学全过程管理的评价,是对其在办学指导思想和理念指导下的专业、课程、师资队伍、实训条件等各方面管理的评价。专业、课程、实习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是评价的四个要素,要注重这四要素的内涵建设,做到专业建设为核心、以课程建设为基础、以实习基地建设为依托,以师资队伍建设为保障,并贯穿于教学管理的全过程。为此,考察应重视:是否立足于专业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认真研究教学质量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体系与原则;是否注重研究新形势下学校和系(部)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主体、目标、结构、功能和特征等;是否建立与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结构、课程体系、教学过程设计和教学质量评价控制体系等;是否通过适当的专业教育和课程引导,增加学生的专业认同度和喜爱度;是否通过整合实验实训场地与设备,优化实验实训条件;是否采取措施,强化教师专业能力尤其是实践教学能力培养。
3.评价要关注细节,弘扬特色。一是要关注并加强基层建设。就学校而言,系(部)、教研室、班级等都是基层,加强基层建设就是要努力提高系(部)和教研室这两级的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管理效率,强化班级学风建设力度,达到强化教学管理的目的。二是要优化目标。要与现行高职院校教学评估指标体系相对照,将师德素养、教风学风以及学生专业素质(思想品德、专业理论功底、专业基本技能、毕业设计、就业情况)等目标进行细化和梳理,并体现在教学管理过程中。三是要关注系(部)在教学与质量管理中的创新与特色,发现亮点和特色,从小处、细处入手,弘扬教学管理特色。
4.评价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关键是制度建设。制度是学校教学行为准则,也是教学工作思路与理念,包括教学管理制度(校、系两级)、质量保障制度、质量监控制度等。教务处在评价开始前,应先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补充、完善、坚持”原则,对现有制度整合、梳理和完善。系(部)应在学校文件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与之配套的规定与制度,强调制度执行力度、做到有章必循,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5.不断创新,强化评价引领作用。教学管理的核心是创新。研究教学管理组织、观念、制度等方面创新并体现在教学管理全过程,更是常规教学管理的亮点与突破点。做到这一点的基础是学习,建立学习型系(部)是必不可少的。学习型系(部)包括两方面:一是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加强教育理论学习,不断更新、获取和使用新知识;二是必须保持领导与教师、教师与学生等之间的对话沟通和思想开放,强调创新和教学团队建设,实现提升学校和系部二级教学管理水平这一目标。
总之,高职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昭示着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硬道理。校内第三方评价的实施,将推动学校教学管理再上新台阶、教学质量再上新水平。
[注释]
①刘志峰.高职教育实施第三方评价的主要问题与改进策略[J].职业技术教育,2012(19):47.
[参考文献]
[1]陈梅香.提高本科教学管理的建议[J].青春岁月,2012(8).
[2]黄思明.本科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的构建[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6).
[3]黄晓媚,邹晓宏.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探究[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10(11).
关键词:合规管理;企业;路径
企业合规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制定合规政策,按照外部法规的要求统一制定并持续修改内部规范,监督内部规范的执行,以实现增强内部控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早期预警,防范、化解、控制合规风险的一整套管理活动和机制。如何加强企业合规管理,是我们亟待探讨的问题。
1 企业合规管理,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是基础
任何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是最基本的前提和基础。科学有效的企业管理对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要通过全面梳理、清理、修订、完善内部制度,并根据国家法规的变化持续修订,将日积月累的各种良好做法总结沉淀、积累固化下来,并清晰地界定实际工作中的尽职、问责和免责标准,形成一整套合理合规、科学严谨、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是企业合规管理的基础。
2 加强企业合规管理,业务部门监管是重点
各业务部门是企业管理的中枢,是各业务系统的“权威”。各业务部门不仅是企业业务主体,也是本业务范围的监督主体,对相关业务流程的落实、制度执行等具有重要的监管责任。
一是要以企业的定位、目标、战略为基础和依据,综合考虑各业务管理职能之间、本业务职能内部各管理因素之间的关系,对各方面、各层次的管理制度进行整体设计,制订和完善一整套相互协调、相互制衡、整体优化的管理制度。 在这一过程中,既要考虑制度的规范性、指导性,又要考虑制度的操作性、执行力和可追溯性,为合规监督及进一步考核追责提供依据。
二是业务部门要依据相关制度、规定,认真梳理各自业务范围和管理权限,根据业务监管重点、难点,列出具体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任务和责任,定期自查监管任务落实情况,切实落实好监管职责。据此,业务部门在安排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执行落实情况的合规性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落实。要定期不定期开展业务的合规性检查,在发现、整改问题基础上,不断总结、分析、积累业务监管中的好做法,持续改进业务合规性管理制度和合规性监管经验,建立更为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
三是要在日常监管实践基础上,对监管清单进行进一步修订和梳理,结合不同时段的具体目标、管理重点以及企业员工的认知程度、自觉行为等状况,提出不同时段的监管重点和目标,积累固化监管方式和问题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3 加强企业合规管理,开展专业监管是关键
国有企业在走向市场化、国际化过程中,合规管理是必然选择。针对国企长期形成的一些管理模式和规则,以及面对的复杂市场环境,在合规管理的进程中,开展专业监管是必须要选择的关键手段。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经营管理的控制、监督系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合规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管理活动及相关经济资料的审核和检查,收集、整理、鉴定和分析,发现和查处企业经济运行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真实、不合理、乃至不合规等问题,纠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偏离经营目标和管理权限的行为,提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管理整体功能、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法律风险防控是现代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管理环节。在企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中,法律监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法律风险监管,通过系统地对企业的法律风险加以梳理、分析、控制、对比,利用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和改革发展的各类优惠条件,充分加以有效利用,从而实现企业合规前提下的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企业法律合规性监管重点就是企业法律风险管控的重点。就目前来看,企业法律风险重点主要在合同法律风险、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财务管理法律风险、安全管理法律风险。这些方面的法律风险对企业经营管理来讲,都是具有毁灭性的,其合规性监督必须依赖于专业的法律机构、法律部门、法律人员来组织实施并一以贯之 ,保证相关业务的法律合规,防范法律风险。
4 加强企业合规管理,落实纪委再监督是必要环节
任何管理都不能游离于“监督”之外,监管工作也不例外。无论是业务部门的监管还是专业部门的监管,都存在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问题。纪委的再监督职责就成为合规监督中必要的环节。
一要强化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意识和合规意识。组织纪律性不强、合规意识差以及不学法不懂法是违纪违规的根源。要加强对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学习,增强组织纪律意识和合规意识,强化纪律观念。
二要强化监督,促进业务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业务部门在健全完善制度流程、制度执行落实的监督、合规性监督等情况的再监督,督促业务部门做好关键事项的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保证日常业务的合规。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岗位,充分采取效能监察、专项监察等有效手段,开展合规性督查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一案双查”的制度要求,既追查当事人、当事单位的责任,也要追查监管部门的监督责任。
三要强化问责,切实推进合规监督责任落实。纪检监察部门不应直接插手界定各业务是否合规问题,只对业务部门、专业部门是否履行监管职责问题进行监督问责。对于再监督发现的问题,该约谈的约谈,该函询的函询,切实保证监督问责实效。要敢于问责、严于问责、善于问责。要通过查办、问责、督办、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充分履行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