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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的风险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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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的风险

第1篇: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范文

摘要:我国外贸企业可依据自身条件选择实施以下的对策:大型外贸企业可成立客户信用风险管理专职机构来建立健全并贯彻实施科学的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中小型外贸企业可考虑实施信用管理委托制。

加入WTO(三大国际组织,即国际基金货币组织(IMF)、世界银行(WB)和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当今全球性基本法律、规则和制度的建立者、实施者、监督者和仲裁者,他们实行股份制运作方式,主要体现西方国家利益。世界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是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外经贸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之相伴随的却是,中国出口企业日益陷入海外应收账款“黑洞”。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中国出口企业的海外应收账款累计至少超过1000亿美元,相当于中国2004年总出口额的五分之一,而且这种海外呆坏账正在以每年150亿美元的速度增加。外贸企业的很多利润被坏账所吞噬,许多外贸企业不堪重负,甚至破产倒闭,有的即使能够维持经营,在经营中也常常进退维谷,阻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另一种极端情况就是部分外贸企业由于惧怕坏账风险采取非常谨慎的信用政策,甚至宣称对非信用证业务一律不做,结果限制了业务的发展。

在与各国经贸往来中我国外贸企业并未充分重视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在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管理上的欠缺造成的债务拖欠和应收账款问题已成为外贸企业发展的瓶颈。

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特征

下面笔者结合美国邓白氏公司中国代表对我国外贸企业大量逾期应收账款问题的调查报告数据,对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的特征进行结构分析,从更深层次上理解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的现状。

从来源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的来源以海外华人公司为主。从我国国际贸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性质看,我国的外贸信用风险主要是由海外华人客户带来的。笔者认为这些为数不多的海外华人,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华人以及少数原籍中国大陆后来移居海外的华人具有与中国同族同种和语言相通的优势,他们对中国的国内经济环境比较熟悉,了解到我国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各方面的管理仍不完善,存在着各种法律、管理漏洞,外贸企业内部的信用风险防范意识和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薄弱。同时他们又抓住我国部分外贸企业领导存在着的一定急功近利和或多或少的崇洋媚外的心态,使得部分海外华人进口商可以肆意拖欠我国外贸企业货款,或诈骗屡屡得手,诈骗成功率要高于一般外国进口商。

从起因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的直接起因以恶意欺诈为主。具体结构为:有意欺诈的拖欠款占60%;产品质量、数量或交货期有争议的占25%;属于我方外贸企业交易严重失当及管理失误的占15%;交易人员私下默契台底交易占2.5%;其他性质占2.5%。我国对外贸易的过半货款拖欠是由客户的恶意欺诈引起,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诸如产品质量或货期等贸易纠纷引起。

从外贸企业性质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导致的国际拖欠所涉及的企业以国内的全资中资企业为主体。具体结构为:80%来自国内的企业,其中的50%为国有外贸企业,30%为私营外贸企业;另外20%来自三资企业。从企业结构中,我们可以明显了解到我国外资外贸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意识和水平相对要优于中资的外贸企业。

从客户新旧特征看,过半数的国际货款拖欠由老客户造成。根据邓白氏国际(上海)信息咨询公司1997年度受理的我国398件国际应收账款追讨案件的统计显示,其中的200个案件是由老客户产生的,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国际货款拖欠主要由资信不良的新客户造成。

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的成因分析

透过以上表面数据,我们可以看出造成我国外贸企业风险损失的原因除了企业主体信用管理观念的严重缺乏外,来自企业产权制度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具体来说,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成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关部门缺乏信用风险管理意识

由于从政府到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意识都比较淡漠,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导致政府对企业缺乏政策引导和有效支持;有的企业虽然感到信用风险管理需要,但苦于所知不多无从下手,且成本较高,在本来利润率不高的情况下不愿为此支付费用,进而产生畏难情绪,甚至干脆漠视不管。目前中国出口企业的坏账率超过5%,而发达国家企业却只有0.25%至0.5%的水平,国际平均水平也只在1%左右。中国企业出口中遇到的很多困难,一开始并不是对方存心拖欠,而是中国企业自己出现制度和管理失误。

外贸企业产权不明晰

产权不明晰使得很多国有外贸企业管理者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业绩考核,不顾企业长远利益,盲目赊销;有的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盲目打价格战。这些行为导致了企业应收账款上升,销售费用上升、负债增加,呆账坏账增加,效益下降,偏离了最终利润这一企业最主要的目标。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就是要在销售收入增长和风险控制这两个目标之间寻求协调一致,保证最终利润这一根本目标的实现。

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

在我国外贸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然而在实践中这两个部门却常常职责分工不清,不能形成协调与制约机制,容易造成外贸企业在客户开发、信用评估、合约签订、资金安排、组织货源、品质监督、租船订舱、制单结汇等诸多贸易环节出现决策失误并导致信用损失。外贸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已成为企业账款拖欠趋势得不到有效抑制的根本原因。

信用管理方法落后

目前我国外贸企业业务人员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信用风险防范手段单一,没能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作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销售人员违规经营、违章操作,甚至与客户勾结留下可乘之机。在账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专业化的方法。

加强外贸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第2篇: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范文

 

关键词:国际贫易 风险转移 交货 原则

    一、关于风险转移的几种理论说法

    凤险,指的是致使货物毁损、灭失的意外事由,而风险的转移实际指的就是风险承担的转移,也就是对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的承担的转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因其涉及的利益重大,因而对于风险转移这一个直接关系双方当事人切身利益并影响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问题,各国对其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在法律中明确予以规定。

    二、风险转移的三个原则

    在国际贸易发展的过程中,关于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的问题,各国经过了长期的争论,在实践中先后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合同订立时转移。合同一经订立,即使未付款也未交货.风险即发生转移,货损责任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这种规定大多忽略了对买方的权益保护。当合同订立时,货物仍存卖方手中,风险就已转给买方,这容易造成卖方怠于保管货物的结果,给买方带来损失。所以这种风险转移的原则并不被接受

    2、风险随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发生转移,即在货物所有权转移至买方前,货物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但所有权一旦转移给买方,不论货物是否已经交付,其风险即由买方承担当货物所有权因买卖合同而发生转移时,凤险自然也应随之转移。它在过去是可行的,但是在现在的国际贸易中,独立承运人用先进运输方式运送货物,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往往以海运提单的转移为标志,这种所有权的转移实际上是一种名义上的转移,标的物仍在卖方的控制、占有之下。因此,风险随所有权的转移也不适应当代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

    3、交货时转移,即以货物的交付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这就把所有权转移问题同风险转移问题区别开来。实务中应以具体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而不论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在这一原则下,风险的转移是从保管货物免遭损害的角度来确定的,货物在谁手里,谁就更容易保护货物。以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而不论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具有科学性和公平性。因此,这一原则在国际贸易中得到普遍推崇。我国采取的是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这一原则。

    三、风险转移的时间

  根据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时间有如下规定:

  1、涉及运输时的风险转移。国际货物贸易因其国际性,往往需要经过运输环节,而风险大多发生在运输途中。《公约》第67条规定,如果买卖合同没有规定卖方必须在某一特定地点交货,那么货物的风险在卖方按照合同把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起,就转移给买方承担,此即“第一承运人规则”。如果买卖合同规定卖方必须在某一特定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风险仅仅在卖方将货物于特定地点交付给承运人时方才转移,此即  “特定地点承运人规则”。同时基于货物所有权与风险分离原则,卖方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转移。虽然提单在甲公司手中,但根据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原则,并不能阻止风险转移,货物灭失由乙公司承担。

    2、在途货物买卖风险的转移。在途货物买卖,也称路货买卖,是指针对已经在运输途中的货物,买卖双方达成的货物买卖。由于货物已在运输途中,买卖双方对于货物的实际情况都不大了解,这样无形中加大了交易的风险,所以,确定在途货物风险时要相对复杂一些。《公约》第68条规定,在途货物买卖,货物风险原则上从订立合同时起就转移给买方承担。但如果在途货物买卖是凭单交易,即卖方以向买方交付运输单据作为交货依据时,风险转移提前至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单据的承运人时。简单的说就是凭单据交易的路货买卖,在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风险发生转移,由买方承担风险。同时为保护买方,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卖方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发生损坏或灭失的事实,而向买方隐瞒,那么货物风险仍由卖方承担,而不按上述时间转移。

    3、不涉及运输时的风险转移。针对买方自行安排运输的国际货物贸易,《公约》第69条规定,如果在卖方营业地交货,风险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转移,或者在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但遭无理拒收时起转移。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某一地点接收货物,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给他处置时,风险由此开始转移。

第3篇: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范文

关键词:国际贸易;汇率风险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01

一、引言

始于2008年美国房地产次贷危机的世界金融海啸,在2010年进入了对实体经济产生全面稳固影响的阶段,即后危机时代。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实体经济占主体地位的发展中国家和经济大国来说,在后危机时代所表现出的稳步快速增长,所依赖的是作为主体地位的宏观经济政策和适度的人民币汇率政策,从而形成了强大的经济内驱力。从外部环境来看,各国在国际贸易中都使用了保护主义等“猛药”,使得全球经济出现大病初愈迹象。不同程度的增长在世界各大主要经济大国均有出现。美、日、欧三大经济体逐步复苏并走上正轨,然而,财政赤字剧增、失业率飙升以及消费不振等诸多问题仍然严峻,经济全面复苏由于经济刺激计划的收缩或退出而呈现出曲折而漫长的状态。而从内部环境来看,我国国内投资增长具备潜力,但民间投资意愿不强;国内消费市场拓展空间广阔,但难度较大;工业增长条件充足,但结构调整难度很大;稳定出口政策成效明显,但外贸形势不容乐观;财政和金融环境良好,但通胀预期逐渐显现。

对于外向型企业来讲,金融危机影响是巨大的也是多方面的,不仅包括基于国内外不断走低的经济形势所形成的成本风险、信用风险和管理风险,这些风险促动了国家宏观调控通过人民币汇率政策机制进行维稳,从而规避这种风险,旨在提高逆境中的企业经营绩效。从现实情况来看,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变动首先会影响到国家收支,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会造成长期的贸易逆差,而外向型企业由于过分依赖贸易顺差而在逆差中往往一蹶不振。继而,人民币对内的贬值,会提高出口产品换汇成本,降低出口创汇能力。而相对低廉的进口产品价格自然会扩大进口需求。

二、外向型企业的业务特点及汇率风险的形成

(一)外向型企业的业务特点研究

外向型企业是那些设在境内而主要营销国外市场的企业。从业务上来讲,外向型企业主要是面对国际市场而展开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因此往往很大程度上依赖国际市场的变化,因此相较内向型企业来说具有更大的风险性。而从业务类型上来讲,主要以生产经营出口加工方式为基本的经营业态,其产品或服务的客户主要以国外客户为主,同时也兼营少量国内业务,因此过多的依赖国际贸易固有的经营模式。

(二)汇率风险的形成

可以说,风险性是外向型企业的特征内核。而要做到自觉地防范风险,就要明确风险形成尤其是针对外向型企业在国际贸易各种类型和格局中所面临的风险可能。由于外汇市场汇率的不确定性,从而就提高了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汇率风险形成主要来源于汇率制度、财政货币制度以及国际贸易收支等。首先是一国的汇率制度。汇率变动规律不同往往取决于汇率制度本身,汇率上下波动成为习以为常,各国对法定货币含金量和汇率波动的上下限也不再做规定,这样国际金融领域的动荡和国际贸易、国际借贷及其他涉外经济活动中的外汇风险无形中就加大了,从而增加了各种经济、政治因素常常使外汇汇率在短期内动荡的幅度和可能。同时,各国中央银行为将汇率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从而频繁干预外汇市场,浮动汇率制赋予各国自主决定汇率的权利,目的在于对本国经济发展产生正向激励,尤其是主要货币国加强货币合作,对汇率波动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共同干预外汇市场。其次是一国的财政货币制度。在一定条件下,汇率由两国的通货膨胀率和利率决定,如果一国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提高利率,降低通货膨胀率,在对应国家货币价值不变的情况下,本币将升值,继而降低外汇汇率。对于一国的财政货币政策来说,起决定作用的往往是汇率的波动。总之,财政政策可以通过税收和财政支出两大政策手段调整整个社会的货币需求。如果财政赤字扩大,货币需求增加,在货币供应不变时,将提高利率,从而引起汇率的改变。

三、汇率风险应对措施研究

(一)合理选择交易中的货币

对于处于在不稳定国际贸易格局中的外向型企业来说,尽量使用合理的货币形式,如多使用软货币来进行对外支付,而在收汇时则应多使用硬货币。而在对外融资领域中,为了减轻债务负担应该争取多使用软货币。而从当前国际货币的基本格局和走势来看,欧元的强势地位短期内难以改变,美元将会延续弱势,而人民币持续升值的趋势也将长期维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就应在国贸交易中力争取用欧元、英镑等硬货币作为收入结算的货币,而以美元在对外贸易中作为融资和支付的货币,而最终要选择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的货币。

(二)积极利用衍生金融工具选择合适的外汇交易品种

外向型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保值操作。汇率保值操作主要有外汇期货、外汇远期和外汇期权等形式。因此企业尤其是外向型企业就要掌握外汇避险工具,而首先就是要加强外汇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从而使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得以不断积累,还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应对汇率波动。同时,对于外币资产与负债的币种匹配也要保持足够的重视。如一个外贸企业既有美元支出也有美元收入时,同时又有进出口业务,这就能够在进行对美方贸易进行时,无须涉及货币的兑换,直接以美元报价、结算,用出口收入的美元直接支付进口中的美元货款。

(三)选定有效机遇定位合同价格和结算方式

对于出口业务结算货币贬值时,可以根据结算货币的汇率走向选择提前或推迟结算,如果预测结算货币相对于本币贬值,进口企业可推迟进口或要求延期付款,而出口企业可及早签订出口合同收取货款,反之,进口企业可提前进口或支付货款,出口企业可推迟交货或允许进口商延期付款。同时结算货币升值时,可要求境外出口商降低进口商品价格;还可以适当提高出口价格,或与进口商约定按一定比例分担汇率损失。另外,在预期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如能将满足进口付汇需要之外的外汇收入以现时汇率结汇,就能防止因人民币升值而带来的汇兑损失。

参考文献:

[1]蔡双南.人民币汇率变化及其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和对策[J].福建论坛(经济社会),1994(Z1).

[2]洪宇航.论我国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深化[J].科技经济市场,2007(03).

第4篇: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范文

关键词:FCR 提单 货物收据 物权凭证 风险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作为国际结算的单据除了正式的海运提单外,现在又出现了一些外观与提单相类似、也能作为提货依据的提单变形,比如FCR。

FCR的全称是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 - 货运人收货证明,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菲亚塔组织给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国际货运人在收到发货人交来的货物后,立即签发FCR给发货人,作为已从发货人处收到货物。

FCR与海运提单的区别

我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证明。而对货运收据(以下简称FCR)则无明确规定。

经过比较,货运人签发的FCR和提单有相同之处,即二者均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和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但两者至少存在以下几点区别:

①从法律效力方面来讲,提单是物权凭证,而FCR不是。提单持有人拥有提单的同时,也拥有了提单所代表货物的所有权。提单的转移代表物权的转移,谁拥有提单意味着谁拥有货物所有权。而FCR是货运人在收到卖方发送给货运人的货物后签发的货物收据,只标明从卖方处收到货物,而不表明物权所有人是卖方。

②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但FCR不具有该特点。凭提单放货是承运人应履行的义务。按收货人进行分类,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空白提单和指示提单三种情况。而在海运实际操作中,常应用的提单类型是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在记名提单中,承运人有义务向记名提单中载明的收货人交付货物;在指示提单中,乘运人则应按指示提单中所记载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放货时,若承运人未能凭提单将货物放给正确的收货人,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FCR而言,其通常做法则是以记名形式出现,且由承运人将货物直接发送收货人,甚至可以在没有FCR的情况下,就将货物放给收货人。

③提单和FCR适用的贸易术语不同,FCR适用于FOB和EXW条款,而提单则应用于所有的贸易条款。在FCR运输方式下,货物买方多为国际著名企业,尤以大型连锁超市或商店居多,具有订货批量大的特点。由于买方订单量大,为节省运费,买方通常将当年预计货物量汇总,并以此数量与承运人签署价格合约,以从承运人处获得较低运价。而提单的适用一般与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关,只要合同约定买卖双方凭提单结汇,则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承运人就应当签发提单作为货物由承运人接管并负责运输及交货的证明。

④提单签发人不同。提单系由承运人签发,而FCR的签发人则为货运人。FCR的操作模式多为买方委托货运人作为自己在装货港的指定人,并指定卖方将货物在装货港交给该。货运人收到各发货人交来的货物后,将之集中并向船公司预订一定数量舱位,后由货运人负责将不同发货人的货物集拼装柜。待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再由货运人在目的地的人负责提取货柜并配送给收货人在目的地的各门店或仓库。从上述业务操作流程可以看出,向实际乘运人订舱的人是货运人而不是卖方,因此海运提单是由实际乘运人签发给收货人指定的货运人,而非卖方。卖方在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货运人后,从货运人处得到的单据是FCR而不是海运提单。

对卖方来说,接受FCR就意味着卖方认可了指定货运人有权将货物直接交给收货人而无需保证卖方的权益。为什么卖方同意接受FCR呢?其主要原因即在于,此类贸易中的买方多为国际知名采购商,通常对市场具有掌控权,而买方的订单又具有数量大、批次多、周期长的特点,为了达到与买方长期合作的目的,卖方愿意做出一定让步,以保证企业的基本效益。同时,由于买方是国际知名企业,卖方对其有一定了解,而这些买方也具有相应的信誉度,因此,卖方甘愿承担一定风险接受FCR。此外,对于这类订单来说,一份订单常分多批次运输。上文我们已经述及此类货物的做法一般是由买方将货物委托指定货运公司安排集中托运,故而指定货运人的工作是根据买方的指示为收货人收集货物、进行拼箱、订舱等,为节约运费,货运人常将从不同发货人处收到的货物集中并在达到一定数量后,方安排出运。对于卖方来说,银行结汇的提单一般都是已装船提单。若卖方以装船提单作为结算单证,则必须等货物开船后卖方才可进行结汇。而货运人收到货物即签署FCR,利于卖方立即到银行结汇。因此对于卖方来说,早结汇意味着企业早拿到货款进行周转用于后面的生产,所以很多企业愿意接受FCR。

但FCR的风险却不容小觑。

在国际贸易实操中,虽然FCR与提单的操作看起来没什么差别,但却有实质上不同。卖方接受FCR的风险远比提单大。

第5篇: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范文

关键词:风险防范 结汇 提单

一、背景分析

山东金豆子花生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注册资金300万元,位于中国最大的花生出口基地――莒南县涝坡镇南首,东临石臼、连云港和青岛三大港口,西临全国最大的批发物流商城临沂市、兖石铁路和临沂飞机场近在咫尺,交通十分便利,花生资源丰富,自然资源条件优越。

二、卖方如何识别真假询盘

金豆子花生制品有限公司主要靠参加一些广交会和其他国外展会来和客户建立贸易关系,但是在平常的贸易活动中,也主要靠阿里巴巴平台和其他一些外贸网站(如B2B、TRADEKEY等)产品,寻找客户,但是在寻找客户的过程之中,就难免会遇到一些骗子客户,例如,我给附上一封我接到的询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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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交易过程中客户信誉的调查

在网络交易过程中,不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不在同一个国家或地区,政策法律法规也不尽相同,在这么高风险的条件下,客户的信誉就是我们交易成功的保障,我们把客户的信誉作为我们是否和他交易的一项重要指标。很多时候,我们存在资金风险,信誉不好的客户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不按时付款,货到港后不去提货,或者是提货不付款,

四、卖方选择贸易术语以及结算方式应注意的软条款

在任何的贸易术语下国际贸易卖方都可能面临买方欺诈的道德风险,但FOB贸易术语下买方欺诈的最有利武器就是其负责和控制货物运输的优势。FOB条件下,买方往往通过指定船公司(承运人)或者货代(无船承运人或者契约承运人)负责货物运输事宜。而这些被指定的船公司或者货代是依据运输合同或者合同关系为买方行事的,在利益偏向上本来就会向买方倾斜,很容易被买方要求从事某种行为或者甚至与买方串通进行欺诈。

(一)结算时要防止软条款,譬如对方提出议付单据中须有买方人员出具的验货合格证明。

或者在中国并不存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货证明,都不可接受。因为一旦这些买方指定人员和机构不能到场或恶意不到场,议付单据中就会缺少这些单证,议付行就可找借口不结汇。

(二)结汇单据必须和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而不是和合同规定相符。即使 货物不是按信用证要求装的,那么单据也必须和信用证规定相符。

(三)严格按信用证规定装货,即使集装箱没装满也不可自作主张去多装,初衷是为客户节省运费着想,但多装的部分如果不体现在单据里则结不回汇,如果体现在单据里,则与信用证规定不符,全部货款都有结不回的风险。

(四)用DP结算时,要避免DP远期。在有些国家DP远期就等同于DA,如果客户没有商业信誉,到时就会货款两空。

(五)预付款或者是前T/T 最好是做20%30%预付款,剩余部分在装货或开船前通知客户付款。这样较没风险。

五、通过投保“出口信用险”来保护自身利益。

现在金豆子花生制品有限公司都是多年的老客户,信誉好,资金有保障,由于信用证程序复杂,费用较高,为了自己的产品更具有价格优势,大部分货物交易都采用电汇20%-30%货款,然后余款在装货后或装船后凭提单扫描件传真给客户,我公司收到剩余付款后再寄单。这样的话就比较简单,也会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对于信誉不好的客户,尽量不要采用这种方式。

六、注意骗取提单的客户

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给客户寄了提单却迟迟不付款,或者是他们联合船公司直接骗取提单,到时候就钱货两空,还有的客户会以原料涨价为由,他们不去提货,到时候你想再运回来都很麻烦,可能利润还不如运费多,在做海运提单的时候收货人一栏尽量不要直接填写买方的名字,一般填写银行指示或发货人指示提货,这样的话会降低一部分风险。

七、T/T付款的风险及防范

(一)最常见的是放长线钓大鱼,先给几笔小单给中国公司,并正常付款,骗得中方信任,其后突然给一笔大单,以资金短缺、交货期紧为由,要求货到付款,货到后就杳无音信。

(二)进口货物到港后进口商以质量有问题、规格不符等为由,拒绝向中方付款,并以此来压价,有的甚至要求先销售、后付款。

(三)利用本国海关关于进口退货或转卖需征得进口商同意的规定,既不办理通关手续也不付款,更不同意中方退货或转卖,使货物长期滞港,以货物为砝码威胁中方降价处理。

参考文献:

第6篇: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范文

论文摘要:国际贸易是高收益与高难度、高风险并存的,如何做到既要拓展国际出口业务又能有效地防范风险?作为企业的核心与骨干必须准确把握上述问题。本文首先阐述了国际贸易风险具有的两个功能,其次,分析了国际贸易风险的特性。最后,就国际贸易中风险的规避方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但机遇与挑战并存,在国际贸易中还存在不少风险。国际贸易业务中,由于受不可知因素的影响,与外方发生贸易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国际买方可能采用以下手段损害卖方企业利益:利用中国出口商对国际贸易规则不熟悉而设圈套进行欺诈,从而侵吞货款;因自身财务问题而拖欠货款,甚至破产倒闭从而逃避债务;因市场问题,以各种理由中止与中国厂商的合同、并拒收货物,或采用拒付货款、要求降价等手段让中国厂商蒙受损失;发生国际贸易纠纷时,中外双方解决争议因人力、物力的消耗造成的成本较高问题。

国际贸易风险主要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流程中发生的风险。比如在交易前的准备环节,由于市场调查失真而引起的信用风险。由于国际贸易是一个紧紧依赖于环境的活动,尤其是对国际环境的依赖,所以,诱导国际贸易的风险因素极为繁多,国际市场竞争的激烈,国际国内环境的复杂多变,更使得国际贸易风险因素复杂化而难以准确把握,致使国际贸易风险事件经常发生,并导致重大的风险损失。

然而,也正是环境的复杂多变,又给国际贸易带来了有利的机会,使国际贸易活动有可能获得风险收人。企业常常会对这种风险收人与风险损失、风险成本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进行决策并实施相应的管理行为。本文就国际贸易中风险的预见及规避方法进行深入的探讨。

2、国际贸易风险的功能、特性及规避

2.1诱惑功能

诱惑功能是指国际贸易风险诱导经营者追逐风险利益。马克思曾这样评价过风险利益的诱惑功能:对于资本家来说,如果有20%的利润,他们就会活跃起来;如果有50%的利润,他们有的就会挺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他们就敢践踏一切法律,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杀头的危险。马克思所描述的现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已经成为过去,但他所指示的风险对企业经营的诱惑功能却是深刻的,反映了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收益与风险伴生的规律。

风险诱惑功能的强弱,取决于风险收人与风险成本之间的比率或差额。风险收人是指国际贸易活动在风险因素构成的环境中所获得的收人,它是国际贸易活动全部经营收人减去非风险经营收人的余额;风险成本是为克服风险因素的作用,企业所投人的资本、人力、时间、信誉和社会利益等。风险收人与风险成本之间的比率或差额越高,风险的诱惑功能越强,反之则越弱。

2.2约束功能

风险是一种带来费用、损失与损害的不确定性。因此它在引诱贸易活动、追求风险收益的同时,也对贸易管理行为构成了约束。这种约束具体表现为国际贸易活动的威胁、抑制和阻碍,也就是风险成本与风险损失对国际贸易活动的约束。

国际贸易风险约束力的大小取决于风险损失的大小与风险成本的大小。当风险损失与风险成本都很大时,风险约束力就强;当风险损失较大、风险成本较小或风险损失较小、风险成本较大时,风险的约束力也较强;当风险损失与风险成本较小时,风险将更多地表现为对国际贸易行为的诱导。

2.3国际贸易风险的特性

(1)经营活动中风险的共性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任何经营活动中都有可能会遇到风险,经营活动中的所有可能遇到的风险都有其共同的特性。

第一,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人类存在的历史证明,无论是自然界中的地震、台风、洪水等,还是社会领域中的战争、瘟疫、冲突、意外事故等,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们是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的客观存在,也就是说,风险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人们无法回避它,消除它,只能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来应对风险,从而避免费用、损失与损害的产生。

第二,风险的相对变化性。风险的相对变化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风险性质的变化。比如车祸,在汽车没有普及以前,表现为特定风险,到20世纪在西方国家汽车成为主要交通工具后,车祸就成为基本风险。又如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中的海难,对船东和出口商或是进口商而言,是纯粹风险,而对承担大量货物运输风险的保险人来讲,却是一种投机风险。②风险量的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风险、抗御风险能力的增强。在一定程度上对某些风险能够加以控制,使其发生的频率降低,导致损失的范围减少和损失的程度降低。预测技术和方法的不断完善,对风险的估测日趋精确,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风险的不确定性。③某些风险在一定空间与时间范围内被消除。比如,随着通信技术和银行业的发展,电子信用证和SWIFT格式成为信用证结算的主要手段,使得以涂改或伪造信用证进行欺诈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控制乃至消除。而同时,伴随一项新活动的开始,又可能有新风险的产生。比如,EDI贸易方式的产生及发展,引起了电子提单及其他电子数据安全哇风险的产生和其他风险。

第三,风险的可识别控制性。所谓识别,是指可以根据过去的统计资料,通过有关方法来判断某种风险发生的概率与风险造成的不利影响的程度,诸如费用、损失的损害;所谓控制,是指可以通过适当的技术来规避风险或控制风险发生导致不利影响的程度,现代管理科学的发展为风险识别与风险控制提供了理论、技术和方法支持。

(2)国际贸易业务中风险的特性

既然风险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客观存在的能够引起损失和损害的不确定性,而国际贸易风险则是这种不确定性事件发生、表现和影响于市场参与主体的经营活动和结果的特殊形态。因此,我们可以分析、推导出国际贸易风险所具有的特征。

第一,国际贸易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国际贸易风险是国际经济交往的必然产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国际贸易风险是国际经济活动中客观存在的,这种客观性表现为形成国际贸易风险原因的客观性和必然性。产生和诱发国际贸易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主要源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规律的复杂性和市场经济参与主体的认识及其他方面能力的局限性。由此国际贸易风险就有了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依据,就必然以风险成因的角度表现出来。国际贸易风险的客观存在性还表现为国际贸易风险的不可避免性,在国际贸易风险存在基础消除之前,国际贸易风险是“必然事件”,国际贸易经营者只能将其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内,但无法将其降低至零。另外,国际贸易风险的客观存在性还表现在它是通过偶然性体现出来的。国际贸易风险的存在具有抽象性和不确定性,但风险的表现形式却有个体性和差异性,风险的发生无论是范围、程度、频度,还是时间、区间、强度等都可以表现出各种不同形态,并以各自独特的方式表现出来。

第二,国际贸易风险的无意识性。国际贸易风险形成于国际贸易主体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失误,又在无意识的情况下承担了这些失误及其所产生的后果。总体说来,首先,国际贸易风险与有关经营商的主观意识的无意识性密切相关。因为即使比较复杂的国际环境,在正常情况下,只要经营主体能够准确意识到所处的环境,有意识地采取切实有效的避免风险的策略和措施,国际贸易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避免或降低。因此,国际贸易风险往往与经营行为主体的主观无意识性相关,经营行为人的主观无意识性包括其无意中做出了错误的判断、无意中采用了不适合的贸易方式方法,无意中遗漏了贸易过程的某些环节,对贸易环境和竞争对手的分析失误等。其次,国际贸易风险是经营主体无意中接受的,经营行为人事先对风险的发生并无足够的觉察,或对风险的强度判断失准,所采取对策与实际发生的风险不对等。再次,国际贸易风险不包括经营行为人故意行为所产生的后果。

2.4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规避方法

(1)广泛咨询收集贸易中的对方相关信息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谁掌握的信息量越多,胜出的机会就大大增加,就能避免国际贸易活动中的盲目性。到海外投资,一定要请国际政治专家帮助考证当地政治环境是否稳定,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关系如何等;与国外大公司、金融财团合作,一定要设法弄清楚他们与该国政府、议会之间的关系;虽然不能完全消除这些风险,但可以了解这些风险的发生规律。

(2)风险转移

所谓风险转移,就是将风险转由其他主体承担,自己不承保。保险是一种最典型的风险转移技术,企业为避免火灾、水灾等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通常会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万一企业遭受这类损失,保险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赔偿。这样,企业就可以不承担或不完全承担这类损失,风险得以转移。与保险类似的还有期权。对于将来准备以外币支付来进口某项产品的企业来说,汇率上涨极为不利。于是,为避免汇率上涨带来的损失,该企业将愿意支付一定的费用用以购买“保险”,即买入一个买权。保险是防范贸易风险的重要工具,企业应加强认识,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主要通过承保出口过程中面临的政治风险和买家风险为出口企业提供风险保障。此外,信用保险还有其他一些重要的衍生功能:一是通过对买方信用风险的承保,推进银行介入贸易融资,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二是促进企业间交易由现金交易甚至易货交易模式,变为更高效经济的信用交易模式,企业的交易过程,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三是保险后的应收账款资产质量得以提高,从而改善企业总体财务状况,改善财务报表;四是帮助企业采用灵活的贸易条件,进而提高企业竞争力,巩固贸易关系。

第7篇: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范文

论文国际贸易是高收益与高难度、高风险并存的,如何做到既要拓展国际出口业务又能有效地防范风险?作为企业的核心与骨干必须准确把握上述问题。本文首先阐述了国际贸易风险具有的两个功能,其次,分析了国际贸易风险的特性。最后,就国际贸易中风险的规避方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具有一定的价值。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但机遇与挑战并存,在国际贸易中还存在不少风险。国际贸易业务中,由于受不可知因素的影响,与外方发生贸易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国际买方可能采用以下手段损害卖方企业利益:利用中国出口商对国际贸易规则不熟悉而设圈套进行欺诈,从而侵吞货款;因自身财务问题而拖欠货款,甚至破产倒闭从而逃避债务;因市场问题,以各种理由中止与中国厂商的合同、并拒收货物,或采用拒付货款、要求降价等手段让中国厂商蒙受损失;发生国际贸易纠纷时,中外双方解决争议因人力、物力的消耗造成的成本较高问题。

国际贸易风险主要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流程中发生的风险。比如在交易前的准备环节,由于市场调查失真而引起的信用风险。由于国际贸易是一个紧紧依赖于环境的活动,尤其是对国际环境的依赖,所以,诱导国际贸易的风险因素极为繁多,国际市场竞争的激烈,国际国内环境的复杂多变,更使得国际贸易风险因素复杂化而难以准确把握,致使国际贸易风险事件经常发生,并导致重大的风险损失。然而,也正是环境的复杂多变,又给国际贸易带来了有利的机会,使国际贸易活动有可能获得风险收人。企业常常会对这种风险收人与风险损失、风险成本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进行决策并实施相应的管理行为。本文就国际贸易中风险的预见及规避方法进行深入的探讨。

2、国际贸易风险的功能、特性及规避 1诱惑功能

诱惑功能是指国际贸易风险诱导经营者追逐风险利益。马克思曾这样评价过风险利益的诱惑功能:对于资本家来说,如果有20%的利润,他们就会活跃起来;如果有50%的利润,他们有的就会挺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他们就敢践踏一切法律,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杀头的危险。马克思所描述的现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已经成为过去,但他所指示的风险对企业经营的诱惑功能却是深刻的,反映了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收益与风险伴生的规律。

风险诱惑功能的强弱,取决于风险收人与风险成本之间的比率或差额。风险收人是指国际贸易活动在风险因素构成的环境中所获得的收人,它是国际贸易活动全部经营收人减去非风险经营收人的余额;风险成本是为克服风险因素的作用,企业所投人的资本、人力、时间、信誉和社会利益等。风险收人与风险成本之间的比率或差额越高,风险的诱惑功能越强,反之则越弱。 2约束功能

风险是一种带来费用、损失与损害的不确定性。因此它在引诱贸易活动、追求风险收益的同时,也对贸易管理行为构成了约束。这种约束具体表现为国际贸易活动的威胁、抑制和阻碍,也就是风险成本与风险损失对国际贸易活动的约束。

国际贸易风险约束力的大小取决于风险损失的大小与风险成本的大小。当风险损失与风险成本都很大时,风险约束力就强;当风险损失较大、风险成本较小或风险损失较小、风险成本较大时,风险的约束力也较强;当风险损失与风险成本较小时,风险将更多地表现为对国际贸易行为的诱导。 3国际贸易风险的特性

(1)经营活动中风险的共性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任何经营活动中都有可能会遇到风险,经营活动中的所有可能遇到的风险都有其共同的特性。

第一,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人类存在的历史证明,无论是自然界中的地震、台风、洪水等,还是社会领域中的战争、瘟疫、冲突、意外事故等,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们是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的客观存在,也就是说,风险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人们无法回避它,消除它,只能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来应对风险,从而避免费用、损失与损害的产生。

第二,风险的相对变化性。风险的相对变化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风险性质的变化。比如车祸,在汽车没有普及以前,表现为特定风险,到20世纪在西方国家汽车成为主要交通工具后,车祸就成为基本风险。又如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中的海难,对船东和出口商或是进口商而言,是纯粹风险,而对承担大量货物运输风险的保险人来讲,却是一种投机风险。②风险量的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风险、抗御风险能力的增强。在一定程度上对某些风险能够加以控制,使其发生的频率降低,导致损失的范围减少和损失的程度降低。预测技术和方法的不断完善,对风险的估测日趋精确,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风险的不确定性。③某些风险在一定空间与时间范围内被消除。比如,随着通信技术和银行业的发展,电子信用证和SWIFT格式成为信用证结算的主要手段,使得以涂改或伪造信用证进行欺诈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控制乃至消除。而同时,伴随一项新活动的开始,又可能有新风险的产生。比如,EDI贸易方式的产生及发展,引起了电子提单及其他电子数据安全哇风险的产生和其他风险。

第三,风险的可识别控制性。所谓识别,是指可以根据过去的统计资料,通过有关方法来判断某种风险发生的概率与风险造成的不利影响的程度,诸如费用、损失的损害;所谓控制,是指可以通过适当的技术来规避风险或控制风险发生导致不利影响的程度,现代管理科学的发展为风险识别与风险控制提供了理论、技术和方法支持。

(2)国际贸易业务中风险的特性

既然风险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客观存在的能够引起损失和损害的不确定性,而国际贸易风险则是这种不确定性事件发生、表现和影响于市场参与主体的经营活动和结果的特殊形态。因此,我们可以分析、推导出国际贸易风险所具有的特征。

第一,国际贸易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国际贸易风险是国际经济交往的必然产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国际贸易风险是国际经济活动中客观存在的,这种客观性表现为形成国际贸易风险原因的客观性和必然性。产生和诱发国际贸易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主要源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规律的复杂性和市场经济参与主体的认识及其他方面能力的局限性。由此国际贸易风险就有了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依据,就必然以风险成因的角度表现出来。国际贸易风险的客观存在性还表现为国际贸易风险的不可避免性,在国际贸易风险存在基础消除之前,国际贸易风险是“必然事件”,国际贸易经营者只能将其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内,但无法将其降低至零。另外,国际贸易风险的客观存在性还表现在它是通过偶然性体现出来的。国际贸易风险的存在具有抽象性和不确定性,但风险的表现形式却有个体性和差异性,风险的发生无论是范围、程度、频度,还是时间、区间、强度等都可以表现出各种不同形态,并以各自独特的方式表现出来。

第二,国际贸易风险的无意识性。国际贸易风险形成于国际贸易主体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失误,又在无意识的情况下承担了这些失误及其所产生的后果。总体说来,首先,国际贸易风险与有关经营商的主观意识的无意识性密切相关。因为即使比较复杂的国际环境,在正常情况下,只要经营主体能够准确意识到所处的环境,有意识地采取切实有效的避免风险的策略和措施,国际贸易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避免或降低。因此,国际贸易风险往往与经营行为主体的主观无意识性相关,经营行为人的主观无意识性包括其无意中做出了错误的判断、无意中采用了不适合的贸易方式方法,无意中遗漏了贸易过程的某些环节,对贸易环境和竞争对手的分析失误等。其次,国际贸易风险是经营主体无意中接受的,经营行为人事先对风险的发生并无足够的觉察,或对风险的强度判断失准,所采取对策与实际发生的风险不对等。再次,国际贸易风险不包括经营行为人故意行为所产生的后果。 4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规避方法

(1)广泛咨询收集贸易中的对方相关信息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谁掌握的信息量越多,胜出的机会就大大增加,就能避免国际贸易活动中的盲目性。到海外投资,一定要请国际政治专家帮助考证当地政治环境是否稳定,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关系如何等;与国外大公司、金融财团合作,一定要设法弄清楚他们与该国政府、议会之间的关系;虽然不能完全消除这些风险,但可以了解这些风险的发生规律。

(2)风险转移

所谓风险转移,就是将风险转由其他主体承担,自己不承保。保险是一种最典型的风险转移技术,企业为避免火灾、水灾等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通常会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万一企业遭受这类损失,保险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赔偿。这样,企业就可以不承担或不完全承担这类损失,风险得以转移。与保险类似的还有期权。对于将来准备以外币支付来进口某项产品的企业来说,汇率上涨极为不利。于是,为避免汇率上涨带来的损失,该企业将愿意支付一定的费用用以购买“保险”,即买入一个买权。保险是防范贸易风险的重要工具,企业应加强认识,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主要通过承保出口过程中面临的政治风险和买家风险为出口企业提供风险保障。此外,信用保险还有其他一些重要的衍生功能:一是通过对买方信用风险的承保,推进银行介入贸易融资,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二是促进企业间交易由现金交易甚至易货交易模式,变为更高效经济的信用交易模式,企业的交易过程,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三是保险后的应收账款资产质量得以提高,从而改善企业总体财务状况,改善财务报表;四是帮助企业采用灵活的贸易条件,进而提高企业竞争力,巩固贸易关系。

(3)非保险技术

第8篇: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范文

【关键词】 国际经济贸易 外汇风险 主要影响 防范措施

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在最近几年,我国企业相继走出国门,且逐步成为了国际市场中极为重要的成员,此给我国企业的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腾飞带来了更多的机遇。然而,面对新的国际形势,多种形式的外汇风险对我国贸易经济的发展造成的不良影响,严重阻碍了我国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鉴于此,只有强化外汇风险的防范、提高我国企业综合实力,才能确保我国企业稳定的进行发展。

一、外汇风险及其影响作用

1. 外汇风险的分析

一般外汇风险与国际贸易活动有关,外汇的汇率产生属于不确定的趋势变动,由此使参与企业会受到较多的不良影响。通过对外汇贸易活动的分析发现,外汇风险形成的负作用影响力最大,其不但会使经济发展形式变得混乱,同时还会干扰经济活动的发展机遇与建设,从当前形式来看,我国的经济建设活动和经济结构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是人们币的兑换还未实现自由化,所以影响了人民币的汇率。

2. 汇率的变动对我国企业造成的影响

国内企业在进行进出口贸易的业务处理中在所难免的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外汇工作,当外币产生波动时就会对企业造成非常严重的经营方面影响。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解:

(1)因为国内开展进出口贸易的过程中程序都较为繁琐,加之长时间的大范围的工作开展,使得经营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汇率。当实际汇率与合同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就会对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2)当汇率波动时会直接影响企业的业务数量,在企业实际业务数量不断降低的同时将会使得企业的日常经营受到较大影响,进而使得企业效益出现下降。

(3)由于国内企业在账面资产内容方面通常会采用两类记录形式:即本币和外币。当企业制作财务报表时,会对其它币种进行处理,从而实现本币形式的清晰化,此将不可避免的使企业账面资金减少,而资金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严重时会出现负债问题。

二、从国际经济贸易环境下寻求外贸风险形成的原因

1.汇率的多变性特点

外汇汇率是企业参与对外贸易过程中较为重要的参考性指标之一,其能够客观的反应国际市场的发展行情,由于外汇汇率具有多变性特点,所以当企业参与国际贸易时,汇率的变化必然对货币兑换造成巨大的影响,在此过程中企业所能够获得的实际收益将会产生极大变化,最终使得企业的正常经营具有极强的汇率风险。

2.货币兑换带来的风险

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形势下,国家和地区间的交易不断增多,但受到货币种类和会计制度等方面差异的影响,要完成交易就必须使用外汇方式进行结算,而记账却要用本币形式,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不需要货币兑换,那么也就不存在货币风险,但实际上,货币兑换是企业交易成功的主要环节。所以货币兑换能够提高外汇风险。

3.多元化结算方式中隐藏的风险

现阶段,国际贸易经济已出现了空前繁荣,从经营方式来看具有较为明显的多元化态势,从而使得结算方式也变得多样化,如赊销和汇兑等交易形式中,因交易的最终结算时间过长,而外汇汇率在这段时间中的变化是不确定的,加之我国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时间较短,缺乏必要的国际贸易经验,在结算方面的管理水平相对较低,所以极易发生汇率风险。

4.缺乏完善的市场机制

现阶段的中国外汇市场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其并未达到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外汇市场条件,严格的说只能算是外汇与本币的转换市场,其中缺乏非常完善的市场机制,因此在企业的发展中较难提供可靠性支持。

三、具体的外汇风险防范措施

1.选择较为稳定的货币进行结算

若在进行国际进出口贸易的过程中使用本国货币进行结算和计价,那么就不会出现外汇风险。然而,从现阶段来看能够使用人民币的国家并不多,所以大多数都不会将人民币作为结算和计价货币。鉴于此,汇率较为稳定的货币就成了结算货币的首选方向,所选择的结算货币最好属于通用性和国际性的货币,这种货币不但要汇率变化幅度较小,而且兑换时的自由性和便利性较强,如欧元和美元等。在实际的贸易过程中,主要针对中小型企业来说,人民币虽现阶段还未成为自由兑换货币,但是可以作为结算货币,因此这些企业若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和计价,那么就会极大的避免外汇风险,若使用美元等通用货性币进行结算和计价,则风险也会有效降低。

2.选择科学的融资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外贸企业进行融资的方式较多,进出口企业通过融资的方式虽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方面的困难,然而这里也是产生外汇风险的重要环节。作为出口企业,可利用融资款项提前定义收回实际款项。采用这种方式,不但能够及时收回货款,同时还可以巧妙规避各项外汇风险。而对于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来说,通常采用信用低压的方式进行融资,若外贸企业需要延长融资方式时,可申请保理业务等进行资金的缓解。另外,若需要延长付款业务时,出口企业还可以用汇票向银行兑现。利用这一方式,不但能够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同时有效降低了企业自身的资金风险和外汇风险。

3.在进出口贸易中巧妙的选用硬币和软币

外贸企业在签订国际贸易订单的过程中,订单费用的支付方式应遵循出软和进硬的原则。其原因在于:硬币的价值和汇率都很稳定,而软币的价值波动性较大。因此在签订国际出口贸易合同时,应尽可能的选择硬币进行计价和结算,而进行国际出口贸易时,则尽量选用软币进行计价和结算,采用这种方式最大的优点就是可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汇率风险。此外,在国际中向外借款的时候这一原则同样适用,在向外支付利息或费用时,尽可能使用软币进行支付,但是在向外收取利息时,则尽可能争取使用硬币,从而避免承担不必要的外汇风险。

4.确保结算方式的合理性

国际外贸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往往会通过改变结算时间降低外汇所产生的风险。对于进出口企业来说,在自身所签订的合同生效之后,其必须对预计收取或者支付的货币汇率变化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并按照汇率变化的发展趋势,在最恰当的时间节点完成费用收支,从而降低外汇所带来的风险。

譬如,在出口业务中,倘若计价货币在近期呈现上涨,那么应当在合同规定时间之内,尽可能拖延货币交付的时间。反之,倘若交付货币的实际汇率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会出现下降的趋势,则应当适当提前货币交付时间。对于国际进口贸易企业来说,则应当按照上述方式的反向进行操作。此外,外贸企业在进出口收汇过程中,通常应当采取更加安全及时的收回款方式。在此过程中通常会采用L/C收汇原则,否则的话则应当按照D/P或者D/A原则完成收汇工作。

四、结束语

通观全局,受到全球经济活动的不断发展影响,国内经济活动也在不断提升,经济一体化进程发展则展现出加速提升的趋势。通过对当前实际发展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在频繁交易过程中,应当针对外汇风险产生可能性形成相应措施,从而提升企业处理外汇问题的基本能力,该种处理方式能够极大地推动市场经济活动的有效开展,最终实现企业抵抗风险能力和外汇使用水准的整体提升。

【参考文献】

[1] 黄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J].企业经济,2016,(08):77-81.

第9篇: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范文

(一)信用证支付过程中买方的风险

1.信用证欺作

信用欺诈是国际贸易中支付中常见的现象之一,一般主要发生在买方导致卖方承担着巨大损失。要降低国际贸易支付中因信用问题而导致对方蒙受巨大损失的现象,就必须要基于当前现状进一步加强信用证的管理并严格执行,以最大程度上的将失信企业或个人排除在国际贸易之中,维护国际贸易的良好环境。同时,如果银行对单据表面的真实性不加过问,单单凭表面相同的数据进行付款,那么不法分子就可以制造出虚假的单据从银行那里骗取款项。同时由于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成本比较少,风险也小,获得的收益却比较大,所以国际上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行为屡见增长,这也是导致国际贸易环境恶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2.开证阶段风险

其一,延误开证日期致使合同被取消。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出口商在开证方面会做出延期开证或者不开证等现象。尤其是当汇率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出口商为避免因汇率增长而导致自身收益的下降进而做出延期开证或不开证的行为,进而迫使银行取消合同。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在合同约定装运日的第一天开证是最佳日期,但是卖方只能确定装运的月份,多数都不能确定在具体的哪一天进行装运。如果买方在装运的第一天没有准备好信用证,银行是无法付款的,卖方自然也不会进行装运;其二,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要发挥效用则要求买方开具的信用证要与合同相符合,否则合同则无法发挥效用,也即无法保障双方的利益。当签订的合同中对此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常规习惯执行也即依照UPC500来执行,意味着买方在开证过程中不能额外设定其他附件条件以进行结汇,不仅会被卖方拒绝而且还可能面临着来自对方的索赔。

(二)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卖方的主要风险

1.进口方不按合同规定开具信用证

原则上双方签定的合同要与信用证条款是一致的,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因素,导致进口方不按规则开具信用证,合同无法正常被执行,使出口方遭受巨大的损失。一方面,由于市场信息瞬息万变,各方均可能面临着实现变化带来的压力,尤其是进口方面临的压力更大,为此进口可能会做出未严格遵循合同约定进行开证或不开证等情况;另一方面,进口方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和最大程度上降低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而要求更改合同条款。为达到该目的,进口方极有可能要求在信用证增加附件条款以利于己方利益,无行中给对方造成了执行上的困难,甚至是最终蒙受巨大损失。

2.进口方故意设制障碍

在利益的驱动下,进口方会利用合同的严肃性以及信用证的严格性等增加了附加条 款,以给对方造成合同履行上的困难。例如,增加模糊条款、增加与合同约定有违背的条款、故意增加错别字等。

3.涂改信用证作骗

由于信用证是合同执行与支付的关键要件所在,也因此极易被进口方所利用以达到自身的目的。最为常见的就是利用过期信用证进行涂改,以骗取对方的货物,此时对于出口方而言唯有寄托于专业人士或银行才能对其进行甄别。

4.进口方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信用证

进口方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银行的空白信用证,或者与银行职员恶意串通等方法非法制造假的信用证,交给出口方,出口方如果疏忽大意没有发现,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5.规定信用证必须另行指示才能生效

如果在合同条款中并未就交货日益、装船日期、样品经检验认可等进行明确规定,尤其是规定上述日期要另行通知方能执行的话,则极有可能因为通知不及时或没有通知而导致最终的交易流产,导致卖方蒙受巨大损失。

三、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交易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贸易合作时谨慎选择交易对象

不论是国际贸易还是国内贸易,交易双方的信誉至关重要,信誉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双方交易的安全性。对于双方而言,为保障自身合法利益在交易过程中不要极易签订合同而应事先就对方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以了解对方是否具备良好的信誉,尤其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当确定对方信誉良好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合同签订以及具体交易。

(二)针对信用证临时付款条款设置不同证书要求

在国际贸易中因货物规格的差异或交易类型的不同,银行在信用证的?_具过程中有所区别,对此交易双方基于保障双方利益以及最大程度上降低交易风险的目的应当生申请银行根据实际交易的具体情况对各类证书提出针对性的要求,并要求双方严格执行。同时,买方还可以要求卖方在临时交单条款提供专业质检机构开具的证书,以保障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