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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自然科学的特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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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自然科学的特点

第1篇:古代自然科学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自然科学 诠释学 自然科学诠释学

Abstract: The natural sciences before scientific revolution were hermeneutical, but when it comes to the modern natural science, only with respect to ontology it is completely hermeneutical. As far as methodology is concerned, only the basis of modern natural science is hermeneutical, and the normal scientific research itself is not hermeneutical.

Key words: natural science; hermeneutics; hermeneutics of natural science

自然科学的诠释学问题在两个层面上一直都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首先,自然科学究竟是不是诠释学的?其次,如果是,它又如何是诠释学的?在什么意义上是诠释学的?在何种程度上是诠释学的?

这里将跳过第一个层面的问题,直接从历史的角度切入第二个层面的问题。在我们历史地澄清了自然科学如何是诠释学的以及它在什么意义上和在何种程度上是诠释学的这样的问题之后,也自然对第一个层面的问题给予了一个肯定的回答,而且是一个被清楚地澄清和界定了的肯定回答。

一、古代、中世纪以及文艺复兴时期的诠释学与自然科

“诠释学”一词来源于赫尔默斯(Hermes)。赫尔默斯在希腊神话中作为诸神的一位信使,其任务是来往于诸神与凡人之间,给人翻译和解释诸神的消息和指示。由于神的旨意在许多情况下是通过自然现象来体现的,自然万物本身也都体现着诸神的到场,所以,古代的诠释学也意味着通过自然现象来解释神的消息和指示。又由于占卜等也是一种猜测神的旨意的技术,所以柏拉图在《伊庇诺米篇》中把占卜术与诠释学归为一类。

在中世纪,诠释学主要是圣经诠释学。不过,对圣经的解释也包含着对自然的解释,因为自然被认为是上帝之手写就的大书,被称为“自然之书”。“自然之书”观念可以追溯到圣经的经文。在教父时期,许多神学家都发挥了圣经中所包含的自然之书观念。在中世纪,自然之书观念则广泛流行起来。

所以,古代和中世纪的诠释学本来就没有把自然排除在外,它因而包含着古代和中世纪的自然科学,也可以说,古代和中世纪的自然科学作为对自然的解释,本来就是诠释学的

这样的诠释学自然科学一直延续到近代科学革命时期。在文艺复兴开始的时候,这种自然科学甚至呈现出日益繁荣的局面,而且也正是这种繁荣才拉开并推动着科学革命的进程。狄博斯说:“尽管我们指出数学抽象和量化的出现对于近代科学的发展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这在当时的意义似乎不如现在这么重要。对于当时的许多人来说,回复到‘真正的’神秘主义和自然法术似乎远为重要。”([1],p156)

文艺复兴时期的神秘主义和自然法术以当时广泛流行的赫尔默斯主义(Hermetism)为代表。这个赫尔默斯是一位被附会为埃及智者的人物,并被认为是由费奇诺(Ficino)所翻译的《赫尔默斯全集》的作者。他是“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法术复兴中最为重要的人物”([2],p.18)。赫尔默斯主义属于新柏拉图主义,它的最大特点是使用自然法术(包括炼金术和占星术等)来研究对自然的控制,把自然法术看作是真正的自然科学。在它看来,隐蔽着的自然的神秘力量、日月星辰的支配性力量等都不仅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是可以解释和运用的,自然法术就是探讨自然过程的最完美的科学。帕拉塞尔苏斯及其学派的活动就典型地代表着这个时期自然科学的自然法术特色。

以“自然法术”形式存在的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科学,不仅是要理解和解释自然中的神意和神秘力量,而且更在于要把这种神意和神秘力量运用于人的实践活动之中。它与古老的诠释学一样,是“理解的技巧”、“解释的技巧”和“应用的技巧”的完整统一,属于一种特殊的“实践智慧”,所以也应该属于诠释学的范围。

另一方面,文艺复兴时期的赫尔默斯主义与“自然之书”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从更早时期流传下来的“自然之书”观念,在文艺复兴时期乃至整个科学革命时期都是自然科学的一个突出特征。

在文艺复兴时期,《圣经》和传统自然哲学著作的权威一步步受到削弱,自然之书的重要性则越来越为自然科学家们所认同。人们“抛开盖伦、阿维森那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对自然进行界定——它是由上帝亲自书写、制作并编辑起来的图书馆”,“每一块土地都是自然之书的一页,而那些想探究自然的人必须用双脚踏在自然之书上”。([3],p195) 托马斯梯米(Thomas Tymme)在1612年的书中说:“自然之书的智慧……吸引我们去思索伟大的、难以理解的上帝。我们会为他的伟大的作品而感到荣耀,因为各种天体的规则运动……各种元素的联系、一致性、力量、道德以及美……又有如此多的诠释学者在教导我们,上帝是它(他)们的动力因,他们侍奉的上帝作为终极因显现在它(他)们之中,并为它(他)们所证明。”(转引自[1],p20。对照旧译本做了稍许改动)

作为近代物理学奠基人而为科学革命做出卓越贡献的伽利略也没有跳出自然之书的观念。他认为,我们能在上帝的所有工作中发现上帝的伟大,能在打开着的宇宙书卷中读到上帝的伟大,自然之书包含着深刻的无穷奥妙。对于神圣的自然之书,我们须使用神圣的数学予以解读:“除非我们首先学会理解其语言并阅读构成它的字母,我们就不能理解这本书。”([4],pp237-238) 甚至牛顿也认为自然是真实的天启之源([5],pp232-3)。

二、从文艺复兴到19世纪的自然科学和诠释学

自然法术传统和自然之书传统的自然科学是诠释学的,这一点应当是没有疑问的。但是,自文艺复兴之后,自然科学和诠释学分别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到了19世纪,自然科学与诠释学已经成为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

首先是自然科学经过科学革命而摆脱了自然法术传统,并逐渐远离了自然之书传统。

持有自然之书观念的开普勒比较早地批判过赫尔默斯主义和自然法术;笛卡尔的主客二分、机械论和普遍数学思想则早在自然之书观念和自然法术盛行的时候,就已经在破坏着它们的基础;伽利略在解读自然之书的时候,由于拒绝“原因”解释而仅仅使用数学描述,实际上也已经在侵蚀着自然之书传统,与自然法术更是风马牛不相及。牛顿曾全身心地从事炼金术研究,却把有关炼金术的手稿都封存起来而不予以发表。这被人看作是一个象征:接下来的世纪将是神秘主义和自然法术被封存起来的世纪。

伽利略和牛顿已经不再妄想追溯现象背后的本质,自然界对于人类的理解而言始终是不透明的,甚至是永远也无法理解的。用外在描述方式来代替解释方式并以此来说明自然,由牛顿所定型的这种力学方法,自此之后迅速地扩展到物理学的其它领域,继而又迅速地扩展到其它自然科学领域。到19世纪的时候,“实证的”自然科学已经在各个方面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与此同时,自然之书观念也逐渐地在科学家那里失去了市场。地质学和生物学的革命向不变论提出了挑战,这也使人们很难相信始终变化着的自然界仍然是上帝书写的神圣之书。

另一方面,诠释学自身在文艺复兴以后的演变,也使得它越来越远离自然和自然科学。

在文艺复兴运动中,人们既展开了对自然的研究,又开展了宗教改革运动。就诠释学的发展来说,宗教改革的最重要成就就是圣经的世俗化。它把圣经与古典作品同等对待,而这种同等对待就使得诠释学逐渐成了对文本的一般性解释方法。在18世纪,诠释学从圣经注释方法发展为语文学方法论。到19世纪初期,施莱尔马赫把诠释学发展为关于理解和解释的一门普遍科学或艺术,使之包容流传下来的所有文本,而不只是那些古典的、权威的或神圣的文本。从此以后,自然法术就不再是诠释学所关注的对象了,而自然之书观念的衰退也使得自然这本大“书”不再被包含在诠释学的“文本”之中了。

到19世纪中叶,自然科学的“实证性”和有效性给人文科学提出严重的挑战:人文科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何在?为了给人文科学奠定基础,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并同时与自然科学区别开来,狄尔泰进一步把诠释学发展为人文科学的普遍方法论。在狄尔泰这里,人文科学是对世界的内在“理解(Verstehen)”,即理解世界的生命和精神,而这种理解所需要的程序、方法或技巧就是“解释”(Auslegung)。由于生命和精神具有类似性和普遍性,所以人的内在经验通过心理转换就能够进行转移,人也因而能够进入内在的精神世界。正是这一点使得以关于理解和解释的诠释学为其方法论的人文科学具有了科学性和有效性。狄尔泰确实在一定意义上为人文科学争得了自身的独特地位,但是他的做法实际上也已经默认了实证科学的强势地位,只是力争这种实证科学不要再进一步侵入到人文领域。同时,狄尔泰的诠释学也由此确认并强化了科学与人文的二分。

按照狄尔泰的说法,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可以直接观察的、没有目的的、自在的并受普遍必然自然法则所支配的物理事实,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是通过观察和实验而把个别事例归入一般规律之下,但诠释学所探讨的是对生命和精神的理解和解释,而生命和精神是不可直接观察的、有目的的、从事着价值判断的、有传统的和变化着的东西。狄尔泰的“理解”和“解释”特指对所说、所写和所做的语言、文字、符号、遗迹和行为的把握,也就是对一般表达所包含的意义的把握。由此,自然科学对自然界的“说明(Erklarung)”根本就不能是这样的“理解”和“解释”。“解释”是阐释性的、揭示性的,而“说明”则是外在描述性的、因果性的。如果我们说“理解自然”,那也只是一种形象化比喻。

所以,只要把诠释学看作是纯粹人文科学的方法论,并以实证主义的方式来看待自然科学,那么,自然科学就不可能是诠释学的。

三、20世纪有关自然科学诠释学的争论

波普尔既不同意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也不同意狄尔泰仅仅把诠释学局限于人文科学领域。他认为,人的认识是对事物的一种译解或注释,是不可能不出错的;再者,知识绝不可能始于虚无,它总是起源于某些背景知识和某些问题,所有的观察都是渗透着理论的、有选择性的,总是在一定的境况中去发现某种结果。另一方面,波普尔认为,理解无疑是人文科学的目的,但同时也是自然科学的目的。人类和自然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爱因斯坦对宇宙实在的理解与人文科学中的理解至少有四点相似:“(1)如同我们由于共有的人性而去理解别人,我们可以因为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而去理解自然。(2)如同我们由于人们的思想与行为有某种合理性而去理解人们,我们可以因为自然规律中固有某种合理性或某种可理解的必然性而去理解自然规律。这几乎是所有的大科学家(至少是从阿那克西曼德以来,如果不提赫西俄德、希罗多德的话)的自觉愿望;而这种愿望至少首先在牛顿、以后在爱因斯坦的引力学说里得到某种暂时的满足。(3)爱因斯坦信中提及上帝,表明了另一种与人文科学相同的意义——试图按我们理解一件艺术作品的方式去理解自然界,把它当作一种创造。(4)自然科学里有这种情况:人们意识到自己全部的理解活动最后归于失败——这一点人文科学家进行过许多讨论;而且被归咎于其他人的‘异己性’,任何真正的自我理解的不可能性,以及理解任何一个完整、真实的东西时的不可避免的过分简化。”([6],pp194-5)

所以,波普尔反对“把理解的方法说成是人文科学的特点,说成是我们用以区别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标志”,认为持这种观点的人完全是把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看作是适合自然科学的唯一哲学。([6],p195)

波普尔的观点对于自然科学诠释学家来说是令人高兴的,但是波普尔对狄尔泰和实证主义者的否定是以朴素实在论为前提的,在认识论方法论上又与其证伪主义观点一样犯了简单化的错误。在上述引文中,他所谈论的自然科学实际上指的都是自然科学的基础,他所列举的科学家都是一流的大科学家。当一流的大科学家探讨自然科学的基础性问题的时候,实际上是作为哲学家在探讨自然哲学或科学哲学问题,这些探讨确实是诠释学的。但是,大多数具体的自然科学研究并不总是每日每时地去研究这些宏大的问题,并不总是连续不停地去提出新理论、证伪旧理论。[7] 库恩就在自然科学的诠释学问题上纠正了波普尔的这种偏颇。

波普尔的诠释学观点是在批判狄尔泰等人的观点中提出来的,库恩则是在与Charles Taylor的直接辩论中明确提出其诠释学观点的①。Taylor持有与狄尔泰相似的看法,认为人类行为的意义需要诠释学的解释,而自然现象则不需要这种解释,如果说它们具有某种意义,那其意义对于所有的文化来说也都是一样的。库恩则认为,同一个自然物体对于不同的文化或共同体来说,其意义是不同的,我们今天的天体就与古希腊的天体不同,而且这两种天体概念之间是不可通约的。这是因为关于自然界的概念都是为一种范式或一个共同体或一种文化所拥有的,从古希腊的范式到我们的范式,其中已经发生了革命,我们和古希腊人生活于不同的世界之中。

由于任何时期的自然科学都是以其从事者所接纳的一组概念为基础的,这组概念又是历史和文化的产物,必须运用诠释学的技巧才能让非共同体成员加以接受。所以,库恩把这组概念称为科学的“诠释学基础”(hermeneutic basis),实际上也是他以前所说的“范式”。但是库恩认为,在有了这种“范式”或“诠释学基础”之后,科学家所做的大部分工作——常规科学研究——则通常不是诠释学的,因为这些工作只是根据范式来解决难题。因而,库恩的最终结论是,“尽管自然科学可能需要我所说的一种诠释学基础,但是它们本身却不是诠释学的事业。”([8],p133)

虽然库恩在科学诠释学问题上得出了谨慎的、限制性的结论,但受到他本人极大影响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却并没有遵守他的限制。他们大都把库恩的科学共同体概念加以引申和改造,把整个的自然科学,包括具体的科学知识甚至具体的数学知识和逻辑知识,都看作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并都看作是诠释学的。不过,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大都把自然科学诠释学作为他们工作的前提,然后就全身心地投入到对自然科学的社会学分析之中了。但受到欧洲大陆现象学-诠释学强大影响的自然科学诠释学家们则与之不同,他们不仅仅承认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而且还对自然科学展开大量具体的考察和分析,分别从科学史、科学实验、科学发现、科学交流、科学描述等不同的方面来揭示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

综上所述,自19世纪末期以来,关于自然科学诠释学问题的争论,大致已经出现四种不同的态度:受狄尔泰和实证主义影响的学者都否认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波普尔在科学哲学领域首先批判实证主义,把自然科学也看作是诠释学的;库恩通过科学革命和常规科学研究的区分,承认自然科学的基础是诠释学的,但否认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和自然科学诠释学家则大都把“常规科学研究”也看作是诠释学的。

通过前面的讨论,可以说完全否认自然科学诠释学的实证主义观点是站不住脚的。那么,对于近现代科学来说,它又究竟如何是诠释学的呢?是仅仅自然科学的基础具有诠释学性质,还是整个的自然科学都是诠释学的?如果用库恩的术语来说,这里争论的焦点显然就在于:“常规科学”究竟是不是诠释学的?

四、存在论诠释学与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

至此,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诠释学本身的含义。实际上,诠释学在20世纪已经有了根本性的变革,已经完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诠释学了。经过海德格尔和加达默尔的根本性改造,诠释学不仅是方法论的,它首先而且根本上就是存在论的(本体论的,ontological)。用希兰(Patrick A. Heelan)的话说,诠释学已成为指向存在的“强诠释学(strong hermeneutics)”,而不是仅指向狭义文本的“弱诠释学(weak hermeneutics)”。([9])

海德格尔首先把诠释学改造为此在诠释学意义上的存在论诠释学。此在诠释学要展示的是作为此在的人的本己存在的意义、一般存在的意义以及在人的周围世界中的非此在事物的意义,它也因此为认识这些事物的科学提供基本的视域或方案。另一方面,此在诠释学通过对人的生存的时间性和历史性的展示,也为历史科学(精神科学,人文科学)提供了可能性,因而在更深层次上也把狄尔泰的诠释学包容了进来。

作为此在诠释学,存在论诠释学的理解不是与“说明”相并列的一种认识方式,也不是要进入他人的内心世界。理解本身作为此在“在世”的一种基本方式,是构成狄尔泰式“理解”和“说明”之共同基础的东西。存在论诠释学的解释也不是狄尔泰那作为方法和技巧的“解释”,而是指理解的“造就自身(sich auszubilden,developing itself)”([10],p188),即,把在理解中所突开的存在的种种可能性整理出来。这种解释因而就具有理解的前结构,即“前有(Vorhabe,fore-having)”、“前视(Vorsicht,fore-sight)”和“前概念(Vorgriff,fore-conception)”。这种“前结构”是由事情本身所决定的,并构成解释者不言而喻的先见。

在海德格尔思想的后期,随着他的Ereignis的转向,其存在论诠释学也随之有了进一步的含义,这就是突出强调对存在意义的聆听和归属,对Ereignis的圣言(Sage)的接受和遵循。至此,海德格尔又在存在论层次上回复了诠释学的某种古老的意义:诠释学首先意味着“承载消息和音信”([11],p29),“在引出音信、保存消息的意义上”([11],p32)来使用“诠释学”这个词。

加达默尔遵循海德格尔的思路,把诠释学进一步变成系统的诠释学哲学,并以此来揭示那“超越我们的愿望和行动而与我们一起发生”的东西([12],p4),也就是揭示“先见”、“权威”、“传统”的合法性和重要性。

如果对存在论诠释学加以简单概括的话,可以说它有两个基本要点:一是存在论诠释学把理解、解释、保存和运用“存在的意义”看作是人之生存的本质;二是存在论诠释学旨在从人的生存或存在的角度,而不是仅仅从人的认识方法的角度,去揭示人是如何理解、解释、保存和运用“存在的意义”的,亦即它是从人之生存整体的角度去揭示人追求存在意义的一般诠释学处境的。

从第一点来看,由于对存在意义的追求是人之生存的本质,所以它在本质上体现于人的所有活动之中,从而也体现于人的各种各样的认识活动中,体现于自然科学的各种认识活动中。由此,对自然科学基础的研究与常规自然科学的研究,都在根本上隶属于对存在意义的理解、解释、保存和运用,也因而都不可避免地带有诠释学的性质。

从第二点来看,在如何追求存在意义的问题上,存在论诠释学给我们展示出来的一般诠释学处境是:不管是在哪一种生存活动中——无论是日常的衣食住行活动,还是政治活动、经济活动、宗教活动、艺术活动,也无论是实践活动,还是认识活动——人都是从已有的对存在的源始理解出发,去追求存在的意义的。由此,作为人的生存活动之一的常规科学研究活动,必然与自然科学的基础性研究以及人的所有其他活动一样,作为本质上对存在意义的追求,都同样是从已有的对存在的源始理解出发的,具体来说,都是从理解的“前结构”或“先见”出发而进行的一种“视域融合”。因而,常规科学研究无论如何也逃不出诠释学的一般处境,它必然具有诠释学的性质。

当然,常规科学研究是严密的、精确的、程序化的解题活动,常规科学知识是体现在命题、定律和理论中的确定的、客观的知识,它不是像人的主观精神那样流动不居,它本身是主观精神的客观化和永久化。但是,常规科学知识正是以这些确定不变的形式,来长久“保存”在科学研究中所获得的有关实在的信息,进而也长久“保存”在其范式和基本方案中所揭示的存在的意义。希兰就认为,“生活世界的意义场域不断地被科学的理论活动所精炼、替换或改变”,这恰恰显示出科学的诠释学性质。([13])

常规研究从一个方面说无疑是一种实验研究,这种实验是通过对实在的控制和逼迫,而提取出有关实在的信息。但这种控制性和逼迫性的操作是在认识过程中由原初的理解所必然衍变出来的,并归根结底隶属于对存在意义的理解。常规研究从另一个方面说也无疑是一种数学研究。但这种数学研究正是由自然科学的“数学因素”所决定的,也就是说,在为常规研究奠基的时候,那些基础性的研究工作(比如伽利略的工作)事先从数学的角度为常规研究打开了视域,提供了对存在意义的基本理解,具体的研究只能在这种理解的基础上进行,只能活动于这种数学的视域中,只能是一种数学研究。([14]) 数学化的常规研究恰恰表明,其自身有一个数学化的“前结构”,是对原初数学式理解的展开、保存和运用。

总之,从存在论诠释学的角度看,常规科学研究作为人的一种生存活动,必然归属于对存在意义的理解、解释、保存和运用,因而必然具有诠释学的性质。

五、自然科学如何是诠释学的?

在我们揭示出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之后,有必要再进一步指明其范围和限度。这个范围和限度就是:仅仅在存在论的意义上,常规科学才是诠释学的。这同时也意味着:在方法论的意义上,常规科学不是诠释学的。

方法论与存在论本来是不可绝对分开的,任何一种方法论都有其存在论预设。但是,当我们所说“任何一种方法论都有其存在论预设”的时候,我们已经表明方法论和存在论其实并不在同一个层次上,存在论是方法论的底层和基础。这样,当常规科学在存在论上具有诠释学性质的时候,它在方法论上未必也保持其诠释学性质。实际上,它恰恰在方法论上失去了其诠释学性质。所谓在方法论上失去其诠释学性质,就是说它的方法在整体上和细节上都失去了诠释学的性质,其方法不是诠释学方法。诠释学方法是一种哲学方法,哲学方法严格说来不是方法,也就是说它不是那种程序化的和对象性的技巧。这样,常规科学的数学方法和实验方法以及各种各样的更为具体的方法,就其作为方法而言,都由于其程序化和对象性的特征而不属于诠释学,因而在方法论上不具有诠释学的性质。

到这里,我们就可以明白库恩为什么要否认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了。他的否认完全是从方法论的角度出发的,他完全没有涉及存在论问题。(库恩的否认还有另外一点考虑:他的范式和科学共同体概念有走向相对主义的可能性,而且事实上也确实导致了相对主义。这一方面引起了许多科学哲学家的批判,另一方面对于库恩自己来说也确实是出乎意料的。于是他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限制,并与传统科学哲学观点进行了某种妥协。在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问题上,库恩的这种限制和妥协就表现为仅仅承认自然科学基础的诠释学性质,而否认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

至此,关于“自然科学如何是诠释学的”这个问题,我们除了进行历史的追述和廓清之外,又对近现代意义上的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进行了专门分析。现在让我们概述一下自然科学究竟如何是诠释学的:

古代的、中世纪的和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科学,在诠释学的最古老的意义上,即作为对神的音信和旨意的理解、解释和运用,都是诠释学的;从后来的方法论诠释学和存在论诠释学的角度看,它们也都具有诠释学的性质。对于近现代自然科学而言,在存在论的意义上,它完全是诠释学的,也就是说,不仅自然科学的基础是诠释学的,而且常规科学也是诠释学的;但在方法论的意义上,只有自然科学的基础是诠释学的,常规科学则不是诠释学的。

对于近现代科学的诠释学性质,我们明确区分了存在论层次和方法论层次,这具有特别的意义([15])。因为如果我们不加区分的话,笼统地说“自然科学是诠释学的”很容易引起误解。这种误解首先是对自然科学本身的误解:既然自然科学是诠释学的,那它就与哲学人文科学没有本质的区别了,它与神话、巫术和近代以前的科学也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了。这就不能使人们真正把握近现代科学的本质和精神,甚至会对科学的自身发展造成一种干扰。这种误解其次是自然科学家对自然科学诠释学的误解。由于科学家本身不是哲学家,他们一般对存在论诠释学是比较陌生的,他们只可能知道作为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诠释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加分别地告诉他们说自然科学是诠释学的,他们就会认为诠释学家完全是胡说八道:严密的、精确的、实证的、数学化的自然科学怎么能是“诠释学的”呢?索卡尔(Alan D. Sokal)之所以会写文章嘲弄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和科学诠释学家,其原因正在于此。

对于自然科学家难以理解存在论意义上的诠释学,我们也应该予以理解。这种理解不仅仅是出于宽容,而且也有着学理上的根据。自然科学方法不可能把握自然科学本身。物理学实验能够研究物理的世界,但不能研究物理学本身。对于自然科学家来说,当他作为自然科学家而不是作为哲学家的时候,他是身在科学的“庐山”之中而纯粹使用自然科学的方法,他因而就不能跳出科学之外来认识科学的“庐山”真面目,他无法看到那“超越我们的愿望和行动而与我们一起发生”的东西,无法在存在论的层面上看到常规科学的诠释学性质。

所以,在与科学家对话的时候,我们必须申明:就方法论和方法而言,常规科学不是诠释学的;科克尔曼斯(Joseph Kockelmans)所说的“科学事业自始至终都是彻头彻尾的诠释学事业”、“在每一方面都具有诠释学的成分”、“生来就具有诠释学的成分”([16])等,只有在存在论的意义上才是恰当的。

[ 参 考 文 献 ]

[1] 艾伦G狄博斯. 《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与自然》.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0.

[2] Frances A. Yates. Giordano Bruno and the Hermetic Tradition . London:Routledge. 1999.

[3] Peter Harrison. The Bible,Protestantism,and the Rise of Modern Science. Cambridge. 1998.

[4] Galilei Galileo. The Assayer (1623). from the translation of Stillman Drake in Drake S. Discoveries and Opinions of Galileo. New York:Doubleday Anchor. 1957.

[5] Richard Westfall. “The Rise of Science and the Decline of Orthodox Christianity”. in God and Nature:Historical Essays on the Encounter between Christianity and Science. ed. By David Lindberg and Ronald Numbers.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4.

[6] 波普尔. 客观知识 [M].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1.

[7] 关于波普尔的科学诠释学思想,可参见李章印“探照灯与数学因素——对波普尔与海德格尔科学诠释学思想的比较”,《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8] Thomas S. Kuhn. “The Natural and Human Science”. in Introductory Reading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edited by E. D. Klemke,Robert Hollinger,David Wyss Rudge. 3rd. ed. New York:Prometheus Books. 1998.

[9] Patrick A. Heelan. “Galileo, Luther, and the Hermeneutics of Natural Science”. The Question of Hermeneutics:Festschrift for Joseph Kockelmans. Ed. by Timothy Stapleton. Dordrecht:Kluwer. 1994. pp.363-375.

[10] Martin Heidegger. Being and Time. Oxford:Basil Blackwell. 1962.

[11] Martin Heidegger. On the Way to Language. Translated by Peter D. Hertz. New York:Harper and Row. 1971.

[12] 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卷). 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9.

[13] Patrick A. Heelan. “The Scope of Hermeneutics in the Philosophy of Natural Science”. Studies in the 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Science. 29 (1998). pp273-298.

[14] 参见Martin Heidegger. "Modern Science, Metaphysics, and Mathematics". in Basic Writings. London:Routledge. 1993.

第2篇:古代自然科学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体系音乐学 自然科学 研究方法 逻辑推理 实证

一、体系音乐学的产生、概念

体系音乐学由德国音乐家阿德勒在1885年的《音乐学的范围、方法和目的》一文中首次提出。阿德勒体系是以历时性研究和共时性研究为依据的分类标准,分为历史音乐学和体系音乐学。此后的维奥拉体系将音乐学的各学科分为三大类:音乐史学、体系音乐学、音乐民族学和民俗学。由此,体系音乐学开始以它丰富而个性的内在特征处于音乐学领域。

一般说来,表示研究手段的词放在前面为修饰语,表示研究目的之词则放在后面为中心词。如“民族音乐学”这个词组中,“民族”是修饰语,“音乐学”是中心词,它是采用民族学的方法,对音乐进行研究的一个学科。[1]相对于体系音乐学来说,“体系”为修饰语,“音乐学”为中心词。体系音乐学就是研究音乐学体系方面的文化知识。那体系(system)从词义上讲是一个科学术语,泛指一定范围内或同类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如工业体系、思想体系等。体系音乐学是和自然科学相联系,以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来研究音乐学各学科之间的内在关系。

(一)自然科学的定义

科学主要指精确科学(如化学、物理等),自然科学的相关科目可以进行定量定性分析,针对所观察的事物,凭借逻辑推理便可得出可验证性的结论的推理方式和方法。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多数相关科目是不能用这种逻辑推理的方式和可验证性的结果进行研究和评价的①。

(二)自然科学的认识对象

自然科学的认识对象主要是物质自然世界,基本目标是发现自然界的真理,揭示自然界的奥妙。自然科学家通过对个别的、具体的、大量的自然现象进行分析研究,运用实验观察、逻辑归纳和推理分析的方法来构建起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的科学体系,再用得出的一些抽象的概念、原理去解释分析具体的自然现象。

(三)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

一种理论与结论要被科学界普遍接受,要成为一种科学真理,一方面在思维理性上必须符合逻辑法规,具有逻辑上的严密性和统一性,经得起逻辑的分析与推导;另一方面,在实践上可以被确证,可以被反复检验。[2]

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可归结为两大类:以逻辑推理为特点的思辨方法;以实践验证为标准的实证方法。

二、体系音乐学的研究范围

体系音乐学是音乐学中的一个大的分支,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有关音乐的自然科学基础和原理的一些学科;第二:有关音乐的精神科学层面的几门学科。[3]

在笔者所参阅的文献资料中,前者包括音乐音响学、律学、乐器学音乐地理学等学科。后者包括音乐心理学、音乐美学、音乐社会学等学科。

三、体系音乐学的研究方法

体系音乐学的研究方法是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基础上加以变化。归结起来为两大类:思辨性和实证性。笔者认为,对有关音乐的自然科学基础和原理的一些学科而言,大体可采用实证性原理;辅以思辨性研究方法;对有关音乐的精神科学层面的几门学科来讲,可采用思辨性原理进行研究,辅以实证研究方法。

(一)有关音乐自然科学基础和原理方面学科的研究方法

以音乐律学为例。律学是用数理方法来探讨音程关系以及音高、音准的规定性学科,此方面的研究定要运用物理学和数学的方法,研究者要通过实践计算的方法计量各种音程的大小。我国古代的五度相生律、纯律、三分损益法,直到平均律,律学家们都为了黄钟还原而潜心研究着。

(二)有关音乐精神科学层面的几门学科的研究方法

以音乐美学为例,音乐美学是从美学角度揭示在音乐艺术的创作和欣赏中人类审美活动的最根本的规律,感性、主观的因素多一些。音乐美学的研究方法有三种。一:哲学的方法,探讨音乐美和审美的基本规律就需要采用哲学的方法;二,社会学的方法,将音乐作为社会的一部分,探讨音乐与社会的关系,比如音乐的社会功能,音乐与现实生活的关系等;三,心理学的方法,借助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对音乐美学诸种问题进行生理、心理层面的研究。

俞立森在《教育科学研究的方法》中,提出了“构建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体系的设想”[4],并将教育科学的研究方法分为三大类:一是求“理”的方法,是指追求用来指导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原理的方法;二是求“问”的方法,即要借助研究客体来作用于研究问题;三是求“学”的方法,即渴求学问的获得。文中提到的研究方法虽没有直接说明是针对体系音乐学的研究方法,但是秉着兼容并蓄的原则,有效地利用这些方法,对研究者来说也会得到颇多的收获。

四、结语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国内音乐学研究工作并没有象史学或文学一样受到广而大的关注,此方面的一些研究文献多数还是从西方国家引入,没有形成我国独有的观点,在这方面需要各界的关注和众多学者的努力。针对学科的理论构架和研究方法,有必要且必须努力地从其他人文科学学科得到借鉴,但借鉴不等于是原样照搬,要针对音乐本身的学科特点、分支学科的研究对象及目的,对已有的方法加以改造和创新,使之成为益于音乐学研究的新方法。

参考文献:

[1]杜亚雄.音乐学论文写作教程 11页

[2]王耀华,乔建中.音乐学概论19页

第3篇:古代自然科学的特点范文

一、中西方传统思维艺术的基本特征

1.西方传统思维艺术的基本特征和发展

西方以古希腊为代表的思维艺术,其整体有机思维是相当发达的,以致“古希腊的哲学家都是天生的自发的辩证论者。”[2][1]但是更值得注意的是,古希腊的思想家除了运用整体有机思维艺术外,更发展了形式逻辑思维艺术,形成为西方传统思维艺术的基本特征。这种思维艺术的特点,按发生认识论创始人皮亚杰的解释:“主要特征是它们有能力处理假说而不只是单纯的处理客体,”[3][1]从仅仅可能的真实性中“抓住各种可能的变换,并且只凭想象或演绎的事件去同化现实,”[4]③并引出必要的结论,从而构成假说——演绎推理程序。西方第一个哲学家,米利都学派的创始人泰勒斯,在几何学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同时,揭开了这种思维艺术的序幕。英国著名希腊数学史家希思在总结泰勒斯在几何学上的发展的贡献时指出:“几何学开始成为建立在一般性命题之上的一门演绎科学。”[5][1]毕泰戈拉及其学派推进了这种思维艺术,而亚里士多德在制定形式逻辑这门学科的同时,制定了以形式、分析、演绎为特征的思维艺术。后来欧几里德又进一步把这种思维艺术贯彻和运用到几何学中,从而进一步完善了这种思维艺术。

这种以形式逻辑为主要工具的思维艺术,对西方、特别是对西方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的影响是深远的。正如爱因斯坦所说的,科学的发展基础之一,是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的伟大成就。正由于这种思维艺术的强有力的影响,即使进入中世纪哲学成为神学的奴婢;占主导地位的经院哲学,也并末能从根本上否认理性和形式思维的作用,它主要是运用形式逻辑的艺术,从外在的权威,即教会所肯定和解释的圣经出发,演绎、推论出事实。这种思维艺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兴起,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并继续发挥着其特有的重要作用。

总之,西方思维传统中既有整体有机思维艺术,也有形式思维艺术,但后者长期以来占着主导地位,并对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实践,特别是对数学和自然科学等等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当这种思维艺术发展成为一种形而上学的世界观时,就成为人们进一步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以及提高人的认识能力的障碍,因此有必要向更高一级的整体有机思维艺术,即辩证逻辑发展。即便这样,这种形式分析思维仍未丧失其价值。它在相当广泛的,各依对象的性质而大小不同的领域中是正当的,甚至是必要的。以往古希腊和15、16世纪以来,西方数学和自然科学领域中取得的辉煌成绩就是明证,因此今后还可以继续作出贡献。就西方来讲,当前更为需要的是运用辩证思维,因为无论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都已进入需要进行广泛综合的时代。正像恩格斯指出的那样,学会辩证地思维的自然科学家到现在还屈指可数,因此“不仅哲学,而且一切科学,现在都必须在自己的特殊领域内揭示这个不断的转变过程的运动规律。[6][1]只有运用唯物主义的辩证逻辑,才能做到这一点。

2.中国传统思维艺术的基本特征和发展

与西方传统思维艺术一样,中国传统思维艺术在人类思维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比较西方传统思维艺术特征,正确概括和科学评价我国传统思维艺术的长处和短处,探索它在现时代的转换趋向,使其更适应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改革实践,是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中国传统思维艺术,是指自古代延续下来的具有相对稳定性的思维结构模式或思维定势。其基本特征,在于经验整合型的主体意向性。就基本模式及其方法而言,它是经验综合型的整体辩证思维;就基本程序和定势而言,则是意向性的直觉、意象思维和主体内向思维;两者的相结合,体现了我国传统思维艺术的基本面貌。中国传统思维的经验综合性同西方的理性分析思维相对立,它倾向于对感性经验作抽象的整体把握,而不是对经验事实作具体的概念析;它重视对感性经验的直接超越,却又同经验保持着直接联系;它主张在主客体的统一中把握整体系统及其动态平衡,却忽视了主客体的对立以及概念系统的逻辑性和形式化,因而缺乏概念的确定性和明晰性。中国传统思维的意向性从“天人合一”的整体模式出发,导向自我反思而不是对象性认识。它突出了思维的主体因素,而不是对象因素;突出了主体的意向活动及其价值判断,而不是认识主体对客观实体的定向把握。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似乎有点像西方的现象学,但却没有现象学那样的意识“还原”和“悬搁”;它不仅承认对象客体和本质、本体是存在的,而且把自我和自然本体合而为一,构成了一个整体系统。

经验综合的最终结果,把人和自然界(包括社会)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因而表现为整体辩证思维。李约瑟认为:“当希腊人和印度人很早就仔细地考虑到形式逻辑的时候,中国人则一直倾向于发展辩证逻辑。”[7][1]中国传统思维艺术的最显著优点在于辩证思维。这种辩证特性,主要包含两点:一是整体思维。中国传统思维艺术强调整体观点,认为世界(天地)是一个整体,人和物也都是一个整体,整体包含许多部分,各部分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因而构成一个整体,想了解各部分,必须了解整体。“天人合一”是这种整体思维的根本特点。人和自然界不是处在主客体的对立中,而是处在完全统一的整体结构中,两者可以互相转换,是一个双向调节的系统,即人依靠自然界而生存,自然界亦有待于人的调整安排。这表现在思维艺术上,虽然有形上与形下、体和用之分,但形上不离开下,本体不离作用,浑然一体,不能区分。二是相反相成思维。它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研究问题,就要注意所研究的对象的两个方面。同时认为所有对立的两方面都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相互包含的。老子的“反者道之动”,被看作是重要的思维原则。在以后的发展中,又提出了“无独必有对”、“物极必反”和“一”与“两”的命题。

显然,传统思维艺术并不都是保守、落后和消极的,它不仅反映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思维特点和风格,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文化,而且对整个世界历史都具有价值和意义。除上述辩证思维对我国古代科学和民族文化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外,经验整合型的整体思维同当代的系统论整体思维也有某种相似,它不仅在人体生命科学如中医学中具有生命力,而且对于其它综合性科学也有启发意义。再如直觉思维、意象思维不仅在伦理学、美学和艺术领域中发挥着巨大作用,而且蕴藏着极大的创造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并且同当代符号学有某种联系。它是科学思维不可缺少的基本素质。至于主体意向思维,对于确立认识的主体性和实现人的自我价值,更是非常重要的。然而,中国传统思维毕竟是前科学的直观性思维,而不是建立在近代工业社会及其科学基础上的科学思维。因此,必须大量吸收西方文化中的科学理论及其思维成果,彻底改变传统思维的模式。

首先,必须补上形式思维这一环节。正如在经济的发展上,我们不能跳过“商品经济”这一环节一样,在思维的发展上,我们也不能超越“形式思维”这一阶段。而且,历史的辩证法还在于,经济上的“商品化”与思维上的“形式化”,在西方几乎是同步产生的,两者之间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

形式思维把人类思维从笼统的整体性推向细节性、定量化,体现出思维的精确性。黑格尔把思维的形式化过程称为“知性思维”或“理智”。辩证法一方面是对客观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反映;另一方面,它又是对知性有限性的否定。可以说,没有发达的知性思维过程,就不会产生作为对知性思维的扬弃的辩证法。现代的辩证思维之所以不是古代的直观的朴素的辩证法,原因就在于它是在知性思维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

用思维发展的一般过程来对照我国传统思维艺术,不难发现它的要害之处在于缺乏知性思维的充分发展这一环节。它的优点是整体性、系统性、辩证性,但却是立足于直观性、类比性的基础上,因而只能是朴素的辩证思维。而“扬弃”这种朴素的辩证思维,只能是它的否定方面——知性思维。明朝徐光启意识到了中国思维艺术的这一弱点,认为西方科学的长处在于严密的逻辑体系,并把这一思维方式比喻为绣鸳鸯的“金针”,而中国人没有掌握住这一“金针”。因此,加强我们思维中的形式化、定量化、确定性和程序化、模式化的因素,是提高中华民族思维艺术水平,把朴素的辩证思维提高到科学的辩证思维的必经环节和阶段。

其次,必须注重科学技术知识。严复在比较中国传统思维艺术与西方思维艺术的差异时,认为就思维对象或内容而言,中西方思维艺术的差异就在于以“古纸堆”为对象与以“自然界”为对象的区别。西方科学技术在明代以前并无超越中国人之处,后来中国科学技术落后了,其原因是西方科学叫人面向自然界、宇宙,而中国人则皓首穷经。中国人普遍认为,科学技术无论多么高明总不过属于“艺”和“器”的部分,这部分本属学问的“粗迹”,懂得不算稀奇,不懂不为可耻;只有“真心诚意”的大道理,“治国平天下”的大经纶,才是最有价值的大学问。于是造成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畸形状态:科学研究、创造发明不被鼓励,它只能自生自灭,循环迭现;知识分子很少有人以全副精力致力于此,结果中国的科学技术发展始终是感性的,缺乏理论和逻辑,往往不能形成科学公理。尽管四大发明源于中国,但却没能引起科技变革,以及由此而引发的社会关系、思维艺术的巨大变革。约克多·雨果说:“在欧洲,一有一种发现,马上就生气勃勃地发展为一种奇妙的东西,而在中国却依然停滞在胚胎状态,无声无息。中国真是保存胎儿的酒精瓶”。中国人要改革自己的思维传统,提高思维艺术水平,必须要从“古纸堆”中跳出来,改变轻视、打击和冷遇科学技术的恶习,要象西方人那样,面向自然界、宇宙、努力钻研和认真学习科学技术。

我们要在继承我国优秀传统的基础上,积极吸取西方思维的成果,以发展、改造中国传统思维艺术,使之更为科学化、现代化。而要实现这一目的,我们在改造传统思维过程中还必须做出以下努力:

第一,要站在现代思维的水平上对思维传统进行反思。一方面,我们对思维艺术的调整改造,无需简单重复西方曾经走过的路。我们必须运用的观点,站在现代思维和现代实践的高度上,对西方已经走过的思维道路以及现在的思维趋向进行分析。另一方面,我们必须站在现代实践和现代思维水平上,自主地展开与世界其他民族的思维艺术的交流。在现代的信息条件下,人类思维正不断趋于同步化;但这种同步性、统一性是以多样性、差异性为基础的。我们要形成的是以哲学为基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多样化的现代思维,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具有世界意义的作用。

第二,要把思维艺术的变革与行为方式、生活方式、活动方式的变革结合起来。思维艺术的变革决不是单项的,而是社会整个变革中的一项。现代思维的特点之一,便是它与行为、生活和活动的紧密结合,并具有较快的转化节奏和周期。马克思指出:“甚至人们头脑中模糊的东西也是他们的可以通过经验来确定的,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8][1]思维艺术的变革本身,就是人们要求变革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和活动方式的体现;思维艺术只有与活动方式结合起来,才展现出变革的意义。

中华民族传统思维的形成,已有五、六千年的光辉历史。挖掘埋藏于这一历史进程中的宝藏,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开放性的现代化思维,不仅需要同世界上其它民族的思维进行交流,也需要吸取传统思维中的精华。可以确信,从中华民族的传统思维中,完全能挖掘出可供借鉴的珍品,并使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重放异彩。

二、中西方思维艺术的差异及文化背景

1.西方思维艺术的差异

中西方思维艺术的比较研究,有一个方法论的问题。任何一种思维艺术,都是一定时代的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因而都具有某种合理性,同时也都具有某种局限性。从纵向来看,后起的思维艺术,并不能全盘否定、先前的思维艺术,正如高级的社会运动的出现并不能否定低级的机械运动的作用一样。从横向来看,不同地域的思维艺术,在整个人类思维的发展中,都只是一个方面或一个侧面,不宜硬去比较孰优孰劣。在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各种思维艺术都是不可或缺的工具,它们之间的结合和互补,开辟了人类科学思维的道路。因此,在中西方思维艺术的比较研究中,应该实事求是地分析各种思维艺术的特点、历史作用及发展趋势。

为了从总体上了解和把握中西方思维艺术的差异,有必要将中国与西欧两种学术思潮及思维艺术变迁的基本路线作个粗略的划分:

在中国,公元前2000-221年,即由殷周的巫史文化到春秋战国诸子文化的兴起,为中国学术思潮与思维艺术开源的第一阶段,这是由原始宗教到理性觉醒的时期;大约公元前206-公无1644年,即由两汉儒学经术的发展经魏晋隋唐时期儒、释、道的斗争,直至宋明思辨“儒学——理学”,为中国思维发展的第二阶段,这是以带神学色彩的儒学与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时期;从公元1644-1919年,即由清代古文与今文经学至对儒学的批判,是中国思维发展的第三阶段,这是西方近代民主思潮与科学技术开始在中国传播的时期。

在西欧,从大约公元前3000-100年,即由古希腊英雄神话时代到古典希腊哲学、科学、艺术的启蒙兴盛,为西方思维发展的第一阶段,这是由原始宗教到理性的觉醒的时期;从大约公元前100-公元1000年,即由古希腊、罗马哲学与基督教的融合,到中世纪经院哲学的形成,为西方思维发展的第二阶段,这是僧侣主义占统治地位的神学的时期;从大约公元1100-1600年,即由对宗教神学的批判导致的文艺复兴到近代实验科学的诞生,为西方思维发展的第三阶段,这是理性复活和科学兴起的时期。

上述中西方学术思潮与思维艺术变迁的脉络基本上是相似或相同的。只是在中国,带宗教色彩的儒学——理学统治时期比西欧中世纪神学统治时期更长(约长800年)。不过,就中西方思维艺术的具体内容来看,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第一,中国传统思维艺术以人伦为中心,呈现出以天道与人道相结合的主客体互溶的致思倾向;而西方传统思维艺术崇尚自然,呈现出以自然为主要对象的致思倾向。

中国古代的灾难性气候,象梦魇一样压抑着一代又一代的先民们。人们无力战胜自然,于是在幻想中寄希望于人间的英雄。随着原始英雄的崇拜。中国传统思维中重视人伦、轻视自然的倾向也由此而萌发。这种轻自然、重伦常,反天道、重人道的社会思潮,在春秋时展为一种普遍的时代精神。在古代思维中,这种以人道、伦常为视觉焦点的特征,经过长期历史的积淀,以逻辑的格的形式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致思倾向,成为中国传统思维艺术的显著特点。愈到后来,这种思维艺术就愈成熟,愈具有丰富的内涵。从广义上说,思维艺术作为民族文化的深层结构,它与中国人文文化是互为表里的;从狭义上说,由这种思维艺术所建构的哲学,是伦理哲学和政治哲学,是致意于做人的“明智之学”。

中国文化具有人文主义特点。但这种人文主义不同于西方的人文主义。中国文化的人文精神,主要表现在注重社会的人格,而不是注重个体的人格。人们习惯于从关系中去体验一切,把人看成群体的分子、群体的角色,而不是单个的个体,得出人是具有群体生存需要、有伦理道德的自觉的互动个体的结论,并把仁爱、正义、宽容、和谐、义务、贡献之类纳入这种认识中,认为每个人都是所属关系的派生物,他的命运同群体息息相关。在这种文化氛围中练就的思维艺术,必然深深地打上此种文化的印记。中国传统思维艺术的致思倾向,多侧重于向内探求,认为价值之源内在于一己之心,因此十分注重“修身”,即认识自身、完善自我,由此出发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在此,伦理原则是第一位的,“善”与“不善”是一切社会行为和科学活动的准绳,“内圣外王”是修身、内省的最高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必须有“反求诸己”、“反求自识”、“反身而诚”的功夫。

但是这种内倾性,并不突出独立个体的地位,相反,群体是包括个体的;个体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完善,其价值标准是伦常秩序。“崇善”的极境,一方面是内心、本心的完善;另一方面是外在行为(视、听、言、动)必须符于“礼”,即符合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礼”成了修身、内省的标准。这两者的关系是,伦常秩序(“礼”)不是由外面强加给个人的,而是个人通过修身、内省自然地推出来的,因而个人也就自觉地、诚心地服从它。人们既然以伦理道德为纲常,自然界、功利等等就都在视野之外了。思维的中心内容,便只是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长幼之序、朋友之信。这是农业——宗法社会里思维艺术的典型特点。

中国传统思维艺术的内倾性,也不是完全排斥自然,除了少数唯物主义哲学家将自然作为自身之外的对象来研究,一般来说,主导方面是将自然包容于心,“万物皆备于我”,以人为天,天人合一,还原为心。西方人把自我意识与意识对象(自然界)的界线划得很清,因此他们有系统的本体论、认识论。中国人则基本上不在内心世界与外部自然界之间划出鸿沟,在传统的思维艺术中,这两个世界是互相交错、互相渗透、互相结合的。当然,在中国思维发展史上,也有将两者分离的。

中国传统的思维艺术,从反天道、重人道,发展到将客体自然(天道)化为主体人心(人道),使主客体互溶,这样,自然也就失去了感性的形式,而被人化为具有伦理本质的东西。这是中国传统思维艺术的一个基本倾向。

在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古希腊,由于受到自然的恩赐,人们对于自然界的态度,却不象中国原始民众那样始终受到灾难性气候的威胁而产生对立情绪。因此,从古希腊开始,就形成了探索自然知识的学术传统。古希腊的文献记载和哲人们的著作残篇都说明自然界是这些思想家研究的对象。恩格斯说:“最早的希腊哲学家同时也是自然科学家。”[9][1]古希腊文明衰落以后,其崇尚自然,以自然为研究对象的思维传统却一直在西方延续下来。特别是进入近代以后,作为自然科学的哲学家比比皆是。到了现代、当代,这个特点更加突出。爱因斯坦说过,现代著名的物理学家,几乎都是哲学家。爱因斯坦本人就是一个例子。这种情况在中国是极少有的。自孔子以降,到近现代以至当代,思想家兼自然科学家的廖若晨星。中国古代的人们当然也研究自然,但大都把自然与社会的政治伦理相联系、相附会,从现实的利益需要来看待自然。而西方的人们大都是为了纯粹的追求知识而探索自然的奥秘,把自然界视为比较独立的研究对象。显然,中国传统思维艺术与西方传统思维艺术的视觉焦点是不一样的。中国近代以后在科学方面的长期落伍,固然与中国长期的封建制度和小农经济有密切关系,但也不能忽视中国传统思维艺术的视觉焦点不在自然界这一重要原因。

崇尚自然,研究自然,极大地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发展。而自然科学的发展又发反过来促进了思维艺术的发展。在古希腊,自然界还被当作一个整体而从总的方面来观察,自然现象的总联系还没有在细节方面得到证明,世界被看成是从某种浑沌中产生出来的东西,在思维艺术上,就表现为天然的纯朴的形式,表现为整体上的朴素的辩证法与唯物主义。到15世纪下半叶,近代自然科学诞生,一直到18世纪中叶,自然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是力学和数学,各门自然科学正处在材料的搜集阶段。这种状况影响到思维艺术,就形成机械的、形而上学的思维传统。18世纪下半叶以后,欧洲近代自然科学由搜集材料阶段发展到整理材料、各学科互相综合和渗透的阶段,自然科学系统地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在这种背景下,“新的自然观的基本点是完备了:一切僵硬的东西溶化了,一切固定的东西消散了,一切被当作永久存在的特殊的东西变成了转瞬即逝的东西,整个自然界被证明是在永恒的流动的和循环中运动着。”[10][1]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维艺术,就是在这样的自然科学基础上产生的。

西方思维艺术中的崇尚自然,以自然为视觉焦点的致思倾向,是十分重要的特点,它不仅加速了自然科学的发展,也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方式,形成了科学与民主的传统。

第二,中国传统思维艺术具有直觉性、整体性和模糊性特点;而西方思维艺术则具有实证性、局部性和精确性特点。

人类思维的发展,有其内在的规律性。一般说来,思维的直觉性、整体性和模糊性,源于原始的生产方式。原始人类的生产实践水平和科学认识水平都极低,原始人对自然未有精细的认识。在原始人类面前,自然界是一个神秘的、不可战胜的整体力量。同时,原始人分化主客体的水平非常有限。因而这一时期的思维就具有意会体悟的直觉性、笼统素朴的整体性和朦胧猜测的模糊性。

这种特点,在古代中国和古代西方的思维艺术中都存在。西方以古希腊为代表的“天然纯朴”的“天才直觉”的思维艺术,随着西方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在15世纪以后逐渐被一种追求局部性、精确性、实证性的思维艺术所代替。在中国,自然科学在古代取得辉煌成就之后,到近代却没有获得长足的进展,即没有象西方那样进步到对自然界的解剖、分析。自然科学的停滞不前,以及农业型自然经济的长期延续,“大一统”宗法社会的不断加强,使中国传统思维的直觉性、整体性和模糊性始终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相反却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成为中国传统思维艺术有代表性的特点。

意会体悟的直觉性。如前所述,中国传统思维具有内倾性;而直觉性则与内倾性有密切的关系。内倾性强调向内寻找,如“反求诸己”、“反求自识”、“反身而诚”等,这种内省的方式往往不能用明确的言语表达,即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人们也就只能靠感觉、体验、意会、领悟来把握它,而毋需理性逻辑思维的成分,因而往往带有神秘色彩。直觉虽然直到现代仍然是人类多种思维艺术的一种,在认识世界中不可缺少,但如果片面加以夸大,把它作为认识的唯一源泉,否定推理思维和实践活动在认识的作用,这样就歪曲了直觉思维的本质,不可避免地会陷入主观唯心主义。

笼统素朴的整体性。在中国,自然科学没有发展成为近代形态,没有一个分门别类作精确研究的阶段。进入近代以后,也就一直保持了整体性思维特点。整体性思维对世界的把握是笼统的而不是精确的。整体性思维把世界看成是某种从浑沌中产生出来的一个整体,一个不断变化、不断流转的过程。它注重自然和谐,习惯于融会贯通地把握事物,而不主张从局部、细节上把握事物。它把人同自然界结合为一体,主张人参与自然界;自然界渗透于人“心”,所谓“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现代思维虽然也强调整体性、综合性、系统性,但它是在认识各个细节的基础上对整体的科学把握。而中国传统思维的整体观并没有经过对整体的剖析,其思维水平依然停留在早期朴素的认识阶段,因而有待向现代思维靠拢。

朦胧猜测的模糊性。以整体性为特点的中国传统思维往往固执于对事物的质的判断,而忽视对事物作量的分析;描述事物不求准确清晰而往往带有朦胧的猜测成份;其思维范畴往往具有不确定性和多义性;在方法上,则讲究“设象喻理”、“刻意神似”,而疏于推理、鄙薄形肖。这种思维艺术只能给人们提供关于事物的模糊整体图景,缺乏令人信服的逻辑力量。

中国传统思维艺术的直觉性、整体性和模糊性,由于历史的局限而存在着很多缺陷,但综观人类思维发展的全景,这种思维艺术是人们认识世界必不可少的手段,它也可以向更高水平发展。思维的直觉性、整体性和模糊性,在某些相应的场合有它独特的作用,这种作用往往是其它思维艺术所不能代替的。在中国哲学史上,多数哲学家注重对事物的总体把握,注重事物的运动和联系,与这种思维艺术有着密切联系。

在中国,思维艺术的发展历程,没有明显的阶段性差异,基本上是一以贯之地渐进发展;而西方思维艺术的发展历程却不一样,古希腊思维传统和西方近代思维传统有明显差别。近代以后,由于经验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西方思维艺术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古希腊时期形成的直觉性、整体性和模糊性思维传统,在近代科学冲击下几乎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与近代自然科学相适应的,以实证性、局部性和精确性为特点的思维艺术。

以古代科学以经验为主不同,近代科学以理性为主,十分重视实验的或实证的方法和归纳的方法对科学发展的作用。这个方法的创始人是英国近代实验科学的始祖培根。在他看来,感觉是完全可靠的,是一切知识的源泉,因此实验科学具有重要意义,科学本身就是实验的科学;任何可靠的真理都必须用大量事实作依据,然后用理性方法去整理材料,把单一的、个别的东西上升到一般,上升到理论。培根开创的重视观察和实验、重视例证和归纳的科学方法论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直到现代,它依然是西方思维艺术的主流。

近代以后,西方思维艺术除了突出实证性以外,由于受到自然科学发展状况的影响,还形成了局部性、机械性、形而上学性等特点。从15世纪下半叶到18世纪末,是西方自然科学分门别类地搜集材料的阶段。自然科学尤其是数学、天文学、化学、生物学等在这一时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而发展得最快、最成熟的是力学,它是近代自然科学诞生后的第一门独立科学。所有这些学科,都是孤立地、静止地进行研究的,每个学科都只看到自己领域里的局部材料,而没有把自然界的事物看作是运动着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牛顿力学的巨大成功又使得机械力学规律被片面夸大并用来说明一切自然现象。自然科学发展的这种状况,深刻地影响到人们的思维艺术。培根和洛克最先把这种孤立的、静止的、机械的形而上学研究方法带到哲学领域,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运用和发挥,积淀在人们的深层心理结构中,成为西方思维艺术中一个重要方面。

自然科学的分门别类和量化发展,也带来了思维艺术上的精确性特点。近代数学的巨大发展,正是由近代自然科学对精确性的要求所致。天文学、力学、生物学、化学等科学领域,都需要精确的计算。近代的力学家几乎都在数学上有很深的造诣。同时,由于实证思潮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某一理论的建立,必须有精确的经验事实支持。这种对于精确性的追求,在西方思维艺术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以至于直到今天,对于无论什么结论,西方人几乎都会问:有没有数字根据?统计是否精确?

西方思维艺术的实证性、局部性和精确性,是近代自然科学发展的产物,它在人类思维发展史上起过重大作用,但随着科学的进一步发展,这些特点却难免暴露出局限性,如实证性和精确性原则在许多科学领域里(特别是在微观物质领域里)就得不到支持;对局部性的片面夸大,必然导致机械论和形而上学,从而阻碍对世界全貌和事物间总体联系的把握。

第三,中国传统思维艺术疏于逻辑推理,忽视理论体系;而西方思维则强调逻辑推理,重视理论体系。

中国传统思维中意会体悟的直觉性、笼统素朴的整体性和朦胧猜测的模糊性,蕴含着系统思想的萌芽。“大化流行”、“万物化生”,天地万物浑然一体,这些都是对对象世界的比较正确的描述。中国传统思维虽然能系统地整体地思考对象,但却不注重逻辑推理。如前所述,中国传统思维对事物的把握,往往通过体验、意会和领悟,讲究“设象喻理”、“刻意神似”,而不注意运用严密的逻辑推理。

诚然,在中国传统思维艺术的发展进程中,逻辑思想曾有过一段辉煌历史,如先秦时期的辩者派和正名派,特别是辩者派中的墨辩逻辑,就曾兴盛一时。在先秦逻辑思想中,不仅有形式逻辑的内容,而且有较发达的辩证逻辑思想,同时还有数理逻辑和语言逻辑的萌芽。墨辩逻辑的“三物”(故、理、类)理论,可与西方的三段论和古印度的因明相媲美。但中国传统的逻辑思维,终究是不发达的、低水平的。其一,中国的逻辑思维不象西方那样有关于思维形式和论证方法的系统完整的理论。《墨辩》虽然是一部逻辑的著作,其中有非常丰富的逻辑思想,但在公理化形式方面是薄弱的,未形成完整的逻辑推理演绎系统和方法论体系。其二,中国传统的逻辑思维艺术,往往与伦理的规范和政治上的刑名法术思想紧密相连,并屈从于伦理和政治,这样就削弱了对逻辑思维艺术的探索。其三,先秦的逻辑理论,大都偏于对某些概念、命题的论争,如名实之争,关于“白马非马”、“离坚白”的争论等。同时,在说明一些逻辑观点和方法时,仍然采取“设象喻理”的办法,用生活故事和文艺形式等形象思维方式阐释甚至代替逻辑规则。其四,“设象喻理”的思维方法妨碍了逻辑向符号化、形式化发展。在中国先秦之后,逻辑思想基本陷于停顿,纯逻辑研究几乎没有了,更谈不上如西方那样发展到近现代逻辑,如概率逻辑、模态逻辑、模糊逻辑、语言逻辑等。

由于疏于逻辑推理,中国自先秦以来一直强调“实用精神”,而缺乏“理性精神”。这可以从内容与形式两方面加以分析说明。从内容上看,中国传统思维艺术十分重视“经世致用”,重现实,重人伦,强调理论必须维护伦理纲纪,必须有益于政治,认为探究理论的目的是为了眼前的实用。而西方学者往往并不注重学术理论与人们实际利益的直接关联,亚里士多德就说过,希腊人“探索哲理只是为想脱出愚蠢,显然,他们为求知而从事学术,并无任何实用的目的。”[11]西方很多学者都是为了纯粹的求知去探求客观世界的奥秘。这种学术传统使很多著名的理论体系得以诞生。而中国学术史上,这方面却是个弱点。从形式上看,中国传统思维不重视宏观、系统的理论表达方式,而是采用“设象喻理”、“微言大义”、“语录体”等表达方式。“语录”需作详细注释、发挥,“微言大义”之义蕴何处也不很明确。因此,中国有一门独特的学问,称之为经学,即训解或阐述儒家经典之学。形式是由内容所决定的,理论体系的贫乏导致表现形式上的这种状况。

西方的逻辑思维传统发端于古希腊。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作为传统形式逻辑的奠基人,提出了完整的逻辑理论体系。现代形式逻辑的许多重要内容,在两千多年前的亚里士多德那里就有了基本面貌。由亚里士多德开创的逻辑学,在西方思维艺术的发展中产生了深远影响。到近代以后,英国培根对逻辑学又作出了重大发展,他针对亚里士多德逻辑重演绎、轻归纳的特点,第一个系统地制定了经验的归纳法。他的归纳逻辑运用了“三表(本质和存在表、差异表、比较表)法”,并以此丰富和发展了亚里士多德逻辑中的简单枚举归纳法。到19世纪,英国哲学家穆勒把“三表法”推广为契合法、差异法和共变法,同时还创立剩余法,发展了归纳逻辑。逻辑思维发达与否的重要标志在于是否达到公理化、形式化水平。在西方,早在17世纪末,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就曾试图建立形式的演绎逻辑,并在逻辑的符号化方面作了一些努力,成为数理逻辑的先驱。19世纪中叶,英国数学家布尔创建了以他命名的逻辑代数系统,使逻辑形式化有了重要发展。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德国逻辑学家弗雷格第一次表述了具有现代化形式的数理逻辑命题演算体系,即构成了最早的命题逻辑的公理系统。到2O世纪30年代,现代逻辑又取得了几项辉煌的成就。

西方现代逻辑向公理化、形式化的迅速发展,充分说明了重视逻辑思维的传统在西方思维艺术中所占的主导地位和所起的重要作用。拿这种思维传统与中国思维传统相比较,就会看到,在中国,逻辑学的发展是极其缓慢的,现代逻辑的所有成果,几乎全是从西方引进的。从中也可清楚地看出中国思维传统和西方思维传统的明显差别。

西方思维除强调逻辑思维外,还非常重视理论的体系化。西方人在探索自然界奥秘的过程中以“求知”、“爱智”为目标,追求理性的享受,着重发展知识论。各种理论体系象一个个螺旋上升的圆圈,绵延在西方思想史的长河中。亚里士多德以博学著称,他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理论体系,其著作包括逻辑学、自然哲学、认识论和心理学等各个方面。他不仅把各个领域的知识汇合成一个庞大的体系,而且每一领域的知识也自成体系。在他之前,柏拉图的唯心主义理论体系是人们所熟知的。到中世纪,正统经院哲学系统化,形成了托马斯的神学唯心主义体系。再往后,近代西方则是理论体系层出不穷的时代。法国笛卡尔不仅建立了物理学和数学的体系,而且还论证了他的“形而上学”世界观体系,以及以几何学为标本的理性演绎方法体系。英国洛克在巨著《人类理智论》中建立了庞大的唯物主义经验论的理论体系。德国人更不愧是构造理论体系的好手。康德的“三大批判”构成了著名的先验论。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包括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其中每一部分又都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理论体系也是人们所熟知的。现代西方思想家也非常重视知识论理论体系,理论自然科学的发达和哲学派流派的蜂起说明了这一点。

2.西方思维艺术差异的文化背景

中西方思维传统的差异为何如此之大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其中经济文化背景尤为突出。任何一种类型的思维艺术,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由人们思想活动的逐步演变和长期积淀而形成的。就是说,思维艺术的起源和演变是时代精神变迁的产物,其最深厚的基础固然如马克思所说是“尘世间的粗糙的物质生产”,而生产关系、政治法律制度、思想意识等,则是这种精神同经济基础之间的不同层次的中间环节。分析中西方思维艺术差异的背景,我们既要从经济基础出发,在整个社会系统中探究思维艺术产生和存在的根源,又要从思维艺术所依附的社会子系统着眼,透视社会文明状态对思维艺术的影响。

中国传统思维艺术,产生于这样的条件:第一,半封闭的大陆型社会地理环境。这种地理环境,与欧洲一些国家的开放性的海洋环境不同,其特点是交通阻隔,信息封闭。自然的隔离带来与外部社会的隔离。第二,既不同于游牧经济,也不同于工商业经济的农业型自然经济。这种农业经济使中国社会文化心理(包括思维)具有很强的农业社会特征。第三,家国一体的宗法社会。这种社会结构使人们注重血缘,膜拜祖先,推崇传统。另外,中国古代自然科学的发展状况,对中国传统思维艺术的形成也有重要影响。正是在上述诸条件下形成了与西方思维艺术迥异的中国传统思维艺术。

在几千年的西方文明史上,思维艺术的发展进程呈现出多样化,即使在同一时期内,西方各民族、各国的思维艺术也不尽相同,甚至相差很大。我们分析西方思维艺术的产生条件,只能根据有比较代表性的社会环境对思维艺术的影响,论其大略。第一,西方文明就地域而言,主要是地中海沿岸地区,这里气候温暖湿润,海上交通发达,从而大大促进了农业、工商业和航海业的发展。自然的开放带来向外部社会的开放。第二,在欧洲,从古希腊开始,就以工商经济为主。农业经济虽然存在,但对社会历史和文明的发展影响不大。这种经济类型,特别是商业活动,以其纯粹的谋利性质和流动的生活方式,构成了足以摧毁家族社会的血亲温情和世系组织的强大冲击。第三,在整个欧洲没有形成象古代中国那样的统一的社会群体;而是小国林立,各个城邦国家可以结成同盟,但它们从来没有取消自己的国界而混为一体,整个社会可以说是一个松散的个体的组合。相应地,整个欧洲世界观的核心就是个体性。对欧洲人来说,凡是不能支配自己和由人摆布的人都是奴隶。所以,不依附于他人才被当作人的最高品格提到首位。广而言之,西方民族,是以个体为本位。第四,西方自然科学的发展成就,也是西方思维艺术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前提。所有这些,都是与中国历史相异的。正是在此背景下形成了与中国传统不同的思维艺术。

三、中西方思维艺术发展的互补融汇趋势

1.中西方思维艺术融汇发展的条件

古代,居住在地球上各个不同地域的人们在思维艺术上有着奇妙的巧合:古代中国人和古代希腊人都产生过整体的、模糊的、直观的思维艺术,都把世界看成一个混沌的整体,把某种具体的物(或现象)看成世界的始基;都有朴素的关于事物发展、变化的思想。在此之后,中西方思维艺术逐渐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出现了明显的差异。人类进入到现代社会,思维艺术发展的轨迹似乎又开始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历史阶段,中西方思维艺术互相吸引,互相渗透,互相补充,形成了一种融汇合流、协同发展的趋势。

中西方思维艺术的融汇发展,是以现代科学革命和现代技术革命为背景的,是在当今世界开放与发展的形势下形成的。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电子传播媒介使空间距离的缩短,以及广泛的世界文化交流,促进了各民族的相互了解,中西方思维艺术的迅速接近和共同发展有了现实的可能。换言之,现代科学技术及其成果为中西方思维艺术的沟通和共同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而在开放的国际环境中,世界性的广泛、频繁的文化交流,使中西方在发展自身文化的过程中有了更多的参照系,因而有可能更自觉地反省自身,博采对方之长,吸收、消化外来文化。

如果说,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开放、文化交流是当代人类思维艺术融汇发展的外部条件的话,那么,思维艺术本身的发展规律、它对自身不断完善的要求,则是当代人类思维艺术融汇发展的内在机制。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中国和西方形成了两种迥然不同的思维艺术,分别沿着两个方向发展,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各执一端。在认识和把握世界过程中,这两种思维艺术都有其独特的长处,发挥着各自独特的作用,在很多时候是不可取代的。但是,它们各自的缺陷也是很明显的。如果不克服这些缺陷,思维就不能充分地、科学地把握外部世界,思维自身也就停止了发展。可是我们知道,正如人类的实践发展是不会停止一样,人类思维的发展也是不会停止的。思维具有至上性,至上性的本质是综合思维的空间跨度和时间跨度,使人类思维在无限的历史长河中不断接近绝对真理。这是一个思维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种不同思维艺术的互相取长补短、融汇发展是不可避免的。而当代科学的高速发展和社会的高速发展则加速了这一进程。

2.西方思维艺术融汇发展的内容

中西方思维发展的互补融汇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人文与科学并重。中国思维传统重人文,以人道、伦常为视觉焦点;西方思维传统重科学,以自然规律为视觉焦点;这是人类认识外部世界的两个侧面、缺一不可。随着人类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文和科学互相渗透,关系越来越密切,以致不可分离。即:人文领域中不可避免地涉及自然因素和运用科学分析方法,科学领域中则摆脱不了情感因素和价值评判。现代西方哲学的两大思潮,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思潮,是并驾齐驱的,同时也互相对话,互相吸收和互相补充,愈来愈显示出汇融的趋势。注重科学传统的西方哲学家和科学家,对社会与人的问题也愈益表现出强烈的关注,如关心人类的和平与发展问题,研究人和人的价值,人的本质和自由等。在中国,对民族坎坷历程的深刻反思强化了“落后就要挨打”的观念,大胆的开放政策使现代先进科学技术跨进国门,科学主义盛行起来。中国传统思维艺术一向重视人伦纲常,但在科学主义的影响下,开始发生了深刻变化。人们在思考某种理论时,不仅要问:它的社会意义和伦理价值如何?而且还要问:它是不是科学的?它有没有严格精确的论据?

正如中国思维艺术中不能说完全没有科学主义传统一样,西方思维艺术中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人文主义传统。但是,欧洲的人文主义注重个体的人格,从个体去看社会,认为社会应以个体为单元和基础;而中国的人文主义注重社会的人格,把个体看作是社会和群体的分子,从关系中去体验一切。前者强调人的自然属性,最后把人归于自然性;后者强调人的社会本性,进而把自然也人化为具有伦理本质的东西。这两种人文主义,在当代也有融汇的趋势:西方人逐渐重视人的社会性和社会关系,而中国人则开始强调个体人格。

其二,模糊与精确并重。一般认为,模糊性是古代思维的特征,精确性是近代思维的特征。实际上,模糊性和精确性都是思维的固有特性,无论在古代、近代、现代思维中都是存在的。在古代,思维的模糊性是朴素的、粗浅的,抑或说是不得已的,当时的人们囿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智力水平,不可能对世界总画面的细节作出精确的说明,因而把世界看成是混沌的整体。不仅思维的对象是模糊的,思维本身也是模糊的。这个时代可以说是想精确而不成的时代。现代思维的模糊性则不同,它建立在对外部世界的精确的基础上,同时客观地反映了外部世界发展的某些模糊过程和环节。这个时代可以说是为精确而模糊的时代。中国传统思维艺术的模糊性特征,是思维本性的一种表现,它经过长期的延续而得到丰富和发展。但它不象西方思维艺术那样在近代受到过精确的扬弃,因而直到今天,中国思维艺术中的模糊性仍带有古代朴素的色彩。

人类思维的本性要求精确地准确地把握外部世界,以便于在实践中改造外部世界。人类世世代代都在追求精确性,试图使认识尽可能真实地接近客观事物本身。没有精确性也就没有科学的认识,因此精确性是现代思维艺术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另一方面,在客观世界中真实地存在许多模糊性,如在程度、真值、关系等方面,很多时候不可能有精确的结论。这种模糊性表现了事物两极对立的不充分性,或差异的中介过渡性。反映在思维中,就必然会产生思维的模糊性。模糊数学和模糊逻辑就是现代模糊思维的两种形式。传统数学竭力追求精确性,排除模糊性,结果遇到很多不可解决的难题。2O世纪60年代模糊数学诞生,使数学获得重大发展。模糊数学精确地描述了事物本身的模糊性,为人们提供了重要的思维手段,而这一点是传统的精确数学所做不到的。模糊逻辑是对传统逻辑的扬弃,它也为我们提供了现代思维手段。传统逻辑是二值逻辑,它的基本规律是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它要求对任何命题都作非真即假的判断,不考虑第三值或更多值。而在现实世界中,有很多问题的界限是不清晰的甚至是很模糊的,在人们的思维活动中也存在着多值的模糊的判断。因此模糊逻辑便应运而生。

总之,西方人有精确思维的传统,同时又创立了模糊数学和模糊逻辑,开创了现代模糊思维的新阶段;中国人擅长于模糊思维,同时又刻意吸收消化西方人的精确思维艺术。这说明,模糊性和精确性作为人类思维的两种特性,在现代社会得到长足的发展并互相靠拢。

其三,归纳与演绎并重。在西方哲学史上,归纳的传统和演绎的传统都是存在的。近代欧洲发生的经验论和唯理论之争其焦点之一就是思维方法的问题。以培根、洛克为代表的经验主义把归纳法作为根本方法,反对演绎法;而以笛卡尔、莱布尼茨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则把演绎法作为根本方法,认为归纳法得出的知识是偶然的,不具有普遍必然性。尖锐对立的两派哲学家由于各自方法的片面性而陷入窘境。但即使在当时,归纳法与演绎法也有互相接近、互相吸收的倾向。洛克把理性演绎隶属于经验归纳之下,对演绎法作出了经验主义的解释。莱布尼茨多少看出演绎法的一些局限性,因而抛弃了“理性直观”的绝对性,容纳了经验归纳法的某些内容。这段历史事实证明,归纳和演绎是辩证统一的,它们既不可相互替代,也不可彼此分离。归纳法的缺陷在于,从个别的单称陈述推出一般的全称陈述并无逻辑必然性。演绎法的缺陷在于,它得出的结论的普遍性程度总是超不过演绎前的普遍性程度,而且演绎的前提从何而来是演绎法本身无法证明的。因此归纳法和演绎法必须互相补充,同时并重,才能获得科学的认识。

中国传统思维艺术是重演绎轻归纳的。中国哲学史上的“天”、“道”、“气”、“神”、“有无”、“道器”、“阴阳”、“和同”、“动静”、“常变”、“体用”、“本未”、“一两”、“理气”、“心物”、“所能”、“知行”等,都是进行理性演绎的概念范畴。当然,中国传统演绎法与西方有所不同,意会、领悟的成分比较多,不象西方那样重逻辑、形式和公理。因此,中国传统思维艺术在归纳和演绎问题上有两点不足:一是轻归纳法的作用;二是在演绎方面缺乏形式化公理化系统。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在思维领域中,片面地偏重归纳或演绎都违背思维规律,现代思维发展的趋势必然是使两者共同深化和互相融汇。

其四,横向和纵向并重。思维本身具有时间跨度和空间跨度。从时间跨度来说,它的视野向过去和未来两个方向无限延伸,宇宙和人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是思维的对象,这是思维的纵向性;从空间跨度来说,它的视野遍布宇宙,宏观和微观,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每个领域,都可能成为思维客体,这是思维的横向性。

对于任何思维对象,纵向把握和横向把握都是不可缺少的。事物有产生、发展的不同阶段,有前因后果,人们必须从过程中即从时间跨度上把握它;一事物与他事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各种参照系列,人们又必须从横向对比中即从空间跨度上把握它。纵向思维把思维者提升到历史的高度,能鸟瞰事物运动的全过程,有利于把握事物的历史性特点;横向思维则使思维者具有宽阔的视野,能洞察事物之间的异同,有利于把握事物的历史性特点;横向思维则使思维者具有宽阔的视野,能洞察事物之间的异同,有利于把握事物的共时性差异。

在西方,社会开放和文化交流有着悠久的历史,并形成了传统,因此很少有思维的地域性屏障。在这样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西方人思维的横向性特征比较明显。在中国,由于半封闭的大陆型地理环境和长期闭关锁国的社会环境,人们的思维视野局限在本土之内,因此偏向纵向思维。横向思维和纵向思维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现代思维正将两者结合,成为综合的、全面的、科学的思维。

其五,直觉与逻辑并重。直觉思维与逻辑思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艺术。直觉思维是人通过知觉对事物进行瞬时的、直接的选择和判断,从而认识事物的性质、联系和关系。逻辑思维则是借助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以及各种逻辑思维方法,在理论推演中认识事物的性质、联系和关系。直觉思维与逻辑思维都是人类思维艺术的必要环节。就直觉而言,有古代直觉和现代直觉之分。古代直觉是一种朴素的、原始的直觉,带有浓厚的神秘主义色彩。而现代直觉则建立在敏锐的知觉能力、明确的思维定势和丰富的经验知识基础之上,现代心理学的成果也说明了直觉的科学性。

在现代思维艺术的发展中,直觉与逻辑的作用彼此不可代替,又具有互相补充的趋势。直觉思维可以在瞬间“恍然大悟”而体验到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省去了很多中间环节,高效率地解决问题,它的缺陷是偶然性太强,效果难以保证。逻辑思维可以对事物进行严格科学的推理,能有把握地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结论可靠,其缺陷是中间环节太多,不可能得到瞬时效果。直觉思维的长处正好是逻辑思维的短处,直觉思维的短处正好是逻辑思维的长处,两者结合起来,则成为比较完整的思维。

在现代思维中,直觉和逻辑互相渗透、互相促进。逻辑思维的发展,使直觉思维有了更多的直观形式和渠道,更为完善化。在很多情况下,由于逻辑推理过程高度简化、形式化、自动化,经过反复练习,人们凭直觉就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同时,直觉思维进一步完善,不再具有神秘的色彩,它的规律也逐渐被人们所揭示,并被人们作为一种逻辑方法运用到科学发现和生产实践中去。

其六,形式化趋势。在人类思维发展史上,形式化是晚期出现的成果,它是现代思维艺术的重要标准。所谓形式化,就是用人工语言(表意符号)代替自然语言,描述事物的结构及其规律,并暂时撇开符号代表的意义而仅着眼于形式,把对事物的研究转换为对符号的研究。形式化是思维艺术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形式化必须有几个基本前提:首先,人们对于思维规律有比较透彻的把握,能用简洁的符号表达它的复杂的本质联系;其次,有高度完善的公理系统,使形式化及形式系统有运演的逻辑基础;再次,有严整的演绎理论体系,以适应推理方法与符号公式之间的转换,最后,有高水平的语言学研究成果。

思维的形式化过程,是思维的抽象、概括、一般化的过程,也是思维的分解和深化的过程。现代科学要求语言无歧义地表达概念,用最简明的方式表达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联系,而形式化则满足了这一要求,它用符号准确无误地表达某个概念,用符号化的公理系统清晰地揭示事物内部及事物之间的联系,越过了自然语言的障碍,使思维更加精确化、客观化。现代形式化思维的一个重大成果是数理逻辑的诞生,它为人类思维艺术的发展开拓了一个新的领域。

形式化思维艺术由于舍弃了符号所代表的意义,而只着眼于形式,又由于它概括了思维的一般形式,因此能被全世界所接受,从而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同时,形式化思维艺术在科学理论的研究甚至科学理论的发现中有重大作用,因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成为现代思维艺术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

形式化思维还有力地推动了人工智能的发展。思维元素用符号表示,思维过程用形式化的公理系统代替,这样便能输入电子计算机,使电子计算机成为能够“思维”的智能机。人工智能的出现,标志着人类思维发展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人类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自觉地改造和完善自身的思维艺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思维的社会机制和生理、心理机制被日益清晰地揭示出来,以至于能通过脑电图破译思维语言,能通过射线摄影透视人脑思维的活动过程。人类思维艺术正处于大变革的前夜。我们相信,思维艺术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必然会展现出新的前景

注释:

[1]《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574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9页。

[3][4]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52页。

[5]《希腊数学史》第1卷,牛津1921年版,第129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3页。

[7]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3卷,科学出版社,1975年版,第337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0、31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526页。

第4篇:古代自然科学的特点范文

社会科学方法论是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前提和基础,掌握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本问题和基本构成,为社会研究的取向、设计、实施和策略提供程序上的指导,是社会学科学方法论的基本功能。法国哲学家孔多赛(Condorcet,1743-1794)自18世纪90年代提出“社会科学”概念以来,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发展,社会学科学方法论经历由实证主义和阐释主义两大取向的方法论对立体系,走向强调混合方法论,关注连续性、互补性、整合性的当代。蒋逸民将社会科学方法论发展概括为:大致经历了萌芽时期,形成时期,成熟时期和进一步发展时期。[1]

首先,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萌芽时期可以追溯到古代。如中国古代关于人口统计调查的方法,古希腊时期的商品买卖统计和测量方法,古希腊哲学自然哲学方法等等,此时的社会科学学科尚未形成,方法论多为哲学方法论。直到黑格尔哲学体系为止,古代哲学结束了辉煌时期。

其次,从19世纪初到20世纪30年代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形成时期,此时,自然科学研究成果倍增,形成了自己的自然科学方法论体系,社会科学也从旧哲学那里分离出来,形成了自己的方法论。此时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体系以受到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影响的实证主义研究为主,哈金(Ian Hacking,1936-),波普尔(Karl Popper,1902-1994),石里克(Moritz Schlick,1882-1936)等科学哲学家围绕逻辑实证主义是否可以成为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如何对自然科学进社会科学研究等问题,提出实证主义的研究进路。与此相对的,是社会学家狄尔泰、韦伯提出的反对在人文学科中运用自然科学方法,强调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的区别的经典阐释主义主张。至此,形成了经典的实证主义和经典的阐释主义两大基本社会科学方法论。

再次,从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随着定量研究方法论模式和定性研究方法论模式的诞生,社会科学方法论走向了成熟时期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方法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被普遍使用。其中,定量方法论被普遍用于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理论检验研究,定性方法论则被用于理论建构方面。

最后是进一步发展时期,直到20世纪60年代后期,受后现代思潮深入和广泛的影响,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提出混合方法研究、超学科研究、参与行动研究和自我民族志等研究方法,强调多学科基础和研究方法之间的融合。这种混合方法,其实就是一种采用相对主义的立场,对特定研究问题随意使用某种方法论的方法。

回顾社会科学方法论发展的这四个阶段,不难发现,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发展是以哲学方法论为理论基础,融合具体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方法和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在当代,社会科学方法论逐渐呈现出方法论取向多样化,多方法论主张相融合的特征。在这一方法论指导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这一特征,正是建构主义研究进路对于多元化的研究主张的方法论体现。

二、建构主义进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主张

建构主义一词在不同的研究领域都各有其定义,从方法论的意义上来看,建构主义是方法论相对主义,即所有知识形式都应以同一方式来对待而不是所有知识形式同等有效。由此,方法论意义上的建构主义关注的是人类作为社会行动者在科学知识的制造中所扮演的角色。

首先,就建构主义的起源而言,现象学、哲学解释学、解构主义、修辞学、符号学等哲学视角为建构主义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来源,并促使建构主义放弃用真理性或有效性问题来解释自然知识的独特研究进路。正如布鲁尔对科学的“自然主义”研究进路所主张的那样,[2]建构主义的研究进路排除了传统认识论问题,割断了科学研究与传统认识论先入之见的联系,进而对以前不受欢迎的关于“客观”知识是如何由“非客观”因素建构而成的话题进行探索。

其次,就科学社会学研究领域中持建构主义主张的研究者来看,大部分建构主义者都选择从著名的科学史家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引出各自的研究主题,库恩的范式理论将科学看作是受一个逻辑结构、一个世界观所统治的传统形象彻底打破,并认为科学更像是“一个传统权威的组织”、“一种工匠活动”、“一种地方性的(locality)知识形式”,[3]所以,应该把科学与其他文化形式同等对待。受这一科学观的启发,建构主义者放弃了宏观的科学研究主题,转向了狭窄而集中的微观分析,进而影响了社会科学叙事方式从宏观向微观转向。

第5篇:古代自然科学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自然科学;宗教;诞生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13-018-01

科学是反映客观规律的知识体系,科学知识萌发于人类早期的社会实践,古代文明已包含许多近代科学得以发展的因素。因人类社会实践和认识的历史局限性,古代的科学知识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一直附属于在思维方式上尚未摆脱想象性和猜测性的自然哲学体系,甚至寄生于宗教神话中。在中世纪,科学成了神学的分枝。科学与宗教的历史混合状态随着人类社会实践和认识的发展而逐步解体,科学从自然哲学体系和宗教神话中分化出来,成为实证性的科学。

一、自然、人、神表现为鲜明等级和不同质的秩序

13世纪古希腊科学的复苏同托马斯・阿奎那建立的包括基督教神学和亚里士多德哲学在内的辉煌的综合体系一道,建立了基督教用以阐释自然的特殊认知系统,对西方思想的统治一直持续到17世纪。让我们追溯一下欧洲中世纪思想是如何改变了欧洲人的心理态度的。超越论认为自然和人都是上帝创造出来的,上帝超越一切,不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也不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是与人无关的“外在物”;人与自然不同质,上帝安排人超越于自然之上并具有支配自然的权利。亚里士多德认识到了两个主要方面――自然是可以理解的,自然是一个有生命的有机体。阿奎那从亚里士多德和当时的基督教义那里接受了一种假设:人是万物的中心与目的,世界可按照人的感觉和心理来描绘。自然既是有秩序的,又是偶然的。阿奎那关于上帝的概念是亚里士多德的“不动的原动者”和《圣经》中的“人之父”的综合。他把上帝描绘成自然界的永恒统治者,而不仅仅是最初的造物主。中世纪经院哲学家们把古希腊宇宙中有序性和规则性的观点与《圣经》中关于上帝是规律创造者的观点相互结合起来,对自然神灵的否定,使自然界不再是人们崇拜的对象,而成为研究的对象。

二、理性与信仰

早期教父哲学的实质是信仰主义、蒙昧主义、唯心神秘主义的。在其统治下,理性的思考成了人们的。然而,在中世纪创造的智力背景中,自然科学才作为学科发展起来,由于同那些对科学感兴趣的伊斯兰教国家的接触,使得一个最大的变化得以产生,这个变化发生于重新发现亚里士多德著作的时候。因在一些较大的问题上,他们的观点更加富于理性、更科学。早期以安瑟伦为代表的经验哲学的思想特点是力图使理性与信仰调和并使理性为信仰服务,其著名的本体论证明是最好的说明。13世纪之后,神学的信仰主义式的绝对唯心主义受到了动摇,理性堂而皇之地走进了神学与科学的殿堂。经院哲学那种理性的唯知主义,保持且加强了逻辑分析的精神,他们关于神与世界是人可了解的假设,也使得西欧智者产生了一种即使是不自觉的也是十分可贵的信心,即相信自然界是有规律的和一致的。托马斯・阿奎那代表的经院派神学打着理性旗帜,用逻辑推理来论证,但信仰与理性的矛盾并未因此解决,把信仰建立在理性基础上,实际上是冒险让信仰去接受他本来经受不起的审查和考验。在阿奎那时期,经院派神学内已出现了要求信仰与理性分道扬镳的论战。一方面使基督教教义建立在脱离理性的信仰之上,另一方面则使理性也脱离信仰的羁绊,按照自己的道路走向具有启蒙色彩的哲学和宗教学说。邓斯・司各脱、威廉・奥卡姆为此做出了贡献。司各脱扩大了理性所不能说明的神学地盘,他提出了关于上帝本性的非理性理论,指责托马斯主义所谓上帝按照理性必然性而活动的说法会导致泛神论,把上帝的活动限制在理性所允许的范围,显然是限制了上帝的无限自由。哲学则是少数有识之士的创造,它是通过纯粹的思辨来理解真理的,两种真理性质不同,一方面凭借信仰接受教会的教义,另一方面凭借理性研究哲学问题。中世纪经院哲学对神学的坚定信念导致这样一种思想习惯:寻求严格的论点,并在找到后坚持论点的可贵习惯。这个出于本能的信念活生生地存在于推动进行各种研究的想象力中,这有助于科学的理性成份的产生。因此在近代科学理论还没有发生以前,相信科学可能成立的信念是不知不觉地从中世纪神学中导引出来的。

三、神学唯意志论与经验论

邓斯・司各脱与不可战胜的博士威廉・奥卡姆在批判托马斯理性神学时,不仅使理性与信仰分道扬镳,同时也是复兴唯意志论神学的先驱。选择唯理或经验论的科学方法,取决于神学上的考虑,神学中的理智论与科学唯理论相联系,而神学中的唯意志论是同科学中的经验论相联系的。因神学唯意志论的复兴,因人们相信万事万物都是由上帝的意志决定的,因而人们开始相信他们亲历的事物,该点转到科学领域上来便意味着科学也必然要接受事实。中世纪的许多哲学家相信上帝创造宇宙之时必须遵循亚里士多德确立的观点。在亚里士多德所设想的宇宙中每一事物都是通过逻辑上是必然的法则而与其他事物相联系。丹匹叶在反对对于上帝的这些权力施加任何限制的同时,却在无意中取消了对科学理论所施加的禁锢。因此,不仅是主张必然性的神学处境岌岌可危,就连主张必然性的自然科学也是如此。总之,13世纪,应该说是一个划时代的世纪,从这时起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取代新柏拉图主义成为基督教的哲学基础。《圣经》自然观与亚里士多德的特殊融合,形成了对自然的特殊认知系统:否定自然神灵的存在,就意味着自然不再是人们崇拜的对象,转而成为研究的对象。同时,在这段时期里经院哲学家们开始重视理性,并把它看作是认识上帝的主要途径,因此,一旦人们发现了对自然的新的认识方法:经验与观察,便开始对这种过分的唯理论进行无情的批判。直到15世纪宗教与科学的关系虽然有冲突,但由于这时近代科学还没有产生,科学仍然是隶属哲学,而宗教在此时充当了为近代科学的产生营造氛围的不自觉的工具。

参考文献:

[1] 伊安.G.巴伯.科学与宗教[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57.

第6篇:古代自然科学的特点范文

摘要本文从方法论、学科内外等方面论述了著名美学家周来祥“美是和谐自由”的观点,同时与主观说、客观说、主客观统一说以及生命说和自由说做了比较,突出了和谐自由论美学体系的合理之处,指出和谐自由论美学体系是一个动态开放与发展的体系。

关键词:周来祥 和谐自由 美学 体系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体系的建构,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要建立体系,首先必须找到代表自己的东西,同时要有宏阔的视野,辩证逻辑的思维,稍有不逊,难免会顾全不周。我国著名美学家、文艺学家周来祥通过对中外美学史的研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提出“和谐美学”的思想,建立了以审美关系为轴心,以辩证逻辑结构为基础,史论结合的和谐自由论美学体系。综观周来祥的美学体系,应当说大体走过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初以前,和谐美学观点由探索到形成;第二个阶段是80年代中叶以前,和谐美学逐步形成体系;第三个阶段是90年代末以前,和谐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进入21世纪,也就是第四阶段,周来祥进一步把研究成果系统化和完善化,同时开拓创新,面对新的情况,寻求新的理论创造。50多年来,周来祥从各方面对其和谐自由论美学体系进行了阐述和延伸,形成了主客体统一的整体美学范式,和谐自由论美学体系逐步得到完善。

美是和谐自由体系的轴心是审美关系:周来祥根据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关于“对象怎样变成就要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与对象性质相适应的(人的)本质的性质;因为正是根据这二者之间的关系的具体(特定)性质才可以作出特殊的具体的肯定方式”的思想提出了把握美的本质,不能仅从主体入手,也不能仅从客体入手,而必须从主客体之间所形成的特定关系入手。以此为基础,周来祥从古今中外的大量美学史料中归纳总结出了美是和谐自由的思想,并形成了体系。笔者认为,美是和谐自由的体系应该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一 方法论上的和谐:辩证逻辑思维方法与自然科学思维方法的和谐统一

思维方式是由知识、观念、习惯等要素逐渐递进,不断沉积而形成的主体反映和思考问题的定型化的思维模式,表现为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下,人们思考问题的程序和方法。人类的思维是个逐步发展演化的过程,纵观哲学发展的历史,哲学思维方式经过了古代对象性思维方式、近代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和现代辩证逻辑思维方式三个阶段。

在美是和谐自由论体系中,周来祥吸收并改造了辩证逻辑的思维方法,把辩证逻辑思维方法的两个方面应用到其和谐美学之中:首先是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方法,“这个统一包括从实践到理论,从理论又回到实践;从个别上升到一般,又从一般回到个别;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这样一个完整的过程。”其次是逻辑与历史的统一的方法,同样包含着两个主要方面的内容:“其一,逻辑和辩证法是一致的,逻辑与客观的历史是一致的;另一方面逻辑和认识论是一致的,与认识史是一致的,与美学思想史是一致的。”

与此同时,周来祥还把现代自然科学的方法融会于辩证逻辑思维之中:现代自然科学的方法是面对自然界的,20世纪自然科学自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以现代物理学为重点,获得了飞跃的发展。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提出,模糊数学、统计数学、分子生物学、量子化学、遗传工程学等的兴起,深化了人们对客观世界互相联系、互相转化、不断运动的认识。现代自然科学方法不能代替辩证思维方法,但的辩证思维方法是发展的,它对其它方法都采取吸收改造的态度,使其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对现代自然科学方法也是一样,它可以融合现代自然科学方法的一切优点,内化为自身的特点,丰富和发展的辩证逻辑思维,使辩证思维进一步科学化、精密化、现代化。为此,周来祥把现代自然科学方法与辩证思维的方法结合起来,把自然科学方法应用到了美学方面,为美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视角。

二 学科外的和谐:美是真与善的和谐统一

人类和自然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理智、意志与审美三种关系,从而产生了研究真、善、美三种不同类型的科学:真是以概念的、普遍的形式把握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结果,其形式是抽象的,具有普遍性。真要把握的是客观世界的普遍内容,追求客观性。它虽以感性的客观世界为基础,但这只是提供了一个前提,最终目的是从感性实践中经过综合分析,得出普遍的规律,用以指导今后的实践。同时,在主观方面,真不容许狭带个人的情感。我们平时所说的愤怒出诗人,只是对于文学而言,对科学却有害。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形成的一种意愿、欲望、目的的结果。善是带有个人情感性的,个人的意志要求在客观世界中得到实现,使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在客观物质世界中肯定自己的意义。就主观方面来说,善在没有实现之前存在于个人头脑中,是主观的。善也具有客观方面,它要求倾向于用一种物质的力量作用于客观世界。善的活动以符合客观规律为基础,具有普遍性。美则是真与善的统一,真讲求概念、普遍性,善要求情感性、普遍性,美无关概念,却也要求普遍性,更强调情感,这样就把二者结合起来了。当然,这种结合是排异求同的结合,相对于理智的概念性而言,审美的概念是不确定的。就审美与善而言,善讲求的是对社会的作用与影响,审美同样没有直接关联这些,但总是会阐明一种观点,这种观点总会与社会人生相关,美是无目的而合目的性的,这样就与善也结合起来。从审美心理方面来说,审美要求的是主体的心理愉悦,审美心理包括感知、想象、理解与情感四个方面的因素。这四个方面既有主体的情感方面,也包含理性的理解,只是在审美中,没有在真与善之中那么片面地被强调,四者已经融合为一体。

总之,美是真与善的和谐统一,美的和谐自由是以情感为主,不以概念为中介又趋向一种不确定的概念、无目的而又合目的的和谐。

三 学科内的和谐:横向与纵向的和谐内涵

周来祥认为美是和谐自由,是人和自然,主体与客体、理性与感性、自由和必然、实践活动的合目的性和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的和谐统一,包括横向与纵向两个方面的和谐。从横向来看,周来祥先生的美是和谐具体包含以下五个方面:形式的和谐、内容的和谐、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人的全面和谐的发展。从纵向来说,周来祥提出美是和谐包含三个阶段:其一、古典和谐美,是指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由于封闭的自然经济、当时社会斗争的特征、素朴的辩证思维方式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美的主题表现为和谐,美的类型包含优美或壮美。无论在东方古代社会还是西方的古希腊与古罗马,都强调以和谐为美学特征。其二、近代对立的崇高(广义的美),对立的崇高就是把构成美的各种元素对立地、无序地、动荡地、不和谐地组合为一个矛盾复杂体。对立的崇高在中西方的表现是不一样的。由于西方社会由自由资本主义社会经垄断资本主义走向后工业社会,哲学上的形而上学思维、否定的辩证法及悖论思想的影响。大致来说,这种分裂与对立又形成了近代崇高的三个部分:崇高、丑、荒诞。而在中国,由于国情与社会历史的原因,并没有形成以荒诞为主的美学主潮,而是经由崇高与丑直接进入了辩证和谐的现代美学。其三、现代辩证和谐美,是人类美和艺术发展的最新阶段,把近代的对立和古代的和谐予以辩证地综合和发展,成为既追求对立又追求和谐的新型的美。它既有近代的无序、动荡、不平衡、不稳定,又有古代的有序、稳定、平衡和宁静。当然,尽管古典和谐美、近代对立的崇高、现代辩证和谐美三个阶段的和谐美的思想各有其特征,但这也是相对的。就是说古代的和谐美学中亦存在近代的崇高,近代的崇高中也蕴涵古典和谐式的美,现代的辩证和谐美学中,也同样交集着古典与近代的美学思想。三者各为其主流,但又相互交叉、并存。

四 和谐美学的创新:与主观说、客观说、主客观统一说的不同,以及与生命说与自由说的区别

主观说强调美是主观的感觉,主体认为美就美,没有道理和标准可言;客观说则认为美在具体典型的现象和事物当中,与人的主观感受没有任何关系,二者都有其片面性。美的社会性和客观性统一说,同样存在不足:强调突出了社会主体的作用,忽略了审美对象的自然属性,忽略了个人主体的作用,没有看到社会主体与个人主体的辩证统一关系;强调了美的社会、普遍、抽象的方面,忽略了个性的、具体的、现实的审美关系的形成。自由说在这里指的是实践美学,认为“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自然人化”的结果。这种观点指出了美是社会实践的结果,强调了美是在客观对象上烙下主体的痕迹。但这只能说具备了审美的前提,因为真与善同样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生命美学指的是后实践美学这一类,后实践美学以存在论哲学和当代西方美学为思想资源,他们认为美的本质在于个体对生命的超越。这种观点突出了主体,忽略了审美客体。

周来祥指出,所有这些美学派别,在思维方式上仍停留在对象性思维或实体性思维的阶段,它们都把美归结为单纯的客观存在,或者是主体的物质实践,或者是主体的生物性存在。

为此,他提出了以审美关系为轴心的和谐美学以弥补上述提法的不足。审美关系强调的是由于对象的美是相对于主体的情感而言的,所以我们不能仅从对象的性质或仅从审美主体来判定美的本质,而是必须在主客体形成的具体的、历史的、特定的关系中来把握美的本质。

可以看出,周来祥的和谐美学对美的本质的探讨往前推动了一大步,认为作为美的根源来说,它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作为现实的美的对象来说,它是由审美对象和审美主体相互对应而形成的审美关系决定的。在这个意义上,没有审美对象,就没有审美主体;没有审美主体,也就没有审美对象。以审美关系为基础的和谐美学的提出,弥补了主观派与客观派的片面性,让人们不再单纯地在主体或客体中找寻美的本质。而是把主客体联系起来考虑;对实践美学也有所深化,实践美学广义的自然的人化的问题,并不就是美的本质,科学认识与意志实践同样是属于自然的人化现象,自然的人化现象只是事物美的前提条件。总之,周来祥这种以实践美学为基础,以主客体关系为本体的思想深化了实践美学“美是本质力量的对象化”问题,把美的本质缩小在审美关系之中,为后人对美的本质的探询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概而言之,周来祥和谐自由论美学体系内涵的突出特色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他用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逻辑思维方法作为其方法论,用中国儒家的中和思想作为其核心内容,真正实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其次,他的和谐美学的观念内核是和谐自由,由人自身的和谐到与他人的和谐,再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一步步扩大;第三,其和谐美学体系中的和谐是对立统一的和谐,没有矛盾没有对立就达不到和谐;第四,美的和谐不能脱离社会的和谐,他把人的理想与社会的理想统一起来,使它的和谐美学具备深刻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第五,和谐自由美学体系是一个系统的整体,是在运动中展现的,丑、荒诞只是和谐的一个阶段,未来的美学将是一个多元协商、多元共生、冲突的体系,而最后又必将形成一个统一的和谐整体。

参考文献:

[1] 周来祥:《再论美是和谐》,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 周来祥:《周来祥美学文选》(上),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 周来祥:《论美是和谐》,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4] 杨春时:《生存与超越》,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章辉:《实践美学――历史谱系与理论终结》,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5] 潘知常:《诗与思的对话》,三联书店,1997年版。章辉:《实践美学――历史谱系与理论终结》,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6] 刘继平:《论审美关系说的几层含义》,《文学教育》,2008年第1期。

[7] 周来祥:《三论美是和谐》,山东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第7篇:古代自然科学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科学教学;学科;体会;操作;探究

一、小学科学课应以教科书为出发点,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促使学生健康、全面地发展

小学科学课的编排注重了对学生科学自然观教育和科学态度教育。这些教育的实施要依靠课上老师的引导。如通过学生认识日晷和圭表的构造、作用,使学生了解我国古代天文科学的成就。通过指导学生认识雷电的成因,向学生进行相信科学,破除迷信的教育。观察、实验、栽培、制作等活动,能培养学生认识自然规律,探索自然科学的能力。

二、科学课应遵循小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来选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在当前的课堂教学中,书本上的内容大多是一些常见的、儿童感兴趣的知识。例如鸟兽鱼虫、花草树木、风雨雷电、日月星辰等等,这些知识都能使孩子们产生浓厚的兴趣,每一堂课的内容都是他们非常渴望了解的。教师应抓住这些内容特点结合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在课堂上指导他们亲自进行观察、实验、操作。如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种子的外部形态,水的循环,机械的作用,电和磁的性质,有时动手制作、种植、饲养等,通过这些活动,学生学得积极愉快,不仅学到了科学知识,还锻炼和发展了观察、想象、实验的能力。

三、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加强与生活、生产、社会实践的联系

根据小学科学教材的要求,在儿童接受能力允许的条件下,教师在阐明科学规律和概念时,尽可能多地联系社会实际、生产、生活,使他们学到的知识与人们的实际需要紧密联系起来,便于学生理解记忆。以下几种教学思路:“问题—观察—实验—结论—应用”“问题—假设—观察—结论—应用”“问题—分析—综合—应用”,都是以学生熟悉的事物、知识出发,指导学生观察、实验、思考,最后应用所学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有利于学生实践技能的形成。

四、把握课与课之间的联系,做到知识的巩固、应用,提高教学效率

每一单元的前一课与后一课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教师在进行教学过程中应引导学生充分利用已学过的知识去解决问题,这样做到知识之间的衔接紧密,同时也有利于减少学生学习的难度,提高效率。此外,还应充分利用自然课与其他学科的横向联系与配合。例如:在数学课中学到的测量知识在科学课的定量观察内容中经常用到。教师可在这方面内容上减少不必要的重复,节省时间,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五、重视科学课的教学,切忌挤占科学课

小学科学课是一门集自然科学研究,培养学生动手实验,探究自然规律能力的综合课。可如今许多学校,许多教师重主课,轻副课,常常将科学课被其他主课挤占,教学得不到实效,这种做法与实施素质教育背道而驰,对培养学生健康全面发展非常不利。

此外,教师在教学中应多利用课本插图、自制挂图、学具等直观教具,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加学生的感性知识,启发学生的思考。教学紧紧围绕大自然的秘密展开,认识自然事实,揭示自然规律,使学生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以至于达到理想的教学目的。

第8篇:古代自然科学的特点范文

论文摘要:自然辩证法是自然科学与哲学之间的桥梁,它在完善知识结构方面有着不可替代和无可比拟的作用。无论是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的研究者,都需要以此来构建最完善的知识结构。我们作为中国新诗研究所的研究生,在诗歌研究中我们同样能寻找到二者在方法论上的契合点。

诗歌是“文学中的文学”,自然辩证法理论知识对于诗歌研究、诗歌研究者是十分重要的,也是诗歌研究者应该掌握的一门学科。

辩证法即对立统一法则,在自然、社会和人们的思维中普遍存在。文学是对生活进行艺术加工的产物,就必然程度不同地反映出对立统一的规律,形成文学艺术的辩证法。社会生活的辩证法反映于作家笔端,就形成了文学艺术的辩证法。批评方法则是文学艺术辩证法的一个分支,更是批评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1]古代诗论家根据中国古代诗歌的审美特点和规律,提出了“知人论世”、“以诗解诗”、“识鉴诸家”等重要批评方法,这些方法自成系统,不但对古代诗歌的创作、批评及鉴赏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在今天仍具有重要的实用意义。

(一)客观分析批评法在诗歌中的运用

“以诗解诗”是王夫之提出的诗歌批评方法,它要求评诗者按照诗歌本身的特点、规律去客观地评论诗歌。王夫之《姜斋诗话》云:“以帖垫师之识说诗,遇转则割裂,别立一意,不以诗解诗,而以学究之陋解诗,今古人雅度微言,不相比附。陋于学诗,其弊必至于此。”这样解诗评诗,忽视了诗歌本身的审美特点,违背了诗歌的基本规律,势必曲解诗意。中国古代诗歌具有言在此而意在彼的特点,若忽视这一特点,而拘泥于诗之字句形迹,则无法理解诗的真正意蕴。谢榛《四溟诗话》说:“诗有可解、不可解、不必解,若水月镜花,勿泥其迹可也。”若“泥其迹”,只能割裂诗之本义精神。古代“不以诗解诗”者常有之,这种错误的评诗方法多为古人所指斥。如清代黄锡磺《汉诗总说》云:“世之说汉诗者,好取其诗,牵合本传,曲勘隐微,……执词指事,多流穿凿。又好举一诗,以为此为君臣而作,此为朋友而作,此被谗而作,此去位而作;亦多拟度,失本诗面目。”造成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仍在于古代诗歌具有言简意丰、言外有意等审美特点。[2]古代诗歌贵在含蓄,“寓意”曲折委婉、幽深微妙,若局限于字面而“强解”,甚至考据式地解诗,不但无法把握这些诗的寓意,而且只能曲解其意。因而,诗“皆宜细参,不得强解”。

“以诗解诗”,一是要求解诗者不能局限于诗歌的表面文字,而应把握其幽深微妙的“寓意”;二是要以意为主,以韵为次,对于诗中“韵变而意不变者”,不能以韵害意;三是要避免以“拟度”、“强解”、“穿凿附会”等方式解诗。而应入乎诗内,把握诗歌之本义、诗人之本义。这样才能对诗歌作出正确评价。王夫之的“以诗解诗”说是一种十分科学的评诗方法,它体现了评诗应从诗歌本身特征出发的客观精神,它是根据古代诗歌自身审美特征及古代诗歌批评的常见错误而提出来的。这种批评方法不但对于批评古代诗歌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其它文学样式的批评,甚至对于今天的文学批评,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社会历史批评法在诗歌中的运用

“知人论世”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批评方法,由孟子提出。《孟子·万章下》云:“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知人”,就是要了解诗人的生平、身世、思想状况等;“论世”就是要了解诗人所处的时代社会背景。“知人论世”要求批评家必须对诗人及所处时代有比较全面地了解把握。这一观点的理论基础是作品与作者及时代三者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孟子认识到了诗歌创作受时代社会因素的影响,时代社会影响着诗人的思想感情,诗人的思想感情影响着诗歌作品,即时代诗人诗歌。诗歌受时代社会背景和诗人思想感情的制约,因而,只有把诗歌与诗人的身世及所处时代紧密联系起来,才能对作品作出正确的评价。这种批评方法将诗歌批评与社会历史联系起来,不但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古今学者在研究、评论具体作品时,都离不开对作者身世遭遇历史背景的研究。很多诗歌只有“知人论世”,才能理解其本义内涵,如柳宗元的名篇《江雪》,写寒江独钓的渔翁,若不了解柳宗元当时的遭遇、处境、背景,就很难能理解此诗的真义。不知其人、论其事,对诗歌就无法“得其义、知其味、会其精神之妙”。[3]“知人论世”不但是诗歌批评方法,也是其它文学样式的批评方法,不但对古代文学作品的批评有重要意义,对于现在的文学批评也有重要的意义。转贴于

(三)横向比较批评法在诗歌中的运用

选诗是古人表述自己诗歌审美态度的一种方式,如徐陵选《玉台新咏》、殷选《河岳英灵集》、方回选《瀛奎律髓》等,选诗也是一种诗歌批评,体现着一定的批评标准。选家选诗须“识足以兼诸家”,这样才能进行比较、鉴别,从而选出符合自己审美理想的作品。兼通诸家而进行横向比较,以显示出优劣高下,也是古人进行诗歌批评的常用方法。如钟嵘的《诗品》将122位诗人的诗歌分为三品,主要就是用横向比较法。《文心雕龙》中多处运用比较法,陈子昂、杜甫、苏轼、严羽、张戒等也多用此法评前人作品。横向比较法主要有不同作品之比较,不同诗人的成就、风格之比较,不同时代的诗歌之比较等。

诗歌作品之比较。将不同诗人的作品进行比较,从而在对比中见出作品的不同思想内容、艺术特征、风格特点等,是最常见的比较法。较早运用此种方法进行诗歌批评的是著名史学家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云:“《国风》好色而不,《小雅》怨诽而不子厚发纤禾农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非余子所及也。”[4]这也是将不同诗人进行广泛比较。此外,严羽、张戒、刘熙载等也都屡用此法。

不同时代诗歌之比较。不同时代的诗歌有不同的特色,通过比较,而能见出不同时代诗歌的特色。如刘勰《文心雕龙·明诗》篇,曾将西晋诗歌与建安、正始诗歌进行对比,云:“晋世群才,稍入轻靡,张潘左陆,比肩诗衢,采缛于正始,力柔于建安。”刘勰通过对这三个时代诗歌的对比,指出了西晋诗歌有“轻靡”、“采缛”、“力柔”等毛病,无法与建安、正始诗歌相比。严羽将诗歌分为词理意兴等要素,通过对比,而指出了南朝诗“尚词而病于理”,宋诗“尚理而病于意兴”,各有毛病,而汉魏盛唐诗才词理意兴俱佳。[5]不同时代诗歌的比较,更具有宏观比较批评的特点,其概括性也更强。

这三种批评方法内涵不同,各有特点。这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三种诗歌批评方法,它们涵盖了从诗歌生成的社会背景到诗歌文本及横向比较的多维度批评的宏观视野,构成了中国古代诗歌批评方法论的基本理论框架。

参考文献

[1]杨玉辉.现代自然辩证法原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P212.

[2]张丰.中国历代诗学论著选集[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P78.

[3]傅杰.王国维论学集[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P387.

第9篇:古代自然科学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 透视法;中西绘画比较;美学探究

【Abstract】perspective "the application in the western drawing is with them" the illusion principle "" practicalizes "the drawing technique to be closely linked,this kind" illusion principle "the artistic form also is the direct service to" narrates "the natural drawing esthetics need. But the Chinese drawing tradition continuously pauses from beginning to end in so-called "the prospect contraction" the stage,has not throughout displayed in the western drawing can display "the focal point perspective" the relations,its basic reason is in one kind of pursue art performance strength esthetics inquiring into.

【Keywords】 perspective;China and the West drawing comparison;Esthetics inquired into

【中图分类号】:J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4041(2007)09-0036-03

在中国古代绘画中,出现了远景段缩的一种“准透视”应用。

古典画史著作中也很早就有人提及绘画中应用这种“远景缩短”的原则,如宗炳在《画山水序》中提到:

且夫昆仑之大,瞳子之小,迫目以寸,则形莫睹,回以数里,则可围于寸眸。诚由去之稍阔,则其见弥小。今张绢素以远映,则昆、阆之形可围于方寸之内。竖划三寸,当千仞之高;横墨数尺,体百里之回。……

“去之稍阔,其见弥小”,就是“近大远小”而已。按理说,似乎它本该进一步也演化成为真正的“透视”。然而历史事实却并非如此,类似西方绘画中应用过的那种所谓“中心透视”、“焦点透视”的理论与实践,在中国绘画中始终未曾出现。

如果我们可以确定,“透视法”的应用在西方绘画中是与他们的“幻觉主义”的“写实”画法息息相关,而那种“幻觉主义”的艺术形式又是直接服役于“叙事”性绘画的美学需要。那么,在中国的绘画史上的情况又如何呢?在中国绘画史的前期(元以前),描绘历史人物故事与宗教内容的“叙事”性的绘画也同样存在,为什么却没有促使中国的绘画产生出如同西方绘画中的“幻觉主义?”形式呢?

宗教宣传是西方绘画中“幻觉主义”的“写实”形式获得高度发展的一个极重要原因,但中国古代的佛教和道教题材的绘画也不罕见,但是,如果同西方(欧洲)相比,中国社会中的这些宗教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远不及基督教之于欧洲社会,这也许是由于在中国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儒家思想和教义,“释”和“道”不过是一个陪衬而已。因此,在中国绘画中的“叙事”性体裁,除了佛教画中的“经变”故事之外,还有一类渗透了儒家精神的历史人物故事的情节描绘的作品。直到南宋时期的画院内,这种“情节性”的绘画不但没有被轻视,在技法上还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例如南宋初期“院体?”画家李唐的《采薇图》,以及《晋文公复国图》等等。很显然,前一阶段儒家要求绘画“指鉴贤愚,发明治乱”的宣传政治或伦理思想的教育作用还没有被人完全忽视。因此,在这类绘画中,人们还是较重视“写实”的因素,刻画人的姿态、动作、神情,乃至人体结构的准确比例等方面均有一定的提高。但是,也许是由于传统的巨大惰力使然,“明暗光影”仍未及一顾,而“透视”的描绘也一直停留在“远景缩短”阶段,到了元代以后,就连以上所述的这一点成就也都被扔弃了。

浏览西方绘画史我们可以发现,在“文艺复兴”时期,有许多画家又都是建筑师,而建筑设计图的主要性质乃属于自然科学范畴,西方近世的自然科学的发达,影响艺术也就可以理解和承认,透视也可以认为它是造成西方绘画重“写实”倾向的原因之一。

而中国绘画发展到后期(元、明、清到近代),“文人画”在绘画领域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大量的绘画作品出现了反“透视”的现象――在一些山水画中的建筑物,在人物画中的一些桌椅等器物,或花卉中的花瓶这类,人们不但不去注意“近大远小”的关系,反而硬把他们处理成“近小远大”的反常现象。这并非画家一时疏忽所致,乃是一种有意识的美学追求――为了达到艺术上的完美,对于某些自然科学的知识是可以搁置并破坏的。

过去有一种流俗的见解认为,西方绘画中重视“透视”法则的原因是与西方的自然科学的发达有关;在中国,自然科学不发达,也就自然而然影响到艺术中的“透视”关系的描绘了。这种说法只是一种片面,也是确实可以认为中国画不懂“透视”的原因之一。但真正的原因并非如此,而是和中国传统审美观点有关。

历史事实证明,即使有些看来十分符合于“透视”的法则,在西方绘画史发展到了“印象派”之后,也开始明显地出现了有意识地违背“透视”法则的现象,足以说明艺术的发展并不是绝对听从或受制于自然科学的。

且不说西方现代艺术中的纯粹“抽象”的形式,其中连物象都已彻底摒弃,还谈得上什么“透视”?就以“印象派”之后的塞尚为例,统治了西方画坛千百年之久的“透视”原则,其神圣不可侵犯的崇高地位也已开始遭到严重的蔑视和背弃。

“他把近景和远景从它们在自然界中的实际位置抽象了出来,并把画家本人的立足点也取消了。从而他把任何主观性的关系都除去了,这样,塞尚建立起一种纯客观性的关系――客观的尊重绘画和艺术,而不是尊重自然界物象。艺术的自律性和自然界背道而驰,便达到了一个比印象派更为完美的境地。”(文杜里)

很明显,在塞尚的风景画中已取消了“视点”的存在――“画家本人的立足点”已没有了。这在西方绘画史上是一个历史性的巨大变化,于是,西方艺术开始跨进了现代世界的历史门槛。

从上述文中我们注意到,文杜里的见解中,他把绘画所描摹的“透视”关系称之为“主观性的关系”,这与过去的传统说法恰好相反――我们一向以为:“写实”绘画画出了客观世界事物的“透视”关系,这是“客观真实”地表现了客观对象的本来面貌,而现代艺术无视“透视”等,则是表现了“主观”心态的产物,这其实是一种非常有趣的美学问题。

纵观中国绘画史,我们看到一个最明显的趋势――描绘自然界景物的题材大得人们青睐。自唐末以来,“文人画”的确立,“山水画”的成长一日千里,以压倒优势的姿态风靡整个画坛,几近成为后期中国绘画史的主流。因此,传统的中国绘画对待“透视”问题的美学态度,最具典型意义的也许就是表现于山水画中的种种情况了。

在唐代以前的绘画中,人们往往连“近大远小”的画法都不知道。我们从东晋顾恺之的《洛神赋图》等古摹本中可以窥见,远山画得如同土墩,小沟似的河流也无法载动舟楫。山水画中第一次出现“远景短缩”――“透视”的雏形――大概是展子虔的《游春图》了。

十分明显的是,《游春图》之类山水画中,我们已可见得当时人确实力求表现事物之间的“透视”关系,但是力不从心,最多只能竭尽“模拟”所见事物一般性的“近大远小”的关系。这种趋势从唐至宋一直在增长,特别是一些宋代山水画中出现的房屋舟楫之类的刻画,虽然还不能说符合“透视”,但尚不是像后世出现的一种明显的有意识反“透视”的倾向。

不妨可以说,中国绘画传统始终也没有表现过西方绘画中所能表现的“焦点透视”的关系,因此也不妨可以认为,它自始至终一直停留在所谓“远景短缩”的阶段,似乎呈现一种“停滞”的状态。北宋沈括的所谓“以大观小”,“如人观假山”的理论,确可以概况中国绘画的这个十分令人注目的美学特点。

但是,如果我们了解中国绘画发展史,从中可以看到,在中国绘画的历史长河中,尤其自唐代以后,占据中国绘画史的主导地位和引领潮流的艺术家们,几乎都是仕人和文人,由此导致了绘画上遵循的法则和美学观点和与西方传统绘画大相径庭。例如中国传统的“文人画”,其主要特点为忽视师法自然,回避现实生活,追求思想情趣、笔墨技巧,讲究笔墨、构图、气韵、意境 ,其实是一种追求艺术表现力的美学上的探究。也就是说,中国的艺术家们,明确地认为他们笔下出现的“山水”乃是“假”的东西,不过是人们心灵活动的某种物化形态而已。

如果我们把中西方绘画历史发展的曲折道路放在一起加以分析比较和研究,以“透视”为例,西方艺术和东方艺术(中国)艺术发展的历史道路是“同中有异”和“异中有同”。两者的相“异”之处是:西方绘画史上曾出现过对“透视”关系描摹的高度重视,而中国的画家几乎从未对此关注过;然而,上述情况并未妨碍两者仍存在着某种相“同”之点:在早期,两者都不懂”透视“关系的描摹(其中也有技术低下的因素),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到头来不约而同均有意识地舍弃了“透视”关系的描绘――“条条大道通罗马”――这大概也只能理解为一种普遍性的艺术规律了。因此,自近世以来中国脱离了闭关的状况之后,逐步接触并了解到西方绘画的一些历史情况,很多人把西方的“印象派”之后的绘画同传统的中国绘画做类比,惊讶地发现两者共同点竟然如此之多!现在看来,西方人历史上尽管一度热衷于“透视”关系的忠实描摹,最终还是回到了东方人的艺术道路上来。

因此,刻意的参照西方艺术传统的“透视”法则,而来解构中国绘画,而忽视中国绘画发展史中的文化背景和美学观点,其出发点和立足点是为不妥。也许某些人终于意识到:“透视学”毕竟还是一种自然科学知识范畴的东西,它和艺术(绘画)之间的某些纠葛,绝不是一种必然的历史宿命。

参考文献

1里奥奈罗・文杜里[意大利]. 走向现代艺术的四个步骤[M]. 中国文联出版社,1987.

2孟兆臣 校译. 画品[M]. 北岳文艺出版社,2000.

3贡布里希[英]. 艺术的历程[M]. 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