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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精准扶贫产业;跟踪审计;操作研究
2019年11月19日,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1136亿元,约占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1亿元的90%。财政部督促各地继续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以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投入保障。2020年已进入脱贫攻坚的决胜阶段,各级部门是否提前编制好预算,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确保资金精确高效使用极其重要。贫困县采取连片种植的方式,采用“农户+合作社+基地”的种植模式,多方筹措资金,采购扶贫芒果苗木发到种植户手中,做到“种一株管好一株,种一亩管好一亩,种百亩管好一片”,通过精心管护,获得了成功。芒果产业已成为一些贫困县精准脱贫的支柱产业。以T县精准扶贫产业项目中芒果产业项目为例,对其进行模拟跟踪审计,对其审计操作方法进行研究,设计具体审计步骤并进行总结。
1精准扶贫产业项目跟踪审计案例构建
1.1产业项目名称
T县2019年芒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1.2建设任务
种植1000hm2芒果苗;加强对现有芒果种植区和原种植芒果区域的管护,力争2019年新增挂果面积1333.33hm2,全县芒果挂果面积超3333.33hm2,助推贫困户创业增收。
1.3建设地点
以“二流域”“两沿线”为重点发展区域(即驮娘江流域、红水河流域,汕昆高速公路沿线、省道321公路沿线),该区域内的乡(镇)重点发展芒果产业,鼓励其他适宜发展芒果的乡(镇)发展芒果产业,使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1.4项目责任单位
T县芒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1.5资金安排
2019年新种芒果1000hm2,总投入1636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投入380万元,企业及农户自筹1256万元。
1.6补助标准
统筹县财政资金,统一购买芒果苗木,对2019年新种植芒果的农户给予苗木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芒果的,除得到苗木补助外,符合产业“以奖代补”申报条件的,可同时申报“以奖代补”补助。
1.7时间进度
准备阶段为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31日,宣传发动和培训阶段为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实施阶段为2019年3月1日至11月30日,验收阶段为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精准扶贫芒果产业项目审计的操作方法研究
2.1芒果苗木项目前期的跟踪审计
芒果苗木项目前期的跟踪审计为芒果苗木项目的主要督查环节,对项目是否立项、设计,是否环评、规划,是否评审、招投标,是否有实施方案,是否完工,是否验收等环节进行跟踪审计。芒果苗木项目前期的审计主要对项目立项论证过程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加强对项目主要环节管理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决策失误、盲目立项[1-3]。实施的方法有审计分析书面资料、查询法和分析法、抽查法等。分析审查决策程序的民主性,决策方案的合理性,决策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项目建议书的合规性,立项目标的明确性与必要性,建设标准的合理性,可行性报告的充分性、准确性,资金筹措方案的合理性,投资估算的合理、合规性,经济评价的准确、可靠性等。对评审、招投标文件、过程清单、过程进行审核,明确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关注招标人的招标能力和招标方式等。对合同的业务内容、范围、服务条款、计费依据、时效进行审查[4-6]。
2.2芒果苗木项目现场的跟踪审计
在种植芒果苗阶段,审计人员主要对芒果苗进场、栽植、养护、价格等方面进行跟踪审计,及时抽审芒果苗,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项目管理[7]。实施的方法有实地调查法和抽查法。从土壤土质、挖坑、基肥、种植、修剪、浇水等方面熟悉种植芒果苗木的工序,现场审计人员熟悉、了解现场情况,及时做好相关的跟踪记录。对芒果苗木的相关规格参数进行相应的审查,例如测量并记录芒果苗木的品种、数量、规格、冠幅、高度等。芒果苗载重时,要对苗木的密度、支撑、绕绳、遮阴等情况进行实地测量及记录。在芒果苗木的养护审计中,要对苗木的修剪整形、去除枯枝、清理死树、浇水施肥、整地除草、防治病虫害及排水等情况进行审计记录[8]。
2.3芒果苗木项目结算审计
在芒果苗木项目的结算审计阶段,要对项目量进行审计。用现场的芒果苗木数量与方案量进行比对核实。审计项目的费用和项目财务决算,即对苗木项目从立项、执行到完成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进行审计。实施的方法有实地调查法、分析法、抽查法等。选定合适的时间,对芒果苗木的数目、高度、规格、密度、成活情况等进行现场核实。对于价格费用,要核实清单内容与实际情况,明确投标合同的合理性及竞争性。对于财务决算,归集整理芒果苗木项目的档案资料,核查清楚账务处理、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审查苗木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分配管理情况、项目的审批程序、工程投资的真实性和项目的运营及效益[9]。
3精准扶贫芒果产业项目审计的具体实施步骤
根据芒果苗木项目的特点,制定详细的现场跟踪方案。一是成立跟踪审计小组,配备农业、计算机、财务等专业人员。二是编制详细并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要特别研究针对芒果苗木的种植经营周期、种植特点、苗木维护、开花挂果等特点而形成的计算方式及审查方式的特点,并做好现场审计工作及相应的记录,形成审计日记。三是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纸质或电子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四是配备相应的计算机、测量仪器、照相机等辅助工具,收集比对前期的数据。
3.1收集资料阶段
项目开始后,立即收集项目的计划书、可研性报告、方案、图纸、会审记录、方案变更、苗木采购及运输合同、审批材料、补充协议、相关技术资料及会议纪要等材料。随着项目的推进,收集后续相关材料,做好项目记录。
3.2跟踪审计阶段
通过“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比对受益群众的贫困户信息,并采取入户调查的方法,确保项目对象的精准性。“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全面采集贫困人口、贫困村等基础数据,实现了扶贫系统数据的大集中,其子平台的应用模块能够实现与扶贫业务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成为脱贫攻坚的数据支撑。跟踪审计人员取得的芒果种植指导性任务分解表,入驻芒果苗木项目中的贫困村,并对种植任务(亩)、技术指导责任人、新覆盖贫困户(户)、乡村责任人等情况进行核查,随时收集相关资料,解决现场遇到的问题,并做好跟踪记录。熟悉芒果苗木选取、采购、分配、种植、养护、挂花、结果、采摘、销售的全过程,根据种植特点变换审计方式。重点审核“扶贫果苗”调运发放工作。把好“三关”,即严把苗木调运质量关(苗木出圃前严格检查,保证合格苗木出圃);严把苗木发放程序关(核准乡(镇)上报调苗数量和种植面积);严把苗木审核关(验收造册登记,杜绝多领苗木现象)。保证“扶贫果苗”及时到位,加快扩大新种芒果的面积。
3.3结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按照标准对芒果苗木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对苗木补助、聘专家及技术培训、种植乡镇工作经费、奖励资金等进行财务核算,并对实际项目完成量进行初步计算,经审计局审核后,会审定案,最终形成以资金为主线,以政策落实为导向,实现绩效评价的审计报告。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抽审时存在的问题,并出具审计意见,督促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及时整改。建设单位采取清退、重新定价、继续栽植等处理方式,审计人员要及时监督落实情况。
4结束语
对精准扶贫产业项目中的芒果苗木项目的跟踪审计操作进行研究,旨在通过分析具体的案例,构建出跟踪审计操作的步骤及方法,提高审计在推进扶贫产业项目中的推动力。跟踪审计人员平时应学习农业产业项目的常识及特点,提高审计实操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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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第三部门;扶贫机制创新;实践与探索
作者简介 龚冰。广西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经济师,广西南宁530023
中图分类号 F12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2728{2008)08―0043―04
第三部门是指社会中外在于政府和经济的第三种力量。它是各种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组织、公民的自愿性社团与协会、社区组织、利益团体、基金会和公民自发组织起来的统称,构成了社会生活中独特的“公共空间”,具有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自愿性等主要特征。正是这些典型的特征,形成了第三部门与政府组织、与经济组织的显著区别。第三部门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以公共利益为组织目标,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2)不以营利为组织目标;(3)独立于政府组织;(4)自主管理的自治组织;(5)依靠组织成员的志愿参与。
本文对第三部门对中国扶贫开发事业的主要贡献进行了总结,以广西财政扶贫项目参与式管理试点项目的实践为例,分析了第三部门对扶贫机制创新的作用方式与效果,提出了第三部门促进扶贫机制创新的相关建议。本研究对于新阶段扶贫开发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第三部门在扶贫开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第三部门对中国扶贫开发的主要贡献
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事业是在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1979年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正式签订了双方之间的合作协定,拉开了中国开始接受国际多边组织提供的经济技术援助的序幕。20世纪80年代期间国外民间组织开始进入中国。从80年代中期开始,国内的民间组织也逐步发展起来,大多与国际民间组织合作实施了大量的扶贫项目,不仅增加了资金投入,而且引进和探索了新的扶贫方法,为中国大规模减贫成效的取得做出了积极贡献。
总体来看,第三部门在中国扶贫开发事业中的主要作用体现在:
1 提供了一系列新型的扶贫开发模式。各国政府、各国际机构在反贫困的斗争中发挥了主导作用。民间组织在扶贫过程中最大的优势是制度创新、扶贫模式的建立。例如参与性乡村评估(PRA)在扶贫领域中的应用并取得了不少成功的案例。小额信贷理念在中国西部农村的实施,数百万的农民通过小额信贷的方式摆脱了贫困。
2 引进了一大批国际先进的项目管理经验。国际民间组织的项目一般资金额度有限,但管理程序和管理方法均建立在确保资金直接到户、贫困人口能够参与并直接受益基础目标上;项目管理从设计到立项、实施、监督、评估均采取国际通行的做法,利用有限的资源而达到最大的效果和效益;以建立在以社区为基础的综合发展模式,资源有效配置。
3 培养了一批从事国际合作的扶贫专业机构和人才。国际民间组织合作项目特别强调机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多年以来,国际民间组织在中国的活动,逐步培养了一批既懂国际惯例、项目管理又了解中国国情并能吃苦耐劳的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尤其是通过民间组织援助的项目的实施,为基层(县一级)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进一步开阔了当地干部和群众的视野,培养和锻炼了一批执行国际民间组织合作项目的管理人才。
4 提高了多数中国民间扶贫组织的规范化经营程度。近年来,不少基金会和非营利机构开始出版机构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公开机构透明的管理制度,扶贫的民间机构愿意接受社会的监督等。这一变化都与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事业分不开的。不少国际民间组织都旨在促进中国民间组织的规范化,实现规范化经营的中国民间组织已成为人们的希望和努力目标。从现在趋势看,从事扶贫活动的中国民间组织将逐步步入国际化轨道,能够自主独立、自主经营、自主制约和自主发展。
二、从广西财政扶贫项目参与式管理试点项目看第三部门对扶贫机制创新的作用
(一)项目背景
参与式农村发展的理念和方法,作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被验证有效的扶贫方式,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被一些国际援助和发展机构引入中国,并且在各地的实践中创造了许多成功的模式。进入21世纪,在新时期扶贫开发过程中,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推动下,全国各地开始大规模地开展参与式村级扶贫规划,得到了贫困地区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建立了以贫困农户需求为导向的项目库,为政府扶贫资源更系统和有针对性的投入奠定了基础。但是如何将参与式发展理念和方法渗透到政府扶贫开发的方方面面,仍面临许多挑战。
从2002年开始,广西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与香港乐施会合作投入185万元无偿资金,在全州县开展参与式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试点。经过3年多时间的实践和探索,全州县扶贫办初步建立起县、乡、村(屯)不同层面财政扶贫项目参与式管理的新模式,为参与性理念和方法在政府扶贫开发中的具体应用找到了新的突破口,为政府扶贫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贫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可操作的经验借鉴。
(二)财政扶贫资金参与式管理试点的设计与实践
1 试点县基本情况
全州县位于广西东北部,与湖南省西南地区相接。全县76万多人口,辖区总面积4021.74平方公里。全县有重点贫困村30个,贫困农户7760户,贫困人口48442人,2001―2005年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为2900万元。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桂林市所辖县区中处中等水平。
2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现状分析
根据对全州县政府执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现状的观察与分析,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有如下的特点:(1)政府扶贫项目中对项目最切身利益的相关者――贫困村的广大群众在项目中的地位、权益和责任的定位不够清晰和明确;(2)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依照原有的行政体系运行,但就如何保证扶贫资源使用的有效性,缺乏扶贫系统内部细致的工作要求以及保证外部参与和监督的机制。
3 全州县参与式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试点的实践
全州县参与式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试点从2003年4月开始,第一阶段历时3年。2003年,在蕉江瑶族乡大丫自然村和东山瑶族乡紫贝冲自然村开展社区综合发展项目的实施。通过项目实施,县扶贫办奠定了对参与性理念、工作手法以及综合社区发展的理解。2004年,在财政扶贫的基础设施项目(屯级路修建)中开始尝试使用参与性的工作手法,得到了村干、村民欢迎和肯定。同时,也初步探索出村民参与财政扶贫项目管理的原则、程序和方法。2005年9月,全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印发财政扶贫项目参与式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试点项目区覆盖4个贫
困行政村。试点工作进展顺利,项目在县扶贫办、乡政府对参与性理念的接受和工作思路转变,社区自我组织和管理能力的提高以及财政扶贫资源的监管和使用效率的提高上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三)财政扶贫项目参与式管理的基本模式
全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过正式文件,明确规定和规范了各级项目执行机构的角色和作用:县扶贫办既是项目的管理者、监督者,又是项目协作和引导者;试点乡镇和村委是政策的执行者,又是项目的协作者;项目区群众是项目实施的主体,对项目拥有知情权、决策权、所有权。
财政扶贫项目参与式管理实施的过程在原有的项目计划、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监测、项目验收四个阶段的基础上细化和添加成以下六个环节:
1 宣传发动。由县扶贫办召集试点乡/镇政府、村委和村民代表,介绍政府的扶贫政策和方针,试点的缘由、意义。大概要经历的阶段,所采用的方法。
2 项目申报。(1)由试点乡/镇人民政府、村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会议,回顾十年规划项目库内的项目并进行选择排序,初步决定年度要上报和要做的项目。村民代表和组长会后向村民反馈会议内容,征求群众意见;再次召开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会议,集中群众意见,确定申报的项目。(2)乡/镇人民政府引导、协助村委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项目按照既定统一格式填报项目规划申报表,并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立项。(3)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试点乡/镇申报的项目,依照上级扶贫系统的要求予以审查。并及时上报争取立项。
3 项目公示。(1)所申报的项目一经批复,县扶贫办即将项目批复情况以文件形式下发到试点乡/镇,并用协议的形式将项目移交给村委,协议明确村委与县扶贫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角色定位、责任以及行为/工作范围。(2)由村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会议,通报项目批复情况。同时将项目直接交给项目覆盖区,并要求村委与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将项目名称、规模、资金、实施和验收时间按既定格式张榜公布,同时以口头形式传达到群众,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4 项目实施。(1)村委组织覆盖区群众召开会议讨论(会员人数、标准、妇女比例等)选举产生相应的项目实施小组、监督小组,定职责、进行人员分工。(2)组织进行理念培训:由县扶贫办协助试点乡/镇、村组织项目覆盖区实施小组、监督小组和群众进行培训。(3)项目乡/镇、村委协助项目实施小组组织召开群众大会讨论、决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计划、办法、纠纷处理、山林水利关系协调、投工投劳等,制定物资保管、财务、会议、监督制度。(4)项目实施小组按照制定的方案、制度组织群众实施项目,群众、监督小组既参与实施又监督实施,县扶贫办、试点乡/镇政府、村委引导协助项目实施。(5)资金使用坚持社区支配,合理使用,公开透明,民主监督的原则。项目公示后,由村委协助项目实施小组组织群众讨论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向社区公布,报乡/镇政府和县扶贫办备案。项目启动后,由项目实施小组按照资金使用计划申请资金,资金下拨实施小组约定的帐户,在监督小组、村委乡/镇政府的监督下使用。监督小组定期或按工程进度公布资金使用情况(要求到具体细目)。报账凭据须经过项目实施小组、监督小组长签字,村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报账。(6)项目结束前,试点乡/镇政府、村委协助,项目实施小组组织项目覆盖区群众讨论、产生后续管理办法。
5 项目评估、验收。(1)村委协助,项目实施小组负责汇总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的书面汇报,申请县扶贫办、乡/镇政府进行阶段性评估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报账依据。(2)实施小组组织村民进行自我评估,准备书面材料,申请终期评估。(3)终期评估验收组由县扶贫办、业务部门、乡/镇政府、村委、项目实施小组、监督小组、群众代表组成。评估指标包括项目实施质量、资金使用透明度和效率、群众参与和满意程度、弱势的关注程度、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的变化、后续管理等方面,方法包括现场勘察、走访群众。(4)项目终期评估在最后一次申请报账之前进行。评估不过关,项目不能通过验收。
6 后续管理。项目覆盖区群众、实施小组在县扶贫办和乡/镇政府的监测下按照讨论产生的项目后续办法进行后续管理。
(四)财政扶贫项目参与式管理试点的效果和影响
1 试点的直接效果体现在:一是项目在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提高了贫困村自我组织、实施和管理项目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提高了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大大减少了资金中转环节被挤占和挪用的空间。村民对项目的拥有感也使村民投入支持配套项目和负起相应的监督职责,在保障了政府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的同时,节省了政府的投入。而且,对项目后续管理的重视也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政府在未来的重复投入。
2 试点的间接效果主要是:(1)新的制度保证了村民参与财政扶贫项目的知情权、发言权和决策权,使整个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民主、公平、公开”,使项目资源使用到位和高效,充分体现了村民的意愿,因此得到了村民积极的拥护,也就改善了村民和干部之间的关系。(2)县乡扶贫人员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3 试点项目产生了较好的影响,体现在:(1)本试点是对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制度的创新和完善,为村民参与财政扶贫项目的决策、管理和实施提供了制度空间。(2)县扶贫办的工作人员实现了态度和行为的三大转变:一是从不了解参与性的理念和方法到自觉地应用;二是从只关注项目结果到关注项目的过程、结果和可持续性并重;三是从只关注项目建成和质量到关注项目过程中对村民自我管理和发展能力的建设。(3)全州县财政扶贫项目参与式管理的模式,无论在提高了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还是在实践“新农村”发展建设中的“民主管理”的要求,都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见解。全州的模式得到了桂林市扶贫办的充分肯定,桂林市在自治区的支持下,已决定在全市更多县的贫困村内进行推广,为创新和完善全市的扶贫开发机制提供借鉴。
三、第三部门促进扶贫机制创新的思考与建议
(一)第三部门促进扶贫机制创新的机遇
根据党的十七大的部署和对扶贫开发提出的新要求,未来的10多年,中国的扶贫事业将会继续有一个新的发展。在新阶段扶贫开发事业发展中。主体依然是政府,国际组织也会继续充当配角,而民间组织将充当拾遗补缺的作用。主要原因是建立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还有一个相当长的磨合期,因此民间组织在扶贫开发事业中需要分析自己的作用和角色。
1 效率优先。民间组织从事扶贫不需要庞大的政府系统和极其复杂的协调机构,而可直接达到村庄和乡镇,直接到户,这中间无形之中降低了成本,减少了周转机构,可直接参与扶贫工作。民间组织的参与将有助于中国政府实现减贫目标。而民间组织的高效工作将深得基层百姓的欢迎。
2 社区为基础的参与方式将进一步被接受和推广。民间组织所倡导的社区综合发展具有巨大的潜力。由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将逐步改变,如何发挥社区的力量,还有待深入的研究和实践。
3 制度创新。民间组织来自百姓,而真正的创新机制又依靠了民间组织来自“船小易调头”的特点。民间组织将有能力、有机会创造出政府部门和国际机构所不能办到的机制。
4 国际化的比较优势。这一点仍然是国际民间组织合作的优势,例如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是建立在引进孟加拉GB模式的基础上。而国际上不少成功的经验,我们应大力提倡,当然需要经过先试点再推广,以减少社会消费成本。
(二)第三部门促进扶贫机制创新的政策建议
1 政府应为从事扶贫活动的第三部门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作为从事扶贫开发为宗旨的民间组织、社会团体,政府应从税收、登记、管理和监督方面应有明确规定。一方面促进此类民间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应加强其监督功能和手段,从社会上筹集的资金应明确用途,公开透明,以确保扶贫到村,资金到户,受益到人。
2 加强对第三部门组织合作事业的研究。逐步建立第三部门支持型机构。建议政府、企业、公民都来参加这一活动,提倡扶贫济困,提倡志愿服务,自愿捐赠的良好道德和社会风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强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监督管理的意见》(政办〔〕72号)的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我市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实行资金公开和备案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的重要意义
国家、省、市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各级财政逐年加大强农惠农资金的投入。我市的强农惠农项目多、金额大、涉及面广,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力度逐年加大。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运转使用的监督管理,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实行资金公开和备案制度,是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实行资金公开和备案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惠及农村和广大农民。
二、纳入监督管理平台的资金类别
凡是国家、省、市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各级财政、农业、教育、发展改革、科技、民族、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商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广电、移民、畜牧、扶贫、农机等有关部门分配下达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救灾扶贫资金等强农惠农资金,都要纳入监督管理范围。
(一)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主要是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治理、农村能源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土地整理与耕地保护等资金。
(二)涉农补贴类资金。主要是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扑杀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森林植被恢复费、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产粮大县奖励、油料生产大县奖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资金。
(三)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类资金。主要是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科技发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新农村现代物流网络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等资金。
(四)农业综合开发类资金。主要是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等资金。
(五)农村综合改革类资金。主要是化解乡村债务和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等资金。
(六)农业防灾救灾类资金。主要是特大防汛抗旱补助、地质灾害防治、农业生产救灾、救济等资金。
(七)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资金。主要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等医改资金、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改扩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民政专项救助资金、农村环境保护、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等资金。
(八)财政扶贫开发类资金。主要是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
(九)库区移民类资金。主要是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库区饮水、道路等生活生产设施建设和移民后期扶持、补助的资金。
(十)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类资金。主要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乡镇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资金。
三、实施平台监管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公开制度
1.公开的内容。补贴补助类资金主要公开上级文件文号、资金名称、资金来源、本级文件文号、数量、构成、资金分配程序、下拨比例、发放方式、发放对象、等级类型、标准、举报电话等内容(见附件1)。项目类资金主要公开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资金来源、资金数量、发包方式、项目业主、承建单位、项目进度、超概情况、验收情况、举报电话等内容(见附件2),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2.公开的方式。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页、政府公告、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和召开新闻会、张贴告示等形式公开。
3.公开的时间。在资金正式拨付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并根据资金运转情况、发放进度和项目工程进度及时补充完善公开内容。
4.公开的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各资金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公开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放情况。
(二)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备案制度
1.备案的内容。包括资金下达文件和强农惠农资金备案表(附件3)。资金下达文件是指本级本部门安排下达资金的文件(含转下达)。强农惠农资金备案表是指包括资金名称、文件文号、资金来源、资金数量、资金构成、资金拨付时间及渠道等内容的表格,表格按季度逐月累加上报。
2.备案的方式和时限。采取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进行备案。资金下达文件在项目安排后15个工作日内报备,强农惠农资金备案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报备。
3.报备的责任单位。各强农惠农资金主管部门负责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财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分别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强农惠农资金、项目,进行收集统计汇总,并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的组织领导,特别是组织好强农惠农资金的公开和备案制度的推行,要支持和督促强农惠农资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具体办法,逐级实行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强农惠农资金主管部门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强农惠农资金的公开和备案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强农惠农资金主管部门对资金公开和备案制度的执行,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会同财政、审计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适时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数额较大或社会关注的资金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和部门实行重点监控、重点整治;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督。同时,加大暗访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各强农惠农资金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本系统的资金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