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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本建设审计 环节控制 提高效益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5-093-02
消防部队基本建设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本级和所属单位一定规模、一定金额以上的工程项目的管理行为及资金运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进行的监督、鉴证和评价行为。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消防部队职能任务不断拓展,消防部队工程建设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基本建设审计工作事关部队战斗力的生成与提高,事关官兵切身利益,事关部队长远发展。做好基本建设审计工作就能够有效节约基建经费、发挥基建资金的最大效益,确保基建工程的质量。
做好基本建设审计工作重点应当抓好审计过程中四个重点环节工作,即做好工程初始审计、建设期间审计、工程结算审计、工程竣工审计等审计工作。
一、工程初始审计
工程初始审计,主要是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工程概预算、招投标等进行审查评价。工程初始审计主要是对建设项目立项情况、建设规模、投资、基建组织机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资金来源及支出情况、内控情况以及银行账户开设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为做好工程初始审计工作,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以下资料:国家、地方、部队制定的基建工程管理规定、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职责等制度(含基建财务相关内容);工程货物采购管理规定及相关事项资料;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制度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立项审批文件,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土地证及规划用地、建设用地、施工许可等相关资料;概预算及调整概预算等批准资料;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项目预算书;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评标文件等资料;中标(供货)单位的投标书及承诺的有关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供货)合同或协议。
(一)立项审批审计
立项审批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报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立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工程项目是否列入工程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工程概预算审计
工程概预算审计主要是对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内容进行审查和评价。
1.投资估算审计。投资估算审计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步骤是否符合要求;编制内容是否齐备;编制方法运用是否适当;与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是否相符。
2.设计概算审计。设计概算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概算编制的审查,文件资料的审查,方法运用的审查、造价及工程量计算的审查、有关资料设备费用及价格的审查。(1)概算编制的审计。主要审查内容包括有无初步设计项目一览表,有无初步设计图纸、文字说明及其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概算定额、指标,取费标准,材料、设备价格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当时、当地实际,定额使用、概算总额形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高套、混用或擅自提高取费标准等问题。(2)文件资料审计。主要审查:编制范围、内容是否与主管部门批准相一致,有无违背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说明是否明晰充分;有关资料是否与工程项目设计及项目一览表内容相一致,有无缺项、漏项问题;编制内容是否存在重复交叉、重复计算或漏算等问题。(3)方法运用的审计。主要审查:主要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的主要单位工程是否采用计算主要工程量的方法编制;其他套用各项指标的概算,是否注明指标依据及其主要数据,必要的调整或换算是否符合实际,并附加必要的说明;采用市场价格编制的设备费是否注明价格来源,并符合实际情况。(4)造价及工程量计算的审计。主要审查:造价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投资估算范围之内,造价之间的比例是否合理、得当;主要工程计算是否符合设计内容要求,主要材料、设备表有无漏项、重复或错算;单价是否正确套用定额分部、分项单价;其他补充项目列入与计算是否必要、合理。(5)有关资料设备费用及价格的审计。主要审查:应购置的材料设备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在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方面有明显差异;
用计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价格选取有无偏离市场信息比价和市场竞争规则,是否有“毛估价”或高估价问题。
3.施工图预算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编制依据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编制内容是否完整,要素是否齐全,资料是否完备;预算造价是否控制在设计概算范围之内;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有无漏算、错算或重复计算问题,计量单位、计算单价、项目数量是否与预算定额相符以及费率套用是否正确、适当。
招投标审计主要是对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招投标文件和标书制作,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等进行审查和评价。招投标审计包括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审计、招投标文件和标书制作审计、开标、评标、定标审计。
1.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或物资采购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研论证,有关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有关内部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有效发挥作用;招投标程序方法是否合法、有效;项目标段划分是否适当,是否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和客观实际,有无过细、过多划分标段或增加成本费用等问题;是否存在人为肢解工程项目有意规避招投标行为;是否存在有意违反招投标程序、时间规定要求,导致可能发生串标的问题。
2.招投标文件和标书制作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内容与工程项目需求是否相符合;投标函额度和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标文件是否规范、完整,法人代表签章是否齐全,有无存在将废标作为有效标的问题;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的,是否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要求填制。3.开标、评标、定标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开标程序是否严格规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评标标准是否公平、公正,是否存在对某一投标人有利而对其他投标人不利的条款,评标成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比例构成,评标过程是否严格规范,有无简化、背离程序现象;定标是否按照评标标准和要求,并综合不确定因素加以确定,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否进行标书答辩和理性评估,有无选择违反客观实际、明显偏离标底或有意识设置超现实低价恶性竞争中标的问题;检查中标价是否异常接近标底,是否有可能发生泄漏标底的情况;检查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悖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其他审计内容。工程项目资金保障情况。立项审批与资金保障是否同步安排,建设规模与投资计划是否相符合,资金到位是否达到60%的要求;管理控制措施建立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以及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各项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开工工作准备落实情况。重点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二、建设期间审计
建设期间审计,主要是对工程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工程签证等内容进行审查和评价。为做好建设期间审计工作,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以下资料:合同及合同要件、投资计划、采购程序、货源、质量、采购管理及核算办法;行使签证权的责任人、责任权限、依据;涉及设计变更、结构调整、费用变化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或工期顺延等相关资料和变化的依据;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工程量、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工程量计算套用方式;建设工期和施工进度、资金和材料到位情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记记录、施工进度月报表;工程建设规模和装修标准情况、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履职等情况;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及质量验收报告;施工(供货)单位报送的施工(供货)结算书;甲供材料设备的数量、单价清单及入库、出库资料。
(一)工程合同审计
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内容是否完备,是否与初始审计内容相联系,是否符合审核确认的设计概预算要求;合同签订是否合法、有效。
(二)材料设备采购审计
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计划是否符合投资计划、设计概算和招标文件要求;采购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货源渠道是否正规;采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采购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货物验收、入库、保管、维护、领用、核算等手续是否完备,有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流失或损失浪费的问题。
(三)工程签证审计
审计
的主要内容包括:行使签证权的责任人是否进行必要的授权;工程签证直接签写金额的原因是否恰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涉及设计变更、结构调整、费用变化或工期顺延等情况是否经建设方许可,重新办理签证;工程联系单是否统一格式、编号,是否以工程量套用综合单价(或定额)的方式为主、实际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计算为辅,是否存在重复签证或将不属于现场签证范围事项列入等问题。废料回收签证是否签明回收单位,并出具回收证明;签证单内容与设计图纸有关要求是否相符;工程量计算套用方式是否正确、适当;其他工程签证的问题。
(四)其他审计内容
主要包括:建设工期和施工进度,资金保障和材料到位相关情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记记录、施工进度月报表及其相关情况;工程建设规模和装修标准执行情况;各项内部控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项目和现场负责人以及监理部门履职情况。
三、工程结算审计
工程结算审计,主要是对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编制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为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合同约定按总价包干结算的工程,提交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的相关资料;合同约定按实结算的工程,提交按工程量定额计算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经施工方核对的资料;合同约定按工程量清单结算的工程,提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清单核对情况;建设方代表和工程监理对代用材料、设备的认可证明;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定额)套用综合审计,提交定额套用资料、施工方编制的竣工结算综合单价及结算价格汇总资料;工程结算报告;基建会计凭证、账簿及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决算报告;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资料;招标机构的有关资料;勘察、建筑或装饰设计单位的有关资料;社会审计(中介)机构的有关资料;其它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的考察报告、取费标准或认质认价资料及合同谈判过程、项目阶段性报告或结算审核报告及建设单位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研究基本建设工程的会议纪要、记录或其他资料等。
(一)对工程量计算核定进行综合审计
审计内容包括:合同约定按总价包干结算的工程,主要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合同约定按实结算的工程,主要审核是否按工程量定额计算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并与施工方核对;合同约定按工程量清单结算的工程,主要审核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出规定的误差调整幅度范围等非客观原因。
(二)对材料设备的结算价格进行综合审计
审计内容包括:材料设备是否与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相符;代用材料、设备是否经建设方代表和工程监理认可;结算价格是否真实、有效。
(三)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定额)套用进行综合审计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审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按实结算或按工程量清单结算计算方式实施;审核定额套用是否合理;审核施工方编制的竣工结算综合单价与其投标文件所报的综合单价是否一致。
(四)对结算价格汇总情况进行综合审计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约定据实结算的,审核各项取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合理、准确;按工程量清单结算的,审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以及总价计算是否准确,有无弄虚作假、高估冒算问题。
(五)其他内容的综合审计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对现场签证进行综合审计;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筑装修标准结算的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购置设备结算的问题;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垫支、拖欠等问题。
四、竣工决算审计
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对工程项目各项费用和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价。为做好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将编制的竣工决算表、竣工项目概况表;交付使用的资产明细表;资金结余和剩余设备、材料物资明细表。
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的竣工决算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将未经批准立项审批和超计划、超规模工程列入竣工决算的问题;竣工决算有无存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提前或虚假编制竣工决算的问题;竣工项目概况表所列各项投资支出,其节约或超支原因是否合理;对交付使用的资产明细表要逐项核对,审查
无缺项、漏项或资产价值不实等问题;资金结余和剩余设备、材料物资是否真实准确归集和妥善处置。
参考文献:
1.丁跃平.公路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管理.广东土木与建筑,2010(6)
摘要:招投标是一种能够节约资金、提高效能的采购办法,如何促进高校的招标采购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化,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点。本文就如何加强高校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采购效能进行了一些探讨。
关键词:高校 招投标
我国各个高校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普遍具有专业性强、种类繁杂、时效性高等这些特点,这种现象对高校里德招投标采购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招投法》与《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是保证采购工作公平、公正的基础,对招投标的工作起了指导性的意义。但往往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还有或多或少的问题出现。因此,如何正确理解、运用现有招投标的规章制度,并妥善处理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是当前高校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研究主题,也是值得我们共同思考的问题。
一、目前招投标采购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采购部门
1.1采购部门在采购某种设备时有时会出现对产品的倾向性或排斥性。同一种设备的参数、技术指标只要是不同的生产厂家,都存在着一些或多或少差异,采购部门的具体使用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做出选择也是正常的。但在实际采购中,采购部门为了能购买到自己中意或熟悉、用之顺手的设备,在制定技术参数时往往无意中就带有倾向性或排斥性。这种做法,很容易导致招标过程及结果无竞争。
1.2 拟采购项目的计划性不强。由于在高校中,设备的采购是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的,采购的内容则是由全校各个院系所提交的,因此,有些设备老师在将采购计划递交至采购部门时,往往就催着急需拿到设备,在寒暑假前后,这种现象往往会更严重。这样就导致了时间紧、任务重的事情频繁发生。为了保证项目按期完成,在招投标的有些环节无法按既定程序进行,如公示时间较短等,很容易造成有些潜在投标人没能前来投标。
2.投标人
2.1由于目前各个公司的业务员都到高校里去推荐自己的设备,而且这种现象较为严重,该业务员往往与各个实验室、教研室的老师接触机会较多,这样就很容易导致某些老师即将买某种设备室,该业务员很清楚该项目的资金预算,这样就很容易导致串标围标很容易发生,违反了招投标法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2 现在的市场上,有很多新生的公司,这类公司往往是刚刚起步,业务面较窄,急需扩大市场,这样该公司想把业务打进某个高校。在该校要进行设备的招投标时,该类公司往往会为了能打开销路、拓展市场,不惜以低价来竞标,致使自己中标。这样就很可能导致长时间无法到货或项目中途无法执行,不得不进行合同追加。就算能按时完成,也极易出现以次充好的现象。
3.招投标过程
3.1评标办法。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在招标文件的制定中可以使用低价评标的方法,这样从理论上讲是一种完善的评标方法,但此法只注重考虑价格而忽略了其他的影响因素,缺乏科学性。综合评标法是以价格因素加其他因素的评价办法,适用于不同品牌设备的评标。由于采购项目不同,每个项目的评标办法都会不尽相同,因此,根据项目内容制定合理、可行的权重标准是需要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
3.2 评标专家。现在很多高校都建有自己的评标专家库,这种办法是好的,但由于每个学校设置的专业不同,且学校需采购的各种设备的种类较多,很容易形成在采购某一方面的货物时,该专业的评标专家人数不够,或专家水平不齐的现。这样在评标工作的实际操作难度加大。
二、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的措施讨论
1.加强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部门应以本单位的整体规划和发展建设情况为重点,从全局考虑设备采购的问题。此外,对于提出购置计划的部门至少提前一个月将计划报至采购部门,以便强化购置环节的计划管理。采购的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以保证项目招投标的公平性。特别是在面对当今市场的供应渠道多,流通形式多样,价格浮动较大,设备更新换代快等现象。作为采购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市场考察了解,以多参加设备展示会等形式,与生产厂家、经营公司了解各种设备的发展情况。
2.规范招标过程
2.1 注重招标文件编写规范要求。在高校内采购部门应与货物使用部门积极沟通、协商,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及该产品的特点、要点从而尽量详细的编写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招标文件要尽力做到完整详尽,用语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避免在招标过程中,由于招标文件中语言的含糊不清,从而容易导致采购人与投标人对文件的理解产生分歧。
2.2 针对项目的不同,编写相应的评标办法。在采购设备时,要根据项目的不同在评标办法的编写做出相应的改变。根据货物的实际用途及特点,在评分上注重突出重点,注意权重的划分、侧重。但同时又要避免片面地的突出重点而掩盖了其必要的指标和性能。即便某些设备适合最低评标法的时候,也要考虑市场因素,考虑投标人的合理利润,保证该设备的质量。在招标文件完成时,应至少让三个以上的监督部门审核,以尽量避免招标文件的偏差。
2.3确认招标方式,提高采购效益。现在一般运用较多的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由于范围相对较窄,还有其时间周期性较公开招标还要长,却是极少采用的。公开招标是一种无限的竞争的方式,能够极大减少作弊现象,但采购的货物容易出现成本高的弊端。询价采购的这种采购方式比较简单、易行,便于操作,既可以保证了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又能够采购和物美价量的货物,还可以节省时间。竞争性谈判有具有了高灵活性和高性价比的特点。以上这几种招标方式各有各的好处,都是我们日常的采购方式。为此,在选用招标方式时,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力求综合效益得到最大化。
2.4 加强评标专家库建立,提升专家综合水平。各个学校的招标系统中,一般都设有自己的评标专家库,在选取评标专家时,除了要了解专家的学历和职称、专业等硬性条件外,还要全面了解其态度、责任心、原则性等条件。评标专家的抽取,要在监督部门在场的情况下,根据项目内容随机抽取,时间应定在开标前抽取,最多不易超过半天时间,并不告知要评审的项目评分细则内容。
三、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
高校设备项目的招标采购不是一个部门可以独立完成的,必须要求有纪检监察与审计部门同时参与招标采购的全过程。实施全部过程监督,这样才能杜绝在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围标串标等现象。彻底将招标采购活动纳入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
关键词:公共工程;招标投标;审计监督;分析性程序
本文受江苏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基于挣值管理的公共工程绩效审计方法研究”(12KJD410001);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审计科学与技术及江苏省公共工程审计重点实验室资助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3月16日
一、公共工程招标投标审计文献综述
公共工程是为了满足国家或地区社会发展需要,以增进社会福利为最终目标,以政府投资为主,并为社会公众所享有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建设项目,如交通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项目、农业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科教文化基础设施等。公共工程最显著特点就是具有典型的非排他性和外部效应。非排他性是公共工程的本质特性,表明工程建设是为了某个区域或某类群体服务,不是针对某个单个的个体,而外部性则是说公共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质量直接影响到城市的整体布局和发展。
公共工程一般耗资巨大,耗时长久,建设难度往往超乎一般私人部门能力所及,而且它们对于现代社会的公众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于提高公众的生活福利意义重大。公共工程的建设具有外部性,一项公共工程建设与否,在何处建设,由谁出资建设,由谁负责施工,建成后归谁所有,以及如何运营以满足公众日常需求等问题的决定往往会涉及到许多人的切身利益,因而成为整个社会关注和争论的焦点。公共工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大型公共工程一般为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其消费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二是存在双重委托关系,即社会公众将财政税收委托政府管理,政府再委托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工程建设;三是工程复杂,表现在参建单位多,工程规模大,技术难题多,建设条件复杂并具有开放性;四是投资出发点不是单纯考虑工程经济效益,而是追求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综合效益。这些特点决定了其工程建设管理过程是一个复杂巨系统,其系统特征要求对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不断创新,进而推动我国公共工程建设(曹宝琴,2009)。
公共管理学界单独分析公共工程的论著甚少,一般将其作为公共项目、公共产品的一个主要部分进行研究。萨缪尔森认为,公共产品是所有成员集体享用的集体消费品,社会成员可以同时享用该产品;而每一个社会成员对该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减少其他社会成员对该产品的消费。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对于市场反映不出消费者偏好的商品和服务,市场规则不能进行资源的分配。这种消费者偏好在市场上反映不出来的商品或服务即是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共享性及非排他性使得私人部门很少有动力去生产,导致公共物品和服务供给不足,因此政府必须介入。公共选择理论则认为,政府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完全代表公共利益,至少与市场一样并不是完美的,市场的失灵并不是把问题交给政府去处理的充分条件。结果是,现代西方国家在公共产品提供上经历了一个由市场到政府再到市场提供的曲折历程。目前,现代工业化国家运作模式是允许私人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一种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伙伴关系。基于以上认识,根据公共工程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两大特性,可以这样对公共工程做出定义,即一定范围内,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特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基础设施和建设项目(王晓生,2009)。
我国从开始推行招标投标制度距今已经有20多年的时间。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在政府的强制推动下,我国在工程建筑行业实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度。随着中央新增投资的持续投入,大量公共工程的资金投入也在不断加大。2006年修订的《审计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研究大部分还停留在事后审计,未认识到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效性,对招标投标的各项风险进行事先防范和适时避免,且研究的方法过于单一且理论化。在当今及未来风险管理审计的模式下,认为任何建设项目都有风险,风险管理是决定建设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所谓的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对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预测、识别、评价、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处置风险,以最低成本实现最大的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在建设项目中不同的设计阶段、建设阶段,有着不同的风险源和风险,因此对于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措施也应有相应的变化和调整。于是,在当今风险管理审计的模式下,提出该课题,期望对招投标市场的发展略微有所帮助。
公共工程招投标制度是一种控制政府投资预算与提高建设质量的有效制度安排,被广泛应用在各种项目的投资中,其对项目质量保证和效益的提供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我国招投标历史的发展是从1980年实行公共工程建设的公开招投标试点开始。1985年6月14日颁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开始全面推行公共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这种方式。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颁布实施,其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也在2011年11月30日原则通过审议,2012年2月1日实施,为我国招投标的国际化规范发展打下基础。
公共工程招投标审计是指对公共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面的招标和工程承发包的质量及绩效进行的审查和评价。公共工程招标投标可以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监督,对重点公共工程的招标投标采用跟踪审计的方式,对有关招标投标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公共工程招投标审计的目标是审查和评价招投标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招投标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以及工程发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
根据检索的文献,较早提出招投标审计的是朱新国先生于1996年在《招投标审计刍议》中认为,需要重点对招投标过程的真实性审计、标底的真实性审计、变更及标底以外项目的审计、施工合同内容的执行情况审计。随着公共工程的不断发展,招投标所处的环境也变得更加复杂,要做好招投标审计工作,也更要不断地完善自身的体制和制度。
学者对我国的招投标市场中的问题进行了很深入地研究并提出了有效的治理方针,主要代表观点有:沈万君(2002年)在《抓住四个环节深化建设项目招投标审计》中提出要按照《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第七条的要求具体抓住招投标程序,深化建设项目招投标审计;吴泽宽老师在《浅谈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审计》中从内部审计的立场出发,强调对招投标工作的审计,强调审计在招投标工作中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人员在招投标工作中的介入时机,提出内审人员应在开标评标阶段介入做到事中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改正,从招标条件、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标底与报价的真实准确性、过程中评委打分、投标单位投送标书的情况、开标评标会议的程序这几个要点加强招投标工作的审计;朱恒金(2003年)在《论加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审计与监督》中明确提出从招标投标程序的合法合规、中标单位资质的真实合法、开标评标和中标的审查、中标后的跟踪审计、招标方和投标方的经济责任、招投标过程中的经济腐败这几方面加强招投标审计,并提出建立职务犯罪预防与监督体制从源头上治理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如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舆论监督、加强群众监督。
二、公共工程招标投标常见错弊
在公共工程招投标工作实践中,还存在许多不规范的竞争和不规则的运作。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
(一)招标单位、评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收受投标方贿赂的职务犯罪现象。由于招标投标单位无视法律,工程招投标日益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部位。本来招标投标是“阳光工程”,却成了“暗箱操作”,大量的金钱流入了个人腰包,腐败也就由此产生了。通过招标投标本可以节约资源,却变成了浪费资源;本可以提高工程质量,却变成了“豆腐渣”工程。
(二)招标方搞假招标,“明招暗定”。假招标就是招标人通过种种弄虚作假的方式“明招暗定”,招标人从中谋取种种好处,其背后往往隐藏着利用职务的经济犯罪或腐败现象。例如,某水厂工程投标中,业主经过资格预审,确定了6家投标单位,组织了庞大的考察团对拟参加投标单位进行了考察。投标单位兴师动众,热情接待。而实际上,在考察前业主就已经确定了一家意向单位,并根据意向单位的组织特点、获奖情况、报价及施工技术方案等要素,为其设置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让其中标。
(三)招标方任意肢解工程项目规避招标。有的招标人任意肢解工程项目是为规避招标,也有的招标人肢解工程项目是为了关照某些特别的投标单位。例如,某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工程招标。投标组织接到标书后,个个摇头。因为投标书载明,这一部分子项目不在本投标范围,那一部分材料不在本招标圈内,一个完整的建安工程项目被分割肢解成十几块,而且被肢解的都是利润高的部分,真是“中标组织啃骨头,内定组织吃肥肉”。
(四)投标方相互串通搞“陪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方之间“陪标”。有些投标单位为了使自己“合法中标”,便私下找几个投标单位给其“陪标”。而陪标单位根本就无意问鼎,在招标中“自然”不能中标。
(五)投标方有意压低标价或者故意串通哄抬标价投标。我国建筑市场上施工队伍众多,僧多粥少,为了承揽工程,不惜血本压价,搞恶性竞争,无序竞争。最终失去了招标投标本来的客观公正,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压低报价,只会导致两个结果:一方面在既定的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条件下,压低报价又要有利可图,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时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下降,出现了“豆腐渣”工程;另一方面尽管中标价压低,施工单位就会在施工过程中以各种理由要求建设单位追加资金,最后决算价严重超标,失去了招标投标本身所具有的约束作用,招标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也没有发挥效益。
公共工程的发包人利用职权收受投标方的种种贿赂或收受投标方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或将工程发包给子女、亲属的公司或与己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承包商,搞假招标。招标人通过种种弄虚作假的方式“明招暗定”,招标方从中为个人谋取种种好处,其背后往往隐藏着利用职务的经济犯罪或腐败现象。公共工程建设过程中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究其根本原因则是公共权力的失控和滥用。公共权力是根据公共意识组织、协调和控制社会公共生活的力量,它是基于人类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自国家产生以来,公共权力主要表现为国家的政治权力。
三、公共工程招标投标审计内容
国家审计和国家计委特别强调和重视对国家公共工程招标投标的审计和稽查,“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对公共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供货等方面的招标投标和工程承发包情况进行审计,应当审查招标投标程序和中标单位资质的合法性,以及工程承发包管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公共工程招标投标审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工程招标投标程序合法、合规性审计。公共工程招标投标的程序按照《招投标法》规定主要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订立书面合同。审计的主要内容有:首先,审查公共工程是否属于《招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且进一步审查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其次要审查招标单位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开开标、公平评标与公正决标,有无舞弊、泄漏标底的行为发生;再次,要审查招标单位是否与中标单位按法律规定签订合同,是否符合《招投标法》和《合同法》,是否影响招标投标的实际效果。
(二)对中标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结合招标文件重点对中标单位是否是法人或是依法组建的经济组织;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审查中标单位的技术力量和财务状况,是否是投标单位中最佳单位。针对我国公共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加强审计监督的同时,要从认识上和措施上完善公共工程招标投标经济责任制。首先,要创造公共工程招标投标有序竞争的市场条件,加速市场经济建设和健全市场机制;加大公共工程招标投标腐败审计的审查和处罚力度;学习招标投标工作先进地区的管理经验,积极推行“无标底”招标和试行“量价”分离和FIDIC条款。
(三)开标、评标和中标的审查。开标是否按规定进行,审阅开标会议的公证书和现场记录,招标人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投标价格是否合理。看中标人是否将中标基建工程的部分文件,关键性工作包给他人完成。评标委员会是否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组成,并保证五人以上单数,专家不少于2/3,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和高级职称。
(四)中标后的跟踪审计。中标后要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采购物资、设备的型号、质量等进行跟踪审计,看是否按合同执行,并达到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在基建工程招投标审计过程中,除了采用传统的审计方法外,还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招标投标实行事中审计。采用往上查寻法、调查询问法相结合,通过互联网询价,建立材料价格数据库备用。对大宗物资采购要搞调查研究。对吃回扣、索贿的要询问、调研查询相结合,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的线索,对招投标双方互相串通而中标要依法查处。
(五)加强公共工程招标方、投标方的经济责任审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章“法律责任”中明确规定招标方、投标方、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等主体应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审计人员重点审计公共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方、投标方、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等主体应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履行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招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应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或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暂停或直至取消招标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开展公共工程招标投标中职务犯罪预防与审计。公共工程招标投标职务犯罪预防与审计是以防治经济腐败为目标,由独立的特定审计主体(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运用专门的方略、手段和规程,对国家公职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犯罪行为进行审查、监督和防范的特种审计。
它强调查处与防范相结合,并以防范为主,经济腐败审计采用腐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即以具有审计价值(发生可能性较高)的疑点线索或移交的案件为起点,确立审计项目,安排特种审计查证。实施以审计为主,纪检监察、检察等其他监督部门全程紧密配合协作的审计查处,并适时进行内部控制分析评价,提出完善内控机制建议,加强公共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职务犯罪预防与监督。建立职务犯罪预防与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治理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公共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的特点,主要是指招标单位、评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投标方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或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利的其他犯罪活动。职务犯罪是社会的毒瘤,其根源是吏治腐败。它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破坏了传统美德,甚至影响国家安全和稳定。
四、公共工程招标投标审计程序
(一)分析性程序。分析性程序通过数据之间的关系及数据变化来确认是否存在异常变化,通过异常变化来识别潜在的错误、违规或违法行为。查阅招标申请时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注意其申请招标的项目是否是一个完整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一般情况下,新建项目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为单位进行招标,如果申请招标的项目不是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则应注意审计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肢解项目、逃避招标的情况。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物资采购招标由物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根据权限和分工,建设单位招标部门自行组织或由其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招标管理中心)组织招标活动。对照招标文件要求,查阅中标单位的资质证明资料,着重审计其是否具备了招标文件规定的级别标准,并注意其是否有挂靠行为。招标通知发出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建设单位相关部门配合招标中心做好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妥善保管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审阅投标书的格式、内容和具体的表达方式是否与招标要求一致;另外,还要审阅投标书是否如期送达到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函内容是否完整。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如期组织开标。开标由招标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开标会议由招投标管理中心代表主持,项目建设单位相关部门代表和所有投标人均参加。重点核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并与标底价格进行对比分析,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或者合理低投标价中标的,审查是否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进行调整,对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和计分调整。
(二)内部控制评估程序
1、招标。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招标前期准备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编制与。在招标前期准备阶段,应确定招标组织方式(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可以由招标人自行编制,也可委托专业招标机构编制。投标资格的审查可以在投标前审查(资格预审),也可以在开标后审查(资格后审)。该环节存在的主要风险:招标人肢解公共工程,致使招标项目不完整,或逃避公开招标;投标资格条件因人而设,未做到公平、合理,可能导致中标人并非最优选择;相关人员违法违纪泄露标底,存在舞弊行为。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程序,以及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第二,工程立项后,对于是否采用招标,以及招标方式、标段划分等,应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牵头提出方案,报经建设单位招标决策机构集体审议通过后执行;第三,建设单位确需划分标段组织招标的,应当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提出专业意见;划分标段时,应当考虑项目的专业要求、管理要求、对工程投资的影响以及各项工作的衔接,不得违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招标设计方案,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项目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第四,招标公告的编制要公开、透明,严格根据项目特点确定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不得根据“意向中标人”的实际情况确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建设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机构招标;第五,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需要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应当严格保密。
2、投标。投标主要包括项目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以便投标人更为深入地了解项目情况。招标人可以召开投标预备会,解答投标人对工程项目提出的具体问题。之后,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该环节存在的主要风险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存在舞弊行为;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或挂靠、冒用他人名义投标,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难以达到规定标准等。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对投标人的信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投标人之间串通舞弊;第二,科学编制招标公告,合理确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尽量扩大潜在投标人的范围,增强市场竞争性;第三,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中确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进行实质审查,通过查验资质原件、实地考察,或到工商和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等方式,确定投标人的实际资质,预防假资质中标;第四,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完备的标书签收、登记和保管手续。签收人要记录投标文件签收日期、地点和密封状况,签收标书后应将投标文件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地方,任何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3、开标、评标和定标。投标工作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开标时间和地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开标、评标和定标环节存在的主要风险是:开标不公开、不透明,损害投标人利益;评标委员会成员缺乏专业水平,或者建设单位向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致使评标流于形式;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串通作弊,损害招标人利益。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开标过程应邀请所有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并委托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和公证;第二,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确保其成员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并具备招标项目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第三,建设单位应当为保证评标委员会独立、客观地进行评标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干扰其客观评判;第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每位成员的评价意见以及集体评审结果,对于中标候选人和落标人要分别陈述具体理由。每位成员应对其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第五,中标候选人是1个以上时,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由决策机构审议决定中标人。
(三)实质性程序。分析性程序和内部控制评估对潜在错误、违规或违法行为进行了风险评估,确定了实质性程序的审计重点。实质性程序直接面向交易、余额和列报,获取关于错误、违规或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实质性程序有许多,主要包括:审阅法、观察法、询问法、监盘法、函证法、重新计算法、分析性程序等,具体选用何种程序,要根据分析性程序和内部控制评估的结果而定,还要考虑具体的交易、余额和列报。
招投标实质性测试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招标管理制度;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标底文件;投标保函;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澄清文件;开标记录;开标鉴证文件;评标记录;定标记录;中标通知书;专项合同等。招投标实质性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审查和评价招投标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招投标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以及工程发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
五、研究结论
公共工程是具有公众所享有的社会属性,基于公共工程招投标机会主义严重、问责需求强烈,对公共工程招投标进行审计监督必然成为其理性选择。本文基于风险导向审计要求,分析了公共工程招投标常见的错弊,针对性提出了分析性程序与实质性审计程序,以丰富公共工程招投标审计的理论探索。
主要参考文献:
[1]朱新国.招投标审计刍议[J].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1996.6.
[2]李兆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相关问题探讨[J].财会通讯,2006.9.
[3]张莉,张建平,高英,陈晓芳.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算机跟踪审计研究[J].会计之友,2010.2.
[4]孔凡勤.风险导向审计在建设工程跟踪审计中的应用[J].经济研究导刊,2008.18.
[5]潘萍.论全过程跟踪审计与全过程造价控制[J].经济研究导刊,2008.17.
1.评价指标的选取。《浙江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与《浙江省高等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这两个制度,制定依据相同,评价内容相近,而且,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权限与职责可视为党政领导干部权限与职责的下延和细分,因此本文以“浙江省高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采用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确立了以部门科学发展情况、权力运行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操作行为规范化、廉洁从业情况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和根据部门职责特点设定三级指标为高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在实际运用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选取,应当随着环境的变化做适时的调整,使指标体系能够起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2.指标计分设置。加分项一级指标为“部门总体发展情况”,最高可以加满20分。下设二级指标2个。扣分项一级指标包括四大方面,基准分共80分。下设15个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每一项分为优、良、中、差四档计分,分别按照该项分数的1、0.8、0.6、0的系数计分。
3.指标评分权重的设置及注意事项。高校内部部门由于部门职责、岗位性质和承担的经济责任不同,这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指标评分权重的设置也有所不同。因此,要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高校应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赋予各部门领导三级评价指标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评分权重。在实际工作当中,有些部门的评价指标可能会没有设置此项内容,如部门没有下属单位,就造成这些指标的缺项,对于这些项给满分或0分均不适合,因此,在实际评分时,就要将这些指标权重,按照所在层级内的其他指标权重进行比例再分配,以实现相对公平。
4.评价等级的确定。根据综合得分,将高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评价为A、B、C、D四个等级。A等:90分以上(含90分)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优秀;B等:75分以上(含75分)90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较好;C等:60分以上(含60分)75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一般;D等:60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较差。被审计领导干部因廉政问题被移送司法处理或已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进行具体评分和评级。
5.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结果运用。审计部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本着“权责对等”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做出界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后续管理等的重要依据。
二、实例分析
学校内部的不同职能部门,其工作流程和特点都不相同,因此,在设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时应当区别不同的重点和责任。现以财务处处长为例,对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进行探讨。学校财务处是学校经济活动的中枢,财务处长管理着学校全部资金的收和支,如何合理选择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关键。
(一)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1.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及指标量化(见表1)。
2.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评价要点和评价档次说明。(1)总体发展情况。评价要点:被审计者任期内推出的重大改革发展措施,并对部门的发展产生重大正面影响,进而取得突破性成绩,如在获得全国性、省级重大奖励,在争取财政性资金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等。评价档次说明:由被审计者提供情况,审计组对这些经济举措的合理合法与创新性进行认定,并在比较部门自身发展后酌情加分,加满10分为止。(2)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要点:被审计者任期内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档次说明:由被审计者提供情况,审计组核实后根据建设目标的难易程度、对学校发展推动作用大小,酌情加分,加满10分为止。(3)决策程序规范性。评价要点:是否健全部门办公会议事规则、财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大人事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是否都通过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程序,是否都有会议记录。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有健全制度,且纳入集体决策范围的事项全部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良”为有制度,极少数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但无潜在严重后果的;“中”为有制度,多项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但还未产生不良后果的、或会议记录不全的;“差”为有制度,但大多数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或某项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且已经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有潜在严重后果的,或没有建立制度的。(4)决策内容合法性。评价要点:决策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决策内容都合法;“良”为有1项经济决策内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情节不严重的;“中”为多项决策内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但情节不严重的;“差”为有决策严重违法的。(5)决策执行及效果。评价要点:决策是否得到认真执行;执行决策后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是否存在因决策不善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决策都按计划执行,并且无不良后果;“良”为有决策未按照计划执行,或者少数决策造成了轻微的损失;“中”为多项决策未执行或者执行后有较大损失;“差”为有个别决策执行后产生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6)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评价要点:资产是否全部入账,有无账外资产,如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有无入账,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定期盘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领用是否规范;资产有无因管理不严造成损坏、偷盗等损失情况等。(7)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评价要点:资产出租、对外投资和担保是否履行审批手续,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8)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是否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限额以上自行采购的项目是否实行招投标。(9)合同管理情况。评价要点: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是否订立合同,是否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10)下属单位监管情况。评价要点:是否建立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是否存在将有关资金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以各种名目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现象。(11)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评价要点:内部分工与牵制、现金管理、票据管理、预算管理、收费管理、采购管理、招投标管理、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对下属单位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主要财务管理、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制度全面完善;“良”为有个别制度缺失,缺陷不严重;“中”为有多个制度不完善,但无重大缺陷;“差”为有重大制度缺陷,或者重要制度未建立。(12)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各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执行制度后取得的实际效果,是否存在因不严格执行制度而造成损失浪费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制度严格执行;“良”为存在个别制度执行不到位,但尚无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中”为存在多个制度执行不到位,但无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差”为有制度执行不到位而造成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1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要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是否完整,往来款项结算、清理是否及时,有无利用往来账隐瞒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代管款项核算是否合规等。(14)预算完成情况。评价要点:有无编制赤字预算;预算项目是否完整、真实、细化,各项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并在法律规定账户核算,有无隐瞒收入、设立账外账的情况。(15)预算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各项支出是否按照预算执行,有无超预算、超标准现象;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问题。(16)收费政策执行总体情况。评价要点: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收费,有无自定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所使用的收费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17)支出的真实、合法情况。评价要点:各项支出是否符合预算、是否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等有关政策规定;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奖助学金的发放是否及时、足额、规范,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现象,或结余较大;是否采用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18)专项经费使用总体情况。评价要点:是否专款专用,有无存在虚列支出、挤占挪用情况;专项经费的使用绩效,有无损失浪费。(19)审计整改情况。评价要点: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已整改。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整改;“良”为有个别问题没整改,但性质不严重;“中”为有多个问题没整改,但性质不严重;“差”为整改不到位,且性质严重。(20)领导利用职权行为。评价要点:领导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反决策程序直接干预重大经济事项,是否在收入分配、经费开支、资产使用等方面未遵守有关规定两方面。移送司法处理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具体评分。(21)领导个人行为。评价要点:领导是否存在一些与职务无关、但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如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22)所在部门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情况。评价要点:所在部门班子成员有无因与职务有关的廉政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他职工有无因廉政问题被查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未发生上述情况;“良”为有个别职工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中”为有个别班子成员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差”为有多名班子成员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23)所在部门财务清廉情况。评价要点:部门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并在一定范围内私分财物的。其中对(7)、(8)、(9)、(10)、(13)、(14)、(15)、(16)、(17)、(18)、(20)、(21)、(23)指标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未发现问题;“良”为发现个别问题,但性质不严重且金额较小;“中”为发现多个问题,但性质不严重且涉及金额较小;“差”为发现存在性质严重或者涉及金额较大的问题。
(二)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评分表
关键词:造价审计;问题;改进措施
工程造价的确定必须通过造价审计工作来完成,这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精细、准确、细节、严格的基本原则,并且造价审计需要涵盖整项建筑工程,包含工程初期规划设计、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一系列环节。造价管理工作涉及到的不仅仅是财务上的控制,还间接影响了工程预算有效性、招投标标准、项目决策制定、施工管理要点等,与工程各部门、各项目密不可分。鉴于此,及早了解建筑工程造价审计中的问题迫在眉睫。本文以建筑工程造价审计为主线,现做出如下分析:
一、造价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招标阶段的审计工作
就目前招标工作进行阶段,尚存在一些影响到招标有效性的问题,例如未标以及回避招标行为。围标指的是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存在某一施工队伍在下级还包含多家建筑公司的现象,也就是说施工方借助着许多个不同的建筑公司来赢得标的,这种现象会让招标报价高于正常情况。回避招标则是指将标的项目划分为几个小项目来实施,以此来躲避审计监督工作,不利于审计的正常进行。
(二)造价审计人员杂乱
造价审计应派遣专业人员进行,这些人员在一项建筑工程中应该是属于独立状态的部门群体,而非从财务部、建设部等多个部门抽调得来。就目前我国审计人员安排来看,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影响,目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涉及到的层次以及部门较多,造价花费需由多部门共同参与,造成审计工作中同样出现不同部门人员现象。以造价咨询中介机构为例,这类机构的审计工作就会涉及到工程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建设部门、采购部门等多方参与,因此造价咨询中介机构会处于相对尴尬位置,造价工作的开展并不顺利。
(三)“以审代结”现象
相关法律已经明确指出,在建筑活动方面工作的专业型人才主要为技术人员,其必须在具有职业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持有相关证件(执业资格证书)才能够从事建筑相关工程活动。按照规定,无论哪一家中介机构,都需要经过建设行政管理机构准许会后并取得资质证书才能够按照批准资质等级相应范围。但目前现象显示,仍存在设计机构将《审计法》作为建筑工程预决算的参照物,认为在建筑工程实施最后结算环节时不需要持有相关证件,只需要具有审计职能便可实施审计;或是当自身资质尚未达到审计程度时制作虚假资质来开展审计工作,对造价审计咨询市场的秩序维护产生了较严重不良影响。
(四)竣工计算阶段问题
建筑工程造价直接关系到工程盈利状态,在竣工阶段,审计部门应防止施工供方有意制定偏高的费率与定额,以此来提升工程造价。一些施工方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存在故意谎报现象,通过改变计取费用以及高套定额的标准与程序来将工程造价报告得偏高。
这种现象在现如今建筑工程中并不罕见,管理上有待加强。具体而言,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审计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虚增工作项目、、更改预算软件自动计算的工作量、更改定额人工费、对于人工费取费的工程、变换定额编号、涂改洽商内容、含糊洽商部位、曲解合同条款、重复报洽商、重复报量以及虚报工作量等。
二、建筑工程中造价管理优化策略
(一)严格招投标关卡
一项工程的招标投标目的在于用更少的资金花费达到工程建设目标,让工程节资增效,在确保工程质量基础上保障经济效益。同时,在招标投标环节的严格管理有利于规范化建筑工程市场,让市场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竞争机制。
同时,造价审计须严格把关招投标环节的隐性操作,对于借资投标、分包、围标、回避招标这类举措严格禁止,以免其对正常张投标秩序产生不良影响,尽量减少对造价审计工作产生扰乱的行为。总之,招标阶段审计人员应注意对招标文件中不明确、不合理现象及时发现,保障招标文件的完整性以及准确性。这样一来,即使在施工过程中审计环节出现了变更仍旧可以通过招标文件为依据来处理与解决。
(二)变更调整项目重点审查
按照之前签订的审计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变更部分的审计是不能够独立进行的,应同时与其投标书以及合同展开核对,注意其间有无出重复列项情况,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造成造价虚增。这种审计同时作用于单价承包合同,应查看工程决算以及投标书之间的差异性,了解是否存在随意加大工程量现象,并且注意现场签证以及设计变更,在此基础上重视大额变更项目的审计操作。
(三)注意审计材料的核实
造价审计操作需要建立在对审计材料的审批基础之上,因此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是有严格要求的。对于每一项送审资料,都需要实现自主整理,在确保无误后由审计部门核查。这样一来,合同双方将更加重视审计资料的完整性与时效性,将造假机会减少,同时也可以达到对整个建筑工程全方位统筹管理效果,对工程项目起到了监督作用。另外,审计工作应与工程财务部门联合,对工程计价项目与相关财务资料的对比分析与印证,尤其是据实决算的装饰装修等材料价差,必要时直接审查施工单位的原始资料。
结束语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目前建筑工程在造价审计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对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率还有提升空间,但相信在各项改进措施的不断帮助下审计工作定会逐步完善,让建筑工程造价审计效率不断提升。相关操作人员还应加大研究力度,力争将审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尽早消除。
参考文献:
[1]谭锦坪.试论建筑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科技风,2011(09):137.
[2]楼晓雯,徐小明.探析工程造价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价值工程,2011(29):75-76.
一、加强对日常现金流量的预测
控制日常资金运营风险,编制现金流量预算非常重要。由于公司理财的对象是现金及其流动,就短期而言,公司能否维持下去,并不完全取决于是否盈利,而是取决于有没有足够的现金用于各种支付。因此,编制现金流量预算应立足于对现金流量的控制和监测。现金流量预算就是通过对现金持有量的安排,使企业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同时保持一定的流动性,并根据企业资产的运用水平决定负债的种类结构和期限结构。现金流量预算的编制主要是通过现金流量分析来完成,因为通过现金流量分析,可以观察到企业的经营、投资和财务政策,将企业动态的现金流动情况全面反映出来。如通过现金流量分析,企业的经营者就能看出企业内部现金流量产生能力有多强,营业现金流量是正值还是负值,原因何在及企业是否有能力通过营业现金流量来履行其短期偿债能力,扣除现金投资后企业的现金流量是否有盈余等。因此,准确的现金流量预算,可以为企业提供风险预警信号,使经营者能够及早地采取行动,防范风险。对制定的预算必须定期审计。
二、采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房地产企业一般采用项目法人制,通常设立多个项目公司,形成集团公司模式。集团公司不是几个公司的简单组合,为了能利用集团公司的协同效用,提高项目公司日常资金运作效率,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应更侧重于集权式的管理模式。此种模式能使项目公司及时了解集团公司资金的流向、安全和效益,防止资金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违章和舞弊行为,也能够实现集团整体资源的有效配置,解决资金多头开户造成的资金余裕和短缺并存问题。资金集中管理的政策,能最大限度地拓展内部融资的渠道,降低资金的闲置形成统一的资金池,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资金的集中管理还包括对于贷款及担保等或有负债的统一管理,由于集中管理具有较大的规模和实力,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资金筹措条件时可处于有利地位,如可争取获得较为优惠的借款利率和期限。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内部审计。
三、房地产行业的内审要点
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日常资金运营风险程度大小取决于日常现金流是否稳定,保持经营现金流的稳定是控制风险的关键。在企业现金流量的各项指标中,最为基本的就是经营性现金流指标。如果企业没有经营性现金流,就没有长期稳定的现金流供应;经营性现金流的控制是现金流控制管理的关键。房地产企业存货价值比较大,占用了大量现金,构成大量经营现金流流出;房地产企业预收账款也很大,是其最大的经营现金流来源之一。因此,加强对存货和预收账款及费用管理非常必要。这方面的具体内审要点如下:
(1)对货币资金的查证
a.首先要对库存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对大额的现金收支进行大范围的凭证测试。b.对银行帐户的开设情况进行核实,必须派专人去基本户开房银行取证,有否发现帐外开户的事项及有无对外担保情况。c.对所有银行的对帐单与对应的银行日记帐进行比对,是否发现重大资金进出不入帐情况。d.核实现金支付、银行支付及与费用支出的凭证,查看其后附的原始发票、签呈、附件等,并且与合同及付款审批单进行核对。
(2)实物资产查证
a.取得被审计单位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对这部分内控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全面了解。b.查证固定资产以及低值易耗品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对各类实物资产,获取、收集不同证据以确定其是否归属本公司所有;对外购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审核采购发票、采购合同等。c.实地监盘全部重要的固定资产,以确定其是否存在,并关注是否存在已报废仍未核销的固定资产。
(3)已售房源的价格查证
a.应获取本公司各阶段房源价格目录,全面查证售价是否符合既定的价格政策。b.着重了解销售给关联方、内部职工、关系密切的重要客户的情况,查证其房源、价格、数量、金额和比例等。c.取得本公司有关折扣的具体规定和其他文件资料,并抽查较大的折扣发生额的授权批准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核对,检查其是否经授权批准,是否合法、真实。d.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有否收取定金性质款项,是否造成涉税风险。
(4)费用支出查证
a.对公司所发生的开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中的大额支出进行大范围的凭证测试。b.管理费用的明细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的核算内容与范围,特别是开间费用和管理费用之间的分类是否有错误。c.查证公司经费(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广告费、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是否系经营管理中发生,并查阅相关费用报销内部管理办法,核实是否有合法原始凭证支持。d.涉及大额费用支出的部分经济合同进行必要的查阅,并就合同情况询问相差经办有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房地产企业的核算要求,明确区别开间费用与期间费用,这有利于公司利润情况的准确列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间费用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在开发现场组织管理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这些费用与具体某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相关,与开发产品的销售、公司的日常营运费用没有相关性。这些费用虽也属于直接为房地产开发而发生的费用,但它不能确定其为某项开发产品所应负担,因而无法将它直接记入各项开发产品成本。而期间费用则与某个房地产项目没有关系,系为维持公司正常营运所发生的费用。如将销售费,楼盘广告均非开间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处理。
(5)财务预算的审计
a.了解公司预算制度及执行概况。b.查证大额付款是否实行费用预算控制,并核实款项支付权限的履行情况。c.复核各项费用支出实际数额与预算数额的差异情况。d.抽取月度预算并与当月实际发生数进行比对,查阅年度决算报告,比对相关数据。
(6)招投标实施情况
a.工程招标清单编制是否有误,投标方报价是否存在不平衡现象。b.招标条款设置是否合理,能否体现招标效果,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c.招投标实施程序是否规范。d.项目招投标内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根据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开招标项目应进行询标。
(7)工程合同的签订及执行审计
a.合同内容是否严谨。b.施工合同是否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是否会导致投资失去有效控制。c.工程进度款付款控制管理是否到位。
(8)联系单签证方面的审计
a.工程联系单是否与合同内容有重复。b.工程联系单的签复是否严谨。c.工程联系单签复是否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d.工程联系单签复单价是否符合市场实际。e.工程联系单签复提供的资料完整性。f.联系单涉及到专业技术问题,签发时必须有设计单位的答复意见。
(9)甲定乙供材料管理方面审计
a.定价方式是否合理。b.必须对部分材料的签证价格的询价与同类项目材料结算价格比对。
(10)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计
a.项目内控管理制度执行到不到位。b.项目是否有效控制投资,投资有否超概算较大。c.项目工期延误情况是否严重,赔偿管理是否规范。
通常,企业主要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审监察三个层面,“三管齐下”地同时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摘要:风险导向审计作为一种现代审计方法,全面、动态地考虑风险因素,在现代并行组织的项目管理和审计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导向审计,是以审计风险的评价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并贯穿与审计全过程。本文阐述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应用风险导向审计,以达到提高项目管理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关键词:风险导向审计 ;工程建设; 项目管理
Abstract: the risk-oriented audit as a modern methods of audit, comprehensive and dynamic to consider the risk factors, in the modern parallel organiza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nd audit practice have been widely used.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risk oriented audit, is of the evaluation of the audit risk as the starting point of the internal audit work, and run through with the audit process.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and project management application of risk-oriented audit,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project management, reduce the purpose of audit risk.
Keywords: risk-oriented audit;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前言
对于相对独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来说,如何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风险导向审计,是促进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审计职业界发展的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课题。
传统观念对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理解往往停留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核阶段,目前的工作范围仍以传统的“经济监督”审计为主,工作的重心主要集中在财务领域,对组织经营和管理领域活动的审计相对较弱。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组织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组织内部并行结构的建立,内部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职能也应由以纠错防弊为目标的监督和评价职能,转向“积极兴利、价值增值”的过程——以提高组织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完善组织治理结构、为组织决策层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帮助实现组织经营目标为目的的控制与咨询服务职能。
风险导向审计(riskoriented audit approach)是以审计风险的评价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并贯穿于审计全过程的现代审计模式。在建设工程内部审计中,开展风险导向审计工作,为工程审计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风险导向审计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是降低各类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保证审计效率和效果的有效途径。
风险导向审计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作为一种现代审计模式,在西方国家的审计实践中得到广泛的应用。风险导向审计是以战略观和系统观思想指导重大错报风险评估和整个审计流程,其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审计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风险,而错报风险主要来源于整个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舞弊风险。
我国2006年宣布的新的审计准则体系也以风险导向审计作为基础。如何在工程建设内部审计领域更好地应用风险导向审计,提高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特点
工程建设项目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一次性和不可逆性、社会公众影响力大等特点。随着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的逐步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也日益增多。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建设投资不落实、超标准建设、转移挪用建设资金、预结算管理混乱、缺乏资金监管、投资效益差等问题日益凸显,重大管理欺诈和舞弊案例也日益增多,这些问题无形中会带来各类组织风险。
在这些问题普遍存在的现状下,审计资源供需矛盾尤显突出,推行科学而高效率的审计方法势在必行。风险导向审计可以以全面评估工程风险为基础,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点入手,对风险高的项目和资金重点监控,加大审计力度,宏观把握审计重点,既能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又能满足社会公众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日益增高的期望值。
二、风险导向审计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 将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内容分列10项,主要对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财务管理和后评价等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审查和评价,从而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跟踪控制。
在编制审计方案时,应对工程建设项目确定其重要性水平,对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按照审计范围、风险模块进行审计,安排工作组员和时限。
1.确定工程建设项目风险水平等级
根据风险导向审计基本模型,审计人员在各个审计阶段以评价审计风险为导向性目标,来评价各阶段的期望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并由此推算出工程建设项目审计人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重点工作内容及内部审计工作内容的适用性,对投资立项、招投标、工程造价、财务管理等重要环节的主要风险点进行测评,依据对内控测评结果,评估控制风险水平等级。
2. 确定审计风险及应对
在编制审计风险及应对方案时,应对审计内容各个环节的风险进行进一步分析、分类,制定应对方案,其中内部控制的制定和执行风险贯穿审计内容的各个环节。
(1)投资立项审计环节的主要风险点为:决策程序、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及财务评价等。
(2)设计(勘察)审计环节的主要风险点为:设计深度审查等。
(3)招投标审计环节的主要风险点为:是否履行招投标程序及招标结果的合法性,有无违规分包现象。
(4)合同管理审计的主要风险点为:合同订立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设备和材料采购审计的主要风险点为:核算是否真实合法。
(6)工程管理审计的主要风险点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三控”,即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是否及时有效。
(7)工程造价审计的主要风险点为: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工程结算的真实性。
(8)竣工验收审计的主要风险点为:验收、试运行情况及合同履行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9)财务管理审计的主要风险点为:建设资金筹措、资金支付及账务处理及竣工决算的合规性、合法性。
(10)后评价审计的主要风险点为:评价依据和结果的真实性、全面性、可靠性和有效性等。
其他风险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审计过程中应视情况而定,如税费审查及税收代收代扣代缴手续费的管理使用情况;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完整;投资效益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有无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的解缴相关税费等。
三、工程建设项目风险导向审计中应关注的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风险导向审计实施过程中,还应关注如下问题:
1.创新审计手段,实现信息化管理
工程审计管理信息化系统可以实现对年度工程审计工作要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送审、审计信息全覆盖。要求对初审、初步审定、审定情况及时登记;对工程审计中发生的催办、通知、定案单、征求意见稿、审计发文等文件往来及时更新系统备注。一方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各阶段操作程序步步留下痕迹;另一方面实现审计人员、复核人员、主审人员、相关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之间即时信息共享和反馈;最终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风险环节评估,对工程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和对工程审计行为进行客观地评价。
2.强化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工程建设项目风险导向审计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和风险导向审计的交叉学科,这对审计人员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知识结构,掌握分析评估工具,并接受专业知识训练,增强在风险导向审计中的风险责任意识。通过实施新审计准则体系,尤其是审计风险准则的推行,强化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来制约其审计行为,促进提高专业水平。
3.提升风险导向审计中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风险导向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风险分析、风险管理、数据统计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分析宏观环境、行业状况以及建设项目经营战略的能力。审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高低影响到项目风险的正确评估以及对评估风险所采取的个性化审计程序,从而影响了风险导向审计的实施效果。因此,增强审计人员在审计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方面的职业判断能力,使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开展风险导向审计,从而有效防范审计过程中的风险和审计人员的自身风险是十分必要的。
4.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内部控制是风险导向审计的基础,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直接关系到资金运行是否安全有效。应从项目的立项、实施和结算情况三个环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的内控机制,强调高层领导的控制责任,关注对风险的评估,重视日常控制活动,抓住监督评价环节,才能保证资金安全有效。
5.应对风险导向审计及其结果有合理预期
风险导向审计要求依靠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经济环境做出风险评估、预测和评价。现实情况中审计信息与客观经济事项会不完全一致,审计中存在的固有风险会限制、影响审计人员发现重大错报的能力。因此,应建立合理的预期审计目标,限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恰当地计划指导审计工作,高效率低风险地完成既定任务,以促进风险导向审计在工程建设领域健康、持久地应用和发展。
四、结束语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以全过程跟踪审计为前提,积极开展风险导向审计,可以最大限度将各种隐藏风险化解于前期阶段,为最终提高审计质量提供了新的审计工作思路。一方面,在理论上要不断发展创新,找到项目管理与风险导向审计的最佳融合点,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体系,完善并行组织体系。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在不断提高审计技术的过程中,应不断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法律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客观、公正、有效,使风险导向审计在工程建设领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
[2]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2号——物资采购审计》
[3]赵庆华,《工程审计》,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p85-88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含配合审计部门协审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运用审计技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查、监督、分析和评价的过程。目的是有效控制和真实反映工程造价,维护合法权益,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为更好的做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充分认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意义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作为工程审计的一种创新手段,在实践中已彰显出它的优越性和广阔的应用前景,具有以下创新意义。
(一)从事后审计向与事前、事中相结合审计转变。在传统的事后审计时因隐蔽工程或多次变更部位的一些细节记录不详,很难区分清楚、判定正确。跟踪审计可从源头上解决此类现象的发生,如在施工阶段审计人员已及时深入现场,在隐蔽工程掩盖前或变更过程中作好记录取证,准确掌握工程过程中各种有效信息,减少与施工方的矛盾与纠纷,为后期确认签证、审核结算作好准备。
(二)从静态向动态转化。传统审计模式是在工程竣工后集中进行一次结算审计,这时要面对如在施工阶段各个施工程序中发生的大量签证。而跟踪审计可以分时段分内容地进行动态审计,使审核思路更清晰,可缓解短时间内处理大量数据的压力。同时,跟踪审计可以分析前后阶段互相影响的关联因素,可以动态地监督各个阶段的运作过程。
(三)以施工阶段的审计为重点向前期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招投标阶段延伸。传统审计模式以建设项目开工到竣工的施工阶段为审计重点。跟踪审计是对建设项目从筹建时起至竣工验收时为止所发生的技术经济活动过程进行的审计与监督,它不但强调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而且已注重对前期决策工作的跟踪审计,深入开展对设计质量的跟踪审计,积极介入招投标阶段的跟踪审计,使审计工作向多元化发展。
(四)减少时耗,提高工效。实施跟踪审计,审计人员可在施工现场汇同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签字认可实测记录后,立即计算出相应的工程数据,避免了推诿和以往长期不签证,大量积压的弊病,将较长的传统审计周期提前压缩消化在事中阶段,使过去后期较为集中的审计工作量尽可能均匀分散在施工阶段,从而加快了结算审核速度,加大了审核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内容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分为开工前审计、施工期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
(一)开工前审计。开工前审计是指对项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投资概算的真实合理性进行的审计。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进度计划。
2.规划许可审批手续等情况。
3.建设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4.扩大初步设计的依据和设计方案的论证、总概算的编制、审批等情况。
5.施工图纸设计面积和装修标准及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6.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文件内容及标底编制程序等情况。
7.招标工程标底和工程量计价清单。
8.施工合同订立情况。
9.施工场地及施工用水、电、路等必备条件落实情况。
10.与建设项目立项有关的其它情况。
(二)施工期间审计。施工期间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管理、施工进度、工程材料、变更洽商等事项的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建设工期和施工进度及资金、材料到位情况。
3.主要设备材料订购、保管、使用等管理情况。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进度月报情况。
5.设计、技术、材料等变更洽商情况。
6.与工程施工期间管理有关的其它情况。
(三)竣工结算审计。竣工结算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工程竣工后各项工程最终造价的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结算编制的依据。
2.工程量及主要材料用量、价格、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定额套用等情况。
3.各项综合取费基数、取费率等情况。
4.招标工程标底和工程量计价清单的执行情况。
5.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拨款和材料、设备价格控制等情况。
6.与工程竣工结算有关的其它情况。
(四)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全部投资认定情况的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批准的设计方案和工程实际竣工情况。
2.竣工验收和遗留问题的处置情况。
3.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它投资的完成额以及交付使用资产结转情况。
4.竣工决算报表的真实、合规和完整情况。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要点
(一)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应把握以下三个重点:(1)项目建设目标是否明确,设计任务是否完备,设计单位选择是否合理,设计所需要的地质勘探等资料是否完整、准确等;(2)初步设计方案是否经过论证,功能是否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设计概算是否控制在建设单位的期望值之内,设计是否经过审查,程序是否规范合理等;(3)有无实行限额设计,各专业设计配套协调是否合理,设计是否满足建设单位的投资,结构、选材等方面要求,在满足建设单位投资目标条件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设计文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设计变更是否合理等。
(二)招投标阶段。在招投标阶段应把握两个重点:(1)项目的拆迁工作是否满足建设要求,项目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招标申请资料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招标机构的组建或招标单位的选择是否合理合法等;(2)招标方式和程序是否合理合法,招标文件是否经过完备性、有效性和公正性审查,标底是否经过审计,是否体现优质优价,投标资格预审工作是否合理合法,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规范合法,评委的选择及评委的评审工作是否公平公正,评标办法是否合理,评标报告是否真实合法,中标结果是否进行公示等。
(三)签订合同阶段。在签订合同阶段主要审查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真实,是否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严谨、公平、合法,承包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双方责任划分是否清楚,合同是否对工程分包提出相应的资质、能力、范围等规定,招标项目合同是否进行备案等。
(四)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应把握两个重点:(1)是否认真进行了图纸会审,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现场条件,是否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各项目参加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是否建立,物资供应渠道是否落实、能否满足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等;(2)各项目参加方是否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相互间是否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确保工程施工期间各环节的畅通。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物资采购供应是否满足进度要求。工程计量支付是否按照合同文件进行,计量的基础资料是否真实完善。工程变更和签证的审批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程序。工程索赔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工程验收、资金到位是否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等等。
一、水利建设项目概述
水利建设项目是指对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控制和调配,协调水资源环境与人口、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通过蓄洪补枯、农田灌溉、围海造地、水力发电等方式提升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工程建设项目。我国是传统的水利大国。近年来,国家对基础设施特别是水利方面的投入逐年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己逐步上升到资源水利、环境水利、民生水利的新高度,成为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随着三峡工程、南水北调等一大批国家重点工程的建成并投入使用,水利工程建设更是上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地位。
二、水利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特点
1.工程条件复杂。
每一个水利建设项目的工程条件都比较复杂,地质、地形、水文、环保等各方面的影响,使得项目招标工作因其专业性和技术性变得复杂,前期工作量很大。
2.评标专家要求高。
由于招标从设计、施工、监理到设备材料采购的专业跨度大,涉及的专业知识广泛,而水利工程项目规模庞大、技术复杂,包括防洪排涝、水力发电、气象地理、勘探测量等方面,评审阶段需要与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项目管理、经济等多方面的专家。
3.对工期极为关注。
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复杂,工程进度控制难度大,工期是项目整体效益中的管控重点,影响工期的主要因素包括人员和资金投入。此外,施工导流、安全度汛等要求也是影响水利工程进度的客观原因。
4.水利建设投资大。
由于水利项目某些单项工程无法划分标段,千万上亿的中标金额较为常见。
5.成本价认定困难。
认定低于成本价的难度大,主要因素是工期长而导致物价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加之工程规模大、施工条件复杂,再考虑到整个工期物价随时间变化,因而其投标单价还有暂定性的特点。
6.招标工作要求严格。
基于我国审计监督的制度安排,水利建设项目一般均具有国有投资性质,故必须更加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确保招标工作公正、客观。
三、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实务操作的控制要点
1.招标策划
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前应认真进行招标策划,其主要内容是确定标包方案、招标人提供的条件和技术标准等。一般情况下,水利建设项目不做标段的划分,但如果大型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就会出现增加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情况发生。为避免潜在投标人数量减少而降低投标竞争性,应将项目划分成若干标段,再综合考虑招标项目的专业要求、投资规模、资质条件、工序衔接、施工管理等因素。
2.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可以保障投标人都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是发现围标的第一道关口,直接关系着招标效果。结合水利建设项目的规模特点与技术水平的基本要求,须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考察其资格、能力与信誉度,对资质不合要求或无法胜任工程建设任务的投标人采取完全淘汰或几乎完全淘汰制度,以避免恶性竞争。招标人可以通过资格预审条件的限定来选择不同的竞争程度,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数量,可有效降低评标成本。
3.招标文件
编制一份完整、统一、规范的招标文件(包括准确的工程量清单)是招投标、评标、后续合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尤其要重视施工合同文本的编制质量。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一定能发挥作用或没有专用条款对应的通用条款,尤其是像“有效期延长、免责、不可抗力、争议与仲裁”等不常用条款,为了确保招标文件编制完整性、审查全面性和特殊条款应有约束力等,不能无故进行删除。对于工程可能遇到的特殊问题,还需要通过在专用条款中用补充条款明确其约束力和处理依据。要根据水利工程特点、技术工艺和项目管理要求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合同文本尤其要合理分配招标人和投标人的风险。要注意招标文件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在检查和复核工程量清单时,要统一工程量计量单位和报价单位,避免与实际脱离的情况。招标人员要检查招标文件前后章节内容的一致性,避免招标人与买方、投标人与卖方、承包人与施工方、供货方和设备厂家等名词在同一份招标文件不同章节中的混用。
4.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可依据确定的施工方法和有关造价指标来作为组价基础,并根据资格预审情况进行适当的降价。招标控制价的作用:第一,可作为衡量投标报价合理与否的基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第二,设置中标价上限后,作为警示,可有效地解决投标人围标、肆意哄抬标价的问题,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减少招标人的损失。
5.评标方法
这里主要介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的综合评分法、综合评议法和两阶段评标法。
5.1综合评分法
该评标方法适用于技术要求一般、施工图纸齐全、容易确定标底的工程,以量化各评审因素项为主要特点。具体做法:首先在招标文件或评标办法中将投标人资质、业绩、技术、商务、服务条款等评标内容进行分类,形成若干评审因素项,并根据达标程度匹配相应分值。开标后评标委员会专家要按照评分细则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独立打分,在打分过程中对投标人的每一项评审因素项进行逐一核对,最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该方法操作性强,但较为粗糙,且对专家能力要求较高,目前是我国水利建设项目评标过程中主要采用的评标办法。
5.2综合评议法
该评标方法适用于技术水平要求高、技术方案不同对工程造价影响大、采用节省造价的新型施工技术、标底确定难度高的水利建设项目,不能采用量化指标评审是其主要特点。具体做法: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标准、工期、项目经理资历、企业信誉等因素作为评审内容,评标委员会在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中标人。综合评议法虽然可以反映不同评审意见,但弹性较大,衡量标准不具体,易造成评标意见悬殊,难以令人信服。
5.3两阶段评标法
该评标方法适用于要求高、情况复杂的水利建设项目。第一阶段通常采用综合评分法或综合评议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细则对技术方案等非价格因素进行评审,并确定若干名中标候选人;第二阶段通常采用单项评议法,从价格因素进行评议,在已入选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6.评标澄清
在此阶段,应遵循“保证评标时间是前提、专家职业素质是关键、积极澄清疑问是保证”的原则。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可能隐含的风险,评标委员会可以集体确定3家以上风险较大的投标人进行问题澄清。经澄清后确定有风险的,则应按照规定的量化方法进行费用折算,如:可运用资金时间价值法折算付款条件与工期因素,运用价值工程法折算质量标准因素,运用参考价格法计算工程漏项问题,并根据量化后的结果进行评标。
四、上海市某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案例
1.基本情况
本案例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中部岸段的某圈围工程,堤防工程级别为一级,概算总投资约4.5亿元。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围堤总长约6097m,其中1#围区顺堤1856m、南侧堤469m;2#围区顺堤2998m、南侧堤333m、北侧堤441m;排水口2座(1#、2#围区各一座);龙口1座,布置在2#围区。
2.招标采购具体措施介绍
2.1进行严格资格预审
本项目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掌握的情况,上海地区有以上资质的单位不下60家。为避免施工质量差、企业规模小、信誉差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扰乱正常招投标活动,出现低价竞标甚至围标等不良现象,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为了避免投标单位所递交的类似项目业绩在评审时引起争议,在招标文件的前附表中对类似项目业绩进行了统一定义:(1)项目类型要求:必须同时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围垦、堤坝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中的防波堤、围堤护岸工程,独立的围内吹填工程除外;②中国境内沿海具有潮汐特征的工程总承包项目。(2)时间要求:在2010年1月1日至本次招标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3)规模要求: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8000万元以上。(4)证明资料要求: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一并提交)、有关验收结论文件,如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副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等。(5)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准备一套原件备查,若投标人在开标时未能提交原件或所提交的原件有遗漏,则其相应业绩为无效。通过严格的资格预审程序,择优选取了7家投标单位进入后续的施工招标,这7家投标单位均为综合实力强、企业信誉优的单位。
2.2准确选用文件范本
本项目在招标文件编制时,主要依据水利部等编制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和合同文件示范文本》(水电2010范本)等范本文件,并参考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等。再结合工程特性、项目立项文件、施工工艺技术、市场现状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能力等方面,从项目合同管理、施工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等方面考虑,细化了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和技术条款,确保在相对低价的基础上,选取到技术、实力、信誉均较优的施工单位。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主要依据是《水利工程工程量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3抽取双倍技术专家
由于水利建设项目比较专业,专家人数有限,在施工招标评标前,基于增加评标技术专家的独立性、保密性的考虑,除招标人代表外须申请双倍的技术专家人数(即: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水利专业、4名水运专业的专家),8名专家依照名单打印顺序,按专业平均分为前后两组,每组4名。在技术标评标现场,由地方政府招标办监管人员抽签决定前组或后组专家参加评标工作。
2.4采用两阶段评标法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技术标与商务标同时递交;采用两阶段开评标方式。第一阶段:先开启技术标,同时封存商务标。第二阶段:将第一阶段评审为有效技术标的对应商务标全部开启,但评审专家仅针对技术标得分前三名的对应商务标进行评审,根据经评审后的商务总报价评审价由低至高的次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第一、第二(若有)、第三(若有)中标候选人,若遇到评审价相同的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以自然数票来确定并列者的最终排序。通过上述几项措施的综合运用,最终为招标单位成功遴选了一家技术过硬、实力雄厚、价格合理的施工单位。
五、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