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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区民政部门在清明节期间的统一部署计划,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处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大我处对滇池面山乱埋乱葬的整治力度,促进黑林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按照《五华区关于开展清明节期间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活动方案》五民[2009]35号文件精神,结合黑林铺实际,就开展清明期间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五华、建设绿色五华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大力营造领导重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处殡葬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我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领导小组
组长:康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赵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姚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何才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汤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倪红昆黑林铺派出所所长
袁志坚海源派出所所长
成员:储毓华行政办公室主任
尹勇城建监察中队队长
李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冉意辉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
张斌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马朔烽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范林华团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李绍先海源社区居委会主任
段永文昭宗社区居委会主任
周惠黑林铺社区居委会主任
段彩娥眠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董玉林龙院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建办,办公室主任由马朔烽担任。三、宣传主题
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传播先进殡葬文化,树立现代殡葬理念;宣传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倡导科学、文明的殡葬行为,营造治理滇池面山乱埋乱葬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绿色殡葬、和谐五华服务。四、宣传时间
2009年3月20-2009年4月15日。五、宣传地点
办事处在班庄村老坟地上山路口、黑筇路三碗水湖路口、黑筇路转玉案山公墓路口等处开展宣传;
团山、眠宗、海源三家社区在各社区护林防火宣传点开展宣传;
黑林铺、龙院、眠山三家社区在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设点开展宣传。六、宣传方式
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布标、接受群众咨询、出黑板报等形式。七、宣传内容
一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乱埋乱葬的公告》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若干规定》;
二进行骨灰进公墓,处理多样化的宣传;
三提倡移风易俗,革除丧葬陋俗,积极推行火葬;
四宣传绿色生态葬法和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事例;突出重点宣传公益性生态墓园建设,深入推动骨灰处理多样化的经验;
五进行禁止毁坏山林、耕地,占用土地私建坟墓的宣传;
六进行禁止在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外建造坟墓及违法修建活人墓的宣传;
七宣传殡葬改革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八、工作要求
办事处负责印制宣传材料和宣传布标,并发动参加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的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殡葬宣传活动
;
团山、昭宗、海源三家社区要将清明期间的殡葬宣传活动与护林防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上坟扫墓必经路口悬挂布标,发放宣传材料;
黑林铺、眠山、龙院三家社区在辖区内公共户单位、农贸市场、学校周边进行广泛宣传,并发动志愿者参与宣传活动。
(一)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推进“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中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我局“三送”工作队员与村组干部深入农户家中,在认真调差摸底的基础上,将30份救助物资及时地发放到每个困难家庭。同时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坳背村初步确定有建房意愿且能在时间节点内完成建房任务的困难家庭4户,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报送。
(二)走访农户,了解并指导农户春耕备耕及甜叶菊种植工作
我局“三送”工作组立足于服务农村、服务农业、服务农民,全力以赴抓好春耕生产,并进村入户了解指导农户开展甜叶菊种植,帮助解决农户甜叶菊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协助阳埠乡政府开展今年坳背村甜叶菊生产宣传和引导工作,共上门宣传和指导农户37户,现已完成甜叶菊种植60余亩。
二、扎实开展并完善“三送”工作,协助做好当前中心工作
(一)精心组织学习《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为了切实学习贯彻好《人民日报》三篇评论员文章精神,我局“三送”工作组精心组织,多层次开展学习活动,集体组织学习了《人民日报》发表的《集中精神把两会精神贯彻好》、《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满怀信心迎接党的十》三篇评论员文章,并认真地进行了讨论,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以优良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
(二)积极组织学习和宣传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要精神
为了把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要精神宣传到每户农户,坳背村“三送”工作组根据当地实情,在集中组织村组干部学习的基础上,还编印了政策宣传单,累计上户宣传并发放政策宣传单300余份。
(三)协助相关部门组织资金,加快农村小型公益项目建设
帮助垇脐橙基地资金贷款的基础性工作和督促做好广场水渠修复完工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其它小型公益项目的审批,尽快建设完成一批惠民利民的公益项目。
(四)完善各类台账,认真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对外公示
认真梳理和收集各类问题,并记录到民情台帐中,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公示栏中进行承诺公示和处理销号公示。到目前为止,“三送”工作组已收集各种意见25条,接待来访36次,对外公示7条。
(五)继续走访农户,收集民意
四月份,县人保局“三送”工作队员累计走访慰问群众40余户,收集意见12条,接待来访10次,解决问题4件,解决矛盾8件。
(六)组织人员加快村委会围墙建设
三月底,村委会围墙建设资金已到位,并开始施工建设。四月份,“三送”工作组配合坳背村村委干部组织人员加快村委会围墙建设,保证工程能在计划时间内保质保量完工。
今天,省林业厅――带领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组一行深入我县进行林改检查验收。首先,让我们用掌声对验收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汇报三个方面
内容:
一、――县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地处福建东北部,被誉为“中国太子参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005年10月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县试点建设预验收。全县辖7乡2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总人口1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万户8.8万人。土地总面积81.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6.7万亩,有林地面积50.8万亩,森林覆盖率62.3,活立木总蓄积量48.8万立方米。2005年全县实现林业经济总产值16911万元,其中林业第一产业产值5679万元,比增38.6%。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县根据县界勘定结果,及时调整了林地区划范围(其中石洋乡1799亩集体林地被划入邻市辖区),并考虑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的需要,将村、镇周围的25997亩商品林先后界定为县级生态公益林。经重新核对统计,全县林业用地实有面积66.5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24.6万亩(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22.0万亩)、占37;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8.4万亩、占57.7;暂不列入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5万亩、占5.3;全县林权应登记发证面积63.0万亩,占94.7%;商品林面积1000亩以下的行政村20个,有改革任务的行政村96个。截至2005年11月30日,全县共完成集体商品林产权明晰面积36.3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94.6%;完成林权区划申请登记面积62.9万亩,占林权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99.9%;完成电脑录入面积62.8万亩,占符合条件申请登记面积的100;已发放林权证25本,面积2.4万亩。经县林改检查验收组的严格检查验收,96个有林改任务的行政村中,合格村45个,基本合格村51个,合格率为100%;9个乡镇中,有3个乡镇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林改受益农户20071户,受益面达90.5%,乡镇的综合满意率在96.3-100%之间,全县的综合满意率为97.5%。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三年来,切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大胆探索、全面推进,切实从组织上强化领导、从队伍上加强建设、从检查上深化监督、从工作上注重协调、从物质上做好保障,确保了林改工作稳步有序有效推进。一是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建了村级林改监审小组,并根据各级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从组织领导上确保林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组建了村级林改工作队。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负责组织、部门搞好服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从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抽调了301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组建了116个林改工作队,深入各乡镇、村组织开展林改工作。三是深化检查监督。县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县政协组织委员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森林防火”专项调研,对林改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每次省、市林改会议后,我县及时进行传达,并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据统计,2003年6月以来,全县先后11次召开林改专题会议或结合农村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林改有关精神,确保了林改工作能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五是多方筹集经费。三年来,我县通过采取上级补助、县财政专项列支和乡镇配套相结合的办法,共投入林改专项资金36万元(其中省市补助13.4万元、县财政投入11万元、乡镇级配套11.6万元),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大力协作配合,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林改工作深入开展。
2、明确目标责任,健全督查机制。按照先紧后松的指导思想,县委县政府及早安排好年度林改任务(2003、2004、2005年分别安排20%、60%、20%的林改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年度任务,采取并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一是县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以责任书的形式将林改任务下达给各乡镇,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经济量化考核内容。二是各乡镇实行分管领导挂片、干部包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林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责任落实到人,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三是林业部门组建林改督查组。县林业局6名副科级领导各负责1-2个乡镇的林改督查指导工作任务,业务科室干部负责乡镇林改技术检查指导工作任务。四是将林改列入县效能督办项目实行一旬一报、当月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五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办、县林业局联合组建成立林改执法监察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各村,对林改进展情况、规范操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限期整改。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为了使林改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县乡两级坚持舆论先行,通过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公开栏、标语、365服务中心等宣传渠道和发放林改材料、入户动员讲解等宣传方式,把林改政策法规、目的意义、改革内容等宣传到位,讲解到位,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据统计,三年来全县共印发《致全县林农的一封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学习培训提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回答》、《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培训材料》等各类宣传材料5万多份。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让各级干部知道,让广大农民群众知道,使广大林农真正关心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林改工作。
4、夯实基层力量,严格规范操作。为了更好地摸索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加快林改的路子,我们通过试点先行、夯实力量、创新技术、加强培训,促进了林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提高了工作质量。一是认真开展县级试点工作。2003年6月25日,我县选择城郊乡下村开展县级林改试点工作。通过总结林改经验,制定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结合东林乡山岭村试点工作,形成材料汇编,向全县推广。二是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从县林业局抽调8名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到相对薄弱的基层林业站,协助外业区划等技术服务工作。结合全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调整,从待业的林业院校毕业生中选聘10名熟悉电脑操作的,作为专职护林员充实到基层林业站,参与林改材料的整理录入。三是搞好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原林业站站长吴国华同志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开发了林权数据自动处理模块软件,加快了我县林改内业材料整理进度。四是举办多层次、系统化的技术培训班(内容涉及地形图判读勾绘、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林改方案编制、各类表格填写、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以及检查验收等各个方面)。据统计,全县共举办林改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达380多人次,印发林改指导性材料(如《――县林改业务培训材料》、《――县乡镇林改工作队工作提纲》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等)460多份。五是抓点带面,全面推进林改工作。各乡镇先选择两个群众基础好、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的行政村作为示范村,强化内外业质量管理,以点带面,推动其他村林改工作开展。
5、尊重群众意愿,选择合理模式。按照省、市林改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集体林地经营的实际状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改革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做法。一是对产权明晰、相对独立的林业经营区、生态公益林和83年林业“三定”时核发无误的自留山进行巩固登记。二是对已落实承包、租赁、合作、转让经营的山林,符合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予以确认登记;程序不够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在尊重历史事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补充完善的基础上,给予确权登记。三是对一些权属存在争议、千米以上无人承包的荒山、城镇建设预留地等暂不进行产权明晰。四是对集体经营的商品林,根据实际林况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明晰产权与经营形式。主要有:①划定自留山。对四至清晰明确,小块分散的个私林、农民长期经营的竹林、经济林和集体荒山迹地,划定为自留山,原则上按户划块,面积掌握在全村林地总面积的5-20%之间。②落实单户承包经营。按照个人谁造谁有、集体山林均山到户的工作原则,落实家庭单户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③落实联户承包经营。对一些集中连片、难以分割的集体山林、荒山迹地以及村民合造、合股共有林,通过公开投标、公平竞争或林地租赁的形式,由若干户(30户内)为单位,推选委托人与村委签定林木林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确定每年或到期采伐时上缴林木承包基数或林地使用费。目前,我县林权区划登记面积63.0万亩,除了24.6万亩生态公益林按原有权属落实承包经营或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外,其余38.4万亩商品林基本划分为四种经营类型,其中自留山经营6.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9.2,承包经营(包括租赁经营)26.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9.7,村集体统一经营2.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1,其他经营(包括转让、股份合作、划拨等)3.8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5.7。
6、强化自查验收,确保改革质量。为扎实推进林改工作,确保改革质量,我县在林改工作中强化自查验收。2004年7月14日制定出台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随后,选择东石乡太阳村和富财村开展县级检查验收试点工作。通过补充完善,形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下发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供参检人员学习,以便统一规范操作。同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和县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4名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1名高级工程师和7名林改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县级林改检查验收组和4个林改检查验收小组。2004年11月初至2005年11月10日,验收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审查了96个林改任务村的所有林改材料,抽查了初审材料的整改情况,共走访了干部群众2083人,占验收单位(村、社区)总户数的9.4%;共抽查宗地791宗、面积4.7万亩,分别占验收单位申请登记总宗地数和面积的10.8%和7.5%。2005年11月11日开始,林改检查验收工作重点转入对各乡镇“林改工作责任状”的综合考核评定,主要是查阅各乡镇有关林改工作的文书档案和经费收支情况,并随机抽查两个整改村,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通过考核评定,3个乡镇被评定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被评定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全县林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林改工作主要成效
三年来,我县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区群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
1、稳定了山林权属,增强了林农发展林业的信心。通过改革,落实了自留山政策和“谁造谁有”政策,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的改革目标;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有效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颁发(换)了林权证,让林农吃了“定心丸”,增强了他们管好自家林,大力发展林业奔小康的信心。林业生产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发展局面。如石洋乡五蒲村农民郑兴旺,2003年底在县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投资25.5万元,在自留山和承包的林地上种植木瓜85亩。2005年初步投产,收入5.6万元。今年计划再筹资30多万元,扩大种植至200亩,全部木瓜投产后,每年可稳定收入60万元以上。
2、提高了林农护林防火的主动性,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通过改革,广大林农在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也落实了管护责任,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过去,由于森林资源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不高,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时,往往是林业干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冲锋在前,村民很少自觉上山扑火。改革以后,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高涨,基本做到了“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如今年春季,由西洪村引发的森林火灾蔓延到邻村东阳村界时,东阳村全体在家青壮年村民均第一时间主动赶到了现场扑火,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据统计,2005年1-11月份,全县共发生乱砍滥伐等林政案件45起,比上年同期减少11.6%,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3、盘活了林业资产,促进了村集体和林农双增收。为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我们在促进林农增收的同时,注意解决村财增加的问题。首先,通过改革,产权明晰、利益到人,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愿意投入,从林业经营中得到的收益明显提高,脱贫致富信心更足。其次,通过改革,落实集体山林承包、租赁和转让,村集体可以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和林木转让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我县许多村财空白村,通过林改,盘活了林业资产,每年获得3000-10000不等的收入,这些收益,村集体除了用于维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外,主要用于村道、自来水、村办公楼等方面的改造。部分村财收入较多的村,还加大了农村文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投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4、激活了林业经营机制,加快了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为了确保林改成果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针对目前存在的农户发展林业经营规模偏小、经济效益无法得到发挥等诸多问题,我县按照“稳定体制,放活机制”的思路,积极引进林业加工企业,开发山区优势资源,同时鼓励企业以联办或定向收购等形式建设原料林基地。既让广大林农增加了收益,又解决了加工企业有资金、有市场、无原料的问题,实现了双赢,促进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以我县2005年引进的竹浆粕项目为例,该项目依托我县和周边地区丰富的竹林资源,年加工竹浆粕2.5万吨,年需竹材原料几十万吨,项目投产后,每吨竹子的市场收购价可达400元左右。据推算,仅此一项,可带动农民人均增收450元,户均增收1800元,并可带动交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5、缓解了农村长期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我县在整个林改实施过程中不回避矛盾,不绕过困难,严格落实“谁造谁有”政策,稳妥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地化解或缓解了农村长期存在的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安定稳定。如北山村林农雷春美1992年向村里租赁一片500亩的山场进行造林,由于该山场遗留有原来村里的部分林木,后来村里未按合同执行,双方引起争执,一度影响该村林改工作开展,该造林户也多次向县林业部门反映。后来,经林业部门实地调查核实,理顺了双方的利益关系,将分成比例由7:3调整为6:4,重新签定了合同,村里满意、造林户满意、群众也满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县尚有30067亩商品林未明晰产权关系,特别是我县存在20179亩争议山林有待调处登记;二是县界勘定时我县石洋乡1799亩山林被划到邻市行政辖区内,其中,该乡水头村村办林场全部被划走,群众反映强烈;三是许多村在宗地区划上,存在区划面积过大、联户登记户数偏多的现象;四是配套改革工作滞后,影响改革效果。
三、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已基本完成,但许多工作尚待进一步完善,林改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林改成果,提高林改效益。
一要加强林权发证工作。在完成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再次组织技术人员、包村干部和村民,对林权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确保在发证过程中切实做到不错、不漏、不假、不重。
二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两年内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停。进一步深化改革,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发动广大林农群众,认真总结林改中成功的作法和经验,不断完善欠妥之处。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方式、创新的思维,在前进中解决问题。
三要建立林权管理交易平台。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制为基础,组建县级林权管理交易工作机构,履行林权登记、变更、交易等管理职能,为森林资源转让、流通、管理提供服务平台。
四要加快三个服务中心的建设步伐。面对林改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机遇,及时转变观念,发展森林资源评估、伐区调查设计、木竹检尺等中介机构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林农提供更多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三送”工作全覆盖常态化。根据市县“三送”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机关54名干部包扶528户农户,每位干部联系10户,进行结对帮扶,每户张贴了联系牌,发放了连心册。在全市率先印发了县财政局驻石罗村“三送”干部通讯录,一户一册,架起了连心桥,群众与“三送”干部可以随时联系。为实现“三送”工作全覆盖常态化,专门抽调4名具有丰富农村工作经验同志做专职“三送”干部常年负责落实“三送”工作,与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
(二)完善基础实施建设。全年计划实施7个重大项目,总投资426万元,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6个项目,剩下一个项目(石圳公路)已于11月30日开工,预计2013年1月20日全面完工。主要项目是:一是投资36万元维修改造村部;二是投资48万元维修改造义安小学及公办幼儿园;三是投资36万元西峰至义安公路扩宽;四是投资66万元建设湾里绿源休闲文化广场;五是投资84万元维修河堤和小农水灌溉水渠;六是投资36万元新建沼气池;七是争取到一个公路建设项目,即石圳公路项目,全程约3.6公里,总投资约120万元,该项目完成后,可实现组组通水泥公路。
(三)抓产业促发展。脐橙、花卉苗木是石罗村的两大主导产业,脐橙面积4000多亩,人均两亩多,花卉苗木1200多亩,为进一步发展壮大这两项产业,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扩大种植规模,今年新增脐橙面积500多亩、花卉苗木面积300多亩。
2、提高种植水平和技术,今年新成立了技术服务中心,购置了相关教学设备,聘请了专家为果农授课和高级林艺师到花卉苗木基地进行现场培训指导,还组织种植大户到湖南等地参观学习。
3、通过多渠道融资方式,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今年为产业发展新增贷款700多万元,贴息达60多万元。
4、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服务、销售机制,主要是脐橙产业合作社、花卉苗木产业合作社、技术培训中心、信息营销服务中心、农资配给服务中心,灵活地运用了“协会+基地+农户”和“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为果农、花农的产、供、销提供全方位服务,特别是销售环节,今年取得了重大突破,果农有了更大的话语权。今年脐橙的平均价格在1.35元/市斤,比去年上涨15%以上。
(四)做好贫困家庭帮扶和农村教育工作。全村五保户4人,低保户86人,计生困难户2人,贫困学生4人,优抚对象2人,合计98人,是我们平时关注的重点对象,都接受了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的帮助。其中协调解决低保户2户集中建房,免费提供住房11户,大病补助2户,送现金、家用电器、衣物食品等62人次,春节和“七一”走访困难党员和困难户16户。投入了48万元对义安小学教学实施及公办幼儿园进行全面改造,在“六一”和教师节分别走访了石罗、义安小学,捐赠了4000多元和118本《中华经典美文》书籍。
(五)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到目前为止共受理矛盾纠纷32起,已调处好31起,还有1起正在调处中,基本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从未出现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群众事务26起,帮助群众解决疑难问题106次,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六)若干意见和十精神的宣传及土坯房维修改造工作。印发了若干意见和十八精神宣传材料,一户一册,开展了以“永远热爱党、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宣讲活动,村民们了解了新的经济形势,了解到了赣南苏区的重大发展机遇。土坯房维修改造工作是我们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全村有土坯房142栋,涉及农户218户,其中空心房36栋,现已完成维修加固土坯房12栋,正在新建改造土坯房43栋。
二、近期工作计划
(一)认真组织村干部、全体党员、村小组组长继续学习好、宣传好、惯彻和落实好土坯房改造工作的政策和党的十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认真做好土坯房改造工作。
(三)争取石圳公路如期圆满完工。
(四)维修好全村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为明年春耕生产做好准备,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关键字:松材线虫病防治历程思考
江苏地处长江下游,属平原农区省份,全省土地总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500万亩,有林地面积1161万亩,活立木蓄积4100多万立方米,农田林网化率92.83%,海岸绿化率92%,流域性堤岸绿化率91.1%,林木覆盖率10.56%,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江河湖海防护林带为骨架,农田防护林为网络,成片速生林和国有林场为基地,四旁绿化相配套,带、片、网、点相结合的林业生态体系。
松树是我省丘陵山区和风景名胜区的主要造林绿化树种,全省共有松林面积140多万亩,其中马尾松70多万亩,黑松、赤松面积57万亩,集中分布在宁镇、宜溧山区、环太湖沿岸风景区和沿海云台山区。
一、松材线虫病发生概况和特点
1982年秋,松材线虫病首次在南京东郊被确认,由于当时缺乏对病害的认识及除治经验,致使病害不断扩散蔓延。1982年,病害仅限于南京东郊局部地区,病死松树265株;1987年,病害蔓延到南京、镇江的12个县(区),短短6年累计病死松树58万株;1988年至1992年,病害被控制在原疫区范围内,每年病死松树约24万株;1993年,病害在无锡惠山地区发生,1995年,苏州虎丘与常熟市发现病害,1998年,该病在我省主要松林分布的茅山风景区全面扩散,1999年在南京高淳和扬州仪征、2000年在淮安盱眙和苏州新区、2001年在苏州上方林场和连云港开发区、2002年在南通狼山、连云港市连岛和苏州市常熟虞山和昆山亭林公园病害相继发生,目前,疫区行政区域涉及南京、镇江、无锡、常州、扬州、淮安、苏州、连云港、南通9市20个县(市、区)。病害发生面积20余万亩。
1982年以来,松材线虫病发生与危害在我省主要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病害区域分布相对集中。我省的松林分布的特点决定了松材线虫病的危害区域相对集中:一是多发生在风景名胜区,对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破坏严重,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大;二是多发生于经济较发达、人为活动相对频繁的苏南地区,病害的控制难度大;三是多发生于立地条件差的丘陵山区,危害后连片死亡,植被恢复难度大。
(二)对松树的危害逐年加剧。首先病死松树数量逐年增加。1982年,全省因松材线虫病死亡松树仅265株,而到2002年秋普查时,全省因松材线虫病危害而死亡松树达47万株;其次是受害树种进一步增多。松材线虫病发生早期,只危害黑松,现在已对马尾松普遍产生危害,目前病死树中马尾松约占42%,海岸松、黄松、白皮松、湿地松也受害死亡。第三,危害区域扩大,病害发生初期,主要分布于人为活动频繁区域,现已向林区深处扩展。(三)扩散速度且呈跨越式传播。一是蔓延速度惊人,短短19年,疫区已由南京东郊极小的危害区域迅速扩展蔓延到20个县区;二是早期以疫区为中心逐步向四周扩散为主,后期在以疫区为中心向四周扩散的同时,出现大跨度、长距离、跳越式的扩散,疫点相继增多。如93年无锡的惠山、95年苏州的虎丘、98年溧阳的仙人山和2001年连云港开发区2002年的南通狼山均为四周近百里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新疫点。
二、防治工作简要回顾
全省疫区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制定法规,科学防治,施行封锁疫区、清除病源、加强检疫、积极除治、减轻危害的防治策略,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效地缓解了病害的扩散蔓延,保护了我省森林资源。突出表现在:
病害迅猛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病害发生前10年,危害面积迅速增加;病害发生后10年,危害面积增长幅度减少。目前,危害区域基本得到控制,通过防治,先后消灭了苏州新区、虎丘区、南京市鼓楼区、下关区、浦口区、连云港开发区等6个疫区。
保护了重点风景区的大部分自然森林景观。最早发现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中山陵风景区,经过多年防治,仍保留马尾松、黑松0.8万亩,占原有松林面积的40%,其他重点风景区的松林保存面积也在50%以上。并及时通过林相改造和更新,森林景观没有造成更大的破坏。保住了全省的主要松林。目前,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只占全省松林面积的14.7%。
在具体防治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规章,依法防治。1989年,我省在总结多年防治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了《江苏省松材线虫病检疫防治暂行办法》,并经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同年12月5日以省政府第5号令颁布实施,该办法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检疫检查范围、预防和除治措施、奖励和处罚等作了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使松材线虫病检疫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省委、省政府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1990年,省政府决定将松材线虫病防治纳入省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范围,由分管省长亲自挂帅。疫区内各市、县、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防治指挥部和领导小组,对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检查验收。近3年来,省政府先后4次向各疫区市、县(区)政府下发了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文件,下达防治任务,提出防治要求,明确分管市、县(区)长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第一责任人。省委书记回良玉、省长季允石还就松材线虫病防治问题做了批示,要求各级党委与政府要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势头。每年各级政府层层签订“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书”,落实防治任务,明确防治责任,组织督查验收,确保防治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检疫,控制传播。为减少人为调运病枝材及加工品,避免松材线虫病病源的远距离传播,1995年省政府批准设立具有检疫职能的木材检查站36个,强化疫区检疫检查,并在病害防治期间,组织力量对疫区实施流动检查。累计堵截病材500多吨,包装箱2000多件,有效地控制了传播,对防止松材线虫病在较大范围内扩散起到积极作用。
(四)加强宣传,增加投入。松材线虫病传播快,危害重,全社会和各级领导对防治松材线虫病高度重视,加大投入,为防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据统计,全省已累计投入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和投工投劳资金9800多万元,同时,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专家、学者发出呼吁进行宣传,通过各种会议、文件和宣传材料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取得较好效果。
(五)科学防治,减轻危害。为提高松材线虫病防治水平,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措施,减轻危害。开展疫情监测、普查,制定防治计划。在全省松林分布区,开展常年性的疫情监测,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护林员,在此基础上,每年秋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查明病害分布范围、危害程度,掌握疫情变动情况,以此为依据制定年度除治计划。划分受害类型,突出治理重点。对孤立或潜在威胁大的疫点有计划的拔除,先后拔除县级疫点6个,乡镇疫点33个,并及时更新造林,恢复林相;对病害严重发生区,除及时清理病死树外,还加大易感病树种黑松的更新力度,压缩来年病死树数量;对中度和轻度危害疫点,以灭虫处理病枝材为主,实行林下造林补植、封山育林,以保存疫情稳定的松林资源;对风景名胜区,除及时清理病死树外,还采用化学防治,实施飞防、注干和释放天敌等综合治理措施,保存风景区必需的松树;对非疫情发生区,采取定个、定点、定期监测,同时加大林间抚育管理力度,提高松林抗病能力。清理病死树木,减少病源媒介。每年冬春,组织力量清理病死树,对病枝材采用切片、烧毁、药物薰蒸等方法进行彻底灭虫处理,减少松墨天牛虫密度。据统计,1982年至今,全省已累计清理病死树670多万株。积极培训人员,开展科学研究。采取多种形式,聘请专家、学者定期培训技术人员,提高防治水平,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病枝材处理技术”、“松墨天牛生物除治技术”、“病害早期诊断”、“抗病松树筛选与应用”、“疫点植被恢复技术”等科学研究,取得了较好防治效果。
三、几点启示
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实践中我们不断探索、认真研究,经多年艰苦奋斗,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其间既有一些宝贵经验,也有一些深刻的教训。回顾20年来的防治历程,总结防治策略与技术得失,有以下几点启示:
启示之一:松材线虫病防治关键在“预防”。病害进入林区后,根治十分困难,治本的办法是预防。一是防止人为传播。事实证明病害自然传播距离非常有限,疫情扩散蔓延多是人为因素所致。“预防”的首要任务是加强病源物源头管理,只有封锁疫区,控制蔓延,才能谈得上压缩受害面积,减少病死树数量。二是落实监测措施。对非疫区,特别是重点保护区要定人、定点、定期进行疫情监测,及早发现疫情,及时采取坚决措施,将病害消灭于萌芽之中,否则蔓延后,再要将其扑灭只能是大量伐除松树。三是加强林木抚育管理。对与疫点毗邻的松林,及早伐除被压木、衰弱木,并尽可能降低易感病树种——黑松的比例,改变松墨天牛适生环境,增强林木抗病性,减缓病源自然传播速度。
启示之二:松材线虫病治理质量取决于病枝材处理效果。目前,广泛运用的松材线虫病治理技术是杀灭松墨天牛,切断病源传播链。用化学农药杀灭天牛成虫成本高、效果不明显。相对而言,通过处理松树病枝材,杀灭天牛幼虫则要简便易行,且工效高。在具体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技术方法要正确。无论采取何种灭虫技术,效果都要求达100%。实践证明,对病枝材进行切片、烧毁处理是确保效果的最好方法。二是处理要彻底。调查表明:直径为1.5厘米的小枝也有天牛幼虫生存,因此,不只是对病树主干、伐根进行处理,对1.5厘米以上枝条也要进行灭虫处理,否则就前功尽弃。三是对疫点活树枝材也要处理。由于病死树出现时间受多种因子影响,疫点上某一时间内的活松树,并不等于未感病树。在疫点更新改造时,活松树处理常被忽视,这是病源人为传播的最大隐患。四是以枝材处理量定采伐量。疫点上的病死树或活树伐除后,如不进行绝对有效的灭虫处理而造成流失,则其对松林资源的潜在威胁远远大于留存于林间的危害。因此,在防治管理机制尚不健全,资金保障尚不充分的地区,为确保伐除松树的处理效果,应采取以处理能力决定伐除量方法,从而避免因病材流失带来更大灾难。
启示之三:松材线虫病除治切忌急功近利。松材线虫病发生与危害规律决定了病害除治工作是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在病害发生初期或危害面积较小时,只要迅速采取皆伐与烧毁措施,承受一定损失,就有可能扑灭病害。而当病害在较大面积内已蔓延数年,则治理的首要任务是控制流行而不应是扑灭危害。实践证明,急于在短时间内扑灭危害,必须大面积伐除寄主松树,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一方面易出现新的荒山秃岭,另一方面被伐除的疫点松树数量多,灭虫处理耗时、费工,枝材流失隐患大,有可能产生更多、更分散的疫点。因此,要根据各种受害类型,确定策略与重点,有计划、分步骤、踏踏实实地推进防治工作。
四、几个问题
(一)如何评价松材线虫病的防治效果
松材线虫病危害重,易传播,难防治。它既具有一般病虫害的普遍性,更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将其它森林病虫害防治效果的评定方法与标准运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上,必然带来许多局限性。如松墨天牛数量的下降,不一定必然导致病死树减少;而病死树的减少也不一定必然出现松墨天牛数量的下降。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专门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
(二)如何评价松材线虫病的危害程度
对于松材线虫病能否提出有病不流行(或不成灾)的概念;以单位面积病死树数量还是以单位株数病死率来评价危害程度更为恰当;达到怎样的指标才能算得上控制了病害。
(三)如何理解“履历现象”
“履历现象”为日本一学者提出。其核心内容是:在某一局部区域,当年病死树多,次年病死树也多,反之亦然,其现象的出现与防治的努力程度关系不大。但“履历现象”并不具有普遍性。在江苏,此类例子却很多。应如何理解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