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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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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第1篇: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范文

关键词 国有资产监督 成本 监督体制

一、我国现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现状

(一)我国目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2003年3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同年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随后《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出台,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国资委对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身份行使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权,对国有资产分级管理主体和授权经营主要进行监督,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对国有资产营运的结果进行监督,而且要对国有资产营运的过程(包括分布结构、状态和变化趋势)进行监察和督导。国资委依据国务院的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各级国资委,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主要通过上述的职能来实现。

(二)目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的诟病及原因

(1)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实际上的“所有者缺位”现象。国资委作专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是政府机构但不是政府职能部门,也不是事业单位,其定位是“特设机构”。国资委实际上是一个大型的控股公司、投资公司,但目前没有明确国资委具有法人地位,所以从法律上理解,国资委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有由国资委做出的投资决策将找不到责任者,形成实际上的“所有者缺位”,造成大量国有资产在MBO(管理者收购)或其他形式的并购重组中流失。

(2)在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上存在政资不分现象和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问题。由于国资委一方面要对企业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负责,要通过监督管理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又要“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前者是履行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后者是执行国家公共管理职能,这两个职能有时会出现矛盾。同时,由于国资委代表国家作为公司制企业的出资人,应该遵守公司法有关出资人的规定,目前国资委在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采用行政命令直接参与企业人事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与公司法的规定相违背,不利于现代公司治理。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中“成本”问题。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问题上,按照现代企业理论的委托理论,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者成为委托-关系的委托人,对国有资产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各级国资委成为国有资产运营监督的具体执行机构,而各级国资委负责人又成为监督管理权力的现实拥有者,当国资委官员的个人利益或者当国资委作为一个组织的利益与国家资产保值增值这一目标发生冲突时,很可能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在现存的情况下,国有资产的真正所有者(最终所有者)是全国人民,这是一个“消极”的所有者。一般需要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产权代表管理国有资产,这使得国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相比在进入市场之前就存在一层委托关系。由于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条块分割现象,原有的“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模式中国家作为第一层次的委托人,然后层层向下委托,造成委托环节过多,造成信息传递上的多环节和实践上的阻碍,使本来就不对称的信息容易发生扭曲。而且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利益的不一致,信息不可避免要被各部门按照自己利益的方式来重新解释。市场经济强调的是微观主体的分散决策,就是为了解决信息扭曲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国家与企业之间存在的委托的多环节造成的“链”过长的问题,应该说是原来计划经济体制管理经济模式在转轨时期的一种反映。链条过长,加重了所有者和内部经营者信息不对称,不仅使“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国有企业无法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就难以成为真正的股份制企业。在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又存在“链”过长的问题,是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大部分问题出现的根本性原因。

三、思路与对策

(一)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要充分重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中国现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国有资产归中央所有,地方分级管理,也就是地方政府没有所有权,而只有管理权。这样做的一个严重结果就是导致了国有资产在交易上的较高社会成本,更严重的是,这样做还导致了地方政府对国有资产的漠不关心,没有关切国有资产的积极性,因为地方政府没有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得不到作为所有者而享有的应有利益。在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时候,要注重调动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尤其是要重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要充分重视地方政府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积极性,允许各地继续进行适合地方特点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同方式的探索和试验。

(二)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做到产权清晰,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现责任与权力的统一,即责任与权力相对称,因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不仅要管理资产,还要管理人,还要管事,从而行使作为出资人而应有的全部权力。可以说出资人制度改革是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关键。我们应该吸取原来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教训。原有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只有一点点并不充分的管理资产的权力,除此之外,既没有管理人的权力,更没有管理事的权力,因而无法对国有资产实施有效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该拥有作为出资人的全部权力,只有这样,国有资产管理专司机构才能完成自己应有的责任,实现责任与权力的相对称。我们在税收上已经分为地税和国税,国有资产管理也要分级。地方的产权、财权明确了,事权也就明确了,许多部门互相推诿的情况也会相应减少。落实出资人制度改革,首先要明确国有产权主体,建立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二是要妥善解决中央和地方的对具体行业和企业归属问题,坚持国家统一所有,分级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原则。因此,从出资人的权力上讨论调动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比较好,而且十六大报告对中央政府作为出资人的范围也作了有效的限制。构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过程中,只有切实落实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由国家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行使出资人职能,只有在出资人责权利清晰的情况下,才能做到产权清晰、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进而解决我国公司制改造中“一股独大”的问题,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为形成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奠定基础。

(三)改变国有资产管理模式,采用间接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

国资委应依法将管理国有资产的权利委托给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接受国资委的领导,完成与之签订的各项契约,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按照投资份额依法对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对所投资企业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享有资本受益、重大决策和选聘经营管理者等方面的权利,但是不介入相关企业的提倡经营,在功能和职责上类似于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政府将授权它们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对国有资产全权负责经营。这项政策是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原则建立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的关键一步。授权之后政府部门虽然不能再直接干预被授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但要承担考核和监督的责任,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可操作的评价指标体系。

(四)要依法管理国有资产,健全对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的人事管理

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一方面要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国资委、营运主体、具体企业的法律地位、机构组织、运行规则和权利、职责,落实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规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式和办法,加大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查处力度,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办法。这些方面都需要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加以规定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法》。另一方面需要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资产管理和人事管理相统一的原则,依据资产规模、经营目标和岗位责任的要求,依法选聘、考核、任免经营管理者。国资委选聘营运主体的经营管理者,营运主体按照市场原则选聘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按照现代企业理论,“市场里的企业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一个特别合约”。在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问题上也要重视所管企业人力资本的私有产权特性,承认企业家对个人人力资本拥有产权是搞好国有资产管理的一个前提。现在的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很多都是组织部门任用的,要经过企业工委,国家作为出资者,选拔经营者本来无可厚非,但是由于国有企业存在所有者实际上的缺位现象,选的经营者很容易与选拔他们的官员达成合谋,不能够保证把具有真正才能的、可以称为企业家的人选。而且一直以来,我们忽视了企业家的作用和其人力资本的产权特性,不利于国有企业的企业家发挥才能。在一定意义上说,一个企业的经营者的能力和敬业精神成为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所在,所以承认人力资本的私有产权本性对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至关重要。承认企业家的人力资本的私有产权性质,客观上要求在经营管理者收入分配制度和选拔任用上就要做出相应的配套措施,这就要求出资人对经营管理者的业绩考核、收入分配等进行统一管理,实行责任、风险和人力资本贡献相挂钩的薪酬制度,鼓励资本、技术和经营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探索年薪制、管理者收购、期权制等激励措施,并形成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机制。

(作者单位为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桑百川.中国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第二版)[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

[2] 黄海嵩.中国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第2篇: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范文

【关键词】集中核算体制;国有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集中核算是会计委派制的创新形式,集中核算中心的建立,对完善我国企事业单位各项制度,提高业务运作的规范化,强化内部管理,组织会计监督,稳定各项财务工作的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现金管理

1、集中核算体制下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在刚开始成立核算中心的时候,对备用金账户的金额和备用金额度的核定一般是以业务估计量为基准的。在不了解现金量的前提下,核定额度只能是一个大概的数据,当形势和业务量出现变化,之前的备用金额度也会发生偏离。当备用金额度变大时,报账人员就会将许多发票汇集在一张结报凭证中,将不同业务的原始凭证汇总在同一张结报单上。第一,这种凭证汇总办法与凭证汇总的标准不相符合,不同业务的原始凭证汇总在同一张结报单上,使得原始凭证出现顺序上的颠倒和错乱,对结报、制单和审核工作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第二、汇总太多的凭证将无法充分体现经济业务的全貌,失去了明细账该有的直观性和精确性,一方面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获得,弱化了会计监督职能;另一方面,对网上业务查询产生限制。当备用金额度变小时,单位可能疏于结报,或者不想追加备用金的额度,造成单位寻求各种理由占用现金。

(2)单位到核算中心结报后,一般是以结算金额为准将银行存款打入备用金账户,以对备用金账户金额进行补足。所以,备用金账面的金额与备用金账户额度看上去永远一致。然而单位银行备用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与备用金账面的金额却不相符合。如果缺乏备用金账户抽查制度的监督管理,单从账面上将难以判断备用金账户的金额是否出现问题。

2、集中核算体制下针对现金管理的处理策略

(1)建立统计制度,以月份或季度为期限对备用金额度和备用金账户的金额重新核定。

(2)建立抽查制度,对备用金和备用金账户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抽查,增强备用金和备用金账户使用的规范性、严谨性与正规性。

(3)备用金账户对账单由备用金账户开设行直接寄至核算中心。核算中心可以通过核对收支了解备用金账户的使用是否正常,同时可以向单位催交利息款。

二、银行存款管理

1、集中核算体制下银行存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集中核算体制下,单位不记录银行存款备查账,仅仅简单地对存款余额进行核对,完全依靠于核算中心,银行日记账被核算中心出纳帐所取代。这一方面与备查账建账制度的要求不相符合,另一方面也违背了会计制度要求。

(2)银行存款面临赤字,不得不超预算使用资金。各单位的分账户是核算中心总账户下的分账户,核算中心以总账户对银行结算,只要核算中心总账户不出现赤字,银行就不能拒付各分账户的资金结报。由于会计核算软件没有建立赤字报警机制,导致很多单位出现存款赤字,使得银行结算纪律和财政预算执行面临较大的威胁。

2、集中核算体制下针对银行存款管理的处理策略

(1)建立银行存款备查账制度、建立抽查制度、完善上门辅导等形式。对建账有漏洞的单位要予以公示、批评。

(2)建立失物招领制度。对结算环节中当月和以前月份对不上的银行账,要以失物招领形式予以公告。在确认单位提供的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把款项落实到相应核算单位的分账户上。

(3)建立银行结算系统的赤字报警机制,规避财政赤字风险。

三、往来款管理

1、集中核算体制下往来款管理存在的问题

(1)部分事业单位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长时间不动,而且对象为经济实体。这部分应收款挂账有的是单位过去办的所属实体避开国家政策规定的程序直接通过应收款拨付资金形成的。形成经济实体后,都在一定程度内存在诸如破财、死账等亏损。较大的资金缺口又难以核销,不得不长期挂账。

(2)虚构支出,隐蔽收入。凭借往来款账户将费用长期挂账,或在往来科目中借助体外循环的方式核算收支,避开财政收支的监督环节。有些单位将部分收入和支出挂账,刻意修改收支和结余,造成年度决算报表无法反映事实,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3)管理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到位。会计集中核算监督难以在时空上充分与各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相结合。核算中心人员难以把握各核算单位的实际情况。除此之外,核算单位负责人对财务制度和往来款项管理制度的建设缺乏重视,造成各种往来款项最终成为死账。

2、集中核算体制下针对往来款管理的应对策略

(1)摸清思路,回归往来款的本原。报账人员、经办人等相关负责人可能在长期挂账的几年中已经更换了,很多往来账怎样形成的、什么时间形成的已经不得而知。因此,核算中心一方面要建立并登记往来款二级明细账,另一方面还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要求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处理往来款,减少因长期挂账而造成的账面混乱问题。

(2)清产核资,对过去遗留下来的对外投资问题和呆账、死账做统一处理。要扩大催收范围、强化催收力度,对于确定收回无望的款项上报相关上级部门,以上级部门的批示为依准对不良资产做出彻底清除和处理。

(3)提高重视力度,强化管理水平。首先,要从上层做起,领导要守好关、把好关,对单位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往来款管理做出严格监督和控制。其次,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配备专门的往来款管理人员,明确往来款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划分。最后,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往来款核算与管理的水平,对违反财政、财务制度规定出借公款的现象予以严重批评和教育,坚决杜绝虚列支出和利用往来款进行收支核算。

四、固定资产管理

1、集中核算体制下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单位往往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重视程度高,而相比之下,对固定资产重视程度则远远不够。许多单位对固定资产既不计成本也不提折旧。对于上级部门配置的资产等新增的固定资产,缺乏正规的账务处理。

(2)尽管资产清查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能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但是长时间积累形成的“大锅饭”思想使得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够重视,致使引发清理后再混乱、混乱后又清理的恶性循环。

(3)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的收益不能及时有效地入账。由于入账资金金额不是很大,逐渐成为供单位消费用的小金库。更有甚者,一些闲置的设备和仪器直接报废,或无偿供认借用。

2、集中核算体制下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应对策略

(1)把好购置关。由单位使用部门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书,经有关部门批准审核无误后,将所需要的固定资产编入单位预算,以预算为基准进行采购。

(2)强化入库和验收。验收入库时,管理人员要与使用人员同时在场、共同验收。对于大型、昂贵、大宗物品,部门领导也必须参加现场验收,严格决绝不合格的产品入库。

(3)重视维修养护。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加强对维修养护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4)做好账簿记录。核算中心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二级明细账,单位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三级明细账,保管人员建立实物卡片账。加强固定资产的账务核对工作,单位财务部门与核算中心配合,在每年年底单位财务部门将固定资产三级明细账、实物卡片账与核算中心固定资产总账、二级明细账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

实践证明,尽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显示出会计集中核算制的优越性,是一项成功的会计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王世定.会计委派制与会计集中核算全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第3篇: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范文

关键词: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等的监管制度。我国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非经营性资产。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管,对于防止国家资产的流失具有重要深远的意义。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含义和性质

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其含义就是:依照法律确认是国家所有资产,被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以货币计量的国家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合。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包括: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

二、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落后

国家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政策措施及法律法规上明显滞后,没有跟得上市场经济下资产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现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仍然是1995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2006年5月份,财政部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迄今为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现行的只有这两部法规,没有其他的较高法律效力的制度文件。

(二)资产管理职责不清,监管体制不畅

管好国有资产就需要好的监管体制。我国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一直存在着职责不清的问题。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内外部监督不到位,基本上处于空白,没有全方位、多层次的资产监督机制。

(三)单位领导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淡薄

行政事业性单位的领导表现:重外轻内。重外就是注重其外表的形象,轻内就是轻视资产内部管理。因为吃的是“财政饭”,管好国有资产的责任意识非常淡薄。这些领导在思想认识上“重资金,轻实物”,没有在思想上认识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放在次要的位置上,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资产管理不到位闲置浪费严重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不直接投入到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产,是非生产流通领域占用,其特点是使用目的服务性、配置领域非生产性、占用无偿性。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免费性占用的,因此,许多单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思想,不考虑资产的使用效果,资产低利用率很严重。

三、加强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资产法制约束机制和监督体系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正合理的法制约束体系和监督体系,是国有资产顺利运行的必要保障,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构建的重要环节。

根据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必须按照监管原则,组建由宏观管理、中间管理和实施操作管理所构成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在每个环节的监管手段和方式,都要赋予相应监管职能和权限,提高国有资产监督效率。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形式的监督。 这是一个新的课题,国外也没有 借鉴的经验。因此,我国应当制定新的方式和方法。如地方政府组建行资产监委员会,负责对所辖的资产进行综合监督,建立资产管理定期汇报制度,及时的对单位国有资产的各方面的情况得到从分的了解。

(二)建立高效节约的资产使用机制

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过程,是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涉及面最广最复杂的一个环节。建立一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高效节约的使用机制,是资产管理过程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资产高效使用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公正合理资产处置机制

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是资产管理的最后环节,这环节做得好坏, 直接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成果:做得好,就能巩固前面几环节的成果;做的坏,前面的工作成果也将事倍功半。

(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制度执行力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关键是制度的执行问题,制度执行的好坏关键在领导,所以必须提高领导认识。事实上,国有资产管理的症结就是制度的执行。

四、结束语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从资产的构建――使用――处置,各部环节都十分重要,在我国的现有的市场经济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因此,我国必须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力,使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更加有效的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事业服务。

参考文献:

[1]刘维斌,孙景权,冯柏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工业技术经济,2002;2

第4篇: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范文

新时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或企业所承担社会经济性和政治应当被有效地约束在一定的范围内。企业在更多的情况下应当体现出一种经济性的职能,而其政治作用只能被限定在社会架构中最基本的地位。新时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是国家行政权力的次级分配,而应当着重考虑其为国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可能带来的收益。即国有企业就是一种国有资产的管理形式而已,不带有任何个人或团体社会政治地位的体现。在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政企不分”是一个非常突出的矛盾。省部级企业经理、地市级企业主管等等,在市场经济环境中都是不正常的。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应当“产权清晰,权责明确”

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脱胎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有饭大家吃”似乎成了一种约定。在相应环境的影响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明确一个基本问题。那就是国有资产(或者国有企业)没有“产权和权责”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所体现出来的仅仅是一种政治资本而已,并且极大程度上忽视了市场经济的作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求国有资产必须走企业发展的路子,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发展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只有这样做,才能够减少产权主体多元化发展的状态,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流通环节。

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建立适当的监管约束机制

新时期为了防止国有资产在相应的改革中被恶性贬值或者国有资产管理没有实现其最基本的义务,国家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管约束机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细节进行层层把关和严格控制。对于国有资产流动的全过程做到有效的评估和预警建立一种全程追责的体制,以防止非必要的国有资产损耗。这种监管约束机制应当是全面的,包括社会性监督和管理系统内部的监督、网络系统监督等形式。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还要制定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并随国家经济发展环境的调整而调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时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会根据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目标而逐渐调整)。

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还要关注激励机制方案的选择

第5篇: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范文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国有经济获得了快速增长,在国民经济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据相关统计,国有资产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大量流失,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的主体地位及国有企业的经济实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是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在国有资产管理中,不重视会计工作。国有资产属经济概念,它的运营、保值增值、分布等都要通过会计工作来获取,而会计工作质量会受到人为因素或制度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必须重视会计工作。本文从会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作用入手,探讨会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应用途径。

一、会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盘点、核算国有资产总量,优化配置。在国有资产管理中,会计信息是极其重要的。会计信息主要涉及财产清查、资产评估、实物盘点、产权界定等相关工作,会计核算方法中常用的有财产清查、实物盘点等,这些都要以会计报告的数据为主,特殊情况下的资产评估、财产清查等更要以此为依据。同时,国有资产管理中进行资产评估时,会用到收益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等,使用这些方法时,都会涉及到会计工作,要根据会计收益、资金成本、现金流量预测等数据进行评估。在进行产权界定时,也就是说核算国有资产总量,也会涉及到会计要素,比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

(二)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目前,我国的会计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对会计的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善,致使企业内部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对称、不真实,财务报表虚假等问题,再加上企业内部监管人员的非独立地位,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效率低下。由于监管不力,一些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会利用经济体制转型机会,为了给自身和企业谋取最大的不正当利益,会钻监管的漏洞,指使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信息,并且在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晰、经营失控、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过低评估国有资产、转移国有资产、甚至不评估国有资产等,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三)构建有效地绩效考核管理系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必须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会计工作在建立有效地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在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中不管是自我考核还是上下级考核,都要比较、分析财务考核指标,以此得出参考依据。而计算财务考核指标又离不开的会计工作,必须根据会计提供的各类报表、单据凭证等会计信息进行。同时,构建国有资产绩效考核体系又离不开成本会计、责任会计等提供的细化资料,如责任会计掌握着国有资产管理的细化责任,具体到某一个人身上,同时监督考核完成情况,为具体的绩效考核提供最原始的资料。

二、会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应用途径

(一)健全责任会计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机制建设。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落后,存在严重的责、权、利脱节现象,致使国有资产管理中出现资产流失、运营能力低下等问题,因此,亟待加强监督管理机制建设,而责任会计制度在此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责任会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在企业内部建立责任中心,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各责任中心职责,使各中心责权清晰,在独立运行中又相互合作,从而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能力;责任会计又能明确各中心责任人的具体经济指标,责任人不同,其经济责任指标也有所不同,测试重点也存在差异,但是不管采用何种经济责任指标,最终的目的是用来衡量责任中心的指标完成情况,促使责任中心加大力度,提高效率;责任会计能进行核算,集中各责任中心的收支情况,对整个单位的经济运行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统计、汇总、分析,以便制定出更有效的措施。

(二)重视会计工作,加快建立会计监管体系。会计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公司管理者、决策者等必须从思想上认识到会计工作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作用作用,重视会计管理工作,对会计工作要给予大量的支持,明确会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并给予制度保障。同时,要根据自身实际和社会经济体制状况,建立可行的会计监管体系,这是完善政府职能,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手段。会计监管体系要实行单位内部监管、社会监管、政府监管三者的结合。政府监管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促使各单位落实会计打假制度,曝光重大会计案件,加大对会计违法案件的监管力度。

第6篇: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范文

一、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营体系

(一)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市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办),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逐步构建权利、责任和义务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市国资办作为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依法对企业的国有(集体)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市政府其他部门、机构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二)完善国有资产运营体系。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市国资办)——国有资产运营机构(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经营主体(国有出资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运营体系,实行市国资办直接监管和委托监管两种形式,实现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企业出资人职能的分离,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与运营职能的分离,国有资产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三)确定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市国资办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范围具体包括:

1、市属国有(集体)独资、国有(集体)控股和国有(集体)参股企业的国有(集体)资产;

2、市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3、市本级财政和上级财政及政府其他部门对市属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所形成的国有资产;

4、市直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尚未脱钩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实体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5、市属企业改制剥离的国有(集体)资产;

6、市政府授权监管的其他国有(集体)资产。

二、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目标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规划,力争用2-3年的时间形成较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提升我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体系。在对重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建立企业统计信息数据库。制定《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规则》,实行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报告制度,制定科学的国有资产经营统计评价指标,定期对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营状况进行分析评价,通过及时监控和预警,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为实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提供依据。

(二)建立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科学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制定《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按照程序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规范考核,将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建立对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的监管体系。按照理顺我市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体制的要求,制定《市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对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国有资产运营机构投资项目、产权转让、资产收益和资产运营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工作。明确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

(四)建立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市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所出资企业之间在重大事项管理方面的责权界限,对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加大对企业重大投融资决策、重大法律纠纷、重大经营亏损、对外担保以及利益分配等重大事项的监管力度。建立出资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

三、建立推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效方式

(一)积极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及省、市的具体要求,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按照“分类、分级、分步”的原则,逐步对所出资企业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形成国有资本金自我积累、结构优化、保值增值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建立外派监督机制。为加强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运营及其收益的安全,将逐步向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监事或财务总监机构和人员,建立外派监督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外派监督的作用,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加强对监督监察结果的运用,建立督查整改制度,提高对监管企业的财务监控能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进一步加强国有产权管理。切实做好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股权管理、产权转让、产权纠纷调处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对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产权转让及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管,严把审批、评估、定价和进场交易等关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行为的合法化、规范化。

(四)加大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力度。完善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收益收缴行为。对企业欠缴的各项国有资产收益和无偿占用的各类国有资产进行清理,研究国有资产收益清缴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加大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力度,落实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责任,确保国有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

(五)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认真贯彻“优化布局、调整结构、突出发展、增强活力”的指导方针,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购并重组,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进而有为、退而有序”。对经营业绩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实施国有资本的再投入,扶持其做大做强,以此推动国有经济向优势主导产业集中,向重点品牌企业集中,向城市公共事业领域集中,推进国有资本战略性结构调整。

四、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国资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好国有资产,国资监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第7篇: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范文

一、三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

*年以来,三地经过不断探索,建立了各具特色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占有、使用单位的职责分工,完善了国有资产监管机制,有效地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

(一)*省“统一政策、分级监管”体制。*年*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后,省委、省政府明确了*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管理局)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负责省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省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为防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交叉和监管空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处置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省管理局与财政厅、国资委的职责划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涉及资金问题的处理意见由省管理局与财政厅会商;事业单位转制的企业,由省管理局会同国资委办理资产划转手续,并移交国资委监管。

*省实行国有资产集中管理模式,即建立统一政策、分级监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省管理局受省政府委托,作为一级政府(省直)资产所有者代表,以省直113个行政事业主管部门为依托,建立了省直各主管部门对1361个基层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的分级监管体制。同时,为发挥各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在法定权限内切实履行资产监管的责任,针对垂直管理单位占用的资产分散于各市县区的特殊情况,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系统突出的行业特点,省管理局委托部分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国有资产。目前,已委托省工商局、地税局、劳教局、教育厅、广电局、卫生厅等13个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国有资产,其所属实行独立会计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达600多个。

(二)*市“政府委托授权管理”模式。*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起步于1997年,其改革探索被概括为“*模式”,即“政府委托授权管理”模式。主要是推行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制度,由市国资委与有关管委、办、局签订委托监管协议书,委托其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在国资委登记建账,其中的非经营性资产由市国资委委托*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管理局)管理,科教文卫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由国资委社会事业处管理。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授权*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的批复》,成立了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即市管理局国资处,以下简称国资办),对市级机关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实行单一注册管理。管理范围包括由财政拨款形成的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来自市级机关100多家单位(包括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形成了纵向由市级机关各部门到所属事业单位、横向由经营性单位到非经营性单位的管理格局。在资产的配置、处置上,建立了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资产购置预算和配置由市管理局负责,申请使用和报废资产由财政局与国资办会签,避免了国资管理部门“管而不理”的问题。

(三)*市*区“分工合作、协同管理”模式。*市*区政府从20*年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基本做法是,将行政事业性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建立产权政府所有、管理部门监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管理体制。具体由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管理局)和资产使用单位构成“分工合作、协同管理”模式。区财政局作为固定资产产权所有代表,行使固定资产购置资金的监管职能,负责监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形态,并对资产实施调控;区管理局在财政局监督下,负责统一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产权,即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进行监管;资产使用单位负责对占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实物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这一模式充分考虑了区管理局与财政局、资产使用单位之间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关系,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比较科学、规范的资产管理体制。

二、三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效

三地在明确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的前提下,从加强基础工作入手,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拓展管理范围,提高了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一)*省主要工作成效。省管理局首先开展了国有资产专项检查,进行了产权登记,摸清了国有资产存量,为解决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中的问题打下了基础。开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强化了国有资产日常监管。同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投资收益监管方式。今年4月,经省国资委同意,制定了《*省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对省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管理。

(二)*市主要工作成效。市管理局自2001年开始,实行了“三核一评”(即核准单位户数,核定产权性质,核实资产存量,评比管理单位),并与资产使用单位签订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书,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2005年签订责任书的单位已增加到60个。同时,由中介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专项审计,防范资产监管风险。在资产配置和处置上,市管理局与财政局、国资办会签审批,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预算约束。

(三)*市*区主要工作成效。从20*年开始,区管理局连续三年开展了资产清理核查工作,在此基础上推行“资产条形码”网络信息管理手段,建立了一整套分级网络体系,实现了对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的全过程网络动态管理。在资产处置上,采取集中收缴、集中处置的方式,优先用于支持新农村建设、教育事业、社会公益事业,然后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拍卖。同时,制定了经营性用房管理办法,由区管理局对经营性用房及相关收益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三、三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践经验与启示

(一)理顺职责关系,注重协调配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定位和权责分工,相互支持,积极配合,才能做好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管理机制的完善和创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各项工作。如*省实行委托管理,充分调动了各主管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市管理局将日常核查与协同相关部门监督相结合,一方面与财政局对限额以上资产配置、处置申请进行会审,另一方面配合审计局对固定资产进行审计;*区建立“分工合作、协同管理”模式,区财政局从财政监督角度把好资产生成支付入账和对账关,区管理局从实物信息监督角度把好资产管理全过程的实物动态变化关,各单位从日常管理角度把好资产使用维护关。

(二)做好基础工作,规范管理行为。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中,重实物轻价值、重购买轻处置、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仍比较普遍,资产家底不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还很严重,资源配置标准不一、各部门占用资产不均的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只有从夯实管理基础入手,以规范管理行为为重点,才能切实抓好资产日常管理。如*省建立了产权登记和资产统计制度,定期开展资产专项检查工作,并且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市自2001年以来先后进行了三次清产核资,并对固定资产进行了专项审计;*区也从2005年开始,由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建立了网络动态管理系统。三地都把基础工作和规范管理作为重中之重,采取的措施针对性强、执行到位,有效地加强和改进了资产管理工作。

(三)创新管理方式,改进管理手段。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日益显现,要求相关部门必须不断适应形势要求,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改进管理手段,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政府运行成本。三地在近年来的资产管理实践中,积极探索、广泛应用先进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一是在资产购置和处置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如*市通过整合后勤资源,进行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区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采用招投标等社会化、市场化手段进行资产评估、出让、出租等操作。二是在资产使用的管理上,充分发挥考核机制和程序设计的作用,引入目标管理等理念。如*省对省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市通过开展“三核一评”活动,与经营者签订经营性资产管理责任协议,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各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四、对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今年6月,财政部出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后,我局至今未能与其在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职能分工达成一致意见,相关办法也没有及时出台,对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为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我们认为,我局应积极借鉴地方的实践经验,理顺外部关系,转变传统观念,把工作重点放在完善体制、夯实基础、健全制度和加强研究上,更好地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

(一)理顺与财政部的关系,建立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分级分类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抓紧出台中央级管理办法是目前的当务之急。由于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的特殊性和管理的复杂性,财政部、国管局、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认为,应当探索建立财政部—国管局—各部门分级分类管理体制,具体分工如下:

财政部作为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工作重点是进行业务指导、信息交流和监督检查,负责审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并对国有资产处置收益进行管理。国管局在财政部的政策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其工作重点是开展清查统计、健全制度标准、规范管理程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核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并向国务院和财政部定期报告资产管理情况。各部门按照相关制度标准和管理程序,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下属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核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并审批其他事项。对于垂直管理系统的行政单位和行业特点突出的事业单位,如海关、国税、科教文卫、新闻出版等,还可以实行委托管理,由各部门根据统一政策,制定本系统、本行业的实施办法。

在这种体制下,管理方式将由以行政审批为核心转变为以制度规范和监督检查为核心。具体而言,国管局主要负责制定制度标准,规范管理程序;各部门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批,报国管局备案;国管局通过专项检查和清查统计对各部门国有资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结果报国务院和财政部,也可根据情况向社会公告。这种管理方式,一是扩大了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权限范围,可以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负起资产管理的责任;二是减少了财政部、国管局日常管理的事务,使其集中精力于完善制度标准和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管理效率;四是为实行资产绩效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改进管理手段,切实做好基础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经过多年实践,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为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要求,必须大力推进管理创新,改进管理手段,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一要进行资产清查,摸清底数,这是规范管理的前提和基础。由于当前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全面开展资产清查难度很大,可以考虑先进行专项资产核查,如土地、房屋、公务车辆等。前不久,国办转发了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开展中央单位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普查工作,为土地资产清查创造了良好条件。二要进一步加强资产处置管理,创新资产处置方式。目前,由于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不健全,管理行为不够规范,部分单位不仅有一定数量的资产处于闲置状态,而且在资产的出租、出让和报废等方面也存在较大随意性,资产处置后很难通过资料准确地反映出来。为此,必须切实加强资产处置管理,规范“非转经”审批,对长期闲置或超标配置的资产,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统一处理。要认真执行报废审批制度,防止可用资产提前报废,尤其要严格防范一方面报废可用资产、一方面申请购置同类资产的现象发生。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利用市场手段实现各部门闲置资产的合理流动,使其及时转化为有效资源。

(三)健全制度标准,规范管理程序,加大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1998年以来,我局先后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初步建立了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但在以下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根据财政部的两个办法,尽快出台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制定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等配套办法,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三是健全国有资产标准体系,包括配置标准和处置标准等;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垂直管理系统和特点突出的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五是针对公务车辆、经营性用房、闲置资产等,制定专项资产管理办法。

第8篇: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范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 管理

一. 前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被提到了主要议程,引起了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财政部颁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标志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正式步入实施阶段。本文就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探讨。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的管理上有欠缺,出现了“重购轻管,重钱轻物”等现象,存在家底不实、资产不清等问题,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同时,还存在制度建设不建全、产权登记率不高、人均配置悬殊等不规范问题,特别是房屋产权登记不及时、不完整,形成大量房屋建筑物“无户口”,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三.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1)加强相关法制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各级政府应该先后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及返还办法等十余项管理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完整、高效规范的制度体系,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奠定扎实基础。同时,需要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管理内容、管理原则、管理机构、职责分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资产清查、产权纠纷调处、资产信息化管理、资产信息统计报告以及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按照规定的程序,加强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区政府明确提出,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2)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国有资产日常登记和使用、保管制度。

建立资产账目,及时准确地记录国有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增减变化等情况。实物形态的资产应分类、编号,大型、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还应按台(件)建立技术档案。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从事商品生产、对外提供有偿服务、资产租赁等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按行业提存率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或修购基金),纯收益应按规定提足事业发展基金,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同时,调拨、变卖、报损报废房屋、车辆以及单台(件)价值在限额( 省级为一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占用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调拨、变卖、报损报废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的固定资产,经单位财务部门、财产物资管理部门组织技术论证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抄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国有资产经批准处置后,方可冲减或增加有关账目。属控购商品的国有资产变更产权不履行产权变动报批手续的,控购部门不予办理控购手续。此外,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编制年度资产购置预算,经财政部门批准,方可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未经批准,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

(3)着力于创新国资监管体制。

1)加强体系建设,开创监管新局面。监管体系建设是体制创新的基础。如前所述,进一步理顺关系、创建载体非常重要。进一步组建完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时机成熟时成立新的资产运营公司,争取形成5―6个国有资产运营载体。

2)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监管新跨越。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是国资监管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资监管机构要继续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加强中介队伍建设,明确监管新思路。参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中介机构,由国资监管机构统一聘用和管理。国资监管机构要组建中介机构评审专家组,由监管机构人员、外派企业监督人员、有关协会专家和外部专家组成,以提升评审工作质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并健全工作规程。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已规定配置标准的资产,应按照标准进行配置;对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资产,应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置。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配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应当遵循同一地区、同一级别、同一标准的原则,配置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以及地方财力状况等共同制定。

(5)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财政部门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必须要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各地要从实际出发,重点予以保证。条件允许的市县财政部门,可以设置专门的科股;暂不具备条件的也要明确相应管理机构,特别是要明确专人负责。要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廉政意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干部队伍,为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提供组织保障。

(6)行政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收入购置的资产、上级部门直接配置、调拨、奖励的资产和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在取得资产的60日以内由单位登记入账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事业单位用非财政性资金购置的资产,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应将审批结果在15日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7)不断完善创新资产管理方式,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水平。

首先,要规范账务管理。国资、财政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单位的资产管理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抽查等。其次,要积极推行实现资产网络化管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清理实资和信息登记,切实解决资产管理分散、资产存量不清、资产状态不清等实际管理问题。三要加大国有资产的使用监管力度。实行资产使用绩效评价,将资产使用与单位业绩挂钩,作为资产配置的参考依据。四要建立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做好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建账、建档、建卡等常规工作,对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实行集体决策制和首长负责制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8)国有资产的场所,都应该显眼的位置悬挂着国有资产管理卡片。

卡片上的内容包括资产的名称、编号、购置日期、价值、责任人等,使国有资产的使用者、管理者都做到心中有数。一整套管理办法的实施,全面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在资产的购置、处置方面,各单位能够自觉按照程序申报,资产管理办公室在接到各单位的申请后,能够在短时间内对报告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减少了资产配置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同时,明晰产权,开展产权登记工作。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强化产权意识,明晰产权关系,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参考文献:

[1] 何剑.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重要性[J]. 现代医药卫生,2008,(15) :102-105

[2] 杨燕 , 裴艺波. 卫生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J]. 中国医院管理 , 2002,(02): 172-175

[3] 汪宗如. 论国有资产流失的因素及对策[J]. 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 , 1997,(04) :126-130

第9篇: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范文

一、医院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当前医院国有资产监管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尤其是监管体系不健全,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国有资产金额总数与实物不对应

近年来我国对医疗机构的资金投入量越来越大,医院的国有资产不断增加,但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在监管方面的漏洞也日益显现出来。医院资产账目与实物不符及资产损失等状况频发。某些医院仍存在对国有资产的用途随意安排,资金使用程序不规范,监管部门形同虚设,对财务的监管力度不够等现象。这些监管漏洞造成了医院资产的不正当流失,财务管理风险的增加。同时政府财政的监管部门对于医疗机构的资金使用状况的监督管理尚有不合理之处。

(二)医院整体监管水平有待提高

监督体制的缺失直接导致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或高层管理人员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对国家法律视而不见,贪污案件时有发生。这充分表明了管理人员监督体系的缺失对医院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产生了恶劣的影响,进一步造成了医疗机构的财务风险以及资产损失。目前,医院对国有资产的处置、管理仍没有制定出明确的管理方案。监管指标体系以及风险预警体制仍有待建立,对贪污案件的打击力度还存在不足之处,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以及法律意识也需进一步加强。

二、推进新准则下医院国有资产监管策略

为了切实有效解决上述突出问题,根据新医院会计准则的要求,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有针对性提出医院国有资产监管的对策: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监管力度

医院要加快建立国有资产的管理责任制,来保障医院国有资产的管理程序有法可依,增强设备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意识,以避免管理漏洞造成的资产流失等问题。此外,公立医院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具体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人员及机构的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实现人有其责。对于公有医院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审查,同时对医院资产进行外部审计,利用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审计能力来对医院财务分析工作进行监督审查,以保障国有资产账实相符。

(二)完善财务分析,精准会计数据

根据新的医院会计准则要求,医院的财务报告必须要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注册会计师作为审计人,通过专业的知识水平以及其工作经验对报告的真实情况进行考察,并做出审计意见。为了形成科学的监督体制,确保医院资金使用情况的安全、透明、规范,有必要建立医院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年度审核制度。对医疗机构的资金状况进行定期常规审计,以利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能力来对医院财务状况做出评估,及早发现潜在财务风险,并对医院的经济管理提出专业建议,督促医院财务人员进一步精确财务分析数据。

(三)加强财务管理,提高风险预警

重视医院的内部环境的建设,对于财务管理机构要进行科学合理组织,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决策机制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的原则,即对重要职务的任免,重大项目、重大问题的决策以及大额资金的处置要按照集体决策的程序来进行。医院财务人员应该认真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财务监督管理体制,并不定期对财会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活动。对于退费等比较特殊的业务,相关部门在办理时一定要认真核实患者所退药品数量以及服务次数。另外财务人员要定期对退费情况进行审核,确保退费与缴费的分类相一致。

(四)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素质建设

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要将新的会计准则与医院国有资产的管理结合起来,就需要对财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掌握经济管理等学科知识,还要充分了解新的医院会计准则,结合医院的具体情况来对医院的财务做出规划。不断更新自己对财务管理的理念,将医院的财务分析管理尽可能向市场化方向转变。财务人员还要增强责任意识与道德意识。作为医院资金管理的主体,财务人员应对医院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核实。对于医院决策者的资金处置决定进行专业考量,向医院领导传输理财思想以及最新经营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