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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物流金融 融通仓 仓单市场 物流银行 物流保险
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资本和物资交流日益频繁,这促使我国物流产业和金融产业迅猛发展。在网络和通信技术广泛应用的条件下,物流和金融之间强大的吸引力已经产生学科交融的奇葩,它给物资流通带来的巨大影响被敏锐的学者准确地捕捉到,进而从理论的高度构建出一个崭新的平台―物流金融。
物流金融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
国内物流金融的理论研究最初是沿着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和保兑仓的业务总结开始的。早在1987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的陈淮就提出了关于构建物资银行的设想。90年代初期也有学者发表文章,探讨物资银行的运作。但是,那时的“物资银行”还带着非常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主要是探讨通过物资银行来完成物资品种的调剂和串换。由于物流的概念没有被充分发现和认识,所以当时的物资银行的概念与现在的概念存在较大差异。
1998年4月,时任陕西秦岭曾氏有限金属公司总经理的任文超探讨了利用“物资银行”解决企业的三角债问题,是这一概念的一个突破。随着物流学的不断发展,物资银行的概念也逐渐发展成熟。2003年9月,西安交大管理学院的学者于洋、冯耕中,2004年任文超以及2005年华中科技大学的王治等,都对物资银行的含义重新进行了研究,得出了比较规范的概念。仓单质押业务的理论总结始于1997年6月,当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张平祥、韩旭杰对粮棉油货款的仓单质押业务展开了研究,但是并没有将物流的概念结合进来。
此后,随着物流学的兴起,相应的研究开始增多。2001年,烟台大学的房绍坤;2002年,学者孙宁;2003年,东南大学的郑金波;2004年,学者邵辉等对此都进行了研究。该业务与物流业发生紧密联系只是近几年的事。对于保兑仓业务的研究则是基于仓单质押业务而衍生出来的。
物流金融领域的一项标志性成果是“融通仓”的研究。2002年2月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罗齐和朱道立等人提出“融通仓”的概念和运作模式,迄今仍有系列成果推出。 2004年5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邹小、唐元琦首次提出“物流金融”的概念,定义了它的内涵和外延,“物流金融”被正式确立为一个新的研究平台。至此,物流金融的研究对象、研究方向基本确立,并且与实践相结合归纳出了一系列的运作模式。在学科概念的发展过程中,也有学者做出探索。2005年3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的陈祥锋、朱道立提出了与物流金融相类似的“金融物流”的概念。但因其相对于“物流金融”在表达上不够准确,续用者不多。物流金融领域的另一项标志性成果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出现与普及。2004年,广东发展银行在“民营100”的金融平台基础上及时推出了“物流银行”业务,期望有效解决企业的融资与发展难题。从2004年底至今物流银行业务迅速在各行业中得到应用,如中储与华夏银行的合作,福建中海物流公司 、泉州正大集团与中信银行的合作等等。物流银行业务是以产品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质押品要求的抵押或质押为授信条件,运用实力较强的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业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可以看出“物流银行”是“物资银行”业务的升华,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远程化和广泛性的特点。物流金融近期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基于网络技术的物流金融产品设计和风险管理等领域。
物流金融的相关概念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邹小、唐元琦首次定义了“物流金融”的概念。他们认为物流金融就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通过开发、提供和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资金和信用的运动,达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统一。这些资金和信用的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结算、有价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咨询、担保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物流金融是为物流产业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服务的金融业务,它伴随着物流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物流和金融的紧密融合能有力支持社会商品的流通,提高全社会的福利。该定义指出了物流金融所研究的领域和基本的研究方向,它还强调金融创新思维和金融工程技术的运用。
“融通仓”作为物流金融领域的重要概念最早是由复旦大学的罗齐和朱道立在2002年提出。朱道立等人系统地介绍了融通仓理论。他们认为,因为融通仓所涉及的对象数量众多,要想把这些分散的个体有机地连接起来,实现资金、信息和物流的结合,除了借助先进的信息通讯系统和交通技术之外,还要用系统的思想和方法设计出切实可行的模式和结构,包括基于动产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基于资金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基于风险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等三种。他们设想的融资结构有纵向结构、横向结构、星状结构和网状结构四种。这些结构的设想主要是来自对不同环境与规模类型的企业给出的因对象而异的分析。基本思路是以“仓”为突破口,运用各种各样的信息传递程序,实现对仓中动态的物资的计价,使它们可以与资本实现转化。资本、物流、仓储是企业运作过程中流动资产的三个代表性的形态,它们覆盖了企业日常运作的全部流程。朱道立等人的理论研究强调物流对金融的融资功能的辅助,注重基于银行服务的讨论,给出了第三方物流企业扩大服务范围,开发新的高利润服务项目的思路。其中虽然涉及了物流金融的结算职能,但没有把它作为重要的内容加以讨论。
物流金融理论在实践中另一个重要的应用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物流银行打破了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的传统思维,创新地运用动产质押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广发银行在国内物流银行业务的开拓上走出了第一步。广发行对生产企业的一个(或多个)品牌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经销给予支持,改变了以往单个经销商达不到银行授信条件而无法获得银行支持的局面,同时银行通过全国范围内的经销商和生产商内部的调剂,分散了风险。“物流银行”与前面的“融通仓”在寻求对流通中的资产进行评估的思路上保持了一致,区别是它更多地站在银行努力寻求在扩大贷款的同时控制风险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物流金融理论的研究发展
在“物流金融”概念问世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涉足这个领域,他们的研究丰富了物流金融学的内容。刘高勇(2004)从网络技术的角度讨论了企业物流与资金流的融合。他论证了网络环境下企业物流与资金流融合的可能,其中信息充当物流和金融整合的媒介,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陈祥锋、朱道立(2005)提出了面向供应链的金融物流的概念,尝试从物流金融提供者的角度转换到物流金融的客户角度来开展分析。徐莉、罗茜、熊侃霞(2005)介绍了物流银行业务的特点与作用,指出开展物流银行业务面临的风险,并就风险防范和利益分配等问题提出设想。王颖琦(2005)介绍了物流保险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唐少艺(2005)以UPS和和广东发展银行为案例,描述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的物流金融业务,向准备在我国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企业提出了针对市场现有状况合理运作的建议。邹小 (2005)在《管理塑料价格风险的利器:网上中远期仓单市场》一书中指出,在传统现货批发市场基础上综合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模式而建立的中远期仓单市场,是全新的流通方式,极具创新意义和推广价值,能大幅降低物流成本,有效满足业界规避价格风险和违约风险的需求。该书以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为代表的仓单市场作为研究对象。从阐述仓单交易市场的基本内涵、形成、现状、功能作用和市场运作等角度入手,对网上中远期仓单市场的组织架构、市场管理、交易者、交易行为、交易目的等进行论述,对市场的操作流程和基本制度作了详细的解说,研究了衍生品交易和物流服务如何结合并产生效益和控制风险。唐少麟、乔婷婷(2006)用博弈分析的方法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论证了对中小企业开展物流金融的可行性,指出相应的风险可以通过规范管理制度和采用新的管理工具(主要是管理信息系统)加以有效控制。
现实世界里,“资金”、“原材料”、“库存”这三种资产形态经常相互转换,而转换过程通常很难受到全程不间断地跟踪,特别是“物流”的过程在先进的通讯和信息技术得以广泛应用之前是很难被考察的。因而传统的会计学和金融学在研究企业运作时通常取其“现金”或“库存”的静止状态进行分析,很少涉及动态的转换。 “物流金融”的长处就是能解决运动中或处在不稳定状态下的资产利用的问题。它好比社会科学中的“微积分”, 使商业领域中的变量可以计量。
通过众多学者的努力,物流金融的理论体系初步建立,明确了融资、结算、风险控制等主要职能,总结出替代采购、信用证担保、仓单质押、买方信贷、授信融资和反向担保等服务模式,在实践中收到成效。UPS的综合性物流金融服务、中储股份的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广发银行的“物流银行”、TCL应用融通仓思想开拓手机市场等案例对理论做出很好的印证。
结论
中国的物流金融研究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学术界已经充分论证了开展物流金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立了开展物流金融的主体,提出了以不同主体为核心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多种模式,并且与实践相结合,指导相关行业运作。但是物流金融服务的开展仍然要面临许多问题,比如:如何有效地管理物流金融业务所带来的风险;金融工程技术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物流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信用评估系统建设;账单和支付管理系统的完善以及企业应用物流金融时会计记录怎样才能更加合理;运筹学的理论如何在物流金融的体系中最大限度的发挥功效等。这些细节问题还有待学者们进一步研究解决。
参考文献:
1.陈淮.关于物资银行的设想[J].中国工业经济研究,1987(3)
2.张平祥,韩旭杰.粮棉油贷款仓单质押的意义与建议 [J].济南金融,1997(6)
3.任文超.物资银行及其实践[J].科学决策,1998(2)
4.房绍坤.论仓单质押[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4)
5.罗齐,朱道立,陈伯铭.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融通仓及其运作模式初探[J].中国流通经济,2002(2)
6.孙宁.仓单质押贷款的操作要点[J].农村金融研究,2002(3)
7.郑金波.仓单质押的管理[J].中国物流与采购,2003(15)
作者简介:
邹小,男,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关键词: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比较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包括新增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准则),而之前有关金融工具的核算在教学过程中是以《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相关规定为主要依据的。新准则以全新的概念阐述了各类企业的金融工具交易的会计处理,成为被关注的亮点之一,同时也成为会计工作者和在校大学生学习的难点之一。根据新准则第2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由此可见,金融工县的本质是一项合同,合同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同时形成另一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新准则明确要求将金融资产分为4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同时,将金融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表面上看这些都是全新的概念,实际上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一些术语,取代了一些传统的提法。本文将对部分金融工具做比较分析。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与短期投资
(一)概念上的差异
原制度第16条规定,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新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新准则对金融工具的确认主要是以持有目的为依据。
(二)会计科目的差异
原制度主要设置“短期投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投资收益”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进行相关核算。新准则主要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下设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进行相关核算。
(三)计量方法的差异
1、取得时。原制度规定,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但不同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其投资成本确定方式也有所不同。新准则规定,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
2、交易费用的处理。取得短期投资的相关交易费用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处理。而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期末计量。原制度规定,短期投资在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而根据新准则。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与长期债权投资
(一)概念上的差异
根据原制度相关规定,长期债权投资指企业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新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主要指企业从二级市场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和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
(二)会计科目的差异
原制度主要设置“长期债权投资”,下设“债券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两个明细科目进行相关核算。新准则主要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下设“成本”、“利息调整”和“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
(三)计量方法的差异
1、取得时。原制度规定,长期债权投资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来确定。如果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也可以直接计人当期财务费用。新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
2、交易费用的处理。新、旧规定对交易费用的处理相同。都计入了初始投资成本。
3、期末计量。原制度规定,企业的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应当在期末时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而根据新准则,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期末以账面摊余成本计量,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账面摊余成本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股票、债券和基金投资
(一)概念上的差异
新准则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它持有的目的并非为了通过短期的价格波动而获利,而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主要指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
(二)会计科目的差异
根据原制度相关规定,股票、债券和基金投资根据不同情况主要通过“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等科目进行核算。而新准则主要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账科目,下设“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三)计量方法的差异
1、取得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前文已提及,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方式取得的投资和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其初始计量均有所不同,这里不再赘述。
2、期末计量。新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
四、贷款和应收款项
公允价值及其计量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会计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论的问题。而随着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蔓延,公允价值及其计量问题再次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并且在金融界与会计界掀起了一场论战。与此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也提出了改进国际财务报表列报的建议。因此,探讨公允价值及其计量问题,使公允价值与财务报表列报更为及时、准确与决策有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本文探讨了公允价值作为单一计量属性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构建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企业整体价值的复合性概念,以公允为目标,各种计量属性为形式,以市场价格(价值的表现形式)作为计量属性基础的计量属性体系的建议,希冀对公允价值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有所启示。
二、公允价值作为单一的具体计量属性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在表外披露过程中由于对企业影响不大,所以没有引起太大的争论。但一旦牵涉到在表内确认,便遭到主要使用者——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反对。AICPA1994年的调查报告(Jenkins报告)证明使用者并不主张以公允价值模式代替历史成本模式,主要是出于对财务报告信息的一贯性、可靠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等的考虑。公允价值作为单一的具体计量属性在应用过程中存在如下的问题:
(一)反映的动态性与报表的稳定性之间的矛盾
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被准则制定者寄予了太多的期望,希望通过公允价值的计量动态实时反映企业的价值,提高会计报表的有用性,满足更多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但从目前发展来看,公允价值却只被发展成主要围绕金融工具进行计量的一种属性,脱离了其字面所含的本源思想。众所周知,金融市场风险和不确定性极大,信息瞬息万变,希望通过一种计量技术来完全定量化金融市场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确定某项资产和负债的价值,难度很大。公允价值在制定时就被赋予实时和动态反映企业目标价值的作用这一点从FASB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157号中公允价值的定义“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在有序市场上出售资产收到的价格,或者转移负债付出的价格”就可得到证明。该计量日是指从初始计量到资产退出或负债结算之间所有可能的日期,可以是任何一个日期(葛家澍,2008)。所以计量日期的不确定性表明这种计量需要动态实时反映计量对象定量化的信息变化,动态实时本身就包含着信息的不稳定性。而对于财务报表编制来说,却是定期反映的,这种定期报告内含着静态和稳定的要求。把一种动态的计量赋予一个相对静态的报表,本身就是矛盾和不合理的。所以期望公允价值动态、实时地反映企业的价值是不合理的,并且定期编制的报表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也达不到这种要求。
(二)价值的衡定性与价格的波动性之间的矛盾
按照劳动价值论,价值是由凝结在商品中人类无差别的劳动构成的,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下,它应该由生产某种商品所消耗的平均社会劳动时间来衡量。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形态,它不会完全脱离价值,在一定时期内价格将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从劳动价值论出发,我们可以得出价值在一定时期应该是一个衡定的数字,价格只是捕捉价值的工具,这种捕捉是需要较长时间、多角度的信息反映才能实现的。但是准则制定机构却把会计报表上反映的价格定性为价值,通过波动来反映衡定的价值,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所以狭义具体的公允价值计量难当此重任。
(三)公允概念的全局性与应用的局部性之间的矛盾
公允是一个描述会计人员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全过程的全局性概念。正如James W. Pattillo(1965)所说的,财务会计的基础是公允。“真实与公允”观念没有多少技术操作性,它的主要作用有两点:一是支持会计职业的发展,二是约束会计师的行为,使其遵从公认会计原则。而后一个作用的发挥,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会计师的素质。目前无论FASB还是IASB在发展公允价值概念时都把公允价值定性为一种狭义的计量属性。但是,把一个全局性的概念用来定义一个目前只能部分应用到金融工具计量的“狭义的计量属性”,这显然有违公允的本义。这种把全局性的概念运用到狭义计量属性还容易产生下列后果:
1.计量过程中的错配问题。会计错配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由于确认引起的会计错配,也就是承担金融风险的一些资产和负债在资产负债中进行确认,而另外一些则不予以确认。第二种是由于计量引起的会计错配,也就是承担金融风险的资产和负债按照不同的基础进行计量,例如,企业可能会发生一笔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互换业务,以便管理其固定利率债券,如果互换按照公允价值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而债券以摊余成本作为基础,那么就会产生会计错配,因为市场利率的变化会造成互换的损益立即确认,但是在债券上却无法体现(苏莉,2007)。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发展之初是希望运用于所有项目的,但由于政治以及实际可操作的原因未能坚持其最初的发展方向,而变成部分计量确认的工具,即主要只对金融资产和负债进行确认和计量。另外,即使对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也未能完全做到全部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部分金融资产和负债仍然采用摊余成本(历史成本的变形)进行确认和计量。这就把不具有可加性的由不同计量属性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累加在一起,会使会计信息的有用性降低,产生计量过程中的错配问题。
2.公允概念单独被赋予一种计量属性的合理性问题。公允价值在发展之初是包含统合理念的,这一点可以从FASB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第7号的论述之中得出结论。在SFAC No. 7第7段中FASB认为“近年来,FASB以公允价值作为多数初始确认及后期新起点计量的目标。第5号概念公告中没有采用‘公允价值’这一术语,但其中提到的一些计量属性与公允价值是一致的。在初始确认时,除非有反方面证据,否则收入或支出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即历史成本)通常会被假定相当于公允价值。现行成本和现行价值均在公允价值的定义范围内。但第5号公告所述的可实现净值和现值的概念与公允价值的定义不相符。”如果贯穿这种思想,则公允价值概念应该是一种广义的、包括所有计量属性的混合计量属性①。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则被公允价值统合的这些计量属性在一定的条件 下都符合公允价值概念。但FASB与IASB当前逐渐把公允价值发展成一种狭义的计量属性,是与其他几种计量属性相提并论的一种计量属性。他们强调公允价值的理由无非是在运用这种狭义的计量属性时,由于估值基础是建立在假想交易基础上的,所以会计人员必须要注意公允的立场。这种强调本来无可厚非。但单独把公允概念运用在一种计量属性之上,却会引出另外一个问题,即其他计量属性得出的信息到底公允不公允,如果不公允的话,则当前的会计实务中还能不能使用。James W. Pattillo(1965)曾指出,财务报表的编制应该建立在公允的基础之上,会计人员在编制报表过程中无论使用任何方法都应该保持公允无偏的立场。这样说来,公允的前提条件取决于使用者的立场。无论使用何种计量属性,只要反映了交易发生时的客观情形,应该都是公允的。如果把报告者的立场单独赋予一种计量属性(狭义的公允价值),则容易给信息使用者造成错觉,即只有这一种计量属性得出的计量结果是公允的,而其他计量属性得出的计量结果都是不公允的。
(四)公允价值运用在现实过程中的困境
公允价值作为狭义的概念,对于衍生金融工具是最相关的计量属性,这是建立在市场流动性较好基础之上的。但如果市场流动性消失,估计公允价值的基础也完全消失,则衍生金融工具也无法计量。就是说,真正的公允价值,可能就是在活跃市场(也就是交易频繁又正常有序流动性较好的市场)中金融工具的市场公开报价。对于生产经营用的资产来说,公允价值作为狭义规定所需要的运用条件,显然无法满足。另外对于生产的实物商品来说,他们显然不像金融衍生工具一样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五)从公允价值的三级估计来看更适合于虚拟经济
社会经济交易按形式可分为实体经济(各种实物的生产和交易)和虚拟经济(金融工具及衍生工具)。从公允价值的发展及估值过程要求的条件来说,公允价值更适合在虚拟经济下运行,而历史成本却更适合在实体经济下运用。虚拟经济的发展繁荣离不开实体经济的支持和发展。对于实体经济来说,持有资产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直接销售,而是希望通过生产增值。因此,建立在脱手价格基础之上的公允价值,由于对资产的市场流动性要求较高,其能在多大程度上衡量所持有的各种生产性资产,以及衡量的可靠程度是值得怀疑的。
(六)公允价值作为具体计量属性的先天不足
1.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公允价值难以承担作为主要计量属性的重任。财务会计分为表内确认和表外披露。表内确认的数字应该是企业已经实现的、有历史数据可以稽核的信息。就这一点来说,作为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它表述的信息具有可靠性、如实反映以及可核性的特点,在实际运用中符合会计核算系统的要求以及作为纳税机关征税的基础,是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的重点部分。表外披露的信息是表内不能确认而又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如果不进行披露可能对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导致决策失误。但表外披露的信息重点在于解释和说明,需要应用会计进行核算的信息非常之少。如果把公允价值仅仅作为表外披露的补充计量属性,显然有违IASB与FASB的初衷,但如果把公允价值作为表内确认的主要计量属性,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又难担此重任。因为通篇的报表如果都建立在估计的基础之上,所有资产(包括企业长期持有、并不准备出售、也无公开市场的资产)都按估计价格估计,财务报表变成了估计报表,这样的报表很难使使用者接受和相信,会计的基本功能在这里也消失了。
2.中介机构难以对公允价值提供的信息发表有效的审计意见。传统的审计是进行账证、账实、账账核对,随着企业经济业务的增加,在不影响审计质量的基础上为了有效地节省审计成本,审计变为制度审计。后来随着企业经营不确定性增加,审计单位为了规避审计风险,同时节约审计成本又发展成为风险导向审计。但无论审计如何发展,审计师审核的最终基础都离不开凭证和账簿,并且其承担的风险在统计上也是可以确定概率的。但是如果让审计部门去对根本没有凭证、并且又以瞬息万变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价值编制的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很难对表内的相关信息进行有效的审计。在不能有效审计的情形下,如果让审计师发表相应的审计意见,显然审计师承担的风险将会被无限放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要么是审计师不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要么就是审计收费会大幅度提高,或者是审计行业全部变成价值评估行业。
3.IASB与FASB在处理公允价值中的困难处境。从公允价值的理论基础上来看,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尤其是在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方面,无与伦比,其他计量属性根本做不到公允价值那么完善,具有及时性、动态性及决策相关性。因此IASB与FASB非常急于把公允价值纳入到制定的具体准则中去。尤其FASB更是出台了一系列的准则指南,如FRS133号以及后来的FRS157与FRS159。尽管这些准则出台了,但在具体操作上却困难重重,因为准则实施的市场条件要求较高,如活跃的市场、最高最佳使用等一些定性的条件,虽然理解并不难,但操作却非常困难。FASB花了很大代价以及很多年制订的公允价值相关准则只能沦落为进行表外披露或者编制辅助报表才能使用的计量属性,这可能有违FASB制订公允价值准则的初衷。同样IASB虽然想在FASB公允价值相关准则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有关公允价值的国际准则,并在国际范围内推行,但FASB花费如此长的时间尚且不能有效增加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何况IASB。加之IASB制定的准则准备在全球推行,但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条件根本不适合推行公允价值计量,所以从这方面看,IASB无论从需要的时间角度,还是从需要的支持力度来看,都离公允价值的推行很远。而历史成本虽然广受非议,但却还得依靠其进行确认计量。
由此可见,公允价值作为单一的具体计量属性的发展无论从理论层面上还是实践层面都难以承担确认与计量的重任,这是与公允价值不恰当的发展方向有关的。即公允价值不能作为单一的具体计量属性,而应该作为统合其他计量属性的广义属性进行发展,这才是公允价值正确的发展方向。
三、计量属性体系的重构
公允价值本身不是一种计量属性而只是一个检验尺度,一种计量属性是否符合公允价值的含义,要看此计量属性提供的信息是否对决策有用(石本仁和赖红宁,2001)。公允价值分为 广义和狭义两部分,广义的公允价值涵盖了其他几种计量属性,是一种抽象概念,而狭义的公允价值是与其他计量属性并列的一种计量属性(黄学敏,2004;杨晓磊,2006;周春明,2009)。但更多的学者认为公允价值应该是一种复合计量属性,葛家澍和刘峰(2003)指出,公允价值的目的在于确定由市场机制决定的当前市场价格(脱手价),历史成本就是过去的市场价格,现行成本也是当前的市场价格(买入价),它们都符合公允价值概念,因此公允价值是一种复合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谢诗芬(2004)认为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有: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短期应收应付项目的可变现净值和以公允价值为目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并概括了各种会计计量属性之间的关系。
严格地说公允价值应当被视为“公允价格”,因为公允价值最理想的代表是市场价格(葛家澍、杜兴强,2003)。在市场经济中,通过无数交易被买卖双方普遍接受的公允价格,应是由市场形成的价格。市场价格是动态的。任何时候,从时态分,市场价格都可以分为过去、现在和将来(预期)三种。财务会计与财务报表的一个重要的基本职能,就是将一个企业已发生的,过去已经交易的事项作为处理对象,即APB Statement No. 4所明确指出的“财务会计与财务报表主要是历史性的,即有关业已发生的事项信息”。因此,公允价值应当作为统合性的概念,而把当前应用到金融工具及其衍生产品上的计量属性更名为现行市价将更有利于公允价值概念的应用和推广。
(一)公允价值概念作为统合性概念的优点
1.公允价值作为计量企业整体价值的统合性概念更符合该定义的本源。公允是一个支持会计职业发展的概念,如果提供的信息不公允,则会计职业将会失去社会公众的信任,最终将导致会计职业不复存在。作为会计核心任务的计量过程必须贯彻公允的立场,这样才能使得会计信息建立在公允的立场之上。在某一时刻的价值是一个均衡的概念,而我们只能通过各种计量技术手段去模拟和近似反映某种商品的价值。如果把公允价值作为一个统合性的概念,则意味着利用所有其他的计量属性来模拟和近似取得公允价值。采用不同的计量属性提供不同的信息,只要这种信息是相关和可靠的,则提供的信息就属于能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的公允价值信息。这样规定的结果将更加符合公允价值的本源。
2.可以解决运用的局部性和概念的全局性之间的矛盾。如前文所述,概念的全局性与运用的局部性的矛盾是公允价值发展不顺利的原因之一。但如果把公允价值概念作为统合性的概念,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种矛盾。(1)解决会计错配问题。以公允价值统合所有计量属性,根据不同的要求提供以不同计量属性基础生成的会计报表,可以一体解决会计错配问题。比如对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来说,其只能反映已发生的交易事项信息;而现行市价则只能反映当前及未来的信息,它们之间如果混合计量则可能出现会计错配问题。在公允价值复合概念统合下,分开列报以不同计量属性生成的汇总数字,比如以现行狭义的公允价值(本文提倡变为公允价格)与历史成本双重列报,这样可以避免不同计量属性所计量的数据在累加后变成毫无意义的会计信息情形的出现。(2)解决公众误解情形。如果把公允概念单独赋予一种独立的计量属性,可能会导致公众对其他计量属性的误解,认为除了狭义的公允价值以外,其他计量属性提供的信息都是不公允的。这与当前为了取得不同的信息需要采用不同计量属性的现实情况是不符的,对于会计职业的发展来说也是极为不利的。如果以公允概念统合所有的计量属性,则可以表明所有计量属性在不同的情况下只要正确采用都是公允无偏的。比如在市场高度发达且流动性较强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现行市价获取当前及未来信息,而在市场不发达或者流动性消失的情况下,采用历史成本获取过去的信息等都是公允的,它们都是企业公允价值的近似。不同的具体计量属性可以从不同侧面全方位反映企业的相关信息,方便使用者的不同需要。
3.可以使概念框架逻辑一致,解决计量属性的混乱问题。随着人们对计量属性重要性认识的不断增加,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曾提出过九种计量属性,它们分别是:过去的购买价格、过去的出手价格、修正的账面记录、当前的购买价格、当前的出手价格、当前的均衡价格、使用中的价值、将来的购买价格、将来的出手价格(见FASB与IASB联合概念框架计量阶段的讨论稿),而且这几种计量属性已出现了在财务报表中混合使用的实际情况,哪一种计量属性都有存在的理由,FASB和IASB在制订概念框架时也难以取舍。IASB与FASB在目前情况下虽然力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但由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实务中主要对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品有效,对于其他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及负债难以计量,因此这两大机构也没有指定主导的计量属性,这体现在IASB与FASB在联合概念框架的声明中。研究者为了得到估计可靠的公允价值,加大了对计量属性的研究。但作为概念框架来说,我们认为不应该出现计量属性混乱不堪的现象,而应该出现一个主导的计量属性。因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②是由一部章程、一套目标与基本原理组成的、互相关联的内在逻辑体系。这个体系能够指导前后一贯的会计准则,并指出财务会计和财务报表的性质、作用和局限性。目标辨明会计的目的与意图,基本原理则指引应予以进行会计处理的事项的选择、各项事项的计量以及汇总并使之传递给利害关系集团的手段。由这类概念派生的其他概念,在制定、解释和应用会计与报告准则时又必须反复引用他们。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类概念是最基本的(葛家澍,2000)。概念框架的目的是为了导致一个逻辑一致的概念体系,现在连自身的计量属性概念体系都混乱不堪,又如何能对外部进行指导,以使外部制定的概念和准则内部逻辑一致呢?如果以公允价值作为复合概念来统合全部的计量属性,则可以贯彻和实现概念框架的意图和本源。
4.可以为公允价值的研究与推行争取时间。按照Irji(1975)的观点,会计计量应该属于会计的核心,缺少会计计量属性的概念框架必然是有缺陷的概念框架。如果能够将公允价值定义成统合的概念并作为诸多计量属性的集合,则弥补了概念框架的不足,也为新出现的业务选择计量属性时提供了原则性的指导。由于最初的会计信息披露只有几种报表,因 此长期以来会计信息披露的途径都被称为财务报表,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复杂化,信息瞬息万变,仅仅依靠几张报表远远不能反映企业所需要的信息,也满足不了决策者的决策信息需要,于是产生了表内报告与表外披露联合进行,对外的会计信息披露的称谓也从财务报表变成了财务报告,从而也使概念框架在会计信息表达的定义方面更加准确。那么对于当前的计量属性的多样性,同样可以从其本质方面去定义。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会计的目标是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这种信息要想对决策有用,必须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的特征。但是会计数据的产生离不开会计人员的估计,如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估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资产折旧的分摊等等。要想使估计和判断能如实反映经济事实,离不开会计人员的立场,即站在公正、公允的立场处理经济业务。因此会计人员的立场对于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的影响至关重要。建立一个能够给人以公允反映态度的信心也至关重要,这就是公允价值在颁行之初虽然研究结果与经济决策关联性不大,但却能够给投资者提振市场信心的原因。因此在概念框架中可以从广义方面对公允价值进行定义,即能够提供给决策者决策相关的公允信息的计量属性。同时作为统合的计量属性,只要能找到公允计量企业价值的计量属性,都属于公允价值计量的范畴,这就为公允价值的研究和推行争取了充分的时间。因为作为统合性的计量属性,包含了各种计量属性,为公允价值的广适性打下了基础。
(二)计量属性体系的重构
公允价值作为独立计量属性存在不足,而作为统合性的概念却有诸多优点。因此,需要对作为统合性概念的公允价值和其他计量属性的关系进行重构。
1.以公允作为目标。公允是会计职业存在发展的必然,作为贯穿会计实务全局的会计计量属性在应用过程中离不开公允概念的支撑。当然,公允是一种个人判断,不是估价规则,使用公允价值一词是一种有趣的策略;这个聪明的标签使得反对者在辩论起始便处于劣势(Sunder,2008)。以公允作为计量体系的目标对于计量体系的稳定发展是极为有利的,它既可以起到保护会计人员的作用,也可以作为反击的工具。所以在重构的会计计量体系中以公允作为目标可以保持计量体系的稳定。
2.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寻找企业的价值。市场是商品实现自身价值的场所。在市场经济中,商品都以公平交易中形成的价格为基础进行交换的。而交易价格是价值的外在表现形式。价值正是在买卖双方力量达成均衡时的发现。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说,企业的价值是他们进行决策的基础之一。同时市场交易价格应该作为计量属性体系首选的参照基础,因为市场交易价格具有客观性、可观察性,可以满足会计上的可稽核性、可验证性的要求,保证会计信息的如实反映或可靠性的要求。但如果没有直接的市场交易价格可以作为参照,则利用的各种估值模型也要尽量以市场获取的参数作为首选,因为市场才是价值实现的真正场所。
3.以脱手/购入价作为外在表现形式。按照FASB157号第16段的陈述:所谓购入价格(entry price)是指在资产或负债交易中购买一项资产或承担一项负债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代表了购买资产所支付的价格或者承担负债而收到的价格;所谓脱手价格(exit price)是指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代表销售资产将会收到的价格,或者转移负债将会支付的价格。就概念而言,购入价格和脱手价格是不同的。主体未必按照取得资产时支付的价格出售该资产。同样地,主体未必按承担负债时收到的价格来转移负债。但在相同市场上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在相同时点脱手价格应该等于购入价格。脱手和购入价格恰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反映企业的不同信息,“购入价”反映企业的投入成本,“脱手价”反映企业的产出价值,价值和成本对比可以计算企业盈利。
购入价代表的是企业的投入,表明企业在生产组织方面的效率。这部分是结合市场从主体角度对企业的考量。如果一个企业生产相同的商品,但投入较少,这个企业必然会在竞争中处于有利的位置,也必然是投资者投资的首选。相反,则企业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最终必遭市场的淘汰。购入价还是衡量企业价值的基础,因为成本是企业价值的有效组成部分。购入价与时点结合可以衍生出过去的购入价、当前的购入价、未来的购入价。这三种购入价格可以反映企业不同的信息。过去的购入价即历史成本可以反映企业过去的投入信息,通过横向对比,可以反映企业的经营实力和经营效率,通过纵向对比,可以反映企业的经营实力和经营效率的变化情况,并可以分析这种变化的原因;当前的购入价可以反映企业当前的经营实力、经营效率和财务弹性,同时当前的购入价为实物资本保持提供了相关信息;至于未来的购入价则可以衡量企业的未来投入情况,可以间接反映企业对未来风险的把握情况。一个善于经营的企业通常可以锁定未来的投入,使得企业的风险被确定在较低的范围之内。而相反,一个不善于经营的企业对于未来投入的把握能力较差。
脱手价代表的是企业的产出价值,表明企业当前所占有的资产或承担负债的市场风险情况。公允价值所定义的脱手价值仅是指单项资产、负债或资产组的脱手价格。如果能够把企业整体脱手,脱手价格代表的就是企业的整体价值,所以脱手价只能是企业整体估值的基础。从资产角度来说,脱手价表明企业拥有的资产对市场的适应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衡量企业的市场风险;从负债角度来说,脱手价格代表企业承担的义务情况。同样脱手价格与时间结合可以衍生出过去的脱手价格、当前的脱手价格和未来的脱手价格。通过对比当前与过去的脱手价格可以反映企业的价值变化情况,这种变化结果在某种情况下(比如市场完美)可以作为企业综合收益的计算的直接依据。如果知道未来的脱手价格,则可以确定未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例如,持有或买入的衍生金融工具必须以买入价记账,在后续期间或摊销或与脱手价进行对比可以得出持有收益或者已实现的收益。
对于企业来说,作为价值的产生单位,投入和产出是企业的价值创造的起点和终点。有了这两方面的信息,再与时间结合,就可以把握企业的过去、现在、未来创造价值的能力、未来的财务状况、现金流的分布以及财务弹性。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净值、公允价值、现行市价等无不是购入价与脱手价在不同时点的称谓。即使估值 模型的使用也离不开购入价与脱手价等相关参数的输入。因此我们从中也不难理解IASB和FASB的联合概念框架中,为什么抛开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净值、公允价值、现行市价等形式,而直接采用购入价与脱手价与不同时间结合衍生出不同的计量属性了。
4.计量属性体系的重构。综合上面的论述,并参考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图解,同时根据IASB和FASB的联合概念框架计量阶段的初步设想与会计计量属性形成的相关观点,本文试图按图1构建统合的计量属性体系:
图1 统合的计量属性体系重构
该体系以公允为目标,各种计量属性为形式,但计量属性以市场价格(价值的表现形式)为基础。所以会计计量的合理体系是以公允价值统合的计量属性体系。公允价值不应是计量的具体属性,过去与当前的市场价格才是可信的计量属性。如果将来预测科学有了长足的发展,未来的价格有80%以上的概率能够证实,未来价格也将成为公允价值计量体系中的新成员。此外,狭义的公允价值即当前的市场脱手价(或买入价)也可以成为独立的计量属性。因为它毕竟对金融工具计量最相关,对衍生工具的计量唯一相关。但它应当是金融工具活跃市场中公开公正有序的报价,使公允价值真正产生于市场,并由市场参与者共同裁决,而不带主观的利益偏向。如果此种工具确实没有市场公开报价,也要进行估计。然而估计的假设与方法、技术及其数据来源必须充分披露且整个估计过程与结果应由社会上独立的、公正的、有定价经验的估价与定价机构全程参与,以确保其得出的结果可靠和客观。在统合计量属性体系之下,通过多种计量属性的并列使用,可以从不同侧面提供与企业相关的信息,以帮助报表使用者根据企业的相关信息做出相关的评估与判断。而不是由公允价值直接实时、动态地去反映企业的各种信息,从而导致狭义公允价值的使用而出现的各种问题。
注释:
、管理理论、理论对资源、资产及资源、企业资产均有所论述但三者之间却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本文的表明:当贯彻经济学的微观基础时,经济理论中的资产和资源、会计理论中的企业资产、管理理论中的企业资源将取得逻辑上和形式上的统一,企业资源与企业资产在理论上是同义反复;但考虑微观基础的企业资产的外延和内涵将不同于传统会计理论中的企业资产;本文结尾还提出了加进微观基础的企业资产概念在理论和实践上的重要意义以及本文有待的地方。
关键词
个人资产禀赋;企业资产;微观基础
1.引言
在会计理论中,我们看到大量的资产尤其是企业资产概念;在经济理论尤其是经济理论中,我们也看到无数的资源、资产乃至资产市场概念;但在管理理论中,我们发现大量的企业资源概念而不是资产和企业资产概念。直觉地,我们可以立刻感到会计理论、管理理论、经济理论中对资源和资产概念的论述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同时存在着某种差异。那么这种必然的联系以及这种差异到底表现在什么地方呢?我们的方法直接来源于新古典经济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对一切经济活动和人类的现象的分析和解释,最终都将归结为对个人的心理、信念、态度和选择等等微观分析,并且我们的分析还直接建立在现代管理理论、经济理论尤其是契约经济学的基础之上。
我们的结论是,会计理论、管理理论对资产及企业资产的解释之所以与经济理论对资产及企业资产的解释出现不相容的地方即差异性,恰恰在于会计理论、管理理论忽视了经济理论尤其是新古典经济理论所十分强调的微观基础或个人主义方法论,但会计理论、管理理论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有关却没有贯彻经济学的方法论。这便是三者出现分歧的根本原因。要消除这种分歧并重新将三者相统一,我们需要重新在企业资产分析中加进微观基础或个人主义方法论。
通过加进微观基础,我们得出企业资源与企业资产在理论上是统一的,是同义反复。然而这时的企业资产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已经不同于传统会计理论中的企业资产。考虑微观基础的企业资产所涉及的内容将包括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非人力资产又包括实物资产和契约资产,其中契约资产又包括资产、企业文化、企业商誉等。为了论述这一观点,我们将从企业资产的微观基础即个人资产禀赋出发,结合有关管理理论、经济理论(主要是新古典经济理论新制度经济理论)对企业资产进行逻辑论述。显然,本文的论述将直接将会计理论、管理理论和经济理论相关知识相融合,这种融合将使得我们对企业的认识进一步加深。
2.资源、资产与资产的本质
在经济理论中,资源总是被假设为稀缺的,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如何有效的配置稀缺资源。然而对于什么是资源,经济学似乎并不太关注。但我们可以这么说:所有可以满足人们的需要的要素均可以称为经济资源。在人的理性假设和资源相对于人类需要相对稀缺的假设条件下,根据产权理论的观点,任何经济资源都应该为经济行为者所有才能保证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或者说,经济行为者最终都应该对所有相应的经济资源拥有财产权利即产权。按照阿尔钦(Armen A.Alchian)的观点,这些产权可以分为私有产权、企业或公司产权、政府产权、非存在产权、共有产权。 当任何资源都对应一定的产权形式的时候,资源不再仅仅是一种经济理论中的概念,更是一种经济行为者的资产。在这个时候,经济行为者的资源实际上与其资产是同义反复,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也便成为企业资产。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委员会办公室编著的《会计》对企业资产的表述如下:资产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资产具有如下特点:1.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2.资产都是为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所拥有,但也是企业所控制的;3.资产都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中获得的。 这种观点实际上将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定义为企业的资产,而这实际上是对我们上述观点的某种支持。
如果我们将上述资产定义中的企业主体抽象掉,我们将得到资产的本质性的东西:经济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给主体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就是资产的本质!从这一本质性规定出发,显然地,除了传统的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当人力资本、社会契约能够为经济主体拥有或控制并带来经济利益的时候,我们同样在理论上应该将其视为一种资产。
下面我们首先阐述个人的资产禀赋,然后阐述企业的契约性质,综合这两个方面我们将推出企业资产构成。
3.个人资产禀赋
新古典经济理论假设理性的经济行为者追求财富最大化,而在微观经济学中,经济行为者的财富则通过资产来表现。经济行为者追求财富最大化等价于追求资产或资产增值最大化。然而,经济行为者参与经济活动总是基于一定的资产禀赋,任何一项经济契约的签订也以一定的资产禀赋为前提和基础(但传统的资产概念仅仅包括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 我们要问的是:经济行为者的资产禀赋到底包括哪一些?
新古典经济理论虽然注重微观基础,但同时却又作出经济行为者同质性假设:所有的经济行为者都具有相同结构的效用函数等。这种同质性假设遭到阿罗(Arrow)的质疑和批判:自斯密(Adam Smith)开始,经济学分析的真正基础就是经济行为者之间存在个体差异。 而关于非同质性,我们可以追溯到卢梭(J. J.Rousseau)的思想,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卢梭论述道:“我认为在人类中有两种不平等:一种,我把它叫做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基于自然,由年龄、健康、体力以及智慧或心灵的性质的不同而产生的;另一种可以称为精神上或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起因于一种协议(契约),由于人们的同意而设定的,或至少是它的的存在是大家所认可的。第二种不平等包括某一些人由于损害他人尔得以享受的各种特权,譬如:比别人更富贵、更光荣、更有权势,或者甚至叫别人服从他们。” 即便是马克思,还要“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 我们想强调的是,会计理论和管理理论之所以没有注重企业资产的微观基础,不仅源于没有贯彻新古典经济个人方法论,还源于沿袭了新古典经济理论的经济行为者同质性假设。当我们将非同质性假设加入微观资产分析时,我们将得到与传统理论很不相同的资产禀赋结构。而由个人及个人资产的非同质性,我们在逻辑上可以推论企业及企业资产的非同质性,这正是现代企业资源基础理论(Resource-based ory)所强调的。
我们将个人资产禀赋首先划分为人力资产与非人力资产, 而非人力资产又划分为实物资产与契约资产,如此层级递分,得出如下表所示的个人资产禀赋结构。
关于实物资产与金融资产,现有已经多有论述,本文不再论述。但契约资产尤其是非金融契约资产则是本文提出的新概念。下文将对资产禀赋进行解释。
表-1:个人资产禀赋的构成
个人资产禀赋 人力资产 人力资本资产 脑力劳动力:技能、知识、信息、阅历
体力劳动力:强壮、健康
个人的道德、信誉、品质、性格
非人力资产 实物资产
契约资产 金融资产 货币金融资产
非货币金融资产 股票
债券
衍生金融工具
非金融契约资产 社会地位、关系网、权力、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3.1人力资产
显然地,按照本文对资产的本质性规定,人力是一种资产并且成为首要资产。现代会计理论首先提出“人力资产”、“人力成本”、“人力资产摊销”等概念,但由于缺乏经济理论的支撑,会计理论并没有比其他理论走得更远。个人人力资产包括哪些?事实上该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尚无统一的规定。我们暂时采用现有理论的观点,认为个人人力资产的一个主要构成是人力资本,包括脑力劳动力(如技能、知识、信息、阅历、能动性等)和体力劳动力(如健康、强壮等)。 不同的是,本文将道德、品质、性格等因素也视为一种不同于人力资本的人力资产:显然,良好的道德、信誉、优秀的品质、宽厚的性格等也应该属于一个人获得经济利益的资源,而鉴于我们采用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我们也将不可能不涉及个人的品质、信念、目标等。而正是道德、信誉、品质、性格等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不可忽视的极其重要的因素。
需要强调的是,在这里我们所研究的对象是单个的自然人。当我们将个人放进企业框架中论述企业的人力资产时,我们将在人力资产中加进一个很重要的构成部分:企业家才能。
新古典经济学中之所以没有人力资产,而简单地将资产划分为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 一方面与新古典试图将经济学精确化的追求有关,因为加入难以定量化的人力资产,将使得经济学理论的精确表达遇到困难甚至遭受破坏,有如加入企业家因素一样。另一方面则在于新古典经济学对经济行为者的同质性假设。将非同质性假设加进企业理论分析的一个例子是张维迎在其博士论文《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中所进行的假设:在只有经营活动和生产活动的经济中,个人存在如下三方面的差异1.经营能力(企业家能力);2.个人财富;3.风险态度。附加的假设是:对所有个人来说,每人的资产财富是共同知识,而经营能力则是私人信息。 但按照本文的逻辑,张维迎进行假设所依据的标准不过是个人资产的不同:经营能力、风险态度属于人力资产;而财富则属于实物资产或契约资产中的金融资产。
3.2契约资产
我们首先解释契约概念及社会的契约本性,然后回答为什么契约为什么成为个人的一项资产。
基于博弈概念, 我们将契约概念定义如下:契约是人们基于满足和维护某种需要,在连续的博弈过程中形成的人和人之间的某种约定。其三个要素为:需要、博弈、约定。显然,这里的契约概念是广义的,我们可以将契约简明的定义为博弈规则,如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社会期望等;另一方面,我们还可将契约定义为对社会关系的界定,而社会关系包括血缘亲族关系、朋友关系、民族关系、阶级关系、政治关系,尤其是在马克思中占重要地位的、与生产力一起构成生产方式的生产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契约作为一种约定,其内容则是社会关系,或说契约是社会关系的载体。
在我们看来,整个社会的背后无非是无穷无尽交错相连的契约,而作为主体的人、组织、集体、民族乃至国家则是契约的节点。这就是社会的契约本性。
契约资产的提出乃在于人的社会本性,正如马克思所说:人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按照我们的经济哲学,人总是生活在契约之中,人的任何经济活动都是在一定的契约框架中进行,而马克思的社会关系事实上成为我们的契约概念的内涵。人们一方面总是受一定的契约所约束,但也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人具有主观能动性,这种主观能动性加上我们的理性假设,不难得出:理性的经济行为者将会利用这种遍布极其广泛的契约(社会关系)来谋取自己的财富或效用最大化。马克思指出:“······社会联系的各种形式,对个人来说,才表现为只是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 当这种契约被当作经济行为者牟取自身财富最大化的资源时,我们说,这种契约事实上已经成为经济行为者的一种资源或资产,我们称之为契约资产。这是与我们的经验相符合的:关系(契约网络)同样可以为经济行为者带来经济利益。然而一般的经济文献却似乎忽视了这一点,但是正如下文我们在企业资产中所看到的一样,正是个人的这种非金融契约资产,在组织或企业中演变成了极其复杂而重要的企业的另一种资产或资源: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
显然,正如金融理论所阐述的,金融资产是一种契约结构尤其是法律结构,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将金融资产也归入契约资产的原因,这是一般的文献所没有注意到的。 我们可以断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将会有更多的资产可以归入契约资产的范畴。将个人契约资产划分为金融资产和非金融契约资产,一方面在于任何金融工具不过是一种契约结构尤其是法律结构,另一方面则在于诸如社会地位、权力、关系网等固然来源于社会契约,还在于我们无法将这些契约结构以一个类似于金融资产的合适的概念来表达,只好将它们全部归入非金融契约资产中。4.的契约性质
按照我们的定义,企业资源与企业资产是同义反复,然而管理中用得较多的概念则是企业资源。但出于概念上的统一,我们采用企业资产概念。并且基于我们采用的新古典学个人主义论,我们试图由个人资产禀赋的构成以及企业的契约性质引伸出企业资产的构成。但在此之前,我们得首先论述企业的契约性质。
科斯(Coase,1937)将市场和企业看作配置资源的两种相互替代的手段,二者的转换取决于交易成本; 张五常(Steven N. S. Cheung)明确指出,科斯关于“‘企业替代市场’的观点并不是完全正确的,不如说要素市场替代产品市场”,“正确的观点是一种契约代替另一种契约”;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Alchian&Demsetz,1972)提出企业的“团队生产”观点; 詹森和麦克林(Jensen&Mecking,1976)在论述成本时同时提出“契约关系是企业的本质,不仅对雇员来说是如此,而且对供应商、顾客和信贷者等来说也是如此。” 明确将企业定义为不完全契约的是格罗斯曼和哈特(Grossman&Hart),在他们之前,经济学家们强调的是企业作为一种契约的长期性(Long-run Contracts),相对而言,市场被理解为一种短期契约(Spot Contracts)。杨小凯和黄有光(Yang ,Ng,1994)了一个关于企业的一般均衡的契约模型。事实上,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和理论之所以被归入契约理论中,在于这些理论均将企业看作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企业的契约性成为契约理论的中心和发展的假设前提。作为对企业契约性质的进一步发展,我们有必要再次引用前文张维迎的个人非同质性假设,见前文。由于作此非同质性假设,作为一种帕累托改进(Pareto Improvement),通过契约建立一个企业而相互合作对经济行为者而言是有利可图的。
然而建立契约的前提是经济行为者拥有个人资产。周其仁进一步将企业的契约视为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之间的一种特别契约。 尽管周其仁使用的是人力资本概念,但按照本文的逻辑,我们可以提出相似的命题:企业是经济行为者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之间的特别契约。这样,个人为建立企业契约而按照契约规定投入的个人资产的组合便构成了企业资产,而企业资产也便相应地逻辑地以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的形式存在,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在逻辑上取得了形式上的统一。
5.企业资产构成
如上文,由于企业的契约性质,与个人资产禀赋的构成相对应,我们认为企业资产也具有同样的资产结构: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非人力资产又划分为实物资产和契约资产,契约资产再划分为资产和非金融契约资产。我们首先给出企业资产的构成,然后再进行解释。
表-2:企业资产构成
企业资产 人力资产 人力资本资产 脑力劳动力:企业家才能、技能、知识、信息、阅历
体力劳动力:强壮、健康
委托人与人的道德、信誉、品质、性格
非人力资产 实物资产 原材料、机器设备、厂房、矿山
契约资产 金融资产 货币金融资产:现金、银行存款、资本金
非货币金融资产 股票
债券
衍生金融工具
非金融契约资产 基础结构资产:内部契约安排、企业战略、企业文化等
组织经验
组织资本
品牌资产:商誉、企业形象
知识产权资产:企业专利、版权、商标、商业机密
外部关系资产:供应渠道、营销网络、行业关系、企业同外界力量所形成的各种协议安排和制度安排等
资料来源:自己整理
前文曾谈到理论对企业资产的定义。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按照资产流动性而划分为流动性资产和长期资产(或非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等;长期资产又分为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可以看出,除了无形资产,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出的其他资产均可归入我们前文所提出的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即便能够将无形资产归入我们的非金融契约资产,但人力资产(尽管会计理论首先提出“人力资产”、“人力成本”、“人力资产摊销”等概念,但这种努力仍在探索之中)和其他更为重要的非金融契约资产如何表现呢?我们的结论是,财政部会计中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实际上并没有真实的反映资产的定义,以致人们一直以为资产仅仅指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等可以计量的资源,但这并不符合资产的本质规定,资产概念的外延决不应该仅仅指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尤其是,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忽视了作为企业的根本的、对企业其他资产起着整合作用的、至关重要的企业人力资产和非金融契约资产,其中人力资产是人力资产管理理论所强调的,而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则是组织理论、企业战略理论、核心竞争力理论等重点的。但要将非金融契约资产定量化,将遇到一定的难度或尚需一个统一的标准。
管理理论中的企业资源概念似乎更接近于本文提出的企业资产概念。芮明杰的《管:现代的观点》中将企业资源归纳为:1.人力资源;2.金融资源;3.物质资源;4.信息资源;5.关系资源。 杨瑞龙认为“企业资源包括企业所有的资产、能力、组织过程、企业的性质、信息、知识等”。 然而与会计理论一样,管理理论由于忽视了经济理论所强调的微观基础,因此也和会计理论一样不能基于微观基础对企业资源(资产)进行全面的阐述。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作为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之间的一种特别契约,其对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的组合或整合并不是线性的或机械的,正是这种非线性作用机制导致企业资产虽然基于个人资产却比个人资产更为复杂和难以理解。我们的是:个人资产与企业资产在形式上相同,那么在内容上有何区别呢?我们的回答是,关于人力资产、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二者的形式和内容并无多大差异;关键的是非金融契约资产在个人与企业之间的重大差异。在前文我们曾有所提示:由于企业契约的非线性作用机制,个人资产按照企业契约组合之后将导致非常不同的非金融契约资产。
下面我们对上表所阐述的企业资产进行解释。我们将首先并且将重点对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进行解释,然后再对企业人力资产进行一下解释。同样,我们略去对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的解释。
5.1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
我们将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分为基础结构资产、组织经验、组织资本、品牌资本、知识产权资产、外部关系网络资产。其中组织经验、组织资本的思想直接来自J·弗雷德·威斯通(J.Fred Weston)等的思想。 基础结构资产、知识产权资产则直接来自安妮·布鲁金的思想。 不同的是,威斯通认为企业人力资本是组织经验和组织资本的产物, 但我们并不同意这一观点(参见下文对企业人力资产的解释);布鲁金将将无形资产划分为:市场资产、知识产权资产、人才资产和基础结构资产,但我们认为将企业资产划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则是笼统的,并且布鲁金的划分将产生逻辑悖论。
(1)基础结构资产
企业本身是人力资产与非人力资产的特定契约,事实上企业设立过程中的设立契约(单人业主制企业无所谓设立契约,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的设立契约则首先表现为发起人契约再表现为企业章程或公司章程)首先初步奠定了企业的权力安排或组织结构。企业所有的行为都将被限制在设立契约的范围之内。这是在这个意义上,芮明杰认为企业管理活动总是在限于一定的组织框架之内,从而将管理定义为:管理是对组织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以达到组织既定目标和责任的动态创造性活动。 然而,本文的企业资产在内涵和外延上应该说大于芮明杰意义上的组织资源(见上文)。
企业的基础结构主要指企业的内部契约安排(包括组织结构、规章制度)、企业战略、管理、企业文化。之所以把企业的基础结构当成企业的一种资产,是因为它是企业经营运作的一个框架,对企业的获利能力产生直接的。这种资产的创新(如制度创新)、积累和升级将成为企业重要的竞争优势源泉。企业基础结构资产对于企业其他非金融契约资产如下文的组织经验、组织资本、品牌资产、外部关系等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制度安排、企业文化、企业战略可以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
(2)组织经验
我们将组织经验(Organization experience)定义为雇员由于参与企业契约,而在企业内部通过对经验的而获得的技巧和能力等。应该说,这是与人的经验相对而言的。罗森(1972)在解释由什么构成了“生产知识”时指出,一种情况的经验存在于经济地组织和维持复杂生产过程的企业家才能或管理能力的领域之中即管理经验。我们将组织经验划分为一般管理经验和行业专属经验。前一种形式的组织经验可以称为原始管理经验,指的是在策划、组织、指挥和控制等一般管理职能中以及财务策划和控制中发展起来的能力,如企业的成本控制方法和流程、企业内部有机的信息交流机制、企业的新产品开发管理流程、企业的创新管理机制等。后一种形式包括行业专属管理经验,指的是与某特定行业的生产、营销特点相关的特殊管理职能能力。第三种形式的组织经验则属于非管理领域:如生产工人的技术水平通过对经验的学习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提高。
这三种领域中的组织经验存量——一般管理经验、行业管理经验和非管理性质经验——本身(指单纯的管理经验)在企业理论种并不重要,因此每一个人都可以自由的离开企业,跳槽到另外一家企业中。然而当组织经验与企业专属信息或组织资本结合起来时,从而无法通过劳动力市场自由地转移到其他企业中时,组织经验就变得相当重要了。一个现实的问题是:经济行为者参与某个企业可能仅仅是获得或锻炼组织经验而不是为了物质报酬。
(3)组织资本
罗森(1972)、普雷斯科特和菲瑟尔(1980)对组织资本(Organization capital)进行了详细论述。第一种类型的组织资本是雇员(有别于人) 拥有的关于所属特定企业的私人信息,是体现在个别雇员中的企业专属信息。当雇员逐渐熟悉企业所特有的生产安排、管理和控制机制,熟悉企业内部其他雇员的技能、知识程度和工作责任时,就会获得这种信息。第二种类型的组织资本可以称为雇员最优职位安排的信息,包括关于雇员特点的信息,它使得企业可以在工人和工作间进行有效的组合,由具有特殊天赋和技巧的人来更好的完成一些工作。第三种类型的组织资本则是关于工人之间的组合信息:最优工作团队安排信息。
第二种和第三种组织资本被称为协作效应资本。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可能比工人更能了解产生协作效应的有关工人的信息,而这种信息转移到另一个企业时,可能只是一个错误的信息,并且这种转移过程会产生交易成本。
(4)品牌资产
在博弈论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是威胁或承诺的可信性。经济行为者可以发送或传递某种信号以表明自己的行动的可信性。但是,这种信号必须承担足够大的成本,否则其他的经济行为者也将可以轻易的选择同样的信号发送,所产生的均衡结果将是混合均衡(Pooling Equilibrium而非分离均衡(Separating equilibrium)。企业为增强自己行动的可信性而付出的成本将成为一种“沉没成本”,构成企业的品牌资产,如企业的良好声誉。
前文所阐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上所反映的商誉无形资产实质是一种品牌资产。
(5)知识产权资产
从意义上讲,知识产权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资产。具体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企业的知识产权资产主要包括企业的专利(专利技术和专利技能)、版权、商标、商业机密以及各种设计专有权。前文阐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上所反映的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等实质上是企业的一种知识产权资产。
知识产权是保护企业资产的一种有效的法律机制。企业的各种技术可以受到一项或者多项专利的保护。由于企业的知识产权资产(如企业的专利、商标等)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企业在一定的期限内对受到保护的法律对象拥有垄断权;企业凭借这种垄断权可以转化成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并不是已拥有的所有知识产权资源都转化成了现实的竞争优势源泉,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企业并不具有相关的一些技能,从而使得相应的知识资源不能商品化。
(6)外部关系网络资产
这是与企业的契约性质直接相关的,我们将企业与外部利益相关者如顾客、员工、供应商、分销商、广告商、政府等市场经济主体之间所建立的关系视为一种契约,显然,这种契约关系也应该属于企业的一种资产,并且是典型的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
科特勒(Philip Kotler)指出,关系营销的最终结果是建立起企业的最好资产,即营销网络。营销网络由公司与其所有利益相关者:顾客、员工、供应商、分销商、广告商、大学家和其他人,建立互利的业务关系。这样,竞争不是在公司之间进行,而是在整个网络之间进行,一个建立了更好的关系网络的公司将获胜。
5.2企业人力资产
前文曾指出,人力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为人力资本。马歇尔(A. Marshall)在1890年《经济学原理》中提出生产的四要素:土地、劳动、资本和企业家才能。在马歇尔那里,企业家才能似乎是独立于资本的。然而马歇尔的资本概念属于古典的物质资本概念,从而企业家才能独立于物质资本是成立的。但在上表中,我们在企业人力资本中加进了企业家才能,企业家才能并不独立于人力资本,而是属于人力资本的一部分。李忠民将人力资本划分为四类:一般型、技能型、管理型、企业家型,并将企业家型人力资本定义为“人们面对不确定性市场具有决策、配置资源能力的人力资本,即在不确定性市场中,构建新生产函数的人力资本。” 然而这里的企业家的内涵事实上是颇为奈特(Knight)主义的。 而我们所采用的也正是这种观点。芮明杰将企业家才能与企业的管理资源相提并论, 应该说是一种不同于本文的观点。
舒瓦茨(odore Schultz)将人力资本划入生产函数的资本要素中,使新古典主义的资本概念既包含物质资本又包括人力资本,其中人力资本投资可以用支出、保健支出等来衡量。在贝克尔(Gary S. Becker)看来,人力资本是通过人力投资形成的资本。如李忠民所指出的,这是一种典型的实物资本分析范式。
按照本文的逻辑,我们将人力资产分为:1.签约前人力资产:微观主体即个人在加入企业契约前便已经具有的人力资本;2.签约后人力资产:个人在参与企业契约后所拥有的人力资本。显然,后者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之上并受到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的影响,并且有可能来源于企业的投资。前文提到威斯通将企业人力资本视为组织经验和组织资本相结合的产物,但这显然和经验相违背:人力资本的形成并不完全由企业所决定。
会计理论已经试图将人力资本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并努力建立起人力资本会计核算体系,但会计理论的这种努力仍在探索之中并且尚未得到企业界的普遍承认和实行。而我们的分析应该支持并更加坚定了这种努力。
6.区分企业资产的意义
上文对企业资产的构成及其微观基础进行了详细的理论分析,所缺乏的是我们尚未对现实中的单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实际资产进行实证研究。我们的理论分析使得会计理论、管理理论、经济理论在资源、资产和企业资产概念上取得了逻辑上和形式上的统一,尽管这种分析较具争议性。下面我们补充解释区分企业资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借助于个人主义方法论,企业行为的背后将是理性微观主体的理性行动。而理性主体追求的则是财富的最大化或资产增值的最大化,这将直接导致一个传统的问题:企业行为的目标是什么?企业的性质是各个资产所有者所投入的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的特定契约,那么企业的契约安排也必须符合“参与约束(Participation constraint)或个人理性(追求自产增值最大化)约束(Inpidual rationality constraint)”与“激励相容约束(Incentive compatibility constraint)(或自选择(Self-selection))”, 那么企业首要的目标也应该是追求资产增值最大化, 用传统经济理论的话说就是利润最大化,这是我们从企业资产及其微观基础分析所得出的逻辑命题。认为企业应该首先承担责任的观点,我们认为是缺乏微观经济理论支撑从而也是行不通的,除非社会责任成为利润最大化行为的组成部分,如罗宾斯(Steven P.Robbins)所探讨的一样。
2.既然企业行为都围绕着企业资产增值最大化原则进行,那么有关企业的理论(无论是经济学的、管理学的乃至会计学的)都应该建立在企业资产的基础之上。人力资本会计、组织理论、核心能力理论、企业战略理论、人力资源理论应该说均基于企业资产。事实上,组织理论、企业核心能力理论、企业战略理论与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主要建立在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的基础之上。
3.企业行为如企业兼并、企业资产重组、企业股份制改造、股权控制等的背后,其实是企业资产增值最大化这只无形的手在指挥着,而一旦政府超经济力量对企业行为的介入导致企业行为原则的破坏,均衡结果将不再是满足契约约束的纳什均衡,而按照博弈论,这必将导致效率的损失。
4.有待发展的问题:(1)企业哪些资产构成企业的竞争优势?这将涉及现代企业核心能力理论; (2)企业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的相对重要性如何演变?这将涉及资本雇佣劳动还是劳动雇佣资本的古老命题;(3)企业资产理论如何与会计理论、管理理论、经济理论进一步相结合?(4)企业的资产结构及其竞争力如何?这将涉及经济全球化及中国企业所面临的威胁问题;等等。注释
A·A· 阿尔钦,“产权:一个经典注释”,载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财政部注册师委员会办公室编:《会计》,财政出版社,2000年,第12~13页。
张维迎著:《与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72页。
阿罗:“经济理论与理性假说(Economic ory and the Hypothesis of Rationalily)”,载载约翰·伊特韦尔等编,陈岱孙主持翻译,《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经济出版社,1992年。
(法)卢梭的《论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出版社,1962年,第70页。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2页
杨瑞龙、胡琴:“资源基础及其对企业理论的拓展”,《中国经济》,2001年第1期。
明确提出“人力资本资产”概念并将资产分为人力资本资产和非人力资本资产的学者是李忠民,参见李忠民著:《人力资本——一个理论框架及其对中国一些问题的解释》,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37、58页。现代会计理论明确提出“企业资产”概念,而管理理论则仍然限于人力资源概念。
在贝克尔(Gary S. Becker)看来,人力资本是通过人力投资形成的资本,如支出、保健支出等,这些支出形成人力资本。另参见李建民著:《人力资本通论》,上海三联出版社,1999年。
事实上,宏观经济学中的资产概念也偏重于资产和实物资产,多恩布什论述到:“资产可以归属于两大类别,即金融资产和有形资产。”参见多恩布什等著:《宏观经济学》(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83页。
张维迎著,《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8页。
我们将博弈定义为人和人之间的一种互动,类似于康芒斯(John R.Commons)制度经济学对分析单位即交易的定义:个体间的相互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页。
有的文章将金融资产视为一种有形资产,这显然是对金融资产的误解。金融资产更多的被认为是一种虚拟资产,这种虚拟,在我们看来,正是来源于其契约性质。
Coase,R.H.1937.The Nature of Firm.Economica,New Series.Vol 4,Issue 16.386-405.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李风圣等译:《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72页。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生产、信息费用与经济组织”,载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Jensen , Michael and William Meckling, “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The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3(1976): 305-360.
周其仁:“市场中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经济》,1996年第6期。
芮明杰主编:《管:现代的观点》,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1~22页。
杨瑞龙、胡琴:“资源基础分析方法及其对现代企业理论的拓展”,《中国经济问题》,200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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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布鲁金著:《第三资源:智力资本及其管理》,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
同上,第82页。原文如下:“企业可以获得的作为生产投入要素的最后一项的人力资本资源是由组织检验和组织资本的结合所带来的产物。”
按照布鲁金的划分,金融资产应该属于有形资产,但金融资产显然是一种虚拟资产,这是一种逻辑悖论。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同样将金融资产视为无形资产。这就是我们对布鲁金的划分进行修正的原因。
芮明杰主编:《管理学:现代的观点》,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5页。
雇员概念有别于人概念,雇员与雇主(所有者)相对,而人则与委托人相对。委托关系未必是一种雇佣关系,因此这里不采用人概念。
(美)菲利普·科特勒著,梅汝何等译:《营销管理:分析、计划、执行和控制》(第九版),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3页。
李忠民著:《人力资本——一个理论框架及其对中国一些问题的解释》,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35~36页。
马克·卡森(Mark Casson):“企业家(Entrepreneur)”,载《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另参见张维迎著:《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3~35页。
芮明杰主编:《管理学:现代的观点》,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03页。
张维迎著,《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403~408页。
马迎贤:“资源优势理论与完全竞争理论的比较研究”,《外国经济与管理》,1997年第10期。原文写道:“资源优势理论提出企业的首要目标是实现优异的财务绩效”,“财务绩效用利润、每股收益、投资报酬和资本增值等指标来表示。”
摘 要 2014年1月26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从准则的层面提出了“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和列报要求,本文浅谈对上述概念的理解。
关键词 准则 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一、综合收益的概念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CAS 30)第三十二条指出: 综合收益,是指企业在某一期间除与所有者以其所有者身份进行的交易之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根据准则的定义,可得公式:综合收益=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是由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两部分组成的。净利润包括收入、费用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其他综合收益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因此,综合收益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收入、费用、利得、损失。收入费用是利润的组成部分,也比较好理解。但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都包含利得和损失。如何区分?笔者是这样认为的: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指已经实现的利得和损失,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指尚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综合收益概念的提出,突破了原有的收益观,它不仅仅局限于已经实现的收益,而涵盖了所有的收益,更接近经济收益。净利润是一个熟知的概念,所以,理解综合收益的关键是其他综合收益。
二、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
新修订的CAS 30第三十三条指出: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也就是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或发生且不计入当期损益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但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以上定义,也只是给出了一个宽泛的框架,并没有说的很具体,增加了对其他综合收益理解的难度。要想把握其他综合收益,先从准则给的分类进行理解。
三、其他综合收益的分类
要想把握其他综合收益,先从准则对其的分类进行理解。准则要求,其他综合收益按规定分为以下两类:
(一)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这一类主要包括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的规定,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例如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产生的精算利得或损失,计划资产的回报(利息);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在我国的会计核算实务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为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到目前为止有也只有这两种。
(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这一类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则比较多。主要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中所享有的份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形成的利得或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规定,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规定,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自用房地产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等等,这一类,以后满足条件可以重分类进损益。
四、其他综合收益的核算
在06版的列报准则中,上述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是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来核算的,新修订的CAS 30, 要求在会计核算上,设置 “其他综合收益”一级科目,并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对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进行会计处理。过去“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包含的内容过于繁杂,这种改进,使“其他综合收益”和 “资本公积”核算的内容可以明确地区分开。
简单举例说明 “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运用:
假设某公司在二级市场购入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一)年末,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若公允价值上升: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某股票 (公允价值变动)
贷: 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税前)
若此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则做相反分录。
(二)如果此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那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还应当确认与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 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得税影响)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如果是公允价值下降,则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得税影响)
(三)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终止到期日时, 将其从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转入当期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对各报表的影响
(一)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过去,其他综合收益是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核算的,按照新修订的CAS 30要求,单独设“其他综合收益”账户核算后,在资产负债表上,所有者权益在过去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这种变化,使所有者权益更明晰了。
(二)对利润表的影响
根据新修订的CAS 30要求,在利润表的每股收益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并且要求其他综合收益要区分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两类,各项目按税后净额单独列报。
在合并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对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其他综合收益对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较大。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横向)由过去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四项,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变成的五项。具体表格中,删除了“(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及其所有的明细项目”,增加了“(二)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纵向)要列示“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因为构成综合收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已经在利润表中详细列示,所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只列示了总额。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四)对附注披露的影响
报表附注中要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披露当期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六、总结
作为一个新的内容,准则也并没有给出其他综合收益一个非常准确具体的概念,但是,随着大家的不断探索研究,在会计实务中不断总结经验,其他综合收益从概念到在报表中的应用必将走向成熟完善。
参考文献:
[1] 企业会计准则30号财务报表列报[S].2014.1.
[2] 丁鑫. 陈智. 其他综合收益在财务报表中列报的改进[J].财会月刊,2015(1).
关键词:农村金融创新 精准扶贫 担保 格莱珉模式
当前我国经济差距在逐渐增加,这一方面说明贫困地区缺少资金和技术支持,难以获得有效的发展资源,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当前某些体制对贫困地区的发展难以起到推动作用。对此我国政府提出了“精准扶贫”和“农村金融创新”等相关概念,希望以改革和创新金融体制推动农村金融的不断发展,进而刺激农村地区经济条件的不断改善。
一、精准扶贫战略概述
(一)精准扶贫概念
精准扶贫,指利用科学规范的制度和流程,对贫困地区的贫困群众进行详细的扶贫行动。在行动中,扶贫人员或者单位要根据地区和经济的差异,制定针对性的扶贫计划,加强对于贫困群众的区分和管理,使用动态的机制建设方式,及时对贫困群众的扶贫方式和扶贫力度进行改变,真正实现国家扶贫的一种扶贫方式。精准扶贫既是一个扶贫方式概念,也是一项扶贫模式概念更是一项扶贫改革方向的概念。
(二)金融精准扶贫
金融精准扶贫实际上是一种农村金融改革的应用性称呼。指通过利用农村金融改革的契机,实现金融业对农村扶贫的帮助。由于金融业直面扶贫对象,同时又具备相比于政府更为充裕的资金力量,因此农村金融创新后将迸发出更为强大的金融力量,推动农村金准扶贫的发展。农村金融创新包括金融营业模式的创新、资金借贷管理的创新、经营利润要求的创新以及金融监督管理的创新。
二、农村金融改革的现状与困境
(一)农村金融营业网点总量明显不足,金融机构类型单一
我国农业金融的发展起点较低,在农村金融改革以及农业金融对于及精准扶贫的过程中仍然体现出基础较差的弱点,比如当前我国农业金融的营业网点总量和分布数量明显不足,并且地区分布不均衡,这已经严重干扰到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持续推进和深入发展。
根据201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编写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中给出的数据进行分析,截止到2015年第一季度,我国涉足农村金融的商业银行和金融企业总量连续增加,从2010年的85家增加到2015年的873家。但是相对于我国拥有2800余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广袤政权组成来说,总体量明显不足。
在金融网点的类型上看,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农村合作银行依旧是农村金融构成的主力,在农村金融发展中付出较大的精力,但是对于当前总体量不断增长的社会金融企业,在农村金融的涉足点上并没有发力,占据比重较小。
(二)农村金融担保机制与能力欠缺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其中农业大型化和规模化成为农村经济增长的优化方式之一。当前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业务和无担保业务资金总量较小,要求较为严格,严重束缚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难以满足农村经济的资金需求。而在农村中,由于缺少专业的担保公司和政府担保机制,对于土地的所有制限制也难以满足金融企业提供大规模资金信贷的操作底线。虽然在当前的农村金融担保机制中,已经存在了农机具抵押、活体抵押、存货抵押和订单农业质押等担保方式,但农村经济的风险性和资金需求都使得农村资金的输出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再加上农村地区缺少政府支持的担保机制扶持,使得农村金融担保机制与能力欠缺。
(三)金融产品引导和资金供需不平衡
我国的农村金融创新一直希望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农村金融链条,但是由于目前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缺少整体的创新和突破,使得农村金融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上十分单一,在资金的供给和需求上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一方面,当前农村金融产品收金揽储业务只有存款、农业理财等寥寥几种方式,但资金的输出方式却出现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农户担保抵押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济组织)贷款、助学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棉粮油收购贷款等十几项农村金融项目。
另一方面方面,在农业贷款总量上,农村金融有了较大的突破,具体数据见下图:农村全国涉农贷款总数为30.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较2007年增长301%。有了较大的发展。农村存款数量并不高,而且远远落后于城镇居民的存款数量。
(四)政府主导与市场调控存的差异性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正处在新旧经济结构交接的当口,表现出融合新旧两种经济情况的特点。一方面,政府积极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加快政府由控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步伐。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缺少西方世界的经济发展底蕴,使得经济中各行各业没有应对当前复杂经济形势的经验和能力,又不得不需要政府进一步制定规范行业发展的约束机制。同样,农村金融创新也存在类似问题,政府需要对农村金融的资金来源、盈利模式、利息和金融监管等做出进一步的规定,才能给农村金融创新指明发展方向。但是这样一来就难免与市场上金融行业的自用发展产生碰撞,出现各种问题。
三、基于“三方担保农业信贷”方式,探索农村金融改革对扶贫的推动力作用
对于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和精准扶贫战略,笔者认为应该借鉴世界上的优秀经验,再引入、吸收和创新的基础上创造出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农村金融机制,突出农村金融改革对精准扶贫的新助力。
(一)“格莱珉模式”的成功与瓶颈
“格莱珉”一次译于孟加拉国,原意为“乡村”的意思。因此,格莱珉银行又被称为乡村银行。“格莱珉模式”是1972年,穆罕曼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经过研究后提出了一种应用于广大农村中的扶贫金融方式。穆罕曼德・尤努斯在研究中发现,在金融界一直奉行的“越有资产,越容易获得贷款”的理念。所以农村由于缺少资金和资源,有没有可靠地担保模式,所以难以获得促进发展的贷款。
尤努斯发其道而行之,设计出一种可以不用担保即可获取贷款的扶贫金融模式,利用3-6人的工作小组,贷出资金获取劳动资源,付出劳动后户的收益,偿还本金和利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格莱珉模式在孟加拉国获取了巨大的成功,格莱珉银行也成功涉足了电信、旅游业、医疗等十几个行业,穆罕曼德・尤努斯更是获得了2006年的诺被尔和平奖。格莱珉模式也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取得了广泛的成功。
“格莱珉模式”1993年登陆中国,但是23年来仅有一项业务取得进展,其余项业务全部夭折,具体发展成果见下图。从“格莱珉模式”在中国的发展路径来看,由于资金缺少担保,使得金融企业难以承担农村金融的风险。由于政府缺少实际支持的而政策,格莱珉模式下金融企业在农村的发展陷入到一种“有规划、无实施”的状态中,陷入了发展的瓶颈。
(二)“三方担保农业信贷”概念与实施
反思格莱珉模式在中国的艰难推进,我们不难发现,制约格莱珉模式进行农村扶贫的重要因素有两个。一是农村劳动力价格上涨,二是我国农村金融缺少持续不断的稳定资金。针对前者可以选择我国相对落后的西北和西南地区设立定点扶贫实验地区;后者则需要借助农村金融改革,创立稳定的资金输入渠道。因此,“三方担保农业信贷”模式的出现就成为农村金融改革与格莱珉模式精准金融扶贫的有力保障。
“三方担保农业信贷”概念主要指借助扶贫互助资金、农村物权、银行担保,帮助农民和贫困户完成资金的担保,提高农村信贷的放款速度,推动农村信贷业务开展的一种农村金融模式。在以往的农村金融中,一方面农村金融企业网点和从业人员数量不足,工作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农村信贷业务资金量小但客户群体众多,放款风险大、催收难度高。没有有效的担保机制作补充难以实现资金的持续输入。 “三方担保”机制利用政府、农村资产做合法的抵押担保,给金融企业带来农村金融盈利的信心,降低金融企业在农村扶贫中的风险。
在“三方担保农业信贷”的实施中,必须进行系统的农村金融改革,将农村精准扶贫与金融企业紧密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金融企业的资本力量,实现农村的金准扶贫。比如金融企业可以与地方政府合作,利用农村廉价的土地资源,设立金融企业的办事处等机构,发展和推动金融营业网点扩大范围,同时对农村信贷资金的使用方向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在资金的担保过程中,形成农村-政府的整体担保机制,利用政府的公信力和农村的农业资产作为资金输出的抵押担保,提高乡村血缘等纽带关系在贷款催还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借贷人还款的动力,防止资金的流失。
(三)农村金融改革的创新和方向
“格莱珉模式”和精准扶贫的发展需要“三方但保农业信贷”的推动,而“三方但保农业信贷”则需要正确的发展方向和科学的金融创新作为保证。
1、明确推广目标,寻找需求对象
对于农村精准扶贫,首先要确定扶贫的目标,也就是对资金输出地区的经济状况和劳动力状况做出科学准确的评价。农村金融在选择资金帮扶对象的时候并不是随意的释放资金,而是要根据格莱珉模式的具体要求制定互助小组以及审核资金使用方向,对缺失需要启动资金的群众发放贷款,以最小的风险提升精准扶贫的资金输出。
2、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提高风险补偿
农村金融的创新不仅要建立资金的放贷机制,同时还要创新农村金融的产品设计。设计出符合农村农民实际收入能力的金融理财产品,让农民获取更多的选择。同时还要结合“三方担保”的具体内容,评估政府的财政能力和担保资产的实际价值,完善对于金融企业风险的补偿机制。
3、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农村金融监管力量
对于农村金融创新,还是需要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对于当前农村金融信贷业务的开展现状,必须制定专门的农村金融法律,防止金融企业利用农村精准扶贫转变资金信贷的方式,摄取不正当利益。同时还要提高金融监管机构对农村金融的监管力度。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对于城市金融的监管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监管审计体系,但是对于广大偏远农村地区的金融企业的具体业务监管,尚处于空白地带。因此必须对农村金融的监管方式进行改革和创新,利用资金流转渠道控制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防止、强买强卖、高利贷 、非法信贷等问题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李{,叶兴建.农村精准扶贫:理论基础与实践情势探析――兼论复合型扶贫治理体系的建构[N].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5,(2):26―33
关键词:金融生态环境;区域金融;区域经济
区域经济泛指一定区域内的人类经济活动,是指一个区域内各经济部门、经济地区及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区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整体、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我们发现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通过其金融核心作用,在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一、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内涵
所谓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生态环境的概念有别于自然环境。其一,自然环境的外延比较广,各种天然因素的总体都可以说是自然环境,但只有具有一定生态关系构成的系统整体才能称为生态环境;其二,生态环境是自然环境的一种,二者具有被包含关系。
对金融生态环境概念的定义,借鉴了自然科学中生态环境的内涵,将生态环境这一自然科学的概念引入金融领域,与金融这个社会科学的概念相结合。从理论上讲,金融生态环境是个仿生概念,是借用生态学上的提法对金融环境进行的描述,通常指金融运行的一系列环境要素。广义上的金融生态环境,指宏观层面的金融环境,指与金融业生存、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社会、自然因素的总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地理、人口等一切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方面,主要强调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是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条件;狭义上的金融生态环境,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社会诚信状况、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的发展状况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则是指某一个区域内的金融生态环境,即某一区域范围内金融运行所涉及的所有影响因素,其状况的演化与变革是整个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优化的前提和基础。
由此,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既包含通常意义上的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也包括整个金融市场得以生成的环境。与通常的金融市场的概念相比较,金融生态环境更强调金融系统与所处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影响以及协调发展。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从生态角度看金融发展问题,反映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系统性和可持续性观念的体现。
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良好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有利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地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对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同样重要。在当前经济发展阶段,提出改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地区经济与金融和谐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区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由于我国金融生态环境本身基础差、起点低,加上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观念下遗留的弊病,各地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尚远不能满足该地市场经济环境下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有些企业利用破产法的不完善,以破产逃避还债,导致银行内大量坏账的产生;由于没有完善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及其相应的管理系统,银行在通过借款人信用对贷款风险作合理评估方面还有很多困难;由于会计、审计、信息披露等标准不高,“骗贷”现象依旧屡禁不止;相关的中介行业的专业水平普遍不高,容易被买通作假。所以,为了促进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改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达到金融与经济环境的和谐发展。
(二)有利于适应新形势下对内、对外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外资对各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各地区吸引外资的手段基本一致,即通过优惠政策(主要是税收和土地两个方面)鼓励外资到本地进行投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这种在所得税、土地等生产要素上,对内资、外资有不同待遇的政策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差异的继续存在将对本国以及本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不利,对国家和本地区的税收也会产生负面影响。同时,经过这20年的发展,国内可利用的资金总量也达到了相当水平。因此,下一阶段的发展就应该在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扩大对内开放,逐步实现包括企业所得税在内的内外资优惠政策体系的并轨,逐步把外资的激励机制由优惠政策转变到公平竞争的软环境上来。而建设公平竞争的软环境的关键之一就是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三)有利于建立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正反馈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不仅能促进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并且通过金融核心作用的发挥能够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反过来又会推动对区域金融的发展,从而形成两者良性互动的正反馈机制。因此,应该采取措施,不断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实践证明,一个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必然吸引资金。地方政府要想吸引资金,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加强和改善本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三、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对策
(一)提高地区经济竞争实力
加快本地区经济市场化进程,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努力培育本地区的市场经济氛围,不断改善经济运行环境。加快地区经济结构调整,要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和地区经济发展优势,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切实加强和支持地区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使地区经济真正实现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积极深化本地区企业的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完善公司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报表行为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进而提高企业赢利能力,从根本上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二)健全地区社会信用基础
健全维护金融债权的法律和执法体系,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和规范交易主体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体系,在立法上要充分体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特别是在企业合并、分立、中止等过程中,要突出和强化银行权益,切实保证债权人权利。建立和完善多种形式的信用征信和评价体系,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整合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建立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信用评价机构,制定出统一的信用体系、规范标准和查询体系,提高信用数据的开放共享程度,使信用度真正成为银行在考察贷款申请者时所能依靠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重塑“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把强化信用意识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加强全民信用教育,强化道德约束,提高民族信用水平和信用素质。
(三)加快地区金融市场建设
要发展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构建多类型、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尤其是利用地区经济发展优势,借助发达的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树立区域金融机构的优势;规范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要提升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要从政策上鼓励和扶持与金融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一系列专业化的中介机构的发展,培植一批诚信水平高的有代表性的专业化中介机构,形成良好的中介行业道德风范;要继续提高审计、会计、信息披露等标准,在向高水平国际标准看齐的同时,结合我国自身行业和企业制度特点,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标准的会计、信息披露标准;同时还需要在标准的执行方面进一步改进,努力保证审计会计准则不论在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中都得以真正严格执行。
在建设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过程中,地方政府要前瞻性地认识到资金按市场原则流动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发展形势下的客观必然性,高度重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对增加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把争取金融支持的重点放在主动地、超前性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地方政府应重视商业银行在内部评级中对本地区的看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自己的评级等级,以此争取商业银行在资金调度、信贷授权等方面对自己给予支持。同时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政府服务收费,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合并或取消重复设置的收费项目,进一步简化抵押、评估费用和手续,降低企业经营和信贷成本。
参考文献:
1、徐亚军.优化区域生态环境的思考[J].上海金融,2006(6).
2、邓炜.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5).
3、孟凡杰,张扬.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北方经济,2007(2).
普惠金融概念最早由联合国于2005年提出,受到中国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广。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普惠金融取得了丰硕成果,还涌现出了诸如国家级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各地市自主普惠金融试点等试点基地,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本文将尽可能全面地分析普惠金融在中国发展的特点和问题,并提出发展策略。
政策和技术驱动普惠金融发展
1.上下高度重视。贫困县域发展问题以及“农村、农民、农民工”问题是目前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破解的主要问题。普惠金融作为新型金融发展理念,兼具公平和效率的特点,在县域推动改革,让金融从重点支持“阳春白雪”转向同时关心“下里巴人”,让那些传统金融难以惠及的弱势群体、落后区域也能获得普惠金融的“阳光普照”,对于金融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破解当前中国贫困县域发展问题都具有重大意义。
其实,早在2005年联合国首次提出普惠金融概念以前,小微企业和农户的贷款问题就已经在中国受到高度重视,中国政府在政策上已经广泛提出了加大对小额贷款和面向农户贷款支持力度等要求,适逢普惠金融概念的提出,从一开始就受到中国上下的一致关注和支持。
2.与扶贫攻坚相互契合。中国提出确保到2020年所有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金融作为其中的生力军,始终是各级政府扶贫攻坚部署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在这个基础上,普惠金融作为金融中最重视贫困问题的一个金融概念,更加受到人们的关注,各地的扶贫工作在实践中都很自然地与普惠金融发展结合起来,以期能发挥出普惠金融在扶贫中的作用。
3.运用科技金融。中国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在运用手机、微信、网上银行、自动设备等领域发展迅速。以兰考普惠金融试验区为例,在征信系统方面,通过研发“企业非银行信息系统+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这样的新型信用信息系统,进一步扩大了对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等相关信息的收集;在支付系统方面,通过“普惠金融一网通”微信号,将有关社保、医保、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缴费渠道和有关涉农补贴渠道纳入;在硬件环境方面,设置惠农金融便利店、助农取款点、刷卡设备、点钞机、自助银行等现代化设备,工行还通过增加网点渠道投入、智能设备的布设,打造县域智能化银行。
4.探索发展模式。中国不仅重视普惠金融发展理念的传播,也非常重视普惠金融的模式探索,已有多个地区提出开展普惠金融的试验或者试点(如表所示),先通过“试”的方式,摸索经验,力求探索出符合国情的普惠金融发展之路。
中国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普惠信贷领域创新不够。目前,金融服务方面的普惠金融改革开展得比较快,而在普惠信贷方面的业务开展得还不够,没有形成很好的业务渠道,缺少普惠信贷风险控制方面的模式和经验。
普惠金融提倡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金融服务,而不受身份或经济条件的制约。社会个体对金融资源的占有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创造财富的能力和改善经济状况的可能性,因此, 应设计一套正义的制度来保障金融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但是现实经济生活中金融资源的配置偏向富有者,那些有融资需求却缺乏足够抵押的低收入者不能获得正规金融服务,结果必然会加剧贫富分化。
从贷款细节来看,对财务状况较差的群体而言,不是金融机构不愿意从他们身上“挣钱”,而是因其风险承担能力和信用还款能力较低,金融机构面临更高的成本和坏账风险。对财务状况差的群体投资次数多了,传统金融机构会得不偿失,所以很少有金融机构愿意为这类人群提供贷款服务。普惠金融强调的应该是更多地向薄弱领域倾斜,有必要进一步探索金融企业分配一定的精力和资源专门来支持就业、创业和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
2.弱势群体消费者保护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金融业务、产品众多,有的还比较复杂,金融消费者要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权益(比如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非常不易;另一方面,涉及金融业务的纠纷案件也较多,包括存在一些误导甚至诈骗。弱势群体因为知识欠缺、识别能力不足等原因,遭遇的这些问题尤为突出。如何专门针对弱势群体,开展这方面的普惠金融工作,有待进一步探索。
3.风险防控面临挑战。风险问题是发展普惠金融面临的共性问题。在经济新常态下,随着经济增长动力转换,相当一部分产能过剩产业的企业将被市场淘汰,金融机构的隐性风险将逐渐显性化。同时,产业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主体、商业模式、新兴产业处于转换成长期,各方面的不完善导致信贷风险较高,发展普惠金融面临的风险考验将更加严峻。
4.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普惠金融不仅强调公平,也强调兼顾公平和效率,没有效率或者盈利称不上普惠金融。从盈利的渠道来说,普惠金融注重的是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控制信贷风险等手段提高业务的盈利性。适当的盈利水平是普惠金融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础,对盈利性的合理追求并不违背普惠金融的初衷,反倒是对盈利性的刻意忽视会不利于普惠金融的发展。
有关普惠金融发展策略的建议
1.可持续发展策略。如何实现普惠金融的商业可持续发展至今仍然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中国普惠金融的发展必须探索出一条在开展普惠性金融业务和追求商业可持续之间平衡的特色发展之路。同时,各家银行应该建立跨行跨部门的信息平台,整合各金融机构的普惠金融业务,合作开展业务,避免资源浪费。
【关键词】社会融资总量;货币政策;中间目标
社会融资总量是这两年提出的一个较新的概念。201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注:社会融资总量、社会融资规模以及社会融资总规模三者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述,在本质上是一致的。)2011年1月,在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总理又指出,要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和节奏。此后,这一表述在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也曾出现。同年3月30日举行的央行一季度货币政策例会再次强调,要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和货币总量。由此,社会融资总量的概念开始为我国社会各界所关注,有关社会融资总量的文献也层出不穷,综述如下。
一、什么是社会融资总量
关于什么是社会融资总量,2011年2月17日央行网站发表的统计司司长盛松成署名文章《社会融资总量的内涵及实践意义》中首次提出明确的内涵,这篇文章指出社会融资总量是全面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以及金融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总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全部资金总额。社会融资总量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通过资金运用对实体经济提供的全部资金支持,即金融机构资产的综合运用,主要包括人民币各项贷款、外币各项贷款、信托贷款、委托贷款、金融机构持有的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股票、保险公司的赔偿和投资性房地产等;二是实体经济利用规范的金融工具,在正规金融市场,通过金融机构服务所获得的直接融资,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非金融企业股票筹资及企业债的净发行等;三是其他融资,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贷款公司贷款、产业基金投资等。综上所述,社会融资总量=人民币各项贷款+外币各项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股票+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其他。而且从2011年4月14日起央行首次社会融资总量这一全新指标。
不过,有专家对当前披露的社会融资统计口径提出异议。专家表示,如果将规模巨大的外汇占款、国债和外商直接投资(FDI)等剔除在社会融资总量之外,会令统计数据缺乏代表性。连平表示,外汇占款已经在货币供应量当中有所体现,而且从概念上讲,也是不适合统计到融资总量当中的。郭田勇认为,如果要反映“融资总量”的概念,还理应包括民间借贷等非正规融资,不过目前这些在统计中还是个盲点。陈涤非也提出从理论上人民银行应对实体经济的全部融资进行监测和调控,但是,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和监测的可行性,民间融资不宜纳入统计的范畴。
二、为什么关注社会融资总量
多年以来,我国金融宏观调控所盯住的金融指标主要是货币供应量(M1、M2)和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以它们作为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社会公众也主要关注这两个重要指标。那么,为什么2011年国家会提出调控社会融资总量呢?这当中有金融理论和国际经验的支撑,蕴含着深层次的经济背景和原因,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一)金融理论和国际经验角度
盛松成认为我国当前提出社会融资规模的概念符合经济金融发展和金融宏观政策的需要,他利用西方20世纪50年代后出现的不同于传统货币供给分析的新的理论观点:《拉德克利夫报告》的“整体流动性”理论、格利和肖的金融中介机构理论、托宾对上述理论的发展以及货币政策传导的信贷传导渠道及其有效性等为大多数经济学家接受的现代货币金融理论,阐述了社会融资规模概念的经济理论基础,也从美英等国货币供给口径扩展的实践和国际金融危机思考的角度论证传统的货币供应量、信贷规模等货币操作的中介目标已不能满足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和宏观审慎管理的要求,需要立足于整个金融体系制定货币政策,并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刘利刚则是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日本一直将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放在M2上,同时将货币政策最终目标放在控制通胀上,导致大量的资产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以房地产为代表的资产领域,而这些资金没有被归类为M2这一经验,阐述了随着金融创新的深化,对监管工具进行创新是非常必要的。
(二)经济背景及动因角度
盛松成、陈涤非等众多专家学者对我国启动社会融资总量统计监测的经济背景有一致共识,即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社会融资渠道和工具逐渐多元化,贷款的可控性及其与宏观经济的相关性下降,已不适于作为金融宏观调控的盯住指标,而社会融资总量更能全面反映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资金供给状况,适合我国融资结构的变化,符合宏观调控市场化方向,是更为合适的金融宏观调控中间目标。
(三)实证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