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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理低价法的推行是市场竞争和发展方向的要求
近些年来,建筑招投标市场先后或并行推出的多种评标办法,如标底法、百分比评审法、合理低价等等办法。这其中,有的操作起来本身存在着诸多难以靠制度来约束的人为等因素,加之缺乏一些相应的配套保障措施,因而渐渐不被使用;有的办法虽然正被逐步推行,经实践证明它自身的科学性、合理性适应市场发展走势,但要进一步推行,需要有针对性的相应制度措施给予保障,具体来讲:
1.1 以标底为中心的评标办法,是实施招投标制度以来最先推出的评标办法,当时,该办法对促进招投标的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上,中标率高低成为考核预算员准确计算和套用定额来“靠好”标底的比赛,而且报价也带有明显“套定额式”的计划性报价,不能真正体现产品的造价,没有充分鼓励竞争,不能“优胜劣汰”;其次,除了比拼“预算员”的计算能力,还要比“公关”获取“标底”的能力,这给“腐败之风”提供了条件,不利于“公平”竞争,不利于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这种方法由于存在着上述的诸多弊端,已逐渐不被采用。
1.2 依据“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而采用的定量综合评议法(百分制评审法)评标办法,以软指标(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营业绩及社会信誉等)和硬指标(报价)来进行综合评定,量化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为中标,这种方法一直被采用,但实际中也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表现在软指标参与评分,为一些低水平、低素质企业的挂靠行为提供了条件,既使在打分过程中,也存在有人为因素,不利于“公平”竞争。这种评标办法,一定意义上讲,是靠人的道德来约束,弹性非常大,但道德约束在利益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唯一一项“硬指标”――报价,也带有明显的计划性,实际操作的结果,往往出现“该中标的不中,不该中的反倒中标”的畸形市场。
1.3 依据“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而推行的合理最低评标价法(或称“合理低价法”),目前被逐步采用,这种评标办法的优点表现在:
(1)综合考虑了项目业主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效益的需求,投标人的利润、价值、形象的需求,更结合实际充分地反映了最新的市场容量、市场利润率、估用建材的价格、当时当地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实际、贴近需求。
(2)招投标双方的自主定价通过市场情况在更大空间范围自主报价,甚至还可以满足不同的投标人、施工人来选择社会效益,不要或少要利润,侧重形象展示、为获取市场打开局面等特殊需要,给予投标人更大的自。
(3)合理适度的增加投标的竞争性,有利于承包商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成本核算,苦练内功,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4)有利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从根本上防止工程招投标“暗箱”操作等环节腐败问题的发生。
(5)是我国市场走势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便于抓住入世机遇和尽早进行应对准备。
由于合理低价法评定标办法符合市场竞争的发展方向,特别是该方法能够有效地减少一些人为因素,不掺杂以道德约束来规范各方行为,减少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正逐步被推行使用,而且实践证明:该办法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微观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但同时也必须要指出的是,这种评标办法要进一步全面推广使用, 需要解决以下在运用中出现的问题:
(1)不能理性报价,恶性压价。目前,许多地方承包市场承包能力悬殊的企业在同一市场竞争,市场混乱,引发竞相降低报价,酿成行业利润下降甚至亏损。
(2)一些企业为了中标,采用“低报价,先中标,拿到手”再逐步提高造价(着眼于索赔)。投标企业片面地把国际上常采用的“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原则,当成制胜法宝,把项目本身的利润和成本放在一边的畸形竞争战略。
(3)关于合理低价法的合理范围,成为评标的“关键点”和“难点”。究其原因是:日前,投标人还不具有完善的企业定额体系,不能根据项目特点、市场竞争情况、企业自身条件较为准确的测算出投标项目的企业个别成本,从而就没有成熟的“估价”体系作为企业在内约束机制,也就无法确保其报价是控制在企业个别成本之上的。
(4)中标价太低,中标企业为了减少损失,往往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粗制滥造,难以形成合格产品;
(5)己经是低价中标,加之过程中业主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工程不能按时按质完成;
上述出现的种种问题,已经阻碍了合理低价法进一步的全面推广,究其根本原因,是缺少一套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使各方守信履约,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风险管理机制。
2、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的出台及其含义
业界期盼已久的“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的正式出台,为保证合理低价法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措施。即利用经济手段引入担保人作为第三方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和负责,通过“守信得偿、失信受惩”的原则,建立走“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让实力强,信誉好,担保人愿意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多得工程,反之,则少得甚至得不到工程。
《通知》中所称担保分为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承包商付款担保。
3、工程担保制度对合理低价法的促进推广作用
《通知》中推出的四种强制担保制度,体现在合理低价法评标过程中,起到了全过程“保驾护航”的作用,把合理低价法推行过程出现的“高风险”降到了最低。
首先,工程担保制度对规范市场准入有着重要的识别、择优和促进作用。客观上起到了规范市场和行业进入壁垒的作用。建设市场的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系统就可以得到运行,承包商在安全生产与优质生产上投入成本多,就可在保证市场中获得优惠的认可,这样一来,就能够对不同资质的建筑企业界定不同的生活空间,投标保证担保由此成为一道“门槛”,从而保护了建筑企业的合理利润,避免非理性报价,恶性压价的发生。
其次,由于招投标双方的利益不尽相同,业主希望用最低的成本购买到质量和进度都令人满意的建筑产品,他们希望选择最合适的承包商,希望承包商能够兑现一纸承诺。而承包商希望能够得到可以实现预期利润的工程,到期按时得到业主承诺的款项,这中间当然无法避免有相互冲突的地方,正像我们刚才在上面分析的诸多问题,通过工程担保制度可以使各方利益趋于一致,能够使各方利益统一在按期完成工程这一基本点上。在工程中由于工程保证担保是一种利益机制,担保人正是利用了这种利益机制能够在问题还没有到不可调和的时候,运用自身的资源进行协调。
一、修订、完善现有《招投标法》中的相关条款
20__年国家出台了《招标投标法》,对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从根本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但对于腐败这个“顽症”来说,它无时无刻不在寻找机会和土壤。近几年我国建筑业飞速发展,而《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的制订的时间较长,从现实情况看,一些招投标参与人员利用法律法规的漏洞,善于打“球”,有的还公然违法违规,采用各种办法规避招标、恶意串标、围标等等,使腐败行为变得更加隐蔽,甚至在形似招投标的掩盖下,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这些问题虽然有其顽固性和复杂性,但从另一个方面,可以看出我国现有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仍有其空白和薄弱环节,我们的监督还不能完全到位。因此,需要完善招投标相关的法律体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一)、应注重约束业主行为
可以通过增设规范业主的一些条款,如细化标段划分标准、规范询标程序和内容、加强对邀请招标的管理等,来强化对业主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
(二)、强化监管职能和监督机制
通过增设条款明确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范围。针对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的规避招标、资格预审、评标、中标等环节可能引发的腐败问题,尤其是领导干部插手和干预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等重点问题出台有效的条款进行限制。明确规定政府工程、社会工程、私人工程实施分类监管,着重把条款放在如何把政府投资工程管到位、管出成效。
(三)、增加细化的市场运作操作条款
包括如何在招标环节、在工程发包环节遏制住违法转包、违法分包问题;明确评标专家的选择、职责及管理;加强招投标的程序和过程管理。
(四)、是明确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的行为责任,增加法律责任的可操作性,尤其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区别及处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
二、通过制定补充性法规弥补现有法律的不足
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应该制订一些与之配套的操作细则,尤其是对法律界定相对模糊的环节,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结合招投标管理实践,出台相应的监管法规以弥补法律的不足,如工程标段的划分规定、无标底招投标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配套操作细则、低价中标相关配套措施等,特别是评标过程中合理低价问题。可建立招投标保证金保障制度,建立招投标各方主体市场信用体系,以及标后合同管理及审计跟踪监督等具体细则。
目前全国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颁发了《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这些市场管理条例都把招标投标列为重要内容,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了《建[20]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在这些地方性法规出台后,地方政府还应制定与之配套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报建、招标、招标申报、招标文件及标底管理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百分制评标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这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颁布执行,构筑起各地招标投标的基本框架。
三、调整招标监管机构完善其职责
国内现有的招投标监管机构一般都是各地区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集监督和管理职能于一身,对很多的建设项目而言,尤其是政府投资工程,这一“双重身份”的监管机构很难公平公正地行使其职能。科学的监管方式应该是将监督部门和管理部门分设,目前情况看,有必要单独设立独立的招投标监督机构,对招投标管理部门来讲也是一种约束。
新的招投标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监督招投标有关部门对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分类监督政府投资工程、社会工程和私人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处理一切与招投标行为有关的举报、投诉调查和处理等。新机构可以由与工程建设项目无关的党政部门组成,其人员编制应为行政编制,也就是说要保证监督机构的权威性,有一定的执法权力,不能形同虚设。新监督机构可以下设3个部门:综合办公室、执法检查办公室、监督办公室,为保证监督机构职能不与管理部门职能重叠或冲突,各部门职能分别设定为:
(一)、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监督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各方对招投标行为投诉。
(二)、执法检查办公室主要负责监督招投标管理部门对招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及处罚的落实执行情况。
(三)、监督办公室的主要负责监督招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有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性。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价值工程;评标方法
Keywords:projecttendingandbidding;valueengineering;evaluationmethod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0-0071-02
1价值工程的基本原理
价值工程(ValueEngineering简称VE)的基本思想就是要求以寿命的整个周期所需要的最低消费来实现一些必要的功能,而致力于功能分析的全部组织的活动。价值工程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以最低的成本得到产品最高的价值,亦即实现其应该具备的必要功能。因此,价值、功能和成本三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价值(V)=功能(F)/成本(C)。公式给我们的启示是:一方面客观地反映了用户的心态,都想买到物美价廉的产品,因而必须考虑功能和成本的关系,即价值系数的高低;另一方面,又提示产品的生产者可从下列途径提高产品的价值:①在保持功能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降低成本;②在保持成本不变情况下,提高功能水平;③在提高功能水平的同时,降低成本;④成本略有提高,功能水平大幅度提高;⑤功能水平略有下降,成本大幅度下降。
2现行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国际上流行的建设工程分派任务的主要形式就是工程招投标。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招标人的价值目标,招标人一般都会根据工程投标的方式来决定投标人。而招标人根据价值目标的多样性进行系统分析,大致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分别是:质量、工程和投资目标三点。这三个目标之间的关系既对立又统一。其中对立关系主要表现在: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较高,这就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来进行工期建设;如果为了抢时间、赶进度,为了最短的时间来完成工程项目的话,最后肯定会使得工程质量下降;如果为了节约费用、减少投资,这样就会使得工程项目的功能要求和质量标准降低。统一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为了提高进度急需要采取措施,就是适当提供经济条件,增加投资数量,这样既可以加快项目建设的进度,缩短工期,还可以使项目尽早投入使用,投资能够尽早回收,也能提高项目全寿命周期的经济效益;适当提高项目功能要求和质量标准,这样虽然会造成一次性投资和建设工期的增加,但是项目动用后因为质量好,会节约经常维修的费用,从而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在机场的评标过程中,我们主要受到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机构组织以及招标中心的监督等人为因素的制约。因此评价方法的构成因素和各因素所占的权数得不到固定,而投标人的信誉、能力、业绩等不易量化的因素较为主观随意,在投标过程中一旦预,就会使得建设单位出现倾向于某个有利的投标单位,以此导致不合理现象的出现。而已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方式下,往往造成有漏项的投标方很有可能中标,而准确计算工程量的投标方反而不能中标,最终形成不合理的低价中标,引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和结算中扯皮,影响工程质量和工程总投资。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就要从价值工程的产生背景和基本理论出发,将价值工程合理的引入评标机制中来,使之有效地和技术标评审有机结合起来,避免上述弊端的出现。
3价值工程应用于招投标
将价值工程引入工程招投标并非完全推翻现有的方法,而是在综合评价法的基础上,不设评标基准价,这样能够使经济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进行量化,以减少人为因素对决策的干扰。这样对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也能相应的进行两个方面的划分,即技术标和经济标两方面。其中技术标里边只要包括工程的施工方案、工程施工工期、工程施工质量等相关内容,而另外一个经济标内容主要就是投标的报价价格。对于投标文件的审查工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分析,首先就是对投标方案中所设定的质量内容进行专业的评审,其次就是对投标方案中所设定的成本方案进行专业评审,最后还要对投标方案中所设定的工期目标进行专业评审。这三个方面内容主要也是招标人的价值目标所包括的主要内容。3.1功能评价系数综合工程特点以及招标人的需求,对投标方案进行功能分析,采用综合评价法所得的数据计算第j个投标人投标方案中的第i项价值目标的功能评价系数Fij。
F=(1)
公式(1)中,f是第j个投标人第i项价值目标(质量、投资和工期目标)的综合得分。
3.2成本评价系数依据各投标人的经济标(即投标报价),计算各投标方案的成本评价系数C。
C=(2)
公式(2)中,c是第j个投标人关于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
3.3价值评价系数根据功能和成本评价系数,可以计算第j个投标人第i项价值目标(质量、投资和工期目标)的价值评价系数V。V=(3)
3.4综合价值评价系数根据工程项目和招标人的实际需要,确定项目各价值目标的权重系数βi,在此基础上计算各投标方案的综合价值评价系数Vj。
Vj=(βi×Vij)(4)
公式(4)中,βi是工程项目各价值目标的权重系数,各价值目标权重系数之和为1。
3.5价值排序比较各投标方案的综合价值评价系数Vj,通常Vj越大的投标方案竞争力越强,据此可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4案例分析
以某电力工程项目为例进行分析,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最符合自己价值目标的投标人。参与竞标的单位有五家,其中由于某种原因有两家单位出现废标未能进入项目评标阶段,另外的三家的投标方案顺利进入项目评标阶段接受经评标委员会的综合评定进一步选出最优投标方。在综合评选中根据电力工程本身的一些特点,最终确定了本电力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技术和工程进度目标所占权重为4:5:1,试选择或推荐中标候选人,相关数据见表1和表2。
根据各投标单位投标方案的综合评价得分和投标报价,进行价值评价系数的计算。
4.1计算功能评价系数Fij我们根据各单位投标方案的综合评分可以得分,计算第j个投标人投标方案中的第i项价值目标的功能评价系数Fij。而我们从上述所给的数据不难看出,甲单位的功能评价系数:F11=■=■=0.324。同理,可计算其余各投标方案功能评价系数,如表3所示。
4.2计算成本评价系数Cj根据投标方案的投标报价,我们可以计算出甲单位成本评价系数:C1=0.338。同理,可计算其余投标方案的成本评价系数Cj,如表4所示。
4.3计算价值评价系数Vij和综合价值评价系数Vj由功能评价系数和成本评价系数,我们可以计算出第j个投标人第i项价值目标的价值评价系数Vij。由条件可得甲单位的价值评价系数:V11=0.959。再由项目价值目标的权重系数βi,可计算甲单位的综合价值评价系数V1=0.959×0.4+1.013×0.5+1.015×0.1=0.992。同理可得其他投标单位的价值评价系数Vij,如表5所示。
4.4确定中标人最后比较各投标人投标方案的综合价值评价系数Vj,按Vj的大小进行价值排序,可知乙单位的投标方案综合价值系数最高,甲单位的最低。据此,可确定综合价值评价系数最大的乙单位为中标人。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价格形成;价格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已经日趋规范化和法制化。现如今,招投标方式发几乎承包了所有工程项目,投标已成为施工企业市场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投标双方共同关注的焦点则是投标报价,报价水平是否合理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投标的成功与否。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涉及范围广,价格的形成机制和自身的特点、运行规律息息相关。工程价格在管理中充满了可变以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加上其构成复杂、计算困难以及条目繁多,让管理的难度又上了一层楼。所以,为了适应招投标市场的变化,就需要研究投标报价的形成,最终研究出一种合理确定报价的方法。
一、工程招投标价格形成
我国在工程造价上的管理模式进行调控是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随着市场竞争机制愈来愈完善,招投标价格已经进入系统轨道,市场竞争决定定价。根据已有的经验来看,我国对量价分离和定额计价的改革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的发展趋势将是推行与市场相符的价格规律与市场要求招投标模式。
1、定额计价模式的实行
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定额计价模式现在仍在沿用。这种国家相关单位直接参加到管理过程中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的方式,忽略了现代企业经济独立的地位,造成的后果就是工程招投标的市场标准根本没有办法适应,相关的建筑产品同样在市场上没有竞争力,企业的实际造价能力也没有办法展现出来。相较于国外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开始较晚,所以现在的建筑企业很少有企业定额的存在,企业自主定价模式由此产生了很大的阻碍,依然有很多企业在定额计价像清单计价模式转换的时候,造价工作的开展依托于地区行业定额预算。这样企业之间根本无法再招投标报价之时形成竞争。
2、招投标计价的模式
业主以及承包商想要保持绝对控制投资和竞争优势,最终获得利益的关键就在于对建设市场的价格浮动详情及时捕捉。招标的控制价、中标标价、投标报价等作为工程招投标的重要依据。清单计价的形式现在我国正在实施,在相关的规范中表示只要是国家项目,都必须以此种方式制定招标的控制价。控制价应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再硬性法定定额。企业有权力根据本身的情况来制定出相符合的定额,例如管理、资质以及信誉等。
3、工程招投标计价
当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中实施清单计价,招标的控制价应该由招标人进行计算。工程招投标进行的时候,招标单位制定控制价的依据主要是地区行业的定额预算。有些工程开始实施招标工作的时候是在设计进行到初步阶段,工程招标的控制价一概预算为主,很容易对某些费用造成遗漏,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概预算定额必须准确有效。招标工作进行的时候,招标单位可以根据工程清单制定报价,结合预算定额以及企业资料,确定费用明细,对原本的报价进行调整。
二、工程招投标价格控制
1、对主要材料价差进行分析
各行业为了计价方便都自订了《装置性材料价格》,主材作为工程造价中最为活跃的部分,加上不断涌现的新材料以及工艺,其价格变动频繁。基于这种情况,价差分析是一定要做的,为了将实际造价真实反映出来,需要对市场价和预算价进行详细比较,最终集合工程总量,计算出正负价差之后,在计入总价;有时为了计价方便,主材直接采用市场价,将复杂的价差分析直接省略,从操作角度来看,这种计价模式无疑简便了许多,值得推广。现如今主材信息并不十分及时,地方上一个季度一次的信息价太慢,而且其中主要以土建居多,其中种类也不是太多,品种过少。针对上述情况,相关企业只能依赖几年前的行业装材价,这样制定出来的预算无疑和实际相差太多。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找厂家咨询,但这种方式既费时又费精力,同样资讯面还非常狭窄,为了确保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装材信息网的建立是大势所趋,这需要社会各行业的努力以及政府的支持。
2、工程特殊点的找寻
建筑产品具有单一性,这指的是找不到两个一模一样的建筑工程,就算是规模大小相同,但所处的环境、时间也不一样,这也造成了价格差异。这就要求企业在投标报价期间,充分考虑项目工程的特点进行报价。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技改项目工程基本上都是在原厂址上进行的,这样就会因为场地狭小的问题,增加二次材料搬运费用;生产同时进行,生产效率就会降低,产生降效费;拆除的材料有的可以二次利用,材料购置费又会降低等。如果可以将这些进行预见,那么报价机会愈加准确,和实际价格相差不大,可以最大程度降低企业风险。
3、发挥市场信息的作用
现阶段的招投标市场,还远远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开、公正",政府还没有完全退出市场,行政干预招投标结果是显而易见的,这是市场经济改革的过渡时期,是最困难的时期,企业要生存要发展,不能脱离社会实际而空谈改革理想。怎样才能在现有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呢?我认为,合理确定投标报价,还要依赖于--信息的畅通,这是一个企业全方位综合能力的体现,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4、综合平衡合理取费
投标报价的过程相当复杂,市场经济对过去那种单一严谨的计价方式产生了强烈的冲击,最为明显的就是取费项目标准。历来遵守的行业预规已经逐渐成为行业的指导参考,这样就要起企业完全根据字身的经营管理水平测算各种费用,无疑对企业的成本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各个企业在在这个环节竞争激烈,到底取哪些项目,这些项目需要取多少,都需要进行综合平衡,这样的情况下,无疑只有管理水平高的企业才能取得明显优势。
5、发挥工程索赔的作用
索赔是法律中给予工程合同双方的权益,必须要建立索赔意识和较为健全的索赔机制,这点至关重要。招投标的价格是以合同的形式制定,随意变更设计、超出合同工作量、违约损失等,都需要通过索赔的形式,来维护双方的利益。因此,在招投标的价格控制中,也需要建立起规律,先算账后施工。必须要有索赔观念,才能积极对风险进行控制,对成本合理管理。
在当前的市场模式下,想要将招投标工作实施到位,做好其控制工作至关重要。首先,实施法律手段是最为保险的做法,为了避免出现账目与施工质量问题,可将相关条款和价格落实到合同之中,保障双方权益。在制定招投标控制价之时,市场调研与了解必不可少,价格必须定制在既可以保障工程质量,也可确保价格的合理性的基础上。实施招投标价格控制,是确保利润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6、加强合同管理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有利的合同价格形式。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签定合同不仅仅是一种经济业务活动,而且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是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来管理经济的一种措施。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招投标不仅仅是一个定价的问题,而是要把设计文件、合同条件、文本管理和招标、投标都结合起来。不仅仅要算准价格,还要报出合理的有竞争性的标书价格。工程招投标结束以后,通过招投标所形成的价格,要通过合同价格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对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合同价款与支付条款是经济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在合同谈判、签定、执行、管理过程中处于重要地位。因此招投标合同价确定下来以后,可以改变过去重进度和质量控制,轻成本控制的思想。
结束语
招投标设计的方面比较多,所以要根据招投标规律以及特点,对招投标工作控制到位。在提高招标竞争力和保证中标的前提下,企业同样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多方面努力,推进行业的进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徐贵亮.工程招投标价格形成机制及价格控制[J].徐州工程学院学报.2006(12);21-22.
[2]李运武.浅析建设工程招投标价格的运行与管理[J].建材与装饰(中旬刊).2008(07):67-68.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造价;控制
1 招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
招标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是投资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可以控制工程造价,降低业主的风险,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随着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和改革,大多数建设工程已经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进入了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对建筑产品价格的高低产生了直接影响,对建筑产品价格机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们要做的是,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因为我国的工程招标合同文件与发达国家的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很多文件内容的可操作性达不到标准,所以需要我们有效控制投资,以达到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目的。
2 在招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招标图纸的设计深度不够
招标人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压缩设计周期,匆忙招标,导致设计方案技术含量低,设计图纸深度不够,未经审查便拿到施工场地运用,这不仅提高了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难度,也给工程造价的控制留下了巨大的隐患,最终难以满足业主的要求。
2.2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不高
在我国,招标人员与参与项目合同的管理人员是分开执行工作的,即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合同管理是处于脱节状态的。由于招标人员不了解招标文件在实际环境中是怎样执行的,没有具体参与造价合同管理,所以也就难以提高文件编写的水平。另外,合同管理人员也不熟悉招标文件的内容,所以在执行招标文件内容的过程中也比较困难。 并且,还有许多业主认为招标文件的编制不重要,所以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没有结合实际,导致很多文件合同的预见性不足,不能应用到实际中来。这些问题都会增加工程造价控制的难度,也会影响到招标人的总体利益。
2.3工程量清单的计算不准
在计算工程量清单时,由于没有结合具体的招标文件,经常出现错、漏、缺的问题,导致工程造价的结算和预算不相符。
2.4评标办法缺乏科学性、合理性
在招标投标工作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就是评标定标,评标定标能够公平、科学、合理、准确的体现招标投标。合同价格的形成必须要进行充分合理的竞价,这是招标的重要目的。综合评估法和最低投标价法是建设工程评标中目前最常用的两种方法,但是在具体运用时,招标人不能盲目套用这两种评标方法,一定要联系实际,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从而降低施工的难度。
2.5忽视合同谈判签订工作
工程建设合同是工程实施阶段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的合同,它是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依据,合同内容受法律保护。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要详细;表达要清晰;措辞要严谨;操作要具体。另外,要重视清标在招投标阶段中的作用。清标对投标报价算术不会产生太大的差错十分有利,能够保证竣工结算与造价预算不会有太大的偏差。
3 招投标阶段控制工程造价应采取的措施
3.1严格审查招标图纸及勘察现场
图纸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在开标前,一定要严格审查招标图纸,对于图纸中不明确的工程做法一定要加以调整和完善,确保招投标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一般来说,任何图纸都有其不完善的地方,这就要求业主在施工现场要加大勘察力度,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来编制招标文件,对有可能发生的费用都要考虑进去,从而确定适当的计量方法。对于现场计量比较复杂的情形,可采用费用包干的形式。这样就可以做到“费用最少化,效率最大化”。
3.2认真编制招标文件
工程招标投标的核心内容就是招标文件,它是招标工作的总纲,招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的基础性文件。一般的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这四项组成,这些条款对业主及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及后期施工阶段都能产生一定的约束力。
招标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点:
3.2.1文件要严谨、完整
为了避免日后发生争歧,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语言表达是否准确,逻辑是否严密,对涉及到费用的条款一定要反复仔细地推敲,争取做到全面周到无漏洞。
3.2.2文件的可操作性要强
工程项目千差万别,为了更好更快的实施工程,招标文件一定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一定要强,以便在工程实施中加快速度,保质保量早日完工。
3.2.3重视施工合同
合同的内容不仅要反映业主的要求,更要充分反映合同的策略,特别是投标报价一定要符合主合同条款的内容。
施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是确定招标规范性和合格标准的最终证明,因此在招标文件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施工合同制定中应特别重视如下方面:(1)引入律师机制。邀请律师从法律角度出发对合同条款进行评估,确定其可行、科学、合理、合法,以避免后期施工双方产生由于合同不明而无法解决的纠纷。(2)合同条款中对于工程应该达到的质量数值标准、定价标准、交工日期、结算项目做出明确的约定,对于可能发生在施工过程中的价格调整等变量也要做出相关的约束,并明确落实责任方。
3.3重视询标工作
询标是指说明、澄清或者补正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如项目内容表述不准确、投标报价中含义不明确、或者缺项漏项等等。询标是在定标之前完成的,并由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进行监督。通过询标,可排除投标人的不合理报价以及非实质性和欺骗性,可以避免漏报或错报。进行询标工作尤为重要,不可忽略。
3.4编制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
造价控制的核心是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内容,也是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所以,工程量清单是否完整、严谨直接影响到整个招标工作的成与败。工程量清单主要审核的内容包括清单项目是否重项或漏项、清单编码是否正确、项目特征的描述是否做到了准确和完整以及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有误等等。
3.5加强招标图纸审图工作
施工图纸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同时也是确保工程技术和工程清单准确率的依据。招标图纸至关重要,它的深度和准确度会对工程造价和全过程造价控制产生直接影响。图纸完成后,一定要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查,对于图纸中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更正,保证材料和设备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
3.6确定合理的评标办法
通过竞价达到控制投资的目标,就是招标的重要目的。如今,最低投标价法很不适合中国建筑市场,经常发生恶意低价竟标、高价索赔等事故。以百分制设置的话,要突出竞价的重要性,商务报价标权重原则上不低于60%,技术标权重不高于 40%。同时,为了突出合理低价中标又防止恶意低价竞标,商务报价评分可设置一个均价浮动比例,这个比例大约在2%到5%之间。
现行评标办法中有单因素评标法和综合因素评标法。评标过程中,为了谋取更多利益,一些投标者会采用某些不明确违背法律、但与道德标准相悖的竞争策略。常见的恶性竞争手段例如:在投标时不用实际成本进行评估,而是一味的用较低的成本来压制其他竞争者,一旦中标,就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种种方式弥补损失。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成本控制
Abstract: The author described how to strengthen cost control the bidding stage bill of quantity pricing model for all to draw.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bidding stage;, cos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城乡建设规模急剧增大,建筑行业也随之发展壮大起来。但随之而来的是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企业要想站稳脚跟,获取最大程度的经济效益,就必须重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因此向管理要效益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共识。
工程量清单招标目前在我国处于试运行阶段,它的全面推广还受一些现状制约,如:企业还未有足够的资料积累形成企业自己的报价定额,企业报价水平还不高,合同文本未尽完善,建筑市场的信息工作还不适应成本管理的需要,影响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评定等。因此要做好招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我们必须不断学习有关知识,转变观念,适应工程造价制度与建设体制改革,随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深入不断去探索、尝试。
1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现实意义
1.1淡化了原有定额的计价作用,增长企业自主报价的动力。长期以来,我国发承包计价、定价以工程预算定额为依据,量价合一的定额计价表现形式,使市场经济杠杆作用难以发挥,严重阻碍了企业的主动性、创造性,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后,原有的定额及其计价模式已不复存在,适应企业特点,以合理低价参与投标,这种招标、评标价格竞争机制,体现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也与国际惯例接轨。
1.2规范了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建设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建设市场上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大多与工程造价有关,过去的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按照设计图纸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计算规则,提供的工程数量清单,由投标人为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预算及计价方法不能反应市场价格,不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有益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改变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应市场经济规律。
1.3促进了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对发包单位,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单位必须编制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能促进招标单位提高管理水平,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对于承包企业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确定投标价。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后,工程计价规则做到了四个统一(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以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全国统一和实用,我们走出省门,乃至走出国门,就可以不受技术区域的影响,根据自身实力快速准确地投标报价参与市场竞争,因此,为网上投标、异地投标开通了道路。
2 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运作
工程量清单的招投标模式一般采用综合单价法,及工程量清单分项的单价,综合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而其它一些费用和施工组织措施费、工程担保费、保险费等则列入其他报表,在清单模式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确定价格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合理低价中标,另一个是不低于个别成本价。
2.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一般由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作为承包商计算投标报价的依据,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共同参与竞争的投标和作为工程合同价款签订的基础;也用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或处理索赔时确定新项目的价格时可选用或参照的基础,编制时注意将不同等级要求的工程分开;将同一类型但不属于同一部分的工作内容区分开;将具体情况不同,可能要进行不同报价的项目分开。
2.2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报价一般由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个项目进行认真分析,并结合当时市场的材料价格、劳务行情和自身企业的管理体系,结合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地段的好坏、环境的优劣、工期质量的要求、文明施工的考虑、创优的计划、其他各种风险因素进行报价。因此投标单位的各种投标实力、投标策略都能相应地体现在报价上,从而真实地反映出工程的实际成本。所以各企业应该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体系,建立可靠的材料、设备价格询价和比价渠道。组织专人负责进行企业自身的招标报价资料和已完工程竣工资料积累,也包括对竞争对手资料的收集和积累,还可以建立计算机数据库,建立企业内部定额体系或报价体系。这样就可以保证在招标报价编制的过程中能迅速确定企业认可的工程实际需要成本,以便采取一定的报价策略进行报价。
2.3 评标、定标。如何评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控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是针对目前存在的压低标底价和低于成本报价等不规范行为,防止由于过低的成本报价中标导致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现象发生。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都提出了不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定原则。这里的成本是指企业的个别成本。通过“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所有投标人中报价最低但又不低于成本的报价,评标委员会针对每个分项进行认真分析并对投标报价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是否有偷工减料的倾向,是否有恶意压价的可能,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等方面进行判断是否低于成本后再得出结论。要求评标委员会在保证质量、工期和安全等条件下,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规,择优选择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信誉可靠的承包商承建工程,既能优化资源配置,又能提高工程建设效益,力求工程价格更好符合价值基础。
3 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招投标阶段如何控制成本
3.1做好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标单位进行投标和公平竞争的基础,扎实做好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它项目清单组成。项目划分界限清楚,内容工艺和质量标准清楚,既便于计价,也便于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根据工程特点、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项目措施一览表,以项为单位,数量为1。其它项目清单:包括预留金、另星项目一览表等。要认真做好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尽量减少日后工程量变更。
3.2 注重标底的编制。标底在评标中的作用不容忽视,要尽量将工程标底控制在同类工程社会平均水平、标底仍然是评价投标人单价和合价的参考依据,正确计算标底,对控制工程造价起参考作用。
3.3搞好清标询标。招标机构、咨询部门要注重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根据各工程不同的特点,计算统计经济指标,因各企业施工技术、设备以及应用新材料、新工艺各有不同,要搞好清标询标工作,确定合理低价范围。开标、定标前,进行清标,利用工程评标软件信息化技术,将定量分析、对比的评定工作交计算机完成,评标委员会根椐信息资料分析评价,对有疑问的,在建设工程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投标人进行询标,通过询标可排除欺骗性、过分偏激性、以及明显低于成本的不合理报价,避免错报、漏报,便于招投标双方对问题的互相解释、澄清。
3.4重视合同类型及有关条款的确定。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中,由于工程量统一,使合同类型成为报价人选择投标报价的重要因素,清单工程量为预算量,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的差别很大程度地带来合同双方的主要利益风险,恰当地选择合同类型有益于取得竞争性报价,也可合理分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对于规模小、技术不太复杂、工期短的工程, 可采用总价合同,对于大中型工程,一般采用以单价合同为主,总价合同为辅的合同形式。签订合同要重视合同中价款、工程量变更、索赔及风险承担等条款的签订。在招标过程中要认真对待每项工作,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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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
1 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涵
工程造价是指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通过科学的手段,在遵循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所需资金进行全程预算。经过招标、投标、收标、开标等系列的过程并结合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确定最合理,最科学的造价计划。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使经济效益、投资效益达到最大化。
2 加强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现在建筑体系中,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今,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带动了建筑行业的腾飞同时,也使建造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激烈的竞争过程中暴露了当前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不足。加强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能有效防止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部分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恶劣竞争、违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扰乱正常的招投标秩序的违法行为。
3 目前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不足
工程造价的招投标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工程造价的招投标工作制约着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程度。我国传统的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今时展的需要,我国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不足主要有以下两点:
3.1 招投标方面
招标机构的招标信息不够透明化,造成参与竞标的投标商少,竞争程度低,招标机构的选择余地少,造成最后得到的标书质量不高,影响工程的质量。
招标人员在招标过程中缺乏专业素养,对于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匮乏,认识薄弱,在招标过程中不按照科学地标准展开招标工作,给工程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带来了不可预期的风险。
招投标体制不完善,无法打破行业垄断现象,招标过程中腐败现象严重,存在大量的关系户,影响最终得到的工程造价计划书的科学性、严谨性。
3.2 工程造价方面
由于受到传统的工程建设观念影响,使施工单位对与工程造价的认识不够,忽视工程造价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缺乏相应的理念,造成工程建设投资大于预期投资,延缓工期,资源浪费严重。
工程造价在预算过程中没有合理联系施工环境的自身特点,忽视气候、地貌特征对工程的影响,计划书缺乏科学性、可操作性。
设计图纸不准确,工程造价的图纸设计不严密,导致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选取时引起争议进而严重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
工程造价的预算在设计理念,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的选取过程中,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新的工艺不断涌现,新的施工材料不断被研发,新的施工设备不断更新,造价师在编制预算过程中没有结合新理念,合理运用新材料,及时更新新设备导致在施工过程资源浪费,工人工作效率低,工程质量达不到新的标准。
4 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不到位带来的危害
工程造价的招投标工作进行不到位,将直接加大工程的投资,延长工期,影响施工的质量。招投标阶段若是无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这三项基本原则进行,将会使造价失去控制,加大国家对工程的资金投入,从而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招投标工作失去控制,将会得到一些不合格的工程造价计划书,使工程的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以至于工程在后期运行过程中出现各种安全事故,影响人民的生命安全。
5 完善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措施
5.1 完善招标工作程序
招标工作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着招投标的进行,合理规划招标工作运行阶段的各个步骤,减少招标工作中的人力投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使招标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招标程序图如下所示。
5.2 公开招标信息、加强投标机构的资格审查工作
保证招标信息的公开性,提高招标信息的透明度,通过各种媒介公开所需工程造价计划书的要求与内容。使更多的机构参与到投标过程中,通过公平竞争,大量的筛选,优胜劣汰选择最优的工程造价预算计划书。
在投标开始之前,工程建设机构严格对欲参与投标机构的资格审核,通过对投标机构的信誉度、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多方面的预先评估,确保参与竞标的机构具有雄厚实力,可靠信誉度,丰富施工经验。以减少在评估方面的费用,加快评审进度。
5.3 编制合理的工程量清单
编制合理的、科学的工程量清单,能直观的反映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材料消耗和工程建造费用,使工程造价预算结合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通过工程量清单,确定施工的工程进度,进而决定资金投入,降低施工成本。编制工程量清单,需严格按照我国当前“量价分离”的政策进行编制,以工程建设所需材料的单价为基础,建立先进的动态计价估算模式。工程造价预算工作以市场竞争为基础,避免招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的不法行为,使招投标工作做到“公正、公开、公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5.4 完善专家制度、推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发展
为了保障招投标工作的科学性,应完善评标专家管理体制,严格专家参与评标的资格认定,提高评标专家的技术水平、道德水平以保证招标活动公正的进行。
建立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大,责任心强的咨询机构,规范咨询机构的管理体制。通过咨询机构,普及招标人对工程造价预算工作的认知程度,避免不合理报价现象出现,减少工程资金投入,使招投标工作按照法定程序的有效进行。
5.5 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减少政府机构在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的参与,在维护国家宏观调控的基础上,实行政企分家,使工程造价的招投标工作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发展规律。提高投标的民主程度,使企业在投标竞争中完善经营模式,提高科技水平。
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应更加明确,加强工程造价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行政部门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察力度,剪断暗箱操作的幕后黑手,在执法过程中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保障工程造价招投标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随着我国工程造价的招投标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工程造价的经济性将不断提高,当前市场上存在的问题也将逐步得到解决。未来,我国的工程建筑行业必将蓬勃、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招投标;转包;围标;串标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1 目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陪标现象
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以及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后,强迫业主追加部分预算,所有这些现象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1.2 转包问题
“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在实践中,转包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形成“层层转包、层层扒皮”的现象,最后实际用于工程建设的费用大为减少,导致严重偷工减料,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1.3 评标不规范、不够成熟
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评标专家的组建也不够规范,使整个评标方法流于形势,认为评标就是去打勾,评标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1.4 招标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招标机构人员素质不高,行为不规范:一是专业素质不高;二是弄虚作假;三是恶性竞价。由于我国招标业务起步晚,招标市场发育不健全,服务范围狭窄,不能做到全程招标,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难以体现第三者的公正立场,严重影响了招标市场的竟争秩序。
1.5 监管方面的问题
“多头管理”现象普遍,降低了招投标管理制度监管功能;监督力量薄弱,使大部分监督流于形势。
2 对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存在问题的的几点建议
2.1 实行招标人终身负责制,解决虚假招标现象
现在的招标人与工程项目没有什么利益关系,所以在招标过程中工程质量的好坏和建设的价款都与自己没有关系,招标人只负责招标这份工作,这样就给施工单位提供了进行不法行为的机会。招标的可靠性降低,虚假招标司空见惯,而且这类现象还有发展下去的势头。因此为了更好的解决此类问题的存在,对于招标人、负责人应该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负责制,这样有利于遏制虚假招标的进行,对于在设计使用年限里的建筑,如果在设计、结构设计等方面的问题,那么就要追究设计单位的责任;建筑物有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的话那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要被追究的,特别是项目经理及项目组的人,应该负起相关的责任来,这样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虚假现象得到控制、对于工程项目中的腐败现象得到有效的杜绝,减少“豆腐渣”工程的产生,保证工程的质量。
2.2 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2.2.1 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特别是对招标公告、评标办法制定、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加强监管,防止政府部门和个人参于招标投标活动,防止腐败的发生。
2.2.2 联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管理,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2.3 强化监理工程师的职能,杜绝“转包”现象
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司空见惯,应当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监理职能。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应从质和量这两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
2.4 采取新的标书检测方法,减少串标行为
在当前实行电子招投标制度的形势下,对电子标书进行检测,检测标书的雷同率,这种办法的推行,对遏止串标、围标、陪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5 加强对招标机构的培育和监管
2.5.1 建立招标公司比选制度,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约束,促进其公平竟争。
2.5.2 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
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2.6 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开、公平、公正
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利用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个有形市场,明确交易中心的服务责任和交易流程,交易中做到“八统一”:统一交易受理登记、统一信息咨询、统一时间场所安排、统一专家(中介)选取、统一发放中标(成交)通知、统一费用收取退付、统一交易资料保存、统一电子监察监控等,治理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减少串标陪标现象。为了保证在竞争中公平的竞争性,建设单位可以到交易中心中选择优秀的施工单位,从而使这些单位增加中标的机会,这样对市场的形成和完善是十分有利的。
2.7 加快建立电子招投标制度,推进网络远程评标系统
随着互联网的讯速普及,电子招投标是一种全新的招标方式,在电子化招投标中,招投标主体、招投标过程,全部在一个网络平台上进行交易,减少了人为因素的控制和干扰;其中电子评标系统的出现,更具划时代的意义,不但减少了评标专家的工作量,而且规范了专家的自由裁量,使评标更加规范,计算更加准确。电子化招投标真正实现了阳光工程。
综上所述, 实施工程招投标制度,既是一项“阳光工程”,又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目前,我国的招投标制度正朝着 “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健康方向发展,虽然目前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但是也对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所以在招投标中应更好的进行完善和监督,从而使招投标市场不断的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进程上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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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来方.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和前景展望郑州大学,2006.
【关键词】工程造价;有效控制;设计审查;管理制度
在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非常重要,充分了解工程招投标中价格形成机制的特点和运行规律,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利用好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这里着重谈一下,在实践招投标工作中的一点体会。
1、工程招投标价格的确定
建设工程造价,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所花费(指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的全部费用。它是一种动态投资。它的运动受价值规律、货币流通规律和商品供求规律的支配。因此在承包工程投标报价计算中我们要运用决策理论、会计学、经济学等理论评定报价策略,经过从行政上、技术上和商务上进行全面鉴别、比较以后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使其报价中标。
1.1 招投标工程计价依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及时、准确地捕捉工程建设市场价格信息是业主和承包商保持竞争优势、控制成本和取得盈利的关键,是工程招投标价格计算和结算的重要依据。因此我们还要加大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改革力度,在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定额的基础上,遵循商品经济的规律,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即实行量价分离,改变计价定额的属性,定额不再作为政府的法定行为,但是量要统一,要在国家的指导下,由有关的咨询公司或专业协会制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定额,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持社会生产力平衡发展。价要逐步放开,先由定额法定价向指导价过渡,再由指导价向市场价过渡,与国际市场接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公司人员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资质、经验和社会信誉制定企业自己的定额与取费标准。
1.2 工程招投标价格的计算
工程招投标价格的表现形式是标底。标底的计算主要有三种:施工图设计阶段,以预算定额为基础;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以概算定额为基础;另一种就是综合单价法。我们知道许多工程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就开始招标,因此用概算定额为基础编制标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漏项或重复计算的差错,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但使用的概算定额必须准确、有效。各企业也可以在概算定额的基础上进行费用合并,取消取费类别,变为竞争性费率。为了提高工程招投标价格的竞争力,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体现先进的劳动生产率,要努力降低工程施工的间接时问,空闲、浪费时间,减少和消除设计变更、施工错误导致的返工时间。
2、工程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也始终存在着风险因素,有市场价格变化风险、设计风险、物资采购风险、施工管理风险等等,因此招投标工程必须做好风险控制,而工程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2.1 开展财务决策
招投标价格计算与概预算管理不同,工程招投价格的计算事先就要考虑到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因素考虑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的变化因素。要解工程的地理条件和工程范围,
要了解项目运行的过程、项目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理。要研究折旧、技术措施、临时设施的摊销、风险析。还要与采用的施工方案、标准规范、选用的施工械、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等相结合对投标价格进行析,作出财务决策,这是一种微观管理。因此我们应“控制”立足于事前,在投标报价时就要主动地采取务决策,使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中和赢利。
2.2 合同价格形式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签定合同不仅仅是一种经业务活动,而且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是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相结合来管理经济的一种措施。因此在市经济条件下,工程招投标不仅仅是一个定价的问题,是要把设计文件、合同条件、文本管理和招标、投标结合起来。不仅仅要算准价格,还要报出合理的有竞性的标书价格。工程招投标结束以后,通过招投标所成的价格,要通过合同价格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合管理实现对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合同价款与支条款是经济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在合同谈判、签定执行、管理过程中处于重要地位。因此招投标合同价定下来以后,可以改变过去重进度和质量控制,轻成控制的思想。对于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工程,设计门、施工企业、物质供应部门可以按各自的承包范围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价格从头到尾一次包死。对于跨度的较大工程或设计文件不完备,工程量不能固定工程,可以采用单价合同。对于价格变化趋势不清楚不能一次包死的工程,可以按国际惯例,有所包死,所不包。我们也可以在合同中规定价格调整范围以价格调整计算公式,等等,以减少风险。
2.3 限额设计
对于一个工程来说,在其投资建设期涉及到设计、物资采购和施工管理三个方面。工程投资效益的好坏,工程造价的高低,起决定作用的是设计。工程设计阶段是形成工程价格的首要阶段,在这个阶段节约投资的机会多、金额大、付出的代价小。工程质量、建设周期、项目功能、项目寿命和项目投资回报率等都在设计阶段以技术和投资费用的形式表现出来。目前的概预算管理往往只重视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而忽视设计阶段和物资采购阶段的造价管理,出现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现象也就在所难免。在工程招投标机制下,工程设计工作的特点是技术决定经济,经济制约技术,因此要做好工程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必须实行限额设计,既实现对设计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深度、工程数量与投资额等各个方面的有效控制。
2.4 管理制度
在建筑安装工程中,材料费大约占建安工程费的70%左右。在安装工程中,设备费也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影响工程招投标价格的另一个因素就是物质采购管理制度。要想真正使得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得以有效运行,就要有相适应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采购物质,都要在投标报价或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范围内实行限额采购,努力降低设备材料费。比如,实行比价采购管理,要货比三家,采购价不能高于预算价、成本价;另外还要建立和完善内部采购审核制度,实行决策权、执行权、审核权三权分立,等等,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5 工程索赔
工程招投标价格控制的另一个特点是工程索赔管理。索赔是法律和合同赋予的正当权利,我们应当树立起索赔意识,重视索赔、善于索赔,建立健全索赔管理机制。目前的概预算管理制度中结算常采用预算加设计变更加签证的做法,是一种事后算帐的做法,而招投标工程中价格要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于设计变更、超合同范围的工作量、不可预见费、不可抗力以及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则要通过索赔的形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招投标工程的索赔有其独特的规律,是一种先算帐后干活,算好帐再干活或边算帐边干活的动态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