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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审计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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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审计方案

第1篇:经费审计方案范文

【关键词】 行为审计; 特定行为; 审计载体; 审计取证; 审计意见

【中图分类号】 F23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4-0123-06

一、引言

行为审计主题是特定行为,也就是对经管责任履行有影响的作为或不作为。例如,“三公经费”都是具体的支出行为。对“三公经费”进行审计,可以审计其具体的支出行为。类似“三公经费”的行为审计还很多,例如,预算执行审计、舞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都涉及行为主题。由于审计载体不同,针对行为的审计取证逻辑框架存在差异。现有文献鲜有涉及以审计主题为基础的审计取证逻辑框架之探讨。本文探究特定行为这个审计主题的审计取证逻辑框架。

随后的内容安排如下:首先是一个简要的文献综述,对相关文献作简要梳理;其次以行为审计取证模式为基础,构建特定行为审计取证的逻辑框架;在此基础上,将上述逻辑框架用于“三公经费”审计,一定程度上验证上述逻辑框架;最后是结论和启示。

二、文献综述

由于审计主题不同,有信息审计和行为审计之区分。关于信息审计取证模式有不少研究文献(谢志华,2008;陈毓圭,2004;谢荣、吴建友,2004;石爱中、孙俭2005;罗伯特・K.莫茨,侯赛因・A.夏拉夫,1990;Bowermna,1995;郑石桥,2014)[ 1-7 ]。关于行为审计取证之研究,国外的代表性人物是日本的鸟羽至英教授,他认为,行为审计往往缺乏确定的审计命题,通常责任方并没有给出认定,需要审计人员确定审计命题,这意味着审计人员必须自己判断并决定审计对象的领域,由于审计命题的宽泛性和模糊性,行为审计只能提供消极保证(鸟羽至英,1995)[ 8 ]。国内只有谢少敏(2006)[ 9 ]在其教材《审计学导论――审计理论入门和研究》中提到信息审计和行为审计的概念,并介绍了鸟羽至英教授的研究。

总体来说,关于行为审计取证,特别是其中的特定行为取证框架非常缺乏研究。本文以行为审计取证模式为基础,构建特定行为审计取证的逻辑框架,勾画出不同情形下特定行为审计取证的逻辑框架。

三、特定行为审计取证的逻辑框架

在既定的审计目标和审计主题下,需要一个审计取证模式来获取审计证据以完成对既定主题的既定审计目标。审计取证模式涉及三个问题:第一,审计标的,也就是审计实施的直接标的物之确定;第二,针对特定的审计标的,具体的审计目标是什么,也就是确定针对特定审计标的之审计命题;第三,如何证明每一个具体的审计命题,也就是确定和实施审计程序。审计取证模式就是上述三方面的组合。在不同的审计主题下,上述三方面呈现差异,从而有不同的审计取证逻辑框架。下面,笔者从上述三个方面来讨论特定行为的审计取证逻辑框架。

(一)特定行为审计取证:审计标的(审计总体和审计个体)

审计标的是审计实施的直接标的物,也就是审计的靶子(谢荣,1989)[ 10 ]。一般来说,审计标的是审计主题的细分。特定行为审计,其审计主题是特定的行为,但是,特定行为还可以再细分,一直要细分到每个细目具有独立的审计标准为止。一般来说,审计标准和特定行为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性,审计标准是对特定行为的要求,不同的审计标准会规范不同的特定行为,所以,某个总体已经有独立的审计标准了,那么,组成这个总体的每个个体,已经是一次特定行为了。具有相同审计标准的审计标的可以作为一个总体,具有不同审计标准的审计标的一般不宜作为一个审计总体。不同的特定行为,由于约束其的制度不同,所以,再细分的层级要求可能不同。审计标的确定之后,每个审计标的都有自己独立的审计标准,也就是说,属于同一审计标的之内的特定行为具有相同的行为规范,而不同审计标的中的特定行为具有不同的行为规范。

将特定行为细分到每个细目具有独立的审计标准,能够作为一个审计总体时,就可以进行审计取证了。对于每个审计标的,需要确定审计总体和审计个体。审计个体是每个审计标的单个的组成要素,也就是每个细分层级的特定行为,而审计总体则是该审计标的全部审计个体的集合。

审计总体和审计个体确定之后,还需要确定审计载体,它们是审计活动直接实施的资料、实物和人,是被审计单位或相关主体对审计标的之记载或记忆,也称为形式上之标的。对于特定行为来说,审计载体有三种情形:一是没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对于这种审计标的并未形成专门的系统记录;二是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但是,这些记载没有原始记录支持,无法验证这些记载;三是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并且有原始记录支持,可以验证这些记载。

(二)特定行为审计取证:审计命题

审计命题是可以被定义并观察的现象,是审计目标在审计标的上的落实,也是针对特定的审计标的需要获取证据来证明的事项,称为具体审计目标。一般来说,行为审计目标是合规性和合理性,但是,真实性是二者的基础,离开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的判断可能得到错误的结论。所以,行为审计一般要结合真实性来进行合规性和合理性审计。

从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总目标出发,对于形成审计标的的特定行为(也就是形成独立审计总体的每类特定行为),审计命题或具体审计目标包括:发生性、完整性、准确性、截止、分类、合规和合理。发生性是指审计载体中已经记录的行为是真实的;完整性是指审计客体所发生的所有该类行为都已经确实在审计载体中记录了;准确性是指审计载体中对该行为相关数据特别是金额的记录是正确的;截止是指审计载体所记录的特定行为记录于恰当的期间;分类是指在审计载体中的特定行为确实属于该类特定行为;合规是指审计客体所发生的该类特定行为符合既定标准;合理是指该特定行为不存在较大的改进潜力。

(三)特定行为审计取证:审计程序

以每个审计总体为单元,确定审计命题之后,就需要获取证据来证明审计命题。这些获取证据的技术方法就是审计程序。审计程序的实际实施对象是审计载体,由于审计载体不同,审计程序的选择也不同。前已述及,审计载体有三种情形:没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但没有原始记录支持;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且有原始记录支持。在不同的审计载体情形下,审计程序的选择不同。

1.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且有原始记录支持

在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且有原始记录支持时,一般采用命题论证型审计取证模式,审计取证过程包括两个步骤:一是风险评估;二是进一步的审计程序。风险评估是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基础上,对风险进行估计;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选择所需审计程序的组合、性质、范围和时间,并实施这些审计程序。

上述审计程序与会计报表审计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有些类似,也可以称为风险导向特定行为审计。但是,各步骤的主要内容与会计报表审计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有很大的区别。INTOSAI(2010)[ 11 ]颁布的审计准则中对于合规审计设有专门的章节,包括:《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Compliance Auditing》《Compliance Audit Guidelines-General Introduction》《Compliance Audit Guidelines-For Audits Performed Separately from the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Compliance Audit Guidelines-Compliance Audit Related to the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GAO(2011)[ 12 ]颁布的政府审计准则设置专门的《Chapter 5 Standards for Attestation Engagements》来规范鉴证业务。这些准则表明,在权威机构看来,合规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存在重大差异。下面,以特定行为审计为背景,对风险评估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作一简要阐述。

(1)风险的含义

会计报表审计中,审计主题是会计报表信息,风险主要是指会计报表信息错弊风险,对于舞弊、违规等行为,只有其对会计报表数据形成影响时,才作为错弊的来源予以关注,所以,这里的风险事实上是信息真实性风险。特定行为审计中,审计主题是特定的特定行为,这里的风险是特定行为与既定标准不一致的可能性,也就是特定行为的合规性风险和合理性风险。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主要是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但是,由于要评估的风险不同,所以,对于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内容也不同,由于了解内容不同,所采用的程序也会有区别。就特定行为审计来说,风险评估时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最佳管理实务,同类单位在该特定行为方面的情形,被审计单位对于该特定行为的审计载体,被审计单位对于该特定行为的相关内部控制,相关数据分析。

(3)进一步审计程序

进一步审计程序的选择包括两个问题,一是审计策略,二是审计方案。审计策略是审计程序的组合,也就是对于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的选择。一般来说,在风险评估阶段,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值得依赖,就要选择综合审计策略,也就是将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结合起来,先对拟依赖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然后再实施实质性测试。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不值得依赖,则采用实质性为主的审计策略,不实施控制测试,直接实施实质性审计程序。审计方案主要涉及审计程序的性质、范围和时间选择。它是以审计策略为基础,根据审计策略,对所需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样本及实施时间作出安排。

由于特定行为所依赖的内部控制、所需要证明的审计命题与财务信息不同,所以,审计策略及审计方案都会与会计报表审计不同。即使是同样的审计命题,由于审计载体不同,审计方案甚至审计策略也会不同。

一般来说,由于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且有原始记录支持,在实施所有的审计程序之后,能够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发表合理保证的审计意见。

归纳起来,在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且有原始记录支持情形下,特定行为审计的审计取证逻辑框架如图1所示。

2.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但没有原始记录支持

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但没有原始记录支持时,风险评估程序基本不变,但是,这种情形下,细节测试可能受到较大限制,采用事实发现型审计取证模式,一般来说,要加大分析性程序的应用。同时,以数据分析和内部控制调查为基础,确定审计疑点,在对这些疑点的细节测试中,考虑采用访谈、现金盘点、银行账户查询、设置举报邮箱等方式获取审计证据。一般情况下,由于细节测试受到限制,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只能就已经发现的事实发表有限保证的审计意见。

归纳起来,在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但没有原始记录支持情形下,特定行为审计的审计取证逻辑框架如图2所示。

3.没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

当特定行为没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时,对于特定行为的审计,尽管从概念上能确定审计总体、审计个体、审计命题,但是,由于没有审计载体,只能采用事实发现型审计取证模式,犹如渔翁撒网,先选择撒网的地点,然后再撒网。审计逻辑步骤包括两个阶段:一是寻找疑点;二是围绕疑点获取审计证据。这种情形下的审计程序之选择,类似于“小金库”查找和经济犯罪侦察(戴蓬,2002;倪瑞平、李虎桓,2006;张帮志,2006;朱晓进,2011)[ 13-16 ],并没有确定的模式,只有一个逻辑上的框架。由于审计总体和审计个体并无确定的载体,系统的审计抽样也无法采用。由于这种情形只能就发现的疑点来寻找证据,当然无法根据确认的疑点对审计总体发表意见,只能就已经发现的事实发表有限保证的审计意见。

归纳起来,没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情形下,特定行为审计的审计取证逻辑框架如图3所示。

四、特定行为审计取证框架的例证分析:以“三公经费”为例

本文提出了一个特定行为审计的审计取证逻辑框架,然而,这个框架是否可行呢?笔者将上述理论框架用来分析“三公经费”的审计取证,以一定程度上验证这个框架。“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对于它们,可以有三种不同的审计主题选择:一是信息审计,主要关注其数据的真实性;二是特定行为审计,关注具体的“三公经费”开支的合规性和合理性;三是制度审计,关注“三公经费”相关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性。根据本文的主题,从特定行为主题来分析审计取证逻辑框架。

(一)“三公经费”的审计标的

“三公经费”的审计标的“三公经费”要细分,细分以后得到一些可实施审计取证的审计总体。“三公经费”如何细分呢?这要看约束“三公经费”的制度是如何建立的。根据我国现行财经制度,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公务车运行费、公务招待费都有单独的财经制度,同时,都有相对完整的特定行为,所以,它们应该作为独立的审计标的。因公出国(境)经费作为一个审计标的,每次因公出国行为是审计个体,全部因公出国行为形成审计总体;公务车购置作为一个审计标的,每辆车的购置行为是审计个体,全部购车行为形成审计总体;公务车运行费作为一个审计标的,每次支出是审计个体,审计个体的集合形成审计总体;公务招待费作为一个审计总体,每次招待是审计个体,审计个体的集合形成审计总体。

针对上述审计标的审计取证,需要落实到审计载体,不同的单位,对于“三公经费”的记录或记载有不同的情形;同时,不同的“三公经费”审计总体,记录或记载的情形也不同。正是审计载体不同,决定了审计程序选择不同。

在构建“三公经费”审计标的时,可能出现两种不恰当的情形:一种情形是审计标的过于宽泛,例如,将公务车购置和公务车运行费作为一个审计标的,这实际上是将公务车购置行为和公务车运行支出行为作为相同的行为。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实施详细审计,基本可行;如果实施抽样审计,公务车购置行为和公务车运行支出行为具有较大的不同,本质上是不同的审计个体,如果实施审计抽样,无法根据样本来推断总体。另外一种情形是审计标的过于狭窄,例如,因公出国(境)经费还可以细分为国际旅费、国(境)外伙食费、公杂费、住宿费、个人零用费和城市间交通费等,如果将上述细分后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单独作为审计总体,则一次出国行为成为多个特定行为。一般来说,针对这些特定行为,不会有独立的审计载体,所以,如果作为不同的审计总体对待,可能对同一审计载体实施多次审计,影响审计取证效率。公务招待费也可能出现同样的问题。

(二)“三公经费”的审计命题

审计命题是针对特定的审计标的需要获取证据来证明的事项,也就是审计目标在审计标的上的落实。从行为主题出发,“三公经费”审计目标包括合规性和合理性,但是,在没有实施信息审计的情形下,一般需要结合真实性来实施审计。

从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总目标出发,“三公经费”各审计总体(或审计标的)的审计命题(或具体审计目标)包括:发生性、完整性、准确性、截止、分类、合规和合理。下面,以公务招待费为例来阐述其含义。发生性是指审计载体中已经记录的公务招待费是真实的;完整性是指所有公务招待费都已经确实在审计载体中记录了;准确性是指审计载体中对公务招待费相关数据特别是金额的记录是正确的;截止是指审计载体所记录的公务招待费记录于恰当的期间;分类是指在审计载体中的公务招待费确实属于公务招待费;合规是指所发生的公务招待费符合既定标准;合理是指公务招待费不存在较大的改进潜力。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公务车运行费这三个审计总体的审计命题与公务招待费类似。上述“三公经费”的审计总体、审计个体和审计命题归纳起来如表1所示。

(三)“三公经费”的审计程序

我国于2010年开始,中央要求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当时,从预算科目和会计科目来说,对于“三公经费”并未单独处理,所以,当时并没有“三公经费”的系统记录(尹平,2012)[ 17 ]。后来,由于中央对“三公经费”的重视,在预算和会计制度上逐步有了一些“三公经费”的系统记录。所以,“三公经费”的审计载体可能有三种情形: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且有原始记录支持;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但没有原始记录支持;没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不同审计载体情形下,“三公经费”的审计程序选择不同。

1.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且有原始记录支持

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且有原始记录支持有两种情形:一是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中,本身就对“三公经费”审计总体有专门的系统记录并有原始记录支持,这个信息系统主要是会计信息系统,还可能包括一些业务信息系统;二是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中,对于“三公经费”审计总体没有系统记录,但是被审计单位信息化程度较高,可以从其信息系统(特别是会计信息系统)的凭证库记录中将属于“三公经费”的审计个体找出来,审计人员自己建立一个系统化的审计载体。

前已述及,在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且有原始记录支持时,一般采用命题论证型审计取证模式,审计取证过程包括两个步骤:一是风险评估;二是进一步的审计程序。风险评估是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基础上,对风险进行估计;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选择所需审计程序的组合、性质、范围和时间,并实施这些审计程序。对于“三公经费”来说,两个步骤的主要内容如下:

(1)风险评估

这里的风险是指“三公经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方面的风险,需要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基础上,进行评估。第一,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第二,了解被审计单位“三公经费”相关内部控制;第三,了解同类单位“三公经费”相关情况;第四,数据分析,主要是通过分析性程序,发现“三公经费”的疑点。例如,对于公务车运行费,可以从以下角度来进行数据分析:非司机人员经办加油支出;相关车辆所用汽油标号与其所加汽油标号不一致的油费支出;一次性加油超过油箱容量的汽油费支出;业务票据发生日期与入账日期超过多年的维修费用支出;相关票据中的经营单位业务与其税务登记中主营范围的项目内容不一致的车辆维修费支出(王易苗,2012)[ 18 ]。

(2)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包括审计策略和审计方案。如果被审计单位“三公经费”相关内部控制值得依赖,则采用综合审计策略;否则,采用实质性审计为主的审计策略。审计方案要以审计策略为基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审计命题来具体确定。笔者以公务车运行费为例来说明审计方案。假定风险评估阶段发现被审计单位公务车运行费相关内部控制值得依赖,所以,选择综合审计方案,并且将控制风险初步评估为较低。在这个背景下,审计方案选择如下:A.控制测试程序。确定公务车运行费相关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采用抽样审计方法,用重新执行、观察、审阅等程序,对内部控制执行性进行测试,并决定是否要修改控制风险初步评定结果。B.实质性测试程序。由于公务车运行费的审计命题包括发生性、完整性、准确性、截止、分类、合规、合理七个方面,为每个命题选择适宜的审计程序性质、时间和样本,在此基础上,进行审计程序合并,将涉及不同审计命题的相同审计程序予以合并,形成最终的拟实施审计程序表。

2.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但没有原始记录支持

由于一些单位的预算科目和会计科目中并没有“三公经费”专门项目,所以,相关数据需要从其他记录中寻找,如果寻找到的数据没有标识其来源,“三公经费”审计载体就没有原始记录支持,我国一些中央部门2010年开始的“三公经费”信息就属于这种情形。在这种情形下,风险评估程序的目的是寻找审计疑点,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采用分析性程序进行数据分析;二是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关于“三公经费”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通过上述两方面的工作,寻找审计疑点。至于如何围绕疑点获取审计证据,由于没有适宜的审计载体,审计程序并无定式。当然,也只能就已经发现的事实发表有限保证的审计意见。

3.没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

由于一些单位的预算科目和会计科目中并没有“三公经费”专门项目,“三公经费”分布于许多项目中,如果记录时标识不清楚,要从许多的记录中找出“三公经费”就非常困难,所以一些单位根本就无法形成关于“三公经费”的系统记录。在这种情形下,“三公经费”审计类似于“小金库”审计和经济犯罪侦察,审计逻辑步骤包括两个阶段:一是寻找疑点,二是围绕疑点获取审计证据,每个阶段的具体审计程序并没有定式。

五、结论和启示

行为审计主题是特定行为,本文探究特定行为这个审计主题的审计取证逻辑框架。在既定的审计目标和审计主题下,审计取证模式涉及审计标的、审计命题和审计程序。在不同的审计主题下,上述三方面呈现差异,从而有不同的审计取证逻辑框架。

审计标的是审计主题的细分,特定行为审计的审计标的是对特定行为的细分,一般要细分到每个细目具有独立的审计标准为止。审计标的确定之后,属于同一审计标的之内的特定行为,具有相同的行为规范;而不同审计标的中的特定行为,具有不同的行为规范。对于每个审计标的,需要确定审计总体和审计个体。审计个体是每个审计标的单个组成要素,也就是每个细分层级的特定行为,而审计总体则是该审计标的全部审计个体的集合。审计总体和审计个体确定之后,还需要确定审计载体,它们是审计活动直接实施的资料、实物和人,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没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对于这种审计标的并未形成专门的系统记录;二是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但是,这些记载没有原始记录支持,无法验证这些记载;三是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并且有原始记录支持,可以验证这些记载。

审计命题是审计目标在审计标的上的落实,也就是具体审计目标。一般来说,行为审计目标是合规性和合理性,但是,真实性是二者的基础,离开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的判断可能得到错误的结论。所以,行为审计一般要结合真实性来进行合规性和合理性审计。从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总目标出发,特定行为的审计命题或具体审计目标包括:发生性、完整性、准确性、截止、分类、合规和合理。

特定行为审计取证程序选择依赖于审计载体。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且有原始记录支持时,采用命题论证型审计取证模式,审计取证过程一般分为风险评估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由于特定行为所依赖的内部控制、所需要证明的审计命题与财务信息不同,所以,审计策略及审计方案都会与会计报表审计不同。即使是同样的审计命题,由于审计载体不同,审计方案甚至审计策略也会不同。一般来说,由于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且有原始记录支持,审计证据支持发表合理保证的审计意见。有系统化审计载体但没有记录支持情形时,风险评估程序基本不变,但是,这种情形下,细节测试可能受到较大的限制,采用事实发现型审计取证模式,只能就已经发现的事实发表有限保证的审计意见。没有系统化的审计载体时,只能采用事实发现型审计取证模式,只能就已经发现的事实发表有限保证的审计意见。审计逻辑步骤包括两个阶段:一是寻找疑点;二是围绕疑点获取审计证据。

“三公经费”作为特定行为,可以应用上述不同情形下的审计取证逻辑框架。

在审计理论中,经常讨论审计环境对审计的影响。本文的研究告诉我们,审计环境对审计取证有重大影响,正是由于审计载体的不同,决定了审计取证逻辑框架不同,也决定了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不同。我们的审计中,行为是重要的主题,而关于行为的相关载体又有不同的情形,所以,我国审计规范化建设遇到许多困难。当然,审计也可以影响审计环境,可能通过审计,促使重要的行为都能形成完整的载体。同时,审计界还需要大力研究审计载体不完整情形下的审计取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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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经费审计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着力解决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范问题,将市教育局机关(含直属二级机构)及市直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及其他往来款项等全部纳入核算中心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管理,防止教育经费被挪用、挤占、截留和浪费等现象发生,合理配置和利用教育资源,从源头上制止和防范消极腐败现象,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资金使用权属不

变的原则。实行会计集中统一核算后,市直学校资金的权属不变,内部理财机制不变,单位年度收支、预算编制职责不变。

(二)资金审批权属不变的原则。属于市直学校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各学校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

(三)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原则。各学校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仍由各学校享有和承担。

(四)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的原则。从2012年1月1日起,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专款专用,内部结算,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强化监督,定期审计,按月通报。

三、实施范围

市教育局机关(含直属二级机构,下同)及市直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及其他往来款项等全部纳入核算中心统一管理。

四、管理体制

市教育局成立“市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在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审计科加挂一块牌子,隶属于计划财务审计科的领导,核算中心内部设主任、副主任、主管会计、会计、初审、复核、统计等岗位。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接受市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统一管理人员和经费,统一核算制度,确保教育经费集中核算工作的规范、高效、便捷。

五、方案内容

市教育局机关和市直学校所有收支均由市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各单位的财务,加强对各单位的财务监督;市教育局机关和市直学校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及其他基础性工作,指定财务人员负责报账,实行账务公开。

(一)统一账户。核算中心设立“市教育经费核算中心”银行帐户和零余额帐户。自纳入核算中心之日起,按集中统一核算的原则,各单位资金均纳入核算中心帐户,资金使用权仍归单位所有。

(二)收入:按照规定,各单位向学生收取的收费和代收费款项及其他收入,统一使用财政票据,实行“票款分离”,通过金融机构全部上缴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三)支出:预算内通过零余额帐户支付的资金,各单位网上申请并按程序审核后,属于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由核算中心审核后开具“市教育经费核算中心直接支付审批单”,连同单位出具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送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办理直接支付手续;属于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由核算中心审核后通过核算中心零余额账户支付。

预算外资金,各单位使用资金时应按收入进度、根据资金性质,上报用款计划,由核算中心初审、汇总报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后,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把资金转入核算中心帐户,由核算中心进行支付。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土地出让金用于教育部分等教育资金的支出,由财政、教育根据有关规定编制预算使用计划后,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按规定需政府采购的项目,原则上各单位应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将采购申请上报核算中心,由核算中心统一到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采购手续。

(四)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救助金等仍按原渠道发放或缴纳。

(五)各单位的日常公用支出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数额按学校规模核定。负责报账的财务人员持原始凭证按规定时间到核算中心集中办理支付手续,特殊情况可随时报销。凡属现金支付范围以外的支出,均通过核算中心办理转账、汇兑。

(六)核算中心根据会计集中核算的原则按单位分设账簿,单独核算,各单位的凭证审核、资金结算、账簿登记、报表等会计核算事宜由核算中心办理;核算中心按月向市财政局报送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七)纳入集中统一会计核算后,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由核算中心统一编目、立卷、归档、保管,两年后退还原单位,各单位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纳入集中统一会计核算前的会计档案,由单位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自行妥善保管。

(八)核算中心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审计监督,及时提供各种会计资料。

(九)核算中心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的相关办法和制度,切实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并对市直学校财务工作给予指导。

六、实施步骤

“市教育经费核算中心”的运行分以下六个阶段实施,各阶段工作可交叉或同时进行,确保从2012年1月份全面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学习考察外地先进经验,制定实施方案和有关配套措施,报请上级领导审定。成立“市教育经费核算中心”机构,确定人员岗位和办公地点,配置办公设备、装修办公设施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印发宣传资料和有关文件,召开动员会议,利用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发动。

(三)清查清理阶段。各单位要在2012年1月上旬与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核对、处理好账务,认真清理资金,清理核对好固定资产,按规定填写移交清册(移交清册由市教育经费核算中心统一制定)。

(四)核算移交阶段。从2012年1月1日起,由市审计局监督,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开始办理核算业务移交工作。

(五)具体实施阶段。确定各单位报账人员和岗位职责,按实施方案和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从2012年1月份开始实施对各单位财务收支核算管理。

第3篇:经费审计方案范文

一、提高“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认识,责任落实到位。

“三公”经费是指公款出国(境)、公款购置使用车辆、公款接待消费。“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必然要求,是建立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是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阳光理财的重要手段。各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确定本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思路,认真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方案,并准备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说明和公开途径及载体。

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

(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以部门预算单位即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为主体(除收支预算外,下同)。

(二)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各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表,报县纪委审定后,公开全县“三公”经费总支出,配合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工作的指导和督察。

审计及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的真实性进行审计、监督。

(三)县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以及指导、督促下属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内容、载体

(一)全县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全县“三公”经费年总决算和2013年总预算,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的“财政预决算”栏向社会公布。

(二)县直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县直各部门“三公”经费年决算和2013年预算,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财政预决算”栏及各部门门户网站上同时向社会公布(同步分列公开各下属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具体公开内容:

1、“三公”经费年决算和2013年预算公开内容。⑴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⑵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车辆购置费反映公务车车辆购置支出和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车辆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和其他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节油奖励费用等支出。⑶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以文字形式进行相关说明,应包括去年“三公”经费的决算与预算比较,有无节约,是否零增长,费用增长的原因以及公开车辆购置和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时间

(一)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由单位自行决定是否公开。同时将“××单位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3年预算情况表”和“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于2013年6月28日前交县财政局。

第4篇:经费审计方案范文

今年我局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年初落实了全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要点和工作内容,使法制工作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及时、准确落到实处。同时按照《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我局明确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法规科作为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等日常工作,安排专职法制宣传联络员,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审计现场,宣讲法律法规,解决法律问题,加强对审计人员学法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全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干部共同参与的格局。

做好特约审计员工作和内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按照《市特约审计员工作管理办法》和我局制定的具体工作办法,今年做好第四届特约审计员的总结工作和新一届特约审计员的聘用工作,继续邀请特约审计员参与审计项目方案汇报会,项目的过程汇报会、随访被审计单位,进一步了解我局审计干部廉政勤政情况的有关情况,检查审计干部依法行政行为,促进依法审计水平的提高。根据《审计署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市内部审计协会有关的规定,我局在今年下半年举办了内审人员后续教育课程培训班,对内部审计规范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组织区部门和单位内审负责人定期参加区内审人员例会,交流内审工作经验,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内审人员的业务知识。

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为了更好地完成2012年全年的审计工作,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了市局组织的集中业务培训,学习了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讲解、经济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廉政教育等内容,重点学习了《市审计条例》。本局还修订了本区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4个审计工作方案并组织学习,邀请市审计局业务处室领导介绍市局优秀项目的审计经验。二是组织全局干部撰写审计论文。组织全局干部撰写2012年审计经验交流文章,积极上报我局绩效审计开展的典型经验,总结我区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典型经验,撰写《关于建立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研究》上报市审计局审计科研课题。三是围绕本区宪法宣传周开展《审计法》的宣传工作。我局通过加大对《市审计条例》的宣传力度,把贯彻落实《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市审计条例》作为推进审计工作的重要机遇,加强审计监督,依法行政,为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5篇:经费审计方案范文

__县审计局自开展教育督导评估迎检工作以来,深入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审计机关实际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和自评小组,制定落实了《__县审计局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职责实施方案》,规定了审计局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的职责,对即将迎来的教育督导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现将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教育工作审计力度,对20__年—20__年教育工作中涉及到的教育经费核拨、使用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教育专项经费的核拨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督促落实核拨情况,对发现滞留、挪用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纠正;对教育附加费是否专款专用,基建款、房屋修缮款使用是否合理、是否有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校企业为弥补教育经费不足,改善办学条件,改善教职工福利所上交的管理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创新工作方法,发挥审计作用,在教育工作审计中,全体审计人员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职责,明确审计目标任务,对涉及教育工作的审计项目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加大对教育局、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力度,加强对校办企业的审计监督,杜绝校办企业在资金管理使用上的漏洞,确保学校利益不受侵害。

三、加大政府性教育投资前置审计和结算审计力度,近年来,我县的教育投入经费与日俱增,建设项目较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增强,对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我单位审计人员,深入建设工地,认真查阅工程建设相关材料,实地勘测工程量,对工程建材做详细检查,对所建工程全程进行跟踪审计,有效的确保了工程质量,做到了高质高效,使建设经费发挥了最大效益。

第6篇:经费审计方案范文

关键词:科研项目 计划管理 弹性机制 梯度管理

中图分类号:F0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0-070-02

一、引言

科技领先是国家经济领先的先决条件。在2016年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指出:“科技是国之利器,国家赖之以强,企业赖之以赢,人民生活赖之以好。”做好科技工作是快速提升综合国力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各科研院所承担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都得到了迅速增长。把握住良好的发展机遇,使科研项目按照计划有力实施并取得预期的成果,需要对科研项目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计划管理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手段。

二、项目计划管理的内涵及意义

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往往采用“项目”的形式。而计划是实现工作目标的支持系统,在项目管理中,计划提供了实现项目目标的系统的线路图,将项目战略层面的目标转化为可操作的方法。在制定项目计划的过程中,需首先分析要达到的工作目标,判断现有的技术水平,找出影响目标实现的决定性因素,分析拥有的资源(人、机、料、法、环等),提出在项目周期内各层级的目标及实现的关键措施,并合理地预测、干预风险,最终实现项目目标。

项目通过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能够将有限的时间和资源聚焦在项目进行的关键环节,降低管理的风险和复杂程度,实现管理过程的协调和优化。可以将项目承担者的责任落到实处,使项目实施人员有明确的工作方向和方法。可以对项目的完成进展情况进行有效的反馈和追踪,对完成情况进行有依据的考核。

三、国内科研院所项目计划管理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于科技和创新的重视和加大投入,科研院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呈现两个特点:一是项目规模提升,研究内容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加;二是项目数量增加,形成了多项目并行、多任务交叉的情况。这种趋势下的项目计划管理过程也变得非常复杂。

科研项目都要经历论证、方案、研制、评审、验收等一系列的管理过程,其研究过程有其不确定的特殊性,其计划管理方式也有别于一般的生产线管理,从制定计划、实施到考核都具有自身的特点。随着项目规模扩大,科研项目的计划管理也不仅限于单维度的研究工作进度管理,还必须伴随着过程中的经费、资源、成果等相关管理过程,形成覆盖全角度的项目管理框架。

对于科研院所承担的多项目群,各项目类型、成熟度要求和经费规模迥异,如果平等对待,不采取分层分类的方法,必然导致计划任务冗繁,管理无法落到实处。另外,各项目研究过程都涉及单位人员、经费和物资配备之间的协调关系。如果没有合理的计划安排和管理调配,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必然出现共享上的冲突,可能导致有些项目研究的进度滞后、研究过程出现偏差、项目之间共用物资的紧缺或浪费等一系列影响项目进度和质量的情况发生。

四、科研项目计划管理方法的一些探讨

(一)建立适度的弹性计划管理机制

当前各科研院所一般按照项目的研制周期,在项目立项后进行方案评审时,提交项目按照年度为节点的研究工作进度表,这个进度会落实在项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任务书中,成为客户及上级管理部门考核项目过程的依据。

科研项目有别于生产任务,其过程带有不同程度的创新成分。创新带有与生俱来的不确定性,进行科研项目的企业必须做好风险分析和承担风险的准备。特别是一些偏重探索的科研项目,由于前期技术积累的不足,其研究过程常需要很大的创造性,进行数轮的反复迭代,调整方案,其过程呈现出一种明显的非线性特点。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所制定的计划仅依据时间进度和里程碑节点的单一维度,缺乏必要的弹性,往往会与项目研究过程的实际运行产生矛盾,导致计划成为一纸空文甚至实际阻碍实际工作。

科研项目的计划管理要形成一定的弹性机制。弹性计划管理要求在计划制定和执行中具有更大的预见性、灵活性和适应性。在项目的方案论证阶段,基于同方向同类型项目的研究经验和客观条件,对科研工作可能产生的反复性风险充分预测,计算试验工作的迭代周期,为其提供充足的时间储备,提高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在开展项目的阶段计划划分时,考虑滚动计划方法,采用“近细远粗”的原则。最近的一期计划为实施计划,后面的各期计划为预测计划。对于一个五年周期的项目,在项目立项时制定研究工作最后一年的月度计划意义不大。近期的实施计划应尽量明确细致,以可能的最短时间段为单位,比如以周甚至日为单位,落实工作内容。预测计划则以月或半年为单位即可,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将预测计划逐步转化为实施计划。科研项目的工作量和时间以及研究工作的条目并不线性相关,例如一个科研项目有10项研究内容,但是前三项研究内容的涉及项目的关键技术,需要用项目70%的时间和资源去攻关和突破。对于项目执行情况的考核,就不能采用简单的“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方式,而是在计划制定时将项目关键考核点设定在70%的位置,综合考量项目实际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对项目进展做出客观的评价。

(二)实行分层分类的梯度计划管理方法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创新的重视和强调,科研院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也整体呈现出多渠道、多类型的特点。各个渠道、各种类型科研项目的针对目标和管理要求迥异。对于科研计划管理部门,以同一计划管理方式对所有项目进行管理,不但工作量巨大,且抓不住重点,易形成管理的盲点和误区。因此,对项目的分层分类的梯度管理很有必要。

对项目分类的依据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项目来源,一般包括国家、省部、地方、与企业、高校合作;项目性质,一般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经费规模:一般分重大、重点、一般类。在制定项目计划时,要将以上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首先,计划的制定要根据项目来源,以满足不同上级/客户的输入为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基于研究院所定位的不同,项目性质相对重要、经费规模大的项目,应对计划进行多级分解。例如:一级计划面向单位管理层,考虑项目的总体阶段,以项目里程碑节点为标志。二级计划基于一级计划,面向项目组,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内容。三级计划面向操作现场,将工作内容分解到执行工序。计划分级层次不宜过多,每一层级应有明确的监督者和执行者,实现全局把控、利于协调、执行有据的目的。对于经费规模小、周期短、且探索性强的项目,则不宜过度分解,使用里程碑一级计划考核往往也可以满足要求。针对不同对象的差异化计划管理,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将更多的管理资源聚焦对单位发展有长远和重要意义的项目。

(三)形成自动对接的项目计划管理框架

目前国内的科研院所多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单位基于项目完成情况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考核。项目负责人的收入及岗位晋升与科研任务承担和完成情况直接相关。因此项目负责人会为自己的项目团队争取最大范围的资源来确保项目的实施,这一需求往往与单位有限的资源条件形成矛盾。

项目计划管理不应仅局限于项目研究内容的管理,应当将项目研究所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多方面资源进行统筹考虑,在计划中设置全面的接口,与单位的其它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对接,共同形成计划框架,把复杂的项目群有机地组织起来,保证单位一阶段承担的各项目均能实现任务目标。

计划部门应通过质量体系文件等将计划形成机制,减少协调工作对项目负责人自身能动性的依赖,帮助计划工作的自主运转。在项目计划制定阶段,由人员调度、物资管理、设备管理、经费管理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制定和审核。在项目开始运行阶段,由计划部门根据项目任务书或合同要求,将项目人员、物资、设备、经费需求推送至各归口管理部门,由其分别制定独立的单类计划。再由项目计划管理部门收集统筹各单类计划,形成针对项目群的计划群。由于各类资源的主管权利掌握在各归口部门,计划群建立过程中已基本预测和解决了各类资源内部的矛盾。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各归口部门的单类计划将分别独立运行,计划部门负责随时协调各类资源间的需求和变化。

(四)开展项目全周期的经费计划管理

随着政府对科研项目经费投入的加大,科研项目经费计划已成为项目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已从立法层面对项目的经费管理提出了要求,2008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六十一条明文规定“审计机关、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国家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要求不断加严,将严格的项目审计作为项目验收的前提。如何做好经费计划,管好用好项目经费,是项目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

项目经费预算是项目经费使用计划的第一步,一般在论证阶段开始编制,在项目实施方案评审阶段进行确定和批复。预算是项目经费审计的依据。科研项目负责人虽然擅长本领域的相关技术,但一般对财务制度和要求并不熟悉。因此要获得规范、合理的预算,需要形成在论证阶段由项目计划管理部门牵头,单位价格管理或财务部门参加,与项目组一起编制预算的机制,使预算符合国家各项财经政策、财务规章制度以及项目实际研究工作的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以审计要求为准绳,开展项目经费使用计划的制定和管控。当前科研项目的经费都是一个复杂的数据群,各个科研院所已逐步利用高效的经费管理软件来进行经费计划的管理。不论何种类型的管理软件和手段,都应以实现以下功能为基本目标:依据批复的经费预算,逐笔审批经费的使用计划、记录经费的执行过程、统计分析经费的使用结果。对于国家财政类的项目,由于各阶段对经费执行率有明确的要求,应当在经费计划中强调经费的执行率目标,明确地将经费计划分解到每一笔支出明细、完成时间、执行操作人。可借助软件功能将这些信息形成看板,有利于计划管理部门对经费的执行情况进行预警和责任落实。

五、结论

当下我国科研与创新工作不断得到重视,科研院所项目管理的实际现状也随之变化,新问题持续涌现。实现有效的计划管理需要不断思考和完善具体策略与方法,以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在计划管理中建立适度的弹性机制、分层分类、形成全面框架并重视经费管理,可使计划管理过程有活力、可操作、无盲点,有助于计划管理成为科研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取得丰富成果的重要保障与推力。

参考文献:

[1] 刘东,杜占元.课题制:我国研究与开发组织管理模式的重要创新[J].科技进步与对策,1999(6)

[2] 笛德.本珊特.帕维特.创新管理――技术变革、市场变革和组织变革的整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3] 张燕乔,王宇鸿,高于.新时期开展科技项目经费审计的意义[J].中国农业会计,2009(5)

第7篇:经费审计方案范文

一、控制内容

从严控制行政成本,着力控制以下事项:

(一)机构编制和人员;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

(三)会议、庆典、论坛;

(四)出国、出境、出省考察;

(五)楼堂馆所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编制管理机构批准的“三定”方案,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的协调约束机制,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实行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权限,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经费保障与行政成本控制相结合、行政责任与加强监督相结合,确保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实现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

三、控制方式

(一)实行严格的机构编制管理

严格执行编制部门批准的“三定”方案。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凡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事项,报经县编委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不擅自设立机构和提高机构规格,不超编进人,不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以虚报人员的方式冒领财政资金。能够采取政府购买服(来源:文秘站 )务方式办理的事项,不聘用临时人员。

(二)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

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严格遵循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严格遵循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县统计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明确专人管理本单位公务用车,执行公务用车统一保险、使用审批登记、公务用车加油里程核算和定点维修制度。

(三)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模、规格和经费

1、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召开全县综合性会议应提出书面预算报告,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专业统计工作会议由各业务股室提出申请,交分管领导审定,办公室根据申请计划及相关经费规定安排会议场所及食宿,会后根据会议名册,按照批准的标准、人数、天数报销。会议标准按县财政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2、大力精简会议数量、规模、时间和经费支出。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改变会议召开方式。除必要的学习培训、数据联审评估、经济运行分析和布置年度统计工作外,一律不得集中召开会议,原则上每个股室每年会议不得超过两次,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不发放资料袋、笔记本、笔等。各股室应积极推行信息化办公,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优势,采用网络形式布置一般性工作。

3、严格执行会议定点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县统计局接待制度》及会议费开支标准,在政府采购服务范围内,实行会议定点接待,不到县外和旅游风景区开会,同城参会人员不住会。规模在60人以下的系统内部会议在局会议室召开。

(四)严格控制出国、出境、出省考察

1、强化因公出境的内部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访团组的出访任务、人员结构、行程安排等事项,因公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不得借机公费旅游,出访计划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的执行出访团组数、人数和经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要求办理因公出境经费审批、核销手续,对每个因公出境团组的所有经费应建立专账进行核算。

2、建立出省学习考察报备制度,规范经费审批报销手续。制定年度出省学习考察计划,出省学习考察的人数和时间不得超过上年度水平,经费一律压缩20%。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出省学习考察的审批报销手续,按照审批的人数、天数、路线、公务活动情况以及经费计划进行核销,不得核报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五)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

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四、实施步骤

第8篇:经费审计方案范文

撰写人: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

xx年度财务分析员工作总结

我校在xx年中,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作用,对于有效地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我校内部审计小组根据教育局审计室xx年度年初工作计划和学校内部审计计划,在本年度完成了以下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和工作制度;

强化了业务学习,解决了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使审计工作由查错防弊型向风险防范型和管理促进型转变。

二、认真学习相关业务,及时了解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各项政策。

在具体工作中对学校是否按政策规范收费、对作业本费的使用及结算情况、日常公用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审计,保证内部审计在落实本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中的作用。

三、对学校的财务收支、经费管理工作和食堂伙食费收支情况做到了一期一审,并及时上报审计工作报告,有效地提高了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根据学校经济活动特点,今年我校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1、对学校的各项收入进行了审核,内审小组认为学校的所有收入都及时入账,并纳入了学校的财务核算,无隐瞒、截留挪用、转移学校收入的情况。

2、对学校的各项支出情况,包括教师工资、绩效工资、经补贴、伙食费等支出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计了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没有损失浪费等行为,内审认为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各项支出均属合理。

3、对于学校的资产构成情况,经审计认为货币资金按规定办理了收付手续;固定资产做到了帐帐相符、帐物一致;各类往来款项作了相应清理。

4、对学校的负债也作了相应审计,学校从xx年后没有产生新债,更没有举债消费。

5、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未发现乱收费现象,学校收费合理,只按规定收取了相应的生活费,且按月收取,用规定收据一月一开,并做到了收前公示。并对学生生活费给予了补助。

四、认真贯彻上级内审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完成了教育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审计工作中的措施

1、严格执行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提高了对计划严肃性的认识。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看待和处理问题。

2、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对学校的财务审计既以真实性为基础把基本情况摸清楚,又抓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争取了从机制上和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完善了制度,严格了管理。严格审计质量管理,实行审计全过程质量控制,将审计准则、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和制度落实到了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审计报告等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

4、今后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把审计工作做得更好。

第9篇:经费审计方案范文

1.财务经费来源单一

高校独立学院日常的财务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拨款、利息收入等,其中奖助学金拨款,利息收入只是很少的部分,学校经费主要依靠学生的学费,占到全部财务经费的90%以上,财务经费来源单一。

2.不注重对风险进行监控与管理

高校独立学院作为一种社会性质的公益性组织,其财务经费及支出均由主办方及合作方承担,容易造成管理不善导致独立学院亏本经营,同时政府不会对高校独立学院的亏损伸出任何援助之手,加大了高校独立学院的风险。另外,独立学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学生的学费,如果独立学院没有按时招收到预期的学生,就会影响独立学院的正常办学及经费支出,也会增加其财务风险。3.预算管理体制不健全独立学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费,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独立学院经费来源与使用的基本流程为:大多数独立学院的学费首先要上缴财政,或者上缴主办方管理费,由主办方上缴财政,剩余的经费供学校日常经营管理使用,但一般上缴财政后剩余的经费数量很少,加之独立学院在收支的安排上还要听从母校的意见,受主办方、合作方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不能建立独立的编审、执行、分析、考核等预算管理体制。独立学院内部各部门使用经费流程较为繁琐,需要各级领导层层审批,还未完全建立完善的预算指标控制体系。

4.财务会计制度不统一

高校独立学院属于民间非盈利的公益性组织。现行的高校会计制度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均不适用于独立学院进行会计核算,但由于没有专门针对独立学院的会计制度,当前我国部分独立学院采用高校会计制度,也有部分采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采用高校会计制度进行财会核算的独立学院无法使用实收资本科目对学院投入的各类资产进行核算,无法将固定资产或是无形资产等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划拨入教育成本,不能按期归纳结余,进而也就无法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而采用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取得合理回报的会计主体,不适用于独立学院进行会计核算,因此在确认结余、分配投资回报上也不尽合理。综上,当前我国高校独立学院尚未建立统一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各个独立学院之间的财务会计科目不统一,核算制度有待规范。

5.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由于我国独立学院建立及发展时间较短,绝大多数独立学院尚未建立健全的监督机构及财务监督机制,很多独立学院的监督意识较为淡薄,导致本就不健全的财务监督机制流于形式。加之很多独立学院不会对财务状况进行专门审查,不仅会导致会计信息虚假,还会引起不必要的资金浪费,甚至诱发腐败。

二、对高校独立学院财务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1.拓宽现有的经费来源渠道

稳定的经费来源对高校独立学院的正常运转尤为重要,在当前独立学院经费主要来自于学费的现状下,首先高校独立学院应在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收取中采取激励机制,降低学生的欠费率;其次,高校独立学院要拓宽现有的经费来源渠道,提高自身的办学质量,在师资、硬件设施、校园文化等方面提高竞争力,吸引更多的学生来就读,从而提高学校知名度,再利用品牌效应,更多的吸引社会投资;再次,政府应给予高校独立学院更多的税收优惠、贷款补贴、教育经费拨款等,为高校独立学院经费来源的拓展提供较好的条件。

2.加强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

为降低高校独立学院的财务风险,独立学院自身要加强财务分析,做好财务预算制度,在投资决策前进行详细分析,避免投资失误,同时为避免出现债务危机,应严格控制贷款规模。银行、独立学院的母校、其他相关社会组织等应从外部做好独立学院的财务监管工作,定期对独立学院的财务运行状况进行审核及科学评估,确保将独立学院的财务风险控制在降低的范围内。

3.健全预算管理体制

要健全当前的预算管理体制,首先,高校独立学院应采用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其次,应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将拟实施的预算管理方案报请独立学院董事会批准,此后,将该预算管理方案作为基础,奖励预算管理指标控制体系,并监督各部门严格执行,把握好预算执行的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4.完善独立学院现有的会计制度

完善独立学院现有会计制度的可行做法建议:首先,为了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独立学院真实的收入、支出等,如学费收入、国家科研项目、某些专业项目的建设补贴等仍沿用收付实现制;对于日常的收支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其次,应建立资本金制度,明确独立学院的产权和收益,按独立学院各投资人的投资明细设立明细科目;再次,应加强资产核算,注重对应收款项和对外投资的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按时进行无形资产的摊销等。总之,建立一套介于公立高校与民办高校两者之间的适用于独立学院的、独特的、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5.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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