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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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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

第1篇: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范文

论文摘要:以满足社会需求为出发点,系统研究了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的转化问题。从科研成果在促进教学内容与社会需求同步发展过程中所起的承上启下作用,分析了科研成果对于促进教学内容更新与升级的重要作用;针对科研成果直接用作教学内容时所出现的问题,研究了影响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直接转化的诸因素;研究了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转化的基本方法和主要途径,以及转化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科研成果对于促进教学内容更新与升级的重要作用

人才培养目标是通过课程教学内容体现出来的,是根据社会需求确定的。对应于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需求,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也必然处于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这就要求课程教学内容必须面向社会需求,及时地实现更新与升级。而科研成果正处于教学内容向社会需求逐步靠拢过程中的中间状态,对于促进教学内容与社会需求的同步更新具有重要作用。

1.科研成果是体现社会需求的重要形式

社会需求可通过多种形式体现出来,而在高校内部,科研工作是体现社会需求的最直接形式,社会需求是引导科研工作方向的指挥棒。社会需求在科研成果中会通过多种方式体现出来。从满足社会需求的时效性来看,可将社会需求分为短期需求与长期需求。一般来说,横向课题、工程性课题是针对社会短期需求的,主要用于解决某一领域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而纵向课题、基础性课题是针对社会长期需求的,主要研究今后有潜在应用价值的理论、技术与方法。从满足社会需求的学科领域来看,可分为机械工程领域社会需求、管理工程领域社会需求、电子工程领域社会需求等,这些专业领域的科研成果分别满足相应领域的社会需求。从满足社会需求的地域范围来看,可分为国家级社会需求、省级社会需求、市级社会需求等,相应的国家级科研成果、省级科研成果、市级科研成果分别满足相应地域范围内的社会需求。

上述科研成果一般都有一定的课题背景,属于一种任务性的科研成果。此外,在学术领域还广泛存在着自主性研究,尽管通过该类研究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缺乏明确的课题背景,但其也是面向一定问题的,该问题的解决必然会促进相应领域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满足社会发展的一些内在需求。

2.科研成果是教学内容向社会需求靠拢过程中的中间状态

教学内容应当及时反映社会需求的总体趋势,其应处于一种动态的调节过程之中,但这种调节并不是自发实现的,而是需要一定的动力机制推动这种调节功能的实现。科研成果就是推动课程教学内容发生调整的一种重要推动力,在这种推动力下,实现教学内容与社会需求的同步发展。

之所以认为科研成果是教学内容向社会需求靠拢过程中的中间状态,是因为教学内容难以实现一次性的向社会需求靠拢。教学内容主要取自于当前已取得的、较为成熟的知识成果。从这种角度来看,教学内容是直接面向某领域相关科研成果的,而其满足社会需求的功能则是通过该科研成果间接体现出来的。因此,教学内容向社会需求的靠拢具有传递性。首先教学内容应当向科研成果实现第一次直接的靠拢,然后科研成果再向社会需求实现第二次直接的靠拢,从而实现教学内容向社会需求的间接靠拢。而在这种传递性的靠拢过程中,科研成果起着承上启下的媒介作用(如图1所示)。

在图1所示的教学内容调节模式下,科研成果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如果缺乏相应的科研成果则教学内容无法实现与社会需求的同步发展,致使教学内容因循守旧。

从另一方面来看,科研成果的先进水平与成熟水平直接决定了课程教学内容的先进水平与成熟水平社会需求的满足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受到科技发展水平的制约,并不是所有的社会需求都能得到满足,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相对于社会整体需求总会存在一定的缺口,因此相应的课程教学内容也难以完全满足社会需求,它只是反映了人们当前对某一领域的认识和理解水平。当然也有某些科研成果超越了当前的社会需求,如某些基础性研究课题据此转化而来的教学内容也会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其对社会发展的意义则是深远的。

二、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科研成果直接用作教学内容时存在的问题

科研成果是针对比较具体的问题的,主要体现为解决相应问题的技术路线,可通过规范、图纸、技术数据、技术手册、技术报告等多种形式表现出来。这些科研成果的描述方式是以相关人员的实际需求为基础的,重点体现成果的创新性,以及成果的可操作性。而课程的教学内容是针对学生技能培养和素质提高的,主要体现为富有逻辑性的专业知识体系,通过循序渐进的知识章节,符合学生心理特点的知识表述形式,实现系统化人才培养目标的。

显然,将科研成果直接用作教学内容是不妥当的。该做法忽视了学生知识基础的薄弱性、教学内容的系统完整性和授课过程的逻辑连贯性。虽然科研成果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但将科研成果直接用作教学内容,由于忽略了教学的内在规律,容易产生使学生想不明白、学不清楚、用不到位等问题。

2.影响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直接转化的因素

(1)学生的工作背景。科研成果往往立足于比较具体的实际问题,属于问题驱动型的知识产品。为了更好地理解科研成果的重要意义,需要学生具有一定的工作背景。而通常情况下,学生要么不具备工作背景,要么工作背景与科研成果不一致,难以在科研成果的重要性方面与科研人员形成同等高度的认识。这就影响了其对科研成果的学习主动性。

(2)学生的知识基础。科研成果通常是站在某一领域专家、学者或工程人员的角度来描述问题的,要求学生具有较好的知识基础才能理解科研成果的基本思路。而教学内容针对的是一般学生,相对于科研成果,这些学生的知识基础往往是薄弱的,这就影响了其对科研成果的深人理解。

(3)科研成果的表述方式。科研成果有比较规范的表述方式,如手册、图纸、报告等。相对而言,教学内容在表述方式方面则要灵活得多,可通过语言、文字、图形、声音、影像、试验等多种形式进行表达。科研成果相对单一的表述方式不符合学生的学习心理特点,影响了其对科研成果的掌握程度。

(4)科研成果的体系结构。科研成果主要反映科研人员解决问题的技术路线,在体系结构上重点突出其攻克关键问题的详细方案。相对而言,教学内容的体系结构则要系统完整得多,它强调各个知识点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体系结构要反映学生“从不懂到基本懂,到非常懂,进而到能灵活运用”这样的一种学习递进模式。科研成果相对单调的体系结构不符合教学工作中循序渐进的一般规律,影响了学生对科研成果的完整认识。

三、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转化的实施

1.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转化的主要途径

(1)以教学案例方式佐证学生所学知识的有效性。某些科研成果是一些基本理论和方法在具体领域的应用,它拓宽了该理论和方法的应用场合与范围,因此从教学角度来看,这些科研成果进一步证实了相关课程教学内容的有效性。这类科研成果适宜以案例的方式,充实到当前课程教学内容之中,作为对学生所学知识有效性的一种佐证。这种转化途径的主要特点,在于以学生当前所学知识为主体,以科研成果为支撑,通过科研成果转化而来的教学案例,进一步夯实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深刻理解。

(2)以理论引申方式扩展学生所学知识的深入性。某些科研成果是对当前理论和方法的进一步发展,它或者进一步深人挖掘了该理论和方法的深层次内涵。或者进一步改进了该理论和方法的不完善之处,或者进一步拓宽了该理论和方法的体系结构,所以从教学角度来看,这些科研成果是对学生所学知识的进一步延伸。这类科研成果适宜以理论引申的方式,充实到当前课程教学内容之中,作为对学生所学知识不完善性的一种弥补。这种转化途径的主要特点,在于以学生当前所学知识的不完善性为驱动,以科研成果为解决问题的契机,通过科研成果转化而来的理论引申,从正反两方面拓宽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全面理解。

(3)以教学试验方式提升学生所学知识的实践性。某些科研成果是基本理论和方法的变相表现形式,或者说将基本理论和方法通过另外更直观的形式表现了出来,如基于一定的理论和方法,或者开发了相应的软件系统,或者制作了相应的试验仪器,或者生产了相应的实际产品。这些科研成果从多角度展示了教学内容的立体结构,从眼睛看、耳朵听、鼻子嗅、双手触等多种感官角度全方位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此这类科研成果适宜以教学试验的方式充实到当前课程教学内容之中,作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重要手段。通常可将此类科研成果转化为三种不同类型的试验,一是分析型试验,主要针对理论性较强的定量知识模型,用于提高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实现活学活用的目的;二是操作型试验,主要针对流程性的定性知识模型,用于提高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系统认识,以掌握一定的操作技能;三是演示型试验,主要针对较为复杂的教学内容,通过教师演示的方式,增强学生对抽象知识的感性认识。这种转化途径的主要特点,在于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为出发点,以科研成果的可操作性为基础,通过科研成果转化而来的教学试验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增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

(4)以全新知识方式填补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的空白。某些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创新性,它采用全新的方法系统,构建了解决问题的基本知识体系,填补了缺乏相应课程教学内容的空白,使原来难以解决的问题获得了崭新的解决思路。从教学角度来看,这些科研成果具有极高的教学价值,它不但可以进一步完善学生的专业知识体系,而且有可能催生全新的社会行业,促进社会知识水平的整体提高。这种通过科研成果转化而来的全新知识,可以在教学内容中通过三种形式体现出来,一是以当前课程为基础,增加新的、自成体系的教学章节;二是创建新的教学课程,全面阐述解决某一问题的系统化理论;三是创建新的学科领域,增加学生培养方向的多样性。这种转化途径的主要特点,在于通过科研成果转化而来的教学内容具有较高的创新性与前沿性,它在更高层次上满足了社会的一种全新需求,这样的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行业指导性与前瞻性,是满足社会需求的一种更高级形式。

2.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转化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转化的具体过程中,应当遵循课程教学的基本规律,以适当的方式方法,将科研成果以一种更符合学生学习心理特征的形式,转化为相应的教学内容。为实现该目的,在转化过程中应当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围绕科研成果适当扩展的原则。科研成果往往集中在解决问题的技术路线上,如果缺乏与其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一般学生很难全面理解该成果的理论内涵。从教学角度出发,则需要围绕科研成果这一核心知识点,对其进行适当扩展,将科研成果系统升级为富有逻辑性的教学知识体系,便于科研成果的进一步传承。扩展可从如下方面进行:一是扩展与科研成果相关的基础理论。理解科研成果的理论内涵,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知识基础,针对科研成果,在学生当前所学知识的基础之上,向学生讲述必要的与科研成果相关的基础理论;二是扩展与科研成果相关的应用领域。为使学生理解科研成果的重要性,针对各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向学生讲述该成果在相关领域的应用情况或潜在的应用价值;三是扩展与科研成果相关的分支知识。科研成果所涉及到的理论与方法往往隶属于一个更大的专业知识体系,在讲述科研成果的核心理论基础上,适当扩展与科研成果相关的其他分支知识。

第2篇: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范文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 融资机制 融资模式

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内涵

(一)科技成果转化的系统构成

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技术经济行为。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这个过程不仅涉及到科技成果的供需双方、政府、中介等各个环节,还受到一系列外部因素的影响,如:全社会科技意识、经济政策、金融政策等。从系统构成和结构角度来看,以下几个子系统是科技成果转化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科技创新子系统、企业需求子系统、科技中介子系统和环境系统等,以上各个子系统之间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存在非常复杂的关系,科技成果要想形成一个高效率的转化机制,它们之间就必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将科技成果转化系统看作一个整体,其主要功能就是最大程度、最高效率地促成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不断满足企业发展需要,适应消费者需求,促进社会发展。

(二) 科技成果转化的特征

1.价值的综合性。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科技成果的生产者,同时还承担教学的任务。教学与科研互动是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现代高等教育的一个特征。一些新知识、新方法、新观点等会产生于科技成果创造及转化过程中,这些作为重要的教育资源可以为高等院校或科技机构利用,不断拓宽教学视野,对高校学科及专业建设起到良好促进作用,这就体现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教育价值。经过中间试验放大等环节,科技成果被现有企业吸纳甚至催生出一个或一批高科技企业,这就体现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经济价值。此外,“863”、“973”等国家项目,均是从国家战略层面出发,关乎国家主权和国计民生,这就体现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政治、社会及文化价值。

2.管理的复杂性。价值的综合性决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复杂性。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对于生产的科技产品而言,一般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国家或省部级的纵向科研任务,二是来自企业委托或与企业联合技术攻关任务。对于承担来自国家或省部级的纵向科研任务,其管理比较规范,从国家到省再到科研院所,均有现行完善的科研管理体系与制度,管理较为严格,科研成果以理论创新居多。一般而言,纵向的科研任务可以有效地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结合起来,以先进、成熟的技术或理论不断解决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效率、效果问题。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对自有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企业或其他单位委托的横向科研任务,对其管理主要通过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来完成。校企通过共建研发中心、研究院等形式,一般采取企业投入经费聘请高校等科研院所技术人员独立完成或和企业一起共同研发的模式,发挥校企各自优势,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关键技术问题。根据不同的任务,可以建立不同的管理模式。目前,越来越多的高校通过专门中介机构或资产经营公司来管理科研院所的科技活动,对在经营上可能对科研院所带来的风险进行了有效地规避。

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机制

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进行融资,以满足其发展的需要,也即需要科技与金融的有机结合。科技金融是与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政策、金融工具以及服务的总和,它的行为提供主体由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构成,科技金融构成了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以及金融体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科技成果转化阶段的融资机制包括资本形成机制、风险分散机制、信息揭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这些机制的运行,有效地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

(一)资本形成机制

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共同作用着科技成果转化的资本形成机制。金融中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资本形成机制是指通过政策性金融的引导机制和商业性金融的竞争机制,促进资本的有效配置与形成,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我国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融资过程中,它们的地位先后发生了一些变化,即从以政策性金融支持为主转化为以商业性

金融为主。

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初创期和成长期,由于许多不确定性的存在,以严格控制风险、获得较高回报、加快资本流动速率为经营原则的商业性金融很少介入到科技成果转化的这些阶段,因而,在这些阶段形成巨大的资金缺口,只能靠政策性金融来充当主导地位。政策性金融机构有政策性银行、科技担保机构和科技保险机构等,这些机构凭借国家的信息和政策优势,在兼顾政策性和商业性运营原则基础上,不断创新相关融资项目,通过较少的政策性资金进行倡导性投资,鼓励更多的商业性金融资本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由于政策性资金介入科技成果转化,给商业性金融传递了一个金融支持信号,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不断调整和拓展相关业务,积极开展科技贷款,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当商业性金融对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越来越大,占主导地位时,政策性金融就会适时而退。

(二)风险分散机制

事实上,银行和股票市场在一定条件下都能完成流动性风险的分散,而且两者没有特别明显的区别。而值得注意的是,普通居民普遍厌恶风险的程度直接影响着金融中介体系以及金融市场体系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当居民非常普遍地厌恶风险时,他们倾向于选择在规避流动性风险更具优势的银行;相反,当居民普遍不太厌恶风险时,他们倾向于选择金融市场来规避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有利于资本的形成,以更好地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然而,在实践过程,更多的居民对风险厌恶程度不会总是太高或太低,往往是随机分布且方差较大,因此,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两种融资体系应该协调发展,缺一不可。

(三)信息揭示机制

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同样共同作用着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揭示机制。由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是一个复杂、专业的过程,某一个投资者无法具备搜集、处理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信息的能力或时间精力,事实上,也无法承担评估转化主体或项目的成本,这就存在科技成果转化信息不对称,造成许多有效资金无法优化配置,这时金融中介机构的规模和专业化优势就体现出来。金融中介机构相对于非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和项目而言,相对容易获取科技成果转化主体或项目的各种有用信息。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小银行、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获得相关信息,有效地弥补金融中介在揭示信息过程中存在的瑕疵。  (四)激励约束机制

金融中介通过与科技成果转化主体所签订的信贷契约等来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约束机制。一般而言,金融中介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都要与科技企业签订相关契约,明确规定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和抵押品、限制性条款以及违约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约束贷款科技企业的作用。在贷款后,金融中介会跟进调查科技企业的经营情况,根据跟踪调查结果,适时取消科技企业的持续贷款、提前收款或给予科技企业更广的还款空间。

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模式

(一)风险投资

在科技成果转化阶段,企业很难从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获得研发所需资金,而可以利用风险投资的特征,那就是可以分期在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注入一定的企业发展所需资金,而企业需要给风险投资机构一定的股份或认股期权,以及一定的企业经营或管理权。事实上,风险投资机构深入企业,要求获得一定的企业经营管理权目的不在于控制企业、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而是利用自身经验,对所投资企业经营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规范化管理,指导企业经营策略以及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业务伙伴的联系。处于科技成果转化阶段的企业一般采取企业者(或管理层)、风险投资者持股,报酬体系激励性非常强,创业者和风险投资商均与企业形成利益共生关系。特别是对创业者而言,可以激励创业者们积极发挥自己的优势和天赋,为企业发展贡献更多的正能量。同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融资过程中的逆向选择行为和通过努力融资后不思进取、损害企业自身利益的行为。从经济角度来看,每一期注入的风险投资资金都会按时间顺序呈规模效应递减的趋势,而风险投资机构所承担的风险也是随着时间顺序不断降低,即注入风险投资资金越往后,越要付出较高的溢价,相对回报也会减少。换句话说前期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风险资金由于需要承受较高的风险而可以获得较高的回报或收益,后期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风险资金由于承受的风险较低,获得的收益也不如前期风险投资机构的高。因而

,对于风险投资机构而言,因为成功的风险投资项目回报特别高,风险投资机构就算在其风险投资项目中出现多个失败的情况,依然会收到可观的收益。一方面,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回报相对较高,另一方面,由于风险投资机构深入所注入风险资金企业,可以及时地发现、化解和降低风险发生率,同时,还可以根据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的不同发展状况,分期投资不同数额的资金,达到控制资金风险的目的,有效地降低融资风险,节约融资成本。由于风险投资行业特征,决定了它们不会在某一特定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一直持有其股价,因而需要设立合理、广泛的风险资本退出渠道和完善的退出机制,以便风险投资机构在所注入风险资金企业步入成熟期后全面退出。

(二)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是处于科技成果转化阶段企业进行融资的另外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一般而言,企业债券融资和中小企业打包贷款都是债权融资的有效方式。处于扩张期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拥有较大规模的资产、较完备的业务记录和较高的信息透明度,可以在这一时期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同时,处在科技成果转化阶段的科技企业基本上不存在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会在这一时期加大。虽然此时的企业达到了商业银行放贷条件,但由于其存在较高的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银行贷款很难被批准下来,因此这一阶段主要还是以债权融资为主,股权融资比重不会太大。

结论

任何一项科技成果的诞生与产业化进程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巨大的资金支持,特别是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阶段,需要金融支持来解决资金支持问题。完善的金融市场能有效地提供风险规避、价格发现、激励约束等功能,保障了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地方政府完善资本形成、风险分析、信息揭示以及激励约束机制,推进风险投资和债券融资两种模式的建立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段世德.论科技金融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推动[j].西南金融,2011(7)

2.樊星.科技金融理论与实践悖论分析[j].中国科技论坛,2011(3)

3.范柏乃,吴翰,马庆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国际比较研究[j].中国科技产业,1998(7)

第3篇: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范文

一、科技成果转化各种模式分析

1、自行转化科技成果模式。自行转化科技成果模式根据企业在进行转化过程中所拥有资源的多少具体又可以分为三种模式:一是吸引风险投资或通过二板市场进行融资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二是利用企业自身实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三是引进技术进行后续开发实验来自主转化模式。在第一种模式中,高新技术拥有者想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在市场上实现经济效益。在我国,当前高新技术还比较集中在科研所或高等院校,而在科技成果商品化的过程中需要人力、技术、资金、土地等各种资源要素的良好配合,由于科研所和高等院校资金实力和科研实力有限,承担失败风险的能力有限,所以他们选择风险投资或二板市场融资来进行共同分担风险,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北京大学方正集团公司的成功正是这种模式的成功运用。在第二种模式中,企业规模和经济实力比较庞大,技术开发能力强为了建立自己独特的具有领先性的核心能力,企业选择自主研究并转化科技成果。在第三种模式中,企业研究开发能力较弱,面对比较有价值的新技术利益机制驱动或率先创新者的示范影响下,企业(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中小企业联合)通过合法的手段(如通过购买专有技术或专利许可等方式)引进技术,通过自行的后续研究开发来转化科技成果。日本就曾经使用过这种模式。日本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的引进技术“网络”的企业由通产省牵头,引进技术。一项先进的技术或设备引进日本后,首先让其在引进“网络”内迅速传授。“网络”内有“君子协定”,对先进的技术大家共同分享,但在该技术商品化时,则实行竞争机制。这样一项技术引进后,有可能引发多项转化成果,使该技术得以提高、完善和升华,并迅速大规模的占领国内外市场。

2、产学研合作转化科技成果模式。这种模式存在两种类型:一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委托研究院所或者大学研制和转化科技成果模式;二是研究所或者大学与技术方式入股合作研制和转化科技成果模式。这两种模式都是生产方和研究方,通过科技成果应用联系起来,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人才优势,提升改造传统产品,提高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所不同的是,前者直接委托科研所进行高科技研制和转化,后续的中试,商品化等一切风险和程序都由企业承担和负责;后者把科研所和企业捆绑起来,共同承担风险。运用这个模式成功的例子很多,例如清华大学通过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近五年来,清华大学与北京市签订科技合同1200多项,合同额近1.5亿元。华中科技大学从构建校内产学研结合起步,发展到社会产学研结合实践,进而探索国际产学研结合的模式。

3、创办高新科技产业园区(孵化器)模式。一般是一批大学、科研机构和工业企业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相对集中,教育、科技、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的“教学―科研―生产有机综合体”。我国从1985年开始,在全国各地相继批准建立了一批国家高新技术园区,其总数达到了近百个,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般来讲孵化器有两种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一是由政府组建的孵化器,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良的创业创新环境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二是环节经营即孵化器充当科研所与企业之间的中间环节,由孵化器选择科研成果,提供个有需求的企业。在第一种模式中,孵化器通过优惠政策和完善的服务来吸引入驻企业,这种模式成本比较高,而且当其他的孵化器提供更优惠的政策和更好的服务的时候,入驻企业又很容易被吸引过去,不利于孵化器的长期发展。在第二种模式中,孵化器以孵化企业为中心,提供中小企业最需要的创新技术资源、人才资源和资金资源,它并不是被动地提供服务,而是主动地帮助企业,寻找并整合各种资源。

二、不同模式的优势、劣势及其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对企业的要求对比(见下表)

第4篇: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范文

关键词:高校科研成果;地方经济;策略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科研成果,而科研成果的产生则会加快经济的步伐,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因此高校在这其中担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教育部曾明确要求各个高校要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放在与教学、科研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要想把科技兴国战略发挥的更好,如何把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则成为一个重大的课题。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与地方经济的衔接中存在很多的问题,要想让经济得到很好地发展就必须采取措施积极解决好这些问题。

一、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现状分析

(一)高校科研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在管理体制方面,首先政府未起到真正的主导作用,缺乏统一的组织和协调;其次,国家未真正建立起创新体系,未做到合理分配资源;再者,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的计划管理缺乏力度,存在大量的科技成果转化协调不利、衔接不紧、互相脱节、资金投入不足、使用分散等弊端。在激励机制方面,高校偏重于精神上的鼓励,而忽视了物质方面的奖励。每一项科研成果的背后都是许许多多科研人员日夜辛劳的结果,他们的付出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更应该在物质上给予适当的奖励。然而,一直以来,科研人员待遇偏低、住房分配上不按贡献大小而以工龄长短作为标准等做法,大大挫败了科研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二)高校科研成果转化资金短缺

我国高校科研成果主要的资金来源就是国家财政拨款、高校自筹和金融机构贷款。据有关资料统计,在已成功转化的我国高校科技成果中,转化资金靠高校自筹的为56%,靠国家财政拨款的为26%,而风险投资仅占2.3%。由于资金来源短缺,大多数高校都没有组织中间试验,这大大影响了科研成果的信度和效度,从而导致许多科研成果都不是很成熟。其次,对于一些具有实用价值的科研项目却因为经费缺乏而无法进行下去,只能放弃,从而制约了成果的转化[2]。严重影响了我国科技水平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增长。

(三)高校科研人员缺乏创新和竞争意识

要想得到优秀的科研成果,观念创新则显得尤为重要。长期以来,我国科研人员对于科研成果转化的意识淡薄,不注重科研的创新,导致了科研成果一直难以向前发展。所谓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不是只要有技术就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如果一直偏向技术保守,那很难在科研上有所突破,当然经济的发展也就举步维艰。

(四)高校科研项目忽略实用价值

很多科研项目都只是为了科研而研究的,对于科研项目的市场前景还是收益都并不关心,造成了大量辛苦研究开发出的科技成果不具有商业实用价值[3]。

二、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意义

(一)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高校自身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够促进高校自身的发展。通过与各企事业单位合作能够充分了解到当前市场的需求和发展的趋势,也能够在科研成果实践中汲取经验,及时调整专业方向,更新教学内容,让学生学到的知识更加实用,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另一方面,大批高校的学生步入企业,进行实地锻炼,培养他们实践创新的能力,从而培养出更多地科技人才,不断取得大批的科技成果。其次,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智力资本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的主导力量。而智力资本恰是吸引企业和高校加强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强大动力,为其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天地。

(二)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要求

所谓“科教兴国”就是要把科技和教育相结合。高校正是教育基地,培养了大批具有知识与技术的人才,为我国的科技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高校承担着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和企事业委托科技课题,成为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的重要手段。

(三)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是知识创新的主体。我国的创新体系包括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两者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高校充分发挥其科研资源丰富的优势,对国家及地方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是实施公共管理、制定内政外交政策的智囊团和思想库77。高校努力培养着一批又一批的科研人才,他们运用自己的能力服务于国家和人民,把国家的发展作为己任,为社会经济的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

三、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与地方经济成功衔接的策略

(一)完善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体制

想要让高校的科研成果加速转化,就必须要在体制上采取进一步的完善措施。第一,政府应该积极倡导合理利用和分配闲置设备,应积极赞助科研项目,以便更好地推广科研成果的进一步发展。第二,严格奖惩制度。在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要制定奖惩制度,让科研人员积极投入到科研项目当中,增强企业对技术的吸引力。第三,各部门应紧密配合,大力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为科研成果的转化贡献出应有的力量。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高等教育的发展关乎到国家的长远发展,因此政府应该加大投入,重视高等教育的发展。例如根据高校的发展情况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使得高校人才能够在更良好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其次,政府和高校还应制定合理的奖励政策,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进行奖励,从而促进科研的顺利展开,积极鼓励学生加入到科研中。对于在科研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该加大奖励力度,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投身到科研当中,加速企业的发展进度,也加快了经济发展的脚步。

(三)注重人才培养和“客户”需求

想要为社会培养优秀的科研人才,就要先为高校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对于高校来说,能否为学生提供真正先进的教学理念、科研氛围,能否让自己培养出的人才更好地适应21世纪的竞争环境,这远比建设了多少“大学城”或“重点实验室”重要得多[3]。对于高校来说,他们重要的“客户”就是对人才需求最为迫切的各企业单位。从这个意义上来看,高校要想让“客户”满意就必须加强人才的培养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做到紧跟产业发展的步伐,成为引导技术发展方向的先驱者[4]。

(四)加强高校市场服务意识

只有适应市场的发展,才能更好地实现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那么,想要跟随市场的步伐,就要对高校的办学理念进行不断地更新,深入了解社会需求,将理论转化为实践,切实将服务社会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和价值追求,只有对市场形势有所了解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通过增强自身的办学实力,突破制约生产力发展的体制障碍,优选管理体制的切入点,实现地区经济与高校的协调、互动和可持续发展[5]。(作者单位:渤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本文为辽宁2015省社科联课题《国际背景下高校科研成果与地方经济发展对接途径研究――以辽西地区为例》(项目编号2015lslktzijyx-02)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周克刚.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探讨[J].湖南大学学报,2005(3).

[2] 史伟.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与风险投资基金合作的模式[J].中国科技论坛,2002(2).

[3] 陈卫.谈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动企业技术创新[J].中国高校技术市场,2001(9).

第5篇: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范文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立法;管理政策

中图分类号:G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9-0052-05

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资料统计,近几年我国高校每年科技成果有几万项,而真正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却不到1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1]虽然高校的科研成果属于技术创新,而产业化则属于成果转化,二者是不同的,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二者的关系却是另一番景象:科研成果如果不能够转化为具有经济效益的生产力,那么其对社会的发展便没有直接的贡献,此项技术创新也就不具备经济意义。应引起注意的是,在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最主要推动力就是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以美国为例,超过50%的经济增长是依靠对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的大量投资产生的。[2]由此观之,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的低下对经济发展而言无疑是不利的。

那么如何提高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法律政策环境的差别会多大程度的影响这种转化效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顺畅与否会如何影响经济?我们可以参鉴一下美、日两国的经验教训。

一、美、日两国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成功经验如何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美国绝大多数大学对知识产权经营非常陌生,有的甚至持极端的排斥态度。20世纪70年代后,因为日本经济的崛起,美国的企业在许多产业领域被击败,美国的经济萎靡不振,美国国内震动很大,甚至国民都开始对美国丧失信心。当时,美国各界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最终认为,美国大学不注重知识产权的经营,大量有价值的科技成果得不到及时转化是造成本国经济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据统计,1980年,由于制度性的缺陷,仅有5%的科技成果被转移到企业界,效率极其低下。[3]认识到法律环境对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和经济发展的重大影响之后,美国国会于1980年12月12日迅速通过了由参议员Birch Bayh和Robert Dole提出的《专利和商标法修正案》,即著名的《拜杜法案》,该法为大学经营知识产权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激励。《拜杜法案》通过后,大学反应热烈,纷纷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经营机构,以至于知识产权经营成为近20多年来发生在美国大学的一个蔚为壮观的景象。实际上,现在全美排名前100位的研究型大学都在经营知识产权。[4]同时,由于高校产生的科技成果往往在质量上大大高于企业界,故此,尽管高校的科技成果在数量上并不占绝对优势(如2000年大学获得的专利数仅占全美当年专利数量的2%),但对社会的贡献却是巨大的。[5]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美国《拜杜法案》的通过生效极大地促进了大学科技成果的转化,但并没有导致大学科技成果质量的下降。而对于那些在法案生效后才开始尝试申请专利的大学,科技成果的质量甚至是明显上升的。[6]

由于美国注重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在法律环境层面为大学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激励,美国的科技水准得以迅速上升,终于在20世纪末世界发达国家普遍经济不景气的情境下,凭借知识经济而依然保持持续繁荣,开创了信息时代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在这一过程中可以看到,法律环境的改善使美国大学有了科研的热情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并使相应高科技产业迅速发展壮大,最终协同创造了美国的经济发展神话。其中,依托斯坦福大学和加州大学等高校的硅谷的发展过程就是鲜明的一例。

反观日本,20世纪80年代经济的表面繁华掩盖住了日本国内的科技创新法律环境的缺陷,国民盲目的自大也一定程度上虚浮了大学的进取精神,日本原初“技术立国”的锐气不再。在不能进行产业升级的情况下,狂热的资本开始集中投资于房地产,造成了日本80年代末的经济泡沫。当投资者意识到日本经济增长方式的缺陷后,泡沫也随之破碎,日本经济一落千丈,并殃及本国经济发展达10余年,教训极其惨痛。经研究,其实即便在泡沫膨胀期,日本大学的科研经费只仅次于美国,在世界科学杂志上的数量也仅次于美国。然而,在大学技术转移方面,日本直到1998年效仿美国《拜杜法案》的《技术转移促进法》的出台,日本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才有了明显的起色,但已经落后了美国近20年,其间仓海桑田,令人感叹。[7]

二、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下的原因分析

随着时代的变迁,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已经成为公认的现代大学的三大职能。我国《高等教育法》第三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大学应当“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可见,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大学具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我国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尴尬现状应予改变。

当然,我国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低效反映了我国大学办学理念和体制上的缺陷,也显露了我国相应法律政策规范的缺失。那么究竟是哪些原因造成了我国大学的创新不足和转化低效,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如下三方面。

1.我国大学的办学理念和管理体制上存在着不足。首先,我国大学教职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与时俱进,教职人员的职称评定过于看重论文的发表数量,不重视对科技研发的表彰,从根本上打击了广大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热情。其次,我国大学虽然拥有数量庞大的高质量科研人员,但很少有人懂得科技成果转化的操作流程,大学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导致大量的科技成果不能得到及时转化。再次,我国的大学没有为教职人员的科技创新寻求社会广泛的资金赞助,没有在科研人员和企业之间架起桥梁,使得我国大学的科技创新无序杂乱,随意性过强,商业价值不足。最后,我国的大学不注重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孵化服务,使得已有的大学科技成果往往因为缺少支持而得不到转化,白白浪费了已耗的资源。

2.我国对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建设滞后,存在着权利的模糊和错配,影响了高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效率。在现阶段,我国的法律规范明显存在如下的缺陷:第一,我国对职务发明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规定模糊,既不能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又引发了更多的争端,增大了技术转化的成本,虽然一定意义上讲灵活变通对权利归属的界定有其相应的积极意义,但是法律的大忌就是不明确,良好的法律应该对人的行为具有指引功能,使行为人在事前就可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效果,因此我国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的法律规定应该纠正。第二,法律应该在清楚界定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问题的同时确立对职务发明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的激励机制,我国虽然具有此类规范,但是因为立法位阶比较低,规定过于笼统和单薄,所以实施的效果不尽人意。我国高校自发性的对个人的激励随意性很大,加之高校体制管理上的其它弊端,使个人的贡献不能得到充分的认可,进一步阻碍了高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顺利进行。第三,我国法律对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定没有体现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安排,缺少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督促和问责机制。

3.我国的资本市场结构扭曲,没有为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我国政府在资本市场的构建上一直心怀顾忌,具有多种原因。在国家资本市场的布局上,我们不难发现政府如下的逻辑:国家政治制度的维持需要国有企业的壮大,所以要支持国企;国企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的支持,所以要维护国有银行;国有银行的地位维持需要国家对间接融资进行扶持,所以需要政府出面对直接融资压制。而压制直接融资虽然表面上看算是达到了一定的政治目的,但却也同时剥夺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发展机会,使国家的经济发展日益扭曲。显而易见,现在政府的经济发展策略虽然在一定意义上看是高效的,也符合凯恩斯的经济学原理,但是在涉及高科技成果转化这一问题上,政府的经济发展模式遇到了挑战:一方面,国家需要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来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势态,另一方面,国家又因自身的法律环境而不得不在资本市场上对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进行抑制、甚至打压,致使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低下。当前,这种局面急需改变。

三、提高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的建议

1.完善立法,尽快制定一部专门的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法规,使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有法可依。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没有一部完善的《国家技术转移法》。在促进技术创新方面,虽有《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但这些法律并没有专门规定国家资助产生的科技成果的归属、披露、监督等内容。专门针对国家技术转移的规定仅有2002年国家科技部和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尽管该《规定》对国家投入的研究开发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作了较详细规定,其核心也是“放权让利”。[8]但是应当看到,《规定》存在严重的法律缺陷:《规定》只能约束科技部和财政部资助的对象,无权约束其它部门和地方政府以其资金资助形成的知识产权;《规定》在明确将知识产权授予项目承担单位后没有规定相应的监督措施,如对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没有时间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在没有有效转让知识产权时缺乏处理措施等。另外,虽然《规定》作出“放权让利”的规定,但是对于国家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按我国法律规定一般应属国家所有,而对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在无法律明确允许转让的情况下,科技部和财政部无权将国有财产“授予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可见,由于《规定》法律位阶较低,连规范本身的合法性都存在问题。故此可以说,对于技术转让的重要性,在立法层面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笔者认为,在立法层面上,明确科技成果归属和利益关系,是高校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步。笔者主张借鉴美国的“权利归雇主”的原则。理由是:以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立法的法律发展趋势看,虽然一些发达国家没有在法律上规定权利归雇主,并且雇员往往被授权可以就利用大学设施产生的发明申请专利,如芬兰、瑞典、冰岛、瑞士、意大利等,但更多国家更倾向于将专利的申请权赋予大学,如澳大利亚、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荷兰、爱尔兰、挪威、波兰、西班牙、英国等。对于权利归属的原则,日本曾经在经济泡沫膨胀时代主张权利归个人,以为这种权利的归属界定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效应更明显,实践表明这种界定是失败的,因为离开校方的经济支持和管理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极其低下,对发明人的权利在法律加以承认并不具备现实的积极效果。其实,日本这一规定是对德国法律盲目借鉴的结果,而实际上,即便在2001年以前,德国在处理方式上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2001年德国已通过立法明确规定此种专利权归大学。[9]

2.引导大学制定高效的激励政策,如利益分配方面的一些措施。制定好的激励政策,能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加速大学科技成果的转化。我国教育部虽然在1999年制定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26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的知识产权或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的,应当从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所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及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实施产业化的可以从转化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比例作为奖酬。但是此规定同样存在两大弊病:一是对发明者的奖励问题,这一规定仅仅在措辞上用了“可以”而已,加之此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的位阶本身就较低,致使这一规范在实践中形同虚设;二是此规定并未给发明者所在院系相应的利益分配权,使得发明者往往不但在发明过程中难以得到院系的支持,甚至会遇到院系的阻挠,最终难于实现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对此,美国的经验可供借鉴。其实,美国并没有通过立法明确规定激励机制,而实践中却普遍存在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比如实行利益划分的“三三制原则”,即:专利使用费净收后的现金分配途径,1/3给发明者,1/3给发明者所在的部门,1/3给发明者的学校,发明人和发明人所在院系参与分享专利许可收入。这样做的好处是:允许发明人分享收入,会激励教师不断披露发明,并配合随后的专利申请和许可工作,允许发明人所在院系分享收入,会促使发明人所在院系支持发明人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并同时提升发明人在院系中的地位和声望。[10]

3.更新高校管理理念,完善高校的管理体制,引导和保障科技创新和成果的转化。如在高校评职管理机制上,应尽快废除简单的以学术论文作为评职唯一标准的狭隘做法,将高校教师的科技创新及转化业绩作为重要的评价因素。其实,国外很多大学支持学校教职人员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甚至有的学校鼓励教职人员走出校门创业,如果教职人员创业成功,会成为今后晋职的重要砝码。其典型代表如爱尔兰的圣三一大学。再如,在高校科研的引导上,大学应注重引导校方的科研方向,使其更直接作用于社会。如以美国大学为例,为了促成大学与社会尤其是企业的良好沟通,令教职人员的研究更有针对性,学校专门设立了负责学校科研管理的资助研究办公室(OSR),OSR负责学校科研的前端工作,代表学校签订横向和纵向的研究协议。这里所说的横向协议指大学和企业间的协议,纵向协议指政府和大学间的协议。美国有的大学将横向和纵向的研究协议都划归OSR负责,例如哈佛大学,而有的大学则在产学合作中推行“一站式”服务,把横向研究协议从OSR中剥离出来,划归技术许可办公室(OTL)管辖,例如斯坦福大学。除此之外,美国大学还为有价值的科技成果提供一种孵化服务,校方提供的这种孵化服务的内容既包括技术“转移”前的技术孵化,又包括技术“转移”后的企业孵化。服务的内容比较广泛,主要有:将技术发明孵化到可展示的原型阶段,以吸引投资者,为企业起草商业计划书,引入风险资本,帮助企业招募管理团队,凭借所持股权进入创业企业的董事会和行使投票权等。

4.建立专门的负责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机构,组织负责实施。比如帮助发明人联系转让工作、提供支持,如联系法律、商务、事务顾问,也帮忙联系融资、寻找投资公司,使学校和发明人一起尽快让成果得到转化等。在这个问题上,美国大学处理得比较好,专门设立了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机构。其实,在实践探索过程中,美国大学技术转移机构曾经创造过三种运作模式:第一种是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会(Wisconsi Alumni Research Foundation,简称WARF)模式。该基金会虽然是该大学的附属机构,但与大学分开,享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第二种是麻省理工学院首创的第三方模式,由加州大学伯克利校区教授Cottrell建立研究公司 (Research Corporation,简称RC),独立于所有大学,l937年麻省理工学院与RC签署协议,将学院的发明提交给RC,由RC负责专利申请和许可事宜,收入与麻省理工学院四六分成。第三种是斯坦福大学首创的技术许可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简称OTL)模式,即由学校出面申请这些发明的专利,再把专利许可给企业界,给学校带来可观的收入。[11]前两种模式由于自身的缺点最后未能推广。目前,斯坦福大学首创的OTL模式运行最为成功,也成为当代美国大学技术转移的标准模式。这一模式的特点是:OTL隶属于大学,代表大学管理知识产权事务,取得的技术移转收益在扣除日常管理费用之后,全部交由校方和发明人分享,体现多方共赢、利益共享的原则,并使大学教育研究工作与技术转移之间形成良性循环。更为重要的是,OTL具有独立的地位,完全采用企业化的运作方式,将专利营销放在首位,自收自支,自主经营。大学只是在OTL成立时给予一次性启动资金,以后运作的所有费用都必须在管理和经营中自行寻求解决。一项发明披露后,是否申请专利,寻找合适的企业以及进行《专利许可协议》谈判等等,都由OTL自主决定,而专利申请的具体事宜,OTL通常委托校外专利事务所办理。因为机构人员具有相应的法律和技术知识,极大的提高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12]笔者认为,这一模式值得我国大学借鉴。

5.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尽快为中小高科技企业发展提供适宜的生存土壤。在美国,还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因为一些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经营的比较成功,所以这些学校周围也聚集了大量的风险资本,比如斯坦福大学和麻省理工大学,在这种情况下,风险资本往往自愿提供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服务。而在我国,政府对金融的管制一向很严格,风险资本的存在合法性都尚存疑问,致使中小高科技企业很少能得到风险资本的支持。可见,如果国家不积极完善国内的资本市场,届时可能会使我国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面临一种尴尬的处境:即如果国内法律环境继续抑制国有金融机构对类似为达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而创建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那么国际风险资本或国际金融巨头就可能充分的利用此一机会,甚至会通过产权转让而获得相应的技术和权利,并进一步影响甚至控制我国的经济。当然,国家可以通过制定法律限制技术对外的转让,但是如果这样的话,没有了充分资金支持的科技成果又怎能顺利转化,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又怎样调动?由此可见,国家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应承担责任,应该及时畅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所需要的融资渠道。笔者认为,对于这一问题,最好在法律层面加以解决,以排除现阶段仍存在的一些非理性干扰。

参考文献:

[1]谢克昌.提高高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科技产业.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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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佐藤匡.学携の多面的展と今後の技移体制の在り方.特研究. 2005,(9).

[8]冯楚建.知识产权政策重大调整―――核心是“放权让利”[N].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06-06-10.

[9] Bart Verspagen. “University Research,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European Innovation Systems”.Journal of Economic Surveys,Special Issue Economic and Legal Issues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Volume 20,Issue 4,Sep 2006.

[10]秦小莉.美国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背景及经验[J].科技创业月刊,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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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翟海涛.美国大学技术转移机构探析及对我国的启示[J].电子知识产权,2007,(12).

Legislation Concerning Promoting University Scientific 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 and Study on Management Policy

ZHANG Wan-bin,LUO Hai-shan

(Law department,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Dalian 116023 china)

第6篇: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范文

关键词:校企合作;高职院校;科技成果转化

高校科技工作已经逐渐发展成为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应用研究的重要方面军,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生力军,已成为知识创新、科技创新的摇篮。然而,2010年全国科技成果统计报告中的数据显示,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20%左右,真正实现产业化的成果不足5%,而西方发达国家的转化率为50%~70%,美国和日本甚至达到了80%。[1]可以说作为科技成果的供给主体的高校存在着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与企业需求信息不对称,科技与经济存在严重脱节,相关机制体制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不足,转化环境还待优化等问题。截至2012年4月,全国普通高校共有2138所[2],其中高职院校1297所,占61%,占据了整个高校的半壁江山,它们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如何?还鲜有文献报道。本文就高职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高职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

吕海萍[3]的研究结果表明,企业认为影响校企合作的障碍因素分别是科技成果不成熟68.5%,决策管理协调不够占16.9%,权益分配不当占15.4%;高校认为影响校企合作的障碍因素分别是权益分配不当占73.7%、科技成果不成熟占36.8%、决策管理不协调占31.2%。目前,高职院校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科研成果与市场严重脱节

从吕海萍的研究结果看,企业认为科技成果不成熟占到了68.5%,这对高职院校来说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也看出了为什么高职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缘由,首先是因为高职院校市场意识淡薄,没有找准科技成果与市场的切入点,从而与市场严重脱节,导致很多优秀的科技成果不能转化为生产力,科技项目的研究与开发缺乏市场竞争力。其次是高职院校科技项目选题与企业需求结合不紧密,这主要是因为高职院校很难掌握企业需求的第一手信息,这就导致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的脱节。另外,即使科技项目选题紧跟企业需求,但在研究前没有和企业合作,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调查,导致科技成果无法及时产业化,许多大量的、有价值的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阁,降低了科技成果转化率。

2.管理体制不健全

目前,高职院校管理体制方面存在职权不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许多高职院校以其管理二级学院、系部的模式管理科技企业,企业的法人代表由高职院校任命,进行行政化管理,这就出现产权、经营权、日常管理运行的多方矛盾,使科技企业无法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参与市场竞争;其次,由于高职院校科技成果管理体制长期形成的注重科技成果奖励和论文,轻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倾向,使得高职院校科技成果保护不力,张惠玲[4]的研究表明,近30%的高校存在科技成果流失现象,其中外单位窃取流失占40%,化公为私占10%左右,随人员调配占20%。最后,管理体制不健全导致人才流失,由于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是教师,如果高职院校没有给他们提供一个好的发展平台,以及良好的激励机制,他们很容易流向企业。

3.科研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大规模产业需求

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一项成熟的技术成果成功地应用于社会生产,其研究开发、中试、成果商品化三者资金投入比例一般为1∶10∶100,而我国远低于这个比例,[4]政府经费投入多集中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而科技成果转化经费支出大,具有高投入、高收入、高风险、周期长的特点,国家在资金方面无法向科技成果转化大规模倾斜,高职院校在融资方面又存在诸如政策支持力度小、银行要求的贷款条件过高等诸多困难,导致科研的成果局限在理论研究,产业化程度不高。

4.没有充分调动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意识

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过程中的重要主体,同时也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受益方,企业投资理应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方式。然而孙建成[5]认为:在校企合作中,多数企业处于从属地位,86%的企业缺乏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伙伴。大多数企业关注的是如何通过资金、人力投入在现有生产基础上扩大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以科技进步为主的内涵式扩大再生产,还没有成为企业发展战略的主流。这主要是因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长周期和先期投入的高风险企业难以承受,缺乏科技创新主体意识,使得一些企业宁愿投资“短、平、快”项目,也不愿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导致科技成果转化慢,收益差。

二、促进高职院校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对策

1.确立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的导向

科技人员在进行科技项目选题时,应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市场需要和提升企业效益为原则,选择那些适应性强、创新性突出、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科技项目,并与相关企业紧密结合,让企业专家参与到项目研究全过程中;高职院校在进行项目评审时,就可以以该项目的技术创新成果能否直接进入企业、面向市场为观测点,同时彻底排除在评审过程中受任何外界因素影响,使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科技项目立项这个源头环节就打好基础,为以后的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最后要严把科技成果鉴定关,严格按照《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科技成果鉴定规程》,确保成果鉴定的严肃性、科学性、公正性,从而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2.建立合理完善的管理制度

合理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从根本上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保障,要想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必须建立合理完善的管理制度。若高职院校是通过自我兴办企业完成科技成果转化,这就必须清晰产权、明确权责,使其成为一个真正的生产型经济实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充分调动科技人员与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若高职院校是以科技成果作为资本与企业共同进行成果转化,校企双方都会承担较高的风险,双方必须建立紧密型的合作关系,用合理完善的管制体系来规范双方行为,避免内耗,将投资风险降至最低;健全的激励制度是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手段,高职院校应按照政府的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完善科技评价体系,建立公平合理的评价机制,推行新型分配制度,形成人才激励机制,为科技人才的发展搭建平台,如将科技成果转化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或横向项目多、与企业联系紧密的科技人员安排到重要的工作岗位,设立成果转化奖、成果效益奖等等,充分调动他们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资金短缺是高职院校科技成果转化主要障碍之一,高职院校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一步拓宽资金的来源,形成全社会、多渠道、多形式的融资体系。首先是联合企业申报政府的产业化项目,如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等等,争取获得政府拨款;其次是自有资金,目前,许多高职院校在教研项目和教改项目上的投资较多,反而对科技项目的投入少,存在“不见兔子不撒鹰”的现象,高职院校应改变观念,加大对科技项目的投入;第三是在确保科技成果能有市场的前提下,高职院校可以利用房产做抵押,以争取银行贷款;第四是若资金缺口较少时,可向教师融资;最后高职院校可以将科技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与企业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这些获得资金的方式,既可以单独采用,也可以结合几种方式作为解决资金问题的途径。

4.调动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意识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本质上取决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吸纳科技成果能力和经营能力,因此,要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校企联合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断提高其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认识,使企业寓科技成果于产品开发和发展生产之中,真正成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首先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如加强对专利的保护,加大对仿冒侵权打击力度,并修改专利法有关规定;制定鼓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快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提高产品档次、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等等。其次是深化企业体制改革,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将科技成果转化成商品、转化为生产力,完善企业持续发展的机制体制。最后高职院校与企业必须建立互信互赢的合作机制,合作机制是校企双方开展合作的纽带,双方应在利益分配、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达成共识,开展深入合作,为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做出双主体应有的贡献。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高职院校、企业三方,政府应该出台相应政策加以引导,搭建平台,为成果转化做好保障,而企业、高职院校应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紧密合作,全程参与科技项目选题、研发、鉴定、转化,如果缺乏企业的参与,高职院校的许多科技成果就会被束之高阁,无法转化为商品、生产力,但若缺乏高职院校的参与,企业就有可能丧失获得适应性强、创新性突出、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科技成果机会,从而丧失提升其核心竞争力的机遇,可以说双方合作从长远的发展来讲都是互利双赢。

参考文献:

[1] 张晓龙.论我国高校如何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28(3):220-221.

[2] 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截至2012年4月24日)[EB/OL].2012-05-09).http://221.12.38.131/web/articleview.aspx?id=20120509093812114&cata_id =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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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范文

关键词:孵化器 在孵企业 成果转化

一、引言

21世纪是一个科技突飞猛进的时代,国与国综合国力的较量,归根到底是高科技实力的较量,而我国早就提出了科教兴国的战略。创业孵化器作为科教兴国战略的载体之一,承担着培育高科技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大责任。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许多创业孵化器,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创业孵化器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高科技企业,使许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服务于社会。但是创业孵化器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创业孵化器的运行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就需要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研究能够切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方法。

二、当前创业孵化器面临的问题

(一)孵化服务功能落后

目前许多创业孵化器的服务功能比较初级,还停留在基础服务阶段,如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场地、共享物业管理服务以及相关审批手续等。目前,我国创业孵化器有着较强的政府主导性,自身资源较少,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孵化器越来越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对于一个新入驻企业来说,办公场地等基础设施固然重要,但各类培训服务、市场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等也同样必不可少,这些都是关系到一个企业在初创阶段能否顺利健康成长的关键因素。但事实情况是,创业服务器往往不能满足初创企业的上述要求,尤其是对企业未来发展方向的引导较为匮乏,使得孵化作用有限,不能很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融资渠道比较狭窄

对于一个新入驻的企业来说,资金往往是最为重要的,许多新创企业的倒闭,往往都是资金不足造成的。为在孵企业提供广阔的融资渠道,是孵化器的必备服务之一。但是创业孵化器所提供的资金往往比较有限,在孵企业融资也比较困难,许多颇具前景的新创企业往往因为资金不足而举步维艰,发展缓慢,甚至无法生存下去而倒闭。

(三)孵化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从行业范围内看,孵化器行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过去许多孵化器所能提供的许多有效手段,如对在孵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专项基金申报和工商与场地租赁服务等,现在往往已经不具有竞争力了,取而代之的较有影响力的服务是广阔的融资渠道、成熟的管理支持以及个性化的成长规划等。创业孵化器只有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实行差别化的孵化策略,才能更加具有竞争力,促进更多优秀的企业入驻孵化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三、提高科孵化器技成果转化的方法

(一)完善孵化器的孵化功能

当前,孵化器应该立足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和成长,不断完善其孵化运作和功能,提升孵化服务质量,不仅为在孵企业提供场地等基础服务设施,更要在个性化的管理咨询、技术支持以及融资渠道上下功夫。帮助企业认清市场需求,制定科学的发展方向,规划合理的发展道路,是今后孵化器提升其服务功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所在。学习和借鉴国内外优秀创业孵化器的成果经验,不断强化孵化器自身的孵化功能,提高孵化器自身的竞争力,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于在孵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题

对于初创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来说,融资困难一直是其发展所面临的巨大难题,更是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的绊脚石。拓宽融资渠道,需要多方面的协同努力。基于创业孵化器平台,融资渠道主要有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企业参股并购以及风险投资。对于间接融资来说,主要是指依托政府和银行之间协助,以低息贷款的形式,对初创高科技企业进行融资支持,以解决企业资金匮乏的难题。而直接投资,则包括多方面,是多元化的投资,积极地吸收上市公司、天使基金和其他类型的商业融资。另外,初创企业积极地与大型成熟企业沟通联系,争取获得大型企业的参股投资。初创企业与大型企业的合作有多种方式,既可以承担大型企业的研发项目,也可以吸收大型企业参与自身科技成果的投资。还有,孵化器应该积极地构建风险投资机制,以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为基础,依托风险投资机构,把产权交易和技术交易作为重要的载体,建立一套完善和高校的科技融资机制,有利于初创企业拓宽渠道,解决融资难题。

(三)推进产学研结合的优良机制

孵化器在聚集高科技人才、吸收高科技企业的同时,还应该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之间的协作。目前,产学研结合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科技协作模式,生产与教学和研究结合起来,实现信息的交流和共享,这是一种多赢的合作方式。创业孵化器应该学习和借鉴国内外优秀创业园区与高校成功合作的例子,学习先进的合作方式,依托园区这一高科技平台,加强与高校的项目合作,充当在孵企业与高等院校之间沟通协作的桥梁,为在孵企业提供信息渠道和项目渠道,促进在孵企业顺利成长,提高科技成功转化率。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入驻创业孵化器的一般都是高科技企业,具有科研成就突出、快速成长的特点。在孵企业自身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同时,创业孵化器也应该形成一套完善的保护制度,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应该进行严重的处罚,帮助在孵企业严格地保护知识产权。只有知识产权得到了良好的保护,在孵企业的可以创新才能不断地取得成果,不断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参考文献:

[1]龚伟,丁胜利.企业孵化器教程[M].武汉:武汉出版社,2001,1

第8篇: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范文

[关键词]高职艺术设计专业中国画教学

[作者简介]张宏英(1973- ),女,河北唐山人,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画及设计教学。(河北唐山 063020)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3年度河北省教育厅青年基金项目“高职艺术设计专业课程结构优化策略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SQ137017)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4)14-0147-01

在许多以艺术设计为主的高职院校中,主要注重设计的实用性,中国画就显得无足轻重。随着对设计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需要设计师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创新能力,传统文化是不可或缺的,中国画是传统文化的精粹。目前,高职艺术设计专业的中国画课程在教学上存在着教学目标不清、教学内容和课时设计不合理、教学方法不适合学生的问题。因此,高职艺术专业的中国画教学应根据自身特点形成自己的教学模式,才能学以致用。

一、建构符合高职特色的教学目标

高职艺术设计专业培养的是从事设计工作的技能型人才,应当将中国画作为提升艺术素养的媒介、培养创新思维的途径。

(一)提升学生艺术素养

高职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基础相对薄弱,艺术素养不高,设计作品缺乏内涵。艺术素养由不同的文化背景构成,传统文化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中国画蕴含着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能从中了解中国数千年灿烂的文明、传统的审美意识和独特的绘画形式。

(二)培养学生创新思维

创新思维是设计创意的根本,它决定着设计质量的高低。思维是中国画认识与表现物象的思维方式,是经过主观意念对客观物象加工、提炼后形成的精神产品,既符合客观规律,又带有主观意趣,中国画的笔墨元素同样具有意象性。中国画意象的思维方法能够给创新设计思维一定的启示,让学生学会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同时,中国画的笔墨元素形式独特、变化多样,笔墨造型的训练和应用也是培养创新思维的有效方法。

二、优化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学时比例

高职院校艺术设计专业在教学内容和学时比例上应根据自己的教学目标进行规划。

(一)调整教学内容,重视理论教学

基于高职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人文素养不高的情况,应重视中国画的理论教学。中国画的历史渊源、审美特点、笔墨形式等是理论的组成部分,通过感性直观和富有启发性的教育手段,把抽象的艺术理论融合到对具体作品的分析讲解当中。使学生在欣赏作品的同时,构建理论知识体系、提高审美能力、感受文化的精髓,形成设计理念并应用到设计中。

(二)分析专业特点,调整学时比例

高职艺术设计专业一般包括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动画设计、服装设计等不同专业方向,中国画课程为各专业方向的必修基础课。因每个专业方向与中国画结合的角度不同,理论与造型技法训练课时比例也应有所区别,应根据各专业方向特点合理配置课时比例。

三、改革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

(一)不同专业方向采用不同教学方法

1.平面设计专业方向的比较式教学。平面设计专业的中国画教学,可以将中国画的原理与平面设计原理作比较:中国画由描绘物象、题诗、印章等画面元素组成,用主次、开合、疏密、聚散、虚实等形式来经营画面;同样,平面设计是由图形、文字、色彩等视觉要素组成,并按对比、调和、主次、疏密等法则来布局,两者都能归纳为点、线、面,遵循形式美的规律进行组合。中国画以高超的笔墨技法和深远的意境来打动观众,而平面设计则以画面的视觉冲击力和思想内涵来吸引读者。从这些方面看,中国画原理与设计原理是相通的。

在现代平面设计中,越来越多的作品借鉴中国画的构图原理,注重设计符号之间的疏密、虚实及对比关系,利用大面积的空白与小面积的图形或文字形成鲜明的对比,充分体现了中国画中“计白当黑”“虚实相生”等章法布局原则。另外,在平面设计中巧妙引入笔墨元素,会为作品增添新的活力。传统的笔墨训练基本上是写实性的,平面设计专业的笔墨训练可以结合现代构成形式,将自然空间转换为画面空间,将自然形态变为艺术形态。构成形式的笔墨训练,可以开拓思路、加强创造意识。

2.环艺与装潢设计专业方向的布局原理式教学。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中国画教学,需要将教学内容的重点放在中国画的布局原理上。

中国画在环境艺术和装潢艺术设计中应用相当广泛,应用形式一般包括两种:一种是利用中国画原理进行空间布局,一种是将中国画作为装饰品引入设计中。在环境空间布局上,可以借鉴中国画布局章法,比如中国画中的“留白”就是环境空间布局常用的手法,对空间进行整体把握,营造空间的延伸感。中国画有很强的装饰性,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断地变化,古典中国画技法纯熟、意境深远,现代中国画形式感强、肌理丰富。

3.动画专业方向的水墨动画教学。水墨动画是最具民族特色的动画艺术形式,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起就出现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优秀中国水墨动画作品,如《哪吒闹海》《螳螂捕蝉》《牧笛》等。《哪吒闹海》主要以线描、平涂为主要表现手法,这种手法与中国画中的工笔手法较为相似;《螳螂捕蝉》为兼工带写的表现手法,花卉、石头、树木等背景采用写意手法、昆虫则采用工笔的手法,有收有放、相得益彰。中国画的各种表现手法,都可以成为动画的表现形式。首先对中国画理论有一定的了解,然后根据动画内容,进行相应题材的工笔、写意等造型技法训练。

4.其他专业方向的中国画教学。在一些职业院校还会有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如陶瓷、染织、服装等。从中国画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到,自古以来陶瓷就与中国画有着密切的联系。青花瓷是中国水墨在陶瓷上最形象的体现,水墨形式在青花瓷中体现出变化无穷的笔墨意蕴。在服装和染织产品中,水墨风格的设计作品举不胜举,在丝绸图案、服装设计中,中国画元素成了流行的“中国风”中不可或缺的设计符号。这类专业要对中国画发展有深入的了解才能丰富设计思维,同时还要掌握造型技法进行装饰设计。在中国画教学中,可以将中国画的发展史贯穿于整个教学当中,以历代优秀作品为载体进行美学分析,再进行相应装饰技法的训练。

(二)用现代信息手段进行中国画教学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多媒体和网络技术相继应用到教学中,中国画教学也不例外。多媒体教学方法打破了传统的教学模式,具有形象、直观、生动等特点,深受广大师生的欢迎。

1.多媒体教学有助于信息的传达。在现代教学手段中,多媒体课件已成为较为普及的形式,以大量的图片进行直观展现,利用作品的赏析对相关内容进行超链接,扩大了课堂信息量。

2.网络教学便于师生的沟通与交流。网络是现代人沟通的桥梁,成为相互交流的便捷手段,也逐渐成为中国画教学重要媒介。在理论教学中,可以搜索任何朝代的名作、画家及其历史背景;可以欣赏中国画名作,诠释美学理论,还能成为师生交流的有效途径,通过网络进行讨论、答疑等。

3.为创作提供大量素材。学生在进行中国画创作训练时,需要有大量的创作素材,根据不同创作要求搜集名山大川、花鸟鱼虫、人物建筑等图片,通过网络可以快速搜索,还可以找到大量不同风格的优秀作品来作参考。

中国画为设计实践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和丰富的表现技法,在高职院校探索合理的中国画的教学式,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和艺术修养,更好地将中国画的艺术元素融入设计实践中,使设计作品更具民族特色和思想内涵。

[参考文献]

[1]付军.论中国画的意向性特征[J].内蒙古师大学报,2011(12).

第9篇: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范文

Abstract: Through the introduction of connotation of higher vocational curriculum standards and national occupational standards,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principles should be follow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curriculum standards, and provides the specific measures for the curriculum standard and occupational qualification standard docking.

关键词: 专业;课程标准;国家职业标准;对接

Key words: major;curriculum standards;national occupational standards;docking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6-0251-02

0 引言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指出:“要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已由以规模扩张为主转变为以内涵建设、提高质量为主。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是课程改革(主要体现在课程体系的重构、课程内容的选取、教材的开发及教学方法与教学评价的改革等方面),课程标准作为课程实施的依据,它引导着课程改革的方向,因此,制定好每门课程的教学标准,对教师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实现课程培养目标,提升教学质量就显得十分重要。

1 高职课程标准与国家职业标准的内涵

1.1 高职课程标准 高职教育的课程标准是依据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以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的形成为重点,为教与学提供详细指导而编写的指导性文件。它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化,是每一门课程教学过程的执行规范,是管理与评价课程的基础。课程标准包括“课程的性质与任务”、“职业行动领域(典型工作任务)”、“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要求”、“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材料的编写与选择”、 “教学评价”、“课程相关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内容。

1.2 国家职业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职业(工种)的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它是从业人员从事职业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以及用人单位录用、使用人员的基本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并统一颁布。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将职业资格等级划分为五级,分别对应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与高级技师(一级)。由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中规定了具体岗位的一些基本要求,具有典型的行业特点,因而对高职教育课程标准的制定有很强的指导性。

2 在制定专业课程标准时应遵循的原则

2.1 应融入职业资格标准 高职院校的任务是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因此在制定高职专业课程标准时应引入现行职业资格标准中的中、高级工职业资格标准(代表现在的岗位要求)。

2.2 应校企合作共同开发 通过聘请企业兼职教师与校内专任教师一起联合开发课程标准,所制定的课程标准不仅可以直接反映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保证课程内容、教学手段及考核方法与企业实际紧密结合,为学生后续从事职业工作提供素质、技能与知识储备,还可以将其作为企业员工岗位培训的标准,通过专任教师开展社会服务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则给企业带来了方便,可为企业节约培训成本。

2.3 应便于开展工学结合 在制定课程标准时应依据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学生职业生涯的发展规律。课程内容要体现主要职业行动领域的要求;课程实施要注重学校、企业双线工学交替,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式教学,让学生通过工学结合的方式完成一系列可以操作、学习和传授的具体工作任务,使学生能获得与企业发展需求相一致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2.4 应明确具体,便于考核 课程标准关于工作过程知识的描述应是企业技术交流和管理实施过程中通用的术语,应明确具体,以便学生能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所学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所制定的课程评价标准应便于对学生的学习效果开展过程考核。同时,课程标准不能制定的过于宽泛,否则无法有效落实。

3 如何实现专业课程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的对接

3.1 课程体系设计应与职业岗位对接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不可能涵盖现在和未来的所有岗位,为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可按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进程将岗位划分为基本岗位、提升岗位和发展岗位。首先在课程体系的设计过程中要考虑如何按能力递进实现课程设置与职业岗位的对接。如: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针对基本岗位设置了 “电工技术”和“电子技术”课程,课程标准与“电工”初级的技能与知识要求对接,也与企业对员工能胜任电工、电子产品安装调试等岗位的要求对接;针对提升岗位设置了“机床电气控制”和“PLC编程与应用”两门课程,课程标准与“维修电工”中、高级工的技能与知识要求对接,也与企业对员工能胜任电气设备及系统的调试维护等岗位的要求对接。

3.2 选取的课程内容应与工作任务对接 课程内容的选取一方面要坚持以职业活动(工作过程)为导向,以项目(工作任务)为载体,优化教学内容(如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的“CAD/CAM应用”课程,把电风扇的外形设计作为一个项目,学生通过完成该项目所包含的机头、扇叶、扇盖等部件的设计及最后组装,对所使用的三维设计软件有了很好地掌握,表现出极高的学习兴趣,感到非常有成就感。另一方面要按“分级别、模块化”的开发思路将不同的教学项目组合成独立的教学模块,并按学习的难易程度和技能训练的复杂程度对模块进行合理序化,形成柔性化的模块结构。如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将“数控机床操作与维护”课程,针对数控机床的操作、安装、调试、维护和技术管理等典型工作任务,设置了“数控车床、铣床的操作与维护”(A级)、“加工中心的操作与维护”(B级)二个项目,每个项目含若干教学模块。B级供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生学习,A级供相近专业学生学习。

3.3 课程的教学过程应与生产过程对接 将企业的工作任务,引入到教学过程中来,并按照企业生产的实际要求,将企业的生产过程情景通过视频传输到课堂中,如果有合作企业的,可以切身的到现场去体会生产过程,进行现场教学;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进行专职教学和企业兼职教师联合进行授课,发挥各自的长处,通过企业的工艺,质量以及管理要求来进行教学行动,并做到教学和生产过程的对接。

3.4 课程的评价应与社会评价对接 课程评价既要突出职业资格标准的导向作用,重视职业技能和综合职业能力考核,将行为目标贯穿教学活动的始终,以强化学生规范行为的养成。在课程评价上,应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职业资格证书主要针对提升岗位的要求,可帮助学生取得从业资格;学历证书则主要针对基本岗位和发展岗位要求,可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知识、技能,培养其终身学习的能力。即学生毕业时,应达到中级工水平,以满足基本岗位的工作要求;参加工作1至3年,应达到高级工水平,能满足提升岗位的工作要求;参加工作3~10年,应达到技师水平或基层生产管理人员水平,以满足发展岗位的工作要求。

综上所述,在高职院校期间,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到高等教育中所要求的理论知识,还要求具备一定的综合能力,并做好学校教学与职业资格标准的对接,这是真个教学活动的关键。以职业资格标准为教学活动的培养目标,并对现行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进行改革,重视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使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得到全面的提升。

参考文献:

[1]陈晓琴.高职课程标准与职业岗位技能标准对接研究[J].职教论坛,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