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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本思路
所谓社会科学方法论,是指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这种方法论是建立在社会科学研究的各种方法之上的,它除了论述这些方法之外,还要进一步阐明这些方法的客观基础、本质根源、基本特征及其运用的原则。它是根据多少年来总结出的普遍存在于绝大多数案例的认识经验,从而进行带有客观性、整体性、具体性和发展性的推敲所得出的认知方法观念。我们去进行科学研究的时候,可以立足社会科学方法论所指引的路子,再根据自身特点来进行判断和分析。
社会科学方法论并非解决的是一个单独的事物所要面临的具体问题,而是要揭示一种规律,甚至探测它的发展未来。伴随社会科学的发展,目前,我国社会科学内部的方法论意识日益自觉,其科学性和实践性在的认识论、真理观,特别是唯物史观的指导下,逐步成为了我们现阶段学术研究的必备良药,也是我国社会科学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学术要求和前提。
二、社会科学方法论对探究艺术设计领域的作用
在艺术设计领域也同样如此,我从本科就一直从事平面设计专业的学习,侧重点不同,本科针对技能方面要求多些,而到研究生就将目光转向了深层次的学术研究。尤其在现阶段,我发现社会科学方法论恰恰可以帮助我很好的解决我探索本领域的一些困惑。
(一)看设计眼高手低。从本科到研究生,是一个由手到脑的转变过程,长时间进行理论的学习,在遇到上交作品的时候,却是只能阐述出自己的设计理念,而最终的成品根本达不到想要的效果。这就验证了社会科学方法论中所强调的实践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是理论必须和实践相结合。
(二)艺术性、商业性失衡。对于我们设计者来说,追求自我个性的表现力和社会当中的商业需求永远都是一个让人纠结的矛盾。有时候太过去张扬个性,却并不是大众所喜欢,每次根据社会需求来做设计,又感觉完全在束缚我们对于艺术美的追求,永远达不到更深的艺术境界。这可能就是我们社会科学方法论里所讲的矛盾认知。对我们来说,如何认清这对矛盾是最主要的,这可能要根据具体问题来平衡二者的关系,而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追求统一,讲究关联,系统的思考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个道理。
(三)缺乏原则。艺术这个领域在社会中所制定的规则过于少和简单,这样一方面会给我们设计者广阔的施展空间,并不受太多束缚。但是另一方面却有着秩序混乱的场面,比如设计的作品其里面的元素基本都是抄袭别人的元素拿来东拼西凑,告知别人这是自己的作品。所以这中原则和对待艺术的责任感是该在自己最初做设计的意识中存在,是寻求这样的解决方法,讲究原则。
(四)评判标准模糊。对于一个艺术作品是好是坏,我在现阶段对其艺术价值缺乏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考究,没有很好的评判标准和底线设定。所以基本看所有作品都看表象,再深层面的东西我就会乱了方向,不知从哪里来寻求这个艺术作品带给人们和社会的意义和价值。而在我们社会科学方法论根据哲学中总结要注重量的积累。没有量的经验积累,评判任何东西都不会是特别准确的,只有充足电,才会点亮屋子,将自己的观点陈述的有理有据,有说服力,同时也才能够更好的认识事物规律,揭发规律本质,从而达到质的飞跃。
三、如何利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来更好的学习艺术设计
(一)重在实践过程的体验,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每一个事物都必须通过实践去认知,事实证明,我们设计者在设计作品的时候不能光去凭空想象,靠意识来主导事物的发展方向。而必须通过实践来实现,用所吸取的理论养分尽情的灌溉整个实践过程,才是最明智的选择。社会科学方法论立足于实践,坚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我们探索具体领域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二)学会系统整体的看待问题,不能孤立片面。任何事物都不是独立存在的,考虑问题要想清楚某个元素和其它元素具有什么关联,尤其在我们艺术设计领域,设计作品一定要注重把握整体感,色彩元素要和构图以及图形都要形成关联,才会让人看着舒服。并且不能只注重专业学习而忽略其它科学文化历史的学习,只有一点点沉淀所学的文化知识,才能够更好的服务于艺术设计,所设计出来的作品才会富有生命力和价值。
(三)合理的认清矛盾,掌握它的对立统一的规律。把握设计作品的定位,需要我们妥善的处理矛盾,尽可能不把这对矛盾永久的对立起来看待,要适当的根据实际情况学会化解矛盾的对立性,将其两方面统一起来分析问题,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所以我们在表现自我的同时一定要考虑其作品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和大众需求,是否能够顺应市场发展规律,在此基础上来把握我们作品的定位和走向,去施展我们的个性,那才是好作品。一味的将自己陷入矛盾的困境,作品也将会跟着失去被人认可的价值。所以社会科学方法论对于矛盾的处理解决办法对我们看待艺术设计同样奏效。
(四)学会积累。自古以来,积累都是一种美德。我们学习艺术设计的设计者们很多情况下会走到一种极端,那就是只注重自己的专业,别的一概忽略,孰不知艺术作品的价值所体现的应该就是对人生的一种意识形态和历史的沉淀、文化的传播等等,我们如果不去熟知这些领域的东西,设计出来的东西只是表面文章而已。甚至这些会影响到我们去客观评判一个艺术作品,连基本的背景知识都不熟悉,基本的理念和所表达的意思都没办法看懂,怎么去评判和学习。所以积累很重要,我们人的一生都应该学会积累,只有量的积累才能达到质的飞跃,人生的价值也会从中体现。
(五)学会用世界眼光看待问题。就拿我们艺术设计领域来说,不管从事的单位或企业规模如何,设计师的视野很重要。人们看到一个大气的艺术作品背后,一定会有一种世界眼光来用心设计。世界眼光不一定是见的东西多,更重要的是意识领域的宽广。想问题和设计思路都要注重大局,能够对之后的前景有所遇见和规划。这样的思路和视野值得我们每一位设计者深思和学习。
[论文关键词]法律思维;法社会学思维方式;思维方式
何为法律思维?何为法社会学思维方式?对于这些涉及法律思维和逻辑方面的基本概念,人们知之甚少,学界也是近十几年才开始关注和研究。这些概念对于普通法科学生而言同样是比较陌生,况且也无相关课程的开设,即便是《法律逻辑》,讲授的多是形式逻辑方面的内容,并没有着重往法律思维的培养和训练方面来开展,法科学生在日后的专业课程学习中并没有清醒地意识到,更谈不上主动地运用这种思维方法来解决法律问题。其实,在法科学生的课程学习和讨论中已经或多或少用到了这种思维方式,但运用者大多是潜意识的,是与其他普通思维混沌或同步进行的。如何更好地认识法社会学思维方式?如何在课程学习中更好地运用这种思维来解决问题?这正是课题研究所要达到的目的。为此需要了解广州高校法科学生的人文素质现状,需要了解法科学生对法律思维以及法社会学思维方式的认知和实践的情况,为完善法社会学思维方式在理论法的教学实践提供充实的数据资料。
一、法社会学思维方式实证调查的基本情况
(一)调查对象和调查方法
限于时间和人力因素,本次调研选取了广州市大学城十所高校中部分学校的法科学生进行调查。学校方面选择了广州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分别体现了广州市属院校、广东省属偏文科的综合性大学、广东省属偏理科的综合性大学的特征。学生方面,主要以法学本科生为主,辅以部分法学硕士研究生、非法律专业辅修法学的本科生和大专生,学生参与调查面的扩大主要考虑到让调查对象更具基础性和广泛性。
调查方法主要包括走访调研和问卷调研。课题组成员利用课堂教学间隙发放问卷,并发动学生在本校和外校发放问卷,还利用电子网络发放问卷,收集调查数据。共计发放调查问卷300份,收回300份,因课题调查所涉及的主题内容、调查对象的专业和层次、参与的人数等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由此得出的调查数据和结论应该具有较强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二)调查提纲
这些提纲侧重调查的内容是广州高校法科学生的人文素养、法科学生对法律思维的认知情况以及在具体教学中的实施情况等:
1.您对法科学生的人文素质了解多少?(没听说过;不行;一般;还可以)
2.您对思维方式的了解有多少?(一般;很详细;一无所知)
3.您对法律思维的了解有多少?(一般;很详细;一无所知)
4.您对法社会学思维方式的了解有多少?(一般;很详细;一无所知)
5.您在法律课程学习中是否运用了法律思维和法社会学思维方式?(没有;不知道;有一点;有不少)
6.您学过的法学课程中有否提及或强调法社会学思维方式?(没有;很少;一般;经常)
7.您对目前的法学教学方法如何评价?(一般般;填鸭式无自主性;启发式很好)
8.哪些课程应该特别强调法律思维和法社会学思维方式的运用?(理论法;部门法;所有课程;大部分课程)
9.采用法社会学思维方式进行教学的课程效果如何?(没有明显效果;一般;很好;效果有待进一步确认)
10.您认为此类思维方式在教学中的作用和地位如何?(无所谓;有点用处;很有用处;关键是如何在教学中实施)
二、法社会学思维方式实证调查的分析
(一)调查数据
通过对调查问卷和走访调查的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发现法科学生对“思维方式”、“法律思维”了解不多,知之甚少,有些甚至觉得对思维方式的了解没有必要,认为应该将时间和精力花在具体的课程学习上,只有少数同学对“法律思维”和“法学思维”有一定的认知。
调查数据得出的基本结论总结如下:
1.90%的学生认为没有必要关注此类问题,学好十四门法律核心课程即可。
2.5%的学生认为有必要关注此问题,了解思维方式和法律思维有一些用处。
3.3%的学生认为很有必要关注此类问题,法科学生的思维方式培养非常重要,有助于提高思辨能力和深入理解法律问题。
4.2%的学生认为很重要,问题是如何来培养学生的法社会学思维方式,如何在课程教学中加以运用和体现。
(二)调查数据的分析
1.对“法律思维”的认知。调查数据表明,少数同学听过“法律思维”,但要说出其具体含义时就难以表达。其实,“法律思维”是与普通人的思维(Thinking like a person)相分开的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其概念内涵即便在美国本土的研究也是没有定论,可从多方面来理解,既可以简单理解为“法律人的思维”(Thinking like a lawyer),像法律人(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那样地来思考和解决问题,也可宽泛地理解为从法律角度来思考和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习惯或潜意识,国内外学者对此研究不少,观点不一。“像法律人一样思维”被默认为美国法学院的教育目标,这种思维被美国学者表述为多种术语的组合系统,如“案例方法”、“学会专业范式和法律话语”、“批判性思维”、“洞察法律背后的道德原则”等,中国学者也有自己的观点,法律思维只是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中的一种,“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以理性思维为基础、以法律思维为核心,以法学思维为先导的思维习惯或思维定势,而法律思维就是以法律为坐标和工具,按照法律观念和逻辑来理性地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习惯和思维能力” ,还有的侧重从法律适用和法律解释角度来谈及,法律思维是“依据法律逻辑,以价值取向的思考、合理的论证,解释适用法律,包括法的价值层面和方法层面”。还有的认为法律思维包括法律思维方法和法律思维方式两方面内容,是指“人们对于法律的认识态度,以及从法律的立场出发,人们思考和认识社会的方式,还包括这一过程中,人们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
因此,对普通国人不应有所要求,但对学习法律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而言却是必须要了解的。即使对“法律思维”的概念说不出所以然来,也应该对此类术语有清醒的认知,意识到它是什么,何时应该运用此种思维,然后才是对其概念内涵的深度理解。或者说,法科学生应该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主动自觉地运用法律思维来分析思考,运用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解释等使法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使法律问题朝着制度化的轨道运行而不是演变为政治问题和道德问题来解决。
2.对法社会学思维方式的认知。课题实证调查数据反映出法科学生对思维方式和法社会学思维方式的认知非常有限。思维方式是一种职业群体所特有的标志或特征,并非短期可以学到,而是要靠长期的培养和训练,法律思维方式正是这样一种日积月累而成型的思维方式,是“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是围绕着合法与非法来思考判断一切有争议的行为、主张、利益和关系”。而作为法律思维方式所属的“法社会学思维方式”,则是一种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独特的视角、立场与方法,强调从整体性思维角度出发,秉持社会立场,对法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对社会中的法律以及具有法律意义的其他社会现象进行经验研究与法益分析。
法社会学思维方式其实借鉴了法社会学的立场和研究方法来思考和解决法律问题,强调用一种外在、审视的态度来学习、理解和运用法律,带着一种社会现实的眼光来看待法律的运行,这种思维方式能够使学生尽快融入社会现实,提高其应变能力。这种思维方式不是简单地套用传统的三段论“归纳-演绎-推理”来推导出常规的审判公式,而是前置式地嵌入法社会学的研究视角,在传统的法律适用之外,更关注法律的社会实施效果和社会舆论的影响。这种思维方式在理论法课程的教学中尤为重要,要求学生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课堂内容不限于理论讲授,而是将问题和案件置于社会现实中,要求学生多角度、多层次来分析看待。
三、法社会学思维方式的课程教学实践
(一)实施情况
目前专门和针对性的教学课程还没有,课题组成员在已经开设的课程中有意识注入此类方法,如《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法理学》和《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等课程。教学中明确告诉学生此类课程中要有意识运用到法律思维或法社会学思维方式,让学生带着法律的有色眼镜去看待生活中的纠纷,运用法言法语来表达观点,找寻相关的法律条文来分析,在法律、情理和乡俗之间寻找平衡点,而当不能很好地兼顾情理法时,则要有所取舍,并始终坚持依法处理的标准,而在面对这类难以处理的纠纷时,也会看到现行法律的不足、不够或不当之处,认识到这一点就是在很好地运用法社会学思维方式来分析处理的结果。
在教学方法上注重探究法社会学思维方式的培养与学生创新能力的关系,具体要处理好理论法与部门法、实证调研与理论学习、个案讨论和综合讨论、演示教学与实践活动的关系,通过多种教学方法的尝试,再根据学生的反馈效果和老师的教学感受,以及定期的问卷调查和量化评分,初步取得一定的预期效果,但明显的效果有待长期的检验。
(二)教学实践的评价
一方面是广州高校法科学生人文素养的不足,重法学实践、轻法律理论的现状;另一方面是尚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只是满足于短期的学习效果,缺乏对专业学习的长期规划和专研法学理论的热情,这样培养出的法学人才即便是合格的但并非创新型人才,尤其是缺乏思辨性和发散性的思维能力,对处理社会转型期多发性和复杂性的案件缺乏足够的认识力和掌控力。
【关键词】哲学;基本问题;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是用科学的方法,研究人类社会的种种现象的各学科总体或其中任一学科,包括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社会科学的研究,与哲学有着生死相随的紧密联系。哲学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确立了一般性原则。哲学,作为彻底的、实践的、科学的唯物主义哲学,为社会科学研究确立了科学的一般性原则。
一、社会科学研究一般性原则的理论基础――哲学基本问题
哲学认为,劳动实践是人的本质属性,也是社会的本质属性。人在劳动实践中与自然界和其他人发生相互联系,形成社会关系,构成了人类社会存在的必要因素。社会科学把人类社会作为研究对象,实际上是研究人在劳动实践中的各种现象和问题。可见,哲学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哲学的视野中,人的劳动实践,即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是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和规律的,因而社会科学也存在一般性原则,并且与哲学基本问题的原则一脉相承,也就是说,社会科学的一般性原则体现在哲学在哲学基本问题上科学立场。恩格斯明确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1]因而,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所包含的内容就是社会科学一般性原则的基本内容。
1.社会科学研究的唯物主义原则。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是精神与物质的本源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分水岭。唯物主义哲学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世界的本源是物质,精神是由物质所派生的。在现实社会中,人是以劳动实践区别于动物而显示其社会存在的,人类社会存在的各种现象,从根本上说,都是人的劳动实践产生的。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这一观点:第一,生产力水平从根本上决定着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各个领域的基本状态;第二,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第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的主体。哲学的基本立场为社会科学树立了第一个科学的一般性原则,即唯物主义原则。
2.社会科学研究的辩证性原则。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是如何理解世界的存在状态以及用什么样的思维方法来把握世界。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发展的,世界的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也不可能是静止的,而是与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的,并且不断运动变化的。在哲学中,辩证法与唯物主义是统一的。虽然物质是世界的本源,精神由物质派生,但是精神反过来也会影响物质,人们的社会意识也会对社会存在起着巨大的反作用。这一基本问题反映在在社会历史中就具体体现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上。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时,就会对生产力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反之,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为社会科学研究树立了第二条基本原则,即辩证性原则。
3.社会科学研究的实践性原则。实践是哲学的基础。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时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哲学发现,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生产实践既是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又是人与人之间互换活动的过程,同时还是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和观念的变换过程。[3]哲学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实际上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的,可以说哲学的最大特点就是其实践性。运用哲学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基本要诀就是必须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哲学的实践特性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第三条一般性原则,即实践性原则。社会科学研究的实践性原则是唯物主义原则与辩证性原则统一的基础。社会科学研究的唯物主义原则强调物质对于人的意识的决定性作用、经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主体地位,辩证性原则强调社会各个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而实践性原则贯穿于前两种原则之中,成为这两种原则融合统一的基础。物质与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人民群众与社会历史,都是因为人的劳动实践而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因为人的社会存在方式就是劳动实践,没有人的社会存在就没有社会的存在,也就没有社会科学这个概念。因此,离开了劳动实践,唯物主义原则和辩证性原则就都将不存在;有了劳动实践,唯物主义原则和辩证性原则就具有统一性,统一于人的劳动实践。
二、社会科学研究一般性原则的方法论基础――世界观、历史观、整体观、发展观
社会科学研究一般性原则是哲学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指导。具体说来,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主要受到的世界观、整体观、历史观和发展观的指导。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即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根本看法,历史观是世界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世界观不仅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指导思想,同时也是社会科学进行研究的科学方法,而社会历史观则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社会科学的研究只有以正确的世界观作为选择方法的指导思想,才能坚持唯物论、排除主观先验论;才能从特殊中把握普遍性、从复杂现象中把握本质规律;才能坚持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的辩证统一。整体观是指从全局考虑问题的观念。作为整体的客观事物是一个有机的系统的结构体系,包含着物质多样性、丰富性。因此,作为反映这一整体性的人的观念有整体与局部、整体与层次、整体与系统、整体与个别、全面与片面等哲学范畴。社会科学的研究只能以整体之中的某一局部、某个层次或系统中的某个方面作为研究对象,但社会科学研究同时遵循着整体性原则。发展观是指物质世界的一切事物、现象及其在思维中的反映,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旧质到新质的有规律的运动和变化过程。发展观是科学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它是世界观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
哲学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统一。的世界观,包括历史观、整体观和发展观,为我们在社会科学研究中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提供了具体的方法论指导和运用这些原理时的基本规范,实际上就从方法论上为社会科学研究确立了一般性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的世界观、历史观、整体观和发展观,是坚持社会科学研究一般性原则的基本前提和方法论基础。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人民出版社,1995:223.
论文关键词: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研究对象
论文摘要:近年来,体育社会学研究日趋活跃,其研究对象与其他社会学科研究对象的交叉与重叠之处越来越多,这些学科各自独特的研究视角是使它们独立开来的标志。从体育社会学的方法论、原理体系等方面着手,运用文献资料调研及比较、归纳等逻辑分析方法,对该学科的研究视角进行了阐释,认为此学科是运用社会学的思维方式和基本原理来解释体育领域中的社会现象,体育社会学所形成的一套比较系统的概念、命题、假设及理论框架对其学科研究视角具有规范作用。
随着体育社会实践活动内容的不断丰富,体育社会学的应用研究越来越广泛,该学科成为体育社会科学领域中常用的学科名称,它的性质和作用得到了较充分的讨论和界定。但是,何为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却很少有人问津。从学科方法论上探讨体育社会学与其相近学科之间的关系,远没有引起学术界足够的重视。似乎只要对体育领域的社会现象进行研究就可以冠之为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其实,研究视角不同于一般的分析角度。“研究视角是科学共同体普遍认同的思维框架,是一种研究的范式,也是对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等的更高层次的概括和抽象,具有较长时期的稳定性;分析角度则是研究者个体对研究对象具体属性的选择性研究,或者是对研究过程的不同方面的选择性研究等,可以随意转换”。体育社会学是体育社会科学体系中的一门基础学科,体育社会科学体系中的诸多基础学科视角为我们认识体育现象的本质与规律,及促进现代体育的发展与繁荣都可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的认识深刻地影响着体育社会学的学术规范。本文主要通过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的探析,借以明了体育社会学的学术空间,同时也试图揭示体育社会学在体育科学体系中的价值。
1、社会科学一些学科研究体育现象的视角
社会科学是科学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科学研究肩负着两个使命:一是,提供理解具体问题的新知识并提供解决意见;二是,为社会成员提供考察社会现象的主要形式。这两个使命的有机结合将有效地推动社会科学向着专业化与独立化的方向发展。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受其研究使命的制约,而且还受到社会分工方式与水平、大学设定学科的需要等的影响。近代以来,社会科学的发展呈现出学科独立和专业化分工的格局,从本质上说,是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过程。但是,社会科学在自身建制化的过程中,由于过度强调职业标准的独特性、专业语言和理论体系的统一性以及研究调查的客观性和定量化,在一定程度上的确造成了与公众的隔膜。美国学者罗伯特·N·贝拉认为:“关心整体并不意味着把来自各个专业学科的事实加在一起。这类事实只有依据一种能包括各专业学科、又能形成一种整体概念的参考系统来加以阐述才会变得具有重要意义。这种概念不一定能简单地从寻常所谓的跨学科研究中形成。因为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它所涉及的知识不只是来自邻近学科的有用见识,而是完全超越学科界限的”。由于社会问题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与复杂性的特征,所以,任何一种社会问题的解决仅仅依靠单个学科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必须建立在多学科、多视角的整合与分析的基础之上。
体育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与综合性同样要求体育领域的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削减它的学科边界存在的张力,并在多学科或跨学科的领域对其做出一种积极的回应,因此,运用多种社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分析体育现象,并揭示体育社会现象的发生发展规律,是我们认识体育社会属性的必需手段。体育社会科学是研究体育与人、体育与社会相互关系基本规律的学科群,主要相关学科有哲学、史学、文化学、伦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用社会科学对体育这一社会现象进行研究,旨在从理论上做出阐释,为体育社会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方向做出评判,为在实践中进行体育决策、建立和完善我国体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学者们运用众多社会学科在体育领域的大量研究形成了诸多社会科学的分支应用学科,如体育社会学、体育经济学、体育管理学、体育法学、体育史学等。这些学科由于理论原理与分析框架的不同.在分析体育社会现象时,给我们提供了不同的学术视角。如体育社会学与体育史学就是研究内容相近,研究视角却存在本质差异的学科。体育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来解释体育领域中的社会现象,分析其原因,给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如体育群体的特征与互动形式、体育组织的结构与功能等。体育史学是根据体育发展的时序性,研究体育文化的产生和发展、进化与退化、分化与组合等现象,通过对体育发展与演进的过程研究,对体育的历史进行系统的认识。体育史学以时间的概念为基础,是对体育现象发展过程的历时性纵向研究。体育社会学虽然也进行历时性研究,但体育社会学研究的目的是在纷繁复杂的体育现象中寻找具有本质的、相对稳定的、重复性的联系或关系,从而对体育现象进行解释与预测。
2、体育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
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基本性质、结构、类型以及合理性标准等内容的理论系统。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是关于体育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理论,是其学科研究视角形成的理论基础,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起着规范与指导作用。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涉及相互联系的3个层次,即哲学方法论、一般社会学方法论和体育社会学方法论。
在知识领域,理论既是关于研究对象的描述和解释,又是关于研究对象的研究工具。也就是说,理论不仅是关于认识客体和客观属性及其运动规律的反映和表述,而且还是在已有的、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知识基础上向新的知识领域渗透的工具。从这个意义上说,理论就是方法。哲学作为理论的最高形式,无论是对于自然现象的研究,还是对社会现象的研究都具有指导作用。哲学理论既是表述社会现象的最高理论,也是认识社会现象的最一般方法。哲学的精髓是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关于社会发展和社会认识的理论,它准确地反映了“在现实的历史过程中继承和否定的统一”和主客观因素“在社会认识中的相互关系”。因此,唯物辩证法在体育社会学研究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具体地说,唯物辩证法是帮助社会学研究者确定研究方向,制定研究提纲,编制研究程序和选择研究方法的最高原则系统。哲学方法论是体育社会学方法论的基础,对体育社会学方法论具有指导作用。体育社会学与哲学的关系,是具体的社会科学与哲学科学的关系,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体育社会学的最基本的任务是研究体育活动中的各种社会现象,揭示存在于体育活动中的社会现象的本质、相互联系及其发展规律。在对体育社会现象的研究过程中,无论在理论前提预设上和在基本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导向上,都受到一定哲学世界观的影响。
对于体育社会学研究者来说,仅仅具备正确的思维方式是不够的,他还需要具有一般取向的社会学理论作为自己研究的出发点,一般社会学理论是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方法论基础。一般社会学理论给出了社会学基本概念和概念间的关系,提供了社会学理论的结构框架及结构变量的相关分析。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架构是在进一步分析一般社会学理论给出的基本概念及其联系基础上得到的,体育社会学理论要给出研究者的是“具体变量”。体育社会学方法论包括作为研究的基本原理的理论假设和价值观念,还包括研究者用来解释资料、引出结论的标准或准则。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指导着体育社会学研究者怎样提出假说,怎样选择必要的证据来说明自己的理论观点。具体地说,体育社会学的学科方法论必须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体育社会学研究中的理论与经验的关系问题。在这方面,既要研究社会学理论向体育现实经验的渗透,用社会学理论解释体育现实经验,又要说明体育现实经验对社会学理论的支持。2)体育社会学理论的发现或形成问题。研究和论述体育社会学理论探索活动范围内的合理性标准和准则,分析和确定评价与接受理论的准则。3)体育社会学理论的结构和功能问题。对体育社会学理论做出静态和动态的结构分析,揭示体育社会学理论的解释、预见等功能。4)体育社会学的发展问题。研究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演变与更替过程的合理性标准和准则。
综上所述,体育社会学研究者经过哲学方法论的指导、一般社会学理论的提示和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概念分析,最终得到了关于体育社会现象的具体变量和理论框架。只有经过这样一个理论思维过程,才有可能全面、完整、准确地把握体育社会现象中各要素的本质特征和要素间的本质联系,才有可能提出各种具体的理论假设,从而保证体育社会学经验研究的质量。
3、体育社会学研究体育现象的视角
体育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运用多维视角进行研究是必要的,但并未说明任何可能性,在说明一种研究视角时,人们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把对象体系和理论体系相混淆。“研究视角并不是依据对象体系来划分的,而是根据理论体系来划分的,对象体系只是说明了某种研究视角的必要性,理论体系才能说明某种研究视角的可能性”。体育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只是为我们提供了对象世界,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是否形成,主要得看体育社会学是否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概念、命题、假设及理论原理以及一个比较完整的相关分析框架。从体育社会学的学科演进而言,早期的体育社会学研究多为社会学家的零散研究,如美国社会学者朱步林于1898年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发表的“芝加哥的市立运动场”及1918年美国社会学者罗斯发表的“作为社会问题的成人娱乐”等。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前,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只限于体育与闲暇及体育与文化的关系的研究。20世纪60年代后,不论是竞技体育还是大众体育在国际社会都得到迅猛发展,体育这一社会现象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体育社会学的研究领域逐渐扩展到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领地,如体育与政治、经济等的关系、体育群体、体育组织、体育社会问题、体育社会化等诸多领域。原波兰科学院体育科学委员会主席毕格纽·克拉夫契科与巴巴拉·克拉夫契科在“波兰体育社会学”一文中对西方体育社会学的总结指出,20世纪60年代后,体育社会学才真正独立起来,并在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上都获得了全面进展,西方体育社会学在60年代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转型与农村体育、城市体育、精英体育的社会学问题等领域;70年代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体育职业化问题、政府管理体育的职能、体育组织的社会学问题及体育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等领域。伴随着体育社会学研究成果的不断涌现,体育社会学的学科地位渐渐得以确立。体育社会学的发展与体育运动面临的越来越多巫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密不可分。因此,体育社会学领域的研究通常更重视应用性研究,探讨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 x 综上所述,体育社会学是从社会学研究中分化出来的,是社会学理论在体育领域的大量应用研究后,形成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在理论上则是运用社会学的思维方式和基本原理来解释体育领域中的社会现象,分析其原因,给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在研究体育群体时,社会学为我们提供了研究体育情境中社会互动的基本概念与理论方法;在解释体育游戏与运动竞技对参与者的社会影响时,社会学为我们提供了角色规范理论,使我们对体育社会化的研究成为可能;在研究体育组织时,社会学的结构功能论为我们提供了功能分析框架。例如,职业体育组织的经济行动、政治行动和社会行动是分别执行职业体育组织的生存与发展、达到特定目标、行动整合与模式维持的功能,相对于职业体育组织的结构功能框架来说,职业体育组织行动的合理性,主要看它是否能维持职业体育组织的系统均衡,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职业体育组织举办贩灾义演活动、到社区与球迷搞联欢活动,如果从经济学的投人产出角度看,可能是不经济的因而是不合理的活动,而从功能分析的角度看,却有它的功能合理性。此外,在研究方法上,体育社会学也是直接援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中的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并对某些具体的体育社会问题,采取定量的分析。
4、当代杜会科学研究对象趋同与融合趋势扩大了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
目前,“在社会科学中流行的分类方式是按照学科来分,并且认为特定学科的独立性是与特定的研究对象相联系的,研究对象决定特定学科的属性和研究方式”。但是,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人们发现,往往许多学科共同研究某一研究对象,或者说,研究某个对象是单一的学科无法胜任的,这样,传统的社会科学分类和组织方式发生了危机。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经常需要考虑和解决的,不只是学科内的问题,还有学科之间的关系,而且,这种学科之间的关系也不只发生在社会科学内部,还要处理与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关系,或者说,把在自然科学长期发展中所酝酿的科学精神以及人文主义传统或人文科学在历史中所孕育的人文精神,引人自己的研究中,借以拓展自己的思路,形成新的研究方法。这不仅是社会科学研究的组织和管理问题,也是一个创造学的问题,局限于单一的学科和角度,往往会妨碍社会科学的创新和发展。
从学科分化史来看,研究对象、方法、范畴、领域、内容、路线、主题等,在不同时期都曾单独或组合成为学科分界的标志。经验告诉我们,这些标志性的东西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发生变化。近半个世纪以来,社会科学各学科不断交叉、渗透,以往以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为分科模式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其研究对象逐渐趋同,研究领域逐渐重叠,研究方法互相借鉴。社会科学出现了不可忽视的融合趋向,学科分化与交叉已成为一种重要趋势。先生曾对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做过精辟总结,“多科并存、紧密交叉、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对象趋同与融合的趋势表明,任何研究对象都不可能成为某些学科的世袭领地,体育社会学作为一种极具应用性的新兴学科,在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对象趋同与融合的背景下,研究视角变得更加广阔,研究领域也不断拓展。自1898年起美国学者朱布林和阿米里肯就开始从社会学视角研究体育现象。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大多集中在大众体育领域,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体育教育学、体育经济学、体育管理学、体育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对象相互重合之处越来越多,体育社会学的视角涉及到体育教育、职业体育、运动训练等诸多领域。如体育消费既是当前体育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体育社会学关注的热点,从体育社会学视角分析体育消费,并不仅仅是因为体育消费具有一些独特的非经济特征,更重要的,是因为体育社会学研究体育消费有自己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社会学中的互动理论、交换理论、冲突理论等,它们较之体育经济学所运用的供给需求分析、消费积累分析、投人产出分析等理论是一些不同的理论模式。尽管它们分析的对象可能是同一社会现实,但体育经济学侧重的是供给与需求关系对体育消费的影响,体育社会学侧重的则是家庭及社会群体等对人们体育消费的影响。以体育与暴力为例,心理学从本能论的角度认为,暴力攻击性是与生俱来的、独立的、本能的心理倾向;体育社会学则将体育运动看作消除社会暴力的安全阀,认为打击对方的运动就是一种被压抑的攻击驱力的释放或宣泄的替代过程。在这些领域形成的诸多体育社会学的研究成果,不但促进了体育社会科学的繁荣,也显示了体育社会学的学科价值,体育社会学所独具的综合性研究视角,为人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体育社会现象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5、结论
1.体育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与综合性要求体育领域的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削减它的学科边界存在的张力,并在多学科或跨学科的领域对其做出一种积极的回应,体育社会学、体育经济学等诸多社会学科由于理论原理与分析框架的不同,在分析体育社会现象时,给我们提供了不同的学术视角。
2.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是关于体育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理论,是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形成的理论基础,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起着规范与指导作用。体育社会学研究者经过哲学方法论的指导、一般社会学理论的提示和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概念分析,最终得到了关于体育社会现象的具体变量和理论框架。
【关键词】 管理与文化 方法论 科学主义 人本精神
管理与文化之间的关系,随着人们对文化在管理中重要性的认知而越来越受到重视,学界也形成了许多有益的讨论,如彭贺(2007)、刘文瑞(2007)、杨桂森(1999)、王联英(2011)、刘诚(2005)等。然而,在已有的讨论中,虽然在管理学理论发展趋向上都注意到了对“人”的关注越来越突出,但笔者看来,都未能真正明了为什么管理中文化会变得越来越重要,“人”为什么会成为关注的核心,在管理中“文化”与“人”之间到底存在怎样的关系。本文将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角度,审视管理学的理论发展及其与文化和科学的关系,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管理与文化、与“人”自身的认知发展之间的关系,并对当前我国的管理理念提出针对性的思考。
1 管理学主要理论发展史
首先需要对管理学的主要理论进行一定程度的梳理,让我们了解管理学是如何发展的。
管理,作为对事物梳理的一种意愿与行动,是意识上的主观介入,因而在人类社会初期就存在。但发展到自觉的程度,并给予理性的总结和积极运用到商业企业发展中去,则是近代才有的事。这主要是因为工业革命带来的经济极大发展与繁荣,使得原有的对资源管理方式跟不上时代的要求。新的、更有效率的管理理论的出现势在必然。
第一个出现的管理学理论是以泰勒、法约尔等为代表的“科学管理理论”,又称之为古典管理学理论。代表作有泰勒的《科学管理原理》、法约尔的《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韦伯有关科层制的管理理念。这一流派第一次以“科学”的名义总结了人类管理的经验,以效率为追寻的根本目标,旨在解决原有经验管理模式的效率问题。在这一理论看来,人类社会的主要链接纽带是经济利益,而非强权、宗教、伦理,而管理就在于将人类以最为有效的方式组织起来,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这又被称为“经济人”的人性观。而所谓“最有效的方式”,则依据于“科学”原则,以精确地分工为基础,人如同机械里运转的一个个部件,共同组织在一条“生产线”上,人类的感情因素尽可能地剔除出去,从而保证运转的高效率。这种模式的管理又称之为“理想型”(ideal type),马克斯·韦伯的“价值无涉”(value-free)理念是其理论前提。但这种理想状态实践中是达不到的。于是,其他理论相继发展起来。
第二个比较重要的管理学理论流派是行为科学学派。这一学派在肯定了人类有追求经济利益的需求的同时,也肯定了人类在政治、人际关系等方面的需求。这个学派的理论基础,则是梅奥在20世纪20年代就创立的“社会人”假说,即人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属于某一社会性的集体。这个学派的代表性理论有麻省理工学院的麦格雷戈教授的“X—Y理论”、以及对其修正的美国洛尔斯和莫尔斯的“超Y理论”、和影响最大的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等。其中,“X—Y理论”是简单地将人性二分法,将人性中懒惰、愚蠢、不诚实、不爱承担责任、缺乏远大抱负、仅把自身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列为X理论作用的范畴,对这种人性,在管理中就需要通过金钱引诱和行政强制来达到目的。而Y理论所作用的范畴,则是人性中比较正面和积极的方面,相应的,对其管理就不是强迫命令,而是激励其献身精神与创造才能。而这样的简单二分法,无疑也是不符合现实的。所以“超Y理论”就指出人性随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对其管理应该是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而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不再考察人性本身,而是跳出来考察人类需求的层次,由生存,到安全,到社会性,到自尊,到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五种需要总体上不能跳跃,但两级之间,并非是前一个需求完全满足之后才可以有下一个层级的需求。但这种分级解说的思想,似乎为组织中每一个成员的需求建立了一个指标量度,管理就根据这个量度来分别的、有针对性的进行。
然而,以上管理模式中,一个最大的问题,仍然是将人作为被“管”的对象,是天然的“下属”,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所以,另一个重要的学派开始出现。其中,西蒙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决策人”理论是一个代表。他认为,管理就是决策。管理活动的全部过程都是决策的过程,执行层与高层管理人员一样,有某种程度的决策权。这样,几乎每一个组织机构里的成员都参与到了管理和决策的过程中来,这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调动是前几个理论不能相比的。
在进入到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后,更多的理论如雨后春笋般地纷纷冒了出来,但基本上是就具体的管理过程进行总结与发展,并对管理理论的研究进入到分类领域阶段,即将管理分成:管理方式领域,组织理论领域,经营管理理论领域。这种分类趋势表明,大一统的对管理理论的总结时代已经结束,管理需要进入到具体的环境。
2 管理学主要理论与方法论发展的契合
以上的简单梳理让我们明白,管理学的发展遵循了这样一些路径:从笼统走向具体,从机械走向人本,从科学走向人文,从精确走向了模糊。这些整体性特征,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发展是契合的。
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出现与发展,与文艺复兴后的知识大爆炸分不开。极具丰富的知识让当时的学者们也在苦思如何对知识进行分类“管理”。这种管理,亚里士多德可谓开创了先河。但对于急剧变化的时代来说,2000年前的知识分类体系已经不能囊括新的认知。于是许多新兴的学科开始出现,如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而对这些学科的综合归类也逐渐出现,即,在传统的自然科学之外,慢慢衍生出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这样的范畴。如果说,人文科学所关注的是与自然科学并无多少关联的知识,那么,社会科学则是与自然科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联系,从社会科学中公认的第一个方法论的出现就早已开始。
社会科学第一个方法论是实证主义,它由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学科的鼻祖A. 孔德所创立。其核心思想是“实验实证”,是要按照物理、化学这样的经典自然科学学科对社会科学知识进行分类、整理的一种原则。在实证主义看来,只有自然科学那样的知识才是真正的知识,一切形而上学的东西都应该抛弃;社会科学里的知识需要向这个方向靠拢。以牛顿经典力学为标准的自然科学所表现出的精确性,让当时的人们相信科学才是最好的知识,从而才出现对于科学的狂热态度。因而,按照这一原则所设立的学科、所进行的管理也应当是最佳的,这才有20世纪初科学管理理论的创立。可以说,后者的发展是前者思想的一脉相承。其中,被认为科学管理理论的创始人之一的马克斯·韦伯,更是一位极具影响力的实证主义社会学家。这一派总体上可以称之为“科学派”,或更准确地说,叫做“自然科学派”。
但这一方法论的缺陷也是非常明显的,即,它抹去了具有主观意识能动性的“人”的存在,忽视了人自身在对事物的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尤其是对人的非理、潜意识活动等没有明确地认识。因而在方法论上体现了机械性、简单化、或还原论的特征。
但这一派别的影响始终存在,后来所发展出来的多种社会科学理论都能找得其中的痕迹。
而“决策人”以及九十年代后陆续发展出来的各种理论流派,则无疑遵循了另一个发展的方向,即,“科学”式的管理理论让位于“人”的管理理论。这一发展取向,是一个明显地向最新社会科学方法论靠近的行为。
如果说实证主义方法论是一个极端的话,那么,与之对称的另一个极端则是现象学方法论。按照其创立者胡塞尔的说法,“现象学是对‘生活世界’探索的科学;而生活世界的本质并不是由所谓的‘事实(fact)’所构成,而是由生活于社会现实中人的意向性意识(intentionality)所决定”(沃野,1997)。这一方法论认为,首先,“所谓纯客观的、无人类意识印记的现实是不存在的”;其次,“不同的认知主体对同一个认知课题就必然因由于认知经验不同而影响着认知主体的意向性不同。不仅如此,即使是同一个认知主体,由于认知的时间和场合的不同也可能最终地带来认知结果的不同”,最后,“如果现象的本质来自人类的意识意向性,那么,过去对现实的一切问题包括任何形而上的哲学前提性假设和经验性的内容都可能有误,都可能干扰人们对现象本质的真正把握”(同上)。由于否定了纯“客观”的存在,因而现象学与实证主义形成了方法论的两极。
如此,按照这个连续谱,我们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管理学理论的发展,其实一直是沿着自然科学向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派逐渐滑动的,从纯粹客观的、缺少甚至是忽略“人”存在的科学学派,逐渐过渡到包含“人”的因素,最后几乎完全倚重于对人的主观意向性的分析和控制。换句话说,管理学的理论发展,暗合了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发展。
在这种发展趋势下,无疑,人类的文化因素在管理中的地位自然会逐渐凸显。毕竟,人类知识中的许多主观的内容是通过文化——尤其是是精神性文化——来表达的。因此,所谓“管理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是随着文化内容的更多介入而逐渐变化的。而其实质,则是人类认知的不断发展。正因此,刘文瑞先生(2007)所感叹的管理与文化关系的两大偏差——在管理实践中,把文化本身当作管理;在管理学理论中,把带有文化色彩的管理经验当作普适性的管理原理——实际上是未能准确把握这二者之间变动发展关系的结果。而彭贺(2007)强调管理中的“地方性知识”,进行具体的分析和运用,则正是文化因子进一步渗透到管理实践中的要求——许多时候,文化是非常个体化的(individual),是具有针对性的,而非让所有人都能认同和共享的,与科学不同。
3 对中国式管理的启示
管理与文化的方法论实质对我国当前的管理具有重要的启示。我国这几十年逐步发展起来的所谓“中国式管理”,其实就是基于对文化的认知而做出的管理经验总结。因为没有正确认知到管理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所以之前的对管理反思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偏差,或者说,都流于理论而在指导实践上有所不足。在笔者看来,清楚地认识到管理与文化关系的方法论意义后,我们起码在以下两个方面可以作出有益的反思。
首先,中国式管理尤其需要加强“科学管理”的内容。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科学—人文”连续谱中,中国的文化更偏重于“人文”的内容,而非“科学”的内容。这导致在运用中国文化进行管理中,人治内容有余而规范性不足。在管理实践中,过多地依赖于所谓传统文化,非常容易由于管理关系的不清而导致效率的低下。规范性的欠缺是中国文化的先天性不足。若要平衡这种不足,就需要将科学性的、规范性的内容加入到其中去。正因此,西方企业如麦当劳、肯德基在进入中国前的忐忑不安,在经过对中国员工的培训后消除了。规范性内容的加入,使得它们企业的员工可以有极高的素质来进行服务,从而区别开许多当地的同类企业。
其次,中国式管理需要具有个体精神(individual spirit)的员工。在管理理论的发展中,虽然表面看起来是主观内容的逐步加强,但其内在的因素或者前提,则是建立在每一个个体都逐步成长为在精神上较为独立的个体基础上。凡是精神上没有真正成长起来的员工,都并不真正具有“主观参与”的能力,西蒙的所谓“决策人”的理念也就很难实现。而在个体精神基础上形成的“团队”精神才能更好地体现团队的合作性,避免出现木桶理论中的短板,从而影响整体的发挥。之所以要在中国式管理别加强这方面的要求,是因为中国传统的文化是重集体轻个人的。个人的诉求往往被泯灭在集体的意志中,从而难以真正成长起来。这也导致管理中较高层面的“自组织”难以实现。
总之,管理与文化之间的关系体现了方法论发展的要求,而这种要求对于建立中国式管理具有明显的理论指导意义,值得更多地、更深刻地探索。
参考文献:
[1]刘诚.管理与文化互动的历史考察.西华大学学报,2005年12月增刊.
[2]刘文瑞.管理与文化的关系探讨.管理学报,2007年第1期.
[3]彭贺.从管理与文化的关系看中国式管理.管理学报,2007年第3期.
[4]王联英.文化与管理的关系探析.经营管理,2011年第八期.
[5]沃野.论实证主义及其方法论的变化和发展.学术研究,1998年第七期.
【关键词】生命历程理论 社会学的想象力 差异 亲和性
【中图分类号】C9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6)01-0007-03
生命历程理论源自芝加哥学派对移民问题的研究,社会学的想象力则是运用知识社会学的观点提出重建健全的社会科学的意旨。前者是对人口学领域现实问题的研究,后者是社会学领域的学科理论研究,但两者都注重分析宏观社会结构对个体的影响。
一 生命历程理论与社会学的想象力的差异
1.社会背景的差异:源于不同的问题意识
梁漱溟先生讲“知困而学”,实则是一种问题意识。“所谓问题就是预期与现实之间的反差引起的心理困惑”,问题是理论探索与实证调查的起点。问题意识的形成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问题已经显现且亟待解决,一种是习焉不察,只有少数人焦虑最终振聋发聩的问题。
生命历程理论属于前者。19世纪末20世纪初,大批波兰人移民到美国,构成相对独立的移民社区。《身处欧美的波兰农民》成为生命历程理论的萌芽。而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对成长于这一时期的孩子影响巨大,幼年时的生活环境,成年后的工作、生活经历和职业生涯等都在此列。《大萧条的孩子们》则是生命历程理论的奠基之作。当时已经显现的社会问题使人们看到了社会事件与个体生命的密切关联。社会学的想象力则属于后者。在米尔斯之前,社会学的研究常常囿于某一学派,如功能主义理论、交换理论、冲突理论、互动理论等。不可否认,每个学派所关注的问题都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并且基于每个学派自己的理论构建也都能对相关社会现象给出相对合理的解释。但是,深陷单一理论的泥潭就意味着要接受其理论预设,这极易导致被理论主宰的研究。事实上,不同理论流派的争论点才是最为基本和关键的问题。米尔斯发现了这个为世人所不察的重要问题,他提出的社会学的想象力是一种通过观察不同社会情境进而捕捉社会结构之间联系的必要能力。具备这种能力就能调和各派观点,至少可以使社会学研究不囿于某个单一的理论框架之中。
2.方法论的差异:嵌入研究与知识社会学
生命历程理论讲“一定时空中的生活”,是把个人与历史力量联结,又讲“相互联系的生活”,是把个人经由社会关系与整体联结。生命历程理论的方法论是个体与整体的相互嵌入,这种嵌入同时注重个体行为的时间性与空间性,可以“从轨迹、转折点、持续期等角度来分析长期空间行为的发展演化及其社会空间后果,把事件状态变化动态地置于当时的历史情境中”。在这种方法论的背后隐藏着深远的意义,就是打破个体与整体、结构与行动、宏观与微观的二元对立。
社会学的想象力则基本使用知识社会学的方法。米尔斯指出,经典的社会学家总是关注三个问题:一定的社会作为整体结构是什么;历史发展的眼光;主流群体及其人性。但米尔斯认为应该注重社会学研究中视角的转换以及思维方式的反思。在米尔斯的论述中,社会科学研究的各种偏习是作为一种知识被研究,重建社会科学也是一种知识。他给出的四种召唤分别是召唤人类的多样性、召唤对历史的运用、召唤理性和自由、召唤政治,这是如何重建社会科学这种知识的具体措施。这些具体措施指向一个共同点,即个体应该把自己放在更大的社会政治历史背景中看待事实并且辨认信息。在此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米尔斯关于个体与整体、结构与行
动、宏观与微观的联结,但由于分析问题的角度不同,社会学的想象力完全可以被看作是一种重建健全的社会科学的知识,遵循知识的提出(由批判美国社会学界的研究成果而提出)、知识的进一步分析(对美国社会学界五种常见偏向,即宏大理论、抽象经验研究、形形的实用性、科层制气质、科学哲学的逐一分析)、知识的全新建构(四种召唤)的思路。
3.分析视角的差异:个体生命历程与学术困境
生命历程理论是对个体生命历程的纵贯性“深描”。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着力讨论一个问题,欧洲为什么会产生理性资本主义。在韦伯的论述中,资本主义精神与新教伦理有着某种亲和关系,这种亲和关系是对当时西欧社会历史及经济演进过程的一种回应。后来帕森斯理论的基本内核就承自韦伯,“即理性资本主义之路就是现代化之路”。周晓虹认为,此后关于现代化的研究大都保持了韦伯式的冲击――适应模式或者是该模式的变式。20世纪30年代美国社会的大萧条本就是现代化的直接后果之一,埃尔德在《大萧条的孩子们》一书中毫不避讳对该模式的使用,该书的第一部分就是“危机与适应”。通过对大萧条时代家庭地位、家庭经济和家庭关系的详细分析,埃尔德指出个体对社会历史环境适应的深远影响,重构了战后美国的国民特征。埃尔德以深描的手法关注人们的日常生活,从中窥见社会时代的特征。埃尔德的表述是细致微观的,结论则是结构性的和宏观的,这种分析视角被日后的生命历程理论所沿袭。
社会学的想象力的提出源于美国学界在现代化大背景下的学术困境。米尔斯以学术困境作为分析视角,在内核上依旧摆脱不了韦伯的冲击――适应模式,但是相较韦伯,米尔斯往前走了一步,社会学的想象力体现了一种解构――重构的思维模式,解构社会科学的原有偏习,重构社会科学的未来旨趣。与生命历程理论的精细深描不同,社会学的想象力是一种理论性的概述性的存在,有失精致。
4.分析工具的差异:多学科并用与社会学分析框架
生命历程理论作为一种跨学科理论,具有方法交叉和理论借鉴的特点。所谓方法交叉,就是指在分析个体生命历程的过程中势必要借助其他学科的分析方法,比如“深描”。而理论借鉴则更多地表现为向业已成熟的学科靠近,生命历程理论对韦伯的冲击――适应模式的引用就是明证。换言之,作为跨学科理论的生命历程理论的最重要意旨不在于建立一门全新的理论框架,而在于综合多个学科视角,使用多种分析方法试图超越分门别类的学科研究,实现对个体生命历程的整合性研究。社会学的想象力一经提出,就被认为不仅适用于社会学而且是适用于几乎整个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一种洞见,但这是理论提出以后所得到的全面肯定。事实上,社会学的想象力并不是一种跨学科理论,米尔斯的理论旨在建立一种全新的扭转社会学偏习的分析视角或者理论取向,因此在最初的分析工具的使用中,他的分析是典型的社会学分析框架。
5.对待社会历史态度的差异:影响与批判
生命历程理论注重社会历史和宏观环境对个体生命历程的影响,其创建明确地指出了宏观社会对于微观个人的意义,并将这种意义作为一种分析维度进而试图建立起个体与整体、结构与行动、宏观与微观的联系。但是,生命历程理论并未明言对社会历史大事件的态度,其取向在于研究不在于批判。社会学的想象力则不同,米尔斯认为社会科学久而成习的五种偏向多归因于现代化的发展,而他讲的召唤历史是把历史视角融入社会科学的研究习惯中,用历史视角去调和长久承袭的现代化大背景下的理论习惯和思维模式。很明显,对于现代化这个历史大事件,米尔斯持批判态度。
二 生命历程理论与社会学的想象力的亲和性
生命历程理论和社会学的想象力虽然具有诸多不同,但也有明显的亲和性。对于个体发展来说,两者都主张关注个人背后的社会历史因素的影响,这为个体发展提供了一种更加宏观的视角,个人成长不应囿于狭小的环境,个人命运与时代历史息息相关。对于学术研究来说,两者都主张把学术研究置于社会、历史、政治等大背景下,一个时代塑造一个时代的人,一个时代也会塑造一个时代的学术,这不仅具有方法论意义上的指导性,也具有理论思维上的指导性。
这种指导性就是建立了个体与整体、结构与行动、宏观与微观的交互主体性。单一的微观分析或者单一的宏观分析常将个体与整体置于二元对立的境地,如果将其中一元作为分析主体,另外一元势必成为客体。而将对立二元联结起来的交互主体性分析类似于哈贝马斯的“理往行动”,不是一个主体取代另一个主体,而是主体与另外一个主体的双向互动分析过程。也就是说,在分析过程中,如果个体作为其中一个分析主体,那么整体就是与其对应的另外一个主体,没有显著的主位客位之分,这样会更容易找到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共通性。整体对个体不是单纯的影响,个体对整体也不是单纯的适应,个体与整体互为主体的共通性才能促成个人与社会历史之间的良性互动,才能促成个人与社会历史之间全面系统的了解。这种交互主体性同样适用于结构与行动、宏观与微观的分析联结。
综上,生命历程理论和社会学的想象力虽然是对不同问题的回答,但两者却在方法论意义上殊途同归。这和社会科学的发展路径基本相同,许多流派都是在区别与联系中日益完善,但最终都应该建立起方法论上的交互主体性,通过相互之间的理解而产生某种共识。
参考文献
[1]〔美〕C・赖特・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陈强、张永强译)[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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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村村.曹锦清:问题意识与调查研究[J].社会学评论,2014(5)
[摘要]:“价值无涉”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概念,但是对此学术界却存在严重误读。本文从韦伯构建学术公共领域的角度,认为韦伯“价值无涉”的“客观性”原则具有双重含义,既是为了破除普世性的理论神话,也论证了价值判断需要“科学”的论证,而经验事实需要在与文化价值的关联中获得意义,这是学术伦理存在的基础。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韦伯阐明了他的“理想类型”是对经验事实的逻辑整理,而不是“客观”反映,这是“价值无涉”的第三个含义。本文还讨论了韦伯的新闻思想及其实践与学术公共领域的关系,并提出今天重读韦伯的意义在于构建中国的学术共同体和学术公共领域。
讨论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韦伯是个绕不过的名字。“价值无涉”已经被我们念得耳熟能详,但是韦伯意义上的“价值无涉”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在学术界却依然晦暗不明。当今中国社会发展与危机并重,思想界因此存在严重分歧,学术与政治的关系也变得云谲波诡,有学者提出应该用“去道德”和价值“无立场”的方法来应对这样的局面[1]。但是,“去道德”与“无立场”究竟在什么意义下才是可能的和有效的?政治与学术在韦伯的语境下究竟意味着什么?今年,正值韦伯逝世九十周年,韦伯的著作再次在汉语世界中被大量出版。重新阅读韦伯,并借此整理中国知识界关于学术与政治、立场与价值等问题的纠葛,已经又一次成为具有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的议题。[2]
(一)“价值无涉”的双重含义
《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是1904年韦伯接手主办《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文库》杂志时,阐释其办刊宗旨的纲领性文献。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韦伯是如何把社会科学方法论与学术伦理以及学术共同体的思考结合在一起的,这也是韦伯集中讨论和总结其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重要文献。但是,自八十年代中文学术界“发现”韦伯以来,这也是被误读最严重的部分。所以,回到文本自身,应该是重读韦伯最重要的方法。
韦伯开宗明义地指出,《文库》的宗旨一是扩展对社会生活的事实的认识,另一是训练人们对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作出判断。那么,判断的有效性是什么?或者,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说,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着“客观有效的真理”呢?韦伯整篇文稿正是建立在这个问题意识上的。
韦伯反对两种历史观,一是道德进化论,一是历史相对主义,正是这两者的结合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了支配性地位。韦伯以国民经济学为主要批评对象,指出:通过把文化价值总体引入道德领域而在内容上规定道德领域,并由此把国民经济学提高到“伦理”科学的地位,这其实是把所有可能的文化理想在总体上贴了“道德”的标签,既抹杀了道德律令的特有地位,也没有对理想的“客观性”有什么贡献。《文库》需要从根本上予以拒斥的流行观点,正是:国民经济学是从一种特殊的“经济世界观”得出的,并且应当由此得出价值判断。因为经验科学的任务决不是提出约束性的规范和理想,以便从中得出实践的处方。《文库》需要拒斥的另一种观点是:价值判断因为立足于某种理想,从而具有主观起源,就可以摆脱“科学”的讨论。这正是“价值无涉”的两重含义,不可偏废任何一方,而目前国内学界就韦伯观点围绕着经济学是否应该有道德的讨论,其实都没有抓住韦伯的关键。
韦伯说,《文库》关心的问题其实是:对理想和价值判断所作的“科学”批判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科学的“技术性批判”最根本的功能就是使在追求目的过程当中的代价,能够被充分评估和权衡,也唯有在这样的时候,最需要贯彻“价值无涉”的逻辑方法。在这之后,权衡上升为决策,就不再是“科学”的任务,决策者根据自己的良知和世界观在各种有关的价值之间进行权衡选择,但正是“科学能够使他意识到,一切行动,当然根据具体情况还有不行动,在其结果中都意味着吸收了某些价值,从而常常意味着――这一点目前特别容易被人忽视――放弃另一些价值。做出选择是他自己的事情。”[3]科学的任务正是揭示并且在逻辑上阐明“目的”建立之上的“观念”基础,“对价值判断的科学探讨如今不仅要使人进一步理解和体验所希求的目的和作为其基础的理想,而且首先还要教人批判地‘判断’它们。”[4]也就是说,作为“科学”本身不担任价值评判的任务,但是它却是价值评判的基础。这是因为,在一个世界观存在严重冲突的时代,“以普遍有效的终极理想的方式创造解决我们的问题的实际公分母,这都毫无疑问既不能是我们这份杂志的任务,也绝不能是任何一门经验科学的任务:这样一种任务不仅在实际上是无法解决的,而且自身也是不合情理的。”[5] 这决定了在方法论上的“价值无涉”作为逻辑意义的地位。
一个饱餐了知识之树的文化时代,其命运是必须知道,无论对世界事件研究的结果多么完善,都不可能从中获知世界事件的意义,而是必须能够自己去创造这种意义本身,世界观决不可能是经验知识进步的产物,因此,最强有力地推动着我们的那些最高的理想,在任何时代都只能是在与其他理想的斗争中实现的,这些其他理想对于其他人来说,正如我们的理想对于我们来说一样,都是神圣的。[6]
因此,可以看出,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的第一个含义,正是要彻底破除所谓“普世价值”的神话,一个诸神争斗的时代,决定了社会科学领域不可能,也不应当存在普遍有效的终极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廉价的相对主义和乐观的折中主义,要么在理论上无视其严峻,要末是在实践上回避其结果。这些都与科学的“客观性”没有丝毫关系,“中间道路”丝毫不具有更多的科学真理。由此可见,作为方法论的“价值无涉”正是为了廓清“科学”有效性的界限,它要解决的问题是“存在”的问题,而不是“有效”的问题。对“存在”的思维整理,涉及到“客观性”问题,而“有效”与否则与价值所处的文化特性有关,必须在科学的“客观”操作和价值判断之间划出界限。
因此,对这份杂志寻求科学真理的功能,以及科学作为对经验现实进行思维整理的有效性,韦伯提出两种重要责任:
首先,是要让读者和作者自己清楚地意识到用来度量现实,并从中推导出价值判断的标准和尺度是什么,而不是把不同类别的价值混同在一起。只有通过确立的价值标准与其他价值标准,最好是与自己的价值标准相对抗,――任何有意义的评价都只能是从自己的世界观出发的批判,而不是通过在不同的价值之间和理想的冲突之间的挪移和权衡来欺骗自己。不同的价值尺度之间需要进行反思性的对比、澄清和揭示,一切对于别人有意义的评价都只是出自对自己“世界观”的批判,是以自己的理想为根据与别人的理想作斗争的结果。
第二, 要使得读者、编辑和撰稿人都明了,什么地方科学研究者开始沉默,而作为“有意欲”的人开始说话,什么地方论证求助于理解,什么地方则求助于感情。必须反对科学讨论和评价性推论之间的混淆,但是“决不反对申明自己的理想”。无信念和科学的“客观性”之间没有任何内在的近似性。这里“价值无涉”的第二个含义,就体现为作为学术杂志的《文库》所具有的学术共同体的性质,它不是从事反对政治或者社会政策派别的论争场所,也不是招徕赞成或反对政治理想或社会政策派别的场所[7],而是一个“学术”的公共领域。韦伯如此描述道:
杂志的特性一开始就在于,并且只要它听凭于编者们今后就也应当在于,尖锐的政治对手都可以在杂志中为了科学工作而和平共处。它迄今为止不是“社会主义的”刊物,今后也不会是“资产阶级的”刊物。它不会把愿意置身于科学讨论基地之上的人排除在作者的范围之外。它不能是一个“回应”、辩驳、再辩驳的游戏场地,但它也不袒护任何人,无论是它的作者还是他的编者,都应在其栏目中经受可想见的最严厉的客观而又科学的批判。不能忍受这一点的人,或者不愿与那些和自己理想不同的人在科学认识领域合作的人的,都可以不参加它。[8]
但是,韦伯也承认,无偏见地与政治上的敌对者同处于一个中立的学术场所,在当时的德国并不容易,对那种“作为党派狂热的局限性和不发达的政治文化的标志,应予以无条件的反对。”在这个意义上,“价值无涉”反对的是学术的泛政治化倾向,因为这必然严重伤害学术的“科学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个杂志不能有自己的“特性”,因为《文库》要探讨的问题与最高的、起决定作用的价值观念密切相关,因而成为它的最稳定的作者的人,“恰恰因此又成为一种受到那些价值观念相同的或者类似的影响的文化观的代表。”这些作者的观点各有不同,但是“他们都把保护劳动群众的身体健康以及尽可能增加劳动群众对我们文化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分享作为目标,但把国家对物质利益领域的干预与现存政治秩序和法律秩序的自由发展相结合作为手段。”[9]这些人无论对未来的社会秩序持什么样的观点,就当代而言却肯定“资本主义”的发展,这并不是因为它与更早的社会制度相比是更好的形式,而是因为它在实践上已经是不可避免,这是学术面对现实政治的态度。
《文库》主要关心的是社会经济问题。作为社会经济现象的事件,它的性质并不是自身“客观”地具有的,而是以人们认识的“兴趣”倾向为条件的。“一个现象只是就我们的兴趣专注于它对于为生存而进行的物质斗争所具有的意义而言,或者说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获得一个‘经济’现象的性质。”杂志的任务就是:研究人类共同生活的社会经济结构的普遍文化意义及其历史上的组织形式。
不是“事实”的“实在”联系,而是问题的思想联系,构成了各门科学的工作领域的基础:在用新的方法探索一个新的问题并由此发现开辟新的重要观点的真理的地方,就会出现一门新的“科学”。[10]
不同与马克思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理论,更不同于形形的文化决定论,――韦伯决不是一个文化决定论者,他强调的是经济与文化互相制约的关系。韦伯认为:按照经济上的受制约性和影响范围的特殊观点来对社会现象和文化事件进行分析,依然是一个具有创造性成果的科学原则。但是,这恰恰需要区别以下两种倾向:人们要么把历史现实中不能从经济动机演绎出来的一切都当作在科学上毫无意义的“偶然性”,或者“剩余物”,要么把经济事务的概念扩展到不可知的领域,以致所有以某种方式与外在手段相结合的人类利益都被纳入到那个概念之中。[11]这正是韦伯竭力反对的以经济学价值来主宰社会价值和社会科学判断的方式,这也是韦伯提出“价值无涉”所具有的现实与历史的针对性。
(二)经验事实、文化价值与学术伦理
在韦伯看来,社会科学作为一门现实的科学,是要理解我们被置入其中的、包围着我们的现实特性,即它的文化意义:它为什么在历史上是这个样子。而“有限的人类精神对无限的现实的思维认识就建立在这一隐匿的前提条件上,即每次都只有现实的一个有限部分构成科学理解的对象,只有它才在‘值得认识’的意义上是‘根本’的。”[12]韦伯明确指出,经验事实只有在与文化价值的关联中,才是研究者接近“实在”的途径。社会科学不是建立合目的性的规律性,而是建立“个别”与“价值”之间的因果联系。规律所适用的现实是个别的,而个体并不能从规律中演绎出来。清晰概念的存在以及假定的规律,仅仅是认识现实的前提和手段,而真正的有意义的分析和整体性描述,却是崭新的和“独立”的。一个文化现象形成的意义,以及形成这种意义的理由,都无法从任何规律性概念和体系出发去推导、论证或阐明,因为它们是以文化现象与价值理念的关系为前提条件的,文化概念就是价值概念。个体性的现实之所以对我们有意义,是因为它表现出对于我们来说与价值理念的联系因而重要的关系,仅仅是因为这一点,它的个体性的特性才是值得我们认识的。也就是说,价值理念是确认研究对象的前提,却不是结论,因为:
重要的东西自身当然不与任何规律自身相等同,而且规律越是普遍有效,就越是不与它自身相同。因为一个现实的成分对我们来说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当然恰恰不在于它与极其众多的其他成分所分享的那些关系。把现实与赋予其重要性的价值理念联系起来,以及根据其文化的重要性的观点突出和整理由此渲染而出的现实成分,与根据规律对现实进行分析和在一般概念中对它进行整理相比,是一个异质的、不同类的观点。思维整理现实的两种方式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必然的逻辑关系。在个别的情况下,它们能够相互一致,但是,如果这种偶尔的一致掩盖了它们原则上的分歧的话,就会导致极具灾难性的后果。[13]
这些对于经济学来说,并不例外,事实上韦伯更多地正是针对它而来的。正因此,韦伯对于“规律”崇拜,特别是对经济学的“市场”规律崇拜所具有的灾难性后果的警告,是特别值得今天的中国学界汲取的。我们也可以从中明确地看到,韦伯的立场是欧洲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是一个所谓的“西方中心主义”者;而是相反,他一再告诫的正是对“普世价值”的警惕。对于韦伯这至关重要的核心观点,我们理解得并不充分,而这却正是韦伯强调“价值无涉”的主要出发点。
韦伯特别针对货币交换经济指出:对交换的普遍本质和市场交往的“技术”性研究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但是这只是前期工作,它不能回答交换如何历史地获得它今日的基本意义,历史事实需要在文化意义里得到澄清,正是货币经济的文化意义,――因为它,我们才会对交往技术感兴趣。“只有在无限多样的现象中仅有一个有限的部分是有意义的这一前提条件下,认识个体性的现象的思想才在逻辑上是有意义的。”[14]对具体的现实进行详尽无遗的因果推演不仅在实践上是不可能的,而且在理论上也是荒谬的。在涉及“个体性”的地方,“因果问题并不是一个规律的问题,而是具体的因果联系的问题,不是什么公式把现象当作样本加以归类的问题:它是一个归属的问题。……一个‘历史个体’――的因果说明得到考虑,对因果规律的认识就不可能是研究的目的,而只能是研究的手段”。韦伯再三强调,规律越普遍,就越抽象,它们对在因果上归属个体性现象的贡献就越少,从而间接地对理解文化事件的意义也就越小。就历史现象来说,最普遍的规律由于是内容最空洞的,通常也是最没有价值的。一个类概念的有效性越广泛,就越使得我们离开现实的丰富性,因为它为了包含近可能多的共性现象,就必须是尽可能地抽象,而共相的认识对于历史研究而言并没有价值。因此,把经验还原为“普遍”或者“客观”,对于社会科学工作并没有意义。这并不是说“规律”不存在,而是因为对社会规律的认识并不等同对社会现实的认识,仅仅是我们的思维为了这一目的所使用的各种辅助手段。文化只是个别,是由其文化所采用的价值理念决定的,而任何“规律”都无法揭示这些价值理念的不同。“‘文化’是从世界进程无意义的无限性产生的一个从人的观点出发用意义和重要性来思考的有限断面”[15]。以下韦伯的这一段话特别值得关注:
任何文化科学的先验前提都不是我们认为某一种或者任何一种文化有价值,而是我们就是文化人,赋有自觉地对世界表示态度并赋予它一种意义的能力和意志。无论这种意义是什么东西,它都将导致我们在生活中从它出发来判断人类共同存在的某些现象,把它们视为重要的(积极的或者消极的)而表明态度。
对世界表明态度并赋予其意义的能力与意志,这其实正是学术伦理存在的基础。韦伯对以色列先知的描述中,着重的正是他们为文化和宗教共同体建构意义的“天职”。[16]在这里,我们再次看到的是韦伯世界中知识分子的学术伦理与先知的宗教伦理的叠印。正是在这个基础上,韦伯强调学者的“个人”因素对于学术研究的重要性。因为没有什么观点是从材料里自然得出的,所谓让事实自己说话,不是自欺,就是欺人。真正具有意义的是作为“个人”的学者“灵魂之镜”,只有这样的镜子才能折射出现实与文化的价值和涵义:
在随时随地自觉或不自觉地对事物的个别特殊方面所做的这种选择中,起支配作用的是科学工作那种作为时有所闻的主张――一项科学工作的“个人因素”才是其真正有价值的因素;此外,任何工作如果存在是有价值的,就必须表现出“个性”――之基础的因素。毋庸置疑,如果没有研究者的价值理念,就不会有选择材料的原则,就不会有对个体性现实的有意义认识,就像如果没有研究者对某些文化内容之意义的信念,认识个体性的现实方面的任何工作都是绝对没有意义的一样,他的个人观念的倾向,他的灵魂之镜中的价值反射,规定着他的工作的方向。而科学的天才把自己研究的对象与之联系起来的那些价值,却能够规定整个时代的“观点”,即是决定性的:不仅对于现象中被视为“有价值”的东西而言,而且对于现象中被视为有意义的或者无意义的、“重要的”或者“不重要的”东西而言都是如此。[17]
韦伯这里清理的正是知识分子在当代确立学术伦理价值的基础,知识分子的内在志向即对学术为世界建构意义的确认和信念,这是推动文明本身和文化本身发展的动力。至此,我们可以明白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所在,那就是在一个诸神的时代里,社会科学不是寻求普遍而终极的规律或目的,而是认识、确立和创建文化的价值意义,这才是学术和知识分子确立安身立命的伦理基石。因为对人类文明寻求价值意义的确信,内在于文明自身,也内在于任何时代的知识共同体和民族共同体之中,它们正是知识分子应该予以承接的“天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知识分子的“天命”是一种伦理的诫命,是外在使命和内在志向的结合。
(三)“理想类型”与社会科学的“客观性”
――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
这里,韦伯是以对“国民经济学”的“自然主义一元论”为批评对象,展开其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具体讨论。
国民经济学开始的时候是一种讨论国民“财富”增长的“技术”性现象,但是它从一开始就不仅仅是技术的,因为它被纳入到18世纪自然法的、理性主义的世界观的巨大统一体中。自然科学的方法:用根据规律性联系对经验事实做出一般的抽象和分析,以一种形而上学的有效性和具有数学形式的概念体系,达到对现实的一种纯“客观”的,摆脱一切价值的,同时也是绝对理性的,也就是摆脱一切个体性的“偶然性”的一元论认识。在这样的科学思维的模式中,除了发现事物的“规律”外,科学工作的其他意义都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合规律”性才是科学本质性的东西,“个体性”的事件只有作为“典型”,即作为规律的解说才有意义,而这些事件本身则并不是“科学的”兴趣。因此,在历史领域,抽象的理论方法和经验的历史方法处于对立之中。抽象的经济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关于经济组织、自由竞争和严格的理性行为在商品市场上发生的各种事件的理想画卷。“这一理想画卷把历史生活的某些联系和事件统一成为设想出来的联系得天衣无缝的体系。在内容上,构思具有一个通过思想上提高现实的某些要素而获得自在乌托邦的性质。它与生活的经验给定事实的关系仅仅在于,在那种构思中被抽象地描述的那类联系,从而也就依赖于‘市场’的事件,在现实中被发现或者被猜测为在某种程度上起作用的地方,我们都能够利用一个理想典型(Idealtypus)实际地说明和解释这种联系的特性。”[18]
但是“理想典型”(国内更多翻译为“理想类型”,下文采用这种译法)的概念是为了归属判断,它不是假设,也不是对现实的描述,它是历史给定的现代交换经济社会组织的“理念”。韦伯指出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与作为发生学概念上西方中世纪的“城市经济”理念,这两者是根据“完全相同的逻辑原则展开的”。而“城市经济”概念也并不是所有被考察的城市中实际存在的经济原则的“平均值”,而是单方面提高一个或者一些观点,把散乱的个别的现象综合成一个自身统一的理想画卷而获得的。就此而言,即“理想类型”是从经验事实中选取不同的元素加以逻辑整理而言,它的确具有“客观性”,这正是“价值无涉”的第三个含义,即“理想类型”作为一种逻辑的分析工具本身是“价值无涉”的。但另一方面,“就其概念上的纯粹性而言,这一理想画卷不能经验地在现实中的任何地方发现,它是一个乌托邦。而对于历史工作来说就产生了一个任务,即在任何具体场合都要确认现实离那个理想画卷有多近或者多远,某个城市的关系的经济特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在概念的意义是哪个被说成是‘城市经济的’”。[19]因此,理想类型并不是对“客观”现实的无条件的“反映”,而是“整理”。因此,韦伯强烈地反对把理想类型的概念图像当成是历史现实的“真正”内容,当成“本质”。理想类型绝不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强盗普罗克拉斯特之床,历史不应该在此被削足适履,也不应该被当成是历史中起作用的“实在”力量,――韦伯强调特别需要警惕后一种危险。对于中国的经济学来说,西方的以中世纪“城市经济”为模式发展出来的经济学“原理”,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释中国和解决中国的城乡问题呢?这值得今天更深刻地追问和反思。
韦伯告诉我们的恰恰是:没有建立概念与具体的历史语境的联系,就简单套用西方的诸如“市场”这样的经济学概念来横扫一切是极其危险的,因为正是这样的做法违背了“价值无涉”的社会科学方法,违背了现实的“客观性”原则。这对于我们今天形形的市场原教旨主义来说,应该是当头棒喝。韦伯明确地指出,经济学理论是一种“教理学”,它特别假定纯粹经济利益的支配作用,而排除行为的政治取向和其他非经济取向的影响,因此它只能是一种“理想类型”,而绝不是历史的“自然”发展,更不能成为“应当”如此的普世道路:
那种在此意义上“无国家”、“无道德”、“个人主义的”纯粹理论,作为方法上的辅助手段是并且总是必不可少的,而极端的自由贸易学派则把它理解为“自然的”,即未被人愚蠢的歪曲的现实的一种详尽无遗的写照,并进一步据此把它理解为一种“应当”,理解为一个在价值领域有效的理想,而不是理解为一个可以用来经验地研究存在的理想典型。[20]
所以,“理想类型”的功能,不是作为目的,而是作为社会科学的“手段”来发挥作用的,因为社会科学必须借助通常只有在“理想类型”中才能清楚明白的规定概念来工作。其工作原理在于归纳、衡量与对比,是以确立概念的“界限”为前提的,这正是一种专业主义的训练:
它是一种理想画卷,但并不是历史现实,也根本不是“真正的”现实,它也根本不适宜于把现实作为样本归入其中的图式,而是指具有纯理想的界限概念的意义。为了廓清现实的经验内容的某些重要的成分,人们借助这一概念对现实作出衡量。把它与现实作出对比。这样的概念是思想的产物,我们借助它们,通过运用客观可能性的范畴,来构思各种联系,我们依据现实定向的、受过训练的想象力对它们作出判断,认为它们是适合的。[21]
但是混淆总是很容易产生,历史相对主义者总是让理想类型意义上的“理念”生成为理想意义上的“理念”需求,让其变成价值判断。因此,科学自我监控的基本义务和避免受骗的唯一手段,就是严格区分这两种方式。以比较的方式把现实与逻辑意义上的理想类型联系起来,与从理想出发对现实做出评价性判断,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这正是韦伯强调作为方法论的理想类型是“价值无涉”的,即不能用它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因为理想类型“是某种对评价性的判断完全不感兴趣的东西,除了纯逻辑的完善之外,它与其他任何一种完善都毫不相干。”[22]也就是说,在韦伯的理论中,理想类型其实是一种逻辑工具,并不具有价值判断的意义,这才是“价值无涉”最核心的意义,否则,就会有沦为自然主义或道德主义“目的论”的极大危险。
韦伯更进一步指出:虽然“理想类型”在形成过程当中要排除“偶然性”的东西,但是其本身仍然是“个体性”的,不是平均值的典型。因为理想类型的概念形成的目的,“就是在任何地方都使人清晰地意识到的,它不是合乎类的东西,而恰恰相反,是文化现象的特性”[23],是文化个体性的表达,因此“理想类型”绝不是普遍“规律”的体现,而是有着明确的使用界限的。至此,我们已经可以理解,韦伯对“价值无涉”的强调,其批判的对象正是用“理想类型”来代替价值评判,这样一种会在现实中带来极大危险的思想混乱,其主要代表正是西方经济学。
针对自然主义的历史观,即社会科学的目的必须是将现实还原为“规律”,韦伯的批评正是针对其把“理想类型”与现实相互混淆的危险。韦伯告诫道,必须清醒地意识到“理想类型的发展状况和历史是两件必须有效区分开来的事情,构思在这里仅仅是有计划地将一个历史事件有效地归属于根据我们认识的现状而可能的原因范围中的现实原因的手段。”[24]正是在这里,韦伯对马克思,――这位他所尊敬的也是最主要的理论对手作了这样的评价:所有的“规律”和历史发展的构思,在理论上都具有“理想类型”的特征,“凡是使用过的概念的人都知道,如果把现实与这些理想典型进行比较,它们就具有巨大的,甚至是独一无二的启迪意义;同样,一旦把它们设想为经验有效的,或者甚至设想为实在的(事实上也就是形而上学的)的‘作用力’、‘趋势’等等,它们就具有危险性。”[25]这一评价值得重视,也值得今天作为一个重要视角来重新理解在中国的命运。
韦伯充分肯定“理想类型”的逻辑作用,但是他强调所有“理想类型”的构思都具有暂时性,“文化科学工作的结果就是不断改造我们力图把握现实所用的那些概念的过程。因此,关于社会生活的各门科学的历史就是并且依然是借助概念的过程。因此,关于社会生活的各门科学的历史就是并且依然是借助概念的形成而尝试在思想上整理现实,由于科学视野的扩展和更移而废除已经获得的思想图像,以及在如此改变了的基础上形成新概念之间的不断变换。”[26]这是因为,概念的形成取决于问题的提出,而问题的提出是随着文化自身的内容发生变化的,概念与被概念化的东西之间包含着一种综合的暂时性。因此,概念的价值正在于它们揭示了作为其基础的观念意义的有效性界限,而不是目标。“理想类型”之意义正在于它的暂时性,和无可避免的被超越性,是手段和工具,服务于建立价值联系的目的,因此决不能混同于具体的实在,后者才是第一性的目的。概念的目的被假定为对“客观”现实的观念的“反映”,这可以追溯到康德的现代认识论,这里的概念与历史工作之间的关系被头足倒置了。而社会科学的伟大进步正是与实际的文化问题的变更密切相关的,并采取了对概念的形成进行批判的反思形式。韦伯宣布,《文库》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为这种批判与进一步的综合服务:
一切经验知识的客观有效性,都是并且仅仅是按照范畴整理给定的现实,而这些范畴在特殊的意义上是主观的,即表现我们认识的先决条件的,受到唯有经验知识才能给予我们的那些真理的价值的前提条件的制约。[27]
社会科学的“客观性”正在于此,即它来自于对经验现实的逻辑综合和整理,也因此具有明确的使用边界,因此不能据此作为“本质”或者“规律”证明特定的经验事实,也不能因此取得判断现实的价值特权,因为价值尺度只能来自于特定的文化自身。社会科学的任务并不是不断去追逐新的观点和概念,而是相反,对于具体历史联系的文化意义的认识,才是所有的概念和概念批判为之服务的终极目的。“材料专业户”和“意义专业户”都不能把已知的事实与已知的观点结合起来,从而创造出新的东西。
在韦伯看来,价值意义是“理想类型”获得逻辑意义的前提,否认作为特定的文化产物的价值真理性,就没有社会科学,就只剩下用普遍的概念与判断去取代科学。一旦社会科学把它的方法论原则建立在把加工材料看成目的本身,而不是自觉地根据最终的价值观念来检查和反思个别材料的认识价值,不能意识到认识价值是植根于具体的实际的文化作为最终价值,道路就会迷失,这时,就需要从文化的价值意义上进行范式突破。这时,
未加反思地使用的观点的意义变得不可靠,道路迷失在黄昏中。重大的文化问题的光芒依然存在。于是,科学就武装起来,改变自己的立足点和概念体系,从思想的高度俯视事情之流。[28]
推动社会科学发展的动力,不是科学的内在逻辑,而是一个特定社会的文化价值的重大问题。我们需要在这个意义上理解韦伯这句似乎骇世惊俗的话:政治经济学是政治的仆人!因为,作为现实的、具体的德国的文化价值才是真正的政治性问题,学术的目的正在于是否能够落实于具体的文化语境中,――它既是社会科学问题意识的来源,也是作为学术研究的社会科学最后的旨归。只有在这里,在责任伦理高于信念伦理的情况下,两种伦理才可以寻求互相支持的契合点,我们也需要从今天中国的历史语境中重新确立和理解韦伯的意义。
最后,让我们再来读一点读韦伯自己的论述:
我们最终必须竭尽全力反对的是一种并不少见的观念,它认为通过权衡各种彼此对立的价值判断和他们之间的“政治家式的”折衷,就可以踏上通往科学“客观性”的大道。“中间路线”不仅恰好与“最极端”的价值判断一样,不能以经验学科的方法得到科学的证明,而且,在价值判断的范围内,它正是在“规范的”意义上最晦暧不清。它不属于讲坛,――而是属于政治纲领,官僚机构和议会。科学,无论是规范的还是经验的,都能为政治活动家和对立的党派提供无可估量的帮助。它告诉他们,(1),对于这个世纪问题,某些不同的“最终”立场是可以考虑的;――(2)在你就这些立场作出抉择时,存在着这样那样你必须考虑的事实。[29]
韦伯指明的是,真正的有责任的“政治”行为应该建立在学术的“科学性”的基础上,即有价值的政治行为必然充分估计三个方面:1,不可避免的手段;2,不可避免的附带后果;3,由此制约的在其实践结果中众多可能的评价相互之间的竞争,这正是经验科学以自己的手段能够揭示的东西。[30]只有在此基础之上的“政治”行为才可以与现实中党派利益纷争的政治活动划清界限。社会科学的“客观性”绝非折中的中间路线,因为妥协和折中并不是以价值的澄明为前提的,因此需要反对各种“伪”客观性(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各种伪“政治”性,即建立在党派利益纷争基础上的“政治”):
认为从要求经验地讨论“价值无涉”的立场出发,价值判断的讨论就是无结果和毫无意义的观点,是与我们完全不相干的,因为关于价值判断意义的认识恰是所有这类讨论的前提。这种讨论的先决条件是理解各种原则上不可逾越的和大相径庭的最终价值判断的可能性。然而,“理解一切”并不意味着“原谅一切”,单是对他人观点本身的理解也不导致同意它们。另一方面,这至少可以使人同样容易并且通常极其可能认识到妨碍人们达成一致的原因和问题。但是,这种认识恰恰是真理性的认识,而“价值判断讨论”正好有助于这中认识。[31]
至此,韦伯对于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和“价值无涉”的思想已经清楚了。这里试从以上三个互相关联的层面上做一个分梳和归纳:
首先,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是社会科学的历史观,它反对把历史纳入任何道德主义或自然主义的目的论体系中,因此,它本身不属于也反对任何“宏大叙事”。其方法论上的体现是划清“理想类型”的有效性边界,不能把“理想类型”或者任何概念性的逻辑思维的产物上升为价值判断。任何意义上的“理想类型”作为对经验事实的逻辑整理,都不是对现实的“反映”,而是归纳和总结,归根结底是“个体性”的,因此不能把“个别”上升为“普遍”的规律,并成为“应当”如此的历史力量。因此,韦伯反对从历史的“发展趋势”中引申出对实践的评价,因为这意味着把“变迁”视为目的论的,并成为对现实政策毫无反思的美化:
无论如何,我们都无法看出,为什么经验科学的代言人应当感到有必要支持这种做法,使自己成为某个时候的“发展趋势”的喝彩者,使对这些“发展趋势”的“适应”从一个终极的、只能由具体的人在具体场合解决的、因而也只能取决于具体的人的良知的评价问题变成一个据说由一门“科学”的权威庇护的原则。[32]
第二,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指的是建构学术公共领域的原则,即不同的立场和观点都具有平等准入的地位与权利,而且在这个意义上接受最严格的反思与批判。知识共同体不能以某种预设的绝对价值作为规范,或者以“普世价值”来压抑和取消歧见,这是作为经验科学的社会科学能够生产“有效”知识的前提。但是,作为个体的学者,却正是以自己的立场,以及以此立场出发的知识建构进入学术公共领域,“正是‘个人’的最内在的因素,规定我们的行动、赋予我们的生活以意义的最高的和最终的价值判断,才是某种我们感到有‘客观’价值的东西。”[33]这个意义上,韦伯的“价值无涉”决不是取消价值立场,而是相反,不同的价值判断必须接受自己以及对手的反思和挑战,方有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科学的发展。
第三,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指的是在学术共同体内部建立理解的方法。在各种不同的、甚至歧见严重的观点之间,“价值无涉”要求的是对他者观点的理解,它建立在以经验的方式,从概念的逻辑意义上,去考察他人的行为和动机,以发现真正的不同的立场,这是一切有意义的学术辩论的前提。这样的以建立理解为前提的“价值无涉”的工具性,是学术对话和论辩的基础。它可以使人从逻辑和事实的角度认识到妨碍达成一致的原因和问题:
人们可以是不一致的,以及为什么不一致,在什么地方不一致。恰恰这种认识是一种真理认识,而且“价值讨论”也就是为它服务的。与此相反,人们以这种方法肯定不能获得――因为它在一个截然相反的方向上――的东西,是某种规范的伦理学,或者就是某种“律令”的约束力。[34]
这才是为什么“价值无涉”需要发挥作用的地方,也正是社会科学“客观性”的体现。
但是,遗憾的是,在过去的韦伯研究中,我们恰恰是在很大程度上是把韦伯极力批评和反对的方法强加给韦伯自己了,对“理想类型”盲目而混乱的运用就是最鲜明的例证。
[注释]
[1]关于此一问题的争论,可参见罗卫东:《社会科学从业人员的理性回归:重返韦伯》,载《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冯钢:《“客观性”、“理想类型”与“伪道德中立”――评罗卫东的“重返韦伯”》,载《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其讨论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看待经济学与道德的关系。本文在此的讨论,与上述两位作者的观点都有重大不同。另,赵汀阳提出的“无立场”分析方法以及相关讨论也包含了这样的意愿。
[2]限于篇幅,此处发表的文稿属于笔者《学术与政治:重读韦伯》长文的第三部分,前两部分是: 一 ,“先知”与知识分子――学术的伦理与天职;二,何为政治?――政治的伦理及其悖论;待发。
[3]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4页。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另一中译本是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出版,译者韩水法、莫茜。本文中的引用参照这两个译本,具体见注释。
[4]同上,第4页。
[5]同上,第6页。
[6]同上,第6页。
[7]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中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0-11页。
[8]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页。
[9]同上,第10页。
[10]同上,第14-15页。
[11]同上,第16页。
[12]同上,第18页。
[13]同上,第21-22页。
[14]同上,第22页。
[15]同上,第24页。
[16]此部分的详述见本人《学术与政治:重读韦伯》长文的第一部分,即 一 ,“先知”与知识分子――学术的伦理与天职,待发表。
[17]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5-26页。
[18]同上,第31-32页。
[19]同上,第32页。
[20]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46页。
[21]同上,第34页。
[22]同上,第28-29页。
[23]同上,第40页。
[24]同上,第41页。
[25]同上,第42页。
[26]同上,第43页。
[27]同上,第47页。
[28]同上,第49页。
[29]韦伯:《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45页。
[30]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4页。
[31]韦伯:《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49页。
[32]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9页。
[33]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中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6页。
[34]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0页。
[35]见Hanno Hardt:Social Theories of the Press: Early German & American Perspectives,pp174-182, London:SAGE Publications, 1979. 感谢南洋理工大学郭振羽教授和耶鲁大学博士生王颖曜同学提供线索和材料。该书在2002年再版,补充了卡尔•马克思论新闻自由的章节。
[36]玛丽安妮•韦伯:《马克斯•韦伯传》,阎克文、王利平、姚中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81页。
[37]同上,第182页。但是在玛丽安妮的《马克思•韦伯传》中,并没有直接提到这个原因,而是更多地提及同行和董事会对该项目和社会学学会的影响和干扰。见玛丽安妮•韦伯:《马克斯•韦伯传》,阎克文、王利平、姚中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78-481页。
[38]同上,第488页。
[39]同上,第494页。
[40]同上,第496页。
[41]同上,第507-508页。
[42]玛丽安妮•韦伯:《马克斯•韦伯传》,阎克文、王利平、姚中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86页。
[43]马克斯•韦伯:《以政治为业》,见《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第77-81页。
Abstract: Reason research method is investigated in order to enhance the effectiveness of basic theory research method for military equipment science. The significance of investigating the basic theory problem of military equipment science based on reason theory is expatiated. The thinking transformation of reason research method is analyzed. The measures for establishing reason research method for military equipment science basic theory are proposed, which has great meanings for enriching and consummating military equipment science basic theory system.
关键词: 军事装备学;研究方法;事理方法
Key words: military equipment science;research method;reason method
中图分类号:E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5-0001-03
0 引言
军事装备科学本质上属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军事问题本质上属于社会问题和人文问题。军事装备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任务,旨在揭示满足军事行动对军事装备需求的装备活动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它研究军事装备学“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注重理论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逻辑性,为应用理论研究提供理论支撑[1]。目前对军事装备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在方法论上还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事理是介于哲学与具体科学之间的科学,站在当今社会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的基础上来研究把事做好的道理的综合性科学,既能够提供哲学方法论层次上的指导,又能够提供具体的理论和方法支撑[2]。采用事理研究方法研究军事装备学基础理论问题,能够充分吸收和借鉴相关科学的研究成果,跳出“就军事装备而研究军事装备学”的困境,将给军事装备学基础理论研究领域带来从方法论到理论体系的革命性变革。
1 事理研究方法的意义
1.1 事理是介于哲学与具体科学之间的科学,研究装备保障事理能够使军事装备学科避免陷入“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困境 控制论创始人维纳曾经说过:“如果一个生理学问题的困难实则上是数学的困难,那么,十个不懂数学的生理学家的研究成绩会和一个不懂数学的生理学家的研究成绩完全一样,不会更多。”现代科学领域,多学科相互渗透与融合的趋势日益迫切。当前军事装备学领域所面临困难的症结恐怕也在这里。如果研究者只就军事装备而研究军事装备学,人数再多,思路仍然狭窄,认识仍然单调,给人一种“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感觉。
关键词:传播学 方法论 定量研究方法
一、传播学的产生
自从人类文明以来,信息的传播并没有被当做一种专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只能追溯到19世纪的工业革命。从照相术、电报、电话、电影的发明和普及,传播科技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对世界的感知。人的关系相当程度上变成了如何使用新传媒的问题。至20世纪初的西方国家,大众报刊和电影已经高度普及,作为新的电子媒介的广播事业也迅速发展,使得许多社会科学家关注信息与传播问题,并从各自的学科背景出发研究这些问题。
基于以上条件,传播学形成于20世纪初至40年代的美国。但相对于其他国家,传播学形成于美国有其自身的社会历史条件,一是美国是世界上传播事业最发达的国家,为媒介和传播研究提供给了最合适的环境和社会条件;二是在1933年德国纳粹党执政后,大批欧洲学者为躲避法西斯迫害而逃亡到美国,推动了美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繁荣。其间有四位学者的研究和学术活动对传播学的创立产生了直接影响,被称为传播学四大奠基人,分别是拉斯韦尔、卢因、霍夫兰和拉扎斯菲尔德。
从传播学的创立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由于学者们的研究方法论和学术立场不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流派。传统意义上的两大学派,即经验学派和批判学派,由于在研究目的等方面的不同导致了研究方法论的区别。
二、传播学经验学派方法论
经验学派,是主要以经验性方法来考察社会现象的社会学科流派,它与主要以思辨性方法考察社会现象的流派相区别,出现于19世纪中后期,在现代社会科学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尤其指以美国学者为代表的主流传播学。
经验性研究方法的主要原则是:(1)研究程序应具有客观性和可重复性,用于调查和分析的方法和技术不能随意更变,以便为其他学者提供验证的手段;(2)社会科学家的首要目标,是收集和提供关于理论假设的无可争议的科学数据和材料;(3)通过公开的学术讨论,建构关于社会现象的一般理论模式或“定理”。
三、传播学批判学派方法论
批判学派形成于60年代以后,是在社会科学的法兰克福学派的影响下,以欧洲学者为主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学派。法兰克福学派学者一开始,就对美国传播学的实用主义和实证主义态度抱有批判态度。
在批判学派看来,经验性研究方法有很大问题,学者们仅仅对“数据”感兴趣,把数据看做是“科学的本质”,社会理论只不过是“从数据的整理中抽象出来的东西”,这就导致了批判学派与经验学派在研究方法论上采用的手段不同。值得一提的是,二者之间区别还在于研究目的的不同上,批判研究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解决现实中具有燃眉之急的社会或经济问题,而是为了研究现代社会的一般趋势以及个人的基本价值,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大众传播的社会作用。
总的来说,批判学派在方法论上以思辨为主,反对实证主义态度。批判学派的研究重点是将传播现象置于所处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中进行宏观研究,强调传播研究同其他社会科学研究不可分割。批判学派多采用人文主义、定性分析的方法,试图深层次地揭示传播行为的本质,但由于缺少必要的定量分析,主观随意性较大,常带有形而上的玄虚特征,甚至是唯心主义的成分。不过,批判学派并不一般地排斥经验调查和量化研究,辩证分析和经验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也已为不少批判学者所采用。
四、应用角度下传播学定量研究方法
1.传播学定量研究的特点及研究方法
传播学定量研究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定量研究方法是一样的,作为定量研究,其对象是客观的、独立于研究者之外的某种客观存在物。定量研究者认为,其研究对象可以像解剖麻雀一样被分成几个部分,通过这些组成部分的观察可以获得整体的认识,同时,该研究方法认为所有人基本上都是相似的,定量研究者的目的在于发现人类行为的一般规律,并对各种环境中的事物作出带有普遍性的解释,换言之,定量研究致力于拓展广度。因此,传播学定量研究有规律性、实践性、经验性、解释性和认知性等特点。
从应用的角度来说,调查研究是传播学传播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其应用十分广泛,种类繁多。不管是哪一类调查,都要根据课题的性质和需要选择适当的调查方法。对象范围较小的可采用全员调查法,范围较大的可采用抽样调查法,涉及讯息内容的可采用内容分析法,涉及人的认知或心理变化的,可采用控制实验法。当然,根据实际情况不同,有些方法可以同时并用。
2.抽样调查法
抽样调查是从调查对象总体中抽选出部分样本,以这部分样本作为对象实施的调查,其结果可用于推论对象总体。在大众传播学研究中,调查对象往往面积大、范围广,通常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抽样调查会伴随着一定的样本误差,但经过一定的统计学修正和处理,其正确性一般认为不次于全员调查。根据调研人员主观介入的有无,抽样方法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有意抽样(非概率抽样),另一种是随机抽样(概率抽样)。有意抽样多用于实例研究或特殊题目的调查,而随机抽样则是现代最普遍、最常用的方法。
3.内容分析法
内容分析作为传播学调查研究的一种实证方法,有其特定的含义。美国学者贝雷尔森在1952年曾为内容分析下的定义是“内容分析,是一种对明示的传播内容进行客观、系统和定量描述的调查方法。”
内容分析法是一种对传播内容进行客观、系统和定量描述的研究方法,具有客观、方便、经济等优点。内容分析的种类可归纳为:实用语义分析,语义分析和符号载体分析。内容分析的研究模式有推理模式和比较模式两类。
4.控制实验法
在传播学中,控制实验也是一种常用的方法,这种方法伴随着对实验对象、实验环境和条件的严格限定和控制,所以称为控制实验,主要用于测试特定的信息刺激或环境条件与人的特定心理或行为反应类型之间的因果关系。
控制实验法的特点在于第一,研究对象较少。调查法一般都是对数量庞大的调查对象进行大量的观察和访问,其研究对象往往被称为“大样本”。而实验法则主要是探求少数变量与传播效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其研究对象通常只有数十人,因而是“小样本”。第二,研究环境是在实验室人为的环境中。而调查法的则是在广泛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
参考文献:
[1] 孙 庚.传播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 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3] 方汉奇.中国新闻传播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4] 梅琼林.方法论:传播学批判学派与经验学派的比较分析,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