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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模式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的进步。但是在其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信息化的发展,市场体制在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因此,如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改革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进而提高公路运输的经济,提高其管理水平成为其中的重中之重。所以,在现代社会中,创新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一、现阶段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状况
现阶段中,中国的公路运输经济在不断的发展。由于公路运输存在着运输灵活、成本低以及运输速度快等贴点,在中国的交通运输业中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以,在进行公路运输管理模式改革中,利用市场经济体制的优点不断促进公路运输管理模式的改革。随着一带一路的提出和发展,公路运输经济的迎来了新的发展基于。一带一路将中国与中亚、欧洲等国通过陆路运输联系起来,以此加强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因此,在真阳的状况下,公路运输的管理模式更应该进行改革。在以往的公路运输业的管理中,一般采取落后的理念。在管理方式上,还存在着行政过于干预的管理方式,进而导致管理水平落后,限制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利用市场管理手段,进而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二、市场经济体制对公路运输经济的重要性
1.提高公路运输经济效益。市场体制下,通过信息化的管理和经济调节,能够及时的了解到市场上的公路运输经济发展状况,及时作出相应的措施,进而提高公路运输经济效益。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经济手段,不断感知公路运输市场的变化,以此及时的做出反应。此外,市场经济体制下,可以优化资源配置,进而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效益。2.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水平。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水平。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化管理越来越成为一个企业管理的重要方式。而作为现代社会中先进的管理方式,信息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力资源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经济手段和信息化管理,从而不断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水平。
三、市场经济体制下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模式的措施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成为现代公路运输也的主要问题。作为现在社会的重要发展方向,信息化是这个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此,在市场经济体下,利用信息化管理,是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模式的重要措施。那么,下面我就从几个方面对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提出几点可参考的意见。1.加强信息化管理。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成为这个社会的主流发展方向。因此,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首先要加强公路运输企业的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的管理下,优化公路运输行业的资源配置,从而掌握公路运输的市场信息,依靠市场信息从而做出相应的判断。例如,在公路运输企业中,企业可以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将公路运输的数据信息进行系统化管理。然后在进行运输中,可以将公路运输中出现的状况通过信息化进行反馈,以及时得到解决,利于以后公路运输。因此,通过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市场经济体制,让公路运输经济更加灵活,进而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的改革。2.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从而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的改革。通过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上水平,让工作人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进而不断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模式的改革。一方面公路运输企业要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信息化培训机构,通过对管理人员不间断的进行信息化素质的培训,进而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公路运输企业要不断的引进外来先进的管理人员,不断加强对人才的管理。此外,公路运输部门要不断的与其他企业进行交流合作,双方通过取长补短,不断加强双方的合作和实力,进而不断提高公路运输的管理水平。因此,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化管理人才,从而优化公路运输的管理模式,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3.管理手段以经济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要要以经济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就是以市场调节为主,通过经济的手段对市场资源进行配置。因此,在市场体制下要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就要减少行政干预,以经济手段调节为主。例如,在进行公路运输管理时,可以将公路运输的目的地以及市场上的信息进行整合,以判断市场中公路运输的状况,进而调整公路运输的对策。此外,公路运输部门要对公路运输进行调节,明确责任落实,减少公路运输部门的行政干预。所以,在公路运输经济中,公路运输部门要通过经济调节的手段,让公路运输适应市场的发展,进而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体制在现今的社会中对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水平也随之改变。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特征主要是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管理手段以经济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在市场体制下,公路运输通过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进而不断创新公路运输的管理水平,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路运输通过自身的优势,不断创新自己的管理模式,进而不断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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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法 宏观调控法 市场规制法
一、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的产生
(一)现实基础
市场经济是用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等市场机制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具有竞争性、趋利性、自发性、平等性和开放性的特点。
它是一个历史现象,是相对于封建经济而言的一种经济形式,是发达商品生产阶段的产物。随着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变化,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也相应地经历了早期市场经济体制、近代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三个阶段。
国家干预的出现具有必然性,各个国家的不同条件只会影响国家干预经济的时间、方式及程度,却不能排除国家干预。国家干预的程度和方式必须随着市场机制的发展而不断调整。
(二)理论基础
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的建立主要源于市场经济调控理论,其法理基础是脆弱的。目前法学界普遍从国家干预市场的角度,定位宏观调控,形成有限干预、适当干预和谨慎干预等不同观点,这些观点为宏观调控立法模式的创立提供了理论学说。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出现了与时代对应的几种不同的学说和理论,它们分别是:经济自由主义;凯恩斯主义;后凯恩斯主义。
二、混合经济制度中的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
国家调节和市场机制调节的结合,可称为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调节,现代市场经济也可叫“混合经济制度”。根据市场与国家宏观调控在各国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组合方式,混合经济又表现为三种具体的市场经济类型,在这三种经济类型基础上产生了三种经济法类型:
(一)市场主导型经济的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
绝大多数国家是介于纯粹统制经济和纯粹市场经济这两种极端模式之间的,英国和美国属于偏向纯粹市场经济。支配“自由的市场经济”的原则是:只要能不限制个人的经济自由,就不允许国家或文化因素去限制这种自由。
市场主导型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是:(1)经济调节强调多市场、少政府。(2)采用经济政策进行宏观调控。(3)以稳定增长为经济调控的目的。(4)宏观调控的透明度较高,政府、市场和企业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地位与活动,一般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二)社会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
社会市场经济的基本含义和理想目标就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鼓励和发展自有竞争的市场经济,同时通过各种经济立法和经济政策等政府干预措施,来防止市场自有竞争可能引起的垄断、贫富分化和经济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以便达到经济的持续、均衡发展,币值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实现大众的福利。
社会市场经济的直接起因是对战争期间严厉的经济统治的反感。
联邦德国之所以把它的市场经济称为“社会”市场经济,是因为德国人认为他们的市场经济必须具有“社会意识”。他们力图在个性自有与社会公平、个人积极性与社会平等之间建立平衡,使市场经济具有“社会意识”。
(三)政府主导型经济的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
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强调企业与政府的合作,为此建立了二者直接对话和协调的机制,企业在政府调控的直接规范下自主程度相对较低。企业决策既受市场支配,又受政府影响,具有双重决策参数,而最终决策在长时间内与政府意图相一致。政策宏观调控直接指向企业时,实际上开辟了资源配置的另一通道,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有所下降。宏观调控手段侧重于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追求力度和时间效应,由于存在政府对企业大量随机监督与指导的缘故,宏观调控的透明程度较低。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主要代表国家为法国和日本。
三、完善中国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法律的构想
完善中国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构想,应该从五个方面出发:
第一,立足国情借鉴西方成功立法经验。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特殊时期,中国市场经济的法律化进程更多地表现为对西方相关法律制度的移植。欧美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经历了数百年的时间,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也比较完善,如果吸收借鉴这些发达国家的成熟制度,正是研究西方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意识所在。
第二,制定一部宏观调控基本法。
第三,按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晚上宏观调控专项法,包括:关于经济计划法、关于产业政策法、关于财税宏观调控法、关于金融宏观调控法。
第四,对反垄断执行机关的构架:反垄断机构设立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精干高效、权威独立原则,以及专家化和专业化标准。我国应当设立类似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准司法反垄断专门机构――“国家公平贸易监督委员会”与“证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相对应。
参考文献:
[1] 刘翠红.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的研究[J].学周刊, 2011,(24)
[2] 何志鹏.西方国际经济法研究:重点、方法与立场[J].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09,(1)
[3] 叶秋华.西方宏观经济法与市场规制法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01
作者简介:
【论文摘要】:文章首先对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进行了介绍,指出了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即是"经济关系市场化"。在此背景下探讨了市场经济对农村基础教育的影响,同时阐释了教育中马太效应的表现和特点。最后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些解决农村基础教育问题的应对策略。
引言
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不过怎样认识和解决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的与市场经济不协调的诸多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从教育领域来看,怎样解决农村基础教育与市场经济的衔接问题,是当前教育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1. 市场经济的概念和内涵
市场经济是指通过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形式,它是竞争性价格,市场供求,市场体系等一系列市场要素及相互关系的总和[1]。它的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经济关系市场化。竞争性市场是全部经济关系的凝结点,所有经济活动主体通过市场发生联系,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中;全部生产要素都作为商品进入市场,而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2]。简单来说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在供求关系上,市场要素以满足社会需求为出发点,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在量的关系上表现为一个自动调节的过程;在资源配置上,则是以市场机制为主导,实现要素的自由流动。
2. 市场经济对农村基础教育的影响
2.1 市场经济使得城乡教师资源配置的非均衡性进一步加重
从目前来看,农基础教育未能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获得快速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同城市基础教育发展的失衡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这种失衡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牺牲了广大农村地区基础教育的质量,使占同龄人口大多数的农村儿童享受不到较好的教育。这种失衡显然有悖于基础教育的宗旨[3]。市场经济,消除了计划经济中大多的限制性因子,使得资源的自由流动性得以加强。 农村基础教育作为我国教育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在市场机制的内在动力下,大批教师尤其是青年优秀教师纷纷流向城市,表现出了极为严重的"缺钙"和"骨质疏松"症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城市的师资力量在固有优势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充和加强。
2.2 市场经济运行对学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
市场经济由于其存在明显的竞争机制,使得原来人才与岗位之间"一对一"的分配关系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多对一"的竞争型关系。需求方在供求关系上表现出更大的选择的主动权,从而使得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明显提高。而目前我国的农村地区,由于受先天条件的限制,素质教育的实施表现出明显的有心无力。所以,看似轰轰烈烈的素质教育实际上在广大农村地区几乎是一筹莫展,仍旧以应试教育为核心的农村教育如何面对当代社会对人才的严格挑选一个严峻,亟待解决的问题。
2.3 市场经济的运行使得城乡收入差距明显增大
随着市场经济的运行,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由于增长率的不同呈现逐年增大的趋势。"九五"以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进一步拉大,由1996年的2.51倍上到2000年的2.79倍,2003年城市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更是达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23倍,2004年为3.21倍,2005年为3.22倍。经济条件是制约现代教育快速、持续发展的关键因子。没有良好的经济条件作后盾,农村基础教育的基础设施便无从改善,师资力量得不到补充,教育质量的提高将受到极大的束缚。
3. 教育中的马太效应
马太效应,简而言之即是指"好的更好,差的更差"。就城乡教育而言,城市教育由于基础条件、教师资源的优势,会取得更大的教学成就,这样会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流入,在教学的过程中通过竞争和创新促进教学的更大进步。而农村,由于经济欠发达、基础设施不足,导致教师资源流失,从而加重了农村教育的不景气。这样就出现了"好的更好,差的更差"的两极分化现象,即教育中的马太效应。这种效应的产生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出现,而同时,城乡教育体制没有完善,农村教育建设滞后造成的。
教育中的马太效应应当说是要极力避免和防止的,因为这种现象从另一个方面显示了社会的不公平、不稳定,如果不妥善解决会肯定会出现大问题。
4. 应对策略
4.1 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改善农村基础教育条件
私以为,在我国目前情况下,教育不能完全市场化。政府须发挥有形手的作用。首先,政府须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经费投入努力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基础设施,改善教学环境。其次,给农村教师增加工资并及时发放,允许农村教师有第二副业以达到增收的目的,避免农村教师为了生计而奔入城市的现象发生。第三,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和精神上的鼓励,能够安心塌实地留在农村。
4.2 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培训与继续教育
农村教师一般学历不高,个人素质和综合能力与城市教师有较大差距。通过实施对农村教师的切实有效的再培训与继续教育,一方面可以提高农村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技能,从根本上缩小与城市教师之间的差距;另一方面,通过再教育可以使在职农村教师的思想得到升华,责任感加强,从而投身农村奉献教育的决心更加坚定,避免农村教师的过度流失,保持农村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
4.3 促进农村居民增收,使农村孩子上的起学
农村居民(包括教师)的经济收入直接关系到农村教育的经费问题和教师的流动问题,间接影响着农村教育质量的提高。而且,给农村孩子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使他们更多地参与到市场竞争,获取更多的经济增长的成果才是缩小平服差距的根本方法。
5. 小结
基础教育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情,是中国能否真正富强的根基,因此有必要继续加大对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基础教育的扶持力度,从政策上、体制上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努力创设良好的城乡教育新局面。
参考文献
[1] 杨干忠主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8.P30.
[2] 张绍焱主编.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2.P59.
【关键词】医院文化建设;内容;措施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以及社会面貌,在市场经济中,各个行业和部门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医院也不例外。为了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提高医院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加强医院的文化建设成为当务之急,关系到医院的长远发展和前途命运。
一.现代医院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1. 是缓解医患矛盾冲突,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医疗卫生行业逐渐变成了暴利行业,人民群众看病难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医患间的矛盾冲突愈演愈烈。因此,加强医院的文化建设,促进医疗卫生行业的健康发展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 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要求:医院的文化建设是衡量其综合实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因此现代医院首先要具有高品位的文化环境,以满足人们高品位的文化追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因而对医院的文化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程度的要求,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要求。
3. 是医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当前我国医院的文化管理还正处于不断发展的时期,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给医院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为了自身的长远发展,各个医院开始投入更多的资金和更大的精力来进行文化建设,努力提高文化品位,以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4. 是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的要求:从宏观上来讲,医院文化是在医院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不断形成的,对于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之间的竞争不再仅仅停留在医疗水平和医疗设备的竞争上,更重要的是整体形象和整体素质的竞争,因此,必须要加强医院的文化建设。
二. 现代医院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1. 精神建设:医院精神是由医院工作人员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理想信念、工作作风、以及道德规范等多种因素结合而形成的产物,它在一定条件下,经过长时间的发展逐渐得到大家的认可。医院精神具有传承性特征、人本性特征、时代性特征、以及创新性特征等。医院精神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体现医院宗旨和发展方向的价值观、维护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的敬业精神、美化精神面貌和协调人际关系的思维方式等。
2. 价值观建设:医院价值观作为医院精神的核心,是指医院及其医护人员对周围事物价值的评价和看法,一般分为整体价值观和个体价值观两部分,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医院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包括义利观、经营观、效益观、竞争观、以及医疗效益观等。它的主要特征是具有普遍性、多元性、互感性、可变性、以及相对稳定性等。在进行医院价值观建设时,要本着诚信原则、社会效益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创新原则等,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3. 道德建设:医院道德作为职业道德的一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待患者态度亲和、对待同行态度友善、对待科学态度严谨、对待自我严于律己等。医院道德的主要特征有全人类性、社会性、身心相关性、集体性、以及悖论性等。在进行医院道德建设时,要坚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的方针,以整肃医风为目标,以品质建设为重点,促进现代医院的文化建设。
三.现代医院文化建设措施
1. 培养现代意识和创新理念:进行现代医院文化建设,首先需要创立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理念、发展理念、服务理念、以及营销理念等,加强现代意识,促进现代医院文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展开和健康有序发展,以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要求,从而保障医院的长远发展。
2. 强化医院管理,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医院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需要树立全局观念,努力完善和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做到依章办事,奖罚分明,使医院全体工作人员能够自觉主动遵守。同时,要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文明服务竞赛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增强环境对人的影响力,使医院文化建设深入人心。
3. 改善就医环境,加强物质文化建设:医院建筑、医疗设备、公共设施、就医环境等作为物质财富,是医院的物质文化基础,也是体现医院形象和实力的重要标志。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相应的对医院环境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改善就医环境,加强医院物质文化建设,成为现代医院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4. 建立长效机制,狠抓行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医院文化建设的基础,同时也是治理商业贿赂和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进行医德医风建设首先要对医院医护人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还要建立长效机制,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用真心努力改善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的医院氛围。
5. 打造良好的公众形象:打造医院良好公众形象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主要有医院领导班子形象、职工队伍形象、服务形象、环境形象等。医院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来推广自身的形象,扩大医院的影响力和形象。同时还要及时了解公众对医院形象的整体印象和具体评价,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总结:医院文化建设作为现代医院建设的一部分,对于提高医院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但是纵观中国的医疗行业,文化建设的现状却依然不够理想,因此需要国家和医院的共同努力,促进医院文化建设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参考文献
[1] 包朝晖.《关于如何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的思考》[J]. 新闻天地(下半月刊). 2010(07).
[2] 杨芳.《医院文化建设在医院新时期医改中发挥的作用》[J]. 新闻天地(下半月刊). 2011(03).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商法的重要性也进一步加强,商法产生于市场经济并且直接服务于市场经济。贯穿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在商法的效益、公平自由和秩序价值上都得以体现。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商法和经济法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法律,但市场经济因商法而活跃,因经济法而完善。
关键词:
市场经济;商法;竞争;价值
一、市场经济解析
所谓市场经济,是指以市场机制调节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为主要的经济形式或经济体制。①从市场经济的概念可以看出,市场经济首要的特征就是市场化,而所有的市场主体所进行的经济活动都是通过市场发生的,并通过市场机制使得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这与计划经济通过政府计划调配是不同的。关于市场的概念,很难有一个精确的含义,但我们可以通过总结出市场的几个要素来理解市场,主要包括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对于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参与者(即市场主体,就是那些拥有商品或货币,独立自主地从事商品交易活动以实现自己利益的当事人),他们所进行的经济活动都是自由的,但是,如果市场主体滥用这种自由,当它超过一定的限度,以牺牲别人的利益来获取更大的利益,就会造成市场经济活动的秩序混乱,这样,就要依靠法律来解决,也就是说要使市场经济有序的运行,就需要完备的法律作为基础,即市场经济需要法治来约束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这就是为什么“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原因。对于市场客体,即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以满足人们的需求为交易对象的各种商品、技术和服务。他们的作用在政治经济学上,称之为使用价值。对于市场行为,即市场主体以其拥有的市场客体与其他市场主体在市场上交易(包括购买行为和出售行为)。对于市场秩序,它是保证市场行为规范化的条件,也就是要保证市场参与者在正常的市场交易中平等竞争。由此我们就可以看出,要使市场经济活动正常的运转,就必须有市场主体、交易的对象、交易的行为以及良好的市场秩序。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市场,它们是形成一个市场所必不可少的因素。
二、商法的价值与市场经济
商法是市场运行法,它是调整市场经济中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们知道,要使市场正常运行,就需要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而贯穿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与商法的效益、公平自由和秩序价值密切相关。
(一)效益价值
效益是商法价值的核心,商法对效益的最大追求就是为了使商事主体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对价值规律来说,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要获得更大的利润,唯一的办法是减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样才能提高生产和交易效率。而且在供需平衡时,市场主体依自己的意愿自由的进行交易,并且在交易的过程中,他们为了获胜,采用先进的技术,这样他们在竞争的过程中提高了经营效率,同时也使自已的效益最大化。不难看出,价值规律自发的刺激生产者改进技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作用说到底就是提高了效率。②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市场经济的调解机制都体现出了商法的效率价值。
(二)公平和自由价值
市场主体的交易是自由的,而基于效益价值,商事行为具有很强的竞争性,为了防止恶性竞争,在自由交易的过程中,公平就存在着关键作用。对供求规律来说,如果市场主体的交易不自由,那么就会导致供求的不平衡,在商品稀缺的时候就不能自主决定商品价格的上调,在商品过剩的时候就不能决定商品的下降,而市场主体又是受供求规律的制约。所以,商法反映了市场经济供求规律所要求的自由。价值规律要求商品必须按照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进行等价交换的前提是市场主体之间必须是平等的。这就使商法的公平价值在价值规律中得以体现。
(三)秩序价值
秩序价值是现代商法的一个创新,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商事交易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保证市场主体自由、公平的交易,这就需要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来保障。从供求规律上来看,如果市场的供需关系不平衡,那么就会影响市场经济秩序。从竞争规律上看,面对千变万化的竞争方式和手段,市场经济秩序不可能把其全部纳入到规范约束中。
三、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一)市场经济的内容由商法规范
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保证商事主体进行营利性活动的前提。而进行营利的市场主体都是商法所规范的,包括生产者和销售者,都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所规定,例如目前我国颁布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破产法》、《保险法》等法律。这些法律规范着市场经济中市场的交易内容和方式,使得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合理配置自己的资源,并以市场的调节机制来提高自己的经营效率。例如,《公司法》中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③而市场中的交易,基本都是买卖行为的演变,所以,对于不同市场行为,在我国的商法体系中都有不同的商法规范对其加以调整,例如,以《合同法》为基础调整普通的市场行为,《证券法》调整证券交易行为,《保险法》调整保险交易行为等等。
(二)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
之所以说是基础性法律,是因为商法产生的经济基础就是市场经济。如果说商法规范的市场主体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那么商事交易主体所形成的商事关系,则是市场经济法律关系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我们知道,商法和经济法都是为了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但他们也是不同的,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自由作为商法的基本理念,是市场竞争的前提,也就是说,自由和竞争在市场交易中应同时存在,没有了交易自由,市场也就没有竞争可言。我们不可否认,通过竞争的优胜劣汰,可以使市场上的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商法就是通过保护商事主体在商事交易过程中的商事行为,来丰富市场投资等交易活动,从而使市场经济处于一种正常市场交易状态,但是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并不一定都是自由正常的竞争,当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产生垄断,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就会出现所谓的市场失灵现象,这种现象是调节市场经济正常状态的商法无法解决的,这就需要政府的介入,因此,就出现经济法。它主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来处理市场失灵问题。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同样作为调整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经济法是在商法无法解决出现的问题时才对市场经济加以干预,也就是对商法空白的一种填补。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各个要素都被包含在商法调整的内容中;另一方面,商法在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中占据基础性地位。所以说,商法是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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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于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效应研究比较少,主要有李国柱、马树才从定性和定量方面研究中国经济体制转轨与生态环境质量的关系[10];侯伟丽从定性角度分析中国经济转轨的生态环境的效应[11];季斌、沈等从定性和定量、尤其定量的角度分析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转轨的生态环境效应[12]等。因此,有必要研究经济转轨带来的生态环境效应,对于区域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机制有重要的意义。
经济体制的基本类型和特征
张春霖认为经济体制是人类为解决资源配置和动力问题而确定的一组机制,包括决策、信息、激励、约束的机制,强调所有制和协调机制并不是经济体制的构成要素,进而又把上述四种机制分为两组,即决策—信息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13]。张仁德认为经济体制是借助于经济体制实行资源配置的一整套经济系统,或者说是对资源配置作出决策和执行这一决策的一整套组织安排[14];樊纲、光认为经济体制是一定的经济制度或者生产关系所采取的具体组织形式和运动方式,包括社会组织和管理经济的制度、形式、方法及经济运行机制[15]。上述定义从不同角度揭示了经济体制的特征,笔者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对经济体制的含义进行重新界定。经济体制主要是指资源配置的方式,这种方式也可以认为是在一系列机制运作下的制度安排,不仅仅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和企业所有制结构,还包括整个国民经济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主要分为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两种。计划经济体制是指经济运行主要通过政府在整体的宏观调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经济布局等方面发挥作用,其主要特征是计划成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方式、国家通过指标的方式直接管理企业、国家所有制是经济体制的基础、强调国家利益等[16];市场经济体制是指经济运行主要通过市场在微观经济领域、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作用,其主要特征是市场通过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高效率地配置资源,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决策的主体,追求个人、企业利益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动力[17]。
计划经济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
(一)“公地悲剧”的产生马歇尔•戈德曼(MarshallGoldman)曾对这个问题有过简练的描述,计划经济形成了个人理性与集体经济的偏离,由于不存在资源的私有产权,工厂经济不必为其使用的土地和资源付费,这就导致了对资源的过度使用。从理论上讲,计划经济体制可以避免外部性问题,只有按照自己的方式处置资源时,真正的“公地悲剧”才会产生。整个社会或者多个单位共同占有公共资源,公共资源的产权清晰而使用权模糊,经济主体往往可以以较小的成本就可以获取公共资源,最终会使公共资源枯竭[18][19],计划体制对资源的配置效率低下和企业将追求利润作为经济业绩,也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和污染了生态环境。此外,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生态环境政策、制度、观念不完善,往往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和生态环境污染。另外,国家作为社会成本的承担者和强制执行者,仅具有纯理论的意义,企业使用资源和排放污染物不需要支付成本或者支付很小的成本,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运营机制和价格机制也加速了资源的过渡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力度;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制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也对资源生态环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重工业为重心的工业建设、和化运动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大三线”和“小三线”建设使得错误的工业布局引发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以钢为纲”、“以粮为纲”方针忽视生态规律,造成生态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
(二)重工业优先发展赶超战略的负作用由于当时的国际背景和国内背景,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尽快实现工业化,我国采用苏联的工业化发展战略选择了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道路,然而重工业这种资金、资源密集型产业并不符合我国的优势,因此重工业的发展必须在扭曲的宏观政策中得以生存和发展。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重工业结构是生态环境效应的主要因素,是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驱动因子[20]。纵观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是计划经济时期的重要特征之一。我国重工业化时期大致分为五个时期,即1949年~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重工业优先、“一五”期间的重工业化、“二五”期间的“”对重工业的强化、1961年~1964年对“”的纠正、1965年~1978年备战和三线建设对重工业优先的再次强调[21]。长久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重工业太重,轻工业太轻的畸形产业结构,重工业的发展不仅消耗了大量的资源,而且使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研究员认为重工业一般具有两大特征:一是高污染的特征,传统的重工业发展模式往往是粗放的、外延式的发展道路,重工业的过度发展造成本来已经很脆弱生态生态环境加速破坏;二是资源的高消耗特征,重工业的加速发展必然使得本来已经非常短缺的水、土、煤、电、油等基本资源高度紧张,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群众的正常生活都受到负效应的影响[22]。
市场经济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态环境正效应
1.市场机制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市场经济最重要特征就是市场机制或称为价格机制,市场机制在反映资源稀缺性、提高资源更有效率的利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微观层面上,企业对于市场上的价格信号能够做出灵敏的反应。市场价格的波动,及时地反映出市场对各种产品的需求,以及各种资源的稀缺程度,通过企业的自发行为,促使生产要素流动,经过一定的过程,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23]。宏观层面上,由于坚持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宏观调控,价格信息真正能够在资源配置中起导向作用,市场经济体制资源配置实现较计划经济体制高的效率。以水资源为例,研究表明,市场发育程度越高,水资源配置效率越高,反之越低[24]。建国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无偿供水或者低价供水,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的价格也是严重扭曲,极为严重浪费水资源[25]。由于水资源的无价或低价,使用者很难通过技术创新来减小成本,据调查灌溉农田比喷灌、滴灌分别多耗水30%、70%,粗放使用不但加剧了水资源的浪费,还造成了土地盐渍化和地面沉降等生态生态环境问题出现。市场经济体制下水资源有偿使用法律、办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各类用水全面实行有偿使用[26],不仅使供水单位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而且对节水工作的开展,提高用水利用效益,均起到了经济杠杆的作用。另外,市场机制促进了非国有企业的发展,集体、三资、私营等各种产权类型的企业大量出现,这些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在能源、原材料的需求上展开了竞争。市场机制的引入建立了资源市场,在价格机制的引导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
2.市场化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全要素增长率和产出增长的贡献率远高于传统经济时期,这将有利于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10]。高投入、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前苏联、东欧国家及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由来已久,政府多次强调转变经济方式却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其原因何在?[27]著名学者樊纲认为归根结底这不是认识、管理、政策问题,也不是发展战略问题,而是体制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我国外延式发展的问题不可能根治[28]。刘国光学者也认为,相比较而言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对经济增长方式制约性更大,这种制约性不仅反映在微观层次的企业经营机制上,而且体现在宏观层次的经济调控体系和调控手段上[29]。刘传江学者认为传统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因其忽视个人利益和经济激励、排斥市场制度与市场机制,因而不仅会因为缺乏技术创新、缺乏高效率的激励和动力机制而内生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而且还决定了这种增长方式的锁定状态[27]。上述观点表明,经济体制转变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应该是同步的,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市场化可以通过三个渠道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第一,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形成灵活、准确反映各类自然资源相对稀缺性的价格体系,逐渐替代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不合理的资源价格体系,从而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提供前提[10],目前价格几乎全部决定市场上供需变动的产品,受指令性价格影响的工业品占工业总产值的份额较低;第二,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市场调整,形成有别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高度化和协调化的产业结构;第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促进企业研发和采用新技术以在竞争中保持优势,以增进资源配置效率和降低生态环境污染程度。
3.市场化有利于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生态环境政策是协调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矛盾的手段,同时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延伸和实现其发展目标的重要调控手段[30]。生态环境政策包括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生态环境法规制度、生态环境公众参与等三个方面。目前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主要包括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资源生态环境税收等方面,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对于降低生态环境保护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政府补贴、扩大财政收入以及提高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诸多方面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在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渐进的改革时期,这些带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生态环境政策与市场经济手段相结合,比较有效地缓解、控制了污染排放[31]。目前,主要存在两种手段,一种是政府干预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如环境资源税、环境污染税或排污收费、环境保护补贴、押金退款制度等。另一种是市场机制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如自愿协商制度、污染者与受污染者的合并、排污权交易制度等。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环境价格和收费改革、绿色资本市场完善、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排污交易市场的试点、绿色贸易和绿色保险的实现、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绿色信贷和银行绿色评级、企业环保债券等体现了我国环境管理的市场手段更加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日臻完善,注重市场机制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作用。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态环境负效应
市场经济相对于传统经济体制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市场经济体制的调节有以下缺点:①只能解决微观经济平衡问题,不能解决宏观经济平衡问题;②市场机制只能反映现有的生产结构和需求结构,而不能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的目标和结构;③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是以充分竞争为前提的,而现实条件下由于信息不透明和垄断等因素下难以实现充分竞争;④许多社会消费的公共产品难以通过正常的市场价格机制加以分配[17],以及生态环境资源本身的公共物品属性使得市场经济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相反有些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反而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变得更加恶化。一方面生态环境和资源往往属于公共财产,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将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外部不经济性,但却可以降低生产者的边际私人成本和增加消费者的边际私人效应。换句话说,对于外部性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来说,市场机制是不起作用的,另外市场机制往往只能反映眼前和局部利益,难以解决长远和整体利益,因此市场经济难以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32]。另一方面,我们的经济体制转变仅仅30年的时间,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体制转变却用了上百年的时间,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在制度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之处,由于生态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往往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外部不经济性,却能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眼前与局部利益,然而企业和消费者行为的不规范就表现为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恶化。以海洋渔业资源为例,随着水产品价格不断升高,以及资源保护、维持水产品资源再生能力的意识极为淡薄,缺乏资源持续利用的观念,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渔业市场的迅速发展,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近海捕捞过度,水产资源严重衰退,传统的底层鱼类资源衰退最严重,形成了“见有就补,越捕越少、越少越捕”的恶性循环[33]。又如农村资源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几乎没有有效的经济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的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中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对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费用。这实际上鼓励了农村居民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断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者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缺乏资金吸引力。同时由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利用率较低,有限的农村环保资金没有产生出最大的生态环境效益。目前在实施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上,还存在着资金分散、重复建设和“自上而下”的决策现象,资金分散到多个部门,难以达到协调统一效果[34]。综上所述,市场机制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由于资源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市场体制也有不能企及之处,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市场建设方面的作用。
〔关键词〕市场经济立宪主义立宪主义的实现
毋庸讳言,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已进入纵深发展的阶段,市场体制的运作毕竟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实践,具有浓厚的工具主义色彩。因此,对经济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价值内核无疑显得至为迫切。它关涉到市场经济的品质和社会效果,意义甚殊。本文旨在通过对传统儒家思想与立宪主义两种价值立场进行比较、评析。从而对我国市场经济价值取向的应然性选择作出判断。
一、立宪主义:价值与制度的聚合
立宪主义的概念起源于古希腊、古罗马。立宪主义的概念及其内核经历了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1立宪主义的概念及其内涵的界定是宪法学者一直存在争议的命题,其中涉及到宪法术语的使用和变迁问题。“宪法的基本用语概念与历史发展同时发生变化,其特征尤其在于它与宪法原理的变化具有同步性。也就是说,宪法原理随历史发展发生变化,而基本用语的概念又随着宪法原理的变化而变化。”
2但是,就总体而言,有三点是能得到共识的,
首先,立宪主义决非是单纯的宪法和有关宪法制度的制定活动。从这个角度而言,立宪主义与立宪是有区别的。它不仅是一个静态的过程,还包括宪法的宣传、实施以及监督保障等动态过程。
其次,从内容上看,立宪主义要求宪法包涵人民自由权、财产权,安全权和社会权的确立,包括对政府权力的制衡原则等等。体现着实质正义。
最后,就立宪主义概念的内部结构而言,立宪主义不仅是一个设计精致规范严密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它还应是一整套体现自由和制衡精神的价值体系和观念体系,是制度和价值的聚合。
考察立宪主义的演变历程,我们不难发现,近代立宪主义向现代立宪主义的转变是以1919年《魏玛宪法》为主要标志而逐步实现的。它是发轫于古希腊立宪概念的形式化、3经中世纪宗教理念渗透和近代立宪实践的演习而不断实质化的产物。可以说,立宪主义的价值内核是随社会生活的演进而日益丰富的。社会生活的发展史无疑是一部经济关系的演变史。立宪主义与经济活动之间存在着历史的先天的联系。诚如恩格斯所言,“如果说我们的法律的、哲学的和宗教的观念,都是在一定社会内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系的或远或近的枝叶,那么,那些观念终究抵抗不住因这种经济关系的完全改变而产生的影响4。”恩格斯精辟地阐述了意识形态与经济形式的辨证关系,为我们研究立宪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提供了理论框架。
现代立宪主义的日益完善无疑确立了以下几个原则。
1,自由的保障需要国家合理干预,这是古典自由主义对市场经济的滞后性和盲目性回应的结果,是立宪主义的重要内容。
2,人权的相对化以及社会权的凸现;其中社会权的强调是以魏玛宪法为肇始以法国宪法和意大利宪法为主要体现的。它的出现是现代立宪主义对市场经济的契约自由等原则的限制和纠正。
3,议会的充分重视;议会在一个立宪主义国度里是各种利益主体平等博弈的法制化场所,现代立宪主义对议会的强调体现了经济民主与经济自由的原则。-当然,现代立宪主义的诸原则的归纳完全是比较意义上的。它是对近代西方立宪理念中绝对自由权的反拨和重新审视的结果。严格说来,现代立宪主义是以自由主义理论为基本框架并植入民主主义学说的精髓而形成的一整套制度体系和价值体系。它包括制度的设计、人权的保障、权力的制衡、文化的培育及传播等等。是价值与制度的完美聚合。它不仅能通过立宪并以之为核心建立一整套内在统一的法律体系对市场经济进行有效规制,更重要的是,立宪主义还是一系列以自由和民主为基本内核的价值理念的载体,具有文化、意识形态等方面传播与导引功能。而这一切对于培植契合现代市场理念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意义甚巨。因此,就功能主义的立场而言,立宪主义既是一个规范系统又是一个反馈和评价系统。而这双重功能是无法从儒家思想的现代诠释中获致的。更重要的是,`儒家思想是专制统治的产物,而并非如立宪主义那样内生于市场经济之中。倘剥离其政治体制的支持,它仅仅是“中国人的价值系统”5而已
二、市场经济;机制和观念的汇合
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是一个经济现代化的过程,经济现代化的内涵是多相的。它包括经济体制的现代化和由经济体制决定的经济观念的现代化。在我国传统的社会结构里具体表现为计划体制和官本位思想。而这些都是与市场经济的内在价值相冲突的。在当前,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已是举国上下的共识。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需要一个完善的自足的法律体系作为制度环境,而以宪法为核心建立的一系列法律制度正契合此要求。从这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与立宪主义的结合使经济发展有了合宪性和结构性。但是,这并非市场经济的全部,任何外在形式的运行都需要内在的动力。市场机制亦不例外。它的发展无疑有着一系列的价值目标为支持。这些价值目标是由市场机制本身的内在规律决定的。如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地位的平等性和契约自由等等。立宪主义则通过立法的方式将这些规律制度化,并辅之以法制宣传将其内化到公民的行为模式中去。
我们说,市场机制运行的理想状态便是市场和政府间的均衡式和谐。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逻辑和价值。作为政府在采取何种管理模式的选择时对此不应忽视。市场经济的相对独立性与立宪主义的关系主要决定于以下因素,1,市场经济的自发性。2,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划分3,权力有可能滥用的原理。从经济与政治的衍生史来看,立宪主义无疑是最佳的选择模式。对于立宪主义的认识需要我们“不能仅仅看到作为制度、程序等技术性设施的一面,而忽略其所蕴涵的价值及其道德基础6”。一般而言,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立宪主义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
首先,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需要多元的平等的利益主体。市场主体的独立地位的确立在我国这个缺乏自由传统的国度里意味着思想领域内的重大变革。因为独立的人的概念在以儒教传统为基本意识形态的社会结构中从未真正确立过。传统中的人囿于由婚姻和生育所结成的网状的社会格局里。这种格局“好象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的波纹”7。使其丧失其独立人格。产权制度也是家长制的。无财产之独立便无人格之独立,立宪主义的任务就在于以法律的形式确立财产权及人格独立与自由的基准。世界各市场经济较为成熟的国家,其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无不伴随着制度的确立及完善过程。并且这一过程无疑得助于一种适合于人格独立的新教伦理8。这种宗教改革的意义在于通过争取宗教自由和宗教宽容而使“良心自由和思想自由的现解”成为可能。而这一切是市场经济所必要的。
其次,市场经济需要无特权的市场主体和平等协商的交易品格。这意味着,一方面,当国家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时,应遵守同样的市场规则而无法律外的特权。国家主义所产生的弊端则可以避免。另外,当国家作为市场的调控者和裁判者身份出现时,无论制定市场规则还是居中裁判,都应重视相对人的平等参与和平等保护,保持信息公开化。这要求立法和司法在一种能确保自由和民主的制度下运行。任何制度“都不是从属地为预先给予的集体或分配性共同利益提供利益的稳定化,它主要起到防止单方面的,即是说非正义倾向的作用9。”而立宪主义恰恰能提供这种制度。
首先,宪法对平等权的配置为市场主体的人格独立提供根本法依据并使之落实到具体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去,平等观念必然会随着制度运作而深入人心。这已成为现代宪法的特征性事实。“权利法案规定了法律的平等保护原则,但是权利法案的观念远远超出了这些10。”赫尔穆特施泰因贝格对美国的《权利法案》的评价便可见一斑;
其次,立宪主义还是一种价值体系,这些基本的价值观都是西方人文传统与市场运作的产物。这些基本价值对于冲破传统文化中对平等权利观的种种思维壁垒是必须的。
最后市场经济是一种开放型经济。世界经济贸易一体化需要一定程度的经济互动和市场接轨。而这对于有闭关锁国传统的中国来说,与其是制度建构的问题,毋宁说是观念转变的问题,立宪主义无疑在这两方面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我国现行宪法对改革开放的规定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国人观念的冲击,便可见一斑。
三、立宪主义、市场以及传统立场
无论从何种角度对我国传统社会和传统文化进行审视,都不能自然的导引出立宪主义和市场理念。这当然是我国传统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因此,可以确切的说,立宪主义和市场理念倘单单从意识形态层面进行定性,无疑,它是西方文化(主要是宗教文化)在其具体生产方式和利益冲突中逻辑的产生的。有其哲学的、文化的、宗教的基础。是西方价值的载体。因此严格的说,立宪主义面临着一个民族化、本土化的移植问题。在此问题上,世界各国的宪法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三种模式:
1,全盘西化式。即不考虑立宪主义赖以生存的文化背景,与自己的传统文化进行决断式的背离。这在殖民地国家的制宪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2,全盘拒绝式。即:过分强调文化的相对性,对本国传统文化不作任何否定式评价。这在传统文化积淀非常深厚,且其政治制度的合法性也建立于其上的国家,表现得较为明显。
3,辨证吸收式。对本国文化进行反思性评价,以拿来主义的姿态吸收外来文化的合理性,从而实现两种文化的协调融合。这是大多数对立宪主义移植成功国家的普遍经验。对于立宪主义对文化碰撞采取何种途径,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传统是一个国家、社区或群体历史经验的总结,反映了该单位的生产方式和由此产生的人际关系状态。传统是如此重要,其影响如此之大,以至人们不可能完全将它忽略掉。11因此,该途径的选择倘脱离了具体的“语境”进行价值评价无疑犯了形而上的错误。其实,“各种制度并没有固定的优点,就它们本身而言,它们无所谓好坏。在特定时刻对一个民族有益的制度,对另一个民族也许是极为有害的。”12对待立宪主义的移植也应持此立场。
在我国这个传统文化极为深厚的国度里,先天的决定了只能选择第三种方案。即:对本国传统文化及其价值体系进行反思性审视,然后实现与西方立宪主义合理内核的顺利嫁接,从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立宪主义。对于市场经济与传统定位的问题。笔者认为,作为一种交易规则的市场形式,在我国传统社会里是长期存在的。而且,在这些交易规则背后是以传统价值体系为支持的。如传统价值中的团体本位主义倾向重义轻利思想等。但是,市场经济不仅是一系列规则与机制的聚合,更重要的是,它包括一整套完整的符合立宪主义价值观的市场观念的聚合。这些是无法从传统文化中自然导出的。当然,某些传统价值观可能对市场主体的观念和行为模式产生影响。如传统的义利观等。13但是,从事物的实然性而言,“儒家‘重义轻利’的思想其实只是一种人格理想,社会中只有少部分儒家知识分子奉行而已,在日常生活中起作用的,主要是常识理性,这种常识理性承认人民追求利益的合理性,始终在中国人经济生活中起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14然而,这些稍具市场特征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只是以自给自足为特征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的产物,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倘不在体制下进行现代诠释,是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的。
四、市场经济:立宪主义实现的价值尺度
如果我们静心对西方立宪主义的产生及演进进行考察,不难发现,无论立宪主义制度建构过程还是价值嬗变过程都无可避免地贯穿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史之中。“政治、法律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目的的。”15这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反映。立宪主义作为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的集合体也不例外。
首先,立宪主义的实现,必须以市场经济为价值导向。立宪主义通过立宪的形式确立公民的独立人格和广泛的自由权利,并提供了政府制衡的范式。立宪的过程是一个观念传播与价值渗透的过程。对于孕育和确立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精神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市场经济的推进也促进了市场主体的独立意识和权利意识,对立宪主义的各项制度的运作与完善意义重大。如人大制度等等。立宪主义如果从立法层面考虑,它作为政府的一项权力活动,只能是“能与运行中的市场相容的活动”,否则,“这些活动必须统统排除掉。”16但总而言之,“没有国家的法律秩序,经济制度,尤其是现代经济制度是不可能存在的。”17有了,对政治干预经济的权力作了严格的制度限制,给经济自由和财产权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其次,立宪主义的实现,必须以公民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觉醒为前提条件。在以义务本位和计划经济为显著特征的政治经济体制里,纵有立宪之名也无之实,立宪主义是无法真正实现甚至无法立足的。其原因关键在于缺乏制宪和行宪的心理和意识基础,。历史表明,立宪主义是商业发达的政治产物。古希腊与古罗马诸共和国的政体的不断完善是完全建立在其商业繁荣的基础之上的。市场机制的运作使一些观念得以强化,如产权意识,平等交换意识和契约自由意识等等。我国市场经济的初步发展对现行宪法的挑战便可见一斑。(我国现行宪法的几次重大修改无不是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回应)。这样,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没有商人阶级的形成、成长、壮大,及政治上的觉醒,也就没有清末的立宪运动”了18。公民在经济活动中不断强化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反映到制宪和行宪过程中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市场主体经济利益多元化,需要一个解决利益冲突和平等表达权利意志的法定场所,这无疑有利于议会制的建设。另一方面,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必然要求宪法地位上的自主性,这对宪法在自由和人权上的保障提出更高的要求。另外,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有其自身发展规律的经济形态,需要在市场和国家之间划定界限。作为市场与政府间的桥梁,它通过立宪的形式将国家管理经济的权力法制化,并以一些普遍的宪法原则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界限以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最后,随着世界经济、贸易一体化的进程加剧,市场经济体制面临着与世界接轨的趋势。这对立宪主义提出更高的要求。即:伴随着经济市场的国际化,宪法的某些内容或某些部分是否也存在与国际接轨的可能?我们知道,上层建筑是一定经济基础的反映,而经济基础从形式和内容可以分为经济体制和经济制度两部分,同样的道理,上层建筑也可分为政治体制与政治制度两部分,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虽然会引起政治体制的变革,但并不必然引起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变化,相反,它对于不断完善其相应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19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国际化,也必然要求在宪法的内容和体制上与世界各国宪法发生互动。比如,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对权力的制衡,对市场体制和市场规律的确认等等。这些无疑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也是立宪主义在价值和制度方面具有一定国际性和普遍性的重要体现。
五、结语及其评价
无疑,市场经济与立宪主义的关系是先天的孕育于市场发展的历史之中的一种社会现象。市场经济无论其基本价值还是具体制度都与立宪主义内在契合。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其特征决定着立宪主义的发展程度和方向。这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重要体现。而且,立宪主义作为一种价值体系和制度体系的结合体,有着自己的独立价值观,并对市场经济本身具有的某些先天缺陷进行纠正。正是由于市场经济和立宪主义的和谐发展,使得现代社会的具有一些任何历史时期所未有过的优越性,而这些恰恰正是我国市场经济和立宪主义发展的方向。
参考书目:
1参见韩大元著,《亚洲立宪主义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7页。
2参见(日)杉原泰雄著,渠涛等译《宪法的历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6页。
3古希腊的宪法主要指国家结构的活动,并非现代意义上的基本法概念,徒具形式意义。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02页。
5参见余英时著,《钱穆与中国文化》,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年版,第45页。
6参见刘军宁著,《市场与》,引自《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三联出版社,1995年版,第25页
7参见著,《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6页。
8有关宗教理念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影响详见德国著名学者马克斯。韦伯的《宗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江苏人民出版社。
9参见(德)奥特弗利德˙赫费著,庞学铨等译,《政治的正义性》,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323页。
10参见(美)路易斯·亨金、阿尔伯特·J·罗森塔尔编,郑戈等译,《与权利》,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60页。
11参见(美)希尔斯著,傅铿、吕乐译,《论传统》,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6页。
12参见(法)勒庞著,冯克利译,《乌合之众》,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第69页。
13有关儒家的义利观问题详见陈鹏生、反町滕夫主编,《儒家义利观与市场经济》,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
14参见著,《现代化的陷阱》,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年版,第203页。
15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集,第506页。
16参见(英)哈耶克著,杨玉生等译,《自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352页。
17参见(德)马克斯?韦伯著,张乃根译,《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35页。
关键词: 城市规划;可持续;城市发展
Abstrac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city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in China has stepped into a new era with a promising future. City development is not only based on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but more importantly is based on the limited available resources. To lead a harmonious urban development in spheres of economy, society and environment, environmental factors are prime concern. Aiming a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modern city construction, the paper conducts an analysis on the main causes.
Keywords: city plann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ity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G3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形势很好,城市正处于一系列激烈的社会经济变革之中,面对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急剧扩张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等诸多变化,传统城市规划受到了空前的挑战。提出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把握好规划原则,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来说是问题与成绩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始终离不开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因此,有必要对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寻求解决对策,使我们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2 城市规划的作用
2.1 管理城市的公共资源,保障城市公共利益的实现。城市建设是对公共资源的占用过程。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建设既有以经营为目的的开发行为,也有以社会环境效益为目的的公益性建设行为。政府在城市土地、空间配置中占有主导地位,并通过城市规划确定哪些用地用于公益性建设,哪些用地用于市场化开发,从而保障城市的合理发展;在社会层面,通过社会服务基本设施,如教育(特别是中小学)、卫生、文化(特别是社区级设施)、福利设施、低收入住宅等的规划,保障生活在城市里每个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在经济层面通过垄断一级市场来调控土地二级市场和房产价格,发挥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管理好城市的公共资源是实现城市社会公平的首要条件。
2.2 协调各种利益主体之问的矛盾,平衡社会各阶层的需求。随着投资多元化,计划体制下的使用权改变为财产权,使用者之间的功能性矛盾演变为所有者之间的财产矛盾。市场条件下的商业开发行为总是倾向于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并不惜牺牲城市的整体利益和其他利益主体的权益。这就要求城市政府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承担起对各个利益主体经济行为的规范和管制职能,以及各种利益的保护和协调职能;城市规划按照土地利用规律和开发项目的类型、特征、对外部环境的要求及对外部的不良影响等,确定各项控制指标和约束条件,从而使商业开发行为受到严格约束,也使商业开发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因此,城市规划能够起到规范开发行为的市场规则作用。下面就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市场机制下城市规划的作用进行探讨。
2.3 处理开发与保护的矛盾,保障城市的文化传承。由于城市土地市场的建立,城市土地效益最高的地区往往也是大量历史遗存最集中的城市中心地区和展示城市风貌的特色地区,城市政府和开发商为追求经济利益,以牺牲人文资源为代价,进行商业开发,近几年,此类现象更为严重。因而,正确处理文化传承与开发建设的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4 调控土地市场,为市场的开发活动提供引导和秩序。世界上不存在纯粹自由的市场经济。正如体育比赛必须有规则才成为比赛,市场经济也因为有规则而使自由竞争能有序进行。当城镇规模较大、系统较复杂时,规划在确定城市空间结构和总体布局方面就需要起框架及引导作用,因为即使有局部的秩序和资源优化配置,也不能避免整体的无序。例如,我国一些特大城市目前面临的交通困境,通过微观层面的管理已不可能解决,而只能依靠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交通政策及交通结构等规划手段来获得解决。这不是由自由市场产生的,而是社会共同的理性选择。
2.5 有效经营城市资产,协调资源、环境等目标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政府有责任使城市的整体效益得到提升。这也是衡量城市规划工作成功与否的标志之一。但是,经济全球化带来了资本的自由流动,城市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地方政府为了获取更多的投资,使经济效益最大化,往往将城市经营作为唯一的目标,城市的环境保护被忽视,影响了城市的长远利益。城市规划作为一项政府综合协调各类资源的主要手段,通过土地和城市各类公共设施的配置,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在有效保护资源等方面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6 城市规划引导市场达到规划目标。经济发展周期性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城市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了解城市发展的周期性可增强对城市开发的认识。建立城市规划的市场观念有助于深化对规划客体的认识,从而改善规划主体的质量。市场由供需关系及随之而来的价格体系决定,城市规划作为对土地市场的制约可以影响和引导市场。有效的市场引导取决于市场的状况和针对市场状况的规划引导能力,牵涉到规划与市场合作的形式。市场经济下,巨大的土地利益使得城市开发控制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开发控制如果没有法制基础,就没有权威,也会失去监督,因而容易成为 “寻租”的工具及贪污腐化的温床。
市未来发展做出的综合规划。
开放型经济的主要特征是:要素、商品与服务在不同国家之间自由流动,从而实现全球范围内的最优资源配置和最高经济效率。作为开放型经济体的国家必须尽可能充分地参与国际分工,同时在国际分工中发挥出本国经济的比较优势。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必须建立健全适合开放型经济发展、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的组织机构和法律法规,涵盖组织体制、程序体制、管理体制以及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等诸多方面。
改革开放35年的历史,也是一部开放型经济不断成长、壮大、发展和完善的历史。自启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开放型经济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推动阶段。从提出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到十三大继续巩固和发展已初步形成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发区――内地”的开放格局。开放范围逐步由点到面覆盖全国。
第二个阶段:拓展阶段。十四大提出“对外开放的地域要扩大,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放的格局”,十五大要求“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发展开放型经济”,十六大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十七大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第三个阶段:完善阶段。十指出“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过去35年的开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可以概括为:由各级地方政府主导,以招商引资为中心,以开发区为载体,通过大规模引进外资形成庞大的生产制造能力和大进大出的循环格局,其核心和成功之处在于以低成本迎合了国际产业转移的基本动因,同时解决了经济起飞所需要的市场需求约束,让中国经济在较长时间获得并保持高速发展。但是,由于中国的开放型经济是基于政策支持而形成的,这同发达国家基于市场形成的开放经济截然不同,在区域竞争、GDP偏好和政绩驱动的背景下,很容易导致一哄而上粗放发展而不可持续。近年来产能严重过剩,至今39个行业有21个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就是具体表现之一。
历史经验表明,当发展中大国遭遇重大外部需求危机时,对难以为继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修修补补是无济于事的。因此必须推动开放型经济的战略创新,必须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必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从政府主导不计成本的开放模式转向以企业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机制的开放模式。主要由企业基于市场形势和自身竞争力决策选择出口进口,主要由市场按照需求和价格自发调节。既然选择了市场经济体制,就要相信市场的配置功能,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不要轻易地去干预市场,政府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市场功能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