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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区(县)自定审计项目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的制定和实施,体现审计服务党委政府工作需要、服务大局的本质属性。审计计划编制部门要以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工作规划和计划为依据,用心解读,敏锐捕捉党委政府需求,制订订单式审计项目,为政府分忧释疑。
(二)突出重点、实现审计全覆盖
面对日益增加的审计需求,审计项目选项应该突出当前重点工作、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经济运行中的重点行业,将审计的视角扩宽,不留死角,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计划开展。
(三)科学统筹、量力而行
整合人力资源和项目资源整合,创新审计组织方式,改变以往单一的审计组织方式,打破原来按科室界限,实现按审计项目需要确定审计人员、按需进行培训,做到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企业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的有机结合,开展同步审计,实现一审多果,形成好的资源、信息和审计成果共享机制。控制年初审计项目总量,留有余地,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和灵恬性。
(四)全面管理、不断总结提高
要树立审计项目计划全过程管理观念,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是否科学,直接影响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工作效率。特别要加强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监控和后评价工作,不断总结分析,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科学性。
二、区(县)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优化建议
(一)建立健全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制度
目前,审计机关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和工作体系,主要依靠经验进行管理,市级以下的审计机关多数没有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机构,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和计划完成情况统计基本由办公室的同志兼任。这是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的根源,解决存在问题最有效的途径是建立健全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制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制度应包括审计项目立项原则和立项程序、审计项目工作量评估和审结期限、审计项目计划分配原则、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监控、执行审计项目结果以及责任与追究、执行后评价等具体内容,全面规范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促进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二)建立健全审计项目计划滚动管理机制
1.建立审计对象基础数据资料库。
区(县)审计机关应集中采集审计对象的职能、机构设置、人员、职责范围、收入来源、执行财政财务收支制度情况、财政预算情况等基础数据,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同时,将历年的所有审计情况或信息录入审计对象库中,审计信息包括审计期间、审计时限、重点内容、审计人员,以及每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决定、审计整改情况、审计后修订或完善制度等情况,并按审计对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审计整改是否落实、彻底进行评价,方便日后查询和利用。适时更新和维护已建成的资料库,保证资料的准确性、适用性。
2.实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
将审计对象分为A、B、C三大类进行管理,A类是财政收支数额较大、有财政资金二次分配权或行政审批权较大、社会关注的党政工作部门;财务收支数额较大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资产总额和经营收入大、或属下企业较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镇、街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B类是财政收支数额一般、属下无独立经济组织的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资产总额和经营业务收入较大或属下企业较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政府授权经营的企业。C类是实行报账制的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属下无独立经济组织或资金总量较小的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资产总额和经营业务收入一般或属下企业较少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A类,根据每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审计力量等情况,优先纳入审计计划;B类,根据每年每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审计力量适时纳入审计计划,或作为下一轮审计项目计划备选项目实行滚动实施;C类,可适当纳入审计长期计划,也可由审计机关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
3.实行审计项目计划滚动管理。
区(县)审计机关可利用审计对象数据库资料,结合审计对象分类管理,谋划中长期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建立以长期计划为导向,中期计划为基础,年度计划为核心,三者结合的审计计划体系,实现审计计划管理从“任务型”向“战略型”转变,实现审计项目计划滚动管理。
(三)建立健全审计项目选项管理机制
1.完善选项程序。
区(县)审计机关在具体计划制订过程应建立二下二上的选项程序。首先,由各科室根据自己业务范围,结合单位中长期审计划和近年审计项目开展情况,提出管辖范围内初步审计项目意见;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的同志综合汇总报业务会议讨论确定项目计划初稿征求意见稿;办公室向财政局、市府办、市委办、公资办、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综合各部门意见形成项目计划初稿,报市府办经行政首长审批印发。
2.重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
审计项目选项,在一上时,应泛听取基层党委政府、特约审计员和广大群众意见,把握部门、群众关注的热点,选好选准项目;自选专题审计项目,要搞好立项调研,做好项目可行论证和可操作性分析,明确审计项目目标。
(四)强化审计项目执行监控和后评价工作
在审计项目计划执行阶段,要加强对审计组指导、控制、监督,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审计项目计划。对重点项目审计实施方案应反复讨论,最好由业务会议集体审定;加强对审计工作进度的监控,用好AO在线系统与离线系统交互功能,定期检查各审计组实施进度,确保审计项在规定时限完成;加强对审计实施方案要求的重点事项的现场审理,确保审计事项查深查透,不走过场;加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审理工作,严格对照审计实施方案进行检查,督促审计组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实施审计,杜绝方案与审计“两张皮”现象,促进审计组提高现场审计的效率和质量。督促审计组抓住重点,抓住机遇,对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的蛛丝马迹,集中力量,深挖问题和线索,由“小项目”做出“大成果”,加大对审计成果的提炼和运用力度。
【关键词】县级审计机关;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 A
财政审计大格局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审计机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以维护财政安全和促进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完善为目标,以全部政府性资金运行为纽带,以揭示和防范财政风险为着力点,统筹整合审计资源,有机结合不同审计类型,依托“两个报告”平台,从宏观性、建设性、整体性层次整合审计信息,形成目标统一、内容街接、层次清晰的财政审计工作体系。
刘家义审计长在2009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培训班上讲话时指出,构建国家财政审计大格局,必须做到四点:一是必须整合审计计划,实行审计计划的科学管理,国家财政审计总体目标是什么,审计内容和重点是什么,总体上要抓哪几个问题,要在哪些方面提出建议,必须进行整合,统筹研究确定。二是必须整合资源,统一组织。三是必须将不同的审计项目或类型实行有效有机结合。四是必须从财政管理体制、制度和财政绩效这个高度来整合审计信息,充分利用和挖掘审计信息。审计结束后,要按照宏观性、建设性、整体性的要求,充分挖掘审计取得的各类信息,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在2009年财政审计大格局业务培训班上,在谈到如何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时,刘家义审计长再次强调了上述四点。刘家义审计长的上述四点要求是对财政审计大格局基本精髓的高度概括,对于各级审计机关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所以说,财政审计大格局是一种以系统论为指导,以高度整合资源、提高财政审计的效率和效果为目标,在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审计结果与报告等方面都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调度、系统整合的财政审计新思维。它是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过程中我国审计机关为更好地适应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而作出的一种探索和尝试。
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有一个由破题向逐步深化、完善的渐进过程,就县级审计机关而言,现阶段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上下关系,夯实对地方审计机关双重管理的基础。上级审计机关要强化对财政审计工作的领导,特别是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坚持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同时报告的法律规定。要整合审计力量资源,加大对在地方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各项建设资金的审计授权工作力度,把这些部门、单位的资金纳入财政审计范筹,拓展财政审计的覆盖面。要完善对地方审计机关的绩效考核机制,突出财政审计的分量。二是处理好财政审计职能机构与其他审计职能机构的关系。财政审计职能机构必须负起整体谋划,提出方案,督导实施和情况综合的责任,其他专业审计职能机构应主动围绕和服从大格局的目标、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审计实施。运用目标管理技术去整合审计资源,一次审计多项成果,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带动其他审计项目的开展。在条件成熟时,可以积极稳妥地探索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纳入财政审计工作报告中,为人大、政府任命干部做好参谋。三是处理好财政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类型的关系。从宏观意义上讲,财政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但因其内容复杂而被划分为多个专业审计类型,致使预算执行审计成为财政审计的代名词。因此,大格局下的财政审计必须坚持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按照目前的管理模式,全部政府性资金分为预算管理资金和非预算管理资金两大类,前者主要指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资金;后者主要指未纳入预算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基金)、部门(单位或国有投资机构)管理的资金(包括政府负债)。从部门分布看,全部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部门管理的各类财政性资金;未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滞留于国土部门、土地储备中心、经济开发区等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政府各部门及政府所属投融资机构的政府负债。社保部门未纳入财政管理的社保资金;地税部门减免的税费;国土部门减免的土地出让金;其他符合全部政府性资金涵义的资金,如行政部门结余资金,包括行政经费结余、专项经费结余和其他资金结余。从收入种类看,全部政府性资金包括:政府凭借法律法规赋予的公共权力取得的税收收入、政府性基金、罚款和捐赠收入;政府凭借公共产权取得的国有资产收益、土地出让金、政府性收费和特许权收入;以政府的名义或者凭借政府所掌握的公共产权如土地所取得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由政府管理、需要政府承担最终支付责任的社会保障金等基金以及体现政府对自身资源让渡的各类减免的税费。只有合理界定全部政府性资金范围,才能确定工作的内容和目标,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
二、利用好“三个载体”,加大审计资源、要素整合力度。一是以计划为载体整合审计内容。在确定计划时,统筹考虑财政审计的总体目标是什么,以哪些内容为重点,在哪些方面提出建议,并对各个分项的目标、重点、建议加以综合提炼;形成审计项目计划“一盘棋”思路,围绕全部政府性资金,将所有审计项目纳入“一盘棋”通盘考虑。二是以方案为载体整合审计力量。加强审前调查,充分摸清财政资金运作的脉络,制定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利用审计机关的统一领导协调性,打破科室界限,围绕重要项目优化组合,统一组织实施,形成整体合力;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老带新”、“师带徒”,加强实战锻炼,加快培养年轻审计人员一专多能;结合审计机关审计力量的实际状况,对部分审计项目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三是以报告为载体整合审计成果。“两个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是全面反映财政审计大格局成果的主要载体,要围绕“两个报告”的主题思想,把握重要性原则,对审计资料综合取舍,围绕财政审计的宏观性,全局性目标,全面地反映公共财政运行情况,特别是要找准和揭示带共性、带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推动审计成果运用升级,更好地服务宏观管理决策,促进提高公共财政管理绩效。
一、调研时间
调研时间定为4月中旬至5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调研组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确定。
二、调研课题及人员
1.《我市制约审计工作的主要问题和对策》调研人:康远奎,参与科室:法制科
2.《当前财政审计面临的困难及对策》调研人:苟中珏,参与科室:财政金融科
3.《审计与内控制度建设》调研人:巩仕和,参与科室:行政事业科
4.《投资审计如何进一步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的探索》调研人:肖双平,参与科室:投资审计科
5.《当前我市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人:余斌,参与科室:办公室
6.《进一步促进审计队伍廉政建设的思考》调研人:张文兴,参与科室:外资审计科
7.《对经济责任审计转型的思考》调研人:李三荣,参与科室:经责分局
三、调研方法
各调研组要集中1—2周时间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蹲点调研,通过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现场踏看、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民意,掌握实情,找准问题,分析对策,破解难题,真正做到“带着课题下去、形成思路上来”。在5月10日前结束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经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推荐优秀调研文章上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调研组要严格按照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本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此次专题调研工作,带队领导要做到亲力亲为、以身作则,党员干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
二要精心组织。各调研组要本着找准问题、抓住根源、提出对策的要求,扎实抓好专题调研各个环节的工作,并做到与相关专项行动相结合,真正把专题调研的过程,转化为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科学发展的过程。
一、工作情况
1至6月份分管财政审计、协助分管审计计划等工作;7月份以后分管法规审理科和财政审计科。
今年以来,带领分管科室同志先后进行了市级预算执行审计,起草和修改了市审计局审计业务操作规程(试行),规范了审计工作程序和审计现场的控制,从上半年的情况看,实行“四分离”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审计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质量控制进一步加强、执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相关人员的主要依据,审计结论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具体组织了对市财政局、地税局、国库等单位项目审计,广饶县财政决算审计和五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撰写和修改了对市政府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对市人大的审计工作报告,办理了市人大第六届第28次会议有关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审理复核了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案卷36卷(个),提出整改建议77条,对外出具审计报告33个。配合了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对我市的延伸审计。加强了对县区同级审工作业务指导和质量检查监督,开展了对五个县区审计局审计质量检查,抽查了30个审计项目案卷,对审计中存在的处理处罚不当、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反馈给县区,提出了提高审计质量的整改意见,促进了县区审计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作风情况
在工作作风上,能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以来的新思想、新观点,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集体决定,认真执行党组决定。工作能够独挡一面、勇于负责,同时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增强沟通交流,相互配合不推诿,密切团结协作,齐心协力抓好工作。在工作中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审计纪律“八不准”的规定,作到了廉洁从审,秉公执法,不,未发生过收取礼品和有价证券的问题。同时,认真落实“一岗多责”的要求,加强了对所属科室人员的廉政思想教育,严格审计现场工作纪律,使大家能够自觉抵制不廉洁的行为。近年来,所分管科室人员没有发生一起违反廉政规定和审计纪律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勤奋,专业理论研究不深不精,政治理论素养仍需提高。事业心不强,仍存在懒、傲、满的错误思想,总以为自己从事审计时间长,知识已经够用了,缺乏真学、真懂、真用的良好作风。
二是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变化节奏,工作不能把握主动。担任领导后,一线工作逐渐减少,事务性工作多了,调查研究少了,思想上工作主动性差了。
三是履行行政职责不够到位、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实践科学发展,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全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都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解放思想,大胆工作。树立为社会、为大局、为集体服务的思想,重新认识创新理念,用全新的思维和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不断研究当前的新形势、新问题,大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一、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计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讲,行政事业性收费既是其收入基础,也是其审计重点。因此,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计需要注意一下几点:首先,审核该收费项目是否有县级以上的收费文件,是否有收费许可;其次,将收费票据与收费许可进行核对,以便查找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再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领票未登记、过期票仍然使用、用票未注销等违规情况,例如,审计人员在审计票据时应该从票据存根联入手,核对财务记账联号码两者是否相符,本单位在今年审计时,通过对票据存根联与财务记账联核对后,发现未入账的房租收入20多万元,原因是财务部门在处理租金收入时,从来不核对存根联与财务记账联金额;最后,对于一些既有收费项目,又有执法权的单位来说,其审计的重点应查看是否有将罚款转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行为。
二、对国家专项基金的审计
在我国,政府每年都会为地方事业单位拨发大量的专项基金,以此促进事业单位各项活动的发展[2]。因此,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就成为了各部门的重要内容。首先(没有其次),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并需要特别注意拨款是否根据项目进度拨付,实际拨款时是否超过工程进度,拨款进度是否与实施方案相匹配,如:我们对政府委托的绩效评价审计中发现,实施方案中规定应扣工程保修期监理服务费但没有扣等情况;这里应该加一点内容,要不没有结尾。
三、加强对管理费用的审计
在政府工作当中,管理费用主要指的是会议费、招待费、培训费等,这些费用会直接涉及到员工的具体福利,如:在审计中常常发现,发票内容为购办公用品但没有具体明细,报销招待费的发票没有客户名称,培训费没有培训通知等情况,因此应加强对办公用费及招待费用的审计,必要时通知延伸审计。
四、对固定资产收入的审计
房租收入也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审计内容之一。房租收入指的是许多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会将办公楼的部分房间出租给私营业主,以此来获得部分经济收入。然而,这些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为了逃避检查,会通过各种方式来隐瞒这些房租收入,如:有些单位存在出租房屋不到主管部门备案,也不签订租房协议,故意使租金收入不入账,将这部分收入存入小金库中,用于发放员工的福利,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通过查阅发票存根联,核对出租房的房号等对此项收入的进行详细审计,不能局限于只检查行政事业单位的明面账目,而应该跳出账面搞审计,此外,企业还应该用风险导向的方法进行审计,并保持执业的怀疑态度,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行政事业单位的违规行为。
五、对活动赞助费收入的审计
在审计赞助费时,应该严格审查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这是对赞助费收入审计的重点[3]。首先,对于此项收费内容进行审计主要是为了防止部分手中有司法、行政大权的单位以赞助费的名义变相收取费用的情况;其次,部分司法、行政部门会为了自身的利益将罚款收入更名为赞助费收入收到自己的合法账目内,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国家规定,所以应该对该项内容进行严格审计;再次,有些单位为了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会将租赁等收入变更为赞助费入账,这样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税收,因此应加强对活动赞助费收入审计。
六、对办公用品费用的审计
有些单位的资金去向不明确,在审计办公费用时发现许多数额较大的单张发票,上面仅仅写上“办公用品”字样,但是这样的单据往往是为了掩盖行政事业单位的一些违规行为,例如,我们在审计一家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时,发现该单位,借用各地方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交流的名誉,开具一些没有明细清单的办公用品,并巧立一些费用报销明目,以此来套取一些费用或者虚列支出。并用这些费用去请客送礼或者发放员工福利,此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因此应对没有明细清单且发生频繁的费用加强审计。
审计计划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先导,是审计工作目标完成的前提条件,是考察审计部门业务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基本路径,体现着审计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可见,审计计划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性,审计部门应予充分的重视。
审计计划管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是审计工作的灵魂,审计计划管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南,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深刻理解审计工作的本质,充分认识“为什么审计、由谁审计、审计什么、审计为了谁”等问题。审计计划由长期计划(10年发展规划)、中期计划(5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无论审计计划管理的时限长短、内容多少、目标难易和涉及范围的宽窄,都要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科学认识和把握审计工作运行规律,不断提升审计计划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使计划管理在实施的过程中收到更好的效果,审计监督作用得到进一步的发挥。
审计计划管理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审计工作的重要战略,是作好各项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作好审计计划管理就必须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揭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入手,深化对宏观调控和重大方针政策的认识和实施;从揭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的专项审计、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从揭示重大的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问题入手,加强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工作;从揭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入手,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和评价机制的建立。等等,这些内容都是审计计划管理需要深入思考问题,只有把审计计划全面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建设和谐社会之中,才能正确回答审计“为了谁”的根本问题。
审计计划管理要以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为基准。审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是项目立项阶段最重要的核心文件,具有相当大的信息量和工作量,是项目决策的主要依据。审计计划管理必须依据项目可行性论证结果,才能编制审计计划。审计项目可行性论证所需要的知识与信息量在整个项目运作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要确定审计项目的可行性,必须对项目所涉及的领域、政策落实、经济效益、现场技术可行性、环境评价、资金流量、部门职责、社会效益、审计组力量、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如何拟定等方面要进行全方位的论证和评估。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对项目实施所取得成果大小、建议采纳、整改到位与否、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效益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可见,审计计划管理水平高低,与审计项目可行性论证有着密切的联系,对审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必须坚持客观、全面、真实、科学与公正,以此促进审计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
审计计划管理要以有效整合利用审计资源为载体。审计计划是审计工作的基本指向。作为审计部门的领导者和决策者,要始终注重发挥审计的整体功能,准确把握审计工作的基本走势,确保审计计划管理的科学和有效;要牢固树立“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越需要加强审计工作”的思想,切实增强运用审计计划管理的主动性、前瞻性 、建设性,用审计计划管理审计工作;积极探讨解决审计计划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摸清细节,把握脉搏,树立正确的审计导向,搞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与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和审计项目后评估制度;充分发挥综合业务部门(财政审计、投资审计、企业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牵头作用,针对任务重、人手少、工作需求量大等实际,有效整合审计资源,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统筹安排好各项审计工作。同时,要夯实审计基础,切实落实审计署20__年至20__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探索建立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进理论建设、文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文明和谐的审计队伍,借以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和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诚信XX”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促进XX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行为,提高政府信誉度,决定开展创建“诚信政府”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总体要求,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围绕建设经济强县、现代文明县的奋斗目标,发挥地域优势,以诚信为核心,以繁荣县域经济为目的,提高行政效率,全力打造“诚信政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的时间,着重从决策、管理、监督、服务、商务等方面,加强政府信用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信用体系,树立政府的信用形象,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创建现代化诚信服务型政府,取信于民,服务社会。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2005年10月—2006年5月)
认真贯彻全国整规办、等六部门《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精神,通过舆论宣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和举行诚信宣誓仪式、公开诚信承诺等措施,广泛深入地开展诚信道德教育,普及诚信知识,弘扬诚信文化,倡导诚信观念。
1、用1年时间进行宣传发动和信用道德教育,在全县掀起集中宣传热潮,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和基层组织作用,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重视抓基础、抓细胞,在城市社区广泛开展“文明诚信家庭”、“文明诚信居民”评比活动。
2、在全县开展“诚信政府”为主题新闻宣传活动,总结和推出一批工作典型,宣传诚信典型,对典型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利用舆论工具广泛宣传,起到引导示范作用,为深入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创建必要条件。
3、加强诚信培训。
(1)结合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诚信教育列入干部培训、机关教育整顿、职工在职培训内容。
(2)以“诚信政府”建设为重点,采取集中学习、讲座等形式分类分层次加强对政府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广泛普及信用知识。
(3)广泛开展“诚信政府”活动,分层次举办干部、职工诚信教育培训班,加强对个人的诚信教育和知识培训。
4、深入开展“讲诚信、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坚持行政执法与市民监督相结合,以市区公共场所为重点,严格处罚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
(二)创建实施阶段(2006年9月—2010年)
打造“诚信政府”,按照XX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步骤,先政府主导,后市场运作,政府信用体系,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跟进,采取分布实施的方式推进。
1、由政府办公室牵头,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办、监察局等相关单位配合,按照“信用XX”的建设目标,建立政府信用信息体系,积极推进政府新哟内制度建设。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加大政务公开范围,实行政府决策公示制、听证制、专家咨询论证制、预告制和通报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成立政府信用投诉中心,实行行政承诺制,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公平的低成本服务。
2、由政府办公室牵头,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办、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建立质询解释、道歉、行政补偿、行政承诺和履行职责考核制度,深化对政府部门的评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监督、政务督查、行政监督、财经审计等监督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和依法查处,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3、由政府办公室牵头,科技局、发计委配合,全面实行电子政务建立政府工作局域网,推动部门、行业之间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用资源共享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进一步做好“XX信息网站”建设,把XX县的资源优势、旅游优势等全面推介出去。
4、建立健全“诚信政府”建设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刘宏军为组长,政府组成人员为成员的XX县“诚信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用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
5、建立信用信息基础平台,为社会信息体系提供服务和应用的技术支撑;建立信用监管平台,为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管理等提供规范的运行机制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0年1月—2010年12月)
加强对“诚信政府”建设的考核监督,不断总结经验,丰富和完善“诚信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基本建立起与XX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由XX县“诚信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打造“诚信政府”的基本经验,通过日常运行和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进一步开展社会调查、理论研讨等形式,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丰富和完善“诚信政府”的主要措施,适应市场要求,完善各项制度,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时间进度。抓好监督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切实展现“诚信政府”新形象,使“诚信政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保障
严格依法进行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相关信用产品,确保公民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确保政府政务机密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不被随意泄露,加强信用信息的安全防护和保障。
(一)在征信和评估方案设计环节上,征信目录(信用信息)和信用评级指标不得涉及个人隐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面的机密,方案实施前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专门论证,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在信用信息的采集、数据的处理和存储以及信用的查询公示、等级评定等活动中,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规范,避免相关信用信息被随意泄露,造成对个人隐私的侵犯、政务机密的泄露。
(三)在技术运用环节上,对涉及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查询公示的信用公共网络平台,要实行安全的身份认证,提高系统的安全性,确保数据传输和信息运用的安全;在信用公共网络平台与政府职能部门或信用中介机构的信用专门网络平台之间,实现物理隔离,各自独立运转,确保系统安全。采用专门的设备进行两网之间的沟通联络,定期交换数据和信息。
(四)为切实保障信用安全,依法推进XX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针对信用信息的采集、数据的处理和存储、数据的交换、信用等级的评估、信用的查询公示等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应用标准。
(五)加快“诚信政府”计算机网络平台建设工作。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托“XX信息港”网络平台,大力推进政务上网,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政务信息。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严厉查处房地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使我区房地产市场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达到整顿规范与健康发展并重。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按照规范标准、简化程序、透明公开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建立培育规范运作、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信用体系,实现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整治内容
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一)依法查处房地产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违法不究以及在行政许可中的索贿受贿等行为。
(二)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非法占地、私下协议圈占使用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囤积土地,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未按规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违法强制拆迁,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擅自变更规划内容,抽逃注册资本金等行为。
(三)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批准的范围预售房屋,擅自出租、出售公共部位、配套设施牟利,未办理前期物业招投标手续和按规定预留物业管理用房,不按规定办理物业管理资料交接,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诱导欺骗消费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合同欺诈,偷逃税等行为。
(四)依法查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申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备案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虚假或不实信息骗取中介费、看房费、吃差价,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注册证、资格证,任意抬高或压低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等行为。
(五)依法查处房地产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用途等行为。
(六)对我区房地产项目的注册登记、纳税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开发企业是否在我区注册,是否单独办理税务登记,是否在我区纳税(包括企业所得税)等情况。
四、整治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崂山国土分局、崂山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城管局、区拆迁局、崂山国税局、崂山地税分局、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工商分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局长于兴慧担任召集人,以上各部门有关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城市规划建设局,于兴慧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按照审批权限与责任挂钩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如下:
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专项整治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负责组织查处建设、预售、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崂山国土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取得情况进行清理检查;负责查处土地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崂山规划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全区在建项目规划审批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协助认定规划审批、变更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区财政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对我区房地产项目的注册登记、纳税情况进行排查。
区审计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依法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构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区监察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区城管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物业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青岛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的规定,将物业管理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市政管线违法接入行为依法提交执法部门查处。
区拆迁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违法拆迁等行为。
崂山国税局、地税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检查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落实和税收征管措施的建立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执行和纳税申报情况,负责查处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对全区在建并已进入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查处销售商品房未按规定或未按规定的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收取其他费用、高于标示的价格进行销售的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中介机构违规收费以及相关单位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
崂山工商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房地产企业违法广告、合同欺诈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健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完善长效机制。
五、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1日——5月15日)
1.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内容、要求,落实相关部门职责。
2.分别召开由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消费者和新闻媒体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开通举报、投诉热线,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实施检查阶段(20*年5月16日——8月31日)
1.5月16日——6月30日,自查阶段。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结束后,于6月25日之前,各相关管理部门将书面自查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开发企业)》(附件4)并附书面自查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及财源建设办公室(区财政局);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中介机构)》(附件5、6)并附书面自查报告分别上报区建设局及区城管局。
各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工作。
2.7月1日——7月31日,检查阶段。在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相关主管部门针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罚。
3.8月1日——8月31日,抽查阶段。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群众集中投诉举报的相关管理部门、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汇总、总结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1.9月1日前,各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连同依法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9月5日前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把检查情况及各职能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以书面形式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2.9月——10月,迎接省、市有关部门的联合检查。
3.11月——12月,迎接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抽查。
(四)巩固阶段。(2009年2—3月)
重点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强化管理,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去年全市开展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中,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并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虽然我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不规范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并未彻底解决,企业违规经营行为依然时有发生,房地产市场秩序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立足工作实际,把思想统一到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精神上来,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密切配合。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政府工作的多个方面及各部门,各相关管理部门要按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部门的责任目标进行了分解(附件2),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责任目标,各负其责,建立信息共享、情况互动、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防止产生管理、查处上的漏洞。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受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通报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均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受理单位负责记录并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件)转办单》(附件3),转相关管理部门处理。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请求,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一次碰头会,对在排查和群众举报投诉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海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海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安工程规划内的学校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指学校的(新)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校安工程项目建设由市(区)教育、发改、财政、住建(建设)、规划、审计等部门共同负责,分级管理,以区为主。
成立海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工程实施,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校安办)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校安工程实施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本市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第五条 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为校安工程项目建设业主,全面负责工程的各项工作,并对校舍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区)校安工程建设规划,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校安工程建设规划。及时完成建设项目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年度建设方案编制、年度建设项目报批、专项资金管理、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编制校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规划。负责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征地、勘察、设计、招标、监理、竣工验收、基建财务决算等工作。
(三)督促、检查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监督项目学校和施工单位按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审批的项目建设内容组织施工。
(四)严格按《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建立和管理校安工程项目技术档案。
(五)以月报形式及时向市校安办报告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六)住建、规划、环保、监察、审计、安全监督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校安工程实施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基建程序,开展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工作。
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应当依据校安工程建设规划,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和施工图及预算,并按规定报批或备案。
校安工程概算包括项目建设所需的一切费用,工程概算一经审批,必须严格执行,工程预算不得超过已批准的概算。各区校安工程项目实行工程造价包干。
第七条 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海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海府办〔20xx〕11号)精神,对涉及到校安工程的各项行政审批同步进行或并联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市发改、环保等部门对校安工程项目的立项、可研、环评等实行集中统一审批。
第八条 校安工程项目达到国家标准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不得将依法应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项目造价不足200万元及设计费、监理费不足50万元的项目可按规定采取邀请招标。
第九条 承担校安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任务的单位,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严禁施工单位转包或分包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十条 校安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xx〕44号)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设计、招标、监理、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等费用按规定并按保本微利实行招标或竞价谈判。
第十一条 校安工程项目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未经审查不能开工。校安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实行施工,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校安工程项目原则上实行无现场签证制度。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期间,有关部门应按《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积累、保管好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及建设前后的图片和文字资料。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和项目学校应将竣工图、建筑技术资料、施工日志、项目前期文件等有关材料进行系统整理,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校安工程专项资金分年度列入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安工程建设。
民办、外资、企(事)业办中小学的校舍安全改造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市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加强监管。
第十四条 校安工程专项资金应当根据校安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专款专用,保证效益。
第十五条 校安工程专项资金应当与市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以及其他专项工程资金相互衔接,统筹安排,避免重复。
第十六条 校安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校安工程专款,不能顶替原有投入,不得用于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校安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实行工程概算控制和工程进度核准制。各项工程款的支付应当按工程进度,由建设业主向市校安办提出申请,经市校安办审核后,市发改委下达资金拨付通知,市财政部门和贷款银行依据资金拨付通知给建设业主拨付工程款。建设业主应严格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拨款取款资料。
第十八条 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应当按月将建设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市校安办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校安办将书面材料进行汇总后按月呈报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和贷款银行,抄送市校安办各成员单位。
第十九条 建立校安工程专项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市、区监察、审计和财政等部门应当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工程专项资金的行为以及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建立校安工程资金专项审计制度。市审计部门应当加大对校安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将校安工程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资金量较大的建设项目可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第五章 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加强安全防范,将建设项目安全纳入工作范围。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方制订施工安全规范和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批后严格执行,坚决杜绝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
第二十二条 校安工程项目实行监理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对校安工程质量负责,校安工程项目竣工后,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因施工质量导致项目重建,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
第二十四条 校安工程项目施工中每道工序,均应由施工单位在做好自检及隐蔽工程记录的同时提出验收申请,由工程监理人员进行现场验收,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六章 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二十五条 校安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整理出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竣工工程决算资料,签署校安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书,并向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报送竣工申请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由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组织市发改、财政、审计、住建、消防、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部门和单位及项目学校联合进行。参加验收的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有关规定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字,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按相关规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备案;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六条 竣工验收后,由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出具竣工结算报告报市审计部门审批,按审计结果办理工程结算、基建财务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市校安办对资金量较大的建设项目组织抽查审计。
第七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建立校安工程监督检查机制。市校安办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校安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指定工作人员或专家,对每个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整改,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和重大安全事故。
第二十八条 建立校安工程评估机制。市校安办在校安工程实施期中和期末阶段,对每个校安工程目标责任履行、质量管理、专项资金的落实与管理、工作积极性和工程实施成效等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屡次评估不合格的单位,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专项经费;将校安工程实施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九条 建立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校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校舍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校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涉及的校舍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
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条 对因组织实施不力、管理不善、监督检查不到位而造成学校危房倒塌或建筑质量问题垮塌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对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事项未作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校安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安全工程的特点20xx年,我国开办安全工程本科专业并在教育部备案的高校有68所,其中大多数高校的安全工程专业是新开办的,近4年申办安全工程专业的高校有40所,比20xx年以前的总和都多,其增长速度极快。其特点是:
(1)目前我国已有11所高校有安全技术及工程博士学位授予权,有32所高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不含科研院所),大多数开办安全工程专业的高校为普通院校;
(2)从地区分布来看,较发达的地区开办安全工程专业的高校较多,说明这些地区更需要和更重视安全工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