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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管体系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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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管体系

第1篇:信用监管体系范文

一、认真谋划,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层层成立机构,出台实施意见。一是市政府成立南副市长牵头,农业、国税、地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等七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市工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针对工作任务需要,从全系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核心课题组,协调行动、合力攻关。各区、镇(街道)及区工商局、工商分局(所)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策划两类示范,强化内外宣传。该局以经济发达的南海区和后发达的三水区为试点地区,以同济市场、中国陶瓷城、中南农产品交易中心、平洲玉器街、乐从国际家具博览中心、乐平综合市场6个市场为信用示范市场创建单位,探索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市场的管理办法。为了搞好宣传造势,各级工商部门对内召开动员大会,讲大局、明责任、定要求、鼓实劲:对外,举办市场开办单位及经营户培训班,指问题、寻出路、谋发展、求配合;形成了各级工商部门和市场开办单位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积极探索,力促试点工作推陈出新

全市符合开展信用分类监管试点条件的商品交易市场437个,场内经营户逾4万,市场软硬件设施差距很大,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按照传统的监管办法,基层工商部门每天疲于奔命且难以如愿。为此,该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全新的监管方式。

(一)科学认定市场信用等级。一是结合一线监管执法实际,为国家工商总局研究制定《市场信用分类指标》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开发数据规范》,提供实践基地和实验数据。二是按照省工商局软件开发思路,组织软件应用调试,配合省工商局修订完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系统。三是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后,组织全市基层工商部门开展市场信用分类工作,采集全市437个市场的信用信息,由软件系统完成市场的信用类别认定。

(二)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在省工商局的指导下,佛山市工商局从六个方面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一是逐步引导市场开办单位实施企业登记,推进市场开办主体企业化。二是制定市场开办单位管理职责和行为规范,明确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责任。三是明确信用示范市场认定的方式、标准、认定机构、验收方法,创建信用示范市场。四是制定并实施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协议示范文本,明确开办者与场内经营者在信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五是搭建市场信息化管理平台,直接向工商部门提供市场日常管理信息和相关数据。六是制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指引》、《市场经营户信用分类管理考评通则》等,引导开办者对场内经营户实施信用认定及后续管理。

(三)探索市场整体巡查监管。市场信用分类后,佛山市工商局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出台《佛山市市场整体巡查监管办法》,改革市场巡查中逐个企业巡查的传统模式,探索实施市场整体巡查监管,将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户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信用类别确定监管频度,调配监管力量,实施科学监管。通过抽查部分经营户的经营管理情况判断市场信用管理水平,重在考察市场开办单位落实市场管理责任情况。整体巡查的结果可直接作为重新认定市场信用类别的指标信息,市场信用类别又将影响工商部门对市场的监管频度,以及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信用类别低的市场,如发现存在因市场管理不力出现的违法行为,还将从重追究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责任。这些措施相互作用,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加强管理,实现市场信用管理的良性循环。

三、坚持效能考量,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这项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监管效能,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经过半年的努力,该局创建了“政府牵头、工商主导、部门协作、市场自管、商户自律、社会监督”六位一体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新格局,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成果。

(一)初步建立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体系,提高了监管效能。该局制定了5项制度和12项市场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形成从信用征集、等级评定、分类监管到综合反馈、分类奖惩等一整套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操作规范,并借助业务信息软件,实施信息化监管,建立起市场整体巡查监管模式。实施新的监管模式后,监管效能明显提高:一是减少了监管对象。该局基层工商部门从原来直接监管4万多户场内经营者变为直接监管437个市场。二是集中了监管力量。工商部门将监管力量放在问题最突出、群众最关心、监管最需要的市场,实现了监管力量的科学调配。

(二)充分调动市场开办单位加强管理的积极性,提升了市场信用管理水平。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将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水平、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与市场信用、行政监管、奖惩措施相挂钩,极大地调动了市场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市场开办单位不仅建立落实了工商部门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还在辖区工商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打造反映市场经营特色的信用管理制度。如:同济市场加强进场食品质量把关,建立了农产品检测结果工商、农业两部门互认机制,并开展场内星级经营户评定活动:中南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不合格农产品协议退市及市场开办单位监督销毁的退市机制:中国陶瓷城提高进场门槛,实行品牌产品进场经营制度,限制非品牌产品入场销售;乐从国际家具博览中心推出“诚信店”、“先行赔付”等先进管理措施。

(三)促使市场经营户自律经营,服从管理,形成了良好的市场经营氛围。

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将市场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与市场信用等级挂钩。市场开办单位为了确保自己信用等级较高,想方设法管好经营户、如:同济市场承诺对星级经营户给予租金最高8折的优惠:乐平综合市场规定如经营户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将解除双方合同,将其清退出场。这些措施直接关系到市场经营户的切身利益,促使市场经营户自律经营,服从市场方管理,从而形成了良好的市场经营氛围。

第2篇:信用监管体系范文

【关键词】保险;信用体系;保障机制;监管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保险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完善,我国的保险业将全部放开并逐步与国际接轨,整体管理机制和运营规则发生了深刻和显著的变化。以迅速提升核心竞争力、适应市场变化、拓宽发展空间为目标,国内保险公司抓紧利用入世契机,在经营机制转换、管理制度建设、人力资源开发、企业组织重构、产品升级创新、资产整合优化、拓宽资金渠道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流动组合与企业再造,以期实现结构最优化、效率最大化,建立起适应市场竞争需求与国际有效接轨的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客观地讲,中国保险业面临的最大问题不仅仅是产权明晰、制度健全、管理科学、经营规范,更重要的是如何树立起保险行业在社会公众的信用形象,有效规避信用风险,这是解决阻碍保险业发展瓶颈问题的当务之急。从深层次照察中国保险业社会信用状况不容乐观的现状,从多角度分析保险行业自身经营风险、经营信用、以最大诚信原则作为基础的特殊属性,我们有必要就如何构建中国保险信用体系的法律保障机制,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终极利益,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搭建进一步深化理论探讨的观点平台,拓宽以法律为基石的多维度的观察视野。对建立保险信用体系与法律保障需求矛盾关系的思考,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保险业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的趋势与监管立法不到位的矛盾

保险信用体系的建立,有赖于科学的监管体系的形成和运作。目前,与西方现行的宽松的保险监管模式相比,中国现阶段保险业的监管从整体上仍然属于较为严格的监管模式。其独特性表现为:(1)单一的分业监管机构。1998年成立的保监会为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独立行使保险监管职能。(2)直接的实体监管方式。着力于对保险企业进行直接的监管。(3)严格的监管内容,对保险企业组织监管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对保险企业的经营行为也作了严格的限制。而且,从更长远的视角看,当前我国保险监管体制与国际潮流大相径庭,虽然是由各自基础和前提决定的,按照央行行长戴相龙的说法,这种状况还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但是银行、证券、保险三个监管部门协调、对话,最终实现混业经营、统一监管是大势所趋。但是当前保险立法基于这种趋势所作出的弹性法律话语还不是很到位的。

2.保险业投资渠道进一步拓宽的趋势与相关立法不健全的矛盾

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投资连接、分红保险的发展,目前中国保险企业特别是寿险公司在经营中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要化解利差损问题,解决推进公司利润率提升的问题,不仅要在强化内部管理,减少死差、缩减费差,以化解高预定利率产品带给保险公司的巨大潜在风险。而且更为重要的,不是在维持经营现状上缝缝补补,而是必须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投资证券市场、资本市场,进行资金运营,这正是现代保险发展的题中应有之意。社会公众对保险的青睐绝不仅限于保障功能的发挥,而是有着某种投资理念的更新的意义。在这种保险业要获得长足的发展,必须与资本市场进一步结合。特别是目前,我国保险业市场化程度不深,缺乏足够有市场管理经验的专业银行保险管理者和成熟的金融消费者,金融市场不完善,证券市场不发达,因此,我国在拓宽投资渠道方面的限制只能采取渐进性方式,因此,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必须尽快纳入到日程上来。缺少了法律的保障,将引发大规模的保险资金运用的地震,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3.保险业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的趋势与法律规章不衔接的矛盾

从中国保险业现状来看,保险营销人员素质偏低,误导欺骗现象屡见不鲜。保单条款也存在问题。此外,保险公司理赔过程中“暗箱”操作屡禁不止,如车险理赔中,保险公司常指定或者“推荐”维修厂,如不去指定地点修理,理赔会非常困难。整个理赔过程中,保户很难了解到较为详细的保险信息,无法维护自身的利益。大量的管理规定出台,但是都没有上升到规章、条例的法律地位,地位不明晰。有一些规定应该以法律法规的方式固定下来。国保险业的发展在经历了发展初期粗放式经营的阶段之后,随着两大国有保险公司股改改造进入实质性阶段,股份制改造的浪潮席卷了整个保险界。随着现代公司治理结果的建立与完善,保险业的在改革与发展进程中迫切需要法律做保障。当前迫切需要保险业法的出台。赋予保险从业人员以更严格的法律规制,这样对整个保险行为的规范化都将发生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第3篇:信用监管体系范文

 

关键词:信用风险管理 内部评级体系 管理战略 

 

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概述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一般定义为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义务的潜在可能性。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违约风险(default risk),指交易一方不愿或无力支付约定款项而致使交易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另一部分是信用价差风险(credit spread risk),指由于信用品质的变化引起信用价差的变化而导致的损失。以银行实际的风险资本配置为参考,信用风险占银行总体风险暴露的60%,而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则仅各占20%。狭义的信用风险通常指信贷风险。由于商业银行本身以经营信用为基础,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信贷风险与生俱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需要管理的风险也逐步增多,其信用风险依然是最大风险,以我国为例,据了解在剥离大量不良资产的前提下,2005年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13133.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6l%,其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高达10274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10.49%。并且,在开放的市场中,新增的各种经营风险都将最终表现为信用风险。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与发展趋势。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纵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风险管理从产生到发展已经完成了从传统风险管理至现代风险管理的重大转折。传统的风险管理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前期,主要经历了负债管理、资产管理和资产负债的综合管理三个阶段。现代风险管理源于2O世纪80年代初期,国际上多家银行受信用风险的影响而纷纷倒闭,商业银行由此开始普遍重视对信用风险的防范和管理的研究,我国尤其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更深刻意识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念、体系已经到了必须重新研究的阶段,于是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这样的背景应运而生。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发展趋势。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在当前又有了新的发展趋势,如管理理念由保守型向进取型转变,由单纯控制信用风险转变为灵活运用信用风险。银行业越来越倾向于积极地、富有进取地管理信用风险,以在可接受的信用风险暴露下,实现风险调整收益率最大化;管理方式由人工管理发展到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而且信息透明度越来越高,银行业可充分共享包括银行在内的借贷信息和政府有关机构的公开记录等;管理工具由内部控制工具发展到外部交易工具;管理手段由静态向动态方向发展;管理内容由单一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向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管理发展,并更加注重全面风险管理。银行更注重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其他多种风险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由各自为政向市场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建立了完善的信用管理机构和有效的个人、企业信用评估体系。

 

3.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影响因素。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是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部因素指由外界决定、商业银行无法控制的因素,如国家经济状况改变、社会政治因素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内部因素是指商业银行对待信贷风险的态度,它直接决定了信贷资产质量高低和信贷风险大小,这种因素渗透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信用分析和贷款监督等信贷管理的各个方面。 

4.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内容。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渗透在所有业务中和银行管理的所有层次。目前,国际活跃银行普遍采用金字塔式的风险管理体系,如图1: 

该体系可以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及业务风险等各种风险;此外,风险管理体系还引入了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对策、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概念和方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中国加入WTO,外资金融机构开始进入国内,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逐渐传人我国,一些对银行风险管理比较重视、观念比较先进的国内银行开始认识到对全行风险管理进行统筹规划的重要性,开始慢慢尝试建立自己的风险管理模式。例如,中国银行率先在总行成立全球风险统一管理部,对中国银行的全球业务进行统一的风险管理。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信用风险的发生通常具有突发性、不可逆性和传递性特点,而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较多问题,使信用风险的控制能力是有限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还是由于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缺乏系统性和实效性所致。

1.运用现代风险度量模型计量信用风险时存在着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主观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长期以来采取的是由信贷主管人员在分析借款对象财务报表和近期往来结算记录后进行信贷决策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的传统方法,是静态和被动的管理方式。客观上。缺乏有效的征信渠道和信息披露制度。以我国商业银行为例,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征信公司经营规模小、收入低、效益差,业务开展上也不尽如人意:个人征信刚刚起步,征信的数据量很小,限制了其使用范围;企业之间信息不互通,透明度差,很多企业的财务数据无从搜集,已公开的一些大企业的财务数据也存在着失真现象。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尚不成熟。商业银行缺乏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尚未建立起有效的预警、监测、转移和防范机制。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整体水平较低,缺乏对个体信用风险基本要素及其损失的度量问题的定量研究,先进的信用风险模型的使用几乎没有开展,难以准确地识别和度量经营风险。国际上比较活跃的定量技术方法是VAR度量,目前国内对VAR方法的使用还主要限于交易或部门层次,在银行层次的运用还很少。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建立起以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识别、度量机制为基础的事前风险控制机制——风险预警机制。由此导致了商业银行的借款管理偏重于抵押贷款,而几乎没有建立具有高效的风险防范和转移功能的衍生产品以及证券化技术转移和分散管理机制。以中圈工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为例,如表1。

第4篇:信用监管体系范文

 

企业的财政活动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资金回收风险控制即应收账款的管理已成为控制财务风险的一个主要方面。科研院所作为科技含量较高、产品应用领域广泛的研究场所,近年来随着规模化和集团化的进程的加快,应收账款不断走高,随之带来的经营风险越来越大,迫切地要求通过对应收账款的分析,建立健全信用系统,有效防范销售与收款风险,减少呆账、坏账损失。

 

下文将围绕有关信用管理建立的必要性、评价标准、方法流程及收款政策等方面的内容,论述科研院所将如何在实践工作中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防范信用风险。

 

2 信用管理的迫切与重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取胜,除了依靠传统的促销手段外,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赊销已成为当代经济的发展趋势。赊销的结果,虽然扩大了企业产品的销路,增加了销售收入,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但是又形成了一定量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造成资金回收风险的重要方面,它虽然使企业产生利润,但并未使企业的现金增加,反而会使企业运用有限的流动资金垫付未实现的税费开支,加速现金流出,企业的账面利润不能转化为实际可支配的支出,增加了企业经营风险。随着赊销方式的普遍运用,企业应收账款占总资产及流动资产的比重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企业经营性资金的周转。

 

盈利是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也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要想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加速资金周转,企业必须加强对应收账款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即在信用政策增加的盈利和所发生的成本之间权衡,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信用政策的制定迫在眉睫。

 

现阶段,不少科研院所在原有市场部单一销售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建立了事业部联合市场营销的体制。在优化市场营销策略,加强销售力度,市场占用率节节攀升的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信用管理制度,树立起全员的信用风险管理观念,增强信用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机制,能有效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从而达到拓展市场空间,提高市场占有率,保持科研院所长期稳定发展的目标。

 

3 信用等级的划分及评价标准、方法

 

3.1 科研院所信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应包括所本部、所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以及具有相对独立销售业务的事业部。

 

3.2 信用等级的划分:应对所有客户(包括大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可以将客户信用等级分为 A、B、C、D 、E 五级,分别制订不同的信用标准、信用期限、现金折扣和赊销收款政策。

 

3.3 信用标准的确定:

 

①确定信用标准涉及的经济指标: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需要考虑应收账款的占用水平和产品销售状况,主要涉及合同额、销售收入、销售回款额等几个经济指标。实际操作中建议可采用销售回款额 / 销售收入 *100%(即销售收现率)或销售回款额 / 合同额 *100% 的数值作为参考。

 

②信用标准的定义及内容:信用标准即评价、证实和判断客户信用状况的标准,一般包括客户的品质、偿债能力、财务能力、履约的及时性、提供的担保等级和经济情况等方面内容。

 

③信用等级的评价方法: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价时,应采用静态与动态分析,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其中,定量分析法可采用综合评分法和模型法。综合评分法是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企业评分并划分信用等级的方法即根据上述提到的经济指标的数值来确定。模型法则是在分析过去大量案例的基础上建立信用等级评定模型即根据以往数年经济指标数值分析,通过模型评出企业信用等级的方法。

 

4 信用等级的评价流程

 

①根据最近几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平均销售收现率作为评价信用等级的经济指标。考虑到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是赊销,现销极少,可近似用应收账款贷方发生总额 / 应收账款借方发生总额代替销售收现率数值。数值为 90%以上定为 A 级;数值为 80% -90% 定为 B 级;数值为60% -80% 定为 C 级;数值为 40% -60% 定为 D 级;40%以下定为 E 级。

 

②对于中小型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这类客户,由于经济实力和提供担保等级不如科研院所,除了参考销售收现率外还应综合考虑该企业的经营规模、资金周转、财务状况等情况确定其信用等级。

 

注:担保等级有现金、银行存款、银行票据等、不动产、其它。

 

③由销售经理填写《客户信用调查表》(见附表 1),提供客户有关偿债能力、财务能力、提供担保品和经济情况等信用标准的内容。具体有资本结构、银行信用、同业评价、往来商家评价、管理水平、付款态度、资本金大小、有无倒闭传闻等,根据上述信息综合评价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

 

5 信用期限、现金折扣及赊销收款政策

 

5.1 现金折扣:根据 A 、B 、C 、D 、E 五个信用等级分别确定现金折扣。信用越好的现金折扣越多,反之则越少。A级客户可享受单价 95 折,B 级客户可享受单价 99 折,C、D 、E 级客户则不可享受现金折扣。

 

5.2信用期限:根据 A 、B 、C 、D 、E 五个信用等级分别加强科研院所的信用管理,促进应收账款回收确定信用期限。信用越好的信用期限越长,反之则越短。A级客户可设置为 2 年,B 级客户可设置为 1年,C、D 、E 级客户可设置为半年。

 

5.3 赊销和收款: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分别制订相应的赊销和收款政策。

 

①对于有军品生产资质的客户或大型国有企业客户可允许赊销,根据信用等级分别设定赊销上限。例如 A级客户军品赊销上限为 1500 万元,民品赊销上限为 500万元;B 级客户军品赊销上限为 1000 万元,民品赊销上限为 300 万元;C 级客户军品赊销上限为 500 万元,民品赊销上限为 50 万元;D 级客户军品赊销上限为 50 万元,民品赊销上限为 5 万元;E 级客户军品赊销上限为 5 万元,民品无赊销上限。在达到赊销上限后即要求对方付款或提供担保,否则将降低或取消赊销条件直至停止供货。

 

②对于生产民品的中小型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原则上要求实行预付款或要求全款到后再发货。预付款的比例可根据订货金额的大小确定适当的比例。A 级客户可适当允许赊销,根据上一年订货合同总额确定赊销金额,一般赊销金额 / 年订货合同总额的比例≤20% ,对于新增客户暂未设定信用等级的,要求款到发货。

 

③对延迟付清货款的客户,视情节轻重给予信用等级的降级处理;对长期拖欠货款的客户授信额度为 0,要求款到发货;对于有意拖欠货款的客户,必要时寻求专业追帐帮助或诉诸法律。

 

6 信用等级的反馈和更新

 

6.1 客户信用等级的反馈:对客户的信用等级确定后填写《客户信用评价表》(见附表 2),可以有选择的在适当的时机反馈给客户,对于大客户可采用销售业务人员走访客户或宣讲会的方式亲自反馈给客户。

 

6.2 对客户信用等级实行跟踪管理和动态更新。

 

①销售经理应不断收集市场情报,发现客户信用危险信号如:销售成长趋势突然终止;集中偿债出现困难;大规模投资不见起色;库存积压十分严重;经营目标完成率很低;主打产品销售大幅度滑坡,而新产品市场占有率很低或者没有新产品面市;主管人员出现躲债行为;倒闭传言非常多;财务指标恶化;高层频繁更换;士气低落,经常拖欠员工工资等情况。当出现上述信用危险信号时,销售经理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以便更新客户信用信息,调整信用政策。

 

②每年末根据本年度客户的信用状况调整客户的信用等级与赊销金额。

 

7 结束语

 

应收账款的风险无处不在,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管理,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周转,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发展与壮大。不少科研院所通过信用体系的建立,信用政策的实施,减少了呆账、坏账的发生,加速了应收账款的回收,兼顾到了市场开拓和资金周转,促进了军、民、贸各个产业的良性增长。

 

希望本文能为科研院所的财务工作者,在探寻创新管理方法实践中,在完善应收账款财务管理机制方面有所借鉴。希望精细化财务管理的逐步深入,能促进财务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科研生产服务,为早日跻身“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科研院所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谢忠秋。实效营销策划[M ].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2]李相志。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M ].北京:财会月刊2005(02)。

第5篇:信用监管体系范文

在目前的管理和技术条件下,保护信息安全,全球通行的、最有效的方式是采用系统的思想,采取管理与技术相结合的手段,建立一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1 应用系统思想解决安全问题

实践证明,信息安全是个复杂的系统问题,必须以系统的方法来解决。建立管理体系是系统解决复杂问题的有效方法。正如同为了保证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组织需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为了保证信息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组织需要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从系统管理的观点来看,一个体系(系统)必须具有自组织、自学习、自适应、自修复、自生长的能力和功能才可以保证其持续有效性。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通过不断地识别组织和相关方的信息安全要求,不断地识别外界环境和组织自身的变化,不断地学习采用新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不断地调整自己的目标、方针、程序和过程等,才可以实现持续的安全。

2 应用系统思想确定管理目标

明确信息安全管理目标组织的信息资产和其他资产一样对组织具有重要作用,组织为了保证这些信息资产的安全,需要付出持续的努力。在采取行动之前,需要首先理解信息安全的目标。为了保障组织信息资产的安全,为了更好地理解和便于操作,信息安全管理目标通常被分解为保持组织信息资产及其所支持业务流程的三个性质:首先是保密性,即保障信息只能被授权使用的人访问;其次是完整性,即保护信息及其处理方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第三是可用性,即保障授权使用人在需要时可以获取信息和使用相关的资产。

各类组织,无论其规模和性质,其信息安全管理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组织的信息资产及其所支持业务流程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如果把组织的信息安全管理行为作为一个系统来看待,其输入应该是组织和其他相关方对组织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期望,而输出应该是令组织和相关方满意的信息安全状态,组织不仅需要达到满意的信息安全状态,而且要持续地保持这种状态。这要求组织建立保持机制,保证组织能够不断地识别并适应自身情况和环境的变化。

3 应用系统思想建立管理体系

组织应该应用系统思想,在其整体商业活动和风险范围内,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一个文件化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为了满足这个总要求,将过程分解为“计划、实施、检查、纠错”四个阶段,通过四个阶段周而复始地循环,使体系得到保持和改进。这个过程不仅可以用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整体过程,同样可以应用于体系所涵盖的任何其他过程及其子过程,例如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或者商务持续性计划的安排等过程。

(1) 计划阶段,要保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得以顺利建立,必须针对风险制定可行、有效的风险处理计划,针对系统制定明确、详细的实施进度计划,计划的制定是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基础。

(2) 实施阶段,就是执行计划阶段的决定和方案,配备相应的资源,进行必要的培训,保持计划的信息安全管理文件,在组织内形成适当的风险和安全文化,获得所有相关方的支持。

(3) 检查阶段,目的是确认控制方法按既定的目的行之有效,发现改进的机会。包括:例行检查、自查程序、向其他人学习、审核和管理评审等。很多计算机系统可以做到自动审核,联动响应机制几乎可以做到即时审核、即时响应。当然,标准还要求组织有其他的响应安排,例如响应安全失效事件、所保护信息资产的重要更改、新威胁或薄弱点的出现等。当然,每年还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的管理评审,以确保整个管理体系达到既定方针目标。

(4) 纠错阶段,不仅需要根据检查的结果采取纠正措施,重要的是以长远的眼光观察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不仅致力于目前的问题,而且还要预防或降低类似事故再发生的可能性,这应成为持续改进循环的本质部分。组织应将体系的更改及时通知相关方,如需要还应该安排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6篇:信用监管体系范文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信用问题 管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大,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

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1.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2.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各层次的金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偏好对资源分配起引导作用。它通过准确计量各类风险确定资本,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决定各类资产规模,改善业务组合的风险与收益配比关系,将有限的资源从效益较差而风险较高的业务上释放出来,为效益更好而风险可控的业务腾出空间。由于供应链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的行政区域,这就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风险。因此,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必须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之中,这样才能有效地管理好供应链出现的风险。

3.必须加快技术创新,构建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技术平台

目前我国的供应链产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由于尚未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特别是供应链金融的信用模型建设和数据业务流程信息化发展程度不高。供应链产业中,供货商、制造商、销售商、银行、客户相互间的信用保证是缺乏协调监管的。因此,必须加快信用技术创新,提高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水平。可以采用现代高科技信息手段,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传感技术的有效结合(即物联网),通过企业ERP和EDI等系统的有效利用,建立银企管理平台,对供应链上的产、供、销企业和信息、仓储、物流、资金等活动进行实时的监控与管理。构建好信用管理技术平台,就能够加强供应链管理的信用环境建设,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提供有力的信用管理支持。

参考文献:

[1]深圳发展银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融”课题组.供应链金融.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1.

第7篇:信用监管体系范文

一、国内中小企业信用现状

近年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个别中小企业的一些欺诈行为和由此引发的抽逃资金、拖欠账款、逃避银行债务、恶意偷税欠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企业的信用形象,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一项对中小企业信用环境的调查显示,认为信用环境“一般”的占47%,认为“差”的占35%,只有18%的企业认为信用环境“好”,反映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欠缺现象严重,因此,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是现实的需要,是实践提出来的,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自1999年以来,我国信用体系进入初步建设阶段。为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观念、缓解融资难、贷款难问题,国家经贸委组织地方进行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试点工作,并于1999年6月下发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截至2000年底,全国已有13个省建立了省级信用担保机构, 30个省(市、区)组建了203个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在300个支行组建了银行贷款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并开始逐步实现省级区域内系统联网。工商管理部门结合工商年检工作,开始探索企业信用管理制度。2001年,国家经贸委等十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制度,严格质量管理。同时,要求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制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相关执业规范制度,创造有利于中介机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中介机构在提升中小企业信用中的作用,制定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开展对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工程,在现有信用体系上,探索建立部门间联合的信用信息征集。这些标志着我国以中小企业为重点、包括个人信用体系等在内的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已开始启动。目前,深圳、上海、北京中关村地区已经有了初步的信用服务体系,并涌现出温州、富阳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城市,但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总结和不断完善。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作用

第一,加强中小企业商业信用管理,有助于提高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融资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中小企业信用缺失首先表现在商业信用中,突出反映为企业拖欠货款的数额越来越大。由于企业不讲信用,使正常的信用观念遭破坏,企业间赊销、预付难以进行,逾期的应收账款发生率越来越高。据了解,在欧美地区企业获得信用中商业信用占90%,是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我国的情况正相反,信用交易方式仅占所有交易的20%左右,现金交易达到80%。落后的信用方式使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大大削弱。在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信用萎缩,其后果是整个商业社会的无效运作甚至商业体系的崩溃。

第二,有助于构建科学的中小企业信用风险防范机制。长期以来,账款拖欠问题始终是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顽症。这些年来,企业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采取了许多办法,然而企业应收账款仍居高不下,前清后欠的问题一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究其根源在于我国中小企业内部缺少一套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第8篇:信用监管体系范文

关键词:信用风险;煤炭企业;客户资信;授信管理

信用风险是交易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交收责任而造成的风险。在当前“信用危机”等不良市场环境下,随着煤炭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使煤炭企业面临价格混乱、信用控制不严格、应收账款管理松散、绩效考核不合理,甚至产生大量的呆账、坏账,销售利润被大量侵蚀等现象,这一切源于企业缺乏规范的信用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因此加强对客户信用风险的控制管理,改变风险管理控制滞后,对增加企业持续盈利能力、加快资金周转、降低经营风险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信用风险的成因分析

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体制的落后,是造成信用风险损失的根本性原因。

(一)信用管理方法和技术落后

在目前销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上,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很好地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比如缺乏客户资信方面的资料;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做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中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在账款回收上缺少专业化的方法。例如,有的企业单纯用销售提成的方法激励业务人员拉到大量订单,而后寄希望于一些缺少专业技能的人员去收账,结果是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累积越来越多,呆坏账比例逐步增加。目前许多企业解决拖欠问题多采取“事后”控制的方法,即只有在账款被拖欠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才开始催收,结果出现了“前清后欠”的现象,使企业顾此失彼,包袱越背越重。

(二)客户信用管理问题突出

“企业最大的、最长远的财富是客户,然而企业最大的风险也来自客户”。客户作为企业重要的业务资源,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许多企业由于客户信息收集和管理方式的落后以及市场环境的限制,造成企业普遍缺乏足够的客户信息或占有过多虚假的客户信息。这种企业和客户信息的不对称性造成了交易双方的不平等,过高的信息风险和客户信用风险导致了交易风险损失。

(三)赊销风险管理不科学

在现代市场环境下,信用方式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各类交易结算当中。在许多行业中,赊销已经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趋势。然而,对于许多企业来说,在赊销业务管理中仍沿用传统销售管理方式,赊销业务授权不合理,对赊销总量上缺少计划和控制;在具体业务受理和审批手续上不合理,缺少统一的信用政策和科学的授信管理制度,因而缺少有效的风险控制。另外,对于应收账款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应收账款是影响净利润和现金流的关键因素之一。随着信用方式的普遍应用,应收账款管理问题成为许多企业发展的瓶颈。我国企业普遍缺少对应收账款合理比重的有效控制。同时,如何控制应收账款的账龄和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率,也是企业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目前我国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重点在事后管理,即对逾期应收账款的管理,所使用的手段无外乎是财务记录和欠款催收。这种将管理重点放在事后的做法具有明显的弊病。企业对逾期应收账款产生的源头缺少有效的控制,前清后欠,在应收账款管理上疲于奔命,始终处于被动地位。

(四)基本风险管理职能缺失

国内一些企业领导者还没有认识到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在观念上不重视客户的信用管理,认识上的不足,管理的不到位,造成了企业风险控制职能的缺失,在我国企业现在的管理职能中,信用风险中的重要一项应收账款的管理基本上是由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两个不同的部门承担。然而这两个部门由于管理目标、职能、利益和对市场反应上的差异,都不可能较好地承担起企业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的职能。在实践中,这两个部门常常出现职责分工不清、相互推诿,效率低下,甚至出现管理真空等种种问题。可见对企业构成严重威胁的风险,并不一定是每个具体业务决策部门或岗位认识到的风险。另外,一些重要部门或岗位形成的决策风险,并不能由其自身完全得到控制。

(五)缺乏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

信用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在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中,信用管理与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相互交叉,缺一不可。这就要求信用管理人员不仅要掌握信用管理、信息、财务、管理、法律、统计、计划、审计、生产、营销等多方面的综合知识,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历。目前,我国教育系统还缺乏信用管理专业,专业研究人员很少,需求和供给缺口极大。企业在选拔任用信用管理的员工时,缺乏科学、严格的标准,大量缺乏专业知识的人员被配置到了信用管理工作岗位上,致使信用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偏低,信用风险管理工作难以切实有效的开展。

二、煤炭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探讨

基于对上述企业信用风险成因的分析,认识到要从根本上解决信用风险管理问题,必须从风险业务的管理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完善、业务流程和操作方法等方面引进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当前,煤炭企业要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至少需要进行3个方面的管理改革。

(一)完善组织体系,明确风险权限

在企业经营管理体系中,内部信用管理的组织形式及其权责分配关系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目前大多数的企业在组织机构及其职能设置上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竞争及信用管理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企业最高管理决策层缺少对信用决策业务的领导和控制;信用管理职能划分不清,大多是支离破碎地分布在销售和财务部门,其结果往往是只重权力不重职能;部门内部管理目标、职责和权力不配套,而且部门间在信用管理上缺少协调和沟通;缺少独立的信用管理职能和专业化分工。

针对上述管理现状及未来企业管理现代化的要求,煤炭企业应该加强、完善以下工作。

1、建立一个在总经理或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独立的信用风险管理部门,从而有效地协调企业的销售目标和财务目标,同时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科学的风险制约机制,防止任何部门或各层管理人员盲目决策所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

2、将信用管理的各项职责在各业务部门之间重新进行合理的分工,销售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等各业务部门各自承担不同的信用管理工作,必须按照不同的管理目标和特点进行科学的设计。例如,在传统上销售人员垄断客户信息的问题,必须通过各部门间在信息收集上的密切合作以及信用部门集中统一的管理加以解决。

3、对企业已成立的追账机构(如清欠办)应划归信用风险管理部门统一领导,更加专业化地开展工作。

企业首先应当根据自己管理和业务的特点,在公司内部建立起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的科学管理框架,改变不合理的管理授权关系,建立起一个科学的信用管理组织体系,分清管理权责。现代企业管理实践表明,信用管理应作为一项重要的企业管理职能,独立地、专业化地发挥作用。企业一定要建立健全内部信用风险管理职能和制度。并且要特别注重信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信用政策是企业开展信用销售业务的基本管理措施,应当从政策的目标、制订原则、方法等方面进行科学的设计。一个合适的信用政策将有效地支持企业营销策略的实施和风险控制方案的执行。

(二)改善客户资信管理方式

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来源,同时也是风险的最大来源。国有企业的资产流失部分地与客户资信的管理方式落后有关。在业务承包制或销售提成方式下,客户资源通常垄断在个别业务人员手中,公司难以对客户的真实情况做出准确的判断。这种信息和权力的不对称通常是产生决策风险的直接原因。因此,企业需要采取更为专业有效的方法,统一管理和优化客户资源。建立有效的客户资信搜集渠道和管理方式,以获得真实、全面的客户资信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是企业掌握客户资源、减少决策失误的先决条件。强化资信管理,企业必须首先做好客户的资信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交易之前对客户信用信息的收集调查和风险评估,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这些工作都需要在规范的管理制度下进行。企业需要在5个方面强化客户资信管理:客户信用信息的搜集;客户资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客户信用分析管理;客户资信评级管理;客户群的经常性监督与检查。尤其是要对客户资信信息进行专业化的管理,较大地提高企业经营决策的水平。实行专业化的客户资信评估,客观地了解和评价客户的资信能力和风险是企业有效地进行客户开发、营销策略制订和销售业务决策的保障。企业通过采用成熟的客户资信管理办法,对客户的交易价值、偿付能力、信用风险做出全面的分析判断其中包括:采用标准化的客户信息数据库管理方式、实行规范的客户交易关系准则和标准、客户综合评价和优选模型的应用等。因此,加强对客户资源的科学、规范管理,对于改进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客户信用实行专业化的评估,将大大地提高企业经营决策的水平。

(三)强化赊销信用风险管理

赊销是企业的一项经常性业务,然而如果业务管理机制设计不合理,则将会给企业带来过多的管理成本支出和风险损失。赊销业务最大的风险就是应收账款的回收。应收账款表面上是一个财务问题,实际上涉及企业的经营战略、销售管理方式、资金管理、债权管理、客户管理等许多关键领域,因此必须系统地加以解决。关于应收账款管理,许多企业已制订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往往还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和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对于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至少应考虑以下因素:应收账款的总量控制,涉及应收账款的预算与报告制度;赊销管理程序和规范的建立;建立以账龄控制为核心的账款回收监控体系;应当建立由专职人员负责债权管理体系,强化对长期拖欠款的催收和处理。

综上所述,风险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永恒主体,持续改进是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灵魂。建立和完善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企业自上而下的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和努力,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构建科学完善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体才能确保企业的长期、快速、稳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洪玫.国有企业信用风险控制和防范对策研究[D].企业全面风险管理论文集(2007),2007.

2、柳絮.企业商业信用管理方法与策略研究[M].中国财经出版社,2007.

3、张云起.营销风险预警与防范[M].商务印书馆,2001.

第9篇:信用监管体系范文

T公司薪酬管理的困惑

T公司属于国有大型生产制造类集团企业,从2001年开始进行集团化改革,其中核心业务板块以股份公司的形式运营。该股份公司对下属业务单元进行了整合,实行事业部制,下属五大事业部,员工近万人。

在事业部改革推进过程中,突出的矛盾之一表现在,由于原有各业务单元之间的薪酬体系不统一,薪酬标准、薪酬结构差异较大,造成内部员工的公平感很差。在整合之后,对实行相对统一、规范的薪酬管理带来非常大的难度。在这样的背景下,是否有必要进行统一管理?如果有必要,统一管理的基本出发点和推进步骤是什么?作为一家有70年以上历史的“老”企业,是采取“变革”,还是要兼顾到历史情况进行平稳推进?

什么是“好”的薪酬体系

关于“好”并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评判标准。在企业薪酬管理体系的具体设计中,判断好与不好,不能刻意去追求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才是关键。别人用的好的,自己拿过来不一定好用。所以,T公司在确定薪酬体系改革思路之前,结合自身情况,确定了体系建设的三个基本理念。

1.清晰

T公司原来的薪酬体系较为繁杂,岗位工资制、计量工资制、基础工资制、业绩工资制均有涉及,并且针对的适用对象也不清晰,在企业薪酬总额管理和员工薪酬管理中都存在若干“模糊”地带。本次企业推进事业部改革,核心思想之一就是要把隐性问题显性化,模糊问题清晰化。

基本原则是,要做到让每一个员工都能够清楚地计算出自己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多少收入。换句话说,企业的薪酬标准、调整机制、分配办法等都必须做到清晰明确,并且能够有效传达给员工。真正好的薪酬体系,不是说企业每年在“黑盒”里计算应该给员工多少工资,员工被动地去接受,而是员工自己就能够根据相关的标准、制度计算出自己的收入情况。如此才能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对“清晰”还可以解读为另外两个关键词:统一、规范。要做到企业总体薪酬框架统一、薪酬结构与薪酬标准规范、薪酬分配与调整模式规范。

2.简单

T公司事业部改革后,对目前公司各类员工的薪酬结构进行了统计,结果发现,各种名目的薪酬项目居然超过60项。暂且不论每个项目的合理性,单纯从管理角度来看就异常繁琐。所以要保证薪酬体系改革能够顺利推行,必须要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可操作。

“简单”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即要尽可能做到结构简单、计算方法简单、调整方式简单。也就是说,不管是专业的人力资源工作者还是其他员工,都能够相对比较“简单”地计算个人薪酬。

3.绝大多数员工“没有不满意”

长期以来,T公司各业务单元的发展表现出一定的不平衡性,薪酬体系各自为政,如果一步到位,要么薪酬总额增幅会很大,短期内企业不一定能承受得了;要么完全“公平”,但是又会造成员工薪酬涨跌不一,幅度不同,可能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让所有人都满意是不可能的,那是一种理想化状态。在现实中,企业实行的薪酬体系好与不好的底线,是要让绝大多数员工“没有不满意”。当然,可能会认为这样的薪酬体系要求太低,不能激发员工的热情。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员工永远都会对自己的收入有提升的期望,满意是短期的、暂时的,所以对员工的激励不能单纯地依靠薪酬这一种手段。因此,放低姿态,降低期望,让绝大多数员工“没有不满意”是比较适宜的选择。

如何完成体系化构建

如果说上述三个基本理念回答的是“是否有必要进行统一管理”的问题,那么如何去设计、去实施、保证平稳过渡?经过缜密思考,T公司在具体体系化构建过程中,从如下三个角度开展与落实。

1.统一体系,规范结构

在充分了解企业目前实行的各类薪酬体系特点的基础上,明确“统一体系,规范结构,个性化应用”的指导方针,确定采用“以岗位为基础的薪点工资制”作为公司统一薪酬体系设计方案,将薪酬结构划分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其他工资等五项薪酬结构(如图1)。

其中:基础工资与员工“司龄”挂钩,即为传统意义上的“年功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采取“薪点”方式,具体到员工薪酬核算时,采取“薪点数×薪点值”的方式;津贴主要是指根据特定岗位和特定工作时间确定的工资性补贴,主要包括兼职党群干部津贴、班组长津贴和夜班津贴、保健津贴等;其他工资是指上述范围之外的工资,主要包括加班工资、特殊性奖励等。

从以往历史来看,T公司薪酬管理另一个比较大的难题在于薪酬“固定部分”的比例相对较小,“浮动部分”的比例相对较大。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从总收入上来看,员工收入水平并不低,但是员工“稳妥”收入并不高,对员工保障性不足;从企业对于薪酬总额控制和发放监管来讲又缺乏清晰的依据。因此,在本次体系改革过程中,公司明确要求,从公司整体薪酬总额上来讲,基础工资、岗位工资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总薪酬的70%。

2.明确标准,个性应用

在确定上述薪酬结构和比例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对公司所有岗位进行梳理、评价,并结合历史薪酬水平、当地市场薪酬水平、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了不同岗位的薪酬标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还要兼顾到各业务单元的现状,例如,如何实现“薪点工资制”与现有各薪酬体系的平稳对接?如何实现新的薪酬标准与员工原有收入水平之间的平稳过渡?为此,T公司明确提出个性化应用的两条主线。

主线之一:体系个性化应用

根据不同岗位的业务特点,区分体系适用性,如针对公司经营管理层,采取年薪制;针对职能管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采取岗薪制;针对生产技能人员,采取计量工资制;针对销售人员,采取业绩工资制。

总体上来讲,分配模式如图2所示。

对于经营管理者,确定年薪标准,60%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发放,40%根据年底考核结果发放。其中,薪点工资制中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作为月度考核发放的主要内容;岗位薪点、绩效薪点作为衡量经营管理岗位相对价值的“标尺”。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他月度收入。

对于职能管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依据薪点工资制推行,享受薪点工资体系中的各项薪酬结构。

对于生产技能人员,将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作为核算其标准计量“单价”的基本依据。当员工完成当月的生产任务,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全部发放;不足或超额完成部分按照“单价”与工作量计算后扣减或增发。其他薪酬结构部分全额享受。

对于销售人员,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津贴作为其月度固定收入的构成,不享受绩效薪点工资;浮动收入依据其销售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核发。

主线之二:标准个性化应用

在事业部改革之前,各业务单元的经营业绩有所不同;事业部改革之后,为促进各事业部的发展,确定的经营指标和责任要求也存在差异。因此,在体系推行过程中必须兼顾到各种“不均衡”情况。

为此,确定的第二条个性化应用主线是,将“薪点数”作为体现岗位公平性的相对标尺,所有事业部的“岗位薪点值”均相同,其主要理念在于体现岗位自身价值的相对公平性。通过“绩效薪点值”体现不同单元业绩差异。例如,某一事业部的经营效益明显高于其他事业部,则这个事业部的绩效薪点值也要高于其他事业部。

3.刚柔并济,“双管”施行

事业部改革后,无形中企业的管理幅度、管理难度加大。为保证对薪酬体系实施过程中有效监督,提高效率,控制成本,明确了“管而不控”的基本策略,而且设定了三条“红线”:

其一,各业务单元固定薪酬总额占到年度薪酬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70%;

其二,各业务单元薪酬发放总额中,具有明确标准的比例不得低于95%,其余5%部分必须有明确的发放依据;

其三,薪酬总额的调整幅度不得超过事业部承担的效益增长幅度。

以上述三条“红线”为基本指导原则,针对员工个体和单位总体薪酬管理情况分别制定“双管”措施。

对于员工个体的薪酬管理,全部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津贴由公司统一核定后发放。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由各事业部核算到个人后,报公司进行审核后发放。

对于各事业部年度薪酬总额管理,在年末由公司下达下一年度经营指标与工资调整指导线,各单位须经过员工个体薪酬测算(自下而上)和年度事业部薪酬总额测算(自上而下)后,制定年度薪酬管理方案,提交公司审定。

各事业部薪酬总额核算及管控方式如图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