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市场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促进中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整个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关系到拓宽就业渠道、保持社会稳定,是增强社会内生力量的重要抓手。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推动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因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成本、管理成本、管理意识等因素,需要创新法律服务体制和机制,切实引导中小微企业对法律服务的认识和运用,既需要进一一步加强政府服务意识、又要引入市场机制,吸纳移动互联网的新思维,与时俱进。
【关键词】
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与对策
1 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现状
1、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主体现状
法律服务是指法律执业人员向当事人提供一切有偿法律活动的总和,包括诉讼辩护与以及非诉讼、法律顾问、提供公证等专业法律活动。法律服务具有商业服务的有偿性和竞争性,又具有专业性和公益性。
我国的法律服务主体以律师队伍为主、以公证员、其他以法律知识和技能为法人或自然人防范法律风险、实现正当权益的机构和个人、公职法律顾问等为辅。从1980年开始律师已成为非公务人员的专业法律工作者,律师事务所为合伙企业。
以沈阳市为例,依据辽宁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统计,2012年至2014年全省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含法律援助中心)分别是为202家、210家、225家;律师分别为2551名、2558名和2800名,律师的年增长速度不足9%。2014年注册执业的225家律师事务所平均每个律师事务所为12.4人;5名以下律师的律师事务所为72家,占沈阳律师事务所总数的32%,可见,目前辽宁省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小,按企业规模划分上均属于中小微企业。整个律师队队伍的扩张速度不快。
2、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体系现状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联系发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先后建立多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就是国家工信部2011年度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项目,也是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
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是立足全省产业发展规划,以省级服务平台为枢纽,市级综合窗口、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为节点,形成资源共享、服务协同、功能完善、覆盖全省的服务网络体系,具有示范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主要是以线上信息,线下活动为主,以座谈会、培训和咨询活动的方式向中小企业进行提供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八个方面的服务,成为辽宁省中小微法律服务体系的主要平台。
3、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现状
由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课题组分析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小型微型企业1169.87万户,占到企业总数的76.57%。将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纳入统计后,小型微型企业所占比重达到94.15%。2011年-2013年辽宁省小微企业所占企业总数比例约为87%。辽宁省小微企业占比高于全国比例。截止到2012年,辽宁中小微民营企业183.9万户,从业人员1134.5万人。
中小微企业具有吸纳就业、技术与模式和创新带动经济发展的强劲优势。一方面,小微企业是吸纳农村入城劳动力的主要实体。我国每年新增加大中专毕业生1000多万人,中小微企业同样是吸纳大学生初次就业的主要渠道。另一方面,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约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中小微企业比例应不低于82.6%。所以,人才与技术的法律风险管理,是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中小微企业规模小,聘请专职的法律服务人员成本高;由于初始就业人员多、流动性大,用工成本与用工风险相对更高,因此,对于中小微企业劳动法律服务、审查现有企业管理流程、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经营的合法性,把控合同管理风险等都是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的重要需求。
2 辽宁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现状分析
尽管辽宁省政府一直以来特别重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及法律服务体系的建立,2011年开始 “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并初具规模,但辽宁省的法律服务体系还有以下不足:
1、服务模式定位不清
辽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是我国工信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一系列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一部分,至今为止,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仍有分歧,服务于中小企业是政府服务职能的一部分,还是以“以政府主导,市场为辅”亦或“以市场为主导,市场为辅”,调研显示,认为以“政府为主”仅占被调查对象的12.%,“以政府主导,市场为辅”和“以市场为主导,市场为辅”各占43.7%,有6.25%认为应以中小微企业自发形成服务,没有人选择以“市场为主”。现阶段对中小微企业服务模式上看,政府参与、与市场结合是可以达成共识的选择。
可见,以“政府为主,以市场为辅”与“以市场为主导,市场为辅”的公共服务模式势均力敌,看似差别不大,但实际上是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在是目前政府职能要求对弈的直接表现,前者较为保守,后者略前进步。
2、政府影响过大,服务效率不稳定
从2013年初至今,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现有模式和运行机制看,与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不相匹配。例如,“中国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从该网的信息显示,该平台由新优企(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以O2O(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商业模式,引领企业服务的标准化和产品化,拟打造国内最大的企业服务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分为线上、线下服务,线上分为融资投资、信息化、管理咨询、财税法律、市场营销及其他专业服务;线下则以地市县区服务中心为基础,将需求与产品进行互动。
该平台与辽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模式有相同之处,运营商优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前身是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管中心,由优企科技投入优势资源,是以政府为依托,融入企业资本的科技公司,以为全国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产品的中国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开发和运营宗旨。该平台最早的信息为2010年4月18日,最近的信息为2012年11月21日,再无更新信息。看似已具有较好运行模式的平台,因政府职能调整该平台已暂停运营。
3、网上法律服务体验不良
调查显示,目前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形式主要包括:调解委员会、诚信评价中心、调解中心、网络平台,其他咨询培训平台,而其他咨询培训平台和网络服务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渠道的首选,分别占50%,占31.25%。受中小微企业欢迎的方式以线下、免费为主,分别占56.25%和50%。可见,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在法律服务方式上与传统的调解方式相比更具优势,受中小微企业的欢迎,但与咨询、培训相比还有差距,网上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产品及客户接受服务的体验有待进一步完善。
4、混淆公益服务与免费服务
公益服务是在本职岗位之外为公众提供无偿服务。政府提供的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平台具有公益性,对其他服务主体应当倡导公益服务,但“公益服务”不等同于“免费服务”。如果律师以显著低于同行业为他人提供法律服务,有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或违规行为,只有特定情形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无偿(或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以网络形式如何将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有偿的市场性融为一体,是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机制和体制的一次大的挑战。无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还是法律服务的接受者,均应当遵行公平有偿市场规则。
5、线上与线下服务隔离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的公共服务平台以信息为主,没有形成真正在网络上提供互动、互助式服务模式,隔离了线上与线下服务。
现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已经足以支撑项目直接在网上进行协商、洽谈和买卖。中小微企业所需要的法律服务,一方面是对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指导,另一方面是对具体经营、管理问题的及时处理。这些一对一的及时得到的服务是线下法律服务的优势,但收费成本又减弱了这种服务的持续性。现在,更多律师以网上咨询做为接受法律顾问、诉讼的宣传渠道,由于角色和信息沟通不当造成提供的法律服务质量不高,令客户不满意。
另一种情况是,法律服务平台上显示是著名律师,律师事务所主任等,但在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具体人员则可能不是其人。
3 促进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面对中小企业在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的突出,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在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服务型政府时,加强不同领域的法律服务体系方面必须在体制、机制方面注入新的理念和活力。
1、转变政府法律服务观念
法律制度及实施水平是社会政治经济的风向标。在我国,法律一直以来只视为社会管理的手段和工具,从“六五”普法至今,到宪法日的确定,法律在相当程度上依然没有完成普法工作。人们观念和认识层面上,突破了法律只是判刑受罚的狭隘认识,法律成为解决争议和纠纷的重要途径已被现代社会所接受。尽管如此,从调研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在经营或管理过程中出现争议找法官、找领导,即走关系,找权力寻求解决之路,依然体现了法律服务尚处于管理工具和手段这一层面。司法法官体制改革和依法行政将进一步带动政府职能的转变。
2、增强普法宣传办度促进依法治企
约60%的辽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在调查中显示“不清楚所服务企业每年涉法事件的情况”,“不清楚其企业是否已有法律顾问的情况”,说明政府对所提供服务的情况并不是很清楚。
改变政府服务面面俱到的有服务等于没有服务,服务没有从实际出发,把法律服务与企业管理分割开来,不仅企业本身不知道、不清楚哪些问题法律、法规有规定、有限制,提供法律服务的政府把法律服务置于企业争议的解决的事后救济和处理上。而对于企业经营而言,特别是在以市场规则为核心的竞争体系中,法律法规就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红线和指向标,不懂法、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是中小企业易于被市场淘汰的主要原因之一。
3、新服务模式和运营机制
“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辅助”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法律体系建设,政府为主,应当体现在平台由政府出资搭建、由政府管理网络平台运营,制定法律体系框架,制定法律服务运行规则、服务平台的准入条件、审查法律服务主体资格,建立信用审查系统,对中小企业接受服务的真实性和信誉建立评价机制等,创建互联移动平台特有服务交易平台的信用模式、监督惩戒机制等。
以市场为辅,将免费服务转为法律服务提供都的信用等级,与优惠的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应当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建立公平、开放、安全、低价的交易体系构建上更有作为。
4、扩大法律服务领域
在构建法律服务领域方面,除了有争议解决、调解、诉讼、公证等部分,还应当在整体法律服务框架建构方面,贴近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实际需要,从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出发,形成模块,方便中小微企业检索和选择。例如,企业设立、兼并、风险管理、融资投资、知识产权、市场竞争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体现的法律服务,结合网上即时咨询,
法律服务依然以信息、宣传等造势为主,真正以专业的知识、技能、法律的运用改善企业的管理、降低企业经济决策风险、化解各种争议、持续为企业服务并没有成为服务的宗旨。
5、增强线上客户体验
“服务”质量的重要评价主要来自于客户的体验。调查中显示,现有的中小微企业喜欢线下服务方式,就是法律服务在线下一对一即时灵活,有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对客户的体验更好。
以网络服务平台,必须体现互联网的便捷,发挥移动互联网的优势,降低中小微企业取得法律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的成本,体验法律服务咨询的方便、持续和准确的服务机制建设。
线上客户的另一个体验是安全。服务平台的提供者应当在交易中合理筹划,对交易平台的信息、客户、交流及交易程序等信度提供保障。
线上客户的另一个体验是优惠。网络缩小的时空,方便服务供求双方的沟通、交流和合作的时间和成本,可以使双方得到真正的服务优惠。
6、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功能
涉及有服务于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的机构,可以聘任机构的法律顾问队伍,专职在服务平台上为中小微企业、子平台的法律服务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指导。
另外,应当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项目,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推动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体现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
【参考文献】
[1]陈娟,论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主体.商界论坛.P151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为提高效能、增强效果,我局将“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与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等紧密结合,一同协调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地加以推进。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县委确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学习省、市委有关文件,深入查找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跨越式发展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前正扎实推进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局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每位领导成员及工作人员,分别围绕单位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基层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全面查找了单位和个人在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方面,以及去年解放思想主题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承诺事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观念不能适应新发展要求,工作创新不足
有一些同志认为,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不硬、地位不高,存在畏难不前、悲观失望的消极情绪。因而缺乏迎难而上、锐意创新、争先进位、勇争一流的思想,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思路不宽,执行落实不严,市场经济知识缺乏,参与创新本领不高,安于现状,被动应付,习惯于消极地等任务、等措施,工作中缺乏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的主动性和开拓性。还有一些同志面对已经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小进则满,固步自封,缺乏再接再厉,勇于不断前进的思想。因而缺乏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继续很抓落实的责任感。这些都极大的束缚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跨越发展。
2、法律服务管理措施不够,为“中心工作”服务的思路有待创新
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三结合的管理体制不完善,过份信赖行业管理和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的自律性约束,因而落实行政监管职责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造成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中,出现少数人员违规执业、收费不办案、为当事人服务不到位,以及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不规范、忽视服务质量等不良现象。法律服务工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思路不够开阔,参与推进依法行政、案件处理、平安建设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缺乏创新措施,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服务的措施落实不够。
3、推进依法治理措施不强,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创新不足
随着《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一批重要法律的颁布施行,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我们在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强化依法治理监督指导的措施落实方面还很不到位;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对偏远农村地区和城市流动人员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不到位,基层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还要不断创新。这些都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发展。
4、法律援助工作与广大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能没有很好发挥,在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壮大法律援助队伍,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效果方面工作做得还不够,与人民群众及党委、政府的要求存在较大距离。
5、作风不实,队伍素质还需不断提高
虽然自开展的“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以来,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但由于司法行政队伍由机关公务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成分复杂,人员素质不一,因而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工作作风不实,责任意识不强,创优意识不浓,抓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落实不够,个别同志工作效率低下、纪律松懈,甚至违反“五条禁令”等现象.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和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能力都需要继续提高。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局党组紧紧围绕“创新促发展、执行看落实”这一主题,从工作的目标、改革的深度、创新的环境、发展的效果等具体方面入手,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思想教育与奖励惩处相结合、管理创新与规范行为相结合,以“抓创新、重落实、促发展、争一流”为指导,认真研究落实了以下各项整改措施。
1、解放思想,锐意创新,狠抓落实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扎实开展解思想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对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引导全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大解放思想力度,坚决屏弃思维定式和“官本位”思想,彻底改变小进则满、畏难不前、安于现状的思想,集聚加快发展的思想动力,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大创新。全面分析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状况,分析新形势、新任务、新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司法行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分解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把加强司法行政能力建设的着力点,放在抓创新、抓落实、抓发展上,放在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全民创业提供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上。
2、落实法律服务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监督管理职责
针对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强化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手段,落实管理措施,下力气规范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一是以“规范管理、诚信执业”为主题,扎扎实实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强化律师业管理措施,完善律师执业诚信管理制度,强化律师责任。将律师执业规范、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向社会进行公示,拓展监督渠道。二是深化全县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活动。成立清理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全面清理“黑律师”,取缔非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解决目前我县法律服务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与市公、检、法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解决律师执业当中存在的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问题。三是严格按照全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标准》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程序。四是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质量跟踪调查,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函,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坚决查处法律服务行业收费不办案、为当事人服务不到位等违纪、违规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五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会议,邀请其他政法机关负责同志参加,查找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年底前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六是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围绕优化发展环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开展法律服务,积极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努力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供服务,积极参与接待工作。
3、创新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改进普法宣传方式方法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意识和能力。二是继续严格执行普法依法治理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严格督查考核,完善奖惩措施。三是开展“在优化经济环境中开展法制宣传和为企业提供高效法律服务”专题活动。邀请商家、民营企业家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座谈会,现场解答企业法律咨询,为企业赠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四是健全基层普法网络,建立基层农村普法示范点,发挥村居义务普法宣传小组作用。五是创新普法形式,充实网络普法内容,建立“××县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农村和社区,开展义务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
4、强化责任意识,维护公平正义,创新法律援助工作
切实增强对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法律援助工作责任意识,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措施:一是实现法律援助领导工作具体化。把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壮大队伍、筹措经费等具体事项上。经常深入基层,现场调研分析,帮助解决问题。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网络。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健全工、青、妇、残、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机制,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数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三是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在开展法律援助中的职能作用,规定每位律师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3件,并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纳入律师年度执业考评体系。四是实现工作开展主动化。改变过去坐等群众上门寻求法律援助的被动做法,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加强同民政、司法等机关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发现和掌握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对象,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1、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按要求修改了相关制度。根据司法部的《现行有效司法行政规章目录》,修改了《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分解》,继续完善了县的《行政许可工作流程》、《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公开工作规定》等。
2、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3月,在我县召开的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签订了专项目标管理考核责任状,进一步细化了今年工作的各项内容和项目。同时,严格制订了全年的法制工作规划和执法质量考评实施方案,并下发到17个乡镇、2个律师事务所、2个法律服务所、公证处、法援中心和司法鉴定所。全年我局各职能股室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执法纪律,确保合法的执法行为和主体。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手续齐全、依法行使行政职能,并认真落实了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的规定。
3、严格审核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年度考核、注册的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初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各所考核、注册的相关材料,确保各所执业资格的合法性。
4、及时报道数据,综合信息情况统计。年来,我局法制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综合各类信息材料,其中,向社会公示了7个法律服务机构和4个职能项目,解答各类法律服务咨询60余个,关于本职工作方面的月小结、季总结、半年总结及时进行了汇总,并及时报送了市局法规科。
(二)全面进行检查,确保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化
月初,我局开展了对全县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的规范化管理、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本次检查以各所制度管理、公示工作、民主管理、财务管理、案卷档案管理、人员管理等为内容,结合各所签订的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完成情况,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检查,各所在制度管理、公示工作、民主管理等方面都符合相关规定。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财务管理方面:一些法律服务机构没有明确的收入、支出明细,且依法纳税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案卷、档案管理方面:一些法律服务机构无从业人员专用档案柜;案卷材料不规范,不能及时装订、归档;
3、中心工作方面:没有抓好信息综合和法律调研工作,未能及时向市局报送相关信息材料。
4、人员管理方面:一些法律服务机构全所人员管理欠规范等。
各所执业人员存在的问题:
1、法律服务机构的负责人没有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履行好各自职责,未能将各项制度全面地执行。
2、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负责人不重视,如收案登记不规范,案卷整理工作相当不重视。
3、未能督促各所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材料。
4、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不服从法律服务机构管理,不愿意配合局中心工作。
5、个别法律服务人员未完成规定数量的法援案件,并在处理法援案件中不能立足维护社会的稳定,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这个根本出发点。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积极督促各所及相关人员做好了整改工作,并要求各所及时上报总结和个人的整改总结材料,县局按照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组织工作人员严格地、不定期的对各所进行检查,发现未及时进行整改到位的,或发现故意不接受管理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个人,依法进行了处理,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注册的重要依据,视情况将对各所和其个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抓服务、促发展,完善管理机制
1、进一步推进律师工作规范发展。通过年初的执法检查,发现了相关问题,我局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为期半年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全体律师提高了职业道德水准、增强了执业纪律、提高了整体素质。积极引导律师主动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当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积极为重大工程项目、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律师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鼓励律师与涉法涉诉,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年,我县两家律师所共担任政府、企业法律顾问10家,各类诉讼案件82件,其中民事案件56件,刑事案件24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非诉讼案件25件,提供法律援助6件。法律文书25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多人次。参加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100余次。
2、进一步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发展。全力加大公证质量评查力度。积极引导公证处围绕县委、政府城镇改造、政府采购、重点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半年来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79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0多人次。
3、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拓展延伸。围绕我县法律援助案件集中在农民工工资问题、未成年人犯罪、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方面案件的实际,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建立健全经济困难证明操作规程,建立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方便了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办案质量。同时,完善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制度,确保办案经费足额按时发放,做到“一案一补”,有效提高了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半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9件,其中刑事案件48件,民事案件81件,接待来访、来电200余人次。
【关键词】法律风险;防范;控制;机制
0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的完善,企业在其运转过程中,机遇与风险并存,法律风险贯穿始终。合法经营,依法实现和保护企业权益,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对企业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企业不仅要根据经济发展的情态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制定发展方案,更要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从而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完善的法律环境。
1 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自身经营行为的不规范或者外部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法律风险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从风险形成角度讲,法律风险包括内部法律风险和外部法律风险。
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内部管理、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由于企业自身设立、内部运营过程中伴随而来的风险。比如,公司设立登记、股东股权转让、经营方式手段等是否合法合规。从经验教训来看,法律风险形成的最主要原因还是来自企业内部,由于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不强,对社会法律大环境认知不足,在经营决策中不考虑法律因素,存在侥幸心理打球甚至故意违法经营等,这些都是引起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因素。外部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由于企业作为一个主体与外界政府、其他公司、组织、个人等进行投资、交易等过程中形成的法律风险。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具体体现为国家法律、政策变动引发投资风险、合同风险、知识产权风险、产品责任风险、或者商业机会丧失、收入减少等风险[1]。
无论是外部还是内部的原因,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结果,或者导致经营成本异常增加,资金难以回收或者失去商机或优势,严重的将导致企业难以生存甚至破产。综合内外部因素,企业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包括以下几种:(1)合同法律风险。例如,在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不规范、约定不明确、合同管理部不完善、履约效果差、对合同签订者未进行主题资格、资信、授权、有效合法性等审查等,都有可能为合同履行带来困难,造成合同法律风险的产生。(2)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一是,在劳动争议方面,主要表现为因企业开除、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二是,教育培训方面,企业特殊工种多、人员多,按法律法规要求,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特定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有相关资质(如安全资格证等)。因此,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必须把员工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旦违反规定,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风险[2]。(3)财务管理法律风险。主要有应收账款催讨不及时,导致超过2年诉讼时效;通过短期或长期借款、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方式筹资而存在的筹资风险;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企业采取的合理避税的措施,产生的边缘风险;因投资组合需求,需对不同地区不同项目投资,产生的投资不确定的风险等等。如果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不完善,缺乏健全的制度和必要的法律保障手段,就很容易造成管理失控、资金流失。(4)安全生产法律风险。国家先后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都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在安全管理中,原来一些属于违章的行为,有的已经上升到违法的地步。因此,在安全生产方面,也就必然会承受更大的法律风险。此外,企业还同样面临着诸如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种种法律风险。
2 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的构建
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中国当前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和法律服务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政府对企业的指导和管理,已经从过去的行政手段为主逐步过渡到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主要依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民商法律进行调整和规范;企业内部自身管理主要依据《劳动法》、《会计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来调整和规范。法律已经成为一种经营管理资源,而且被运用于企业经营管理始终,所以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3]。如何防范控制法律风险。企业主要应从下几个方面完善:
(1)制定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树立全员法律意识,依法治理公司,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靠制度的刚性来保障依法合规经营。要深入开展全员的法律风险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尤其注重加强高管人员,通过法律风险培训,纠正“法律风险只存在于法律部门,由法律部门负责解决”的错误观念,使大家了解法律风险是什么,会对企业有什么样的影响。使全体员工逐步养成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并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在每个风险控制点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最终构建稳固的法律风险防范根基。
(2)建立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机制。企业内部要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统一认识,通过建立怎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机制进行操作,达到控制法律风险的目标。①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是企业进行经济行为的重要内容,也是法律风险容易产生的地方,合同管理是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渠道。对企业合同进行管理,首先,应当制定标准合同文本。有了标准合同文本,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在进行交易过程中所面临的商业风险。同时,鉴于具体情况的不同,企业法律部门还应当在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加强对根据具体情况而修改的合同文本的审核。其次,建立合同流程管理制度。建立合同全过程电子管理系统,确保从合同前期意向沟通、谈判、招投标、签署到履行、争议的解决等全过程均能被管理与监控,降低可能出现的风险。最后,建立合同培训制度。对企业员工进行合同方面的培训,能够促使企业员工在订立、履行合同时提高风险意识,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②建立劳动关系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企业的运作与经营离不开人,因此,建立及完善包括工资、劳务、员工招聘、培训、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事故等相关劳动法律制度,降低此方面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对于企业平稳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③建立诉讼事项管理制度。诉讼事项属于法律风险防范的事后救济,也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法律事务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将工作重点从事后化解转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积极主动全方位介入企业各项业务全过程,切实防范并化解经营风险,减少引发诉讼纠纷的各种因素[4]。
(3)加快企业法律机构的建设。企业法律风险专业防范人员设置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企业任用内部法律顾问担任风险防范人员,负责企业全部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第二种,是聘用社会律师,由律师负责企业全部的法律事务包括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第三种,是企业内部法律风险防范人员和外聘律师相结合,这三种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5]。企业法律顾问相对外聘律师对企业的状况更为了解,更多的站在企业战略和体制层面思考问题,能对公司法律风险予以全盘管理和决断,并且容易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很多的时候是作为管理者参与企业管理流程,更多起到事前防范作用;外聘律师更多情况下是充当“顾问团”、“救火队”的角色,对法律风险以事后救济为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最佳模式应是以公司内部法律顾问与外聘律师相结合,企业日常管理和运营中的法律咨询、流程管理、风险控制、合同审核、策略制定等等,需要熟悉业务的企业法律顾问来支持;而某些有专长的律师能在某些专题项目上能提供法律服务,如某些特殊的诉讼、仲裁、尽职调查、并购等项目,可能需要当地特殊的资源或了解特殊的情况的人,可交给外聘律师处理。通过法律机构的有效建设,建立起已法律机构为主导和推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承担起法律风险控制机制设计和监督执行的职责,构建风险防范机制的架构,推动机制的落实和实施。并通过实施具体法律管理手段,不断完善内部法律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具体经营管理环节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实施法律风险调查,进行法律风险论证,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提高法律管理效率和水平,在各个生产经营环节嵌入法律管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6]。
3 总结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原总裁杰克・韦尔奇在回答提问他最担心什么时说:“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所以,遵守经营的法律环境,不仅能防范法律风险,避免经济损失,也是企业社会责任和道德的根本要求。企业要深刻认识法律风险的重要性和危害性,建立起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充分认识法律事务工作对提高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和化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具重要意义。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减少是企业经营活动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参与市场竞争和国际化的需要,更是进一步推进企业健康发展与壮大的需要[7]。
【参考文献】
[1]吴庆海.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J].煤矿现代化.2008,86(5):84-105.
[2]张冬生,王孔林.浅析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J].法制与经济.2010,230(2):47-48.
[3]杨崇学.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与控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56-57.
[4]崔玲,浅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J].现代经济信息,2010,10:158-158..
[5]杨国兵,蒋宇冰,等.发电企业法律风险防范[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9,12:46-47.
关键词 泰州;海陵区;服务型;司法行政;体制
【Abstract】With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the social contradictions and disputes appear more and more multiple high incidence trend, focus control difficulty bigger and bigger, more and more demand for legal services ... ... These new features, for the Taizhou City Hailing strengthening and improving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has brought profound challenge and rare opportunity. How to seek a breakthrough? The author thinks, should be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innovation of social management for chance, accelerat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judicial administrative system the pace of service type.
【Key words】Taizhou; Hailing; service; system of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社会矛盾纠纷越来越呈现出多发高发的态势,重点对象的管控难度越来越大,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这些新特点,为泰州市海陵区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带来了深刻的挑战和难得的机遇。如何才能寻求突破?笔者以为,应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加快构建服务型司法行政体制的步伐。
1 增强三种意识,树立服务型司法行政理念
1.1 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就是社会管理部门的意识。要主动深入研究转型期的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社会诉求等方面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探索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将司法行政工作重点放在研判民情、化解民忧、满足民需、温暖民心上,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
1.2 增强司法行政职能就是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识。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社会管理创新的全过程,引导和推动各类社会管理主体依法参与社会管理、承担社会管理任务、履行社会管理职责,促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格局。
1.3 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就是服务基层群众的意识。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社会公正、社会平安的新要求、新期待,准确把握社会心理和群众情绪,优化法律服务形式、拓宽法律服务渠道、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2 沿着四条路径,转变服务型司法行政行为
2.1 在服务理念上,引导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由追求个人价值为主向追求社会效益为主转变。一是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纪律教育,持之以恒地开展“公益服务优秀律师评选”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服务为民创优年”,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境外劳务、慈善救助等弱势群体相对集中领域的法律援助全覆盖;三是定期组织“公证义工社区行”、“团员基层服务日”、“ 党员社区先锋行”专项行动,为城乡居民提供工程式公证服务,做亮公证绿色通道服务品牌;四是引导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自觉、主动地服务中心重点、服务经济转型、服务社会维稳、服务改善民生,在执业活动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2.2 在业务拓展上,鼓励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由办理诉讼案件为主向非诉讼案件为主转变。今后一个时期,海陵区的新兴产业将会快速成长、传统产业也加快提升,特色产业基地也会逐步建成,这些都会促使企业兼并重组、产业政策引导、涉外贸易争端、重点项目招投标等法律服务需求大幅增长,为法律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因此,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要尽快加强法律服务市场需求的调查研究,把握发展走向,突出加强法律服务能力的建设,更多地为“四新”产业、“一区三园”的发展提供优质、高端的法律服务,更多地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帮助企业打造品牌,提升竞争力,更多地参与调解维稳、维稳、拆迁维稳等法律服务。
2.3 在行业建设上,推动法律服务机构由同质化业态为主向特色化业态为主转变。一是认真制定《律协海陵分会促进和保障新能源、新电子、新材料、新装备产业发展法律服务实施意见》,积极引导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定向流动、专业发展,逐步构建与新兴产业发展相配套的专业化服务体系。二是鼓励有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引进人才、挂靠联姻,做强队伍、做大规模,走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之路,尽快培植上规模的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事务所和品牌律师事务所。
3 构建鼎足之势,强化服务型司法行政力度
3.1 优化监管模式。突出海陵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实战能力的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规范化运行体系,加快社区矫正由以镇(街)为主,向区、镇(街)两级矫正机构功能互补、联动共管的转变。一是强化三级联动。依托该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加快构建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联动、集中教管、日常监管、就业帮扶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模式,打造新型教育矫正平台。二是加快“三化”建设。以贯彻两院两部新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契机,建立公、检、法、司共同参与的社区矫正综合执法队伍,实现各部门执法一体化;公安、司法、民政、人社、工商、教育等矫正办成员单位,共同承担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培训,配备师资,落实教材,在教育培训内容上形成系列化;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特殊人群的管理,开发心理调适、困难救助、就业帮扶等服务项目,加快特殊人群服务社会化。
3.2 加强无缝衔接。一方面严格实行走访制度。在全国“两会”、党的“十”召开等政治敏感时期,司法所要主动与公安派出所加强配合,加大对重点对象的摸排力度,做到“服刑人员底子清、矫正情况记载明、上门帮教访问勤、个别教育谈得深、日常考核工作细、奖惩机制严而全”,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另一方面建立定期核查对接制度。充分发挥网络移动定位功能,完善摸排分析制度,加强对高危重点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做好重要敏感时段的行为监管和帮困扶助工作,提高监管科学水平,要争取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1000以内。
3.3 强化安置帮教。一是全面推行分类帮教,定期开展提前帮教,突出做好重点帮教工作。二是建立温情联系机制,教育引导机制,帮扶救助机制,就业促进机制,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稳定、生活安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是认真落实必接必送的工作要求,强化无缝对接和管控。四是组织赴监所开展“家乡变化大、亲人盼早归”帮教活动,积极探索帮教向监所延伸的新路子。五是严格实行重点帮教对象个案管理、跟踪服务,切实做到管得住、管得好。争取2012年衔接率、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到100%、98%和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控制在1.5%以内。
4 强化三项功能,优化服务型司法行政方式
4.1 强化法治建设的基础作用。一是加强重点人员学法用法。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活动、传阅文件、考核评比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二是深化法制文化建设。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托电视、网络、报刊、公益广告、民俗文化、普法志愿者等六大载体,有计划、分阶段实施十处法治文化景点、十个法治实践基地、十项普法创新工作、十件法制文化艺术精品等系列创建活动,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三是开展普法服务社区活动。通过部门联动、广泛发动、全员参与,着力提升全民法制观念,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文艺演出队,开展送“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图片展、法律知识讲座”普法服务社区活动,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工作的社区影响力。
当前,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到8.95万户,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以上;2007年完成增加值862亿元,占全省GDP的1/3;上缴税金77.6亿元,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41%;从业人员167万人,净增7万人;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达到1808户,占全省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98.21%,完成增加值、资产和从业人员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4%、41%和57%。2007年底,全省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中小工业企业达到176户,过2亿元的企业达到77户,过10亿元的企业达到11户。已成为我省“四抓三支撑”和“工业强省”战略的重要支撑。全省乡镇企业达3.8万户,2007年完成增加值303亿元,上缴税金22.7亿元,从业人员110万人,全省农民人均从乡镇企业获得的工资性收入达到380元。全省非公经济组织55万家,2007年完成增加值936亿元,上缴税金69.5亿元,从业人员252万人,净增26万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经达到了30%以上,在繁荣经济、增加税收、扩大就业,建设新农村,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受自身条件限制,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投入不足、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以及企业自身规模小、总量少,市场竞争能力弱,融资难、贷款难、发展资金不足等老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宏观经济运行中新的不利因素也在增多。如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物价水平居高不下,从紧的货币政策,从严的环保、节能降耗措施,使我省不少企业受到影响,经营出现困难,造成一批企业关停。据统计,近年来全省已关停中小企业558户。三是灾区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的任务较为繁重,尤其是资金缺口较大。
今年以来,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按照省委“四抓三支撑”的总体部署和实施工业强省战略、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的有关要求,编制了以《甘肃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2008—2012年发展规划》为主,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以及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出口工程、服务体系建设、科技创新教育培训实施意见等相互配套、体系完整的“三个规划和四个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5年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目标和重点,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措施,提出了今后促进发展的主要思路和举措。
一、落实政策促进发展围绕国家和省上已经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乡镇企业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3号),以及《甘肃省实施乡镇企业法办法》、《甘肃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省委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省委发[2005]63号)等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更好地将法规政策落实到扶持发展的各个方面,依法推进全省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加快《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立法进程,力争《条例》早日出台,颁布实施。
二、制定规划引导发展为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提高规划引领发展的能力,我们编制了《甘肃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2008—2012年发展规划》、《甘肃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2008-2012年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和《甘肃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2008-2012年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等三个规划。力争通过规划的实施,使全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更加合理,企业总量不断扩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提高。
通过实施《甘肃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2008—2012年发展规划》,到2012年,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的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在2007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达到1810亿元,年均增长16%,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40%左右,乡镇企业增加值达到693亿元,年均增长18%;非公经济增加值达到1966亿元,年均增长16%。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到2012年,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上缴税金分别达到149亿元、42亿元和134亿元。在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方面发挥主渠道作用。到2012年,中小企业户数发展到9.5万户,从业人员达到203万人,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28万人,非公经济从业人员达到307万人,分别比2007年增加36万人、18万人和55万人。
通过实施《甘肃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2008-2012年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强省战略和省委《关于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增收的实施意见》,依托我省优势农业资源,大力发展马铃薯、草食畜、果蔬、制种、啤酒原料、中药材、粮油、其它农产品加工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使农产品加工业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更多的农户就业增收。到2012年,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年均增长18%;全省农产品初级加工转化率达到50%以上,二次加工转化率达到40%以上。
通过实施《甘肃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2008-2012年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推动产业集聚区建设,围绕解决企业“用地难、落地难”问题,打造企业发展的三级平台,初步在全省形成大中小基地并举、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关联度高,互为依托、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一是在已有的36个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基础上,通过规范、提高和新建,力争到2012年形成100个覆盖全省的中小企业发展集聚区;二是建设乡镇企业发展基地,鼓励和引导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发展,到2012年形成500个乡镇企业发展基地;三是依托乡镇以上政府所在城镇建成区建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核心基地,到2012年在全省建成600个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核心基地。
三、出台意见扶持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大扶持发展的力度,我们在三个发展规划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中小企业成长、出口、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教育等方面,制定了《甘肃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意见》、《甘肃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甘肃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科技创新和教育培训实施意见》、《甘肃省推动中小企业出口工程实施意见》等指导今后5年工作的四个实施意见。
一是围绕企业做优做强,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围绕把中型企业做大做强,把小型企业做活做多,启动中小企业“1115”成长计划,力争到2012年,有10户中小企业上市;新增100户左右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经济效益较好、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成长型工业企业;新增1000户左右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5000户左右中小企业。“1115”目标基本实现后,全省中小企业的工业增加值达到1070亿元,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50%左右,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达到2500户以上。
二是围绕企业的共性需求,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07]98号)文件精神,重点构建创业孵化、信用与融资担保、公共技术、科技成果与专利、信息化、教育培训、市场开拓、管理咨询和法律、技术人员和企业基地等十大社会化服务体系,筛选认定一批省级服务机构和平台,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提供发展所需的优质服务。到2012年,在全省发展50个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达到110户;筛选认定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30个、法律服务机构20家;14个市州和86个县市区建立网站,建成覆盖全省的信息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与资本对接平台的作用,积极开展产学研对接,不断促进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的转化利用。
三是围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技术进步和教育培训。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到2012年,省级乡镇企业科技园区达到10个,省级名牌产品达到200个,省级新产品达到100个,省级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技术中心达到30个;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加快职工教育培训,5年累计为企业培训各类人员50万人次以上;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制定甘肃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建立高中初三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过去已评聘的3.3万专业技术职称的基础上,5年累计再为企业再评定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万名以上。
四是围绕外向型经济发展,实施中小企业出口工程。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大力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积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和企业,提升中小企业传统出口产品,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推动中小企业出口额的较快增长。到2012年,中小企业出货值突破100亿元,增速达到23.9%以上。规模以上出口型中小企业发展到200户,其中:出货值500万美元的企业达到30户,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0户。
四、完善机制推动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行政管理部门来说,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任务非常艰巨,要求我们要按照“三位一体”的职能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具体措施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通过进一步完善机制,全面落实和做好促进发展的各项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的落实机制。“三个规划和四个实施意见”是我省今后5年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总纲,关系到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为了确保规划和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真正发挥规划的指导和带动作用,我们对规划和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年度、分市州进行了分解,并据此拟定了本系统年度考核奖励办法,在工作中做到了长远有规划、年度有目标、落实有举措。
二是完善资金的扶持机制。围绕“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思路,加大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通过支持和壮大中介机构,不断增强中介机构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解决好我们工作中还或多或少存在的重微观扶持轻公共服务、重经济总量轻科技质量、重资金投入轻人才培养、重招商引资轻协调服务、重贷款贴息轻融资担保等问题。
三是启动企业的灾后重建机制。“5·12”特大地震使我省陇南、甘南等6个市州468户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33亿元,倒塌房屋6.5万平方米,危房面积49.1万平方米。为了认真抓好受灾企业的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企业多渠道筹措落实恢复重建资金,使其尽快恢复生产,我们调整了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重点向灾区倾斜;编制了《甘肃省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规划》,向国家有关部委申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422个,总投资14.2亿元,申报扶持资金8亿元。
五、转变职能服务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我们的重要任务是进一步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中小企业量大面宽,全省已经发展到近9万户,面对如此庞大的企业群体,建立一个服务范围广、服务领域宽、服务质量优、服务市场规范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我们转变职能、从管理到服务的现实需求,也是构建服务型机关的根本途径。
新媒体以其快捷方便、信息海量、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受众门槛低等优势迅速吸引了大众的眼球。新媒体的快速崛起,打破了传统媒体一统天下的局面,传统媒体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受众减少,发行量萎缩,经济收益下滑,在这种新的媒介环境下,传统媒体不得不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寻求转型之路。但与此同时,新媒体面临的问题也不容小觑,虽然有政策指向的扶持,但现实问题不能得以完善,成长道路仍然面临众多障碍。
2014年,以微博、微信、APP客户端为首的新媒体,将信息传播范围无线扩大的同时,也使得行业间的粘合度更加紧密。通过几个行业公众平台,你便可轻松了解业内信息,除此之外,新媒体更让业内人士有了便捷迅速的沟通途径。
以知识产权行业为例,已有的传统媒体包括:《中国知识产权》杂志、《MIP知识产权管理》、《中国知识产权报》等都已或即将推出新媒体。而现有的在业内颇受关注的新媒体包括:智合东方微信公众平台、IPRdaily微信公众平台、优智博微信公众平台都已做到了定时推送业内资讯。
本刊记者就知识产权行业内备受关注的几家新媒体,独家采访了各自的负责人,了解作为新媒体当下所面临的技术、版权、资源等众多热点话题。而作为新媒体发展中最受诟病的版权保护问题,作为本就是知识产权行业的专业人士,在经营新媒体时,将如何破解版权瓶颈?如何发展新媒体?如何与现有传统媒体合作共赢?
智合东方首席执行官 洪祖运
初次和Luckie(洪祖运)认识是在智合东方(以下简称智合)的VIP群里,当时这个群里已经有近180人,都是与知识产权行业相关的人士,包括学者、法官、律师、企业法务等等。虽然现在已和Luckie相熟,但也未曾见过面,这或许就是网络时代的一大特色。而智合的初创,也仅仅是靠网络便有了今天的规模。
智合初始的几个发起人,均是出自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很多年前他们在校园内就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之后大家各自走上工作岗位,也都从事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工作,彼此之间也保持着联系。“平时因为我的学龄稍长,所以会牵头组织一些聚会活动。” Luckie说。
2014年元旦前几天,在一次网络聚会(Luckie在香港,其他人在上海)中聊起,大家毕业都有不少年了,可以考虑一起做些事情。刚好当时微信公众号的浪潮初起,有关“互联网思维”的讨论沸沸扬扬,Luckie就提议大家开一个公众号,一方面可以作为一个机会沉淀每个人这些年在专业上的积累,二来可以作为一个窗口聚合更多的知识产权同行来分享和讨论。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智合东方知识产权”的公众号在2014年2月14日创号首发,那一天是中国的元宵节和西方的情人节重合的日子。“选在这一天,我们期望能有一个美好的开始。‘智合东方’四个字,东方的含义很清楚,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在世界的位置就是东方,智合的起源在中国的东部上海,所以东方在地缘上定位了我们是发起于东方中国的一个组织;更重要的是“智合”二字,“智”是指“智慧”,是对世界的理解,“合”讲究的是“道合”――君子合而不同,我们认同对于世界的理解应该是多元的,但我们相信多元的理解依然应当贯穿一个主线――在智合,这条主线就是对于法治的共识。” Luckie说。
从创立之初至今,智合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公众号订阅数已达数万人,单月用户阅读数超过40万,微信群有28个并且不断在扩大。Luckie也玩笑到,能够引起贵刊《中国知识产权》杂志的关注和采访,就是很大的成绩。
智合微信公众号上线之初,即在运营上做出有别于大多数公众号的创新,即同时建立若干个微信群。通过公众号的信息,与微信群的用户联系和沟通,迅速吸引了很多业内同行的关注。名不见经传的智合,也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突破了3000订阅用户的大关,微信群迅速扩大到8个。Luckie说,与其他平台相比,智合的特点应该是更加专注于专业人士的聚合与联系。换句话说,智合提供的是一个法律专业人士的交流平台,并且在这个平台上,期望实现法律行业不同成员的低成本联系和互通。而在管理方面,Luckie说:“智合从建立之初,即采取公司制的管理方式。因为股东和管理层大多是法律专业出身,所以一开始在公司架构、制度建设上我们就比较注意。原则上,我们采用人事上的矩阵式管理,和项目上的扁平化管理。公司内部主要分为业务、行政和技术三个部分,而部门与部门之间也经常通过项目组的方式进行人员抽调组合,集中针对具体项目进行资源的调配。从目前的效果来看,智合的管理模式基本可以匹配目前智合的发展要求。”
当被问及为何几位创始人会有做“微信公众平台”的想法时,Luckie这样说道:“简单的说,智合的事业是基于我们对现今中国时代趋势的两个基本判断。第一个判断,是认为中国的法律市场即将进入高速增长乃至井喷的阶段,原因在于中国的各个阶层已经对于法治产生了强烈的共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个GDP达到美国一半的国家,法律服务市场的规模却只有美国的二十分之一,这种强烈的落差预示着这一块市场的潜力巨大;第二个判断,是互联网经济将朝着同传统经济部门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在互联网解构和改造商业世界的今天,法律市场同样也会因为互联网的介入而发生很大的变化。在智合的事业规划中,公众号是个起点,今后也会是智合社区的一个重要‘入口’。通过对公众号、微信群这两个主要产品的运营,我们正在获取相应的经验和能力,从而为我们在不远的将来建设一个‘法律人的云社区’做好准备。”
据了解,目前智合东方的运营模式主要是依托于几个大型的社交平台,如微信、微博、人人网等。智合的产品包括负责信息输出的“智合东方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智合东方”微博账户、人人网账户,以及负责社交互联的智合微信群――目前智合管理和运营的有10个综合群和18个分类群,在微信群的设置上,已经突破了知识产权专业的限制,开始覆盖更多的商业法律部门,包括私募/风险投资法、房地产法、娱乐法等等。
关于智合公众号的内容来源,Luckie介绍道,智合主要有三个来源,一个是智合的原创内容,智合有着一支高效的编辑团队,可以保证及时的捕捉社会热点,推出有趣且不乏深度的专业解读;第二个是来自于其它优秀法律作者的授权文章,智合的编辑会广泛的阅读网站、报纸、杂志、其它微信号的文章,如果找到适合的内容,我们会联系文章的作者,取得转发授权,例如何帆法官、游云庭律师、王迁教授、陶鑫良教授、董皓博士等这些大家或者优秀的法律文章提供者,陆续给予智合全部转发授权或部分授权;第三个是来自于向智合社区用户的约稿,例如美国华盛顿美科律师事务所的梅雷律师,他在智合连载的美国司法趣闻专栏有着很高的人气,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舒海、沪江网法务总监林华、钱伯斯亚太区负责人李晨,这些人都在认同智合的基础上慷慨分享他们的文章,提供了大量高质量的专业内容。
智合是一家创业公司,因此所有创业者遇到过的困难,智合都曾遇到,或者正在经历,或者即将面对。在应对这些困难的过程中,Luckie尤其感受到的一点是,每一次挫折和阻碍的克服,都是极为宝贵的经验。“我们也能够明显的看到,智合在每一个困难之后都会成熟一点和强大一点。”Luckie强调,和所有的创业公司一样,智合面临的不仅是发展的压力,更是生存的问题。智合现在不仅仅只是做知识产权的社区,而是拓展到更多的商业法律领域。我们的基本理念就像我们的口号一样,是要建设“法律人的云社区”,所以在今后的发展路径上,我们可能会与不同的法律从业群体进行合作,通过线上和线下的联系与互动,来实现更大范围法律圈的融合。
智合作为新媒体的一员,同样面临着新媒体发展中的瓶颈,本就是法律专业出身的Luckie,又如何看待新媒体发展中的现实问题?
“新媒体的新,我们理解主要是技术上的新,媒体的基本规律例如在管理、运营、传播上的原则是不会变化的。在我们看来,新媒体如果不愿意像历史上诸多新生事物那样昙花一现,反而应该更多的向传统媒体学习。最终,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是内容为王,体验为王。新媒体讲究一个快,这也是互联网思维的一个关键内容,但快就意味着知识产权尤其是版权方面的风险。如果转载文章和引用观点时并不注意知识产权的问题,这可能会给新媒体的发展埋下隐患,《今日头条》事件值得每一个新媒体从业的思考。就智合而言,我们在公众号的内容上,自始就重视版权的问题。除了原创、约稿和投稿,在文章的转载上我们均会得到原作者的同意,并按照原作者的意愿注明来源和作者信息,甚至会推荐原作者自己的公众号,事实证明,绝大多数作者对于新媒体的转载是乐见其成的,而取得他们的授权,更多的是对作者的尊重,换来的也是作者对平台的好感与信任。”Luckie说。
IPRdaily CEO 周鹏
在微博最为火热的时候,本刊记者与周鹏在微博圈里互相加了关注,也曾私信沟通过,但却未曾谋面。而当时,IPRdaily还未创办。
1986年出生的周鹏,军校毕业后,在检察院办公室做过文案工作,2009年进入知识产权行业,2011年创办“北京盛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从事国内和涉外知识产权托管运营业务,曾服务过诸如河南电商产业园等大型机构,包括集团公司、国家“211”高校在内的中型客户,以及小型创业公司。周鹏现已离开北京盛韬公司,全力经营着IPRdaily,长远目标是与5名创业团队成员通过IPRdaily构建一个知识产权生态圈。
“IPRdaily”2013年12月份正式开通中文版微信账号,在的公开信息中,IPRdaily是这样介绍自己的。“关注TMT、文化创意、教育培训、生命健康、环保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事宜,想通过‘媒体平台+产业平台+社区’的形式,将创业者、知识产权从业者、权利人三方进行对接,打破知识产权行业信息不透明的现状。”
“保守估计,目前国内具备专利资质的机构大概有1000多家,具备商标资质的机构有将近2万家,这其中包含8000多家具备商标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统计数据,近5年来,每年全国商标注册申请量的95%以上是通过商标机构提交的,不过,各家知识产权机构提供的服务侧重点不同,创业者在获权、维权、用权三方面均有需求,有时在选择知识产权机构时无从入手。”IPRdaily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创立的。周鹏介绍,IPRdaily媒体平台关注的是国内外知识产权行业的最新动态,平台上的文章包括创业公司知识产权部分的风险分析、知识产权产业的发展趋势及评议、知识产权行业的最新案件及经典案例分析等等。
IPRdaily最早是诞生在腾讯邮件LIST上的,用户订阅量也可以说是比较稳定的,初期在LIST大概有500个订阅用户,大部分都是原来盛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过的客户,周鹏说:“也就是有他们,才让我们坚定的走到了今天。”其实IPRdaily最开始的定位是很独特的,它不像任何其他媒体,在最初试着了两次以后,定位是整合每日重点识产权行业新闻,以短平快的形式直达用户邮箱(最开始是邮件列表),主要目标用户是对知识产权新闻没有鉴别能力的人,对知识产权行业不是很了解的人,身在知识产权行业必须看新闻,却没有足够时间的人,以及关注知识产权行业发展的人士。”周鹏说:“正好赶上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顺应趋势,IPRdaily2013年12月份正式开通中文版微信账号,也就是在过去邮件版基础上重点推微信版,实现网站、邮件、微信等多管道传播,为业界及关心支持知识产权的朋友提供真实可信的知识产权行业信息服务。”
成立至今,IPRdaily取得了一些成绩,包括:经过半年积累,已经拥有近3万的关注用户和手持设备;IPRdaily针对创业者建立了首批专家导师团,为创业者提供辅导支持服务;IPRdaily《拜访百余知识产权机构活动》已经开展,此外,还将拜访100家做的不错的创业公司,了解他们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安排,丰富IPRdaily的案例库;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进行初步合作;与英国《MIP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进行新媒体方面的合作;建立了第一个知识产权云社区IPer公社。
据了解,目前IPRdaily的运营模式以新媒体为切入点,媒体+社群,还聚集了一批知识产权智囊团。周鹏介绍说:“我们的素材有一部分是精选高质量的文章,同时和知识产权行业紧密相关的,另一部分就是我们的智囊团成员提供的专业性的文章和媒体的推荐稿,目前IPRdaily也有自己的审查员,没有作者没有来源的一律不发。”周鹏觉得,与其他知识产权行业内的公众平台相比,IPRdaily的独特点在于,除了报道国内外最新知识产权动态,更关注最新创业公司知识产权部分情报分析,以及在知识产权领域创新商业模式的机构,并且是市场资本对本行业投融资信息的第一接入口。
对于新媒体面临的版权瓶颈,IPRdaily在运营过程中也深有体会,据了解,目前周鹏也在与传统媒体洽谈版权的合作,以期完善IPRdaily在发展过程中的版权障碍。周鹏表示,数字化、网络化的新媒体发展,突破了传播的物质壁垒,降低了传播的边际成本,必然导致市场竞争更为激烈,企业应该找准自己的特色,勇于突破和创新。而最终,新的媒体方式会与一代人共同成长,并改变人们的使用习惯,融入社会结构,成为某种意义的“传统媒体”,随之更新的媒体形式会伴随着社会发展不断诞生。接下来IPRdaily发展的重点之一也是扩编我们自己的编辑团队,多合作、多拿授权、多自己生产。
据了解,目前IPRdaily还没有盈利,周鹏希望将来IPRdaily打造成为一个媒体+社群+平台的知识产权生态圈,帮助知识产权行业良性的发展,同时,也希望能按照自己的规划一步一步紧凑的进行,希望早日盈利。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总裁兼主编 张继哲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是一本面向全球发行的专业性杂志。自创刊以来,《中国知识产权》杂志一直致力于建立一个综合性媒体平台。经过10年的发展,我们的产品已包括中、英、日三语刊、中英双语国际知识产权名录及查询评价系统、报纸、网站、电子杂志、中英日三语电子周刊、官方微博、微信等。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已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平台“专业性、综合性、实务性以及国际性,是我们整个平台的基本特点与核心优势。”张继哲说。
“近几年来,新媒体异军突起,迅猛发展。虽然我不认为新媒体会取代传统纸媒,但也绝没有忽视新媒体的建设。”张继哲表示,早在2012年《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就建立了由专人负责的新媒体部门,把网站、周刊、微博以及后来的微信都纳入了新媒体部门运营。
而与其他行业新媒体相比较,《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官方微信平台的独特优势便在于多年的新闻采写经验,专业的采编团队,以及积累10年的独家行业文章和知识产权专业人士的供稿资源。因此,《中国知识产权》杂志较其他新媒体在版权上更加具有优势。
“在知识产权领域,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发展必须以合作为基础。单打独斗与同质化竞争是对行业本身最大的伤害。”张继哲强调。
对于如何更加全面的发展新媒体,《中国知识产权》杂志新媒体部主管周炳日结合自己在工作中的感受,谈到了自己的几点看法。一、新媒体一直都存在,只不过每每被赋予了不同含义,有不同的指向。从门户网站、博客、论坛到手机报、电子周刊,再到微博、微信,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新媒体”。二、目前来看,新兴的微信未能取代之前的微博,就像门户网站没有取代报纸杂志一样。最早出现过的,至今还存在着,新兴的平台不过是在局部改变了其传送方式。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因为现在流行微信就把网站、电子周刊舍弃掉,因为它们依然有市场。三、新媒体的衍变和发展,尤其是微信的出现,大有把中国传统文化里的“熟人社会”那一套搬到手机上建立起了“圈子文化”。在微信朋友圈里,我们更容易去打开朋友分享的文章,愿意接受某一特定观点。这就需要我们媒体从业人员、企业营销人员结合传统社会中学习经验,制造出能让粉丝愿意分享的“产品”,从而扩大自身的传播影响力。
针对内容建设方面的问题,周炳日很客观的分享了平台自身存在的优点和不足。相较于其他几家运营不错的新媒体平台,我们有固有的优势,那就是拥有一支固定的采编队伍,以及通过10来年建立起来的知识产权业内的专家学者和优秀从业人员库。当然我们也面临着很多传统媒体都面临的问题,比如如何更好地衔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最终打造一个全媒体平台。
作为一个立基于传统媒体的我们,并不乏原创信息。恰恰也因为传统媒体的缘故,我们比较注重文本信息的编排、创作。但对于新媒体这块而言,这些内容远远不够。以后努力的方向就是对原有杂志文章进行二次加工,把优质内容换成更适合新媒体传播的形式,同时也要结合时下热点,逐步加大原创的频度,发展出自己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