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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Abstract: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related to the project investment benefit and social benefit and environmental benefits, engineering quality endanger national and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 influence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and social stability. Regulators want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functions of management, from each according to his ability, each its. Based on the author of some of the work experience, how well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is analyzed.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随着国家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工程质量监督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执监。同时,伴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步入了依法执监的快车道。同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和工作目的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是:负责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注册,巡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核查参建人员的资格,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负责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指政府委托的建设工程行政执法部门——质量监督站对建设市场的行为主体所发生的质量行为实施监控、督察、见证的过程,其目的在于:①宏观上规范建设市场的质量行为,引导行为主体向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方向发展,不断深化内部的质量体制改革,开放市场,建立良性的市场环境;②微观上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执法,从政府的角度协调建设各方,保证建设项目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重点应做好的工作
实行工程质量监督是督促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搞好工程质量及工程质量控制的政府监督行为,因此,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质量监督站要重点把好“开工关、施工关、竣工关”,用好“质量监督权、质量否决权、质量仲裁权”,抓好工程建设的“重点工作、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体现质监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将质量监督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
(1)工程开工前,质量监督站根据业主向质量监督站申报的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手续,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各方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监督各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人员的到位及专业岗位配备情况;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整健全,是否层层落实了质量责任制,使质量控制形成了自检、互检、抽检、专检的控制体系,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出了质量问题,直接追究责任人。并对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看其是否按照规范、标准进行试验检测,检验频率是否满足要求,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2)将监督监理工作作为重点,狠抓现场监督。工程监理是依据合同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监理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的优劣。因此,监督监理的工作情况是政府监督的重中之重,除了对其资质、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外,还要对其在岗情况、日志记录情况、旁站情况和签证情况等进行抽检,着重检查监理审批的开工报告、工序自检报告、工序检查认可、中间交工报告等资料,监督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了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3)加强现场抽检,加大监督力度。掌握质量动态的最有效办法是进行现场抽检,为此,质监站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易出现质量隐患或对质量有疑问的部位,及时安排工地现场抽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监督工程师通知书》,责成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纠正。
(4)抓好质量鉴定工作。质量鉴定是质量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保证质量鉴定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必须严格鉴定程序,以数据为依据,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可靠。
(5)突出抓好公共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要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更新工程质量观念,尊重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通过采取定点(监督控制点)检查、随机抽查和监督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公共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首先,着眼于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抓好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其次,要切实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质监站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市政工程监管体制,改变当前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措施不严格的现状。
(6)突出抓好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建筑节能是一项战略性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节能技术产品等多方面。监督部门除了提出要求、加强指导、做好服务外, 要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体系,形成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建筑节能的闭合管理机制。目前,建筑节能闭合监管尚未形成,应严格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法监管并严格执法,确保建筑节能质量;对不执行或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要积极推动建筑节能检测工作的全面开展。
(7)抓好监督机构和监督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实行科学管理的基础。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事业的发展, 关键在人。质量监督工作能不能做好,能不能做得更好,能不能适应新时期发展的要求,人才队伍建设非常重要。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既要有责任心,又要有创造性; 既要有德行,又要有才能;既要廉洁,又要勤勉。要抓好工程质量,必须要抓好监督队伍廉政建设,廉政建设与工程质量休戚相关,密不可分。只有无私无畏地开展工作,才能真抓实干地做好工作。
(8)抓好监督系统信息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获得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有利于增强政府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有利于提高政府监管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4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一些经验总结
要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必须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出发,将防治质量通病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坚持“企业自检是基础,工程监理是关键,法人负责是核心,政府监督是保证” 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责任制,提高工程质量监管的有效性。
一是要从单纯的设计与施工质量监管,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管转变,改变设计与施工脱节的现状,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检测等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全面纳入质量监管范畴,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统一监管;
二是要从单纯的注重房屋建筑质量监管,转变到既注重房屋建筑、又注重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质量监管;
关键词:财务管理市场经济财务监督
1. 企业会计是企业财务社会化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逐步形成了多形式、多元化的企业改制新格局,为企业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企业负责人(经营者)接受委托,自主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这就要求其财产经营充分所有者的意志,并按照会计准则定期提供规范的,合乎质量的会计信息,以如反映其受托责任。所有者根据经营者提供的会计信息评价其经营业绩,并据以进行抉策;由于所有者远离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及受专业知识的限制,经营者实际上控制所有者的资产;并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因此,内部认为控制就不可避免,企业管理当局“操纵会计”的行为便难以杜绝,经营着所提供会计信息的质量也就大打折扣。因此,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质量问题首先要重塑我国会计管理体制,以规范企业的会行为。当前会计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的主要形式之一是会计委派制,这项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将会计人从企业中独立出来,代表国家(所有者)对企业实施直接监督。这在目前情况下,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但应该注意到,要求会计人员站在国家立场上对企业进行监督,实际上是认为的将会计这一内部管理活动分离出来,割裂了会计与企业的内在关系,也将会计的“观念总结”和“过程控制”两大基本功能认为的分割出来。会计是企业的管理基础,会计出提供信息外,还应站在企业立场上,为企业决策提供信息。过分强调会计的监督职能,把会计和企业完全割裂开来,使会计完全依附于政府职能,更多体现政府管理体制的要求,最终将会导致会计职能的丧失。
相对而言,财务总监制(或财务主管委派制)不失一种更为理想的选择。财务总监制维护了原有的企业内部会计组织结构,仅从会计部门中分离出一个人,直接由所有者任命并支付酬金,监督企业负责人合理使用其手中的权利,寓监督于日常生活中,即会计人员出进行核算外,还以单位经营目标为依据,对单位的经济活动实施内部控制。会计既受所有者委托监督经营者的行为(由财产总监来完成),同时又受经营者委托监督企业职工的经济行为(由一般会计人员完成),使企业会计的监督职能以真正落实。财务总监实质上代表所有者利益,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所有者主体缺位和经营权失控状况,完善了会计管理制度,是约束机制与管理机制的有机统一。财务总监的实施也为社会审计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2.社会审计―企业财务社会化钱杜体系的保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充分发挥社会审计的作用,将为企业财务社会化监督体系的建立提供有力保障。首先,社会审计能够通过其独立、客观、公正的鉴证作用,客观评价受托经济责任,发现并纠正经营者提供的会计信息中存在的重大错报、漏报,提高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可用程度,从而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其次,社会审计与企业内部控制程度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注册会计师在开展独立审计过程中,必然会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程度及其运行评价和测试,并就此与企业进行沟通。因此,通过会计审计企业能迅速加以改进和完善。再次,社会审计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换。促进政企分开。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政府将生产经营管理的职能下放给企业,将一些专业性的管理职能推向社会,由社会审计来履行部分财务监督职能,这是政府职能转换的一个方面,由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承接鉴证和评价企业受托责任的服务,不仅减轻了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而且为政府部门工作重心的转移创造了条件从而促进市场机制效力的提高。
3.政府机关在企业财务社会化监督体系中的作用
新形式下,政府的监督管理正由过去过多涉及企业财务收支向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转变政府因逐步淡化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过度,以提高政府监督的层次。
首先,政府应该在会计规范化建设和会计管理体制改革中履行应有的职能我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了国家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和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会计政策选择,将计报表的信息内涵、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报送方式报送时间等都应充分考虑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需要,因此,由政府机关制定会计准则是满足这种需要最为直接手段。此外,当前的企业改革并无现成方法可循,加以改制后各项配套措施未能及时跟上一些改制企业财务管路体制上出现了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忽视会计队伍建设等问题,给企业的正常运行买下了隐患。因此,政府机关应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规范程度。同事政府机关还应积极推进会计管理制度的改革,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
其次,政府应促进企业财务监督社会化体系的逐步完善。目前企业负责人的政府任命机制还有待足步改变,政府机关对企业的财务监督尚处在转型期,有些制度具有一定的过渡性,尚需足步加以完善。列如稽察特派员制度,准确地讲,这项制度应称作会计师制度下的稽察特派员。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的组织落实和职权落实;另一方面,由国务院向大中型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由他们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利。稽察特派员不参与、不干预企业上产经营活动,其主要职责是对企业负责人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和经营业绩作出评价。从财务角度分析,稽察特派员制是企业会计监督经营者经济活动的一种辅助措施。
尤其重要的是,政府机关应在职权上达成共识,加强对社会审计进行监督。从理论上讲,有国家资金的地方均需要政府审计,但从现实和未来看,政府审计的职权并非越大越好,一是政府机关的部分职能已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作了转换;二是政府机关的力量和人员素质有限;三是现行的国有企业年度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保留了传统的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容,并能多角度的满足有关各方的信息需求。我们还应看到,由于我国社会审计组织起步晚、发展快。基础差,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行为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不强,职业道德、执行质量方面的问题还相当程度的存在,有些问题已经严重地影响和制约着行业发展,与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很不合适。因此,政府机关在企业财务社会化监督体系中,应重点通过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来实施高层次的再监督。现行的法规体系下,有权参与监管社会审计机构的政府部门主要有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证监会等,这些部门应就社会审计组织的监管工作充分协商,力争在职权上达成共识。
关键词:高校学生社团 会员满意度 满意度测评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10-153-03
随着时代的进步,高校学生社团的发展进入机遇与挑战并存的阶段。在“一体两翼”思想的指导下,部分高校成立了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等,促进了高校学生社团的发展。然而由于某些高校学生社团经费不充裕、管理体制不完善、指导老师配备不足、以及会员需求多样化等,使得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度一直处于低迷状态,进而使学生社团在发挥其积极作用方面作用甚微。本文构建了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以期通过测评会员满意度来了解会员需求,增强高校学生社团组织内部凝聚力,促进高校学生社团持续建康的发展。
1 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
(1)会员导向。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度测评旨在真切地反应会员对社团服务质量的评价。因此在设计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度指标时,要充分反映学生社团会员的需求,以会员需求为导向,从会员对社团的内、外在需求的角度来考虑指标的构成。
(2)科学性。在设计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度指标时,应系统而准确的把握学生社团的工作内容,构建的测评指标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其整体指标能较好地反映会员对高校学生社团的满意程度;同时所设置的各项具体指标能宏观的反映系统中的每个指标的真实情况,以保证最后测评结果的真实性与可信度。
(3)可操作性。在设计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度指标时必须保证所测评的指标是可观察、可衡量的,而且测评对象可以直接做出客观评价,便于记录现象和行为表现,收集记录的信息与数据便于分析处理,这样获得的测评结果才能成为满意度的有效结果。
(4)独立性。在设计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度指标时,应尽量减少各指标之间的重叠区域,将各指标相关性减少到最低限度,避免出现较大的误差。同时也要注意,此类测评会对高校学生社团产生改进的期望,所以应当暂时避免采用一些现阶段无法改进领域的相关指标。
(5)全面性。测评指标体系应当是对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度全方位的测评,应能全面地提供活动、服务等信息,系统、本质地反映、再现整体情况,因此设计过程中应以全局和整体的眼光看待问题,具有极强的概括性。
2 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的构建步骤
本文构建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主要步骤如下:
(1)通过收集资料构建测评指标体系总体框架。通过公开出版物、网络、阅读大量相关文献等途径收集已有的研究成果,结合高校学生社团工作的实际情况,概括出适用于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度测评的六大潜变量,包括会员期望、会员感知质量、会员感知价值、会员满意、会员抱怨、会员忠诚。
(2)通过访谈筛选关键指标。为了使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能全面反映测评对象的属性和特点,笔者围绕初步设计的指标设计成《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度测评问卷》,从湘潭大学众多社团中,对不同类型的学生社团会员、部分学生社团负责人及湘潭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人等进行面对面访谈,收集反馈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对会员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结构、关键测评指标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同时也修改了部分指标的表述方式,以增强指标体系的科学性。
(3)征询专家意见最终确定指标体系。征询业内专家意见,在此基础上再次修订了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测评指标体系,以而保证会员满意度测评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构建最终的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
3 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的指标结构
通过以上步骤,笔者以高校学生社团会员满意度为总体目标,然后从会员期望,会员感知质量,会员感知价值,会员满意、会员抱怨,会员忠诚这六个潜变量出发,将其分解成具体的可测变。其中,每个变量(指标)的具体含义。
3.1会员期望
会员期望指会员利用过去经验性或非经验性的信息对学生社团未来所提供的服务或服务质量进行的判断与预测,包括:
(1)会员对学生社团活动的总体期望,即会员加入学生社团之前对社团服务的总体期望,包括期望获得何种服务、服务的质量等方面。
(2)会员对学生社团服务满足会员需要的程度的期望,即会员对学生社团活动质量或提供的服务满足会员个性化需要程度的期望。
(3)会员对学生社团服务可靠性或出错频率的期望,即会员对学生社团提供的服务的可信赖性、无缺陷程度的期望。
3.2 会员感知质量
会员感知质量指会员在参加某种活动或得到某项服务后对服务的质量的实际感受。会员对服务质量的感知,包括学生社团氛围、学生社团形象、学生社团服务、权益保障等。
3.2.1 学生社团氛围
学生社团氛围,是指在学生社团中逐步形成的,具有一定特色的、可以被学生社团成员感知和认同的气氛或环境。
(1)人文氛围:学生社团成员之间联系是否紧密、关系是否融洽等。
(2)环境氛围:不同类型的学生社团会员活动的特定场所的环境氛围。例如办公室,活动场所的设计、装饰等营造出来的感受。
3.2.2 学生社团形象
学生社团形象主要通过战略形象、行为形象、视觉形象、文化形象、成员形象构成。
(1)战略形象:战略形象是学生社团未来发展的规划,是指导学生社团工作的理论基础。如学生社团的规章制度、学生社团管理理念等。
(2)行为形象:学生社团行为形象是学生社团的个性和特色。其包括职能性和非属。职能指学生社团为扩大学生社团影响力而必须履行的行为,例如成员培训、项目管理、媒体宣传等。非属是指学生社团出于社会责任感、塑造学生社团良好形象、赢得更大的积极响应而选择的行为,如大学生学生社团下乡支教等。
(3)视觉形象:学生社团区别于其他学生社团的独特标志。如学生社团会标、会歌、会服等。
(4)文化形象:学生社团的文化形象是学生社团文化特色理念,主要由学生社团运作方式、主流价值观、运作理念和学生社团特色活动等构成。
(5)成员形象:学生社团成员的专业素质以及言行举止等。
3.2.3 学生社团服务
学生社团服务是会员感知质量的核心内容,它由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来测量:
(1)服务效率:服务渠道是否流畅、服务的流程是否简便等。
(2)服务态度:服务是否周到、服务态度是否热情等。
(3)服务针对性:服务是否针对会员需求、服务的专业性是否强等。
(4)服务稳定性:再次提供服务时,社团服务质量是否改变等。
(5)活动影响力:活动规模涉及范围是否宽广、活动意义是否深刻等。
(6)活动吸引力:活动形式是否多样、活动内容是否新颖等。
(7)活动安排:活动考虑是否充分、活动频率是否适当等。
3.2.4 权益保障
(1)投诉渠道:投诉渠道是否真正对会员开放、投诉渠道是否通畅等。
(2)投诉处理方式:对投诉的处理是否合理、接待人员是否主动热情等。
(3)对投诉的反应:对投诉的反应是否迅速、处理是否及时等。
3.3 会员感知价值
会员感知价值,即会员对价值的感知包括给定会费时会员对质量的感受和给定质量时会员对会费的感受,包括:
(1)给定会费时会员对质量的感受,即在学生社团会费不变的情况下,会员对享受到学生社团提供的服务质量的感知。
(2)给定质量时会员对会费的感受,即在服务质量一定的情况下,会员在享受学生社团提供的服务时,会员对于交纳的会费发挥的价值的感知。
3.4 会员满意
会员满意是所要测评的目标变量。会员满意,是指会员在享受学生社团提供的服务之后对学生社团的整体评估,与会员期望相呼应,贯穿于会员对服务质量的感知和会员对价值的感知之中,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总体满意程度。会员在权衡学生社团的各方面之后得出的整体评价。
(2)满足期望的程度。学生社团提供的服务满足会员在加入学生社团之前对该学生社团的期望的程度。
(3)感知与理想期望的比较。会员在加入学生社团之前会根据学生社团宣传、主观想象等对学生社团形成期望,在随后感受到学生社团服务水平,最后将期望与实际感知进行比较判断。
3.5 会员抱怨
会员抱怨指会员对于学生社团提供服务不满意的表现,主要表现在:
(1)非正式抱怨。非正式抱怨包括:会员不愿继续参加社团活动、传播不满信息等。
(2)正式抱怨。正式抱怨包括:向社团抱怨、向第三方(如高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投诉。为方便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向会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各高校基本上都设置管理学生社团的机构,例如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部等。
3.6 会员忠诚
会员忠诚是会员满意的表现,具体表现在:
(1)行为忠诚:表现在会员积极参加活动等。
(2)意向忠诚:表现在会员未来继续加入学生社团或向他人推荐社团等。
(3)情感忠诚:表现在会员对学生社团的态度是否忠诚、是否主动关心学生社团的未来发展、是否积极宣传该学生社团等。
参考文献:
[1] 米子川,高岳.公众满意度测量指标体系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4(12),7(4):70-73.
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 构建 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174-02
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十七大都强调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并提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对于优化科学发展信用环境、夯实市场经济运行基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一、为什么要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首先,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市场化程度越高、市场规模越大,社会信用体系的作用越重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制关系的单一性,使各个社会主体间的经济交往形式非常简单,整个社会对信用系统的需求有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交换关系日趋复杂,以信用为基础的规范和制度日益成为维系各个市场主体间经济关系的重要纽带,整个社会对信用系统的需求急剧增长。市场经济,信用为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以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为前提。
其次,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是适应加入WTO新形势的重要举措。在企业“引进来、走出去”的开放格局中,信用环境对全球范围内资源配置的影响越来越大。我国要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在国际经济分工中占据有利位置,必须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而我国目前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水平无论是从横向还是从纵向相比,都与国际标准存在巨大差距,必须加快建设步伐;另一方面,入世后各领域的逐步放开,使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范围更大、领域更广,与国外企业之间的信用交往将日趋频繁。如果企业整体信用程度低,就有可能降低整个行业、整个国家的信誉指数,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如果缺失诚信、不讲信用,对商业欺诈、侵权盗版、窃取商业机密等种种失信问题听之任之,还会影响对外开放的质量和进程,牵制社会发展步伐。
第三,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是每个企业、经济细胞和社会成员安身立命的重要条件。“市有信则立,无信则废”。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在新旧体制的交替中,新体制框架虽已确立并开始发挥作用,但还存在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再加上市场规范不完备,司法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之间控制失衡、市场主体对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认识局限等因素,致使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偷税漏税、走私骗汇屡禁不止,商业欺诈、逃废债务现象严重,财务失真、假账假票、违反财经纪律等失信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而且严重扭曲了社会信用关系,背离了市场经济的要求。扭转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局面,必须把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作为治本之策。
一言以蔽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新时期,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社会信用体系,无论是有效维护经济活动正常秩序,优化我国的投资和贸易坏境,还是扩大信用交易规模,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维度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集聚相关要素,发挥其最大效用,是决定体系建设成败的关键。鉴于此,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特性与市场经济共性相结合、内部思想整合和外部制度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从道德、产权、法律等几个关键维度入手,引导并推动它们在体系建设中的功能实现。
首先,道德是构建社会主义信用体系的精神支撑。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它能通过人们的自律,对经济、社会行为产生一定的柔性约束。一般来说,当前企业和个人诚信的缺失和信用的沉降根源于行为主体道德认知的歪曲和诚信意识的淡漠。解决这些问题要看现象抓本质,从引领正确道德风尚入手。由于道德教化是基于真、善、美等伦理价值层面上的人性状态的理性改造工作,因此,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大格局中,丝毫不能离开对行为审美情趣、意志品质和行为倾向的道德规范和塑造。换言之,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也是一项基本的道德工程,道德信用理应成为经济运行的重要法则、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基础。人无信不立,诚实守信是一个社会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基本的道德要求,没有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支撑,不可能建立起市场经济的信用体系。
[关键词]土地流转制度;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
[DOI] 10.13939/ki.zgsc.2015.03.048
土地流转制度可以说是以当代土地的利用率,土地产出的价值低下等为考虑条件,制定的新土地利用相关制度。但是土地流转以后在农村的流动人口相关保障功能方面结合传统保障功能替代已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作者以城乡统筹角度论证相关人员社保制度构建重要意义与合理性。城乡统筹社会结构倡导城乡间待遇的公平性,城乡统筹产业结构可以说为相关人等社保需求进行满足,城乡统筹劳动力的市场为整个劳动力市场平衡流动供给相关制度。
1 土地流转制度下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现状
我国就该问题曾颁布过一台相关法令《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中有明确提到:完善土地承包的经营权的流转市场,依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使农民可以通过转包、互换、出租、转让与股份合作这些形式合理规模经营[1]。可以想到,在未来几年发展中,土地流转这种形式是必然的,无法改变的前景。但是从古至今,土地是农民的生命,农民的生存保障一直有赖于土地。这些年来,我们国家秉承传统集体的经济体制,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发展模式,这种制度体系下,土地包揽了农民就业、伤病养老与生活福利等方面的内容。家庭承包实行责任制后,土地在农民生活保障方面进一步提升,特别是针对农民失业保障与社会稳定方面都得到了改善。结合土地现实保障的功能,因为工业化压力与当时实情约束,大部分农民都享受不到社保待遇。这其中国家也尝试过试点工作,但是在贯彻落实上却出现了大问题,基于这种原因,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与重要意义可见一斑。那么未来一段日子中,伴随土地流转的制度确立,土地逐渐流向主要务农人员,而务工人员像农民工一类则没有了土地。所以,我们国家社保要靠新制度与内容来保障。同一时间,农村社保体系缺失,拖慢了土地流转的速度。很多农民即使已经进城务工,也仍留有土地,将土地视为生活退路来看待。这样就使小农经营仍然占据主体地位,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化迈步相对迟缓,造成农村经济始终停滞不前的现象。所以,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是作为改革开放大背景下相关人员当务之急的任务[2]。
2 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必要性
20世纪90年代至今,伴随工业化、城市化稳步向前迈进,大批没有土地、又难于就业的农民,同一时间老龄化问题也摆在眼前。农民不稳定、不安全的因素增多,农村需要建立一套行而有效的社保制度为农民生活安全提供保障。所以,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2.1 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是改革国家社保制度二元构造的前提
我们国家现如今的社保制度与现状是这样的:城乡发展的不够均衡使矛盾日益凸显。农村社保资金欠缺,覆盖面又十分狭窄,保障水平不高,社会化改革不彻底,基于二元经济的结构为基础的我国社保二元结构也比较明显:首先,社保覆盖城乡相差悬殊。我们国家社保体系构建是以城市角度出发的,资金也理所当然的划分给了城市。市民不单有稳定制度做基础,社保水平也比农民高出很多。比较而言,我们国家农村社保体系建设仍然在起始阶段停滞不前,养老、医疗、生育等也还在萌芽阶段,有很大一部分数量的农民连最基本的救助都得不到。其次,从社保支出量角度看,我们国家社保城乡相差的更为悬殊。这种城乡区分的二元社保制度,对社保制度公平性有形成了极大的阻碍。
2.2 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可有效推动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
乡镇企业可以说是推动城镇化与工业化的重要手段,乡镇企业工人多数由本地农民组成,农民既务工又务农的现状使其没有足够的发展动力,对于乡村环境与耕地威胁性很大,根治这种现象的关键所在就是让乡镇企业的职工都步入社保队伍当中[3]。乡镇与城市企业员工都被划分到二、三产业的范围内,他们在风险结构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城市企业员工不会再对土地进行经营,年老或者生病以后有可能再也没有生活来源,和市场经济相互匹配,员工会面临失业、工伤或者职业病等风险。另外,农民对于他们的土地总是恋恋不舍,原因是土地对生活的保障功能目前还是其他内容替代不了的。所以,只能通过统筹城乡社保制度,把乡镇企业员工划分到社会保障相关体系当中来,才是有效的应对策略,推动农民集中于小城镇,农村向城镇化与工业化的方向迈进。
3 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制度设计
我们国家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我国众多人口现状的必然要求。所以,该体系具有独立特征,必须通过现今社会保障的视野,结合当代国情与经济发展步伐向前发展。要解决的问题我们主要把它划分为两点:首先基于当前经济条件,通过完善制度安排和设计让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逐步拓宽。其次经济社会大幅度发展的前提下,推动制度改革与制度创新向城乡统筹社会保障的方向迈进是建设体系的大方向。现如今,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相关制度,我们主要可以通过下面两点入手:
3.1 普及基本保障相关制度
基本保障的发起者是政府,在全国推广统筹计划,兑现公平原则。基本保障可以说是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的前提。城乡民众基本保障要经过科学设计,保障线、给付标准与保障资格的合理确立。为优化制度实践效率与接济贫困家庭,可尝试使用国际通用家庭普查的制度。
3.2 组建永久可自主转移个人账户
伴随现代化经济确立与社会结构转型,统一劳动力的市场是未来发展的大前提。为推动劳动力城乡、部门与地区自由流动,确保社保关系全国内可以自由转移,各项社保制度连接紧密,建立相关个人账户是势在必行的。现如今,城市企业员工在养老与医疗保险当中开始推行个人账户方式,较小城镇和农村暂时还没有开通。个人由农村步入城市,或者由城市步入农村,个人账户内积累的保险金可以实现轻松转移。预计未来社保统筹资金统一了,个人账户方式也统一了,并且在全国能流通自如了,社会保障工作才会真正容易做。
3.3 建立全国社保信息相关网络系统
通过上面提到的个人账户办法,应当结合先进网络技术,建立全国普及的相关技术系统,把所有人员社保金缴纳、支付、服务、记录与查询等一一输入到计算机的系统当中,尽量使全国信息互通有无方便快捷,最大化的运用当代先进技术,这样才可以准确处理社会保险的关系区域内转移与后续工作完成,满足农民工高频率、大批量的流动特点,确保农民工能连续顺利缴费。
4 结语
综上所述,结合现如今我们国家各政府财政支付的能力与老龄化现状与压力,在农村贯彻普惠政策作为基本养老模式,这是有很高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的,可以说,这也是当代实现我们国家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与养老保险相关制度的突破口。另外,还应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与新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制度等,为农村社保改革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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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体系在对经济环境进行监督时,主要通过国家监督及单位内部、外部相配合的方式,由相关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对各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及财务审报、核算过程进行监督。会计监督体系模式结构的科学整合及优化,对于更好的实施各项会计工作及更好的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对会计监督体系模式结构和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运行机制进行研究分析势在必行。
一、会计监督体系模式结构
我国会计监督体系模式结构主要由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及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组成。国家会计监督体系主要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对各单位进行会计监督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国家的会计监督工作,对国家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等政府机构依法实施监督工作给予支持与配合。并如实提供监督检查工作中所需要的各项数据、报表。不得有造假、隐瞒的违法行为。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由社会审计单位执行。社会审计单位一般由注册会计师依法承办,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对各单位财务会计实行社会监督职能。社会监督在社会经济环境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单位会计系统、会计人员有权依法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工作。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工作中,各单位的会计系统及会计人员充分发挥其主体地位,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同时对本单位会计核算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目前会计监督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监督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监督的基本职能界定还不是很明确,会计监督结构模式不合理及监督工作没有得以具体落实实现,都是由于会计监督体系不健全所致。例如,一些会计事务所及企业、有关单位在资金活动上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问题。同时,会计监督体系规范性欠缺、体系不健全还可能影响到监督部门管理工作混乱、无层次、职责分工不明确及职责界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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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等现象。如果会计监督体系不健全,就无法在具体工作中对会计监督进行规范,无法使会计监督充分发挥其职能。若如此造成了恶性循环,必将导致我国经济环境混乱,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2.会计人员监督没有充分发挥其职能
一般情况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工作是由各单位的会计系统及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但由于会计人员属于本单位的一员,其自身利益又与本单位利益相关,所以在行使会计监督工作中无法对所在单位及负责人进行监督。这种现象使得会计人员与会计体系无法将工作落实,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产生。
3.会计信息没有做到真正公开
会计信息没有做到真正公开、完全透明化的主要制约因素是由于很多企业对会计监督工作不够配合,不愿将会计监督的有关数据及报表信息公开化。会计信息的不公开,造成相关会计信息弄虚作假等违法情况。由于会计信息不公开现象不能及时被遏制,使得相关工作的难度与负担加重,阻碍了会计监督工作真正发挥其效并具体落实到位。
4.社会监督没有落实到位
由于社会监督体系的不健全及不规范的社会环境,使得社会监督流于形式,很多具体工作没有真正落实。
三、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运行机制
1.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需要完善外部会计监督
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需要依靠外部环境的不断完善来得以实现。建立有利于会计监督体系工作的外部环境,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相关单位的考核制度,同时提高对外部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视程度,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按法律、法规工作,对于违法者严惩不贷。
2.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需要完善内部会计监督
只有建立健全、细化的会计监督制度,加强对会计监督部门及会计监督人员的工作要求并对其进行培训,使其的专业能力得到不断地发展。同时加强内部会计监督控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执行会计监督工作,才能真正将内部会计监督工作做好,同时为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的运行尽一份力。
3.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需要完善社会会计监督
在完善社会会计监督过程中,必须不断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监管工作,维护注册会计师的良好声誉,以确保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监督工作,避免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只有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保证注册会计师没有出具造假的凭证,才能使注册会计师在社会会计监督中充分发挥作用,从而使社会会计监督体系尽其职责。
1我国药品分类管理现状与问题
1.1社会药房未能安全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药品管理
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中,社会零售药房无论是软件,还是硬件上都有严格规定。但事实上,全国各地区的药店并没依法遵循国家的规定。
1.2处方管理欠规范
首先,处方来源受到严重限制。受医疗卫生体制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医院处方很难流入社会药房。其次,社会药房的处方的真实性、合法性难以保证。由于目前我国没有一个可以对医生处方合法性进行查验的权威资料。这给零售药店查验顾客所持处方的合法性带来难度。其三,不持处方购买处方药的现象严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药店的主要营业上的是出于经济效益,在监管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药店容易出现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情况[1]。
1.3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数量、素质难以达到要求
在药品分类管理中,执业药师担当为公众提供优质药学服务的责任,以保证社会公众的合理用药。但是由于执业药师是集药学、医学、法律、交流与沟通等综合素质于一身的药学技术人员,目前我国无论从数量还是素质都无法达到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
2完善我国处方药安全管制体系的对策
2.1完善药品安全管制的法律规范体系,增强法律规范的有效性
目前我国在法律意义上的只有《药品管理法》,其它的都是停留在法规或规章和条例的层面。因此,我国处方药安全管制要全面的立法保障,在法律层面上,应该尽分布《药房法》和《执业药师法》,以规范处方药流通渠道和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在法规层面上,建立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将违规情况与药店的经营资格和执业药师的从业资格挂钩,尽快制订《药店药事事件处理办法》等。
2.2加强药品安全管制机构的独立性建设,提高执法效果
目前,我国药品安全管制的法律法规中,很多内容发生分隔,如广告的审批权和处罚权就隶属于两个不同部门,这不利于执法效果。因此,建议设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执法机构,以排除地方政府干扰、保证执法效果。
2.3加快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药品监管队伍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政策的进一步深入推进,合理用药将会越来越重要,而为患者答疑解难,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则是执业药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议显得尤为重要。有关部门就为报考执业药师的从业人员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抓好每个基本环节,充分调动药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努力创造宽松环境,制定激励机制,采取各项政策,多渠道、快速度扩大执业药师队伍,逐步缩小供需数量差距。同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执业药师向零售药店流动。同时,应强化对零售企业法人代表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
2.4加强舆论导向、强化全民合理用药意识
受基本药品知识缺乏、处方药管理不严以及广告误导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我国药品消费者对科学、安全、合理用药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错误用药现象非常普遍,如:重复用药、过量用药、用药量不足以及不经医师而自行用处方药等。这些错误用药的方式,只会延误治疗、加重病情或为日后留下隐患。因此,强化对全民的合理用药宣传教育,使人们了解不合理用药可能造成的种种危害,了解由医生和药师对处方药双重把关的必要性及益处,使消费者转变购药习惯。通过在社区内开展药疗、保健知识的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介进行多种形式的舆论导向,强化全民合理用药意识[2]。
(一)地方政府监管责任的越位
政府职能的越位是指政府部门超越了本部门的职权范围,管了别的部门该管的事情,也就是“越权”,通俗地讲,就是“不该管的也去管”。对于社会保险基金而言,地方政府监管责任的越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多头管理,降低了管理效率;另一方面是政府的过度干预影响基金的运营效率。政府实行多头监管,造成责任不清,埋下了隐患。一是政府对社保基金的行政监管几乎形成垄断,市场监管及社会监督根本起不到实质的作用,降低了监管效率,滋生诸多消极问题;二是若单纯依靠政府实行行政监管,不引入社会监管的力量,忽视百姓的意见,可能会降低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度,以致发生退保现象等连锁反应。
(二)政府监管责任的错位
政府职能的错位是指政府内部发生的职能混乱与交叉现象,过多干预或直接插手不属于本部门的事情,即“该管的不会管”。在纵向上,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能错位;在横向上,主要是各级政府部门职能之间的错位。我国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体系是一个分散的监管模式,包括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内部控制、法律监督及社会监督六个层面。在实际监管中,出现了不同职能部门的职能交叉和混乱现象,尤其是对于地方政府各部门,责任认定不明确,混乱管理,该管的不会管,不该管的却过多干预,不利于社会保险基金各环节工作的开展。
(三)地方政府责任的缺位
政府职能的缺位是指政府部门未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没有管理好属于本部门的事务,也就是“失权”,即“该管的不去管”。地方政府监管责任的缺位主要体现在基金监管法律的不完善上。由于我国社会保障起步较晚,社会保障立法也相对较晚,《社会保险法》作为我国社保领域的基本大法直到2011年7月1日才正式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方面法律的不完善直接影响各地方基金监管的规范化。虽然有些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办法,但是这都是一些规范性文化,法律层次较低,且规定内容缺乏针对性,实际操作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往往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依据,理论与实际对不上。
二、完善地方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责任的措施
(一)加强收、管、用、督四个环节
确保社保基金监管到位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包括收、管、用、督四个环节,它们是一体化的过程,密不可分,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由此,政府作为基金监管的责任主体,必须抓好每一个环节。如保定市政府非常注重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将其视为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基本重点来抓,并为此专门召开了市长办公会,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强调要在收、管、用、督四个环节上狠下功夫。具体内容如下:一是“收”环节,即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扩大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工作,搞好制度建设,多管齐下来提高参保水平,确保基金应收尽收;二是“管”环节,在基金收支管理上,一方面严格依法管理,创新管理方法,运用科学手段,提高使用效率,尽可能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用”环节,在基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等使用社会保险基金,制定使用社保基金的流程,严格按流程执行,从源头上控制违规现象的发生;四是“督”环节,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办法,使用科学的监督手段,完善监管体系,使行政监管、财政监管、审计监管和社会监督充分结合,发挥它们最大的作用,提高管理效率,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二)遵循责任划分合理规范的原则
对政府责任的界定,既要从大的几方面给予把握,同时也要有较细致和具体的规定保证责任的履行,从而使政府责任的履行具有较强的可行性。若要做到合理规范地划分责任,就必须同时解决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中的责任缺位、越位和错位的现象。在此基础上,必须对地方政府在监管责任上的缺位给予补充、越位给予退减、错位给予归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对策和建议。其中包括:明确阐述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范围,合理划分政府和其他组织、政府内部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责权。只有做到责任明晰,才能防止政出多门、职责混乱等弊病的发生,各部门各司其责地监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
(三)地方政府应加快推进基金监管的法制化、规范化
进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化与规范化,是提高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效率的重要因素。国家应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严格界定各项规定,保证社会保障各项工作有法可依。地方政府应在国家法律的大框架下,结合本地社会保险基金的基本情况,研究制定适合当地地情的社保基金监管规章制度,使得《社会保险法》中有关社保基金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地方化、具体化。地方政府要加快制定基金监管的规范性文件———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办法等,进一步明晰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中的责任,尤其是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
(四)加强基金监管的内部管理
从本质上改进工作,提高效率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社保基金监管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社保基金累积的不断增加,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使得社保基金监管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政府不仅要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更要注重自身发展———加强基金监管的内部建设。政府只有加强内部管理,才能从本质上提高监管效率。首先,政府须强化内部管理意识。要积极转变监管观念,群策群力,合力协作,协调多方关系,保证沟通渠道顺畅,共同完成对社保基金的监督。其次,政府应优化内部控制。要继续优化政府内部管理,加强“内控制度”的实施,内部控制监督模式要坚持职位与责任相分离的原则。通过内控制度,各监督机构加强自身管理能力和监督能力。此外,还要提升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技术水平,促进内部管理,提高效率。
(五)构建多元的监督体系
关键词: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社保制度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社会保障公约》,社会保障基金主要包含医疗、疾病、工伤、失业、老龄、残疾、家庭等九个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老龄、失业、工伤、残疾和遗属这五项。每个国家从自身的国情出发,建设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的起步较晚,虽然吸取了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尤其体现在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的建设方面,基于此,本文对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简单地探讨。
一、我国社保基金监管的现状
社保基金是一笔金额巨大而且具有长期性的后备资金,其监管和运营的有效性,对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在保持社会稳定、提高员工积极性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建国初期,我国社保基金监管的职责主要是由劳动部门承担,随着社会保障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的推进,政府部门逐渐介入到社保基金的管理和运行中,并且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如今,全国有239个地市建立了相应的社保基金监管机构,并且开通了社保基金监管举报电话,有此可以看出,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以行政监管、内部控制和司法部门监督并立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与此同时,我国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暂行规定》《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社保基金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当前,我国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数额不断增加,然而,由于起步较晚且基础薄弱,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着明显的滞后性。
二、社保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社保基金监管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而且在社保基金使用效率方面也获得大幅提升,但是由于监管机制不健全、监力度薄弱等因素的影响,使得社保基金监管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一)地方政府违规现象大量存在
当前,地方政府违规利用社保基金的问题频繁发生,有的地方政府没有将社保基金作为公共资金,对于社保基金缺乏正确的认识,只将其作为地方性资金进行利用,如将社保基金用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或者以扶持的名义进行借贷,导致很多基金无法收回,造成了社保基金的大量流失。
(二)社保基金监管法规不健全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将社会保险纳入到立法规划中,也相继出台了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制度,但是尚未形成由人大立法通过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以及专门针对社保基金监管的制度,而现行的由国务院行政法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权威性和稳定性方面都不够完善,使得社保基金监管部门的执法工作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
(三)社保基金监督体制不完善
我国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人员配备方面相对较为匮乏,而且监管力量的配置与当前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需要不匹配,执法力度不够,监督力量较为薄弱,尤其是针对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督工作的开展难度较大。
(四)社会监督作用被弱化
从某种程度上说,社会监督的缺失比法律缺失更为严重。建立长期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将是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永久课题。社保基金监管部门的信息透明度不高,社会公众无法了解社保基金的运作情况,某些地区和部门私自挪用社保基金、贪污浪费等问题频繁发生,社会监督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也从另一个侧面导致了社保基金监管成本的增加,这也为社保基金监管带来了更严峻的形势。
三、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的建议
社保基金是关系到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金,与其他类型的基金相比,社保基金的监管应当更加安全和稳妥,而且在制度建设方面应当更加专业和具有保障性,具体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保证社保基金安全的基础保障,所以,必须要以社会保障对象的利益为核心,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我国的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所以应当以百姓的利益为立法的依据。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时间较短,在基金监管方面主要依靠行政监管,没有形成系统的、专门的社保基金监管机制,对于监管责任人的职责与权限划分不明确,这些都是需要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中应当着重解决的问题。
(二)强化社会监督机制的作用
社会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维护受益者利益方面有着与法律监督体制相同的作用。从我国内的社会监督机制建设情况来看,尚无法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因此,可以考虑吸取国外的成功经验,如公开基金预算表、基金执行情况表、财务变动情况表等途径,建立信息公开披露机制,让社会公众对社保基金的筹集和运营情况有更多的了解,使社保基金的运营同时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才能真正实现社保基金的公开和透明。
(三)加强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
社保基金的有效监管,需要风险控制体系的保障作用,同时要保证基金监管与风险控制的独立性和制衡性,将风险控制渗透到社保基金监管的各个环节中。与此同时,保证稽查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对基金监管的整个过程进行稽查和审核,防治内部利益冲突现象。以此为基础,加强社保基金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实现对社保基金监管的全面控制。
四、结束语
社保资金的有效监管是确保设备资金安全有效的基本保证,本文主要对我国社保基金管监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进行了研究。在社保基金监管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结合我国社保基金的特点,促进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的完善,提高社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保证社保基金在良性轨道上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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