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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反思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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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反思

第1篇: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反思范文

[关键词]小学 音乐合作教育 问题 建议\

一、现行小学音乐合作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音乐合作教学是单纯的模仿,还是为获情感体验。

由于教师对音乐课程的价值理解存在严重偏差,长期以来,教师在进行合作音乐教学的时候过于注重学生的模仿,单纯地认为唱得像就是唱得好,只是进行加强合作、学会合作的说教与训导的形式化合作学习,无视合作学习的内容,使学生陷入为合作而合作的怪圈。在音乐合作教学中,音乐与合作是互为基础,互为前提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外一方而单独存在,音乐合作教学要在模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学生音乐感知能力的培养,不断溶入各种音乐审美、体验、探究活动,才是名副其实的音乐合作教学,才能潜移默化地培养和发展合作能力,使学生在音乐合作教学中获得一个美好的情感体验。

(二)音乐合作教学是为了练“合作”,还是为了学“音乐”。

音乐合作教学,强调合作,但是更加尊重音乐,在合作教学中融入音乐审美,尊重学生对音乐的感知和体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才是合作教学的目的。比如不少老师单纯地追求教学课堂形式的新颖性,而不充分考虑教学任务和教学内容,滥用合作教学。对于能够利用传统教学完成的学习任务,花费大量课堂时间合作探究完成,对于不符合用合作教学形式表现的内容也牵强地使用合作教学,这样易使学生产生合作疲劳,丧失对音乐合作的兴趣,同时也不利于学生审美情趣的培养,音乐感知力的提高。

二、音乐合作教学如何发挥最佳教学效益

(一)重视异质分组,实现均衡竞争。

任何人都有渴望获得他人肯定的心理,特别是获得能力比自己强的人肯定。要促使音乐合作教学发挥最佳效益,就要让学生在竞争中获得肯定。进行异质分组,实行组内合作、组间竞争的模式,使学生在竞争中激发潜能,获得肯定,培养音乐学习的兴趣。异质分组,简单来讲就是根据学生音质、音色的差异,音乐基础、音乐思维的差异进行有目的的分组,使各小组之间实力均衡,音乐水平悬殊不至过大,从而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发挥合作协调能力,达到合作教学的效果。如果单纯只按照姓名、学号或者座位号进行简单分组,有可能造成各组之间实力悬殊过大,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发挥主观能动性,使合作教学失去原有的意义。

(二)以全体学生为中心,实现全体进步。

合作教学的目的不是为了追求少部分学生的突破性进步,而是在整体协调合作的基础上,促进每一个学生的进步,从而更好地实现音乐合作。教师在合作教学的过程中,除了要重点培养对音乐有良好感知力、有良好音乐天赋的学生,激发他们的音乐潜能,同时也不能忽视对音乐能力欠缺甚至五音不全的学生的音乐能力的培养。要以音乐合作教学为载体,培养每个学生的合作精神合作意识,激发他们学习的信心,提高其对音乐学习的兴趣,使每个学生都真正地参与到音乐合作中来,实现音乐教学的良性循环。

(三)科学安排合作时间,创设美感合作空间。

音乐合作教学不同于其他的合作教学,它要保证过程的完整性和流畅性,这就要求老师在组织合作教学之前,要事先对合作教学流程、合作教学时间、合作教学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做一个事先的预估,避免时间利用不当造成合作内容不能完成或者时间过于充裕导致同一合作内容反复进行。合作空间上,要打破传统的“秧田式”合作队形,勇于尝试各种站队方式,比如梯形、圆形、风车形等。新颖的站队形式拉近学生之间的距离,便于互相交流,同时也激发小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增强合作音乐教学的艺术效果。

(四)强化教学手段的融合,促进教学目标的实现。

音乐合作教学不必拘泥于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要勇于在打破陈规的基础上加强创新,整体、优化各种有效的教学方法,使音乐教学能够更好地开展。音乐课程教学目标的多重性决定了教学方法的综合性,在此基础上,音乐合作教学必须在寻求与其他教学方法合作的过程中取得突破性进展。比如在合作表演的基础上让学生写出或者画出自己的真实体验,充分调动学生多感官、全方位的感知,使其对音乐有一个相对完整的理解,甚至可以让学生利用简易的工具创设出“真实的”音乐环境,使学生在模拟的音乐环境中能够更好地调动情感,发挥自身优势,促进合作教学的完成。

三、结语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在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被提出,强调了音乐合作教学对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情趣和音乐学习兴趣的重要意义。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离不开对学生团体意识、合作意识的培养。美国著名教育评论家埃里斯和福茨在《教育改革研究》中这样描述到:“合作教学如果不是当代最大的教育改革的话,那么它至少也是最大的之一”。实践已经证明,音乐合作教学对于提高学生的协调合作能力、审美情趣、活动参与性和活动积极性以及改善人际关系大有裨益,因此教育工作者应加强对音乐合作教学的研究,并积极指导实践,使音乐合作教学对人才培养发挥更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第2篇: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反思范文

对于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课堂观察而言,无论是实践还是研究都较为薄弱,对其开展的现状、问题和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基本处于空白。本论文的意旨,一为反映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课堂观察实践和研究的现状;二为反思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课堂观察存在的问题,探讨其发展方向,为更好地促进中小学音乐教学开展提供理论参考。

一、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课堂观察的回顾

目前关于我国中小学音乐课堂观察和评价的研究文献还十分缺乏,内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关于课堂观察和评价的标准和原则

有学者认为好的音乐课的标准是:强调音乐学科特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实施双基教学,将其融入音乐实践中;教学中应体现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结合;改变学习方式,关注主动参与、勇于探究和交流合作;适当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王安国教授则指出:从总体上说,一节成功的音乐课,是以音乐课程价值、目标的实现为标准,其选材、流程及方法、手段符合音乐学科特点和学生接受心理,体现科学的教育理念,能给学生带来审美体验的愉悦和心灵洗礼,同时又能使学生获得或积累一定的艺术修养。

对于音乐教学观察和评价原则,有研究认为:应本着指导、激励、调控、促进的原则,淡化评价中给教师定论的成分;另有文献提出评课应依据《音乐课程标准》来实施,提出导向性、科学性、整体性、可操作性四点原则。

2.关于课堂观察和评价的内容和环节

综合相关研究来看,关于音乐教学的观察和评价的内容集中体现在“教”与“学”这两条主线上。教师方面包括:教学内容、教具准备、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手段、组织教学能力、教学仪表、教师本身素质(范唱、伴奏等);学生方面主要包括学生兴趣、主动参与、综合能力培养、课堂气氛、学生收获与审美体验、创新思维培养、个性能力的发展等。

从环节来看,对音乐教学的评价包括教学准备的评价(备课是否充分)、教学的导入评价等。还有研究提出从“情感态度价值观”、“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三个维度目标,对音乐教学进行综合性评价。

3.关于评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音乐教学评价存在的问题,包括评课形式化、评课平庸化、评课极端化,对于这些问题,应树立正确的评课观念,建立“捉虫”的音乐评课模式(“问题虫”——问题和缺点、“萤火虫”——优点和闪光之处),以及在评课中反思自己的教学等。另有文献认为,音乐评课中存在着随意性、为评课而评课、评课多“研究教”而少“研究学”的问题。其对策为,摆正角色、树立新的评课思维方式以及改变方法、促进音乐评课方式转变(课前交流、听课思考、课后反思)等。

从检索的文献来看,有关音乐“教学评价”的更多文献实则为学生学习的评价(包括学习效果和成绩的评定),因这方面不是本文研究的内容,故此不进行考察。

其他方面的研究还有:关于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实习评课的探讨——认为应加强高师音乐教育实习评课的指导,提高学生教学能力和教学分析能力;音乐教育实习评课应把握“情感与角色”、“感性与理性”、“目标与手段”的关系,并提出“归纳”、“演绎”、“探究”三种具体的评课模式。

另有文献对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专业钢琴课评价进行了分析,从教学评价的必要性、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内容与要求、评价体系的建立等方面进行了切入。

总的来看,当前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课堂观察和评价研究的问题和不足,除了文献缺乏和研究深度有限,还表现在从教学活动观察和评价工具、方法的推出来看,以改进课堂教学行为来开发和应用课堂观察技术与诊断方法的研究还十分薄弱,相关研究还处于基层性、个别化探索阶段,真正有效、得以认可并实际推行的观察和分析工具几乎没有。

二、对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课堂观察的反思

1.专业分析和研究的缺失及介入

从中小学音乐教学传统课堂观察的实践来看,其更多地与形式化和功利化联系在一起,发生于新教师入职阶段及对教师的常规考核、评比中,并主要体现为公开课的形式。这种“观察”更多与激励性评价相关,而对课堂的专业化分析和“研究”则较为缺乏。

当前,在中小学音乐教研活动中,观察课堂的行为基本采用传统的看课、评课方式,它将注意力主要用在“看”上。“看”教师的教学目标是否达到、教学设计是否合理、教师的教学态度等诸多方面。观察前通常没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而着重于关注课堂效果。这虽然能就发现的问题展开一些必要的探讨,但并没有系统和全面的分析总结,指导性和针对性不强。故这种观察常常带有观察者较强的个人判断色彩及停留在课堂观察的表层上,无法对课堂教学做出定量的、科学的分析。

相比之下,专业化的课堂观察更为强调明晰的问题意识,需要预先明确观察的目的、关注的要点和内容,课后再由观察者各自陈述观察报告并展开集体讨论,并根据记录的数据,紧扣课前确立的观察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和对策。与传统听课、看课不同,专业化的课堂观察更体现为一种研究性活动,更为关注“资料和信息收集”的专业研究。从观察主体(观察者)来说,其更应被称为“课堂观察研究人员”,他们(包括普通教师)需要接受专业培训,要求不带个人判断,进行“中性”的专业分析。

从观察的对象和指向来看,中小学音乐传统教学课堂观察活动主要考察教师的教学行为,而忽略学生的学习行为和学习效果;而基于专业分析和研究的课堂观察则既指向教师的行为,又关注学生的行为以及教师和学生的互动等方面。

与此专业化研究分析相适应,中小学音乐教学对课堂观察主体也有不同的要求。当前中小学音乐教学课堂观察中,观察主体主要为管理者、“专家”或业务骨干,对一般的教师并没有提出“观察”的要求。即使对于前者,他们的观察能力也更多地与主观经验相联系,或基于管理和“等级”评价的视角,而对于广大教师来说,作为科学研究方法的课堂观察至今在中小学音乐教育领域仍然是“一项被遗漏的教师专业能力”[1]。当今所提出的分析—研究型“课堂观察”则要求普通教师以观察者的角色切入:不仅要求他们具备主动参与课堂观察的意识,并且,其观察能力甚至应作为教师专业能力和素养的重要构成。

2.课堂观察功能:从单一到多维

从外在“工具”理性来看,一方面,在实践中,中小学音乐教学传统课堂观察主要被视为一种基于管理和“相互学习”的评价活动,而其他的功能则相对被忽视;另一方面,从课堂观察在母体学科——教育科学来看,有学者只是把其视为一种“教育研究方法”[2],或教育科学研究方法[3]。而从以上论述得出,中小学音乐教学课堂观察应是对教学活动评价(作为一种教学活动)、分析—研究手段和作为“研究方法”的兼容。当然,这几方面在特定情境下也是统一的。

从实用意义而言,专业化视角下的中小学音乐教学课堂观察,超越于传统的听评课(如主要为了评价教师),具有多维的功能:既能促进中小学音乐教师自身专业化发展,又能加强中小学音乐课堂师生互动、改善学生课堂学习。首先,作为帮助中小学音乐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特别是针对实习和新任教师这个群体,通过观察他人可以学会自我观察和被观察,在学习、观察、反省、改进等过程中全面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因此,课堂观察理应成为中小学音乐教师专业生活的重要方式。其次,中小学音乐教学课堂观察研究作为一种教研活动,需要分工合作,协同作战。它能营造一种有助于开展合作的校本教研活动的教研文化。再次,中小学音乐教学课堂观察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它将研究问题细化为一个个观察点,且观察点的设立都是以学生课堂学习的改善为中心。无论是教师教学行为的改进,比如提问、评价语言、创设情境等,还是课程资源的利用,比如多媒体课件、乐器、道具等,都是以学生在课堂中的有效学习为落脚点。课堂观察应主要关注学生在音乐课中是否参与其中,以情感乐并享受音乐。

3.课堂观察的理论基础及学科差异性

(1)课堂观察的理论基础

当前,关于课堂观察的理论基础,还没有引起相关学者和中小学音乐学科教师的普遍关注。这些理论基础不仅提出课堂观察的指导思想,也与其操作实践直接相关,决定着中小学教学课堂观察的向度和深度。这些理论基础包括:当前国内外关于课堂观察的最新研究进展、理念及工具、技术和方法,国家教育方针、法规、政策对音乐教育的最新要求,音乐教学的特点(包括不同教材及其针对对象)及国内外最新音乐教学改革和研究动态,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等。

从课堂观察的实施来看,正确、可靠的理论依据不仅与观察标准的制定直接有关,并且只有具备充分的理论知识储备,观察主体才能很好地结合课堂教学实例,做到游刃有余,切中要点,达到指导、改进教学效果等目的。

(2)课堂观察的学科差异

不可否认,在我国一些学科教学领域,已经引进与运用了一些先进的课堂观察技术、相关系列方法和工具。从这些技术、方法和工具的适用性来看,课堂观察或者适用于一般的文化和知识性教学课堂,或者具有某学科的特殊性。即使对于某些通用性来说,也主要基于技术的视角(如提问的数量、语言流动的频次等),而从学科内容角度进行分析和诊断的技术还比较缺乏。如FIAS体系关注言语方面的信息,对于非言语的诸多信息则无法记录和反映。

无疑,对于中小学音乐课教学来说,这些工具和方法无法直接引入。相对其他科目,音乐教学活动具有不同于其他课程的教学特征,相关教学活动和形式更为丰富多样,如范唱(乐器示范)、指挥、音乐欣赏(录像、录音)、伴奏、独唱、合唱、器乐演奏、乐器的个别辅导等。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一般性的课堂观察技术,则表现出较大的局限性,如取样较少、观察项目多、观察对象相对分散而使得观察难度增大、观察者和被观察者之间会产生更大的互动式干扰等。因此,课堂观察要实现改进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就必须克服“学科缺失”的弊端,构建具有学科特点的观察框架,开发学科内容分析工具,从课堂主要构成要素出发,确立课堂观察框架,以弥补现有的观察技术缺乏学科内容视角的缺陷,为教学提供专业层面的诊断建议。

4.课堂观察方法的研究与使用

从当前中小学音乐教学课堂观察方法和手段来看,课堂观察还停留在较为原始的阶段,具有粗糙、主观性较强的特点。多年来,在方法的改进和提出方面没有明显的突破。相关文献主要集中在探讨观察是什么、谁来观察、观察什么内容等问题,但基本上并不涉及如何进行观察和具体的方法技术[4]。

从课堂观察方法和工具运用的发展来看,美国等西方国家在20世纪60~70年代就已经开始创立相关定量观察方法和工具并予以推广,现在较为常见的有十余种。另从定量观察方法的应用范围和广度来看,该方法和工具系列已在美国等国教学活动观察、评价中演变为最为常见的方法和工具,并已成为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和新教师培训必备的内容。而在我国,在其他学科教学领域,相关系列方法和工具的研究和应用已有所涉及,但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还仅仅停留在采用传统、单一的观察模式,定量观察方法的优势仍处于被忽略的状态。

从课堂观察资料收集的方式以及资料自身的属性角度来看,课堂观察可分为定性观察和定量观察。前者具有自由性、开放性的特点,能相对充分、完整地描述观察情境,保留事件的发展进程、逻辑关系。然而,这种课堂观察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与个别性,观察者的个人经验、描述能力和相关理论水平与记录水平有很大关系,针对同一事物的观察结论很难达成一致,可能出现众说纷纭的现象,观察结果很难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从实践来看,当前中小学音乐教学课堂观察中,基于不同的评价要素而对不同的等级进行确认的方法,以及“打分”法均属于此类。

相对定性观察的局限与不足,定量观察则具有其特有的特点与优势。所谓定量观察是指观察者运用一套定量的、机构化的记录方式对中小学音乐教学进行观察。从其他学科的实践来看,它一般有一定的分类体系或具体的观察工具,对预先设置的分类下的行为进行记录,这种观察记录的结果一般是一些规范的数据。[5]它强调低推理、少判断,观察者在记录时利用相同的标准对课堂行为和事件进行归类。因此,不同观察者之间比较容易达成一致,观察收集到的所有材料可运用统计学的方法分析,还可以通过电脑和数据分析软件实现,整个资料分析过程相对简单、客观,观察结果也更具真实性、可靠性。可见,定量课堂观察方法技术性、工具性较强,适合通过它对课堂进行有限距离的微观研究。当前,国内外课堂观察发展中最为流行的定量观察和记录方法体现为以编码体系为特征。但遗憾的是,该方法体系还没被引入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课堂观察中来。突出对课堂活动进行“描述”分析(包括师生互动的量化分析),这无疑是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课堂观察下一步发展的可能趋势和方向。

参考文献

[1] 沈毅,崔允漷.课堂观察:走向专业的听评课.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2] 郑金洲等.学校教育研究方法.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3] 杨玉东.“课堂观察”的回顾、反思与建构.上海教育科研,2011(11).

第3篇: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反思范文

    1.1课程教育总体目标不明确,课程定位不合理

    课程教学目标定位偏向音乐教育专业化,我校2009年7月修订的小学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宽厚的文化基础知识,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从事小学教育的知识技能,学有专长,能胜任小学各科教育教学、管理的复合型小学教师。”[1]有的教师依据培养目标中的“能胜任小学各科教育教学、管理的复合型小学教师”,在本课程的教育教学中,套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教育目标和教学模式,在教学中重视理论的讲解和技能的训练,轻视审美教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所以,在实际的教学实践中,课程教育目标与教学时数、学生基础形成很大的反差,达不到预期的教育目标。最终令教师感到不知所措,让学生感到枯燥乏味。

    1.2教学管理不规范

    这门课程是我校师范学院开设的,由艺术学院、高职学院及外聘的音乐教师任教,目前还不知道归属于哪个教研室。任课教师各人编写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和教案,主要是针对每学期的教学检查而写。没有针对该专业和课程的特点,经过认真研讨而制定的教学大纲缺乏科学、合理性与全面性,起不到指导、规范教学的作用。教学存在盲目性、随意性。

    1.3选择的教材不适用

    本课程目前使用的教材是尹铁良、孙兰娟主编的《音乐基础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教才内容分为四篇:乐理与视唱基础;声乐与合唱指挥基础;音乐欣赏基础;少儿歌曲创编基础[2]。各章的音乐知识以“作者独白式文字阐述”的陈述方式编写,各章内容没有建立横向联系,融合贯通性不强,留给教师和学生的创造性教学的空间不大;教材选用的曲目大多是八九十年代中等师范音乐教科书上的经典曲目[3],反应当前学生社会生活与思想情感的曲目很少。在“反应学科最新信息,并适合学生能力和需求。”[5]、学科综合及文化渗透方面做得不够。所以,我认为该教材对于小学教育专业的《音乐基础》课程来说不适用。

    1.4教师教学观念落后,大多采用传统的传授接受或示范模仿的教学模式教学

    首先,由于任课教师外出学习、交流的机会很少,闭门造车,缺乏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理论的支撑,教学观念肯定会落后。其次是没有专门的《音乐基础》学科教研室,缺少教学经验的总结与反思,导致该课程的教学改革与研究处于停滞状态。再次,由于《音乐基础》学科教学的硬件设施不够完备,不能充分给教师提供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尝试新型教学模式的平台。

    2解决教学现状的对策

    2.1合理定位《音乐基础》课程教育总目标

    从本专业学生的实际况来说,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多数学生中小学阶段没有接受正规的音乐教育,音乐基础很差,经过64学时的音乐基础课程的教学与训练,不可能成为合格的小学音乐教师。况且,目前我国小学的音乐学科教学一般是由毕业于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师承担。从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上看,小学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上的“学有专长,能胜任小学各科教育教学”应该理解为:能胜任小学语文、数学主要课程的教学,且能兼带一门或几门其他学科(英语、科学、社会)的教学。如果要担任小学音乐课程的教学,需要在学习《音乐基础》必修课以后,通过进一步的音乐专业学习(选修),才能胜任。所以,本课程主要是以审美为核心的普及型教育。它既不同于音乐教育专业的音乐专业课、也不同于普通高校音乐欣赏选修课。本课程的性质是学科基础平台必修课程,它的教育目标应该是:让学生接受审美欣赏、审美表现、审美创造的同时掌握基本的音乐知识和技能,提高感受、表现和创造音乐的能力;体验音乐的美感,同时具备传承音乐文化的责任感和基本能力;把审美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作为音乐教育的主要目标;最后达到开发创造潜能,培养全面、和谐、充分发展的个体的终极目标。

    2.2建立音乐基础学科教研室,严格组织与管理(非音乐)教师教育专业的《音乐基础》必修课程和全校公共《音乐》选修课程的教学与研究

    目前,全校只有艺术学院有一个音乐教研室,主要负责音乐教育(本专科)专业的音乐各科课程的教学研究与管理。而(非音乐)教师教育专业的《音乐基础》必修课程和全校公共《音乐》选修课程的教学与教研基本上顾及不上。我校(非音乐)教师教育专业包括小学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英语教育都开设了《音乐基础》必修课;目前每学期面对全校本科学生开设的《音乐欣赏》选修课也有一定的规模。可见,建立一个音乐基础学科教研室是很有必要的。可以严格组织与管理该课程的教学,依据本课程教育目标制定符合实际的教学大纲,适当进行集体备课,编写授课计划和教案;进行教学经验交流与反思,积极研讨课程改革与发展,使该课程教学逐步走向合理化、规范化、最优化。

    2.3精心选择一本适合于本专业特点的音乐教材

    传统的音乐教材是“教程式”教材,即立足教师的教学需要,突出的是音乐学科内容和逻辑结构,其目标是有利于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当代教育与课程领域,强调的基本价值是‘满足基本学习需要’,生成的价值观是‘学习为本’。”在“学习为本”价值观指引下,音乐教材要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体现音乐艺术特点与音乐学科教学特点;体现现代音乐课程的“多元化”、“精品化”和“时代化”的特点。“切忌把音乐教材当作是音乐知识的汇编,要按照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和学校的实际教学情况来设计和编写教科书。在音乐知识的陈述方式上,要超越‘作者独白式文字阐述’,走向‘多维对话式语言表达’,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启迪学生的思维和创造力。”

第4篇: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反思范文

关键词:教育实践?摇见习?摇实习?摇音乐教师教育专业

本世纪伊始,我国开展了新一轮中小学音乐课程改革。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教育部于2004年12月颁布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教育实践亦是该指导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音乐教师教育的培养中,教育实践环节包括见习和实习两种。它们是培养音乐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形成教学实践能力的两种重要途径;同时也反馈出学生在专业课程上的学习效果,及在体验教学实践时遇到的问题。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教师打下坚实的基础。换言之,教育实践是教师教育培养体系中的“透视机”。透过这种机制,学生体验实际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再次完善自我;学校从学生的实践反馈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改进课程建设及课程教学水平。由此可以看出,是否重视教育实践,将是直接影响我国学校音乐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伴随着新一轮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改革的步伐,使得我们有必要反思一下高师音乐教师教育的教育实践的不足。

笔者拟从对现状的分析与改进设想两方面来谈:

一、对高师音乐教师教育专业见习、实习现状的分析

1.整体布局的缺憾:教育实践缺乏系统的周期性整体规划

首先,缺少科学、缜密的教育实践方案。在为期四年的教师教育专业的培养过程中,应为四年内的见习和实习做出科学的合理的安排与布局,使其形成一个完整的教学实践体系。并根据不同学年的课程设置与教学进度,结合中小学的教材和教学进度,提出相应的见习或实习目标。据笔者所知,有这样教育实践规划的院校实属凤毛麟角。

其次,时间安排的现状:根据教育部于2004年12月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教育实践安排10-12周。其中见习1-2周,实习8-10周。根据某些高师音乐教育实践的经验,在本科四年中,每个学期都会安排一定的教育见习活动。本科学习的第三、四年进行教育实习。就笔者而知,做到教育见习贯穿本科学习的四年,教育实习在第三、四学年进行的院校屈指可数。当然,一个教师真正的成长及其自身教学能力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是需要倾其毕生去追求的。但无论从哪种角度讲,作为培养教师的高师教育,理应为培育教师的健康成长创造一切条件并使其尽快缩短“成长期”。大家都知道,教学是教育实践的积累。也只有积攒了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课堂教学水平才能逐渐提高。

2.音乐教育类课程薄弱

这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区别于专业音乐院校的特色课程。因此在今天看来,由于过去对培养目标认识的模糊,许多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专业的音乐教育类课程设置显得薄弱。然而,国外的许多师资培养的专业机构都十分重视此类课程类别。实践也证明,忽视音乐教育类课程的设置,无疑会制约将来的中小学音乐教学水平。

3.教育实践师资的缺失

在我们的高师音乐教师教育中,从事音乐教育类课程的教师受过正规的音乐教育专业的教育者为数不多。而在教育实践中,各院校担任音乐教育类课程的教师往往一至两位,但在实际的教育实践中,基于学生的人数,我们往往是分成若干组进行教育实践。这就需要增加教育实践的指导教师。各院校通常的做法是非音乐教育类课程的教师参与教育实践的指导。这就需要对参与教育实践的非音乐教育专业的指导教师进行培训。

4.完善评价机制

在以培养高素质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等学校音乐师资为出发点的教育实践,应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评价涵盖学生、指导教师、教育实践成效(见习与实习)、本科课程学习的反馈。只有通过建立一个具有规范性、科学性的综合评价机制把四年中的见习与实习进行全程化跟踪评价,高师教育实践才能真正起到促进未来教师成长与不断提高高师教育水平的作用。

上述分析,使我们认识到我国高师音乐教育实践,在整体布局、师资储备、课程设置、评价机制等方面亟待完善。在新的困惑与挑战昭示下,我们必须更新办学理念,勇于探索。

二、音乐教育实践的改进设想

1.改进教育实践的整体布局

首先,建立科学、缜密的教育实践方案。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的指导下,组织中小学音乐教育专家、教学能手。高师音乐教育专家、音乐教育类教师及在校学生进行座谈、研究,制定出符合我国当下中小学音乐教育需求的高师音乐教育实践方案。

其次,加大教育实习与见习的强度和时间的投入,以保证音乐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教学实践环节的充分实施。

见习:见习的频率应该是从第一学年到第三学年逐年递增,这种分布是有充分依据的,也是有其合理性和科学性的。因为每学期,都应制定出不同的见习目的与任务,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环环相扣的教育见习体系。如第一学年的见习目的和任务,就可以是“以教师身份初步感知中小学校环境,教育教学常规和音乐课堂教学”。在相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的在前两学年多安排见习活动,多观摩一些有经验的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这样就能使学生更早更多地了解音乐课堂教学,提高学生对音乐教师职业的感性认识,为下一步教育实习打好基础。

实习:传统教育体系中的师范生教育实习是到第四学年才进行。作为培养教师这一实践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特殊职业来说,自然就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笔者曾多次在带领学生实习的过程中,深深感受到,实习的时间太迟了。实习点的指导教师也都指出,学生在实习中暴露出的人文素养的欠缺、专业课程综合应用能力与音乐教学技能的不足。由于时间关系,随着实习的结束就再也没有机会更正和完善,自然难以获得更多的收获和提高。因此,能否将教育实习增加为两次,安排在第三、第四学年;有条件的学校还可将实习点选为中学、小学各一处。这样才能使学生在实习中,充分经受一个音乐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的锻炼,从而加快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教学能力的提高。

2.增加音乐教育类课程的开设

最大限度地彰显音乐教师教育的专业特性。据调查,我国目前高师音乐教师教育专业的发展极不平衡。除几所国家重点高师院校。有能力开设《音乐教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中外音乐教育史》、《中外音乐教育比较》、《音乐教学课件制作》等课程。多数地方院校由于受诸多因素的限制,往往只开设《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就算完成音乐教师教育的培养任务。很显然,它已不能适应当今社会对音乐教师教育的需求。因此,应加大音乐教育类课程的比重,如《音乐教育学》、《音乐教师教育技能》、《音乐课程教学设计》、《现代音乐教育技术》等课程,以构建完备的、科学的音乐教师教育课程体系。

3.提高教育实践师资的指导水平与科研能力

前文已提到专业的教育实践师资的缺失。当然,非专业的教育实践的教师,由于在其专业教学领域都有丰富的理论素养与实践经验。所以,还是有能力指导教育实践的。为了保证和提高教育实践的水平,笔者建议,在不增加教育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利用校内的教育专业资源,有计划地对所有或部分认可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的培训,并经常性地开展教育教学交流。从而,全面提高高师院校教师的教育理论素养。不仅仅提高了教育实践的水平,也相应地提高了教师其专业课程的教学科研能力。

4.完善教育实践的评价机制

建立有效的综合评价机制,从而有效保证教育实践提升未来教师的教育素养与教学能力,及促进高师教育的办学水平。综合评价机制分为四层次:学生、指导教师、成效、反馈。

学生:按照教育实践方案,完成教育实践工作,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帮助、评价。

教师:由任课教师、实习点教师指导构成。在教育实践过程中担负组织、指导、评价三方面的职责。

校内任课教师的指导。在教育类课程授课基础上,加强对学生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环节等方面的培养与指导。尤其在教材处理与教学环节设计给予具体指导帮助,其中包括教案写作指导和现代音

乐教育手段的灵活应用,为下一步“教学实战”扫清障碍。

实习点教师指导。应注重于课堂教学的组织和管理等教学能力的指导,其中包括检查各项教学准备工作、教案编写、教具的准备和应用、教学中各环节之间的连接与过度,还包括试讲中教师的教态,教学中的语言以及教学过程中存在的控制课堂教学的技巧和处理意外状况的能力,为实习教师较为顺利的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成效:包含指导教师对学生教育实践的评价,与全体指导教师对于当次教育实践的评价。

反馈:由全体指导教师总结在教育实践中发生的现象与遇到的问题,回馈和反思当下高师教育的现状。

综合评价机制可采用评语、等级等形式全程考核,以此来促使学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全面提高与高师办学水平的提高。

我们期待,通过高师音乐教育实践的改进,使得音乐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获得一定的教学能力,初步熟悉和掌握中小学音乐教学的步骤、方法、特点,及不断创新的勇气。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说明.

[2]查有梁.控制论、信息论、系统论与教育科学.成都: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

[3]《中学教学教材教法》十三院校协编组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

[4]陈漠开.高等教育评价概论.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88.

[5]刘本固.中学教育评价.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0.

[6]瞿晓勇.高师音乐教师教育中的见习与实习.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6).

[7]郝亚莉.浅议高师音乐教育实习.泰山乡镇企业职工大学学报,2004(3).

第5篇: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反思范文

关键词:音乐教师教育 音乐教育 “双导师”制

随着音乐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的教师为了培养出能适应新世纪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音乐教师,使其能在未来社会中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及研究能力,快速、有效地成长,搭建了一个宽广而坚实的平台――校内外“双导师”制。

一、立足社会需求,探索教师教育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的教师十分关注基础音乐教育。郑莉教授把高校音乐教师教育视为服务于基础音乐教育的“摇篮”,她常说的一句话是:“音乐教师教育脱离了基础音乐教育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当他们看到“准音乐教师”走上工作岗位后专业知识和专业素质、综合能力和实践经验的缺失在短期内难以弥补等问题时,就考虑在建构音乐教育学课程框架时从“三个需要,一个角度”出发,即从基础音乐教育的需要出发,从音乐教师的成长需要出发,从音乐教育的发展需要出发,从中国音乐教师教育与世界音乐教师教育接轨的角度出发,将音乐教师教育与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实际相结合,形成自己独特的理念和教育模式――校内外“双导师”制。

传统音乐教师教育主要由校内教师单方培养学生,校内外“双导师”制则是校内教师与校外教育基地的教师共同负责指导学生学习、观摩、实践等活动。在实际工作中。指导老师之间既有协作,又有一定的分工。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专业选择一名指导老师,后者侧重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进行一对一的指导,这项工作从大一延续至大四。同时,将学生分成多个小组派往音乐教育系所提供的多所中小学中,在那里选择一名校外指导老师,他们将对学生教育实践方法、课堂教师教育进行理论与实际接轨的指导,主要任务是指导学生教育教学实践,培养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包括课堂驾驭能力、课程的设计、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在这过程中,指导老师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良好的业务技能、工作态度、对音乐的热爱都能给学生以潜移默化地影响,使学生能尽早地进入角色,把新的教育理念、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对05级师范班学生进行了“双导师”的培养,学院将他们分配到校外教育基地,将原先每学期3―5次的教育见习改为每周至少1次的教育教学见习活动,学生在校外导师的带领下,观摩教学、与学生座谈、帮助导师组织社团活动、社会调查、见习毕业班学生示范课教学、观看优秀教学录像、听取特级教师或专家讲座等,深深感受到:“仅有理论上的准备是不够的,还必须尽早加入到音乐基础教育的一线,跟从校外导师学习、积累经验,了解本行业最新的发展动态和趋势,再将其带进校园使自己在校期间学习更加有的放矢。为就业积聚能量。同时。参与基层一线导师的实践研究,为自己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阔了眼界和思路。”这就是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良性循环的“产物”,它强化了高校音乐教师教育与地方音乐教育的联系,形成了优势互补、交叉互动的局面,同时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满足了社会对人才的需要。

二、新型教育模式,培育创新人才

“准音乐教师”的培养过程是一个复杂而任重而道远的工作,要将“准音乐教师”培养成合格的音乐教师,就必须进行严格系统的理论与实践等全方面的培养和训练,使其掌握必须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培养“准音乐教师”对待孩子所必须有的爱心责任心,这一切的形成都不是一两天就可以完成的,而是需要经过长期培养和训练。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教育者为了使学生生的学习能与实践紧密结合,打破了以往的音乐教师培养模式,探索性地提出新型培养模式――“双导师”制。这一模式使学生在校内教育、校外教育、教育实践这三点一面的基础上支撑起了一个中心――自我教育。这个模式是围绕学生自我教育、自我实现、自我成长来设计和展开的,“双导师”培养模式不仅仅是为了理论联系实际而铺路架桥,更重要的是为“准音乐教师”的成长提供一个恰当的、“安全”的、边学边验证的、积累经验的绿色“生态园”,使学生通过自己在实践中的“自我教育”,明白自己哪儿不足、缺什么、还需要学什么、本行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等。依据国家、社会发展的需求回校汲取自身所需的知识,加速“准音乐教师”向音乐教师角色的快速过渡。从而跟上时代对音乐教师的要求,培养出来的音乐教师便具有自主、创新、反思的能力。

首师大音乐学院05级音乐教育学生就是这种新型教育教学模式的受益者。在他们的现代音乐教学的课程作业中,单从文章的选题就可看出,他们思考问题的角度、关注的问题和看书的程度都与以往的学生不同,例如这样的选题:《一条难走却要走好的路》、《素质教育与乐中寓教》、《中国基础音乐教师培养何去何从》、《我们的民族文化,我们的骄傲――浅谈基础音乐教育与中国民族音乐文化的保护》、《小学音乐教师应具备的素质》等。学生感慨地说:“‘双导师’是全新的方式、全新的学习,导师的点拨和启发可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使我们茅塞顿开,增加了信心,也少走了弯路,我们喜欢这样的教育模式,它让我们快速成长。”仅仅一学期的“双导师”教育就使“小荷”露出了尖尖角。高师音乐教育是为中小学输送具有专业音乐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师资的地方,如果培养出来的教师没有创新意识、探究精神、自主学习的能力、常反思的习惯等,那么这样的教师根本不可能把中小学的音乐课上好,更不可能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的中小学生。

音乐教育从本质上来说是一项塑造人的工程,它通过对人的审美能力的发掘和培养,通过构建人的审美心理结构达到人心灵的净化和人格的塑造,具有唤醒、联系和整合人格的力量。音乐教育的目的更是充分发挥音乐教育独特的情感教育功能,培养出具有全面发展完善的人。教育的起点是人,教育的归宿还是人。因此,在这四年相对“分散和集中”的学习、见习、实践过程中,学院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及贯穿于各学期分阶段的教育教学和实践教学培养和训练,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发现自身的优势和问题所在。所谓“学贵有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学生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才能不断探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才能培养出不断探索未知世界的能力,才能激发探索精神和解决问题的主观能动性。学生在这种教学、实践活动中可以从教育观念、教学方式、教学手段、教学活动、教学内容等多方面获益。

三、“双导师”制势在必行

“准音乐教师”在考入大学前文化学习和技能学习是 一种单向的教与学的形式,学习的接受方式是给什么就学什么,没有参与学习的意识和权利;生活方面完全依赖父母的照顾,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自理能力很弱,只要将老师布置的任务完成就可以,至于将来干什么、能干什么,他们都不会关心。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与中学时代完全不同,特别是学习方面,如何制定学习计划,如何规划自己的学业,如何选择选修课程,如何构建完备的知识结构等问题都是绝大部分“准音乐教师”的弱项,今后走上教师岗位后该如何教学,如何管理学生、如何去爱学生等问题都“准音乐教师”们感到懵懂和不知所措,这就需要有经验、懂专业的校内导师依据专业的知识结构和完整性问题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指导,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能系统地、完整地建构起自己的课程体系,积累教学经验。校外导师给学生以实际的指导和为学生亲临教学一线创造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最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同时,“准音乐教师”们在校外导师的带领下开展课外活动,与中小学生慢慢地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也培养了爱心,不至于毕业后难以胜任音乐教师的工作。

叶圣陶先生说:“教是为了不教。”课堂上适量地教,是为了达到不教的目的。实践中的发现是为了不教的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通过“不教”的手段,让学生在实践的“自我教育”中,不断提高“会学”的能力,从而达到“教”的目的。通过这个过程,学生能够形成具有探索精神、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意识、学以致用的能力、发现问题和独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培养自我寻找方向、自我驾驭、自我指导的能力。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高等音乐教育也呈现出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以教学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质量为生命,以市场为导向,培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是当今高师音乐教师教育必须面对的,而“双导师”制的实行,则无疑是给了学生生以“雪中送炭”的指导。

05级师范班学生说:“‘双导师’制的培养方式不再是从前那样,当我想要树上的苹果时,导师不是直接摘给我,而是鼓励我、启发我、引导我,让我想办法自己去摘取它。”爱因斯坦曾说过:“大学应该把发展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能力放在首位,而不是把专业知识的学习放在首位。”音乐教师人才培养的目标是拥有宽厚而扎实的基础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强烈的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实施“双导师”制不仅使学生在学业上可以得到导师全方位的个性化指导,同时,学生还能进入导师的研究领域较早地接触科研,对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也大有裨益,这样的培养过程为“准音乐教师”的就职插上了“翅膀”。

第6篇: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反思范文

一、简朴务实,集中高效,努力构建音乐教育学术交流新平台

自创办至今,论坛始终坚持以学校音乐教育为中心,促进基础音乐教育和音乐教师教育发展一体化为宗旨,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和富有时代特色的学校音乐教育体系。本次论坛参会人员由政府管理部门、高校学术机构以及一线教师共同构成,目的在于落实国家艺术教育方针,强化学术交流,共享音乐教育成果。因此,政策引领,专家解读,突出实践,及时总结,共同研讨音乐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成为本次论坛的最大亮点。其中主旨演讲有: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副巡视员万丽君博士的《中国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与推进策略》,就目前我国艺术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作了细致分析和前瞻愿景。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音乐课程标准》制定负责人王耀华教授的《面向全体学生,凸显学科特色——从〈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修订看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向》,就修订依据、思路、重心、内容及对教师的建议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与阐述。中国音乐学院谢嘉幸教授的《让传统音乐走进媒体时代》则针对传统音乐在当下存在的危机,呼吁应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在的育人教化功能。三位专家讲解鞭辟入里、深入透彻,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反思差距与不足,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政策性和前瞻性并重,理论性与实践性兼得,可操作性强。在其间提问及之后的交流中,有的老师结合自己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征求专家们的意见,积极思考寻找解决方案;有的专家与一线教师交流学术性话题如何真正获得实践效果;特别是两岸学者们相互尊重,彼此学习,体现出开放包容、兼容并蓄的良好氛围和精神状态。

就目前来看,我国艺术教育还比较滞后,全国艺术课程开课率仅为45%左右,无论设施、师资以及教育质量都与时展有较大距离,尤其是中国音乐教育面临着数量大,教学任务重,音乐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严峻形势。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政府引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经济强、文化强,国家的综合实力才能壮大,人民物质、精神文化才能真正提高。首先,必须改善当前对艺术教育认识不足、社会认可度较低的局面,必须打破艺术教育的“精英式”、“特长式”、“门窗式”的陈旧观念,深刻理解音乐教育的价值、功能、作用和存在意义。艺术教育既要体现出文化的先进性、多元性,又要尊重艺术教育的公平性,体现出每个人获得艺术教育的基本权利。其次,学校音乐教育的本质是育人的过程,是一种培养高尚情操和人格魅力的审美教育过程。所以从形式与内容、精神与物质上既要表达社会的审美理想,又要集中体现人的审美需求,把人类优秀的音乐文化传授和传递给每一个学生,即是对人的尊重,也是社会公平的最好表达。再次,一个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创新,如今全社会都在提倡建设创新型社会,音乐的独特性和音乐教育的价值就成为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渠道之一。最后,音乐的民族性也不容忽视,理解、传承民族音乐,离不开音乐教育,尤其是学校音乐教育,通过音乐文化的教育,培养良好的民族音乐审美意识,树立民族自信心,是尊重和发展民族音乐文化的重要保证。

二、围绕主题,深入研讨,分享音乐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澳门理工学院代百生的《影响学生音乐学习的社会因素》认为,影响学生学习的因素不仅有音乐教育学研究中给予很多关注的学习内容、方法以及学生的学习心理等,更有诸多的社会因素。香港教育学院刘永慈和黄树诚在其《新颖的音乐肢体课程对在职幼师于信念、态度、技能和知识上的改变》认为,在学前教育中,音乐肢体课程在发展幼儿的生活技能、社交技能、美育智能和创造能力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台南科技大学陈资光《流行音乐录音带文本分析之研究》认为,在学校音乐课程中进行流行音乐录影带文本分析的教学,不但能引起学生学习的动机与兴趣,同时也能提升他们在音乐性和媒体认识上的能力,是值得音乐教师多加重视的教学活动。台南大学音乐系谢苑玫、许芷葳的《自由软件操作与教学策略结合的音乐教师培训》以自由软件musescore的应用为例,分享其教学行动中逐步的改变。华中师范大学张业茂认为,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以及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上升,中国文化影响力及国际地位也不断攀升,国内学校音乐教育在新媒体时代的世界音乐教育话语权重构过程中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广东东莞桥头镇第二小学音乐教师叶剑波认为,媒体资讯辅助教学的出现,丰富了音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增强了课堂教学感染力,让教师能够更系统更灵活地进行教学。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马达教授则从目前内地普遍开展的综合大学音乐人才培养模式出发,结合自身对“院团结合”新模式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对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做了有益的尝试。华南师范大学王朝霞《教育信息化时代音乐教师的角色定位与重构》认为,多媒体时代催生的教育信息化给音乐教育带来巨大变化的同时也给音乐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王培喜《音乐教师教育应体现基础教育的需求》认为,音乐教师教育应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音乐教师,应具备对音乐教育进行研究的基本能力,更强调作为教师的综合素质和音乐专业技能。

学校音乐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初等、中等、高等音乐教育的一体化尤为重要,而并非仅仅指中小学音乐教育。然而现实中其连贯性和整体性往往被人忽视或轻视,高师与中小学音乐教育出现割裂或断层。高等师范院校无视基础音乐教育现状,一味地强调专业性,忽视基础性,以至于出现“你改你的,我教我的”,缺乏相互沟通和了解,教师教育的质量便无从保障。否定学校音乐教育的整体性,否定“动局部而牵扯全身”的客观现象,就是否定音乐教育的基本规律,因此,基础音乐教育实施改革,必然会深刻影响音乐教师教育的改革。

三、主题演讲与现场观摩并重,彰显学校音乐教育的连贯性

会议期间,为了推动一线教师与教师教育的进一步交流,主办方安排与会人员参观了澳门当地的学校音乐教育现场,使得大家对其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成为本次论坛的另一大亮点。浸信中学由澳门浸信教会创办于1955年9月,开办初期仅办幼稚园及小学,1967年增办初中,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规模相当的“一条龙”学校。全校共分幼稚园、小学部及中学部三个教学部,学生1600名,教师200余人。学校突出发展学生多元智能的教育理念,提倡从多方面表扬、肯定及欣赏学生的表现,让学生树立一个健康自我形象。学校为与会者安排了一场小学音乐课观摩。小学部借鉴“愉快教育”和“创思教育”的理念,利用多媒体设备授课,强调以学生为本,减轻学生学习负担,提高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的品行、能力及学科基础,设计多元化的教学活动,发展具有本校特色的校本课程,使之得到全面发展。授课中多媒体演示、教师弹唱与学生参与相结合,学生以教师为中心形成一个半圆,教学内容简单,但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特别多,这种学生参与式教学也是近几年内地普遍提倡和采用的教学方式,其目的在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更多地体验音乐,提高学生大脑的灵敏度和音乐鉴赏力和想象力,为学生的智力发展提供良好的学习基础。该校与澳门青年交响乐团合作,为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生开设小提琴及大提琴课,每周进行两节课,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学习自己喜欢的乐器。这种联合式培养模式有效地训练了学生的毅力、组织力、协作能力以及处事能力。中学部设有合唱团、管乐团、管弦乐团、舞蹈组等多种学生兴趣组织,并参加教青局的“融合教育计划”,为在音乐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学生,专门聘请老师,学校专设浸信中学高中职业技术课程,期望透过这种课程重点培养音乐人才,提升他们音乐方面的能力,为进一步从事专业音乐教育学习奠定基础。培正中学1889年创办于广州,是中国第一所由华人基督徒开办的新型学校。1938年为了躲避战乱,迁至澳门。该校以“至善至正”为校训。教学包括幼稚园、小学及中学,全校学生超过3200人,教职员工260位。该校的管乐队、弦乐队、中乐团很有特色,一方面作为实施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渠道,旨在培养学生兴趣,普及高雅音乐文化,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余文化生活;另一方面则对于学有所长的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和培养,使其为将来从事专业音乐教育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例如表演弦乐四重奏的四位成员即是本校学生,也是澳门青年管弦乐团的成员,经常代表澳门外出演出。

观摩的两所学校,学校艺术教育各有所长,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是学校音乐活动平台面向所有学生,学校的艺术活动也丰富多彩。只要每位学生依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学习,再通过教师的正确引导,学生的素质一定能够得以全面发展,个性得以突出表现。

四、培养感情,强化沟通,健全音乐教师培养机制

正如华南师范大学郭声健教授总结本次论坛时所言,论坛的初衷即是为中小学音乐教育与高等师范音乐教育搭建一个学术的交流平台,通过对话和交流,建立起情感机制,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而反思以往教师教育的得与失,积极构建符合时展要求的新型音乐教师教育体系。随着近几年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院校注重办学的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加之专业定位模糊,管理者缺乏自觉意识和时代意识,使得高等师范院校培养的学生合格率不足30%。对于高师音乐教育而言,一位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不仅应具有专业技能与视野,更主要在于具有教育教学能力,既懂得学校音乐教育基本规律,又能驾驭学校音乐教学和实践。高等师范院校的关键不是如何追求“窄、专、深”的教育模式,而首先在于培养和加深与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感情。基础音乐教育和高师音乐教育本没有高低之分,只是社会的分工不同,是学校音乐教育的两个不同阶段。两者只有多交流,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协调的机制,音乐教育教学改革才能顺利进行,艺术教育质量才能得以保障,高师院校办学特色才能彰显。21世纪以来,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展开,带动了教师教育的改革,为了进一步强化高师育人目标,教育部相继制订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等相关政策和组织举办了“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等一系列活动,其目的就是推动基础音乐教育与教师教育相互协调,一体联动,就是要为202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7篇: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反思范文

行动研究是指“研究人员与教育实践工作者针对实际的教育活动或教育实践中的问题,不断提升改进教育的方案或计划,用以指导教育实践或教育活动,同时又依据教改研究计划实施进程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充实和修正、完善计划或方案,不断提出新的目标”。③ 行动研究始于社会活动领域。在西方社会科学工作者那里,“行动”和“研究”是指两个用以说明由不同的人从事的不同性质的活动的概念。“行动”主要指实践者、实践工作者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工作;“研究”则主要指受过专门训练的专业科研工作者、学者专家对人的社会活动和社会科学的探索。长期以来,“行动”与“研究”相脱节,实际工作者和研究者之间缺少必要的沟通,理论与实践相互割裂。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已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人们的不断探索和研究中,行动研究便应运而生。行动研究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柯利尔(Coller,J.)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20世纪50年代,经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院长考瑞(Corry,S.M)等人的倡导,行动研究进入美国教育科研领域。④ 考瑞在其1953年出版的《改进学校实践的行动研究》一书中,首次将行动研究定义运用到教育中来,他提出:“所有教育上的研究工作,经由应用研究成果的人来担任,其研究成果才不致白费。同时,只有教师、学生、辅导人员、行政人员及家长、支持者能不断检讨学校设施,学校才能适应现代生活之要求。故此等人员必须个别及集体采取积极态度,运用创造思考,指出应该改变之措施,并勇敢地加以试验;且须讲求方法,有系统地搜集证据,以决定新措施之价值。这种方法就是行动研究法。”⑤行动研究之所以能在教育界得到推广,主要原因是当时的教学研究人员对一些教学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难以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而行动研究则要求教师以研究者、参与者、当事人的身份,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采取行动,在实践中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行动研究对于提高教育科研质量和教学质量以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行动研究的特点

行动研究的主要特点如下:⑥

(一)主体实践性。行动研究的主体是音乐教师。音乐教育研究的实践表明,开展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教师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音乐教师置身于现实的开放的动态的音乐教育情景中,能够随时随刻体察音乐教学活动、背景以及有关现象的种种变化,在教与学的互动过程中,不断及时地解决新问题,能够依据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直觉地对假设、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作出判断。

(二)环境真实性。行动研究的环境就是真实的工作环境,它是走出图书馆或实验室的一种研究方法,研究工作就在问题发生的真实环境中进行。行动研究就是要针对这个环境中所产生的问题,直接谋求改善,解决问题。⑦对于音乐教育教学的行动研究来说,它的真实的工作环境就是音乐课堂、课外音乐活动的场所以及与音乐教育教学有关联的场所。

(三)直接针对性。行动研究的问题来自教师的音乐教育教学实践,是教师自己的直接经历和感受,通过行动与研究的结合,运用实践行动来改善和解决实际教学工作情境中所面临的问题。行动研究强调研究的应用价值性,即行动与研究的直接针对性。

(四)持续反思性。反思是立足于自我之外的批评性地考察自己的行动及情景的能力。行动研究中的反思即是音乐教师反思自己的教学过程,在反思中发现问题。这种自我反思式的研究模式正与反思性教学的思想相一致,它将教学研究与实践操作相结合,通过反思与评价重新建构自己的教学模式,从而有效地避免了音乐教育理论研究与音乐教育实践脱节的弊端,使音乐教师的音乐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都得到提高。⑧

(五)灵活可变性。行动研究具有动态性,即在音乐教育行动研究过程中,可以随时根据研究情况边实践边修改研究计划,不断修正研究问题的假设与研究方法,以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

二、行动研究的步骤

行动研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⑨

(一)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是科学研究的起点,是推动研究的动力。音乐教师应以音乐教育教学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为行动研究的开始,在实际工作中,音乐教师通过自己的观察和思考,发现问题。

(二)界定问题。研究者经过思考和分析,要从所发现的问题中选定研究主题,了解待解决问题的本质和范围,分析、诊断问题存在的原因,以期对问题的本质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为采取解决问题的行动奠定基础。

(三)文献探讨。在确定研究主题和研究目的后,应深入探讨分析有关文献,以便从他人的研究中获得理论和方法方面的启示,用以指导行动研究。

(四)拟订计划。行动研究计划,即行动研究的实施方案。它是行动研究最初设想的一个总体计划,也是行动研究法各个步骤具体实施的蓝图。

(五)实施行动。将研究计划付诸行动是行动研究的最重要的步骤。在不脱离正常音乐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应严格按照计划的要求,实施的研究必须在真实的情景中进行。可根据课堂现实因素的变化情况,对计划作出适当的调整。

(六)评价效果。既是对行动研究的结果进行总体评价,也是对整个研究工作所作的总结。在总结中,必须对研究中所获得的数据、资料进行科学的处理,必要时可用统计方法,将实验数据转为有意义的统计量数,作为解释后果和预测之用。在此基础上,研究者对照行动研究计划,检查、反思该课题在音乐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总结行动研究的得失经验,最后根据研究计划的要求写出研究报告。

三、行动研究对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意义和作用

行动研究对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意义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行动研究促进了音乐教师教育科学理论水平的提高⑩

获取较系统的教育科学理论知识是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美国学者舒尔曼(L.Shulman)认为,优秀教师的知识结构主要包括教材内容知识,一般教学法知识,课程知识,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教学法知识,学生及其特点的知识,教育环境的知识,有关教育宗旨、目的、价值及其哲学与历史背景的知识等七大类。{11} 舒尔曼认为,系统的教育教学科学知识是教师专业成长所不可缺少的。这主要缘由是,尽管教育教学实践现场具有极大的复杂性、可变性与个体性,但在这种现场的背后离不开教师处理问题的理性思考,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在很大程度上为教师的理性思考提供了帮助,没有教育科学理论作为参照,教师对实践的分析、判断、决策有可能缺乏基本的依据,从而使自己的教学策略失去科学性和可行性。因此,较为系统的音乐教育科学知识是音乐教师专业成长过程中所不可缺少的。

行动研究要取得高质量的成果,就必须重视音乐教育教学理论在行动研究中的价值。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重视理论对分析问题的价值,努力谋求在广阔的理论背景上理解所遇问题的性质、内涵和意义,而不限于对某个具体问题本身的了解,更不单纯凭经验分析问题。其二,重视理论对制定解决方案的价值,强调根据对问题的分析和相关的研究成果规划行动方案,并预计方案中各个步骤的可能结果。其三,在研究结果上强调理论的抽象,以为进一步的实践提供一个可供参考和借鉴的基本框架,这就使得行动研究在总体上是面向未来的,而不像教学经验总结那样只是既往行为的总结。这样,通过行动研究可以提高音乐教师的教育科学理论修养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行动研究促进了音乐教师科研能力的提高

行动研究要求音乐教师既是施教者,又是研究者,在音乐教学过程中研究音乐教学的规律,通过行动研究,在不断总结经验的过程中,不仅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技能技巧得到了提高,其科研能力也进一步增强。英国课程专家、行动研究的主要倡导者之一的斯腾豪斯(Stenhouse)在他的《课程研究与编制导论》一书中提出教师专业发展有三条途径:(1)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2)通过研究其他教师的经验;(3)在教室里检验已有的理论。后两条途径都涉及到“研究”,他认为教师最主要的活动场所是教室,教室是检验教育理论的理想的实验室,而教师作为身临其境的观察者、实践者与体验者,凭着自身的优势,可以通过研究来系统地解决课堂中遇到的问题。另一位英国课程专家埃利奥特(Elliott)对这也有同样的看法,他建议教师成为行动研究者,在行动中研究,在研究中行动,使研究与行动真正合二为一;这样教师不但可以检验他人的假设,而且还可以在自己的行动中提出自己的理论假设。“教师最大限度地负责提出、发展和公开传播关于教学理论的认识。实践表明只要给予他们思考的机会,他们也能够发现和发展隐藏在教学实践背后的某些教学理论。”{12}行动研究证明,教师成为研究者,可以对其专业基础提供重要的知识贡献,也能够成功地致力于专业问题的解决,他们也能够像专家似的细致行动,探索出有关实际工作的新理论。{13}这种研究必定促进了音乐教师科研能力的提高,同时也推动了音乐教师专业素质的发展。

行动研究专家温特认为,实践者行动研究这一术语不但描述了一个组织教育研究的可行模式,而且指出了实践者开展行动研究是实践者整个职业理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传统专业实践的扩充而非额外的强加。他强调指出,行动研究作为实践者在开展专业活动的同时进行的小范围研究和进修提高的一种方法,表明了提高专业实践认识和参与实践革新决不是少数学究式的精英的特权。一般而言,教师可以不断而且有责任开展针对自己专业的研究。{14}行动研究中的课题一般是由音乐教师针对自己教学实践中的问题而产生的,在该课题研究过程中,音乐教师作为课题的主持者,他必须设计课题方案,收集资料数据,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法,评价结果,最终将课题成果运用于教学实践,检验成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这种研究过程即是一种不断循环发展的过程,教师在这个过程中将不断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由此,我们可以论定,行动研究是提高音乐教师科研能力和培养科研型教师的有效途径。

(三)行动研究促进了音乐教师专业能力的提高

在音乐教学实践中,通过行动与研究的结合,创造性地运用音乐教育理论分析和解决教学实践情景中的具体问题,从而提高教师自身的专业水平。有学者经过实践研究认为,行动研究可以提高教师的四大专业能力:(1)行动研究有利于提高教师了解学生的能力;(2)行动研究有利于提高教师处理教材的能力;(3)行动研究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监控能力;(4)行动研究有利于提高教师协调师生关系等人际关系的能力。{15}

音乐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参与音乐教育科学研究,将使教学活动成为创造性的劳动,这必定促进了音乐教师专业能力的提高。学者鲍林(Linus Pauling)认为:“如果一个人在进行教学的同时也进行研究,那么他的教学效果一定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即使他们的研究工作并不像他希望的那么成功,但他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教学。一般说来,总会得到答案的。”{16}行动研究所具有的实践性的特点要求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实践中,对所发现的问题,通过运用收集掌握资料、分析资料、以及实证解决问题的思路等方法,来促进课堂教学工作的革新或改进。在行动研究中教师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当事人,他们既是教学的实践者,又是教学的研究者的双重身份,使他们能在音乐教学中进行有效的反思,通过教学和研究过程中的反思,能及时认识和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教学方法,在全面提高音乐教学质量的同时,音乐教师自身的教学专业能力也得到提高。

小结语

将行动研究引入音乐教育领域,将对当前我国学校音乐教育改革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意义,同时对音乐教师专业发展起重要的促进作用。音乐教师要成为行动研究者,首先,在教学实践中要树立一种研究、反思、批判、探索的意识,具有主动改进自己教学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愿望。其次,在平时的教学活动中从观察开始,“教师想成为研究者,首先必须是一个优秀的观察者。没有精确的观察,科学进步就是空话,因为科学依赖于观察。”{17}行动研究者必须是一个参与式的观察者。再次,要有一定的音乐教育学学科素养,掌握一定的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以音乐教育科学理论来指导行动研究。这就要求音乐教师平时要加强音乐教育科学理论学习。最后,学校要为音乐教师开展行动研究营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①顾泠沅、杨玉东《教师专业发展的校本行动研究》,《教育发展研究》2003年第6期第1―7页。

②陈向明《实践性知识:教师专业发展的知识基础》,《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3年第1期第104―112页。

③王刚、张音《教育科研实用手册》,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07页。

④郑金洲、陶保平、孔企平《学校教育研究方法》,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38―239页。

⑤戴长河等《行动研究概述》,《教育科学研究》1995年第1期第42―46页。

⑥陶文中《行动研究的基本理念》,《教育科学研究》1997年第5期第33―36页。王清《浅谈怎样进行行动研究》,《中小学教师培训》2002年第5期,第43―45页。

⑦和学新《行动研究简介》,《教育改革》1994年第2期第63―65页。

⑧马达《反思性教育与音乐教师教育》,《人民音乐》2005年第1期第55―57页。

⑨陶文中《行动研究法的实施》,《教育科学研究》1998年第2期第41―44页。李酉亭、邹芳《行动研究法和教育》,《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第110―116页。王清《浅谈怎样进行行动研究》,《中小学教师培训》2002年第5期第43―45页。

⑩周宏弟《论教师的行动研究与专业发展》,《高等教育研究》2003年第3期第81―85页。

{11}L.S.Shulman.Knowledge and Teaching.Foundation of New Reform.Harvard Educational Review,1987.

{12}宁虹、刘秀江《教师成为教育者:教师专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教育研究》2000年第7期第39―41页。

{13}黄奕红《在行动中研究,在研究中发展――教育行动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第65―68页。

{14}毛景焕《论教育行动研究的功能》,《教育科学》2000年第2期第5―7页。

{15}范诗武《新世纪教师专业能力与教育行动研究》,《外国教育研究》2003年第5期第28―31页。

{16}叶澜《教育研究及其方法》,中国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9页。

第8篇: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反思范文

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步伐,音乐教育逐步受到了社会、家长、学生的重视,河南省普通中小学音乐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也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中小学音乐教育正面临着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面对这种新发展,特别需要对我省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现状有一个深入地了解和清醒的认识,才能为音乐教育改革的思路、音乐教育理论的新突破提供依据。以往我们从教师教学改革角度评价的多,而从学生音乐素质提高角度评价的少,评价时或过分悲观,抹杀了业绩,或者又盲目乐观,夸大了成果。这对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无疑是很不利的。我省中小学音乐教育水平与学生音乐素质究竟怎样,至今还很少看到有关这方面的调查、评估结果,以至于我们很难对音乐教育所取得的成绩和所存在的问题,做出较为客观全面的、有说服力的分析和结论。因此,我们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这次中小学生音乐素质问卷调查。

这次调查涉及郑州、洛阳、许昌、禹州、西平、太康等市县。调查学校包括省、市级城市学校18所,县级以下乡镇、农村学校18所,受调查学生总数1965人,其中小学645人,初中661人,高中659人。在选择调查样本时,我们尽可能地考虑了调查学校、班级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重点学校与一般学校的均衡与全面性。在省、市、县、乡四个调查层次中,小学、初中、高中各选三所,三所学校大致是按优、良、一般来选择的,小学选择的四年级,初中为二年级,高中为二年级,共36个教学班。

二、调查反思

衡量一个人音乐素质高低的因素有很多,考虑到问卷调查的局限性和中小学生的特点,本次调查不可能面面俱到地对调查对象的音乐素质进行全面测评。为此,我们结合新课程标准对不同年级学生所规定的具体教学要求,主要从歌曲演唱能力、音乐鉴赏能力、音乐知识技能等方面进行调查了解。

反思一:建构新型的、多元的教学模式,拓展音乐课程资源,提高学生的歌唱能力

歌曲演唱一直是我们中小学音乐教育中的重要内容,那么,我省的中小学生一年能够演唱并记住多少首歌曲?他们唱的又是一些什么样的歌曲?统计结果显示,每一年大概能背唱1—3首歌曲的学生有21%,能背唱4—6首的学生有24%,能背唱7—9首的学生有20%,能背唱10首以上的学生有35%。新课标要求小学3—6年级学生每学年能够背唱4—6首歌曲。显然这一调查结果令人非常乐观。

数据表明:地市级以上学校的学生能演唱的歌曲数量要明显高于县级以下的学生;年级越高,能演唱歌曲的数量也越多。反映出城市学校与农村乡镇学校在音乐教育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也反映出学生接受音乐教育时间的长短与歌曲演唱能力之间的正比关系。

那么,学生能演唱的这些歌曲又主要来自哪里?调查结果是:49%的学生会唱的歌曲主要来自音乐课本,51%的学生会唱的歌曲则主要来自听录音、广播或看电视学会的。

调查结果表明,城市学生与农村乡镇学生之间差别较明显,城市学生与乡镇学生相比,演唱歌曲主要来自课本以外。且无论是城市或乡镇,这其中低年级学生与高年级学生之间的差别也较突出。低年级学生演唱的歌曲更多是来自于课本中的青少年歌曲,而大部分高中生演唱的多为课本以外的流行歌曲。

综观上面的调查统计结果,一方面说明我省中小学生歌曲演唱的整体水平还比较理想,另一方面则表明:社会音乐环境,尤其是大众媒体对学校音乐教育的影响是很明显的。尽管社会音乐环境可能在音乐教育内容等方面对学校音乐教育带来一定冲击和负面影响,但总体来看,它客观上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学生音乐素质特别是歌唱水平的提高。这一现象启示我们,学校音乐教育一方面必须打破“以教材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建构开放的、多元的、新型的教学模式,主动与社会音乐环境联手,拓展音乐课程资源,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其有利于提高学生音乐素质的因素;另一方面我们中小学音乐教师也必须对自身的教育教学思想、行为加以反思,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特别应该明确的是,我们不仅是课程、教材的实施者也是课程的决策者和开发者,因此在教学内容和歌曲的选择上,依据课标的内容、标准,要充分考虑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审美规律,使音乐课具有趣味性、时代性、艺术性,贴近学生生活,表达学生的心声;同时选择的教材歌曲还应既“动听”又“耐听”,使学生听了还想听,唱了还想唱,以增强学校音乐教育对学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在全省范围内对学生歌曲演唱能力的调查中,我们还设计了这样一个问题:“你乐意当众歌唱吗?”结果只有三分之一的学生回答“愿意”,大部分学生都是回答“不愿意”。对愿意当众歌唱的学生分别统计后可以看出,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所占人数比例的排列呈递减趋势。这一统计结果表明我们的音乐教育在培养学生的音乐表现与自信心方面,做得还很不够。

反思二:音乐知识技能和音乐的基本常识是提升学生音乐鉴赏能力的基础

对于普通人来说,音乐素质的高低更多地体现在音乐鉴赏能力方面。在中小学生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孩子们塞着耳机忘情地聆听音乐的样子,这是提高学生音乐素质的一条重要途径。中小学音乐教育有责任创造条件,很好地保护学生爱听音乐的习惯。

调查表明,尽管大部分学生具有聆听音乐的好习惯,但这并不意味着目前我省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就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下面的统计数据可说明这个问题。

我省中小学生一般听得最多的是什么音乐?有52%的学生回答是通俗歌曲,32%的学生是艺术歌曲,21%的学生是民族器乐曲,15%的学生是外国器乐曲(本项调查,可选择一个或几个答案)。前三项不同年级、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别不大,但县级以下农村学校的学生只有6%喜欢听外国器乐曲,地市级以上学校则有25%的学生选择外国器乐曲。

在聆听一首不熟悉的歌曲时,能大致听出音乐拍子的有45%,不能听出音乐拍子的有55%。对不能听出拍子的学生统计结果是:地市以上学校为35%,县级以下学校为73%;在欣赏乐曲时,能分辨出是什么乐器演奏的调查结果是,地市以上学校要明显好于县级以下学校;欣赏歌曲时,完全能分辨出是中国歌曲还是外国歌曲的学生占调查总数的31%,基本上能分辨的占43%,基本不能分辨的占19%,完全不能的占7%。

此项调查地市级以上学校好于县级以下学校,小学、初中、高中之间的差距相对要小一些。

学生平时喜欢唱或喜欢欣赏的歌曲,其着眼点主要是“歌词优美的”、“旋律优美动听的”,以及是自己的“偶像演唱的”。

如果我们仅凭以上几个方面的调查结果,就给学生音乐鉴赏能力的高低作出鉴定是不太可能的,但从上面这些统计数字中还是可以发现一些问题。

1.中小学生的音乐鉴赏水平很大程度上还是停留于感官的、娱乐的层面,演唱者、歌词内容以及学生自身的情绪等一些非音乐的因素对他们的欣赏喜好影响很大,学生从音乐中获得的感受、体验和通过音乐引发的联想与想象还比较肤浅。这些问题一方面与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和审美特点有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省的中小学音乐教育在欣赏教学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而且也没有对社会音乐环境发挥出应有的导向作用,致使学生的音乐欣赏品位受各种媒体以及流行风的影响较深。

2.音乐鉴赏能力是音乐素质的一种综合反映,没有一定的音乐知识技能和基本的音乐常识,音乐鉴赏能力就很难提高。各项调查数据显示,音乐知识技能与音乐常识的教学效果还有待提高。

此外,调查显示,地市级以上学校的学生与县级以下学校的学生,以及中、小学生在音乐鉴赏能力方面有一定差距,这是很正常的。主要表现在客观条件上的差距,地市级以上学校的音响设备与音响资料好于县级以下的乡镇农村学校,学生的音乐生活环境不同,接触音乐的机会也会有很大的差别。

调查表明学生之间的音乐能力差距与学校音乐课的开课情况也有直接的关系。特别是初中、高中的升学压力,致使音乐课,特别是艺术欣赏课流于形式是我们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反思三:识谱教学应以器乐教学为抓手,分层次教学

在我省的中小学音乐教育中,知识技能教学的效果究竟怎样呢?就这个问题,我们设计了3道简单的题目。

1.你识简谱吗?

统计结果是:识简谱的占55%,其中小学生识简谱的人数比例最高,其次是初中生和高中生。另外,地市级以上学校学生能识简谱的比例要高于县级以下学校。

2.你识五线谱吗?

统计结果是:识五线谱的占50%,其中小学生与初中生比例相差不多,小学生比例略高于初中生,高中生相比较低一些。另外,地市级以上学校学生能识五线谱的比例要明显高于县级以下学校学生。

以上两项统计结果有些出乎我们的预料,数据的真实性令人怀疑,可能是学生对“识谱”的概念不太清楚,据一线教师反映,除了学习器乐的学生,每个教学班真正具有识谱能力的学生寥寥无几。另外,调查结果显示出,学生的识谱能力并没有与年级成正比,小学好于初中,初中又略强于高中。学生识简谱的能力强于识五线谱,特别是县级以下学校的学生。这与所使用的教材有直接的关系。我省大部分地区学生使用的教材是简谱版,线谱版使用得很少(包括地市级以上学校)。其原因主要是简谱版教材比较适合我省音乐教育的实际情况,便于教学。

3.你会演奏乐器吗?

近年来,器乐进课堂成了许多学校和教师进行音乐教学改革的一个突破口。实践证明,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调查结果为:不会演奏乐器的学生占调查总数的51%。会演奏一种乐器的占30%,会演奏两种乐器的占14%,会演奏三种乐器的占5%。这个问题,城市学生与农村乡镇学生之间、小学与初、高中之间表现了较大的差距。

依据对我省中小学生识谱、演奏等音乐基本知识技能的调查所获得的数据,很难对学生的音乐基本素质做出准确评价。但还是可以说,近几年我省中小学音乐教育普遍受到了重视,中小学生的音乐素质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要真正提高我省中小学生的音乐素质,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音乐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中之重,它对于丰富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文化素养,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中、小学的领导一定要全面理解素质教育内涵,提高音乐课对素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重视和关心音乐教学。首先要配好教师。同任何一门学科一样,如果没有称职的教师,要提高教学水平是无稽之谈。其次要开足开齐音乐课,尤其是初中和高中应坚持按课表上课,真正为师生在愉悦中的教与学提供时间保证。第三是增加资金投入,添置必要的教学设备,特别是农村学校应按“普九”要求配备基本的教学设备,这是提高教学水平的必要条件。第四是创造学校浓厚的艺术氛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音乐活动。如:歌咏比赛、音乐园地、音乐会、艺术节等等,为师生营造音乐表现的条件和舞台。

第9篇: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反思范文

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告诉我们,健康向上的文化教育不仅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阶梯,而且是人类文明生生不息的源泉。而音乐教育造就了人的审美能力,是文化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因此,发展健康和谐的音乐教育,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先进精神文化基础,是建设和谐社会目标实现的必要条件。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中小学音乐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是建设农村和谐文化的前沿阵地。而目前我国农村音乐教育在教育理念、教育管理、师资建设等各方面都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农村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因此我针对目前的农村中小学音乐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农村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现状

1.教学思想观念落后。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的素质教育并没有从根本上转变大多数乡村中小学教师和领导的教学观念。不少学校仍把各种统考分数作为评价教师和学生的唯一标准,而且很多农村基层学校领导对音乐教育教学知之甚少,认为音乐课只是一门辅修课,与升学无直接联系,在学校教育中可有可无。所以,忽视音乐教学,用数学、语文等“主科”抢占音乐课的现象在农村很普遍。另外,一些学校对教师的考核与学生升学考试成绩挂钩,音乐课不统考,音乐老师也就没有成绩,就成了教师中的落后分子和下岗的对象,甚至有的音乐教师干脆改行。这不仅破坏了音乐课的整体教学,打击了音乐教师的授课积极性,而且造成了音乐教师流失,遏制了音乐教学的发展。

2.音乐教师素质低。在乡村中小学音乐教师师资力量中大部分是当地的民办教师。他们很少受过正规的音乐教育,又缺少接受音乐培训的机会,缺乏必要的音乐素养,在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技巧等方面都存在相当大的缺憾。教师音乐素质低,是造成目前乡村中小学音乐质量低下的重要原因。

3.对音乐教育的投入不足,教学条件差,缺少相关设施。由于长期以来农村经济落后,财政收入困难,地方政府在教学上的投入很低,在音乐教育上就更是微乎其微,要发放教师的工资都很困难,更别说升级音乐教学设施,引进优秀的音乐教师了。有的地区由于对音乐教学的不重视,即使有音乐教学设备也并未真正用于日常教学中,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评比;有的学校没有独立的音乐教室,教学条件得不到保障;有的学校缺少音乐教学所必需的多种教学设备和相应的音响、音像资料,甚至连音乐教材的配套磁带都没有。这样对于音乐教学的开展是很不利的。

4.音乐教材内容偏深。现在有些音乐教材与农村中小学的教学现状不相适应,教师教起来吃力,学生学起来费劲。甚至许多教师限于自身音乐水平不高,无法教授五线谱等乐理知识,学生也对此不感兴趣,致使音乐课缺少系统性、多样性和丰富性,从而破坏了音乐教学的整体性,晦涩难懂的教材内容也成为提高学生音乐水平的瓶颈。

二、改变农村中小学音乐教育现状的对策

1.更新教育观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改变当前农村小学的音乐教育状况,首先教育主管部门和音乐教育工作者要转变观念,把农村小学音乐教育放在提高我国全民素质的高度,有长远的教育眼光,将由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这一变革,大力倡导音乐教育的新理念;建立正确的教师评估机制,彻底消除“正课”与“副课”的偏见,把音乐摆到与其他学科同等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让农村中小学的音乐教育正常有序地开展起来,让音乐课成为中小学教学内容的一个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

2.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稳定和加强农村学校音乐教师师资队伍建设,是农村音乐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保障。它对学校的其他教育教学工作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是提高中小学音乐教育质量的首要问题。因此学校首先要有效合理地利用现有师资,充分发挥现有师资的长处,为他们的能力发挥创造良好的环境;其次,面对农村音乐教师素质低下的情况,学校应该加大对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业务能力较强的教师的带动作用,通过走出去学、请进来讲等多渠道,提高教师音乐素质修养及课堂实践等艺术,达到音乐教师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3.加大音乐教育投入,增加音乐设施。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音乐教学设施是确保音乐教学正常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条件。因此,国家应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投资的力度,对地方财政不足的部分进行补贴,改善办学条件,使我国的农村中小学音乐教育得到充分发展。学校应有计划、多渠道筹措音乐教学设备专用资金,逐年添置必备的教学用具,修建专用的音乐教室,丰富音乐课堂教学内容。尤其要加大对音乐方面的教辅资料的投入,这样可以让老师了解更多的最新音乐消息,丰富学生的视野。

4.因地制宜,改革音乐教材。教师对教材的运用要从传统型向研究型转变,在教学方法上要充分发挥教师特长,尊重学生爱好,因势利导;教学内容也要从单纯的唱歌教学转变到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培养,同时制定因地制宜的音乐课程标准,结合农村学生的实际情况,选用一些拥有生活气息的优秀民间音乐艺术,增加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另外还应适当舍弃教材中超出农村学生接受能力的内容。

然而伴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部出台了新的国家音乐课程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观念转变是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和内容,更是搞好课程改革实验的前提。但要真正实现观念根本转变,又是课程改革必须面对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深入学习和贯彻新的音乐课程标准的同时,有必要对我国传统音乐教育进行深刻的再反思,这样有助于我们转变观念,以积极的态度来推进课程改革。

多年来,我国的普通音乐教育过于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基本技能的训练,一些音乐课只能与极少数音乐尖子产生共鸣,大部分学生对音乐课越来越感到恐惧。唱歌教学几乎是一个模式:练声―节奏训练―视唱(识谱)―唱歌。这样安排,没有给学生持久的审美体验,没有给他们带来愉悦感,音乐教育的目的也就不可能达到。音乐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中明确指出:“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这些目标要通过精心设计,把孩子们对音乐的理解,把孩子们的想象力、创造性发展起来。音乐教育的重点不能再放在技术操作上,而要放在艺术表现上,要特别强调音乐教育中的音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