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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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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

第1篇: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防范措施

Abstract: in the current accelerating the Chinese construction of legal system in the process of bidd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research problems of bidding management, to set up a perfect building market system, to effectively play the function of the bidding mechanism function, achieve the expansion of domestic demand investment benefit maximization, has very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Bidding management; Problem; Preventiv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是我国经济体制转变为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核心的商品经济体制的具体体现,是工程建筑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 随着国家为应对世界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在当前加快推进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制化的进程中,研究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关问题,对建立完善的建筑市场体系,有效发挥招投标机制的功能作用,实现扩大内需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意义

1、规范了建筑市场, 加强了法制化建设

实行建筑工程招投标, 促使了建筑产品商品化和建筑市场的形成, 打破了旧有的观念, 使建筑产品从任务分配过渡到市场交易, 实现了建筑产品商品化, 使工程造价更趋于合理 从法律意义上说, 建筑工程招标、 投标双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交易, 其行为都受法律的约束, 这就意味建筑市场上的各种经济活动, 都有章可循, 有法可依, 从而促进了建筑市场的建立和完善。 在招投标管理的推动下, 建筑市场更趋于理性化 、法制化和规范化。

2、提高了管理水平, 保证了工程质量

推行建筑工程招投标, 促进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投标人要想在竞争中获胜, 就要在报价、 实力 、技术业绩等方面表现出优势; 千方百计地挖掘其内部潜力, 采用新型技术、 新型工艺 、新型材料和新型设备,提高竞争实力, 能够明显地促进投标人的技术发展和技术革新 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的推广应用, 加速了投标人自身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改革, 加快了企业内部结构调整的步伐, 进而使建筑工程质量明显提高。

3、促使按经济规律办事, 提高了经济效益

招投标制度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科学的评价方法, 可以使投标人展开激烈的竞争, 使招标人能够从中选择质量可靠 、技术能力强 、资信情况好、 且造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者, 与这样的投标人签订合同,不仅能保证工程质量, 还有利于节约及合理使用工程款, 能够使工程造价得到一定程度的有效控制。据不完全统计, 目前在工程建设方面, 通过招标达到的节资率为1% ~ 3%, 工期缩短了10% 建筑工程项目通过招投标, 促使了按经济规律办事, 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益。

4、加强了监督管理, 遏制了腐败现象

建筑工程领域一直是腐败行为的重发区、 多发区。招投标制度的推广, 有利于克服在项目发包过程中的种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有利于减少暗箱操作等腐败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我国招投标中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从专家人才库中选取专家进行评标的方法, 到纪检监察部门直接监督, 保证了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使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活动变得公开、 公平、 公正, 有力地遏制了行贿受贿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对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不严,存在虚假中标和违规分包现象

有些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中标,造成 高资质投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 的现象发生同时,让不具备施工资质和能力的企业中标,还会给中标企业以通过工程牟取非法利益的机会。 一旦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中标,就会马上倒手转包或者在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工程分包给任意的第三人,更有甚者会出现再次转包 、分包的现象 。经过几次换手之后,不仅实际用于该工程项目的资金会逐次减少,而且建设单位还会对真正的施工单位的资信和能力失去有效的监控,从而为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和投入使用后的质量安全埋下隐患。 实践中,建筑工程领域频频出现的质量问题,其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就是因为在工程的招投标中,相关招投标管理部门对施工企业资质审查控制不严,以致虚假中标 、违规分包现象造成的。

2、建筑单位规避招投标的问题

目前,在一些小型的建筑工程中,建筑单位出于对自身利益和便利的需要,往往会尽量回避采取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而是自行指定设计和施工单位,更有甚者对必须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建筑单位千方百计通过化整为零或其他的方式,将项目肢解成若干不合理的独立的小项目, 使每个小项目涉及的金额均在招投标要求的限额以下,从而规避招标,达到获取更大利益的目的。 这种方式虽然使建筑单位回避了必要的招投标,但是由于将整个工程项目化整为零,造成过多的施工单位的进驻,不仅会影响到施工的连贯性,不利于机械化施工的开展,而且还会造成施工过程中责任不清,相互扯皮等现象发生,使得建筑项目监管不到位,工程整体质量更难以保证。

3、承包商、 建筑单位存在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第2篇: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高校基建;招投标管理;对策

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近几年高校基建投资规模高速增长,工程建设项目骤然增多,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图书馆等等工程普遍建设起来,这都为做好高校基建的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对于高校基建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对招标工作的重视性不够;招投标制度不健全、投标人资质不符合标准,存在挂靠现象;存在着不规范和不正当竞争现象;专家评标过程不够严密;招标机构违法等。

一、高校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存在问题

1.招标方存在的问题

目前许多高校还未采取招投标的措施,而高校自身搞专业招投标的技术人员相对有限,所以很多高校往往以建设工期紧、公开招标耗时长花费大为由,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来选定承包单位,由此使得某些投标建设单位向学校基建负责人大肆行贿,造成基建领域腐败案件时有发生。

(1)高校负责基建的领导对基建项目的招投标有着重要影响

一些高校的领导干部在招标的过程中以种种理由规避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形式。有些规定要公开招标的项目也采用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等办法来确定中标单位。再者有些高校在招标文件的编制上采取制定倾向性条款,为某些招标单位开“绿灯”,而使得一些本来符合资质和要求的投标企业无法得到公平竞争。更有甚者,有些高校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使工程达不到公开招标的要求,把原本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来进行。

(2)招标信息公开程度不够

目前部分高校基建项目不按照国家要求在制定媒体上刊登招告,而是只在自己学校的网站上公布招标信息或者直接通知几家比较熟悉的施工单位,导致信息的不公开或者公开程度不够,使得很多优秀的企业失去了投标机会,从而使招标失去应有的公平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公开招标的意义,使得基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得不到有力的保障。

(3)资格预审不到位

很多高校往往不把资格预审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进行,所以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往往流于形式,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制作的预审表格过于简单,在操作过程中无法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有的甚至直接由领导“拍板”而定不进行资格预审。

2.投标方存在的问题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为了中标往往会采取一些违规操作,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围标、串标

投标人相互串通,一家投标,另外拉几家陪标,事先商量好中标后的利益分配。或借机抬高标价,削弱或者限制其他单位的竞争使的高校的利益受到损害。

(2)违规转包、分包

有些企业在中标后即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使得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

(3)资质挂靠

有些投标企业本身不具备施工资质而是借用别的施工单位的资质,获取工程利益,使得工程项目质量得不到保障。

3.评标方存在的问题

评标为高校基建项目管理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评委组成不合理

《招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负责组建,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而目前高校组成的评委中,技术及经济方面的专家比例相对较少,而且很少高校能从当地专家库或者招投标单位的专家库中来随机抽取专家作为评委。所以整个评标过程很容易导致学校能左右中标单位,而使评标失去科学性和公正性。

(2)评标专家的问题

目前有些评标专家业务素质低下;有的专家缺乏对招投标的了解;有的专家可能与某些单位相对关系比较好等等,这都为评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埋下了隐患。

(3)评标方法的问题

许多高校往往重视投标人的总报价,商务标部分未对投标报价进行仔细审查,对于各子项报价没有详细核查,对技术标的评审中太过粗劣,不重视工程量清单报价。

4.监督方存在的问题

高校基建项目招投标监督是一项专业型、技术性、法律性和政策性都和强的工作。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加强了招投标监督,但是还是存在以下问题:

(1)高校缺乏单独的监督机构

很多高校的基建项目往往由基建管理部门来进行监督,很少设立单独的学校内审机构(如监察、审计部门),这就制约了监督机构充分发挥应有的监督职能,使很多项目监管不到位。

(2)政府部门监督力量不够

目前,教育主管部门只能在宏观上对高校基建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很多具体事项(如工程招投标)都要高校来自行决定和解决,所以基于多方面的因素,政府部门往往不能对高校基建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

(3)高校监督机构相对薄弱

高校基建或监察、审计部门往往人员较少,也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少监督方面的专业知识,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了解的不够透彻,所以在日常的监督中往往很难监督到位。

二、高校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对策

1.招标方面

首先规范高校的招投标制度,同时加大对基建等部门的监督,尽量避免腐败或者违法情况的发生。再者积极鼓励高校采用招投标模式,这样使高校基建的招标管理能更加专业化,也能使高校在更大程度上选择更加优秀的投标单位,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工程的招标费用。其次要加强资格预审力度,规范资格预审行为,或者可以试行资格后审。最后要尽量保证招标的公开性,包括招标信息的公开,开标过程的公开,评标标准与方法的公开,中标结果的公开以及投诉受理的公开,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基本原则。

2.投标方面

首先要扩大投标企业的数量,积极引入资格后审制度,同时加强资格审查力度,确保资质挂靠的企业无法入围,同时在中标后合同编制的过程中应明确不经高校同意不得让或者分包工程项目,并对违反合同的情况作明确的约定。另外可以积极试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工程项目代建制度。

3.评标方面

评标是招投标过程中的核心工作,评标的科学性直接关系到是否能选出优秀的投标企业作为中标单位,也关系到工程质量的可靠性。所以在评标方面我们应更加合理选用评标方法,如百分制综合评标法,模糊数学理论评标体系等。同时在评标过程中要组建合理的专家团队,提高专家准入的门槛来保证专家的素质。鼓励从当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来进行评标,并建立评标专家责任跟踪追究制度。

4.监督方面

各高校应该积极组建独立的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并对基建项目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及时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纪检、监察或者审计部门进行汇报。制定监督实施细则,尤其是中标后加强跟踪监督管理。同时高校的主管部门应该对高校的基建项目进行经常随机性抽查审计,加大对高校基建项目的监管力度。另外高校应该加强基建部门、审计以及监察部门的人员配置,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招投标知识的专业培训,使工作人员在日常的监督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结束语

做好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是高校现阶段面临的一个课题,只有做好招投标管理,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才能切实维护高校和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国家利益,减少腐败现象的滋生。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基建项目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的招投标秩序、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交易成本、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等有着积极的意义,能进一步促进高校基建工作健康而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云龙 甘红川 对高校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思考[J]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4期.

第3篇: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

O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为招投标工作对设备的质量和资金的支出等有重要作用,所以事业单位对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越来越重视。但是在设备招投标过程中依然存在一部分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事业单位的发展。

事业单位设备采购招投标问题和对策

Abstract:The bidding and bidding work of equipment procurement has an important influence on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 institutions, because the bidding work has an important effect on the quality of equipment and the expenditure of funds, so the institutions of the procurement of equipment procurement work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But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the bidding process of equipment, the existence of these problems restricting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 institutions.

Keywords: institutions equipment procurement bidd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采购招标费用比较高,手续比较繁杂的问题,直接影响着设备采购资金的有效使用和设备的采购质量。所以事业单位必须加强对设备采购招投标阶段的认识,并积极进行优化和规范。

1事业单位设备采购招投标阶段的问题

1.1设备采购费用高

事业单位在进行招投标时都需要进行公开登报、并制定相应的招标文件,同时还要布置招标场所,这些工作都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尤其在出现中标无效的情况下,会导致费用增大。

1.2手续繁琐

在进行设备采购招投标过程中,从设计招标文件到承包商进行签约这一整个过程中都需要进行充分准备,无论是哪个阶段都需要对相关程序进行审查和办理,在所有的环节中必须遵循相关规范标准,如果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那么将会引起比较严重的纠纷。

1.3可能会出现串标和抢标情况

首先在进行比较大型的招投标项目时,投标者之间可能会出现串标的情况,在招投标过程中会出现报价不实或者提高报价的情况,给招投标工作带来困扰,同时增加投标者的损失。另外还有的报价者因为想要尽快获得一定经济效益,或者是迫于业务政策等带来的压力,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会出现不合理低价现象,这一状况会直接引发恶性竞争的问题的出现,导致后期存在偷工减料,延期交货等不规范行为。

1.4招标信息存在缺陷

在设备采购招投标信息时出现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为信息的透明度还不够,招投标信息只是在部分固定网站上,宣传渠道比较单一,参加招投标的人比较少,无法保证报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并且在对招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时,工作缺乏规范性,为后期中标不履行约定埋下隐患。

1.5招投标过程监管体系不够健全

完善的监管体系可以保证事业单位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且能够更好的稳定设备招投标市场的秩序。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时,要对各个环节进行监控,不仅主要发挥监管部门的职能同时还需要是其他部门进行配合。但是当前招投标工作中,监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缺乏公平公正意识,监管部门监管不力造成招标文件中出现各种陷阱,采购合同中也存在这种的不合理之处。

2事业单位设备采购招投标过程中的优化措施

2.1积极控制采购招投标费用

首先通过网络广泛宣传设备采购招投标信息,加大信息的传播范围和速度。其次对开标场所布置上注重简单有效,降低采购招标费用。最后控制废标发生的概率,加强招标工作的计划性,将整个采购标准控制在合范围内。不随便取消采购任务,同时积极对新投标单位进行辅导,控制招标预算,在保证最低成本的基础上,使中标承包商获得应有利益。

2.2对招标程序进行简化

招投标过程目的是实现双赢,同时对市场进行规范,在当前新的发展阶段,招投标程序应当随着市场的变化而调整。简化招投标手续,使每个环节实现高效透明,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职能交叉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实现集中管理。同时设置专门的机构对工作的开展进行规划和管理,将管办进行分离,实现设备采购的科学性,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

2.3降低串标和抢标等行为的发生

首先规范设备采购人员的行为准则,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招投标人员行为。其次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协调价格与质量的关系,保证招投标过程的科学合理。最后加强对招投标人员的培训,提高招投标人员的专业素质,对参与者进行考核,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

2.4完善招投标过程监管体系

首先完善相关的监督机制,严格监管设备采购招标环节中的不规范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对招投标现场和整个过程进行监管,对采购计划和采购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对不遵守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其次加强招投标信息的透明度,实现信息公开,使更多的供应商参与到采购招投标工作中,节省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最后完善投诉渠道,设立专门的投诉信箱,积极利用网络等媒体,广泛吸收意见和建议,拓宽投诉渠道,积极解决招投标工作中的问题。

3结束语

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直接影响着事业单位的发展和建设,所以在招投标工作中,必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通过对招投标过程的不断完善,实现设备采购资金的有效利用,同时保证设备的质量,使供应商获得足够的利益,最终实现双赢。通过对招投标过程的不断完善,保证市场的秩序性,促进事业单位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艳.浅谈事业单位设备采购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当代会计,2016(12).

第4篇: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领域也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同时,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也正在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当前加快推进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制化的进程中,分析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能够给使招投标机制的功能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机制,真正提升建筑工程领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分析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工作监管方面力度不够。在当前形势下,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非常容易出现越位和缺位行为,也给招标人(招标人)进行“暗箱操作”创造了可乘之机。尤其是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工作监管方面主要依靠《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和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地方政府规章等法律法规来进行对于招投标工作的监管,然而,在具体的监督过程中,相关的实施细则仍然是比较缺乏的。对于相关的组织机构来说,负责招投标工作监管的政府行政机关比较精简,相关的监管人员也比较少,导致监管力量非常弱。对于行政手段来说,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建筑工程市场的管理过程中,尤其是在对于建筑工程业主的行为进行规范的过程中,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行政手段,一些行政惩罚性的消极手段的大量使用会导致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受到阻碍,不利于建筑工程市场的繁荣。

(2)招投标运作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建筑工程单位缺乏必要的法律、合同方面的专业化人才,部分工作人员不了解有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方面的业务,在进行评标细则的制定过程中不能够周密的考虑,造成标底不准确。与此同时,招投标运作过程中泄露标底、串标等问题也屡屡发生,使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受到非常严重的影响。另外,由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身的需要,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造成投标书的编制不具备科学规范性。

(3)当前的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在当前形势下,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包括《:招投标法》、《建筑法》等。在这些法律法规中的部分条款规定本身就留给业主或机构一定的弹性空间,从一定程度上来讲,这些条款对部分业主或机构的道德约束高于法律约束。

(4)当前我国建筑工程市场机制尚未成熟,信息透明度不高。在当前形势下,建筑工程市场主体信用观念比较淡化,从业者的从业行为不具备足够的规范性。从业主的角度来讲,他们的行为不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约束,这就导致回扣、垫资、压价、拖期、拖欠款等等现象被形象地比喻为压在承包商头上的数座大山。与此同时,从承包商的角度来讲,非法转包、资质挂靠、偷工减料、逃避保修责任等问题屡屡出现,这就导致招标投标不具备公平性和公正性,造成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利益受到非常严重的影响。这一系列的问题造成了建筑工程质量非常低劣,导致建筑工程市场行为非常混乱。

3 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措施分析

(1)增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执法力度。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监督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严格管理,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也必须充实力量,严格执行职能,努力监管招投标管理过程中薄弱环节。另外,必须明确招投标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招投标工作涉及最多的建筑工程进行监督,实现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将存在的各种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从源头上搞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

(2)建立健全招投标运作机制。建立健全招投标运作机制,必须建立相关的规范招投标运作制度。并且,必须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及保险、担保机构的合作,对于相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对企业和专业人员的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和履行合同的情况都必须进行认真的记录,同时录入数据库,形成“黑名单”制度,也要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公布,真正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作用。

(3)弥补法律法规中的漏洞和问题。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下,除了《招投标法》这一指导我国招投标活动的法律之外,也必须制定更加严厉的规章,从而真正保障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使法律法规上的弹性空间得到最大限度的减少。必须加快弥补法律法规中的漏洞和问题,尽早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切实保障招投标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招投标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4)建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提高信息透明度。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的运用有利于交易成本的节约。通过建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招标方可以在网上定期招标信息,投标方可以在网上公布自身的履约情况、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等信息,从而使查找信息成本得到了大幅度的降低。借助于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还可以实现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评标的效率的提高,实现信息透明度的提高,使签约及相关交易的成本得到大大的节约。

第5篇: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政监管

工程招投标是一种竞争性的工程发包方式,是发达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普遍采用的一种做法.对于我国而言,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工程建设领域引入了招投标机制,经过近30年的探索努力,我国的招投标制度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实施招投标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惯性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依然存在,仍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与国际惯例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实践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去思考和探索,以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虽然近些年来国家颁布了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由于一些人无视法律的权威,导致实际管理执行中存在障碍,使得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本文从 建筑招投标这方面进行了分析。

1.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各方存在的问题

1.1业主方面,主要是规避招标和虚假招标的问题业主规避招标现象严重,主要表现为有以下几点:一是“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二是违背基建程序先行开工;三是钻优化经济环境的空子,打着“招商引资”的牌子规避招标.除了以上几种规避招标的现象以外,个别招标人采用表面招标,暗中弄虚作假,以达到指定投标人中标的目的。

1.2施工单位方面,主要是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在现行的情况下,很多业主非常注重投标报价,将其视为评标的主要尺度,导致了盲目或有意降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中标.这些中标的投标单位中,如果有些承包企业以偷工减料的不当手段达到有利可图的目的,就会致使工程质量降低,甚至豆腐渣工程的出现,后果不堪设想.

1.3招标机构方面,主要是管理不规范.有些招标机构自身管理水平与日益发展的招标事业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管理松散混乱.一些地方有形建筑市场与招投标监管机构、中介组织与原有行业主管部门,明脱暗挂,仍然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

2导致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相对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实行招标投标制时间较短,实施过程不规范,存在不少问题,而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只是客观的规章制度不完善问题,招投标过程中还有很多主观的因素影响了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规范性,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2.1《招标投标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但对一些违法行为缺乏相应的处罚条款.招投标市场的信息服务、场所服务、集中办公服务等基本功能还不健全,相关的制度也不够完善,这些都制约了招投标市场对遏制腐败行为作用的发挥.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还有一些部门和地方执法不严,各方主体法制观念淡薄,一些单位或者个人仍然知法犯法,以身试法,把依法行政与加快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一味追求所谓的经济增长;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直接干预招投标活动,破坏法定建设程序.

2.2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未能实现既定功能招标。投标定标的关键是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的素质和能否客观公正地逐项打分,直接影响着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的命运,也影响着评标的公正性,最后影响招标投标定标的结果.由于存在着许多主观的因素,评标专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打分,这样就客观上赋予了评委左右评标结果的权利,从而给假招标及违法招投标等提供了可乘之机.

2.3市场诚信体系不完善,信用观念差。我国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阶段,虽然市场经济已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占主导地位,但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作用的结果及传统文化使然,人们的信用观念却远远没有建立起来.招投标市场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以及中介机构的一些人员,在进行招投标活动中,难免会被一些关系、势力以及金钱所左右.由于建设工程产品采购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招标人、人、评标专家委员会),并且建筑产品招投标的某些内容及过程需要保密,客观上造成了不便于社会监督,减少了投标人因为虚假信息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

2.4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招投标工作存在问题和难点。从管理体制上来讲,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实现宏观指导;各职能部门按其职能分工管理和监督本部门的招标投标工作.由此构成了多部门管理的格局.多部门管理造成了管理职能交叉、条块分割、行业与地区垄断、政出多门等混乱状况加剧,严重地妨碍了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的建立.从监管力度上讲,尽管目前采用了多种监督手段,但收效不大,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人员配备不足,使招标投标监管难以到位.实行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开、公正.由于我国体制、制度不健全导致的不规范行为的存在显然违背了这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改观我国的建筑招投标市场,必须对其有深刻的认识,健全并且完善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竞争机制,真正建立一个高效、权威的统一招投标平台.加强政府监督管理的职能,建立有效监控机制,提高招投标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良性发展.只有这样,招投标工作才能发挥其优越性,我国的建筑市场才能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逐步迈向世界。

参考文献:

[1]周志鹏,李启明,邓小鹏,等.基于事故机理和管理因素的地铁坍塌事故分析―――以杭州地铁坍塌事故为实证[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09, 19(9): 139-145

第6篇: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问题;建议

【 abstract 】 bidding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the international generally used in a way to trade, is also a kind of be standardized means of competition. Since the 1980 s, China began to implement a bidding system began, bidding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gradually become China's project is the main way to purchase, and widely used in our country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ultation, decision-making, design and material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and supervision, etc. Facing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unceasing prosperity, increasingly fierce competition. Although the bidding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since has gradually into the bidding issued by the legal system, the rail, effectively in the construction field of many bad behavior occurs, but still have the construction of project bidding still exist in the obvious problems and defects, such as not just, not good faith, etc, is not conducive to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in China. This paper of project bidding for construction of the problems in study,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 key words 】 construction project; Project; Bidding; Existing problems; suggest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逐渐建立,社会各行各业急需规制的问题大多被纳入法律规范中加以规定,由于我国的地大物博和人口众多,对建设工程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建设工程招投标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也就不言而喻。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秩序还不够健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市场的发育也不够成熟,还需要不断地进行完善。如何更好地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本文拟从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问题发生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这三方面来进行探讨,旨在通过探讨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提供一些建议。

1、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行为不够规范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违规干预、规避招标,把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这就在无形中排挤了许多的投标竞争者;

(2)在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进行虚假招标,明为公平招标,实则早已内定施工单位,进行象征性的招投标,以选择自己青睐的、有关系的施工单位,危害重大。例如,原深圳市水务局规划建设处处长张广松腐败案,公开招投标的三个隧洞造价均上亿元,数百家施工单位激烈竞标,其中不乏优质单位,但中标的竟是一名对工程一窍不通的个体老板,实则令人大跌眼镜;

(3)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相互串通勾结,组成联盟,事先约定投标报价,帮助联盟中其中一个中标,按次轮流中标,利益均分,以排挤其他投标人的竞争。但这类行为隐蔽性较强,不易被查处,被查处的也大多因为投标文件而败露恶行;

(4)在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将项目化整为零、任意分割,例如只对主体工程进行招标,对其他工程直接发包,或者更改招标性质,使项目达不到法定招标的规模标准;

(5)建设单位在发包时利用权势恶意压低造价,否则不给中标,或者与造价咨询机构、招标机构沆瀣一气,弄虚作假;

(6)招标单位不按政府批准的等级规定在相应级别的交易中心进行交易,而是采取就近原则,在距离较近的场所招标,或者选择自己喜欢的场所进行招标,规避法定监督,例如,省级重点工程在当地交易中心进行招标,而未在省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7)将那些造价高的单位工程进行肢解,使各分项的合同造价低于招标限额,规避招标,逃避行政、司法监督,恣意妄为地进行利益传输。

(1)巧立名目,妨碍正常招标

往往表现为有的建设单位以任务重、时间紧迫等为借口,将项目定义为“献礼工程”、“抢险工程”、“形象工程”、“民心工程”等,在党内会议或联席会议中就确定好施工单位,然后直接插手招投标,选择内定的施工单位。这种做法严重地妨碍了招投标工作的正常秩序,甚至由于选择的施工单位不具备应有的资质和能力而导致事故的发生,造成恶劣的后果。

(2)招投标工作机构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欠缺,不够专业,尤其是在应对紧急、突发事件时,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部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缺失,以致于在工作中中饱私囊,与他人串通勾结,滋生行业腐败作风;有的工作人员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为他人出歪点子、钻法律漏洞,从中牟利。

(3)滥用专家评价

主要表现为相关专家在金钱诱惑下抹灭良心,践踏自身人格和职业道德,为特定企业打高分、保驾护航,或者不敢发表真实意见,甚至主动询问、揣测招标单位意见,按招标单位的意向来评标,使专家评价的权威性不复存在。

2、建设工程招投标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2.1管理有待完善

虽然有的地方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监管部门,或者交由其他的一些职能部门进行代管,但是实践中这些监管部门的监管人员往往配备不足,监管经费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使招投标的监管工作难以面面俱到,只能浅尝辄止。另外,现行招标投标管理体制中由多个部门负责招投标的行政监管,造成了诸多问题,比如管理部门的互相推诿职责等等。

2.2信用观念、法制观念薄弱

随着人们对生活水平要求的提高,一些人在利益的诱惑下,不能坚持自己的原则,漠视职业道德,规避纪律规定,为他人开绿灯。另外,信用观念和法制观念也十分薄弱,在招投标活动中,往往因为一些势力、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等而做出不诚信、不公正的行为。

2.3有形建筑市场不够规范

现在的建筑市场管理模式对虚假招标、阴阳合同、弄虚作假、应当进场而不进场等违规行为尚无法律、法规进行责任的追究,造成了有形建筑市场无法可依、难以制约的局面。另外,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也没有在招标制中实现,有形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招投标活动中的腐败行为,刺激了一些人的投机取巧心理。

3、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所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1)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行为

首先,应建立合理的监督制度,对违纪行为的业主进行严肃的查处,并注重与工商、税务、银行及保险等单位的密切合作,将履行合同的情况、不良记录和处罚决定录入该单位的数据库,将严重违规企业或单位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布,以此来加大违规的成本;其次,对违规的招标单位进行严格处罚,实行问责制,对违法的应送至相关法律部门进行惩处;再次,对招投标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切实监督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的到场率、监督招标价和中标价的差价区间、监督施工单位是否及时履行投标承诺以及是否给业主造成财产损失等等。如果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就应及时警告或进行制止,还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严肃处理,甚至取消其投标资格。

(2)建立诚信档案、严格执法

现实中的挂靠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在施工单位前来报名时,我们应要求其相关负责人携带法人委托书、劳动合同和社保关系证明书,以此来杜绝挂靠这一现象的发生。招投标管理中心则应根据各企业的具体情况为之办理信用档案信息备案,还要对每次参与招投标工作的企业从质量、事故和技术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及时录入档案,充实诚信档案信息。在今后的招投标中,对那些诚信的、业绩好的单位给予优先推荐或加分,对那些屡次发生事故、屡次违约或者质量不过关、诚信有问题的单位进行减分甚至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最终有效地保证工程建设队伍的质量,保证整体的建设水平。

虽然制度建设必不可少,但最根本的还是执行问题。没有一个好的执行队伍,即使制度再好再完善,也只是一个空中楼阁,只是一句空话。因此,我们还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使之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违法者形成一种威慑的作用;此外,还应努力加强道德建设和公证体系建设,道德水平提高了,自我约束力量也就增大了,对减少违法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3)规范有形建筑市场

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对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首先,我们应要针对影响招投标公正性的关键环节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来解决,对管理制度和方法进行完善和创新,把过程监督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把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结果公布于大众,坚持阳光操作,在自身和大众的共同努力下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其次,我们应保证参加投标的所有企业的参与权、知情权以及选择、监督权,保证公正透明,保证竞争的公平,规避招标单位不法行为,认真组织、落实好招投标工作;再次,在挑选专家时要保证专家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严格备案,跟踪管理,严禁勾结串通等不法行为。

总之,我们应细心观察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研究,想方设法地净化我国招投标市场,因为只有保证招投标市场的公正和公平,才能保证项目工程的质量,保证人们对建筑市场的信心。

参考文献

[1] 朴金荣.浅谈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J].探讨与研究术.2009.02;

[2] 钟阳.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辽宁科技大学学报.2009.04;

[3] 梅阳春.邹辉霞.陈锦桂.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7;

第7篇: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完善措施

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对于所有工程建设而言,是基础部分,市场经济制度中,规划设计的服务以商品的实行正式进行交易,计划设计目标委托一般依据招投标、选择计划、协议委托以及直接委托等方法。然而我国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时问题重重。

1.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时所存在的现状

因为市场化执行制度不完善,尤其在对招标组织组成指标进行设计方面不确定,招标人员以及招标的组织机构具有不合理的行为,没有一个健全的行政管理,监督制度不健全,造成当下设计以及进行施工招投标时问题重重。

在进行工程的招投标时,在以下方面更为明显:招标单位对设计进行招投标以及规避招投标方面意愿较低;招标单位在成立招标组织的机构上不规范;招标单位没有进行自己组织招标的情况中,不予对招标机构进行办理招标事宜方面执行委托;招标组织的机构在办事时不正规,甚至出现暗箱操作的情况。看似公开进行招标,其实已经对中标人进行内定,看似在邀请招标,而事实上已经背地里设计单位来陪标,通过种种借口对于潜其他投标的单位予以排斥,对专家进行串通或者操纵,协同评标走过场等,以上行为很大程度上都将导致腐败的出现;在进行招标组织的活动时,没有一个合理的行政监督管理机制。

2.在建设工程中招投标现状的原因

2.1在招投标设计管理的因素

当下,我国仅仅在工程规划设计方面有所理会,而没有一个全面理解工程咨询情况。工程咨询的业务范围包含在前期宏观经济规划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评估,与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一直处于分开状态,互相脱节。在行业管理方面, 由建设部门管理规划设计工作, 由国家计委管理工程咨询工作,相关设计、咨询、监理等协会、学会也分属不同部分,造成一种各自为政、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造成制度不健全、职能混乱、管理不明,极大的限制了综合业务的发展能力,进而导致市场竞争力停滞不前。

2.2招标手段不合理

我国招投标的工作所进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1)在政府主管部门监督的基础上进行自主招标;(2)由招标管理专业机构代行招标。这两种招投标模式,会造成权利相对集中的弊端, 容易引起招标工作的变样,出现滥用招标权,进一步发生经济腐败等问题。如果长时间处于这种状况的话,一定会影响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展。

3.健全建设项目在招投时的措施

3.1完善诚信机制

其一,要将招标的方式予以明确。使招标方式的审批权利得以转变,从最初所有专业的监督部门转换成发展和改革与部门并协同有关的部门对关于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批的时候同时处理。相应的部门在确定项目的时候,把有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在招标方面的信息通过政府的网站公布于社会,尽量能够吸引大量投标企业进行参与。实践显示,更多的投标企业对项目进行关注,而招标单位的趋向性就会降低,在进行招标投标的时候就会更加顺利。

其二,要求委托招标的机构应有一个服众的信誉。建设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时,招标的机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行政监督部门一定要在监管上多下功夫,努力使招标的质量更加令人满意。招标的机构一定要对从业资质负好责,对于有些企业不符合标准的要从招标的市场义不容辞的予以清理,并通过网络构建一个招标的机构关于动态诚信体系以及组建一个在资信以及实力方面让人信得过的招标机构而构成的本地区招标机构的数据系统,引导招标人从所组建的招标机构的数据系统内对招标的机构实行随机抽取的办法。

其三,对投标企业的预选系统予以确立。为使招标投标具有一个较高的成效并且确保招标能够顺利进行,防止招标单位以资格预审形式有意的将潜在的投标人进行公平竞标进行制约,在进行实践研究下,我国一些区域将投标企业的预选系统予以成立。实践表示,成立投标企业的预选系统,在有效避免出现串通投标、挂靠投标、恶性竞争一系列不良手段的同时,投标企业的形象也予以有效树立,使企业在竞争力方面更具有优势。政府的监管部门要严格掌控进入预选系统进行投标的企业,广辟信息出处,以避免信息没有真实性,使信息更具有权威性,建立健全进出预选系统的机制。

最后,将评标专家的诚信度予以加强。政府监管部门要对评标专家评审的依据得以明确,将专家对评标以及培训的通知情况,以及全部评标的过程与其结果进行登记,在进行考核的时候实行“一标一考核”实行,将在评审工作中不合格或者不进行规范记录的评标专家进行清除处理。

3.2根据法规对监管招投标方面的力度予以强化

行政监管部门当建设工程的建设项目根据法定招标的程序入围以后,一定要将监管重点予以重申,对于监管的设施与设备进行及时的完善,加强监督重点阶段的程序。根据《招标投标法》与其相应的配套法规、制度以及规范性的文件的相关要求,将程序监督按规定进行。

努力实行监管相分,大力鼓励有形建筑市场在建设方面的工作。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实现了工程建设招投标从无形到有形、从隐蔽到公开、从无序到有序的根本性转变,是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提高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监督机构要积极推动有形建筑市场健全体制、完善功能,通过有形建筑市场的作用实现工程建设招投标集中交易、阳光操作,按照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定招标程序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操作规程。政府的监管部门应全力协助有形的建筑市场,共同完成建设,在健全的监管形式下,重点进行监控,并予以宏观的监控,将监管的实效予以有效加强。

4.总结

综上所述,在完善规划计划的招投标机制上要具有针对性,将规划设计招的投标机制予以建立健全,将规划设计的招投标的运转流程予以规范化,在进行招标以及投标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一个公平、公正与公开的原则,进而使管理更加有效,进而将规划设计的标准以及其效率予以有效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史纪南.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J].中国建设报,2002,12(7):23.

第8篇: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新时期时期;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要点

1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招投标行为有待规范与完善

(1)招标单位在工程招标当中存在的问题招标单位在工程招标当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没有严格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格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工作进行公开、公正的开展。第二第二,擅自开展招标活动,导致出现了一些非法的招标行为。第三第三,招投标单位之间存在利益关系,拉帮结伙违背了工程招标的公平性标的公平性。所以为了有效的控制和规避工程招标当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现象的违规违法现象,确保工程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对工程招标时可以把工程划分为几个部分标时可以把工程划分为几个部分,并建立项目小组,由各个小组对项目招标进行控制组对项目招标进行控制,以此来避免企业在工程招标当中任意的增加工作量和提高工程成本意的增加工作量和提高工程成本,给承包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2)投标单位在工程投标当中存在的问题投标单位在工程投标当中存在的问题。第一,个别投标单位为了能够拿到中标资格和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标单位为了能够拿到中标资格和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在工程投标当中采用了很多不正当的办法程投标当中采用了很多不正当的办法,例如,严格控制工程报价的成本价的成本,工程材料以次充好,恶意压价等。有的甚至还出现了蓄意造假了蓄意造假、倒卖投标合同、层层转包、随意分包等违规行为,严重阻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开展严重阻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开展。

1.2评标问题突出

评标就是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当中对评标人的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比较和分析并最终优选出最理想的投标企业业。评标是项目招投标活动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就目前评标工作的开展来讲目前评标工作的开展来讲,评标工作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个有效合理的评标体系效合理的评标体系,与评标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评价标准还有一段距离还有一段距离。首先一些评标人员对于评标工作在项目招投标当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标当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态度粗暴、责任心不强,有的甚至为了蝇头小利视评标的公平性于不顾甚至为了蝇头小利视评标的公平性于不顾,给实际评标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其次,是综合评标法的应用问题,综合评标法在实际应用当中会受到评标专家主观意见的左右评标法在实际应用当中会受到评标专家主观意见的左右,从而导致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而导致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

1.3招标机制有待发展

目前工程招投标工作所采用的监管模式为过程监管目前工程招投标工作所采用的监管模式为过程监管,并对应登记与备案对应登记与备案,对工程招投标当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管管。但是在实际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当中由于招投标企业的独断专行的独断专行,导致过程监管工程招投标工作当中不能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功能和作用,因而出现了招投标企业在工程招投标当中擅自做主的行为擅自做主的行为。例如,(1)一些招标部门的招标文件有严重的抄袭现象的抄袭现象,文件内容不系统不规范质量差,(2)一些招标部门的管理水平与实际的要求相差甚远并且急功近利门的管理水平与实际的要求相差甚远并且急功近利。(3)对于设备要求把关不严设备界定的精准性极差设备要求把关不严设备界定的精准性极差,以上行为不仅严重阻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重阻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同时也制约了评价标准的进步与提高步与提高。

1.4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合同管理缺少系统完善的管理手段合同管理缺少系统完善的管理手段,导致合同在内容编制制、签署、履行过程当中不能形成较为统一的规范,从而使合同各方产生了诸多的矛盾同各方产生了诸多的矛盾。另外,一些招标企业太过注重经济利益济利益,,在合同管理当中的制定了很多的不平等的合约条款款,不仅违背了合同的公正性造成双方权力和义务的严重失衡衡,同时也使得责任的界定含糊不清给后续双方矛盾的处理利用划分制造出了很大的麻烦利用划分制造出了很大的麻烦。

2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完善对策

2.1对招标对招标、投标工作者开展相关培训

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一项对职业素养和法律知识有着很高要求的工作要求的工作。在工程招投标当中。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不仅有助于实现招投标工作更具规范性与合法性同时也有利于工程招投标工作在公平性同时也有利于工程招投标工作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下有序进行进行。例如,通过培训一些招投标文件的书写与格式变得更加的规范加的规范,大大降低了工程招标投标失误的发生。

2.2严格遵守招标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标准

在工程招投标当中无论是工程招投标的哪一方都必须要遵守我国制定的招投标法案和相关的法律规范遵守我国制定的招投标法案和相关的法律规范。并严格按照法案和相关规范的要求通过合法渠道和手段进行工程招投标标。另外,为了彰显招投标的公正性投标企业还可以组织建立一支监管队伍对于招投标当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给予及时的纠正和制止时的纠正和制止,利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工程招投标当中的不正当行为正当行为。

2.3强化管理以及监督力量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应起到对建筑市场进行监督和仲裁的功能起到对建筑市场进行监督和仲裁的功能,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的监督和管理。按照招投标工作遵循的公平、透明的原则,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工程招投标当中的作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工程招投标当中的作用。其次,企业还要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在行为与合同上的管理力度还要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在行为与合同上的管理力度,在适当的条件下建立一支专门负责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队伍以此来进一步提升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效率来进一步提升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效率。

2.4强化合同管理

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加强对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当中的控制与管理的控制与管理,确保合同签署的各项条款落实到位。另外,在招投标工作的实际操作当中招投标工作的实际操作当中,还要明确好中标人,对中标人进行全面了解后在与其进行合同签署行全面了解后在与其进行合同签署。并认真细致的审核好招投标文件当中的规定内容投标文件当中的规定内容。其次,为了让各大投标企业都能够在一个公平的竞标环境下够在一个公平的竞标环境下,平等的获取到招标信息,在制定招投标合同时一定要维护好招标活动的公平性与透明性招投标合同时一定要维护好招标活动的公平性与透明性。对于违背招标公告内容规定规程的个人与企业一定要给予严厉的惩处的惩处。

3结语

综上所述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是一项在工程领域当中较为普遍的工程承包信息和通过招投标优选出最佳承包企业并与之签订承包合同的一种方式之签订承包合同的一种方式。工程招投标的与承包合同的签订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进行行,不能违规操作或私自进行招投标,确保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能够在一个公开标能够在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下健康有序的进行。

参考文献:

[1]赵艳.浅谈新形势下的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J].门窗,,2016((11).

[2]吴莹.关于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研究思考[J].江西建材,20152015(18).

第9篇: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招标投标;分析与研究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工作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不但可以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

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1、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市场工程承发包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施工企业自己上市场揽取业务,再发展到今天在有形建筑市场(政府投资项目)参加竞标。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市场竞争过度,各施工企业或其人为了获取承包合同采用了许多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成为了反腐败工作中的热点问题。目前,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问题的焦点在政府投资工程上,特别是这些工程在招投标阶段“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剥夺了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给一些腐败分子提供了“寻租”沃土。建筑市场经过多次整顿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违规行为从公开到隐蔽,从个别人“一锤定音”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正当的“系列操作”,形成了程序上的合法而实质上渗透着腐败。

2、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承包单位转包问题严重。“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

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2.2 法规制度尚不健全。目前的招投标制度,一是本身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在招标投标的环节上缺乏一定的严密性和强制性规定,程序设计过于粗疏或存在漏洞,存在一些可以人为调控的因素;二是在实际运行中,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力度不够,改革措施还不到位,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一些地方性的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和细则,往往容易造成部门封锁、地方垄断、多头管理等混乱局面,同时也存在着能否有效执行的问题;三是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有的招标监督机构、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与机构之间职能不分、人员混岗使用,政府的监管职能与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职能交叉混淆;四是对招标机构监管制约的缺失。由于招标机构属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没有明确的上级主管部门,只能依靠行业自律等手段来进行自我约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其监督管理上又缺少硬性的依据和规定,监管制约乏力,在一定程度上难以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3 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严,管理不力。有的地方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的二级法人也参加招标,导致一些虚报资质等级的挂靠企业中标。这种“高资质投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在很多地方都有,是当前工程建设模式的一大漏__洞,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

2.4 承发包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有些建设单位利用招标权索贿接受“回扣”,对按国家规定应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进行指定招标或议标,搞“暗箱”操作,选择与自己有关系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这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中失职、赎职行为,与招投标的合法、平等原则相悖。

2.5 投标定标过程控制不严,运作机制有待完善。有的建设单位没有法律、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不熟悉,评标细则不全面,招标文件较粗糙,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出入较大,导致标底不准确,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除此以外,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泄露标底、串标等时有发生;或者投标单位太少,没有竞争性;评标办法不完善;同时施工企业为达到中标目的,有意压低报价,或者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致使投标书编制不完善。

2.6 监督力度不够,管理措施不严。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法规、条例、办法宣传力度不够,且具体的监督、制约、管理措施也跟不上,对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不能有效地、及时地查处。另外,由于对招标文件把关不严,致使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完备,给中标后合同签订带来诸多不便,甚至使承包合同长期不能签订。

2.7 招标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业务起步晚,招标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存在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现象,其次对于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

结束语

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对建筑工程中招标投标制度的控制和管理,避免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及违规行为非常重要。

参考文献

[1] 刘尔烈,朱建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与投标[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

[2] 曹富国.中国招投标法原理与适用[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3] 唐虹.浅议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问题[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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