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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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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第1篇:施工专业工程分包合同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专业分包,风险,控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建筑市场不断发展,建设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建筑市场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建筑企业的管理层与作业层逐渐分离,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分包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建筑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通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的管理成效,使建设工程项目更加专业化、精细化,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目的。但是,在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管理过程中的一些现象和做法,导致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存在一定的管理的险,阻碍了建筑市场专业分包管理的正常发展。

一、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存在的风险

(一)肢解建设项目违法分包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于其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专业分包,是我国建筑市场常见的施工管理模式。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总承包单位将应由一个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工程”分包给几个所谓的专业施工单位来施工,即将工程肢解分包。将工程项目肢解分包,通常是由于对专业承包的划分过于细化,并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确定,使得设计与施工阶段性进程混淆被合法化,其实质是无效的分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的相关规定,因肢解发包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肢解分包属于肢解发包的一种,则因肢解分包所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亦属无效合同。

(二)专业分包队伍技术水平差

建筑市场上的分包商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再加上挂靠资质现象严重,许多不具备专业分包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通过各种渠道拿到分包工程,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个别分包队伍的技术水平较差、整体素质偏低,忽视对工程项目的系统性管理,不认真对待工程,甚至为了追求更高利润,在材料使用中以次充好,严重危害了施工质量。另外,由于分包人主体资格不合法,导致所签的专业分包合同无效,进一步增加了民事诉讼风险。

(三)专业分包合同不规范

专业分包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管理的依据和工作基础,是规范和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在现实中,总承包单位常常对专业分包合同内容、形式、条款的审核具有较大的随意性,经常出现合同内容不全面、合同条款不严密,文字使用模糊等问题,造成专业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推诿、扯皮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总进度、总质量、总成本等总承包合同条款的正常履行。

(四)专业分包质量监管不到位

有些总承包单位的分包管理体系不健全,在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之后,疏于对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尤其对于一些专业性强的特殊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缺乏相关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忽视了专业分包施工过程管理,给工程建设带来巨大的隐患。另外,工程监理在专业分包施工过程中,对分包单位的技术审核不严格,或者为了均衡各方利益而采取消极管理的态度,同样会给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带来很大困难。由于专业分包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导致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等一系列潜在问题,总承包单位都必须向业主承担违约及赔偿的连带责任,加剧企业风险。

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风险控制策略

(一)规范专业分包行为

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强化企业领导层、项目经理、合同审核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从思想上筑牢预防专业分包法律风险的有效防线。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不符合专业分包规定的项目,坚决不允许分包;对符合专业分包规定的项目,杜绝随意指定专业分包单位,要严格审核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施工人员技术水平等资料,审慎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加强专业分包工程管理,将建设工程项目专业分包的管理风险从源头上降到最低。只有通过有效的招投标程序确定的专业分包单位,才能够选到技术进步、管理先进、人员稳定的合格分包队伍,才能使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通过紧密合作降低施工成本、互惠互利,有利于施工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严格专业分包承包商的确定程序

要选择资质及信誉良好的分包队伍,必须严专业格分包承包商的确定程序。面对纷繁复杂的专业分包商市场,一定要依法规范专业分包承包商队伍的准入机制,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资质过硬、实力雄厚、管理有素、经验丰富的专业分包商队伍。首先,在资质业绩审查方面,要注重审核专业分包商提供的“五证一照”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有资质挂靠嫌疑;对于分包单位提供的施工业绩资料,尤其注重特殊专业分包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类别、施工安全、自有设备等业绩情况的审核。其次,在分包队伍人员素质方面,除了关注技术负责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称情况外,还应该关注管理层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施工工人的熟练程度。

(三)规范专业分包合同管理

专业分包合同是处理纠纷的法律基础,通过规范专业分包合同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不必要损失。首先,制订专业分包合同管理制度,设立专职管理人员,包括专职法律人员和技术人员,建立合同执行责任制。其次,广泛使用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内容,严密合同条款,合同中除了应具备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期、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等一般性条款外,还必须明确禁止分包方转包和再分包,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的交纳和扣留,违约责任及合同争议的解决等条款。最后,规范合同审批程序,明确合同责任,分包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四)强化专业分包质量监管

专业分包工程项目质量监管,需要通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来实现。专业分包是一项系统的管理工作,分包项目的质量关系到总承包项目的总体施工进度、总体施工成本、总体工程质量,因此在专业分包施工过程中要严把“工期、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环保”六关,决不能以包代管,放任自流。专业分包施工要服从总体施工进度要求,若总承包单位缺乏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聘请协作的方式,聘请行业内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质量把关,决不能以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人员不懂为由推卸责任。同时,加强监理人员对分包项目施工的过程控制,明确质量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化解项目风险。

总之,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部分施工单位为了提高单位的核心竞争力,将主要竞争优势集中在专业工程项目的技术水平上,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管理模式越来越被建筑市场所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只有具备较高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管理协调能力,并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逐步完善,才能实现双赢,将企业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1]刁万洲、王金龙.国际工程分包浅议[J].施工企业管理,2010(3)

第2篇:施工专业工程分包合同范文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结束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___,职务:____,职称: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___,职务:___,职称: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第3篇:施工专业工程分包合同范文

【关键词】项目分包;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施工难度也相应增大,依靠单独某一企业去组织完成项目任务逐渐被多种专业的施工企业共同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模式所代替。也就是当下所说的工程项目分包。虽然这一模式解决了施工困难的问题,但 随之而来的是分包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给我们的项目管理带来了风险,值得我们去深思。

1 目前我国项目分包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1 分包单位以及总包单位缺陷

大量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处于私下交易的混乱状态,无证承包、、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非常严重,大企业的转包挂靠现象也很猖狂;政府工程、公有制投资项目中过多地指定分包商常常使总包商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同时影响了分包市场的健康发展;分包主体的社会地位下降,导致某些总包商凭借其有利地位,对分包商任意宰割;分包主体良莠不齐、素质普遍较低、人才缺乏和没有专业精神等问题普遍存在;总包商的合作意识不强,不愿把自己不具优势的专业分包出去;总包的项目管理水平低下也影响了分包与主包间的分工协作。

1.2 缺少全局考虑,协调性差,

有些大型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分包单位很多,同一专业的分包单位都有好几家,但各分包单位都只负责自己本单位的施工管理,争取把自身利益最大化,忽视了项目的整体利益和系统性。主要表现在强占工具和材料、工作面,宁可放着不用也不给别人;文明施工逃避责任,采取事不关己的态度,这种局面给项目管理造成极大的困难,总包方人员把时间都浪费在了处理协调这些事上,但由于相互推拖,往往不能取的较好的解决。

1.3 “以包代管”

在施工过程中,有一些总包方误认为分包合同订立后分包出去的工程不论出现什么事情都应该由分包方自行处理和承担,与总包方没有关系,有些总包方会只派一两个人去监督;有的干脆不派人。事实上,部分分包单总体实力较弱、人员素质普遍较差且流动性很大,人员管理困难,造成施工过程中材料不合格,质量不过关,安全隐患多,不能按工期完成等问题。如果事故发生,总包方难以摆脱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4 转包或再分包增大风险

如前面所提到的一些分包单位它根本不具备资质也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只是通过一些手段获得了改工程,它不得不把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更有甚者出现层层分包,分包单位也不派人去监督管理其它单位,只是从中收取部分的费用。导致分包合同不再具备严肃性,加大了管理难度,减弱了管理力度,资金不能正确的使用在项目上,而且再分包单位的资源和施工能力很可能不满足施工要求,最终导致施工质量下降,施工进度延缓,安全隐患增多,合同纠纷等等问题。

1.5 合同订立不规范,履行不严格

现有法律非常重视总合同的的形式、条款、订立审查程序,对分包合同却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总承包商与业主的合同已经订立,但与分包商的施工合同条款就具体单项工程要求不一致,甚至有一些强迫性的不公平条款。总承包商将风险转移给分包商,风险条款不订立,分包商冒险施工,导致正常索赔不能正常进行,影响工程建设。

2 我国项目分包管理可实行方法

2.1 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审批流程

从源头做起,杜绝那些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完善市场准入制,严格审核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分包单位进行技术资历审查。主要审查分包单位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层次,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技术人员数量、施工管理人员数量以及管理人员履历。审查分包单位财务状况。注重了解分包单位基本概况和公司法人资格、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及可从银行获得的贷款金额等。审查分包单位施工经验。主要看分包单位有无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业绩、近三至五年类似工程的现有或已建工程业主证明。

2.2 完善管理机制

在选择了合格的分包方是做好分包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上,我们还需要科学、规范地对其在施工过程进行管控.务必做到分包方在施工实践中履行合同承诺,保障各大要素如工期、质量、安全等受控。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整完善的分包管理体系来规范分包方施工。

严格规范进场手续。包括归档管理分包单位的员工信息、入场安全教育、施工机械、人员资质的报验:配备劳保用品、现场临时设施布置。进度管理制度。包括计划的编制、执行、调整和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质检员持证上岗报验、“三检”制度、现场质量控制和工序交接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单位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培训和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施投入制度及安全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包括责任与目标明确、检查与控制过程、系统综台管理制度等。材料采购控制制度。包括材料的采购信息来源、询价过程、质量检验等。

2.3 做到施工过程全程跟踪

分包管理的过程既是对自己施工管理能力提高的过程,也是培养能跟自己长期合作的分包单位的过程,总包单位应该做到,没完成一个项目,或项目的一个阶段,对自己单位进行总结,对分包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对自身的分包管理经验总结包括对管理中的得失做出全方位的检查,继承好的做法,改进不够之处,这样才能使企业的分包管理水平不断上升,分包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对分包单位的综合评价包括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施工能力、施工进度及信誉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存入档案,以备下次项目分包单位筛选。

2.4 营造双赢环境,构建和谐项目

不要一味的去强调甲方乙方,总包单位应该主动加强分包单位的整体意思,建立双方合作关系的工作重点是致力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实现的共同目标和利益,并通过建立各向工作利序,使总包商和分包商朝这些目标而努力工作。合作关系并不是要彻底消除冲突,而是要求筹团队成员承诺的工程质量负责,并本着诚恳的方式解决问题。成功的合作伙伴关系不仅仅要求建立一套相应得工作程序,还需要项目参与人员转变观念。必须把项目看作是整个团体共同努力的才能取得成功,而不是用狭隘的局限性的观点来看待。单独一方的成功往往并不能给项目带来好处,总包和分包任何一方的失败都会给项目带来巨大损失。当总包商和分包商之间的信任和风险共担是双方建立了稳固长期和合作关系的标志。为此总包单位应该多提供平台供分包单位共同成长,如提供更多的项目信息,让分包单位共同参与讨论,这样不仅有助于提高单位的整体能力,又能达到更好的沟通协调效果。此外还可以邀请分包分包单位共同参与项目会议,及时反馈项目信息,通过团队会议增强团队意识,又或者组织团队活动,如球赛等等,增强团队了人员之间的团结性和协调性。

2.5 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

严格分包合同的管理程序,包括合同资格预审、合同谈判、合同评审,合同签订,确保合同内容,形式有效合法。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努力讲问题遏制在初始阶段,将损失降到最低。全面及时地收集整理信息,做到合同纠纷有备无患,保证工程如期进行。

2.6 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展望

提倡国内总包商实行公司和项目部对分包商的二级管理,总包商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定分包合同的蓝本,加强合同管理在合作中的作用,在合同条款中要体现构建双方合作关系的管理思想。根据分包商类型、对项目的总体影响对分包商进行分级,突出管理。提高分包商的竞争力,做到更专业化。

3 结束语

当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越来越大,施工专业技术水平要求不断提高,单靠某个施工企业组织起各种资源已经相当困难,合作已经成为现代项目建设的趋势,建立一个稳固的长期合作的工作关系来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对我国项目管理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参考文献:

[1]魏安江.分包管理的隐性风险[J].施工企业管理,2006, 07:9-11.

第4篇:施工专业工程分包合同范文

早在2007年10月,中国中冶子公司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上海二十冶劳动服务公司(后改名为“上海博力建筑工程劳动服务公司”)签订了总价为487万元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上海博力则把建筑任务交给了王兆存,并从中收取管理费。

按照协定,在2008年3月工程竣工后,中国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应支付款项。可是王兆存无法从上海博力拿到全部款项,称中国一冶上海分公司并未结清。

王兆存在忍无可忍之下,2012年中国一冶和上海博力,希望判令两家公司支付剩余的工程款114万元。今年初,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应由被告上海博力支付给王兆存114万元。

可是,王兆存为了中国一冶上海分公司,私下与上海博力签订了协议,协议内容是王兆存不得向上海博力索赔。

7月10日,中国一冶法律事务部史志军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项工程牵涉到与上海博力还未结算完。王兆存与中国一冶并没有发生合同关系,要也是上海博力来中国一冶。当《投资者报》记者提出何时完成与上海博力的结算。史志军称详细情况要问上海分公司。截至截稿,记者并未得到回复。

对于王兆存来说,官司是胜诉了,可是依然没办法拿到应得的工程款。

层层转包埋隐患

在该项目之前,王兆存经常给上海二十冶劳动服务公司(后改名为“上海博力建筑工程劳动服务公司”)接活。两者之间没有什么合同关系,但是上海二十冶劳动服务公司会把工程交由王兆存去谈,去实施,自己就可以拿工程款几个点的中介费。中国一冶法务部史志军也向《投资者报》记者确认,王兆存一直代表上海博力来的。

“行业内都是这么做的,作为个人很难直接接到工程,因此只好依赖于劳务公司。”王兆存说。

该工程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显示,分包工程是上海市宝山钢铁股份不锈钢分公司厂区内的高炉煤气综合利用暨热点联产项目建设工程。承包人是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包人是上海二十冶劳动服务公司。该工程的开工日期是2007年10月12日,竣工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分包合同价款金额约487万元。

王兆存告诉《投资者报》记者,按照协议,在工程竣工后,中国一冶就会把工程款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扣取六个百分点后,就把款项给到自己。可是中国一冶给了一部分钱后,就没有按照协议给劳务公司剩余的款项,以种种材料无法符合等莫须有的理由进行搪塞。

按照劳务工作的情况,王兆存应该向劳务公司要,劳务公司再向中国一冶要。不过劳务公司显然把责任推给了中国一冶。

记者拨打上海博力劳务经营部长张茂久电话,张茂久表示,此事要直接找王兆存,跟自己没有太大的关系。

拖欠工程款沾官司

可是由于王兆存没有与中国一冶签订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王兆存要直接找中国一冶要钱也是难上加难。王兆存只能与上海博力协商,以上海博力的名义向中国一冶要钱。

史志军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公司与王兆存没有发生合同关系,因此从合同的角度,不可能无穷往上追溯。责任主要看谁是签订合同的主体。

2011年,上海博力甚至发函给中冶纪委,称与中国一冶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宝钢股份不锈钢分公司高炉煤气综合利用暨热电联产项目分包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已于2008年4月份全部施工结束并交付使用。可截至今日,该公司仍以各种莫须有借口拖延时间并不予结算,导致我单位所欠该项目工人工资及材料款项约100万元左右至今也无法与之结清。目前,不断有人找到公司,强烈要求尽快支付所欠款项。我单位强烈要求贵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尽快督促办理结算支付工程款。

“可是之后中国一冶还是不予理睬。”王兆存说。

史志军表示,该项工程与业主的结算已经完成了,但是与劳务公司的结算还没有完成,工程的结算比较复杂,牵涉到人工、机械设备以及材料等等的分歧。

不过对于具体哪些内容有分歧,与劳务公司何时可以结算完成,史志军表示不了解具体情况,将联系上海分公司同事。截至截稿,中国一冶上海分公司并未联系记者。

在忍无可忍之下,王兆存寻找法律途径。

在打官司之前,王兆存不得不寻求博力公司的帮助。“由于没有与中国一冶签订合同,所以在中国一冶的同时,是需要劳务公司的支持的。”王兆存说。

但是,劳务公司的支持也不是无条件的。上海博力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要求与王兆存先签订协议书,上海博力同意王兆存以实际施工人名义将上海博力和中国一冶列为共同被告诉讼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同时表示,王兆存不得以法院的判决文书向上海博力申请执行工程款。

第5篇:施工专业工程分包合同范文

论述了开展工程审计工作对施工企业管理的现实意义,结合工程实践经验,针对项目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介绍了工程审计的相关内容和方法,以提升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水平。

关键词:

工程审计;项目管理;施工合同;成本控制

0引言

施工企业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审计,要从工程投标、组织施工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包括对经济效益、内部控制、经济合同等内容进行审计,以实现促进项目部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效益的目的。根据工程项目管理具备施工工期长、管理跨度大、工程造价相对高等特点,工程项目审计应进行项目前期审计、过程审计和竣工审计三个阶段,各阶段审计相应内容如下。

1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前期审计

建筑工程的项目前期审计,主要是对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及施工管理的各项制度进行审计,找出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为后续工程施工管理创造条件。

1)审计合同签订情况。是否签订了各项项目施工合同和劳务合同,相关内容是否完整,责、权、利约定是否明确,是否具有承包资格等。

2)审计项目工程施工准备情况。施工图是否进行会审,施工组织方案是否先进合理,现场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的配置能否满足工程需要,项目部人员的岗位设置、员工专业素质是否符合项目管理要求,专业结构是否合理等。

3)工程预算编制审计。是否编制了建筑工程项目标后预算、费用预算,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完整合理。

4)项目管理制度建立。是否建立项目预结算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材料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分包管理等管理制度,各项制度是否完善。

5)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办理情况。项目施工许可证、外经证等相关手续是否及时办理。

2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审计

工程施工过程审计,应主要围绕项目施工成本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对工程项目的过程跟踪和监督,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2.1对项目成本控制审计

通过审核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等成本要素,找出项目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相应管理措施和建议。

1)定额人工费的控制情况审计。审计相关资料及数据是否真实、准确,预算定额套价或定价是否合理,是否将其他费用计入人工费,使人工费加大。

2)定额材料费控制情况审计。材料费是项目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审核材料消耗是否按定额消耗量控制,实行限额领料,材料实际使用量与预算定额材料消耗量差额是否合理,材料采购、管理等手续是否完备,有无不合理的损失与浪费现象,余料是否进行盘点,周转材料是否按规定合理分摊。

3)定额机械使用费控制情况审计。机械台班统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施工机械使用是否充分高效,费用摊销是否准确、合理。

4)直接费和间接费控制。审计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的支出是否有严格流程控制,有无违反规定乱进成本的现象,费用摊销是否合理。

2.2质量、安全、工期实施情况的审计

审计施工进度是否按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有无违规操作导致的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项目成本的亏损。

2.3实施项目管理制度情况

审计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能否严格贯彻实施,是否流于形式;对分包工程能否进行有效管理,有无因项目人员管理不善造成返工、窝工等情况,影响了工期和成本等。

2.4对工程预结算的审计

各工程结算收入支出是否真实,工程结算签字流程等是否符合相关制度,验工计价是否及时合理,相关签字手续及资料是否完备,有无拖欠工程款情况。

3对工程项目的竣工审计

竣工审计主要是对项目经营状况的结果进行审计。通过对建筑工程的工期、安全、质量、成本等方面管理进行全面审计,从而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实绩作出有效评价。

1)应在工程完工后,对项目上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

2)审查完成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指标及内容具体实施情况。

3)项目是否按期交付,是否办理竣工结算相关手续。

4)过程中有无质量安全事故,并分析其原因。

5)施工期间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及费用控制情况。

6)费用成本等是否有重复或漏预提情况,造成项目成本失真。

4对建筑工程项目审计的体会

4.1对企业中亏损项目进行审计

由于项目成本过程控制不严、费用支出较大、管理不善等问题,导致工程项目出现亏损,应在成本核算中及时发现,审计工作应以成本组成客观真实为基础,以检查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为切入点,找出成本亏损的主要原因,对项目现场管理进行客观评价;同时针对性的提出审计管理建议,增强企业各管理层成本管理意识。

4.2以项目成本和费用控制为主要审计目标

在工程结算收入基本确定的情况下,工程项目重点审计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安排,人、材、物的供应,施工机械的配置等关键因素:首先要加强对分包项目的审计,目前各企业的施工管理现状是:项目分包较为普遍,而且有些项目分包工程量较大。其次要加强对项目合同的审计,重点审计合同或协议的签订、补充、变更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授权范围及工作流程进行。再者要加强对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结算单价的审计,评价其定价程序是否完善,是否能及时掌握当前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

4.3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深入的审计

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素质难以达到进行工程全面的审计要求,而对影响项目成本的施工组织方案、材料采供、施工机械的配置、劳务及工程分包工程成本等重要因素的审计,如没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参与,很难达到要求的审计深度。因此,审计部门应组织工程技术、合同预算、材料供应等多专业人员参与,进行项目的全面审计,才能达到较好的审计效果。

4.4对分包项目的审计

由于现阶段工程建设速度加快,项目分包工程相对较多。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合同的管理,容易出现相关问题和漏洞,施工项目常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如工程款超付,漏扣材料款等,针对以上问题,在工程审计中应关注对分包工程及其合同管理的审计,重点审查分包合同的签订:审查分包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对分包工程合同中的相关单价、数量、工程总造价、质量、工期、结算方式及其违约责任等是否进行明确约定。另外,要加强对分包工程的过程管理:对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是否进行了审查核实,合同履约过程中对分包项目计价结算、安全质量等是否严格按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的办理。

4.5对在建工程审计

在工程审计中,对在建工程的核算是否规范,未完施工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用在建工程人为调整项目成本,导致工程成本的不实。针对以上问题,在审计时要严格审核该在建工程所列项目的真实性,对未完工程盘点,审核工程报量是否符合实际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以确保工程成本的真实性。

4.6工程项目结算收入具有不确定性

第6篇:施工专业工程分包合同范文

1.1.分承包商选择不规范,总、分包间合同关系不清所谓“分包工程”是指建筑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因市场需要或工期原因,或施工单位专业资质限制,往往需要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一旦质量、进度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对总包单位的总体质量、进度、信誉带来很大影响。建筑总承包单位在遇到工期紧,总包单位往往对分包商的资质审查不严,或者流于形式,难以全面考察分包商的实力、以往业绩,在选择分包商的程序上过于简单。有的小项目干脆就直接指定、委托,没有进行实地考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都明确规定,总承包单位与分承包单位是平等的合同关系,但有些总承包企业为了盲目追求进度,依赖自身的特殊身份,高高在上,仅与分承包单位口头协议,分包商也勉于其难,缺乏合同概念。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验收标准都没有明文规定,导致总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难以控制,现场难以管理,进度难以要求,更有甚者会造成严重的质量后患。

1.2.工程质量低劣:主要表现于材料质量和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等方面。

(1)分包方材料质量问题,以次充好,影响工程质量: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其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选用不当,都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甚至造成质量事故。分包商为了获取最大利润,在材料选择上以次充好,鱼目混珠。有些材料性能上相近,但品质价格上相差很远。如防水涂料:油性和水性的,结果相近,但价格相差很大;如铝合金门窗,同样的样式,但材料壁厚或合金品质不同,价格悬殊也很大;如钢筋性能检验结果合格,但生产厂家的不同,其质量和价格也相差很大;如胶合板几乎相同的板材,但执行新标准(环保)的和执行旧标准的价格就差别悬殊。材料要求不明确可能使总包方付出了成本,对材料质量把关不严、质量等次要求不明确,分包商以次充好,对工程质量都会留下隐患。

(2)总包方质量检查、监督不力,分包商施工不规范,埋下质量隐患:其一,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对分包工程质量检查不严或者疏于管理,错误地认为工程质量是分包单位的事。其二,分包商因利润空间小,为降低成本、减少开支,在施工中不严格按规范施工,借总包方管理不严之机混水摸鱼,将规范置之度外,这样必然会留下质量隐患。其三,一些总包单位分包程序不完善,对分承包方的《施工方案》审核流于形式或者干脆不审核,对隐蔽工程的验收没有严格的程序,分包商就会借机在质量管理上放松,在施工工序环节上把关严格,常此下去,必然会在施工过程中留下质量隐患。

(3)分包方挂靠、多级分包是影响工程质量的祸根:施工资质等级是综合评价施工力量的资质条件。其一,一些承包商为了照顾某些关系或故意压低成本,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分包方;其二,分包方为了获得工程,“挂靠”于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支付管理费用;加之,监理方或总包方监督不力,使不具备资质者蒙混过关,这种因利益驱动挂靠、多级分包,层层剥皮致使施工人员水平低下,管理人员技术力量不足,机械化、专业化程度低,这一切势必会影响工程质量。

1.3.建筑工程系统性强,施工交叉问题多

建筑工程是一个涉及多个分项的多分包方参与的系统工程。总包单位若整体计划缺陷,工作面没有创造出来,协调力度不够;分包方人力、物力投入不足,人员、机械周转不及,管理不善,都会影响工程的顺利进展。分包方仅从自身的分包管理角度出发,节约自身成本,忽略项目的整体性,导致总包方与分包方以及分包方之间交叉问题不断。主要表现在:文明施工逃避责任,第三方造成的不管;生产质量推卸责任,他方污染不修;工具和材料、工作面独占使用。在合同约束方面,考虑欠佳,没有通盘筹划,没有明确关键工作的时间和工期,一方面,分包发包工期界限不清,施工人员磨洋工;另一方面,其它分包商因工作面无法展开,提出索赔,无法进行流水作业,一旦关键线路出现了延期,势必会影响整个工期计划。

1.4.双方权利不均等,总包商回避履行义务

一般来说,总包商由于自身的地位优势,较容易逃避义务,一般是在合同条款对总包商的约束效力不够。由于总包方和分包方权利关系严重不均衡,合同中掌握着绝对的主动权,在这种情况下,总包商通常会将自身的义务推卸到分包方,逼使分包方无条件接受。而分包方处于被动地位,为了获得项目,草率签订了不平等协议,总包方逃避了本应承担的相应义务。对分包商来说,由于总包商逃避义务,从而无形中分包商增加了成本。由于分包商长期处于被动的、劣势地位,本应很微薄的利润也不能及时拿到,分包商与总包单位会经常性地陷入矛盾之中,必然会影响工期和质量。

2.措施与对策

2.1.选择有良好信誉的分包商,合同中明确总、分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平等的合同关系

对策:作为总承包单位在选择分包企业时,首先应选择符合专业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分包是首要条件;同时,必须对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分承包企业以往的业绩、社会信誉进行全面综合考察,借鉴以往与总承包单位的合作信誉。一般来说,可以选择2-3家进行综合比较确定,随后,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晰权利、义务、验收标准的合同或协议。不论总、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何?以往合作的情况如何,都不能利用口头协议代替分包合同,而且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验收标准等等,同时,明确对分包企业的现场质量监督、安全检查,这样权责明确,目标清晰。总承包企业也要放下架子,一定要明确自己与分承包商是平等的合同关系,决不能高高在上,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总承包方决不能向无分包施工许可证的建筑业分包工程,禁止多级分包和资质挂靠。

2.2.工程质量差

对策一:针对分包商材料以次充好的问题,需在合同中详细指明材料品质、品牌、性能参数等,监理方和总包方必须在现场严把材料关。总包方应关注材料性能和市场信息,建立一套完整地材料检验和验收体系;对主要材料可以总包方直接供应,堵住分包商的钻材料质量的空子,实行工程的动态检查,确保材料质量。

对策二: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长、参与单位多、交叉作业多及不确定因素多,参与工程的各分包方之间易出现矛盾,工程越复杂,分包方越多,工序交叉矛盾就越多。总承包方必须科学、有效、合理地协调各方关系,避免各种矛盾激化,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对策三:针对分包商施工质量不规范的问题,可以采取动态检查,研究质量缺陷、分析原因,制定改进计划,跟进监督,严格执行合同,实施和敦促承包商改进。

对策四:总分包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技术交底,审核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批准《施工方案》,批准方案时一定要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和分包合同要求,满足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要严格检查关键线路上的工序、工期需要是否满足总工期要求,是否满足各分包项目的要求。对不尽合理的方案要及时整改完善,待完善后进行重新审查认可后,方可正式开工。

对策五:针对由于分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力量低下,采取对策是在合同询价阶段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资质和施工、管理人员的技术力量,可采取样板工程法,实地考察,防止分包方低劣素质人员进入;总包方要坚决督促分包商采取措施增加投入,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更换不合格施工、管理人员,保证工程质量。

2.3.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工期、质量双目标的实现

对策一: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和系统性,决定了从事建设工程的管理也必须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跟进项目全方位管理。只有动态检查,才能控制进度,检查进度不应仅局限于完成的工程量上,还应包括分包商的人力、设备投入、材料供应、工作面展开,实际进度与工程计划的偏差,以及应对偏差的策略及关键线路的进度情况,才能落实进度目标。

对策二:总包方的建设工程生产具有连续性,而分包方仅仅承担了工程的某一部分的工作,总包对分包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计划,妥善安排后续工作,以免分包商因非自身原因的工期耽误,向总包方提出过多索赔。

第7篇:施工专业工程分包合同范文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 职称:________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职称:________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_______ 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 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 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共5页,当前第2页12345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共5页,当前第3页12345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34、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________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

第8篇:施工专业工程分包合同范文

关键词:项目亏损;审计;防范措施

一、开展亏损项目审计的必要性及意义

施工企业项目亏损,具有诸多方面的原因,开展亏损项目审计,必要性及意义主要如下:

(一)查找亏损原因,制定减亏扭亏措施

通过开展亏损项目审计,能够核实项目亏损情况,量化亏损金额,查找亏损的主客观原因,剖析具体原因形成的缘由,对客观原因产生的亏损,认真研究总分包合同,有针对性的制定亏损治理方案,通过索赔变更、分包清算等增加项目收入,降低项目成本,达到减亏扭亏目的。

(二)界定亏损责任,为追责提供依据

通过审计,核实了亏损原因,结合亏损产生的原因和环节,根据岗位责任制及其他相关规定,界定亏损责任,对因主客原因造成的亏损或损失,有依有据地提出追责建议,严肃问责,针对违法事项,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罚。

(三)总结施工经验,提升项目整体管理水平

亏损项目审计结束后,通过召开分析总结会,编写亏损项目总结专题报告,通报项目亏损金额、亏损原因、管理存在的漏洞、违法违纪及处理情况,以及治亏扭亏情况经验总结,对其他项目起到防微杜渐作用,警示其他管理人员要恪守职责、忠于企业、廉洁自律,对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利具有借鉴作用。

二、项目亏损原因

同一标段的施工项目,有的盈利有的亏损,盈利的项目整体管理水平较高,管理人员责任心强,然而亏损项目大都存在管理水平弱,内控建设缺失,项目亏损既有客观上的原因,也有主观上的原因,根据亏损项目审计,分析归纳项目亏损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低价中标造成亏损

施工企业市场竞争激烈,时常存在“僧多粥少”的局面,在经营任务压力和市场份额驱动下,企业为了中标,只能采取降造的方式低价中标,加之总包合同常常存在不平等条项,项目亏损在所难免。

(二)投标决策程序不规范

公司违反“三重一大”未经集体决策程序投标,或虽集体决策但标前编制的工程施工调查报告内容简单,测算的成本及利润率不准确,影响投标决策的正确判断,造成中标签订合同后就形成亏损。

(三)施工工期延长

在施工过程中,因业主征地拆迁进度缓慢,地方政府配合不力,施工干扰大,或因业主资金不到位暂停施工,引起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如业主同意延长工期,项目管理成本、各种窝停工补偿费用也大大增加,业主相应补偿费用低于投入的成本,大大降低了项目效益;如业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工期,将增大人力、物力及设备投入,赶工费用大大增加,增加的费用侵蚀了投标的利润目标,项目最终形成亏损。

(四)施工组织不力

组建项目部后,未认真组织编写施工方案,或编写施工方案不能指导现场施工,未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和经济比选,施工专项方案过于保守,增大物资设备投入而增加项目成本;责任成本下达依据不充分,项目部未层层分解责任成本,导致施工组织过程中成本失控。

(五)招标程序不规范

施工企业大多实行精细化管理,但因人为因素加之利益关系,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采购、设备租赁方面,违反公司规定采取邀标或议标方式对应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招标,或指定分包单位、供应单位,有的存在围标中标情况。这样的中标单位进场后常常提出不合理要求或以停工、停供要挟搞退场经济增大项目成本。

(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较多

安全是企业生存之根本,质量是企业生存之保证,项目部安全质量控制不力,如发生严重的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工程返工,项目赔偿费用及返工费用大大增加项目成本,严重的还造成企业停标,给企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七)合同管理不规范

合同签订后项目部未认真落实交底,或交底工作流于形式,未认真理解合同主要条款,执行合同不力,特别是对劳务合同中合同的条款,不认真履行,造成应扣未扣或漏扣现象非常普遍,错误套用单价时常发生,未对分包队伍主要材料节超进行核算,造成材料铺张浪费严重。

(八)机械设备管理能力不足

机械设备占工程总成本比重较大,且难于管理,编制的机械配置计划不能很好地满足施工需求,机械运转记录和油耗记录不实,单机核算只是应付检查,机械使用率严重低下,闲置率较高,项目机械使用费占用较高。

(九)专业分包管理失控

项目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专业分包管理失控。项目部对专业分包疏于管理,思想上还停留在包而不管上,对专业分包队伍的成本漠不关心,专业分包队伍采购的材料未进行监管,机械设备及人员进退场未进行动态管理,专业分包队伍管理人员素质及能力不足,造成管理混乱,成本大幅上升,造成专业分包队伍亏损(或未达到理想利润),因此,专业分包队伍以各种理由提出高额补偿费,达不到目的就采取停工威胁等手段,迫使项目部给予高额补偿,必将造成项目较大金额的亏损。

(十)内部控制薄弱

项目部内部控制建设不健全,部分关键岗位人员配置不齐,加之管理人员责任心缺失,部分项目领导凌驾于内控之上,查手干预招标事项等;收方计价混乱,部分管理人员虚开、乱开机械台班和计日工套取现金发放奖金,或私分公款等违法违规事件。项目管理混乱也是亏损主要原因之一。

三、防范项目亏损的措施

项目亏损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总之,亏损原因多种多样,如何防范项目主观方面造成的亏损,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狠抓招投标管理工作

施工企业一方面要加强投标管理工作,应做好投标决策,公司主要领导要把好投标关,认真搞好标前成本测算分析,对利润低下,或只能保本的项目坚决放弃,多投利润率高的项目,尽量不投利润率低的项目,从源头上杜绝中亏损标;另一方面加强内部招标管理工作,加强对主要物资实行集中采购,机械设备集中租赁方式,降低项目成本,以及加强劳务分包招标工作,扩大范围选择施工能力强、资金雄厚的信誉良好的施工队伍,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各种形式的补偿。

(二)把好项目经理选用关

推行项目经理竞聘上岗,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建立定期考核制度。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力量,通过内部承包责任书的签订,规范项目经理的权责,奖励与处罚,对不称职、素质差、责任心不强的项目经理坚决撤换。同时机关各部门要加强过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选好用好德才兼备的项目经理,是防范目亏损的重要一环。

(三)重视经济活动分析考核工作

项目经济活动分析,能客观地反映一定期间内项目整体管理水平及盈利能力,能综合评价项目在资金使用、材料消耗、机械利用、验工计价、潜盈潜亏、债权债务、合同管理、各项扣款等,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堵塞项目管理漏洞,另一方面也是公司监管项目一种手段。因此,公司应重视该项考核工作,加大对经济活动分析各项数据的复核,坚决制止项目部对经济活动分析的数据编造、提供虚假数据应对检查的情况,促使项目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日常经营活动,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加强成本管控,提高项目盈利能力,防止项目因管理失控面出现较大亏损。

(四)加强分包队伍帮扶工作

分包队伍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项目部应从技术上加强分包队伍指导,关心分包队伍成本状况,了解分包队伍盈亏点,帮助他们分析总结施工经验,必要时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升分包队伍管理水平。只有分包队伍成本降低了,存在利润空间,才能减少经济纠纷,项目成本也相应降低,达到双赢目的,培育打造核心层分包队伍,促进企业和谐共同发展。

(五)严肃追责程序,强化责任追究

应根据审计结果,对相关人员在工作职责工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职责,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造成项目亏损或发生违纪违规等现象应负的责任进行界定,并对主观原因导致的项目亏损,分清主要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进行追责。

参考文献:

第9篇:施工专业工程分包合同范文

【关键词】工程造价;有效控制;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

本文主要从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三个阶段对如何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进行了分析、阐述,对如何控制好施工阶段的造价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和主张。

1、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现阶段招投标主要以甲方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施工企业再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拟定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在合理有效的范围内进行报价,此阶段造价控制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1进行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是为了充分了解施工现场附近的资源、人力、物力等情况及现场劳务、材料、设备等价格实际情况,报价要做到心中有数;

1.2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工程踏勘了解到的现场具体情况,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的确定将直接影响企业成本控制,只有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每个工程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各种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上、经济上的对比分析,从中选出最合理的方案,以达到资源最佳配置和组织,从而降低工程造价。如土方工程,可以使用的机械很多,必须经过计算认真选择最经济、合理的施工机械,才能达到最佳的经济效益。

2、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由于此阶段合同价基本已经确定,因此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显得尤为重要。施工阶段是人力、物力、财力消耗的主要阶段,此阶段工程量大,受施工周期、政策变化、材料和设备价格、市场供求等等因素影响较大,因此要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就要在工程施工阶段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职能,从而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2.1制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应制定本工程的造价控制目标,并进行造价控制目标的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分部分项工程中,制定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造价控制要点、控制策略,并在控制工程中定期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找出偏差原因,当目标值和实际值偏差较大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2.2有效控制工程变更

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中,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一般变更量比较大,因此必须加强工程变更管理,进行有效的控制,变更尽可能在甲、乙方的图纸会审、设计院的技术咨询中予以消除,才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对于有分包工程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分包工程变更的管理,以免由于分包工程价款的控制不当影响最终总造价控制。并且应该在工程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提出具体的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请监理工程师予以核实;监理工程师应在14天内予以核实,监理工程师若在14天内无正当理由未予确认,从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送达之后的14天后视为此报告已经被确认;变更工程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2.3严把材料价格关

材料价格是影响建设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因素,严格控制材料价格是降低造价的有效手段。对进场材料要根据企业合格分供方花名册上选择质优价廉的材料,并签订材料供求合同,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基础上,严把材料价格关,力争把材料价格控制在最低水平上。对招标时规定品牌的材料也要加以控制,注意实际施工采购的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是否与投标时一致,在这过程中一定做好记录,如果不一致不应给予进场,如果进场时忽视了,那么在结算时进行调整就会出现扯皮。

2.4严格审核施工图预算

在工程项目施工中,现场造价管理人员要及时对现场已完工程量与投标中的工程量进行对比,发现工程数量有误,应及时提出,防止结算时出现扯皮现象。对于预算超出相应概算的施工图设计部分,要加以详细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对工程造价实施动态控制,确保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2.5择优确定专业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选择的好坏关系到总承包单位最终造价控制目标是否能够实现,在选择分包施工单位时,除了考虑分包企业的工程业绩、企业资信情况和技术装备外,还要考察分包单位是否在类似工程中采取了有效的造价控制措施,并应签订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条款越具体越好,能事先预料到的问题,都应在合同中明确,且语言应严密精练,双方权利、义务分工必须明确,工程索赔条件清楚,合同价款的调整的比例以及如何进行调整都应有明确的规定,以免在以后施工过程中引起工程价款结算纠纷。

3、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在竣工阶段,应按有关规定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个程序,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完整地编制好竣工结算报告,所以竣工结算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3.1及时进行资料收集

竣工资料通常包括竣工图、施工技术资料、竣工结算书、合同变更、洽商、会议纪要、往来信函等。及时收集各种竣工资料、做好竣工结算,在施工中应及时收集和保管好各种资料,除了工程技术资料、安全文明施工资料外,各种设计修改补充联系单、现场工程签证单、业主或监理人认可的施工方案等,都要及时收集整理。

3.2索赔工作不可忽视

索赔工作应该是全部竣工结算的内容之一,施工企业应该重视索赔的方法和时间。当工程施工中出现了合同内容之外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等引起工程发生事故或拖延了工期,施工企业应及时收集文字依据,认真分析,提出索赔报告,要求追补损失。

3.3及时收回拖欠款,加强资金周转

工程竣工结算通过后,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回工程款,避免由于拖欠工程款造成企业的资金运转不良。一般情况下应该在工程结算报告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的28天内甲方应该支付工程款,否则可以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对未付款而又不签订还款协议的工程,通过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增加对业主的压力,增加工程款的回收力度。

结 语:由此可见,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任何环节都缺一不可,为了实现预期造价控制目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只有对建筑工程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才能达到目的。因此,施工企业在注重招投标、施工过程及工程竣工结算的同时,应立足现场管理,从实际工程情况入手,强化全过程控制,不断探索降低工程成本的方法,积累经验,以提高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使企业获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