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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研课题项目经费管理
高校是我国开展科学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科研经费收入是指高校通过承接政府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项目取得的纵向科研收入和为企业、事业单位服务取得的横向科研经费的收入。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呈现出大幅增长趋势,科研经费已成为高校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科研经费收入占学校总经费收入比重的高低,也是学校综合实力的反映。
1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
在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绝大部分高校能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委的要求,加强管理,合理使用,保证了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但从近几年审计、检查的结果看,也有部分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致使学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科研工作。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1科研经费支出不规范。
高校科研经费普遍没有进行预算管理,不同渠道来得经费主要是设项目号,在代管科目使用,报销内容不明确,票据种类繁多,与科研活动无关的内容很多,但真正属科研项目使用的不多,如日用品、招待费、礼品等等居多,从事科研使用的房费、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研人员工资等支出不计入科研成本,而是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1.2现有管理办法对科研经费支出的不合理限制
由于国家现有管理办法对科研经费的一些正常支出存在限制,使得本来合理的支出内容在现阶段无法据实列支,导致申报科研经费预算时该包含的内容不能列入,支出预算无法准确制定。如科研项目立项审批部门认为,高校从事科研人员的工资来源于国家给高校的财政拨款,不应计入科研项目成本。可实际情况是国家并没有单独给高校核拨科研人员经费,而是依据高校在校生人数和综合定额标准核拨经费,这样核拨的经费数额仅支付教学人员的工资及学校的水电暖等运行维持经费都不足,根本没有能力支付科研人员的工资。。
1.3资产管理不善
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入账,有的固定资产即使入账了,却公私不分。还有的科研负责人片面地认为科研经费购置的物品不是学校资产而是个人用品,与学校没有关系。高校对科研成果形成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版权、软件等自创的无形资产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科研管理部门只对部分专利进行记载,没有对全部的无形资产进行管理,学校没有将科研成果、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入账管理,其价值的确认没有规范处理,形成浪费和流失。
1.4无形资产管理管理意识淡薄
高校财务对无形资产基本没有账务处理,而由校科研部门掌握资料,主要有专利权、著作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这是一笔可观的财富。目前有些高校对这部分的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比较弱化,自我保护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无形资产在不知不觉中流失,给学校带来的是经济损失。
1.5成本效益意识淡薄,没有实行全成本核算
科研经费核算主要体现在科研课题的经费核算,科研人员从选题、定题、研究直到课题结束,大多数高校没有进行项目的成本核算,无人考虑科研成本的高低。科研人员成本效益意识淡漠,造成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高成本,丧失了市场竞争力。科研成本核算仅仅是科研课题发生的直接费用,其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如从事科研所用的房费、水费、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研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几乎没有在各课题中分摊。各科研课题的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只好从高校的事业经费中支出,从而造成各高校每年的事业经费全部花光或略有超支,而科研经费总有结存。这样,科研课题的研究成本并没有得到真实的反映,并在某种意义上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2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
科研经费是高校开展科研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如何科学地管理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成为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当前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文件和发改委、科技部、科学院、教育部、基金委以及一些相关部委,上级部门对高校科研拨款除给学校相关部门下发文件等,根据上述文件和有关精神,我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2.1加强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
高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是横向渠道还是纵向渠道,均是学校收入,必须全额纳入学校综合预算编制中,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课题编号、专款专用。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因此,学校资产部门应有权调配仪器设备,在学校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避免重复购置,妥善安排实验时间,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达到资源共享,既满足科研需要又能满足教学需求。科研人员在进行科研过程中,在原有设备基础上,自行试制成新的设备或购买零配件完全自制设备,对这种自制设备要及时请专家评估,促使设备保值增值。从事科研使用的房费、水电费等支出应计入科研成本,而不应该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2.2加强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
结题不结账是高校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针对此问题我认为: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和财政部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先制定出校内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明确课题结账的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已结题课题的相关信息。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六个月内根据学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办理项目经费的财务决算工作。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学校有权按照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处置。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不得留归项目组成员所有、长期挂账,严禁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性支出。
2.3规范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
除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凡是运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与学校用其他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一样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高校还应加强对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转化转让应由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执行。未经学校允许,泄露学校的技术秘密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科技成果的,应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在科技成果转化成收入后,从中给予科研人员一定奖励,以此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和潜力,更好地为高校服务。
结论
综上所述,为解决高校科研经费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尽快建立高校科研经费全成本核算制度,明确采用作业成本法计量科研项目成本,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同时,各高校要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根据国家的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完善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这样,才可能达到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提高科技贡献率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
[2]邓敏韩玉启“基于课题制对高等学校科研经费全成本核算的问题研究”
关键词:高校;无形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高校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多的表现为以无形资产为核心的综合实力的竞争。高校无形资产的保护、管理、使用对提升高校的竞争力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高校无形资产的构成和特征
高校办学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高校无形资产是指学校拥有、不具备实物形态而能为学校提供某种效益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权、发明权等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学校的校名、校徽及代表物;学校的冠名权视同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力。
高校无形资产的特征是拥有自己的特色品牌:有学校的知名度与信誉度;有大批的优质生源;有一支优秀强大的教师队伍;有一位杰出校长影响下形成的良好校风、校园文化等一系列长期以来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所产生的形象。无形资产是一所高校在科技水平、研发水平、管理水平等综合实力上的集中价值体现。
二、无形资产利用
随着国内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建立,无形资产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在高校无形资产比较集中的地方,更是一项宝贵的经济资源。它体现在:
1.招生就业方面。一所以“育人为本、学术为魂、大师为先、责任为重”的名牌大学,必定会吸引大批学生争考就读,毕业后也必将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与欢迎。这样学校在为社会输送优秀人才的同时也为自己奠定了下一轮优质生源进入的基础。随着学校知名度的越来越高,经济利益也随之流入。
2.科学研究方面。凭借高校雄厚的科学实验优势、强大的师资队伍、科研人员的不懈努力,经过几代人的上下求索,攻克了许多国家重大科技难题,创造了众多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荣获了更多的专利权、著作权、发明权等知识产权,为社会进步作出积极贡献的同时给学校带来了丰厚的价值回报。
3.校企合作方面。秉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促发展、以共赢谋合作”的理念,强化与政府企业、行业和社会对接与互动,并积极扩大开放与海外高校建立校际合作交流关系,拓展合作空间、丰富合作内容、创新合作模式,以学校的优质资源与办学精神辐射国内外,推动更深层次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三、目前高校无形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保护力度,无形资产随意滥用。高校的校名承载着高校的历史与声誉,是高校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爱护珍惜。可是现状却令人担忧,一些高校虽然也制定了关于企业使用校名的管理办法,但实际操作上仍有缺少批准程序乱作为的现象,造成学校对外投资方面存在弊病。一方面因缺乏手续及资料、财务无法作“长期投资”处理;另一方面即使学校资金未流出,但校名已被企业所用,法律上隐患已存在,最终校誉受伤的风险也同时存在,更遗憾的是当学校无形资产蒙受损失时,还毫无察觉也不能据理力争,明显缺乏保护意识与保护措施。
2.缺乏规章制度,无形资产轻易流失。高校无形资产是高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一些高校往往是重有形轻无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制度都一一俱全,而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却无建立制度,具体表现在管理体制上尚无健全无形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缺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构,对无形资产的使用、清查、处置、账务处理均未制定明细管理办法,致使有些无形资产未被发掘;有些无形资产已被新技术替代而淘汰;有些无形资产属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等等,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给学校经济利益带来一定的损失。
3.缺乏规范评估,有损公平公正。在资产评估过程中,需要按科学的程序与方法进行评估,面对当前社会提供多种形式的信息服务,一旦没有慎重选择公正的中介,将带来不公正的结果,导致无形资产不必要的损失。另外一些以学校名义争取立项的科研成果一旦鉴定,一般都成了参与研究人员自己的成果,学校没有按规范程序进行评估并计价入账,有损公平。
四、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无形资产对高校的发展、促进作用已日益突出,能否保值增值,能否为学校带来经济效益,很大成分取决于有无高质量的无形资产管理,现针对学校普遍现状特提出以下建议:
1.重视无形资产的保护与使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01]58号文件精神,高校要依法严格管理校名冠名权,面对当前形形侵权校名的现象,学校要拿起法律武器,以商标权、名誉权保护高校校名,维护自己的权益。利用无形资产校名冠名权对外投资的,需经过规范的批准程序,在决策合资经营、合作办学时,既要考虑利益共享,更要考虑风险共担的概率,要多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并邀请有关专家评议,把学校的投入资本做到最优化,风险损失降到最低化。一旦投资成立,高校归口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投资确认的核对工作及投资收益的分配工作。
2.完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高校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尽快制定适合自己学校实施的《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组成的无形资产管理体系,健全无形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职责范围;健全无形资产清查、报告制度,规范无形资产的增加、使用、处置及账务处理等行为,通过有序管理促进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提高学校无形资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积极促进无形资产的有序开发与利用。要组织和申请法定评估机构对投出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建立无形资产登记管理制度,为无形资产的市场化创造条件,推进高校无形资产的转化为社会、经济效益的步伐,提高无形资产利用效率。
4.加强科研成果的管理及转化。制订科研成果利用的激励机制,对科研成果发明人实行奖励或收益分成。学校要多创造校企合作平台,鼓励发明人积极推进成果转化,尽快使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我国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管理现状
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简单说是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特许权等,从权属关系上应该属于国家所有的无形资产。1993年,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2006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结合上述定义,技术类无形资产,就不仅指专利、专有技术,还包括技术类商标、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科技类著作权、科技成果和以技术为核心的整体企业的商誉、商标等。
当前,我国对国有无形资产的管理与有形资产一样,都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而且在管理程序上基本没有区别,这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成果转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而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财政部对中央级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了更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根据《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3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时,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800万元以下的,由财政部授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报财政部备案;800万元以上(含)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92号)也基本上是按此执行。《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495号)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式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为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2011年,财政部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管理改革试点(财教[2011]18号和财教[2011]127号),规定中央级事业单位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800万元以下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进行处置,并将处置结果报财政部备案;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800万元以上(含)的,由所在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审批。按照科技成果价值在800万元以下、8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三种情况。规定科技成果收益分段按比例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统筹用于科研及相关技术转移工作,其余部分上缴中央国库。
教育部作为国有资产授权主管部门,对直属高校的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进一步的放权。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货币性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处置事项,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由高校审批后报教育部及财政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至800万元以下的,由高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并报财政部备案;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由高校、教育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其中,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高校对其拥有的科技成果的处置仍然遵循财政部的规定。高校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上缴中央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从现行管理规定来看,财政部强调对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管理和审批,而教育部则在授权范围内,给予了高校一定程度上的自主审批权,即500万元以下价值的国有资产处置,由高校自主审批报教育部备案,这与财政部的800万元以下价值资产处置应由授权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不完全相符。
现行的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成果转化
成果转化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通过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程序,我国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国有资产不流失。但是,现行的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总体要求有不适应之处,客观上已经成为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
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特殊性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技术类无形资产区别于实物资产之处,主要是无形的,以知识、商誉等形式存在。由于这一特点,使技术类无形资产具有其他的一些特殊性:一是寄生性,只有依托于某个主体,无形资产价值才能体现出来;二是潜在价值难以衡量,技术类无形资产必须在使用中才能体现出价值,而且与不同生产要素的结合,会产生不同的价值;三是无形资产是在知识创造过程中形成的;四是更新速度快,技术类无形资产与房屋等有形资产和土地等无形资产不同,房屋和土地都会随着需求因素变化,产生自发的增值。技术类无形资产如果不进入生产环节,那么其价值不会得到体现,而且随着技术不断进步,技术类无形资产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贬值,最终一无所用。
因此,技术类无形资产与实物资产是不同的,对其管理应符合无形资产的特征,本着管好、用好的原则,在管理原则中突出“用”的原则,在使用中体现价值、创造价值的作用。
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权限与实际需求不符,阻碍了成果转化
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管理,是围绕促进科技成果的创造与应用进行的一整套产权制度安排。当前,在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上,对知识产权创造形成的激励较为有效,而面向产业化应用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不足,高校和科研院所创造了大量不具有实用价值的知识产权;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权利高度集中于资产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成果完成人对知识产权的自主处置和收益权不足,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知识产权应用须与知识产权创造相结合的原则。当前,在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完成人组成的管理链条上,权利高度集中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而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完成人的权利较小。而在成果转化的实际工作中,链条的后端是实际的参与者和完成者,也最有积极性和动力去实现成果的转移和转化.这在客观上要求成果转化的权利更多地集中于后端。由于当前资产处置的权利在管理上主要集中在前端,导致后端大量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只能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进行,或者采取很多规避的措施,出现“地下转移”(即不经过审批程序,通过其他方式寻求转移)的现象。
国有资产审批程序过于繁琐,评估成本高,提高了成果转化的难度
如前所述,技术类无形资产具有显著的时效性,在科技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转化的时机稍纵即逝。而在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处置上,审批程序繁琐,时间过长,难以与市场需求相衔接。另一方面,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难以确定,客观上导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很难判断相关资产转移的合理性,其中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使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处置很难通过审批。
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处置要经过国有资产管理程序,正常的程序是形成决议、评估、交易、审批等。而技术类无形资产并不是标准化的商品,成本难以衡量,价值缺乏参照物,尤其是由于不可能形成标准化的交易市场,因此,评估本身并不能完全体现出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在采用收益现值法时,对收益的预计也难以根据市场来衡量。因此,评估本身与市场脱节,不仅流于形式,还增加了交易成本。一些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在处置过程中,评估所花费用往往要超过专利转让可能带来的收入,产生“入不敷出”的现象。
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对成果转化收益处置权不足,导致对科研人员奖励等难以落实到位。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高校和科研院所实现的成果转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取得的收入应上缴国库,但是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技术转移的支出要经过审批。这实际上将技术转移过程分解为两个过程,一个是技术转移取得收入的过程;二是与技术转移相关的支出过程。技术转移的收入过程虽然完成,但与技术转移相关的奖励、成本等的支出难以得到保障,客观上削弱了科研人员奖励的激励效果,相关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都成为一纸空文。“收支两条线”,还使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技术转移的部门难以形成有效的资本积累,高校和科研院所推动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自主发展机制难以形成。
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与政策建议
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本质上是产权制度的安排
由于现行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在管理上存在种种不足,客观上阻碍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成果转化。根据我国2007年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承担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后,获得科技成果的所有权。高校和科研院所登记注册为独立法人,虽然是相应的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所有者,由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资产都属于国有资产,他们只具有对所属资产的受托管理权。这是高校和科研院所虽然按照法律规定拥有科技成果的所有权,但是并不能真正自主处置的根本原因。
但是,从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出发,本着以用为主的原则,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又要求使成果拥有单位具有一定的自主处置权,这就要在国家与成果拥有单位之间进行一定的产权安排。
当前,虽然很多从事成果转化的实践者希望将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权)全部授权给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但是在操作中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最主要的,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决策者并不是所属资产的真正所有人,如果把资产所有权全部授权给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其资产的处置也只能最终由国有资产的人来决定,同样会产生道德风险和内部人控制的机会主义行为,比如低价转让科技成果、损害成果完成人的利益等,而这正是国有资产管理所着力避免的。
国外在处置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根据美国《拜杜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获得政府资助承担科研的机构拥有所产生的专利所有权,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政府才有权拒绝将此所有权授予科研机构。虽然科研机构拥有专利所有权,但政府还是保留了一些条件和规定,根据这些规定,科研机构只能将其专利授权给他人使用而不能转让专利所有权,科研机构对授权的发明权利的转让在没有经过联邦同意的情况下是被禁止的;在申请专利时需要披露有政府成分,并在放弃任何相关专利申请之前通知政府;与发明者共享专利所产生的收入,但比例可以由各机构自行决定;无偿授予美国政府使用这些专利的权利等。可见,美国政府对获得政府资助科技机构的授权并不是完整的所有权,科技机构对专利等的处置权也限于授权他人使用,而不能转让专利所有权。这与美国的大学等自主处置所拥有财产的权利是相区别的。
一些国家为了促进某些特定产业发展,倾向于给予科研单位对国家研究开发成果一定的自主处置权。比如,韩国2000年通过的《技术转让促进法》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政府为了促进技术转让和事业化,必要时对参与技术转让和事业化的机关,可以不适用国有财产法的规定,有偿或无偿地使用国有设备和器械。相关中央行政机关长官对国家研究开发成果,属于国家的知识产权,认为对产业发展特别需要时,可以不适用国有财产法规定,与财政部长官协商,对该研究开发事业的投资者,可以无偿转让其知识产权或对实施者免除全部或部分实施费。
从国外关于财政资助科技成果的处置权来看,适应财政资助科技成果的公共属性以及促进成果应用的需要,一些国家在放宽对科技成果的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给予公共研究实验室等发明机构专利处置权和管理权,甚至采用强制应用的办法,来推动科技成果的应用。
对我国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的建议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有制仍将是我国经济的主体。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也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在现阶段,应在国有资产管理的体系框架内,通过系统的制度安排,实现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和应用的目的。
一是本着促进应用的原则,对技术类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通过立法程序或者实行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处置权,标准可参照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的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的处置权规定,也可适当放宽。
二是进一步完善技术许可方式,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不转让所有权的前提下,自主进行技术的许可转让。技术的许可,本身是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转移的一种重要的方式,通过技术的许可,可以在不改变资产权属的前提下,充分盘活和用好技术类无形资产。
三是应本着促进应用、精简高效的原则,明确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审批程序,明确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可以通过评估确定价值,也可以通过公开交易的市场程序来确定价值,尽量简化审批的程序,加快审批流程。
四是对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通过技术许可取得的收益,允许自主支配,并主要用于奖励和支持成果转化工作;对于通过技术所有权转让取得的收益,应允许按照一定的比例留存单位,其余上交国库。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内容;培育
中图分类号: 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01-0179-02
收稿日期:2012-01-10
基金项目: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苏教高[2011]29号)
作者简介:石华(1977-),男,江苏无锡人,实验师,从事电气技术、高校科技管理研究。
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产权是西方经济强国在国际贸易战争中的最后一道墙,也是最难突破的一道墙。高校是实施知识产权文化的重要主体之一,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不仅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需要,而且是高校拓展社会服务的重要支撑。所谓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是在市场经济的搏击中产生的一种新型高校科研管理模式,其主要内容包括:(1)专利权管理:发明创造的立项管理、专利申报的论证管理、专利申请管理、专利文献管理、专利技术许可实施管理、资助与奖励管理;(2)著作权管理:涵盖科技论文、专著、文艺作品的出版权和使用权;(3)学校无形财产使用权管理:学校的校名、校标、校训属于学校的无形资产,使用时的规范性规章制度;(4)非专利科技成果管理:属于学校战略管理的范畴,涉及成果转让管理、成果价值评估管理、成果推广审批管理等。
二、我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推进
高职教育担负着为地方经济培养大批把自然科学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力军和提供企业科学发展重要人力资源的重任,高校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知识产权工作起步于2004年。2007年3月学院成立市场部以来,始终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任务书”作为科技工作的作战图,始终以“校企合作”作为科技工作的联络图,始终以“服务社会”作为科技工作的己任蓝图,坚持以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校企合作”和“服务社会”的重要突破口。
我们认为合理的知识产权教育制度和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是实施学校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前提。为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工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组织教职工“普学”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专门文件外,还通过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专学”《专利法》和《著作权法》,针对科研骨干举办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培训班进行“重学”。
1.加强制度建设,培育知识产权意识
制度是风向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鼓励创造,这需要一套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发明创造积极性,增强创新的主动性,激发其创造的热情,从而提升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2007年以来,学校出台的《精品课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修改稿)》、《教学资源库建设管理若干规定(修改稿)》、《科研项目管理与结题验收若干规定(修改稿)》、《产学研项目奖励办法(修改稿)》、《开展科技讲座的管理办法科研成果评奖办法(修改稿)》、《四技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等一系列教科研的文件中,特别强调知识产权的意识要求,同时文件中跟进了激励机制。制度建设内化了要求,从而进一步增强了知识产权意识的培育。
2.制度规则支持,引领自觉法权思维
制度规则引导学校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科技工作、社会服务等项目,在知识产权平台上按照引证与引用、参考与应用、创新与发明的法权要求运行。在课程、教材、课题的申报、立项、检查、结题与评审环节中严把知识产权关,牢固构筑知识产权的防火墙。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要求:高等学校要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形成人员、场所、经费三落实和管理人员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认真落实《意见》要求,制定学校知识产权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学校知识产权事务的管理,规范了学校有关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使用等事务,规范了学校与教师在知识产权共享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融入校园文化,形成知识产权风尚
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成果,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的知识产权工作奠定了比较厚实的基础。截至2011年底,研究项目“系统改革高职课程体系的探索与实践”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另有5个项目分获省教学成果特等、一等、二等奖;建有与装备制造业和新兴产业相适应的专业35个,其中教育部教改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品牌与特色专业8个、全国机械行业品牌与特色专业3个;拥有13门国家精品课程、16门省精品课程,18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13部省高校精品教材、6部省重点立项建设精品教材;1个数控技术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为87家中小企业完成技术服务项目89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5项;同时为社会、企业培训4万多人次;教师完成近400件专利,其中20件专利已向企业成功转让;四技项目的年到账资金近1 000万元。
三、结语
我校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升了学校的社会美誉度,拓宽了学校的社会服务能力,增强了学校的专业辐射力。纵观我校知识产权管理,一是要有重视知识产权的意识,并有一套长效的激励机制,二是要重视研发前期的检索、分析和有效地制定目标,三是要有强有力的研发团队,关键是在平时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结合实际做出切实有效的创造,这样在取得了所有权后,可以将其转化成物化成果。在当前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知识产权保护无疑成为了全民关注的热点,切实有效地将知识产权管理应用到各行各业以及科研院校乃是及其迫切而又重要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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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2009,(6):118.
关键词:高校 专利申请 激励政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C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重视程度的不断加强,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越来越成为衡量高校科研水平与科研实力的一项重要指标。为进一步激发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实践创新、发明创造的热情,各高校纷纷出台各种扶持政策和奖励措施,大力鼓励学生们进行专利申请工作。这些激励政策一方面产生了积极效果,使各高校近几年的学生专利申请及授权数量大大增加,另一方面也对高校的人才培养和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1 三峡大学关于学生申请专利的激励政策
三峡大学为了促进学校专利工作的健康发展,鼓励全校师生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早在2007年即出台了《专利基金管理办法》,设立了专利基金,用于资助全校师生从事专利申请申报、专利权维持、专利实施转化以及专利宣传和培训等活动。2013年,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专利工作的快速发展,学校又出台了《专利奖励政策》。文件中明确规定:第一,职务专利被授权后,学校统筹给予发明人、设计人一次性奖励。其中发明专利奖励8000元/项,学生的实用新型专利奖励2500元/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奖励2000元/项。第二,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专利申请费、初审费、复审费、费、公告费、证书费及印花税、授权专利的部分年费(发明专利年费交3年;实用新型专利等年费交1年)由学校承担。
与此同时,《三峡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修订)》中规定,本科生获得国家专利1项记40分(论文公开发表在一般公开刊物上记20分,在核心刊物上记40分);《三峡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年度测评实施办法》中规定,研究生获得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者,每项成果分别加10、5分(在全国核心期刊上每篇加4分;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杂志上每篇加2分)。另外,在学校的各级各类评奖以及奖学金、助学金评定中,获得专利的学生将在不同程度上给予加分。
2 专利激励政策的积极效果
以实用新型专利为例,三峡大学机械与动力学院近几年的授权情况如下表:
从上表不难看出,学校的激励政策,特别是从2013年开始,学校出台了奖励政策后,师生们申报专利(实用新型)的积极性都有很大提高,学生们在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中所占比例也呈大幅上升趋势。
3 专利激励政策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一,对教学造成不利影响,部分学生本末倒置,在专利申请上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不光是在三峡大学,目前在全国各地都出现了“热炒”发明专利的情况。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上,经常可以看到类似的宣传报道:《高校“最牛发明班”人人搞发明30人申请专利》(新华网)、《中国计量学院有个最牛寝室四个女生人人都是“专利姐”》(杭州日报)……媒体的引导,学校政策的倾斜,以及数额不少的经济奖励,使得学生中出现了人人搞发明的现象。部分学生甚至舍本逐末,将大部分的时间与精力放在了发明专利上。以三峡大学为例,许多拥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学生,到课率较低,学习成绩也并不尽如人意。
第二,为专利而专利,成果含金量较低。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的申请对创造性的要求最高,其授权也是最难的。高校学生们的申请大多集中在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中,以三峡大学为例,2014年获批的发明专利33项,发明人均为老师,无学生;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74项,其中学生121项。实用新型专利在我国实行的是初步审查制度,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进行实质审查,初步审查主要是形式与格式的审查。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门槛过低,导致了实用新型专利的过多过滥,质量难以保证。部分学生为专利而专利,成果的技术含量较低,转化可能性也较小,无法走出校园,真正发挥实用新型专利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 青年教师;项目申报;经费预算
中图分类号:G6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8-0230-02
0引言
在高校,青年教师是师资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科研群体的新鲜血液,他们担负着科技创新,学术发展的重要使命。然而,对于刚出校门或研究机构的青年教师来说,科研刚刚起步,对各类项目的指向性、针对性以及对自身条件认识不足,在申报项目时造成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的浪费。因此,文章针对青年教师在项目申报中普遍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几点思考和建议。
1青年教师在项目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1.1 青年教师对科研项目类型认识的不足与误区在高校,科研项目大体可分为两类,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计划项目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技术开发或服务项目,即纵向和横向项目。纵向项目由政府下达,对当前社会需求与科技发展具有指导作用。由于纵向项目是负责人科研水平的重要指标,它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中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因此不少青年教师不分项目类型,见计划类项目就申报,这是极其错误的。比如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主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并且涉及范围广,针对性强,产业化要求高;而863计划项目,主要以前沿技术研究发展为重点,以研究高尖端技术引领发展为目标。这两类项目对于青年教师来讲就不适合牵头申报。但是,这并不代表国家项目等级高而不能申报,关键问题是“选对”。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等部门针对青年、博士后、海归博士的项目,皆诣在扶持青年教师的科研启动,培养国家新兴人才,这种几乎是“量体裁衣”的项目再适合不过了。再如,对于海归的青年教师,有着与海外的天然联系,若申报国际合作项目将可发挥自身独特的优势,同样适合申报。因此,根据自身情况选对项目类型进行申报极其重要。同样,省、市地方项目也存在类似指向性、对象不同的区别,资助额度也有大有小,申报之前必须做足功课,了解清楚再行动。
横向项目,作为企事业委托项目,其实是一个与外界联系的一个很好的途径。通过为企事业解决实际需求问题,不仅可了解行业内的瓶颈,及时把握发展方向,同时可与企事业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由小看大,由委托到合作,青年教师可从中逐渐找到自己的方向与所处地位,不仅使自己在行业中逐步深入、扩大影响,同时为未来更高层次的合作垫定基础。
1.2 项目申报准备不充分
1.2.1 申请书准备不充分国家及省、市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从指南到申报截止大多不超过一个月,如果没有任何准备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在教学任务保质保量的情况下,完成任务书的编制,时间略显仓促,水平不能完全体现,中标率得不到提高。但是,各类项目每年的申报时间大体不变,因此提前准备,及早规划非常重要。以我校基金项目准备来说,年底开动员会的时候已有部分教师已进入准备阶段,到第二年2、3月份指南,至少三个月时间准备,这种就相当充分。更有一些经验多的教师,自身研究达到一定水平,出了一些成果,亟需提高或解决行业内的攻关问题,提前一年或两年便开始筹划准备,相当值得学习。
1.2.2 项目筹备工作不充分为了避免在集中申报时间段任务繁多,可以将部分工作提前准备。比如,科技查新,寻求合作单位,专利、论文统计,等。我们常常遇到这种情况,由于集中受理人数过多,科技查新部门无法在申报时间内给出查新报告,而科技查新又是申报的要求之一,这往往将申报人置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另外,有联合申报计划的申报人,应及时了解欲合作单位的意向,提前达成共识可为后续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1.3 申请书编制过程中的问题
1.3.1 项目内容编制的问题同样的模板,申请书的质量却可以千差万别。填报申请书不是做填空题,申报人头脑中须有成形的想法与执行规划。首先研究内容要明确,把研究主体作为一个整体,依申报模板分块表现出来。其次切实、准确表达“为什么要做,怎么做,为什么是你来做,将达到什么预期成果”等问题,逐步完善申报书。再则,指标是衡量一个项目是否达到目标,是否完成任务的标准,必须是可考核的。因此,在填报考核指标时,切忌模糊不清,或单纯以论文和研究生培养作为考核指标;也不可为了申报成功而过分提高或为了轻松完成任务而过分降低指标。最后,内容新颖、技术创新、重点突出须在整个申请书中贯穿始终,切忌为编写而编写的盲目性。
1.3.2 经费预算的问题经费预算是一项十分重要和严肃的内容,它伴随着项目从申请到结题的全过程,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科研项目成功与否[1]。做经费预算,既要考虑到项目实际需求,又要遵循经费管理制度。然而,对于大多数青年教师来说,经费预算是一个陌生的东西,特别是对经费管理制度了解甚少。有些项目主管部门下发了经费管理办法,例如《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这类项目有法可依,预算时要充分理解办法中各个科目包含的范围,切实编制预算。对于没有项目主管部门下发的管理办法的项目,一般都遵循各高校自己经费管理办法。
在遵循管理办法条件下,为了最大程度的申请更多的经费,在预算中投入更大的设备、材料费的比例的情况不足为奇。这种方法诣在经费不被或少被“砍”,这就导致了申请人偏向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进而滥用信用[2]。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提倡根据实际需求,不能一味地依据项目的最大资助额度编制各类明细的最大化预算。比如设备费预算过多,重复购买了所在平台已有的设备,必然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其次,购买设备一般需经过一定招标、审批以及入固定资产程序,占用科研时间;最后,从结题验收来看,如果设备费过多造成经费结余过多,最终将返还政府,甚至财务验收不通过。同样,确实需要支出的部分,比如会议、差旅、人员费等应该给出合理预算,以保证正常的学术交流和提高研究队伍的积极性。
2解决青年教师申报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2.1 自身定位,选择合适的项目对于刚入职的青年教师,一定要抓住博士毕业的头几年时间积极申报针对博士或博士后的科研启动项目。这类项目有国家的,也有地方的,由于申报人范围小、竞争相对不大,特别适合青年教师申报。由于青年教师学术基础薄弱,各方联系相对不足,尚不适合单独申报大型的科技计划项目。但作为合作单位,担任课题中的一部分研究甚至是测试加工,参与其中却是不错的选择。另外,有些行业主管部门会不定期组织项目申报,比如环境保护、海洋与渔业、交通运输等部门,青年教师应及时关注行业动态,将其深入到平时的工作中去。
2.2 编写申报书须注意的几点青年教师经验相对不足,在申请书的编制方面须多下功夫。第一,申报书内容不仅让同行认同,还要让非同行与自己产生共鸣。众所周知,很多项目评审是按大领域分类,评审专家很有可能对申报的领域不是非常熟悉。因此,如果能让所有专家都清楚地明白申报人为什么要做,做什么,如何做,那么就成功了一半。第二,合理规划项目进度。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研究、设备、材料等因素共同推进项目进展。因此,主要工作应放在中前期,避免因材料、设备购置、实验室改造等非主观因素而导致项目不能按期结题。第三,验收指标须明确,既要考虑到项目达到的预期效果,又要符合实际。专利申请、有一定的周期,切不可随意制定。
2.3 经费预算须合理、真实、客观经费预算必须客观、全面地反映项目的预期支出,青年教师绝不能把这项任务作为申报项目的附属工作,经费预算与研究申请书其它部分在申报乃至验收时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首先,了解学校及项目主管部门的经费管理办法是非常有必要的,排除对项目预算明细的主观臆断。例如,863经费管理办法中,会议费是指承担单位主承办的会议费用,而不是赴外参加会议费用,等。其次,预算说明须详细编写,各科目支出真实、合理。例如,人工费是给研究生发放的补助,按人头如何计算详细说明。设备费应将欲购置的设备一一列出,未预算将不予购买,而列出的不一定全要购买。另外,对于预算科目没有单独列出的又需支出的费用,如打印纸、硒鼓类办公耗材可放在材料费中支出并说明。最后,加强预算工作与财务工作的结合[3]。与财务人员及时沟通,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或者审计的角度来审查预算,财务人员将给出行之有效的建议。
青年教师是高校科研的中坚力量,青年教师的发展支撑高校的发展,推动高校科研、学术向高水平化前进的进程。但同时,青年教师也有着职称评定、社会关系不广、资金不足等方面的巨大压力,在这种形势下形成了部分青年教师急功近利,盲目追求项目的做法。然而,单纯而盲目的追求科研经费,对于基础科学的发展是毁灭性的[4],因此,从长远来看,一蹴而就是不可行的,青年教师还须踏实、静心,从小项目做起,步步为营不断前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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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是指高等院校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根据高等院校财务活动的规律和事业发展及其活动的特点,有计划地组织财务活动,正确处理各种经济关系,合理有效地筹集、分配和使用资金,分析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以保证事业计划及任务的全面实现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高校要发展必须从各种渠道筹集资金,而且对已筹集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规定正确、合理、有效地使用,力求以最少的资金耗费和劳动占用取得更多更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同时,在筹措资金和使用资金过程中,学校应当处理好与国家、企事业单位、校内职工的各种经济关系。
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意识薄弱。在一些高校,从各级领导到财务部门都缺乏理财意识,仍存在着“等、靠、要”等传统的消极思想。高等院校在对办学经费的使用观念上,存在重视社会效益,忽视经济效益;重视教学与科研等领域计划任务的完成,忽视对已经投资和采购形成的资产的管理和充分利用;重视有形资产管理,忽视无形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的有偿使用与科学管理。他们在开拓市场、广辟财源方面缺乏进取精神,在财务管理方面只注重服务意识,而缺乏效益观念。
二、管理模式混乱。目前,我国各高校大多沿用过去计划体制下的财务管理办法,对所属各部门采用财务分散管理的模式。近年来,我国深化高等教育制度改革中,推出了高校合并这一重大举措,然而这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客观上又形成了更多的核算部门,增加了各高校财务统一核算管理的难度。各部门为了小集体利益牺牲全校整体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而且管理制度不统一,容易形成各部门之间的贫富不均,影响教职工的积极性,对高校的正常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高校财务管理对策
一、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高校的财务管理不应再局限于对预算资金收支的管理,而应以绩效为导向,围绕绩效最大化的目标进行成本效益管理。财会管理者要通过后续学习,补充和更新专业知识、优化知识结构,彻底转变重核算、管理的观念,深入教学、科研实践,准确把握事业发展与财务管理之间的内在联系,进一步改进财务管理办法,提高办学资金使用效益。还可以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在资金的闲置期内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较低的短期投资增加收益;针对市场需求,结合实际情况,运用财务预测分析等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二、完善学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重视财务基础性工作,加强对高校资产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运用市场机制,对闲置资产进行市场评估,以确定处理价值;防止高校无形资产的流失,加大对专利、信誉等无形资产的保护力度;加强对学校资产购入管理,实行招投标制度,工程审计后付款,减少资金流失。同时,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优化财务支出结构;加大二级单位管理日常性支出力度,调动基层控制支出的积极性。此外,高校应在财务、资产、基建、后勤等诸多经济活动管理部门形成―个有机体,使之紧密联系、相互制约,以有效控制高校的财务风险。
三、完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首先,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在学校内部制定严格可行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时,要严格按照调整程序对预算方案进行调整;其次,强调预算管理参与性。保证预算方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再次,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将学校的所有收入和支出计划都纳入到预算中来,增强学校对整体财力的宏观调控能力;采用零基预算法保证预算的准确性使有限的经费得到合理地配置;最后,建立高校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形成良好的竞争激励机制。
四、加强对高校财务管理监督。高校应制作并公布高校年度财务报告,反映高校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发展变化情况,要给教育投资者和政府以明确交代。此外,政府应定期对高校进行审计,包括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基建预决算审计、物资采购比价审计等,切实有效地对高校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控制。
1、按照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把学习教育活动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2、按照《规划》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继续做好开展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府组成部门绩效评估工作。
4、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5、以创建“五好支部”为目标,扎实抓好本系统的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建水平,以党风促政风,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6、继续做好精神文明、普法依法治市、综治、平安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为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7、发挥政府引导功能,鼓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召开全市科技大会,奖励2007-2008年度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和项目。
8、充分发挥科技孵化器功能,继续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提升科技孵化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功能,加快建设福建省海西工业技术研究院纺织服装科技服务中心--—石狮分中心。进一步加快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完善孵化基地优惠政策及管理办法,积极吸引高校、科研院所在孵化基地设立研发机构。进一步发挥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功能,继续争取建设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出台和落实孵化基地优惠政策及管理办法,争取引进2-3个高精尖科技项目在孵化基地入驻孵化,与科研院校联合在孵化基地开展3-5场项目推介会。
9、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科技资源及创新成果,解决企业竞争中的科技难题,依托产业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高质量建立一批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扶持一批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创造条件、优化环境,提高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效益。继续鼓励相关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共享科研成果,建设标准化实验室,鼓励企业引进大院大所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进一步扶持现有各级行业技术开发中心的建设,争取新增立项国家级项目2个、省级项目3-5个、泉州市项目10-15个,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家、省级行业技术开发中心1-2家、泉州市行业技术开发中心2-3家。积极参与省6.18”科技成果项目对接,促进我市与国内外各大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经贸交流与合作发展,搭建起一个常态的学术界、科技界、工商界交流互动、视野开阔的重要平台。
10、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促进行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科技支撑服务体系。以“一县一业、一镇一品”为方向,继续引导建设2个泉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以农产品深加工等领域为重点,开展试点示范,培育和壮大科技型企业。发挥石狮市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分中心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科技信息网,以星火学校为阵地充分发挥视频系统培训功能,推进农业信息化进村入户,培养和优化农业科技人才队伍。
11、出台专利保护和扶持政策,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的良好氛围。争取尽快出台专利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做好专利和标准化工作,加大对企业专利申请的扶持力度,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组织有关人员参照泉州市出台的《泉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我市出台的《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拟定《石狮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办法(草案)》并提交市政府研究决定。
12、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带动战略,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针对我市主导产业技术重点、难点,组织科技攻关项目,实施功能性面料研发和清洁生产重大科技项目,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力求实现一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产业重要共性技术的新突破。继续大力倡导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印染企业在节能技术、清洁能源和水循环利用等清洁生产技术领域的研究和推广应用,推动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一、宣传发动工作
1、召开民评动员大会(2)场,参加人数(95)人。2、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民评宣传活动(3)次。3、聘请评议代表(16)人,组织民评代表开展各类活动(2)次。
二、查摆问题、承诺整改工作
1、召开民评座谈会(3)场,参加人数(120)人,发放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40)份。2、建立主要领导政风行风接待日制度的有(0)个单位,开展活动(0)次,接待群众(0)人次;开通厅(局)长网上信箱(0)个,答复问题(0)个;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活动(0)次。3、开展明察暗访(2)次。4、受理群众反映问题(0)件,办结(0)件,落实整改措施(3)条。5、确定评议选题(3)个,制定整改措施(3)条,已落实整改(3)条,整改落实率(100%);收集个案问题(2)项,办结(2)项,办结率(100%)6、向社会公布便民利民措施(1)条,承诺事项(1)项。
河南师范大学在充分发挥学校的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同时,十分注重产学研合作,为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首先从基础工作做起,大力构建科研支撑体系,围绕基础研究、应用开发研究和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三个层面,构筑科研基地,产学研相结合,搭建产学研平台。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主要经验如下:
强化社会服务意识 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发
为使学校产学研合作工作推到一个新高度,学校组织广大教师及科研工作者通过学习中央有关精神,强化产学研合作,使大家认识到从实现国家繁荣昌盛和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总体需要,使科技创新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持续不竭的动力。
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 构建校企科技创新平台
产学研合作工作最基础的是建构一个良好的体制与机制。一系列管理办法中体现强激励、硬约束原则。如学校先后出台一系列强化应用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设立了《河南师范大学应用科学与技术研究基金》,规范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与企业保持经常性联系,对于校市、校企合作项目学校给与多方支持,将横向课题与国家、省市等项目同等对待,最近学校与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管委会的技术合作正在洽谈中,初步协商合作筹建河南师范大学留学人员创业园、河南师范大学博士创业创新工程、河南师范大学财经金融实践研究基地、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河南师范大学人文社科教学实践研究基地五个合作平台。
为使学校在研发的同时,强化高校的社会服务、育人、科研开发多功能并举。学校采取与企业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改变我国长期以来教育体制的高分低能,缺乏实践的弊端,大大提高高素质综合人才的培养。学校化学与工程学院渠桂荣教授为主的研发小组,尝试在企业中创建研究生培养基地,让学生一同参与研究,在培养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的同时,也完成了产品小试,大大加快了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速度,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又培养了高素质综合型人才。
学校与拓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了腺苷、胞苷、尿苷等30多种核苷新产品。这些高科技、高附加值的生化产品已经销往美国、日本、德国、意大利等几十个国家,在国际核苷市场上打出了中国的品牌,“系列核苷生产新工艺”荣获2005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已完成的9项科技成果鉴定,均转化为工业生产,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其中“化学合成法生产腺苷新工艺”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优秀奖,该奖项是2006年河南省高校唯一的一项,也使学校在该奖项方面实现了零的突破。“系列核苷生产新工艺”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填补了学校近年国家奖的空白。
以抓重大重点项目为核心,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为使学校知识产权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研发队伍,只有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开发团队,有了一批自主创新影响较大的成果,才能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李伟、戴新志教授为主的研究小组,多年来从事医药及医药中间体研究,烧伤创伤药物磺胺嘧啶锌及其软膏是他们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努力,克服了学术上、技术上的重重困难,首先在世界上研究成功的治疗烧伤和创伤药物,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并荣获河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华医学会创伤外科学会把其“抗菌和促进创面愈合”的双重功能写入会议纪要;并受到国际烧伤创伤会议的好评,曾在会议上层示了《磺胺嘧啶锌临床应用》电视片。卫生部根据国家药品审评委员会和药典会的审查结论,批准投产;并连续载入法定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治疗肠炎药物5-氨基水杨酸锌是以发达国家研究成功的治疗消化道炎症和溃疡的5-氨基水杨酸类化合物和含锌化合物为先导,优化组合,改造而成的创新化合物。动物试验表明,它对溃疡性结肠炎的疗效比原来的药物高得多,而毒性却较低。中国专利局给该药授权中国发明专利。该项目被列入国家新药基金项目;被国家新药基金委员会评为新药基金在研项目第一名,并被国家科技部列入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归国家科技部直接管理,成为“‘九五’期间重中之重”项目之一。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对其原料药和结肠溶囊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临床前研究资料进行了审评。2003年3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临床试验。另外,研究小组与天方药业公司合作,联合开发治疗艾滋病的新药也已投入批量生产;杨书庭教授与过去的新乡第八化工厂展开合作后,使得八化由一个小厂,快速发展,一跃成为一个拥有近7亿资产、年销售能力近8亿元、年出口创汇能力近2000万美元,年创利税4000万元的高科技企业环宇体系。环宇集团目前是国内惟一具备完整二次电池产业增长链的企业集群,成为国内乃至世界二次电池行业的知名企业。金龙公司与学校签订协议,进行产、学、研项目联合研究与开发,主导产品已经列入国家级新产品计划、国家电子工业科研试制计划和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之列。
学科相互交叉渗透 拓宽研究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