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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一个中心:该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市场安全监管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的职能,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市场准入和行政审批要件。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推进“五证合一”,企业登记注册只需在登记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的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以放宽市场主体、简化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为抓手,进一步激发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积极性,为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市场环境。
强化两个建设:全局结合党的“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活动,强化干部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岗位练兵、执法练兵,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干部的执法能力。成功查处了3.23非法生产保健食品案,受到党委政府和百姓的一致好评!强化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内部管理,推行政务党务公开、业务公示,方便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中转作风、树新风,寓服务于监督执法之中。
突出三个安全:该县以镇区域机构改革为契机,以三大抓手确保监管市场安全。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积极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围绕消费者关注热点,紧贴百姓生活,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健康安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在开展“春季农资打假及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中,促进了农资市场健康发展。
关键词:烟草;法制建设;市场监管;上水平
中图分类号:C9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15-0093-02
在今天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尤其是在当前员工思想观念多样化、价值观念多元化,各种思想问题不断出现的情况下,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需要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和沟通交流来统一思想、凝结人心、团结力量,使员工投身烟草行业的改革发展中。
一、增强烟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识
(一)强化主动意识
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有敏锐的政治眼光,明察秋毫,洞观起于青萍之风,在其还未酿成祸端时就及时给予救治。增强主动意识还必须有积极的配合意识,即把思想政治工作自觉地与单位的中心工作紧密衔接,密切配合。
(二)强化政治意识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精神交往活动,必须贯穿很强的政治意图、政治目的、政治色彩。在内容上、观点上一定要鲜明、果断,不能有任何含糊或模棱两可。在新的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就是要结合企业实际,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使之形成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支柱。
(三)强化务实意识
思想政治工作的确是务虚的工作,但我们必须以务实的方法、务实的内容、务实的目的去做,做到虚实结合,虚功实做。务实的意识要求我们的工作一定要有针对性,切实解开干部职工的思想疙瘩,消除精神疑虑,解决实际困难,把务实落脚点最后归结到务实上来。
二、新形势下加强烟草法制建设的建议
(一)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专卖
1.加强和改善烟草行业行政执法。一是确保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的执行落到实处,做到三个禁止。二是做好专卖人员培训、考试、审核工作,上岗执法必须取得《检查证》和《行政执法证》。三是严格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以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
2.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强化对烟草行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3.建立完善专卖人员廉洁从政制度。加强专卖人员反腐倡廉教育,组织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发挥典型引路作用。通过烟草专卖督察组不定期、不打招呼地明查暗访,严肃查处利用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不认真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对构成犯罪的专卖人员要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确保监督监察措施落到实处。
(二)坚持依法管理,强化规范治理
1.理顺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在理顺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过程中,必须牢牢抓住烟草行业联合重组的重要契机,大胆地对烟草企业的法人治理机构进行改革,进一步理顺组织关系,最终实现烟草企业持续快速发展。
2.坚持依靠法规引领职工群众,让烟草企业管理有根有据。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将企业建设的客观规律提示出来。二是努力构建规范的劳动关系。以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出发点,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积极实施集体合同制度。
3.依法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规章制度。在建立制度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制度合法,其次要符合企业实际。此外制度的建立还应该考虑到要繁简结合,刚柔相济。唯有如此,制度才能具有操作性和约束力,才能在实际执行中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前进。
(三)坚持依法经营,公平自由竞争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虽然烟草行业仍然实行国家专卖制度,进货权和销售权仍然紧紧地掌握在烟草企业手上。但烟草行业本来就充满竞争,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面对“公平贸易、自由竞争原则”、“非歧视性贸易原则”的WTO规则,我国的市场将逐步开放并和国际烟草市场接轨,国内的烟草企业必须树立起正确的竞争意识和市场观念,这就迫切要求烟草企业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为公平竞争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加强烟草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市场监管是“1+5”行业建设的应有之义。“1+5”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对2012年行业工作主要任务提出的具体要求。
(二)烟草市场监管是烟草行业建立良好形象的必然需求。作为一种非必需的生活用品,尽管不是每一个人必需的,但是其质量的保障仍可以为烟草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
(三)加强市场监管是实现烟草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烟草企业来说,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转变原有的烟草大哥大的观念,转变企业的经营理念,实现企业各项指标上水平,要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就要通过强化对市场的监管,使得用户对烟草产生充分的信任,进而保证企业科学发展。
四、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卷烟上水平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与处罚并重,争取群众对烟草专卖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要创新烟草法律法规的宣传方法,对卷烟零售户和社会群众进行烟草专卖法律宣传时,不能只是简单地依赖于悬挂宣传标语和发放法律条文宣传单等宣传形式,而是要专卖市场管理员在市场检查走访中,长期不懈地、针对每一个零售户的具体实际情况做好宣传。
(二)多措并举,提高卷烟市场监管效率
1.要提高专卖人员的素质和责任感。作为一名合格的专卖管理人员,只有具备一定的业务技能和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才能随时随地将各类信息自觉地进行收集整理,并运用到工作中去。
2.要改变管理方法。一是要合理安排市场日常检查走访线路,利用科学的统筹方法开展工作。二是对零售户实施分类监管。三是要灵活运用检查方式。
3.要强化对市场管理信息的利用。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对于市场管理中获得的信息要区别对待,对行政许可事项与非行政许可事项信息、违法信息、卷烟零售户进货信息等做好记录和分析,对有价值的信息进行跟踪处理。
(三)疏打结合,整治无证经营
1.要加强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卷烟无证户。根据无证户的分布、外来无证户的户籍情况,编制经营卷烟无证户档案,详细记录其所属商圈、周边零售户分布经营卷烟的品牌、来源、月均销量、是否摆卖假烟、非烟、走私烟等情况,为取缔无证经营户提供详实的资料。
2.控制卷烟零售大户。对这些所谓的大户的货源进行适度控制,减少他们对无证户的卷烟供应。加强对向无证户供货的管理,发现无证批发或对无证户供货,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切断无证经营户的卷烟来源。
3.适当降低发证门槛。在发放零售许可证的过程中,对一些下岗职工、身体残疾,或有经营意识、稍具规模的群体,在政策上适当倾斜照顾,适当降低发证门槛,合理萎缩部分无证户;这样既可以实现烟草企业的社会责任,又可以完善企业的市场管理。
4.适时给予重拳打击。在采取了以上措施后,仍会存在一些无证户,对一些屡劝不止的,应当联合工商等部门对其进行依法取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让其停止无证经营卷烟。
总之,国家烟草管理局针对卷烟上水平提出了具体的“1+5”要求,这对于促进我国烟草行业的发展和烟草管理及服务上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烟草行业要通过自身建设、市场管理、证照管理、创新监管方法等多方面来加强烟草市场监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卷烟上水平。
参考文献:
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和“动产抵押登记无纸化审核”,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办事便利化水平和政务服务电子应用效能。
在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工作中,为了方便各企业领取、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同时提高全市企业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率,市场监管局印制了下载图例、宣传明白纸,专门召开了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动员会议,抽调机关各科室精干力量,与各市场监管所同志一起,分所、分组、分片,进厂入户,面对面帮扶、手把手指导,帮助广大企业主下载、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截止12月27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的推广应用,已免除2258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行政许可中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另外,免除3000余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在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中,市场监管局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关于动产抵押登记服务的法律、法规、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同时在全局干部大会上明确要求各监管所、队执法人员既要当好企业的监管员,又要做好企业的服务员,把动产抵押登记政策走到哪宣传到哪,搞好对企业的融资帮扶和复工复产服务工作。为了方便企业,市场监管局积极优化动产抵押服务流程,推行“零跑腿”登记。依托全国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实现动产抵押登记在线对接,做到了即时受理,即时办结。有资金需求的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局工作人员可随时接到短信提示,及时查看线上平台信息,完善报送的相关资料,即时审核办理,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审核、在线公示、在线查询一网通办。对网上提交抵押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完成动产抵押登记申请审批,确保即时完成审批公示流程。企业和银行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和查询相关公示信息,有效提高了其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办事效率,真正实现了全流程“不见面”,线上办事“零跑腿”。截至目前,市场监管局共利用网络平台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33件,融资金额共约11.37亿元。利用网络和平台全面实现了“无纸化审核”处理,进一步发挥了动产抵押登记作用,促进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今年来,XX市场监管所开展了以严厉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截止目前,全所共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检查相关企业X家。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所结合XX区域内的特点,将工作重点集中在旅游、房地产等行业,查看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严厉查处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通过摸底排查,加强行政指导,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等多种手段,依法纠正问题条款,规范合同行为,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二、开展宣传培训,加强上门指导,今年来,我所对掐区内的旅行社采取上门检查指导的方式,现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其次是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加强宣传,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参与。
XX市场监管所共检查各类企业X户,未发现违规格式条款,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X余份。
关键词:实验室;检测质量;管理控制
批发市场是蔬菜流通领域的重要集散地。如何将不合格蔬菜拒之门外,逐步实现市场准入制是当前批发市场工作的难点。这就需要检测提供高效、准确的检测结果,为不合格蔬菜的处置提供有力依据。作为批发市场这点显得尤为突出。实验室管理的核心是质量控制,即将分析测试结果的误差控制在允许限度之内。笔者根据多年从事检测室检测工作的经验,针对批发市场检测室如何提高检测质量进行了初步的总结。
1 检测室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
国际上,ISO/IEC 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提出了实验室质量管理需要控制的10个技术要素和15个管理要素,给出了全面、严格的要求。国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GB/T 1548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 号)等也给出了详细的要求。总体来说,检测室必须结合上述文件的具体要求,围绕开展的检测项目配备齐全、适用、相应的检测设备、人力资源、硬件设施。如采用哪种标准开展检测工作,如何配备人员结构等。这些问题都需要管理者结合自己批发市场检测室的实际情况合理、科学地研究确定,不可好高骛远,为日后的实验室认可、认证打下坚实的基础。
当前,国内不少检测实验室都按CNAL/AC01:20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有的实验室成立了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了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但这些部门和人员大多数精力放在了体系文件的修修改改上,那些实质性的质量问题仍然存在。质量管理流于形式,实验室运作呈现“两张皮”,“一张皮”是质量管理体系,另“一张皮”是不符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实际管理运作。每当内审时,内审员的审核记录旺旺是一些不管痛痒的小问题。年度监督评审前,相关质量管理人员忙于修改文件、补记录、重审检测报告等一些应付工作。评审一结束,质量管理体系有搁置一旁。
因此,要使检测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运行,不流于形式,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质量控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其目的就是监视检测质量产生、形成和实现的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测试技术和活动,并排除质量环各个阶段产生不满的因素,预防质量问题的产生。其作用是要在测试技术和活动当中去发现、掌握它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检测实验室的质量保证主要是通过各种手段内外部一种对于检测质量的信任,对外是对客户提供信任,对内是向管理者提供信任。
2 检测室人员的要求与管理
检测室所聘人员应具备其岗位相适用的能力,包括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应受过相应的教育和培训,最好有相应的技术经验和经历。如实验室认可、认证需要单位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各检测人员必须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并且检测室应有相应的适时培训,使检测技术不断更新、提高。
2.1 岗前培训
检测室新进人员包括分配、调入及转岗人员必需进行相应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相关国家质量技术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实验室管理章程等。批发市场往往存在人员素质差、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岗前培训显得尤为突出。
2.2 岗位培训
为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所有检测技术人员的知识、技能必须不断进行更新、提高。及时了解、掌握所从事岗位的检测动态,先进的检测技术,积极参加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会、座谈会及标准和规程应用研讨会,交流技术经验。
3 仪器设备的管理与控制
仪器设备是开展检测工作的关键,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状态和准确度是进行检测活动的基本条件。仪器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日常维护、校准鉴定以及计量器具的管理。凡是对国家规定强制性计量检定的试验仪器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检定周期/校准间隔进行检定/校准。对无要求的设备,必须自己制定相应的校准细则进行校准,并填写相应的记录存档。对于检定/校准后的设备要明显的标识。并且还要自己有计划的开展期间核查。设备的日常维护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但却往往被忽视。设备应存放在与其相适应的环境中使用,包括规定的温度、湿度、清洁度等。一旦发现检测、测量和实验设备偏离标准状态时,应评定已检测的结果有效性,对数据进行修正。
4 抽样和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4.1 抽样
抽样是检测工作的基础,所有的检测结果都是以样品的物理、化学形状为依据。抽取的样品必须做到真实、完整、具有代表性。如批发市场蔬菜抽样需抽取能够代表绝大多数蔬菜性状的样品,且尽量做到少量、多点位随机取样,尽量保证样品的均一性。在制定抽样方案时,可参考相应的标准进行。如GB/ T 8855《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规定了蔬菜、水果的抽样方法。抽样过程中,要填写抽样记录包括样品的性状、来源、抽样时间等基本信息以备作为检测和溯源的依据。
4.2 样品管理
样品进入检测室后,应有人员负责相应的样品检查、登记和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检查样品是否符合抽样记录的记载,并应签字确认。之后,标识样品的检测状态“待检”、“在检”、“已检”防止混淆误用。并且要保存好复验用的备用样品。特殊样品应存放于相应的环境中,以防发生危险。样品应规定保存期限,以及保存期满后应及时处理,填写相应记录。
4.3 检测过程质量控制
检测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认真填写相应的记录。如设备使用记录、环境记录等。检测前,应检查样品状态是否完好;检测仪器的功能和准确性是否符合要求;环境技术条件是否满足等。检测过程中要认真读取数值,临近合格界限边缘的数据必须进行重新检测,以验证检测的准确性。检测结束后,应对检测设备核查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验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追究其原因,决定是否进行重新检测。
5 环境条件的质量控制
检测室检测区域能源、采光、取暖、通风等必须符合标准规定要求,这样才能保障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检测室标准温度为20℃,一般温度应在20±5℃,相对湿度一般应保持在50~70%。检测室的噪音、防震、防尘、防腐蚀、防磁与屏蔽等方面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在室内开展的检测项目和所用检测仪器设备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室内采光应利于检测的进行。
6 原始记录及档案文件的管理
原始记录和档案文件是检测室工作开展的纪实。原始记录包含了从抽样到检测过程和结果的各个环节是检测工作的再现。检测人员必须客观、真实、规范、准确及时填写,并且严禁随意涂改。档案文件包括现行使用的标准、质量管理手册、培训记录、人员档案等要有专人规定保存,并及时填写入档、使用记录。
7 试验结果误差的控制
检测室内质量控制图是监测常规分析过程中可能出现误差,控制分析数据在一定的精密度范围内,保证常规分析数据质量的有效方法。也可采取重复实验、对比试验、能力验证的等方法来抵消实验误差对对试验结果的影响,提高检测质量。实验室内重复性试验和比对试验可以有效地提高试验人员的检测能力水平。而实验室间的比对试验则可消除实验室的系统误差,找出偏差的原因及时纠正和改进技术水平。当实验室水平上升到应当水平时,可参加认证、认可机构等组织的能力验证试验。只有通过能力验证,才能真实了解自己在该项项目中的真实水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关键词:离岸金融;市场准入;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0)06-0051-05
离岸金融(Ofishore Finance)一般指不具有金融市场所在国国籍的当事人在金融市场上从事的货币或证券交易行为。离岸金融市场准入是指,市场所在国金融监管当局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审核并决定是否允许有关金融机构获得进入本国市场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从业资格。市场准入监管属于一种预防性监管方法,其主要作用是将不合格的金融机构挡在金融市场之外。由于离岸金融业务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各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国均对进入其离岸金融市场的机构设置了较为严格的准入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涉及准入主体范围、准入主体形式以及准人许可方式等方面。
一、市场准入监管原则
一般来讲,对于金融业的市场准入。东道国可以采取的原则包括:第一,保护主义原则,即指对外资银行及其服务的进入施以禁止性或限制性的规定,其实质在于保护本国金融市场和银行业免受外来干扰与控制;依据这一原则,东道国对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形式、数量、规模、地域、业务领域等设置障碍,严格规定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乃至完全关闭市场;这一原则一度为多数国家所实施,但随着金融全球化的进展,目前单纯的保护主义日益减少,多为有限度的保护土义。第二,国民待遇原则,即指一国允许外资银行及其服务以与本国国民同等的条件进入本国银行市场;这一原则尽管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更受到推崇,但在实行起来的时候大都是有条件的,真正的、全面的金融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目前仅在欧盟内部实现。第三。对等互惠原则,即指一国以外国对于本国银行的相同政策态度来对待该外国银行对本国市场的进入;欧盟《第二银行指令》确立了对第二国的互惠原则;但如今,在WTO金融服务贸易最惠国待遇体制下,互惠原则受很大限制,单纯或完全适用对等原则的不多,东道国一般将该原则融入其他政策之中来实行。
但是,离岸金融的出现,本身就是为了规避各种资本障碍,它具有彻底的国际性以及监管的松散性。如果一国既想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又想实行对不同的非居民的差别待遇,既想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又想将业务主体限制在本国居民范围内,显然是违背离岸金融的运行规律的。因此,在离岸金融市场上,各国普遍实行的是国民待遇原则。也就是说,居民与非居民之间、非居民之间享有同样的权利义务,尽管在准入的问题上可能还有这样那样的限制,但无论如何,国籍不再是决定待遇差别的条件,原则上任何国籍的金融从业者都可以进入离岸金融市场从事交易。在美国、欧洲、香港、开曼群岛等离岸金融市场上,情况都是如此。
二、准入主体的范围
对于准入的主体范围,各国的规定有宽窄之别。
有的国家规定的主体范围较为狭窄,被允许进入离岸市场的机构主要是从事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比如,根据日本大藏省1986年《部分修改外汇及外贸管理法的法案》,参与日本离岸市场的机构是得到大藏省批准的、公认的外汇银行,包括外国银行在日本的分行,而证券公司、一般性法人和个人是不包括在内的。又如,我国台湾地区1983年颁布的《国际金融业务条例》和1984年通过的《国际金融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离岸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为在台湾境内办理外汇业务的外国银行,经核准设立代表办事处的外国银行,经核查合格的外国并名银行以及指定办理外汇业务的台湾本地银行。泰国也采取了类似的做法。在中国大陆的离岸金融试点中,被允许从事该业务的仅包括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中资银行及其分支行。而在这种情况之下,有关国家的离岸金融市场就成为了一个纯粹的银行间(而且一般是较有实力的银行)市场。
而有的国家所规定的主体范围相对较宽,除银行之外,其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也被允许参与离岸市场。比如,美国允许进入离岸市场的主体包括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储蓄信贷社、信和合作社、外国银行在美国的分支行和机构、埃奇法公司(Edge ActCompany)等。加勒比地区和中东地区离岸金融市场的主体范围也相对较宽,即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而在新加坡,作为外汇指定银行的商业银行和证券银行均被允许进入离岸金融市场。在这种情况之下,有关国家的离岸金融市场就是一个较为广泛的金融从业者市场。
各国在准入主体范围规定上的差异,说明了其对待不同的离岸金融从业者的不同态度。一般来说,从事离岸金融交易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其中法人是主要的主体。但关键的问题在于,同为法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甚至银行之间都是有区别的。很多国家仅授予实力较为雄厚的商业银行以外汇指定银行资格,相应地,这些国家也一般会认为,只有这些银行才能具备从事存在较高风险的离岸金融业务的资格,只有限制其他金融机构进入离岸金融市场,才能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还有很多国家则对金融从业者采取了一视同仁、或者基本上一视同仁的态度,有的是出于本国离岸金融市场发展建制已经比较成熟,有的是为了尽量吸引从业者注册,还有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外资。不可否认的是,对进入离岸金融市场的主体范围严格把关,确实可以进一步保障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但同时,这也是以牺牲市场的部分活力为代价的。
三、准入主体的形式
对准入主体的形式要求,实际上就是指市场所在国允许以跨国银行为代表的离岸金融从业者以何种组织结构进入市场。
从理论上讲,跨国银行进入离岸金融市场,可以采取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分行,这是一种不具有独立法律地位而属于外国银行总行一部分的经营实体。第二种形式是银行子公司,也称子行,这是一种依东道国法律成立的由一家外国银行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从事银行业务的独立法律实体。第三种形式是合资银行,这是一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金融机构(其中至少有一家为外国银行共同出资)在东道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经营银行业务的法律实体。
一般来讲,跨国银行在进入东道国金融市场的时候,在同等条件下更倾向于采取分行的形式,因为这样该分行在东道国吸收存款时就不必缴纳存款准备金,从而降低了经营成本;而且便于总行直接控制。而东道国在这一方面的态度则是各不相同的:有的国
家(如日本、新加坡)欢迎外资银行以分行的形式进入本国市场,有的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则禁止外资银行在本国设立分行;有的国家(如加拿大)要求外资银行以设立子行(子公司)的形式进入本国市场,而有的国家(如日本)则以严苛的条件限制外资银行子公司的进入;有的国家禁止外资银行对当地银行参股,而有的国家(如加拿大)则在允许合资银行存在的同时限制外资银行的持股或参股比例。就中国而言。原则上是允许外资银行采取分行、子行、合资银行等诸多准入形式进入中国市场的,但是我国对子行和合资银行的形式显然更为青睐。依据《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注册为中国法人的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可从事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地域限制、客户限制被一概取消,因而可以认为它们享受到了完全的国民待遇:而仍为外国国籍的外国银行分行虽也可从事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但在为中国境内客户提供服务的时候,它们只能吸收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因而可以认为它们仅享受到了部分的国民待遇。这样规定的政策导向很明显,就是要鼓励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子行与合资银行。
然而,在离岸金融市场上,跨国银行的准入形式较为特殊――那就是只能采用分行的形式。比如台湾地区《国际金融业务条例》规定,境外金融中心的经营主体限以分行组织形式设立,并需由符合资格条件银行的总行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立。而依据新加坡银行法的规定,凡是外国商业银行在新加坡只能设立分行,且不能再设立子分行;每家银行的总行都要对亚洲货币单位的一切清偿能力或其他的短缺问题负责。此外,马来西亚、日本等国的法律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离岸金融市场准入形式之所以特殊是因为:首先,基于离岸金融的特性,交易主体主要应为“非居民”。子行与合资银行尽管资本来源为外国,但均在东道国注册登记,按照判断法人国籍的通行的“注册地标准”,子行与合资银行应为东道国法人,不属于“非居民”的范围:而即便不按照“注册地标准”来判断,子行与合资银行的主要营业地(或口住所地)也在东道国。应为东道国“居民”,故而无论是子行还是合资银行,一般情况下都是不能成为东道国离岸金融市场上的交易主体的:相比之下,分行是跨国银行总行的一部分,其注册地、主要营业地均不在东道国,故而只有分行才完全符合“非居民”的标准。其次,离岸金融较之在岸金融具有更高的资金流量和更大的风险,需要实力更为强人的最后偿债人,故而各市场所在国为了规避风险,使总行作为最后偿债人,一般都规定只能以分行而非子行的形式进入离岸市场:出于同样的理由,对于同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股东银行不承担连带责任、而且很难获得央行最后贷款的合资银行而言,各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国就更不会欢迎。
四、准入许可的方式
一般来说,东道国在引进外资的时候,可以采取两种准入许可的方式。第一种是审批制,即指东道国政府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实质性地审查申请者的资质条件并决定是否批准其申请。第二种是核准制,即指东道国政府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规定,仅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作形式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中请者予以核准注册。
但是,在实行金融业开放的时候,市场所在国所实行的几乎都是审批制,也就是说,政府主管部门一般都要依据法律规定对申请进入本国金融市场从业的跨国金融机构的资质作实质审查,以最大限度地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秩序。比如,中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设立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而在离岸金融市场上,出于更大的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市场所在国实行审批制就是不足为奇的了。只不过,在实行审批制的基础上,不同的国家采取了不同的具体做法,有的做法较为传统,有的做法则是新近出现的。
关于准入许可的具体方式,有的国家采取传统的申请――审批――经营的方式,美国的做法就是如此。在中国大陆,依据央行《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8条和第12条,对于国内银行从事离岸银行业务试点的申请,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而有的国家则采取了发给不同类型的牌照的方式。比如香港当局实行二级银行制,可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包括持牌银行、有限持牌照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三类机构。其中,持牌银行必须至少拥有1.5亿港元的实收资本金,经营接受公众存贷款业务至少有10年资历,现有公众存款不少于17.5亿港元,资产总额不得少于25亿港元,而海外注册的银行若要申请此类牌照,其资产总值不得少于120亿美元;持牌银行可以接受任何金额和任何期限的存款,可经营支票或储蓄存款业务,以及接受任何数目和存款期限的公众存款。有限持牌银行必须最少有1亿港元的发行股本及7500万港元的实收资本;有限持牌银行可以接受任何期限的公众存款,但其金额不得少于50万港元。接受存款公司注册股本最少为2500万港元,且其股本必须有半数以上为香港或外地银行拥有;接受存款公司只能接受5万港元以上的存款且最初的存款期至少为3个月。马来西亚、泽西群岛等也采取了类似的发放牌照的管理方式。
还有的国家在主要采取发放牌照方式的基础上,兼用了传统审批方式。比如,在新加坡,有四类可从事离岸业务的金融机构,即全能型银行、限制型银行、离岸银行和证券银行,新加坡金融监管当局对前三种机构的准人采取发给牌照的方式,对最后一种则采用传统审批制。其中,取得牌照的全能型银行可经营一切国内外业务,经批准可增设分支行,接受存款不受限制:取得牌照的限制型银行可以经营外汇业务和存贷款业务,只允许设立一个经营机构,不得接受储蓄存款,不得接受非银行客户25万新元以下的计息存款业务;取得牌照的离岸银行可以从事外汇交易和国际投资,不得设立分行,不得接受储蓄存款。不得接受新加坡居民非银行客户的新元计息存款,不得接受非居民非银行客户25万新元以下的计息存款,对新加坡居民非银行客户的放款总额不得超过1亿新元;经过批准的证券银行可以吸收任何客户的外币存款,可以从事贷款、债券、股票的包销和发行,可以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或咨询服务,但是不得接受公众存款,不可向公众集资。
从全球的范围来看,发放牌照的做法是更为普遍的金融机构准入许可方式。正如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指出,“一般只有持有营业执照并接受银行监管的机构才能办理吸收公共存款的业务。”因为,通过对离岸金融机构的发照体系作为银行监管的基础,金融市场监管者就有手段确定监管对象,并控制金融业准入。发照当局应当保证新离岸金融机构有适当数量的股东、充足的财力、与业务结构相一致的法律结构以及具备专业知识、道德水准,能稳健、审慎经营的管理人员。保证发照与持续监管的标准相一致十分重要。这样,当某家已成立的金融机构不能达到标准时,可据此吊销其执照。在发照和监管由不同当局负责时,他们在发照时必须密切合作,
监管当局应享有要求发照当局考虑其观点的正当权力。消楚、客观的标准也有助于减少机构审批过程中潜在的政治干预。虽然审批程序不能确保开业后的正常运转,但是它可以作为减少不稳定机构进入银行市场的有效手段。发照方面的法规同监管工具一样,旨在限制银行倒闭的数目和存款人的损失,但同时还不应因限制准入而影响离岸金融业的效率和竞争水平。这两方面的内容对维护公众对银行系统的信心十分必要。在建立了严格审查银行执照的申请标准后,如果认定申请达不到标准,发照机构要有权拒绝发照。一般来讲,发照程序应至少包括对银行组织的所有权结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计划、内部机制、预计财务状况和资本充足率的审查。
同时应看到,在发放牌照的基础上,针对有关市场所在国的具体情况,适当地兼采传统审批方式,也是值得借鉴的做法。
五、中国大陆离岸金融市场准入监管法制的构建
首先,在市场主体准入的原则上,我国应与其他国家一样,在离岸金融市场上实行国民待遇。也就是说,居民与非居民之间、非居民之间享有同样的权利义务,国籍不再是决定待遇差别的条件。原则上任何国籍的离岸金融从业者都可以进入我国离岸金融市场从事交易。这既是符合GATS规则的,也是全面真正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履行我国人世承诺的需要。
基于国民待遇原则,我国可以规定离岸金融市场准入的条件,而一旦达到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进人我国离岸金融市场。一般来讲。这些条件应该包括:(1)具备符合规定的组织形式和相应的资本金或运营资金;(2)遵守国家金融法律法规以及国际金融法律规范,且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具有规定的国际货币资产规模,且离岸业务经营业绩良好:f4)其属下的离岸从业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人数不少于5名,并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主管人员应当具备5年以上经营离岸业务的资历,其他从业人员中至少应当有50%具备3年以上经营外汇业务的资历:(5)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与申请业务对应的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办法、各项业务风险防范措施、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控机制等;(6)具有适合开展离岸业务的场所和设施,包括独立的离岸业务营业场所、配置齐全的电脑和通讯设施等;(7)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当然,在实施这一原则的过程中,我国可以实行一种过渡性的安排,比如为了保障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对非居民的权利和义务施以一定的限制。这样的具体安排在实践中是行得通的。一方面,GATS的国民待遇要求并非普遍性的,而是有条件、有限制的,它并不适用于所有服务部门,而仅适用于成员国在其承诺表中所列的部门,它也不要求待遇措施在形式上完全相同,它甚至允许一成员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服务者高于国民的待遇。就我国在人世中所做的有关承诺而言,除保险业和银行业开放程度较高且已经履行外,证券业的开放程度还是比较有限的,这就为实行过渡性安排提供了空间。另一方面,如果其他WTO成员国认为我国的做法违背了GATS和人世承诺而启动争端解决样序,即使我国的做法真的被裁定违法了WTO义务,我国也有相当长的时间来调整有关规则,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段时间来使本国离岸金融市场符合全面推行国民待遇的条件。
此外,依据GAYS《金融服务附件一》第2条a项的规定,尽管有GATS的任何其他规定,但是不得阻止一成员为审慎原因而采取措施,包括为保护投资人、存款人、保单持有人或金融服务提供者对其负有信托责任的人而采取的措施,或为保证金融体系完整和稳定而采取的措施。上述规定体现了“审慎例外”(Prudential Carve-out)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只要我国认定自己的监管措施“出于审慎的目的”,那么就可以在特定情况下。为了维护离岸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而暂停实施国民待遇。
其次,在准入主体的范围上,我国应该适当放宽,即让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可以进入我国离岸市场。
我们知道,有的国家规定的主体范围较为狭窄,被允许进入离岸市场的机构主要是从事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这是由于这些国家的离岸金融市场主要是一个银行间市场,其主营业务是货币业务;而有的国家所规定的主体范围相对较宽,其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也被允许参与离岸市场,这是由于这些国家的离岸金融市场并非纯粹的银行间市场,其主营业务不仅包括货币业务也包括证券业务。我国的情况显然与后者相似,也就是说,我国建立自己的离岸金融市场,肯定不会仅仅准备开展货币业务,更不可能是为了流通本币,我们的目的是更好地筹资引资、活跃和繁荣金融市场、增强经济凝聚力和竞争力、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占据一席之地;如果说我们仅仅需要开展离岸货币业务的话,那么目前的离岸金融试点,就已经足以满足需要了。这意味着,中国大陆未来的离岸金融市场,不仅要开展证券业务,而且要将其作为一个重点火力拓展,相应地,在市场主体的范围上。我国必然允许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进入。应该指出,目前中国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离岸业务经营主体,仅包括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中资银行及其分支行,这尽管与试点的现状相吻合,但却显然是与全面开展离岸业务的要求差距巨大的。
再次,对于进入离岸市场的银行的组织结构,我国应采取通常的做法,即银行应以分行的形式进入,总行是其最后偿债人。
在前面的论述中,我已经指出,基于离岸金融市场的特殊性质,以及有效规避离岸市场风险的需要,各国一般都规定只能以分行而非子行的形式进入离岸市场。这一通常的做法是值得我国借鉴的。尽管在在岸市场上,我国对于外资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方面,更倾向于促使其采用子行与合资银行的中国法人形式;但到了离岸市场上,就得按照离岸市场的规律办事,离岸市场主要是“非居民”间的市场,作为“居民”的子行与合资银行通常情况下不是离岸市场的主体;况且,采用分行的形式,可以促使跨国银行的总行以其全部资本金承担其分行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风险。这对于交易额巨大的离岸金融业务来说,不失为一个更稳妥的选择。
关键词:建筑工程 ; 施工现场管理 ; 影响因素;管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码:A
在建筑施工的各个环节中,现场管理是决定着建筑工程品质的关键。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与工程的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的进度,由于施工现场的环境复杂、涉及因素较多,使得管理难度增大。因此,为了优化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就要从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入手,并对施工的组织设计、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周期进行科学的管理。
影响施工现场管理效果的主要因素
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一般都比较长,由于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使得施工管理中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具体的来说,影响施工现场管理效果的因素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人的因素
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人的因素主要是指施工团队中领导者的素质、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施工质量管理理念等。领导者的综合素质和决策能力与整体工程的质量规划、目标管理、进度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有着重要的联系,是决定着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技术措施是否得力、工程质量是否较高的关键。操作人员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技术水平当中,只有具备了良好的技术水平和严格认真的工作态度,才能确保工程顺利的按照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进行,防止产生质量隐患。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施工质量的好坏与人的因素息息相关,人是施工的主体,工程质量是受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共同作用形成的,是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由人的问题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也是屡见不鲜的。
材料和机械设备的因素
材料是建筑工程施工的基础物质条件,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如果材料本身不符合工程质量的施工要求,那么整体的施工质量就不可能达到既定的施工标准。由于施工过程中使用到的材料纷繁复杂、种类较多、数量较大,对材料的全面检查是很难实现的,但如果采用抽查的方法,又有可能出现漏网之鱼。同时,由于材料的造价占总工程造价的比例较大,一些施工单位中标之后为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而采用不符合施工规范的残次品、假冒伪劣产品,对原材料的质量不进行有效的控制,给建筑工程留下了较为严重的质量隐患。同样,机械设备的型号和质量要符合施工的基本要求,否则将无法发挥其正常的作用,并且机械设备如果在平时的操作和养护上不注意的坏,很可能使机械设备提前老化或损坏,影响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因此,对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也影响着施工现场管理的水平。
方法的因素
施工过程中的方法,是指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内采用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质量在施工方法上出现的问题频率比较高,如果对指定了的施工组织设计无法严格的执行,不按照既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忽略了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就很容易导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因此,施工方法的因素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影响是比较大的,决定了整个工程是否能够按照规划保质保量的完成。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主要方法
1、施工现场的组织机构管理
施工过程中的组织机构管理是保证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的根本。施工中的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主要目标在于发挥每个环节的管理功能,确保每个流程能够按照按照施工前的规划顺利、有序、高效的进行,并且能够确保每个环节协调一致,最终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项目。因此,施工中的组织机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其管理体系的确立是工程顺利完工的重要前提。
施工现场的成本管理
施工现场的成本管理是指为了控制整个工程的成本,就要加强在施工现场对施工材料、施工设备工人员的管理,尽可能的将施工中的浪费降到最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用最低的成本来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施工现场的成本管理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施工过程中要对整体的经济效益进行控制,明确现场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当出现因人为方面的原因导致的成本增加问题,应有相应的负责人进行后果承担;如果成本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则对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奖励;
施工过程中还要注意对施工所需材料成本的控制。在每个分项工程项目内部设置材料成本的奖励机制,对于节约材料的分项工程进行奖励,对浪费材料的分项工程进行惩罚;
施工现场要对人力成本进行控制。在施工开始之前,要对施工所需要的管理人员、施工工人的数量及薪酬进行大致的计算,不能盲目的采用流动的施工人员,这样不利于对人力成本进行统计和控制;
施工现场要做好固定资产的成本控制。固定资产,简单的说就是施工中所需要的机械设备等,在现场使用的时候,要严格按照机械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能随意的对机械设备进行拆卸和修理,应注重对机械设备的保养。同时,也应根据整个工程的进度,采用优化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的方法,良好的对机械设备的成本进行控制。
3、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质量,首先要在施工前对测量进行控制,防止在对建筑物测量的时候产生数据上的误差,导致施工质量的偏差,同时,在施工的过程中也要随时对数据进行监督,防止施工中出现的测量偏差,影响施工的进行。监理人员在发现测量偏差后要及时停止施工,在对问题进行处理后才能继续开工。其次,要监理人员通过书面的形势来确定施工单位所应完成的是概念股任务,并且指出施工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明确施工单位的责任。最后,要进行现场监督控制,即监理人员驻扎在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的全称进行监控,观察施工中的材料、质量的变化,当出现安全隐患的时候即使进行排除,并及时通报上级人员。
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主要是通过对施工中人、物、环境的控制,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的安全,并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安全管理的主要原则是预防为主,使全体施工人员形成安全意识,防止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是一种全员参与的管理过程。
结语
综上所述,施工现场管理是一种动态的、全过程的管理,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与使用功能,也影响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管理水平,尽可能全面提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效果,提高建筑的品质,以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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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施工组织 现场布置管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建筑行业作为我国的一大支柱产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建筑施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涉及面较广、专业性较强。因此,如何适应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的需求,建造出品质优良的建筑产品,是建筑行业面临的重大问题。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只有加强对施工现场组织、现场布置的管理,才能切实保障建筑产品的品质,提高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施工组织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设立建筑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1)建立灵活的建筑施工组织机构
要确保建筑施工组织管理的顺利完成,必须做好组织机构的准备工作。首先,应建立一个高效的、运行自如的、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的施工组织机构,以应对施工环境的各种变化;其次, 培养施工人员的集体意识和荣誉感,增强施工人员的凝聚力,保证建筑施工组织系统的灵活运转,完成建筑施工组织的任务,实现建筑施工组织的工作目标,从而为建筑施工组织管理提供有效的保证。
(2)配备专业的施工组织机构人员
要实现建筑施工组织机构的高效运转,必须做好组织机构专业人员的配备工作。首先,要选用具有专业技能和主人翁精神的组织人员,尤其是要做好组织机构核心领导的选择,要求其具有一定的领导才能、专业理论知识及相关的建筑施工实践经验;其次,要按照实际情况,根据不同建筑施工项目的需求,选用不同专业的管理人才。
编制建筑现场施工组织设计
合理的建筑现场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施工的大纲,是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对拟建工程的组织、技术、管理等的综合性战术安排文案,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起着战略部署的作用。编制合理的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可以确保建筑施工的正常运转,使其按照计划科学地组织各项施工活动,做好施工准备,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等的及时供应,协调拟建工程从施工准备至完工的各种工种、资源、时空等之间的关系,按时、按质、按量地开展各项施工活动,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获得良好的效益。
3、完善建筑施工组织的准备工作
制定建筑施工组织的准备计划,健全各项施工组织的管理制度,完善施工组织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监管制度,落实施工组织工作的岗位负责制与责任问责制,保证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建筑施工组织准备工作的完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充分发挥建筑施工组织机构的作用,广泛收集建筑施工的相关资料,全面调查建筑施工项目的基本情况,认真研究拟建工程的合同合约、施工工期、质量标准及成本造价等问题,详细了解施工地区的水文地质及民俗文化情况等。
(2)做好建筑施工技术资料的准备工作,是建筑施工现场布置工作的基础。建筑施工组织机构的核心领导,应组织建筑施工人员认真预审、熟悉设计图纸,组织拟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共同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并辅以完善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来完成图纸的审查工作。
二、施工现场布置与管理的方法、步骤
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的设计步骤:确定垂直运输机械的位置搅拌站、仓库、材料和构件堆场的位置加工厂的位置现场运输道路布置现场临时设施布置水电管线布置。布置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垂直运输机械的位置
施工现场垂直运输机械的位置直接影响仓库、材料堆场和砂浆搅拌站位置以及场内道路和水电管网的位置,应优先予以安排。固定式垂直运输设备的位置,要结合建筑物的平面形状、高度、材料(构件)质量、施工段划分、机械负荷能力与服务范围等情况而定。做到安全运送,运距短,便于组织流水施工。通常,当建筑物各部位高度相同时,布置在施工段界线附近;当建筑物高度不同或平面较复杂时,布置在高低跨分界处较高部位一侧或拐角处;当建筑物为点式高层结构时,布置在建筑物中间或转角处。轨式塔式起重机的布置,要结合建筑物的平面形状和施工条件综合考虑。要使建筑物平面和材料堆放场地均处于塔臂回转半径之内,避免出现“死角”,同时还要考虑塔吊安装和拆除的场地及双塔回转时塔臂是否有碰撞的可能。
2、搅拌机的布置
搅拌机尽可能布置在垂直运输机械的工作幅度内,便于砂、石、水泥进场,同时还要考虑搅拌机械清洗、石子清洗的污水排除。搅拌站需用砂石水泥仓库和堆场应尽量靠近搅拌机位置,运距要短。如用袋装水泥,要设置有防潮的水泥库,采用散装水泥,则应用罐贮存。砂石堆场应与道路连通,运输路线要避免相互干扰。
3、现场道路的布置
现场运输道路应满足材料、构件的运输及消防要求。道路要环形畅通,宽度不小于3.5 m,主干道不小于6 m,道路两侧应结合地形设置排水沟。
4、各类临时设施的布置
(1)现场加工作业棚。主要包括钢筋加工棚、木工棚以及小型预制混凝土构件场地。这些作业棚和场地的布置应结合施工对象和施工条件进行。一般设置在建筑物四周,并有相应的材料及其成品堆场。
(2)仓库和堆场的布置。仓库、堆场布置总的原则应符合:运距短、二次搬运少、施工安全。具置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不同施工阶段与使用时间,垂直运输机械位置,材料需要贮备量等综合因素考虑。
5、工地水、电管网布置
(1)工地临时供水管网。工地临时供水尽量利用永久性供水系统,以减少临时供水费用。临时供水线路接通到使用地点,力求路线最短。单位工程消防用水一般可利用建设单位的永久消防设施。施工现场不考虑消防用水。若系新建企业,则由施工总平面图考虑。当供水管网考虑消防栓时,应按消防要求沿道路布置,室外消防栓间距不超过120 m,距外墙不小于5 m,距道路不小于4 m,管道直径不小于100 mm。现场施工用水还要注意水源情况,一般饮用水均能满足施工用水。直接利用自来水时,要注意干线水管的直径和水压,以保证正常用水量。如果高层建筑,还需另设加压设备,必要时考虑贮水设备。临时水管铺设可用明管或暗管。施工用水主要考虑搅拌机、洗石子、淋灰池、砖堆场、混凝土养护以及室内外装修工程等。
(2)工地临时供电管网。单位工程施工用电应在施工总平面图中考虑。若属扩建的单位工程,计算出施工期间用电总数后由建设单位解决,不另设变压器。若为独立的单位工程施工,应计算现场用电量,选用变压器,布置配电线路。施工用电量包括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两部分。配电线路的布置形式应根据工程量大小和工地实际使用情况选择环状、支状或混合式。一般3~10 kV 的高压线采用环状布置;380 V 和220 V 的低压线路采用支状布置。
总结
建筑施工组织及现场布置的管理是施工全过程中较为复杂的基础工作,贯穿于整个建筑施工的全过程,需要施工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相互协调、共同合作,才能确保建筑施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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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PICC置管;并发症;原因分析;护理措施
经外周中心静脉置管(PICC),特别适用于肿瘤放化疗、静脉高营养等需要长期补液的患者。PICC能为患者提供一条长期有效的静脉通路,减少外周静脉的反复穿刺,有效地保护了血管,为安全、及时静脉用药提供了便捷和保障。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收集我科2013年8月~2014年7月行PICC置管患者,共42例,其中男34例,女8例,盲穿32 例,B超引导下穿刺10例,穿刺部位选择贵要静脉28例,肘正中静脉3例,头静脉1例,肱静脉10 例。
1.2方法 采用GroshongNXT式 ( 美国巴德公司生产的三向瓣膜式)PICC,型号7617405,规格4Fr,使用期限1年。临床选择贵要静脉、肘正中静脉、头静脉及肱静脉穿刺置管,穿刺后予X线摄片,确认导管头端在上腔静脉的中下1/3处。
2 结果
本组42例PICC置管患者中年龄39~62岁,平均年龄51.57岁。肺癌2例、子宫颈癌4例、胃癌1例、鼻咽癌14例、口腔癌7例、食道癌13例,胸腺癌1例;PICC导管留置时间17~181 d,平均81.2d;42例PICC导管中,经治疗结束后正常拔管34例,患者死亡后拔管的2例,发生导管并发症6例,发生率为14.29%。6例导管并发症为导管堵塞疏通无效的拔管1例;导管相关性感染的拔管1例;导管相关性压疮1例,此例患者待治疗结束后已拔管;导管外移经胸片验证后继续使用1例;机械性静脉炎处理好转后继续使用1例;局部皮肤过敏对症处理后继续使用1例。
3 讨论
3.1机械性静脉炎 此例发生在置管后第4d,穿刺点上方静脉呈条索状,沿静脉走向出现红、肿、热、痛。该患者因选用左侧头静脉穿刺,操作时送管不畅,多次反复送管,导管固定不妥[1],多次机械刺激导致机械性静脉炎。
3.1.1 处理 抬高患肢,在穿刺点上方行湿热敷,2次/d,30minb/次,避免烫伤;经常做握拳松拳活动。沿静脉走向外涂喜疗妥软膏,每日数次。2d后沿静脉走向外敷增强型溃疡贴1w,促进局部血液循环。疼痛剧烈者,可口服止痛药。该例患者经对症处理1w后,静脉炎症状消失。
3.1.2 预防 置管前选择合适的部位和血管,首选贵要静脉、正中静脉;其次是头静脉,最好选择右侧手臂,左臂静脉路径较长、弯曲,送管时难度较大,既易损伤血管,也易致导管异位。穿刺送管动作要轻柔,不能粗暴,要小幅度1cm的送管,减少对血管壁的刺激。同时要安慰患者,避免因心理紧张造成血管痉挛,引起送管困难。
3.2 导管相关性感染 患者感染发生在置管后61d,高热、寒战,穿刺侧肢体皮肤红肿,皮温升高,穿刺点有脓性分泌物,有硬结伴疼痛。由于疾病使患者免疫力低下,侵袭性操作极易发生感染[2];消毒不彻底,敷贴不透气,出汗多造成伤口潮湿,未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等多种因素都可能引起感染。
3.2.1处理 患者穿刺点出现红肿热痛、脓性分泌物。予立即换药,消毒皮肤后,用百多邦软膏外涂穿刺点及周围皮肤,覆盖无菌纱布后再贴透明敷料。对分泌物做细菌培养,应用抗生素。这名患者经对症处理后仍高热,遵医嘱拔除导管,抽血培养,导管尖端作细菌培养,血培养阳性。拔管后,应用抗生素静滴等行对症治疗,
3.2.2预防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按操作规范严格消毒导管,定期换药。常规更换伤口敷料(抗汗透明贴膜)1次/w,有潮湿、污染、松脱时立即更换。班班交接观察并做好记录。
3.3 导管堵塞 此例发生在置管后第178d。患者处于肿瘤终末期,恶液质状态,需要大量补液及静脉高营养支持治疗。高营养物质是由糖、脂肪、氨基酸等大分子高粘度颗粒组成,易粘附在导管内壁引起堵塞。
3.3.1处理 仔细检查导管是否顺畅,有无扭曲、折痕;若怀疑有血栓,可做血管B超确诊,遵医嘱予尿激酶溶栓。抽吸尿激酶(10000 u/ml)1ml,正压封管,保留20min后,用20ml空注射器回抽,可多次反复操作,通畅后再用20ml生理盐水脉冲式冲管,最后用肝素钠封管。如果回抽不畅,经重复多次使用后,如果仍不能再通,可行拔管处理。本例因溶栓失败而拔管。
3.3.2 预防 封管的正确步骤:SASH法,即每次用20 ml生理盐水脉冲式冲洗导管,当还剩0.5~1 ml生理盐水时,慢慢退出至留针头斜面在肝素帽中,采取边推液边拔针方式,针尖上要有水珠或有液体推出,才是有效的正压封管。使用高黏度大分子药物时应及时冲管,若使用卡文、力保肪宁等脂肪乳剂,应每4h冲管一次[3]。
3.4 导管外移 此例为肘下置管,患者衣袖较紧,肘部活动频繁,穿刺部位在肘下4cm,穿刺后局部渗液较多,透明贴膜松动未及时更换,导致导管外移。
3.4.1处理 PICC置管后记录导管外露长度,每班观察导管滑出的长度,检查导管有无折痕、破损,并做好记录。及时更换贴膜,揭贴膜时,可先揭贴膜四周再自下而上向穿刺点揭除,接近中心点可轻轻按压住导管,慢慢揭除;渗液较多时,可用无菌纱布按压穿刺点外贴敷料吸收渗液,并每日换药,直至渗液消失。注意导管固定,必要时可使用思乐扣固定导管,防止再次滑出。
3.4.2 预防 最好采用赛丁格超声引导下于肘上静脉置管。指导患者穿衣袖较宽松的衣服,肘关节避免频繁剧烈运动。渗血、渗液较多时,应及时更换贴膜。做好活动指导。
3.5局部皮肤过敏 患者对3M纸胶布过敏,对透明敷料反应好。换药时,胶布粘到皮肤上导致贴膜范围外皮肤潮红,瘙痒感,出现湿疹样小水疱甚至破裂。
3.5.1处理 选用抗过敏的敷贴、胶布;胶布不可直接贴在皮肤上;可相应缩短换药间隔时间,局部皮肤消毒后,用无菌棉签涂以尤卓尔软膏,再用无菌纱布覆盖,牢固固定,换药1次/d直至症状消失。
3.5.2预防 保持穿刺点干燥,选用抗汗、低致敏的贴膜、胶布,粘贴胶布的部位可用小块纱布隔绝皮肤。如果渗液多,也可使用水胶体敷料吸收渗液,改善局部血液循环,促进炎症消退。
3.6 导管相关性压疮 PICC管长时间压迫皮肤所致的损伤。导管固定时用力不妥,将导管及输液接头紧压于患者的皮肤上,导管长时间压于同一位置,局部皮肤缺血缺氧,血液循环障碍,导致压疮的发生。
3.6.1处理 使用高举平抬法,无张力放置贴膜,体外导管"U"型、"L"型或"S"型摆放,并用"Ω"形固定法[4]固定导管。
3.6.2 预防 PICC导管穿刺处每次换药维护后,注意变换导管的位置,观察受压部位皮肤血运、患者的感觉。固定时要采取高举平抬法,无张力放置贴膜,贴好后嘱患者屈肘检查导管有无折叠,减少压疮的发生。
4 结论
本文对42例PICC导管置管期间所致6例并发症的原因分析,通过改进穿刺方法、加强对导管的日常观察及维护、健康宣教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可以有效延长PICC导管的留置时间,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充分发挥PICC导管的临床利用价值。
参考文献:
[1] 廖建鄂,谷小燕.PICC致机械性静脉炎原因分析与防止[J].现代护理,2007,15(1):1528.
[2] 黄瑞凤.院内感染相关因素及预防研究进展[J].护士进修杂志,2001,16(8):59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