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独立思考的问题范文

独立思考的问题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独立思考的问题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独立思考的问题

第1篇:独立思考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破产管理人;监督思考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2-028-01

我国新的破产法最大的改变在于改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概念本身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破产管理人是专指在破产宣告以后成立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负责其清算分配的机构。其职责是专门负责破产清算。广义的破产管理人,除了负责破产清算事务之外,还可能负责重整等工作,在企业的重整、和解程序方面也发挥相应的职能。

一、 对破产管理人选任的监督问题

根据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2007年4月4日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两个司法解释,其中规定对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包括随机指定、竞争指定以及推荐指定三种方式。破产管理人由法院通过以上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指定产生。当然管理人的任职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破产法规定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或者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专业知识并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在这个过程之中,法院成为破产管理人的任命主体,这种任命权究竟是什么性质的权力值得探究。从形式上看,随机指定的管理人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竞争指定的管理人由人民法院组成专门的评定委员会来决定;而推荐指定的管理人还可以由法院在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推荐的已编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中指定产生。虽然破产法中规定了债权人会议有权申请更换管理人,但最终是否更换的权力依然在法院,这对这种指定权的性质没有产生实质的影响。因此对于管理人的选任应当建立一种监督机制,以保证债权人的话语权,以平衡法院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有效的监督取决于监督的主体以及监督机制的确立。在破产程序中监督的主体包括债权人会议、债权委员会以及法院本身。债权人是破产程序中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其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对于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选任具有监督的意愿,是监督主体的最佳选择。因此在破产程序中,若能保障债权人的话语权,就是对法院的权力的制衡。可从我国的现行规定中发现,债权人会议产生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而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时,管理人同时被任命,这种程序时间上的错位使债权人无法有效的进行事前监督。所以,如果要构建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则应当让债权人参与管理人的选任过程,或者由一个独立于法院本身的机构来参与选任的过程,而不应由法院独自决定。

二、对破产管理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的监督问题

一般来说,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在破产程序中,围绕着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和破产清算进行的各种行为。也就是说,凡是符合破产程序进行的目的、凡与其作为破产财产的代表机构相关的一切行为,均应属于破产管理人的职责范围。从现行法条的规定中可以发现,管理人的职责存在于破产程序中的各个环节。对于破产管理人履行职责的监督是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的关键。

法条规定了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但是其中的问题在于即使管理人作出了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债权人也是在利益受损之后才能向法院申请更换管理人,对于已经发生的利益损害并没有恢复或补偿的救济措施。同时监督主体债权人缺乏一个直接的监督途径,因为管理人只报告执行情况和接受问询,可是对于一些直接由管理人决定的比如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这些事项,债权人的监督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在这些事项中,应当建立事前的监督机制,或者给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一个向法院提出异议及撤销的权利。这样,才能在损害发生前防患于未然,在损害发生后恢复原状,这样也有利于债权人的事中监督。

在破产程序之中,有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和破产清算之分,而我国的破产法对于这三种程序并没有区分对待。在重整程序中,经人民法院审查并且裁定重整的企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后,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之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这时,相应的管理人的相应职权就由债务人行使。这时债务人承担了管理人的职责,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时对于债务人也应有相应的类似于管理人的监督。

在破产清算中,破产管理人参与破产变价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拟定,这里破产管理人有一定的利益冲突存在,管理人可能会因自身的财产利益而有失公正,所以这里对于破产管理人的监督也应当加以注意。

综上所述,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中,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有很大的影响作用,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也就十分重要。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中,对于破产管理人本身的一些制度规定还不完善,所以,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问题也有很大的完善空间。

第2篇:独立思考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规划管理;建筑密度;问题探究

建筑密度是衡量城市居住环境和建设单位经济利益的重要指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房屋建筑的间距、尺寸大小、室外活动空间、绿地结构等,同时也会关系到消防条件、采光通风和居住环境的优劣状态,对建设和经济成本造成一定的影响,尤其是针对居住区开发建设项目是敏感指标、硬性指标,所以建筑密度指标的核算工作值得高度重视。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只有处理好环境、效益、建筑密度等之间的关系,才可能促进城市的合理发展、切实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1 建筑密度核算的意义

在《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80-98)指出,建筑密度主要是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为了避免出现漏算、错算等问题的发生,在进行规划和管理的实践中,对于一些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密度计算需要进行有效合理的分析和判断,从而提高建筑密度核算的准确性。由于建筑密度的大小和核算的质量会关系到居民的生活需求,影响着建筑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城市的主体形象等,规划和管理部门对于土地开发强度的指标审查工作尤为关注,所以高度重视建筑密度的核算问题,也将是未来城市建设和发展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2 永久性顶盖和无维护结构的货棚、加油站等构筑物的建筑密度核算

建筑密度的含义中涉及到永久性顶盖无维护结构的车棚和加油站等方面,该类建筑因为底部面积只计算支撑结构和基底柱的面积跟基地面积的比率,很少影响到建筑密度的大小,所以将其完全作为建筑密度来计算,不符合科学的建筑密度计算。因此,永久性顶盖无维护结构的货棚、车棚和加油站按照水平投影的面积来进行建筑密度的核算,将会失去建筑密度计算的意义,不符合建筑密度规定的开发效益。所以这些永久性顶盖和无维护结构的货棚、加油站等构筑物的建筑面积在计算建筑密度时不与其围合的基地面积等同。

要想合理、有效的将永久性车棚、货棚和加油站等计算在建筑密度内,首先要确定该建筑或者构筑物在整个建筑内所占的有效面积和空间影响度,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中对永久性车棚、货棚、加油站等无维护的构筑物面积做出了规定,均按照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这样既满足了建筑密度的核算要求,又不影响建筑面积的核算,通过对这些建筑和构筑物的建筑密度合理有效的核算,使建筑单位和城市环境建设均取得了成效。

3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块的建筑密度核算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提出居住区绿地率≥30%,其中包括了宅旁绿地、公共绿地、道路绿地和配套公建所述绿地等,同时也包含了地下或者半地下室屋顶绿地和满足当地植物绿化覆土要求的绿地等。地下室一般是指房间地平面的高度低于室外地平面房间净高的1/2以上的,而半地下室则是指房间地平面高度低于该房间净高的1/3,但不超过1/2的。所以如果半地下室和地下室的顶板面低于室外地面,且能够满足绿化的覆土要求,此设置目的是为了满足和方便居民的出入等,但其视觉和空间环境的感受并没有受到影响,所以该部分不应计入到建筑密度的核算范围中,仍按照绿地率计算;如果此时半地下室和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90cm时,且满足绿化覆土的要求,则为了方便居民出入考虑将其1/2面积计入到建筑密度核算中,因为该结构对人的视觉感受和空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半地下室、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的尺寸大于90cm时,严重的影响到了人的视觉感受和空间环境,所以将半地下室、地下室和基地面积均应计算在建筑密度中,绿地率中不需要将开发商植入的绿化面积重复计算,仅仅是为了满足商品房的销售。

4 室外楼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地块建筑密度核算

建筑施工中室外楼梯可以分为存在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和不存在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两种类型,其中针对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定》3.0.17条规定的进行计算,也就是将存在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按照建筑物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纳入到建筑面积的核算中。 对于不存在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其建筑密度核算需要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0.24条规定的进行计算,也就是对于没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架空走廊、用于消防和检修的室外楼梯等均不计算在建筑面积中。因为这些无永久性顶盖的建筑和构筑物的通透性较好、没有永久性顶盖、对空间环境影响较小,所以不计算其建筑密度。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建筑密度的计算需要合理的分析其结构形式和状态,其中自动人行道和室内的自动扶梯等已经被纳入到建筑密度核算中,但如果是室外的自动人行道和自动扶梯均需要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的规定进行计算,因为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没有将建筑面积计算在内,且对建筑空间环境和人的视觉范围没有产生太大影响,所以将这部分区域作为场地道路用地的范围,暂不计算在建筑密度范围中。

5 结论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环境的大力建设,改善城市建筑面貌的同时也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众所周知建筑密度是衡量城市居住环境和建设单位经济利益的重要指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房屋建筑的间距、尺寸大小、室外活动空间、绿地结构等,同时也关系着消防条件、采光通风和居住环境的优劣状态,对建设和经济成本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而建筑密度的核算关系着建筑物空间的大小、尺寸、绿化、采光、通风、环境等方方面面,在建筑密度核算中容易因一些建筑物(构筑物)的面积计算缺失影响到建筑密度计算的准确性,建筑密度的准确性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所以需要高度重视建筑密度的核算工作。因此笔者建议对于建筑密度的定性和定位需要作出细致的规定,通过合理计算建筑密度、有效把握建筑居住环境、合理搭配建筑物(构筑物)结构来提高规划和管理水平,有利于保障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城市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周俭,梁洁,陈飞.历史保护区保护规划的实践研究――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编制的探索[J].城市规划学刊,2012(04).

[2]宋迎春,曹亚美.关于规划管理中建筑密度有关问题的思考[J].江苏城市规划,2008(03).

[3]张恺.城市历史风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研究――以“镇江古城风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J].城市规划,2011(11).

第3篇:独立思考的问题范文

一、国内污染转移法律及相关对策

目前在污染转移控制方面,主要是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原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发出的《关于禁止向西部转移污染的紧急通知》,该通知对于一批已明令淘汰的15类严重污染环境的小企业、设备、工艺等做出了明确的管理规定,这很大程度上阻止了一部分恶性的污染转移。同时,国务院有关部委制订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前者对外商投资的领域作了相关分类,列出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目录,后者针对西部各省的实际情况,列出了适合于西部各省自身特点的鼓励产业目录,都对调整投资领域的产业与地区具有指导意义,有助于将投资转向可持续发展的领域。在地方政府层面,尤其是西部热衷于招商引资的地区,很少能意识到污染转移将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学者研究普遍认为,就控制污染转移的法律政策完善方面,主要有:一是调整西部地区环境标准。目前在地方环境标准上,是环境质量差的地区制定和实施的是较高的环境标准,而环境状况较好地区反而实施相对较低的环境标准,从而在制度上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的污染产业大规模外迁。因此,应当有更严格的标准。二是强化政府环境责任。将绿色GDP核算指标纳入地方官员考核体系,从思想根源上转变发展经济就要污染环境的想法,对于环境污染控制不力的要进行问责。但多数建议都将重点放在了污染转移后环境污染的控制上,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转移的问题,笔者认为,控制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是解决污染西部转移的有效方法,,将一个地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是防止其向区域外转移的根本手段。

二、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模式启示

资金只有经过预算才能得到合理的适用,同样,对环境容量及污染物排放量进行预算可以使环境资源得到合理利用而不至于加重环境污染。2011年,在污染减排任务目标下,河南省探索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预算管理模式,先后颁布实施了《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12年进行了环境容量研究、总量预算指标分配、环境目标责任书签订等具体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预算管理实施的几个月时间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笔者也从中看到了其在控制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污染转移的借鉴意义。(一)设立了3个约束性指标,即控制排放量、总减排量、预支增量。《办法》第三条规定“控制排放量”是一定时期内最大允许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总减排量”是一定时期内必须削减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存量和增量,“预支增量”是一定时期内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允许增加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这三个指标具有统一性、整体性,通过控制总量,目标是实现污染量减排,同时,完成减排任务又成为作为获得预支增量指标的前提条件。对预支增量的严格控制就是对新污染企业增加的有条件阻断,在确保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一定的减排任务的前提下考虑预支增量,可以使得环境状况较好的西部地区合理使用环境资源,掌握控制环境容量,适度引进投资企业,在一定限度内给予环境优惠,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次优状态。(二)区域预支增量与建设项目排放量双头控制。对地区预支增量进行约束性控制的同时,要对建设项目排放量核定予以规范,确保两者之间相互衔接。建设项目的排放量须在预支增量总盘子下进行支出,所有建设项目的排放总量不得超过地区预支增量,已经没有预支增量的地区不予核准新建项目。两者结合,可以在该预算体系下自动调整新建项目的领域方向,那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可能在该体系下无法进入。(三)总量预算管理制度与环评制度合力发挥作用。《办法》第14条规定,“未经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将总量预算管理制度与建设项目环评制度紧密结合,加强了总量预算的实施力度。(四)建立总量指标动态管理体系。建立了一套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全省所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必须通过网上管理系统核定、备案。通过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动态管理体系,可以全面及时掌握全省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的排放量。(五)对预支增量的支持项目做了特别规定。《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预支增量优先支持高成长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先导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优先支持省重点建设项目、进入产业集聚区的建设项目和污染排放轻度低的建设项目”,该规定具有对新建项目的领域导向作用,鼓励引入高附加值、低污染的产业,在总量界限明确,预支增量明确的情况下,限制了高污染、高耗能,落后淘汰产业的进入。

作者:姚芳莉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4篇:独立思考的问题范文

论文摘要:着重分析沥青混凝土强度形成机理,研讨提高混合料强度的措施,以期达到提高沥青路面的使用品质和耐久性的目的。

当前世界各国公路大多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原因是由于它具有诸多良好性能。但同时沥青路面相对于水泥混凝土路面的缺点是:养护费用成本较高,使用期限短,耐久性差。由于建设施工期间选料、施工工艺控制不当,将会加剧沥青路面的破坏。因此,认识沥青混合料(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强度形成机理以期达到提高沥青路面的使用品质和耐久性的目的尤为重要。

(一)沥青混合料(包括沥青混凝土)是由矿质骨架和沥青胶结物所构成的、具有空间网络结构的一种多相分散系。沥青混合料(包括沥青混凝土)的强度由两部分组成:矿料之间的嵌挤力与内摩阻力、沥青与矿料之间的粘聚力。就对沥青混凝土强度形成机理以及混合料强度措施进行探讨,从而达到沥青路面使用品质和耐久性的目的。

矿料之间的嵌挤力与内摩阻力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矿料的级配、尺寸均匀度、颗粒形状、表面粗糙度和沥青含量。

沥青混合料按级配构成原则的不同可分为下列3种方式:a悬浮密实结构:由连续级配矿质混合料组成的密实混合料,各种级配连续存在,同一档较大颗粒都被较小一档颗粒挤开,大颗粒以悬浮状态处于较小颗粒之中。这种结构通常按最佳级配原理进行设计,密实度与强度较高,水稳定性好,但受沥青的性质和物理状态影响较大,温度稳定性较差。传统的I型和Ⅱ型沥青混凝土(AC)属于此类型结构。b骨架空隙结构:较粗颗粒矿料彼此紧密相连,较细集料数量较少,不足以充分填充空隙,其空隙率大。这种结构中,骨料的之间的内摩阻力和嵌挤力起着重要作用,受沥青的性质和物理状态影响较小,温度稳定性好,水稳定性差。抗滑表层(AK)、沥青碎石(AM)属于此类型结构。c骨架密实结构:是综合以上两种方式组成的结构。混合料中既有一定数量的粗骨料形成骨架,又根据粗骨料的空隙的多少加入一定细料,形成较高的密实度。间断级配及按此原理构成,碎石沥青胶砂混凝土(SMA)、多碎石沥青混凝土(SAC)、薄沥青混凝土(BBM)、Superpawe(SPP)属于此类型结构。此类型结构对材料级配及各施工环节工艺控制要求很严格。

(二)粘聚力主要取决于沥青与矿料之间的相互作用力、沥青材料本身的粘结力。

沥青与矿料之间的相互作用是沥青混合料结构形成的决定性因素,它直接关系到混合料的强度、温度稳定性、水稳定性及老化速度等一系列重要性能。

沥青与矿料接触后,沥青在矿料表面产生化学组分的重新排列,在矿料表面形成一层扩散结构膜,在此薄膜厚度以内的沥青称为结构沥青,此薄膜以外的沥青称为自由沥青。结构沥青与矿料之间发生相互作用并且沥青性质有所改变;而自由沥青与矿料距离较远,没有与矿料发生相互作用,并保持原来的性质。

石油沥青的化学组分主要有沥青酸、沥青酸酐、油分、树脂、沥青质、沥青碳和似碳物等组分。沥青与矿料相互作用时发生多种效应,主要有沥青层被矿物表面物理吸附、沥青与矿料进行的化学吸附、某些种类矿料对沥青组分的选择性吸附。

矿料与沥青之间仅有分子作用力存在时则产生物理吸附,物理吸附形成的结构沥青膜遇水易剥落。沥青中的酸性物质(如沥青酸、沥青酸酑)与碱性矿料在接触面上会发生化学变化,在接触面形成不溶于水的沥青酸盐,这时发生的是化学吸附。化学吸附形成的结构沥青膜具有较高的抗水能力。也只有产生化学吸附,沥青混合料才能具备良好的水稳定性。

化学吸附产生与否以及吸附程度取决于沥青及矿料的化学成分。沥青中最活性组分沥青酸属于高分子羧基酸,其极性部分为羧基(COOH),羧基中的氢能与碱性石料中的高价金属阳离子交换,形成不溶于水却能溶于高分子碳氢化合物和油分中间的高价沥青酸盐。沥青分子以分子力与岩石中的阴离子(如CO3-2)部分相互作用。沥青酸羧基中的氢与石料中的低价金属阳离子交换,形成的沥青酸盐则易溶于水。

沥青混凝土中填加矿粉的作用是以裹附与矿粉表面的结构沥青填充矿料之间的空隙,有利于增大沥青混合料的粘着力和水稳定性。矿粉一般采用磨细石灰石粉,也可采用一部分磨细消石灰粉或失效水泥代替矿粉。有时拌和楼会将一部分回收粉尘掺入混凝土中作为替代。

矿料对沥青组分的选择性吸附作用,主要产生于表面具有微孔(1L隙直径小于0.02mm)的矿料,如石灰岩、泥灰岩等,微孔具有强大的吸附势能。矿料表面吸附沥青中活性较高的沥青质,树脂吸附于矿料表面小孔中,而分子量较小的油分则沿毛细管被吸收到矿料内部。选择吸附的结果是沥青性质发生变化,树脂和油分相对减少,沥青质和沥青酸相对增加,沥青变稠,粘结力增加,热稳定性和水稳定性得到提高,抗低温和疲劳裂缝能力下降。

(三)提高沥青混合料的强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提高矿质骨料之间的嵌挤力与摩阻力,二是提高沥青与矿料之间的粘结力。

1、选用材质坚固、表面粗糙、形状方正、有棱角的石料,提高矿质骨料之间的嵌挤力与摩阻力。优先使用碱性石料,缺乏碱性石料,可使用中性玄武岩、安山岩、辉绿岩。

2、选择空隙率最低的矿料级配,以降低自由沥青含量。完善拌和与压实工艺可大大提高混合料嵌挤力和水稳定性。

3、经多方案进行试验、比选,选择合适的矿粉,并确定合理用量,增加混合料中结构沥青含量。矿粉用量过多则需要相应增加拌和时间,否则难于拌匀,易结团,一般取规范规定范围内中值。

4、通过在沥青中添加高聚物改性剂(如热塑性弹性体类SBS、橡胶类3BR)或碳黑、硅粉等改性剂改善沥青性质,进而改善沥青混凝土工作性质。

第5篇:独立思考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小学语文 阅读能力 思考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3.10.088

义务阶段的语文课程新标准明确指出,在小学阶段的语文教学中,学生要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读书方法、扩大阅读范围、进而有效地拓展自己的视野。我们在日常的教学中,也可以发现,如今的小学语文教育对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的培养是重中之重,在考试中,阅读理解也几乎占了小学生语文成绩的“半壁江山”。因此,我们的教师在日常的教学中也格外重视培养学生这方面的能力和素养。但是,现在的小学生由于过多地接触网络、电子产品,而将阅读书籍的兴趣转移到了玩网络游戏方面,这给我们的教学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也使我们的教师无法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很好地提高最终的教学效率,这对我们的教学来说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面对这种情况,我们的教师要从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做起,让我们的学生首先在思想上接受阅读,爱上语文阅读,进而激发他们学习的欲望。在这里,我们就可以将日常的纯文字式的文本类课文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展现。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借助多媒体教学辅助工具,采用图文结合、音像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的阅读教学,让我们的学生在这个过程中把握好阅读教学的重、难点,让他们感受到阅读的乐趣所在。这样,我们就可以很好地引导他们在课下进行阅读方面的学习了。下面,笔者再来具体地谈一谈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我们的小学语文教师该如何落实工作,希望可以给广大的教师带来一些帮助。

首先,面对浩瀚繁杂的阅读材料,我们的教师要善于甄别,尽量结合学生的兴趣特点、年龄接受知识的能力和程度以及大部分学生的理解能力来选择合适的阅读材料,真正地让我们的学生能够根据教师所教学到内容,这也就达到了我们的教学目标。

汉语是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的积淀,也是我们中华民族值得自豪的语言文化知识体系,在世界上,汉语的历史地位也是不容忽视的。由汉语延伸出来的语文知识也是世人景仰和学习的范本。特别是那些优秀的古诗词作品、文艺理论著作、散文随笔等等,这些无一不在显示我们中华民族的博大精深的文化知识和文化内涵。因此,作为中国人,我们应该很自豪。同时,面对汉语知识的学习,我们也应该树立良好的信心,不仅要热爱学习汉语,还要不断积累、努力学出好成绩,并最终能够有所收获,为我们的中华民族作出贡献。小学生在学习汉语知识的过程中主要是在学习它的基础知识,这是学习汉语文化的一个重要基础。因此,我们的教师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语文教学的重要性。尤其是小学生,我们更是要注重对他们阅读能力的培养,因为,语文学习是其他学科的学习的基础,如果不能很好地进行语文知识的理解和阅读,也很难在其他学科的学习上占有一定的优势。这里,我们就看到了汉语学习的重要性。那么,教师在指导学生掌握良好的阅读理解习惯的同时,还要讲究一定的方法,切不可让学生任意而为,否则,将不能使学生得到很大收获。面对众多的语文读本和语文阅读素材,教师一定要慧眼识金,辨别出其中适合小学生这个年龄阶段学习的内容,然后再进行课堂讲授。这样,我们的学生才会更加容易理解其中的要点,进而掌握好语文阅读的方式。

然后,我们要善于使用新型教学辅助设备——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技术,借助这项技术的优势,让我们的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加投入、更有学习的信心和激情,这样也可以有效地提高我们整体的教学效果。

当今时代是一个网络时代,随着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也逐渐地网络化了。可以说,如今的人们处在一个到处是“网”的时代。计算机技术为我们的工作、学习以及生活都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特别是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普及,为我们的整体生活水平带来了非常大的提高。我们的教学活动,也沾了计算机技术的光。与以往的教学相比,我们如今的教学资源更加丰富,教学形式也更加多样、灵活。这给我们的学生的学习带来了极大的乐趣,也可以为我们教师的工作带来便利之处。以往,我们也许很难在教学的过程中融合图片、声音、图像等,如今,通过多媒体网络技术的帮助,我们就可以很快实现这些想法。这为我们的语文教学,特别是小学语文教学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之处。在小学语文阅读课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就可以借助多媒体技术进行图文之间的转化,小学生是非常喜欢这种形式的,这样,我们也就达成了最终的教学目标。

最后,新课标提倡让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在进行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也可以让学生发挥自己的自主性,引导其在课余时间主动去阅读自己感兴趣的文本和素材,进而提高阅读的实际效果。

第6篇:独立思考的问题范文

一、紧抓两个“微弱”

1.一般来说,弱电解质(弱酸、弱碱等)的电离是微弱的,电离消耗及电离产生的微粒都是微小的,同时还要考虑水的电离.如CH3COOH溶液中,既存在CH3COOH的部分电离,还存在水的微弱电离.故其溶液中微粒浓度大小为:c(CH3COOH)>c(H+)>c(CH3COO-)>c(OH-)

2.弱离子的单水解是微弱的.由于水的电离,故水解后酸性溶液中c(H+)或碱性溶液中c(OH-)总是大于水解产生的弱电解质溶液的浓度.如(NH4)2SO4溶液中,微粒浓度大小为:c(NH+4)>c(SO2-4)>c(H+)>c(NH3・H2O).

二、注意两个“分步”

1.多元弱酸的电离是分步进行的,一级电离总是远大于二级、三级电离,故多元弱酸的电离中主要考虑第一级电离.如在H2S水溶液中,H2S的电离是分步的,且第一步电离H2S H++HS-是主要的,故其微粒浓度大小为:c(H2S)>c(H+)>c(HS-)>c(S2-).

2.多元弱酸根离子的水解是分步进行的,其第一步水解是主要的.如Na2CO3溶液中微粒浓度大小为:c(CO2-3)>c(HCO-3)>c(H2CO3).

三、牢记三个“守恒”

1.物料守恒(原子守恒)

在电解质溶液中,由于有些离子能发生电离或水解,离子会发生变化变成其他离子或分子等,但这些离子或分子中所含某种特定元素原子的总数是始终不变的,是符合原子守恒的.如NaHCO3溶液中n(Na+):n(C)=1∶1,推出:c(Na+)=c(HCO-3)+c(CO2-3)+c(H2CO3).

2.电荷守恒

在任何电解质溶液中,阴离子所带负电荷总数总是等于阳离子所带正电荷总数,即溶液呈电中性.如在Na2CO3溶液中存在如下守恒关系式:

c(Na+)+c(H+)=c(OH-)+c(HCO-3)+2c(CO2-3)

3.质子守恒(水的电离守恒)

由水电离出的c(H+)、c(OH-)始终是相等的,溶液中水电离出的H+、OH-虽跟其他离子结合,但其总量仍是相等的.如在K2S溶液中存在如下守恒关系式:

c(OH-)= c(H+)+ c(HS-)+2c(H2S)

实际上,质子守恒可由“电荷守恒”与“物料守恒”联合推出.

四、突出三个“比较”

1.单一溶液中各离子浓度大小比较

酸或碱溶液只考虑电离情况,含弱离子的正盐溶液要考虑水解情况,含弱离子的酸式盐溶液要同时考虑电离和水解两种情况.

(1)对于含弱离子的酸式盐溶液,可以按以下程序思考:溶质情况溶液中存在的所有离子电离和水解的主导性溶液的酸碱性电荷守恒和物料守恒.

如,电离程度大于水解程度的有NaHSO3、NaH2PO4等,在NaHSO3溶液中,各粒子浓度由大到小的顺序为:c(Na+)>c(HSO-3)>c(H+)>c(SO2-3)>c(OH-)、c(HSO-3)>c(H2SO3).大多数酸式盐溶液中溶质的水解程度大于电离程度,如NaHCO3、NaHS、Na2HPO4等,在NaHCO3溶液中,各粒子浓度由大到小的顺序为:c(Na+)>c(HCO-3)>c(OH-)>c(H+)、c(H2CO3)>c(CO2-3).

(2)溶液混合且恰好完全反应类型,这类问题实质上是“单一溶液”问题的变形,可根据反应生成产物考虑水解情况.如,0.1 mol/L的NaOH溶液和0.1 mol/L的CH3COOH溶液等体积混合,生成产物只有CH3COONa,则溶液中各离子浓度大小顺序为c(Na+)>c(CH3COO-)>c(OH-)>c(H+).

2.混合溶液中各离子浓度大小比较

这类问题是考查的重点,主要有下述一些情形:

(1)溶液混合但不发生反应类型.要同时考虑电离和水解,涉及到弱酸、弱碱、含弱离子的盐溶液时,可用极限观点思考,以“强势”反应为主,可不考虑“弱势”反应.有两类问题:

①电离强于水解型.如CH3COOH溶液和CH3COONa溶液等体积、等物质的量浓度混合,分析时可只考虑CH3COOH的电离,不考虑CH3COONa的水解,各粒子浓度由大到小的顺序为:c(CH3COO-)>c(Na+)>c(CH3COOH)>c(H+)>c(OH-);类似地,氨水和NH4Cl溶液等体积、等物质的量浓度混合,粒子浓度大小顺序为:c(NH+4)>c(Cl-)>c(NH3・H2O)>c(OH-)>c(H+).

②水解强于电离型.如HCN溶液和NaCN溶液等体积、等物质的量浓度混合,粒子浓度大小顺序为:c(HCN)>c(Na+)>c(CN)>c(OH-)>c(H+).

(2)溶液混合但有一种过量的类型.根据过量程度及产物情况,要同时考虑电离和水解,不过这类问题大多转化为“溶液混合但不发生反应类型”问题.如pH=3的NaOH溶液和pH=3的CH3COOH溶液等体积混合,所得溶液为CH3COOH和CH3COONa的混合溶液,显酸性,粒子浓度大小顺序为:c(H+)>c(OH-),c(Na+)

3.不同溶液中同一离子浓度大小比较

第7篇:独立思考的问题范文

[论文摘要]文章从内部审计的概念出发,分析了目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完善措施。

近几年来,政府审计以及独立审计在公众的关注下,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而与其相反,内部审计却处于发展缓慢的态势。形成这种状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强是重要原因。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相关概念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的一个独立职能部门,通过对组织内部各种业务和控制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来确定其是否遵循了公认的方针和程序、是否符合既定标准、是否有效地和地使用了资源、是否正在实现组织的目标,并据此对所审查的组织活动内成员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和咨询,帮助他们更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独立性则是内部审计机构的灵魂,其表现为形式上的独立和实质上的独立。形式上的独立表现为内部审计机构在组织形式上是受资本所有者委托而不受企业内部其他组织机构的束缚;实质上的独立表现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执行业务时除受资本所有者的委托事项及相关规章外,不受其他事项的干扰。

二、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现行有关内部审计的法律规范许多只有原则性的条款规定,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有关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问题的规定几乎是空白。我国尽管制定了《内部审计准则》,但对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问题同样触及不多。目前的内部审计机构地位独立性缺乏一套完整、科学和具备相当权威的准则用于实务。

(二)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地位不高,客观性得不到保证

我国目前有不少企业决策者和经营者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不足,致使一些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不是由最高管理层领导,而由监事会、副总经理、总师等管理层领导。尽管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提供了依据和法律保障,但内审人员往往因单位领导干预、利益关系制约、人际关系影响而不能客观、公正、全面地开展工作。因此,企业内部审计不能直接服务于经营决策,难以对本公司的和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责任进行独立的监督和审计,难以实现其主要任务和目标。

(三)保持独立性的主观能动性不够,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偏低

保证内部审计独立性需要内部审计人员来执行。这必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起步较晚,内审人员多由原来的财务会计人员转岗而来,有些企业甚至由财务会计人员兼职内部审计工作,因而,内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基本技能不足。我国许多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多数只掌握某一方面的知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了解不多,识别和判断经营风险的能力较差,风险管理观念淡薄。

三、提高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对策

(一)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审计法》和《内部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订更加具体的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业务规范和操作指南,以增强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二)准确定位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首先,恰当认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作为一种内部控制体系,与企业内部的其它内部控制体系,如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控制体系是有本质不同的,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其独立性上。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的独立控制体系,而其它内部控制体系则不具有独立性。只有正确认识内部审计独立性,才能有的放矢地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其次,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科学、有效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是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内部审计部门与业务部门及其他各职能部门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制衡关系等因素,最终决定了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程度。国外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内审机构直接隶属董事会或总经理。董事会作为企业的最高经营决策机构,拥有最高的权威。总经理作为企业决策执行系统的最高领导,也拥有非常高的权威。实践证明,在董事会或总经理领导下设立内审机构,有利于保持内审机构较强的独立性和较高的权威性,从而有利于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为提高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我国企业应该在借鉴西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当的内部审计机构模式。

最后,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要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必须对内部审计机构实行专职化的人员配备。对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在实行严格准入制度的同时,也要对其进行职业,使之对审计事项的判断和决定不屈从于他人的意志,不受外界的干扰,保持客观性和公正性。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内部审计的定期轮换,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经营管理活动,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能收受任何有损自己职业判断的有价值的物品,了解内审人员与被审计部门间的利益冲突和潜在矛盾等。

第8篇:独立思考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 独立学院 贫困生 助学 育人

贫困生作为独立学院的一个特殊群体,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教育投资大,使得他们无力支付求学所需的教育费用,某同学不仅物质生活窘迫,还承受较重的心理压力,普遍缺乏良好的社会人际支持,生活在经济、精神及社会资源等交织成的多重贫困之中。为了构建以“助学”为基础、以“育人”为目标的资助工作体系,独立学院应将资助工作与学生成长成才紧密结合,构建激励助学、实践育人和能力提升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提高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加强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中“助学”和“育人”管理的重要性。

1.提高资助效果的需要。

以“奖、助、贷、补、减、勤”为主体的传统资助模式,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随着资助工作的开展,该模式的弊端日益显露:体系内部构成不尽合理,缺乏逻辑性;贫困生认定模式单一;资助后期的教育管理没有和学生成长成才有效衔接。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解决经济困难,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只是最初目标,最终目的是激励贫困生成长成才。[1]没有教育只有帮困,或者脱离帮困只谈教育的方式,都会影响资助的效果,达不到资助的目的。因此,独立学院要树立助学和育人相结合的理念,合理有效地使用资助资金促进学生发展。

2.促进贫困生成才的需要。

贫困生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被动或主动地放弃了很多锻炼的机会,但他们对成才的渴望并不亚于其他学生,甚至更为强烈。无论是经济解困还是思想解困,都是帮助贫困生能与他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现有的某些资助模式强调解决经济困难,而忽视多层次的心理需求和能力提升,不利于贫困生真正实现自强自立,一定程度地制约了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独立学院的资助工作要在关注贫困生内在需求的基础上,搭建合适平台,创造有利条件,增强成才动力,激发其自信心和自强意识。

3.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需要。

学生个体差异的复杂,他们有年级、专业之分,还有学习困难、生活困苦、心理困惑的区分,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实现的有效性。[2]对贫困生而言,他们面临着生存、求学、就业等压力,由此产生的种种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对这些学生的成长产生消极的影响,甚至危及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思想政治工作者应针对独立学院贫困生的思想实际,选择不同方法,对症下药,尽可能地帮助他们在经济、精神和能力上获得成就感,有助于思想政治教育整体目标的实现。

二、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中存在的问题。

1.贫困生认定模式单一,缺乏严密性、完整性。

独立学院都有区分贫困生的一套标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很大的难度。首先,生源地贫困证明标准不同,其次,没有具体量化考核的认定指标,现有的衡量贫困的标准有:单亲家庭、下岗或失去劳动能力;孤儿;低收入家庭等。这些标准确实有一定的辅助作用,但贫困标准是动态发展的,家庭经济情况也是变化不定的,学生家庭收入和消费状况无法准确统计。另外部分学生诚信意识淡薄,贫困证明可信度不高。由于受到较大利益的驱动,有相当数量并不贫困的学生,冒充贫困来获取各种资助。他们在填写家庭困难认定表时虚报、瞒报、谎报,而且有些民政部门对当地的每户家庭并不了解就开具证明,给贫困生信息的甄别带来困难。某些贫困生认为贫困是不光彩的事情,不愿意透露真实困难情况,结果不能把有限的资助资金合理利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

2.资助工作存在观念误区,资助与育人环节脱离。

在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工作重点多放在日常事务的操作如贫困生信息库更新、助学贷款申请程序管理、救济性资助的发放等方面,而对贫困生的精神扶贫、能力扶持关注较少,资助与育人环节处于脱离状态。例如:有的贫困生把贫困当做耻辱,过度自尊而导致心理自卑严重;有的贫困生把贫困当成理由,总是抱着“等、靠、要”思想;部分贫困生为了获得更多资助弄虚作假;还有的习惯享受“免费午餐”而丧失自立能力等。通过经济资助可以解决物质之需,但不可能解决因贫困产生的其他问题。

3.奖助学金解困作用不明显,心理资助薄弱。

奖助学金是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部分贫困学生因为学习成绩不够,不能获得奖助学金。虽然奖励资助面比较广,但是获得奖励的贫困生人数不多,奖助学金解困作用不明显。另外在调查中发现,独立学院贫困生要面对周围出手阔绰的同学,消费反差很大,他们有比普通高校贫困生更强烈的自卑、自尊、焦虑、攀比和幸福感缺失等错综复杂的心理特点。心理上无形的压力,使得他们在日常生活和同学交往中非常拘束,在人际关系中往往采取冷淡、回避的态度,不喜欢参加各种社交活动,不愿意与老师同学交流。

4.勤工助学岗位供不应求,能力提升困难。

独立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比较少,主要集中在担任学工助理、图书馆协管员、实验室助理和后勤服务人员等方面,“粥少僧多”,勤工助学岗位明显供不应求,同时这些岗位范围窄、稳定性差、技术含量低,不能有效提升贫困生的综合能力。作为独立学院的弱势群体,贫困生既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又没有可依靠的社会关系,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独立学院贫困毕业生与非贫困毕业生相比,择业竞争意识不强、职业风险意识较低、求职行为模式单一,因此,出现了贫困生就业能力比较低、专业能力基础弱、实践与创新能力不突出等若干困境。[3]

三、对独立学院贫困生“助学”与“育人”紧密结合资助体系的思考。

1.创新完善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贫困生认定是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关键部分,直接影响到资助的效果。鉴于家庭经济情况的动态变动,学校可采用每学年重新认定、动态管理的“全过程”认定模式,结合学生入学档案、与家长联系,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成立以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学生代表为主的民主评议小组;还可以利用校园卡数据流的信息,如就餐费用、图书馆资源使用情况、月平均开销、考试成绩记录等提高贫困生认定的准确率。针对在认定中部分证明材料不可靠等因素,从入学开始,加强学生诚信观教育,引导学生据实申请,而且将其信用度纳入评奖评优范畴。要根据个体差异的不同,分类指导。对于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确保他们享受到资助政策带来的温暖;对部分发展受阻型的贫困生,可提供学习特有技能的机会,提高综合能力。

2.激励助学与实践育人双管齐下。

首先要给予物质激励,建立学费减免与贫困生学习及日常行为表现相挂钩制度,不仅能解决学费减免对贫困生之间及贫困生与非贫困生之间存在的公平性问题,更能有效激发贫困生争取进步的动力,消除“免费午餐”的思想的影响。其次进行精神激励,注重表扬,对贫困生取得的进步及时进行适当的表扬,甚至在其成绩突出时,给予一定的荣誉或嘉奖,增强其进步的动力。教育者应该鼓励贫困生积极参与“有偿”性质的社会资助项目,以不同的形式亲身实践,从中了解社会并体验经济资助的来之不易;还可以借助学生社团等各种载体,通过组织活动,培养他们的劳动观念、专业技能,让他们不再感觉力量单薄,而是感受到自身的价值。

3.探索合作教育模式,实现学习、资助、就业一体化。

独立学院贫困生除了面对经济上的压力外,对就业前景的忧虑,也成为一个严重的心理隐患。因此,独立学院应该尝试引进一种“合作教育”的模式,帮助贫困生实现学习、资助、就业一体化。“合作教育”的理念最初由美国辛辛那提大学提出,它的内容是,部分专业学生一年中必须有一定时间到与自己专业对口的公司或企业实习,这种课堂教学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式,被称为“合作教育”。[4]长期以来,在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和学校自筹,那么是否可以运用合作教育的理念,尝试与企业定单式的开展合作呢?企业与学校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将企业资助与贫困生实习、就业相结合,让贫困生利用所学专业知识为企业服务,既能获得经济收入又能得到实践锻炼。

4.关心贫困生的内心世界,提供心理资助。

贫困生资助工作不仅要解决经济困难的问题,更要通过有效的心理服务,帮助他们解除精神压力和心理困扰,提高自我认识和适应社会的综合能力,塑造健全人格。首先要建立贫困生心理档案,对贫困生的家庭状况及个性特点、心理素质有准确的了解。其次尽力消除单纯因经济原因而导致的心理焦虑。考虑到贫困生敏感的心理特点,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注意保护其隐私和自尊,避免造成无意的伤害和刺痛。再者,加强对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通过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生掌握适当的心理调适技巧。最后,做好贫困生心理健康的维护工作,独立学院应有专门的心理辅导老师对其进行辅导,教会他们自我接纳、自我排解、自我调适的方法,引导他们走出心理阴影,敢于面对和正视困难,真正实现从精神上脱贫。

5.拓展勤工助学渠道,着重能力培养。

对贫困生而言,经济贫困只是一种暂时现象,而个人能力的单一和欠缺,则有可能成为导致他们终身贫困的威胁性因素,只有在能力提升上对贫困生实施关怀与扶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困难。勤工助学正是帮助贫困生自立成才的重要渠道,贫困生用自己的劳动所得自我解困、自我资助,同时还学到课堂所学不到的知识,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得到全面成长。[5]一方面,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内延伸,从单纯体力型向技能型、知识型、智力型转化,开放后勤管理、文印中心、实验室等场所,鼓励贫困生从事助研、助教、辅导员助理等助学岗位,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勤工助学岗位还可以向校外拓展,加强与社会、企业的广泛联系,开展校企合作教育,鼓励贫困生参与其中,培养他们的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社会适应性,及早拓宽就业渠道,提升贫困生的就业能力。

总而言之,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继续实施“奖、贷、助、补、减、勤”为主的贫困生资助模式的基础上,独立学院要坚持济困助学与教育引导相结合,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工作,通过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方式将“育人”内化到资助工作之中。

参考文献:

[1]庞俊.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2]何祥林,谢守成,等著.大学生群体思想政治教育新论[M].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

[3]朱艳丽,李庆波.制约贫困生就业的因素分析[J]. 河北企业,2008.07.

第9篇:独立思考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 薪酬管理 社会公平 权利寻租

薪酬是指组织内部的所有员工的货币性与非货币性劳动收入的总和,包括薪金、工资、奖金、佣金、红利,以及福利待遇等各种报酬形式,是劳动者从事劳动的物质利益的前提,是劳动者维持生计的基本来源。薪酬管理决定着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使用效率,事关社会的稳定,是建立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我国当前的薪酬管理中存在着很多不合理的方面,其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财务问题,叙述如下:

一、薪酬管理中存在的财务问题

一般的企业单位都有绩效工资,也就是企业的效益越好,则员工的奖金就越多,管理人员也是一样,从表面上看,似乎很合理,但是,其中存在着如下的一些问题:

1.薪酬与效益不成比例。在很多企业当中,企业的奖励政策对于奖金的发放与企业的效益并不成比例,以中国神华为例,2007年度报告显示:实现营收为821.07亿元,同比增长26.0%,净利润增幅19%。然而,比去年同期增加的47.71亿元的营业成本中,人工成本增加4.59亿元,同比增长35.75%,其增幅明显高于利润收入,年报还显示,中国神华2007年综合毛利率为48.18%,相对于2006年的50.54%下降了2.36%,中国神华利润下滑,与雇员酬金成本每年增加5亿,年年这样翻倍,这种状况很不正常。究其原因,主要是内部人控制问题的一种体现,作为上市公司,人工成本的超比例增长实质上侵犯了广大股东的权利。

2.会计政策变更为高管们操纵业绩提供了方便之门。作为企业的控制人,各大股东(国有股除外,因为存在着所有者缺位问题)的权利并没有遭到侵害,他们(或其代表人)在公司中都居于高管地位,享有比较大的权利,能利用高薪等手段获取了丰厚的报酬。

在金融机构中,平安董事长马明哲2007年的税前收入达到6616万元,即使包含全年所有的节假日在内,他的日薪也超过了18.12万元。针对外界对6000多万元年薪的质疑,马明哲回应:“我的贡献和表现对得起这份薪酬。我不是完全为了收入从事这份工作,20年来把平安带入世界500强,是我最大的荣耀。”再次引起争议,有业内人士表示,天价年薪忽视了中国国情。

而实际的情况是,2007年新的会计制度的实施,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等关于公允价值的运用就有可能被用来操纵业绩,从而又影响到高管的薪酬。如金融街的一则公告显示,因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司2007年所有者权益因此增加了约13.22亿元,很多公司都存在这样的情况,这就为“马明哲”们打开了方便之门。

3.垄断性投资导致了经营业绩的虚假性,导致了高管薪酬的畸高。马明哲和平安的成功,决定性因素是平安有第二张垄断性保险经营牌照和当年中国保险市场的巨大无比的空间,并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马明哲居然抛出有关“贡献论”,实在是很不道德,拿6000多万元年薪,严重违背了市场规律。美国的巴菲特和他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成功,决定性因素是巴菲特的投资天赋,他年薪才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才60万多元。

4.企业内部薪酬分配不合理。高管的“天价薪酬”,再一次折射出收入差距过大的现实,一边是“天价薪酬”的扶摇直上,一边是普通职工月工资一两千元,只能抱怨“工资跟不上物价”的民生焦虑,收入差距拉大已是不争的事实。拿“天价薪酬”和社会平均工资相比,这之间的差距高达几千倍。在一个企业内,把企业的业绩全部归功于高管,这严重妨碍了社会公平和经济公平。

5.所有者缺位导致了畸形的分配政策。在国有上市公司中,金融企业的高管们的薪酬连创新高,因为在公司治理不完善的情况下,失去了权力制衡,银行高管可以自己给自己定高薪,本来董事会应该是一种约束力量,但现在银行的董事长也享受到了这种天价高薪,银行的董事也大多有份,因此董事会肯定不会约束这种高薪议案,反而愿意支持这种高薪议案,所以,各种高得离谱的高薪议案就顺利通过了。

统计称,现有央企155家。2007年年报显示,包括中国神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海油服、西部矿业等央企在内,高管年薪2006年以来均超越民企。资料显示,2006年902家央企薪酬最高的高管,年薪均达344887元,与当时的463家民营企业比较,这一数字是316803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职工相差达13.6倍。地方国有企业的情况就更严重了。

作为企业的股东,获取的股利报酬实在太低,上市公司轻视回报股民的顽固恶疾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相比股民们微薄的投资回报,年年创新高的高管薪酬拿得并不叫人信服。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不和股民回报挂钩,其实是忽视普通百姓承担改革成本和代价的一种表现。2007年对于中国股市来说,恐怕有许多值得载入历史纪录的数字。投资者开户数超过了1.3亿,贡献了超过8000亿元的融资额度,上缴了超过2000亿元的印花税,此外还有数额不菲的交易手续费。但对股民的回报情况却叫人失望。从2008年已经公布的2007年年报来看,注重回报股民的公司明显多了,不过,整体A股市场分红情况并不乐观。象征性地每股分红几分钱的公司,甚至多年来不分配不转增的“铁公鸡”仍为数不少。可是,股民却很少听说哪家上市公司的高管年薪受到了影响。在目前维稳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加强股利回报实际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这主要是因为所有者缺位所导致的,使小股东权益或国家权益受到了很大的损害。

6.权力寻租也为畸形分配政策留下了方便之门。国有企业的领导都是由上级部门委派,这就为政府官员的权力寻租留下了一个方便之门,很多政府官员摇身一变就成了某些公司的重要领导,其薪水也由原来的阳光下的菲薄的数字迅速上升到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其实官员未必都是企业管理的高手,其就任国有企业的高管的理由不能让人信服。

二、关于改善薪酬管理的思考

为了建设和谐社会,维持社会的稳定,保证社会分配的公平性,我们有必要探讨改善薪酬管理的各种途径,笔者通过分析思考,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方案:

1.企业高管的薪酬应该和企业的效益严密挂钩。企业的奖励政策应该考虑到企业的效益增长速度,只有在利润增长的情况下才能够保证薪酬的增长,否则,薪酬的增长将严重损害企业股东的权益,也严重妨碍企业的发展。普通员工的薪酬也应该水涨船高,当然,这并不代表平均主义、大锅饭,差别薪酬的存在是保证效率和质量的基础。

2.会计政策的变更等所导致的虚拟利润应该排除在考核指标之外。会计政策的变更,会导致企业的利润与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管理的努力程度、经营管理的水平严重背离,因此,在考核企业业绩的时候应该排除虚拟利润(虚拟利润是对数据调整导致的利润的增减额的统称,下同)。从而促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更加努力。

3.建立合理的垄断企业业绩考评体系。考虑到央企的一些特殊性,如能源电信行业继续垄断,央企高管由政府部门任命等,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有效提高这些“干部高管”薪酬制度合理性的一个现实做法,是改由独立第三方机构重新设计起其业绩考评机制,并第三方负责考评。地方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等垄断企业也可以参照这个方法执行。

4.健全企业内部分配的公平机制。要防止高管控制董事会为自己谋私利,需要运用更详细的投票设计保证在业绩不佳的情况下,降低高管薪资以保证股东利益,这就要在制度设计上部分降低高管们的话语权,让大小股东和管理层最终就合理薪酬机制达成一致。

同时还应该保证企业内部所有员工的整体薪酬增长水平和高管、企业利润相同步,使员工的努力与付出能有同样合理的回报,薪酬增长不能成为少数高管的特权。

2007年年初,美国一些公司高管的“天价薪酬”的合理性和透明性就惹来众多争议。高管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差距远在千倍之上,而且前者的上涨速度也远远超过一般员工收入的涨幅。不少员工纷纷质疑:一个人的贡献真的可以抵得上1000个人?质疑声中,世界最大家装用品零售商――美国家得宝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被迫辞职。同时,还有议员提出一项名为“防止向公司总裁滥发补贴”的方案,试图对公司高管连创新高的薪资水平做出限制。我国也存在有关的薪酬严重不公平问题,尤其是政策垄断性企业高管的薪酬问题。

5.健全内部治理机制,保护所有者权益。加快股份制改造,稀释股权,减少国家控股集中度,并实行高管招聘制度,进行竞争上岗;防止董事和人总经理等合谋,以天价高薪的方式侵害广大股东的权益,并进一步强化股利分配的比例数,保证股东的投资报酬,将企业的股东回报与高管的薪酬挂钩。为了防止“杀鸡取蛋”,偿付能力不足的企业一定要限制高管的高薪。

6.改委派制为招聘制。国有企业的领导尽量减少委派,改成像社会招聘,并签订有关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合约,以市场规律来决定薪酬的多少。

参考文献:

[1]熊宇家杨仕省:国资委国资委紧盯央企天价薪酬. 华夏时报.省略 ,2008

相关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