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金融资产概述范文

金融资产概述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金融资产概述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金融资产概述

第1篇:金融资产概述范文

一、商业银行不良资产

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的,不能及时给商业银行带来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信贷资产。根据我国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分为五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正常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利息:关注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己无法保证足额偿还本息:可疑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损失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转让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转让是处置不良资产的重要手段之一,其没有明确的定义,本文为叙述方便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转让给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再转让给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商业银行将不良资产直接转让给非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然人三种转让统一称为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转让。下面就三种转让及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分述之。

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转让给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一)概述及其适用法律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转让给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过程有的资料也称作不良贷款的剥离。其实质仍是债权转让,因为仍涉及通知债务人等问题。但与一般债权转让相比,不良贷款剥离具有其特殊性:一是主体特殊,不良贷款剥离的转让人只能是国有商业银行:二是债权范围被限定为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三是意思自治原则受限,转让过程受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制,不能像一般债权转让当事人一样自由协商。此过程中适用的法律有合同法、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的补充通知》和《关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

(二)债权转让通知

债权转让时会涉及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了债权人的通知义务但并未规定具体的通知方式。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债权银行既可以向债务人发送债权转让通知,也可以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这里有一问题即关于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应如何界定?可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对于全国或者省级报纸的认定可通过发行报纸的主办单位和主管机关来确定(可举例):第二步,对于有影响的报纸的认定可通过该报的发行量来确定。此处还涉及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债权银行上述公告和通知中有催收债务内容的,诉讼时效中断,中断的时间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的规定可以溯及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原债权银行债权之日。

(三)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抵押的问题主要是涉及最高额抵押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债权银行的绝大多数不良资产均有抵押,有很多涉及最高额抵押。原来有很多学者垢病于担保法第六十一条,因为它规定了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这与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实践相违背,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了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的,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但由于该规定位阶效力低,虽然在审判实践中会运用,仍然存在着立法相冲突的矛盾。直至物权法出台之后,物权法第二百零四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实现对接,弥补了以前法律相冲突的矛盾。

四、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再转让给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

(一)概述及其适用法律

通常所说的不良债权转让合同即为此类,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是指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拍卖、招标等方式向其他企业、个人处置不良金融资产时,与其他企业、个人所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此种转让适用的法律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关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

(二)受让人的资格

此种转让受让人需要有一定的资格,并不是所有的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相关规定受让人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也不得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

五、商业银行将不良资产直接转让给非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然人

(一)概述

关于此种转让,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但在实践中发生的较少,可能考虑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然而,温州己经开始出现由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的先例。将资本转让给非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然人有其优势的一面,以往不良资产的处置主要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主导民间资本很少直接参与处置。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脱胎于四大国有银行,在不良资产转让过程中,有一种左手到右手的感觉,双方的财务硬约束都不强。而民间参与则会在每个交易环节上锱铢必较,对成本和收益比较敏感,有助于实现不良资产价值回收最大化。所以民间参与受让银行不良资产会大大缩短了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总体时间,拓宽了不良资产的解决渠道。

(二)存在问题

主要存在两方而的问题:一方而,相关法律给予支持不够,现有法律主要是在保障前两种转让,因为其主体为国有商业银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一方面,民间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不足,所以存在的风险较大,民间处置不良资产的模式是新兴事物,仍然需要通过大量的实践去检验。

第2篇:金融资产概述范文

关键词;公允价值;决策有用性,交易性金融资产

决策有用性的计量观,是指会计人员已日益意识到有责任将公允价值恰当的纳入到财务报告中,从而进一步增强决策的有用性。我国的公允价值会计也正逐步与国际趋同,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财务报表中部分项目实施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部分金融资产的计量。本文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例,探讨公允价值的具体应用。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概述

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界定了一类资产,并规定使用公允价值作为这类资产的计量属性,从而增强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于这类资产进行决策的有用程度,这类资产即交易性金融资产。基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凡是列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界定范围的金融资产,均采用公允价值作为其计量属性,并根据其公允价值的变动情况,将由变动引起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从而使得投资者能够根据报表信息直接了解金融资产市场价值的变动情况,极大的增强了财务报表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1.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

新准则规定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均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如果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存在活跃的市场或不存在类似资产的可观察市价,就需要运用估值技术来确定价值,这必然会引起确认上的困难。而且,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持有期间以及处置时都应以其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但我国的资本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改府对市场及资源价格的干预还较为普遍,均会导致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

2.引起利润总额失真

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核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损益类账户,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同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余额会反映在本年的利润表中,作为损益的一部分影响本年利润。但是,因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属于潜在的投资损益或尚未实现的投资损益,因为这部分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化尚未通过证券市场的销售而实现,只有当该项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该项投资损益才得以实现。因此,在未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前,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并未真正实现,却在资产负债表日影响了利润总额,从而导致利润总额失真。

3.易导致企业操纵利润

目前我国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条件尚未成熟,也没能形成活跃的资产交换二级市场,因而在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时,必然会受到人为的干扰和操纵,很容易使公允价值计量成为一些企业操纵利润的工具。并且,在资产负债表日,由于公允价值变动而增加或减少的金额,均调整了“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的账面价值,最终会为人为调整账面价值留有余地。

三、优化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建议

根据以上论述,将公允价值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在我国的应用情况还不完善,还存在许多可能导致企业操纵利润的因素,从而会影响财务报表信息质量与报表使用者的决策,这与使用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的初衷是相悖的。因此,针对公允价值应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所提出的相关建议如下:

1.选择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

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点之一就是为了短期出售赚取差价,所以企业应选择那些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和权证等金融工具。同时为了降低企业的会计核算成本,企业应避免使用公允价值不易获取和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避免选择公允价值变动过于频繁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投资,以减轻由于公允价值的频繁变动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2.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备抵账户

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尚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时可暂不计入当期损益。即在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时,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暂不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日也不出现在利润表中,而是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个账户中体现的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备抵账户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真正实现了利得或者损失时再计人当期损益,即在最终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账户,通过“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从而避免了公允价值导致利润总额失真的问题。

第3篇:金融资产概述范文

关键词: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会计职业判断;信息质量控制

会计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应用体现了计量对象的评估过程,这一过程体现了会计职业判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会计职业判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通过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不确定性和会计职业判断的可操控性分析,推断出两者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并以此提出如何构建我国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会计职业判断的质量控制机制。

一、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会计职业判断和信息质量控制的概述

1.金融资产定义

金融资产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我国新会计准则对于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为公允价值。简单来说公允价值实际上是指公允的市场价格。公允价值具有公开性、自愿性、公平性。

2.会计职业判断定义

会计职业判断就是会计人员在会计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的范围内,根据企业理财环境和经营特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对会计事项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应采取的原则、方法、程序等方面进行判断与选择的过程,即对企业应采用什么样的会计政策进行判断与选择。会计职业判断具有专业性、目标性、权衡性。

3.会计信息质量定义

会计信息质量是指社会公认的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共同需要应具备的性质,其中真实性作为会计信息的本质属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核心内容。会计信息质量具有可靠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特征。

二、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中运用会计职业判断存在的问题

1.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可靠性问题

从我国的现状来看,我国尚未构建发达完善的金融市场,绝大多数资产的公允市价难以取得,金融价值公允价值体系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也没有相应的机构定期相关的公允市价和相应的行业参考价格、模型、指数和参数,市场价格等信息数据没有在一个公开的网络或者相应的全国性行业价格平台披露,无法给公允价值一个统一的标准或者评价,而人为判断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现值的主观估计成分偏大,这就会导致公允价值结果的可靠性风险。也必定会对会计信息质量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2.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可操作性问题

公允价值的运用较历史成本在技术和人才方面的要求更高,目前没有对各类金融资产资产规范评估方法,导致对同种金融资产资产运用不同方法得到的结果千差万别,不同财务人员对同种金融资产资产评估得出的结果也是不尽相同。尤其是当缺乏活跃市场时,取得公允市价更需要有高超的专业技术。目前我国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价方法的运用还处于不成熟阶段,导致取得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可操作性较差。

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中运用会计职业判断问题的防范对策

如何保证公允价值确定的合理性,防范滥用会计职业判断,避免其成为企业随意操控利润的工具。笔者认为:

1.利用网络建立价格参考平台

制定公允价值会计职业判断基本规范,提高公允价值的客观性,广泛的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全国统一的价格参考网络,以此来推动信息的公开、透明,保证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实公允,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企业对利润的操控。

2.建立工作底稿存档

建立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中职业判断和评估过程的记录、存档制度以增强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过程的可验证性,以此为基础来评判金融资产的价值是否公允。

3.加强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定方法的披露

目前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中关于财务报表附注的列举中,没有针对公允价值的附注说明,这不利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信息的规范。所以笔者认为,应将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作为重要的会计政策进行附注披露,对于使用公允价值计价的金融资产,应披露运用公允价值的理由,以及确定的方法、对损益的影响等,还应提供关于公允价值的可靠性证明。

4.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素质

会计人员是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判断和会计信息质量控制中重要的因素,会计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会计信息质量。加之,会计职业判断的主观性以及外界的众多因素,操纵利润或滥用会计职业判断已成为企业进行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手法之一,因此对源头的治理极为关键,培养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道德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

5.加强审计监督

新会计准则体系大量应用公允价值,会计职业判断的范围进一步加大,使得企业更多用于调整经营业绩、操控利润等。审计部门应专门针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职业判断制定具体的审计程序,以平价被审计单位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职业判断的相关信息是否可靠,以最大限度地通过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遏制企业利用会计职业判断操纵公允价值相关的会计信息。

6.明确相关的法律责任

对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应用中的恶意职业判断行为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经济后果的,司法部门应予以严厉的惩罚,并建立诚信档案,对违反诚信的单位和个人记录在案,并且便于民众和投资者随时查询,如此法律和道德上的双管齐下,以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会计职业判断与会计信息质量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不确定性,会计职业判断的可操控性,将会对会计信息造成巨大的影响。新会计准则在实践中具有极强的指导和规范作用,随着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理论和使用方法的逐步完善以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在我国运用环境的改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使用和会计职业判断的规范必定会进一步提高并改善我国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质量,使之向外部投资者提供更真实、有用的企业价值信息。

参考文献:

[1]单秀花.关于新会计准则下加强会计职业判断的思考.新疆农垦经济,2010(11)

[2]夏萍.从会计政策、会计方法选择看会计职业责任.商场现代化,2008(8)

[3]唐丽艳.试析会计政策与会计方法对会计职业责任的影响.商场现代化,2011(10)

[4]万小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改进建议.审计月刊,2008(9)

[5]宋丹阳.新准则视角下的会计职业判断研究.东北财经大学,2010(3)

第4篇:金融资产概述范文

一、职业胜任能力的内涵

(一)职业胜任能力能力是一个非常抽象的词汇,不同行业对职业胜任能力有不同的理解与认识。通俗来说,职业胜任能力即指在工作中能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应有的水平之上,从而确保能为客户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国外对职业胜任能力的关注与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职业胜任能力内涵也有了不断认识与深化。

(二)资产评估师职业胜任能力的要素资产评估业是一个在我国仅有20余年的新兴智力密集型行业,资产评估师的职业胜任能力要素应该包括职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要素。1.职业知识。职业知识是从事某一职业的人们进行实践的必备知识,丰富的职业知识是形成职业胜任能力的重要要素。资产评估是一个综合性的交叉学科,资产评估活动中将涉及到会计学、法学、经济学、统计学、营销学、工程学、咨询学、管理学等多门学科知识,因此,对于一名资产评估师来说,完备职业知识可视为执业的基本工具。目前,高校在发展专业科学知识体系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资产评估专业的学科体系的系统化、合理化至关重要。2.职业技能。职业技能是在掌握一定知识的基础上经过培养训练和实践锻炼而形成的,是对知识的应用,具有“操作”和“运作”的特性。在知识日新月异的新时代,资产评估业务的复杂性和新业务的不断涌现使得职业技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资产评估师应具有的职业技能包括:(1)学习能力,即评估师应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工作中善于接受新知识,不断调整和更新已有的知识结构,进而提升自己的专业管理水平。(2)创新能力。在信息社会,创新是时代进步的源泉,资产评估师的经验积累固然重要,但其创新能力是行业发展的立足之本。创新能力要求评估师面对无固定解决模式的新问题时有独到的见解,不人云亦云。(3)沟通能力。在一个完整的评估项目流程中,从业务承揽、项目洽谈、资产盘查直至评估报告完成需要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政府、团队的交流沟通以及团队其他成员的通力协作,因此资产评估师在工作中的理解能力、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显得尤为重要。3.职业道德。由于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交易的需求产物,资产评估师在工作中肩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职责,只有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不越雷池,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顺利完成评估工作。而这种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的形成是在日常的工作中潜移默化、一点一滴形成的。

二、金融资产评估课程的特点

1.课程的研究范围广泛,信息量大。从资产的角度来看,金融资产的范畴较广,包括股票、债券、基金、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由于金融资产是附着与实物资产之上产生的虚拟资产,其自身的价值变化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从目前世界经济的研究成果来看,金融资产的定价问题始终是理论界的热点及难点,全球经济的多元化与一体化对金融资产问题研究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一些经典理论在实践中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金融资产评估包括金融企业的价值评估及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等内容。金融企业的运营特性及在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其价值评估必须采用异于传统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

2.研究内容的前沿性,有一定的深度。自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金融动荡不断加剧,希腊债务危机、欧元区瓦解风险无不与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样,伴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实体经济对金融市场的依赖度日益增强,企业金融资产的多样化与占比大幅提升,企业间并购重组的日趋活跃等对资产评估研究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2009年第四届世界评估师大会以“金融市场安全与资产评估”为主题,围绕金融市场发展与资产评估、金融创新与资产评估、抵质押品的管理与评估、金融企业价值评估、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加强金融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完善我国金融资产评估体系已形成共识。与此同时,为应对金融资产评估、文化资产评估等的市场需求,中国资产评估拟设立新兴市场领域专业委员会,加强对资产评估的研究与实践指导,提高专业评估水平。因此,今后一段时间内,金融资产评估将成为资产评估理论与实践研究焦点,金融资产评估在资产评估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程度进一步提升。

3.课程的综合实践性。资产评估本身是一项技术性与实务性很强的工作,资产评估教学不仅要求学生掌握资产评估专业知识和评估技能,还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评估实践能力。在国外,资产评估师的成长与发展更多得益于行业协会的培训和课程学习。如美国资产评估协会开设有评估复审及管理(AppraisalReviewandManagement),企业价值(BusinessValuation),珠宝首饰(GemsandJewelry),机器设备(MachineryandTechnicalSpecialties),私人财产(PersonalProperty)和不动产(RealProperty)等6个方面的评估课程,每一项课程学习都辅以大量的案例教学与实践参与做支撑。金融资产评估理论与实践在企业价值评估课程中也有很好的体现。

三、金融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及课程建设现状分析

1.理论研究现状。通过中国知网以“金融资产评估”为关键词对2006-2015年期间发表的论文进行搜索,共搜索论文524篇,而同期以资产评估为关键词搜集的论文共计133399篇,可见,金融资产评估相关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成果数量极其有限。各年度数量情况见表1。从学科性质来看,论文主要集中在金融、投资、会计三大领域,研究成果侧重于对金融资产的特性、定价研究,而与评估实践紧密相连、具有实践指导价值的论文不多,这种现象既体现了金融资产评估的研究范围广阔及复杂性,也反映金融资产理论与评估实践的粘合度有待提高的现状。从来源数据库来看,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是研究成果的主要源,占研究成果的一半以上,其次是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而中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库搜集的文献仅占报纸数据库的15%左右,反映出当前金融资产评估领域的研究严重滞后于现实需求,研究成果少且缺乏前瞻性的、创新性的观点与方法,研究层次与水准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国外的研究成果来看,金融资产评估有关理论散见在投资银行、并购估值等著作中,运用google对financialassetvaluation/appraisal进行检索,也仅能检索到较为零散的理论知识。

2.我国高校金融资产评估课程建设现状。目前全国共有34所高等院校开设了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办学历史仅有10年,尚属年轻专业,开设金融资产评估课程的院校更是寥寥无几,课程内容的广度与深度仍显不足。根据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中国科教评价网和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共同完成了2015~2016年度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排名,对国内部分高校资产评估专业课程设置情况进行统计,可以看到,金融资产评估仍属资产评估专业的前沿课程,仅有少数高校将其设置为专业选修课,绝大多数高校仅开设与其相关的课程。部分高校开设金融资产评估课程情况见表2。从国外的资产评估教育来看,英国和美国是资产评估教育的典范。英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已有百年历史,资产评估教育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高校设有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PropertyAppraisalandManagement),许多课程获得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RICS)认证。由于RICS在全球不动产领域评估的权威性,英国许多高校的资产评估专业发展多受其影响,开设的课程多与房地产、建筑、测量和环境相关,几乎没有金融资产评估类课程。美国的经济学本科实习的是通才教育,并不强调专业差别,在课程设置方面,资产评估并不是一门独立的课程,资产评估相关理论仅在accounting、financialmanagement等课程中有所体现。此外,美国的资产评估教育一直以职业教育为核心,在1976年以前从未进入过大学的学历教育,后来是在美国评估师协会的倡导和主持下,才逐步出现了评估协会和大学合作进行资产评估证书教育的形式。金融资产评估是随资产评估发展的市场需求而开设的一门新课,从课程体系到教学模式等方面都处于探索阶段,在教材、习题等资源方面比较匮乏。目前国内仅出版3本相关教材,发行时间较早(分别为2001年、2003年和2008年),许多知识点停留在概述层面且与评估实践的关联度不高。从金融资产评估实践来看,金融资产评估尚属评估机构的新兴业务,相关交易案例较少,这并不意味着市场需求不旺,而是与专业人才的匮乏密不可分,许多与金融资产评估相关的工作只能交由投资银行完成。总之,金融资产评估课程知识结构仍很不成熟,有很大的完善空间。

四、基于培养学生职业胜任能力的金融资产评估课程建设的设想

1.不断地凝练课程知识体系,将金融学与评估学的相关知识进行结合。目前我国高校教学中仍普遍采用以教为主的教学模式,学生在学习中只是被动接受,没有形成对本课程知识体系的完整框架,掌握的知识多为零散的、片面的,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在金融资产评估教学中应树立学生的全局观,在课程伊始针对本课程的特点并结合全球金融领域的发展让学生了解本课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作为新课程,金融资产评估并不是金融学和资产评估学两门课的简单叠加,而是从资产评估的视角对金融资产定价的再认识。该课程应是涵盖评估基础理论、金融单项资产评估、金融企业价值评估及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与处置等的知识体系。同时,金融资产评估课程兼具研究与实践类课程的特点,课程实务部分可借鉴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分析师协会(IACVA)的注册企业价值评估分析师(CVA)资格认证课程的模式,使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互为印证,从而培养学生的学习、创新能力。

2.推进案例教学法在课程中的运用。长期以来,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授课模式一直主导大学讲台,这种以信息的单向传递、简单记忆或复现为目的教学方法忽视学生学习需求,导致学生学习成效很低,在培养学生职业胜任能力方面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案例教学法是近年来经一些院校实践证明的能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提高学习能力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其课程特点与案例教学法实施前提非常吻合。首先,随着全球金融产品的不断涌现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资产评估的研究领域越来越宽广,这些都为课程提供了丰富的案例资源。其次,资产评估本身属于新兴学科,实践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固定的框架和模式约束,案例教学中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案例教学的成效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第一个是案例的选择和搜集要具有科学性、实时性、代表性,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态势结合起来,要将案例与理论知识点系统有效地结合起来。第二要有认真设计的分析环节,使学生了解、熟悉、掌握分析问题的逻辑、思路,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了解、熟悉、掌握分析问题的逻辑、思路。第三在案例讨论中鼓励学生积极发言,提高学生的参与度。

第5篇:金融资产概述范文

【关键词】金融交易;机构部门;金融投资

一、金融交易内容概述

金融交易,是指机构单位之间和机构单位与国外之间引起金融资产所有权变化的交易,包括与金融债权的产生和清偿有关的所有交易。金融交易的类别主要有:通货、存款、贷款、债券、股票、保险准备金、金融机构往来、库存现金、准备金、中央银行贷款、直接投资、其他对外债权债务、国际储备资产和国际收支错误与遗漏等。按融资方式的不同,金融交易还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主要有债券和股票,是企业、政府等从金融市场上直接募集资金,金融机构只提供发行销售等服务,不起资金的中间借贷人的作用。间接融资主要是贷款,金融机构扮演了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中介角色。金融市场通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方式将分散在各个机构部门的资金进行调剂。本文采用我国2010-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资金流量表(金融交易)中的相关数据,针对我国经济总体和各机构部门的金融交易状况加以分析,从而揭示部门之间的结构特征和部门内部的交易特征。

二、金融交易各项目特征分析

2010年,我国金融资产和负债均比上年有所增长,但增幅却出现回落。金融资产合计为430416.5亿元,比上年年增长29.37%,增幅却比上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其中国内金融资产的比重为96.7%,即占有绝大比重,净额达到416212.7亿元,比上年增长27.52%,增幅比上年下降了17.61个百分点;国内金融负债净额2010年390439.8亿元,比上年增长27.81%,增幅下降了30个百分点。由于2010年金融负债净额的下降幅度远远高于金融资产净额。由此得出净金融投资的增长幅度肯定大于上年。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净金融投资为25772.9亿元,比上年增长23.25%,增幅比上年增加了66个百分点。而国外金融资产14020.75亿元,虽然只占全社会金融资产的3.3%的比重,却是2009年的6300亿元的3.25倍;其增长速度远远快于国内金融资产的增长速度。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1.国内存贷款等间接投资有所回落,证券投资增长快速

2010年,我国金融投资以存贷款为主,从资金运用方看,国内存贷款合计占全部国内金融资产的一半以上,是证券投资的5.8倍,说明我国目前的金融机构仍然以间接投资为主。但与上年相比,存贷款的增加幅度有回落趋势。我国国内存款交易流量为130024.7亿元,比上年下降了1.78%,国内贷款交易流量为130662.2亿元,比上年下降了1.58%,而证券投资增长快速,2010年证券投资39202.9亿元,比上年增长32.51%。

2.国内直接投资继续增长,速度平稳

2010年我国在国外直接投资金融资产为4071.9亿元,比上年增加1072.90亿元,增长率为35.78%,比上年增加了7个百分点。从数量上看,我国直接投资在金融交易项目中所占比重不到百分之一,作用微乎其微。

3.国内其他金融资产流量增长迅猛

国内其他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准备金、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储备资产和其他净资产等等。2010年银行准备金33260.8亿元,是上年的2.89倍,在国家持续上调准备金利率的政策下,银行准备金流量增长迅猛。此外2010年国内金融资产中产生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一项,来自于企业部门,共46692.0亿元。2010年我国储备资产总额为31934.4亿元,比上年增加4718.37亿元,增长率为17.33%,虽然近年来国际储备资产的增长有所回落,由于国外在我国的直接投资的大幅度上升,储备资产仍然存在不断增长的势头。

4.国外金融交易中直接投资额增长势头迅猛

2010年,国外在我国的直接投资额为12529.0亿元,直接投资净额(国外在我国的直接投资减去我国在国外的直接投资)8457.14亿元,与上年国外直接投资净额2342.0亿元相比,增长了2.6倍,而2009年我国直接投资净额仅为2342.0亿元,是2008年的三分之一,是投资的低谷年份。2010年我国经济复苏,对外交易发展正常。

三、各机构部门金融交易特征分析

2010年,我国国内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政府部门和住户部门的金融资产净额分别为102863.5亿元、225547.2亿元、19539.3亿元和68262.8亿元,各部门金融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4.71%、54.19%、4.69%和16.40%,金融机构部门是持有金融资产净额最大的部门,这是由金融机构的金融中介地位所决定的。然后依次为非金融企业部门和住户部门,政府部门的金融投资在全社会所占比重最低。从净金融投资的部门结构看,以上四个机构部门净金融投资分别为:-15122.6亿元、-2438.5亿元、5619.0亿元和37715.1亿元。这说明住户部门是最大的资金盈余部门,在我国政府部门也成为资金盈余部门,而非金融企业部门则是最大的资金短缺部门,2010年金融部门首次从盈余转向短缺。但从全社会看,我国国内资金继续保持盈余,2010年盈余达25772.9亿元,比上年的20911亿元增加4861.9亿元,增长23.25%,与前年比却有所减少,下降5523.1亿元。这说明我国跨过了经济低谷的2009年,经济开始转暖,国内资金比较充足,而且还反映2010年的储蓄大于投资,国内资金流向国外,即国外资金是在净利用国内资金。各机构部门内部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

1.金融机构部门资金首次由盈余转为短缺,且下降幅度比较大

金融机构部门近三年来净金融投资盈余一路下滑,从2008年8490.0亿元,2009年的2066亿元,到2010年出现资金短缺,为-2438.5亿元,比上年亏损4545.55亿元,下降了2.18倍。究其原因最大的理由是由于国家政策不再向金融机构倾斜,国家持续调高银行准备金利率,且在一定程度上放开了利率幅度,竞争加剧,使金融机构经营效益下滑,2010年作为资产的存款减少,仅为3461.7亿元,比上年下降了7%,而作为负债的存款达到130662.2亿元,虽然比上年有所回落,但与前年比则增长了70%,这两年居民储蓄存款额达到新高,是由于国家出台了房地产调控政策,老百姓缺少投资渠道等原因所致。仅仅这一项使金融机构净亏损-127200.5亿元。

2.住户部门资金盈余持续稳步增长

2010年住户部门资金盈余为37715.1亿元,比上年增加7466.82亿元,增长率为12.28%,增幅比上年提高2.28个百分点。住户部门是资金盈余的大户,其持续增长为全社会尤其是非金融企业部门的资金筹措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3.非金融部门资金缺口有所缩小,基本面向好

2010年非金融企业部门全年资金缺口为-15122.6亿元,比上年缩小10203.4亿元,下降36.53%。非金融企业资金缺口的缩小,说明了我国经济转暖,宏观经济运行良好。

4.政府部门资金盈余,但增长幅度有所回落

2010年政府部门资金盈余为5619.0亿元,与2009年的8264.0亿元相比,减少2645亿元,增长率为-32.01%,即盈余缩小了三分之一。数据显示,2010年政府部门金融资产净额19539.3亿元,基本全部是银行存款,而金融负债净额13920.3亿元中,70%是政府发行债券所致,与上年相比多发行债券等1554亿元。这说明近两年国家要求政府部门厉行节约的政策已见成效,虽然财政的债务负担很重,但是大量的银行存款足以抵补巨额的债务。

参考文献:

[1]联合国,等.国民经济经济核算体系1993[M].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译.1993

[2]王德发,等.国民经济核算概论[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第6篇:金融资产概述范文

【关键词】金融工具准则;分类与计量;减值;套期会计

引言

2008年,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啸把金融工具会计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国际会计准则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作为国际上最有影响力的两个会计准则机构也备受舆论指责。迫于各方面的压力,IASB和FASB在2008年底联手启动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改进项目,旨在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复杂性,改善财务报告质量,并逐步取代原有的会计准则。

IASB期望打造规范金融工具会计计量和报告的最全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并使之在2013年全面生效时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39)。自2009年11月IFRS9以来,IASB接连了金融资产减值征求意见稿、通用套期会计征求意见稿、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抵销征求意见稿。由此可以看出,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变革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分阶段、渐进式的推进过程,表现为:(1)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2)金融资产减值;(3)套期会计;(4)终止确认四个方面的问题,因此本文也主要从这几个步骤来详细分析金融工具准则是如何进行由繁至简、分步骤、分阶段地变革的。

一、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

2009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了《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征求意见稿),对各方意见综合考虑后在2009年11月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IFRS9)(此次修订暂不涉及金融负债),在2010年10月28日,IASB又了IFRS9的修订版。修订后的IFRS9保留了于2009年11月的有关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的要求,并且新加入了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的指引。

(一)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

IFRS相比IAS39而言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将金融资产由四分类法变更为两分类,我们知道在IAS39中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在IFRS9中,金融资产被分为两类: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IAS39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就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而另两类则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因此金融资产从四分类到二分类体系的转变实际上是金融工具准则的简化过程。

(2)重分类

IAS39只允许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间进行重分类,并且这种重分类只能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进行,而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得和其他三类进行重分类。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贷款及应收款项之间能否重分类则未作相应地规定,而IFRS9则规定如果有关主体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目标发生改变而导致之前的模式不再适用的,则可以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类别与以摊余成本计量类别之间进行重分类。但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间的金融资产是不能参与重分类的,即该类金融资产一经指定不得撤销,而且相关的利得和损失也不得转出。

(3)对混合工具的处理

在IAS39中,对混合工具的计量比较复杂,有些混合工具是作为整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有些则是主合同与嵌入衍生工具分开计量,主合同采用摊余成本计量而嵌入衍生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显得麻烦且混乱。IFRS9对这种复杂的计量模式做了改进,取消了嵌入衍生工具的概念,将混合工具看成一个整体,也对其进行业务模式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如果金融资产的任何现金流量不代表IFRS9所述的本金和利息付款额,则该资产整体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二)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IASB在2009年了关于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的IFRS9,但其中并不包括金融负债的相关内容,直到2010年IASB在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基础上加入了对金融负债分类与计量的指引。IAS39主要将金融负债分为按公允价值计量和按摊余成本计量两类,除了交易性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之外,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体就有对金融负债计量的公允价值选择权,以不可撤销的方式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负债的信用风险

IAS39中规定,主体在财务报表上需定期反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相关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没有考虑到主体自身信用变化的影响。例如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主体因为某些情况信用评级被调低了,也就意味着其公允价值下降,信用状况恶化的主体因为公允价值的调低而在账面上确认了一项收益,这项收益并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而仅仅是因为信用风险的变化导致的收益,这就会造成信息使用者的误解,这也一直是IAS39面临的难题。基于此,IASB随后了《应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金融负债》,旨在对原来的金融负债准则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该意见稿将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金融负债进行了区分,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全额计入损益;对采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金融负债,为了防止其自身信用风险可能产生的误导性影响而采用“两步法”的处理方式。第一步,主体将公允价值变动全额计入损益;第二步,从损益中将与主体自身信用风险相关的部分转入到其他综合收益单独列示,并不得再转回损益。但是目前关于金融负债的两步法处理也没有尽善尽美,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某些问题,还需要一些深入的探讨。

二、金融工具:减值

2009年11月15日,IASB了金融工具项目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征求意见稿,此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的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问题。IAS39中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而在这个征求意见稿中则准备采用更具有前瞻性的“预期损失模型”替代原来的已发生损失模型。

IAS39规定:主体应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是否存在证明一项金融资产或一组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的客观依据,如果发生减值,则对资产进行相应的减值处理,而对于未来事项引起的预计损失,不管发生的可能性多大,都不确认损失。它的特点是在减值损失确认当期使利润减少,在不考虑减值损失转回的情况下,对后期的利润不会有什么影响,这种确认减值损失的方法以客观证据为基础,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因此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也存在一些缺陷,例如对减值损失确认得较晚,反而在之前确认了较高的利息收入,易误导投资者且产生过大的经济泡沫,缺乏前瞻性的视角,因此在金融危机中备受指责。针对已发生损失模型的不足,IASB在《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提出了“预期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不再需要减值迹象,在金融资产初始取得时不仅考虑已发生的损失,还要把未来可能的信用损失考虑在内,在每个会计期间企业还要重新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若预期现金流发生变化,则相应调整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通过不断修订预期信用损失,充分反映了信用风险的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了”已发生损失模型“的滞后性,对利润的影响也更平缓。

虽然预期损失模型能够解决已发生损失模型存在的某些问题,但与此同时也还存在某些方面的不足:首先,这是一个新概念,在操作上还存在很多问题,而且对数据的要求也很高,目前大多数企业都缺乏一定的数据积累,因此实施起来还存在很大的困难;其次预期损失模型不再需要减值证据的支持,只要预期到损失有变化则进行确认,这增大了会计职业判断的要求,带来操作上的挑战性,可能导致企业管理层进行盈余操纵,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信息,不利于财务报表列报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在2011年1月31日IASB和FASB联合了《金融工具:减值》增补征求意见稿,将其作为对前述征求意见稿的完善和补充。在IASB《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意见稿后,对预期损失模型普遍持积极态度,认为其更具有前瞻性视角,比现行的减值模型更合理,但是操作起来也更复杂。经过大量讨论,IASB吸收了部分反馈意见和专家顾问组(EAP)观点,并且与FASB进行了协商,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增补意见稿。增补意见稿融合了两大机构制定的减值方案,对预期损失模型进行了修正,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和减值方法,平衡了IASB和FASB在减值模型上的分歧。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文件,还有一些细节问亟待商榷,但是这种模型的提出基本已成定局,只是关于如何在细节上进行完善,如何在各国推行这种减值模型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三、金融工具:套期会计

2010年12月,IASB了征求意见稿ED/2010/13《套期会计》,此征求意见稿的出现是IFRS9取代IAS39的第三阶段。征求意见稿建议允许主体在满足特定要求的情况下减少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确认与计量差异,并且包括了对现行要求的一些变更事项,目的是使财务报表能更好地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因此征求意见稿与原IAS39中关于套期会计的使用范围有一定的差别,征求意见稿中运用的范围更广泛。套期会计包括一般套期会计模型和组合套期会计模型,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的套期会计准则仅涵盖一般套期会计模型,关于组合套期模型的征求意见稿将在2011年单独。

征求意见稿对IAS39关于套期会计的改进:

(一)被套期项目

征求意见稿与原IAS39相比,套期会计中能被指定为套期项目的范围扩大了,例如IAS39不允许对非金融项目的风险投资进行套期,而征求意见稿指出如果非金融项目的风险部分可以单独确认和计量,也可以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除此以外,还有很多项目在IAS39中不能作为被套期项目,但在征求意见稿中则认为其可以作为被套期项目,比如说:净头寸,衍生金融工具等由此可以看出从某种程度而言征求意见稿扩大了被套期项目的确认范围。

(二)套期工具

IAS39指出只有当金融工具具有报告主体以外的合同方时才能被指定为套期工具,而征求意见稿将符合套期工具条件的金融工具类型扩充为涵盖任何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工具。例如按照IFRS9核算的嵌入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如果根据IAS39的规定并不符合套期工具的条件,但是如果嵌入衍生工具的金融资产被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工具(不包括净签出期权),根据征求意见稿则该金融资产可以整体作为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

(三)套期的分类

(1)公允价值套期

征求意见稿建议变更财务报表中有关公允价值套期的列报,IAS39指出对确认的资产或负债或其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套期,公允价值的变动能够影响损益,因此IAS39要求将所有金额计入损益,与此不同的是征求意见稿则将由套期风险变更所引起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利得和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任何非有效套期部分立即计入损益。

(2)现金流量套期

IAS39指出公司对归属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或很可能的预期交易相联系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套期,为了计量现金流量套期的套期无效部分,征求意见稿保留了以“测试结果的较低者”计量的规定。即:权益中与被套期项目有关的单独项目,应调整至下述两者中的较低者(以绝对数表示):自套期开始后套期工具的累积利得或损失,与自套期开始后被套期项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公允价值(现值)的累积变动。

(四)有效性计量

征求意见稿改变了原来硬性的、严格的套期会计规则,IAS39中要求套期会计的使用必须满足有效性的条件,要进行严格的套期有效性数量测试,并且认为套期工具的价值变动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的绝对比例必须在80%-125%的范围内,只有在这个范围内才能使用套期会计,不然则无法使用或者停止使用。征求意见稿则认为这一要求过于原则化,使得套期会计的实施成本非常高,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企业对套期会计的运用,因此IASB建议取消这一硬性规定,只要套期关系满足套期有效性评估的目标,则主体就可以使用套期会计来进行套期避险。但是我们也可以发现取消硬性标准后的一些不足,过于灵活和宽松的套期会计规则就为财务报告操纵打开了方便之门,所以理想的套期会计应该是适度严格,在定性的基础上引入定量的标准。

四、金融工具:终止确认

在FASB加紧修订GAAP以改进有关终止确认原则的同时,IASB为了回应金融危机和FASB的压力,也开始对终止确认原则进行改进。因此其在2009年3月,了征求意见稿《终止确认》,此征求意见稿建议修订IAS39终止确认模型,以解决现有终止确认相关准则的复杂性和内在不一致性。IASB提出的关于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标准是:当一项资产不再满足作为主体的资产条件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资产的经济利益不再存在或者主体不再控制该经济资产的经济利益时,该金融资产不再作为该主体的金融资产;如果主体不再有获得该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时,它也不再拥有该项资产的所有权,即应该终止确认。由此可以看出该建议将判断终止确认的标准进行了简化,将原来所采用的风险和报酬模型、控制模型和继续涉入模型在内的混合模型改为现在利用单一的控制模型来判断终止确认。虽然征求意见稿得到了广泛了认可,但IASB还是决定暂时保留现行IAS39中关于终止确认要求,仅对IFRS7中关于终止确认的披露进行了修订。

结语

IASB和FASB意图通过完善金融工具准则达到如下目标:重新考虑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解决与金融工具减值和套期有关的问题;加强金融工具项目的趋同。从上可以看出在金融工具指定过程中IASB和FASB都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并且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不可否认两者之间还存在很多的分歧,即便是进展还算顺利的分类和计量也存在诸多不一致,这表明IASB想要制定一套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工具准则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从FASB与IASB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可以看出,国际间会计准则的趋同不等于完全相同,因而对我国会计准则的修订不能一味迎合国际会计准则的标准还应该考虑到我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所呈现的新的特点。到目前为止,只有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出了终稿,关于减值和套期会计等都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因此我国应积极参与其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不能只是被动的接受而要主动的去影响准则的制定,真正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参考文献

[1]王建新,熊婷.金融工具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最新进展[J].财务与会计,2011(10).

[2]阮鹏熙.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新变革及其影响[J].财会月刊,2011(10).

[3]傅颀,许盈盈.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的历史演进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环球望,2011(5):13.

[4]朱小平,夏璐.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评析[J].财会通讯,2010(11).

[5]王涛,张兴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金融工具对我国会计准则影响及对策[J].金融会计,2010(5).

[6]IASB.IFRS9:Financial Instruments 2010-10-28.

[7]毕聪.IASB与FASB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比较[J].新会计,2010(8).

[8]王芷萱.IFRS9与IAS39的差异比较及启示――对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的解读[J].财会月刊,2010(6).

第7篇:金融资产概述范文

(一)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的概念。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某种可预测现金收入属性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出售给特定的发行人,或者将该基础资产信托给特定的受托人通过创立一种以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一种金融工具或权利凭证在资本市场上出售变现该资产支持证券的一种结构性融资手段。

证监会定义的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特殊目的载体,以计划管理人身份面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受益凭证,按照约定用受托资金购买原始权益人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将该基础资产的收益分配给受益凭证持有人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二)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的特点。在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企业与投资者之间不直接形成融资关系,而是企业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收入的自有优质资产独立出来作为基础资产,通过证券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向投资者发售受益凭证获得资金,并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收入向投资者偿付本息的一种融资形式。

其受益凭证有明确的期限和稳定收益率,具有固定收益产品性质;受益凭证可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两种,其作用在于向投资者明示风险收益差别;优先级受益凭证享有优先分配基础资产收益的权利;该融资方式主要特征在于实现表外融资、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等。

二、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的方法

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规定的颁布,又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我国引入了风险与报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及后续涉入法三种终止确认的方式,作为金融资产终止的判断标准。

(一)风险与报酬分析法。风险与报酬分析法强调的是“所有权”,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由风险与收益是否被转让作为衡量会计确认的标志。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91年公布第40号征求意见稿《金融工具会计》首次明确提出的,以风险与报酬作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标准。这种方法认为风险和报酬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资产证券化发起人在把风险和收益全部转移给受让方后,可视为销售业务处理,将资产从在资产负债表中消除,所获得的资金作为收入计入损益表中并同时确认相关损益。如果还保留部分风险和收益仍然要视为担保融资业务处理,证券化资产组合仍然保留在资产负债表中,所募集的资金作为负债处理。

(二)金融合成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强调的是金融资产的“控制权”,即是以控制权转移为证券化资产会计确认的前提。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96年颁布的第125号财务会计准则提出的,金融合成分析法将资产证券化合约视为标的物,其所有权决定会计处理方法。若证券化合约与原有资产剥离后,其所有权仍然由发起人控制,则视为销售业务,进行表外处理,反之,则进行表内处理。

(三)后续涉入法。后续涉入法从证券化资产的特征出发,将资产证券化合约视为可分割的部分,提出了“部分销售”的观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2年的IAS39修改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对证券化资产终止确认标准作为重大的修改,提出以没有后续涉入代替控制权转移为核心的后续涉入法,为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提供了新的方法。若资产证券化合约出售后,发起人能够对其进行后续涉入处理,则将这部分发起人可介入的资产作为担保融资业务进行表内处理,而发起人无法不干涉的那部分资产作为销售业务处理。

三、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方法的选择及建议

第8篇:金融资产概述范文

摘 要 深受各金融机构及管理者青睐的VaR存在致命的缺陷――不具有次可加性,而ES风险测度则满足一致性条件,且配合极值理论的发展,成为最具潜力的风险度量工具。

关键词 金融风险度量 VaR ES 一致性风险度量

一、引言

近二十多年来,由于受经济全球化、现代金融理论及信息技术等因素的影响,全球金融市场迅猛发展。这导致各国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不断加深,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大量、快速地自由流动。风险特性不同的各类资本在全球金融市场的重新配置、重新组合,极大地改变了全球金融市场的运行方式和风险表现,金融市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波动性。同时,金融机构为规避金融风险、提高竞争力、逃避管制而展开的金融创新活动,在管制放松和技术进步的刺激下异常活跃。金融创新导致了高风险衍生金融市场的快速扩大,而衍生产品本身就是金融市场风险加剧的产物,虽然其目的在于对基础金融资产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分解、剥离、组合、定价和交易,但事实上,金融创新加大了金融市场的易变性,从根本上增加了金融动荡的可能性。一个风险因子的微小波动都有可能引起组合价值的极大震荡。从而风险管理工作者对金融风险度量工具的研究工作也就日渐成为日常工作的重点。

二、VaR与ES方法概述

(一)VaR方法概述

VaR(Value-at-Risk)的字面意思就是“在险价值”,是1994年由JPMorgan投资银行在其开发的风险管理系统 RiskMetrics中引入的,它可以对金融机构的资产组合提供一个单一的风险度量。现在VaR已经被巴塞尔委员会用来计算世界上不同地区的银行的资本金。其定义为:在一定时期(N天)和正常的市场条件下,某一金融资产或投资组合在给定置信区间( )内,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VaR是两个变量的函数:时间展望期及置信区间。

其数学表达式为:VaR 。

其中 为金融资产或投资组合在一定时期(N天)内收益的分布函数, 为置信区间。

特别地,当金融资产或投资组合在指定展望期内服从正态分布且期望值为零时,简便公式为:VaR= 。其中 为对应于展望期的交易组合价值变化的标准差, 代表累积正态分布的反函数。

时间展望期的选取要因场合而定,如:银行交易账户中的头寸往往流通性较好,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较为活跃,就需要每天计算交易组合的VaR;而对于养老基金投资组合,管理人员会选择一个较长的时间展望期,这是因为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往往不太活跃,而且资产的流动性也不一定好,因此交易组合的价值往往每个月进行一次。

置信区间的选取涉及的因素比较多,在实际计算中所采用的置信区间往往比报告中采用的置信区间要小的多,这是因为对应于高置信区间的VaR估计会非常困难。

(二)ES方法概述

预期损失ES(Expected shortfall)也称为预期不足,是指超过VaR的那部分损失的期望,即: 。Acerbi et al.,(2001);Acerbi and Tasche,(2002)给出了确切定义:令 为给定投资组合 的收益函数, 为收益函数 的反函数,则置信度为 的预期损失ES的表达式为:ES ,当 时,ES 。

需要注意的是:ES与条件在险价值CVaR(或尾部条件期望TCE)密切相关,但并不一致。CVaR TCE (Artzner et al.,1997,1999;Pflug,2000)。

CVaR只有在适当的情况下(如:概率分布函数 连续)才与ES一致(Acerbi and Tasche(2002)and reference therein)。

预期损失ES也是两个变量的函数,即展望期的时间长度(N天)和置信区间( )。

三、VaR与ES模型的比较分析研究

VaR作为一种应用最广泛的风险度量方法,能够得到国际金融理论和实业界的广泛认可,有其独有的优点:VaR的概念简单,对金融机构的资产组合提供了一个能够体现整体风险的单一风险度量,可以简单明了地衡量风险的大小,便于计算,易于进行回顾测试。

但作为一种风险度量指标,VaR存在根本的缺陷:它没有度量出超出特定分位数的损失,在比较组合风险时,不同置信度的结论可能不同;在风险控制上,某些降低VaR的措施可能会使得超出VaR部分的损失值增加,导致实际风险上升,更为重要的是,VaR不能描述风险的分散化特征,以期权组合为例:假定一个深虚值看跌期权空头和深虚值看涨期权空头均还有一天到期,且分别有4%的概率在到期日变为实值。因两个独立投资组合均有96%的可能不会发生亏损,其95%置信度下的VaR都为0,但两个头寸合并后的组合不会出现亏损的概率下降为92%,组合在95%置信度下的VaR值大于0,因此合并后组合VaR测度的风险要大于原来两个组合的风险之和。

随着风险度量一致性理论(Artzner,1999)的诞生,人们都意识到一个好的风险测度指标应该是一致性的(coherent)。用X表示以货币形式表示的价值或亏损,则一致性风险测度指标 应满足以下条件:

1.正同质性:投资组合规模增加常数 倍( ),其风险相应增加 倍,即: ;

2.次可加性:投资组合合并后,风险不会增加,即:

3.单调性:如果一个投资组合的价值或亏损在任何不大于另一个组合,则前者的风险不小于后者,即: ;

4.平移不变性:投资组合增加 单位的现金,其风险相应减少 ,即: 。

次可加性的经济意义在于投资组合的分散化。VaR不满足次可加性就不能使得投资组合分散化,而VaR要想满足次可加性就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投资组合的价值是风险因子的线性函数;(2)风险因子的分位数能够包含其分布的所有特征。Embrechts(2001)证明,只有风险因子的联合分布服从椭圆分布才可满足第二个条件。

对于ES,由于 ,当风险因子的分布为离散分布时,假定随机变量X有n个实现值{ } (n足够大),将其从小到大排序,得到{ } 。选择置信度 ,令 ,则VaR为第 个实现值、ES为最差的 个实现值的平均值。VaR= ,ES= 。

如果n确定,对于随机变量X、Y及X+Y有:

ES(X+Y)=

即离散变量的ES测度具有一致性。当变量连续时,我们知道ES就是CVaR,Artzner(1999)已经对CVaR的一致性做出了严格的数学证明,因此ES同时具有一致性和实用性,是一个良好的风险度量工具。

四、结论

风险测度是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的基础。ES具有一致性的原因在于,其测度中较大亏损值的权重不小于较小亏损值的权重,弥补了VaR容易低估极端风险的缺陷。但ES的计算较VaR复杂,这是因为在ES的定义中会涉及到VaR这个参数,而这个参数又是内生的,在实际的计算过程中ES的值可以通过构造辅助函数来计算得出,这种方法可以在不先求得VaR的情况下得出。因此ES相比其他具有一致性的风险测度而言,实践难度较小,这使得ES成为近年来最有潜力的风险测度方法,而极值理论更为它的应用前景拓展了新的空间。

参考文献:

[1]Artzner P.,F.Delbaen, J.M.Eber and D.Heath,Coherent measure of risk.Mathematical Finance.1999.9(3):203-228.

[2]Acerbi C.,C.Nordio and C.Sirtori, Expected shortfall as a tool for financial management,Working paper,Abaxbank, Milano.2001.

第9篇:金融资产概述范文

关键词:NPLs 价值 影响因素

一、金融不良资产的概述

(一)金融不良资产的概念

金融不良资产(Non—Performance Loans,NPLs)指银行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主要表现为不良贷款和以物抵贷资产,以及资产处置过程中由于对部分不良贷款实施了债转股、或以资抵债等形成的资产。从总体上看,此类资产具有分布广、质量差、权利瑕疵较多、有一定的处置价值等特点。

(二)金融不良资产的分类

金融不良资产大致可以分为实物类资产、股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等。(1)实物类资产。该类资产主要是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时,由法院裁定或双方协商,由债务人将其具有处分权的财产转让给银行,以抵偿其全部或部分债务。另外,这类资产还存在权属不明确、资产形态不完整、基础资料缺乏的特点,具体评估时需要考虑的特殊因素较多。(2)股权类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国家有关政策,对国家经贸委推荐的部分企业实行了债转股。对股权类资产的评估一般是在债转股成立新公司时,对企业拟进入新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计算资产管理公司所占股份及分红的依据。(3)债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初步统计,约占其运作资产的70%以上。在商业银行剥离前,按照国际五级分类标准,这些贷款多为次级、可疑甚至损失类,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后,处置这类资产时面临着财产直接支配权小、市场操作性差、不确定性因素多的现实状况。

二、影响因素的一般分析

各因素的影响机理如下:

(一)企业规模

企业的规模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指标,规模可以代表企业的发展、企业的竞争力、企业的实力等方面。可以预期一个企业的规模越大,其融通各项资源、调剂各类负债的能力会增强,同时规模越大的企业相对来说其信誉也更有保证,从而对债权人的保障程度也会相应增大。一旦发生还贷压力,其可采取的筹资途径也可能有多种,资产管理公司对该类企业的NPLs的回收率也应该较大。

(二)企业债务保证能力

企业的债务保证能力可以有多种指标进行衡量,最常用的当属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越高,一定资产所担负的债务压力就越大,企业还债能力就越差。同时由于企业的负债来源可能有多种途径,对特定的某一债权人来说,资产负债率越高,对自己的保证程度就越差。所以可以预期,资产负债率与NPLs回收率之间应成负相关。此外,在企业处于非持续经营时期,企业现有资产的变现价值就成了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基础。当然其全部变现价值并不一定都会用于偿还某个特定的债权人,但二者的关系还应当是成正相关。所以我们同时也预期企业的偿债能力与NPLs回收率之间成正相关关系。

(三)银行放贷谨慎程度

银行放贷的谨慎程度严格说是与银行管理体制及其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联的。这种谨慎性不仅表现在对贷款企业的选择、项目的评估以及后续的监督管理上,还表现在对既定企业与项目的贷款数量上。贷款数目越大,银行应该越谨慎,各类风险管理措施也应越严格,这样不良贷款发生的概率就应降低,即使发生了不良贷款,其损失也应该较小。所以,我们可以合理预期,贷款本金越大,其回收率也应该较高。

(四)企业所有制差别

长期以来,中国的经济以国有制企业为主体,银行也基本都是国有,尤其是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对应的银行都是国有体制,受传统体制影响,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是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在银行贷款服务方面一直受到歧视。但是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之间的关系一直不是纯粹的商业化关系,且由于二者各自的预算软约束,企业对银行是能贷则贷,银行对企业则是重贷轻收。

三、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

当前,我国政府和各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亟须处置存量金融不良资产,而处置的前提和基础是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定价。由于我国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复杂,资产的法律权属不够清晰,评估依据不足,评估程序无法到位,无法直接运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布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在总结国内外评估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根据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对价值类型的特殊要求,着力研究现实金融领域内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技术方法,特别是对中国特色的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思路和方法,主要提出了4种评估方法,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体系。(1)对严重资不抵债或关停倒闭的企业,但有证据表明有有效资产存在、且能够取得比较齐全的财务资料的情形,建议采用假设清算法评估债权价值;(2)对资不抵债或其他原因导致债务企业不能按约还债,但企业有增长潜质、仍在持续经营、能够取得连续几年的财务报表的情形,可采用现金流偿债法;(3)对资不抵债或其他原因导致债务企业不能按约还债,但企业有增长潜质、仍在持续经营或有证据表明有有效资产存在,然而债务企业不配合评估的情形,建议采用专家打分法(判断法,德尔菲法)评估债权价值。(4)对非持续经营甚至关停倒闭、且财务资料严重缺失,但仍有潜在的购买者的情形,建议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评估债权价值。此外,对以一个区域或一个行业为单元整体打包出售不良债权的情形,建议采用相关因素回归分析法评估债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