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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评价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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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评价办法

第1篇:科研评价办法范文

关键词:人文社科;评价体系;校院衔接;自主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381(2015)02-0048-06

高校人文社科研评价是高校依据特定的评价指标,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教师的人文社科研究进行价值判断的活动,是高校对人文社科研究实施目标管理的主要手段。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的校院衔接与创新主要是指,作为高校的二级组织――“院系”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勇于创新,建立适合本院系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并使之与校级的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有效衔接,完善整个科研评价体系,使其能真正担负起更准确、更科学、更全面评价教师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和所进行学术活动的功能。

一、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现状分析

20世纪后半叶以来,科研评价活动在发达国家呈现系统化、制度化和常规化的发展趋势。美国的科研评价主体主要包括联邦政府、人文社科领域的专家学者、普通民众,其评价方法起初是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后来逐渐把一些文献计量学、数学和经济学等学科的方法引入科研成果评价中来,由此逐步进入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阶段。英国大学科研评价体系委员会制定了统一标准,其评价标准主要是看研究活动的质量,看有多少成果被认为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将结果分为七个等级。荷兰大学协会在1993年到2003年期间开展了“科研质量评价”项目,从2003年后开始采用标准评价协议(简称SEP)框架,其评价的内容和形式都较为丰富,以同行评价和自我评价为主。国外大学一般以院系为主导,其科研评价主体一般是院系。文献表明,国外大学对人文社科研究评价的内容主要是四个方面:研究成果的数量、质量、影响,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方面的途径;评价的方法主要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从国内的情况来看,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评价已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取得可观的成效,但总体上仍处于“西学中用”的阶段,科研评价体系也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与国外不同的是,国内科研评价主体大都是学校,各高校根据本校学科特点和专业设置制定了人文社科学术期刊目录,评价方法大多采用量化和定性相结合,侧重于量化评价。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评价方法是考核教师在某级别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数、出版的著作数和字数、科研成果获得的奖励、申请到的某级别的项目基金数及文章被引次数等,把这些论文、著作、科研奖励、课题、经费等按一定的方法折算成分数进行评价。对此国内学者看法、评价不一,有些学者认为这种评价体系指标化和量化倾向严重,重数量轻质量,使学术研究的导向和价值取向功利性增强,导致有的单位和教师片面追求“科研GDP”,学术水平滑坡;也有学者认为这种评价体系就像“应试教育”一样,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平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目前较为公正公平的办法,虽然有待完善和改进,但当下还没有更好的办法来取代它。

从当前的研究和建立的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来看,国外研究大都是由院系层面主导对教师人文社科研究进行评价,国内研究大都是由学校层面主导。在我国高校实行两级管理体制的现实情况下,对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中的校院衔接与创新的研究几乎没有或极少。文章的写作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希望对此提供参考。

二、目前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校是社会科学研究中一块非常重要的沃土,但在目前的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管理实践中,科研评价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一)评价指标笼统且有不合理之处

人文社会科学包括文、史、哲、政、经、管、法、社、教等学科专业,而高校在制定科研评价指标上为了方便统一管理,便于操作,体现学校设置评价标准的权威性,一般全校制定统一的指标。虽然在制定指标过程中也考虑到全校不同学科的差异性,也在一定范围内吸收了院系和广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但确存在着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学科的各自特点、制定指标过于笼统的问题。时下,高校多以南京大学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来源目录等为基础作为评价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的标准,但是,对这个检索工具中期刊刊载论文的学术性还缺乏国内外权威机构的认定,将它们作为论文学术评价的基础,其合理性、权威性就存在质疑。除此之外,为了维护政策的稳定性,高校一旦制定了本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和学术期刊目录,一般延续多年不变;但论文检索系统每年都会变化,往往有些学术期刊因为种种原因被剔除出CSSCI期刊来源目录,但还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目录中。论文检索系统的变化与学校学术期刊目录的不变发生了矛盾,使学校期刊目录常常失去其“合理性”基础。

(二)评价方法尚欠科学公正

目前,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评价大多采用量化和定性相结合,侧重于量化评价的方法,有一定的科学性和较强的操作性,但不足之处是鼓励低水平重复研究。同时,在人文社科研究成果的定性评价和量化操作上,评价主体不明确、不稳定。评价主体不仅是评价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也是评价结论的判定者,他们的道德、喜好、能力、学识等方面的特征有时影响甚至决定着评价结论。目前在国内各高校的评审活动中,还没有科学、相对统一的专家遴选制度,评委会往往都是由多个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专家学者临时综合组成的,在评价过程中只能凭手中的有限材料做出临时简单的评判,有时则全凭个人感觉好恶,更有甚者还存在着照顾关系、考虑人情等问题。这种情况在学术评奖活动中表现得更为突出,由于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匿名评审制度和健全的回避制度,常见评委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怪现象。

(三)对人文社科研究过程的评价关注不够

科学研究是一个长期、复杂、艰苦的劳动,但现行的人文社科研究评价往往只评价结果,不评价过程。众所周知,学者一辈子能够做出一两个突出的成果不容易,有些学术大家的科研成果不一定多,但他们的成果一般分量很重,影响很大。绝大多数诺贝尔奖获得者,其获奖成果是经过几十年不断地研究才取得的,而他们没获奖之前大部分人并不为大众所熟知。这告诉人们,真正富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得到社会的承认有一个过程,基础理论的研究尤为如此。试想那些诺贝尔奖获得者获奖之前,由于长期没有科研成果,在现行科研评价体制下职称晋升无望,而在现行体制下工作生活待遇是与职称挂钩的,会使他们连生存、生活都困难,更谈不上改善他们的物质基础和研究条件了。现行的评价体制不鼓励“十年磨一剑”,“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字空”毫无市场。

(四)没有充分考虑到我国高校普遍存在校、院二级管理的实际

目前,各高校都制定有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作为高校的二级组织,有的院系也有自己的评价体系,但绝大多数缺乏主动创新,没有根据本院系的学科特色和专业设置,仅是细化和分解学校的评价指标和方法。

现行的评价体系难以对教师的科研成果和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评价,至少存在以下四个矛盾:一是学校构建评价体系是站在学校宏观的层面上,而一个高校有十几、几十个院系,几百、数千名科研人员,评价体系难以兼顾每个院系学科特点和专业设置情况,以及每个教师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二是院系一般负责教师的招聘、职称晋升、分级聘用和评选博(硕)导的考核推荐工作,而教师的科研评价主体目前主要是学校。三是学校对教师的考核评价一般是以年度或固定聘期为考核周期,而教师职称晋升、分级聘用和评选博(硕)导的时间周期与学校科研评价周期往往不同步。四是每个高校都有自己的主干学科专业和非主干学科专业,学校在制定评价指标时通常会对主干学科进行一定程度的政策倾斜,这对学科的均衡发展不利,非主干学科的院系也会觉得不公平,势必影响其积极性。如果院系一级的评价体系不能主动创新,且不能与学校的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有效衔接,将不利于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利于提高本院系乃至学校的科研实力和科研工作水平。

三、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中的校院衔接与创新的作用和意义

科学研究已经成为高校,尤其是研究型高校的重要任务,科研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在高校工作中越来越重要,因此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中的校院衔接与创新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一)有利于学校建立完善的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

实现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中的校院衔接与创新,不是否定和推倒校级科研评价体系,而是在执行学校科研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对学校科研评价体系主动进行完善、补充和细化。从目前的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来看,学校需要把一些权力集中起来,对学校进行科学定位,确立发展目标和实现途径,行使制定目标、监控考核、研究政策、宏观调控、对外联络五大宏观管理职能。因此对于教师的科研评价体系也应按照行政模式来组织和运转。对于学校按照本校实际统一制定的学校科研评价体系,各院系和全体研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在此前提下,院系可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教师的研究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本院系的科研评价体系,实现校、院两级全方位、多角度、有差别地对教师科研进行综合、全面、有效的评价,可以完善整个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

(二)有利于发挥院系的管理潜能

集权与分权理论是管理学中具有核心地位的重要课题,任何一个组织的内部管理,必须既有集权,又有分权,高校也不例外。目前高校存在的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其实质就是分权式的管理,根本目的是让高校能主动适应社会改革和发展形势的需要,确立调整学校与院系及职能部门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激活基层的办学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高校传统科研评价采用“一级管理模式”,全部权利及考核集中在校一级,院系和教师只能被动接受。实现科研评价校院衔接与创新,其实质就是一种分权管理模式,可以促使高校管理重心和权力导向的下移,扩大基层自,充分发挥院系的主观能动性,让拥有本专业和本学科知识的内行自主地做出决策,可以有效解决高校发展的动力机制问题。

(三)有利于营造宽松和谐的创新环境

学校管理效率的提高及有效性是建立在管理团队合作基础上,实行科研评价校院衔接与创新,可以发展学校、院系和教职员工之间广泛的合作关系,让每个人的智慧汇聚成集体的智慧,营造一个和谐合作的民主氛围。同时,院系作为最底层组织离教师最近,对本院系教师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等情况最了解,院系在制定本院系科研评价体系过程中可以最大限度吸收广大教师的参与,也方便广泛听取教师们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考虑到各方面的利益。

因此,从科研活动的规律出发,在“以教师为本”的指导思想下,院系建立合理有效的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可以从人性、人道和人文关怀的角度对科研人员实施教育管理,给科研人员以人文关怀,形成内部和谐的人际关系,满足其发展和成长的各种层次的需求,给一些有创新思维的教师以充足的发展空间,激励教师勇于创新、敢于探索。

(四)有利于解决当前高校科研评价不合理现象

如前所述,当前高校科研评价体系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科研评价的主体过分集中在学校一级。学校权力过于集中,管理纵深过长,管理范围过大,必然导致管理效率低下,其结果是难以对教师的科研进行全面有效的评价。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目录进入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一旦制定,具有刚性特点,相当长的时间内难以进行调整;而学院却有管理灵活的组织优势,能适应各种情况的变化适时应对。

因此,实现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校院衔接与创新,在高校科研评价体系中校一级应适当给院系分权,在管理上,实行多层次分类评价;在考核上,既评价教师的科研成果,也评价教师的科研工作过程。通过对教师科研工作的全面有效评价,引导教师选做有生命力和有重大学术意义的研究。

总之,开展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校院衔接与创新的研究,有利于帮助校院两级厘清科研管理思路,发挥二级单位的管理潜能,调动教师从事科研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实现学校、院系、教师三方的最大的合成效能,促进高校科研工作水平和科研实力的提升。

四、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校院衔接与创新的思路和方法

学校在建立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时不能统得过死,管得过全,定得过细,要为院系建立适合本院系的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留有余地,同时在科研激励中预留部分资源给院系支配。院系在执行学校社科研究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应发挥组织规模小、管理纵深短、组织管理灵活等优势,主动创新,制定自己的人文社科研究评价体系并与学校有效衔接。

(一)评价指标的衔接与创新

1.紧密结合本院系学科的设立和建设情况。学科是高校科研及社会服务的基本平台,是科学研究长期发展所形成的较为稳定的方向。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性质不同,特色各异,不同学科其学术研究具有各自的独特性。因此,对于学校规定同级别的人文社科研究成果,如果跟本院系学科结合紧密,院系在制定评价指标时应适当提高其评价指标权重。比如,《管理世界》《经济研究》《教育研究》都是在人文社科领域内影响比较大、级别较高的刊物,通常学校在制定评价指标时把这三个刊物作为一个级别,院系在确定自己的评价指标时,从事管理学教学科研的院系应该把《管理世界》定得级别比较高,从事经济学教学科研的把《经济研究》定得比较高,从事教育学教学科研的把《教育研究》定得比较高,其他的依此类推。

2.提高教学研究成果的指标权重。一个优秀的高校教师必须要有很高的学术素质和教学能力,能吸收最新科研成果并与实践相结合,并把它传授给学生。当前,有的研究型大学对低级别刊物的论文不予评价考察,而教学研究论文很难在高级别的刊物上发表,导致教师结合教学工作进行教改研究的积极性不高。因此,院系在设定评价指标时要适当提高教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指标权重,规定教师在正规刊物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可以以高一级评价指标权重进行评价,鼓励教师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同时,由于学校的科研评价体系一般不涉及教学研究课题,院系在设置评价指标时将教学研究课题列入院系科研评价指标中,鼓励教师申报教学研究课题,并把研究成果用于教学,不断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3.政策适当向学科带头人倾斜。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院系在制定科研评价指标时政策要向学科带头人倾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学科带头人进行考评:一是考察其带领的学术团队其他成员科研是否有重大突破,团队建设是否有重大进展;二是考察学科带头人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如何,在学术界和理论界的知名度如何,是否承担国内外学术研究组织的重要职位,担任政府部门的咨询专家和学术评审专家等;三是考察学科带头人是否能通过一定的学术地位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为学科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如果学科带头人能满足这三个指标中任一个或多个,院系在科研考核时应给予其一定科研分值的额外奖励。

4.对教师的科研过程进行评价。院系应该对教师的科研过程予以评价和尊重,鼓励教师做长期扎实的学术投入。评价教师的科研过程可以从以下三个指标人手:一是考察其先前研究成果的价值与影响度。若某教师在一段时间没有科研成果的出现,看其以前的研究成果现在依然是否影响很大,成果是否现在仍被引用,被引用情况如何。二是考察其研究方向的持久性和研究的积极性。看某教师是否长期坚持研究某一方面的问题,是否经常参加相关学术研讨会,并积极提交会议论文等。三是考察其成果对学术发展和学术建设的贡献。看某教师研究的方向和问题对其他教师和学术团队是否有重大帮助,是否参与其他教师主持的重大课题,等等。某个教师即使在考核期间没有成果,如果能达到这三个指标中任一个或多个,并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院系应该给其一定科研分值的奖励。

(二)评价方法的衔接与创新

1.采用综合评价模型进行重点评价。在实际操作和运行过程中,院系要充分发挥院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在学校定量评价和院内专家评议、院外同行评价的基础上,对教师的科研进行新一轮评价,对那些争议较大、级别较高的成果进行重点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的目标,对人文社科研究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构造不同层次的评价指标体系,然后对这些指标重新进行赋值并确定其权重系数,最后采用综合评价模型进行综合得到最终评价值。此外,由于创新评价具有不确定性,应该根据实际拉长评价周期,可将当下学校的一年一考延长为两年或三年一考,也可以根据院系和教师的需要适时进行评价。

2.评价的全过程向广大教师公开。为了使科研评价活动做到公平、公正,首先必须做到公开。院系在设定和调整人文社科研究评价指标时要广泛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适时以系、教研室等为单位召开讨论会,让全体教师对评价指标的设定和调整进行充分的讨论和酝酿,尽可能兼顾到绝大多数教师的利益。在评价过程中除了充分发挥院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外,也要吸收部分普通教师代表参与。评价结果出来后,要及时公示,对有些需要说明的事项及时做出解释,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

3.考察教师学术研究的稳定性、持续性和研究问题的真实性。有的教师在职称晋升、分级聘用、评选博(硕)导之前学术成果“井喷”,在短时间内发表很多成果,有的甚至在同一期刊上一年有好几篇文章。针对这种现状,由于发表出来的论文也在学校的期刊目录中,学校也不能发现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没法对其进行约束;但院系可以区分作为“消费方式”的所谓学术研究与作为求真、求善、求美的真正意义上的学术研究,通过及时发现这种不正常现象,在评价时对这种现象进行约束。

第2篇:科研评价办法范文

论文关键词:高校;科研诚信;保障机制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高校已经成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主体之一,“教学”不再是现代大学的唯一职能,而是趋向“教学—科研—服务社会”三大职能的整合。世界上很多科学家的重大科研成果往往与大学有着紧密的联系,高校在科技创新、科研成果转化以及服务区域经济方面承担着重要的任务,高等教育已成为经济腾飞不可或缺的动力源泉。为此,世界各国纷纷进行高等教育改革,通过强化科研职能,积极寻求有效模式促进大学与区域经济、社会之间的互动发展。但是,高校科研职能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协调的现象。高校学术界中出现了抄袭、剽窃、篡改、一稿多投等现象,高校教师的行为、高校课题申请的腐败现象等,无一不损害着国家科学界的声誉,阻碍了国家科技的发展。科学研究应提倡诚实守信,科研诚信应该是科研工作者开展科研活动所要遵循的行为准则。科研诚信的实现关系到科学事业存在与发展的根基,也关系到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本文通过探讨高校科研工作有违诚信的表现形式,分析其主要动因,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构建科研诚信保障机制的有效措施。

一、关于科研诚信

对于科研诚信(research integrity)的定义和内涵,国内外学者有着不同的见解。美国学界提出的科研诚信概念是相对科研不端行为而言的。他们将科研诚信定义为:在申报、开展或评审科研项目过程中应用诚实、可验证的方法,提交的科研成果报告应遵守相关的规章、条例、准则和公认的职业规范或标准。美国学者认为,科研诚信讨论的重点是科研人员进行科学研究的诚实性和客观性问题,它能够衡量科研人员的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因此,科研诚信是科研人员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中最核心的东西。中国吉林大学的刘辉博士在其《科研诚信问题研究》中提出,科研诚信是指科研人员、科研管理人员(包括组织者)在科研活动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遵守科学价值准则、道德准则以及科研活动的制度规范。刘辉博士认为,科研诚信的内涵应具有多层次性:科研诚信的主体;科研诚信的范围;科研诚信的内容结构。其中,科研诚信的主体确定了,科研诚信的范围也就相应明确了。

二、高校科研有违诚信的表现形式及其发生动因

1.表现形式

科学研究是一种高度理性的活动,它要求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必须以一种诚实的、负责任的态度和创新精神来开展科学的研究工作。但在现实工作生活中,仍有不少教师有违这一要求。

(1)在科研工作进展过程中,一些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原则的不端行为,如剽窃、篡改、捏造等屡屡发生。

(2)现阶段,高校普遍存在低水平重复研究现象,学术泡沫严重。科研工作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追求真理,崇尚创新的理性活动。但部分教师为了眼前的利益或因急功近利思想的影响,往往从以往他人的研究当中选取一些陈旧话题,重复研究。这些所谓的研究,非但没有方法上的创新,更无知识上的新发现,有的仅仅是科研经费的等公共资源的浪费。

(3)现象严重。在高校当中,已经悄然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市场。据报道,我国2009年的销售额近10亿元。

(4)项目申报存在学术腐败现象。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科学事业的日益重视,国家在科学研究领域的投入逐年提高,部分高校和教师也把国家在科研工作上的投入作为本单位和个人创收的重要途径。在这种不良思想的驱动下,部分高校以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开始了项目申报的“攻关之旅”,由此而滋生了诸如权钱交易、吃科研经费回扣等学术腐败行为。这些与科研诚信相背离的行为,极大地损害了高校作为社会道德的“灯塔”的作用,也损害了教师在人们心目中的美好形象。

2.发生动因

(1)个人科研道德失范。科研道德失范是指科研工作人员在开展科研工作过程中有意违背了科研工作所应遵循的求真、求实、求新的原则,从而采取欺骗、剽窃、篡改、捏造等非正当手段来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这些不当行为的产生是与高校科研工作者学术道德水平的下滑以及科学研究精神的缺失分不开的。在我国高校,教师通常都具有双重身份:一是作为从事教书育人工作的人民教师,二是作为从事科研工作的科研工作者。因此,作为一名从事科研工作的高校教师,要比仅仅承担教学任务的普通教师有更多的职业道德责任。这些责任是:对真理有锲而不舍地追求;对科研过程的所有发现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不隐瞒、不夸大、不擅自篡改数据;对前人的研究成果和发现给予充分地尊重,不将前人的研究成果和发现据为己有或不恰当使用;能够恰当评价自己和他人的研究成果的价值,不能因为一些眼前或潜在的个人私利而对他人或自己的成果价值进行不恰当地评价;应在法律和伦理的范围内,对研究对象(包括人和动物)进行客观地分析和研究,并充分保障被试的各项权利和福利。但从目前高校屡屡发生的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事件来看,高校教师并不是都能遵守这些科研道德规范的。

(2)高校内部科研诚信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科研诚信的遵守不仅取决于科研工作者个人的道德操守水平,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校和社会对科研诚信监督的能力和水平。高校和社会对高校科研诚信的监督和保障主要通过三个途径来实现:一是机构建设;二是制度约束;三是技术监控。在国家层面上,我国已经在上述三个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取得了一些成果。如在机构建设方面,教育部于2009年成立了学风建设协调小组,主要承担制订高校学风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研究及宣传教育;受理直属高校学风问题举报并组织对重大学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建议;宏观指导、督促高校加强学风建设等。在制度建设方面,也有相当建树。教育部于2004年制定并颁布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科技部则于2006年颁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2009年,科技部、中科院、教育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等制度文件。在技术监控方面,有中国知网(CNKI)研制并被我国高校学报系统广泛使用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上述措施的实施,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技术条件。一些高校根据这些便利条件,开始着手建立自身的科研诚信监督体系。但从目前所了解的情况来看,高校内部的科研诚信监督体系并不完善,一是高校内部设立起来的学风建设办公室或领导小组的职能尚未充分发挥。众多学风建设机构的职能主要定位于学术不端或学术腐败事件的处理工作上,工作方式较为被动。二是并非所有高校都相应地制定了科研诚信建设的相关制度,一旦发生学术不端或学术腐败事件,高校并不能从制度上寻找合法的惩罚依据,最终也将会不了了之。三是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使用面不广,在项目申报、成果鉴定等领域并未完全引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

(3)高校科研评价机制存在缺陷。高校的科研评价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教师的科研取向。好的科研评价机制会激励科研工作人员在科学的求真、求实、求新精神指引下大胆开展开拓性的科研活动。而“不好”的科研评价机制只会使科研人员只顾眼前利益,挖空心思迎合制度制定者的短期目标。近年来,科研成果的数量及获奖级别日益成为衡量一所高校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各高校为了能在高校综合实力排名中占据有利位置,纷纷采取各种科研激励措施。为了配合科研激励措施的实施,各高校往往会制定出相应的科研评价体系。从目前各高校所公布的科研评价标准来看,大部分高校都以教职工所获课题级别的高低、所获经费的多少、发表学术论文的多少、刊物的级别以及成果获奖的级别等做为重要的衡量指标和标准。并且众多高校都明文规定了教职工每年所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否则就不能享受相关的津贴待遇。有些高校还进一步将科研工作量量化为分数,这种做法被戏称为“争工分”。在此种科研评价机制的指引下,很多高校的科研工作者都放弃了那些耗时较长并且有可能不能取得直接效果的科研项目,还有些科研工作者则可能为了立竿见影的经济利益或学术荣誉,而采取种种有违科研诚信的行为,如通过“走后门”拿项目和剽窃他人成果等等。

三、构建科研诚信保障机制的有效途径

1.加强高校教师的学术道德教育

西方国家是现代科学的发祥地。在西方,它们的大学大都非常重视对科研人员的学术道德教育,把科研人员的道德行为规范作为必修课。西方各国的学术道德教育已有长期的历史而且普遍存在,不仅在大学中营造良好的学术道德氛围,还采取多种多样的手段对不同层次的科研人员进行教育和熏陶。中国可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做法,结合中国高校的实际情况,在高校科研管理内部建立相应的学术诚信条例,开展多种多样的学术道德教育活动,如每学期对高校教师进行“道德诚信”、“学术规范”系列讲座,每月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惩治”等短片教育,以及对高校教师进行“科研诚信月”等学术诚信培训活动,此外还可利用校园网、图书馆进行实际的学术道德教育宣传等等。除了对高校教师进行严格的学术道德培训和诚信教育外,还引导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进行科研诚信经常性的教育,甚至也对硕导、博导进行专门的职业培训,可要求他们在一些文件上签字,如若指导的学生出现科研不诚信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加强高校科研诚信保障制度和机构建设

在西方国家,学术道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得到了高校各个管理部门、科研机构甚至是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进行有效地科研监督管理,各高校还建立了权威性较强的管理机构,甚至还临时成立调查小组紧急调查和处理科研不诚信行为。在中国,各高校都制定有相应的科研管理制度,也有详细的学术规范条例。但是出于行政管理为主的科研机构,其科研监督和惩治机制未能很好地体现,有些高校甚至只有科研奖励制度,而没有相应的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置、惩治制度和措施。因此,我国高校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学风建设方面的制度,使得高校内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能够依法得到处理;另一方面则要求成立相关的学风建设领导办公室,专门负责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3.构建更科学、更合理的高校科研评价体系

高校科研评价制度对教师的科研行为起着引导、协调和控制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在高校当中发生的许多有违科研诚信的行为都与高校的科研评价的导向性有关。因此,作为高校来说,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革。

(1)转变思想观念,摒弃那种只注重眼前利益,追求“短平快”的工作思路,多了解科学研究工作所具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从而将科研工作的成效放在一个较长的周期内去考察和衡量,如针对一些前沿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应给予科研工作者以充分的时间,而不必要求他们必须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同时,高校也不应因科研工作人员未能发表研究论文而减少相关的待遇。

第3篇:科研评价办法范文

关键词:科技评估 SCI 科技指标体系

对科学研究的评估是世界各国科技政策研究者、管理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因为只有通过客观的评价,才能更科学地看出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并调整支持的方向、领域和管理模式;而用什么指标、通过什么方式、什么机构进行评价,又会影响到评估的公正性、科学性。笔者分析了目前国内较为通行的SCI指标,并提出了自己的管见。

一、SCI及其在中国广泛应用的原因

《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简称SCI)是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简称ISI)出版的期刊文献检索工具。它收录了全世界出版的自然科学各学科的核心期刊约3500种,其扩展库的来源期刊有5300种,所选用的刊物来源于94个类、40多个国家、5O多种文字。SCI的数据库具有学科全面、学术影响大、覆盖的国家广泛等特点,国际上的科学计量机构及国际组织(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世界银行等)在对国家或科研机构的科研能力及绩效评估工作中,常用SCI的数据库作为统计源。

科技论文的发表必须建立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在科技论文后面往往列有多篇参考文献。SCI对公开发表又被他人引用过的文献建立起的一种独特索引,通过论文间的相互引证与被引证的关系,人们可以通过它追溯某一观点或某一发现的发展过程,它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科学与技术的发展过程,同时它还可以帮助研究者了解自己著作的被引率与持续时间,估计这些成果的影响与老化情况。就某篇论文而言,被引用的次数越多说明该论文受关注的程度越高,其学术影响力越大。

因此,SCI本质上讲是一种检索工具,并不是一个评价指标。但是,由于SCI收录并统计了期刊和论文的被引证资料,因此其在具备其它专业性检索系统所具有的文献检索功能以外,还具备期刊和论文的影响力评估、科研绩效评价等功能,使SCI不仅作为一部文献检索工具使用,而且成为科研评价的一种依据。

目前国际上采用较多的科研评价方法有两种:其中之一是同行评议。因为同行对本专业的研究进展理解准确,能够客观分析项目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可行性。不过,这一评价方法也并非尽善尽美,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评价者因为知识无法覆盖相关整个领域,可能会把知名度作为评价依据;还有一些评价者在评价中常有感情因素介入等。科学计量法的主要特点是客观性和定量化,它可以弥补同行评议方法的某些不足。尽管不能说在SCI收录期刊上的文章就一定比其它期刊上的文章水平高,但由于SCI的国际性和覆盖所有专业领域的特点,它所提供的信息还是具有参考价值的,可以作为传统同行评议和其它评议方式的重要补充。

在我国,对研究机构和人员的评价更多的是采用被SCI收录的论文数量。主要原因是希望能得到一些客观的标准,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而且,用SCI作为参考数据,作为了解一个国家或部门的整体研究水平也是可行的。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对于衡量基础研究的水平,SCI及其影响因子不失为是一种良好的客观指标,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评价基础研究成果的一种主要方式是专家评审会,对于这种方式不能笼统地一概否定,但是在现实我国科学所处的阶段,小同行太少,而大同行则不可能对某一具体分支的进展了如指掌,当然就难以判断某项成果是否如申请者所声称的“首次发现”,也难以恰当地运用我国常用的诸如“国际领先”等标准对成果加以衡量。

长期以来,中国的学术研究是封闭发展的。改革开发以后,国外的资源逐渐增多,我国基础研究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差距的现实,科学全球化观念的影响,使国人非常认同SCI指标。强调SCI,促使学术研究必须读国外的文献,理解国外的文章,才能写作文章,这样就使中国研究更加国际化了。

在政府层面上,国家科学技术部重点规划项目结题时专家顾问组要对研究工作进行评估。有量化指标,如重点规划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等,但不强调发表SCI论文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在总结项目研究工作时要统计研究成果和完成论文数量,但是没有强调发表SCI论文数量。因此,用SCI来评价科学研究,主要是民间机构推动的结果,而不是政府政策的产物。

二、应当构件多元的基础研究评价指标

不过,SCI的检索系统也有自己的缺陷,SCI选刊总管James Testa指出,SCI的检索系统只是显示了某篇论文或期刊被他人关注的程度,并不表示论文或期刊的实际学术水平。此外,不同学科的性质不一,SCI的产出数量差距也很大。强调数量,会使那些不用实验,靠模型的学科得到更好的评价。比如,高能物理是一门典型的大学科,工程性很强,研究所需的实验设备——加速器和探测器是一项复杂的科研工程,规模庞大,要有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梯队参加,作为研究成果发表的论文篇数却不多,而每篇文章署名只有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因此将作为个人科研成果评估的标准,就显得不公平。而另外一些学科,像理论物理,它的个体劳动性比较强,每年发表的SCI论文的数量就比较多。还有一些实验性科学,比如凝聚态物理等,科研物质条件不苛刻,实验设备较少,研究项目的面也较广,研究时间较短,每一课题的规模小,也容易出成果,SCI的引文也较多。过分重视SCI,导致许多教授走上为SCI而做研究的现象,背离了科学研究的本质。

科研活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科研成果的产生也没有统一的模式可循。简单的定量考核方式虽然有其客观、容易操作的一面,如重视SCI论文数量,虽然是一个有价值的参考指标,但不能绝对化,更不能把它作为对一切科研人员和机构进行评估的惟一指标。

笔者认为,科学的评估体系应该坚持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办法,而同行评议一直是国外科技界采用的重要方法。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和英国研究理事会曾组织专家对科研评价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在对基础研究的评价中,迄今最重要的、使用最为广泛和最为肯定的仍然是同行评议方法。

第4篇:科研评价办法范文

论文摘要 科研成果评价是科研管理的重要环节,高职院校教师科研成果评价有效性如何,是充分发挥评价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的关键。通过创新科研管理的手段与方法,构建导向机制的评价体系,净化当前浮澡的学术风气,营造和谐的科研环境。通过建立产学研合作教育体系,加强成果的推广应用,来提高社会形象,服务经济建设,增强高职院校科研竞争力。

高职院校应通过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来服务于社会经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高职学院科研工作由其办学定位及层次所决定,其成果评价不能照搬普通高校的做法。现在一些高职院校无论是在院级课题还是省级立项课题的研究中,应用型的课题大多是以论文的形式结题,有些虽说能做出“样品”或“模型”,但社会是否需要?有无开发应用前景?能否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急需建立一套完善的成果评价体系,不然投入巨额资金的研究课题,最终只能发表几篇档次并不高的论文或只能做出仅能成为教学模具的“成果”,那“产学研”功能就无法实现。因此,迫切需要在高职院校构建教师科研成果评价体系。

1 创新评价体系,形成导向机制

美国教育家斯塔费尔比姆认为:“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开展科研成果评价是为了更好地引导广大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并从中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以不断获得完善和发展。科学合理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对整合高职院校的科研资源、促进科研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力,从而使高职院校整体科研实力得到提升。

建立教师科研成果评价指标体系是科研目标的具体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对高职院校科学研究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起着积极地推动与导向作用。一方面使全体教师明白质量要求与标准,另一方面通过依据评价指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激励政策,使教师知道应朝什么方向努力,从而引导教师的科研行为,形成目标导向作用。高职学院应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及科研定位,来决定各专业、学科和应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项目的研究,各专业的教师应明确自己的研究方向,对非专业范畴内的非学术性论文不能计算科研业绩,以防止不讲质量的急功近利倾向, 避免制造过多的学术泡沫,节约有限的科研经费。

2 净化学术风气,营造和谐环境

国家科学技术部、教育部等联合下发的《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中指出:“科学技术评价应该有利于营造宽松的创新环境,激励科技工作者勇于从事原始性创新研究。”在高职院校开展科研成果评价,应当看其在本研究领域的实际创新和贡献,而不应简单地看其发表的论文数量;应看其在“产学研”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不是只看他的文字材料;应看其所在系部科研团队的整体协作能力,而不是看一两个人的“单打独斗”。

客观的科研评价指标是一堆量化了的规章,特别是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发明专利等等都能建立数学模型来量化,它在约束与规范个体或集体科研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能够提供一种无人为因素或较少人为因素干扰的客观标准,为教师的职称评定、科研能手评定、专业带头人等荣誉的评定提供较为客观的依据。量化了的评价指标体系,其考核的核心是质量与实绩,关键是公平竞争,这种公平的考核能保证优秀的年轻教师有机会进入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使广大的青年教师感到有盼头、有劲头、有奔头,有利于引进和留住人才,有利于教师队伍特别是年轻骨干教师的稳定,更有利于那些热爱研究的人员可专心搞科研。

3 合理考核教师,构建激励机制

马克思对动力源泉最精辟的概括:“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的利益有关,每一个具体的现实的人,都有其自身的需要,并且总是在为满足需要而坚持不懈地努力。”华中师大张燮教授指出:“人的工作动力包括三个方面:内在动力、外界压力和目标吸引力。”科研奖励政策的实施主要是依靠科研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立。目前,存在着急功近利、学术浮躁、甚至学术腐败,这些归根到底都是学术奖励制度与科研评价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或弊端所造成。事实上,客观科学的科研评价指标体系,直接影响到教师的科研热情和发明创造潜能的激发,不仅能够吸引人才,更能够稳定人才,能够激发人才潜能高水平的发挥。反之,在科研成果数量大幅提升的同时,会出现科研水平滑坡、科研道德有所沦丧的情况。

高职院校教师承担着教学、科研双重任务,进行科研业绩评价,必须考虑学校定位和教师实际,科学、合理地处理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使教学工作业绩和科研工作业绩可以相互比较和换算。避免采用同一标准评价所有科研工作的“一刀切”式的方法,达到质量和数量相统一、教学和科研相统一,真实地反映出教师的科研业绩。科研量化考核的结果与教师的职称评聘、岗位津贴、奖励惩处等紧密挂钩,通过量化考核,人人都知道自己的优势和差距,明确今后努力奋斗的方向。通过科研业绩评价,教师的阶段性科研劳动业绩得到认定,同时按照考评结果实施奖惩措施,能激励科技人员更加努力工作。

4 完善管理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教育部社科委委员、山东大学教授曾繁仁指出:“学术评价体系的建立是学术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与正规化的标志之一。事实证明,一种科学的评价体系的建立必将对学者和学术工作产生极大的激励作用,对于学术的发展与创新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高校科研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经过相关调查,目前在高职院校对教师科研成果质量进行评价的管理制度很少见,通过研究探索以质量考核为主体的绩效评价体系,能够使科研管理部门明确学院科研业绩的状态,有利于科技资源的利用率和功能发挥,同时也为科研决策提供依据,使科研管理从粗放型的成果统计管理向规范的科研绩效化管理转变。同时,对从事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的成果实行不同的考核办法,使科研业绩考评更符合科学研究的规律。

5 提高社会形象,服务经济建设

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指出:“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技术转移中心,把应用研究放到重要位置,主动参与创新项目,加强与企业合作。要创新产学研结合模式,提升产学研结合层次和水平,积极构建网络化产学研结合体系,为企业提供更为有力的系统支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健康发展的成功经验,是今后加强内涵建设的核心内容。高职院校应通过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改革实践,积极参与企业技术服务活动,为企业解决生产第一线常出现的技术问题,这样既锻炼了教师队伍,提高了教师和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又能更新了教学内容,使教学与生产紧密结合,将课堂搬到了社会。科研课题研究要与行业企业紧密结合起来,将“产学研”的一系列科研成果向公众媒体展示,向社会展现高职院校的科研实力,突出应用型研究和技术开发型研究这个重点,面向生产实践第一线,注重从社会中最热门、最需要的技术、工艺中找项目,使科研来源于地方、服务于地方、受益于地方,成为地方科技创新的助推基地。通过提升高职院校的科研实力,来改变社会、家长、学生、用人单位对高职院校的看法,最终达到提高高职院校的社会声誉与地位之目的。

参考文献

第5篇:科研评价办法范文

[关键词] 大学教师;教学;科研;实证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17) 02-0008-02

国内外相关研究普遍认为大学教师发展是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科学研究能力、职业道德素养和尊重个性特点等方面和谐发展为宗旨,促进大学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过程,更好地实现教书育人的目的[1]。然而,我国大学教师发展的现状如何,教学与科研的关系能否实现和谐发展,如何促进二者的和谐发展。基于对这些问题的追问,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试图对这些疑问进行解答。

一 研究设计

本研究基于教师的视角,对国内不同类型大学、不同学科专业、不同教龄的教师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掌握教师教学与科研的“实然”形态及其对现行教学科研管理制度的态度和看法,并对一些教师进行访谈。在研究方法上采用定性研究方法中的深度访谈,注重个案调查,深入掌握教师主体的心声,关注其话语权,从而避免单一的思辨研究、现象分析等间接性研究成果实用性不强和无法有效推广的问题,有效解决问卷调查内容和效果留于表面化的而无法深入的弊病,从而全面提高研究的信度和效度。

二 调研分析

本研究对国内10所不同类型大学的(包括国家重点大学、地方重点和一般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不同学科专业(文、理、工科)、不同教龄(老、中青教师)的1000名教师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掌握了教师教学与科研的“实然”形态。回收有效问卷956份,有效率为95.6%。同时,访谈了80位教师(老年教师和中青年教师各40名,包括教学与科研均模范的教师30名,因为他们把教学与科研关系处理的相对成功)深层次调查了他们对教师教学与科研和谐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建议。调查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多数教师表示他们不能有效兼顾教学与科研的和谐发展

在问卷调查中,大学教师对其教学与科研和谐发展的类型进行了自我评价:教师选择“二者和谐发展”的占29%、选择“二者不能很好地和谐发展”的占62%,选择“不好评价”的教师占9%。在访谈中,多数教师普通认同教学与科研和谐发展对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意义,但是实践中,很多教师不能很好地实现教学与科研的和谐发展,存在二者偏废发展的问题,多数是重科研,轻教学,或者少数教师重教学,而科研停滞。一些大学教师的科研活动和教学活动经常是脱节的,科研工作很大程度上不是为了教学需要,而是出于职称、职务、声望、金钱等利益而进行科研,导致科研活动和成果很难与教学有机结合。一些教师表示他们的科研只是为了达到科研考核评价指标要求,而科研成果发表或产出后,便被束之高阁,对教育教学的实际作用很少被提及和关注。

(二)多数教师对现行教学与科研评价管理制度的满意度不高

问卷调查发现,65%的教师对现行教学与科研评价管理制度表达了“不满意”的态度,有30%的教师表示“不好评价”,仅有5%的教师认可现行的管理制度。70%的教师认为由于现行的考核评价管理“重科研、轻教学”,导致了他们也这样做。80%的教师们表示如果他们不受现行的考核管理制度束缚,他们愿意加强教学工作,进行非功利性的科研活动,把科研活动和成果应用到教学当中,或者在教学中开展科研工作。70%的教师对现行的教学考核工作管理制度不满意,专业课和公共课教师的课时工作量大,导致他们缺乏科研的充足时间。83%的教师认为科研考核比重过高,科研成果要注重质量和效果评价,不能一味地以成果的数量和等级作为评价标准。

(三)不同类型大学对教师教学与科研的侧重点不同

在接受调查的国内10所不同类型大学中,在科研方面,国家重点大学、地方重点和一般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的科研重视程度依次降低,接受调查的教师普遍反映科研考核要求高,难度大。其中,接受调查的国家重点大学教师有90%认为政府、社会和学校对科研要求高,接受调查的地方重点和一般本科院校分别有82%和70%的教师认为政府、社会和学校对科研要求高,而接受调查的高职高专院校有60%的教师认为政府、社会和学校对科研要求高。而在教学方面,这些院校的差异不明显。接受调查的各类大学教师普遍认为教学受到的重视程度不够,教学考核要求低,难度低。国家重点大学、地方重点和一般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分别有70%、75%、73%和70%的教师认为政府和学校对教学要求不高。访谈中,教师反映社会上的用人企业对实践教学质量要求高,对大学生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不满意。

(四)不同学科专业教师在应对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上有差异

调查中,文、理、工等不同学科专业教师普遍反映教学与科研和谐发展有难度。但是,这些学科专业教师之间也存在差异。接受调查的90%的文科教师、75%的理科教师、80%的工科教师反映教学很难与科研和谐发展,教学需求和科研供给无法有效衔接,或者教学实践无法与科研需求有效对接,集中表现在科研的非教学性与教学的非科研性,即研究不为教学,教学不做科研。教学与科研和谐发展受到教学与科研的内在特点与发展条件的综合影响,制约着教学和科研融合发展的质量。理工科教师教学与科研融合发展的程度高于文科教师,这与理工科重视教师抽象思维的科研训练和实践活动有较大的关系,文科科研活动和成果往往较为泛化、专深等特点,与基本的教W工作有较大的不同。

(五)不同职龄的教师在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上存在不同

调查中,80%的老年(50~60岁)教师表示能够处理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他们当中85%的人具有高级职称,对晋升职称的需求不高和相应的压力不大,再加上现行职称考核管理制度对其要求不高,往往只是做好课程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并不突出。而90%的中青年(27~49岁)教师认为他们很难处理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他们当中40%的人具有副高级职称,10%的人具有正高级职称,50%的人具有中级和初级职称,对晋升职称的需求高和相应的压力大,而现行职称考核管理制度对科研要求高,他既要做好基本的课程教学工作,又要挤时间进行科研,以取得较高的科研业绩,为职称职务晋级做准备。

三 调研讨论

(一)大学教师教学与科研不能实现和谐发展的外在原因

我国大学教师教学与科研不能实现和谐发展的问题与我国政府、社会和大学对办学水平的评价有较大的关系。现行的各种评价指标体系往往以科研水平为重要参考标准,对教师的评价管理注重量化的外在考核,而弱化或忽视了内在的隐性评价,并将科研业绩表现和成果视为学校的硬实力,科研考核要求标准高。忽视对教学水平的评价,轻视教学业绩的管理,教学考核要求低,教学沦为教师的“副业”。现行大学教师评价主要的依据是便于量化的教学与科研业绩,很少涉及质性的业绩考核,将本然的质性评价转变成设置刊物的级别,项目、获奖、课题的等级和经费的多少,这些实为量化的指标。无法对教师是否拥有真才实学进行深度考查,对教师科研业绩的真实性缺乏有效的审核,使得近年来教师科研业绩造假和腐败问题日益突出。例如,一些教师为了实现晋升高级职称的目标,自知自己的科研能力不足,为了达到评价标准,不得不想尽各种办法来凑数,进而催生了通过金钱利益、人情关系等多种方式买卖(核心期刊、SCI、EI等)论文、著作、发明专利和科研课题等问题,而且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从而导致了教师追求量化业绩而浮躁不端的教学与科研风气。

(二)大学教师教学与科研不能实现和谐发展的内在差异

教师教学与科研的和谐发展最终作用于教师主体,需要充分考虑教师群体和个体的差异。教师发展受到所在大学办学类型和定位、所属学科专业特点、职称职务和教龄等多种自变量的影响,需要根据教师主体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增强他们主动发展的积极性。针对教师群体的这些差异,一方面,政府和大学管理应制定分类设岗和分类评价的方式,引导不同类型的教师根据实际情况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帮助教师更新发展理念,引导其从被动发展转向主动发展,从不全面的发展向更广范围的全面发展[2];另一方面,教师主体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摒弃功利性科研和教学形式化的理念,主动将教学与科研统一于人才培养过程和结果中。教师应通过科研不断完善教学内容与方式,注重科研活动、成果与教学的结合程度,关注教学过程、质量与效果的评价,倾听学生和社会的有关评价,不断改进教学与科研的理念、内容与方式。

当今世界各国纷纷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作为大学的三个重要职能,极大地拓展了教师教学与科研的内涵与外延。但是,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3],大学教师发展管理与评价需要尽快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从教师教学与科研的数量考评向质量评价延展,增强教师教学与科研融合发展的意识与能力,以促进教师教学与科研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朱飞,李荣,徐延宇,刘志刚,刘进宝.中国内地高校教

师发展研究――基于高校的视角[J].河北北方学院学

报(社会科学版),2013(5):84.

[2]朱飞,李荣,徐延宇,刘进宝,刘志刚.以专门机构推进

我国高校教师发展探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3(8):83.

第6篇:科研评价办法范文

关键词 学术不端 行为学术评价 同行评议 学术治理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1 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概念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在《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中指出:学术不端行为是“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中国科学院在《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中指出:科学不端行为是指学术领域内的各种编造、作假、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道德的行为。从此可见,高校学术不端行为主要是指高校师生在科研工作中出现的伪造文献数据、剽窃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等违反科学共同体公德的不良行为。

2 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原因分析

2.1 社会环境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后,以经济利益为首要目标的社会风气四处传播,使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巨大的变化,更多地开始朝向了物质主义。这种功利化的价值导向必然也对高校产生了恶劣的影响。高校内的各种学术活动逐渐与学校的经济创收相联系,同时也与教师切身的经济利益和名誉相关联,甚至直接关系到以后高校的发展。正是在高校学术活动与经济利益和名誉密切联系的条件下,就会出现一些为了提高自身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的学术研究者依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谋取个人私利。

2.2 法律法规不完善

对于高校内的学术不端的行为,我国并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和规范。我国的《著作权》和《专利法》虽然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但是学术不端行为不易被人察觉,即使被人发现也可能因为其通过剽窃、抄袭等手段获得的钱财和权利不够法律的最低限度而无法定罪。即使高校出台了相应的惩治办法,但是由于缺乏根本性的法律支持,这些办法根本无法发挥相应的作用,使得学术不端行为进一步蔓延成灾。

2.3 学术权力的缺失

由于现阶段我国高校的管理模式主要以行政管理为主,所以高校内部的行政权力也随之日益扩大,并逐渐对学术权力进行限制和制约,造成高校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失衡,使得许多学术问题趋向行政化。由于行政权力过多地干涉学术权力的自由,学术权力的行使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同时,行政权力干预学术权力,使得学术事务逐渐由行政权力来制约控制,这样就导致专业性的学术事务由行政权力介入,形成了“外行人领导内行人”的局面。

2.4 科研评价的量化机制单一化

目前我国高校学术考核评价体系主要是量化考评的机制单一。在这种科研评价量化机制中,高校教师比较注重论文的数量,因为这是他们升职晋升的前提条件。而过度追求论文的数量而不注重论文的质量,必然会导致论文缺乏创新性,甚至可能会出现各种不同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所以科研评价量化机制的单一化,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造成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原因。

2.5 学术研究者自身素质的缺失

学术研究者的素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扎实的科研创新力,另一方面还应具备摒除一些浮躁和功利化心理。学术研究能力的强弱关系到学术研究质量的高低。学术研究者的研究能力是确保学术研究质量的基础。如果学术研究者的学术研究能力强,不仅不会出现学术不端行为,还能研究出很多创新性成果。因而,要预防高校学术不端行为,需要加强学术研究能力。另外还应有一定的科研精神和一定水平的道德素质。

3 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路径

3.1 法律法规的完善

国家应该尽快把学术不端问题纳入到法律体系中,补充当前学术不端行为相关立法的空白,明确相关法律条文,加强监督,加大惩罚力度,从根本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3.2 改革高校管理制度,实现学术自由

我们需要借鉴和吸收西方高校管理制度中的优点,使得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两者相互配合,做到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平衡,协调发展:(1)转变观念,将学术权力放在主体地位。提高学术研究者在高校内的地位,为他们提供各种有利条件,帮助他们开展各种科研活动,也使他们更多地参与到学校的决策活动中去,促进高校教育发展。(2)区分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实现学术自由。我国目前高校的行政化倾向比较严重,学术权力受到行政权力的制约比较严重,大学的学术自受到制约。我国高校应该改变这种状况,应以学术活动为主,分清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对于属于学术事务应由专家、学者来进行管理。(3)改革评议机制,完善我国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一方面对同行评议制度进一步完善,邀请同专业领域人来做评审,选择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都合格的评议人作为评审,完善评价标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等。另一方面完善我国高校的学术委员会制度,要给予学术委员会独立的职权、拥有独立的学术判断和处理的权力;建立学术委员会自己的评价标准和规章制度,使其运行机制更为完善和合理;完善学术委员会的监督机制,做到防微杜渐。

3.3 加强校风建设,提高学术研究者的素养

校风是一个学校内在的灵魂,是一个学校学术精神和科学理念的表现。良好的校风是抵御学校外界世俗价值观冲击的有力屏障,阻碍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加强校风建设,一方面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意识到校风建设的重要性,并且以身作则,带动学生,共同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另一方面要建立奖惩制度,将校风建设落到实处。

提高学术研究者的自身素养,首先学术研究者要认识到道德素质提高的重要性,这就需要加强学术研究者对学术道德知识的学习。二是操作层面,即学术研究者把对道德知识的认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将学术道德准则作为自己在学术活动中的底线,才能真正维护学术尊严,不发生学术不端行为。

参考文献

[1] 郭建宏.试析我国学术不端行为的特点及治理[J].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10(1).

[2] 王英杰.改进学术环境,扼制研究不端行为——以美国为例[J].比较教育研究,2010(1).

[3] 胡婧坤,刘培一.2000-2009年国内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综述[J].图书情报工作,2010(10).

第7篇:科研评价办法范文

关键词:高校;教师评价制度;法理规;校本实施

中图分类号:G40-05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12)03-0073-05

高校教师评价是对高校专任教师工作现实或潜在的价值做出判断的活动。作为一种旨在调节教师专业行为的自由与束关系的教师管理举措,实施教师评价可以促使教师进一步明晰教师职业的责任和义务,明晰作为“社会人”和“大学人”的双重职责担当,从而更好地实现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组织的和谐发展。

当前,我国高校教师评价业已形成法理规、校本实施的制度架构。法理规,意指近20年来国家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等法律政策,对高校教师评价的性质、目的、内容、方式、结果使用等方面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校本实施,则是指在国家政策导向下,高校依据自身发展定位,借助内部制度规定,促使教师评价由理念构想转化为具体实践行动。目前,高校内部教师评价制度事实上已成为评判、规范和引导教师职业行为的主要标尺和直接依据。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在江苏、上海、福建三省市选择了8所高校(其中理工类院校2所、综合性大学2所、师范类院校3所、财经类院校1所)展开调查研究,以揭示高校现行教师评价制度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思路。为聚焦研究主题,调查主要围绕两方面进行:一是广泛收集样本院校现行的教师评价制度文本,对其作较深刻的分析;二是以教师和学生为对象发放问卷,基于问卷资料探究两类评价主体对教师评价制度的认识和态度。

一、我国高校教师评价制度设计的共性缺陷

我国高校教师评价制度在设计上呈现以共性为主、又兼具某些“校本化”规定的特征。基于制度文本中的共性设计,我们抽象出其中所隐含的一般性制度缺陷。

1 制度目标重事轻人

众所周知,目标是制度文本设计的指引。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认为,“构筑个人和组织在职业发展中的共赢模式,是实现个人和组织目标的根本所在”。这就意味着,在教师评价实践中,推动教师与学校的共同协调发展,理应为教师评价制度不可或缺的目标指向。然而,出于对重“组织”而轻“人”的传统管理理念的沿袭,以及对“人”发展水平的检测存在滞后性、不确定性、交易成本过大等原因,多数高校实际选择把组织目标,即学校“层次”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作为教师评价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在这一总体目标设计之下,其具体目标安排呈现明显的“功利主义”特征,由此,提升学校层次与核心竞争力的发展愿景,进而转化为推动学校“升格”的直接指向,教师评价也在事实上演变为借助制度驱动力促使教师为完成“升格”所需指标的“造指标活动”,而以评价促进和推动人之发展的要义,则湮没于高压与重奖并存的教师评价实践之中。

2 制度内容条块分割

目前,部分高校教师评价制度内容时内容缺陷是:没有把教师评价作为大学管理活动及其系统性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充分认识到教师三项职责之间的关系,并着力强化教师教学评价、科研评价与服务评价三者的有机联系;没有充分认识到管理者、教师、学生等不同主体对评价的立场与理解的差异,没有在内容上深度架构如何推动不同主体话语世界的共融和统一。

3 评价指标精细划一

评价指标是评价主体进行评价的主要依据。高校现行教师评价指标设计内隐两方面缺陷。

第一,评价指标过于追求精细化。教师评价应质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就高校管理者看来,强化质性评价往往会引发两方面问题:一是评价结论的争议性较大,易造成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和对立;二是“在将外部性内在化的过程中,通常要进行成本和收益的比较。而质性评价制度的交易成本相对较高”。由此,出于规避矛盾、也为减少评价的时间交易成本,强调定量评价往往成为高校教师评价指标设计的主流。但是,评价指标的精细化追求,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教师教学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也容易导致科研评价沦为普通工作人员依据先验文本的算术式加减行为。

第二,评价指标的划一性趋势。不同类型高校评价指标内容的高度重合性;同一高校对不同评价主体采用同一套评价指标体系。当前,后大众化时期高校的分层分类发展,已从理论共识转化为政策架构乃至高校的战略诉求。这也就是说,不同类型高校理应确立各自的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定位,并由此衍生出对教师职业行为要求的差异;不同评价主体由于其立场和知识背景的不同,也必然会对教师评价指标的理解产生差异。因此,划一性的指标设计,无法充分诠释每一所高校、每一类评价主体如何彰显其作为“特殊”而“具体”的存在。

二、高校教师与学生对教师评价制度的态度及其原因

高校管理者、专家(教师同行)、教师与学生作为教师评价的主体,既是法理视角的应然规定,也是实践层面的事实呈现。从现实情况看,高校管理者在评价中的强势地位一览无余,专家(教师同行)也常常在其所属学科专业的教师评价中居于优势地位,而教师和学生作为评价主体,却常常因评价制度束缚而凸显无奈和不满。

为了解师生对评价制度的态度,我们在样本院校发放教师问卷1521份、学生问卷1602份;回收有效的教师问卷1478份、学生问卷1567份,回收率分别为95.5%、97.3%。

1 教师对现行评价制度的态度及其原因

对教师的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学校现行教师评价制度,51.8%的教师表示“有压力”,30.8%的教师表示“压力大”;48.1%的教师对现行教师评价制度明确表示“不满意”。不满的缘由主要有两点:第一,教师评价决策的行政化与决策过程欠透明。从人员构成审视,高校当前的教师评价决策机构存在较严重的学术组织行政化趋势,多数决策人员担任中、高层行政职务,行政人员话语更是在决策进程中居于绝对主导地位,继而导致行政权力过多介入学术事务;从评价决策模式审视,自上而下的决策程序居于主导,普通教师参与评价决策往往是走形式、走过场,大多象征性地发挥了“出点子、提意见”的作用。第二,教师在评价中的受动地位。这种受动地位主要表现在:许多教师表示对学校现行教师评价制度及其运作方式了解不多,教师的参与限于向各类评价者提供

评价素材,常常成为评价全环节的旁观者而非事实参与者。

2 学生对“评教”的态度及其原因

对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学生评教业已成为高校教师评价的有机组成部分,且部分高校规定,若学生评教结果低于特定临界点,在涉及职称晋升等重大问题时将实行一票否决。从现实情况观之,对评价活动持无所谓态度的学生达58.7%。甚至有18.4%的学生明确表示不愿意或非常不愿意参加网上评教活动。究其原因,主要有二:第一,学生对评价的意义和用途不明。高校普遍缺乏专门渠道,向学生阐释评教活动的重要意义与价值,也很少有学校以“官方身份”告知学生应如何珍惜和尊重自己的评价权利。第二,学生没有形成正确的评价观,由于缺乏必要的指导及纵向信息传递不畅,多数学生对好教师的“好”的标准,认识感性抑或判断模糊,以至在实践中难以恰当运用自己所拥有的评价权利,由此更多地把评价行为视为责任之外的负担。

三、高校教师评价制度的改革走向

教师是推动高校改革与发展的中坚力量,为更有效地推动高校教师评价的改革和发展,针对上述缺陷,我国高校教师评价大体可遵循以下变革思路。

1 矫正制度目标,推动人与事的协调发展

高校教师评价应矫正现行制度目标,推动人与事的协调发展。之所以要在评价中充分彰显人之发展,基于两方面理由。

第一,从管理学视角审视,组织为个人的集合,个人是维系组织的基础,人与组织的这种辩证统一的共生关系,意味着人是管理的最终目的和归宿。换言之,“管理的存在和发展归根结底是为了促进生命个体的成长,积蓄生命个体的能量,提高生命个体的自觉”。教师评价作为高校的内部管理行为,其最终目的就是通过教师发展更好地培养人,即推动和实现学生的发展。

第二,从高校的职能定位审视,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始终是维系大学存在与发展的“本源”,学校的一切办学活动应以学生发展为最终价值指向。学生的发展是以教师的充分发展为前提条件的,因此,作为学校管理重要环节的教师评价,也应体现人的发展的内在意蕴。评价理念中的人之发展,既应涵盖作为大学之本的学生,又应包括教师这一促进学生发展的核心力量。

2 统筹三类评价,平衡教师三项职责的关系

高校教师评价首先应确立整体发展思路,即高校不应把教学、科研和服务活动视为相互独立、相互割裂的任务职责,要基于学校发展的特殊要求,基于教师各项职业行为整体、和谐发展的原则来设计评价内容。要充分彰显大学教师三项职责之间的内在逻辑。当前多数高校由学术委员会决策科研评价和社会服务评价,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决策教学评价的举措,难以推动教师三项职责的协调发展。为落实高校教师评价的整体发展观,可考虑统一设置学校与二级学院(“校系制”高校为学系)教师评价委员会,作为专门的教师评价决策与评价执行机构。在教师评价委员会之下,设置学术评价委员会、教学评价委员会与服务评价委员会,并严格控制各类委员会中行政人员的比例。由教师评价委员会统一协调上述三者之间的立场和行动,从而充分把握和有效平衡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之间的关系。

在评价指标的设计中,为强化教师教学、科研与服务之间的有机联系,则要充分考虑教师教学、科研与服务工作之间的相关性和耦合性,借助制度杠杆来释放明确的鼓励性倾向,例如,对认定教学、科研工作成果具有较高耦合度的教师,可将其工作量乘以一定系数,以示奖励。唯有如此,才可能“出现教学在科研中提升,科研在教学中深化的理想局面”。

3 简化评价指标,确立分类评价的改革思路

评价指标是高校教师评价制度文本的直观呈现,评价指标设计的合理性,左右着评价实践的方向和成效。当前,我国高校教师评价的评价指标改革,首先应锻造一个相对宽容的评价环境。因为高校教师是制度规约下的人,教师产生的种种非理性职业行为,必然隐含制度驱使的负面影响。以评价制度环境的改造为先导。高校教师评价指标的改革大体可遵循以下三条思路。

第一,要切实摒弃最优制度指标设计的幻想。从学理上讲,大学教师评价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相统一的评价活动,其本身难以尽善尽美;从现实层面分析,高校教师群体内部极具复杂性特征,不同学科专业及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拥有差异明显的发展诉求,因此,任何高校内部均难以构建起一个令所有教师欢欣鼓舞的评价制度。换言之,我们应以较宽容的态度去看待教师评价的指标设计,不要把指标设计视为彻底解决评价公平问题的灵丹妙药。

第二,要确立评价指标分类设计的改革思路。当前,高校教师评价已开始关注到分类评价问题,但主要集中在理论层面探讨如何对处于不同职业发展阶段的教师实施分类评价。伴随我国后大众化时代的来临,高校整体的分类发展与高校内部不同学科专业的错位发展,业已成为多数高校的实践选择。因此,评价指标的分类设计,应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不同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相匹配。唯有如此,才能促使不同学校及其下属学科能在各自层次目标内走最优化的发展路径。

第三,要改革指标设计过度追求精细化的倾向。在一些研究者看来,评价指标的精细化是我国高校教师评价标准走向国际化的必然结果。然事实上,即便是西方国家,在涉及教师晋升等重大教师评价活动中,同行的定性评价始终发挥着举足重轻的作用。因此,虽然定性评价存在争议性,但我们仍可以通过完善定性评价操作程序的方式,如进一步明确匿名评价和校外同行评价的程序,不断提高定性评价的效度。总之,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精确评价与模糊评价的结合,是我国高校教师评价改革理应坚持的基本取向。

4 尝试弹性评价,给予教师发展的选择空间

评价是教师职业行为的调节杠杆,过高要求且讲求“一刀切”的制度所导致的“高压”现象,既易促使部分教师放弃职业追求,同时也易制造急功近利的学术氛围。唯有宽严相济、富有一定弹性的评价制度才可以给予不同发展境遇的教师更大的发展选择权,才可以有效照顾不同教师发展的差异性。由此,笔者认为,在教师评价的制度架构上。可以参照台湾一些高校的现行做法,即通过建立两种水平的评价标准,给予不同发展状态的教师受评的选择权,从而更好地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对于常规性的年度教师评价活动,为给予教师较宽松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氛围,同时又防止个别教师因蜕变为“东郭先生”而陷于滥竽充数的境地,高校可考虑构建教师最低绩效评价制度。在制度设计中,最低绩效评价可侧重数量指标和规范性指标。例如,在服务评价方面,可为教师设定一个标准工作量的服务要求,这一服务要求可以是校内的行政管理、指导学生等服务,也可以是校外的咨询、讲座、培训、技术推广等各种服务工作。每一位教师但凡在教学、科研与服务评价中被认定为合格,即认

为达到最低绩效要求,并依此给予相应报酬。

构建教师最低绩效评价模块,可以有效照顾到高校教师群体的个别差异,给予每一位教师足够的心理安全感,但对于教师群体中的优秀者和有抱负者来说,最低绩效评价只是发挥“保健性”功能,而没有发挥激励作用。要促使教师群体能更自觉地发展,在各项工作中取得卓有成效的业绩,高校还应构建优秀绩效评价模块。例如,在科研评价方面,学校应设立“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定与奖励办法”,每位教师均可在年度内向教师评价考核小组提交一项最能反映其科研成就的成果,由教师评价委员会进行价值评定,并按照预先规定的优秀比例,对最有价值、最有创造性的教师进行适度奖励。

5 细化程序制度,避免评价主体的信息缺位

调查研究发现,主体信息缺位是致使师生两类评价主体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为促使师生能对教师评价表现出应有的关心和责任意识,高校应充分做好程序制度的设计工作。

首先,程序制度中要设计合适的信息传递途径,确保能把评价制度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传递给每一位教师和学生。具体说来,有两条思路:第一,传递不是学校常规性的文件下达,而应是广泛的制度文件张贴、公示,或通过制定和发放年度性的教师工作手册和学生指导手册来进行。第二,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唯有静态的制度文本传递,还不足以让教师与学生深刻理解制度的本真意义,为使教师和学生能与制度设计者之间的理解达到最大程度的契合,高校各级管理者还应通过讲座、座谈会等途径有效推进师生对评价制度信息的理解。

其次,程序制度中要设计合理的评价组织策略。我们认为,这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宜采用双向建构的方式收集评价素材。一方面由被评价教师本人提供评价时段内有关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的信息:另一方面由教师评价组织者把学院所累积的有关被评价教师工作情况的信息发放给每一位教师,以发挥充实、完善、修正教师评价信息的功能。二是力求推动评价主体的多元化。首先,为确保被评价教师把评价活动视为值得信任的过程,教师评价委员会就不应只把静态的评价素材作为基本评价依据,而应该把评价者与被评价教师的当面沟通交流,深入了解被评价教师的评价素材背后的隐性价值,视为评价的重要环节;其次,评价组织者应在评价实践中,为不同评价主体创设沟通与交流的机会,促使不同评价主体能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并在思想碰撞中逐步走向观点的融合。三是努力推动评价结果的具体化。在教师评价中,“对教师的指导比对教师的奖惩更容易改变教师的教学行为”。因此,为促使教师评价能真正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和契机,教师评价委员会在公布综合评价最终结果的同时,还应该向每一位教师发放详细的个人评价报告。在报告中,要对教师评价结果做出具体明确的情况说明,促使每一位教师能进一步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此外,教师评价委员会成员还应根据每一位教师的考核评价情况,针对教师工作中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发展建议,以引导教师确立今后的发展思路。

参考文献:

[1]马力,个人与组织――职业发展的双赢模式[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1.

[2]王光彦,现行大学教师绩效评价制度的反思与改善[J]中国高等教育,2009,(8):21-24

[3]曹如军,试论大学教师评价的制度基础[J],大学教育科学,2011,(2):51-54

[4]李宏伟,人与组织――对管理学基本问题的哲学反思卟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35-38

第8篇:科研评价办法范文

1、政府认定

政府认定是一种最权威的认定方式,因为政府可将其对期刊级别的认定纳入政策文件中,如职称评审科研评奖等。国家尚没有一种从质量、学术、技术水平等方面综合为期刊定级的规定,也没有统一的期刊定级表,但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许多文件中都有涉及期刊定级的内容,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教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1995年3月颁布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上文提到的职称文件中的规定都是政府对期刊级别的抽象认定,由于政府文件具有政策性和强制性,涉及面广,因而具有无可置疑的权威性。

政府认定还有另一种方式,即政府组织的评奖。评奖在广义上也可看作是一种级别认定,如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的国家期刊奖的评选,第一、二届百种重要社科期刊的评选,由省级出版管理机构组织的评选都属此类。

2、学术机构的认定

政府的认定具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而学术机构的认定则具有多样性和专业化的特点。学术机构的认定对社会虽无强制性,但通过媒体的宣传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社会产生影响,从而达到社会部分认可或全部认可的效果。学术机构认定期刊级别的权威性主要来自学术机构的权威性和它所采用的科学的认定方法。

二、期刊的分类

第9篇:科研评价办法范文

目前,高校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大都以定量评价为主,即不管是对于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还是对于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亦或是所获奖项等科研成果,都统一制定了一定的分值衡量标准,将难以衡量分量和水平的科研成果进行分值的量化,将科研成果换算为具体、确切的分值以实现对其的直观评价。具体地说,在进行科研成果评价时,按照主持科研项目的等级、数量,出版学术著作的、部数、字数,发表学术论文的篇数、等级,折算成具体、确切的分值,例如,西安科技大学对于人文社科学术论文的评价,是将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上的论文,每篇计8分,发表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的论文,每篇计4分,发表在普通刊物上的论文,每篇计1分。这样一来,将难以衡量和评价的科研成果进行了有效的量化,能够很好地把握和进行有效评价,看上去是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但事实上,这种评价体系是缺乏科学性的,因为不同学科的科研应遵循不同的科研规律,人文社科不能完全用自然学科的量化指标来做硬性要求[4]。这种对于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的认定与评价是形式化、简单化的“一刀切”模式。显然,这种“一刀切”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缺乏科学性,不能够客观、公正地对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进行评价,也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学术激励机制。

2创新理工类院校人文社科科研水平的管理

2.1更新科研管理理念如前所述,由于人文社科的学科建设、科研基础均较为薄弱,存在长期陈旧的科研管理理念,因此,对其的科研管理不够重视,呈现出松散、疏忽、轻视的状况,进而表现为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的设立名额较少、经费投入不足。要彻底解决目前理工类院校中人文社科类科研工作的发展困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学校和教育主管机构领导者必须改变观念,尊重人文科学科研规律[5],更新科研管理观念,转变对于人文社科类项目的传统管理理念,从项目的选题立项、开题论证、申报审批、签订协议等前期工作,到项目的具体研究过程等中期工作,再到最后的结题验收、成果鉴定、技术推广等后期工作,都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树立严格、规范的管理理念,提升管理水平,改善管理效果,加强对其的管理。具体地说,理工科院校的科研部门应改变以往对于科研重心的定位呈现出“一边倒”的取向,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不论是在政策的制定还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做到既十分重视理工科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验收、评奖等工作,对于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验收、评奖等相关工作也应加以足够的重视和应有的支持。2.2完善科研管理体制要实现对理工类院校人文社科科研管理的创新,应从人文社科自身的学科特点出发,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首先,应该从管理理念上进行彻底的转变,科研管理部门应从管理思想上给予人文社科类科研以足够的重视,在管理目标、管理过程、管理方法等方面,都要充分尊重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特点,强化服务理念和意识。相关的科研管理部门应从各方面给予人文社科青年教师以综合的科研管理服务,力图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科研创新能力和水平,帮助他们取得科研进步。其次,建立和完善各项科研管理规章制度,是人文社科研究得以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6]。建立适合人文社科科研特征的科研管理体制,规范其科研组织过程和管理过程。相关科研管理人员应提高自身的科研管理素质,优化对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管理规范和管理过程,实现对人文社科科研管理水平的提升。再次,可以尝试开掘新的管理体制,例如,改变目前科研管理工作过于集中的状况,充分调动院系科研管理的积极性,使其承担一定的科研管理工作责任,较好地发挥其科研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创造性。

2.3建立科学的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建立人文学科的科研成果评价的科学体系、机制,要充分尊重人文学科科研生产的规律、充分尊重学科个性和研究个性[7]。事实上,人文社科的学科性质决定了其与理工科有着截然不同的科研特点,即人文社科的研究具有基础性、长期性的特点,其科研成果及其价值的转化也不可能像理工科的科研成果那样能够在短期内快速而有效地得以获取和显现,它既不能产生立竿见影的科研效果,也不能在短期内立刻投入到生产实践活动中进而获得巨大的产出,从而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因此,在评价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的时候,就不能按照评价理工类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来评价它,而是要摒弃衡量理工类科研成果那种追求立竿见影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的评价标准,要摒弃长期以来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在制定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时,应充分考虑到人文社科类科研基础性、长期性的特点,改变“短平快”的评价心理,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树立将单纯重视科研短期目标向短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相结合转变、将单纯重视经济价值向重视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相结合转变、将单纯重数量向重数量与重质量相结合转变、将单纯定量向定量和定性相结合转变的评价理念。

3提高理工类院校人文社科科研水平的管理举措

3.1加强对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的管理力度由于受到学校总体、长远建设定位和传统学科发展情况的限制,以及有限的资金制约,理工类院校的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各方面条件都是无法与理工类项目相提并论的。针对这一状况,应充分尊重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特点,加大对其的投入力度,增加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立项比重和经费数量,为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的申报提供有力条件。充分发挥人文社科的学科优势,重视其潜在学术价值和长远社会意义,充分发挥其学科优势和长处。此外,还应加强对人文社科科研项目过程的管理,这对于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顺利完成是十分重要的。例如,《西安科技大学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西安科技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金管理办法》等,都从制度上保证了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科研项目的管理一般是具有阶段性的,通常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管理,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也不例外。对于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而言,从项目的选题立项、开题论证、申报审批、签订协议等前期工作,到项目的具体研究过程等中期工作,再到最后的结题验收、成果鉴定、技术推广等后期工作,都应进行严格而有序的管理工作,这是项目研究能够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的必要保障。

3.2转变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的管理体制理工类院校对于科研工作的管理一般是由科技处完成的,但其下并没有设置专门负责管理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具体机构,这样一来,“一刀切”的管理体制势必存在问题。因此,可以尝试设置负责组织、管理、研究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专门机构,如西安科技大学科技处已经设立了人文社会科学科,实现了对科研项目分门别类的管理,这在本质上尊重和强调了人文社科科研工作的特点,体现了人文社科类科研管理工作是有别于理工类科研管理工作的。此外,在长期以来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的传统之下,理工类院校科研管理部门往往通过行政手段直接对校内所有院系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这样以来,就存在管理层面较大、头绪纷繁复杂、管理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因此,可以考虑适当扩大院系的科研管理权限,让其承担一定的科研管理工作的责任,充分而有效地调动院系科研项目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体制创新形成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8]。

3.3完善科研成果的评价方法人文社科自身的学科特点决定了其科研成果价值的体现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不能简单地依靠量化的办法对其进行评价,这样的评价必定缺乏准确性和客观性。只有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其进行评价,才能获得较为科学的评价结果。定量评价之前已经有所提及,它是各高校惯常使用的一种科研成果评价方法。定性评价最常用的是同行评议法,包括公开评议和匿名评议[9],即邀请一些同行对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进行公开或匿名地评价。定性评价方法充分体现了人文社科类科研特点,打破了单一的、较适合衡量理工类科研成果的定量评价方法,提供了除去一些刚性衡量标准之外的、较为主观的评价方法。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实质上是将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只有采用这种主客观互补的评价方法,能有可能对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进行一个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此外,还有许多不同于理工类科研评价方法的、较适合人文社社科类科研成果的评价方法。例如,应将短期评价与中长期评价相结合。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不能在短期内显现,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在对其进行评价的时候,应将短期评价与中长期评价相结合,在一个较长的时间段内考查其所获得的科研成果的效用。再如,应将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相结合。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不能产生像理工类科研成果那样显性的经济收益,它的成果所产生的价值往往是隐性的、深远的、潜移默化的,因此,不能单一地用是否产生经济效益去评价和衡量其成果的大小和价值的高低,而是应该在考虑其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多地考虑到它所产生的隐性而深远的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