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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部控制 财务报表审计 整合
1.整合审计的依据分析
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审计可由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单独进行,也可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两项交由聘请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整合审计,此为我国现行法规规定所允许,也是整合审计的政策依据根据国外的内部控制审计的实践及研究成果,高成本制约着内部控制审计的发展进程。如果对两者单独进行,可能存在以下问题:由于不同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水平和思想认识不同,对同一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价认识上可能出现不一致;不同的注册会计师由于所确定选择的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不同以至于形成不同甚至相互矛盾的结论;不同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两者工作得不到互相对接和印证。另外还造成工作量叠加,重复劳动等不利结果,这样势必影响内部控制审计的质量以及效果和效率,这为两者的整合审计提供了必要性。
因此,应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进行必要的整合,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和效果,节约审计资源,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合理保证,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提供支撑,促使内部控制审计在我国的顺利实施,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审计计划阶段的整合
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都需要编制计划,但由于审计的具体目标不同,计划的内容会各有所侧重。风险评估、公司经营的规模及相对复杂程度、利用相关人员工作等方面是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内部控制审计时所要主要关注的。而在计划财务报表审计时则要考虑被审计单位行业状况、风险评估程序、拟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范围和时间等。
由于是同一会计事务所对同一被审单位进行进行两项审计,尽管两者审计的审计计划内容存在差异,但是在制定计划时考虑的内容有很多相同之处,因此可以对审计计划进行整合,编制一份审计计划,对不同的部分分述,相同或相关的部分进行整合列示。比如在计划中都要说明被审计单位的概况,确定的审计范围、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关于相关人员的利用以及拟依赖程度、确定相同的重要性水平等,对上述方面可整合列示进行。
3.审计实施阶段的整合
3.1审计方法的整合
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采用的审计方法策略不同,分别采用是自上而下审计方法和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但是两者都在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审计工作中发挥作用。自上而下的方法要求注册会计师首先应了解并测试企业层面控制、业务层面控制、然后引导其找出可能会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账户、列报及认定上,也体现了风险导向的特点。财务报表采用的风险导向审计最主要的特点是突出了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剩下的审计工作,可见两者都贯穿了风险导向的审计理念。内部控制审计中对内部控制的识别和测试,为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所进行的风险评估提供了佐证依据,而财务报表审计中所作的风险评估,使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强化了对内部控制深入了解。
3.2审计程序的整合
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通常需采取识别企业层面控制、业务层面控制、与舞弊风险相关的控制,识别错报的可能来源 、控制测试、评价控制缺陷等程序。注册会计师进行的财务报表审计程序分为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三方面。从以上论述可见两者的审计程序在风险评估和控制测试方面相重合,可以进行必要的整合。比如,针对风险评估方面,两者都要进行,但评估结果满足两者的不同需要,内部控制审计可以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重大缺陷的高风险领域,关注重要的账户及认定,确定对相应控制的测试,决定针对特定控制所需收集的证据;财务报表审计则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重要性水平,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识别需要特别考虑的领域,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3.3审计证据的整合
为了合理保证审计目标的实现,支撑两种审计得出结论,注册会计师必须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采取有效方式收集相关审计证据,无论是对于内部控制审计还是对于财务报表审计都是其工作的核心环节。尽管两者在审计证据收集的方法、时间方面有重大区别,但并不影响两者在审计证据方面的整合,工作成果的相互利用。
进行内部控制审计,需要对期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因此,倾向于获取时点的证据,注册会计师往往在接近管理层内部控制评估日,测试内部控制,采用检查记录、观察、询问、穿行测试等方法,收集必需的审计证据。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审计证据的收集方法包括盘点、审阅、观察、询问、函证、分析性程序、重新执行和重新计算等。财务报表审计收集的是期末整个时段的证据。
4.完成审计工作的整合
在完成审计工作阶段,注册会计师应当取得企业的书面说明,通过对各种来源的证据的分析评价,得出审计结论。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都需要就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沟通,对此时段的工作可以进行必要的整合。在沟通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可用充分的证据,说明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内部控制无论是设计失效还是运行失效都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影响到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使企业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有清晰、透彻的了解,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与必要性,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这样也兼顾考虑了社会效益和注册会计师的长远利益,树立注册会计师经济卫士的良好形象。
综上所述,合理保证会计报表的公允性是财务报表审计目标,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只因他们有着的共同目标:为了报表使用者获得可靠的财务信息,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两者的整合才具有了广泛的意义。两者的关联性,为整合审计提供了可能。整合能够节约审计资源、降低成本,为整合审计提供了必要性。但我国刚刚实行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有很多问题需要探讨,而整合审计更有待进一步的实证检验过程。
参考文献:
[1]张龙平、陈作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研究(上)[J].审计月刊.2009(5):10-12
(一)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同等重要(一)提高审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内部控制审计主要是通过对审计从业人员的识别能力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对其在列报、识别财务资料以及相关审计业务方面的操作方法进行科学的审计,并且及时对相关从事人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者失误进行公正的评价,同时能够给予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审计方面的建议。财务报表的审计过程中,审计从业人员则对财务报表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检验,根据自身会计专业能力对财务报表中的每一项内容存在的问题或者细节失误进行严格的审计。所以,内部控制的审计和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都是针对财务报表的内容进行审计,对其重要性的审核判断开展工作,两者在审计过程中同等重要。(二)测试内控效果所运用的方法相同(一)提高审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内部控制审计过程要求审计从事人员要对内部控制的工作设计存在的合理性和时效性进行有效判断,并且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审计意见。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审计从事人员则需要对整个财务工作过程和其他相关的经济业务等方面内容进行充分的了解,在此同时,要对其内部控制效果进行合理测试,以此基础作为最终审计意见依据。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都需要通过询问、检查以及测试等方式对于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判断和分析,并都需要取得相关的审计证据,最后通过审计流程和系统的审计方法相结合,对内部控制运行结果进行审计。所以,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对进行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的时候所运用的方法是存在相似性的。(三)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都具有风险导向理念(一)提高审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都具有风险导向理念,财务报表审计在对审计企业进行评估的时候会用风险导向理念审计模式,在对财务报表审计大体掌握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情况会出现错误的风险进行审计,如审计从业人员没有按照设计好的流程对重大事项错误风险判断,整体上采取的相应措施就未能降低审计风险。内部控制审计采取内部系统化的审计方式,由审计从业人员对于内部控制的风险进行有效评定,从财务报表的系统层面出发,结合企业的整体运行情况,对整体经营情况进行有效评定,最后确定财务的问题或者错误产生的根源。内部控制的审计也是通过模拟测试形式,对企业财务进行控制表现出了风险导向理念,和财务报表审计一样都存在风险的导向理念。
二、内部控制审计的理论基础及其制度规范
(一)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理论基础主要有声誉理论、受托责任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一)提高审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声誉理论主要是反映个别主题的信息质量的传播信号,是各企业历史演变沉淀积累而成的,通过不同路径在公众中进行传播,致使企业拥有了自身独特的评价特征。在不同的领域里,学者们对于企业的声誉问题看法不一。有的学者认为,企业声誉关乎着企业的发展,是企业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企业发展看不到的而拥有无形资源。一方面,良好的声誉会给企业带来很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不良的声誉则会使企业在经济发展上受到一些阻碍。经济专家在资源整合及信息收集的过程中,发现声誉对于一个企业的经济发展有多方面的影响,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对声誉如何形成机制进行研究,从而慢慢形成了声誉理论。由于声誉的信息会在不同的利益市场的相关方或者多方之间传播,为防止企业信息在传播中信息的真实性被他人扭曲,更利于企业信息的透明化,更能明确信誉对企业在发展中的长期影响,多数国家企业在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的披露上,实行强制性的审计制度。在此制度管理控制下,内部控制管理好的上市企业更愿意选择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会计事务所来进行审计。另一方面,能提高公司在经济市场的声誉,还能提高向公众和监督部门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财务信息的可信度,作为受委托专业会计审计单位也能证明自身拥有专业声誉影响力,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会更加细心和谨慎,工作态度会更加端正,避免因审计工作质量与企业实际财务状况有所出入而导致声誉受到损失。所以,声誉的机制设立从双方的利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质量考虑都有利于其理论发展。(二)受托责任理论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产物就是受托责任理论。当公司财产所有人不再直接从事管理以及相关经营活动但依然拥有此财产的所有权时,所有人为了能够使资产保值、增值,将经营管理权全权委托他人,就导致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别在不同的利益相关人员掌控中,因此这种委托与受委托经济责任关系形成现代企业治理的主要受托责任理论基础,这也是受托责任理论的核心。其根源是委托方与受托方利益目的不同,委托方让企业资产保值和增值,受委托方实现经营绩效利润最大化和经营成本最少化,只要双方利益不冲突,双方就不会出现矛盾或者纠纷。公司财产所有人将其资源交付于委托方进行经营管理,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合约明确双方义务和权利。受委托方应按照规章制度科学有效经营管理委托方财产资源,并定期向委托方进行经营业绩和财务报告,要维持好双方委托责任关系,就必须从外部审计角度对财务进行检查和监督。只要企业不断完善治理、正常合法经营、资金链完整,受委托方责任就会向外不断延伸,审计业务就要不断改革创新,推动审计方法向更多发展。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壮大,企业存在的问题会受到公众更多关注,公众对于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披露的信息采信度更高,仅从受委托责任关系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是不够的,还要对内部控制信息全面了解,再对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信息进行全面有效管理,才能使企业最大程度展现出全面经营状况,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三)信息不对称理论(一)提高审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随着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企业经营利益出现偏差,企业的经营者与企业的所有者所获取的信息出现不对称。作为企业所有权人的权益者,能够制定相关运营政策、管理模式、经营思路,对委托企业内部进行高效管理与控制,在获取企业信息上占有绝对的优势,但企业的所有者只能获取人所报告的间接信息,处于劣势,因此就会在企业利益分配中出现欺诈或者伪造情况。要解决这个信息获取的优劣失衡和利益分配不均的情况,就通过第三方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效果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将审查鉴定的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真实性的信息及时披露,有效防止人对企业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进行掩盖、伪造或者是欺诈。并要促使第三方保证内部控制审计、监督中保持公正、公允和真实。由于存在这种内部控制信息不对称性,促使内部控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壮大。
三、由内部控制审计提高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的建议措施
审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以及职业素养的高低,直接决定内部控制审计的质量,也间接与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有很大关系,为了保证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整体提高相关审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是必不可少的。要提高内部审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和职业素养,首先要选聘系统学习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要对相关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进行考试,对其进行面试,综合选取优秀人员。其次,进行针对性的专业技术和职业素养培养。会计师事务所除对审计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专业知识教育外,还要进行职业道德和从业素质两方面教育,通过培训后再投入审计工作,并要在审计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对于工作疏忽或者出现审计失误的,要对其进行正确指导和工作失误记录,防止今后再次发生。对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做到有目的性、严谨性和逻辑性。在审计工作期间,还要不定期进行系统知识与职能素养的巩固培训,提高审计从业人员自身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执行能力。不仅要在审计效率上要有所提高,而且在审计质量上做到精准无误;不仅要提高自身审计工作的业务能力,同时要更好促进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发展。
四、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政策规章和业务流程
从当前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相关政策、规章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还欠缺完整性,特别是《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政策对于内部的审计工作的范围权限不够明确,少数企业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只是简单财务报表以及相关的内部控制工作,对于内部控制审计范围、界限是模糊状态。另一方面,企业内部制定的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规章、政策只是形式上的,对于实际情况和现实的内部操作根本无法有效实施控制。因此,完善当前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规章、政策是很有必要。一方面,要提高企业领导层对于内部审计工作性质的全面认识,减少其在没有完整的内部控制审计规章、政策的规范下出现伪造、隐瞒情况,提高领导层对企业真实经营情况进行如实报告的责任;另一方面,企业应积极系统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政策,合理科学地进行经营管理,为全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不断努力。
五、合理规划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和人员安排
对审计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的执行效率以及工作态度进行评估,对于能力较强的给予奖励措施,而对于效率较低和工作态度不积极的审计从业人员给予适当的批评纠正,再结合内部审计从业人员的能力,合理规划其审计工作范围、审计对象,使得从业人员之间在配合上发挥最大的工作效率,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对于原来留存的工作,审计人员之间也要详细和谨慎地办理完交接工作,保证企业内部的控制审计工作准确、真实、有效。
六、科学测评内部控制审计从业人员工作效率
审计从业人员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时,都需要按照基准日对从业人员的工作有效性实行评估,不仅对财务审计报表的整体内部控制的效果提出有效合理建议,而且还要对于整个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科学合理解答分析,找寻出问题的根源所在。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审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工作测试,同时还要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并且能有效实施执行,保证企业审计工作质量有明显提高。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发展显现多样化和复杂化,对于内部控制的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而作为市场的主体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经济竞争压力不断加大,面临的融资渠道也越来越广。企业在面对高竞争力的经济市场,要不断加强自身技术创新,提高自身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也要对内部加强管理与控制,提高财务报表审计质量,以保证企业未来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得到市场的肯定。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两者存在着许多共同性,因此两者间的相关性是紧密的。在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理论基础上会发现,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直接受到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而本文所重点提出的相关措施建议,正是当前企业内部控制审计问题的根源所在。
作者:李进 单位: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李银香,王子腾.内部控制审计对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的影响———基于沪市制造业的实证研究[J].财会月刊,2016,(18):111-114.
[2]蔡云云.内部控制审计、整合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的相关性分析[D].南昌:江西财经大学,2016.
[3]王子腾.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的相关性研究[D].武汉:湖北工业大学,2016.
关键词:审计风险准则 风险导向 重大错报风险 风险评估 审计证据
一、前言
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标志着我国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新形势的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为了更好地指导注册会计师有效地识别、评估和应对审计风险,准则框架体系全面渗透着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要求注册会计师将风险导向审计的观念贯穿于审计全过程。传统审计方法的主要缺陷在于注册会计师重视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环境,但忽视其所处的外部环境;重视审计单位的控制风险但忽视其固有风险。事实上我国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情形是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处环境的日趋复杂。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都会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在复杂环境下或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不健全时,如果继续采用传统审计模式,局限于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把审计的主要资源集中在具体交易事项和余额细节测试上。极易引发审计风险。因此,新执业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内外部环境,同时注重检查风险和固有风险(即重大错报风险),重点关注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达到避免触发审计风险的目的。新执业准则体系的核心内容为以下准则,简称审计风险准则,分别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以下简称第1101号准则,下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二、审计风险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第1101号准则 第1101号准则是在借鉴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第200号的基础上,对原《独立审计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进行修订而形成的。其主要内容有: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审计的目标、审计范围、职业怀疑态度、审计风险及模型。(1)明确区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新准则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在被审计单位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此外,准则条款还特别强调了财务报表审计不能减轻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2)明确财务报表审计目标。新准则规定,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这个规定与原有的规定没有太大区别,但是新准则中明确提出,财务报表审计属于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旨在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3)修订审计范围的定义。新准则指出,财务报表的审计范围是指注册会计师为实现财务报表审计目标,根据审计准则和职业判断实施的恰当的审计程序的总和。在确定拟实施的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各项审计准则。恰当的审计程序是指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是恰当的。一是审计程序的性质指审计程序的目的和类型。目的包括: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评估重大错报风险;通过实施控制测试,明确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发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类型则包括检查、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和分析程序。二是审计程序的时间是指注册会计师何时实施审计程序,或指审计证据适用的期间或时点。三是审计程序的范围是指实施审计程序的数量,包括抽取的样本量,对某项控制活动的观察次数等。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是指由于客观原因或者被审计单位施加的限制,注册会计师未能实施根据审计准则和职业判断应当实施的审计程序,从而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4)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并明确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只能提供合理保证。新准则要求,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充分考虑可能存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情形。新准则指出,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能够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由于审计中存在的固有限制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重大错报的能力,注册会计师不能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绝对保证,即只能提供合理保证。(5)引进新的审计模型。新准则对审计风险模型作了重大改变,将原审计风险模型修正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x检查风险,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是两者的综合风险。重大错报风险要求注册会计师站在风险的高度上把握审计过程,以风险为导向进行审计,强化了风险意识,注册会计师对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贯穿于审计的整个过程。改变后的审计风险模型使得注册会计师从更高的层次上把握重大错报风险,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以充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并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以降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在目前经济不确定性增大的环境下,显然新的审计风险模型更能满足风险控制的要求,并且可操作性较强。
(二)第1211号准则 第1211号准则是在借鉴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第315号基础上出台的新准则,将取代我国原有的《独立审计准则第2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和《独立审计准则第20号――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以克服旧准则相互分离、缺乏有机融合的缺陷。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当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围绕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其中如何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构成了注册会计师应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前提。注册会计师如何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了解哪些具体的内容,了解后如何对重大错报风险进行评估,如何将了解和评估的过程、结果与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沟通,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应当对哪些内容进行记录,本准则对这些问题做了明确规范,其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总体要求: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必要程序;了解的目的是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了解的程度应当足够实现了解的目的。与独立审计准则中的规定不同,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内外部环境是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必须实施的程序,
也是风险导向审计的核心。(2)风险评估程序的概念及项目组内部讨论的要求。风险评估程序是指为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而实施的程序。风险评估程序包括: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内部其他相关人员;分析程序;观察和检查。注册会计师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整个过程中,结合了解的内容和被审计单位业务的特点运用相应的风险评估程序,并利用风险评估程序所获取的信息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可能随着不断获取审计证据而作出相应的变化。如果通过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与初始评估获取的审计证据相矛盾,注册会计师应当修正风险评估结果,并相应修改原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之后项目组内部必须进行讨论。注册会计师通过风险评估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后,需要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进行评估,评估重大错报风险需要运用专业判断,必须由项目组内部讨论来完成,项目组内部讨论可以有效降低审计风险。在原准则中,评估固有风险、控制风险也需要专业判断,但并没有需要项目组共同讨论的规定。一是讨论的目标。项目组通过讨论可以使成员更好地了解在各自分工负责的领域中,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地可能性,并了解各自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如何影响审计的其他方面,包括对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影响。二是讨论的内容。项目组应当讨论被审计单位面临的经营风险、财务报表容易发生错报的领域以及发生错报的方式,特别是由于舞弊导致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三是参与讨论的人员。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项目组内部参与讨论的成员。项目组的关键成员应当参与讨论,如果项目组需要拥有信息技术或其他特殊技能的专家,这些专家也应当参与讨论。项目组的讨论不要求所有成员每次都参与讨论,参与讨论人员的范围受项目组成员的职责、经验和信息需求的影响。四是讨论的时间和方式。项目组应当根据审计的具体情况,在整个审计过程中,持续交换有关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可能性的信息。项目组在讨论时应当强调在整个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警惕表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可能已经发生的信息或其他迹象,并对这些迹象进行追踪。通过讨论,项目组成员可以交流和分享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包括可能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产生影响的信息或有关针对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的信息。(3)注册会计师应尽到的相关职责。对注册会计师应当从哪些方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作了详细的定义: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营风险;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这些内容是新准则的重要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不仅局限于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对以上新准则中有相应的章节进行具体的阐述,使得注册会计师思考的是究竟哪些方面去了解被审计单位,而不像原有准则中是比较模糊的概念,这样做可以有效防止了解的不彻底影响审计工作,低估重大错报风险。(4)明确了注册会计师了解内部控制的定位。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和评价的内部控制只是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并非被审计单位所有的内部控制。因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但目的并非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5)明确了注册会计师评估两个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在对重大错报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后,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是与特定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认定相关,还是与财务报表整体广泛相关,进而影响多项认定。某些重大错报风险可能与特定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认定相关。如被审计单位存在复杂的联营或合资,这一事项表明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认定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又如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的关联方交易,该事项表明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认定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某些重大错报风险可能与财务报表整体广泛相关,进而影响多项认定。如在经济不稳定的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资产的流动性出现问题、重要客户流失、融资能力受到限制等,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又如管理层缺乏诚信或承受异常的压力可能引发舞弊风险,这些风险与财务报表整体相关。(6)提出了特别风险的概念,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即为特别风险,并根据风险的性质、潜在错报的重要程度和发生的可能性判断风险是否属于特别风险。如风险是否属于舞弊风险;交易的复杂程度;风险是否涉及重大的关联方交易等。(7)提出了对仅通过实质性程序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处理方法。仅通过实质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无法将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被审计单位针对这些风险设计的控制,并确定其执行情况。在被审计单位对日常交易采用高度自动化处理的情况下,审计证据可能仅以电子形式存在,其充分性和适当性通常取决于自动化信息系统相关控制的有效性,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仅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能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可能性。如果认为仅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依赖的相关控制的有效性,并对其进行了解、评估和测试。(8)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过程中获得的信息记录与工作底稿中。此类信息包括项目组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进行的讨论,以便得出的重要结论;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各个方面的了解要点、信息来源以及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在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识别、评估出的重大错报风险;识别出的特别风险和仅通过实质性程序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对相关控制的评估。
(三)第1231号准则 第1231号准则是在借鉴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第330号的基础上出台的一个全新的准则,将取代原有的《第2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和《第20号――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当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围绕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其中《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规范了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针对已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如何确定总体应对措施,针对已评估的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如何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如何确定和实施,如何评价实施审计程序收集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将对哪些审计工作进行记录等,对这些问题的明确规范是第1231号准则的核心内容。其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总体要求、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总体反应、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总体方案和进一步审计程序、控制测试的相关要求、实质性程序及相关要求、审计的相关要求、审计工作记录。(1)明确提出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两个总体要求:审计程序的总体要求,注册会计师应
当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职业判断的总体要求,注册会计师在确定总体应对措施以及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应当运用职业判断。(2)首次提出了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下列总体应对措施:向项目组强调在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必要性;分派更有经验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审计人员,或利用专家的工作;提供更多的督导;在选择进一步审计程序时,应当注意使某些程序不被管理层预见或事先了解;对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作出总体修改。(3)强调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要求。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的总体应对措施中强调增强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因此,注册会计师在设计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为了避免既定思维对审计方案的限制,避免对审计效果的人为干涉,从而使得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更加有效,注册会计师要考虑使某些程序不被审计单位管理层预见或事先了解。(4)首次提出了两种总体方案和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概念。两种总体方案分别为实质性方案和综合性方案,实质性方案是指注册会计师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实质性程序为主;综合性方案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时,将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结合使用。而所谓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是相对风险评估程序而言的,是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5)重新界定了注册会计师实施控制测试的两种情形,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时有效的;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足以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6)强调了实施控制测试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性。即认为仅实施实质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无法将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相关的控制测试,以获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7)增加了“重新执行”的控制测试取证方法。根据第1301号审计证据准则,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程序中将六种具体的取证方法修改为八种,即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其中增加了“重新执行”控制测试的取证方法。(8)严格限制了注册会计师无限期或过长时间内不实施测试的做法。如果拟信赖的控制自上次测试后未发生变化,且不属于旨在减轻特别风险的控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是否在本期审计中测试其运行有效性,以及本次测试与上次测试的时间间隔,但两次测试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两年。(9)首次明确区分“控制运行的有效性”与“控制是否得到执行”。注册会计师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需要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在确定控制是否得到执行而实施的某些风险评估程序可能提供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在评价控制设计和获取其得到执行的审计证据的同时测试控制运行有效性,以提高审计效率。两者的区别如(表1)所示。(10)首次明确期中进行控制测试的考虑。如果注册会计师在期中实施控制测试程序,即使注册会计师已获取有关控制在期中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仍然需要考虑如何能够将控制在期中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合理延伸至期末,以确保针对期中至期末这段剩余期间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果已获取有关控制在期中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并拟利用该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首先,获取这些控制在剩余期间变化情况的审计证据。针对期中已获取过审计证据的情况,如果这些控制在剩余期间没有发生变化,注册会计师可能决定信赖期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如果这些控制在剩余期间发生了变化,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并测试控制的变化对期中审计证据的影响。其次,确定针对剩余期间还需获取的补充审计证据。针对期中已获取过审计证据的情况,如果这些控制在剩余期间发生了变化,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重大程度。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越大,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剩余期间的补充证据越多;在期中测试的特定控制。如对自动化运行的控制,注册会计师更可能测试信息系统一般控制的运行有效性,以获取控制在剩余期间运行有效姓的审计证据;在期中对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程度。如果注册会计师在期中对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获取的审计证据比较充分,可以考虑适当减少需要获取的剩余期间的补充证据;剩余期间的长度。剩余期间越长,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剩余期间的补充证据越多;在信赖控制的基础上拟减少进一步实质性程序的范围。注册会计师对相关控制的信赖程度越高,通常在信赖控制的基础上拟减少进一步实质性程序的范围就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剩余期间的补充证据越多;控制环境。在注册会计师总体上拟信赖控制的前提下,控制环境越薄弱(或把握程度越低),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剩余期间的补充证据越多。(11)明确了实质性程序概念和内容。实质性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直接用以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的审计程序。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12)明确了对于特别风险的专门应对程序。如果认为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是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专门针对该风险实施实质性程序;如果针对特别风险仅实施实质性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使用细节测试,或将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结合使用,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13)首次提出了是否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注册会计师如果在期中实施了实质性程序,仍然需要消耗进一步的审计资源使期中审计证据能够合理延伸至期末,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14)指明了财务报表审计是一个累计和不断修正的过程。随着计划的审计程序的实施,如果获取的信息与风险评估时依据的信息有重大差异,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修正风险评估结果,并据以修改原计划的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15)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风险设计细节测试。如在针对存在或发生认定设计细节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选择包含在财务报表金额中的项目,并获取相关审计证据;针对完整性认定设计细节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选择有证据表明应包含在财务报表金额中的项目,并调查这些项目是否确实包括在内。(16)明确了审计工作记录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进行充分的审计工作记录。包括记录: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总体应对措施;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与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联系;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结果。
(四)第1301号准则 第1301号准则是在借鉴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第500号的基础上,对我国原有的《独立审计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进行修订而形成的。此次重大修订的内容有:(1)拓展了审计证据的内涵。原审计证据准则将审计证据定义为“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为形成审计意见所获取的证据”。原审计证据准则对审计证据的内涵界定比较窄,注册会计师收集
的审计证据更多体现的是与财务报表会计记录相关的信息。修订后审计证据准则将审计证据定义为“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到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新审计证据准则对审计证据的内涵要宽泛得多,不仅包括与财务报表会计记录相关的信息,还包括其他信息。如(图1)所示。
其中,第一类审计证据是“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是最基本信息。构成了财务报表最主要的内容,一般包括对初始分列的记录和支持性记录,如支票、电子资金转账记录、发票、合同、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和未在记账凭证中反映的对财务报表的其他调整,以及支持成本分配、计算、调节和披露的手工计算表和电子数据表。第二类审计证据是“其他信息”。其他信息是用来印证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是否真实、完整,指导注册会计师如何识别、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一般包括: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如被审计单位会议记录、内部控制手册、函证函的回函、分析师的报告、与竞争者的比较数据等;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等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如通过检查存货获取存货存在性的证据等;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息,如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各种计算表、分析表等。(2)引进了“认定”的概念。原审计证据准则未将“认定”写进准则,整个审计准则体系对“认定”概念重视不够,新审计证据准则引入“认定”概念,并要求注册会计师详细运用认定指导具体审计目标,根据具体审计目标来设计和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3)将获取审计证据的程序区分为总体程序和具体程序。原审计证据准则只列了六种具体的取证方法。修订后的审计证据准则将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程序区分为总体程序和具体程序,总体程序增加了风险评估程序,即包括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具体程序中将六种具体的取证方法修改为八种,具体包括的内容前文已述及。其中,将“监盘”程序进行细分,因为“监盘”是“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等具体审计程序的复合程序;增加“重新执行”具体程序;将原来的“计算”和“分析性复核”分别修改为“重新计算”和“分析程序”。(4)新增风险评估程序。根据风险导向审计准则体系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重大错报风险,并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因此,在修订后的审计证据准则中增加“风险评估程序”,以此为手段通过了解情况作为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但风险评估程序并不能识别出所有的重大错报风险,虽然它可作为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但并不能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了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还需要实施进一步程序,包括实施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和实质性程序。(5)新增“重新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重新独立执行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如注册会计师利用被审计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重新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与被审计单位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比较。
三、审计风险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影响
(一)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理念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主线始终是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与应对。注册会计师为了实现审计目标。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充分考虑可能导致会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情形。在审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及范围与识别和评估的风险相联系,以防止机械利用程序表从形式上迎合独立审计准则对审计程序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针对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实施实质性测试。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是一种判断,并且内部控制存在固有限制,无论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结果如何,注册会计师必须针对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实施实质性程序,不得将实质性测试只集中在例外事项上。
一、国际审计风险准则的最新发展
按照IAASB工作计划,三个新国际审计风险准则生效后,原IAS310“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Knowledgeofthebusiness)、ISA400“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Riskassessmentsandinternalcontrols)、ISA401“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Auditinginacomputerinformationsystemsenvironment)和ISA500“审计证据”一并作废。与以前准则相比,新国际审计风险准则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的重大发展和实质性变化。
(一)引入“重大错报风险”概念,重建审计风险模型
原国际审计风险准则认为,审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审计风险模型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并要求根据该模型来计划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最终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从理论上看,该模型不存在不妥,但实务操作面临很大的问题和困难。比如:(1)原准则要求,在编制总体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固有风险进行评估;在编制具体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固有风险的评估对各重要账户或交易类别的认定所产生的影响,或者直接假定这种认定的固有风险为高水平。由于假设不存在相关内部控制的条件下去具体单独评估认定的固有风险有显知的难度,再加上直接假定认定的固有风险为高水平被公认为稳健的做法,这样极容易导致不少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不重视对固有风险的评估,使其流于形式。(2)尽管原准则明确指出,由于控制风险与固有风险相互联系,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两者进行综合评估,并据以作为检查风险的评估基础。但实务中,很容易人为割裂两者的内在联系,而只依赖对内部控制风险所作的粗放型评估来直接、大致确定检查风险水平,再据此规划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这样做难以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3)最为重要的是,原审计风险模型将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并列,没有抓住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牛鼻子”,也没有抓住事物的本质和核心东西。其实,这两种风险,就是客户风险(clientrisk),即客户财务报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均为被审计单位所造成和掌控,注册会计师只能评估而不能改变。从注册会计师角度看,只抓住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作为审计工作的起点和导向,而不直接明确地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为起点和导向,有舍本求末,隔靴搔痒,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之感。
新国际审计风险准则正式引进“重大错报风险”概念(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将审计风险模型重构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这不是简单地将固有和控制风险并称为重大错报风险,而是重大的实质性改进。不仅明确规定了审计工作以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作为新的正确起点和导向,抓住了审计工作的“牛鼻子”,而且与现行审计目标责任定位紧紧相扣,有利于履行审计责任,实现审计目标。众所周知,按国际审计准则要求设计审计工作就是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新风险模型的构建更直接有助于导引注册会计师,时刻紧紧围绕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来设计和执行审计程序,以最终实现合理保证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
(二)改进审计业务流程,增强实施审计程序的效果
原准则依据审计风险三要素模型,把审计业务流程和程序分为四大块:(1)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为评估固有风险);(2)了解内部控制;(3)(必要时)控制测试(均为评估控制风险);(4)实质性测试(为降低检查风险)。第(1)块由原IAS310“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来规范,第(2)、(3)、(4)块则由原ISA400“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来规范。
新国际审计风险准则依据审计风险二要素模型,把审计业务流程和程序分为三大块:(1)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目的是为评估财务报表总体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本块审计程序称为“风险评估程序”(riskassessmentprocedures),(2)(必要时)控制测试(目的是为了测试内部控制在防止、发现和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方面的有效性,并据此一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3)实质性测试(目的是为了检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新准则把第(2)、(3)块程序统称为“进一步审计程序”(furtherauditprocedures),并指出风险评估程序不足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还指出应当以对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的相关评估结果(包括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结果和必要时执行控制测试的结果)为基础,并考虑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来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再据此计划和实施实质性程序。在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下,可接受检查风险水平与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成反向关系。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可接受检查风险越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低,可接受检查风险越高。检查风险取决于实质性程序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设计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并有效执行,将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第(1)块由ISA315“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来规范,第(2)、(3)两大块则由ISA330“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来规范。由于重建了审计风险模型和改进了审计业务流程,IAASB相应地修订了原ISA500“审计证据”。
审计业务流程作上述改进后,要求注册会计师全程关注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并将风险评估作为整个审计工作的先导、前提和基础。注册会计师应首先花大力气去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再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失当,必将导致整个审计工作的失败。看来,能否合理评估客户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将成为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考验审计质量及效果的关键性尺度与决定性因素。
(三)区分评估的财务报表整体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不同应对措施,力保所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适当性
选取了2012和2013年报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数据,从理论和部分样本数据角度,研究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财务报表年报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影响因素,分析两者之间的相关作用关系,尤其是探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弱有效性导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因素研究,并据此提出规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措施,进而降低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可能性的对策。
关键词:
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独立董事;非标准审计意见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23001901
1 引言
为了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为股东等相关利益者以及社会公众谋求最大的利益,公司必须实现其最佳的经营业绩,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公司治理结构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的必然结果就是委托关系占据主导地位,公司所有者要基于信托责任关系,建立健全一套相互制衡的结构性制度安排或体系。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与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年报审计意见有一定的相互作用关系,公司治理情况越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小。
2 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与非标准审计意见相关性分析
2.1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非标准审计意见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狭义公司治理其主要是指“内部治理”,即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尤其是独立董事)、监事会及高管层面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广义的公司治理,包括的范围不仅仅是企业内部自身的监控和制衡机制,而是涉及到更宽泛的外部相关者。诸如第一大股东的性质、资本市场、经理市场、产品市场、社会公众、舆论和国家法律法规等外部力量对企业管理行为的规范与监督。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向委托人提交的最终产品,具有一定的鉴证、保护、证明作用。而审计意见又是审计报告中最核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是审计工作结果最为集中、凝练的表达。本文所指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是指除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之外的其余所有意见类型。即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带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截止2014年4月,253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2450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7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2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5份。在2450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84份,占3.31%。非标报告的数量和比例都较2012年(89份,比例为3.60%)有所下降。
截止2013年4月,2471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2382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1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5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份。在2471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89份,占3.60%,非标报告的数量和比例都较2011年(115份,比例为4.87%)有所下降。从近几年我国上市公司公布的审计报告情况来看,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被出具为非标准审计意见数量上和比例上都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影响因素有很多,本文主要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探讨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相关性。
2.2 股权的性质和结构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相关性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呈现出明显的股权集征,股东权利不均衡排在前五位的大股东之间持股比例悬殊。除控股股东以外“一股独大”几乎是所有上市公司的诟病,也是我国公司治理的一大顽疾。虽然经历了股权分置改革,但因为股改企业的前身大多是国有制,所以股改后国有股仍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较大,这也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突出特点。这种过于集中的股权结构,必然会导致监督机制的有效性削弱,少数股东的权益可能遭到损害,显然不利于公司治理,通过对相关样本的实证研究发现,股权结构的合理性与非标准审计意见呈现负相关关系。即股权结构越合理性,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小。
2.3 董事会特征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相关性
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进而导致董事会的独立性较弱。虽然《公司法》近几年来修订时弱化了法定代表人模式,允许公司通过章程约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但对于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范围并没有弱化,实际控制人还可以通过直接担任董事长的方式控制上市公司。通过对沪深两市研究样本的测算,约有35%的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担任董事长,55%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长并兼任总经理,只有不到10%的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完全不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通过对沪深两市相关样本的研究发现,董事会的独立性与非标准审计意见呈现负相关关系。董事会的独立
性越强,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小。
2.4 监事会特征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相关性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与董事会并立。是为了保证股东大会的决议能够在董事会与管理层正确决策和执行,防止其,损害股东与相关者的利益,必须建立一套约束机制。为了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监事不得兼任董事和经理。其性质构成比较合理。但同时规定了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会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从法律规定不难看出监事会对董事会只有建议、质询的权利,并无一定的决定权,也就意味着其独立性很弱。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主要集中在业务层面和财务层面,及时纠正董事会和高管的不合理行为,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然而,要提供有效的监督保障就必须具有较高的独立性,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监事会或监事的独立性代表着监督的力量和能力,有效的监督可以减少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3 对策与建议
3.1 改善股权结构,构建对实际控制人的监控制衡机制
积极改革国有股一股独大的不合理股权结构,均衡股东权利,上市公司虽然制定了董事会制定,但是董事会由控股股东一手操纵,制度就成了纸上谈兵。可借鉴科华生物的股权结构,其控股股东为三位自然人,分别持上市公司股份的7.47%、7.30%、8.12%,没有一个股东可以取得优势控股地位。塔牌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三位自然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59.25%的股权,但三人股权差异微弱,分别为18.375%、22.50%、18.375%。加强股票市场的流通,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分类监管,让市场成为遏制实际控制人的重要工具。
同时,完善《公司法》和相关行业配套监管规范,建构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监管制度,另外,赋予监事会独立的法律地位,使其以超然的立场履行监督权。
3.2 建立健全审计委员会制度
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在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这一组织机构十分必要,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发展历程较短,但是独立性和专业性是其能够发挥其重要作用的关键性指标。审计委员会的独立地位和其财务专家的数量会对内部控制产生积极而有效的影响,进而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就大大地降低了。
3.3 健全董事会机制,加强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解决上市公司出现的违规问题,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等重要责任。改革董事会结构,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分设,提高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并加强其对公司决策的参与度,完善董事会的激励制度,抑制管理层的机会主义,保护外部投资者利益。健全的董事会机制必然会提高公司的治理能力和信息披露的质量,从而减少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3.4 推进管理层持股,协调激励机制
股东与管理层的高度一致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内部人控制问题,解决股东与管理层利益不一致的有效方法就是提高薪酬和股权激励,后者最为典型。股权激励的类型有很多,包括管理层持股,股票期权、业绩股票等,管理层持股是指让管理层持有一定比例的本公司股票。其形式可以是公司无偿赠与,也可以是补贴购买。通过加强对管理层的控制与激励,使其利益与所有者利益捆绑在一起,致力于提高企业的真实绩效,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对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周荣,褚冰茜,夏昱等.内部控制质量与公司治理结构研宄[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2):130163.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非标准审计;对策建议
为了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为股东等相关利益者以及社会公众谋求最大的利益,公司必须实现其最佳的经营业绩,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公司治理结构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的必然结果就是委托关系占据主导地位,公司所有者要基于信托责任关系,建立健全一套相互制衡的结构性制度安排或体系。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与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年报审计意见有一定的相互作用关系,公司治理情况越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小。
一、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与非标准审计意见相关性分析
(一)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非标准审计意见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狭义公司治理其主要是指“内部治理”,即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尤其是独立董事)、监事会及高管层面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广义的公司治理,包括的范围不仅仅是企业内部自身的监控和制衡机制,而是涉及到更宽泛的外部相关者。诸如第一大股东的性质、资本市场、经理市场、产品市场、社会公众、舆论和国家法律法规等外部力量对企业管理行为的规范与监督。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向委托人提交的最终产品,具有一定的鉴证、保护、证明作用。而审计意见又是审计报告中最核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是审计工作结果最为集中、凝练的表达。本文所指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是指除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之外的其余所有意见类型。即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带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截止2014年4月,253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2450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7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2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5份。在2450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84份,占3.31%。非标报告的数量和比例都较2012年(89份,比例为3.60%)有所下降。
截止2013年4月,2471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2382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1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5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份。在2471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89份,占3.60%,非标报告的数量和比例都较2011年(115份,比例为4.87%)有所下降。从近几年我国上市公司公布的审计报告情况来看,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被出具为非标准审计意见数量上和比例上都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影响因素有很多,本文主要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探讨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相关性。
(二)股权的性质和结构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相关性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呈现出明显的股权集征,股东权利不均衡排在前五位的大股东之间持股比例悬殊。除控股股东以外“一股独大”几乎是所有上市公司的诟病,也是我国公司治理的一大顽疾。虽然经历了股权分置改革,但因为股改企业的前身大多是国有制,所以股改后国有股仍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较大,这也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突出特点。这种过于集中的股权结构,必然会导致监督机制的有效性削弱,少数股东的权益可能遭到损害,显然不利于公司治理,通过对相关样本的实证研究发现,股权结构的合理性与非标准审计意见呈现负相关关系。即股权结构越合理性,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小。
(三)董事会特征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相关性
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进而导致董事会的独立性较弱。虽然《公司法》近几年来修订时弱化了法定代表人模式,允许公司通过章程约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但对于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范围并没有弱化,实际控制人还可以通过直接担任董事长的方式控制上市公司。通过对沪深两市研究样本的测算,约有35%的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担任董事长,55%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长并兼任总经理,只有不到10%的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完全不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通过对沪深两市相关样本的研究发现,董事会的独立性与非标准审计意见呈现负相关关系。董事会的独立性越强,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小。
(四)监事会特征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相关性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与董事会并立。是为了保证股东大会的决议能够在董事会与管理层正确决策和执行,防止其,损害股东与相关者的利益,必须建立一套约束机制。为了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监事不得兼任董事和经理。其性质构成比较合理。但同时规定了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会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从法律规定不难看出监事会对董事会只有建议、质询的权利,并无一定的决定权,也就意味着其独立性很弱。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主要集中在业务层面和财务层面,及时纠正董事会和高管的不合理行为,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然而,要提供有效的监督保障就必须具有较高的独立性,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监事会或监事的独立性代表着监督的力量和能力,有效的监督可以减少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二、对策与建议
(一)改善股权结构,构建对实际控制人的监控制衡机制
积极改革国有股一股独大的不合理股权结构,均衡股东权利,上市公司虽然制定了董事会制定,但是董事会由控股股东一手操纵,制度就成了纸上谈兵。可借鉴科华生物的股权结构,其控股股东为三位自然人,分别持上市公司股份的7.47%、7.30%、8.12%,没有一个股东可以取得优势控股地位。塔牌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三位自然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59.25%的股权,但三人股权差异微弱,分别为18.375%、22.50%、18.375%。加强股票市场的流通,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分类监管,让市场成为遏制实际控制人的重要工具。
同时,完善《公司法》和相关行业配套监管规范,建构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监管制度,另外,赋予监事会独立的法律地位,使其以超然的立场履行监督权。
(二)建立健全审计委员会制度
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在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这一组织机构十分必要,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发展历程较短,但是独立性和专业性是其能够发挥其重要作用的关键性指标。审计委员会的独立地位和其财务专家的数量会对内部控制产生积极而有效的影响,进而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就大大地降低了。
(三)健全董事会机制,加强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解决上市公司出现的违规问题,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等重要责任。改革董事会结构,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分设,提高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并加强其对公司决策的参与度,完善董事会的激励制度,抑制管理层的机会主义,保护外部投资者利益。健全的董事会机制必然会提高公司的治理能力和信息披露的质量,从而减少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四)推进管理层持股,协调激励机制
股东与管理层的高度一致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内部人控制问题,解决股东与管理层利益不一致的有效方法就是提高薪酬和股权激励,后者最为典型。股权激励的类型有很多,包括管理层持股,股票期权、业绩股票等,管理层持股是指让管理层持有一定比例的本公司股票。其形式可以是公司无偿赠与,也可以是补贴购买。通过加强对管理层的控制与激励,使其利益与所有者利益捆绑在一起,致力于提高企业的真实绩效,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对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思丽妮.关于加强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思考[J].凯里学院学报,2007(04)
[2]黄辉.论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重点和方法[J].铜业工程,2007(02)
[3]张宗亮.企业经济效益审计初探[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3)
[4]唐振达,梁素萍,易金翠,何劲军.现代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应用研究[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7(03)
[5]刘春慧.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内容要点及指标体系[J].山西财税2007(01)
[6]孙论,陈晖.探索企业经济效益审计之浅见[J].怀化学院学报,2007(06)
[7]黄淑玲.浅谈企业经济效益审计[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08)
关键词:内部控制;财务报表;信息质量
引言
根据中国现实情况反映,近年上市公司市场频繁爆出了财务造假的情况,造假事件以三鹿乳业为主,财务信息等各方面都需要各个监管部门加强内控制度。中国的内部控制审计于2010年开始发展,国家财务部明确规定了上市企业于2011年开始必须严格强制执行内控审计,2014年上市公司应当全面执行内控审计,进行各种审计信息的披露。为了加强企业的内控,企业需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完善,使财务报告更加真实有效。
1内部控制审计的概述
内部控制审计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的审查、分析测试、评价,确定其可信程度,从而对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作出鉴定的一种现代审计方法。内控审计关注的一方面是当日的内控,另一方面是企业长期间内的内控设计、运行。内控是审计范围,是企业为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而设计出的内部控制。企业如果单单关注了财务报告中的内部控制,则不利于全面实施内控。内部控制审计首先是内部控制制度的特殊组成部分,是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其他各项控制的再控制。根据现代控制论的原理,各项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必须靠信息反馈装置来检验,通过反馈装置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控制中心,以便及时修正,保证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对所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协调性、合理性、经济性、有效反馈性和全面性的审查,基本上可以了解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密,但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能否真正起作用、发挥效益,还需要进行进一步审计。企业对外出具内部控制报告,审计部门对企业内部控制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加重了企业管理部门及内部审计的责任,而责任一旦加重,企业管理部门出于减轻自身责任及企业长期利益的考虑不得不在内部审计的协助下真正关注内部控制的缺陷,实实在在地不断健全与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也会为降低自身的风险而督促企业改进内部控制。这样就带来了另一方面的效用,既降低企业营运的风险,提高企业营运的效率和效果,进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提高企业对外出具的财务报告及其他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增加企业经营市场及其他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有效性[1]。
2内部控制审计对财务报表信息质量的影响
企业内部的会计信息是审计工作的关键,一旦审计工作委托给第三方来进行操作,会计信息就成了双方合作的核心环节,也成为了双方联系的纽带,能够有效监督企业的财务执行情况。由于近些年企业内部财务时常出现问题也使得企业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单纯地看重财务报告是不够的,必须要从制度上入手,从源头上建立起财务报告真实性机制,才能有效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因此在具体的内部控制审计中,首先要建立起财务报告真实性的监督机制,并将其作为市场监管范畴,以期规范会计信息的产生过程,保证会计信息的产生质量。一切企业在内部控制中也趋向于把会计信息透明化,在审计中披露更多的信息。这样的行为使外界可以了解到企业内部的内控情况,尤其能够让一些投资者客观地审视企业的运行状况,并重新审视和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同时也能够督促企业及时完善内部制度,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另外,中国的资本市场虽然发展较快,但较西方国家起步较晚,在高速发展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市场机制也不健全。这种不健全体现在企业内部的资金运行中,企业内部的管理层往往就自己利益的考量对内部信息进行优化处理再披露给投资者,这就造成了投资者与企业管理者的信息不对等,相对来讲投资者面临着更大的风险,而对企业的管理者来说,所面临的诉讼风险较小,并且代价低。因此很多企业的管理者在对投资者披露信息时都会进行加工,其财务信息并不具有可靠性,这也就践踏了投资者对公司运营情况的知情权。当企业这种加工过的财务信息越来越多的时候,市场难以测定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效果,从而也难以对企业提出建设性意见。在这种前提下企业不得不选择一个可靠的机构来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以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
3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提高财务报表信息质量的对策
3.1宏观对策
3.1.1完善内控法律制度
二十一世纪以来,国家开始重点实施企业的内控工作,相继出台了各个系列的法律法规,对注会的审核以及内控情况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内控制度中的很多法则是针对上市大公司的,对于小企业的关注不多,不利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内控工作,因此应加快中小企业的内控法则。
3.1.2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监管
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对市场经济的监管以及控制行为,内控审计业务要想充分落实,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把控与监控。内控信息制度拥有着公共产品的属性,若不能足额生产,会导致企业的使用者与披露者的信息不对等、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内控审计可以强制约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提高内控信息的真实可靠[3]。
3.2微观对策
3.2.1大力推行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
由于这两项审计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审计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企业外部的信息使用者们提供高质量的、具有较强可信度的会计信息,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从财务报告审计中分离出来的单独的系统,更加专业化、系统化,在进行财务报表的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需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评估,将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进行整合,不仅可以避免重复审计,还能减少被审计单位的检查负担,在降低审计成本的同时提高审计的可靠性和专业性。在对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不仅仅局限于审计的几个阶段,在整个审计的过程中都必须充分利用风险评估的程序,对审计单位及其所处的环境进行充分、详尽地了解。在对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处的环境进行了解时,对内部控制了解的深度和广度应以能够正确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作为基本的衡量标准,对于内部控制的审计与执行的效果也是了解和评估的对象,因此,整合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应以内部控制审计为主线[4]。
3.2.2提高内部控制审计能力
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中国的新型业务,各方面的法规对于审计的措施与方法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也强化了审计的责任。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应当重视专业能力的培养,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保证完成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审计人员在事务工作中要重视经验的交流与积累,多动脑,学会分析判断,多和其他审计人员沟通,丰富自身的能力。
3.2.3培养事务所的行业专长
事务所为更好执行内控审计工作可以培养事务所的行业专长,在企业经营日趋复杂的今天,注会只有充分了解了企业的竞争环境以及经营的特点后,才能有效进行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当前中国的审计环境并不乐观,长期的发展与完善仍然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规范工作质量。
4结语
质量审计是审计中重要的生存基础,内控审计作为注册会计师审计中的新兴业务,其业务保证了审计的质量。内控的审计与财务报表质量有着一定的相关性,但是相关性并不明显,且内控审计的实施并不能提高报表的质量。内控审计的发展时间尚短,相关的法规与政府的监控仍亟待完善,使得内控审计对财务报表的审计作用并不明显。中国的内部审计发展时间不长,审计人员的职业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抑制了内控对报表审计的正面效应。在未来,中国需要进一步推行内控审计中的强制披露要求,完善信息的披露,提高信息的质量披露。
参考文献
[1]石贵泉,王凡林.现代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46-50.
[2]池国华.基于管理视角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系统模式[J].会计研究,2010(10):55-61.
[3]吴秋生,杨瑞平.内部控制评价整合研究[J].会计研究,2011(9):55-60.
根据中国现实情况反映,近年上市公司市场频繁爆出了财务造假的情况,造假事件以三鹿乳业为主,财务信息等各方面都需要各个监管部门加强内控制度。中国的内部控制审计于2010 年开始发展,国家财务部明确规定了上市企业于2011 年开始必须严格强制执行内控审计,2014 年上市公司应当全面执行内控审计,进行各种审计信息的披露。为了加强企业的内控,企业需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完善,使财务报告更加真实有效。
1 内部控制审计的概述
内部控制审计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的审查、分析测试、评价,确定其可信程度,从而对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作出鉴定的一种现代审计方法。内控审计关注的一方面是当日的内控,另一方面是企业长期间内的内控设计、运行。内控是审计范围,是企业为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而设计出的内部控制。企业如果单单关注了财务报告中的内部控制,则不利于全面实施内控。
内部控制审计首先是内部控制制度的特殊组成部分,是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其他各项控制的再控制。根据现代控制论的原理,各项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必须靠信息反馈装置来检验,通过反馈装置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控制中心,以便及时修正,保证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对所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协调性、合理性、经济性、有效反馈性和全面性的审查,基本上可以了解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密,但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能否真正起作用、发挥效益,还需要进行进一步审计。企业对外出具内部控制报告,审计部门对企业内部控制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加重了企业管理部门及内部审计的责任,而责任一旦加重,企业管理部门出于减轻自身责任及企业长期利益的考虑不得不在内部审计的协助下真正关注内部控制的缺陷,实实在在地不断健全与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也会为降低自身的风险而督促企业改进内部控制。这样就带来了另一方面的效用,既降低企业营运的风险,提高企业营运的效率和效果,进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提高企业对外出具的财务报告及其他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增加企业经营市场及其他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2 内部控制审计对财务报表信息质量的影响
企业内部的会计信息是审计工作的关键,一旦审计工作委托给第三方来进行操作,会计信息就成了双方合作的核心环节,也成为了双方联系的纽带,能够有效监督企业的财务执行情况。由于近些年企业内部财务时常出现问题也使得企业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单纯地看重财务报告是不够的,必须要从制度上入手,从源头上建立起财务报告真实性机制,才能有效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因此在具体的内部控制审计中,首先要建立起财务报告真实性的监督机制,并将其作为市场监管范畴,以期规范会计信息的产生过程,保证会计信息的产生质量。一切企业在内部控制中也趋向于把会计信息透明化,在审计中披露更多的信息。这样的行为使外界可以了解到企业内部的内控情况,尤其能够让一些投资者客观地审视企业的运行状况,并重新审视和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同时也能够督促企业及时完善内部制度,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另外,中国的资本市场虽然发展较快,但较西方国家起步较晚,在高速发展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市场机制也不健全。这种不健全体现在企业内部的资金运行中,企业内部的管理层往往就自己利益的考量对内部信息进行优化处理再披露给投资者,这就造成了投资者与企业管理者的信息不对等,相对来讲投资者面临着更大的风险,而对企业的管理者来说,所面临的诉讼风险较小,并且代价低。因此很多企业的管理者在对投资者披露信息时都会进行加工,其财务信息并不具有可靠性,这也就践踏了投资者对公司运营情况的知情权。当企业这种加工过的财务信息越来越多的时候,市场难以测定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效果,从而也难以对企业提出建设性意见。在这种前提下企业不得不选择一个可靠的机构来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以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 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提高财务报表信息质量的对策
3.1 宏观对策
3.1.1 完善内控法律制度
二十一世纪以来,国家开始重点实施企业的内控工作,相继出台了各个系列的法律法规,对注会的审核以及内控情况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内控制度中的很多法则是针对上市大公司的,对于小企业的关注不多,不利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内控工作,因此应加快中小企业的内控法则。
3.1.2 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监管
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对市场经济的监管以及控制行为,内控审计业务要想充分落实,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把控与监控。内控信息制度拥有着公共产品的属性,若不能足额生产,会导致企业的使用者与披露者的信息不对等、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内控审计可以强制约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提高内控信息的真实可靠。
3.2 微观对策
3.2.1 大力推行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
由于这两项审计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审计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企业外部的信息使用者们提供高质量的、具有较强可信度的会计信息,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从财务报告审计中分离出来的单独的系统,更加专业化、系统化,在进行财务报表的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需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评估,将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进行整合,不仅可以避免重复审计,还能减少被审计单位的检查负担,在降低审计成本的同时提高审计的可靠性和专业性。
在对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不仅仅局限于审计的几个阶段,在整个审计的过程中都必须充分利用风险评估的程序,对审计单位及其所处的环境进行充分、详尽地了解。在对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处的环境进行了解时,对内部控制了解的深度和广度应以能够正确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作为基本的衡量标准,对于内部控制的审计与执行的效果也是了解和评估的对象,因此,整合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应以内部控制审计为主线。
3.2.2 提高内部控制审计能力
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中国的新型业务,各方面的法规对于审计的措施与方法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也强化了审计的责任。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应当重视专业能力的培养,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保证完成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审计人员在事务工作中要重视经验的交流与积累,多动脑,学会分析判断,多和其他审计人员沟通,丰富自身的能力。
3.2.3 培养事务所的行业专长
事务所为更好执行内控审计工作可以培养事务所的行业专长,在企业经营日趋复杂的今天,注会只有充分了解了企业的竞争环境以及经营的特点后,才能有效进行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当前中国的审计环境并不乐观,长期的发展与完善仍然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规范工作质量。
本文选择天立环保进行具体分析,对天立环保上市公司审计风险的产生的原因进行总结,对其他的上市公司在财报审计提出相应的对策,为上市公司财报审计提出了有益的建议,丰富和完善已有审计报告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关键词】
财务报表审计;审计风险评估;审计质量
上市公司的商业风险极大程度地影响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风险,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停牌是商业风险的极至表现形式,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承担着较大的财务报表审计风险。
一、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是指一个公司的经营收入,是主要衡量一个上市公司价值和股市状况的标准。通常一些上市公司为了防止股市下跌,不实增加经营收入的金额,虚增销售收入,常用的手法有:利用会计期间的不当划分或者会计原则适用错误来提前确认销售收入;虚列一些没有发生的交易事项,以增加利润,例如双方虚拟交易,A公司将价值200万的存货以350万元销售给B公司,A公司便增长了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然后甲公司以350万再购买B公司价值200万的一批产品,这能使A公司的财务报表看上去增加了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舞弊通常与应收账款相联,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重大错报风险的存在,把虚构的应收账款归入无法收回的坏账来误导欺骗众人。还有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虚增收入,一些公司滥用政府的优惠政策,比如利用有关出口货物优惠政策,来增加收入;还有一些上市公司将原来不属于销售科目核算的业务核算到内以调整公司的销售科目核算。在销售收入上舞弊的方法可谓各种各样,上市公司为了盈利,为了上升股价,千方百计的虚构公司的销售收入,提高销售收入成了他们舞弊的重要途径。
二、分公司、子公司管控
天立环保上市以来,不断延伸产业链,发展迅速,从2004年成立至2013年第三季度,该公司共有十家子公司及两家分公司,随着其规模的逐步扩大,其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这一科目的金额从0升至9850.97万元,对分子公司管控风险应当引起注意。
如今,由于子公司受到监管的难度较大,审计师审计难度也较大,使得上市公司利用子公司进行舞弊的案例较多,国内外的很多公司,无不是利用子公司进行大规模的舞弊。因此子公司收到过多的投资回报或销售收入的不正常、不稳定的增加,都可能会是会计舞弊的征兆。为了掩盖公司的亏损提高公司的声誉,一些大公司就利用子公司作为非法转移资金的载体和工具进行舞弊,以掩人耳目,让大家还以为这个公司一直在盈利,以出售更多的股票。公司通过不存在的银行户头来虚假还款等各种途径进行舞弊。目前不仅这一个公司使用这种手段,这也是国内不少会计信息舞弊案件的做法,比如银广夏就是通过其天津分公司进行舞弊,对收入以及利润进行大肆捏造,利用投资者的信任大肆欺骗。
三、市场竞争风险
任何一个行业,从长期来看都存在着很多不可预见的不确定性。从二零一三到二零一四年,世界与中国经济发展都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宏观经济环境与微观经济环境随时都在变动。对于不断上涨的能源价格,节约能源消耗已经成为一项基本国策。环保行业市场在不断扩大领域寻求谋生之路的同时,市场竞争风险也日益增大。在这样的风险下,天立环保开始以炉窑密闭生产技术为核心加快发展新材料产业链,但是,在这青黄不接的转型时期,旧的行业未彻底告别,而新的产业又尚未成形。并且,对于是否转型股东意见不一致,同时导致股东矛盾日益明显。在“保理风波”中,公司内部未执行重大事件的汇报制度,也内控制度不完善凸显。
在过去的两个季度中,天立环保的营业利润率从15.5335直降到0.5772,如此过山车式的下降,反应出较大的商业风险。由于天立环保的传统产业领域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电石、铁合金、钢铁行业经营状况恶化,导致公司在上述老产业领域的新增订单减少和已签订订单执行延期,因此预计20122013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下降。报告期内,预计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287.19万元。
四、非常交易
非常交易是指公司转经营权、让出部分股权、土地使用权或取得政府的财政补贴等,以此发生非常销售业务从而迅速获取非常收益,以迅速改变公司亏损的尴尬的处境,提升公司业绩。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连续亏损,为了避免亏损的信息外漏或为达到规定的配股条件,存在采用非常交易,来增加公司的收入的风险。为了提升公司的地位与价值实现股票的稳定,现在很多公司都采用这种方式来避免公司的尴尬地步。
近年来,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家政策鼓励下良好发展,通过合并的方式向更大更强的目标进军,但是合并时间很短,合并之后的整合方式也还不成熟,暂没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内部的控制管理的成本十分高,这反而使得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效率降低了。所以要想从根本上减少并控制财务报表审计风险的出现,不仅需要国家的相应政策也需要上市公司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两者缺一不可,这有两者结合才能相得益彰地有有效促进我国上市公司的发展,同时带动我国的经济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一娇.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下审计风险对审计意见影响的实证研究,2013
[2]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