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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审计问题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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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审计问题

第1篇:高校审计问题范文

一、高校科研经费审计问题

目前,高校科研经费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开展力度与形势发展的要求相距甚远,如何找准科研经费审计重点,对症下药,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具体如下:

(一)“课题制”管理模式的隐忧由于当前科研课题的数量及经费额度已成为衡量高校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某种程度上决定着高校的“排名”,也是高校创收的重要来源之一。因此,为刺激教师争取项目的积极性,许多高校都将争取到的科研经费实行高比例的资金配比,同时也导致了对其预算及使用情况的疏于监管。甚至有观点认为,科研经费是教师自己争取来的,项目负责人花自己的钱,其他人无权过问,且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甚至部分领导也对此给予认同。

(二)经费开支合理与否的界定一方面,用科研经费购买的物品、材料究竟是否真正用于科研项目无法界定,如购买手提电脑、微波炉、冰箱等,既可以用于居家生活,也可以在科研攻坚阶段,为教师在科研场所日以继夜地工作提供便利;另一方面,用课题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是否真正服务于该课题,由于科研项目涉及相关专业领域的深层次知识,而目前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缺乏与科研专业领域的长效沟通机制,审计人员对一些专业设备、材料及管理费用的支出是否合理无法做出职业判断。

(三)效益型评价指标的缺乏科研经费效益性评价包括经济效益、技术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方面。评价以获得批准项目的“立项申请书”、“技术开发合同”为主要依据。但其中对完成技术效益的评价往往超出审计人员的专业范畴,而社会效益评价又以定性描述居多,以科技部、财政部2006年7月最新颁布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6)330号]为例,其中第38条规定要对科研项目实施效益评价的内容仅为:“……重点评价研究成果的实质性贡献和作用,重点评价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和科学价值,对学科发展的推动作用和国际影响”。这样的表述只能作为科研经费审计的参考内容,而不能作为审计依据,没有具体可操作性。

二、高校科研经费审计问题的对策

(一)内外兼修,搭建和谐发展的科研经费审计平台一方面,高校内审人员应熟练掌握科研经费审计相关政策、法规,借鉴国内外经验,强化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在引进专业人才的同时,借助社会上科研机构和专家的力量增强科研审计的能力,弥补自身专业技术力量的不足;另一方面,通过部门网页、学报、座谈会等形式,宣传科研经费内部审计的目的和作用,增强教师及相关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审计重要性的认识,促使项目负责人加强自我约束,赢得有关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从而搭建和谐发展的高校科研审计平台。

第2篇:高校审计问题范文

[关键词]审计学教学 教学内容 实践教学 授课时间

按高等教育专业课程大纲设置的要求,审计学与会计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等课程一样是会计类专业的主干课程,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却没有体现出主干的作用来,其教学效果无论是对老师还是学生都远远不及会计学、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等,导致审计学教学过程中存在一种“审计难教,审计难学”的说法,老师上课备课辛苦,学生上课反映平淡,这说明审计学在教学中存在很大的问题。本文将结合多年审计学的工作实践,主要谈谈非审计专业审计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以帮助提高非审计类专业审计学的教学效果。

一、审计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足

学生对审计学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目前我国大学教育阶段,审计学课程的教学都是在“大会计”架构下进行的,审计相关课程的内容都是会计或者是与会计有关的知识,这种“就会计学讲授审计学”的状况必然造成学生审计基础知识视野的局限性,使审计专业学生的适应性受到影响。学生拿学会计的思维和观念来学审计,认为审计学是对会计学的总结,导致学生普遍认为审计学枯燥,没有会计等课程生动,这是对审计的误解。审计学属于应用学科范畴,具有边缘性和综合性,审计不仅是对经济活动的管理,而且是对国家政治活动的管理。审计行为横跨了国家政治生活、资本市场运转和企事业的内部管理,涉及了政治学科、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属于大管理学科的概念。因此审计源于会计,但高于会计。对待审计学,就不能仅仅以为审计是对会计账务的修改,审计教材的内容不局限于查账的分录。现代审计的重点(涵盖国家、内部、社会审计)是基于风险的角度来对各种实体的活动进行判断与评价,这一特点表明审计学不仅不枯燥,而且生动,饱满。

2、教学内容单一

基于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审计学在教学内容上比较单一。目前多数高校审计教学模式转变为以注册会计师审计(民间审计)为主,并不由自主地把传授职业会计师所具备的知识作为审计教学目标,即会计学专业审计教学的首要目标是使学生能通过注册会计师审计课程考试,使会计学专业的审计课教育变成了一种“应试教育”,这与审计学的多学科和综合性是相矛盾的,审计学与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信息科学等学科密切相关,为“应试教育”而圈定的教学内容是满足不了审计学的特点。同时注册会计师审计只是审计的一个分支,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同样是审计中的一部分,而在审计学的教学中几乎很少涉及到,这与当前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对审计人才的旺盛需求是不相称的。教材是审计学专业课程的载体,同时也是将审计学专业课程传输给学生的一个重要工具,教材内容上的缺陷也导致审计学教学难以拓展。现有教材内容体系无法完全满足现代审计理论的核心内容。近几年出版的审计学教材,主要借鉴了西方审计学的内容体系,翻译痕迹明显,而内容主要以传授民间审计的知识为主,涉及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的知识较少甚至没有,教材内容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不多,即使有所涉及也仅仅停留在一般的介绍,对我国审计理论与实务日新月异的改革和发展以及建设性的研究涉及不多。这些导致审计学在教学内容上局限于以介绍社会审计为主的理论与方法的单一学科。

3、教学方式单调

审计学是一门典型的应用学科,因此审计学的授业者应该经常参加实际的审计实践,从实践中理解审计学的理论和方法,利用实践的经验来提升审计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授课时从实践的角度来讲述审计理论和方法。目前大学的审计学教学基本上局限于课堂讲授,即教师讲,学生听,教学内容局限于书本,教学方法局限于灌输。审计学课程从性质上来看,与其他相关课程(如会计学)有较大的区别,它是一种逆向思维,它要解决的是“怎么样”以及“为什么”的问题。纯粹的理论教学和课堂讲授不能适应审计学学科的特点,也易让学生产生畏难情绪和乏味感。当然将理论与实务结合起来,通过案例来进行讲授,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案例的选择又是一个问题,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教师缺乏必要的实际工作经验,凭想象编不出适合于各教学阶段的案例,很多讲授审计学课程的教师都是“从学校到学校”,没有实际工作经验,又缺乏必要的调研和实习,也就不足为怪了。二是国内的审计学教材案例不理想,更多的只是文字上对有关情况、背景知识的描述,而缺乏其中具体内容的介绍,这对审计学教学来说几乎是无用的,因为审计活动充满了审计判断,审计判断需要将具体情况、背景知识与审计理论结合起来。国外的经典案例尽管很多,但它是在国外的政治、经济、法律环境下发生的,不一定适合中国的教学。三是受限于审计案例的保密性,国内有教学价值的审计案例应当说也不少,只是保密方面的因素,有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不会也不愿将其奉献出来,这也严重影响到了这些案例应当发挥的作用。最后,市场上也有不少单位开发出有价值的案例,但各教学单位限于经费的不足,无力购买此类产品。以上原因导致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在非审计类的单位是很难实现的。

4、教学时间不当

对于非审计类专业来说,不少教学单位安排审计学的教学在大四上学期(有些学校在大三下学期),这种安排有它的合理性,审计的对象是被审单位的财务信息,那对学生的学习来说,当然要等到学完会计的有关课程后,才会知道审计是干什么,从这一角度来说是可行的。但现实情况是,由于就业的压力,学生升到大四后目标就很明确了:为就业准备――考研、考证或奔人才市场,能留在教室里坐下来上课就寥寥无几,还有部分是“人在曹营,心在汉”。同时审计学的教学时间相对较少,有些教学单位是72学时,有些64学时,更少的就只有48学时,连审计基本概念都难以讲完,更别说让学生参与案例讨论。而且对于非审计类专业来说只开一门审计学课程,在教学大纲中没有后续的补充课程。由于课时少,授课老师要完成教学大纲的任务。对很多问题就只能点到为止,再加上学生专心度不够,致使很多学生在上完这门课后还认为现代审计仍然是查账,这与审计学是会计类的主干课程位置不相称,与其他主干课程的效果完全不同。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改变认识上的误区

对于学生来说首先要改变认识,审计学源于会计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税法、经济法、管理学等课程的知识。但又有别于这些。审计的目的是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是否合法、合规、有效与被审单位所处的宏观、微观背景密切相关,因此审计过程充满了判断和分析,这与会计等是不同的,在学习与教学中的方法当然也不同了,学生在掌握基本会计等式、借贷记账规则以后,每讲授一个账户,学

生就会有所收获,又会作账了,这一成就感会激发学习兴趣。同一种思维放在审计学学习上就失效了,审计学所依赖的理论和基础知识更多,更广泛,更复杂,对于连会计实务接触都不多的学生来说,确实存在困难,但不是不能攻克,沿着“基本概念一基本理论一审计实务”这条线,步步深入,就迎刃而解了,这要付出时间,付出努力,才会有收获,非立竿见影的效果。所以学生要改变传统的观念,才能学会、学好审计学。

2、扩充教学内容

当今的审计教学应该是全方位的审计,而不仅仅是社会审计、还有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今后应还有一个大审计,既面向国家审计、社会审计,也面向内部审计。审计学课程的内容不仅包括审计学基本理论、审计程序和技术以及业务循环审计实务三大方面,还包括怎样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哲学、法学、政治学乃至于工程学等相关内容中获取知识、重组知识,培养学生全面的思维方式,形成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发现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运用已获取的会计、成本管理、税法、经济法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内容的扩展对教材的开发提出新的要求,在现有借鉴和引进的基础上,一方面加强教材的开发,另一方面,通过课程的设置,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法,解决单纯面向社会审计教学的局面。

3、强化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可以增强感性认识,缩短理论与实务之间的差距。积极开展审计实践活动,不仅可以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尤其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技术应用能力,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在审计实践教学中,可以从社会调查实践、专业实验教学、走进审计实务界实习等几种方式设置实践环节,像社会调查实践、走进审计实务界实习可由学校组织,也可让学生在暑期实践过程中完成,对于专业实践教学,要求授课老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学校可支持教师不定期参加各类审计项目的实践活动,一方面可提高实践环节的教学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此作为开发适合于自己的案例教学的材料。或加大经费投入,购买已有的案例教学软件,以提高实践教学的力度,突出审计学的课程特点。

第3篇:高校审计问题范文

[关键词]:高校;基建项目;审计;

中图分类号:E232.6 文献标识码:A

1高校基建工程内部审计问题

高校一般擅长于教学与科研,在基建工程的管理与审计方面经验欠缺,审计力量薄弱,给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致使“象牙塔”也随之成为腐败的高危区。面临这样的形势,高校审计人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入分析当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标定位与审计理念问题。高校基建工程内部审计的目标、审计理念、委托、受托责任的履行方面均存在较大问题,即未能完全按照科学发展观对目标进行科学定位,风险与绩效意识不强,未具体明确委托关系,受托责任的履行效果不佳。审计目标定位不科学,审计的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缺乏风险意识,风险管理审计的成效不显著;缺乏科学的绩效审计理念;委托关系不明确,受托责任履行效果不佳[1]。

(2)审计缺乏独立性与客观性问题。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基建工程审计科室(岗位)不够健全;内审人员数量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审计的客观性得不到保证[2];

(3)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执行问题。多数高校在基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基建工程审计质量控制、基建工程委托审计、基建财务决算审计、基建工程监理审计、审计公示方面的制度建设还比较薄弱;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出台对于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考虑较少,与高校的发展相比则相对滞后;在审计人员职业规划、审计信息化、绩效审计、风险管理等方面,均未被加以重视,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建设和完善。

(4)审计工作质量问题。审计内容不全面,审计重点太局限;审前准备不充分,‘审计方案不完善,审后跟踪不到位;审计技术与方法较落后,审计方式较保守;审计报告不够客观与实用[3]。

2工程案例

建设项目为体育馆,建筑面积17170m2,框架结构,资金自筹。建设单位为X高校。土建施工单位为Y建筑公司。A大学建筑设计院为土建设计单位、网架第二次设计单位,网架第一次设计单位为B网架公司,网架施工单位为C工程公司。学校委托D监理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土建监理人E)。学校委托F单位地勘,委托G事务所对土建与网架工程进行审计。

土建工程预算造价1832万元,控制价为1684.16万元,合同价1471.72万元。网架工程预算造价991万元,控制价为902万元,合同价793.04万元。双方发商定在工程竣工前,监理酬金暂按工程估算价2000万元的0.8%计取(即壹拾陆万元)。

土建和网架合同价款采用合同价包干方式确定。工程竣工按中标价款的85%(应扣除甲供材料价款)付款,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后3月内完清财务决算并付清工程保证金以外的其余工程款。

学校成立了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为校长,其成员单位为纪委、监察、工会、设备处、审计处、财务处、基建处。

学校基建处负责对基建事务进行管理,审计处负责对工程的审计管理。学校一级财务负责对基建工程财务收支核算及工程决算。

3案例分析

3.1对X高校基建管理的分析

X高校的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几个职能部门的行政负责人组成,多数是行政领导,对基建工程管理而言不懂专业,加之工作头绪多,在研究一些重要的事项时常派一般人员参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近10年,X高校的新区工程投资10多亿元,修建期间基建处工作人员16人,从数量上看还不少,但是具有大学本专科的仅有5人,工程师3人,其他人员为退伍安置人员和家属子女,只具有初高中文化水平。在本土建工程送审时,已经没有工程师能对Y企业编制的工程结算进行初审。

正值X高校体育馆修建时期,审计处2004年10月与纪委、监察合署办公,机构的不独立大大弱化了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挫伤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当时审计人员5人,研究员1人,副教授1人,会计师1人,副处级审计员1人,科级审计员1人。相对于其他管理部门而言管理素质略高,但是仍然缺乏专业的基建工程审计人员。

一级财务配备了专职的基建会计和出纳(各1人)负责工程的财务核算与决算,但是内部缺乏业务稽核人员。审计对该工程甲供材料、基建财务核算与决算没有进行审计。

从修建中发生的事项可见:基建处在工程建设中缺乏必要的建设日记,现场代表的工程签证不及时、不准确,授权不当,一人负责该项目,缺乏内部牵制。学校对基建处的权限更未明确限制,关于同意变更、材料认价方面权限太大。签证材料基本都是因变更而增加了X高校的造价,没有相应减少X高校造价的情况出现,这是不正常的。

X高校对相关管理部门的约束与激励不合理,不利于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有效控制。X高校对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没有针对基建工程的约束性规定。X高校规定基建处按照工程造价提取工作经费(优良工程0.5%,合格工程0.3%),使其对工期与造价不重视;纪监审按照审减金额的5%提取工作经费,因而对质量与工期不太关注;其他部门没有提成则大大挫伤了其主动参与管理的积极性,配合管理往往也是走过场。

从结算审计结果分析:工程建筑面积17170m2,土建控制价为1684.16万元,合同价款1471.72万元(为控制价的87.39%)。土建工程增减变动送审l624.20万元,审定额958.79万元,审减额665.41万元,审减率为40.97%,土建总造价2430.51万元,超过控制价746.35万元。网架施工合同价款793.04万元(含设计费17.45万元),增加工程送审589.16万元,审定346.25万元,审减242.91万元,审减率为41.23%,网架造价为1139.29.万元,增加工程占合同价款的43.66%,超过控制价237.29万元。以上数据体现了低价位中标高价位结算,审减率奇高的结果。

X高校在项目管理上的不规范还体现在以下方面:该工程的勘探、监理、网架设计、土建设计为校方委托未通过招标(比选)确定,未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基建处、纪监审没有建立和实施相应的内部牵制制度、工作质量管理制度。这期间审计未对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也未对基建财务决算进行审计。X高校对监理合同、委托审计合同的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基建处对监理公司的监管从资料上无从查证(除监理报告外),审计处也缺乏对事务所结算审计的过程监控。从外墙面层由挂贴棕黄色仿石砖改为玻璃幕墙,拼木地板改为PVC塑胶地板,可见X高校对工程修建设计方案考虑不成熟。

X高校网架第一次委托B公司设计支付设计费17.45万元,但是该设计失败,致使与之配合的土建工程延期半年之久,由此产生的脚手架租赁费、人工赔偿费、其他机械费赔偿数额达200多万元。

3.2对Y建筑企业的分析

Y建筑企业以较低价款中标该土建工程。竣工时得到85%的合同价款,修建过程中垫付了大量资金,加之因网架设计变更致使工程延期半年之久,资金成本进一步加大。Y企业在修建中凭借信息和专业技术优势,获得了一些工程经济技术变更,使投标时报价较低项目得以变更,实现其不均衡报价策略为公司赢利的目的。

Y企业在玻璃幕墙、PVC塑胶地板的价格协商中处于有利地位。

Y企业对于X高校委托B公司网架设计失败而延误工期的索赔,在各项价格的协商中处于有利地位。

Y企业于2009年6月报送工程决算资料,按照合同约定应在竣工一个月内报送,并且存在较严重的高估冒算。Y企业聘请的土建结算报告编制人为

D监理公司的土建总监E,这是典型的一人双重身份。

3.3对D监理公司的分析

D监理公司以0.8%的监理费用接受X高校的委托对土建与网架工程进行监理。D监理公司派驻的监理工程师只有2人。按照格式化的监理合同,D监理公司具有多项权利,但是在X高校没有得到行使(如;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权)。同时,D监理公司也没能全面履行其义务。监理合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一切经济活动”,土建总监E却担任Y公司的结算资料编制人。

3.4对其他方面的分析

在X高校近十年的新校区建设期间,政府审计未对贷款资金修建的工程项目进行过审计。

按照规定发改委要对高校的招投标备案管理,建设局要对高校的合同备案管理,然而,对X高校委托设计与监理未进行招标(比选)却没有实施行政干预,在网架设计图会审时也未发现重大问题。市造价站接受了土建结算中关于脚手架定额方面的政策咨询,为双方提供了规范的解释。

X高校在该工程修建期间很少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基本处于缺乏上级监管的自主管理状态。

该项目为委托勘察、设计。在网架委托设计中,由于第一次的设计单位B公司未能成为施工的中标单位,其设计方案与土建设计单位A的方案不配合,校方多次与之联系未果,最终重新聘请A大学的设计人二次设计。因设计更改延误X高校建设工期半年之久。

土建设计的费率2.4%,设计费估算为72万元;网架第一次委托B公司设计费17.45万元,费率约为2.25%,第二次委托A设计院的设计费为5万元。以上费用大大低于政府指导价格。

在该项目建设期间,电业局的所属企业为X高校修建了周边的高压线、配电站,水务部门将主水管铺设到位,环保局修建了化粪池。消防、安全办、档案局均例行到位。以上价格均为不可谈判的价格。

4审计建议

对本审计案例结合以上简要分析,作如下审计建议:

(1)X高校在体育馆项目的修建上对管理部门应明确授权。授予基建部门重点监管质量、工期的权限,授予工程造价3万元以下管理权限。3万元及以上的事项由学校授权招投标领导小组商议后报学校决策。

授予宙计部门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的权限。尤其对设计、委托监理、工程招标、设计交更、工程款支付、工程经济签证、材料议价等环节明确授权。

在建设的关键时期,X高校应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纪监审合并后,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成员中就少了一个监督部门的声音,审计是从经济上实施监督,其监督的效果较之于党纪与行政监督更为有效。

(3)X高校应重视内部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业务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去行政化,鼓励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使学校的招投标领导小组成为名副其实的智囊团。通过补充专业管理人员和加强对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

(4)X高校应制定激励到位的内部利益分配机制,将各部门的经济利益与控制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目标挂钩,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保证实现管理目标。

(5)X高校应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对该工程实施计价与管理,并对清单实施全面的审计。本项目的土建和网架合同价款均采用合同价包千方式确定,从数据结果可知,增加工程数额很大,如果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对这部分能起到一定的控制效果。

(6)对投资规模如此大并且修建复杂的体育馆工程,X高校应对工程勘探、设计、监理、施工以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方,并不应单纯最求最低价格,应在合理价位上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全面执行合同条款的约定[4]。

(7)该项目增加工程数额之大,有校方主观变更、设计深度不够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建议X高校将成熟的方案交给设计单位做好细致的设计。

(8)建议基建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专人管理工程档案资料,两人共同负责项目管理,按时做好工程建设日记,及时、准确完成各项签证,对监理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

(9)审计部门应对基建管理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对监理公司的工作规范进行监督,对基建部门领导的经济责任结合工程建设进行审计,对工程物资管理实施监督,对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完善工程的各项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5结论

规范高校基建工程内部审计管理的对策:

(1)明确内部审计目的,明晰委托与受托管理责任。

(2)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保证审计机构的独立设置和权威性,并保证审计人员的全面配备及综合性。

(3)实施制度导向的基建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实施基建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实施基建工程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实施基建工程的财务决算审计制度;实施基建处处长经济责任的审计制度;实施基建工程监理的审计制度。

6参考文献

[1]曹慧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务.1版.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l-269

[2]刘世林,方伟明.2006年.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第1版.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1-308

[3]陈启蕴,戴家隽,2006.高校建设项目跟踪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财会通讯,2:23~24

第4篇:高校审计问题范文

一、当前高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教育部 29 号文出台以来,各地高校纷纷制定具体的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高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广泛开展起来,但各高校在全过程审计实践中的具体做法不尽相同,也或多或少地遇到一些问题。

(一)审计介入点不同

教育部 29 号文指出,对大中型建设工程应实施全过程审计;也可根据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结合内部情况,对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部分阶段或环节进行全过程审计。实际上,各高校基本都从自己学校实际情况出发,选择不同的介入点开始审计。有的从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介入,有的从施工单位招标开始介入,有的从工程施工开始介入,不一而足。从投资估算开始介入,对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全过程审计的高校极少。

(二)审计范围不同

教育部 29 号文指出,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的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勘察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等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的检查和评价。对建设工程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这为全过程审计指明了大概的范围和内容。曹慧明(2009)认为全过程审计的内容主要有11个方面:(1)工程审批程序审计;(2)设计审计,包括初步设计审计、施工图设计审计和设计变更审计;(3)工程量清单编制审计;(4)工程招标投标审计,包括招标文件和招标程序审计;(5)工程合同审计,包括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的审核把关和合同执行审计;(6)拆迁审计;(7)内部控制制度审计;(8)工程物资采购审计;(9)隐蔽工程审计;(10)额外工程审计;(11)工程进度审计,即定期对工程量清单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由于审计介入点不同和具体审计方案不同,各高校的全过程审计基本都没有完全涵盖以上内容,换言之,审计范围是不同的。

(三)审计深度不同

所谓审计深度,是指对审计事项的审计细致程度。比如工程量清单编制审计,有的高校是全过程审计方和建设主管方委托的清单编制单位背靠背编制清单,然后将两份清单进行比对,在此基础上出具审计报告;有的高校没有安排全过程审计方编制工程量清单,只是直接对建设主管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两者效果必然不同。再如,对工程变更联系单的审计,是对所有工程变更联系单都进行审计,还是只选择金额比较大的进行审计,金额大小的划分界限是多少,这种审计深度问题贯穿于全过程审计的整个过程,对审计效果有着重要影响。

(四)审计方不同

目前,高校工程审计专业人才紧缺是一个普遍现象,因此,很多高校都是委托社会上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以下简称事务所)进行全过程审计。代表学校进行委托全过程审计业务的部门一般是高校内审部门(审计处)。而有的高校是建设主管部门(一般是基建处)既代表学校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同时又代表学校委托事务所对所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审计。还有的高校的情况是,建设主管部门委托一家事务所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咨询,内部审计部门委托一家事务所进行全过程审计。另外,各高校与事务所所签的审计合同不同,导致学校及代表学校委托审计业务的部门与事务所的合同关系具体内容不同,即甲乙方权责界定不同,这些对全过程审计工作的开展及审计质量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五)审计方与建设管理部门权责范围不同

教育部 29 号文对全过程审计的定位为监督、控制和评价。这一点在理论上鲜有争议。但在全过程审计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审计越位、错位、缺位现象表明,对这一审计定位的把握是一个难点。有些项目中,审计方在每一个工程管理环节都需要签字认可,没有审计负责人签字同意,工程量确认无效;没有审计负责人签字同意,不能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审计负责人签字同意,不能支付工程款。还有一些项目中,审计方只是针对同一建设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审计,将原本要在建设工程全部竣工后一次性做的结算审计分批提前做掉而已。这两种情况的截然不同反映出不同高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审计中,审计方与建设管理部门的权责范围是不尽相同的。前者存在明显的越位、错位现象,而后者在严格意义上不能称之为全过程审计。

二、高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问题是内部原因的外在表现。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践中遇到和表现出来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几方面原因导致的。

(一) 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处于探索期

20 世纪 90 年代末,我国审计工作开始重视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1999 年 2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管理质量的通知》(〔1999〕16 号)中, 对重大项目要进行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的要求首次被提出。2001 年审计署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首次用到全过程的提法。

2003 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 1 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指出,在开展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时,应考虑成本效益原则,结合本组织内部审计资源和实际情况,既可以进行项目全过程审计,也可以进行项目部分环节的专项审计。首次用到全过程审计的提法。

2007 年教育部 29 号文是教育系统首次的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政策性文件,也是高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工作蓬勃发展的直接动因。由此可见,全过程审计,尤其是高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在我国是一项比较新的工作方式,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处于探索期,因此,还需要一段时间来进行发展和完善。这就意味着,一方面,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不成熟性是其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自然特征,并在实践中表现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另一方面,作为审计工作者,我们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高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的合理发展路径,并积极去完善它。

目前,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不成熟性表现在:

(1)没有成熟的套路。目前没有一种大致的成熟的套路可以参考或者复制,各高校的具体做法不一,效果殊异。

第5篇:高校审计问题范文

关键词:高校安装工程,跟踪审计,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5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目前,许多高校基建项目的审计仍停留在事后竣工决算审计的方式上,往往很难达到审计监督的最佳效果。为了摆脱事后审计的被动局面,提高高校内部审计监督的效率,对高校基建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就显得尤为重要。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本质就是全程同步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和人员依照现行法规,从立项起到竣工决算止,对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全过程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独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咨询、审查、评价、鉴证的经济监督活动。其主要目的在于及时、有效地监督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防止建设资金流失和不法行为发生,并进一步发挥审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规范建设程序、切实加强建设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及促进反腐倡廉阳光运作等作用。

高校安装工程跟踪审计的主要职能

高校安装工程跟踪审计的主要职能是:受学校委托,代表学校对安装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监督、评价、控制、协调,具体为:

1.审查拟建安装工程项目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开工条件是否具备。

2.审查安装工程项目概、预算是否完整、正确。

3.审查安装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条件是否具备,主要有招标文件是否具备、招标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4.审查评标、定标是否客观、公正,对中标单位的选定是否符合相关程序。

5.审查安装工程项目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签订合同的程序是否合规,加强对有关造价专用条款审查,杜绝有损学校利益的条款出现。

3. 高校安装工程跟踪审计存在问题分析

3.1 相关的规章制度还未建立健全

目前虽然在部分高校已开展跟踪审计几年了, 在实践中也有一套跟踪审计实践的操作流程和办法, 但还未从理论上加以总结和提升, 还未建立一套规范的跟踪审计的规章制度, 没有系统地上升到教育审计规范、内部审计行业规范。也就是说,,跟踪审计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3.2 管理各方的职责和权限还未合理界定

跟踪审计打破了建设项目的传统管理模式,而又因跟踪审计制度、规范尚未建立、健全, 因此参与建设项目管理的各方管理职能和权限尚未从制度上合理界定,各方责、权、利关系不很明晰, 会造成各管理方不到位或越位情况。因此要明确界定管理各方职责,保证各方工作到位而不越位, 各司其职,才能使跟踪审计有序进行。

3.3 审计手段及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由于跟踪审计对建设项目是贯穿始终的全过程审计, 因此极具政策性、专业性和复杂性, 对跟踪审计的方法、手段及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有精湛的专业技术和较宽的业务知识面,同时还要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以及了解掌握最新的方法技术手段, 以适应跟踪审计的需要。

3.4 审计环境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高校跟踪审计环境不容乐观。由于高校审计属于内部审计, 仅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加上跟踪审计处于实践和探索阶段, 没有现成的法规和制度加以保证, 如果有关部门不理解、不配合, 跟踪审计将不能很好地实施。因此, 优化审计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

3.5 高校安装工程跟踪审计的意识不强

由于工程跟踪审计对控制工程投资,降低工程成本,缓解工程决算审计中的矛盾,规避审计风险,确保工程建设规范、有序、优质、高效地完成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工程跟踪审计日益受到学校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且在各高校逐渐推广与运用,工程跟踪审计作为一项监督保障机制,显现出了旺盛的生命力。但是也不可否认,工程跟踪审计在各高校并不是一帆风顺,人们的工程跟踪审计的意识不强。首先,建设主管部门少数人错误地认为工程跟踪审计削弱了他们的权利,妨碍了他们日常的工程管理工作,影响了工作效率,因此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是应付、敷衍甚至排斥跟踪审计;其次,甲方少数人认为学校及审计部门不信任他们,工程跟踪审计是来监视他们。第三,还有部分人认为,在工程施工阶段既然已有工程跟踪审计来为工程签证把关,那监理及项目负责人就没有必要再多此一举去重复确认签证的工程量是否属实,一切按照跟踪审计的“指示”办就行了。结果,他们应该做的工作不做,应该履行的职责也不去认真履行,而是消极地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

对策研究

4.1加强工程跟踪审计队伍建设

第一,要通过加强现有跟踪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鼓励工程跟踪审计人员努力学习施工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要求跟踪审计人员要勤下工地、深入一线,从“战争中学习战争”,努力提高实战经验。第二,适当引进一些有实际施工管理经验、懂施工技术、懂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充实到学校跟踪审计队伍中来。第三,必须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倡导“重实际、说实话、做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教育跟踪审计人员要时刻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牢记在心,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服务意识、注重自身形象。第四,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相结合。当自身跟踪审计力量不足时,借助社会审计力量来完成跟踪审计任务,是非常直接而有效的手段。借助社会审计力量的根本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减轻跟踪审计的工作量,缓解人员紧张的状况,而是为了更有效地加强管理,提高跟踪审计的效率,扩大跟踪审计的覆盖面。

4.2高校工程跟踪审计工作要突出重点

当前,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高校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的重点要放在认真审查实际施工内容是否符合合同、图纸及清单的内容,大宗设备、材料的品牌是否满足合同、图纸的质量要求,同时要不断深化隐蔽工程验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费用索赔的跟踪监督,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要集中精力抓好工程建设几个重要环节的监督审查工作。一是工程招投标文件的审查。要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文件尤其是工程量清单的严密性、合规性、准确性的审查。二是施工合同的审查。合同是甲、乙双方相互之间的一种承诺,是工程结算以及双方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合同审点是审查签定的施工合同是否严密,投标价款是否包死,有没有留活口。三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审查。工程建设实施过程审查,是对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把工程设计变成建筑实体的整个过程进行的监督。审查的重点是材料(设备)的价格、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等。要通过对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的审计,确保工程用料的质量优良和价格合理;通过对施工环节的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完工后的竣工结算审计提供线索。

结束语

跟踪审计实施几年来, 为高校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 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虽然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成熟的地方,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改进,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培养复合型人才队伍, 加强对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人员的管理, 协调沟通好相关业务部门的关系, 争取领导和业务部门的理解支持, 就一定能够更好的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更好的促进高校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有效维护建设管理的有序健康发展, 控制造价, 提高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 边晓宏. 谈高校基本建设跟踪审计[J]. 审计文汇, 2006(2).

[2] 陈启蕴. 高校建设工程跟踪监督控制的重点[J]. 中国内部审计, 2006(10).

第6篇:高校审计问题范文

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在健全和完善院校内部运行管理机制、防范院校经济风险、节约教育资金、提高办学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从现实来看,高校内部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我国高职院校内部审计起步较晚,发展也很不平衡,有些院校尚未设立,有些院校设立了内审机构,却与其他行政机构如纪检监察机构合并,有的甚至与财务部门合并,部分人员兼职使用,不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力开展,严重损害了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原则。一些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的高职院校,从实际情况看,内审所担任的角色并没有体现出来,内审工作受领导的制约,取决于单位负责人的意志,使内审工作缺乏应有的地位和威信,严重影响了内审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二)内部审计范围狭窄由于高职院校内审工作起步较晚,主要是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随着高职院校的不断发展,经济活动日趋复杂,不再是简单的预算收支活动,如向金融机构融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学校合并重组、与科研院所联合、校办产业发展、后勤社会化等。但由此带来的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合并风险和经营风险等也相应加大。内审的工作范围不断扩大,效益审计、风险审计等还没有提到一定的高度,更未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管理制度、政策法规、院校环境、监督体系等方面进行研究。

(三)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不高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目前还停留在“查错防弊”的阶段上,基本上都是财务审计的翻版,内审主要职能仍然是“监督”,内审部门往往把被审计对象看作自己的“对立面”,很少以积极的方式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起点和定位都不高。

(四)内部审计手段落后目前会计电算化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对审计人员、审计技术及审计理念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但高职院校审计人员大多对计算机还不太熟悉,审计手段落后,不但增加了审计难度,而且效率低、准确率差,严重影响了审计作用的发挥。

(五)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我国许多高职院校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普遍偏低,人员兼职现象颇多。内审人员大多来自财务部门,只懂基本的财务会计知识,有的甚至是非相关专业的人员改行,由于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巧,因而大多数院校审计工作处于一种落后或者应付状态,使内审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的建议

高职院校内部审计部门作为本单位管理机构的一部分,其目标是有助于科学评价学校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体系,提高学校的运作效率、帮助学校实现总体发展目标。现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加强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建议。

(一)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我国高职院校内部审计起步较晚,发展也很不平衡,高职院校的内审机构要更好的发挥经济监督职能,必须要在机构设置上保持其充分的独立性。因此,内部审计应在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和院校的规章制度,对院校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的监督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机构设立后,应该配备相应的内审人员,将具备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计算机知识,素质好、责任心强、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内部审计部门,增强内部审计力量,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同时,加强内审人员后续教育,通过对在岗人员进行长短期培训,掌握最新的审计法律法规及审计方法,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实践,对工作经验进行及时的总结,以不断完善审计手段和方法,提高审计人员敏锐的洞察力、判断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二)转变观念,全面实现内部审计职能目前随着高职院校的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和频繁,内部审计应重点放在促进和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和提高效益上;应把定位点放在当好学校领导的助手,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效益上,由监督型的审计向管理型的审计转变。内部审计部门要找到自己的位置,选择那些领导关心、教职工迫切希望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审计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合理、可靠的依据。充分利用自身熟悉学校的规章制度,熟悉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熟悉财务状况等优势,选准内审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帮助高职院校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实现资源最佳配置。内审人员紧跟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精悉经济领域中的各项方针、政策,当院校制定和实施新的改革措施、新的经济政策时,内审人员要根据所掌握的各方面经济政策、法规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从众多的资料中摘录出来,说明理由,供领导阅读参考,在国家地方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谋求本单位利益最大化。内审部门不能只挑毛病,而是通过审计,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在微观领域的监督中,应以事前审计为主,事后审计为辅,以预防问题的发生为主,以查处问题为辅,把违纪现象消灭在萌芽中。通过发挥审计各项职能,达到服务的目的。

(三)参与制定内控制度,强化内控制度审计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学校的管理部门,内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对学校内部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同时又熟悉本校特点,可以广泛地参与从院校长远规划制定、经费安排、资金筹集到招生、就业、教学、科研等各个方面的内部控制工作,向院校提出加强内部控制和改进管理的建议,促使学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制定一套具有很强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开展以内部控制评审为基础的审计,既能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又能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加强内部控制和改进管理的建议。能从源头上遏制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一是完善控制环境,让管理人员及员工从思想意识上认识到制度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二是健全内部控制活动,即职责分工、授权与批准、内部验证等;三是健全内部牵制制度,任何经济事项的处理,必须有两个及以上人员分工办理,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约束机制;四是内部审计部门须以独立第三者身份,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内控制度进行审计,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由于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系统,这就需要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调整、完善管理制度、措施与办法。因此,内部审计部门还需要参与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后不断整合、提升、完善、修正的工作,不断提高学院的内部控制水平,为学院管理与决策服务,促进高职院校健康快速发展。

(四)突出重点,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以资金管理为入手,经常进行专项审计。内部审计在对学院的资金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常规审计的同时,还要经常定期不定期的对教学、科研、后勤等各项职能的履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如教材专项审计、学费收缴专项审计,学院图书馆图书购置和实际保管、库存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学校教学科研设备采购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计,对物资、设备管理使用的效益性进行审计,可以保障院校的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学院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审计专项预算需调整的原因及明确的调整项目、数额、措施和有关说明,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预算最终实际执行结果如与计划差异较大,是否有合理的原因分析;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益情况等。通过这些审计,可以随时发现学校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以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突出敏感问题的审计。一是审计收入。如各类咨询和社会服务、短期培训办班的收入等。一查收费标准是否合规、合理;二查是否纳入学院财务管理、是否有损失集体利益而肥个人小团体的情况;二是审计资产。审计资产的增加学院是否确实需要,报废是否符合手续,转让的资产是否长期闲置,采购价格是否合理等;三是审计建设修缮项目,主要查工程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增加透明度;四是中层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五是经济目标责任审计。

参考文献:

第7篇:高校审计问题范文

论文关键词:转型期,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对策

随着高校校内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深化,高校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为了适应高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新的变化和需求,内部审计亟需转型。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应由原来只重视监督转变为监督与服务并重,由原来只重视查账转变为查账与管理并行。正如刘家义审计长指出的“内部审计不仅是现实资产的保护者、财务报表的复核者、会计核算的勾稽者,更是强化管理的促进者、提高效能的推动者、价值增值的倡导者”。因此,处于转型期的高校内部审计应积极开展以提高办学效率、效益和效果以及促进高校内部科学管理为目的的绩效审计、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工作,在原有“监督”职能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服务”和“管理”的职能。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发展,在对加强高校干部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随着中层领导干部的定期轮岗、学校组织部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逐渐成为高校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

因此,笔者认为在内部审计的转型期,我们有必要积极发现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结合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服务、管理”的职能深入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一、转型期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流于形式,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

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立项一般都形成了一套较规范的程序:由学校组织部门或其他部门向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委托,审计部门再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审计。但大多数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的时效性较差,几乎都是“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组织部门往往是在领导干部离任、调任或提拔后才提出审计委托,形成了审归审、用归用的现象。这一现象导致了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审计结论和评价并没有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也仅作为干部档案中的一份“手续”材料而已。

(二)经济责任不明确,被审计对象抵触情绪较大

首先目前大部分高校虽有制定所谓的经济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但由于条例制定部门宣传不到位、干部任用部门对新上任领导教育不够、新上任领导自身不够重视等原因,大多数领导干部对自身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并不明确。甚至有的领导干部缺乏必要的经济责任意识,觉得自己没有承担什么经济责任,没有必要审计。其次,经济责任制的相关条例内容制定的也不够具体,内容比较空泛,相关领导干部或审计人员难以参照执行或进行考核评价。另外,大多数领导干部对审计认识也有偏差,认为审计就是来挑毛病、找麻烦的,对审计抵触情绪较大。

(三)法规制度滞后,审计评价指标不健全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结果是要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审计评价,供组织、人事部门参考。要做出较全面、客观的审计评价,就要有科学的审计评价指标及合理的指标评价标准作为参考。然而,目前相关的法规制度中涉及指标这块的内容还比较少,而且由于目前高校财务核算方面的缺陷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不明确等原因,审计人员获取形成相关的审计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所需的数据比较困难,导致审计评价指标的不健全。由于审计评价指标的不健全增加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难度与风险。

(四)审计方法与内容比较单一,审计风险大

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主要还是审查账面资料,审计内容也主要是侧重于财务收支的合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以及个人行为是否廉洁等。由于目前高校的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和丰富,很多经济活动并不完全在账面上反映出来。审计方法果只审查账面资料,不注重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调查、了解及分析,审计内容如果不相应的扩展到包括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是否科学、内部管理是否有效、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等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就无法准确了解被审计对象对经济活动的真实影响以及应承担的责任,也就无法对其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加大了审计风险。

(五)审计部门自身因素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首先,目前多数高校的内部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受到编制所限,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少。当面临大面积领导干部换届轮岗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在时间较短、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内部审计人员在做经济责任审计时就会出现应付了事、走过场的情况,影响了审计质量。其次,目前高校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多为财务出身,知识结构比较单一。而经济责任审计特殊的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要求审计人员要有较高的综合业务水平和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但就目前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而言,势必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再次,由于审计成果利用程度不高,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审计人员在做经济责任审计时也往往流于表面,对发现的问题不予深究,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也避重就轻,提出的审计建议也泛泛而谈,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

二、转型期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重点

从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情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仅仅初步发挥了评价、监督的作用,对促进学校财经、干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的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因此,笔者认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今后应积极适应内部审计转型的要求,重点朝着为组织考核、评价干部做参考,为领导了解学校基础单位的财经状况提供信息,为学校加强科学管理出谋划策,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建议的“建设性”,以及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免疫”功能等的方向发展。

(一)加大宣传,转变观念,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环境

首先,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快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并对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大力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教育等活动,让校领导、相关单位和被审计对象,重新认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具有“监督”职能,更具有“服务”和“管理”的职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应该是为组织等部门考核、评价干部做参考;为领导了解学校财经状况和基层单位管理情况提供信息;为学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学管理出谋划策;为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济行为服务。通过宣传、教育等活动,转变领导、群众的观念,积极消除被审计对象的抵触情绪,努力形成一个“领导重视、群众支持、被审计对象欢迎”的良好审计氛围。

其次,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执行及监督体系。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一般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据刚出台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有关内容规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通过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指导、检查、协调本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交流和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困难和问题等。通过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能有计划的安排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改善“先离后审”的情况。同时通过相关部门的全方位参与,使其加深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的认识,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难处,能积极给予配合,并且能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

(二)改进审计内容与方法,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应从目前的侧重于对包含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合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以及个人行为是否廉洁等内容的财务收支审计、法纪审计,扩展到包含绩效审计、管理审计等内容。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审计,真正实现经济责任审计为学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学管理出谋划策;为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济行为服务等目的。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在传统审计方法的基础上应更加重视调查、分析等审计手段和方法的运用。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审前的公示制度、座谈会等制度与方法,收集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分析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定审计的关注点;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签订的经济合同及会议纪要等资料的查阅,结合账面资料,掌握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及执行等情况。通过以上方法的运用,首先可弥补以往仅限于审查账面资料的不足,对被审计对象能做出较全面、客观的评价,从而较好的控制审计风险;其次可全面的了解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情况,能为其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改进管理、规范经济行为的审计建议

(三)明确领导干部任期目标,逐步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首先,内部审计部门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新任领导干部的任前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与学校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和构建,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各个岗位的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通过培训,让即将上任的领导干部明确自己即将承担什么经济责任,以及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其次,要进一步明确岗位任期经济目标,对每一位新上岗的领导干部提出具体明确的任期经济目标,以便年终或任期结束时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同时也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提供依据。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客观、公正的对被审计对象完成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评价,有赖于制定出一套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建立应充分考虑高校的行政管理体制、财务管理体制,并结合高校具体的财务数据指标,采用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对比性指标和分析性指标并用的模式。刚出台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提到了一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定量评价的指标,但这些指标还比较分散、不够系统,且这些指标可参照的标准值是多少还不是很明确。因此,要形成一套科学、实用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要依靠理论研究者,还要依靠每一位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者在审计实践工作中不断的总结、归纳。

(四)重视审计建议的质量,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是通过审计对被审计对象完成经济责任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评价,另一方面还应通过审计发现基层单位在经济活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与漏洞,为基层单位预防和规避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经济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对于内部审计而言,一份包含中肯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审计报告会比一份只是挑毛病、做出不痛不痒的审计评价的审计报告更受到学校领导、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欢迎和重视。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能在审计报告中提出高质量的审计建议,为学校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将会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的的质量,大大的促进审计结果的利用程度,也是对内部审计作为“强化管理的促进者、提高效能的推动者、价值增值的倡导者”的最好体现,发挥了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五)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切实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发展

首先,要提高现有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丰富引进审计人员的专业类型。注意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内容的选择,改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其次,注重开展审计人员之间的工作经验交流,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和特殊情况进行讨论、分析,开拓思路,实现共同提高和进步。再次,要增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强调审计人员应该遵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1 高尚国 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机制 教育财会研究,2008,(3)

2 陈晓芳,桂珍若 关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理性思考 审计研究,2006,(4)

第8篇:高校审计问题范文

一、现行工资的构成及特点

高校工资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即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收入和高校内部的岗位津贴。岗位津贴又由地方政策性津贴和校内津贴构成。其中工资收入部分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差异不大。岗位津贴中地方政策性津贴如交通费、通讯费、菜篮子等也受地方政府的一些政策约束,而校内津贴部分如课时津贴、加班费等都由各校自行建立,发放等级各异、发放形式灵活、发放办法多样。因此,高校工资既具有事业单位工资共有的特点,又具有高校特有的将学历与资历、责任与工作量紧紧贯穿于工资之中,结构繁杂的特点。

二、工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工资审计主要从应付工资的正确性、工资总额的合规性、工资的合法性、发放的合理性、分配的客观性这五个方面入手。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资、津贴、补贴结构复杂,项目繁多。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既有国家统一的按职务工资和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也有高校内部的岗位津贴,即从高校预算外创收中拿出一块来进行内部再分配的收入部分。不同人员的工资标准设计也不尽合理,有的按职务套工资,有的按职称套工资,有的职务晋升了不增加工资,有的晋升新职务后,工资增加好几级。对于一些海外归来的学者、特殊岗位的教授的津、补贴发放,例如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国家并无明确的政策、依据,完全由学校审批,随意性很大,导致了审计时也无据可依,给审计增加了难度。

(二)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高校的教职员工队伍比较庞大,有人才市场招聘的、有海外归来的、有退休后特聘和返聘的、有社会外聘的等等,各种政策待遇各不相同。甚至人事部门自己有时都搞不清楚,在人员变动、职务变动、工资录入中很容易出现问题,财务部门在发放时操作上也极容易出现失误。在审计中经常发现因计算错误而多发津贴的现象。

(三)虚领、冒领工资。有的单位虚增调入员工,扩大应付工资;有的单位不删除调出员工姓名,增加应付工资;有的单位故意不删除死亡职工,虚增应付工资;甚至有的单位干脆虚列员工姓名,无中生有,扩大应付工资。有的院系、部门多报加班天数、人数,然后冒领工资,贪污占用。有的捏造一些莫须有的外聘教师、客座教授,利用它们流动性大、无从查找的特点,编造课时费,套取单位资金。

(四)代扣代缴的款项不扣不缴。高校由于有学生的需求,因此水、电等部门都是月末从高校开户行中直接划转水电气费的总金额,然后由学校再从需交纳的职工中代扣。审计中发现有的高校给职工代垫的房租、水电费、医药费等款项从不代扣,把它作为一项福利分给职工。而对于一些教职工去世或调离后,家属居住其房屋又不在学校工作,学校更是无法代扣水电费。

(五)巧变名目,偷税漏税。有的学校在引进人才时,一次性发放安家费、科研启动费、课题费等费用,但这些都是工资外收入,从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教师的课时费、加班费等补贴也都与工资脱钩,偷税漏税。

三、完善工资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工资审核。首先要设立专职工资审核人员,每月对工资银行账户进行核对调节;其次要完善审核环节,尤其在工资录入、套改这些容易出错的关键时期,更要关注。对于一些长期由出纳财会人员代领的工资,要加强监督。

(二)完善工资管理软件。随着工资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高校人事分配制度的不断发展,原始的EXCEL表格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高校工资管理的需要。例如个人所得税的管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医疗保险金的管理、养老金的管理、业绩津贴的管理等,这些都要求有一套全新的、完善的工资管理软件的出现。

(三)规范政策依据。对于一些由学校自行规定发放的津贴种类,制定政策来规范,建立授权批准控制,避免津贴发放“一支笔”的现状。把生活补贴、住房补贴、课时费、加班费等这一类收入用制度规范起来,减少发放的随意性。

第9篇:高校审计问题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校 委托审计 控制管理

本文系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第二批科研基金项目“高校工程建设委托审计控制管理问题研究”(2013-37)的阶段性成果。

委托审计的含义与其在高职院校中的应用现状

委托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将其审计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委托给另一审计机构办理的行为。委托审计在实践中分为两类:一类是没有隶属关系的审计机关间的委托,这种委托可以是办理某一审计事项,也可以是办理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调查、核实事项;另一类是审计机关将其审计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委托给内部审计机构或社会审计组织办理,但审计事项应经审计机关审定并做出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1]。

高职院校工程建设结算委托审计主要指的是高职院校内部审计部门将没有精力和能力进行审计的内部工程建设项目委托给工程造价事务所等社会审计机构进行结算审计的一种委托审计形式。这种委托审计属于以上分类中的第二类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委托审计由于其优点突出,审计效果较好而审计成本较低,已经成为现今高职院校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所普遍采取的一种形式。

自审和委托审计的利弊对比分析

1.自审的优势

由于内审部门对于高校自身情况比较了解,因此在自审过程中与建设方的沟通相对便宜。此外自审也能为高校节省一部分审计费用。

2.自审的弊端

高职院校内审部门目前大多属于合署办公,独立性不强,部门人员数量较少,内审专业技能素质较低,缺乏专业性。在进行调研的陕西省25所公办高职院校中,高职院校设独立内审机构的仅有2所,其余大多与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党政办等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人员一般为2-4人,不设专门从事审计的人员。合署办公的特点使内审部门的职能发挥受到一定约束,独立性不强。合署办公的内审人员大多是设置内审部门之前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因此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较低,尤其是工程审计的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难以应对复杂的内审工作。而且合署办公中内审人员大多身兼数职,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顾及内审方面的工作。

3.委托审计的优势

外部审计机构大多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审计人员知识结构配置合理,审计软件先进,相比内审机构来说独立性较高。借助外审机构的这些优势,可以为高校内部工程建设审计利用和服务,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益[2]。

4.委托审计的弊端

外部审计机构对高职院校内部工程情况缺乏了解,在审计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沟通和协调等各方面的困难,这就对高校内审部门的协调能力提出了考验,只有通过内审部门在建设方和审计方之间协调沟通,才能使工程建设委托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综合分析以上各种利弊因素,结合目前高职院校内审部门现状分析,可以看出,自审的弊端在短期内很难得到改善,而委托审计的优势表现得比较突出,其弊端也可以通过内审部门的协调得到改善。因此,在目前内审部门没有能力和精力自审所有项目的情况下,将一部分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计采用委托审计的方法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结算委托审计控制管理关键点分析

1.确定适宜委托审计的工程建设项目

利用成本收益分析法分析确定适宜委托审计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讨论的前提是建立在目前高职院校内审机构自身能力和精力不足的情况下,剔除自审和委托审计可能产生的不确定的隐性成本和收益,只考虑用货币容易计量的显性成本和收益,将模型简单化。在此条件下,委托审计的收益为工程项目核减金额,成本为审计费,当收益大于成本时,适宜委托审计,当收益小于成本时,适宜自审。

2.做好建设方、施工方与社会审计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对确定为委托审计的工程建设项目,审计过程的沟通协调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主体:建设方、施工方、内审部门、社会审计方。

在复杂的审计关系中,内审部门是核心,要全面负责并坚持做好建设方、施工方、社会审计方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一般为高校基建部门例如基建处,施工方即工程施工单位,社会审计方一般为受高校内审部门进行工程审计的工程造价事务所,高校内审部门即审计处要在三方之间进行审计过程的全程监督、沟通和协调。社会审计机构虽然专业人员充足,专业技能较高,但对高校内部情况却缺乏了解,这就需要内审机构人员从中协调,在审计中全过程配合社会审计方,向审计方提供工程项目资料。

内审机构要对送审的资料进行核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确认[3]。例如,对于某些工程变更签证资料,编号不连续或是手续不完整的,以及没有建设方签字并盖章的,内审机构不予确认。内审机构也要与建设方保持沟通,就工程项目资料进行核实。审计过程中,审计方也可能提出审计疑问需要建设方答复,内审机构要长期充当好审计方与建设方之间的桥梁,及时协调双方工作。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后期,内审部门要全程监督社会审计方与施工方的对量工作。施工方即为高校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施工单位。在审计过程前期,一般应避免社会审计方与施工方的直接见面。在审计过程后期,社会审计方需要与施工方进行对量。这时,内审部门需要全程监督,以避免社会审计方与施工方的串谋舞弊。建设方也需要全程配合,对于没有得到建设方认可的变更签证,审计方不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