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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现有国家法律法规和审计方面的规范,笔者认为可控选择的审计模式主要有三种:在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中进行;对科研经费进行专项审计;利用对科研项目经费审签时进行审计。三种模式各有优势和不足。
(一)结合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开展 有利的方面在于,将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纳入学校整个财务运行管理中审计,便于整体了解和把握科研经费总体状况,对科研经费的总收入情况、各科研项目的经费拨入、划转、结存、结余等、科研项目经费的支出报销等方面比较清楚,对科研经费和学校其它经费管理的异同情况便于对比分析。不利的方面在于,由于学校财务本身项目较多,科目较细,财务系统庞大和繁杂,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工作量很大,而审计人员的数量普遍不足,精力有限,在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时可能无暇顾及科研经费的具体管理和使用情况,对科研经费的审计可能变成走马观花式的了解,不能发挥审计的指导作用和审计的威慑作用。
(二)对科研经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这是一种比较值得推广的审计模式。通过此种方式,使审计人员专注一点,集中精力摸清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从而发现管理中的风险和漏洞,还可以在审计过程中同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研部门和相关人员共同探讨经费管理使用中的一些问题,从而规范和理顺管理关系,指导制定一些符合学校实际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通过对具体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深入审计,发现经费收支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指导,并对项目经费管理部门和人员发挥警示作用。不利的方面在于,此种方式工作力度大,需要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需要同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协同配合,否则可能遭遇的阻力较大,工作开展起来比较困难,特别是那些科研经费总体有限学校。审计工作的力度过大,把握不好审计监督和服务的度,可能在科研人员和相关领导中形成不支持科研工作的不良印象,有害于审计的权威和形象。
(三)利用科研项目结题对项目经费审签时进行审计 根据现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一些重大科研项目结题时均要求编制项目经费收支的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部门应在财务报告书上签署意见,审计部门应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签字。这为科研项目经费的审计监督提供了切入点。审计部门完全可以利用审签的机会,对单个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签署审计意见。但问题在于,科管部门或科研项目组习惯于在项目结题的时间临近点才慌忙报送结题报告和编制财务报告,使得审计高校科研经费监管系统若干问题研究部门根本没有时间进行深入审计。考虑大科研项目结题的紧迫性,同时显示对科研工作的理解和重视,审计部门只得在面对财务部门已签字认可的财务报告中签署审计意见。因此科研经费的审签在实践中很大程度上形同虚设。
由此可见,上述三种模式各有利弊,笔者认为应当结合进行方能发挥审计监督的应有作用。我们的做法是,除坚持每月查阅财务月度报表外,每年初一般3-4月份,对学校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在审计过程中结合国家对科研经费的要求,在翻阅财务原始凭证时对科研项目的报销单据进行重点关注,及时发现经费报销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对记账凭证中反映的资金出处和去向进行了解;在查看财务项目账时,不仅关注通过财务预算划拨到各部门管理使用的项目账,而且对科研经费科目下的收支明细进行重点关注,看科目设置和日常管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通过财务报表总体把握学校科研经费的收支、结余、结转等情况。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多次协同科管部门普及学校科研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为审计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力图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的审签办法,充分利用审签的机会开展对科研项目经费的审计监督。
二、科研经费审计监督新模式
高校审计工作应始终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对科研经费的审计也不例外。科研经费的监管和使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对博弈关系,应努力形成良性互动,构建双赢局面。
(一)坚持依法审计 科研经费是学校办学经费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来源于上级有关部门的纵向经费还是来源于合作单位的横向经费均属于学校收入,是国有资金而不是个人财产,都属于审计监督的范围。因此,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责无旁贷,无论是财务部门、科管部门还是科研单位、项目组和科研人员均有无条件配合审计监督之责。那些认为科研经费属于项目组、科技人员,认为他们有绝对支配权的说法和做法是经不起推敲和检查的,与国家的要求和有关规定不符,也是在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容易犯错误甚至违法犯罪的。审计部门应当理直气壮,大力宣传科研经费的国有性质和公用属性,依法大胆开展审计工作,主动把科研经费的审计纳入审计监督的范围,确保科研经费真正用在科研上,防止科研经费转化为个人的福利,防止通过申报虚假科研项目骗取国有资金、通过科研合同转移国有资金、通过经费报销化公为私等现象,促进学校科技事业和学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
(二)结合单位实际审计 各高校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有自己特有的内部管理体制。有的高校科研经费总额巨大,甚至远远超过教育财政拨款,有的高校科研经费有限,科研积极性不高;有的高校对科研经费统一由财务部门分项目核算管理,比较规范,有的则由科管部门承担具体管理任务,与财务部门分工合作,还有一些协调问题。审计部门应该结合各自单位的实际,特别是内部管理的不同模式探索适合本单位的审计模式。比如我校采取的是财务部门和科管部门分工合作的模式,科研经费的日常管理主要由科管部门负责,由科管部门建立项目卡片,进行分项目的登记,报销审核分金额大小分别经项目组、系院、科管部门、分管校领导、校长等签字报销,财务处仅设置科研经费一个子项目进行财务核算。因此对科研项目的审计就必须依赖于科管部门的卡片账,审计重点关注的是科管部门的管理流程是否合理、科研经费的划转是否及时、是否有截留项目组科研经费的情况、审核是否按申报书列示的项目严格把关、是否坚持结题结账、经费余额同财务部门是否一致等问题。
(三)突出审计重点 审计工作是个无底洞,审计应当始终坚持全面审计,又突出重点,重点是否突出直接关系审计工作的成效。科研经费审计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是经费来源主体多元,项目众多,预算不科学、专业性强,有的项目周期较长,加之目前我国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突出,积弊太多,常常有无从下手之感。可以根据项目大小、经费多少确定重点审计项目;也可根据审计力量情况,选择能胜任,有实效的项目作为重点审计项目。还可以根据从各方面了解的突出问题确定审计重点。审计重点的选择应该有利于解决和规范有关问题,有利于防范管理风险和漏洞,有利于发挥审计的教育、提醒、警示等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我们一般把重点放在报销原始单据的查阅、科研经费中人员经费的支取、科研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科研余额的处理、科研结题结账等方面,在关注这些重点的过程中发现了不少问题和不足,并向学校提出了诸多意见建议。
(四)做到务求实效审计 审计不能为了审计而审计,应当通过审计工作发挥学校经济和管理系统的免疫功能,促进学校的良性治理。对科研经费的审计目的是发现经费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通过审计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的经费管理使用制度,建立有利于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科研经费合法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发展;保护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不违规违纪,促进学校廉政建设。因此科研经费的审计既要顺势而为,借国家重视之力、之时,抓住工作开展的有利时机,积极主动介入科研经费的管理,确定一些科研经费重点审计项目,明确审计方向,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不能全面开花,浅尝则止,搞形式,走过场,那样起不到审计的作用,反而会激发对审计工作的反感。正确的做法是,审计过程中要以发现问题为中心,应可能找出一些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揭示管理风险,审计后要跳出审计看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只有这样方能发挥审计的实效。
近年来,我校积极探索和践行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的内部审计高校科研经费监管新模式,并将其运用到科研经费的审计中,努力构建“服务导向型审计”新模式。审计部门同科管部门、财务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提供审计咨询服务,帮助科研和财务部门建立健全经费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同科管部门、财务部门等一起协助科研项目的申报,试行科研项目预算评审,积极参与对科研项目申报和拟购固定资产的专家论证;通过参与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结题经费审签等方式及时反馈审计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指导项目负责人和相关管理部门防范和纠正,从而建立起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机制,增强了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和建设性。审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学校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形成了和谐审计的局面,提高了审计效率和效益。
参考文献:
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实力的增强,各级政府均不断加大对科研课题的投入,企业间横向课题规模也不断增加。为了保证科研资金使用的安全与高效,一系列规章制度相继出台,以规范科研经费支出。如:2006年财政部、科技部共同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并不断加以修订完善。同时,承担科研课题的企事业单位,为了确保专项资金的高效使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针对性颇强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尤其是近几年的结题审计与其他专项审计,揭示出科研经费支出存在挥霍、挤占等重大问题。本文结合科技型企业的现状,探讨经费管理问题的成因并且提出针对性建议,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课题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1.在科研经费申请环节,存在课题预算与课题执行存在脱节现象,预算合理性准确性有待加强。如沈婕、张跃明等人所指出,“目前课题经费在立项阶段编制的预算往往与科研课题实际执行内容存在较大偏差”,“不能正确地反映专项课题所需资金数目。”[1]究其缘由,多为下述原因:
(1)一些企业为了更高效的申请到课题经费,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申请部门,这就导致预算编制人员与课题实际执行人员不同,且彼此之间欠缺交流,为后期的预算执行埋下了隐患;
(2)课题申报人员欠缺财务知识,在编制预算时,因不熟悉税收、会计政策,造成数据偏差。如曾有科研人员因不了解国拨经费购买的固定资产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而在预算中少计了设备支出金额,再如,一些预算编制人员,对人员经费理解不够深刻,在预计劳务费及专家咨询费时,往往脱离实际或预计了不应该计入的支出。
(3)而最主要的原因,则是“(一些单位)编出的预算仅是为满足争取科研项目的需要,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科研实际所需成本, 造成预算编制与结题结算不匹配。”[2]为了便于通过课题预算评审,编制人员往往倾向于加大设备经费预算,而不考虑部分项目负责人“同时承担着多个科研项目,并且这些项目之间存在着一定关联时,会出现仪器共用、资料共享的情况,进一步延伸出部分经费无需支付的情况。”[3]
2.在经费支出环节,一方面经费支出管控不严,违规违纪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则是实物资产监管不力,浪费现象屡见不鲜。所以近年来,“科研经费的发放也渐渐成为腐败高发区。”[4]
(1)财务报销方面。审计人员总结了“目前侵占科研经费主要有四种惯用手法 --发票套取、收受回扣、虚假合同骗取、财务人员顺手牵羊”等[4]。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科技型企业因为本身主要承担生产经营任务,期间会发生制作费、差旅费、会议费、人员经费、设备材料购置等成本费用,这些成本费用支出与研发经费支出在实践中并不易于区分,而且承担课题项目的负责人往往也是生产部门的负责人,掌握着报销签字权;同时财务人员对课题的具体情况、每一阶段需要对应的支出也了解较少,报销审核时往往仅形式验证票据的真实性,无法确认是否应该发生此类活动,这就客观上为项目负责人“挂羊头卖狗肉”,以生产支出挤占课题经费创造了便利条件。
(2)财务制度建设方面。科技型企业的人员往往同时承担着生产、科研任务,而场地、水电等也通常共用,大多数企业未针对这种情况,制定合理的分摊标准,并将之制度化;甚至于个别企业尚未做到按单个课题进行对收支进行单独核算。
(3)实物资产管理方面,由于前述在科研经费申请环节存在的种种弊端,造成课题经费购买的实物资产存在大量浪费或闲置。另外一方面,虽然财务制度要求对达到标准金额以上的实物资产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但是课题试制设备支出有其特殊性,大量试制材料的投入往往被消耗,无法形成资产。对此项支出,财务人员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一般会在购入时一次性记入课题成本。而课题组人员因为不熟悉财务制度等原因,通常也不会主动告知财务试制设备是否成功,是否应予以资本化。这可能造成课题结题后,账外资产无人管理。
3.课题决算阶段。该阶段需进行成果验收及经费决算,但往往存在课题整体支出不足、支出细项超支或不合规等问题。为了顺利通过审计验收,此阶段财务人员在压力之下经常盲目调账,课题负责人则突击花钱。一方面牵涉了企业大量人力精力,甚至影响到正常生产经营,另一方面课题成本反映失真。
二、改进科研经费管理的建议
1.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营造良好内控环境。为了保证科研资金的高效合规使用,企业应建立符合自身特点与科研规律的管理制度,如主管领导负责制、激励机制,并落实到责任人。
(1)主管领导负责制。科研项目负责人虽然有一定的支配资金使用权力,但是能够调用的资源往往局限于承担课题内部,无法从企业整体的高度为课题提供有力支撑。这就需要企业管理层加强对科研工作的重视,至少一个高层管理人员(如院长级)主管科研工作,以便于各部门沟通协调,为科学研究提供理想的工作环境。
(2)薪酬激励机制。毋庸讳言,科技型企业中,主要从事生产的员工与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员工存在薪酬待遇上的差别,科研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其劳动投入是不成比例的,因此普遍存在重生产轻科研的现象。因此,完善企业内部收入分配体系,适当提取研发基金,以奖励优秀科研人员;创造更多的进修机会,以提高人员科研能力,这些措施都将极大的提高科研人员的研究热情,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挪用、挤占科研资金的情况。
2.加强科研预算控制,从源头上杜绝经费滥用。
(1)预算编制工作既是科研项目管理的起点,也是科研经费支出的依据,因此,编制一份切合项目研究实际的预算,具有重要意义,研究人员、财务人员、管理人员都应参与预算编制工作,并从各自专业角度提出意见,保证预算编制的准确、合规。当然,此种跨部门的合作,须在主管领导的主持下,方能达成。
(2)预算执行中应建立反馈预警机制。财务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科研课题的核算,并依据实际情况定期编制项目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对比明细表,以书面形式提交项目负责人及主管科研的领导查阅,方便相关人员掌握项目经费支出进度。对经费支出的异常项目,财务人员应予以警示,要求项目负责人说明原因,必要时可以拒绝报销。
(3)必要的预算调整可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原则上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进行,但实际与预算出现重大差异,确实需要调整的,应重新制定预算,并按要求及时申报审批。
3.完善财务核算体系,加强实物资产管理。
(1)科研经费财务管理,除应按不同课题分别核算经费支出外,还应注重以下几点:一是财务人员在审核时除一般票据真实性核查外,应关注支出的合理性,以杜绝项目人员以无关支出挤占科研经费;二是制定合理的内部结算价格。多数科技型企业本身就具备做相关测试实验的条件与资质,可以满足科研项目测试化验加工的需求。因此制定一个合理公开透明的内部结算价格,能够有效节约项目成本,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在实际处理时,财务人员还应注意手续的完备性,检查是否签订了内部协议,是否能够提供发票等事项。
(2)做好实物资产登记手续,定期盘点实物资产。这里所指的实物资产,不止包括购置的固定资产还包括购买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等。这些实物资产均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规范申报、审批、购买、验收入库、登记入账、签字领用、定期盘点各流程,避免浪费与滥用。
4.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完善经费监督机制。
经费监督检查的核心是就要做到对过程的实时控制,结合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总结的全过程审计。这就需要加强企业内审部门的力量。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必要时可以从其他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联合小组对科研课题进行专项审计;同时借助外部审计机构的年审等工作成果,对课题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需要注意的是,作为科技型企业事后总结不应仅仅满足于经费支出的合规、还应关注科技成果的推广,是否转化为生产力。
关键词:科研经费;风险管理;会议费
一、科研经费存在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科学研究事业发展,对科研经费的投入也随之飞速发展。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也越来越广泛,主要分为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指由国家基金委及有关部委、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等主管部门以项目拨款方式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接受企业委托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让企业、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获得的经费。由于单位制度建设、内控执行、课题负责人及科研经费审核人责任意识等种种原因,科研经费安全受到威胁,存在被违规使用、挪用、套取等风险,问题也受到社会各方的关注。
比如会议费,可能存在以下风险: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超预算报销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违规超标准报销会议费:超范围报销会议费:夹带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
二、科研经费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单位制度建设不健全
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如《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对科研经费管理做出规范。但单位层面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修订、更新比较滞后,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无法满足新的管理需求。其次,部分单位的管理制度可行性差,流程过于复杂,不可操作,形同虚设。再者,部分单位的管理制度针对性不强,未充分考虑单位具体情况,无法发挥管理作用。
例如单位未完善《会议费管理办法》,未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针对可行的具体管理规定,事前无法通过会议申请发现问题,防止风险的发生:事中经办人组织会议时无据可从,存在随意支出的风险,或利用制度不完善的漏洞,存在虚报会议费的风险:事后课题负责人、管理部门人员审核无据可依,造成无法发现或判断会议费支出问题的风险。
(二)单位自控执行不到位
部分单位虽然已建立起内控制度,但由于有些管理人员对自己的职责不明确,不清楚应审核的问题,签字应负的责任,抱着“其他人签字则跟着签字”的态度,即使科研经费使用存在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都无法被发现,使内控管理形同虚设。有些管理人员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从宽对待科研经费使用,避免与科研人员产生冲突,影响内控执行效果。更有甚者,一些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为了私心或私利,协助违法违规经费使用,使内控管理失效。
譬如单位未落实会议费内控执行,部分相关人员对各自的职责不清晰,如:课题负责人不清楚应审核会议费的真实性,科技处应审核会议费的合理性、相关性,财务处应审核会议费的合法合规性等,责任相互混淆,造成一些问题重复审核,一些问题则无人把关的现象。部分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但缺乏审核方法,缺少审核经验,如:通过会议日程、签到表、预决算等材料,无法发现会议业务中隐藏的逻辑错误,以推断出相关真实性、合法性问题。部分相关人员则抱着“其他人都已审核过,应该不会有问题”的侥幸心理,使经过审核、审批的会议费支出仍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合法风险。
(三)课题负责人意识薄弱
课题负责人大多是学术型人才,风险意识薄弱,对科研经费管理缺乏经验和专业知识,对课题科研经费支出审核随意,未建立起“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负责人”的意识。事实上,课题负责人需对课题科研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严格把关,科研经费一旦被查出违法违规的问题,课题负责人将首当其冲。此外,一些课题负责人还认为科研经费是自己努力争取的成果,对其使用及管理拥有绝对的权力,不愿意受到单位管理部门的监管,仍未意识到管理的最终目的其实是保护科研经费,保护课题负责人,常常阻碍监管工作的开展。
比如,课题负责人一般都将会议的举办与组织事宜交由项目成员或研究室秘书负责,对会议实际需要发生的费用并不太关心,审核签字时也较少会进行应有的询问与了解,使不真实、不合法的会议费用支出很容易成为漏网之鱼,顺利通过课题负责人的审批。
三、加强科研经费风险管理的对策措施
(一)组织内审工作,发现科研经费风险
单位应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条例》及相关审计工作流程,对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程序、内容、要求等进行规范。同时,建立起独立的审计部门或从属于最高领导层的审计小组,审计小组应由知识结构多面、具有一定经验、相对固定的审计人员组成。每年将科研经费内审列入年度常规工作计划,抽取一定数量的研究室并根据其特点抽查经费使用情况,或者抽取1~2种科研经费对所有研究室进行专项审计,做到及时发现风险,发挥内审预警作用,防范于未然。另外,内审工作在审查经费使用真实性、合法性的同时,还需检查内控的有效性,发现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风险点,为风险防控工作提供依据,为改进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正如会议费,通过内审工作发现存在如下风险:1.通过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发现存在“无此发票信息”的虚假会议费发票,或通过询问发现旅行社虚开的会议费发票,配套伪造虚假会议议程、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2.通过航空公司官网查询机票,电子行程单无法查询或机票票价等信息与电子行程单不符,发现存在使用虚假电子行程单报销会议差旅费的现象:3.通过比对会议签到表笔迹、查询会议室租用、会议用餐情况等,发现假冒签字虚增会议人数、虚构会议天数以掩饰超标准报销会议费的问题:4.通过细查会议费报销票据,发现会议纪念品、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专家评审费等超范围报销支出,同一时段重复报销餐费、会议期间外交通费等与会议无关费用:5通过对比项目任务书、会议预算申请表等材料,发现存在超预算报销会议费的现象。
(二)开展风险防控工作,防范内审发现的风险
单位应对科研经费管理流程进行梳理、优化,结合内审工作报告、整改意见等,查找出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风险点,制定一一对应的风险防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具体职责,将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以会议费为例,根据会议费管理流程(见图1)以及上述内审工作发现的风险,分析梳理会议费的责任人、工作职责、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
首先,明确责任人职责,如:课题负责人审核真实性、必要性,科技处审核合理性、相关性,财务处审核合法合规性,主管所领导整体把握审批真实性、合法性等。各层责任人审核会议申请时,需要在《会议申请及预算表》签名确认,审核会议报销时,需要在《会议决算审批表》及报销单签字确认。其次,分析关键风险点,建立风险防控措施,如:课题负责人面对的主要风险为会议申请信息、材料不真实、会议未申报年度计划、预算项目脱节、编制粗糙、随意性大等,因此应要求经办人事前申请,通过确认会议人员名单、会议通知内容是否准确、完整以判断会议申请是否真实,通过确认会议是否在课题年度工作计划之中、是否符合课题会议费预算以判断会议是否必要:科技处需要管理的风险主要为会议事项与课题研究不相关、会议费超课题会议预算、会议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项目超范围、预算金额超标准等,应根据课题组提供的项目任务书、会议通知、会议日程、邀请函等材料判断会议业务是否与课题研究相关、是否合理,课题会议预算是否充足、预算明细是否超范围、超标准:财务处防范会议报销合法合规性风险时,应审核发票是否为正规发票:检查会议报销材料是否完整,如:是否附上《会议申请及预算表》、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费决算审批表》等:检查会议手续是否齐全,如:《预算表》、《决算表》、报销单是否已经签字审批:核对支出范围、金额与预算及决算、管理办法是否相符,如:报销内容是否与《预算表》、《决算表》内容相符,会议标准、报销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最后,通过经费申请与报销的审核监管,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加强责任人之间的沟通,最终建立起环环相扣、相互配合的监督体系。
(三)建立单位规章制度,形成常态管理
科研经费的风险管理最终需要靠科学的制度加以规范,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保护科研经费,确保科研经费真正用到研究之中。因此,单位应针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内审工作和风险防控工作的成果,根据自身的具体实际情况,建立或修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如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单位会议费专项内审发现的风险以及会议费风险防控工作的成果,制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为提升会议管理工作、保证会议费使用安全奠定夯实的制度基础。此外,单位还应定期检查评估制度使用、执行情况,根据单位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制度。
摘要: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高校科研经费来源多元化且数量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对科研经费的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管理更加重要。因此,必须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科研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科研经费;管理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高校科研与政府、企业的合作联系也逐渐紧密,所承担的科研项目越来越多,科研经费也随之大幅度的增长,近来,科研经费数量的多少已成为衡量高校实力的一个重要条件。然而,如何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是目前许多高校面临的严峻问题,科研经费管理有效性差普遍存在,从政府到高校,都在积极探索合理管理的制度,使科研经费既能合理的使用又能激发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一、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规范
目前,国家在科研项目支出科目、预算定额等方面还没有制定出科学系统的预算定额标准,科研人员并非财务人员,预算观念淡薄,只把科研预算作为争取科研经费的环节之一,前期可行性调查不到位,不进行足够的调研和科学的测算,编制出的经费预算不准确,预算内容不全面,凭以往的经验和估计填列出预算数据,缺乏前瞻性、合理性和规范性要求。
(二)缺乏全面准确的成本核算
教学资金与科研资金来源于不同的资金渠道,在使用时,要按规定计入各自的成本,但是在实际中,通常很难严格的将两者成本准确核算。高校的科研人员大多是教学、科研双肩挑,科研工作与教学工作有着密切联系,用于实验教学的材料经常被用于科研项目的实验,例如,教学用固定资产用于科研的使用费,从事科研使用的水电费等支出不计入科研成本,而是全部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科研人员的超比例提取津贴、酬金;在报销费用时,发票中所列的明细项目与实际支出情况不符;在人工费的开支上,虚构人员或假借学生身份套取助研补贴,使项目成本核算难以实现实事求是的原则。高校科研项目的成本只是部分地从科研经费中得到补偿,科研成本严重的挤占、挪用了学校的教育事业经费。
(三)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完善。
在高校中普遍存在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科研经费的专项审计工作流于形式,支出不合理,甚至发生违规调账。有的科研人员,为了逃避上缴管理费,将争取到的横向科研经费挂靠外单位,躲避学校对资金的监管;有的为了套出现金,用大量与实际不符的票据报销,如招待费、交通费等;许多项目结题不结账,在项目完成后相当长时间内一些项目负责人还继续使用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列支费用,疏于对结余资金的管理。
因此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普遍存在有效性差的问题,探索科研经费管理的途径与办法已成为提高科研水平,保证科研成果质量的关键所在。只有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才能合理分配使用、充分发挥现有科研经费的效益。
二、影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因素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有效性的影响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想要有效管理科研经费,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编制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制度
高校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工作,应由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课题负责人三方共同协作编制更为科学合理。科研管理部门应该制定统一的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可操作的预算程序,以及科研计划预算编制办法和说明,对科研经费预算的编制原则、编制要求、编制规程提出具体的要求,提高预算的可执行度。对科研人员来说,科研经费预算的编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经费预算依据科研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研究任务进行。编制预算要对整个课题研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进行预算,按照全额成本支出原则,并且将上报的经费预算在学校财务、科研管理部门备案。对财务部门及财会人员而言,应尽早介入科研项目,及时提供财会服务及进行财会监督,使科研人员及时获得财务信息的支持,编制更科学合理的预算。
(二)建立和完善全额成本核算制度,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
根据教财[2005]11号文件指出的,“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是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组成部分,各高校应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额成本核算制度,确定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的合理水平”。为了控制具体科研项目的支出金额,在使用科研经费的过程中,财务部门在建账时,应依据项目预算书中的各类明细支出项目增设相应的明细科目,设置每项明细科目的预算限额。在经费支出的的实际操作、核算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限额制度,对符合规定的且在预算限额内的票据予以正常报销,超出预算限额的支出,就不予以报账。这样项目负责人就能在前期更加详细地对经费项目支出进行合理估计,有效地避免经费的预算内容与实际开支相脱离,增强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
在纵向课题经费开支上,科技部门、财务部门应严格规定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人员经费、管理费、协作研究费,对这三项经费预算比例不能随意调整;人员费不能用于人员奖励,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研究人员的工作量,在批复的预算内据实支出;项目管理费用应在项目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规定的行政管理支出;项目中使用学校的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的使用费或折旧费等,应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合理的分摊计入课题成本。
在横向课题经费开支上,应建立兼顾学校、院系和科研人员个人利益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财务部门要按科研收入的一定比例弥补科研活动中消耗的使用学校教学设备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仪器设备和房屋的使用费或折旧费等。并在项目结题后进行财务分析,使科研经费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的内部审计制度
1.加强内控制度审计,促使科研经费依法管理。首先要做好科研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的审计,看是否包含针对当前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当中存在问题的相关解决原则和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本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使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
2.做好科研经费使用合规性审计,规范经费使用行为。认真做好科研经费使用合规性审计,加大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约束力度,严格控制经费的开支范围与标准,有利于防止滥用科研经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科研经费使用合规性审计重点有:学校财务部门是否统一管理科研经费,杜绝科研经费脱离学校监管形成经费使用体外循环等现象;经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票据是否合法真实,签字是否齐全;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专款专用;项目管理费、劳务费、人员经费开支是否超出规定比例开支;是否有结题不结账,结题后仍长期挂账报销科研经费等变相截留科研经费的违反财经纪律现象。通过一系列措施规范科研经费使用行为,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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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石勉.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和审计的探讨[J].经济师,2010(10).
[关键词] 内部审计;高校;财务管理;价值关系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0. 018
[中图分类号] F239.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10- 0029- 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也得到了不断深入的发展,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持续加大,不但大大提高了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同时,也取得了相当大的投资效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在这一过程中,高校在财务的使用和管理上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在这种形势下,进行有效的内部审计,就成为高校管理和使用资金方面的一个重要课题。
1 高校在财务管理中暴露的问题
1.1 资金的利用率和效益不协调
当前,国家在高等学校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各高校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却很不平衡,这主要体现为:有的地区或学校在经费方面的投入明显不够,同时,在某些地区和学校却又存在着教育和科研经费用不完的情况,高校在财务管理方面的状况不容乐观,有些项目在投资、应用和管理等多方面都效益较低,致使政府对高校投资的效益和力度有所降低。
1.2 高校控制财务风险的能力不足
随着高校自的逐渐扩大,在资金的筹集、使用等方面的活动日趋增加,投资的风险也就相应在成为一个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比如,有的学校为了实现发展规模和招生的需要,往往会贷款或举债,同时,学校向社会项目进行投资也时有发生,再加上校内在基础设施和科研、校办产业等方面的投资,而这些不同的投资在可靠性、合法性、是否能有稳定的效益等方面,往往都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这就加大了学校在财务方面的风险,致使学校控制这些风险的能力和措施明显不足。
2 内部审计在高校财务价值的意义和定位
从理论上看,内部审计应该是一种相对独立和客观的活动,目的就是为它所审计的机构提高效率,增加经济活动的价值。作为高等院校来说,内部审计在功能上应该定位在对学校工作的评价、协助和监督方面,重点促进学校在管理、内部控制、提高效益方面的基本监督和管理职能;审计工作者应该当好学校管理层的参谋和助手,努力使自己的职能从监督型审计转向管理型审计,围绕学校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将服务融于监督之中,促进学校和账务管理的自我完善,推进办学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具体地说,内部审计对于高校的财务管理具有下列重要意义和价值。
2.1 保证学校账务信息的可靠性
高校在进行内部审计时,通过查证账簿、经济活动资料和相关信息,可以真实地反映学校的管理现状,保证信息能够准确、及时,从而为高校的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和管理基础。
2.2 保护学校的财务完整和安全
高校借助于内部审计,可以有效地检查和分析高校的账务活动,防止在管理上出现漏洞,防范财务和资源的浪费,从而能减少学校资产的无谓损失,保证账务安全和完整。
2.3 促进资金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借助内部审计,在检查和分析过程中,可以消除学校在资产分配和管理中的弱点和盲点,挖掘出资金管理和应用方面的潜力,积极调动各部门的因素,推动学校提高管理和经济双重效益的同步提高。
2.4 推动制度的完善,提高管理和教育水平
有效的内部审计,还能推动学校进行内部控制制度和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强化内部控制的薄弱项目和环节,推动学校内部控制系统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3 通过内部审计提高高校财务管理价值的措施
为了推进高校的账务管理价值,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和财务部门充分协调,在服务和监督中体现内部审计的价值。为此,在高校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中要注意几种关系或问题。
3.1 加强高校财务的专项审计,突出重点审计
高校的内部审计,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结合本学校的情况,既要开展专项审计,又要抓好重点审计。在校内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审计和预算应该成为一项常规内容,由审计部门对经费预算做出合理、科学的评价,增加学校财务利用的透明度,便于各项管理有序高效实施。同时,还要做好预算的执行审计工作。
另外,对科研项目和基建、修缮的审计应该作为重点。因为随着高校科研经费的增加,越来越需要内部审计对这些项目进行充分和有效的评价、服务和监督,特别是那些占用国家资金圈套的项目,更是不能忽视,需要全方位地了解和公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不足与问题,力求科研经费能够科学、有效而又合理地得到利用。根据这几年的情况来看,高校扩建迎来了一个高峰,对于这些项目的审计也应该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对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把关和审核,确保学校的资金能够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和节约,实现效益最大化。
3.2 加强高校投资的风险审计和管理工作
针对高校在投资方面面临的种种风险,内部审计的重要职责就是对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学校首先要完善风险防范和管理体系,通过详细的分析和审计,明确存在的风险来源和背景,对学校在贷款、投资、使用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评估和分析,如实提出审计结果和建议,力求能让学校规避投资风险,确保学校在经济和教育方面都能长期、稳定地运行和发展。
4 结 论
高校有效的内部审计,可以推动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防范、规避和化解高校的资金使用和管理风险,大大提高学校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水平和价值,这对于高校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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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景桂,涂红星.基于风险导向的高校内部控制研究[J].中国审计,2010(24):44-45.
关键词:科研经费 预算执行 管理
近些年来,国家财政科研经费的投入量持续增长,为我国科技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由于预算执行制度体系和评价机制仍不健全,科研项目资金支出管理还不能完全适应科技创新活动的特点和规律,财政科研经费闲置、结余、浪费、支出不合理、效益不高的问题亟待解决。如何规范国家财政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管理,提高经费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是财政科研经费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
一、财政科研经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各类财政科研项目管理体系模式不统一
我国财政科研项目管理体制存在条块分割的现象,各类科技计划、专项林立,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及预算支出科目体系不一致,给科研经费预算支出管理带来不便。各类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和支出要求不同,容易造成管理混乱。
(二)经费预算执行与批复预算差异大
实际预算执行与批复预算存在较大偏差,超过预算范围、超过国家相关支出标准。涉及人员费用的支出不规范,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间接费绩效津贴开支内容不合规、不合理;随意变更设备材料采购内容,变更项目协作单位;会议费、差旅费支出超标,列支与本项目无关的行政办公费用;项目验收前随意调账、随意调整预算支出科目内容的现象比较普遍。
(三)预算经费到位时间与经费使用需求不匹配
财政预算经费拨付与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不一致,科研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资金现象时有发生。上级部门代编代管下属单位科研项目预算,资金拨付实施环节多,程序复杂,支出流程长,导致基层预算单位年初无钱可花,年底到款时不能及时安排支出。有的项目总承担单位或牵头单位不及时拨付预算资金,也容易造成项目合作单位财政经费预算执行困难,影响预算执行进度,造成大量资金账面结余。
(四)突击使用项目经费造成资金浪费
预算单位为了完成预算执行率考核目标,过度强调关键时点预算执行率,在每年预算执行的重要考核点,匆忙办理支出业务,在经费支出上未能做到严格把关,造成资金浪费。在科研仪器设备购置中,一般均应预留部分尾款,质保期过后验收合格方可以支付,但留质保金会造成财政资金结余,影响预算执行进度,造成单位为了花钱而花钱,导致国有资金和资产的安全性受到影响。一些科研项目在结题验收前预算未能完成,为避免结余经费上缴突击花钱,造成项目经费支出的低效和浪费。
二、预算执行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项目申请与实际需求脱节
科研单位和项目申报人为最大程度地保证项目申请过关,违背据实编制预算的原则,不考虑项目实施程序和配套条件,不细化预算支出内容,盲目承诺配套资金,铺摊子争项目。有的共同申报项目由上级主管单位或项目主持单位层层分解预算指标数,不按实际需求申报预算,造成项目非“可行性预算”,实为“可批性预算”。科研经费预算往往由科研人员主导编制,由于科研人员对国家相关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国家财经制度了解不充分、不透彻,且在财务成本管理知识上存在欠缺,导致预算内容编制不合理。
(二)对按预算要求支出重要性认识不够
一些单位未将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真正纳入管理决策范畴,未充分认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性,未能真正树立起“分配与管理并重、投入与绩效并重”的预算管理理念,把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仅仅当作单位财务部门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缺乏严格意义上的预算管理,科研管理部门及科研人员参与度不够。部分项目负责人对预算按计划执行认识不到位,对科研经费各个科目、项目预算的真实内涵理解不足,不重视项目预算支出按照合规、相关、合理的管理要求使用经费,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预估不足,准备不充分,没能及时将预算执行的要求和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三)预算执行过程缺乏有效监管
课题组、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各自为政,使得科研经费执行监管效率低下。单位各部门之间信息传递不及时,财务部门缺乏完整而及时的项目预算资料,无法对其预算的执行进行有效监督,审核课题开支时只是依照财经制度进行审核,而不是按照已审定的项目预算来核定支出。另一方面财务部门未及时向科研管理部门反馈经费开支中存在的问题,使得科研经费预算失去了对课题经费支出应有的约束力。现行的科研单位会计核算科目与财政科研项目预算支出科目之间对应关系不够明确,有的会计核算科目与预算科目实质内容相同而两者表达不一致;有的则多个会计核算科目对应一个预算科目。
(四)科研项目预算支出评价考核制度缺失
从国家层面来看,缺乏统一的科研经费绩效评价体系,如何对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考核,如何合理运用考核结果,都尚处于探索阶段。从科研经费使用部门来看,虽然有结题验收环节,但是并未建立以预算为基础的考核体系,管理部门并未对预算使用过程中的差异进行细致分析。
(五)部分预算支出科目使用和执行规定不尽合理
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存在支出规定过细过严、人员经费保障不足、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到位不及时、结余经费政策不合理等问题。科研人员智力价值得不到应有体现,政策规定的工资水平与科研人员实际贡献不匹配,绩效工资制度未建立。部分单位为了稳定队伍、吸引人才,通过占用科研项目经费来解决科研人员待遇。作为探索未知世界的活动,科学研究极富创造性,研究方式方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项科研活动的研究过程也是比较漫长的,期间各项支出结构客观上存在变动的可能。这些因素造成项目在实际执行中的支出与争取阶段申报的支出预算往往产生差异,虽然现行管理规定中对预算调整的程序和内容做出了规定,但多数科目不能够调整,必须与预算书完全一致。比如设备购置费支出对生产厂家、规格型号,采购方式等要求过细,设备费预算执行结构难以得到保证。在劳务费的支出规定中,对课题组为项目研究而长期聘用的人员费用需求没有做出规定,造成这部分人员费用支出界定不清。
三、预算执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财政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管理应立足我国科技创新实际,借鉴并吸收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起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预算支出管理机制,对资金管理实施全过程、系统化的改革,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使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
(一)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
财政科研经费预算是经费执行和验收的重要依据,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科研项目能否正常开展和顺利完成,关系到科研经费能否遵照经费使用规定合理合规使用。科研单位要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流程,夯实预算执行的基础,将项目预算书的编制工作放到与项目任务书同等重要的位置,以项目研究内容、目标为依据,坚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结合项目支出的特点,科学地编制经费支出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
(二)做好科研项目批复和预算拨款工作
加强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在部门预算批复前,建立科技计划经费年初预拨制度,以满足科研项目年初经费需求。项目主管部门应合理控制项目和预算评估评审时间,加强项目立项和预算下达的衔接,及时批复项目和预算。经费分配管理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合规办理资金支付。可实行部门预算批复前项目资金预拨制度,保证科研任务顺利实施。对于有明确目标的重大项目,按照关键节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拨款。
(三)调整优化直接费用支出管理
科学界定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支出范围,各类科技计划的支出科目和标准应保持一致。“十二五”初期,财政部、科技部研究制定的《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中,已经下放了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材料费等四类科目的预算调整权限,但其他科目之间不允许做调整。应根据科研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赋予项目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的自,比如:允许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三项相近科目支出之间调剂使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控制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间接费中人员绩效三项人员费用,允许调剂使用,限定支出总量;调整劳务费开支范围,将项目长期聘用人员费用和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中列支。
(四)完善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政策
对实行间接费用管理的项目,间接费用的核定应与项目承担单位信用等级挂钩,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用于补偿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实施所发生的间接成本和绩效支出。建立健全间接费用的内部管理办法,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充分体现科研人员智力劳动价值,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
(五)建全预算支出过程控制基础工作
从制度上统一的会计核算科目与科研经费预算支出科目对应关系,使财务核算的各类科研项目支出内容具有统一性和可比性。建立一套能与日常财务核算相结合的预算控制系统,及时提供项目经费支出信息,客观真实反映科研项目预算执行和预算结余情况。充分重视预算执行过程控制,财务部门、科研部门和课题组应熟悉科研项目预算执行过程相关信息,关注项目研究内容、进展、中期考核、课题结题时间、总预算和各分项预算的执行情况,按预算进度合理安排支出,顺利完成结题财务验收相关工作。
(六)强化科研项目预算执行信息公开
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应开展项目预算收支信息公开,接受监督,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除和其它特殊情况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科研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验收审计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科研人员和社会的监督。项目承担单位应制定内部公开办法,将资金使用情况、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人员费、出国费等情况进行内部公开,接受内部监督。
(七)加强项目巡视检查审计验收工作
综合运用巡视检查、专项审计、中期检查、结题财务审计等多种形式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的过程管理;根据项目特点,采取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估、用户测试等方式,严把验收质量关。针对不同项目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重大项目加强过程管理和服务,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八)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方式
【关键词】 审计角度; 科技专项; 预算执行; 预算顺序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国家科技计划顺利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07]39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计[2012]86号)等文件。项目承担单位在这些文件的指导下,在科技经费的过程管理、监督管理运行机制、科技经费监督和监督组织实施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出台了一些相应的规章制度,对规范科技经费管理和规范经费使用行为,建立健全执行单位内部制度,实现关口前移和预防风险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实践中由于科研人员不重视项目预算执行以及会计科目核算内容与科研项目预算内容不匹配,导致项目(课题)预算中核定的预算内容、金额和实际执行的内容、金额存在差异。
一、科技经费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一)设备费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设备费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其预算子目的三个方面:
1.购置设备费方面
(1)项目列支的仪器设备验收和使用时间可能与课题预算的时间不匹配,用来验收的设备可能不属于此课题项目,有的设备用来应付多个项目验收。(2)项目列支的仪器设备不属于项目单位能用到的设备。(3)对已经购置的固定资产没有开展定期检查、盘点;已经报废的、盘亏的没有及时处置,虚增了资产。
2.试制设备费方面
为了鼓励技术创新和设备试制,将设备费区分购置设备费和试制设备费,试制设备费不允许调整为购置设备费,但购置设备费可以调整为试制设备费。审计中发现在科技经费“报账”管理体制下,试制设备的所有权在本单位但使用权在外单位(即不在本单位使用,存放在合作单位供科研合作使用的资产),且固定资产所有权单位采取了“挂单位职工身上,不清理完毕不能跳槽或退休”的简单方法。这种管理方法违背了管理的规律,致使项目负责人不愿意承担风险,为争取尽量不往自己身上挂账,项目负责人往往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用材料费支出一次性摊销(实际上材料组合起来就是能够长期使用的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方面
设备改造与租赁费核算的内容包括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支出。在这方面,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课题预算时虽然列入了设备费(设备改造与租赁费)预算,在会计核算时因项目负责人提供了升级改造配件的图片和易耗品的说明,会计核算作为一般费用性列支,没有增加固定资产账,导致会计账簿上实际核算的设备费金额远远低于项目预算金额。
(二)材料费执行存在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材料费占到科研经费项目预算的40%~50%,是科研经费管理的重点,也是重点审计对象。目前审计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对同一材料费在两个或者多个课题之间多次转账,虚列支出。二是单位内部没有建立健全材料验收入库和出库领用制度。三是材料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会计核算时没有计入材料费的价值,而是计入了差旅费、交通费等。四是在审计中发现大宗材料没有采购合同,部分材料单位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背离较大。大宗及贵重材料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数量过多或单位价格较高、总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的材料。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执行存在的问题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测试化验加工费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
1.测试化验加工费方面
(1)在项目后期临近验收时存在与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签订协议或者合同划拨经费突击转账划转内部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有虚列支出的嫌疑。(2)对外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项目个别存在量大价高且没有签订服务合同的现象。
2.外拨经费方面
对外拨经费的管理是测试化验加工费管理的“重中之重”。目前外拨经费的核算和使用状况总体上不容乐观。有些外拨经费打着“合作”的旗号将钱转出去,然后再伺机挥霍转移;有些合作单位根本没有单独核算,有些合作单位甚至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
(四)燃料动力费执行存在的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可单独计量核算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发生的水电暖等动力费可计入燃料动力费,但审计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单位将应该计入管理费的公共燃料动力费也分摊计入了燃料动力费。
(五)差旅费执行存在的问题
审计中发现项目经费普遍存在差旅费超支和列支非课题组成员差旅费的现象,其主要原因是项目承担单位将部分公共发生的差旅费作为项目经费的管理费进行了分摊。此外,还存在个别人员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费超标的现象。
(六)会议费执行存在的问题
审计中发现个别项目经费存在会议数量和规模控制不恰当,借会议之机安排旅游,参加具有旅游性质的会议或借会议之机打包招待费的现象。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费执行存在的问题
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出国费实际执行金额超出项目任务核定的出国计划和预算,或因为出国计划受限没有执行,个别课题可能存在假借参加各类交流合作安排出国(境)并旅游的情况。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执行存在的问题
审计中突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是:课题专利申请时间早于课题任务书签署时间;课题专利发明人不是课题组成员;课题专利申请人不是本课题参加单位;课题论文作者不是课题组成员;课题论文未标注资助科研项目名称;课题专著出版时间早于课题任务书签署时间;课题论文标注是其他科研项目成果;课题论文投稿和发表时间早于课题任务书签署时间;部分课题育成品种时间早于课题任务书签署时间。
(九)劳务费执行存在的问题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指参加课题研究但在所在单位和所在岗位没有工资收入的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劳务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给非课题组成员或不参加该课题研究的其他人员发放。
(十)咨询费管理执行存在的问题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该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管理的项目相关人员;二是专家咨询费超标现象比较普遍;三是可能存在有意延长会期加大专家咨询费的情况。
(十一)管理费执行存在的问题
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目前大部分单位管理费预算总额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进行控制。在审计中发现项目单位普遍存在管理费分摊比较随意,没有制定合理的分配标准和分配方法等问题。
(十二)其他开支项执行存在的问题
其他支出是指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审计中发现个别列支的费用可能与申请书中研究任务无关,与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有差异。
二、加强科技经费预算执行的对策
(一)建章立制,实现项目预算执行的制度化管理
1.项目立项单位应完善项目预算执行奖惩制度
健全奖惩制度,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与项目的结题验收和新项目的申报结合起来,对那些结题时项目预算执行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或者在下一次课题申请时考虑优先照顾;对违背预算管理规定或者预算执行情况不好的项目承担单位予以惩罚,如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责任人一定的党纪、政纪处罚,取消该项目组在下年度申报项目的权利等。
2.项目执行单位要完善报销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项目执行单位要对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严格控制,对购置的固定资产保证有账可查,有物存在,物尽其用,定期巡查,到期报废,从购进、管理、使用、保养、报废和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做到环环相扣。
3.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评价机制
财政和审计等有关部门应一起建立健全科技项目预算执行监督体系,对科技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和日常化的监督,确保监督活动贯穿于项目预算执行的全过程,以确保项目预算执行合理、合规。
(二)做好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的前期工作
1.加强科技经费项目预算内容和金额的编制工作
项目承担单位在前期科技经费专项预算编制时要对有关信息进行充分调研,对有关工作进行充分预计,然后依据预计的科研任务,科学合理地预计每一笔支出,将项目预算做细,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2.对于有合作单位的项目,要加强前期调研
联合申报项目前要审慎地选择那些重视科研和会计机构健全的单位作为合作单位。对项目下达后有外拨的合作经费,双方可以在项目申报前签订单独的核算承诺书,要求合作单位每半年以自查的形式报告支出情况,从根本上治理和扭转外拨经费“现编现造”和“胡乱开支”的现象。
(三)加强宣传和组织建设,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1.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宣传,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管理的意识
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宣传,努力引导项目负责人、合作单位、财务人员、科研人员等从思想上重视科技项目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的意识。
2.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组织建设,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组织保证
项目承担单位可以建立由科研、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项目预算管理机构,该机构可以对项目预算编报和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予以指导,及时矫正可能出现的预算执行偏差,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
(四)开发项目预算执行管理软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管理
科研单位应该积极开发与用友软件相兼容的项目预算执行管理软件,该软件可以实现科研项目预算内容的输入管理、项目预算执行管理软件的会计信息传递和财务、科研等相关人员的信息查询等功能。在执行软件中录入预算的内容和金额,通过软件的信息传递,可以将用友软件核算的财务账传递并归类到该执行软件中的预算项目下,并通过外网实时查询、及时动态掌握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的情况,做到项目实施与项目预算匹配,规避项目预算内容超支的风险。
总之,项目立项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完善预算执行监督制度,做好科技经费的日常监督;项目负责人必须从思想上重视预算执行存在的突出问题;财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经费使用的财务审核和会计核算,保障预算执行规范、合规。只有这样,项目组才会在不违背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的前提下,执行好项目(课题)预算中核定的预算内容和金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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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高等院校的快速发展为龙江经济的建设提供了持续的人才资源和科技支撑,但在农业院校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滞后,财务管理工作过于粗放,只注重收支管理而忽视了对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黑龙江省高等农业院校在内部会计控制方面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高校内部会计控制重要性认识不充分,长期以来,我国内部会计控制更多应用于企业,没有在高等院校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于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高等院校的内部控制才被逐渐重视起来,但很多高校的内部控制制度仍未完善,很多教职工对学校的内部控制政策一无所知,不知道自身在内部控制中的角色和责任。
(二)各项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程序不到位,最典型的便是高校对债务风险认识不足,为了应对扩招,各高校在基本建设过程中,纷纷向当地金融机构借款,没有考虑到自身的还贷能力,每季度应支付的高额贷款利息,因而出现财务困境,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控制活动缺乏精细化管理,预算管理中只注重对总额的控制,而对各经济分类科目的控制未进行足够的关注,导致出现某一类经济事项明显异常,财务人员却没有理由拒绝受理。各高校当前较多采用包括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等方法,但执行力还有待加强,如高校在寒暑假值班中由于人手有限,对于票据的复核和印鉴和现金的保管就存在风险。
(四)信息传递不畅通,学校各部门人员对部门内部的事务比较熟练,但对其它部门的工作缺乏足够的了解,财务部门的职工不熟悉其他部门的工作流程,各部门也很少知道财务部门的工作流程,从而也不了解自身在整个学校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应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
(五)内部监督不到位,一般情况下,高校将内部监督部门设在学校的审计处,但审计处一般人员较少,除了基建项目外,只对学校各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抽查,无法实现各部门都进行年度检查工作,从而不能及时纠正各部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黑龙江省高等农业院校内部会计控制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高校管理层缺乏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的主观能动性
企业实施内控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形象,会增加股东的收益,因此,董事会可以监督经营者,大家自觉加强内部会计控制。高校管理的是公共资金,但社会公众普遍无法直接对单位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和制约,高校领导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或相关特权,缺乏内部控制设计和实施的主观能动性,高校内部监督比较薄弱,主要靠外部监督。
(二)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
高校设置部门过于细化,增加了协调和沟通成本,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分别负责固定资产的购进、维修、保管、处置业务却分属不同的部门,不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没有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专门负责内部控制工作。
(三)财务、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于提高
高校财务、审计人员没有全员进行会计内部控制相关培训,业务素质有待于提高,高校比较重视对教师队伍的培养,对财务、审计人员的培养缺乏足够的重视。财务、审计工作是贯彻内部控制的关键岗位,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应加强财务、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并实行总会计师负责制。
三、完善黑龙江省高等农业院校内部会计控制的对策
黑龙江省农业高等院校内部会计控制和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相比,具有经济业务的复杂性,既要注重教学,科研任务也很繁重,随着高校近年的扩招,基建项目不断增加,固定资产规模庞大,高校负债也节节攀升,科学研究中使用人工费用较多,需要在借鉴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及国外公立学校内部会计控制的基础上,制定一套专门针对黑龙江省高等农业院校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提高黑龙江省农业高等院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一)构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1、实现总会计师负责制。总会计师是校级领导,可以强化财务工作管理力度,总会计师业务水平较高,可以对学校的内部会计控制从总体上把握;2、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制定内部控制规范、行为准则和操作手册等有关控制政策和程序,确定内部控制主体,明确不同层面控制主体应承担的责任,并加强防范职务犯罪。3、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打造一批专业素质过硬,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人才队伍,对构建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构建风险定期评估机制
高校应该成立风险评估小组,校长任组长,总会计师任副组长,组员由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纪检监察处、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师事务所、基建处、招生就业处、后勤集团、各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同时风险评估小组邀请对学校风险评估提出宝贵意见的教工参加。高校应建立财务报告公开制度和风险预警制度,预防和遏制高校内部腐败现象的发生,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评估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提交校党委会,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高校应通过风险分析和流程梳理,查找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针对高风险和易发生舞弊的环节和岗位设计控制程序,通过实施控制程序,及时发现操作失误和违规现象,对错误行为予以纠正,维护教职工和学生利益。
(三)以预算控制为主线,构建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黑龙江省农业高等院校在编制学校总体预算后,应按经济用途编制各行政单位和各学院的部门预算,并由预算科审核各项支出后方可报销,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并每季度、半年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确保预算制定精细化、合理化,并完善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和合同控制工作;收支控制方面要严格落实收费许可证制度,杜绝乱收费,并针对农业院校人工费较多的情况加大对科研经费的审查力度,建立科研用工由人事处统一管理,按照工作量将成本计入各课题经费,并改革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在科研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津贴,用于项目绩效,发放给课题组人员,同时加大科研经费票据审核力度,规范科研经费的正常使用;政府采购业务控制方面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管理,聘请专家参与评估,并充分考虑使用单位的意见,以免出现购进的设备价格高、质量差,同时严格落实验收制度,对不合格的产品,使用单位有权拒收;资产控制方面要加强实物盘点工作,由于高校固定资产种类、数量繁多,工作量很大,学校要做好统筹安排,调动全体教工,至少每年完成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工作,出售资产应完善公开竞价机制,无论处置资产价值大小,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由财务人员、纪检人员参加处置工作;建设项目控制方面要严格执行设计变更及增项审批程序,对增加的预算要重新签订合同,严格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严格落实建筑材料复检和验收制度,只有复检合格的材料才能用于施工;合同控制方面应聘请专业律师,重大合同经过专家和专业律师的审查,以保证高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应当相互分离;应当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高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应当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四)构建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和评价体系
黑龙江省农业高等院校的监督评价机构应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审计处、纪委监察处、教工代表组成,审计处负责对单位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年度评价并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对各下属部门收支进行审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的考察以及接待教工与学生投诉电话,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风险。应增加审计人员数量,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水平,为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创造必要的条件。黑龙江省农业高等院校也可定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咨询业务,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对内部评价过程、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等相关内容进行披露。此外,学校还应制定相应的奖惩规定作为执行保障,如德克萨斯大学鼓励教工举报违反职业道德、和财务虚假报告的行为。黑龙江省农业高等院校应构建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聘请一定数量的专家对各个指标进行打分,运用层次分析法和二级模糊综合评判法对内部会计控制进行评价,找出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并加以改进,提高黑龙江省农业高等院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五)加强信息的传递与沟通,建立内部消息公开制度
一,加强学习,更新审计观念
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肩负着对学校资金运作的监督与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内审的职能作用,就要不断的加强学习,更新审计观念。今年初,省教育厅下发了积极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转型,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文件,通过学习使我们认识到: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转型是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势的需要。我们要积极探索内部审计转型的途径和方法,实现由传统审计向管理+效益审计转变。为适应这一变革,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大家认清形势,自觉地成为审计工作转型的实践者。二是更新审计内容,在年度工作中增加管理审计,效益审计的项目,使同志们能逐步适应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转型后的工作要求。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内审工作
在新的形势面前,审计工作要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必须要转型和创新。本年度中对我校的基建工程项目:综合教学楼,实验楼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中介机构;与中介机构签订了委托合同;对内审人员进行了项目分工。在施工阶段的跟踪审计中,我们加大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力度,参与了合同的咨询;主要材料的比价采购审计;工程进度款的审核;隐蔽工程的验收;已完工程量的签证验收;工程变更的确认等重要环节。通过基建工程跟踪审计,将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由事后向事中,事前延伸,做到了关口前移,同时为工程决算积累了原始资料,以便取得更佳的经济效益。
三,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参与招投标项目,物资采购验收项目,维修工程验收签证项目160余项;监督签订经济合同
60余份;涉及资金近5000万元。通过以上工作,充分发挥了内审工作服务与监督的职能,使我校的内审工作在维护财经纪律,完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全年共开展基建维修项目76项,其中:委托审计14项,自审项目62项。全年审计资金总额1939。83万元,定案资金总额1832。16万元,审减额
107。67万元。一年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用我们的辛勤工作为学校节约了大量资金。科研工作是高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集中力量加强了对科研专项资金的审查和监督,开展科研经费审鉴7项,使这些资金充分发挥了应有的效益。根据领导的安排,对我校50年校庆捐赠资金和学生突发事件的费用列支进行了专项审计,依照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审计准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进行分析,论证,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写出了全面详细的设计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配合完成了年终班子及中层个人考核工作;干部竞聘的监督工作;人员招聘录用工作;职称评审监督工作;学校新生的录取工作;各种考试的监督工作;各项评先树优的考评活动。通过以上工作的参与,规范了办事程序,避免了不正之风。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注重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强化廉政意识,坚持审计业务公开透明,发扬和保持了审计人员的良好形象。强化审计业务,提高综合审计工作能力。年中所有人员参加了会计和审计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并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实现审计工作的转型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