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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P指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rans -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其前身是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由亚太经济合作会议成员国中的新西兰、新加坡、智利和文莱等四国发起,从2002年开始酝酿的一组多边关系的自由贸易协定,旨在促进亚太地区的贸易自由化。当前TPP成员国共有12个,包括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日本、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新加坡、美国和越南。TPP已经逐步发展成为一项由美国主导、12个国家间共同签订的贸易协定。这些国家对全球总产量的贡献约为40%,占全球贸易三分之一左右,是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之一。2016年2月4日,在新西兰最大城市奥克兰,12个TPP成员国正式签署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也就是TPP。文件签署后,12个成员国将有两年时间,来完全接纳协定内容。至此,TPP正式成为全球最大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将会迎来产品、服务价格下降,物流速度增快的贸易局面。环太平洋一圈,这12个大大小小的国家从此以后将去除形形的贸易壁垒,从农产品到医药产品再到电子产品的各种物品能够在太平洋上更加自由顺畅地进行交流。
目前,12国签署的TPP协定全文尚未公开,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网站公布了一个TPP协定官方概要,介绍了TPP协定的主要内容。其中,首要的亮点就是TPP协定国家之间的税收优惠,即TPP要求所有协议国实现零关税。在农产品方面,除减免税收外,各国还要促进政策改革,包括取消农业出口补贴。在纺织和服装方面,免除纺织和服装业的关税,且多数关税要即刻免除。在电子商务方面,禁止对电子交易征收关税,禁止为偏袒国内生产商或供应商而采取歧视措施或网络封锁。
可见,TPP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就税收而言,通过关税减免,TPP成员国之间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将大幅下降,贸易量也将大幅增加。由于我国目前还未被邀请加入TPP谈判,所以我国应早做准备,积极应对TPP可能带来的冲击。本文认为,由于离岸贸易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如税收政策等),在我国自贸试验区开展离岸贸易,可以大大增加贸易量,部分抵消TPP给我国带来的冲击。为此,下文将围绕我国自贸试验区离岸贸易税收政策展开研究。
一、文献回顾
离岸贸易是近30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国际贸易方式,离岸贸易所具有的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成本的内在特质决定了其具有极强的生命力。这种贸易方式的影响力已经在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等著名的国际贸易中心得到了突出体现。离岸贸易之所以能如此迅速地发展,与税收政策有着直接的联系。
1.国外相关研究
国外对于离岸贸易与税收政策的相关研究集中在以下文献:Ingo Walter (1985)研究了离岸贸易中心成为避税港的税收政策[1];Hampton & John(2002)认为,国际资本的出现促进了离岸业务的快速发展,并随之形成避税天堂[2];Mark P Hampton(1996)认为全球国际组织应该采取积极行动,以针对离岸贸易引起的不合法税收活动[3];Gregory(2005)指出由于各国对离岸业务市场的监管程度不同,导致税收中性难以实现,有害税收竞争也愈演愈烈,但各国税制差异的存在会继续使离岸业务拥有广阔的市场。[4]
2.国内相关研究
我国对于离岸贸易税收政策的相关研究集中在:罗国强(2010)针对离岸市场税收征管的法制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在税收征管上我国应采取中等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采取适中的容忍态度应对避税问题,并通过预约定价机制来应对关联企业的转移价格行为,在税收管辖冲突的解决方面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5];付新刚(2007)对中国香港、新加坡等为代表的全球主要离岸贸易中心的税收自由度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在税收自由度方面,我国与这些全球主要离岸贸易中心相比存在着较大的提升空间。[6]
概括而言,国外研究认为优惠的税收政策促进了离岸贸易的快速发展,但同时也产生了避税问题,通过加强监管和国际合作是规制避税问题的有效途径。国内研究集中在我国离岸市场税收征管法制的初步构建等方面,对我国离岸贸易市场的具体税收政策研究较少,对自贸试验区离岸贸易税收政策的研究更少。
二、全球离岸贸易发展的国际背景
因各国(地区)资源禀赋的差别和劳动力成本、税收、物流成本都不尽相同,在全球配置资源,通过供应链管理实现比较利益最大化,是发展离岸贸易的原动力。因此,从企业经营的角度看,离岸贸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尤其是对于跨国公司而言,离岸贸易可使其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从一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发展的整体看,个体企业交易成本的降低可以有效地提?{整体经济发展的效率。
1.离岸贸易界定
离岸贸易是指贸易商(或称贸易中间商)从海外组织货源并直接销售给海外进口商,即贸易商分别与出口商和进口商签订买卖合同,但经营的货物由出口商所在地直接发运到进口商所在地,而不经过贸易商所在地。因此,其基本特征是货物流与资金流、订单流的分离,贸易商所在地往往是资金流、订单流和货物流的控制管理中心。
2.离岸贸易类型
离岸贸易具有三种类型:标准离岸交易类型、准离岸交易类型和区内交易类型。标准离岸交易指贸易商与出口商、进口商位于不同国家,即贸易商是在海外组织货源,并销售给海外客户,其中出口商和进口商可能处于不同国家,也可能处于同一国家。这均属于典型的离岸交易(见图1)。
在现实中,极少有贸易商只从事标准的离岸交易,他们往往同时也从事境内出口商与境外进口商之间的国际贸易。贸易商分别与境内出口商和境外进口商订立买卖合同,货物则由境内出口商所在地直接发运至境外进口商所在地。此种情形符合离岸贸易的一般特征,但又不属于典型的离岸贸易,因此被称为“准离岸交易类型”。区内交易类型则属于准离岸交易类型的一种延伸方式,即贸易商从海外进口货物后,在保税区或自贸区之类的区域内将货物转卖给其他公司(其他公司也可能将货物向境内公司再转卖),而货物则从海外出口商直接运交给最后受买的公司。这三种交易类型均符合离岸贸易的上述基本特征,只是在这三种交易类型中,贸易商、出口商和进口商所处的国别和位置不同而已。当然,如果贸易商、进口商和进口商同处一国境内,则不属于离岸贸易的范畴。
3.发展离岸贸易的有利性
(1)促进本地经济快速发展
发展离岸贸易将带动与离岸贸易有关的支持业发展,从而促进本地经济快速发展。以我国香港为例,随着香港离岸贸易的发展,增加了香港公司的收益,带动了与离岸贸易有关的支持业的发展。香港政府统计处数据显示,1995年离岸贸易的总收入达540亿港元,占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的5%。支持离岸贸易活动的海上货物运输和货运业的收入总值分别为350亿港元和60亿港元,分别占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的3.2%和0.6%。自2006年,香港每年的离岸贸易货值都高于转口货值,2011年离岸贸易货值达4.5万亿港元,相当于同期香港转口贸易货值的1.4倍。从2002―2011年,离岸贸易货值增加超过200%,远高于同期香港转口货值130%的增幅。目前,与离岸贸易有关的贸易融资、贸易保险等服务收益,香港政府还缺乏完整统计。如果加上这些服务的收益,香港公司在境外的离岸贸易活动和与离岸贸易活动有关的服务,以及其延伸服务所创造的收益,将占到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的50%以上。可见,发展离岸贸易促进了香港本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2)全球(区域)贸易营运与控制功能
发展离岸贸易将推动区域国际贸易中心的跨越式发展,是由本国(本地)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向全球贸易营运和控制中心转变的关键,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离岸贸易不仅从事货物的进出口,而且经营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进出口业务,从而极大地提升全球贸易运营与控制功能。以香港为例,随着离岸贸易在香港的兴起,香港从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性质的国际贸易中心转变为全球贸易营运和控制中心。这也意味着,香港的国际贸易中心内涵发生了变化,即营运控制与转口贸易并存。随着香港转口贸易规模的缩小,离岸贸易的逐渐扩大,香港国际贸易中心将会提升为全球贸易营运和控制中心。
(3)离岸金融及?{端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促进功能
由于离岸贸易的发展需要良好、开放的金融环境,两者相互促进,因此,发展离岸贸易,必然促进以离岸金融为核心的高端金融服务的发展,必将催生相关的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产品和工具,拓展金融市场广度,为实现一国货币早日成为国际货币奠定基础,从而加快迈向国际金融中心。
(4)高端服务业的带动引领功能
由于离岸贸易的开展需要良好的服务体系,因此,离岸贸易的发展将极大地带动该地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诸如物流、融资、保险、法律服务、仲裁、管理咨询、电子商务、产品认证等服务业领域,必将在离岸贸易的带动下获得发展或提升。此外,以准离岸交易类型和区内离岸交易类型进行的离岸贸易也将提?{货物境内与境外之间的贸易进出口量,从而促进该地区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
三、离岸贸易与税收的关系
离岸公司与一般在岸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所有离岸法区均不同程度地规定了离岸公司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免交当地税或以极低的税率交纳。离岸法区的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不再征收其他任何税款,有的甚至免交遗产税。可利用海外公司妥善安排税务,合理合法避税。如果注册公司所在国与自己原来公司的来源国之间签有双边税收合约,则有机会使境外的赢利推延或减少预付税。下文通过典型的国际离岸贸易中心进行税种和税率的国际比较。
1.离岸贸易的税种
国际离岸贸易中心以直接税为主,无间接税。通常而言,离岸贸易涉及的直接税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股息预扣税、利息预扣税和印花税等,绝大多数离岸贸易业务中心无营业税。
2.离岸贸易的税率
为能更加明晰离岸贸易的税率,本文选取国际上典型的离岸贸易中心,即中国香港、新加坡、菲律宾马尼拉进行比较研究。这些离岸贸易中心所涉的税种与税率见表1。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中国香港为16.5%,但对离岸贸易则不征企业所得税。新加坡从事离岸服务贸易企业(如航运业)所得税减免;从事离岸货物贸易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如获得“全球贸易商计划”的企业)离岸货物贸易给予不超过10%的优惠所得税税率。菲律宾马尼拉对离岸贸易的企业所得税为零。
从间接税(流转税)角度看,新加坡对货物出口提供跨境服务和大部分金融服务都采取货劳税(类似增值税)零税率。中国香港则没有开征间接税。菲律宾马尼拉免征离岸贸易间接税。
由此可见,这些离岸贸易中心都实施零或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率,并且都免征资本利得税、利息预扣税、股息预扣税和印花税。目前,国际离岸贸易税收政策的发展趋势都是朝向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迈进。
3.离岸贸易公司的避税
离岸避税行为,是指离岸贸易公司以离岸方式避税。离岸公司不断编造着规避税收、海外上市、曲线规避对外资行业限制、资本运作、跨境并购、全球贸易以及资产转移的神话,令各国的监管部门头疼不已。具体而言,离岸避税行为主要包括转移定价、信箱公司和骗取退税等方式。
(1)转移定价。转移定价行为是通过低税率国子公司(离岸公司)以高转移价格向高税率国子公司(在岸公司)出口或低转移价格从高税率国子公司(在岸公司)进口,把利润从高税率国子公司(在岸公司)转移到低税率国子公司(离岸公司),降低整个跨国公司的纳税总额。这种转移,并不一定是货物的实际转移。
(2)信箱公司。所谓“信箱公司”就是注册一家离岸空壳公司,通过文件的操作,来达到避税的目的。例如,某国内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一家公司,从事电器零件生产业务。实际的生产业务放在中国,单位成本价在5美元,并以十分近似的价格卖到维尔京公司,然后,再以近似7美元价格卖给美国公司,美国公司再以7美元的价格卖给国内。整个买卖过程只是在账面上走一遍,并不实际发生。但是中国和美国两头的收入所得都近似为零,这样两国的增值税就无法收取了。而维尔京免征所得税,该公司全球纳税总额由此大大减少,节省了经营成本。
(3)骗取退税。政府为鼓励出口而设置的“出口退税”等优惠措施也往往被离岸公司“冒领”。一些企业利用“假出口”来获取税收优惠,办理相关出口手续后,把货物运到公海上,然后又运回国内,再办一个海关的进口手续,就获得了免税待遇。甚至有些企业,货物都不运到公海上去,直接放在国内的一些保税仓库里面,办了相关的出口手续后,就获得了退税的“利润”。
四、我国自贸试验区离岸贸易税收政策现状
由于我国对离岸贸易相应的配套政策制定较为滞后,使得离岸贸易在我国的发展遇到了瓶颈。截至目前,我国税收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究竟应该对离岸贸易哪些纳税主体征税、征收哪些税种、税率是多少等。这也意味着,我国目前离岸贸易的税收政策处于真空状态。
目前,我国只对少数地区的离岸金融业务制定了相关税收政策,且各不相同。以上海和深圳为例,两地同样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在上海经营离岸金融业务的银行面临5%的营业税和25 %的所得税,而在深圳经营离岸金融业务的银行免征营业税,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而在离岸贸易方面,各地都存在税收政策的空白。
2013年9月设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为离岸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上海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规定:“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发展离岸业务。”发展离岸贸易不仅有助于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航运、贸易四个中心的建设,而且通过“先行先试”积累的经验也将为整个国家国际贸易水平的提高提供借鉴。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广东、天津、福建三大自贸试验区,他们在自己的总体方案中也都表示将发展离岸贸易。事实上,离岸贸易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虽已有一定的实践,但主要是在保税区范围内,且因为受到政策条件的限制,远未能获得充分的发展,尚未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形式。而自贸试验区高度开放的特征,无疑将为离岸贸易的发展提供最佳的平台。目前,我国离岸贸易税收政策尚未与国际接轨,这成为制约我国自贸试验区离岸贸易发展的主要瓶颈。
我国四大自贸区在各自总体方案中虽然在税收方面规定了某些优惠,但限于极为有限的情形,并未在企业所得税做出调整。虽然自贸试验区建立过程中的一个基本理念是着重于制度创新而不是依赖税收方面的政策洼地,但是对于离岸贸易这样的特殊情形,其实还是应该给予特别考虑。从离岸贸易的本质上说,它首先是贸易商(特别是跨国公司)为降低交易成本的现实选择,如果不能提供良好的条件来吸引贸易商在我国自贸试验区开展离岸贸易,离岸贸易业务就可能会流向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从而导致我国不仅对于离岸贸易不能获得税收,而且还会影响到离岸贸易其他功能的发挥。
五、我国自贸试验区离岸贸易税收政策设计
由于离岸贸易中心具有“轻资产”的特征,所以从理论上说,只要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环境良好,它可以设在全球的任何城市。我国自贸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具有一定的优势,有些条件比其他国际贸易中心城市更为优越。只要克服在税收方面的突出障碍,不断优化政策和服务环境,完全有可能有效地吸引国内外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从事离岸贸易,这对于吸引跨国公司及我国“走出去”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开展离岸贸易,设立结算中心就显得非常重要。为此,下文从税收制度、税收征管、税收监管等方面对我国自贸试验区离岸贸易税收改革进行设计。
1.设计原则
在符合我国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借鉴国际经验,从我国自贸试验区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等方面,对我国自贸试验区离岸贸易税收政策进行设计,为我国自贸试验区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税收制度
(1)税种
依据全球离岸贸易业务的共同点,税种少、低税率是推动全球离岸贸易中心快速成长的助推器。为此,建议对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离岸贸易企业只征收一项直接税,即企业所得税,免征包括增值税或营业税在内的所有间接税。对任何形式的外来资本投资收益所得免征资本税,即免征资本利得税、利息预扣税、股息预扣税等,取消离岸贸易相关的印花税。
(2)税率
在税率的制定方面,要保证离岸贸易的税率具有相对竞争力,即保证离岸贸易企业的税负不高于周边同类离岸贸易中心的税负水平。从我国周边来看,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对离岸贸易基本上都实行免税或低税。为此,目前阶段我国自贸试验区离岸贸易企业所得税率设计为15%较为合理。
3.税收征管
离岸贸易税收征管包括征管对象和征管机构两方面。
(1)征管对象
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对离岸贸易基本上都实行免税或低税。但是他们会对征管对象设定一定的附加条件,这些条件是其承认企业交易业务存在的一个前提,也就是说,对离岸贸易企业的认证要附加一定的条件。
征管对象的核心要素一是离岸贸易业务的界定,二是离岸贸易业务分类。由于在现实中,标准离岸交易类型极少,大多数为准离岸交易类型或区内交易类型,故建议将符合离岸贸易基本特征的三种离岸贸易交易类型都纳入自贸试验区离岸贸易业务范围。关于离岸贸易业务分类,是将离岸贸易业务分为离岸货物贸易和离岸服务贸易。建议在自贸试验区内,对离岸货物贸易为主的企业,其离岸收入必须超过总收入50%以上,才能被认定为离岸贸易企业;离岸服务贸易企业则是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国家鼓励的区内离岸服务贸易企业。详见表3。
(2)征管机构
征管机构的核心要素是设置“离岸贸易业务税务登记证号”。详见表4。
4.税收监管
针对离岸贸易公司的避税行为,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就是采用预约定价协议机制(Advance Pricing Agreement,APA)。预约定价协议机制就是由纳税主体与税务机关就关联交易的转移价格事先签订的协议,以此来确定未来年度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税收。目前预约定价协议机制被认为是解决转移定价反避税最有效的方式,已成为OECD(经合组织国家)、韩国、新西兰、墨西哥、中国香港等20多个国家或地区普遍使用的反避税调整方法。离岸贸易的国际性以及离岸贸易关联企业国籍的复杂性,通过采用预约定价协议机制是解决离岸贸易避税问题的有效手段。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我国自贸试验区通过预约定价协议机制,即在自贸试验区的离岸贸易公司通过与税务机关进行协商讨论,预先确定税务机构和离岸企业双方同意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将转移定价的事后税务审计变为事前约定,以防范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并充实完善涉及预约定价协议机制的法律规范。
对国际惯例创新
目前,国际上自由贸易园区的主要类型有转口集散型、贸工结合型、出口加工型、保税仓储型。
自由贸易园区并没有具体的功能,各国均根据本国国情赋予其在保税状态的不同名称和不同功能。例如,在英国自由贸易园区,货物进入园区内不需要交纳进口税;在中国香港自由贸易港,除四类特定商品(汽油、烟草、白酒等)外,进入自由贸易港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新加坡自由贸易园区主要为该国大量的转口贸易提供服务和设施。
国务院正式印发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完善法制领域制度保障等5方面提出了改革的9项任务和措施,并对金融、航运、商贸、专业、文化、社会等6个领域服务业扩大开放提出18条优惠措施。
无论从类型、定位还是优惠措施看,上海自贸区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典范,它既不同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自由贸易园区,也不同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原先倚重货物贸易发展制造业的定位,而是着力于发展高端制造和现代服务业,致力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优化和升级。这既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战略选择,也是对国际惯例的创新。它向国际社会释放出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强烈信号,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国外投资者在中国投资的信心。
海关特殊监管
中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就是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园区。中国的113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近900个保税监管场所,都属于国际上的自由贸易园区范畴。根据《京都公约》和中国创新改革实践,自由贸易园区在中国的具体表现形式就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
这一点在国际社会得到认可:2010年,英国《金融时报》对全球自由贸易园区进行排名,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荣膺全球自由贸易园区的第一。2011年11月11日,《第11届世界自由贸易园区大会》在上海举行。世界自由贸易园区协会主席马瑟先生表示,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世界自由贸易园区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自由贸易园区与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本质特征相同,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部分政策更加优惠。第一,业务功能相近。从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自由贸易园区所具备的功能以及开展的业务来看,园区内可以开展仓储、物流、加工等业务。而中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均可以开展仓储、物流、加工等业务,与各国的自由贸易园区并无差异。
第二,海关监管相似。从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自由贸易园区(自由贸易港)海关的监管分析,中国海关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监管与其他国家海关对园区的监管基本一致,体现在封闭式围网管理、计算机管理系统、账册式管理等方面。
第三,优惠政策类同。目前,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部分优惠政策优于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自由贸易园区(自由贸易港)的政策。
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的税收政策包括:境外设备、货物入区免税、保税;区内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以及所需维修零配件予以免税;境内区外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实行退税(保税区实行离境退税)等;区内企业之间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货物出区进入境内区外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的实际状态征税;区内货物存储不设存储期限。
上海自贸区是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创新发展。2012年10月,国务院颁布出台了《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要联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统筹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发展服务贸易以及多元化发展的方向,使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成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有效载体,上海自贸区成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升级版”。
上海自贸区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创新发展保税服务贸易。当前,在货物贸易领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功能已较为充分,下一步发展重点是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改革。同时,要拓展业务类型,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向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方向多元化发展。上海自贸区将重点在服务贸易领域开放以及金融、外汇等方面改革上开展先行先试。
二是创新提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上海自贸区成为外商投资管理改革的试验田,下一步,将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的投资,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简化办理流程,同时完善审查制度,构建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三是创新海关监管。上海自贸区以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基础设立,海关的监管思路必须做出调整,监管手段必须不断提升,监管方式必须不断创新,才能不断适应自由贸易实验区的发展定位,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可持续地健康发展,发挥其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扩大开放试验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提出必须落地才有其现实意义,何况,中央已经明确提出,要使上海自贸区成为推进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因此,上海自贸区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作出贡献。在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上,建议注重以下几点:
一是积极促进贸易便利化。可通过简化上海自贸区“一线”进出口通关手续、实施高效保税货物流转管理、落实选择性征税等政策和措施,为上海自贸区内企业提供贸易便利。
二是创新发展新兴业态。上海自贸区既要发挥货物贸易的传统优势,又要不断创新发展新兴业务,实现从货物贸易为主向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并重的发展方向转变。要针对上海自贸区改革创新业务,如推动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加快发展,促进保税展示平台建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等,并出台相应的支持举措。
三是全面整合监管资源、搭建信息化平台,实现上海自贸区“管得住、通得快”。在促进贸易便利化、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的同时,还需实施有效监管,保障各项改革创新措施的有序推进,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保驾护航。
中图分类N-: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7)01-0014-03
在全球贸易逐渐一体化的格局下,服务的出口贸易同样的实现了非常迅速的发展,在我国现代服务的发展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对其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不得不提的是,服务贸易出口的结构对贸易出口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虽然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但是在出口结构方面,依然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面临着这种情况,如何优化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核心竞争力就成为了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联及其实现途径,这对于制定可持续的并且适应我国经济长期增长的服务贸易出口政策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在服务贸易作为与人力资本和知识技术资本紧密联系的贸易形势下,不断地扩大和积累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才能不断地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良好稳定的发展。
一、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的现状
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决定着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因此,服务业结构同样也与服务贸易出口结构存在着必然的关联。虽然由近些年的数据(表1)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如今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有着十分旺盛的生命力。
然而,运输服务、建筑服务这两种服务的贸易出口额在近些年来是处于逐步下降的趋势,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相对应的国家政策:在上个世纪,我国科技力量比较单薄,但是地大物博,特别是劳动力资源丰富,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劳动成本比较低下,所以政府只能大力扶持发展这些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以改变我国落后的生产水平,满足人们的基本消费需要。然而近些年来,因为我国社会经济水平和社会生产水平的提升,已经基本脱离了单纯的依靠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的局面,慢慢完成了向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服务业的转变,因此这两项出口额才会逐渐下降。
而相比于这两个龙头行业,其他几个行业则是蓬勃发展的状态。目前它们的增长速度是稳定而且明显的,人们的基本物质消费需要都能得到满足,便逐渐转向精神方面的消费需求,所以这些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消费便开始逐渐发展;并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现代科学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服务业相关产业的产业结构也是在不断的优化升级,这些高附加值的服务贸易的发展也是蒸蒸日上。但是虽然这些服务贸易发展迅速,它们在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中的比重却是依然很小,毕竟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在我国服务贸易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些服务贸易出口结构的不合理之处,并且要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二、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服务与现代服务新旧交替
从表面意义上来说,现代服务通常是指在一个国家的产业结构中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且根据原有服务业不断衍生而出的服务业,在服务的高度科技化水平方面以及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的重要性方面均有所体现,人力资本含量、技术含量、附加值都很高是它的基本特征,而新技术、新形态、新方式是它发展的态势,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是它的比较优势。另外一方面,现代服务业也不全是静态的概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具体内容也是在不断变化的,现在的现代服务业,在未来就很有可能也变成传统服务业。按照服务业的内部含义上来说,现代服务业是随着现代社会工业水平的不断发展而随之产生的,现代管理理念的发展和科学信息技术的提升是其发展的主要原因,服务与信息技术共同催生了现代服务业。而传统服务有非常大的一部分是在我国历史上很久以前就出现的,主要是为了向人们日常的消费生活提供服务,饮食行业、酒店行业就是很常见的两类传统服务业。在现代服务业的概念上,主要分为以下方面:其中一类是随着现代信息化和科技水平的发展而出现的新型服务;另外一类是随着原有服务业发展产生的,加以应用现代信息科学技术,即从传统服务业衍生过来的现代服务业。它们具有加快社会各种资源流动,调节分配社会生产与消费的功能。
(二)生产与消费比例失衡
生产指的是那些为了提高社会生产水平、促进社会生产能力的提升、保障社会生产力的正常发展的服务行业。它与工业制造直接挂钩,主要是为制造工业提高相应的配套服务的相关产业,保障社会生产能力以及为其他产业服务。生产业贯穿了整个制造业生产流程的全过程,是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而消费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柱产业,因为它直接向居民提供物质和精神生活消费产品及服务,与生产不同的是,它是直接向人们提供相应的物质或者精神需求,它与普通人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目前我国正在大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消费需求,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优化与转型,因此,就必须统筹兼顾,发展消费型服务业。
(三)不同生产要素密集型服务存在冲突
在产业经济学的定义中,主要包括劳动、技术和资本这三种主要类型,这是目前为止较为科学的划分方法。而这种划分产业类型的方法是根据不同的产业中占据其主要地位的资源和其中投入的主要资源的不同作为划分标准来区分的。那么,同样来说,服务业也可以基本分为技术、劳动和资本这三种主要类型。虽然前者是在整个产业经济学中的范围内对产业进行的分类,而后者是在服务业的范围内对服务进行分类,但是从基本理论上来说是成立的。
那么通过以上对不同生产要素密集型服务的划分区别可以得到下面的结论:技术密集型服务与劳动密集型服务从划分标准上来说可以说基本是互相冲突的,在它们两者之中,一种服务不可能同时属于他们两者(当然也不能绝对的排除存在特别的例外情况);而资本密集型服务与劳动密集型服务同样从划分标准上来说基本是互相冲突的,在它们两者之中,一种服务也只能被划分到其中一个生产要素密集型服务当中;并且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与资本密集型服务没有特别显而易见的冲突关系,在我国服务的划分中,一个服务存在同时划分为这两种服务类型的可能。
(四)国内区域协调性有待增强
在比对了全国各地的数据我们也不难发现以下结论:在全国所有的省、市以及自治区中,北京和上海的服务发展水平最高,可见我国服务发展水平地区差异性是非常大的;在我国东部地区,除了河北省与海南省之外,东部地区的其他省份的服务发展水平及服务贸易出口水平均在我国名列前茅,是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主力军。而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各个省份,无论是服务发展水平,还是服务贸易出口额上来看,都是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因此,从整体上来说,我国的服务发展水平及服务贸易出口额存在着严重的区域差异性,东部地区有着非常好的服务发展基础及实力,因此其在服务贸易出口方面相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有着巨大的优势,这就出现了我国东部力压其他地区,差异性过于明显的局面。
三、优化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的对策
(一)加快传统服务向现代服务转型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消费者们的文化水平和素质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和喜好都发生了非常大的改变,以前陈旧的传统服务已无法再让消费者们的消费需要得到充分的满足。同时,我国的人力资源成本也不再具有优势,因此,我国的传统服务需要转型,这样才能促进其发展。此外,随着现代科学信息技术的飞速进步,促使了很大一批新型产业的出现,这就对传统服务造成了非常巨大的冲击,以前的传统服务中有些也开始逐渐的模糊化,开始走向融合,还有的已经开始消失。
因此,我国传统服务必须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地吸收新信息、新元素,主动地与新兴的互联网技术、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从而完善自我,有所创新,完成向现代服务的转型过程;而不能迂腐的不知道变通,一味的坚持以前的陈旧道路,这样的做法只会让自身的竞争能力越来越薄弱,最后不可避免地走上消失的道路。
同时,我国政府也要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顺应全球经济的大潮流,为我国传统服务向现代服务转型制定相应合理的政策,为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
(二)宏观统筹生产与消费比重均衡
在现代服务在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中占据着主导地位的现状下,如何优化与完善现代服务的结构就成为了一个非常必要的论点。而要改变目前的现状,最重要的是改变我们自身的想法。不能一直停留在“生产比消费重要”的陈旧理念上,要学会与时俱进,充分认识到消费对于经济的重要作用;其次,应该认识到消费的优缺点,毕竟其作为与人们息息相关的行业,在盈利能力上是较为薄弱的,因此要想促进它更好地发展,就必须得到相关政策的支持,不然单纯地依靠其自身的能力,就可能陷入一种比较困难的境地。
(三)调整不同生产要素密集型服务的比例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消费理念的变化,人力资源的价值也在逐年攀升,因此,相对于我们周边的一些其他国家,如东南亚的一些人力资源价值比较低廉的国家,我们的优势已经逐渐衰退甚至消失了。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优化我国服务生产要素密集度的产结构,使其更加有利于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我们应该主动将一些劳动力密集型服务调整升级为知识技术型服务或者将其迁移出我国,移至更适合其发展的其他国家和地区;更值得我们重视的是,必须大力发展资本与知识技术这两种生产要素的服务,引进新的科学技术与管理理念,逐渐使它们占据主导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其附加r值,使我国整体的核心竞争力有所上升,促进其良好发展。
(四)协调国内服务区域之间的差异
东部地区现在的服务贸易出口比较发达,但是同时也说明了东部地区的服务贸易出口的潜力相对于中西部地区处于劣势,根据各地方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东部地区近年来的服务贸易出口增速放缓,甚至有出现增速为负的情况,这就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而中西部地区虽然目前来看服务贸易出口额比较小,但是说明其未来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巨大。近年来中西部地区的服务贸易出口额一直是在稳定的增长之中,如果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相关政策能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那么必定会有非常大的上升空间。因此,必须统筹全国各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发挥连锁带动作用,通过东部地区的优势带动中西部地区服务产链的共同发展。政府的宏观统筹对于协调国内服务贸易区域差异性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而中西部地区也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与东部建立联系,谋求共同进步。
(五)优化服务贸易出口所需的经济环境
一、全球区域贸易协定发展现状及特点
(一)多哈回合启动以来全球区域贸易协定发展迅猛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区域贸易协定一直呈增长趋势。截至2009年10月,WTO(包括之前的GATT)已接到297个有关区域贸易协定的通知,其中有250个通知发生在1995年1月WTO成立之后,266个现已生效。全球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时期。
(二)欧洲、东亚、北美、南美及中东签署区域贸易协定较为为活跃
欧洲是签署区域贸易协定数量最多的地区,共有75个。欧洲区域签署的协定中多数为自由贸易区协定。内部协定33个,主要是以欧盟(EC)或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FTA)为协定一方,以欧洲国家为另一方的形式签署。两个欧洲国家间的双边协定有7个。欧洲非常重视与非洲、拉丁美洲、欧洲、中亚等地区的新兴经济体之间签署双边FTA。欧洲双边区域贸易协定以货物贸易协定为主。
东亚地区是全球签署区域贸易协定数量第二位的区域,共41个。其中内部协定15个,外部协定26个。签署协定较多的国家有中国、日本、新加坡。共有31个协定为货物与服务贸易协定。北美地区共签署30个协定。除北美贸易协定外,均属于外部协定。有20个是货物与服务贸易协定。南美地区共签署26个,17个为货物与服务贸易协定。智利是该地区签署协定最多的国家。
中东近来区域贸易协定数量增长较快,共签署24个。签署协定较多的国家有以色列、约旦、黎巴嫩。从该地区对外签署的对象看,主要是与美国、欧盟、EFTA签署和土耳其。事实上,其他地区区域贸易协定的数量也在增加,如大洋洲15个、非洲26个。
从各区域签署的协定类别看,货物与服务贸易协定是当前的主流,占51.9%,是北美与南美地区,东亚以及非洲地区签署的主要类型,而货物贸易协定占45.6%,主要分布与欧洲、中东等区域。单纯的服务贸易协定数量非常少。
(三)签署区域贸易协定较多的典型国家可以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以美欧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第二类是积极发展外向经济的新兴经济体,第三类是金砖四国。
1、以美欧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越来越积极参与签署区域贸易协定
1989年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生效标志着美国放弃了反对区域经济合作的立场,转向参与和主导地区自由贸易协定,以获取更多经济和政治利益。这一时期,欧共体迅速扩大,并向欧盟过渡。欧美发达国家的积极态度直接带动了拉美和非洲区域经济合作的兴起。此后发达国家参与和主导的区域贸易协定数量不断增多,签署协定的对象主要是新兴市场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协定数量很少。
从发达国家签署协定的模式与类别看,以货物与服务贸易协定为主,多数为FTA&EIA类型,即自由贸易区与经济一体化类型。如美国与日本签署的所有协定均属于此性质。对于市场相对开放,和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往往采取货物与服务贸易协定的形式,而对于一些开放程度较差的国家,则采取货物贸易的形式,签订自由贸易区协定。另一个特点是发达国家参与的区域贸易协定以双边协定为主,而多边的地区性协定相对较少。
2、以智利、墨西哥等为代表的外向型新兴市场国家签署协定数量剧增
外向型新兴市场国家是签署区域贸易协定最积极,也是数量最多的国家。如智利共签署12个,其中货物与服务协定10个。新加坡共签署10个,全部为货物与服务协定。其对象国家有两类,一类是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发达国家,另一类是其他新兴市场国家。签订的对象国也具有比较明显的地域性,即同地区或周边国家会优先考虑,反映了通过签署区域贸易协定稳定地区关系的目的。从签署协定的模式与类别看,由于签署数量多,开放程度相对较高,大部分协定为货物与服务贸易协定。唯有土耳其仍是全部签署货物贸易协定。
新兴市场国家签署的区域贸易协定中不仅双边协定数量多,而且参与的地区性协定数量也远远多于发达国家。说明这类国家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地区多边与双边协定积极扩大区域贸易协定的战略。
3、金砖四国也在积极扩大签署协定数量
金砖四国正在积极参与全球化,签署协定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从签署区域贸易协定的数量看,不及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多。签署协定的对象国主要是临近地区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金砖四国参与地区性协定比较多,特别是巴西,签署的4个区域贸易协定无一例外都是地区性协定。中国签署两个地区性协定,包括ASEAN―中国和亚太贸易协定。印度签署4个,俄罗斯签署3个。
从各国签署的双边区域贸易协定看,中国共6个,其中有4个是货物与服务协定,2个为货物协定。印度签署了4个协定,全部为货物协定。俄罗斯签署了4个协定,也全部为货物协定。综上来看,金砖四国签署的多数为货物贸易协定,中国签署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协定数量较多。FTA与PTA仍是金砖四国签署协定的主要类别。
4、当前全球区域贸易协定类型仍以自由贸易区协定为主,而经济一体化协定成为第二大类别
根据WTO统计,266个已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中,自由贸易区协定数量最多,共157个,占59%;经济一体化协定77个,占29%;关税同盟20个,占7.5%;优惠贸易安排12个,占4.5%。
自由贸易区协定作为主体类型,在协定内容上对应的是货物贸易。当前多数仅以货物贸易为内容的协定都属于FTA类别。协定的内容扩展到货物与服务贸易时,对应的是EIA,即经济一体化协定。目前WTO对涉及货物与服务贸易的协定的类别表述采取了“FTA & EIA”的方式,表示兼具上述两种类别的性质。
二、全球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贸易协定的关系
(一)多哈回合举步维艰而区域贸易协定却蓬勃发展
当前多哈回合举步维艰,主要原因是发展中国家力量日益壮大,与发达国家的分歧不断扩大;而谈判议题越来越广泛也是难以达成一致的重要原因。而区域贸易协定却因为可以在小范围内协调各方的利益和立场冲突而快速发展。从积极的方面看,一些区域贸易协定甚至在促进贸易自由化、贸易规则的制定方面,实现了许多WTO多边贸易体制一直希望实现却没有实现的自由化内容。通过对特定区域和对象的选择,各国根据自己的资源优势或技术优势进行专业化分工,在一定区域和领域内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同样可以带来贸易前所没有的福利和额外利益。这进一步鼓舞了各国签署新协定的信心,同时也减弱了各国推进多哈回合谈判的注意力与积极性。
(二)区域贸易协定虽然被WTO认可,但在制度层面对多边贸易体制构成了极大的冲突
1、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冲击了WTO最为核心的最惠国待遇原则
区域贸易协定作为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得到了GATT第24条和GATS第5条的明确认可。同时WTO对于此项“例外”设定了限制条件,即参与协定的成员对协定以外的WTO成员实施的关税和国内税措施不得高于或者严于地区协定成立以前的水平。但这样的限制并不能保证协定外的成员享受最惠国待遇。事实上,区域贸易安排对内取消关税实现完全的自由化,对外一般采取相同或高于成员方的关税税率。这不可避免地出现区域外成员产品进入区域内受到关税阻碍,与最惠国待遇原则相悖。
2、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造成了全球贸易规则的重叠与混乱,最终导致所有成员不得不处理和应付种类繁多的贸易规则
以原产地规则为例,绝大多数区域贸易协定都有各自的原产地机制。这些机制的复杂程度各不相同:有些基本适用于所有商品的一般规则,有些针对不同产品包含多重规则。如果一个国家是若干区域贸易协定的缔约方,出口商必须按照一系列繁杂的具体标准进行生产,以满足不同市场的优惠待遇条件。这实际上造成了全球贸易规则的混乱,增加了出口商的交易成本,不利于贸易自由化。
3、区域贸易协定的实施最终阻碍了全球多边贸易体制通过全球性的自由贸易、公平一致的贸易条件实现资源最优配置,阻碍了社会福利最大的目标实现
多边贸易体制下各成员方的贸易条件是平等和开放的,由全体WTO成员共同享有同等的贸易自由化政策。而区域贸易协定下的开放仅仅是针对区域协定成员方的开放,在进行经济贸易时,区域协定成员比区域协定外的非成员方要享有更多的优惠政策和制度安排。但是,在贸易过程中这些协定成员方并不一定是最优的商品或服务的供应者,却从区域贸易协定中获得了优于区域协定外的非成员方的交易机会和极低的贸易壁垒,从而获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基于这种竞争优势而形成的贸易转移实质上违背了资源最优配置原则,也阻碍了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4、区域贸易协定在某些方面对于多边贸易体制也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区域贸易协定使各国的谈判无论在广度还是在深度上都比多边贸易体制走得更远,为多边贸易体制提出了许多新的议题,在区域内完成WTO暂时无法实质解决的一些贸易问题,促进贸易自由化的推进。诸如投资保护、竞争政策、环境保护、劳工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在多边贸易谈判中有争议的议题也被纳入其中。为了减少和更加有效地解决贸易摩擦,一般都对诸如反倾销、特殊保障等做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对原产地规则和贸易解决争端机制也采取与现行多边贸易体制不同的做法,最大限度地保证协定的有效实施;从理论上与实践中对多边贸易体制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虽然区域贸易协定在某种程度或某些方面对多边贸易体制是有促进作用的,但总体上,区域贸易协定的蓬勃发展势必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两者关系中冲突是主要方面。
三、区域贸易协定未来的发展趋势
区域贸易协定仍将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发达国家、中小型新兴市场国家以及金砖四国无一例外都十分重视,正在进一步推进和扩大签署范围。当多边贸易体制由于成员方众多,利益冲突激烈,利益诉求难以平衡而徘徊不前时,缩小范围,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国家签署区域贸易协定,成为获取利益最大化的快捷方式。除非多哈回合出现突破性的进展,可以将各国的注意力转移到多边贸易体制的建设与完善上来,否则各国在较长时期内对于区域贸易协定的热情将有增无减。
但从长期来看,推进多哈回合谈判进程,发展和完善多边贸易体制仍是全球贸易自由化的终极目标,同时也是区域贸易协定发展的最终目标。当前虽然区域贸易协定发展形势良好,但主要发展于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以及新兴市场国家与金砖四国之间,似乎新兴市场成为了一座桥梁连接了两端。而在美日欧等发达国家之间,以及发达国家与金砖四国之间却很难签署区域贸易协定,其原因与多哈回合谈判受阻的原因一致,即大国之间利益难以协调,难以达成一致是核心问题。导致谈判失败的利益分歧既体现在发达国家之间,如美国与欧盟;更体现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大国之间,如美国与印度。未来实现全球贸易自由化不可能离开发达国家与金砖四国这样对世界经济影响举足轻重的国家的参与,也就是说多边贸易谈判解决不了的核心问题,通过区域贸易协定的自发性发展也无法解决,实现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最终目标仍只能由多边贸易体制来完成。
当前多边贸易体制对于区域贸易协定者并不具备相应的约束机制与协调能力,这反映了多边贸易体制本身制度上的缺陷,应当成为其未来发展与完善的最大挑战。如果多边贸易体制能够为区域贸易协定提供明确的框架性指导和约束,并且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需要,建立管理途径,努力协调甚至预防二者间的冲突,将有利于发挥区域贸易协定的积极作用,促进多边贸易体制健康发展,实现殊途同归。
影响国际贸易增长的因素有许多,从理论上讲,仅就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而言,直接投资究竟是构成对贸易的替代,还是产生了对贸易的创造,这主要取决于国际直接投资的类型。
按照小岛清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从一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分析,国际直接投资可分为三种类型:(注:[日]小岛清:《对外贸易论》第423页,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1)自然资源导向型投资。在东道国寻求某种自然资源既是为了满足母国本国的需要,也可以向其他国家出口。因此,资源导向型的投资不仅扩大了母国自然资源的生产规模,而且也促进了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国际贸易发展,甚至还扩大了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发展。(2)市场导向型投资。如细分起来还可以分为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和占领市场型投资。因此,在这种类型中,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如: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投资后的初始阶段,因各种需求的存在,贸易是创造性的;当投资和生产形成一定规模时,“就地生产,就地销售”的结果势必会减少贸易的往来,因而具有贸易替代效应。但如果是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也许这种投资对贸易的间接促进会使贸易的规模进一步扩大。但全面地分析,即使是前面所述的替代贸易时,在东道国进行市场导向型投资也可能会带来服务贸易方面新的需求。(3)生产要素导向型投资。这主要是指在东道国寻求低成本劳动力的投资。这种类型的投资,因国家之间比较优势而形成的国际分工,在初始乃至相当长的一个阶段中无疑是加大了贸易的发展,如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投资而进行的加工贸易。但因比较优势是动态而非静态的,这种投资与贸易的关系也要视具体情况而进行具体分析。
在理论上阐述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贸易的替代关系的还有佛农(Vernon.R),他在其著名的产品周期理论中,通过对新产品、新技术的创新、模仿和扩散的动态分析,阐述了母国的出口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在新产品的第一阶段,产品在技术创新国国内的生产、销售主要以满足国内需要为主(也存在向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比较接近的其他国家出口的可能性);但是,随着技术的成熟化,同时又面对其他国家企业的竞争,降低产品成本成为技术创新企业维持其海外市场占有率的必然要求,这时便出现了技术创新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佛农认为,一般地这种对外直接投资不会产生对母国出口的替代效应。但是,如果这种投资发生得过早,就有可能替代母国的出口。在技术进步日益加快的情况下,随着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的提高,新产品的生命周期不断缩短,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贸易的替代影响将越来越明显。(注:Vemon.R:"InternationalInvestmentandInternationalProductionintheProductCycle",
pp255-267,Vol.41,No.4,OxfordBulletinofEconomicsandStatistics(November,1966).)
总之,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即存在互补性,也具有相互替代性,这要根据母国(或跨国公司)投资的动机、类型和发展阶段而定。
二、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实证检验
当我们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再来看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时,会发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存在一些异同。因此,在下面的分析中,我们将对这两类国家分别进行研究。
(一)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
国外一些学者将对外直接投资与某些产业的实际出口联系起来进行了实证研究。如,伯格斯坦(Bergsten.C.F.)认为,在美国不同的对外直接投资产业中,那些对外直接投资程度较低的产业,其出口水平也较低;随着对外直接投资水平的提高,出口规模也相应上升;但是当对外直接投资超过一定规模后,追加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的促进效应就逐渐消失了。因此,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之间既是互补关系也是竞争关系。随着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其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的竞争(替代)也将不断加剧,因而海外子公司的生产将逐渐替代美国的出口。(注:Bergsten.C.F.,ThomasHorst&Theodore.H.M.:"AmericanMultinationalsandAmerican
Interests",WashingtonD.C.BrookingsInstitute(1978).)同时,学者们也有相反的发现,利普赛(Lipsey.R.E.)和威斯(Weiss.M.Y.)的研究表明: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上,美国的出口与美国海外子公司销售额都是高度正相关的,而且美国海外子公司的生产销售都部分替代了美国出口竞争伙伴中的发达国家企业的出口(注:Lipsey.R.E.&Weiss.M.Y.:"ForeignProductionandExportsinManufacturingIndustries",
pp488-494,Vol.63.No.141,ReviewofEconomicsandStatistics(November,1981).)。
(二)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
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除去个别的现象,较大规模的起步应从20世纪60年代算起,拉丁美洲的阿根廷、巴西、墨西哥和委内瑞拉,亚洲的印度、韩国、新加坡、菲律宾和中国台湾地区都是从那时起陆续向国外或境外进行直接投资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中东石油输出国组织一些成员的投资方式也从贷款转向间接投资,再由间接投资转向直接投资。(注:宋亚非:《中国企业跨国直接投资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而且由原来主要投资于邻近的国家和地区,逐步转向向发达国家进行直接投资。
伴随着经济实力的提高,发展中国家企业进入世界级大企业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1997年,发展中国家企业进入“全球500强”的仅有22家,平均营业收益率为3.6%;而2000年入围企业增加到33家,平均营业收益率提高到5.2%,且高于“全球500强”4.7%的平均收益率(注:张金杰:《国际直接投资形势与跨国公司的战略调整》,王洛林、余永定主编《2001-2002年:世界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健康发展对贸易的促进也有其特点。首先,小规模和特殊商品是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优势。由于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大多数属劳动密集型的小规模生产,资本劳动比率比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低许多,发展中国家东道国更愿意接受劳动密集型高的项目投资。即使是进行规模较大的生产性投资项目,与发达国家相比,作为母国的发展中国家也占据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同时,这种生产性投资也将给母国带来原料、设备的出口增加,因而具有很强的投资与贸易互补性。其次,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一般侧重于扩大出口的市场销售战略。无论是为保护原有的出口市场,或是开辟新的市场,还是避开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多采取各种方式保障出口,在达到一定实力和经验积累后,逐步再向全球经营战略发展。
考察韩国的经济,其迅速发展得益于通过出口把国内产业与国际市场紧密连接的结果,从而使国际市场容量的不断增大,并对国内经济的增长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1991年韩国全国经济学家联合会的一份《韩国制造业的国外投资经营成果调查表》(注:参见杜玲博士论文:《发展中国家/地区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经验与趋势》,2002年5月。)中,我们看到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总的来讲与贸易联系较多,所占比重也较大。如开拓市场与回避进口限制两项都与贸易紧密相连,其之和所占比重在韩国整个对外直接投资动机中达到35.7%。当然,从表中还可以看出,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因区域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北美洲和欧洲地区,开拓市场的动机比重最高,占到29.3%,比其他动机的比重平均高出10个百分点,这是为适应当地区域化经济和确保新产品市场的结果;在拉丁美洲、大洋州地区,最高比重的动机为回避进口限制,占27.3%,也比其他动机高出10.4个百分点,这说明韩国对外直接投资在此两个地区对贸易壁垒的突破动机占据很重要的地位。
但具体到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还有更进一步的动因分析。如李宏格(音译)(Lee,Honggue)对韩国电器行业的研究。(注:参见Lee,Honggue:"Globalization,ForeignDirectInvestmentandCompetitiveStrategiesof
KoreanElectronicsCompanies",inNomuraResearchInstitute&InstituteofSoutheast
AsianStudies(ed.),TheNewWaveofForeignDirectInvestmentinAsia,InstituteofSoutheastAsian
Studies(1995).)电器是韩国最重要的制造业部门,在20世纪90年代初韩国就已成为世界第五大电器生产国。李宏格指出,韩国电器行业在1989年的对外直接投资额比1979年增长了85%,显示出韩国在该行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于20世纪80年代末达到了顶峰——尽管与韩国电器产品的出口相比其投资的规模是非常有限的:1976-1992年间电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为5亿美元,而1992年电器产品的出口额却高达161亿美元。李宏格分析,韩国电器行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主要表现为维持和扩大出口的需要,即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那么,这种对外直接投资的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韩国本身国内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所造成的压力,迫使电器行业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在国外寻求廉价劳动力以降低生产成本(主要是在亚洲地区);另一方面,则是来自欧美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在韩国扩大对欧美出口的同时,其电器产品也已成为反倾销的对象——这一点对我国在加入WTO之后,重新审视海外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综上所述,尽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有所不同,但总的趋势是积极的,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一国的对外贸易乃至国际贸易;由于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互补关系和替代关系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不一,所以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的影响具有动态效应;在经济全球化的今日世界,对外直接投资已不仅仅是发达国家的“专利”,它对发展中国家来讲同样是必不可少的经济运作方式。
三、中国海外投资发展与贸易的关系
为了论述的方便与国土概念上的准确,我们把以下涉及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称为“海外投资”。
(一)中国海外投资的发展与现状
中国海外投资的发展,比较准确的提法应该从1949年算起。但因那个时期的海外分支机构都是一些贸易企业,规模又非常小,一般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内。从1978年的改革开放至今,中国海外投资的步伐越来越大。截至2001年年底,经外经贸部批准的企业就达6610家,中方海外投资总额已达83.5731亿美元,遍布全球153个国家和地区(注:此海外投资的区域数字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2001年)为准。)。
1.中国海外投资的区域分布。中国海外投资在全球的区域分布正逐步由集中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但目前从投资的额度来看,集中化的表现还依然存在。截至2001年底,中国海外投资企业数量在全球主要63个国家和地区的分布见表1。从基本格局看,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占28.99%,发达国家(欧洲、大洋州和北美)占27.99%,加上中国港澳地区33.46%的分布,大致呈现出各占1/3的态势,可以说是一个多元化的分布。具体的投资额度和比重见表1。
表1中国海外投资区域分布表(截至2001年底)
附图
资料来源:根据外经贸部《对外经济贸易简要统计》(2001)整理。
通过以国家和地区分布的形式进一步对投资额排序,我们就可以看到中国海外投资分布的集中化:即地缘优势和人缘优势使相邻国家(地区)和海外华侨聚集的国家(地区)成为中国海外投资的集中区域。至于在拉美地区和非洲投资额分布得较高,一般为投资行业的原因所致,这将在下面进一步阐述。
2.中国海外投资的行业分布。中国海外投资是从贸易型企业起步的。这些贸易型企业开始在海外做的商业性工作是为对外贸易企业提供信息、进行市场调查和客户联系服务的。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中国政府有关政策的引导下,生产加工型企业有所增加。但总的来看,服务贸易型的投资行业特点仍十分突出。根据对外经贸部的统计,截至1999年,中国海外投资中服务贸易型企业,无论从企业数量上还是在投资额度上仍占绝大多数;生产加工型企业虽然在企业数量上增加较快,但在投资额度上还处于较小规模;而资源开发型企业在投资额度上比生产加工型企业还要大些。详见表2。
表2中国海外投资的行业与投资额分布(截至1999年底)
附图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供的数据整理。参见:外经贸部发展司:《中国的境外投资状况》,《国际贸易论坛》2000年第5期。
一般地,中国海外投资在发达国家的多为服务贸易型和研究开发型,即非生产性项目。服务贸易型企业的运作主要是为了服务于国内企业的出口,以促进中国产品的出口;在海外投资于研究开发型企业则是为了更有利地接近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先进技术,以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中国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则大多为资源开发型和生产加工型,即非贸易性项目。资源开发型的投资,主要是为了获取国外开采条件较好或储量、品位较高的石油、矿产、林业、渔业等资源,以满足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生产加工型投资,主要为转移国内长线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发挥中国在技术、管理上的比较优势以占领当地的市场,同时带动相关材料、设备、零配件的出口。因此,这也是生产加工型的投资大多集中在亚洲、拉美和东南亚地区的主要原因。
(二)中国海外投资与贸易的互动
1.中国进行海外投资的动因。从外部条件上看,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经济进入生产、销售、采购的全球体系成为必然。中国既然已经实行了“引进来”的改革开放,也必然要实施“走出去”的对外开放,以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实现资本、技术和人力等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提升国内的产业结构,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从中国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上看,“走出去”到海外投资不仅是政府的政策号召,更主要的是国内企业自身发展的利益驱动和内在要求。如前所述,一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有许多动因,具体而言,中国海外投资的动因主要有如下五点:(1)寻求资源开发。中国虽地大物博,但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在进入21世纪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资源短缺对中国经济将是一个严重的制约。其中,开发的重点放在对我国经济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对外能源投资,即对石油、天然气的开采;此外,还有一般性资源(如:黑色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树林资源等)的开发。在海外投资开发资源,主要是为了保障我国资源长期、有效和稳定的供应。(2)扩大出口贸易。无论是从中国政府政策的角度,还是从企业投资的角度,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带动材料、机器设备、零部件的出口,甚至带动服务业的出口,都是目前进行对外投资最多的动机。在政府制定的有关海外投资政策中,着眼点基本上都是扩大出口,是与对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综合对中国海外投资企业的动机调查,扩大出口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注:参见段云程:《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与战略》,中国发展出版社1995年版;谢康:《跨国公司与当代中国》,立信会计出版社1997年版;鲁桐:《中国企业海外经营:对英国中资企业的实证研究》,载世界经济学会编《世界经济与中国:2000-2001年》,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3)开拓国外市场。在中国国内需求不足以及同类企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积极开拓新的国外市场是企业利益驱动的内在动力所致,也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动机之一。这与理论上阐述的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之一——寻求市场型是相同的。(4)规避贸易壁垒。从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上讲,规避贸易壁垒或突破贸易壁垒都是寻求市场型的一种动机。由于我国现已加入WTO,关税逐步下调后,规避各种贸易壁垒已成为扩大出口和占领国外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近年来,出口配额限制、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等情况越来越严重,因此利用海外投资建厂生产可谓是突破贸易壁垒的一个有效方式,也是对特殊贸易限制的一个反应。(5)获取高新技术。在海外投资是中国企业获取高新技术的一条重要途径。中国的一些航天、航空、电子、生物化学和机械业的大型企业已经开始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渠道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少数中国企业还在国外投资建立了研究和开发机构,用最近的距离、最快的时间学习、研发最新、最前沿的技术。当然,这种类型的投资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但它将是最具潜力的海外投资。
2.中国海外投资对贸易的影响。如前所述,无论是从理论研究还是实证分析上,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即存在互补关系也不乏替代关系,即存在贸易创造效应也有贸易替代效应。具体到中国的实际,由于投资行业的特点和投资区域的不同,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要视具体的投资行业和投资区域而定。首先,服务贸易型企业的投资,动机与目标非常明确,肯定是为扩大出口服务的,因此这类企业的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无疑是积极的;其次,资源开发型企业的海外投资,进口的资源都是我国相对成本低或战略的需要,同时还能带动设备、制成品(如钢材)、技术和劳务的出口,虽然会带来一定的进口贸易增长,但从整体上看对我国出口贸易还是起到了促进作用;最后,生产加工型企业的海外投资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情况较为复杂。我们将对生产加工型企业的海外投资做一个具体分析。(1)机械行业。机械行业中如汽车、摩托车零配件组装,家用电器中的CKD、SCD(注:CKD:CompleteKnock-Down,即全分解装配:将产品全部拆散成零件后提供给买方组装成整机;SKD:SemiKnock-Down,即半分解装配:将产品拆散成部件或部分部件、部分零件后提供给买方组装成整机。)等,由于绝大部分甚至全部都要使用国内的零部件,在初期设备投资之后,后续的零部件就成为组装生产的必备条件。因此,从总体上看,机械行业在海外投资对我国出口的带动作用是持续且长期的。特别是大型家用电器,这是典型的加工组装型产品,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统计,家电行业投资带动出口的系数比其他产品高达20-30倍。金城集团的案例也显示,摩托车产品在海外投资建厂生产后,大幅度地带动了该集团的出口:1997年海外销售收入250万美元,带动出口近150万美元;1998年海外销售收入近600万美元,带动出口达400万美元(注:李钢主编:《“走出去”开放战略与案例研究》,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0年版。)。实证分析表明,机械行业由于技术与原材料、散件的高度结合,海外投资就可带来明显的贸易创造效应。(2)轻工行业。严格地讲,轻工行业中也有属于机械行业的产品,区分出来的主要是体积较小的机械产品如自行车以及其他轻工产品。这类产品的特点是,体积较小,出口运费没有体积较大的机械产品高,与海外加工的生产成本比,在国内的生产成本更低,因此这类产品的海外投资与出口很可能出现替代关系。也就是说,在国内生产此类产品后出口更经济,就很少会有企业再到海外投资生产;即使在海外投资并形成规模生产,对国家的出口带动作用也不大。(3)纺织服装行业。纺织服装业的投资主要是规避贸易壁垒,由于根据多种纤维协议,在投资国的出口配额已经用尽时,如果东道国尚有未使用的配额,投资国便可以使用。中国在纺织品领域受欧美出口配额的限制非常严重,因此不少的纺织服装企业到海外投资主要动机都是为了突破配额的壁垒,在海外寻求更广阔的市场。这种类型的企业在海外的投资也要视情况而定:一次性投资建厂可以带动国内纺织机械的出口,但对出口贸易没有持续的带动作用;使用国内材料多的,可以促进国内原材料、面料的出口,但有原产地规定比例的国家对此也有一定的限制;在有的国家(地区)可以享有免配额、免关税的优惠,则可以大大提高我国产品出口或向第三国出口。因此,纺织服装行业在海外的投资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是扩大还是替代,兼而有之,目前尚未找到实证数据。
四、结论
1.综合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关系的理论,回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关系中的发展,以及中国海外投资与贸易的现状与特点,论述了中国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我们进一步证实了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既存在互补又存在替代关系、中国的海外投资既有贸易创造效应又有贸易替代效应的理论。有意义的是这些互补和替代关系,或称贸易创造和贸易替代效应,在不同的投资领域、投资行业、不同的投资区域以及不同的发展阶段中是有所差异的。
摘要:国外使用引力模型研究服务贸易始于2002年,国内研究则起步稍晚,至2009年方有学者致力于此类研究。从使用数据和实证模型两方面看,现有研究都有可进一步拓展的潜力。本文基于引力模型对服务贸易的决定因素进行识别与测算。本文在实证部分采用了基本引力模型,使用4种计量方法。结果显示:贸易双方经济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物理距离和自由贸易区对总服务贸易额和分部门贸易额的影响表现出不同的显著性。
关键词:引力模型;服务贸易;贸易潜力;决定因素
中图分类号:f7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894(2012)04-0060-15
服务业是在全球经济中占据比重最大的部门,并且可以预计将持续增长。根据wto的统计数字,服务业约占世界gdp的2/3左右;在工业化国家中,一半以上的就业来自于服务业。基于服务业的服务贸易,是将一个国家所具有的服务品生产能力转变为可贸易的“无形商品”或“无形资产”,转变为贸易的价值形态,以获得增值价值的贸易形式,是占用较少资源实现更多财富的贸易途径。
然而,国际贸易中服务贸易的比重明显滞后。wto估计,服务仅占全球贸易流量的20%左右。尽管因为以下原因——和货物贸易的有形性相比以及考虑到服务与fdi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服务贸易的无形性使得其贸易流量测算具有难度,这个数字可能被低估,但是,与货物贸易之间的差额,仍然是显而易见的。
由于服务业在国际贸易中逐步增长的重要性,导致了1995年《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产生,gats规定了wto成员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持续十年之久的多哈回合谈判正被期望进一步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谈判中的若干目标直接指向减少限制服务贸易的壁垒。
国内使用引力模型对贸易流量的研究主要是货物贸易方面,服务贸易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现有成果总结如表1。2009年开始,国内有学者开始使用引力模型研究服务贸易。从以上可以看出,研究对象的采集还是偏重截面数据,从理论角度来说,这一数据样本显得片面,非观测效应在此情况下可能相当显著;其次,使用的方法也以最小二乘法居多,当然,受制于数据来源,使用这一回归方法并无不妥,但为使结果更加可靠,应当使用更为完善的数据和计量模型。本文在以上所述两方面,较之现有研究均有所创新。在其后对模型结果的拓展应用和分析方面时,本文与已有研究虽目标相似,方法和角度均有不同。
一、服务贸易影响因素及中国服务贸易现状
关于服务贸易的研究大多使用定性方法,本文也从这一点开始着手,阐述服务贸易中的壁垒及影响因素,随后从若干角度对我国服务贸易进行比较分析,分别是进出口及行业比较、国别比较、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对比,为进一步定性分析寻找立足点。
(一)服务贸易影响因素
近年来,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在货物贸易的促进中作用显著,许多货物得以自由贸易,但鲜有提及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于自由贸易区和服务贸易之间的相关性将在后文阐述。在向wto通报的自由贸易区中,欧盟在2000年便明确提出制定减少服务贸易壁垒的政策,截至2010年,服务业已占其全部经济活动70%(european,2010),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前进中的步伐显著。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直接考量存在于欧盟内部的服务贸易壁垒更具有效性。
欧盟委员会在2002年调查了欧盟内部市场中服务贸易壁垒(2002),结果显示,立法约束已替代物质和技术成为欧盟内部服务贸易的最大障碍。除了文化和语言障碍在特定国家间的障碍,立法约束在欧盟15国(2002年)间非常普遍:建立障碍(资格审查或要求)、输入使用限制(对工人的雇佣和设备的使用)、服务推广障碍(商业通信控制)、销售障碍(立法约束和价格管控)和售后服务要求。看上去这些限制大部分对应于hoekman和braga的4种分类。在大多数行业或者国家中,服务供应商面对来自无论进口国或出口国的监管时,“原产地规则”(rule of origin)或者“目的地规则”并不管用。总之,欧盟认为目前在对待服务供应商时存在强烈的国别偏见,对于贸易壁垒的进一步削减仍然任重道远。
(二)中国服务贸易现状
1.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对比 2009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2884.96亿元,比上年下降5.73%,这主要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年全球贸易均有下滑。具体到进出口额我们发现,造成这一下降的全部原因在于出口下滑,进口额反而有所上升。这一变化也恰好造成了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差额在2009年飞速上升,总体而言,此前10年进出口差额稳中有升,大致保持平稳。
将造成2009年服务贸易巨大逆差的原因深入至分部门层次探讨,发现传统和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在2009年表现显著不同。对比2008年和2009年数据,两个传统服务贸易部门运输和旅游逆差扩大或由顺差转为逆差。而在其他服务贸易部门,虽然总体也呈现贸易逆差,但是较2008年逆差额甚至由43.2亿美元降至214.8亿美元。可见,金融危机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主要在出口方面,且传统部门受影响尤其大,而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则表现出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2.服务贸易主要经济体国别比较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服务贸易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根据世界贸易组织2009年的数据,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排名分别为第四、第五位,占比分别为5.0%、3.8%。但是对比我国2009年货物贸易进口第二、出口第一不难发现,服务贸易显然滞后。世界服务贸易的85%以上集中在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美国、德国和英国是排名前三的服务贸易经济体。与货物贸易类似,服务贸易中也存在传统部门和高技术、高投入的部门,但不同的是服务贸易中的新兴部门包含更多的附加值,并且其生产具有环保、高效、可再生等特点,发达国家对其非常重视。
无论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都是一国外向经济能力的重要指标,从表3世界主要经济体贸易结构来看,我国服务贸易仅占11.5%,货物贸易达到88.5%,对外经济中对货物贸易依赖程度最大。
3.我国货物和服务贸易对比 对货物贸易的过度依赖值得深思。我国货物贸易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飞速发展,服务贸易虽然也于大致相当的时间内进入高速发展,但两者差额却在越拉越大。1994年之前,我国服务贸易相对货物贸易而言增长更快,这一形势在随后迅速转变;1995年,货物贸易出口额1281.1亿美元,服务贸易出口191.3亿美元,两者比值6.69,而到2009年这一比值已扩大到9.29,最高曾在2006年达到10.54。进口方面这一比值同样由5.78升至6.00,最高达7.49。
从图2~图5进出口增长率对比发现,除最近3年,货物贸易增长率一般高于服务贸易增长率。服务贸易在1995~2005年之间的滞后发展,导致和货物贸易差额的急速扩大,使得我国对外经济中货物贸易依赖程度过高。如
前所述,服务贸易中的高附加值和高技术更有利于一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模型与数据说明
引力方程用于货物贸易估算已无异议,而当服务贸易采用与货物贸易类似的统计口径时,模型应当是有效的,并有坚固的理论基础。鉴于服务贸易的特殊性质,设置若干解释变量,使方程更加适用。对于可能产生的非观测效应的处理,采用若干种回归模型比对分析,以尽量减少此类影响。找出最优模型后,将进一步应用于分行业统计。
因变量mijt代表j国从i国在时间t时进口的服务流量,其来源为oecd数据库,包含34个oecd国家及其贸易伙伴,总共60个国家12年间(1999-2010)的服务贸易流量数据。引力模型在5个方面进行了估计,分别是总服务贸易流量、运输服务、旅行服务、政府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
解释变量共8个,包含5个连续变量和3个假设变量。在关于引力模型的研究中,一般把gdp、人均gdp、人口作为描述国家特性的变量。显然,此3个变量由于多重共线性的原因,不会同时出现。本文选取的是后两者——人均gdp和人口。当一国较富裕时,自然倾向于消费更多的服务,而较之于gdp,人均gdp更加与此相关。选择人口而非gdp同样有助于模型结果的解释。
5个连续变量中的前两个分别是出口国和进口国在时间t的人均gdp,系数b1和b2预期为正。如前所述,较富裕的进口国很有可能显示对服务的更多需求,无论相应的供给来自国内或进口,而较富裕的国家同样被认为有能力生产更多的服务以供出口。
出口国和进口国在时间t时人口解释变量的系数,预期正负皆有可能。在关于货物贸易的研究中,出口国或许因为人口规模变大而减少出口,也或者因为达到规模经济,在人口增长时出口更多的货物。对于进口国同样可能有如此正反两方面的影响。
一般对于货物贸易来讲,距离作为解释变量时其前的系数为负,但距离对于服务贸易的影响可能并不如此。不同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商品未必需要从一国运输至另一国,当然在某些时候需要人员的流动,但在其他时候可能仅需要通讯联系。所以,距离在引力模型中的作用可能降低,甚至不显著。
本文所使用的距离度量方法,为引力模型中的标准法,即测算两国首都之间的距离,这存在几个明显的问题:一是它假设海运、陆运或空运无差别;二是首都未必是一国的经济中心或者某些国家可能有数个经济中心。为克服以上问题,度量距离的其他方法已被运用于研究中,如贸易加权距离法(trade-weighted distances)和相对于所有贸易伙伴的距离测量法。但是,考虑到距离和服务贸易流量未必相关,本文依然使用标准距离法。
最后3个虚拟变量,分别用于描述进口国和出口国之间是否有共同国界、是否使用同一种语言、是否同为欧盟成员国。此三变量前的系数均预期为正。此外,θ1作为年份变量用来控制任何时间趋势对数据的影响。
在货物贸易中,语言就被认为是影响贸易流量的变量,对于服务贸易,预期语言的影响会更加重要,毕竟共同语言下交换服务变得很容易。共同的语言还应当被认为包含了国家之间相似的文化或体制等方面特征。
最后一个变量用于描述两国是否同为欧盟成员国。在研究货物贸易的引力模型中,这一变量往往用两国是否为自由贸易区替代,但如前所述,此情况可能并不适用于本文。大多数自由贸易区致力于减少货物贸易壁垒,而对服务贸易鲜有提及。本文中仅考虑的自由贸易区为欧盟,但即使在欧盟内部,服务贸易自由化依然阻力巨大。
2.数据来源
(1)服务贸易进口额。本文搜集自经合组织(oecd)数据库——international trade and balance of payments—trade in services。该库提供了34个oecd成员国及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服务贸易进出口额。
在原始数据库中有上万个体(进口一出口国家对),但与非经合组织国家间的贸易数据大量缺失或者时常间断。由于已记录2010年。贸易数据的个体覆盖面不足1/3,且部分数据明显异常(根据预估所得),所以本文截取时间跨度为2002年至2009年。剔除重复及丢失数据后,选取包含69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数据,共915个个体,综合8年共7 321个观测值。
(2)分类别服务贸易数据来自wto的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数据库。
(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及人口。人均gdp以美元计,来自世界银行的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数据库。
(4)距离。收集相应国家间首都的距离,以公里计,使用distance calculator between cities(http://maperow.info/)。
(5)虚拟变量。边界虚拟变量以1表示两国之间有共同边界,其余计为0,共有60个国家相邻。欧盟虚拟变量以某年度两国均为欧盟成员国时作为1,其余为0。语言虚拟变量对于使用官方语言中含相同语言的个体设为1,其余为0,共有65个个体此参数为1。
解释变量的综合统计情况见表4。
为检验模型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spearman秩相关系数检验结果见表5。
结果显示除距离及欧盟虚拟变量相关系数在0.54(考虑到数据中经合组织国家及欧洲国家为主要统计对象,这一点应算作正常),其余最大相关系数不超过0.34,可以认为无证明多重共线性存在的证据。
三、回归方法与结果
1.回归方法 本文使用数种计量模型,对于总服务贸易流量的计量方法,如表格所示。最初,由于所用的数据是8年混合数据,第一个采用的方法是混合最小二乘法(pooled ols)。但是,若模型中遗漏了某些解释变量,这些未被观测到的解释变量又对服务贸易流量有重要影响,该影响就被包含在随机误差项中,使得随机误差的方差变动呈现异方差性,从而导致参数估计量不是有效估计量。
使用面板数据处理方法可以有效控制存在于残差中的遗漏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最常用的两种面板模型是固定效应模型(fixed effects model)和随机效应模型(randomeffects model)。传统认为,若截距项为各个截面或个体(本文中体现为进口-出口国家对)所特有的固定参数,并且不随时间变化,则模型为fem;如果截距随机分布则视为rem。然而这一定义并不十分严谨,而且一个非常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的地方是似乎固定效应模型中的非观测效应(因遗漏解释变量产生)是随时间不变的,是固定的,而随机效应模型中的非观测效应则不是固定的,而是随时间变化的。
一个逻辑上比较一致和严谨,并且越来越为大家所接受的假设是mundlak(1978)提出的:不论固定效应还是随机效应都是随机的,都是概括了那些没有观测到的、不随时间而变化的、但影响被解释变量的因素。非观测效应究竟应假设为固定效应还是随机效应,关键看这部分不随时间变化的非观测效应对应的因素是否与模型中控制的观测到的解释变量相关,如果这个效应与可观测的解释变量不相关,则这个效应成为随机效应。这也正是hausman检验所需要检验的假说。
但是,本文中使用fem会有一个问题。因为存在时不变变量(距离、共同语言、欧盟),它们在使用fem估计时会被舍弃。一个解决办法是增加一个辅助方程,将时不变变量包含到使用fem模型估计所得截距项中并进行ols回归。
以上介绍的3种模型均在本文中使用并进行比较。首先,breusch-pagan检验被用于比较rem和pooled ols估计。结果显示,零假设被拒绝,表明rem优于ols。其次,考虑到rem和ols都可能受异方差性和外生解释变量的影响,还需比较rem和fem的有效性,为此使用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检验系数为5.21,与4自由度下的0.2667水平的卡方临界值5.207相当,所以接受零假设,即随机效应较固定效应效果更优。
egger(2002)提出用hausman-yaylormodel(htm)作为rem和fem的替代模型。htm使用了工具变量法,可以仅从模型内部的数据来消除rem中可能存在的非观测效应和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htm作为引力模型中的估计方法,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货物贸易领域使用,而在服务贸易领域仍然鲜有所闻。
htm中选为外生的工具变量的是时不变变量,包括距离、共同语言和边界。这些变量与内生解释变量相关并作为其辅助。此外,时不变变量还可以直接在模型中得出结果,这也是优于fem的所在。
为检验htm的有效性,过度识别检验(over-identification)被用于比较rem和htm。检验系数为3.49,小于6自由度下1%水平的卡方分布临界值。所以接受零假设——非观测效应与其余解释变量具有相关性——表明htm更加有效。所有测试的结果均和预期相符,即htm不仅是货物贸易时测算引力方程时最恰当的模型,也适用于服务贸易。这一结论对于总服务贸易流量和分类别服务贸易流量同样适用,所以分类别服务贸易的模型重点将集中在htm上。
在对计量结果进行说明之前,有必要对运用htm使得系数相对于ols估计发生的变化做一尝试性解释。在ols估计中,出门国人均gdp前的系数很有可能因为某些非观测因素和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而被高估,如技术原因或资金存量。同样地,共同边界和共用语言在ols估计中有较高的显著性水平,很有可能是因为在区域内国家的贸易便利所致(欧洲地区相对范围较小及语言相通性较高)。距离因素在ols估计中被认为具有明显的负相关性,而使用htm控制非观测效应后则变为不相关,这可能是由于很多国家的不同体制所致。
2.结果:总服务贸易 结果如表6所列,当采用pooled ols回归时,所有变量均显著相关,并且它们的系数正负均如通过货物贸易标准引力模型预期的那样。进口国和出口国的人均gdp、共同语言、边界、同为欧盟成员国均正面影响贸易流量,而人口变量则显示越大的国家生产更多的服务产品,同时对服务的进口需求也越多,距离是唯一一个与贸易流量负相关的变量。
在htm中,仍然显著有意义的变量是进出口围的人均gdp、进口国人口以及同为欧盟成员国。如上文所述,htm是所有统计方法中最适合引力方程的模型,其结果表明服务贸易中若干有趣的结论。
首先,人口在进口国比人均gdp更决定其需要消费的服务,1%的人口增长伴随着2%的服务进口增加,同时1%的人均gdp增长导致1.1%的服务进口增加。这可以被理解为规模越大的国家消费更多的服务,同时其国民更富裕时也需要更多的进口服务。但在出口国这一情况并不完全一样,富裕的国家有能力生产更多的服务并且出口,但是它的规模并不影响其出口,表明规模经济在服务贸易出口中未必有效。这一结论显然与强调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的古典贸易理论并不兼容。虽然如此,但引力模型中考虑的若干因素,的确可以有力解释古典贸易理论中一些与服务贸易现实不符的现象,这为服务贸易理论研究提供新的切入点,比如,能否将古典贸易理论与引力模型结合研究经济规模大的国家之间贸易互补性是否更强?
第二,同为欧盟成员国是除此之外唯一显著相关的变量。这表明欧盟在致力于内部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已取得若干成效?正如大部分货物贸易研究中自由贸易区的积极作用。但遗憾的是如前所述,这一结论难以推广至其余自由贸易区。
第三,距离和共同边界变量在htm中并不非常显著。尽管如此,在10%显著性水平上,空间距离的阻隔作用依然存在,影响系数为-0.4,较ols和rem有所减弱。使用引力模型对货物贸易的研究中,这一系数一般在-0.953和-0.76之间,通常的解释是,空间距离代表运输成本、信息交流和文化差异,从而距离越大越限制贸易往来。而通过本文的研究表明,这一强烈的约束因素对于服务贸易可能的影响较小,货物是因为服务产品的本性使其对于物理距离或者实际边界的要求较小,和预期相符。
最后,共同语言和服务贸易流量并不表示出相关性。这可能是由于全球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掌握其他国家的语言。特别对于发达经济体而言,语言和文化的交流一向和经济交流同步发展,而服务贸易往往注定要依赖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这也表明文化或者相关因素对服务贸易的阻碍作用没有预期强烈,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服务在贸易中的比重有上升的空间并占据更加重要的位置。
3.分行业计量 不仅在我国,世界范围内,传统服务贸易(运输和旅游)占比有下降趋势,而新兴服务部门比重逐渐上升。21世纪的服务贸易早已不同于以往,虽同为服务贸易,贸易方式各有特点,影响因素也必然不同。因此,本小节采用上述模型,将服务贸易分为3类进行回归统计,分别为运输业、旅游业和其他所有商业服务。数据采用自wto数据库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2007~2009),样本数分别为56、66、72个,包括2006~2008年三年间贸易流量数据。其余数据来源同上一小节,并去除同为欧盟成员国这一虚拟变量(因该数据库将欧盟算作一整体)。所用计量模型均为htm。
(1)运输业。结果如表7第一列所示,进出口国家的人均gdp和人口规模和贸易流量正相关,其余变量未发现有显著相关关系。
在货物贸易领域,普遍被认为显著影响货物贸易的因素之一就是运输距离,而在对于运输业的估算中,发现距离对于运输行业贸易流量并无显著影响,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当距离增大时,运输货物的成本上升,产生的成本在服务中恰好计为贸易往来。这表明货物贸易随距离上升而减小,服务贸易并不被此显著影响。鉴于此,应鼓励有能力的运输企业形成规模效应,着力发展远洋或远程国际运输市场。远洋能力自古以来便是一国经济实力之象征,这一情况在今天也未曾改变。
(2)旅游业。结果如表7第二列所示,进口国人均gdp和人口有显著影响,同时语言也是一影响因素。
共同语言对旅游业贸易的影响系数为正这一点符合预期。进口国的人均gdp和人口系数为正(人均gdp显著为正,1%的人口规模扩大伴随7%的进口额增加),表明富裕或人口规模大的国家总是有更多的旅游者,并且消费更多的旅游服务(旅游者至旅游目的国消费的产品和服务计入该国旅游服务出口额,旅游者本国为进口国)。因此,我国致力发展旅游业的地方经济有能力的话应当扩大国际宣传
,努力开拓发达国家旅游市场,并加强地方配套服务,如提供相应语言的标识或翻译服务。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出口国的人均gdp和人口对贸易没有显著影响,但从模型结果来看,和总服务贸易不同的是,这一系数明显为负(总服务贸易中出口国人口系数也为负,但绝对值在0.1之内),这可能表明贫穷和人口密度高的国家对外国旅游者的吸引力相对较弱,人口密度稀的国家(地区)或许更受欢迎(如斐济、马耳他)。
(3)其他商业服务。结果如表7第三列所示,进出口同的人均gdp和出口国人口和贸易流量有正相关关系。
相比其他服务行业而言,这一类商业服务和财富的关系更加接近(包括金融、保险、教育等),人均gdp的正相关系数符合预期。此外,出口国的人口因素可以作以下解释:该类服务和出口国投资环境关系密切。从当今世界局势来看,除非洲地区外,人口规模大的国家往往有更好的投资环境,因此人口(并联系人均gdp)代表了良好的出口环境。研究还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比如在模型中加入表征经济自由或制度的变量,更加全面考察一国该类商业服务的出口能力。
基于以上判断,笔者认为,实行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改善投资环境等一些列减少贸易壁垒的政策将对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非常有利。
四、中国服务贸易潜力:实证分析
本节专门研究我国服务贸易,对上一节模型所得结果进行拓展,在出口和进口两方面,实证了中国对25个主要服务贸易伙伴的出口潜力和进口潜力。
1.出口潜力 对出口贸易潜力的估算,是运用引力模型模拟“理论”或“自然”状态下的潜在出口额,然后将中国的实际出口水平与该模拟值进行比较。若实际值低于模拟值,就称之为“贸易不足”,相反则属于“贸易过度”。
为了考察中国对贸易伙伴的出口潜力,借助于以上构建的引力模型,估算中国对各国的出口量,并考察中国对贸易伙伴国的实际出口量(按2009年数据)与根据模型测算的出口量之间的比值,如果该比值在1左右,说明该模型拟合较好,该比值越小说明贸易潜力越大,反之则说明贸易潜力较小。把中国与25个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数据带入模型,可以算出中国对这25个国家出口贸易量的预测值,然后再用实际值除以预测值,计算结果如表8。
总体而言,中国对主要贸易伙伴的出口属于“过度贸易”状况,实际值与模拟值的比率的期望值为1.07。对25个国家的出口潜力(实际值/理论值)的排名中,最高为丹麦(2.40),其次为捷克(2.26),最低为挪威(0.08)。
2.进口潜力 与出口潜力估算方法类似,当把中国作为进口国时,可测算中国服务贸易进口潜力,结果如表9。
本文使用2009年数据计算中国服务贸易进口潜力,因为在当年全球贸易下滑严重的背景下中国进口额反而增加,会使所得数据偏大。总体而言,实际值与模拟值的比率的期望值为2.55。进口潜力的排名中,最高为爱尔兰(9.42),其次为丹麦(6.20),最低为斯洛伐克(0.04)(考虑到对进口能力的描述,使用进口潜力这一指标反映现实——进口往往根据需求产生——具有局限,本文关于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的讨论侧重关于国别的相对分析。所以采用2009年数据研究进口潜力进行国别比较时并无不妥)。
我们注意到,美国进口潜力比值在4.27,排名第四。如前所述,美国作为高端服务业的代表同家,和中国在服务领域的密切经济关系说明我同对于高端技术的需求非常大(法国和英国分别排第五和第六)。同时,与日本的潜力比值也上升至进口排名的第十四,但仍为1.15,表明进口自日本的服务仍有很大潜力。
五、结语与建议
将实际出口额与预测出口额相比较,再依据两者的吻合程度把2009年中国与25位贸易伙伴分为3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潜力再造型。实际值与预测值的比例大于1.20则属于此种类型,这类贸易伙伴与之扩大贸易规模的潜力,按模型分析已经用完。与该类贸易伙伴进一步发展贸易关系的主要思路是在保持现有积极因素的同时,改善出口商品的结构并发展培育其他促进贸易发展的因素。属于这种类型的贸易伙伴有丹麦、捷克、芬兰、韩国和荷兰共计5个国家,巩固这些市场对我国的外贸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如果作进一步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与这类型中的某些贸易伙伴还有与之扩大贸易规模的可能,比如芬兰,虽然实际出口是预测出口额的1.86倍,但与贸易条件类似的丹麦(2.40)相比,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这也说明芬兰是一个具有潜力的市场。我国服务出口潜力最大的贸易伙伴前3名中有两个是北欧国家,而排名最后的挪威也是北欧国家,这一差异值得引起重视,探究其原因可能是日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第二种类型是潜力开拓型,以实际值与预测值比例在1.20到0.80之间。中国对这些贸易伙伴出口贸易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还有一定的扩大出口贸易的空间。与该类贸易伙伴进一步发展贸易关系的思路主要是借鉴处理与第一类贸易伙伴关系的做法,同时注意开拓促进出口贸易发展的因素。属于此类的贸易伙伴有法国、瑞典、爱沙尼亚、希腊、匈牙利、爱尔兰、西班牙和美国8个国家
通过比较发现,美国也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美国是世界头号经济强国,作为一个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从事的第三产业主要是高新技术和创意产业,而我国在劳动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占有比较优势,因此我国与美国的贸易结构存在很大互补性,应该更容易开展对外贸易。但通过测算可知,我国与美国的实际值与预测值的比例仅为0.81,其中原因值得深思。
第三种类型是潜力巨大型,实际值与预测值小于或等于0.80。按模型分析,这种贸易伙伴与之扩大贸易规模的现有潜力非常大,有英国、意大利、日本等12个国家。其中,中国与挪威的贸易水平是25个贸易伙伴中最低的一个,实际出口额只有预测出口额的0.08。中国与这类贸易伙伴之间一般存在较严重的贸易壁垒,与之进一步发展贸易关系的主要思路在于尽快排除贸易发展的障碍。
同时注意到,日本作为贸易伙伴也在第三类中,日本是世界第三经济大国,又是我国在东亚地区的近邻,它与我国的经济关系应当不亚于我国与美国的经济关系,但是测算比例仅为0.56,潜力巨大。
在进口方面,美国进口潜力比值在4.27,排名第四。美国作为高端服务业的代表国家,和中国在服务领域的密切经济关系说明我国对于高端技术的需求非常大(法国和英国分别排第五和第六);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出口水平排名靠前的地区也同时是世界主要旅游国,这与我国境外旅游、消费和教育需求近几年不断增长有关,同时部分解释了我国进口水平高于出口水平,且未明显受金融危机影响这一情况。此外,与日本的潜力比值由出口排名的第十九也上升至进口排名的第十四,表明我国对日本的进口比对其出口扮演更重要角色。
综上所述,我国服务贸易的主要对象集中于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等。进出日市场的过度集中会给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出口市场的过度集中还是我国对外贸易持续顺差的重要原因,长时间的贸易顺差会恶化我国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关系进而引发贸易摩擦和争端。因此,为了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必须有针对性地改善贸易国别的构成,加强与某些国家或地区的协调配合与经贸合作,努力
论文摘要:文章首先从规模差异、结构差异和收支差异三个角度出发,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发展特征进行对比分析,在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主要从服务贸易的增长率、服务贸易结构、服务贸易收支和竞争力系数等方面,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发展趋势进行比较研究,并得出了服务贸易发展趋势仍以发达国家为主。但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将进一步发展,地位将趋于上升。
当今世界服务贸易迅速发展,全球经济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在一国的经济活动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已日益成为一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战略替代的工具。需要我们正确把握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特征与趋势。作为第一大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如何把握当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特征和趋势显得尤为重要。
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主要特征及其比较
1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规模差异。由于当代世界各国经济和服务贸业发展水平的严重不平衡,各国的对外服务贸易水平及在国际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实力十分悬殊,与国际商品贸易领域相比较,全球各地区和各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对称性更加突出。国际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欧洲、北美和东亚三大地区。2005年,仅欧盟25国就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44.3%。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990年其服务贸易出口额为6686.05亿美元,占到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70.1%;2005年为18350.2亿美元,占到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73.6%,到2006年,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达到19876.0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72.7%。而1990年、2005年和2006年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额分别为1543.5亿美元、5934.3亿美元和6697.5亿美元,分别占到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18.6%、23.8%和24.5%。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所占的份额还是相当小的。
世界服务贸易一直是以发达国家为中心而发展的。2005年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位居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发达国家,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在2004年和2005年稳居服务贸易进出口前五名。2005年五国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的38%。服务贸易出口前十位国家和地区只有中国和中国香港归入发展中国家行列。
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结构差异。本文列举了五个发达国家和五个发展中国家,在美国的服务贸易结构中,2005年的运输、旅游和其他服务贸易的比例分别为:17.8%、28.8%和53.3%;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代表国中国2005年三类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0.9%、39.6%和39.5%,列举的其他国家也会有同样的贸易结构。由此可知,发达国家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主要集中在以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赞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总体结构上存在明显的劣势。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旅游,旅游服务贸易额在其服务贸易总额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3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的收支差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体现在总量上处于比较劣势,而且还体现在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的贸易收支存在大量的逆差,而发达国家存在着大量的顺差。1980~2006年。发达国家一直保持顺差状态,且顺差增加,由1980年的161.52亿美元到2006年的179.108亿美元。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收支逆差状态严重,由1980年的逆差611.27亿美元到2006年的489.45亿美元。
具体到国别(或地区)而言,服务贸易顺差国前五名的国家(或地区)除了中国香港地区,其他四个分别依次是美国、英国、西班牙和瑞士,均为发达国家,顺差分别为646亿美元、287亿美元、259亿美元和199亿美元。
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将进一步发展。地位将趋于提升
虽然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出口明显加快,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本文将从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服务贸易结构、服务贸易收支状况和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四个角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比较分析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发展中国家增速迅猛。发达国家2006年的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9876亿美元,是1990年6686亿美元的Z97倍,发展中国家在2006年服务贸易出口额是1990年的4.3倍,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增长速度。从增长速度来看,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明显加快,发展中国家在2004~2006年,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分别是23.11%、16.75%和12.86%,均高于同期发达国家的增长速度。
在2003年以前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增长速度都快于发展中国家,但是从2004年起,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增长率开始大大提高,且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增长率。当然这里面有发展中国家的原来的基数比较低的原因,但仍然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的强劲势头。2服务贸易结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贸易结构均得到优化,但发展中国家转移速度慢于发达国家。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整体数据的获取存在一定的难度,本文将以服务贸易出口额为标准,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额进行排名,截取发达国家前五名的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前五名为研究对象,对服务贸易结构进行比较分析。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服务贸易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保持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稳定增长的同时,逐渐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倾斜。首先,1990年至2005年。代表发达国家的五个国家,除了法国的旅游服务贸易占比有所增加外,其他四个国家在运输和旅游两项服务贸易方面均呈下降趋势,其中发达国家代表之一美国,其在运输服务贸易的占比分别由28.1%(1990)下降到17.8%(2005),旅游服务贸易的占比由37.9%(1990)下降到28.8%(2005)。而以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等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的占比呈现上升趋势,同样以美国为例,美国在其他服务贸易类型的占比由34.0%(1990)上升到53.3%(2005);在代表发展中国家的五个国家中,除了韩国和中国分别在运输和旅游服务上占比有所上升外,其各类服务占比的变化总体趋势是由传统的服务贸易部门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转移。这都与世界服务贸易由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的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相吻
合。其次,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做一个比较,发达国家转移的速度快于发展中国家,例如,在其他服务占比项下,发达国家增加的幅度都保持在10~20百分点,而发展中国家的增幅仅为2~10百分点。
3服务贸易收支状况——发展中国家收支状况改善,逆差减少。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体现在总量上处于比较劣势。而且还体现在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的贸易收支存在大量的逆差,而发达国家存在着大量的顺差。但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逆差额呈现波动减少趋势,虽然在个别年份有所扩大,如在2004年达到最大值,逆差541.88亿美元,但发展中国家逆差总体呈现逐渐缩小的态势,从1980年的逆差611.27亿美元缩小为2006年的489.45亿美元。
一、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
国际贸易亦称“世界贸易”,泛指国际间的商品和劳务(或货物、知识和服务)的交换。它由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构成,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国际贸易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已发生,并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渐扩大。到资本主义社会,其规模空前扩大,具有世界性。
二、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三、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商品结构: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出口贸易中各种商品的构成,即某大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份额表示。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构成,即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贸易额与整个世界出口贸易额相比,以比重表示。
为便于分析比较,世界各国和联合国均以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sitc)公布的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商品结构进行分析比较。一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科技发展水平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和科技发展水平。
四、对外贸易值与对外贸易量:
(一)、对外贸易值(value of 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值是以货币表示的贸易金额。一定时期内一国从国外进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进口贸易总额或进口总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向国外出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出口贸易总额或出口总额。两者相加为进出口贸易总额或进出口总额,是反映一个国家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一般用本国货币表示,也有用国际上习惯使用的货币表示。联合国编制和发表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值的统计资料,是以美元表示的。把世界上所有国家的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用同一种货币换算后加在一起,即得世界进口总额或世界出口总额。就国际贸易来看,一国的出口就是另一国的进口,如果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总值就是重复计算。因此,一般是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值。由于各国一般都是按离岸价格(fob即启运港船上交货价,只计成本,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计算出口额,按到岸价格(cif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总额略小于世界进口总额。
(二)、对外贸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
以货币所表示的对外贸易值经常受到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不能准确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更不能使不同时期的对外贸易值直接比较。为了反映进出口贸易的实际规模,通常以贸易指数表示,其办法是按一定期的不变价格为标准来计算各个时期的贸易值,用进出口价格指数除进出口值,得出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值,便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就是贸易量。然后,以一定时期为基期的贸易量指数同各个时期的贸易量指数相比较,就可以得出比较准确反映贸易实际规模变动的贸易量指数。
五、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
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比率,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换回多少进口商品。它是用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来计算的。计算的公式为: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x100。 以一定时期为基期,先计算出基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并作为100,再计算出比较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然后以之与基期相比,如大于100,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有利;如小于100,则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不利,交换效益劣于基期。
六、服务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是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服务部门包括如下内容: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
七、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
(一)直接贸易(direct trade)
直接贸易是“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买卖商品的行为。
(二)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
间接贸易是“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第三国是转口。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贸易。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转口商分别同生产国与消费国发生的交易关系,仍然属于转口贸易范畴。
八、总贸易与专门贸易
(一)总贸易(general trade)
总贸易是“专门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国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出口。
在总出口中又包括本国产品的出口和未经加工的进口商品的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原苏联、东欧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二)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
专门贸易是“总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关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只有从外国进入关境的商品以及从保税仓库存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为专门进口。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后,暂时存放在保税仓库,未进入关境,不列为专门进口。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产品以及进口后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口,则列为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称为专门贸易额。德国、意大利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九、有形货物贸易
这10类货物分别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
饮料及烟类(1);
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
矿物燃料,油及有关原料(3);
动植物油脂及油脂(4);
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5);
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
机械及运输设备(7);
杂项制品(8);
没有分类的其他货物(9)。
在国际贸易统计中,一般把0到4类货物称为初级产品,把5到8类货物称为制成品。
十、复出口与复进口
(一)、复出口(re-export)
复出口是指外国商口进口以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也称再出口。复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经营转口贸易有关。
(二)、复进口(re-import)
复进口是指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未经加工又输入国内,也称再进口。复进口多因偶然原因(如出口退货)所造成。
十一、知识产权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土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包括如下内容: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集成电路、外观设计(分布图)等,是一种受专门法律保护的重要的无形财产。
十二、当代世界市场发展的特点
(一)世界市场上国际类型的多样化
战后,在世界市场上,出现了三种类型的国家,即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发展中国家或 地区和社会主义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约占70%左右,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约占20%,而社会主义国家和原苏联、东欧国家约占10%左右。
(二)国际贸易方式多样化
出现了一些新贸易形式,主要有:补偿贸易、对外加工装配贸易、租赁贸易等。
(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四)世界市场上的垄断与竞争更为剧烈
战后,世界市场由卖方转向买方市场,垄断进一步加强,使得市场上的竞争更为激烈。为了争夺市场,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方式:
1、组织经济贸易集团控制市场。
2、通过跨国公司打进他国市场。
3、国家积极参与世界市场的争夺。
4、从价格竞争转向非价格竞争。非价格竞争的手段和方法主要包括提高产品质量、性能、改进产品设计、做好售前售后服务等。
5、开拓新市场,使市场多元化。
十三、世界市场的概念
世界市场是世界各国之间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领域。它包括由国际分工联系起来的各个国家商品和劳务交换的总和。可见,世界市场这一概念是由其外延和内涵两方面构成的。世界市场的外延指的是它的地理范围。世界市场的内涵指的是与交换过程有关的全部条件和交换的结果,包括商品、技术转让、货币、运输、保险等业务,其中商品是主体,其他业务是为商品和劳务交换服务的。
十四、世界市场上商品交易方式
(一)单纯的进出口贸易方式
买卖双方自由选择交易对象,通过函电往来或当面谈判,达成协议签订合同,进行交易活动,这是国际贸易最普遍的一种交易方式。
(二)展览交易方式
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长期或短期的、有固定地点或无固定地点的各种类型的展览会、博览会、贸易中心、为本国和其他国家的商品展出和交易提供场所。
(三)商品交易所
商品交易所是世界市场上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一种特殊交易方式,是一种有组织的商品市场。其经营活动是根据交易所法和交易所规定的条例进行的。
(四)国际拍卖
国际拍卖是经过专门组织,在一定地点定期举行的一种公开竞争的交易方式。
(五)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是与信贷相结合的一种商品购销方式。买方用进口设备开发和生产的产品或用其他产品或劳务去偿还进口设备的贷款。
(六)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是把加工与扩大出口或收取劳务报酬相结合的一种购销方式。
(七)租赁贸易
租赁贸易是把商品购销与一定时间内出让使用权相联系的一种购销方式。出租人把商品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专用。承租人根据租赁时间长短付出一定的资金。
十五、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一)对外贸易地理方向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区域集团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它们在该国进出口总额或进口总额、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出口商品的去向和进口商品的来源,从而反映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区域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一国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通常受经济互补性、国际分工的形式与贸易政策的影响。
(二)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贷业务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各地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突出代表的是一批以制造业、贸易产业为主的中小企业,它们与国有大中型企业一起,共同推进我国经济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有力推动力量。如何支持这些中小企业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贷款现状
从类型上看,中小企业可以分为制造业型,服务业型,社区型,高新技术型。制造业型,涉及资金面宽,资金周转慢,需求量大,融资难度相应较大;服务业型,资金需求量小,需求频率高,使用周期短,资金运用随机性大;社区型(包括街道手工工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较易获得政府的扶持性资金,社区集资也可以考虑成为这类行业的一个资金来源;高新技术型,按照国际惯例,主要资金来源是各种类型的风险投资基金。
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来看市场机制讲究的是效益和利益最大化,资金作为生产要素之一,其市场流向也必须符合这一要求。如果没有其它机制的干预,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在资金市场上是难以与大企业竞争的,因此在资金市场中往往处于劣势。具体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中小企业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风险大,难以吸引投资者的注意。2.中小企业资产少,负债能力有限。一般而言,企业的负债能力是由其资本金的大小决定的,通常为资本金的一个百分比例数(由法律规定),如80%或60%等。3.中小企业类型多,资金需求一次性量小、频率高,加大了融资的复杂性,增加了融资的成本和代价。4.中小企业自身经营的缺陷而引起的贷款风险高,偿债能力低,没有发展潜力。
二、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产品现状
针对目前中小企业信贷需求,分析中小企业资产情况、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银行推出了小企业简式快速信贷业务、厂房贷、智动贷等产品。为主要满足小企业客户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周转性、季节性、临时性流动资金需要,单户授信总额在3000万元(含)以下和资产规模5000万元(含)以下或年销售额8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客户,可以向银行申请小企业简式快速信贷。小企业简式快速信贷业务是指依据客户所提供的有效抵(质)押物价值或保证人的担保能力,直接进行客户授信和办理各类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贴现、保函、信用证等表内外融资业务的信贷产品。该业务产品融资额度灵活,融资额度可根据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以及担保情况灵活确定,最高可达3000万元。担保方式多样。小企业可采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存单、国债、银行票据全额抵(质)押或优质大中型法人客户和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流程便捷。该产品采用快捷的符合小企业特点的客户评级方式,评级、授信和用信同时审批,手续简便、放款迅速。审批流程短,办理简单、快捷。
小企业工业厂房按揭贷款是银行向购买园区内工业厂房的小企业客户发放的,以其购买的工业厂房作为抵押,以借款人的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贷款业务。工业厂房是指在园区内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建设,由开发商建造,配套齐全,企业可直接入驻进行生产经营的场所。该产品主要满足小企业客户购买生产经营类用房的需求,缓解客户因一次性大额支出而造成的资金周转困难。该产品的特点是按揭成数高。按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贷款期限等因素确定按揭成数,最高可至7成。贷款期限长。贷款期限结合企业的预期现金流、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长可达10年。还款压力小。采用分期还款方式,借款人可按月或按季还本付息,还款压力小。由于贷款期限长,企业能够在较长时期内将更多的自有资金能够投入至生产经营。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有、第三方所有或与第三方共有的符合银行要求的知识产权提供质押担保,银行向其发放的用于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性流动资金需要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是银行专门为中小企业客户设计的短期融资产品。该产品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长型中小企业客户为主要服务对象,改变传统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创新推出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有助于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激励企业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促进企业将知识产权转化为资本产权,最终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
这三个产品基本上满足了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尤其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符合了当今中小企业的新兴趋势,为我们营销中小企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三、如何做好中小企业信贷业务
中小企业具有巨大市场潜力,未来中小企业将是各银行争夺的重点。针对这种形式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营销观念必须转变,不能坐以待毙,必须采取主动营销的策略,积极抢占中小企业信贷市场。
选择目标市场。银行在细分市场、明确各细分市场的容量、产品特征、开发潜力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银行的经营实力和特点,选择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其需要的,同时对银行最重要的客户,确定为银行营销的目标客户群。目标市场应有足够的购买力,并能保持稳定,这样才能保证银行有足够的营业额;银行产品的创新及开发应与目标市场需求变化的方向一致,以便适时地按市场需求变化调整所提供的服务;目标市场上的竞争者应较少或相对实力较弱,这样我们才能充分发挥本身的资源优势,占领目标市场并取得成功;在该目标市场,以后能建立有效地获取信息的网络;要有比较通畅的营销渠道,这样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才能顺利进入市场。
拿北京的银行来说,有着其自身的特点。制造型的企业很少,以贸易服务型企业为主。贸易服务型企业特点主要体现在:一是资产规模小,自有资金少;二是高负债经营;三是贸易链条稳固,贸易具有自偿性。贸易型企业的主要融资类型为自偿性融资,根据借款人在不同贸易环节的融资需求风险点的差异,具体分为:预付类融资、存货类融资和应收账款类融资。预付账款类自偿性贸易融资是指以卖方与买方签订真实贸易合同产生的预付账款为基础,为买方提供的,并以合同项下的商品及其产生的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自偿性贸易融资。存货类自偿性贸易融资是指申请人以其存货作为质押,并以该存货及其产生的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自偿性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类自偿性贸易融资是指以卖方与买方签订真实贸易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为卖方提供的,并以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自偿性贸易融资。贸易服务型企业资金需求频率高、使用周期短,有着自身贸易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是中小企业信贷营销的一个有利方向。
四、信贷部门的业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