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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0-0112-03
一、供应链金融的含义
供应链金融指银行通过审查整条供应链,基于对供应链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的掌握,对其核心企业和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由于供应链中除核心企业之外,基本上都是中小企业,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供应链金融就是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创新发展,为突破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瓶颈,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供应链金融风险来源
发展物流金融业务虽然能带来“共赢”效果,但同样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有效地分析和控制这些风险是物流金融能否成功的关键之一。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它所面临的新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
1.来自于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由于供应链融资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最大的金融利益会向核心企业集中,但其实风险也相对集中了。因为如果供应链的某一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那么其影响会非常迅速地蔓延到整条供应链。而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的最大受益者一定会受到最大影响。所以这对其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一个相当大的考验。特别是国内很多企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用和资金管理体系,而供应链金融往往会对核心企业的资金管理能力提出很高要求,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大的金融灾难。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国内的银行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10%~20%,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支持来开发业务。但现实的问题是,如果这家大企业用10家银行,每家银行都对他们进行类似授信支持的话,无形间这个核心企业的信用被扩大了100%~200%,这对企业应付如此巨大的信用增长及银行监管如此巨大的增长风险的能力均提出巨大的挑战。
2.来源于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财务风险。近些年来,虽然中国的中小企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大型企业相比,产业进入时间晚,其本身仍有许多不利于融资的因素,具体表现在: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信息透明度差,导致其资信不高。据调查,中国中小企业 50%以上的财务管理不健全,许多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经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
3.来自银行内部的操作风险。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将仓单甚至物流过程纳入质押对象,这势必牵涉到对仓单和物流过程的定价评估问题。一方面,由于价格的变动,会导致质押对象的价值发生升值或者贬值,从而引起一定的抵押风险;另一方面,对银行内部来说,要严防内部人员作弊和操作失误。在对抵押品的估值和评价中,要客观公正,以科学的方法来保证估值和评价的准确性,确保银行的利益不受损失。
4.来自于物流企业仓单质押风险。对物流企业来说, 风险主要来源于客户信贷、质押货物的选择和保管以及内部操作运营。其主要表现形式有:(1)客户资信风险。客户的业务能力、 业务量及商品来源的合法性, 对仓库来说都是潜在的风险。在滚动提货时提好补坏, 有坏货风险, 还有以次充好的质量风险。(2)仓单风险。仓单是质押贷款和提货的凭证, 是有价证券也是物权证券, 但目前仓库所开的仓单还不够规范, 如有的仓库甚至以入库单作质押凭证,以提货单作提货凭证。(3)质押商品选择风险。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作仓单质押, 因为商品在某段时间的价格和质量都是会随时发生变化的, 也就是说会有一定程度的风险。(4)商品监管风险。在质押商品的监管方面, 由于仓库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信息失真或信息滞后都会导致一方决策的失误, 造成质押商品的监管风险。
5.来自于供应链各企业信息传递的风险。由于每个企业都是独立经营和管理的经济实体,供应链实质上是一种未签订协议的、松散的企业联盟,当供应链的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时,供应链上发生的错误信息的机会也随之增多。信息传递延误将导致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沟通不够充分,对产品生产以及客户的需求在理解上出现分歧,不能真正满足市场的需要。这种情况将可能给商业银行传递一种不正确的或有偏差的信息,影响商业银行的判断,从而带来风险。
三、供应链金融风险的防范对策
化解物流金融潜在的金融风险,应该从多方面入手,涵盖整个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如银行、核心企业、中小物流企业等多方当事人。
1.对核心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跟踪评价,成立物流金融公司或者核心企业的资本部门,专门从事物流金融服务。要化解来自于核心企业的风险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对核心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对核心企业的经营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其业绩、设备管理、人力资源开发、质量控制、成本控制、技术开发、用户满意度和缴获协议等方面做出及时调查,并进行科学的评估。一旦发现某重要供应商可能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关联企业进行预防和改进。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供应链风险制定应急措施。同时银行通过调阅财务报表、查看过去的交易记录和电话调查等手段,帮助核心企业评估供应链成员,并把潜在的不良成员剔除去,保证供应链的发展,也间接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另一方面,成立物流金融公司或者核心企业的资本部门,专门从事物流金融服务。因为我国现在的供应链金融必须靠核心企业和银行的合作进行,依靠优势互补来进行操作,但这仍然会因为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种种风险存在诸多弊端。再者我国现阶段的银行间的业务以及银行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仍然有衔接的诸多不便和漏洞。如果建立物流金融公司将二者合二为一,那么由于银行间及银行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对称而对核心企业信用过分放大的风险自然减少,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效率,使物流金融业务更加专业化,也给监管带来便利。
2.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中小企业的特点是投资风险相对较高,因而就对银行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银行要努力提高对中小企业真实信息的掌控能力,把握好企业经营活动、管理能力、信用意识、资金运营、资产分布及关联交易等的真实情况。二是银行要通过建立适合中小企业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如实揭示中小企业客户的信用风险,合理确定中小企业的授信控制量,防止信用评级不客观和授信不及时而把优质中小企业排斥在信贷支持对象之外;最后,银行还应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贷后管理,规范贷后管理操作程序,深入企业跟踪检查,实行贷后动态监控,掌握企业的贷款使用、存货增减、货款回笼、固定资产变化等情况。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行业与经营环境的变化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了解企业的偿还能力是否发生变化,从而帮助银行及时地发现问题、及时地调整相关政策和措施、及时地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降低贷款风险。
3.建立灵活快速的市场商品信息收集和反馈体系并强化内部控制,规避银行内部风险。买方市场时代,产品的质量、更新换代速度、正负面信息的披露等,都直接影响着质押商品的变现价值和销售。因此,物流企业和银行应根据市场行情正确选择质押物,并设定合理的质押率。一般来讲,选取销售趋势好、市场占有率高、实力强、知名度高的产品作为质押商品,并对其建立销售情况、价格变化趋势的监控机制,及时获得真实的资料.避免由信息不对称引起对质押货物的评估失真,控制市场风险。同时,强化内部控制是防范银行内部风险的重要手段。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 是为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一种方法。要强化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内控机制建设, 首先要搞好“三道防线”建设, 严禁有章不循、执纪不严等失控行为的发生; 其次要遵循内控的有效性、审慎性、全面性、及时性和独立性原则, 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4.加强信用整合并建立灵活的市场商品和反馈体系,规避仓单质押风险。首先, 物流企业要加强信用的建立和整合。如上所述, 客户资信风险、仓单风险、商品的监管风险都与信用有着联系。所以, 在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时就需要仓库建立和整合这些信用。其次,必须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通过建立客户资信调查核实制度、客户资信档案制度、客户信用动态分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客户进行全方位信用管理。第三, 建立灵活快速的市场商品信息收集和反馈体系。这样使物流企业能把握市场行情的脉搏, 掌握商品的市场价值和销售情况变化规律, 及时获得真实的资料, 以利于质押货物的正确评估和选择, 避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对质押物的评估失真。第四, 仓单的管理和规范化。目前我国使用的仓单还是由各家物流企业自己设计的, 形式很不统一, 因此要对仓单进行科学的管理, 使用固定的格式, 按规定方式印刷 同时派专人对仓单进行管理, 严防操作失误和内部人员作案, 保证仓单的真实性、惟一性和有效性。
5.建立高效的信息传递渠道,规避供应链企业信息传递风险。利用现代化的通讯和信息手段管理并优化整个供应链体系,通过EDI(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对供应链企业进行互连,实现信息共享,使供应链企业之间实现无缝连接,所有供应链企业分享业务计划、预测信息、POS数据、库存信息、进货情况以及有关协调货流的信息。从而供应链上的客户、零售商、分销商、生产厂、各级原材料供应商、物流运输公司和各个相关业务合作伙伴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能够进行协同工作。一般来说,若企业上下游之间有先进的通讯方式,及时的反馈机制、规范的处理流程,供应链风险就小;反之就大。信息技术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推倒了以前阻碍信息在企业内各职能部门之间流动的“厚墙”。供应链企业之间应该通过建立多种信息传递渠道, 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 增加透明度, 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来消除信息扭曲, 从而降低供应链金融风险的不确定性并有效防范风险。
四、结论
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创新发展,为突破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瓶颈,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虽然能带来“共赢”效果,但同样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有效地分析和控制这些风险是供应链金融能否成功的关键之一。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它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运营操作风险等潜在风险,因此结合风险来源加强相应的风险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是供应链金融业务能否成功的关键。为此,化解供应链金融潜在的风险,应该从多方面入手,涵盖整个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包括:对核心企业跟踪评价,成立物流金融公司;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风险识别控制能力;银行贷款制度创新并规范内部操作环节;加强信用整合并建立灵活的市场商品和反馈体系等。通过以上措施,以期达到减少和防范风险, 从而实现供应链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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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对供应链企业进行融资过程当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使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差,或者资产不能收回从而遭受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
一、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
1.信用风险
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信用风险,就是借款人不能依约偿还供应链融资业务项下的信贷资金的风险。影响供应链融资的信用风险有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指宏观经济周期或者行业发展要素发生变化造成大量的企业亏损的情况。非系统风险是指企业自身的经营策略等原因造成的经营风险。
2.内控风险
供应链融资业务中的操作风险蕴涵在信用调查融资审批授信后管理与操作等等业务环节中。授信支持性资产的有效控制是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控制的核心部分,该环节中涉及到大量的操作控制,这部分操作风险管理成为供应链融资操作风险管理的重点。巴塞尔委员会建立了分析操作风险的基本框架,按照操作风险不同的成因将操作风险分为四类:人员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信贷流程造成的操作风险、系统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和外部事件导致的操作风险。
3.市场风险
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方面面对的市场风险,是指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造成供应链融资业务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供应链融资业务以真实的商品贸易为背景,商品的市场价格对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风险大小有直接的关系。市场风险来源于在当前这个买方市场时代,产品的质量、更新换代速度、正负面信息的披露等,都直接影响抵质押项下商品的变现价值和销售,
4.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过程中要承受不同形式的法律风险。供应链融资是一项金融创新,尤其是供应链融资业务中广泛采用授信资产支持技术,涉及比较多的法律问题。由于法律规则的不确定性或模糊性,法律体系本身存在一定的空白、冲突和所述不详等,法律的不确定性也会使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带来损失。我国法律法规体现还在不断的建设和完善当中,其间的法律变动也会对商业银行造成损失。
二、如何对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进行风险评估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评估采用银行内部评级法,即通过选取一定的财务指标和其它定性指标,并通过专家判断或其它方法设定每一指标的权重,由评级人员根据事先确定的打分表对每一个指标分别打分,再根据总分确定其对应的信用级别不同分值对应不同信用级别。供应链融资信用风险评价体系中,不仅考虑企业基本素质、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创新能力、成长能力、信用记录以及行业状况等,还考虑了企业所处供应链的整体运营绩效、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情况、供应链的竞争力及信息共享程度等因素。
三、现今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银行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沿用总、分、支的科层管理模式,即经营单元对应国家行政区划进行层级配置,各经营单元的经营区域主要限定于地理临近地区,这样的传统组织管理架构,无法完全适应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一些经营特征:
(1)业务的空间跨度大:供应链的空间延伸往往跨度很大,银行传统的分区经营的分支机构设置,显然难以适应对供应链全链条开发和服务的要求,比如,供应链成员的经营所在地将分别落入不同分支行的辖区,如果采用多头开发的模式,协调成本很高;如果由某一经营单位统一操作对整条供应链的服务,远程作业的成本又很高。
(2)业务运行自成系统:供应链融资的信贷技术、操作流程、产品运用乃至营销模式和盈利模式都有别于传统的流动资金授信业务。实践中我们看到,一些银行对供应链融资仅取其概念,内部管理仍沿用传统业务的作业框架,结果导致准入错位,风险控制没有切中要害,营销效果也难如人意。
(3)业务的专业化程度高:将供应链融资放在传统信贷的框架中运行,其不适性是明显的。一则无法挖掘专业分工的创新和效率优势,二则不利于专业资源的集成以获取规模经济;三则传统信贷损失的大数法则可能受到系统性风险的突然冲击。
四、对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
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高效运行,需要一个相对独立的运营环境,而这种环境必须突破当前国内银行业(尤其是国有银行)划地为界、综合经营的组织架构。
1.对供应链金融进行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
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风险控制中基本策略可大致分为如下类型:①预防策略;②规避策略;③转嫁策略;④分散策略;⑤补偿策略;⑥抑制策略。某种意义上来讲,规避风险是以一种消极的态度对待风险;而有效的控制和化解风险,则是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对待风险。
2.利用技术创新,构建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技术平台
目前我国的供应链产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由于尚未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特别是供应链金融的信用模型建设和数据业务流程信息化发展程度不高。供应链产业中,供货商、制造商、销售商、银行、客户相互间的信用保证是缺乏协调监管的。因此,必须加快信用技术创新,提高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水平。构建好信用管理技术平台,就能够加强供应链管理的信用环境建设,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提供有力的信用管理支持。
3.对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建设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各层次的金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偏好对资源分配起引导作用。它通过准确计量各类风险确定经济资本,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决定各类资产规模,改善业务组合的风险与收益配比关系,将有限的资源从效益较差而风险较高的业务上释放出来,为效益更好而风险可控的业务腾出空间]由于供应链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的行政区域,这就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风险。因此,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必须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之中,这样才能有效地管理好供应链出现的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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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郑绍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创新研究[J].企业金融,2006(5):22-25.
关键词 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BP神经网络
1引言
本文主要是对中小企业贷款信用风险进行预测。考虑到各个商业银行都积累了有关信贷业务的海量数据,本文以一些企业的贷款信息数据为对象,通过运用BP神经网络,根据中小企业信息的训练集数据找到可以描述并且可以区分数据类别的分类模型,从而通过它预测数据的类别,挖掘出有价值的信息,为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贷款风险管理起到积极的辅助作用。
2相关理论
供应链金融跳出了银行授信只针对单个企业的传统局限,站在产业供应链全局的高度,切合产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中小企业,有望成为解决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
BP神经网络,由信息的正向传播和误差的反向传播两个过程组成。输入层各神经元负责接收来自外界的输入信息,并传递给中间层各神经元;中间层是内部信息处理层,根据信息变化能力的需求,中间层可以设计为单隐层(多隐层)结构;最后一个隐层传递到输出层各神经元的信息,由输出层向外界输出信息处理结果。当实际输出与期望输出不符时,进入误差的反向传播阶段。误差通过输出层,按误差梯度下降的方式修正各层权值,向隐层、输入层反传。通过信息正向传播和误差反向传播过程,是神经网络训练的过程,此过程一直进行到网络输出的误差减少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3基于BP神经网络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预测模型设计
(1)评价指标的选取
通过对己有的企业信用风险评价体系研究,在构建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时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全面性原则:为了全面评价中小融资企业的信用风险,在构建指标时,所选取的指标覆盖面要广,尽可能完整地反应影响企业信用的各方面因,即要全面反应企业目前信用综合水平,又要反映出企业长期的发展前景。
层次性原则:评价指标应分出层次,建立从低到高、从简单到综合的层次分布结构,最底层指标要具体到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各层次具有逐级综合的趋势。在每一个层次的指标筛选中应突出重点,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计算。
操作性原则:指标数据要便于采集,可以衡量。对于定量的指标,计算公式要科学合理,评价方法便于操作对于定性的指标,评价要尽量避免过多主观因素影响。
本文在已有的信用评价指标基本框架之上结合供应链金融自身的特点,并采用专家调查法最终确定了本文的指标体系。本文将指标分为两类,一类是硬指标,包括盈利能力、经营能力、偿债能力、成长潜力四个方面;另一类是软指标,包括财务报表质量、领导及员工素质、行业背景及发展前景、核心企业状况、供应链稳定性、交易资产特征六个方面,所以BP神经网络的输入层节点数为10。
(2)信用风险预警模型的建立
BP网络模型包括其输入输出模型、作用函数模型、误差计算模型和自学习模型。
①节点输出模型
隐节点输出模型:Oj=f(∑Wij×Xi-?j),输出节点输出模型:
Yk=f(∑Tjk×Oj-?k)(2)
f-非线形作用函数;-神经单元阈值。
各层神经元个数对输入层起缓冲存储器的作用,其神经元数目取决于输入矢量的维数根据上文确定的指标体系可以确定输入层的神经元数目为10。输出层神经元对应于信用评价结果。在本文中,研究对象的期望输出为对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的总体评价,是一个数值(0或1),所以输出层神经元数目选择为1。本文隐层到输出层的传输函数分别为tansig和logsig。
②作用函数模型
作用函数是反映下层输入对上层节点刺激脉冲强度的函数又称刺激函数,一般取为(0,1)内连续取值Sigmoid函数:
f(x)=1/(1+e-x)(3)
③误差计算模型
误差计算模型是反映神经网络期望输出与计算输出之间误差大小的函数:
Ep=1/2×∑(tpi-Opi)2
(4)
tpi-i节点的期望输出值;Opi-i节点计算输出值。通过误差计算模型,可以把误差限定在特定范围,从而使计算结果更加精确。
④自学习模型
神经网络的学习过程,即连接下层节点和上层节点之间的权重拒阵Wij的设定和误差修正过程。BP网络有师学习方式-需要设定期望值和无师学习方式-只需输入模式之分。自学习模型为:
Wij(n+1)=?×Фi×Oj+a×Wij(n)(5)
-学习因子;Фi-输出节点i的计算误差;Oj-输出节点j的计算输出;a-动量因子。
⑤模型的具体应用
本文选取了20家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中小企业作为样本,样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属于按时还款的企业,共有13家。另外一部分则是未按时还款的企业,共有7家。现在我们选取按时还款企业中的前10家和未按时还款企业中的前5家作为训练样本。而剩下的3家按时还款企业和2家未按时还款企业作为后面用做仿真的样本。这些企业数据是针对上文建立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选取的,它有10个节点。经过traingdm反复训练得到的最合适的参数:
通过输入仿真样本,进而对上面所构建的网络模型进行检验。输入命令后,得到的仿真输出值如下所示:
企业一:(仿真输出值:0.9998目标值:1.0000绝对误差:0.0002相对误差:0.02%)
企业二:(仿真输出值:1.0000目标值:1.0000绝对误差:0.0181相对误差:1.81%)
企业三:(仿真输出值:0.9985目标值:1.0000绝对误差:0.0015相对误差:0.15%)
企业四:(仿真输出值:0.0008目标值:0.0000绝对误差:0.0008相对误差:0.08%)
可见,网络的输出值和目标值之间的绝对误差都在0.025以下,误差比较小,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通过上面构建的模型,我们可以通过具体的量化数值合理预测中小企业的信用授信水平,为商业银行合理的授信于中小企业提供了科学合理的参考标准。
4结论
本文使用BP人工神经网络方法构建了供应链金融风险预测模型,应用计算机工具可以方便地完成算法设计和数据运算,这不仅能为商业银行在授信于中小企业时能提供科学的手段和可靠的依据,而且还可以为中小企业衡量自身的融资能力提供依据,对其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提高融资水平都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因而不失为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预测的较为有效的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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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我国商事立法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不适应性、滞后性和缺乏性,加上互联网金融本身特性等,我国互联网金融供应链面临着本身合法性风险、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民事责任承担风险和互联网平台本身潜在的风险等违法性风险。我国应当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整合、解释与修改,使之适应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同时应当通过立法赋予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以合法资质。此外,也应当区分情况准确适用商法加重责任理念,准确定位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法律关系和妥善履行相关注意义务。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违法性风险;规制;供应链
一、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合法性风险及其规制
(1)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合法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合法性风险是指在进行合法经营行为前提下所面临的来源于法律方面的风险,这是由于互联网主体参与金融活动所带来的先天性风险。产生这种风险的原因在于互联网金融法律规制的缺乏或滞后导致的高度不确定性、作为金融活动参与者在互联网金融中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以及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市场准入资格不齐全等,由此引起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方面的合法性质疑以及可能在事实上触犯相关刑事法律[1-3]。
1、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法律资质风险
2、违反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的风险
综上所述,我国互联网金融各行业供应链环节大量存在没有取得或完全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存在超出业务范围经营的违法性风险;我国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存在较高程度的大量触犯刑事法律边界的违法性风险。
(2)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合法性风险的规制
我国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违法性风险根源在于当前我国配套法律规范的缺乏、滞后与阻碍。一是互联网金融领域法律的缺乏。我国存在部分金融监管法律,近年来也不断酝酿各种规范文件,但是针对新兴的互联网金融领域来说还是十分缺乏,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具有滞后的风险[6]。二是我国传统金融分业监管体制难以适应具有多样性、综合性、差异性和跨界性等特征的互联网金融混业经营趋势[7]。三是基于传统金融制定的监管规则难以适应更新换代迅速、具有技术和平台特殊风险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四是我国当下金融法律监管规则导致的不稳定性和不明确性使得供应链金融缺乏安全感,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具有阻碍性风险。因此,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制:
1、在兼顾金融安全的前提下赋予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合法资质
2、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应当经营确定化,消除违反既定法律的风险隐患
首先,应当使整个供应链取得完整的合法经营证照,这是合法经营的前提和有效避免违法性风险的最有效保障。其次,破除消费者的公众化和不确定性。作为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也应当一方面建立会员邀请机制和会员管理机制,尽量是服务对象特定化,避免由于对象不特定而引发的违法性风险;在会员邀请机制构建过程中,通过会员注册、会员筛选和会员确定邀请等一系列程序使消费者确定化的过程中,也应当注意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等关于人数的规定和限制条件,符合其基本规定。另一方面,构建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通常为银行),尽量使资金分散化,避免因资金集中引发的违法性风险[13]。
二、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活动及其规制
(1)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活动
众所周知,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流程具有快速、隐蔽和高效的特征,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可以在短时间内以克服相对较小的阻力完成大额融资,这样就为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诱饵与温床。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本身尚缺乏完备的征信体系,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尚存较大缺陷;金融主体的资格和经营范围均不明确,整个行业也缺乏必要的内外部监督和约束。虽然第三方支付、股权制众筹等个别业务种类的法律地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模糊认可,并分别明确由央行支付司监管、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自律和中国证监会监管的格局,但仍存在监管过于宽松的问题,尤其是针对衍生的各种金融业务,远没有形成完备、有效的监管准则和监管制度。因而互联网金融就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加以利用来实施一些违法犯罪活动,而这实际上也属于互联网金融所衍生的违法性风险。具体表现为:一是利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资金快速流动的特点以及互联网金融业务所具有的匿名性和隐蔽性特点,为犯罪分子提供洗钱服务;二是利用职务之便将大量资金据为自有或非法侵占;三是利用互联网漏洞进行诈骗财物或通过盗取密码等方式盗窃资产、侵犯商业秘密活动等。需要注意的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风险除了来自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者可能实施的行为之外,还来自于互联网金融活动普通参与者可能的行为。
(2)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违法活动的规制
1、明确准入标准,加强有效监管
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之所以容易被利用从事非法活动,其根源在于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无准入标准、无有效监管。因此,其首要规制措施还在于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整合梳理以及相应专门性法律法规的配套出台。我国应当对现有法律进行整合,同时按照支付结算、网络融资、虚拟货币、泛渠道业务和其他类的分类标准制定明确的准入标准和科学的监管规则,使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准入环节得到净化,在事前监管上减少甚至杜绝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的现象。此外,也应当使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得到有效、科学的监管,在事中对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进行阻止,在事后对该类活动进行惩罚和追责,从而形成一张严密、有效地阻断非法活动实施的法律法规体系网。
2、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参与金融活动过程的信息披露制度
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之所以容易被利用为非法活动的工具就在于其流程具有快速、高效、隐蔽的特征。因此,我国应当依据已经确立的法律监管规则,促进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信息披露的充分和有效,从而发挥执法上的事前和事中阻断效应。在保障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健康发展的同时,应当同样注重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金融安全和消费者利益保护,适当采用商法加重理念在该领域的司法裁判中的运用①。对此,我国学界并没有引起重视,学者往往将合法经营下的不合法风险与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的风险一起讨论,仅仅认为我国需要在立法上明确规则、明确监管而忽视了执法和司法的运用[14]。我们认为这是一大失误,首先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违法性风险;其次,由于其主观上的认识不同,法律规制的配套措施也应当建立在对不同的权利保护之上。因此,对于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的法律规制其法律态度应当是否定性评价。
3、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应当尽到妥善注意义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作为重要参与者,互联网金融平台方应当谨慎选择金融销售者,尽到注意义务;在自身信息披露完善的情况下,督促和建立金融销售者的征信情况和信息披露体系。同时,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也应当按照具体类别建立行业标准和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15]。
三、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民事责任承担风险及其规制
(1)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民事责任承担风险
1、基于不作为产生的民事责任承担风险
2、基于法律关系定位不准确产生的民事责任承担风险
关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中第三方机构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第三方机构往往通过与用户间的互联网金融协议约定,普遍将自己的服务限定在提供资金支付渠道范围内,也就是只按照用户的意愿进行提供资金划转和信息保障相关的服务,而与理财业务购销本身无关①。事实上,这种协议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这种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②,且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己责任的电子化的格式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此类条款轻则应当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重则无效③。因此,在本质上这类格式条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将面临着被否定的命运。二是事实上第三方机构的法律地位还存在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消费保管合同中的保管人、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等情况,因此可能导致互联网金融中第三方机构以此类协议逃避法律责任,甚至是违约的违法性风险。以支付宝公司为例,其实质上是在没有获得相应销售牌照的前提下,将基金销售嵌入余额宝,事实上消费者的一切活动也直接而且仅仅与支付宝公司发生关联。因此,在法律事实上,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也面临着责任承担风险。
3、基于商法加重责任理念产生的责任承担
在商事司法实践中,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相比,各国(地区)一般都对商行为的实施者设定更为严格的责任制度,这也就是商法加重责任理念。之所以对商行为的实施者苛以相对严格的责任理念,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商行为的实施者通常具有较高的商事认知能力,从而理应承担较严格的注意义务;二是商行为具有较强的营利性,基于公平原则,也应当苛以较强严格责任[16]。对于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其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地位优势一方,自然在整个金融活动中应当承担较严格的注意义务,对上文中提到的诸如资质审查、信息披露,以及可能构成的表见、广告宣传等角色,甚至是互联网金融活动的直接参与者角色适用更为严格的责任制度。
(2)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民事责任承担风险的规制
关于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民事责任承担风险的规制问题,供应链自身应当扮演主角。
1、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应当妥善尽到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破除不作为产生的违法性风险
首先,作为商事活动的重要一环,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要妥善承担其注意义务,严格审查互联网金融产品销售者的资质和信用,切实做好金融活动事前审查和事中监督的详细、有效的信息披露工作,防范资质不全带来的威胁和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活动的发生。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可以通过自己掌握大数据的优势,利用自有平台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利用互联网金融为工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行动。其次,做好内部员工培训和审查工作,维护互联网金融网络环境安全,在技术漏洞和人员管理环节尽到符合其角色要求的注意义务。最后,应当注意消费者的信息反馈,及时妥善解决其提出的质疑和解决其安全顾虑与隐患。
2、应当对第三方机构在整个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在法律上予以明确
一方面,我国应当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规范中明确供应链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和边界;另一方面,供应链自身也应当在消费服务合同中明确并准确界定自己在金融活动中的法律关系。对于其法律地位,应当根据第三方机构公示的服务协议,综合考虑第三方机构的主体资质、商业模式、盈利方式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3、合理、准确拟定并建立供应链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关系,避免多方法律关系混淆不清
首先,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应当同时提供给消费者中介合同与互联网金融消费合同两份合同,避免合同不全导致的合同关系混淆。其次,合同应当具有可选择性的复合选择模式,不能只是同意或不同意协议的单一选择模式,同时不得在条款中出现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最后,供应链应当对于电子化的格式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和责任划分条款,以醒目化或直接与消费者在线聊天的方式进行解释说明,并保存聊天记录作为电子证据。
此外,我国法律应当在互联网金融活动别审慎地适用商事加重责任理念。互联网金融还处在发展的初期,并没有形成实力稳固、市场完善的金融环境,在此情况下我国应当兼顾金融创新与安全监管。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尽到妥善注意义务之时,应当对法律所保护的各种利益进行准确衡量,除非发生重大偏向,不宜基于商法加重责任理念赋予其过高义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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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叶旺春.互联网金融与现行监管规制[J].科技与法律,2014(3):433.
[关键词]供应链 风险管理 金融工程
一、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
1.金融工程的内涵
“金融工程”一词是由美国财务管理学专家约翰•芬尼迪(John D.Finnerty)于1988年首次提出的,他认为金融工程包括创新型金融工具与金融手段的设计、开发与实施,以及对金融问题给予创造性的解决。这是狭义的金融工程概念。广义的金融工程则是借鉴工程管理的概念,综合地采用各种工程技术方法设计、开发和实施新型的金融产品,用金融创新的方法创造性地解决金融和财务中的问题,包括产品的设计、定价、交易策略、金融风险的管理等。金融工程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创新性,它是金融创新的技术支持,其目的是解决金融问题如投融资问题、风险管理问题等。
2. 金融工程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是金融业竞争的两大核心问题。中国加入WTO以后,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国外金融机构会大批涌入,与中国金融业进行竞争,而那些“洋金融”真正的优势就在于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因此,国际上,一些学者认为金融工程是采用创新的手段进行风险管理。著名金融学家,美国金融学会前主席富兰克林•艾伦认为对于比较稳定的产业采用银行间接融资比较合适,对于创新性强、风险高的产业,最好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既能获得足够的权益资本金,同时一部分风险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转嫁给投资者。从这个角度上讲,金融工程在风险管理方面所起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可见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不仅具有血缘关系,而且风险管理仍是金融工程的核心内容。
风险的内涵。风险是指人们在事先能够肯定采取某种行动所有可能的后果,以及每种后果出现的可能性的状况。
风险的处理。金融工程理论以最新风险管理理论成果为核心理论,包括估值论、资产组合理论、资产定价理论、套利理论、套期保值理论、期权定价理论、理论和有效市场理论。尤其创新性地提出了无套利分析方法,将金融市场中的某个头寸结合起来,构筑起一个在市场均衡时的价值能产生不承担风险的利润组合头寸,由此计算该头寸在市场均衡时的价格,即均衡价格。面对风险时,金融工程通过建立一个风险趋势与原有业务刚好相反的头寸,达到表外业务与表内业务风险的完美中和,从而套期保值规避风险。
二、供应链中的风险管理问题
1. 供应链风险产生的机理
供应链风险是指供应链企业在生产过程当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的供应链系统内外环境的不确定性,使供应链企业实际收益与预期发生偏差,从而有受损的风险和可能性。如企业战略合作伙伴的选择是具有不确定性的,如果合作伙伴选择不当,,将会导致在供应链运行中较大的风险,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道德风险。再如,委托之间形成的合同是否恰当也是具有不确定性的;合作双方相互讨价还价、协商的结果也具有不确定性;供应商的交货状况会有不确定性、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也产生不确定性;另外企业面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也总是具有不确定性等等。归纳起来,可以将供应链上的企业面临的风险分为内生风险(Indigenous Risk)(如道德风险、市场风险等)和外生风险(Ex-ogenous Risk)(如自然环境风险)两大类。
2. 供应链风险的特征
供应链中各个企业面对各种人为的和社会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风险,其直接反映在各个企业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与其预期的不一致,从而导致其交易成本和利润的变化。供应链合同条款与金融工程中许多衍生产品具有相似之处,其中主要有如下几种期权合同条款,例如:回收条款(buy back policies)、备份条款(backup agreements)、弹性订货量(quantity flexibility)等。
供应链中企业面对的风险特征:(1)互动博弈和合作性:供应链中各成员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有各自不同的利益取向,相互之间会因为信息不完全、不对称,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因此为争夺资源,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势必展开激烈的博弈,同时在部分信息公开,资源共享基础上,又存在一定的合作。(2)传递性:供应链从产品开发、生产到流通过程都是由多个节点企业共同参与,具有环环相扣的特征,故风险因素可以通过供应链流程在各个企业间传递和积累,并显著影响整个供应链的风险水平。(3)“牛鞭效应”:供应链企业间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和相对封闭,造成链上企业对需求信息的扭曲而沿着下游向上游逐级放大。
3. 供应链风险管理的难点
供应链系统是由许多独立的企业环环相扣构成的一种非线形的复杂系统,是介于企业和市场间的虚拟系统,使各成员企业倾向于从自身利益出发,把相关信息当作商业机密加以封闭,导致信息的不对称和资源的不能共享,使产品的价格偏离其价值,增加了市场价格的波动性,带来复杂风险的同时也加大了对风险管理的难度。另外供应链中不仅涉及众多的企业和货物供求双方,还涉及政府不同层次的多个管理部门,使供应链中风险来源复杂多变;再加之物流行业在我国还是个比较新的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特别是在风险补偿上没有一个定量的法律约束,致使供应链风险处理和供应链风险监控,在目前企业中还不能有效地实施。所有这些都增加了供应链中企业风险来源的复杂性和管理难度。
三、利用金融工程解决供应链风险管理问题的措施
1. 金融衍生工具在供应链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供应链中企业风险最终都体现在其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与预期的不一致,导致其交易成本的上升和盈利能力的下降。研究表明金融衍生工具“天生”就是用来规避风险的,其具有准确性、时效性、成本优势和管理上的灵活性。金融衍生工具以其特有的财务杠杆(保证金交易)和对冲交易的操作,降低了交易成本,独特的双向建仓(买空卖空)使投资者的交易更加灵活,无论市场价格怎样变动,都可以采取相应的策略来有效的规避和转移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可以将风险由承担能力较弱的个体(风险厌恶者,如套期保值者)转移至承受能力较强的个体(风险偏好者,如投机者),有的甚至转化为投资者的盈利机会,提高了投资者的整体抵抗风险的能力。可供采用的金融工程工具有很多种,例如远期、远期利率协议(FRAs)、期货,期权、以及互换等等。
2. 金融衍生工具在供应链风险管理中的运用分析
在期货市场可以进行套期保值,从而锁定成本。商品生产商、批发商、经营商利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进行交易方向相反的操作,一个市场的亏损会被另一个市场的盈利所对冲,达到锁定成本,锁定利润的目的,从而有利于减缓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供求冲击。供应链的开始环节(生产资料企业)可以在期货市场通过套期保值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同时构造一个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的实物远期合约,通过远期交易买空卖空,使供应链上游企业承诺在未来各期购买一定数量产品的同时还可以向供应商购买一个选择权,通过选择权供应链企业可以决定并调整未来定单的数量,从而使价格波动的风险通过供应链企业的共同承担来规避,最终实现生产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效率益性。
利用期货和期权构建组合合约,规避风险。期权交易是在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拥有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按事前规定的价格购买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期货合约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购买或卖出的义务。超出规定的期限,期权合约自动失效,损失的只是所支付的权利金。期权交易可以使投资者在面对剧烈价格波动时,有了更多的选择。无论期货价格上涨还是下跌,只要波动达到一定的幅度,就可以规避风险实现盈利。如交易者预测未来价格上升,买入期货合约的同时买入相关期权的看跌期权。如果期货合约价格朝不利的方向运动而出现下跌时,行使看跌期权以较低的价格买入期货合约获利,从而降低持有期货多头的损失。如果期货价格真的出现上涨了,朝着对投资者有利的方向运动时,投资者就可以通过在期货市场高价卖出期货合约对冲平仓的同时放弃看跌期权,对投资者而言损失的仅是有限的权利金,却可以把风险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在供应链企业间通过下一定的定金(权利金),拥有在将来某一时间内以协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指定产品(期货合约)的权利(期权),同时买入与预期价格波动相反的期权,从而使供应链企业风险最小,实现盈利。
四、总结
虽然金融工程对供应链风险管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首先,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还不成熟,金融价格还不能做到完全的均衡,这样使金融工程制造出来的衍生工具规避风险、发现价格的功能不能充分发挥,特别是某些金融衍生工具的运用受到体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制约,例如没有卖空机制;其次是我国企业改革尚不完善,金融工程的应用缺乏广泛的市场需求主体;再次是在我国基础金融工具品种开发不足,金融衍生工具品种的缺乏,衍生品市场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发展还远不够成熟。所有这些都局限了金融工程在我国供应链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特别是金融工程虽为风险管理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但仍不是风险管理的“解决之道”。因此,企业必须综合考虑,不断增强自身实力,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行科学管理与决策,建立高效的运转机制等,从容面对各种风险与挑战,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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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风险 防范措施
一、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及其作用
供应链金融是指人们为了适应供应链生产组织体系的资金需要而开展的资金与相关服务定价与市场交易活动。是银行从整个产业链角度开展综合授信,并将针对单个企业的风险管理变为产业链的风险管理,本质上,供应链融资是贸易融资的延伸和深化。同传统贸易融资相同,银行在供应链融资服务体系上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提供资金。但是,供应链融资突破了买卖双方由于贸易形成的贸易关系的局限,使融资活动形成一条贯穿供货商、核心企业、经销商、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金高速公路,从而使供应链上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提高供应链中资金的利用效率,供应链金融的目的就是为供应链各方提供一种多赢的高效融资解决方案。物流企业参与了供应链交易的整个过程,掌握较多供应链内部各相关利益主体的信息。供应链金融能够为参与主体带来多赢的局面。首先,商业银行可以拓展业务范围,为银行带来更多的客户集群;其次,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可以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来获取融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继续扩大生产,节省了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而核心企业只要提供信用担保,不需要提供额外的成本,就可以吸引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加入这条供应链。
当前商业银行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一点对全国、属地化办理和集中处理模式。“一点”是指以某一核心主体为中心,“全国”是指位于核心主体核心企业供应链上小游的中小企业。这种模式主要是核心企业提供其供应链企业名单,并为这些企业提供信用支持,然后以核心企业为起点,将供应链金融服务扩展到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众多中小企业。属地化办理模式强调供应链企业营销的营销主体是是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属地行。其特点是总行统筹,属地行办理,核心企业所在地行配合营销。集中办理模式是由属地行发起,核心企业所在行配合,有统一的中心部门处理。这一模式的前提是必须建立统一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部门,如民生银行的贸易金融部,统筹供应链融资和贸易融资业务的运营和拓展。
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
由于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信贷产品中一种特殊的产品,因此供应链金融同样具有传统的金融风险特征,仍然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监管方的管理风险。关于信用风险,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供应链金融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供应链金融是以贸易的自偿性和交易背景的真实性为基础进行授信的,能够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违约风险,但是仍然有其他风险因素可能造成借款企业违约,给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带来损失。由于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对于市场预测缺乏一定的分析,受外在环境影响较大,有时候会出现盲目生产、盲目投资的现象。一旦市场风向发生转变,那么中小微企业可能会出现破产的状况,有些中小微企业主会选择逃债,留给银行的是空壳的公司。对于市场风险,一旦发生逾期未还贷款的情况时,企业资产的变现价格就可能和当初作为抵押、担保时的价格不等,若是此时价格处于低谷期,就无法弥补银行的损失了,这就是供应链金融的市场风险,可能引发动产变现价值的缩水,无法足额偿还或者不能偿还债务,形成坏账。而对于操作风险,供应链融资的过程包括:产品设计、信用调查、授信审批、出账、贷后管理和贷款回收等,每一个操作环节上发生偏差,都有可能给银行带来损失。供应链融资的核心部分就是有效控制授信支持型资产,降低信用风险的发生。实质上这一做法造成了信用风险向操作风险转移,降低了信用风险的发生,增大了操作风险的概率,所以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远大于传统的授信业务。供应链金融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是供应链金融的业务主要是资产支持型信贷业务,因此在供应链金融的融资过程中,动产担保物权的归属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开展这类业务的安全性,但我国国内相关法律制度关于动产担保物权的方面内容模糊,可操作性差,由此带来了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不确定性。而对于监管风险,我国物流业的蓬勃发展也只有近二十年,物流市场上以民营企业居多,存在着公司规模小、操作不规范、监管人员素质低的问题。监管公司对抵质押物的审核不严、管理不善等行为,易导致存货价值低于融资金额,一旦发生贷款企业逾期不还的状况,存货价值难以弥补银行的损失。因此,监管公司的管理也是供应链金融风险的来源之一。
三、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供应链风险的防范措施,首先应当营造适宜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的金融生态环境,改善供应链金融的制度环境:完善关于动产的保护法律,我国应尽快修订原有法律中不适宜实际操作的条款,根据供应链金融融资业务制定详细具体的法律法规;建立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相关行业规范,建立供应链金融的准入系统,对于金融机构、供应链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行业规范,这样使得商业银行可以有效地杜绝一些商业银行采用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加快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的建设,提升供应链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的服务水平。其次应当优化供应链金融行为主体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核心企业加强供应链的管理:。一方面,核心企业不应该凭借自己在供应链上的强势地位,在交易价格、付款方式、销售指标等方面挤压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将中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转移到自己企业中来。并且核心企业还应该积极发挥供应链中核心地位的作用,可以给与供应链成员一定的优惠政策,如涨跌价补偿、品牌支持、订单保证等等,来增强供应链节点企业的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降低供应链融资的授信风险。另一方面,核心企业应该严格管理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并建立供应链节点企业的准入和退出制度,为商业银行筛选出良好的合作对象,并在贷款定期向商业银行有关授信人的相关信息。最后应当选择良好的合作监管方式,应建立物流合作监管方的评估体系,严格筛选第三方物流企业,选择那些经营管理能力强、合作意愿强、具有一定偿付能力的合作监管方,商业银行可以将固定经营场所、经营规模、商誉、责任意识、硬件设施等因素纳入合作监管方的评估体系,以降低供应链金融的风险。
参考文献:
近些年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是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包括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以及政府部门在内的各方主体一直都在积极探索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在此背景下,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
供应链金融是指一个商业银行以整个产业链为出发点,同时对产业链上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的融资服务,以促进整条产业链上的核心企业和中小企业、商业银行及物流监管公司实现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动态产业模式。这是一项既有利于使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又有利于商业银行创新业务模式增加收入来源的新型融资模式,被中小企业和商业银行广为接受。由于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态势良好,各大商业银行纷纷推出供应链金融新产品,逐步创新融资模式,推动供应链金融不断向前发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其面临的各种风险问题不断暴露出来,风险防范不容忽视。
2.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
根据供应链金融的实践应用状况及学者们对其进行的理论研究,供应链金融有三种基本运作模式:基于应收账款的融资模式、基于存货的融资模式(融通仓融资模式)、基于预付款的融资模式(保兑仓融资模式),商业银行开发的各种供应链金融产品也都是基于这三种融资模式来运行的。闫俊宏(2007)重点分析了应收账款融资模式、融通仓融资模式和保兑仓融资模式的运作机理及其功能,从而提出了供应链金融潜在的融资优势。马佳(2008)通过分析中小企业的现金缺口状况,对供应链金融的三种基本融资模式(融通仓融资模式、保兑仓融资模式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进行了具体研究,以图示的方式总结了三种模式的具体操作方式并对三种融资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不同融资模式适用的不同阶段和各自的作用。
还有一些学者对具体某个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产品或某一项具体的融资模式展开论述,详细分析其操作模式及实践运用状况。陈凯(2012)对中国银行的供应链金融发展状况进行了研究,介绍了中国银行针对供应链金融开发的具体产品,包括用于装船前融资的订单融资,用于应收账款融资的融易达、融信达、通易达及融付达以及用于货押融资的融货达等一系列产品,即利用对具体产品的分析阐明供应链金融的具体融资模式。王卫东、黄政(2014)通过分析利率市场化形势下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尴尬处境(即银行需要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增加其盈利能力,而中小企业资产轻、风险高,与银行贷款的审慎性不符),提出了一种较为安全、简单的解决方案――核心企业深度介入的供应链金融模式。这种模式的具体操作方式为:银行以比市场利率稍低的利率为核心企业提供贷款,核心企业再委托该银行以较高的利率将该笔贷款贷给需要资金的上下游中小企业,银行收取特定的手续费。他们指出这种安全简单的融资模式实用性较强,可以为银行以及供应链上的整个企业体系带来价值增值。杨亚静(2014)对预付账款融资模式的概念、目的及流程进行了论述。她指出,供应链金融下的预付账款融资模式是由核心企业提供担保,以买卖双方的贸易合同为依据,以预付账款下买方的提货权或以货物作为质物来取得银行对上下游企业的垫付款,上下游企业未来所得货款首先用来偿还贷款的融资模式。她还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论述了预付账款融资模式的具体运作流程。
3.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
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与传统的固定资产融资和担保融资模式极为不同的创新融资模式,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都面临着相应的风险,包括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防范直接影响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的规模与水平。
国内学者一般通过分析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指出供应链金融面临的具体风险状况,并提出进行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闫俊宏(2007)对影响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因素进行了分析,构建了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多层次灰色综合评价法对其做风险评价,最后提出了运用信用利差期权的方法来管理和转移信用风险的思路。马佳(2008)通过对供应链金融三种基本融资模式的分析提出了主要的风险控制点为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针对信用风险,提出了“主体评级+债项评级”的新型信用风险评价指标,并利用Logistic回归方法和主成分分析法构建信用风险评价体系,使得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化、客观化。针对市场风险,提出了基于企业对货物进行套期保值的业务方案,并提出了该方案的基本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李瀑(2014)指出,供应链金融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信用体系缺乏、企业之间风险传递、业务的操作风险及来自法律和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并提出了具体的风险防范对策,包括改善信用环境和法制环境,实行严格的企业准入制度、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及加强贷后的动态跟踪管理等措施。
还有些学者专门针对某一种具体风险或某一种具体融资模式的风险进行详细的研究。曹俊(2011)认为,供应链金融这种融资模式不仅涉及金融机构和授信企业,还涉及核心企业与物流企业,其中任何一个参与企业的行为都会给整条供应链的发展带来波动性影响,每个参与方都可能成为信用风险的来源方。通过对供应链内部交易结构的情况进行具体考察,构建了一个覆盖核心企业、借款企业、物流企业及整个供应链的信用风险评价体系。杨亚静(2014)提出了预付账款贸易融资模式下的风险规避办法。她认为有三条途径可以用来规避风险,具体包括对现金流进行封闭式运作、审慎选择质押物以及审慎性会计原则三条路径。李倩、苏越良(2014)以基于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为研究对象,提出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因素、核心企业资信状况及供应链运营状况的信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利用主成分分析法确定影响信用风险的主要因素,建立Logistic模型对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并通过与根据以往的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得出的结果进行实证对比分析发现新的评估体系能够有效地扩大商业银行的授信范围,减少信用风险。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风险管理
一、供应链金融内容
1、供应链金融的涵义
现代意义上的供应链的定义是:供应链相当于在网站中购买商品的流程,之间有资金运转、物流传递、信息转换等环节,这些都在一定情况下得到控制。在网络中将产品送到消费者的手里,是一个整体的网上商务服务流程。在不断的风险中,发掘到不同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让出现的风险得到控制。这样也会对决策的失误起到缓解,企业自身的价值得到提高。对金融业务中各个环节都进行监督与控制。
2、供应链金融的特点
供应链金融在中小企业中发现需要融资的对象。这个企业能在供应链中发挥一定的作用同时又有很高的地位,那么就可以成为融资的对象。企业的财务状况与信用等级是作为次要评判标准。供应链的交易状况必须从内部和外部进行统计与记录。对于两者的变化要了如指掌。将所有信息在共享平台中让参与者都能够及时接受最新消息,了解供应链的运营状况。信息流越加的准确那么银行就能根据实况做出相对应的融资处理。
与传统的资产抵押相比,供应链金融主要突出的特点,授信活动会在融资过程中是停止的。资金也不能随便挪用。利用供应链产生的流动资产,将预收账款,应收账款以及存货进行融资。供应链金融最显著的特征,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信用等级,通过一定的评判标准才能获得银行的帮助。在整个融资流程中所得销售收入,用于授信还款。
二、供应链金融的理论基础和经济学分析
1、交易成本
科斯提出的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在市场交易中出现不同的情况,发现费用,通知交易者,谈判时的费用,一切与交易相关的费用都必须做到了解。供应链作为基础存在,有效的控制成本,让交易的效率得到提高。供应链产生的流动资产,将预收账款,应收账款以及存货进行融资。将企业的信用等级与能力作为供应链的评判标准。
2、信息不对称问题
信息不对称的影响有两种,在事前的选择并没有直接选择,在方向上是相反的,还有就是事后所要承担的道德风险。就逆向选择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一定的评级标准,审查中确保真实性。而第二种风险的控制是需要通过监管来控制的。在银行的内部建立一定的信息共享机制。
3、委托
在供应链金融中,有委托这一项。银行与各企业之间,在信贷业务上必须更加的谨慎,在业务交易中要妥善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物流相关企业负责货物的运输,对于仓储等做好一定的监管。在银行与物流企业之间,避免出现委托问题。在两者相互进行交易时,进行监督并做好信息交流。在各大合作中,共同承担风险,互惠互利的,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参与者的目标如果不一致,出现冲突时并没有合理的解决问题,导致双方利益受损,那么整体的供应链就没有办法顺利进行下去,造成信用风险。
三、风险管理的类型
银行业务中,风险时涉及到信用,市场以及内外部操作的。风险的控制主要表现在市场和信用风险上。银行在风险管理上,在投资中向多元化发展,贷款的出售也在其中等。最常用的是要进行信用等级的测定,利用信用衍生工具对出现的损失提供一定的保险。供应链作为基础存在,有效的控制成本,让交易的效率得到提高。
1、信用互换
信用互换在信用衍生品中是非常广泛使用的。可以将金融工具分离,在一定基础上提高信用风险管理的效率,在市场中的流通性也会增强。信息流越加的准确那么银行就能根据实况做出相对应的融资处理。促通过信息流的整合,信息系统的充分完善,银行可以对相关企业进行监控管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合作者必须规范自己的信用行为,建立充分的信用体系,这样才能更好地降低风险,有效地促进供应链的发展。
在不同的供应链中,各大企业可以进行信贷业务。银行可以贷款给不同的企业。在企业,银行之间存在着第三者,那么就是中介机构。中介机构通过银行给企业的贷款提供一定的服务获得收益。银行会根据一定的评估标准,给予相关需要帮助的企业。在贷款过程中可以实行等价额度的业务,从中可以进行比例互换。获得利益的同时,在形式上有一定程度的互换。中介机构从中所获得的相当于服务费。签订相关的协议,一切建立在合理的信用基础上来实施,信用互换也是风险管理中出现很频繁的类型。
2、信用期权和信用利差期权
信用期权在供应链中出现的问题,信用期权在成熟的金融市场,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发行债券需要建立在一定的条件之上,它需要满足一定的信用评估。供应链的交易状况必须从内部和外部进行统计与记录。对于两者的变化要了如指掌。将所有信息在共享平台中让参与者都能够及时接受最新消息,了解供应链的运营状况。信息流越加的准确那么银行就能根据实况做出相对应的融资处理。
信用期权和信用利差期权两者相比,建立供应链专有的金融风险应急管理系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因为它的复杂性,突发状况会变的很多。那么在系统成立的同时我们就必须做到,成功的控制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流动性债券的转换,需要更多流通性的抵押物。金融衍生品的使用可以转换成使用债券,这样不仅能够完善银行的信用风险,还能让整个金融系统的流通性更强也变得更加的安全。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合作者必须规范自己的信用行为,建立充分的信用体系,这样才能更好地降低风险,有效地促进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的发展。
四、信用风险管理
1、信用风险管理的概念
市场越来越开放,相关法律法规的波动和创新产品的产生都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影响。这样也会对决策的失误起到缓解,企业自身的价值得到提高。保障整个流程的安全实施。信息流的整合,信息系统的充分完善,银行可以对相关企业进行监控管理。信用风险的及时关注,让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更加的标准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好地为供应链金融做出非常专业的服务。
2、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
最终根据信息的搜集与整合来决定最终给企业的融资是多少。事后风险的处理就是,在遇到意外情况时,银行必须与企业共同来面对问题,将风险控制到最小。这样才能达到信用风险的管理目标。信用风险管理同时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风险的发生。银行必须对企业进行前期的了解,才决定是否进行融资,以及融资的标准。事前事后的双结合,可以让整个信用风险管理掌控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在遇到问题的时候,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五、完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1、加强信息流整合帮助控制风险
加强信息流的整合能够起到控制风险的作用。必须从信息的控制入手,信息要适时的更新并充分做到共享。信息管理系统的更新也要适应当下发展的需要。供应链的交易状况必须从内部和外部进行统计与记录。对于两者的变化要了如指掌。将所有信息在共享平台中让参与者都能够及时接受最新消息,了解供应链的运营状况。
信息流越加的准确那么银行就能根据实况做出相对应的融资处理。促进了各个企业在供应链中合作的发展。通过信息流的整合,信息系统的充分完善,银行可以对相关企业进行监控管理,同时各大企业也可以相互监督,可以有效的减少信用风险行为的产生。避免风险这样的事情发生,合作者必须规范自己的信用行为,建立充分的信用体系,这样才能更好地降低风险,有效地促进供应链的发展。
2、发挥金融衍生产品在供应链金融信用中的地位
关于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研究还处在萌芽阶段,并没有做到深入的了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金融衍生产品在供应链金融中发挥的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商业银行在信贷抵押资产实现证券化,合理的运用衍生产品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流动性债券的转换,需要更多流通性的抵押物。金融衍生品的使用可以转换成使用债券,这样不仅能够完善银行的信用风险,还能让整个金融系统的流通性更强也变得更加的安全。
3、建立供应链金融风险应急管理系统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风险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如何让风险降低到最低,转被动为主动是非常重要的。供应链的管理运用涉及的范围非常的广,参与者也是非常的多,所以承担的风险也多。建立供应链专有的金融风险应急管理系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因为它的复杂性,突发状况会变的很多。那么在系统成立的同时我们就必须做到,成功的控制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适时对系统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的同时不断的改进。对于突发事件要给予非常完善的处理方案。将供应链金融风险中出现的危险最小化,避免更严重的事情发生。
4、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评估部门的不专业,商业银行的专业评估也不达标,这样会很容易造成金融风险。信用质量必须从宏观和微观一起着手,两者结合更能作为非常有利的保障。供应链中的参与者都是有相关契约的,通过模型对信用进行评估从而规避较大的信用风险。在各大合作中,它们是共同承担风险,互惠互利的,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参与者的目标如果不一致,出现冲突时并没有合理的解决问题,导致双方利益受损,那么整体的供应链就没有办法顺利进行下去,造成信用风险。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合作者必须规范自己的信用行为,建立充分的信用体系,这样才能更好地降低风险,有效地促进供应链的发展。
六、结论
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本文是根据以往的研究,对于供应链金融使用中如何规避风险进行了讨论与分析。结合供应链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对于风险监管的处理与突发风险的产生都做了相应的分析,为以后的发展提供了非常有利的理论基础。让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更加的标准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好的为供应链金融做出非常专业的服务。才能更好地降低风险,有效地促进供应链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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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 供应链金融 风险 控制对策
近几年来,商业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业务形势和特点,逐渐形成了基于企业的金融供应链和金融链体系,这不仅向供应链成员提供了系统方案,还为企业技术突破瓶颈找到了合适的解决方案,有利于在供应链管理的背景下实现企业与银行的互利共赢。商业银行对供应链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情况,直接关系到供应链的整体运作和实施情况。因此,建立一个完整的供应链控制体系有利于供应链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一、供应链金融的相关概念及业务模式
供应链金融是指以核心企业为中心,通过对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有效的控制,无论是从原材料的采购到产品的制成,还是最后将产品销售到消费者的手里,这一系列过程中,将供应商、产品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和最终的用户连接成一个完整的功能链条结构。也可以说,供应链金融不仅是一条从供应商到用户的物流、资金、信息链,还是一条增值链。因为原材料经过加工、包装和运输等过程后,在供应链中,提升了它的附加值,为相关的企业带来了庞大的利益。但是如果部分核心企业在商品销售阶段,强制性的长期贷款却不能及时回收,就容易导致企业出现短暂的资金周转困难问题。由此,根据借款人在不同贸易环节中融资需求风险点的差异以及中小企业运营过程中资金缺口的特点,形成了三种基本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即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融资和融通仓融资。
二、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
(一)法律风险
供应链金融本身是一种创新业务,业务的模式多样化,且不断有新的产品推出。但是与传统金融业务相比,它的标准化程度却比较低,而且在诸多方面也涉及到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信用捆绑、交易文本、货物监管和资产处置等,目前关于供应链金融相关的法律还并不十分完善,难以将这些方面完全进行覆盖,就容易给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法律风险,法律环境是不断变化的,由于它的变化也容易导致供应链发生经营风险,因此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危机。
(二)信用风险
供应链金融的特征之一参与主题的多样性,决定了其风险的来源也会由单一化转变为多元化和复杂化。近年,我国中小企业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但与国外相比,信息透明度差、资信评级不高、财务管理不完善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着。而这些不利的融资因素就容易导致信用风险。此外,中小企业资产的规模比较小,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如果在管理上出现不规范,缺乏自身信用管理。长此以往缺乏信用,将成为限制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在发展中所面临的障碍。
(三)操作风险
在供应链业务中,银行通过封闭控制物流和资金流,将借款人信用状况和信贷资金安全进行了有效的隔离,这种做法不仅增加了银行的风险管理链,还增加了其他诸多风险,而这些风险控制的细节,将会导致操作的复杂性远远大于传统的信贷业务。供应链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使供应链上下游的规模越来越庞大,呈现出更为复杂的结构变化,而随着日趋增多的参与主体的,虚假信息传播也相对增加,信息传递出错就不可避免了,这也是导致操作风险发生的重要原因。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也可称为偿还风险,主要是市场的变化,让企业无法按照原定的计划来销售产品,而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企业估测的错误,也可能是出现了新的替代品,使其产品被淘汰,导致企业销售计划的失败,出现资金缺口,无法如期偿还银行贷款,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了还款风险。
三、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动产担保的不健全
健全的法律体系对商业银行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完善法律制度不仅能有效的保护信贷人的合法权利,还能有效地促进金融业务健康长久的发展。供应链金融主要是以流动资产作为担保物进行信贷的一种形式,比如存货、预付账款、应收账款等。因此,当涉及到动产担保物权这方面时,相关的法律是否完善,就直接关系到了商业银行开展这项业务的积极性和安全性。
(二)金融监管机构理念不与时俱进
供应链金融,可以看作是一种创新的银行业务,它的业务开展必须要与金融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相适应。供应链金融无论是在客户构成和风险控制上,还是在担保资产的选择和盈利模式上都与传统的授信业务有巨大的区别,因此,金融监管部门的理念也要随着变化与变化,以求对其进行更好的监管。银行业务发展的生力军即是创新业务,从本质上看,也是对风险控制手段和理念的一种创新,监管部门对其的监管理念直接关系着银行对业务创新的积极性,如果监管部门仍旧固守传统的标准,控制银行对创新的开发和运用,很容易导致更多风险的出现。因此,在面对供应链金融监管方面,监管当局者应与时俱进,更灵活的进行监管。
(三)金融信息技术和电子技术发展滞后
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作为一项成本较高的业务,信息技术运用的广泛度和深度直接与运营成本的节约高度相关联。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绝大多数部门并没有将此类业务有机的整合到经营平台中,这就造成供应链金融与贸易的巨额分流成本的增加。在这几十年中,虽然我国银行的金融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这只能满足企业对资金流的基本监管,却没实现供应链中资金流与信息流有效的进行对接。
四、商业银行供应链风险的控制及对策
(一)对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结构进行改革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内部控制机制的超越与构建,是一种自我约束的行为,是对各职能部门和人员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制度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一种方式,以期能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要加强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内控机制建设,就必须要做好“三行”的建设,严厉禁止执纪不严、有章不循等行为的发生,与此同时,要遵守内控的全面性、有效性等原则,任何人都没有违反规则和制度的权力。
(二)建立和完善贷后风险预警机制
应急预案的设置和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能有效的对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风险控制,可以根据分门别类的风险预警信号,对供应链上的各个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和监督,这不仅有效加强了风险分析的技术含量和风险搜索的有效性以及针对性,从而提高了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然而整个供应链的风险是能够相互传染的,这比一般的信贷风险大,因此,建立和的完善贷后风险预警机制对于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是及其重要的。
(三)合理运用操作风险转移手段
在国外金融业务供应链的实践中,许多操作风险是通过保险公司的方式来进行的,但目前我国并没有大规模推广风险保险的基础。但是,在第三方物流监管中,供应链金融业务运作的一部分风险是可以通过相应的保险产品进行转移,这是目前已知的转移操作风险的一种方式,我们称为风险保险。还有一种与风险保险相似的手段操作环节外包,操作环节外包也是有第三方物流的监管环节。目前,不少商业银行和监管机构通过物流协议,将操作风险转移到合作监管方的身上,这样不仅提高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对监管的积极性,同时也降低了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成本。
(四)加大加快信息中心的建设
加大加快建设信息中心,将所有的操作流程都集于中心的系统中,这样能够将操作过程信息化和制度化,操作步骤透明化,从而有效的减少对操作人员的依赖。在信息中心中建设中,操作指导功能,风险预警功能和错误纠正功能,都能极大的降低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差错的几率。
(五)创新对供应链金融的现金流控制手段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只要控制好现金流在整个供应链圈内的循环,就能有效的降低违约的风险。而控制现金流的具体手段可以从这几个方面予以实践。首先,可以根据产品本身的特点和资金的安排和资金的回收进行金融产品的组合安排,控制现金流周期;其次,制约和控制信息文件;再次,进行业务流程模式和商务条款控制,通过多方业务协议和合同条款,保证现金返还的途径;最后,充分发挥财务报表在现金流控制中的作用。对企业各种账款以及销售收入进行监控和管理,能有效的控制和检视现金流。
五、结论
商业银行与对方竞争的主要优势在于创新,在进行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也伴随着各种风险,面对创新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就必须实行有效的控制和即使的防范。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个更全面、更系统的风险管理体系,能覆盖整个商业银行的方方面面。这样有利于将商业银行面临的供应链金融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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