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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规范使用商标、专利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氛围,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推动XX振兴发展,现决定在我区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有效遏制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行为,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民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为XX树立竞争有序发展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专项整治行动以保护商标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各专营服务店、各类展会、商品批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领域,以食品、药品等为重点商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工作重点
1、通过线上线下综合整治和案件集中查办,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和系列案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案件,对商标、专利侵权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扩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查处的社会影响。
2、结合信用管理工作,将因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实施信用惩戒并逐步推进联合惩戒,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3、加强品牌建设政策引导,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市场主体树立品牌意识,鼓励使用自主品牌,实现品牌创新,以走品牌价值化道路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实施方法和实施步骤
(一)实施方法
1、本次专项整治由知识产权保护广告监督管理科牵头,各监管所配合,科室承担专项整治方案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并负责资料收集归档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2、知识产权保护广告监督管理科将根据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适时以现场指导、交流探讨等方式助推各监管所总结经验、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5月底前):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商标、专利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宣传过程中注重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并重,发挥组合宣传效果。
2、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阶段(6月1日—10月31日):重视案源线索的全面搜集整合,及时处置消费投诉、权利人举报、综合监管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知识产权侵权线索,实现处置全覆盖;加强案件溯源,重点打击生产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切断侵权源头;整合执法力量,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执法行动,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注重两法衔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以查办大要案为抓手实现对侵权行为的强有力震慑。
3、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分析整治工作中的利弊得失,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探讨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整治工作的常态长效机制,实现监管工作的长治久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坚持质量优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强化组织,形成合力,来实现整治工作的统筹落实,切实规范市场主体商标使用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二)紧抓源头治理。
要对全区各区域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线索予以全面搜集整合,在实现全覆盖处置的同时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工作,以重点区域为突破口,全面切断侵权源头,确保整治工作实效,有效避免侵权行为,力求从根本上遏制侵权违法行为。
(三)坚持问题导向。
要切实提升商标、专利侵权专项整治工作的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对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阶段发现的各类问题予以全面规范处置,力争查处一批、震慑一批,同时规范一片,引导市场主体强化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关键词:乡镇监管站;生产源头;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501201
民以食为天,随着科技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也频频出现问题;食以安为先,怎样才能保证我们的食品安全?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多;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质量安全要靠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来保证,提高基层全民质量安全意识,从源头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尤为重要。
1 昌吉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建设
2011年7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昌吉市也制定了《昌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其中第3章第25条规定:应逐步建立、健全市、乡2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体系,乡镇在涉农站所设监测站,做好本辖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近年来昌吉市的9个乡镇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7个乡镇均将此项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健全机构,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在日常工作中完成各自辖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指导种植户合理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定期做好农产品上市之前的抽检等工作。
2 昌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效
2.1 监管能力有所提升
2011年以来,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加大对乡镇检测技术人员的培训,每年开办1次技术培训班,保证检测人员能够独立完成各项检测工作。除此以外基层检测技术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农业厅举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基层检测及监管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及监管能力。
2.2 监管制度逐步完善
2014年以来,昌吉市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又提出了新的制度要求,明确要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承担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巡查检查、快速检测、应急处置等5项任务,突出抓好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产地准出、安全监测4个关键环节的监管工作。
2.3 监管效果日显改善
通过近年来的有力监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呈现稳定向好的态势。昌吉市佃坝镇、滨湖镇等作为昌吉市及周边地区的蔬菜生产基地,大西渠镇、三工镇作为葡萄、西瓜等水果生产基地,榆树沟镇作为加工番茄生产基地,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及时对辖区的上市蔬菜水果进行农残快速检测。自2011~2014年未出现过质量安全事件。
3 存在的问题
3.1 生产者自身特点
生产者自身的特征是“生产者文化水平低”,这是监管中最大的困难,另外“生产主体多”和“生产者积极性不高”也是比较重要的困难 ;这些特征为生产档案的建设以及安全控制标准的推广都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3.2 监管人员特点
昌吉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是在农技推广站的基础上建立的,监管人员身兼数职,自身精力有限也是监管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
3.3 检测能力有限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主要以定性检测为主,检测能力有限;监管人员也是以兼职为主,队伍稳定性不够 ;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不足,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不高。
4 加强昌吉市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对策
4.1 加强考核,落实属地责任
健全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以绩效考核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设立村级监管员,以村为单元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基层监管工作。
4.2 加强宣传,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
在农业技术服务及农机推广工作过程中,印制彩色宣传单,张贴禁用及限用农药名录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让生产者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4.3 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加强基层检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和监管技能,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监管工作。
4.4 加强经费保障
各乡镇及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大资金支持,应将每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高林,叶丹宁,李枫.商洛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经验及建议[J].现代农业科技,2013(5):31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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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创优市场准入、市场竞争和市场消费环境,放管服改革实现大提速。“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统筹推进,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由183项压减到137项,企业开办平台“六网直通”、“一网通办”,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一日办结”。1-10月份全市共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5305户,其中内资企业(含私营4667户)5116户、外资企业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5户、个体工商10276户,同比分别增长5.56%、17.39%、-60 %、-40.86%、2.42%,其中私营企业增长13.06%。截止2020年10月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37377户,其中企业30929户,个体工商户104693户,同比分别增长10.52%、 14.52%、9.58%。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立案0件。加大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和民生价格监管,查处各类价格收费案件25件,实施经济制裁150余万元。查处无照经营案件29件。全市查处网络违法案件5件、违法广告案件59件。深入开展“皖剑-2020”专项行动,累计创建无传销社区(村)63个、无传销网络平台4个。全面完成“五线合一”,在15个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发展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24家,在九华山风景区开展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2020年全市评选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店县区级210家,市级70家,实现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覆盖面达到9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
(二)围绕推进质量强市、知识产权强市和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战略,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大提质。市县两级成立党政主要领导双挂帅的质量发展委员会,召开全市质量大会,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打好“强检工作提升年”专项行动攻坚战,共有45家机构获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拟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2项,目前已完成7项已完成。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通过终期评估;九华安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顺利通过目标考核;市供水公司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全面启动。主持制定的1项行业标准、参与制定的1项国家标准实施,促成本市企业参与7项国家标准起草,新增1项省级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全市授权专利1723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48件,商标注册2138件。全面深化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组建市场专题合作组,在市场准入、执法协作、产品质量共治等领域开展合作并取得进展。
(三)围绕严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安全稳定实现大提标。制定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三个责任清单,印发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13187批次,筛查问题产品11批次,整体合格率99.91%。截止10月,全市摸底食品生产小作坊538户,建档率达100%,已登记发证537户,小作坊登记率达99.8%。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98%,创建3条小餐饮示范街区、“放心食堂”4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共排查出问题冻虾182公斤。抽检各类食品28大类189批次,抽检合格率99.1%。全市立案查处药品违法案件30起,罚没款36.68万元;立案查处食品案件333件,罚没款231.8万元。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共排查安全隐患隐患247起,整改199起。建立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市持续推进气瓶加装“智能角阀”,探索智慧云监管。建成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于2020年7月30日开始试运行。全年未发生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围绕强化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市场监管手段实现大提效。制定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涵盖28个部门、416个事项。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查处案件96件,罚款56网万元,移送公安机关0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涉黑涉恶线索42条,移送公安机关7条,移送扫黑办33条,移送其他部门2条。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和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佛教道教商业化治理富有成效,封存“九华礼”黄精面筒装产品?45000筒,集中清理整治“傍佛”经营异化行为和新的“傍佛”衍生品经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19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率90.78%,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3815户,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已完成任务314个,已检查并公示企业1808户;跨部门联查发起60起,接收133起;采用信用等级任务数114个。
二、面临的挑战
中美贸易战以来,国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世界经济总体增速放缓。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稳中有变、稳中有缓、稳中有忧。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产业链转移难以避免。一方面,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困难增加,企业信心不足。另一方面,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市场机制、创新能力、科技教育等与发达国家还有差距。越是严峻的形势,越要加强市场监管,发挥市场的力量,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市场监管发展目前面临四大挑战:
一是人员结构及素质的瓶颈。市场监管干部队伍老化,专业人才匮乏,与当前的精细化管理、大数据、网络化、专业化发展等不相适应。机构整合后,监管重心下移,基层监管任务更加繁重,基层普遍面临人员不足、经费短缺、装备落后等问题。
二是综合执法带来的不适应。在职责任务方面,存在综合执法改革后,怎么监管统一大市场、怎么推进质量强国战略、怎么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一系列问题。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如何做好反垄断、打击假冒伪劣、安全监管,特别是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监管、保护知识产权、网络市场监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在工作机制方面,如何做到市场监管的思路、机制、理念、队伍和工作融合、法律统一、业务协同等。
三是思想观念更新及本领恐慌。监管人员思维模式传统,条条框框多,大监管、大市场观念不牢,改革意识不强,部门利益、本位主义,改革滞后于发展。自觉性主动性不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研究不够。机构合并目前是物理融合,协同不够。
四是对市场经济规律、市场监管规律、科技发展的认知不够。在互联网、全球化和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互动蓬勃发展,如何适应经济规律,如何监管好市场,如何在未来国际大市场中具有话语权,需要认真研究和思考。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要在创优营商环境上实现更大作为。全面巩固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成果。严格按照“六个一”要求,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一日办结”,全面推开“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大力推广智能审批、24小时不打烊服务,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加大电子营业执照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招投标、银行开户、电子商务等场景下的应用。加快实现“一网注销”。进一步扩大深化企业注销改革试点范围,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使企业进得来、出得去。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推行个体工商户网上办理,落实好个体工商户告知承诺、豁免登记等措施,抓好“小个专”党建,发挥好个民协会服务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落实并完善纾困惠企政策,保障政策红利普惠到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扎实推进“四送一服”常态化。把精准服务送到企业“心坎上”,营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要在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效能上实现更大作为。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暂行办法及抽查事项清单,动态完善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组织实施好年度抽查计划及不定向抽查活动。加强重点监管。对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疫苗、药品、食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综合执法。充分发挥各级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认真组织好元旦春节期间执法打假等重大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市场流通“行业清源”攻坚行动,以“三书一函”为切入口,对涉及市场监管的所有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按要求核查处置到位,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抓好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围绕“四无”目标,坚持“八个严禁”,重点管住市场销售关键环节,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持之以恒抓好佛教商业化治理工作,落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不反弹。
(三)要在严守市场安全底线上实现更大作为。毫不松懈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卫生、海关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冷冻肉食品的排查力度,坚决防范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持续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推进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加强防疫物资质量抽检,强化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和认证检测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深入治理“认证乱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加强疫情防控为契机,在所有大型批发市场建成产品溯源和检测体系;推动加强冷链监管的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全程监控、全程追溯等全链条监管体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落实冷链食品追溯体系。深化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大网络订餐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督促教育部门加快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引导督促餐饮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强化疫苗安全及高风险药品监管,重点对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大容量注射剂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中药饮片集中整治,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加快实施食品药品抽检监测计划。切实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建设工程用起重机械防倾覆等专项整治;加强重要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深化电梯按需维保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库六平台”信息化系统,加快推广应用,实现科学智慧精准监管。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分类监管,全面完成获证企业双随机现场检查;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开展长三角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后处理工作。
(四)要在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上实现更大作为。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充分发挥专利专员和专利代办机构的作用,千方百计提高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积极引导支持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增加高价值专利申请量,推动知识产权创造既多又优、既大又强。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保护网,营造全社会尊重创新、保护创新的浓厚氛围。要强化知识产权运用。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建好用好有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渠道,促进科技创新和新产业、新业态加速发展。
2021年,区市监局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重要讲话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全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我局经过前期调研和谋划,决定以“1261”工作框架为2021年工作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谋划,部署下一步全区市场监管工作。
“1”即“一个抓手”,以“一照含证”改革为抓手,全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一照含证”改革把食品经营许可、小作坊、小食杂、小餐饮等各类许可证信息集成到营业执照中,一次性办好营业执照及所需许可证,“一照含证”改革将推动行政审批程序再简化、办事时间再压缩、营商环境再优化。
“2”即“两个统筹”,统筹抓好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长效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工作涉及质量强省建设、消费品质量合格率、食品药品安全、专利质量、新注册企业三年存活率等,以高质量的市场监管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疫情防控工作中,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别是冷链食品监管、发热咳嗽药品监管、防疫物资监管等,同时加强对有关商品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6”即“六项工程”,做好食美药安、质量提升、平安特设、产权保护、维权益民、猪肉管控等六项工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是常态工程,市场监管局将以“四个最严”要求进行监管;质量提升是硬性工程,市场监管局将以“区长质量奖”为杠杆,撬动全区质量水平更上新台阶;平安特设是安全工程,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全区特种设备安全有序运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产权保护是激励工程,积极引导企业挖掘发明专利,将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尊重知识价值的法治营商环境;维权益民是法治工程,整合12315力量,运用法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应对不法分子的尖刀利刃;猪肉管控是舌尖工程,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联合全民进行监督是打击私屠滥宰、保障猪肉“两证两章”经营行为的坚强后盾。
“1”即“一个支撑”,打造一个高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提升技术支撑保障。地处湘赣边界,大米重金属超标、猪肉安全、食品农药残留等问题形势严峻,建立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尤其重要,通过购进检验检测设备、引进检验检测人才、整合检测力量,可以快速检测食品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对于食品安全的初步筛查具有重要意义。
实名购买,台账记录专柜经营可追溯
“禁限用农药分为两种,包括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33种农药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上不得使用或限制使用的19种农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市将深入开展清查活动,彻底收缴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必须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的农药超标问题。结合禁用高毒农药清查行动,我市将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实现农药经营能控制、可追溯,农药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限用农药经营要建立专门台账、专柜经营、销售实名登记。”在执法局综合业务科,有一本刚印制好的台账,账本内设有表格,第一项就是填写购买者姓名,以及购买证明、住址、电话、购置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届时,台账会发放到每个有资质的农药经销点,登记造册后,以备追溯。”综合业务科一位工作人员说。
专项治理,杜绝违禁农药流入生产环节
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工作贯穿全年。“蔬菜、水果、茶叶主产区,部分标准园和现代农业园区,以及农业经营单位,是此次查处的重点区域。”执法人员说,检查中严格坚持“五不放过”,即对问题产品没有按规定处理的不放过、违法行为未受到处罚的不放过、涉嫌犯罪案件没有移送的不放过、该吊销证照未提请吊销的不放过、该取缔没有取缔的不放过。
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建立极大的保护了脑力劳动成果,也提高了民众的创造创新热情,从而促进了市场经济贸易体系的发展,然而知识产权法的独占性也带来了一定社会问题。不少授权主体由于反垄断规制约束力薄弱以及被利益的吸引而做出了产权滥用的行为,这样极大的干扰了市场的正常运作,给市场的竞争体制带来了很大损伤。出于对此种情况的考虑,本文将对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滥用情况进行分析,然后依据TRIPS协议以及相关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的反垄断规制提出一定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
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规制;TRIPS协议;反垄断法
1 知识产权滥用方面探析
1.1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知识产权是我国民事权利类别中的一种,具有私权性质。知识产权是人们无形财产之中的重要的一种,它是人类智力成果的表现,当人们在进行脑力劳动,实现精神创造社会价值的时候,它一直以无形的模式存在,因此需要法律的小心维护。在立法过程中,给予知识产权以专有性特征,也就是其本人享有独占权益也可防止其他人的违法侵害,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发人们的创新热情。当然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有限制的,比如说实效仅限于本国法律覆盖范围内,由于不同国家的传统以及社会背景有所不同,所以各国分别立法进行保护更具实践性,当然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国与国之间可通过协议等方式达成保护对策;此外知识产权的时效也是有周期限制的,这样可达一种平衡,但是对于有些产权比如商标等,如果条件仍然与规定要求一致,那么就能续期使用这些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的滥用情况
知识产权的滥用问题是建立在知识产权的保障权益主体已经合法拥有该产权的基础之上的,此时当产权拥有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超出了一定的限度,而对其他人或者公众利益带来不利的时候,这就发生了权利滥用情况。权利者滥用产权的行为具体而言可设定为市场的支配位置被乱用,在集中盈利的背景下企业的控制产权举动,在企业相互联合背景下的控制产权举动,其中以市场的支配地位的乱用为最多,比如获得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于该项产权具有自由支配权,若该项专利对于市场需求具有不可代替的特殊地位之时,当拒绝许可举动发生的时候,就有可能抑制潜在市场竞争人员的进入,此外还有搭售以及捆绑方式,掠夺性设定价格及价格区别对待等情况。
1.3 知识产权滥用与反垄断规制的联系
知识产权中的垄断不同于市场垄断,这是立法给予权利主体的一项无法避免的客观条件,也是知识产权独占性的一种外在表现。反垄断法中的垄断是一种独占、排他的特性的模式,市场经营者使用不正当手段来获得这种状态以求利益的最大化,这种方式是不被法律允许的,可是知识产权立法之中的垄断却是反垄断法能够忍受的。反垄断法在一定程度上面可以限制知识产权滥用情况的出现,因此用其对于知识产权法进行规制以及辅助维护其法律效应有着很关键的效用与意义。
2 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
2.1我国反垄断对于知识产权的规制现状
知识产权法从开始建立至今只有三十多年的历史,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我国便大体完成了这个立法框架,并基本做到满足与国际接轨的基本水平,这不可不谓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虽说这么多年我国陆续在相关法律法规之中对于产权滥用行为进行规制,但是仍然有着漏洞以致一些滥用事件频频发生。反垄断是从2008进行实施的,可以说这是我国立法机制在规制方面的一次巨大的跨越,但是在这之后的发展与改进便比较慢。具体由以下几个方面。
2.1.1 相关法律法规未成体系
虽说我国构建知识产权法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由于对其滥用机制研究较少,目前专门用于规制滥用现象的法律也就只有发垄断法等少量法规,反垄断法虽然尽可能的规制滥用现象,出于受到立法级别的限制,在一些方面仍然需要再专门给予说明,另外由于规制出现的分散性,比如在合同法以及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里面会时时出现,不具有统一的指导方针,因此在执行起来还是会稍显混乱。
2.1.2 没有明确的执行机关
法律的作用不仅仅在于其完善性和时效性,还在于执行机关的力度和态度方面,这样才能使法律落实到位。从各个国家的反垄断法历史来看,国家的发展情况与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正向相关,因此设置保护标准的时候,需要量力而为,调整其适度的保护程度。没有明确的专门的执行机关也是很重要的问题,目前的执行者都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来进行多重角色的管理。TRIPS协议对于规制相关信息有着详尽的介绍,但是由于其处于国际条约的特质,不可能对于规制的细节问题都做一一细解,里面也很难出具体条例,因此我国在设立专门执行机关的时候,应该根据TRIPS协议的原则进行设置。对于一些具体的实施条例可以由执行机关进行分析实行。
2.1.3 过于依赖行政处罚
现在实行知识产权规制的行政机关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于对于裁决方面我国没有设置专门的审裁机关,因此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其执行之中常常既是调查人员又裁判人员,这样的权力有点过于庞大。行政的权力过大,导致其过多的介入行政处罚,这样的集权很容易产生贪污与腐败现象,企业对于握有其“生杀大权”的行政机关重视较高,常常倾向于与他们合作、交易。因此当行政权力过大的时候,要提高司法力度以保证平衡。
2.1.4 处罚力度不足
一般来说,对于违法的行为一律要对其追求刑事或者民事责任,但是在反垄断法规之中却未出现对于主体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的刑事约束,只有其中的第五十二条有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语段,但是却加了大量前提条件才能实施,虽说有大量的民事与行政约束,但是对比而言,惩罚力度稍显不足。
2.1.5 反垄断意识较低
从我国知识产权法诞生至今只有三十多年的历史,在这期间人们逐渐认识到了脑力劳动、精神财富的重要性,要认识到了创新也是一种产业。随着人们意识的提高,对于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加强,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有滥用现象。此时反垄断规制产生以用来平衡市场发展,但是由于发垄断立法实践较短,所以公民构建这种反垄断意识仍然需要一定的时间。另外在反垄断意识逐渐完善的过程中,较为分散和隐蔽,所以行政机关和人民的重视力度不够。另外在TRIPS协议对我国生效以后,为了迅速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我国显著性的提高了知识产权的立法强度和保护标准,加大了审核检测力度,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打击力度很高。但是相对应的,对于滥用问题规制的改进就比较小,在这种明显反差的情况下,缺乏及时的法律约束,大量的滥用带来了市场的巨大波动。总体而言,各国在加强知识产权维护的同时,却忽略了当中富含的垄断情况,如果对于此点不加以适当的法律规制,那么终将会造成市场结构单一、货物单一等不均衡市场发展状况。
2.2对于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的完善
2.2.1 完善知识产权滥用的监管系统
由于知识产权滥用情况对于市场的波动性影响较大,因此我国可以特别设置市场监管系统,其中可以经由政府部门牵头,以企业协会组织共同支持的模式来进行有力监管。其中政府部门应该赋予自身以服务性质和监管性质,以保证反垄断法对于市场运作的监管维护性,力求创造公平健康的市场交易环境。对于企业协会的管理监管组织是不同类别的行业为分割,建立适合自身行业特点的监管体系,首先企业的协会组织要先自律,然后进行行业自查和合理有效的内部处罚。另外政府和企业之间也要做好协调工作以保证整个监管体系的顺利运作。
2.2.2 建立专门的执行机关
根据反垄断法,设立专门的执行机关以将法律规制落实到位。依据国外相关经验,不应当以知识产权局这些授权机构行使反垄断执法效应,因为其知识产权的授权主体与滥用惩罚主体极有可能是同一的,所以为了避免两难情况发生,另设专门执行滥用问题的机关十分必要。但是两者之间必然有着很大联系,因此在成立之后要充分注意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以达协作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与竞争市场的目标。
2.2.3 增设刑事责任惩罚规定
在我国的反垄断法里面有民事和行政责任的处罚条款,可以刑事责任的处罚条款却几乎没有,因此对于滥用这一类的知识产权问题,法律的约束性力度不大。适当增设一定的刑事责任处罚条规,可以一定程度上面威慑滥用问题。否则仅仅依靠罚金等代价很小的惩罚完全无法遏制住一些利欲熏心的贪念,但是如果过于严格则又容易引起民众恐慌,从而带来负面效应。因此建立民事、行政、刑事处罚条例有效平衡的惩罚制度才能够更大效力的发挥出法律职能。
2.2.4 明确规制审查原则
在实现知识产权的监管与审查工作的时候,要建立在一定的立法原则基础之上。具体由如下几个:其一,同等对待原则,即将知识产权放在和其他财产同等的位置然后再进行评判,另外要同等对待保护脑力成果与规制滥用问题;其二,合理分析原则,在进行垄断判定的时候,需要采用合理分析的方式对该行为的经过、缘由、手法、目标等情况进行综合的分析判定,建立在大量例子和信息的基础之上且确定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构建成知识产权滥用之后才能进行进一步判决;其三,分类制原则,即对于不同行为进行分类处理以补充合理分析的不足之处,这样可以更好的获得指引以找出判定依据进行审判。
3 结束语
知识产权是人们的无形财产,是人类脑力成果的体现,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设立知识产权法律一方面是对于人们脑力成果及其财产的一种肯定与保护,另外一方面能够充分激发人们的脑力创作热情,提升其创新能力,以创作出更多的精神财富,更好的服务于市场贸易的建设与发展。但是由于知识产权法规的独占性,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反垄断规制有着不完善之处,所以由于法律约束力不足以及利益的趋势,不少知识产权的授权主体产生了产权滥用的行为,这种情况极大的损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平衡,这对于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遏制了市场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亟待解决。本文在分析了知识产权滥用情况之后,根绝TRIPS协议以及反垄断法规定,结合国外的反垄断发展规程经验,得出了建立健全完善的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系统,坚持基本原则以及建立监管体制、专门的执法机关等解决策略,以期给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规制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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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浩成.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立法规制的现状与重构[J].政法论丛,2013,(0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统一部署与区域重点整治相结合,分工负责与协作配合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时间和力量,统一开展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不发生重大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
二、工作目标
(一)加大打假力度,进一步提升市场秩序规范程度。集中力量整治规范市场秩序,及时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商家,形成打击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恶意群体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藏假行为。
(二)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强化执法协作,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全面提升全县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法制意识。引导树立诚信守法意识,使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明显提升;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消费者的识假辩假能力明显提高;在全县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
(四)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负责,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企业、商家守法经营,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监督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重点
按照“统一部署、协调联动、各司其职”的原则,突出重点、集中行动、拉网检查、打防结合、务求实效,遏制规模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一)重点整治内容: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地区:商品交易集散地,产品加工集中区,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易发区,特别是县城区和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地区。
(三)重点整治领域: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等,特别要重点检查商品流通领域中的商场、药店、图书音像(店)、软件、小商品批发、汽摩(自行车、电动车)配件、种子、电子产品等市场。
(四)重点查处产品:音像图书、教材教辅、软件、出口商品、家电、手机、药品、化妆品、方便食品、食品添加剂、种子、农药、板材、汽车配件、农机配件、摩托车配件、自行车及配件、标准件等。
四、工作任务
(一)著作权保护。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运输、藏匿、分发”盗版光盘和印刷复制盗版出版物、教材教辅和商标、标识、标签等侵犯著作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印刷复制窝点和摊点。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加强对音像店、图书零售、软件销售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教文体局、公安、工商部门负责)
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各部门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组织重点检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教文体局、机关事务管理、财政部门负责)
(二)商标保护。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产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仿名牌、傍名牌、冒名牌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动,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工商部门负责)
(三)专利权保护。加大对反复、群体、恶意侵犯专利权和假冒专利,以及专利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和具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加强专利领域商品流通环节的集中整治,积极开展“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科技部门负责)
(四)植物新品种保护。强化从种子、苗木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针对小麦、玉米和苗木等重点品种,加强品种真伪鉴定,重点打击恶意侵犯他人品种权,以及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农业、林业部门负责)
(五)食品药品监管。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强化对药品购销渠道和药品柜台的检查整治,坚决查处假冒伪劣药品,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六)产品质量监管。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点产品生产企业资质,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依法查处以假充真、滥用、伪造、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仿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重点区域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快速办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食品的查处力度。(质监、工商、卫生、商务、农业、药监部门负责)
(七)规范商贸流通企业。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商务、物价部门负责)
(八)网络保护。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工商、教文体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九)刑事司法保护。公安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要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工作。各有关部门都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查工作。(检察、法院、公安、监察、司法及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十)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大力宣传我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问题,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和重大节日等,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创新、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专项行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宣传部门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拉网排查打击(年11月-12月)。针对重点领域、行业、场所的重点产品实行集中拉网式全面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形成高压态势,震慑各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二)第二阶段:集中重点打击(年1月-2月)。结合“元旦”、“春节”双节市场,集中开展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和处罚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把专项行动推向深入。同时,做好迎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我县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的准备。
(三)第三阶段:巩固行动成果(年3月)。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开展“回头看”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以建立长效机制和加强宣传教育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年3月15日前,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本部门专项行动总结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简称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组织重大活动,督办重大案件等。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承担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并将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按专项行动分工负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确保本系统不发生重大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加强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渎职、失职行为。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这次专项行动要与日常进行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衔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专项行动协调会议,及时沟通信息,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主动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和专利侵权行为,营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培育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行为。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执法和宣传共同推进,进一步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文化水平。
二、工作举措
专项行动以查处流通领域假冒专利行为和市场主体侵犯专利权为重点。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力求执法工作有新的突破。检查的重点领域在商场、超市和药店等。具体工作任务安排是:
1、全面加强专利市场监管。在2010年12月-2011年3月共组织三次行动分别对县城的商场、超市和药店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规范专利标识,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对检查出的假冒专利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2、及时调处专利侵权行为。根据权利人的投诉,及时组织当事双方进行处理或调解,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保护作用。召集相关行业协会探讨行业自律机制,学习发达地区行业协会管理知识产权经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保护知识产权中所起的作用。
4、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的专项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市专利示范企业、外商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对保护专利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银行沟通协调,探讨专利权质押贷款机制建立,向银行介绍有关专利激励政策,扩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5、公布投诉和举报热线电话。为保护专利权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开展,县公布投诉和举报热线电话。
三、组织领导
县科技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保护专利权专项行动。各乡镇科委(科技办公室)也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内的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初)。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完成对县及乡镇工作方案的布置。
2、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2月)。根据方案要求组织落实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内容。
1.推进质量与知识产权工作。结合调研座谈会征集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后形成《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审议稿》,并向市政府报送请示,争取6月底完成规划编制。5月底至6月初召开长三角区域冶金行业质量提升试点建设推进会,会议成立工作秘书处,冶金行业质量提升专家库、技术机构,召开冶金行业质量提升论坛。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助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完成。
2.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部署开展严惩重处药品违法违规行为“雳剑2021”专项行动。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销售药残超标的畜产品、水产品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出“瘦肉精”的肉类、宣称减肥和降糖降压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添加药品、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等类违法行为。
3.中高考食安保障。监督保障考点学校的食品安全,中高考前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评估;对食品货源渠道、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过程和环境进行监管;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考点学校落实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开展现场食品快速监测工作;对可疑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控制措施,负责考点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控制措施,确保六月中高考顺利进行。
4.强化食品安全检查与通报。根据市政府安排择机召开市食安委全体会议,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6月上旬宣传周活动方案,6月第三周按计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5月下旬制定6月我市食品抽检计划,6月上中旬实施抽检,6月底汇总抽检结果。6月初对新承检机构抽检人员组织考试。
5.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社会普遍关注、企业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不动产登记等领域收费进行检查。
6.修改完善《关于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草案。书面征求非公立医疗机构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就《关于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听取非公立医疗机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
7.推进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紧密协调保税区、经开区等涉及今年改造市场的镇(区)以及金茂公司,全力推进13家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紧扣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力争第二季度全面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