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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效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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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效能

第1篇:司法行政效能范文

一、充分认识这次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局司法行政机关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为关系全局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深入开展“集中教育整顿”、“争创”活动等一系列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的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使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有较大提高,形象有了明显的改观,确保了司法行政各项任务的完成。但是也应该看到在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仍有不适应的地方,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和组织问题上,仍存在亟待克服和改进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将影响司法行政队伍的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为此,务必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这次教育活动作为今年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作为“争创”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贯彻执行“五项制度”的具体措施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下大气力,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不断推动我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上新水平,以保证司法行政队伍更好地肩负起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二、进一步明确这次教育活动的目标和任务。

这次教育活动必须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从狠抓高效廉洁行政、诚信文明服务入手,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和业务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为努力开创新世纪新阶段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更好地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这次教育活动的主要任务,机关公务员队伍重点要抓好纪律作风、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教育,健全落实好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绩效考评等配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切实解决好一些公务员不重视学习、廉洁意识差,不依法办事、法制意识差,不遵守制度、纪律观念差,不履行职责、组织观念差等问题。法律服务队伍要着力建立健全规范法律服务业诚信行为的规章制度,完善法律服务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开展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大力加强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诚信监管。认真落实好司法部规定的“六个禁止”要求,切实解决好当前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存在乱经收费、收费不办案(证)、办假错案(证)等突出问题。促进司法行政队伍为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纪律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能明显提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队伍的满意率明显提高。具体目标是:

1.“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意识有新增强。全体司法行政公务员普遍受到一次高效廉洁行政教育,进一步增强效能观念、廉洁观念、依法行政观念,全体法律服务人员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诚信文明服务教育,进一步增强诚信观念、优质服务观念和依法办事观念,切实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意识,扎根于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心坎上,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2.机关效能有新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依法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做到依法行政、运作协调、办事效率高、办事质量好,绩效考评达标。

3.廉政建设有新气象。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廉洁行政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不贪不沾,清正廉洁,干部职工违纪现象有明显下降。

4.法律服务诚信度有新提高。广大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中,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公正执业、文明执业、办案(证)质量有明显提高,群众投诉比去年明显减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

5.解决突出问题有新进展。对机关工作人员纪律松驰、责任心不强、作风拖拉问题,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质量低、诚信差的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并取得明显成效。

6.领导班子建设有新加强。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和交流轮岗,提拔重用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干部,调整撤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完善长效机制有新拓展。在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效能告诫、廉政责任制方面,在法律服务办案(证)程序、质量考评、诚信评价等方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行政、执法、执业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8.为民服务有新形象。依法行政、办事高效、廉洁清正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自觉行动;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文明为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自觉行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工作者的执法、行政、执业行为普遍表示满意。

三、认真落实这次教育活动的要求和措施。

这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学习发动。我局建立“二项”活动领导机构(名单附后),4月份召开队伍建设会议进行部署,公证律师管理科制定行业开展诚信文明服务活动的方案;局机关制定高效廉洁行政活动具体的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落实措施,扎实工作。从5月份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年内“二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一,抓专项教育。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重点组织学习《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及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法律服务队伍要重点组织学习《律师法》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举办诚信专题讲座。第二,抓业务培训。要落实年内各类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狠抓学历教育,鼓励学习深造,着力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专家型法律人才,提高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职业技能。第三,抓查摆问题。坚持开门纳谏,通过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群众,召开座谈会,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投诉电话、举报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整改工作和建章立制打好基层。第四,抓专项整治。要针对查摆的问题,特别要针对群众反映最多、意见最大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第五,抓机关绩效考评和法律服务执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机关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工作责任制,扎实抓好绩效考评工作,充分远用效能告诫形式,强化效能监督。加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建设,完善投诉管理、调查、反馈和处理制度。促进司法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第六、发起诚信倡议,抓行业诚信自律活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创诚信文明服务法律服务机构活动,年底评选表彰诚信文明律师事务所。要实行服务公开,重点搞好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办理程序、结果反馈的公开,建立和完善行风评议制度,抓好群众对法律服务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建立和完善诚信公开制度,要对近两年来的行政、执法、执业情况查找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年内市局将组织律师收费检查、办案质量检查和公证质量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纪给予处理。第七,抓建章立制。要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绩效考评制度、效能告诫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队伍建设责任制,法律服务要建立完善诚信文明服务制度、诚信公示制度、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执业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诚信档案,推行法律服务“一案(证)一卡”制度。努力做到行政、执法、执业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第八,抓班子建设。领导班子要带好头,领好路。要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寻找差距,制定措施,认真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阶段。组织检查,进行评估。各部门8月开展自查,并于9月初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市局将于9月份组织全面检查,以迎接省厅和省委政法委检查组的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认真、全面总结开展“二项”活动情况,对表现突出、成绩优秀、人民满意的单位和干部职工、法律工作者予以表彰。

四、切实加强对“二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要把开展“二项”活动作为今年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切实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其他班子成员协调配合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要把开展“二项”活动的成效列入领导干部抓队伍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作为评优、晋职晋级的一个重要依据。

第2篇:司法行政效能范文

一、主要目标

全所司法行政干警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要求得到全面落实;要精通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适应岗位需要,提高执法公信力;严格执法执纪各项硬性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减少群众投诉,工作作风、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基层基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建立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重点突出,分类实施。抓住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岗位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细则,推进各项活动,做到有特色,出亮点,见成效。

2、丰富载体,扎实推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练兵、便民等活动,探索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有效载体,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

3、着眼根本,注重长效。坚持“三项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实现素质培训、技能练兵、作风转变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全所司法干警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三、主要内容

1、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探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紧贴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和落实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紧贴实际全员开展技能练兵,把实战演练作为技能练兵的重要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置演练。每季度在全所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2、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狠抓教育培训建设,提高司法干警矛盾化解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维稳处突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3、切实丰富和谐警民关系的感情线。紧贴群众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执法办案告知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出台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效率,密切警民关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具体做法

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干警的综合素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坚持立足岗位,紧贴实战,开展练兵活动;通过认真扎实的学习讨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努力构建“和谐东塔”、“法治东塔”。

1、坚持集中学习制度。个人学习培训时间不低于6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学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对政法工作的指示和县局文件精神。

第3篇:司法行政效能范文

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8月中旬正式启动。近2个月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纠风办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积极参与和协同配合,圆满完成了民主评议学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政风如何群众评、行风如何大家议”正逐步成为全系统上下的共识。概括起来,主要是做到了“三个及时”、“三个狠抓”和“三个注重”。“三个及时”:一是及时研究,层层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2009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印发了《2009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各司法所依据县局的《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层层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使全系统上下目标任务明确,思想认识统一。二是及时动员,层层进行了思想发动。省、州、县动员会议召开后,我局于8月中旬组织司法所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动员大会,迅速传达学习省、州、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动员部署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顺利启动民主评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三是及时安排,层层加强了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一名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治处,并从局机关抽调了3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同志为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为民主评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个狠抓”:第一,狠抓自查自纠,切实找准问题。坚持以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目标,强化评议重点,突出“五查五看”:一查依法行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看是否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执行省政府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标准,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公平公正;二查法律服务依法执业、规范管理情况,看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是否真正做到诚信执业,是否存在违规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及重收费轻服务等现象;三查推行政务、事务公开情况,看是否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四查服务承诺措施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等问题;五查群众的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看是否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回复、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通过“五查五看”,着力解决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和干警中存在的“四大问题”:一是面对科学发展观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在把握发展定位、谋划发展思路、推出发展举措上思想观念不够解放的问题;二是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给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新机遇,着力解决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上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的问题;三是面对我县跨越式发展为司法行政工作确立的新任务,着力解决在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基础、提高服务效能上发展变化不够明显的问题;四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向司法行政队伍发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在提高队伍素质、转变机关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上自我要求不够严格的问题,并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查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着重从思想认识上深挖根源,结合工作实际找准解决对策,真正使民主评议的过程,成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正确认识自己、自我教育提高的过程。第二,狠抓开门评议,广泛征求意见。以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为载体,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共征求意见、建议11条,涉及机关作风、依法管理和业务工作三大方面。第三,狠抓整改落实,务求评议实效。坚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均给予了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都认真做好记录和说明,取得群众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待事后研究作出解释,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对确实不属于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耐心向群众说明,为群众指明反映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截止目前,仅我局机关就对今年自查的6个问题、征求的11条意见都认真研究,逐一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了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原则和期限,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学习教育领先,提高了带头参与、认真评议的自觉性。为深化对民主评议工作的认识,我局坚持把学习、教育和讨论贯穿于民主评议学习动员阶段始终,采取领导带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评议文件与明确岗位职责要求相结合等方式,着力抓好强化认识、带头参与、认真评议等三个重点环节,有效提高了全系统上下积极参与、主动投入评议活动的自觉性,较好地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把思想统一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廉洁、效能型政府部门的目标上来,把合力统一到县委、县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注重立足本职,提高了服务大局、发挥作用的积极性。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坚持把积极参与民主评议工作作为落实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具体行动,转化为立足岗位、强化职能、服务崛起、促进和谐的强大动力,推动今年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三是注重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了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主动性。在民主评议工作中,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自我加压,自我提高,使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过程,成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能力素质、创新工作发展的过程,焕发出新的精神风貌。

二、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局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实践上,在优化政务环境的工作中较好地做到了“四个强化”:

1、强化职能发挥,着力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自觉端正业务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较好地营造了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服务承诺,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讲究工作效率,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整合职能、加快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协调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强化职能转变,着力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改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顾全大局、围绕中心、面向基层、心系群众,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努力转变工作职能,切实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提高工作效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3、强化形象树立,着力在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上有新作为。坚持执法为民,热情服务,不断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政务环境,有效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

4、强化规范运行,着力在形成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上有新成效。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坚定不移;从严治党,惩治腐败坚定不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许多不足之处,主要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学以致用谋思路的力度不够。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虽有思考、有研究、有目标,但落实工作举措的力度不够,致使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够快。

二是改革创新求发展的力度不够。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的改革,成效都不够明显,工作还未到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三是拓展业务强职能的力度不够。如何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大局中全面思考、全面部署研究不够。

四是深入基层办实事的力度不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环境和条件虽有很大改善,但仍有很多困难,基础差、条件艰苦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县局在争取县里支持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争取到了许多政策,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大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方面,争取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方面,许多工作还做得不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教育,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留死角,不留旁观者,使人人都成为受教育者和积极参与者,从根本上解决极少数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认识模糊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教育氛围,不断增强大家参与政风行风建设的自觉性。

(二)强化整改,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搞好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查摆整改工作,既严肃认真,不走过场;又要实事求是,把问题找准。并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归类梳理,分析原因,逐一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强化制度,在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针对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等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措施。要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从根本上防止执法权力滥用,保障和促进诚信执业。

第4篇:司法行政效能范文

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第一主任

根据组织安排,我于2012年1月从市公安局调任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自任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和党组一班人团结带领全系统上下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效能司法行政”主线,担起科学发展强基础的重任,吹响登高致远争排头的号角,致力创新实干,全力开启创先争优的新征程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将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廉洁自律和学法用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效能司法之路开局,做科学发展的领头人。主持全局工作以后,我首先思考的是如何在全局发展势头趋好、班子新老交替的情况下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如何搞好接力,形成合力,推动xx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为此,我迅速完成了角色转变,全身心地投入到调研工作中。在分析局情的基础上,我结合全市“转型升级调结构、奋力跨江争八强,开启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征程”的总要求,提出了以传承、发展、高效的理念,用效能建设的思路,让高目标、勇争先、创一流成为全局上下的目标追求。经过研究,确定了新一届党组开局之年的整体目标是整体工作南通得第一,单项工作全省争一流、全国有影响。在平时的工作中,我注重用传承创新理念指导实践,注意用科学发展的思路开展工作,不犹豫、不偏向、不折腾,着力解决影响xx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切实把握司法行政的规律性,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注重推进工作的实效性,全面开启了效能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以创新实干之举引领,做创先争优的实践者。在实际工作中,我和党组一班人,始终站在真抓实干的最前沿,以实际行动带动和引领全全局上下全力创先争优。一是在服务发展上追求新作为。我始终围绕“转型升级调结构,奋力跨江争八强,开启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征程”的总目标,带领全局上下围绕中心履职能,立足岗位促转型,组织司法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沿江开发和重点项目制定办法、措施、方案46条,办理涉企升级法律事务2033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69亿元。我主动走访熔盛重工、神马科技等大中型企业,面对面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在熔盛重工挂牌成立“法律服务工作站”,要求各单位围绕开放型经济、制造业服务业、城镇建设、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等全市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在扎实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同时,亲赴北京联系承办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基层行活动,邀请知名法学专家为全市党政领导干部、规模企业负责人、村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受到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领导和我市领导的好评,引起了央视、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密集关注。二是在创新发展上走出新路子。在我的牵头组织推动下,基层线创造性地实践出坐诊式接待受理、巡诊式排查化解、会诊式分析研判、急诊式应急处置“四诊”式能动调解新机制,被司法部、省司法厅、江苏法制报、司法部简报等多家媒体、内刊报道推广。主持建立全市社区矫正集中教育管理中心暨“启航”公益劳动基地,在南通率先打造了社区矫正“五感一防”(环境感染、教育感知、爱心感动、温情感召、劳动感化,预防重新犯罪)品牌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三是在强基固

本上实现新突破。我始终认为基层基础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石,尝试实施了“科室联所,助推规范建设,干警互联,助推素质提高”为主要内容的“双联双助”活动,加大机关对基层的服务力度。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主张司法所(调解中心)办公场所实行资源整合,按接待、办公、调解三大功能进行划分,统一硬件建设标准。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大调解等业务工作进行梳理整合,主持修订了《质量管理手册》,统一工作标准,明确业务流程,规范执法行为。

第5篇:司法行政效能范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2015〕 89号)中明确要求加强政府管理标准化,提高行政效能,以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着力点。在司法行政体系当中引入标准化管理体系,不仅能够更好地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要求,还能够从制度上更好地杜绝司法行政人治化、随意化、自由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指明工作方向,并且为司法改革在基层实践工作提供方法。

 

1 司法行政引入标准化体系的现实意义

 

1.1 有利于促进司法行政服务管理系统化

 

标准化管理体系从系统的角度,对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工作以及对外的服务质量能够形成全过程的管控,对于各种工作流程、管理规范和人员因素等提出全面控制的要求。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标准化体系的建立要求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可以对司法行政工作内容和管理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对原有的工作情况和管理模式进行全面的审视、检查和补充,进行流程优化再造。发现系统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可以理顺部门之间、管理过程之间的接口,使整个管理体系更为科学与完善。

 

1.2 有利于规范司法行政行为、提高司法服务质量

 

健立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可以从根本上减少人为因素对司法行政的干扰。以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为例,即对编制律师执业审核、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登记等在内的19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明确了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部门、监督途径、审批职责、审批期限、审批工作流程等内容,严格规范了工作中的流程和审批标准,有效促进了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1.3 有利于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氛围

 

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司法行政系统进行标准化建设,不仅是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合法性的基本要求,更体现在对高标准、高质量、人性化的司法服务需求以及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需求。

 

2 司法行政标准体系框架

 

上海司法行政系统标准体系框架由司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行政标准共同构成,二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见图1)。

 

2.1 司法行政标准体系构建原则

 

2.1.1 合法性原则

 

指导司法行政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众多,其条款的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有待标准进行细化和落实:“承上”要求标准与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无缝衔接,严格在其指导下和框架下规范运行;“启下”要求标准对上位法的要求进行梳理、对接、整合和细化,通过贯标活动保证上位规范落到实处。

 

2.1.2 系统性原则

 

系统性是标准体系中各个标准之间内部联系和区别的体现。在编制司法行政管理标准体系的过程中,不论在内容上还是层次上均要充分体现系统性,恰当地将司法行政管理中涉及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社区矫正等相关标准安排在相应的分体系中,做到层次合理、分明,标准之间体现出互相依赖、衔接的配套关系。

 

2.1.3 科学性原则

 

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包括体系编制方法的科学性和技术内容的科学性两个方面。在体系编制方法上,司法行政管理标准体系应做到结构合理、分类科学、层次清晰;在技术内容方面,对行政管理工作中有效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归纳,确保提出的各标准项目符合司法行政管理的工作实践。

 

2.1.4 前瞻性原则

 

所构建的司法行政管理标准体系不但应符合司法行政管理的工作实践,还应适度超前,体现前瞻性的原则。在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使标准成为司法行政创新成果可衡量、可操作、可改进、可复制的工具,此外还应为其他工作条线预留接口和空间,根据司法行政的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地调整,保证在每一个业务条块中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添标准,有效对接新标准的接入,引领司法行政标准化的科学发展。

 

2.2 司法行政标准体系构建思路

 

2.2.1 系统推进顶层设计

 

上海市司法局虽然已制定了系列标准,然而标准制定工作相对零散、不成体系,存在明显的碎片化现象,亟待制定框架性、引导性的标准体系,为后续标准制定提供蓝图,保障标准化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应全面设计业务标准、支撑标准子体系,使二者起到相互配合的作用,在标准化工作的实际开展过程中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2.2.2 标准与法律协同

 

法律法规规范的核心要素是规定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规定的内容通常比较原则,针对性弱,一般缺乏具体的量化操作指标;标准不直接规范权利义务和罚则,违反标准的法律责任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可规定具体的指标、方法和要求,可对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细化。对于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的开展而言,尤其应理清标准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标准对法律条款的承接、细化作用,利用标准配套法律共同规范司法行政工作。

 

2.2.3 服务于司法行政总体建设目标

 

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应以司法总体建设目标为导向,强化标准化工作意识,强调全员参与,加大宣贯培训力度,在思想意识层面将标准化工作与司法总体建设目标相结合;将标准化工作融合于政府“三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开展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的同时,保证服务于司法改革大局,落实于司法行政重点工作。

 

3 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推进路径

 

3.1 转变思想,树立标准化工作意识

 

3.1.1 健全标准化制度

 

准确把握制度建设的内在规律,深入理解行政审批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公益法律服务等综合法律服务窗口各项工作的不同特点和属性。建立统一、完整、科学、实用的标准化工作制度和机制,构建具备决策、协调、推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架构,做到机制责任和权利清晰,确保规则和程序明确到位,如在司法局系统内构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及标准化办公室,为司法行政标准化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制定标准、实施管理办法,为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机制保障。

 

3.1.2 加强标准化宣贯

 

围绕综合司法行政系统各项职责分工,由上及下、集中精力抓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等工作的标准化宣贯,充分运用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同时,理清法律与标准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标准对法律条款的承接、细化作用,利用标准配套法律承担业务标准、支撑标准等行政职能,积极探索工作对接模式,建立健全纵向服务完整、横向功能延伸的衔接机制。

 

3.1.3 强化队伍建设

 

要梳理标准化职能岗位要求,采取专兼职标准化工作岗位设置,尝试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第三方提供标准化服务,以充实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队伍。要加强标准化工作培训,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基础和专业深化培训机制。对司法工作人员加强标准化基础知识培训,加强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宣贯培训,形成人人学标准、事事用标准的良好氛围。要完善标准化工作激励机制,补贴待遇、年终评优应适当考虑标准化工作人员,以增强标准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2 有的放矢,厘清司法行政标准化对象

 

3.2.1 执行矫治标准化

 

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标准化建设和管理,首先应用于执行矫治工作,如对社区矫正、监狱和戒毒场所等强制执行工作进行标准化规范,严格执法流程和标准,规范程序、堵塞漏洞,强化执法指引,有效提高执法水平。监狱已经率先开展了执法标准体系建设,并就狱务公开标准化申请了上海市标准化试点项目。

 

3.2.2 法律服务标准化

 

针对法律服务的类别,司法服务行业管理的对象包括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等工作。上海已开展公证行业、民事法律援助、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等领域的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应鼓励和引导,积极打造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窗口。

 

3.2.3 法治宣传标准化

 

探索法治宣传层面引入标准化手段,从信息公开出发,将标准化和信息化相结合,引入模块化、系列化、组合化等标准化形式,从形象导视系统出发,通过系统、规范的视觉识别形象设计,形成系统、规范、美观的行政服务视觉形象。

 

3.2.4 不适宜标准化的司法行政事务

 

标准化主要针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除了上述明确可以被标准化规范的对象外,某些事项不适宜用标准来规范,例如起草司法行政法律规范由《立法法》规定,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因为有理论性、研究性和创新性,也不适宜用标准来规范。

 

3.3 顶层设计,明确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步骤

 

3.3.1 综合思维、顶层设计

 

构建包含矫治工作、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管理、公证服务、司法考试管理等业务职能的司法行政标准体系。在推进司法行政标准化时宜利用“大标准”概念、系统工程和综合标准化的理念,应与司法行政管理中的档案管理、文件管理、职能管理、人事管理以及事项管理等规章制度有机结合,形成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标准等共同组成的“泛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协同作用。

 

3.3.2 优化流程、形成模式

 

将标准化思维应用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管理,运用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等标准化原理,对重复性的司法行政管理和业务服务活动建立标准,实现规范化操作,梳理提供司法行政服务的职能和职责,优化服务流程,从而提升司法服务效率、缩短服务提供时间、提高司法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此外,不同区域之间司法服务提供水平存在差异,不同业务类别之间司法服务提供类别也不同,因此不能完全照搬一个标准化模式,应借助系统工程和综合标准化的思维和理念,结合具体区域或业务类别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区域、本业务类别的标准化模式。

 

3.4 注重实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作业模式

 

3.4.1 适度超前、创新发展

 

促进司法行政标准化与司法行政理论创新、应用创新相结合,将司法行政先进管理理论、管理模式转化为管理标准和操作规范,提高标准的科学性、技术性、前瞻性和引领性,使标准成为司法行政创新成果可衡量、可操作、可改进、可复制的工具,此外还应分析验证司法行政管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借鉴国外司法行政管理先进经验和模式,引领司法行政标准化的科学发展。

 

3.4.2 绩效导向、持续改进

 

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并非一劳永逸,应建立司法行政标准化反馈和评价机制,对司法行政标准体系建设、重大工程实施、关键标准研制推广等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反馈和评价,及时对司法行政标准体系、运行机制、标准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司法行政标准化持续改进、良性循环机制。

第6篇:司法行政效能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切实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探索完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目标内容

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执法守法”大讨论活动要紧紧围绕“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问题进行。通过开展学习讨论、查摆剖析、开门纳谏和专项整改等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方位、深层次地查纠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等问题,努力实现“五个进一步”的目标:即全区司法行政干警的执法指导思想进一步端正;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法律服务投诉案件进一步下降;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队伍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自觉做到公正执法、模范守法。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9月下旬)

学习动员阶段,各党支部、各科室处所要重点组织好“三个会议”:一是组织好全体干警动员会。围绕贯彻省、市、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学习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志,省司法厅厅长同志和市委副书记陈美行同志的讲话精神,统一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消除少数人存在的厌学、松解情绪,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教育活动中去。二是组织好中心组学习会。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执法守法”大讨论活动,要从领导班子开始,以领导班子为重点,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第四季度中心组学习的一个专题,组织班子成员继续学习中央和省委领导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讲话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加深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理念的理解和把握,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三是组织好先进事迹报告会。要在组织广大干警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系统的各项禁令,提高广大干警的法律素养,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干警接受一次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事迹宣讲教育,做到用正确的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排查剖析(10月)

排查剖析阶段,重点开展好“四个一”活动

1、认真开展一次排查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点查找在执法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找准带有行业特点、社会反映强烈、影响部门形象的突出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容易出问题就重点规范哪个环节。在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中,着力查找和解决宗旨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是否牢固,尤其要解决好对群众生冷硬推、不作为、精神状态不佳等问题,努力塑造一流的机关作风,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在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着力查找和解决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否坚持服务为民、严格依法执业的观念,尤其要解决好少数法律服务人员理想信念动摇,以经济利益为导向,职业道德缺失和搞恶性竞争的问题,排查剖析要做到见人见事。全系统司法干警、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认真填写《排查登记表》,并于10月20日前报政工科。

2、认真开展一次以案析理活动。对近年来,本地、本单位、本系统人员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进行深刻剖析,以案说法,以案明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明辨是非,正确掌握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的准则,查找理念上、工作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案析理”要结合案例,人人写出心得体会,并在小组讨论会上发言。

3、认真开展一次调研活动。按照市委政法委和徐司〔2007〕44号《关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课题调研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处所要针对当前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就如何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及如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求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并于10月25日前报送局政工科。

4、认真开展一次征求意见活动。通过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开门纳谏,征求案件当事人、管理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以及与工作有关的单位和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三)整改提高(11月)

整改提高阶段要在去年及今年上半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基础上,针对排查剖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重点要在“五强化,五提高”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教育,提高政治素质,切实解决执法理念不清的问题。各党支部、各单位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列入政治教育规划和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司法行政干警的执法指导思想,切实解决“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切实解决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定期对新任领导干部、新进司法行政机关的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化岗位练兵活动,培养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创新发展的能力、指导管理基层工作的能力、协调利益关系的能力、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落实各项决策的能力,培养法律服务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依法执业和诚信服务能力,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三是强化制度,提高监督效能,切实解决制度不落实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继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活动,针对执法程序不规范,工作责任不明确、管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围绕岗位职责、执法程序、监督制约等方面,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的梳理,在实用、管用、可操作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执法制度,逐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循制度执法”的良性机制。

四是强化公开,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解决违规职业的问题。区局机关及各科室处所,要进一步落实公开制度、公示职责、服务范围、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工作人员身份、监督措施,加大投诉查处力度,促进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

五是强化考核,提高管理水平,切实解决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执法守法”大讨论活动要与日常管理、作风建设、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各项要求得到落实。各级要把“执法守法”大讨论活动纳入年度评优评先和目标考核内容。区局机关要按照《加强机关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规范机关工作秩序,进一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支部、各科室处所要认真研究制定大讨论活动方案,抓好司法所大讨论活动。区司法局领导要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推动大讨论活动的开展。

第7篇:司法行政效能范文

为做好我局机关规范化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的县司法局机关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局机关规范化建设日常工作。

二、明确重心,扎实推进

围绕“决策民主化、管理科学化、服务优质化、学习常态化、环境优美化”等五个方面要求,我局认真部署,扎实推进我局机关规范化建设。

1、建立了民主科学的公共决策机制

(1)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为做好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我局制定了《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县司法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建立了县司法局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体系。明确了领导班子做出重大决策前,必须先深入基层,开展实际调查研究,召开党务政务听证,广泛听取群众、基层服务对象的意见。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后,班子成员要坚决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2)政务公开形式多样。经集体议事决策的重大事项结果或决定,除特殊事项外,我局都通过司法行政网络信息平台、干部大会、集中学习等各种形式予以公开,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我局坚持每月一期《司法行政信息》,分别向四套班子领导、县直有关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司法所通报全县司法行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开展了科学化管理

(1)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在每年年初,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和本单位的工作职责,确定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将工作目标落实到具体人员,在年初全局干部会议上通报,并下发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要求各处、所、中心围绕工作目标,努力工作,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2)建立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本着从紧、节约的原则,我局制定了《司法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务收支管理,加强对机关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每季度通报一次财务开支状况。

(3)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了《机关考勤制度》,加强对干部上下班管理,杜绝迟到早退、脱岗离岗串岗现象;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严禁干部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聊天、打瞌睡、玩游戏、打扑克、下棋、炒股票等,每发现一起,除按照县委机关效能规定处罚外,局机关还将对违规人员采取200-600元的经济处罚。通过采取严厉措施,大大改善了我局的机关工作氛围,全年我局未发生一起机关效能违规事件。

(4)加强厉行节约。局领导从自身做起,带头强化节约用电、用水、用纸意识,加强人走灯熄,纸张正反面用,节约无小事等宣传。强化对车辆、会议、接待、办公设备及用品等方面的管理。制定了《县司法局机关招待费管理办法》、《县司法局小车管理制度》等,办公用品做到专人管理,减少各项不必要的开支,杜绝各种铺张浪费现象。

(5)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一是建立司法行政系统网络。我局自己出资组建内部网络平台,向上级报送业务报表、数据、文件都使用网络平台,节约了纸张,提升了办事速度。二是充分利用邮箱、网络通讯工具工作信息,即节约了人员上下跑动的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3、建立长效的司法行政服务体系

(1)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坚持顾全大局、服务大局,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中梗阻”等问题,提升机关效能。

(2)增强服务理念。积极引导机关干部转变观念,树立和增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3)明确工作职责。我局按照各股室工作职能,明确了干部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工作中互相推诿、扯皮和不作为现象。

(4)优化服务形象。要求机关干部必须挂牌上岗,统一设置了人员去向牌、桌位卡、胸牌、公开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电话。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要笑脸相迎,礼貌待人,细心解答。在综合股设立了“群众意见征求箱”,广开言路,积极听取各方建议和意见。

4、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

(1)制订了学习计划。我局在班子会议上讨论并制订了领导和干部学习计划,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在学习内容安排上,充分结合本局工作职责,既有国家政策方针、又有法律法规知识。同时,积极鼓励干部制订个人年度学习计划。

(2)建立了经常性学习机制。局理论学习中心小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全局干部在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严格要求学习纪律,无故不得请假缺席。要求科级干部加强网络在线学习,平均每周在线学习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

(3)强化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党校举办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班,全县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援工作人员以及司法鉴定人员均参加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4)强化对学习的督促考核。把打造学习型机关,作为我局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和落实干部学习成效考核办法,引导全局机关干部把更多的时间放到加强学习和提升素质上来。

5、力创优美的办公环境

(1)树立机关干部新形象、新风貌。要求全体干部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要求干部注意行为举止,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和超短裙上班。

第8篇:司法行政效能范文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为提高效能、增强效果,我局将“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与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等紧密结合,一同协调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地加以推进。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县委确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学习省、市委有关文件,深入查找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跨越式发展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前正扎实推进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局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每位领导成员及工作人员,分别围绕单位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基层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全面查找了单位和个人在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方面,以及去年解放思想主题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承诺事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观念不能适应新发展要求,工作创新不足

有一些同志认为,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不硬、地位不高,存在畏难不前、悲观失望的消极情绪。因而缺乏迎难而上、锐意创新、争先进位、勇争一流的思想,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思路不宽,执行落实不严,市场经济知识缺乏,参与创新本领不高,安于现状,被动应付,习惯于消极地等任务、等措施,工作中缺乏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的主动性和开拓性。还有一些同志面对已经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小进则满,固步自封,缺乏再接再厉,勇于不断前进的思想。因而缺乏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继续很抓落实的责任感。这些都极大的束缚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跨越发展。

2、法律服务管理措施不够,为“中心工作”服务的思路有待创新

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三结合的管理体制不完善,过份信赖行业管理和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的自律性约束,因而落实行政监管职责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造成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中,出现少数人员违规执业、收费不办案、为当事人服务不到位,以及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不规范、忽视服务质量等不良现象。法律服务工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思路不够开阔,参与推进依法行政、案件处理、平安建设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缺乏创新措施,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服务的措施落实不够。

3、推进依法治理措施不强,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创新不足

随着《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一批重要法律的颁布施行,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我们在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强化依法治理监督指导的措施落实方面还很不到位;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对偏远农村地区和城市流动人员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不到位,基层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还要不断创新。这些都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发展。

4、法律援助工作与广大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能没有很好发挥,在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壮大法律援助队伍,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效果方面工作做得还不够,与人民群众及党委、政府的要求存在较大距离。

5、作风不实,队伍素质还需不断提高

虽然自开展的“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以来,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但由于司法行政队伍由机关公务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成分复杂,人员素质不一,因而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工作作风不实,责任意识不强,创优意识不浓,抓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落实不够,个别同志工作效率低下、纪律松懈,甚至违反“五条禁令”等现象.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和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能力都需要继续提高。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局党组紧紧围绕“创新促发展、执行看落实”这一主题,从工作的目标、改革的深度、创新的环境、发展的效果等具体方面入手,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思想教育与奖励惩处相结合、管理创新与规范行为相结合,以“抓创新、重落实、促发展、争一流”为指导,认真研究落实了以下各项整改措施。

1、解放思想,锐意创新,狠抓落实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扎实开展解思想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对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引导全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大解放思想力度,坚决屏弃思维定式和“官本位”思想,彻底改变小进则满、畏难不前、安于现状的思想,集聚加快发展的思想动力,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大创新。全面分析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状况,分析新形势、新任务、新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司法行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分解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把加强司法行政能力建设的着力点,放在抓创新、抓落实、抓发展上,放在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全民创业提供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上。

2、落实法律服务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监督管理职责

针对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强化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手段,落实管理措施,下力气规范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一是以“规范管理、诚信执业”为主题,扎扎实实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强化律师业管理措施,完善律师执业诚信管理制度,强化律师责任。将律师执业规范、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向社会进行公示,拓展监督渠道。二是深化全县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活动。成立清理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全面清理“黑律师”,取缔非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解决目前我县法律服务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与市公、检、法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解决律师执业当中存在的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问题。三是严格按照全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标准》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程序。四是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质量跟踪调查,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函,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坚决查处法律服务行业收费不办案、为当事人服务不到位等违纪、违规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五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会议,邀请其他政法机关负责同志参加,查找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年底前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六是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围绕优化发展环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开展法律服务,积极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努力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供服务,积极参与接待工作。

3、创新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改进普法宣传方式方法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意识和能力。二是继续严格执行普法依法治理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严格督查考核,完善奖惩措施。三是开展“在优化经济环境中开展法制宣传和为企业提供高效法律服务”专题活动。邀请商家、民营企业家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座谈会,现场解答企业法律咨询,为企业赠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四是健全基层普法网络,建立基层农村普法示范点,发挥村居义务普法宣传小组作用。五是创新普法形式,充实网络普法内容,建立“××县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农村和社区,开展义务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

4、强化责任意识,维护公平正义,创新法律援助工作

切实增强对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法律援助工作责任意识,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措施:一是实现法律援助领导工作具体化。把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壮大队伍、筹措经费等具体事项上。经常深入基层,现场调研分析,帮助解决问题。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网络。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健全工、青、妇、残、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机制,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数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三是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在开展法律援助中的职能作用,规定每位律师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3件,并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纳入律师年度执业考评体系。四是实现工作开展主动化。改变过去坐等群众上门寻求法律援助的被动做法,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加强同民政、司法等机关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发现和掌握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对象,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第9篇:司法行政效能范文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今年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的要求,紧密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全系统的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全县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考核对象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三、绩效管理工作内容(60分)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2013年度绩效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全面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着眼平安,致力维护社会稳定。各司法所,基层股、社区矫正股。

2、着眼法治,致力推进法律服务。各司法所,法宣股、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股、法律援助中心。

3、着眼创新方法,致力激发发展活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所有部门、单位。

4、着眼规范管理,致力提升发展水平。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股、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管理股。

5、着眼强基固本,致力推动重心下移。各司法所,办公室。

6、着眼能力建设,致力打造一流队伍。各司法所,法宣股、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办公室。

四、效能建设内容(40分)

(一)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分)。要按照省市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制定2013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办法,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序时进度,组织实施等工作内容。

(二)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4分)。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县局的要求,完成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后七个工作日内,配合办公室在“省司法厅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填报季度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工作任务。

(三)察访核验(10分)。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系统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察访核验,重点对绩效管理对象自评情况进行核验,主要采取实地调查、抽样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督察督办(4分)。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搞好优化发展环境监测、受理和办理群众投诉和明察暗访等督察督办工作。

(五)领导评价(10分)。由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2013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进行定性评价。

五、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计分,按年度综合绩效得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2、年度综合绩效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绩效管理对象为合格单位(部门)。

3、在年度综合绩效得分为70分以上(含70分)的绩效管理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干先进单位(部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年度综合绩效得分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违反八项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工作步骤

(一)完成启动及绩效管理工作。2013年5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成立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确定任务分工。

2、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二)全面启动绩效管理工作。2013年5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召开县局绩效管理动员会(5月30日前)。

2、按照《全县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制定2013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办法,提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序时进度和要达到的预期目标,报送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完成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工作任务。2013年5月至2013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县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完成县局日常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2、完成信息上报工作,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

3、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搞好上级优化发展环境监测、受理和办理群众投诉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督察督办工作。

4、全系统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在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四)完成指标考核工作任务。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中旬前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各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做好指标体系考核工作。

2、2013年5月前,填报相关信息。

(五)做好接受查访核验工作。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中旬前,做好以下工作:

1、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做好查访核验等工作。

2、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做好接受上级考核部门的查访核验等工作。

(六)做好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中旬前,做好以下工作:

1、2013年5月底前,县局绩效管理材料组要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关于2013年度绩效管理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并下发组织实施。

2、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做好2013年度绩效管理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七)做好考核评定工作。2013年至2014年4月中旬前,做好以下工作:

1、2013年5月底前,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2、2013年12月底以前,完成对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3、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抓好所属单位所属行业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八)做好绩效管理考核结果运用工作。2013年至2014年5月前,做好以下工作:

2014年5月前,结合2013年底公务员考核、评选先进股室、优秀公务员等评优评先工作,切实抓好绩效管理考核结果运用工作。

七、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全系统要把绩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全系统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