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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共有易地扶贫搬迁项目42户,实际建房面积3869.5㎡,附属建房面积262.7平方米。目前已全部入住。根据《市联席办发〔2019〕11号<关于开展异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镇扶贫办、城建办、国土所联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于9月3日-10日针对17户分散安置25户集中安置易地扶贫搬迁户房屋质量安全、扶贫信息系统、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改。 现将排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房屋质量安全
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5户集中安置户护坡正在建设中,正在与自然资源局地环科联系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评估,17户分散自建安置户。为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建设初期,我镇由扶贫、农业、城建、农电、国土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上户进行选址指导工作,确保选址安全;建设中期,工作小组各职能部门多次上户指导监督,确保房屋质量。目前经排查,17户易地扶贫搬迁自建安置住房,13户新择基建房为平坦地建房,4户为切坡建房其中2户进行了护坡加固,2户为老居民区老屋基插花安置建房,岩石裸露,多次经国土部门认定无安全隐患,房屋通水通电,门窗、墙体墙面、楼面、瓦面无开裂、变形、漏水等问题,房屋质量全部达标。
二、扶贫信息系统
经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湖南省易地搬迁系统有关安置住房安置位置、坐标定位、户籍人口等全部信息比对核实,我镇42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信息准确、完善,且针对每户的扶贫相关信息已做到更新及时,达到识别精准的要求。
三、监管责任落实
我镇严格落实三级工作网络,从易地扶贫搬迁户所在组、村到乡镇,分别明确联系人到户,责任到人。从旧房拆除、新房选址到房屋建设、面积确认、房屋验收、土地复垦等,我镇完全依照上级文件要求,由专人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房屋选址、建房安全及建新拆旧等。截至目前,我镇42户搬迁户房屋选址及质量全部达标,旧房已全部拆除并完成复垦。我镇将定期对房屋质量安全进行例行排查,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同时保证搬迁户房屋无扩建增建等违规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镇将始终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异地扶贫搬迁相关文件要求,对照前期“三排查、三签字”、突出问题整改等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房屋质量安全例行排查工作,严格确保房屋质量安全,保证搬迁户房屋无扩建增建等情况,全面落实安全指导监督责任。同时,我镇将进一步关注搬迁户的后续帮扶工作,因地制宜、倾心倾情开展帮扶,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脱得贫、能致富。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质量;解决办法
引言
工程监理行业从发展到现在,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是不可缺少的,但并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在越来越复杂的新形势下,就要求我们实事求是地探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以确保工程质量。
1 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1 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1988年在我国开始试点至今20多年里,建设部对工程监理的初衷,一直都是“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也就是说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而在《建筑法》中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另外,《招标投标法》也对监理的实施范围有所界定,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确有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以上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监理制度都有所涉及,但是真正的能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还很缺乏。
1.2 社会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俗话说:“想要别人重视自己首先要自己重视自己”,首先许多监理公司对自己不够重视,大部分社会监理机构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往往采取项目聘任制,对外地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所在地招聘,工程结束后,若无后续工程,就不一定能继续从事监理工作,造成监理人员的不稳定。其次有许多监理公司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违背国家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而制定的监理取费标准,自己通过降低费率来保证本公司在监理市场上的竞争力度,这样造成了监理的实际收费过低,使得从事监理的人员收入也很低。第三尽管绝大多数的社会监理人员都能按照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监理工作,但是还存在小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责任心,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影响了整个监理业的形象。
1.3 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 不够合理,一是在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多年现已退休的人员,尽管他们有丰富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使得他们没有充沛的精力,对于新知识接受的很慢。二是一些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改行为监理,而监理单位没能及时给予他们业务培训,再加上自身不具有自学监理知识的能力,因而,在这些人只具有一定的设计与施工经验,而对监理知识及其匮乏。
三是新的大学毕业生,尽管他们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是他们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1.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 从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到现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但没有认识到工程监理能够帮助他们减轻工作负担、确保工程质量,反而错误的认为实行工程监理制削弱了他们手中的权利,产生了抵触情绪。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时凡是涉及质量责任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全都强加于工程监理身上,并到处宣扬工程监理无能、无用。其结果,无形中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近几年,社会对监理的观念有所改变,认可度有所提高,并且有一些较好的措施和方法在工作中得以实施,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问题依然存在。
2 解决办法
2.1 国家应加强对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我国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尽管都对建设监理有一定的涉及,但是这些法规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仅把监理工作限定在施工阶段偏向于施工质量的管理,使人们在对监理制度的认识上存在不同形式的偏差。面对此情况,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现有法律中关于工程监理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统一对监理的认识。同时,还应对建立一些更加能促进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制度,使工程监理机构的竞争意识得以提高,促进我国监理与国际监理的接轨。
2.2 监理企业要积极主动不断强化自身。 工程监理机构要加强监理权威的树立。一方面监理机构是受雇于建设单位的,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要服从于业主;另一面,监理作为一个社会职业,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其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为社会负责的责任。所以,工程监理机构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负责。在确保工程顺利、保证工程质量方面,是一致的。一旦有不一致出现,大多是建设单位存在问题。所以,在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监理要在此过程中独立行使监理的职能,把监理的权威性强化起来。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质量;解决办法
引 言
程监理行业从发展到现在,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是不可缺少的,但并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在越来越复杂的新形势下,就要求我们实事求是地探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以确保工程质量。
1、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1 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1988年在我国开始试点至今20多年里,建设部对工程监理的初衷,一直都是“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也就是说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而在《建筑法》中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另外,《招标投标法》也对监理的实施范围有所界定,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确有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以上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监理制度都有所涉及,但是真正的能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还很缺乏。
1.2 社会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俗话说:“想要别人重视自己首先要自己重视自己”,首先许多监理公司对自己不够重视,大部分社会监理机构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往往采取项目聘任制,对外地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所在地招聘,工程结束后,若无后续工程,就不一定能继续从事监理工作,造成监理人员的不稳定。其次有许多监理公司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违背国家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而制定的监理取费标准,自己通过降低费率来保证本公司在监理市场上的竞争力度,这样造成了监理的实际收费过低,使得从事监理的人员收入也很低。第三尽管绝大多数的社会监理人员都能按照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监理工作,但是还存在小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责任心,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影响了整个监理业的形象。
1.3 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 不够合理,一是在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多年现已退休的人员,尽管他们有丰富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使得他们没有充沛的精力,对于新知识接受的很慢。二是一些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改行为监理,而监理单位没能及时给予他们业务培训,再加上自身不具有自学监理知识的能力,因而,在这些人只具有一定的设计与施工经验,而对监理知识及其匮乏。
三是新的大学毕业生,尽管他们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是他们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1.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从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到现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但没有认识到工程监理能够帮助他们减轻工作负担、确保工程质量,反而错误的认为实行工程监理制削弱了他们手中的权利,产生了抵触情绪。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时凡是涉及质量责任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全都强加于工程监理身上,并到处宣扬工程监理无能、无用。其结果,无形中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近几年,社会对监理的观念有所改变,认可度有所提高,并且有一些较好的措施和方法在工作中得以实施,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问题依然存在。
2、解决办法
2.1 国家应加强对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我国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尽管都对建设监理有一定的涉及,但是这些法规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仅把监理工作限定在施工阶段偏向于施工质量的管理,使人们在对监理制度的认识上存在不同形式的偏差。面对此情况,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现有法律中关于工程监理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统一对监理的认识。同时,还应对建立一些更加能促进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制度,使工程监理机构的竞争意识得以提高,促进我国监理与国际监理的接轨。
2.2 监理企业要积极主动不断强化自身工程监理机构要加强监理权威的树立。一方面监理机构是受雇于建设单位的,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要服从于业主;另一面,监理作为一个社会职业,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其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为社会负责的责任。所以,工程监理机构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负责。在确保工程顺利、保证工程质量方面,是一致的。一旦有不一致出现,大多是建设单位存在问题。所以,在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监理要在此过程中独立行使监理的职能,把监理的权威性强化起来。
2.3 工程监理要加强自己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能力的提高首先要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推进监理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技术与管理的符合型人才的培养,在人才结构上,监理公司要不断进行调整,尽快引进缺乏的人才,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对新引进的人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能力水平,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应的培训,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在职人员,面对当今社会知识经济飞速发展,应阶段性的开展有关控制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规程、标准能力的培训班,从而促进工程监理人员不断提高水平及能力、强化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工程监理人员能够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而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与工程监理加强合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转变从传统的对工程监理的错误认识。不要把工程监理看作是削弱自身权利对象,去除对他们的抵触情绪。应把工程监理看作是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为他们减轻自身工作负担和压力的不可缺少的好帮手;是有利于他们为了能够随时随地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工程情况不可缺少的眼线、耳目;是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提高不可或缺的施工现场战斗员。除此之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还应与工程监理监理建立相互依靠、相互信任、相互协作的伙伴关系。凡是由工程监理提出的正确的有关工程方面的意见,均应给予全力支持。让工程监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关键词:工程质量管理优化;监理职能作用
一、工程质量汇报制度
工程质量汇报制度主要体现在施工现场,而工程施工现场主要操作主体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一)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汇报制度
现场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汇报制度就是每工种由盯岗人员对每一工序的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指出现场具体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方法及具体整改时问。同时进行责任追究,并将详情汇报给工程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将详细情况上黑板进行亮相,并在班前会上对责任班组长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以告诫他人,起警示作用。盯岗人员汇报工程质量“好”,如果被工种组长或项目领导查出问题,盯岗人员将受到联责罚款。盯岗人员处理当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遵行“检查”、“追究”、“处理”、“复查验收”等管理制度。
(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汇报制度
1.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后,(特别是发生伤亡事故后)项目监理主管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和项目管理部报告,由公司项目管理部及总工程师、总经理研究解决处理措施,必要时公司派出人员下现场协助解决问题。事故的处理方案、结果也应及时报呈公司。同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根据质量事故的影响情况,确定暂停施工的范围。同时督促施工单位保护现场,避免事态扩大,减少各种损失。
2.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遇到超规范的重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将要影响到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监理合同正常履行时,项目监理主管应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书面请示汇报。
3.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履行施工合同,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野蛮施工,出现工程质量隐患使建设目标不能实现时,监理机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拒绝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监理机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将政府有关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对工程的重要检查事件提前报告公司。
二、现场程序化验收制度
(一)施工单位程序化验收制度
通常,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是要等到各工序全部完成后,进行统一验收,验收时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验收时间长并且不细致,往往造成一些遗留问题。“施工单位程序化验收”是把现场整个生产过程按照质量标准逐道工序进行验收,在每道工序开工前由验收员(班组长、盯岗人员)对该工序进行技术指导,提出注意事项并规定好完成时间,完工后按质量标准或根据现场开工前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未按现场指导要求干或不符合质量标准,将给予处罚,并责令其现场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这项制度,对各个工序又进行了细化,把整个工作面划分成若干块段,分别承包给各班组长,所划分块段要相对固定,如果遇有休班,相邻班组长各分担休班者应分块段的一半,若本责任区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包段班组长将受到联责罚款。因此,彻底改变了过去班组长只抓生产、劳动组织这种状况,实现了安全生产与工程质量的协调统一。
(二)监理单位程序化验收制度
在施工单位完成对自身实施工程的程序化验收后,提交申请监理单位对工程正式程序化验收。监理单位的程序化验收制度为:监理工作应当始终以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监理委托合同及承包合同、设计施工图为依据,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按图施工,按施工图设计实施监理。在实施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大力支持下,认真执行“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管理。
“变革”和“创新”是本世纪企业经营的主题。质量管理走过了百年历程,质量的概念也由狭义的符合规范发展到以顾客满意为中心的多元化。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将更加丰富,我们应根据形式的发展,把握我国建筑业的新动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高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为了获取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多角度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是最有效的方法。和以往的管理方法研究相比,本文更为全面系统,更多的研究者,谈到的是“四位一体”的质量管理制度,即工程质量汇报制、现场程序验收制、员工自检制、领导普查制的相互结合。笔者认为管理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可以从具体细节方面进行总结归纳,也可以从宏观角度进行系统性把握。笔者正是从宏观角度进行阐述的,文中所涉及的工程预控问题、工程质量控制问题以及发挥建立职能作用,都是围绕优化管理而派生出来的问题,笔者希望能从这种不同的探讨视角,为优化工程质量管理奉献绵薄之力。
我站在省质监站的指导下,认真履行政府监督职能,组织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和规程,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力度,努力提高我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水平,现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我站认真学习,履职尽责,对年度计划公路工程项目进行了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做到了质量和安全无事故。
二:质量安全监督开展情况
我站今年质量监督开展的工程有:
1.干线公路,新增国道G342线(XX境)白道口金堤河至浚县交界改建工程项目。项目施工前,我站督促建设单位按质量监督办法办理监督申请,受理时严格审核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主要人员的资质情况。日常监督工作中,我站确定了以实施交通工程全过程监督为重点的工作思路,经常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资料、工程重点部位实体质量和所用主要原材料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工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并加强了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程序,强化安全责任,分工到人,杜绝了安全隐患。
2.农村公路,对近两年农村公路桥梁新改建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过程中,严格把守质量关,按照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部分决不能通过验收。
3.扶贫公路,XX县村组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扶贫公路是惠民工程,不仅要修通还要修好,既保证进度又保证质量。在施工阶段,建立“政府监督,社会建立,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在日常监督的同时,引导村民对工程进行监督,并对施工企业严加管理,确保工程能够准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XX县面积大,农村公路线网覆盖面广,又很复杂,涉及乡镇、行政村多;就比如村组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总计204公里,涉及全县22个乡镇,304个行政村,分为大大小小700多段,并且项目同时开工,工期又紧。质监站工作人员不足,基本上连续不间断得对村组道路工程进行监督,但还是不能全部都监管到。
(一)20*年度工作总结:
1、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174项,建筑面积290.5万平方米。总造价33.5亿元,收取质量监督费944.3万元;
2、监督竣工验收103项,建筑面积160.7万平方米,总造价8.2亿元,通过竣工验收的合格率100%。
3、发出《质量监督意见通知书》248份,质量问题处理合格率100%。
4、1月份,开展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专项检查以及汇报工作;
5、2月份,全面启动*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
6、4月份,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启动“安全年”活动;
7、5月份,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8、6月份,开展抗震排查和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9、8月份,派员参与省厅组织的全省建筑工程节能检查工作。
10、9月份,积极做好*工作;
11、11月份,做好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
12、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全面加大“创卫”检查工作力度;
13、全市进一步开展对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系统进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14、12月份,派员参加了由省厅办公室召开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现场管理观摩会,并做了相应的汇报和总结;
15、完成了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积极开展质量监督站自身建设,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1、不断提高站内人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不仅在政治思想教育方面是长抓不懈,在业务上,一方面定期组织站内人员集中学习各种规范和条文,另一方面积极参加省、部、委组织的各项培训和交流会,以此来提高监督员的业务素质;
2、为了迎接省监督局对我站的监督机构考核,我站认真学习了“省监督局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具体工作落实到人,通过积极认真的准备工作,我站顺利地通过了考核。
(三)、进一步开展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与政务公开工作
为规范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办公效率,我站切实贯彻执行“五星级服务”效能建设,简化了办事手续,实行了一次性办理,方便了服务对象。同时站内部实施了四项基本制度;(1)首问责任制;(2)一次性告知制;(3)服务承诺制(4)限时办结制。
(四)、继续坚持桩基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专项验收制度,室内环境检测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加强了对装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全年有15项二次装修工程委托了质量监督。
(五)、节能工作监管开展情况
上半年,省厅出台了《*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我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方案》,有力地推动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
(六)、存在的问题
虽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有些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地巩固和深化。以下是存在的问题:
1、少数建设单位缺乏工程建设法规意识,扰乱市场秩序,在不办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纵容施工企业盲目施工,影响工程质量及监督管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三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建设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审计单位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采取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全过程审计方式对项目建设实施全方位的监督。
建设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工程复核单位对项目招标工程量和项目完成工程量进行实地复核并监督。
2、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3、发现施工方或监理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工作组有权催促对方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不履行合同的证据,及时报告市自然资源局。
4、项目组人员要做好合同的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二、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
1、施工单位项目部按要求配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制度健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2、在施工期内,项目部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不能随意更换,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管理人员的更换,必须申请上报工作组并征得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3、各级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对施工现场发生的问题能及时、积极主动地进行处理;并与各方积极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4、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
5、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日志和安全日志制度。
三、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
2、建立每天工作汇报制度。在建立的灾害防治群里,每晚10点前由施工方或监理方对当天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进行文字及照片汇报,并安排第二天的工作计划。
3、建立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行每周工作例会,施工单位首先对上周工作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情况进行总结汇报,提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需要工作组出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并作出下一周工作部署安排。接着由监理方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汇报,指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出下一周监理工作计划。监理单位在会后24小时内形成会议纪要并上报工作组。
4、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5、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6、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审批,以免延误工期。
四、工程质量管理
1、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对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的,人员和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单位,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2、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质检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加强质量教育及培训,提高质量意识。
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程序办事,是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加强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为确保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要在隐蔽前加强对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要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5、设计变更的申请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工作量等和实际情况不符,确实需要变更的,施工单位需先向监理方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经监理方同意签字后上报。工作组根据变更的程度大小,决定是否组织专家论证,在审核同意并签字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施工方案的变更。施工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工作量。
6、建立施工质量分析总结制度
要求施工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用科学的方法指导施工,有针对性的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高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召开质量分析总结会,查找原因,及时采取预防及纠正措施。
7、工作组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五、项目后期管理
1、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应及时与当地政府或使用单位办理
【关键词】:质量;控制;关键控制点;质量缺陷;处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 O213.1 文献标识码: A
1 公路工程质量控制的常用方法
现场质量检查控制的方法主要是:测量、试验、观察、分析、监督、总结提高。下面以省道与国道连接公路工程为例加以阐述。
1.1 开工前首先审核与分析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对技术文件、报告、报表的审核与分析是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应恪守各自的职责做好本项工作,确保控制有效。
1.2 项目部现场质量检查控制措施
1)开工前检查:具体细分至每个分项工程,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连续正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前检查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负责检查并逐步落实到各部门、各工区。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由项目总工负责检查落实。
2)工序交接检查与工序检查:工序交接检查由各工区负责,在质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质检部门每天应及时向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汇报并作好总结工作。对于关键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由总工或质检科长进行工组交接检查,以确保工序合格,使下道工序能顺利展开。
3)隐蔽工程检查:凡是隐蔽工程均应经质检科、监理认可后方可掩盖。
4)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因处理质量问题或某种原因停工后再复工时,均应由项目经理或总工认可、监理同意后方可复工。
5)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的检查: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经技术人员、监理检查认可并签署验收记录后,才允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
6)成品、材料、机械设备等的检查:主要检查成品、材料等有无可靠的保护措施及其落实而且有效,以控制不发生损坏、变质等问题;检查机械设备的技术状态,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可控制状态。保护措施由工区负责落实;检查机械设备的技术状态由设备科负责落实。
7)巡视检查:项目经理、总工及技术、质检部门人员定期(每日)对施工操作质量应进行巡视检查并及时记录处理,必要时技术、质检部门还应进行跟踪检查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总工汇报。
2 公路工程质量控制关键点的设置
公路工程质量控制关键点要根据设计文件、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和施工质量控制计划的要求设置,通过公路质量控制关键点的设置,确保建造出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工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必须以预防为主,加强因素控制,确定特定、特殊工序的质量控制关键点,实施公路工程施工的动态管理。
2.1 质量控制关键点的设置应根据不同管理层次和职能,按以下原则分级设置。关键点应随着施工进度和影响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1)施工过程中的重要项目、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
2)影响工期、质量、成本、安全、材料消耗等重要因素的环节。
3)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施工环节。
4)质量信息反馈中缺陷频数较多的项目。
2.2 质量控制关键点的控制
1)制定质量控制关键点的管理办法。控制点由项目总工统一部署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工区在施工中由技术科负责指导施工,质检科负责现场检查,工区、技术科、质检科每周向项目总工汇报落实及检查情况。总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方案的调整并每周向项目经理汇报。
2)落实质量控制关键点的质量责任。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负总则,总工对项目经理负责,工区、技术、质检对总工负责。
3)开展质量控制关键点小组活动。确实开展定期、不定期、节前节后等质量检查活动。
4)在质量控制关键点上开展一次抽检合格的活动。每个关键点必须开展一次,由项目经理委托总工落实,工区、技术、质检等部门密切配合。
5)由工区、技术、质检部门相关人员认真填写质量控制关键点的质量记录。
6)落实与经济责任相结合的检查考核制度。根据落实情况对工区、技术、质检人员、部门设立月、季、年及项目考核奖励、罚款制度。
2.3 质量控制关键点实际效果的考查
质量控制关键点的实际效果表现在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和各项指标的实现情况上。要运用数理统计方法绘制工程项目总体质量情况分析图表,该图表要反映动态控制过程与施工项目实际质量情况。各阶段质量分析要纳入施工项目方针目标管理。
2.4 土方路基工程施工中常见质量控制关键点
土方路基工程施工中常见质量控制关键点有:1)施工放样与断面测量。2)路基原地面处理,按施工技术合同或规范规定要求处理,并认真压实。3)使用适宜材料,必须采用设计和规范规定的适用材料,保证原材料合格,正确确定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4)每层的松铺厚度、横坡。5)分层压实,控制填土的含水量,确保压实度达到设计要求。
2.5 路面基层(底基层)施工中常见的质量控制关键点
路面基层(底基层)施工中常见的质量控制关键点有:1)基层施工所采用设备组合。2)路面基层(底基层)所用结合料(如水泥、石灰)剂量。3)路面基层(底基层)材料的含水量、拌合均匀性、配合比。4)路面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弯沉值、平整度及横坡等。5)如采用级配碎(砾)石还需要注意集料的级配和石料的压碎值。
2.6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中常见质量控制关键点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中常见质量控制关键点有:1)基层强度、平整度、高程的检查与控制。2)混凝土材料的检查与试验。3)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试件的试验。4)混凝土的摊铺、振动、成型及避免离析。5)锯缝时间和养生的掌握。
2.7 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中常见质量控制关键点
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中常见质量控制关键点有:1)基层强度、平整度、高程的检查与控制。2)沥青材料的检查与试验。3)集料的级配、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试验。4)路面施工机械设备配置与组合。5)沥青混凝土的运输及摊铺温度控制。6)沥青混凝土摊铺厚度的控制。7)沥青混凝土的碾压与接缝施工。
3 公路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法
在施工过程中,应努力减少和避免质量缺陷。质量缺陷的处理概括起来应做好以下两大工作:
3.1 质量缺陷性质的确定
质量缺陷性质的确定,是最终确定缺陷问题处理办法的首要工作和根本依据。一般通过下列方法来确定缺陷的性质:
1)了解和检查。是指对有缺陷的工程进行现场情况、施工过程、施工设备和全部基础资料的了解和检查。主要包括调查、检查质量试验检测报告、施工日志,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机械情况以及气候情况等。
2)检测与试验。通过检查和了解可以发现一些表面的问题,得出初步结论,但往往需要进一步的检测与试验来加以验证。
3)专门调研。有些质量问题,仅仅通过以上两种方法仍不能确定。如某工程出现异常现象,但在发现问题时,有些指标却无法被证明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只能采用参考的检测方法。
3.2 质量缺陷处理方法
对于质量缺陷的处理,应当坚持原则,以保证缺陷处理后的质量能够满足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可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主要采用下列两种方法处理工程质量缺陷。
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17日苏泽群常务副市长和简文豪主任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的指示精神,结合省建设厅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督查“回头看”暨第四季度施工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深刻吸取山东淄博10.7塔吊倒塌事故和11.15杭州地铁坍塌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在我市在建工地发生,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管水平,我委决定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阶段,时间从12月1日至12月15日。由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对监管责任范围的工地部署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在建工地进行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市管工地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按管辖范围分别组织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多,问题比较突出的工地要重点监督和复查,切实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二)督查抽查阶段,时间从12月16日—12月31日。我委将组成3个检查小组,对各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二、检查内容
(一)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符合从业资格要求,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二)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审查、施工过程变形监测、隐患处置等工作情况。
(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编审、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测与验收、维护与保养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省建设厅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情况。
(四)施工单位对工程周边道路、管线和建筑屋的保护情况。
(五)临边、洞口等易发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等事故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
(六)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演练和救援物资设备储备情况。
(七)建筑工地内的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情况。
(八)企业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节能等政策规定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听取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汇报落实自查自改工作情况(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二)随机抽查所在区域内1个市管(没有市管项目的除外)和3个区管在建工地情况。
(三)督查组讲评检查情况。
四、督查组人员分组和工作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检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检查有重点、整改有落实、安全有保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专人跟踪监督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处,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得施工,施工必须有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