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廉洁履职报告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主要问题
(一).述责方面
1.是责任落实情况。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判不够准;制定的条条框框多,但检查考核的少。落实主体责任仅仅满足参加会议、签订责任状,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责任追究不力,虽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
2.加强教育监管情况。廉政教育的形势单一,监管落实不到位。对学校及个别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未能及时开展交心谈心、,未能及时提醒和纠正错误的苗头,总认为自己工作忙,头绪多,也认为个别同志是初犯,对一两次迟到早退和在会场交头接耳的现象可以理解,没有及时加以批评教育。
3.强化行业监管情况。对部分辞退代课教师和编外人员诉求未能及时解决。
4.推进作风建设情况。未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结对帮扶贫困户在生产生活和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自己不能解决的未能及时向上级反映,争取解决,
5.防控廉政风险情况。能定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优化业务管理流程,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健全预防腐败制度。但检查防控制度多,落实少。
(二)述廉内容
1.个人从未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的情况。
2.个人无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会员卡及出入私人会所等方面情况,但偶尔有在微信圈里发发小红包和抢红包的现象。
3.个人没有利用职权职务打招呼、写条子,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4.个人无违规兼职、从事经营性活动、移居国(境)外等方面的情况。
5.配偶在家中待业,儿子在是教师,无违纪违规投资。
6.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原因分析
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判不够准;制定的条条框框多,但检查考核的少。廉政教育的形势单一,监管落实不到位。存在的原因是学校老师少,个人花在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较多,个人在党风廉政方面理论学习时间较少。二是存在侥幸心理,总认为学校小,老师少,在党风廉政方面不会出问题,所以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抓的时间就少。
在微信圈里发小红包和抢红包有时是出于好奇,或者是出于礼貌,觉得抢了人家的红包就要发出去,不能只抢不发。
三、整改措施
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学校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集中学习等形式,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学校尽管人少,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切实解决纪监“代做”的问题。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学校党小组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同时,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让其知道怎样履行责任。
二是完善教育监管机制,推进工作落实。一是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校教育方式,二要探索廉政质询制度。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人要采取倒查。三要开展问责行动。开展领导班子向群众述职述责报告,接受群众质询评议,作出整改承诺。对承诺的问题跟踪督办,凡践诺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担责尽责。一要细化考核指标。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分解,制订《甘溪小学落实党组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细化考核分值和具体要求,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谈心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两会三述等工作措施,与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一并细化量化,强化实绩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二要完善考核办法。将实行日常检查考核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把握,对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下发提醒督办函。三要加强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四要把控问题导向,及时化解各类纠纷。对辞退代课教师和编外人员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宣讲,及时主动向上级反映,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一、行政职务履职履责情况
(一)概况
姓名: ,职务: ,任职年限( )。分管工作情况:主要从事分管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
(二)履职履责情况
(1)管理对象情况包括:职责内容主要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所包括的基本工作职责,具体到司法所日常工作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以及局党组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履职履责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在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这八年中,我能尽职尽责的完成好自己主要分管的几项工作任务,能够完成局领导及上级各级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在完成过程中不打折扣,做到尽职尽责。
(2)履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情况;
在日常司法行政工作过程中能按照局党组和司法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当年工作计划,以及临时需要完成的各项工作安排进,行合理分工在第一时间完成任务。工作中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总结、有图片视频,按要求归档。党风廉政建设也是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履职过程中能做到清政廉洁,公平公正的处理每一件事情,也能在家中对家属、亲戚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做到自己清廉,家属后院不起火。
(3)对职责范围内的当前重点、中心工作及廉政风险的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要素知晓情况。
从2018年10月中旬至今一直被局领导安排到房屋征收办公室进行房屋征收工作,期间主要负责法律服务工作、风险评估、房屋测量、拆迁垃圾清运验收等工作;在这段时间中既与征收户谈话征收房屋,又给征收户签订征收协议,并且与工作组的工作人员一起向征收户支付房屋征收款,还要参与竞争性谈判与投标者进行合同签订,工程验收及支付工程款项。在这一系列工作中我们工作组日常出行佩戴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把自身风险和征收户的风险降到最低,按要求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做到绝对的清廉,对征收户和承包商做到不喝一口酒,不吃一顿饭,按照征收标准进行房屋征收工作。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在涉及依法行政,依法征收中,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建议,请示,然后在工作组会议及研判会中提出自己的法律意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4)如何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工作
在工作中依法行政,公正履职,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讲求实际和证据,认真听取调查,做到公正无私。廉洁风险防控主要做到在工作组依法行政,不凭借公权力在执行公务中或日常生活中出现谋求私利等腐败行为,以制度为先行点,按风险设防线,按权力定职责,减少人为因素,不为人情所动,做到公平公正。
(5)在履职监督过程中发现过哪些突出问题,如何纠正和处置的。
在履职和监督过程中主要就是在民事调解过程中经常遇见套近乎、打招呼、请吃饭之类的情况,人为的外界因素过多,影响正常的判断。在以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遇到以上情况第一时间向所领导报告、请示,对每件事件或者案件做到不受外力干扰,做到公平对待、公平处理。
二、经过梳理,自身在履行职责中存在哪些问题
(一)行政职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监督管理、风险防控中存在的问题。
近期在工作中由于主要是房屋征收工作,在履职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工作思路不清晰,整个工作组虽然主体明确,但是流程比较复杂多变,分工不是很明确,由于人员短缺都是哪缺补哪,突然去干某一项工作有时不知道该从哪入手;有些司法建议得不到领导的认可;风险防控中缺乏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风险评估报告中的内容不能得以实施。
(二)是否还有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在外出帮工过程中,只是按照局领导指派,没有相关文件说明。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强依法行政,向领导提出真实可靠有效的司法建议。
按照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现将本人一年来思想政治建设、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学习,立场坚定,努力提高政治理论和科学履职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等各类重要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议、决策的自觉性,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注重发挥班子整体合力。二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注重对现实问题的理论思考,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把学习与推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努力培养战略眼光和思维,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提升科学履职水平。三是时刻保持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务实严谨的工作作风,注重深入基层、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爱岗乐业、务实创新。四是时刻注重品德修养和行为操守,恪守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树立公道正派、勤政廉政、务实创新的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二、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
一是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创新形式组织全乡团员学习宣传党的十精神,用“中国梦”、“青”打牢广大团员青年的共同思想基础。二是主持开展“青春•中国梦”系列活动,引导全乡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国梦勇敢担当。三是创新青少年融情教育载体,引导团员青年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是策划开展了共青团“现代文化与青年同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确立现代文化观念。
一、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素质
本人能从加强学习,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入手,认真学习了十报告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履职若干规定及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意见等,参加了集中学习和培训,做到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不断拓宽知识面,增强为民服务本领,提高组织领导能力。
二、认真履行职责,当好领导参谋
1、纪委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廉政文化活动和知识问卷测试,在香木坑设置了大型宣传牌1块,在乡机关大楼更换廉政牌匾12幅,在乡村增设廉政宣传专栏2期,设置村级便民服务站7个,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次,组织村干部述职述廉一次。开展了干部作风整治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和责任,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设置了意见箱,窗口公开公示栏,党务政务宣传栏,增设公共资源交易和流动人口两个窗口,对低保政策落实进行了自查自纠。同时严格执行乡机关指纹机考勤制度,实行一月一通报,对中心工作落实进行跟踪检查,先后对3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保证政令畅通,工作顺利开展,
2、农业、农经、统计工作。组织开展了全乡重大动物春秋两季集中防疫工作,2012年,我乡境内发生疫情,开展了三资清产核资和清理化解农业两税债务工作,建立了工作台账;做好粮食作物面积核实和能繁母猪摸底上报工作;加强对乡村两级财务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村级报账制度,争取2014年农业开发项目250万元。
3、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明确水库安全渡汛和地质灾害重点户防灾避险责任人,建立工作网络图,2012年,我乡未发生一起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
4、水利、水保工作。做好2013年全乡饮用水前期规划和选址工作,果园节水滴灌项目进展顺利,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
5、交通、地震工作。积极申报乡村公路建设,改善交通环境,做好农村公路冬季整修工作,争取交通补助二万一千多元,认真开展好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6、扶贫移民、一事一议工作。做好6个重点村项目的申报和落实,跟踪一事一议项目的实施,争取财政奖补十多万元。
7、包村挂点工作。深入村组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掌握社情民意,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组织好乡村干部认真完成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廉洁自律,从严要求
2017年2月底,矿纪委组建成立以来,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矿关于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系列指示精神,从建章立制上抓规范、从干部作风转变上抓监督、从监督执纪管理上抓落实,聚焦主业、主动作为,积极服务于“规矩规范性”和谐矿井建设。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上半年工作简结
一、建章立制,完善管理体系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了纪委副书记、纪检员岗位责任制,优化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逐级廉政谈话、专兼职纪检网员管理考核办法、纪检监察程序化管理等34项管理制度。
二是构建管理网络。在全矿各单位设立12个支部书记任组长的纪检组和15名纪检网员为成员的兼职纪检队伍,积极搭建“岱庄纪检”QQ群、“清风岱庄”微信平台,张贴公示纪委举报联系方式,完善纪检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全面畅通信息渠道,实现了纪检工作网络全覆盖。
三是规范建立“两单一档”。建立了《矿管理人员、“四管”人员廉洁风险档案》、《管理人员、“四管”人员廉洁风险防控单》和《单位(部门)职责权限清单》,全面掌控单位(部门)、管理人员、“四管”人员廉洁从业风险点。
四是制定下发指导性文件。落实集团公司党风廉洁建设会议精神,立足矿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二0一七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二0一七年效能监察和专项检查的意见》、《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深化作风纪律督察工作的意见》四个指导性文件。
五是传达压力、压实责任。压实“两个责任”,组织签订主体责任书12份,签订监督责任书12份;压实“一岗双责”管理责任,组织签订“一岗双责”管理责任书65份,确保压力有效传导,职责全面明确。
二、创新模式,加强队伍素质建设
一是网络平台抓教育。开办“清风岱庄廉政微课”,通过现代传媒“微信公众平台”,适时和展现反腐倡廉工作要闻、工作动态、示范典型、警示案例、廉洁书画、廉洁故事、廉洁箴言等内容,普及廉政知识,弘扬廉洁文化,目前已推送9期。在端午节期间设计制作了“端午假期给党员干部一张备忘录”以温馨的语言、警示廉洁思想意识,筑牢节日廉洁防线。
二是“以会代训”抓教育。坚持纪检网员工作例会制度以会代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基层纪检网员工作职责和下一步工作重点,增强敬业、勤业观念。
三是廉洁谈话抓教育。突出要害岗位和矿调度会上通报的问题责任人,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方式,先后组织开展了17人次的廉洁从业提醒谈话,并现场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通过咬耳扯袖般的讲廉洁、谈纪律,促进了履职担当意识的提升。
四是内强素质抓教育。专职纪检员坚持每天半小时业务学习常态化,通过网络媒体、业务书籍,自我学习、自我提升,不断增强新形势下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五是突出特色抓教育。围绕培育岱庄特色廉洁文化,面向全矿下发了“我的家风家教故事”征文和“廉洁理念格言警句”征集的活动的方案。用身边的廉洁故事和廉洁理念,引领廉洁思想意识的强化提升。
三、聚焦主业,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突出行政中心工作抓监督。重点对全矿各单位的劳动组织状况、人力资源优化和工资奖金分配方案进行督察,规范指导、优化管理。
二是突出干部作风抓监督。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作风纪律督察工作的意见》,重点对全矿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劳动)纪律、干部作风转变、工作日禁酒制度执行、干部履职效能等工作持续开展检查督导23次,对存在问题的11名管理人员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三是突出规范管理抓监督。纪委联合审计,对采煤、掘进、通防等7个专业和单位的仓储管理进行清仓查库、清算盘点、建账设卡,制定下发了仓储物资规范管理制度,促进了仓储物资管理规范。六月初对全矿各单位工资奖金分配方案、职工收入明细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提出了问题落实整改的具体措施与意见,督促各单位民主管理规范。
四是突出重点工程、项目抓监督。对土建工程施工、生活设施安装改造、矿井设备升级等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廉洁准入”,招议标期间现场监督签订廉洁承诺书,合同签订前组织开展施工单位和矿负责部门廉洁约谈,并先后签订《廉洁工程(项目)管理公约》28份,实现了对施工单位和矿负责部门廉洁从业管理的双管制、同制约。赢得了施工单位“有了廉洁公约,我们心里更踏实了,不用想这事那事了”的一致认可。
五是突出职能发挥抓监督。认真把握“四种形态”内涵,推进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的常态化运用,制定下了《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共五章二十八条。目前运用该办法已对11名管理人员进行了警示约谈。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网员工作在一线的监督优势,及时了解基层单位管理人员思想状况、存在的廉洁风险隐患问题,通过日排查、月汇报,针对突出性问题,下达“廉洁风险预警单”、“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单”,及时防范隐患、整改问题。先后下发预警、整改单12份,实现了隐患和问题的闭合化管理。在集团公司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中,给予了较高评价。
六是突出流程规范抓监督。上半年以来,纪委围绕矿井废旧物资处理、废旧机油、油桶处理、设备物资到矿验收以及煤炭销售等敏感性工作,主动跟进、深度介入,狠抓流程规范管理,及时参与了物资报废处理工作的鉴定、拉运期间的过磅称重、全过程掌控煤炭从洽谈签订合同到发运出矿的规范操作情况,确保过程廉洁风险有效管控。
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自身建设上与西部七矿之间还存在差距,距离集团公司“西部十一矿统一标准考核”的要求还存在很多问题与不足;二是党风廉洁教育上形式少,还仅仅停留在廉洁约谈、廉洁理念学习等传统做法上,缺少较强警示效果的载体活动;三是纪检网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跟进指导上还存在欠缺;四是监督执纪管理停留在矿党政安排的重点工作上,对一些要害岗位、关键业务操作的监督监管还未能及时跟进、立项监察;五是“四种形态”的理解运用还存在差距,警示约谈的多,问责处理的少,不敢腐的震慑力还没能有效传导。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纪委工作体系规范化建设
按照能源集团和集团公司纪委一系列指示精神,聚焦“廉洁企业、阳光国企”和“规范规矩性”矿井建设目标,立足党风廉建设工作实际,全面对标、完善管理,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细化分解责任清单,依单履责、照单问责,促进党风廉洁责任制实。
(二)加强专兼职纪检队伍建设
以集团公司讲政治、讲正气、讲程序、讲效率、讲纪律、抓落实“五讲一抓”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纪检网员工作例会制度,注重业务培训指导,严格日常管理考核,规范工作业务开展流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三)创新教育模式,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探索实践“节点式教育法”。利用特殊时间节点,通过家庭助廉倡议书、发送短信、编发手机报、下发文件通知、会议传达强调等方式,及时开展提醒式教育;抓住干部成长节点,对新任领导干部、新进人员通过“廉谈话、廉承诺”等形式开展入门教育;结合重点岗位工作节点,进行廉洁风险提示和预警通告,开展防范教育;把握重大案件案发节点,推行案后警示教育“三个一”工作机制(组织一次分析讨论,召开一次案情通报会,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开展警示教育,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开展“党规党纪在心中”专题学习测试。通过微信平台继续推送“五部党规”、上级指示精神、矿井管理规定以及廉洁警示案例、漫画等廉洁学习资料,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四管”人员的廉洁教育,并通过专题学习测试的形式实现以考促学、以奖促学的效果。
开展“我的家风家教故事”和“廉洁理念格言警句”评选活动。认真落实“我的家风家教故事”征文和“廉洁理念格言警句”征集活动方案,认真汇总、甄选典型事、优秀理念格言制作宣传展板,利用微信平台推送,用身边的廉洁故事,教育身边的管理人员;用同事的优秀理念思想引领廉洁从业意识的增强。
利用地缘优势,开展“感悟人生”教育。突出中秋、国庆、元旦等传统节日期间廉洁从业的敏感期,围绕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性,立足有利地势,加强与周边监狱的沟通联系,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四管”人员到监狱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洗涤灵魂、感悟人生,形成思想上震撼、心理上的净化,自觉规范自律,走好人生之路。
(四)突出特色,建塑廉洁文化品牌
一是实施“廉洁细胞”工程。立足实际,着眼预防腐败抓早抓小,积极探索创新载体,引用“廉洁细胞”概念,坚持从机关部门、基层单位、重要岗位等基本单元抓起,以“细胞”廉洁促进矿井“肌体”廉洁。落实廉洁文化“六进”活动,扎实开展“廉洁班子”、“廉洁党员”、“廉洁干部”、“廉洁岗位”和“廉洁科室”等典型选树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发挥。
二是编制党纪条规"口袋书"为领导干部"提神醒脑"。整理编制内容既涵盖党纪党规又涵盖企业管理制度的“口袋书”,通过知识问答、文字图解、图文并茂、简单易懂的形式,形成视觉上的冲击,思想上的洗礼。
三是建树廉洁文化示范阵地。深入全矿各单位检查调研党风廉洁工作的进展情况,通过评先树优、选树典型,进行重点指导、强势打造岱庄生建煤矿廉洁文化建设示范阵地,通过典型引领,带动廉洁文化建设能力全面提升。
(五)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浓厚廉洁从业氛围。
一是抓干部作风督查。加大机关科室重点岗位和关键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八项规定执行情况、“”问题存在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查处的问题点名通报,严肃处理,促进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二是抓廉洁风险防控。积极构建政工科室、专业部室协调联动的“大监督”格局。通过强化重点业务的“痕迹”管理,健全风险预警、内外监督、纠错整改机制,使重大风险可防可控。
三是抓效能监察和专项检查。围绕物资采购、供应、煤炭运销、财务管理、节支降本、大额资金使用、劳动用工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对“核心业务”办理、“制度规定”执行、“问题整改”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日常业务”规范等工作监督,坚持专项检查的制度化、常态化;科学选题、申报立项,扎实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切实以执纪监督推动业务监督,倒逼规范管理。
四是抓从严执纪问责。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有案必查、查实必究,尊重客观事实、依规依据办案,做到案件零库存、结案零申诉。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处工作失职渎职、侵害矿井和职工利益、以权谋私、克扣截留套取职工工资、违反“八项规定”以及利益输送造成资产流失的行为,对行权用权失范、监督管理缺位等问题,拿起严格机制管理的“利剑”,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做到发现查处一起、通报处理一起,不设专区、没有特区、没有制度管理达不到的盲区,始终保持从严执纪的高压态势。
一、加强职责管理的必要性
第一,加强职责管理是保障行政系统正常运转的基础工作。从行政管理角度看,行政组织体系中的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着特定职责,明确、具体的职责界定是一切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逻辑起点。从机构编制角度看,职责是机构设置的依据,机构是职责实现的载体,而人员编制只是职责履行的保障手段。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把职责管理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内容,提出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三定”规定制度,将“三定”作为各部门履职的基本规范确定下来。各部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领导职数核定都以其承担职责的范围和内容为依据,职责管理成为机构编制工作基础中的基础。
第二,加强职责管理是推进“依法行政”的现实需要。1992年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政府机构改革的重心逐渐转到政府职能转变上来。2004年3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十报告更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是界定好部门的具体职责,坚持“职能法定”和“有限职权”原则,依法分权、依法履职、依法担责,通过科学界定职责厘清其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划清与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界限,职责的有效管理自然成为依法行政得以实现的条件。
第三,加强职责管理是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十六大以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核心目标。十报告强调“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鲜明特点是精简高效,做到“精简”必须不断对政府自身进行调整和优化,整合相同和相近的职能,减少机构个数,降低行政成本;做到“高效”必须加强职责的科学配置,减少职权冲突、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等问题,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二、职责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部门职责分工更趋合理,尤其是“大部制”改革以来,职责界定和调整逐渐科学。但是,职责管理工作仍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落后于人民对服务型政府的期待,实践中还有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职责界定和职权划分不尽合理,权力配置缺乏科学性。长期以来,部门职责都是根据行政层级关系从上到下加以制定的,职责界定主要有三个依据:一是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二是党和国家的政策,三是上级政府或部门的系统内政策文件。从法理上讲,只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职责才具有稳定性和确定性,而政策文件和上级授权缺乏稳定性和规范性,有时可能出现职权冲突和法律上的缺陷。目前部门职责界定不尽合理的原因,一是规范部门职责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相关条文界定不够清晰。二是省、市级以下缺乏专业的研究队伍,职责界定往往套用上级文件,很多部门间的职责没能及时界定和厘清,造成部门职权的越位、缺位、错位。三是各部门仍习惯按照系统内文件和惯例履职,规范化、法制化意识淡薄,有时出现部门之间争夺职权、推卸责任等问题,权力配置难以科学化。
二是各级各部门对职责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监管工作缺乏权威性。根据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三定”方案是部门履职的基本依据。但长期以来,“三定”规定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有的部门对于“三定”规定事项未能及时贯彻执行,需转变、调整和加强的职责长期得不到落实。一是因为 “三定”的法律性质和约束机制未明确,很多部门和领导认为“三定”只是一般的“规范性文件”,而且缺乏监督制约的硬性规定,导致效力和约束力不足。二是编制部门履行职责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依据的法规政策较为笼统,实践中对各部门执行“三定”的具体情况难以掌握,只能从面上提出意见和建议,缺乏独立、完善的问责机制和监管权威。
三是条块分割及条条干预,造成职责体系中“权、责、利”缺乏匹配性。我国行政体制是纵向层级制和横向职能制的结合,纵向层级之间和横向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构成了完整的职责体系,但实践中却存在职责划分和权力配置中的“条块”矛盾。一是机构设置大都上下对口,职责界定看不出性质差别和责任归属,一件事省管,市县也管,“条条”管,“块块”也管,客观上给上级部门干预下级事权留了口子,“条块分割”、“收权留责”现象就容易出现。二是政府间职权划分不够明晰,职责调整程序不完善,职权的上收和下放表现出较强的趋利性和随意性,有时受领导个人的影响,上级部门擅自“割据”行使下级职权,造成“权在部门、事在基层”、“权在市里、利在县里、责在镇上”等现象,层级间职责体系缺乏稳定性,基层政府权小、责大、财弱,权责不相称。条条干预和条块分割,已经成为机构编制管理的巨大障碍,使职责管理工作较为被动,阻碍了科学合理的权责体系的建立。
四是职责调整及冲突化解机制不完善,职责管理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缺乏适应性。组织行为学认为,任何组织都是自身与环境相适应的产物。作为一个开放性、综合性组织,政府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适时进行结构调整和功能转换,部门职责也需随经济社会发展而变化。近年来,虽然部门职责调整优化的速度加快,但仍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是“三定”出台后往往几年不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及时、明确的依据和职责划分,造成有些问题“无人管”、不知该“怎么管”,而有些问题“谁都可以管”的局面。二是部门职责冲突协调机制不健全,部门之间相互争夺界定不明的“边界性”权力,为谋部门利益擅自扩大职权范围,政出多门、多头执法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影响行政效能的提升,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
三、对策建议
第一,修改完善机构编制监管法规,提升职责管理的权威性。目前,机构编制法规体系中缺少关于部门职责管理的具体内容,监督检查也往往只重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而忽视了职责履行,可操作规范和权威性政策、法规的缺乏,使机构编制部门职责管理较为困难。建议从中央和省、市开始,探索制定部门职责管理专项政策法规,将职责管理作为完善政府职责体系、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时针对“条条干预”出台更严格的问责机制,各地也应制定本地区部门履职监管细则,明确赋予机构编制部门履职监管权和考核评估权,提升职责管理权威。
第二,建立部门履职常态化监管机制,促进职责管理制度化。职责管理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核心,推行部门履职常态化监管既是编制部门的责任,也是保障部门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目前,政府职能转变难,公共服务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对部门履职的监管和问责机制,“三定”规定对部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不明显。只有实施部门履职常态化监管才能使“三定”规定真正得到落实,还可通过监管了解部门职责运行的全过程,有利于明确履职重点、纠正履职偏差,为职责的调整、撤并提供依据,实现职责体系更健全、职责分工更合理,从而发挥政府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和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建议各级编制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健全长效监管和问责机制,使履职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第三,改进政府和部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职责管理规范化。当前,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考核较偏重经济指标,公共服务和社会评价性指标相对较少,考核评价中对量化指标要求多,而对职责履行这样难以量化的内容不够重视,政府“公司化”和部门“利益化”现象,导致公共服务职能弱化。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较为重视,但机构编制部门一直未被列入绩效考核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履职监管缺乏支持,导致监管工作长期缺失,影响政府绩效的提升。建议完善部门考核体系,将部门履职社会性评价等指标列入考核内容,从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过去的监管实践中,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方式、方法和措施,监管部门未能建立起一整套适合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有效管理模式,‘重审批、轻管理”现象普遍,使监管仅仅滞留在任职资格管理上,缺乏后续行为监管措施,形成监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目前,这方面问题仍然存在。
(一)现行监管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缺乏量化指标,高管人员履职行为难评价。现实工作中,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日常监管多采取质询、约见谈话、调查走访、现场检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评价中,采取定性东西多,定量指标少,考核内容也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般情况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员均能顺利通过,很难全面对高管人员履职期间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经营业绩等履职行为进行综合评价
(四)信息渠道不畅,履职行为监管出现断层。由于对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相关信息多数从金融机构报送的资料中获取,不足以全面及时反映高管人员情况,影响履职行为监管效果。同时,对高管人员的监管目前还未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未实现全省以至全国高管人员监管信息共享,对高管人员跨地区、跨省干部调动,造成监管信息断层,加大了高管人员异地任职的监管成本,也使监管的连续性受到影响,给一些违规高管人员制造了可钻空子。
(五)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存在表面现象。目前,从省、市分局层面来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分散在各监管处室,且普遍没有单独设立机构高管监管岗位,而是由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业务。由于这部分人员既要承担非现场监管报表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还要承担繁重的现场检查任务,工作量相当大,难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专心搞好履职行为监管,使这方面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和方式设想
(一)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内容。鉴于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十分丰富,监管考评应建立一套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高管人员履职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突出重点,着重考核经营绩效。据此,可以将监管考评内容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履职期间基本素质的完备性,包括高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制观念;道德品行、行为操守、民主工作作风,是否诚信、廉洁、遵纪守法等;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管理能力;勤政廉政情况;家庭重大事项,包括财务收支,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出境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2.履职期间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包括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备并得到有效遵守;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岗位职责及培训制度是否明确;是否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责任;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果等方面。3.履职期间业务运行的合规性,包括各项政策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业务开展过程中各个程序、环节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有违规经营、重大案件等方面。4.履职期间的业务经营有效性,即表现为经营绩效,主要体现为是否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是否取得预期结果;机构资产质量(不良资产升降)状况,拨备提取及盈利等重要的风险和经营指标变化情况等方面。
(二)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方式。在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可依据监管的内容并结合被监管者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履职行为监管方式,在传统约见谈话、考试、现场检查、质询的基础上,加大履职行为调查力度,对高管人员在履职期间的表现进行专项或全面了解,并作出对其任职行为的综合评价。
1.制定考评办法,进行量化考评。现行办法虽规定把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纳入任职资格管理的范围,但对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均未有明细规定。要从个人品行、工作作风、管理能力、业务经营等方面,通过指标量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履职行为考评,构建起包括任职资格审核、任职期间考核和任职资格取消的全方位、动态监管体系。
2.坚持现场测评、监管评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考评工作分为现场测评、监管部门评价和专家组评审三部分分别组织评审,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对被考评人员分别给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不同评审结论,并对基本称职、不称职高管人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
3加强考核评价落实,强化履职行为后续监管。要将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人征求意见,充分尊重其申辩的权力,促使考评依法合规进行。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相应的改进意见要分别送给被考评人员及其上级相应管理部门,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对未落实整改,工作无明显改进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则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整或撤换。
三、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对高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管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相应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便于操作掌握。针对目前管理现状,一是建议尽快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增加和细化履职行为监管相关内容,使基层监管部门有章可循,增强基层监管部门的可操作性。二是出台配套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和履职行行为监管的规定,从制度上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
(二)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资格审查和履职行为监管有机结合。1.要严格市场准人,把好任职资格审查关,防止不合格的人员进入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一是严格考试谈话制度,着重考察拟任高管人员的金融政策水平;二是严格调查走访制度,着重考察拟任人的思想品质和经营管理能力;三是严格离任审计制度,对离任审计中含糊不清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四是实行任职资格公告公示制度,把金融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2.加强履职行为监管,建立高管人员动态监管体系。一是要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汇报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年度谈话、提醒谈话与诫勉谈话制度,对在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潜在隐患,对高管人员及时进行诫勉、警告、限期整改等,把金融风险消除在萌芽环节;二是严把考核关,明确并细化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定性考核与量化考评相结合,使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考核有依据、监管有标准、处罚有尺度。任职资格管理不能等同于干部考核,但可以把于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好的经验引入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使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工作能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被考核人的实际情况;三是严把评价关,对于年度评价为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对于评价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实行降职、劝辞和免职处理,保持高管人员监管的严肃性。3.要严格市场退出,谁撞“红线”就处理谁,促使高管人员严格自我管理和约束。
(三)完善高管人员监管档案内容,实行微机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高管人员监管档案内容,拓宽信息收集来源,特别要增加高管人员履职期间行为监管的资料;二是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档案管理软件,对监管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对高管人员及时将高管人员任职期间的违规违纪情况、责任案件或事故等记录在案,并作为对高管人员履职考评的重要依据,以此增强高管人员履职考评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资源共享,提高对高管人员监管的效率。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过去的监管实践中,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方式、方法和措施,监管部门未能建立起一整套适合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有效管理模式,‘重审批、轻管理”现象普遍,使监管仅仅滞留在任职资格管理上,缺乏后续行为监管措施,形成监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目前,这方面问题仍然存在。
(一)现行监管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缺乏量化指标,高管人员履职行为难评价。现实工作中,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日常监管多采取质询、约见谈话、调查走访、现场检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评价中,采取定性东西多,定量指标少,考核内容也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般情况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员均能顺利通过,很难全面对高管人员履职期间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经营业绩等履职行为进行综合评价
(四)信息渠道不畅,履职行为监管出现断层。由于对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相关信息多数从金融机构报送的资料中获取,不足以全面及时反映高管人员情况,影响履职行为监管效果。同时,对高管人员的监管目前还未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未实现全省以至全国高管人员监管信息共享,对高管人员跨地区、跨省干部调动,造成监管信息断层,加大了高管人员异地任职的监管成本,也使监管的连续性受到影响,给一些违规高管人员制造了可钻空子。
(五)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存在表面现象。目前,从省、市分局层面来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分散在各监管处室,且普遍没有单独设立机构高管监管岗位,而是由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业务。由于这部分人员既要承担非现场监管报表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还要承担繁重的现场检查任务,工作量相当大,难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专心搞好履职行为监管,使这方面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和方式设想
(一)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内容。鉴于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十分丰富,监管考评应建立一套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高管人员履职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突出重点,着重考核经营绩效。据此,可以将监管考评内容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履职期间基本素质的完备性,包括高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制观念;道德品行、行为操守、民主工作作风,是否诚信、廉洁、遵纪守法等;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管理能力;勤政廉政情况;家庭重大事项,包括财务收支,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出境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2.履职期间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包括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备并得到有效遵守;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岗位职责及培训制度是否明确;是否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责任;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果等方面。3.履职期间业务运行的合规性,包括各项政策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业务开展过程中各个程序、环节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有违规经营、重大案件等方面。4.履职期间的业务经营有效性,即表现为经营绩效,主要体现为是否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是否取得预期结果;机构资产质量(不良资产升降)状况,拨备提取及盈利等重要的风险和经营指标变化情况等方面。
(二)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方式。在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可依据监管的内容并结合被监管者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履职行为监管方式,在传统约见谈话、考试、现场检查、质询的基础上,加大履职行为调查力度,对高管人员在履职期间的表现进行专项或全面了解,并作出对其任职行为的综合评价。
1.制定考评办法,进行量化考评。现行办法虽规定把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纳入任职资格管理的范围,但对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均未有明细规定。要从个人品行、工作作风、管理能力、业务经营等方面,通过指标量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履职行为考评,构建起包括任职资格审核、任职期间考核和任职资格取消的全方位、动态监管体系。2.坚持现场测评、监管评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考评工作分为现场测评、监管部门评价和专家组评审三部分分别组织评审,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对被考评人员分别给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不同评审结论,并对基本称职、不称职高管人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3加强考核评价落实,强化履职行为后续监管。要将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人征求意见,充分尊重其申辩的权力,促使考评依法合规进行。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相应的改进意见要分别送给被考评人员及其上级相应管理部门,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对未落实整改,工作无明显改进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则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整或撤换。
三、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致治之道,首重队伍;发展升级,关键在人。”黔南州州委书记龙长春说,加快黔南后发赶超和全面小康建设步伐,全州广大干部必须有激情、在状态。因此,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下决心让干部动起来,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增强敢于担当的勇气,让黔南“不仅醒得早,更要走得快”。
用实绩说话:综合分析研判筑牢“用好干部”基础
2014,对金姝来说,这是意想不到的一年。
在临近退休的当口,黔南州卫计委政策法规科科长金姝“意外”地被提拔为黔南州局副局长,成为该州“用实绩说话、不唯年龄”提拔的一个范本。
2013年以来,黔南州以年度履职测评、届中考察、专项调研、专门督查为载体,实施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选出德才兼备、实干精神足、业绩强的好干部,着力建设开放型创新型领导干部队伍。
2013年4月和2014年7月,黔南州两次采取“上评下,下评上,同级互评”多维度测评方式,对州直部门及县(市)、开发区党政正职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测评,对重要岗位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研判。
2013年9月,在一大批干部参与都匀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启动之际,黔南州委组织部与都匀市委联手,共同组织对这一重大工作进程中干部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关注。
2014年7月至8月,黔南州委组织部先后派出16个考察组深入州直部门和各县(市),开展领导班子届中考察。同时,开展优秀干部专项调研,发现和掌握一批优秀正科级干部。
“专项调研没有条块之分,也不局限于党政机关,目的就是要在更大范围内发现人才,盘活干部资源,促进合理流动。开展届中考察和专项调研是要进一步把领导班子和干部情况摸清,把各个层面的好干部发现出来、培养起来、选拔上来。”黔南州委常委、福泉市委书记(原任黔南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伟直言解读此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为有效运用届中考察和专项调研结果,黔南州制定实施了综合分析研判办法,考察调研组对届中考察和优秀干部专项调研情况分析研判,并形成报告后,州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再进行综合分析评判,达到个人自我评价、日常考核评价、实绩考核评价和综合分析研判的统一。
“其中,综合分析研判充分运用增比进位、小康建设、目标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等指标来综合衡量干部。”黔南州委组织部副部长黄怡对记者说。
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充实干部队伍,截至目前,黔南州“70后”县(市)党政正职13名,“80后”县(市)党政班子成员6名;新提拔“70后”州直部门班子成员31名,其中正职3名;新提拔的县级干部中45岁以下74人,占42.3%。干部激情得到调动,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用人导向。
干部大交流:优化资源配置让干部“动起来”
2014年10月25日,黔南州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举行。参会人员发现,与会领导多数换了新面孔,林业局“一正三副”的班子格局中,局长韦成波与另外两名副局长分别从惠水县、州委组织部、州扶贫局等单位调任。
2014年9月以来,黔南州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率先深入推进干部交流轮岗以激活干部队伍:23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215名科级以下干部“换座”;部分州直机关干部“沉底”到县以下基层单位或事业单位,乃至“横跨”至企业;基层部门或事业单位的干部“上行”到州直机关……
黄伟介绍,本次调整共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4年7-10月的县处级干部交流。第二阶段为2014年11月至今的州直机关科级以下干部交流。两个阶段共涉及干部445名,仅第二阶段调整就涉及61个部门,占州直部门的78.2%。
“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人岗相适、合理配备”是轮岗交流的第一要义。黔南州在2014年届中考察和州直机关科级干部履职情况专项考察时,专门要求领导干部填写履职情况自我评价表,并设置“个人岗位意向及理由”栏目,让干部填写“志愿”,突出干部交流意愿;在综合分析研判中突出对干部特点和适岗性的分析。
“干部交流轮岗‘牵一发而动全身’,极其考验组织人事工作的辩证法和系统战略思维”。黄伟告诉记者,总结回顾3月底结束的交流轮岗工作,“统筹”是最为醒目的关键词:
统筹政府机构改革与县市联动调整。突出全州一盘棋,打破干部部门化、地域化倾向,破除“中梗阻”,与政府机构改革和县市联动调整融合统筹。一方面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两办”督查室、外事侨务办、对台办等9个部门,并实行部门“大科室制”,整合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另一方面,进一步打通州直机关与县(市)、机关与事业单位干部之间的交流轮岗通道,避免干部交流沦为“内循环”。
统筹推进州直部门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优化和梯次配备,既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又合理使用好其他年龄段干部。不作为改非2人,不适宜现职调整岗位15人。
统筹推动干部交流轮岗,明确州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两个必须交流”的年龄段和任职年限,确定交流调整的“硬杠杠”。
统筹消化历次机改和换届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州直部门班子配备一律“不拉长板凳,不叠加整合”,行政正职是党员的部门一律不实行党政分设。
据了解,经交流轮岗调整,黔南州县级领导班子的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强化。目前,33名州政府工作部门正职的平均年龄比调整前降低了2岁,副职比调整前降低了3.2岁。
圈内外监督:用互联网方式防治“为官不为”
激活干部队伍,既要交流轮岗,也须加强干部监督。
用互联网方式给干部监督带上“紧箍咒”,成了黔南组织人事部门的又一创举。
“手机一点,工作尽显。”为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黔南州开发了“州管干部工作记实报告系统”,改以往的书面记实为电子记实、一月一记为一周一记。同时配套开发手机客户端,便于随时记录、随时查阅。
“但凡有空我总会记上一笔。”虽然从培训到使用才刚刚过去3个多月,黔南州委组织部副部长黄怡已经是使用“记实报告系统”的老手了。“所有州管干部每周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录入‘系统’,半年和年终也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录入系统。”
据了解,黔南州四家班子领导、法检两长、干部监督管理等相关人员能够通过电脑和手机随时查阅所有州管干部的工作记实情况,并可进行评价和“点赞”;部门正职、县(市、区)正职之间能互相查阅;各部门、各县(市、区)本班子成员之间能互相查阅;部门(单位)班子成员之间,县(市)四家班子成员及法检两长之间,都匀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成员之间能互相查阅,便于互相了解掌握工作情况、互相监督履职。
近年来,黔南州以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效能革命”,坚决整治“惰症”、“庸政”。
都匀市为纠正部分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倾向,进一步解决落实群众所牵挂的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广场问政”活动,在首次“广场问政”活动中,两家单位由于满意率低于70%,负责同志被市委追责免职。贵定县探索推行“干部召回制度”,对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跟踪回访,对不具备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干部进行“召回”;加强对现任科级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管理,对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进行“召回”。同时,黔南还涌现出“背篼干部”、“伙计干部”、“快递干部”等一批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