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商业银行的规则业务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碳金融;商业银行;业务创新
一、引言
在全球气候变暖对地球环境和人类生存带来的巨大威胁和挑战的背景下,世界经济正在向低碳化发展,能否成功走上低碳经济发展之路成为决定未来国家和企业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低碳金融,作为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市场手段,日渐为各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重视,预计将来在历史舞台上将扮演着颠覆经济增长方式的“拯救与创新者”的核心角色。目前,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国际碳金融市场体系逐渐完善,而我国的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也渐入佳境。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国内碳金融业务依旧存在问题,本文旨在对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且提出解决方案。
二、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现状
根据《京都议定书》规定,我国作为非附件Ⅰ国家在2012年前没有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可以将境内减排量按照清洁发展机制(CDM)转换成商品向发达国家出售。截至2011年2月,中国政府共批准2941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预计年减排5.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有953个项目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成功注册,预计年减排温室气体约2.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项目数量和年减排量均居世界第一。在如此大的机遇面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与境外国际金融公司、基金公司等在依托于CDM机制的碳金融业务上进行了合作。以国内最早加入“赤道原则”的银行――兴业银行为例,早在2006年5月,兴业银行便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合作,首推节能减排贷款产品,分两期工程为中国的节能减排项目提供了共计24亿元人民币(约合3.36亿美元)的贷款。
同时,在国内以绿色信贷业务为主打的碳金融业务初露头角。在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保监会联合的绿色信贷政策推动下,我国部分中型商业银行结合市场需求开始发出针对企业、个人和家庭的绿色信贷产品,如“绿色低碳信用卡”,服务于节能服务公司(EMC)的信贷产品。可见这些商业银行在关注经营业绩的同时,对于节能减排和环境效益以及可持续发展的低碳经济理念有了一定觉悟。但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与小型农业商业银行工作重心依旧为利润、股东利益等,对于低碳业务下的可持续发展潜力视而不见,缺乏前瞻的眼光。因此,总体来说,在存在巨大的潜在市场和机遇的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正逐步进入角色。但是除了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领跑者积极开发碳金融业务以外,其他类型银行主动参与性不高。
三、国外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现状
国外商业银行在碳金融业务方面已先行一步,绿色信贷、碳基金业务被广泛开展,并且碳金融的衍生品发展迅速。
1、绿色信贷。汇丰银行自2006年实施的碳金融战略推出了可持续发展信贷的业务,为低碳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可持续林业和农业商品有关行业开辟特别融资领域,特别为进行清洁能源和非化石燃料能源研究的客户提供金融融资和技术支持。
2、碳基金。荷兰银行推出“低碳加速器”基金,直接投资于那些未上市,但致力于降低碳排放和提高能效的公司;德意志银行成立的“德银气候变化基金”,集中投资于适应其气候变化方面取得显著进展的公司。瑞士信托银行、汇丰银行和法国兴业银行共同出资2.58亿美元成立排放交易基金。
3、其他金融衍生产品。围绕碳减排权,渣打银行、美洲银行等欧美商业银行在银行贷款、直接投资融资、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创新试验。
4、中间业务。由政府建立类似欧盟的碳排放权交易所,银行提供碳信用的登记、托管、结算和清算工作,尝试进行碳信用的借贷业务,即提供所谓“碳银行”的服务,以促进了自愿减排市场的发展。
四、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实践存在的问题
1、对碳金融的认知不深刻,参与度不高
由于碳金融的发展历史较短,来到中国传播的时间更是有限,因此国内商业银行尚未对碳金融有深入的了解,其业务的交易规则、操作方式、利润空间、产品创新以及风险管理至今没有完整的体系。由于认识不足,大部分商业银行对发展碳金融交易业务缺乏内在的驱动力,仍处于消极观望状态,不敢贸然介入其中。从下表可以看出,除了兴业银行等中型上市银行,大部分商业银行还没有积极参与到碳金融项目中来,自身发展与环境可持续发展处在相脱节的状态,与国际标准相差巨大。
2、商业银行的利益缺乏保证
(1)碳金融交易监管、规则体系尚未健全
强有力的监管是有效保证商业银行参与金融业务利益不受损的关键,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监管当局在激励发展和采用清洁技术方面缺乏清晰的监管目标,监管政策有不确定性;同时,在国际环境下各国排放交易体系的规则和监管游移不定,让银行对其可行性存在担忧;另外,CDM项目涉及的复杂的各业务主体间的法律关系缺乏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在不完善的法律法规下,无法让银行放心的将钱投入碳金融项目中。
(2)资金时间成本昂贵
较一般的投资项目相比,以CDM为例的碳金融项目时限长,且审批过程复杂,从而带来高昂的资金时间成本。在经过漫长的等待阶段之后,工程最后是否能达到预期减排效果,取得预期利润,还是要画上一个问号。因此大多数风险规避型的银行倾向于投资于收益更加确定的项目。
3、开展碳金融业务存在政策风险。
《京都议定书》作为目前全球进行碳金融交易的基础,其实施仅涵盖2008年到2012年。在2010年12月举行的坎昆会议上,与会各国曾就《京都议定书》二期承诺书进行商议。日本等部分发达国家表现出试图抛弃《京都议定书》的言行,进而实现要求中国、印度和巴西等发展中大国和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与发达国家同步量化减排的目标,这无疑是该次会议上最大的危机。一旦更多国家加入到日本的队伍中,《京都议定书》推崇的合作机制可能被颠覆,中国无法继续享受非附件Ⅰ国家的权利并且需要承担部分减排义务,此时参与长期项目的各商业银行在2012年后利润无法得到保证。即使将会有新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协定出台,《京都议定书》的第一和第二承诺期中间也可能将出现断档,政策的断档会严重影响到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
4、金融产品单一,运营机制不完善
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产品种类仅限于绿色信贷、低碳信用卡和CDM基金,这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客户群体的范围以及业务的拓宽。另外,由于金融产品缺乏创新,商业银行难以利用金融工具消除在开展业务中面临着诸多风险,如绿色信贷业务缺少风险评级工具来减少信用风险,CDM项目缺乏相关的衍生金融工具以规避在以外汇结算时汇率波动所带来的外汇风险。同时,运营机制的不完善也给商业银行带来风险,如从事期限较长CDM信贷活动的商业银行没有相应机制以解决负债的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与企业没有建立对等的信息渠道导致信息不对称;缺乏完善的内部程序和系统来处理碳金融复杂交易规则和操作模式所带来的操作风险。
五、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实践的对策
1、广泛开展碳金融产品的开发创新
商业银行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活动,如:设立与碳减排相关的投资基金,对减排项目进行直接或者间接投资,开发碳掉期交易、碳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 另外,商业银行应增强碳交易中间业务创新能力。发展碳交易、财务顾问、融资担保、咨询、为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等中介服务业务。银行可以通过广泛而丰富的金融产品来开拓市场,扩大参与机构数量,以新的投资渠道吸引投资者。如推出低碳理财基金类投资产品、发型低碳信用卡等业务,以增加受众人群,取得更多利润。
2、制定完善的运营机制
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银行的运营机制,要建立内部电子操作系统以便处理各种复杂的碳交易业务,并且出台严格缜密的操作规则以防止操作风险。各商业银行还可以利用其遍布全国各地的网点建立有关企业资源库,一方面可以防范信用风险,另一方面可以成为其营销的资源库,便于寻找与碳金融合作对口的目标客户。
3、积极参与国际碳金融业务
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应尽快加入《赤道原则》和《银行界关于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等有全球影响力的规则,以约束自我,实现往可持续发展方向的转变。同时,须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合作,如与其他知名商业银行共同建立碳基金等。通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向其他机构学习经验与方法,提高国际知名度,分散风险,收益共享。并且我国银行与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在合作中有了利益的共同点,可以一定程度上保障我国在碳排放权等问题上的利益,提高国际话语权。
4、防范低碳金融业务风险
低碳金融属于新兴业务领域,银行必须注意防范低碳业务经营中的各种风险,以确保业务稳健开展。商业银行应把握行业变化的趋势,将信贷资金配置到低排放、高能效并能在整个产业生命周期中持续保持竞争力的企业上来。另外,利用各种碳金融衍生产品来加强其风险控制能力。例如:在CDM项目贷款中,银行可以以碳权即CERs的收益权作为质押发放贷,或实行必要的套期保值以防范汇率变化的风险;在提供贷款中以分期投入资金、银团贷款等方式降低贷款的信用风险。商业银行还应有专业性的法律咨询机构作为法律辅助,来弥补其开展碳金融业务的经验不足。
5、完善银行组织结构,建立人才储备库
商业银行应成立以及完善环境相关部门,负责碳金融的业务开发、市场营销与推广以及制定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银行应该在现有人力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对内部展开培训,对外部广泛招募具有相关经验和背景的人才,成立属于自己银行的人才储备库。
参考文献:
1.翁清云、刘丽巍.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实践的现状评价与发展对策[J].金融论坛,2010,(9)
2.段兵.气候变化与银行业发展:影响、现状与战略[J]. 金融论坛,2010,(9)
3.曾刚,万志宏.国际碳金融市场:现状、问题与前景[J].国际金融研究,2009,(10)
4. 任卫峰.低碳经济与环境金融创新[J].上海经济研究,2008,(3)
5. Stern, N. 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The Stern Review[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Press, 2007
本文就目前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国际化经营状况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障碍,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策略,旨在全面推动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发展。
【关键词】
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策略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逐渐融入到国际经济秩序中来,我国银行业也顺应潮流,正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金融业逐渐拓宽发展渠道,中国商业银行也不断创新金融服务和体系,正逐渐加快国际化进程,使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经济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
1 中国商业银行国际化的必要性
近年来,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和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在此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要谋求长远发展,在国际市场掌握主动地位,就要加快推进商业银行国际化进程。从自身增值战略、服务对象需求以及行业长期发展趋势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是迫切而必须的。
1.1符合金融规则国际化的一般要求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经济发展的国际化趋势逐渐明显,我国商业银行要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成为世界经济的一部分,在经营过程中就要严格遵守国际统一标准和规范。
1.2中国居民的跨境消费呈大幅增长趋势
2013年8月,《2013年中国游客境外旅游报告》由全球酒店预订网站。报告结果显示,中国居民在过去一年的境外旅游消费高达1020亿美元,较同期增长40%,目前已经成为最大的旅游消费市场,中国居民对跨境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由此,中资银行要加大改革步伐,积极推进国际化进程,不断满足中国居民的消费需求,否则,新的海外市场难以拓展,高端客户也可能随之流失,给银行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正是由于跨境消费的增长,我国商业银行要不断提升其金融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加快国际化进程。
1.3中资银行迫切需要提升其国际竞争力
WTO协议规定,自2006年起,我国要逐渐取消对外资银行的限制,外资银行享有国民待遇,并可以依法向中国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最近几年,我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外资银行纷纷涌入中国市场。我国为外资银行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它们已初步形成在华经营格局,逐渐熟悉并融入到我国的经济环境中,外资银行在专业背景及来源上有着多样性和广泛性的特征,我国银行可以加强吸收和借鉴,建立起多元的银行发展体系,从而从整体上提升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力。
2 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进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最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程度显著提升,但是与知名的区域性银行和国际性银行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以下对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进程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
2.1业务国际化存在的突出问题
首先,国际业务发展缓慢,比重低。相关资料显示,我国银行本外币增长主要依靠本币存款的增长,外币存款长期处于负增长状况;同时,外币存款在本外币存款中所占的比重严重偏低,且这一趋势正进一步蔓延。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在国内业务发展和国际业务发展上失衡,国际业务水平亟待提升。其次,海外业务品种较为单一,客户源十分有限。我国商业银行海外分行主要负责提供拆放、贷款以及存汇兑业务,品种单一,经营模式陈旧,业务规模和品种较小,创新能力不足,难以满足当地客户的需求,发展缓慢。
2.2机构国际化存在的突出问题
首先,在地区网点的布局上较为单一。目前,包括中国银行在内的海外行网点多集中在少数一部分地区,很少有机构设在金融中心城市。由此,我国海外银行很难融入到国际经济市场,其发展空间十分有限。其次,机构设立形式较为单一。中国商业银行在海外设立机构的一般模式和常用模式即建立全资子公司或者分行,严重阻碍了商业银行的国际化进程。第一,受资金等因素的制约,网点不可能在一个市场设立多处,这就造成了营业网点上的不足;第二,当地银行比我国的海外机构更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因而在发展业务和拓展客户方面有着显著优势,这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在当地的发展。
2.3管理国际化存在的突出问题
首先,缺乏国际化战略眼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不断进行经营体制改革和创新,金融业积极顺应对外开放的战略要求,自此,银行管理层才不得不转变传统的经营策略,被迫进行银行国际化。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在制定未来发展计划时缺乏战略眼光和国际化构想。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的管理层不断变更,战略部署也具有极强的不稳定性。其次,管理手段陈旧、落后。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化经营中缺乏有益经验,管理手段和方式较为落后,在管理海外机构时往往照搬国内经验,缺乏实效性。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要不断更新管理手段和方式。在人事制度上,国内总行负责委派海外机构的管理人员,人员定期会被调回,这不利于管理人员熟悉业务及环境,对银行的长远发展极为不利。
3 推动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的战略部署
就实际情况而言,我国商业银行要实现国际化经营,开拓广阔的海外市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从各方面努力。
3.1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要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参与到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中,就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并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首先,明确划分人员职责,保证运作的规范,最大限度的发挥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的作用;监事会积极监督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的工作;经营管理层制定完善的经营策略并将其落到实处。其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各项规范,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严格遵守市场规范,建立起现代化的银行治理结构。最后,进一步完善激励及约束制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实现薪酬、职务与考核的有机结合,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为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2不断提升机制再造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首先,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我国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部门和业务的载体作用,坚持权利的制约和平衡,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监控体系。第一,在各商业银行内部要建立相对独立的审计稽查部门;第二,设立部门组织结构时坚持权利的制约和平衡原则,使其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第三,将授权经营和等级管理渗透到业务部门和机构;第四,建立专门的风险监控委员会。其次,改进人才管理办法。要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组合,为银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同时,加强绩效考核,完善绩效评估体制,将员工个人薪酬与考核结果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最后,不断提升业务创新能力和水平。我国商业银行要加快国际化进程,就要加强业务创新,在金融产品的设计和选择上不断努力。积极引进货币市场类产品、外汇资金交易类产品以及贸易融资类产品等,同时,坚持从银行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及经营水平出发,选择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产品序列。
3.3积极融入国际市场的大潮,改进境外机构管理办法
最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逐渐将分支机构开设到各国际金融中心,所以银监会要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加强对中资银行的管理。首先,要时刻将风险控制放在关键位置,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中国商业银行要不断转变管理方式,牢固树立风险控制和防范意识,建立起完善的风险识别、检测以及控制管理体系,做到权责明确,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其次,主动学习国际先进管理办法和规则。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商业银行要熟练掌握国际惯例,了解分支机构所在国法律,借鉴并学习知名区域性银行及国际银行的优秀管理经验,能运用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自身的监管水平和管理能力,从而提升其国际地位。
3.4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实现经营人才的国际化
中国商业银行要推动国际化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就要贯彻并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实现人才的国际化,需要从两方面着手:第一,培养国内专业人才,既熟悉现代金融运行规律,又充分掌握国际金融运行规则;第二,加强人才的引进,在全球范围内招聘优秀职业经理人。我国商业银行要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从境外引进先进管理人才,他们一般具有良好的从业经历和专业知识,具有战略性眼光,能为商业银行的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和活力。只有这样,我国商业银行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落后的管理思想和经营理念,从而不断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从整体上推动中国商业银行的跨越式发展。
3.5积极面向全新的市场,确定新的战略驱动力,推动各项业务的持续发展
在当前的国际潮流下,我国商业银行要开发新市场、拓展新业务,就要积极融入国际化发展战略中。而要有效实现国际化战略发展要求,就要坚持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坚持循序渐进原则。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经营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我们在发展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发国际新业务。第二,区域发展原则。我国商业银行在设立海外分行时要有意识的向金融中心倾斜,。尽管这些地区的金融管制政策较多,成本相对较高,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们能够主动创新,吸收其先进的金融管理经验。第三,地域扩展原则。我国商业银行要在金融中心设立分行,及时了解最新金融信息,而且金融中心一般拥有较好的法制环境和制度,银行方面承受的风险较小,有利于实现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经营。
4 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经营任重而道远。未来,我国商业银行将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提升其整体运营水平,从而为中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李娟.略论商业银行国际化营销[J].价值工程. 2013(23).
关键词:保理业务;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贸易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8-0031-05
一、保理概述
(一)保理的概念
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理公约》对保理的定义,是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商业银行或专业保理公司)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贸易融资、资信调查、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坏账担保等服务。
(二)保理业务的产品体系及特点
目前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主要产品体系见下图1:
保理业务主要针对赊销(O/A)或承兑交单(D/A)方式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保理服务,和众多类似的传统结算及融资手段相比,是一种综合创新,符合市场需要,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如国际保理相对于信用证等传统结算工具而言,可帮助进出口商扩大营业额、控制风险、节约成本、简化手续和增加利润(详见表1、表2);再如出口保理与出口信用保险相比,则具有信用保障高、索赔手续简单、理赔时间短等优势(详见表3)。
二、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的发展现状
我国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发展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各家银行之间保理业务发展不均衡。从表4可以看出,前三位和后三位银行的保理业务总量差距明显。二是各家银行保理业务发展侧重点各有不同。国际保理业务,招商银行一枝独秀;而国内保理业务,光大和浦发则优势明显。三是各家商业银行对保理业务的重视程度不一。具体表现在各个商业银行加入FCI的积极性上。1988年中国银行在我国率先推出国际保理业务,并于1993年成为我国首家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会员。随后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也纷纷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并先后成为FCI会员。而上海银行、深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以及华夏银行加入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的时间就相对晚得多,至今依然有很多商业银行未能加入,体现出不同银行对保理业务的不同态度。
(二)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保理业务在发达国家已是一项非常成熟的业务,在国际结算中占有的比重大大的超过了其它的结算方式,但在我国还是一项新业务。虽然近几年我国的保理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但是无论是总量上还是质量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经营范围狭窄、品种较少、规模很小,阻碍了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 1 宏观政策方面。 一是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1988年5月,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通过了《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理公约》,这个公约是截至目前,对国际保理业务最具权威的各国公认的最高法律框架文本。保理商组织也制定了一些系统的法律规则和文件,适用于组织成员及与成员进行保理交易的其他人,用以规范和保证保理服务的标准化和高质量,同时也明确和简化了成员从事保理业务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法律程序,当保理交易发生争议时,组织也是依据这些法律规则和文件进行仲裁。这些法律文件中最重要的是GRIF(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由IFG和FCI共同制定,是当今全球通用的国际保理业务基本规则。尽管我国早在1992年就开展了国际保理业务,并接受了《国际保理公约》和《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但由于这个公约和规则是依据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习惯和风俗等制定的,不能直接指导和监督我国保理业务的具体实施。但到目前为止,国内尚未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符合国情且操作性较强的保理业务规章制度和法律体系,这样会出现一旦发生保理业务下合同纠纷时,监管和司法部门则较难区分作为保理商的银行和客户的责任并维护他们的利益,这种状况明显不利于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债权让与问题。从《民法通则》到《合同法》,我国债权让与制度虽然逐渐趋于科学合理,但是,关于保理商的从业资格问题、债权多次转让时的冲突问题等等,法律规定仍然是空白,出现了与保理业务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滞后现象。因此,我国当前急需建立指导保理业务顺利发展,并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法规,改变目前我国开展该项业务无法可依的现状。以此引导更多的企业开展保理业务。推进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
二是信用环境有待改善。在成熟的保理业务中,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应有较全面地了解,以防止企业把一些不合法的或根本无法收回的债权转卖给银行。而我国信用体系尚未形成。信用环境恶劣,企业欠债不还。逃废银行贷款,通过假票据欺诈银行的事件屡见不鲜。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商业银行面临较大的风险。事实上,国际保理业务是建立在买卖双方赊销或承兑交单方式基础上的结算和融资相结合的一种业务,所以尽管作为保理商的银行事先己对进口商的资信进行了调查与评估。并规定了信用额度,但银行保理商所承担的风险仍然很大。实际保理业务中,如果发生进口商以各种理由拒付货款,或进出口商串通一气欺诈银行,银行的风险就变得相当大,再加上我国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国外行较少,在世界各国分布也不均匀,所以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不能很好地掌握国外客户的情况,致使在办理保理业务时面临的风险更大。
三是监管制度过于审慎。我国商业银行在从事保理业务的时候,已经尽量减轻自己所承受的风险,尤其是银保合作以后,引入的保险公司进一步弱化保理银行的风险。特别是出口双保理业务,对出口保理商银行而言基本上已经是无风险操作了。但是,监管当局依然还是把保理业务视为一般贷款甚至是信用贷款进行风险资产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对风险资产足额计提拨备,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积极发展保理业务的积极性。
2 客户方面。
一是信用观念相对落后。对保理业务缺乏了解是保理客户面临的一大问题。一方面,长期以来,由于受汇款、信用证等传统结算模式的限制,我国出口企业还不能适应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保理业务,从交易观念上阻碍了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出口贸易中仍有大量的纺织品、服装、手工艺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这些商品主观检测性强,容易引发合同纠纷。而在保理业务中当买
卖双方对产品有争议或者买方挑剔产品质量时,保理商通常不承担付款责任,这使得部分企业认为保理业务对卖方利益保护不够,进而影响了我国保理业务的交易量。
二是信用管理水平比较低。众所周知,在保理交易的具体操作中,最为核心的内容是应收账款的转让。在实务中,最需要加强管理的也是应收账款。但是,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水平相对较低。据有关研究资料显示,美国企业应收账款的平均坏账率是3%,而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的平均坏账率则高达14%。
3 银行方面。
一是目标客户选择略有偏颇。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的保理业务都是以大型企业为主,使得大型企业在与银行的合作中处于优势地位,结果是银行的保理业务利润越来越低,而风险却越来越大。由于中小企业资金有限,财务管理能力较差,信誉不高。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弱势地位。这就决定了他们对保理的需要和依赖性更强。但目前我国一些银行一般规定只对重点客户也即统一授信为A级以上的企业提供保理服务,大多中小企业被排除在外。如果银行把客户定位在中小企业。其好处是不言而喻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迫切需要得到贸易融资和信用担保,而融资渠道和手段则非常有限,若得到保理商的支持,将会如虎添翼,保持更快的发展态势。对商业银行来说,中小企业讨价还价的能力相对较弱,银行的利润回报较多,同时中小企业也能带动银行其他业务的发展。
二是专业人才缺乏。国际保理业务是银行为企业提供的一项综合性的金融服务。具有国际结算、融资、信用担保、现金流量管理等多种功能,且涉及到国际贸易、银行、法律、计算机等多个业务领域,因此要求从事国际保理业务的人员不仅具备熟练的英语、计算机操作能力,还要有较丰富的国际金融、法律知识,熟悉相关国际惯例、国际贸易交易规则和习惯等。目前,我国较大的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开办了国际保理业务,从业人员相对比较专业。但大多数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开展并不普及,从业人员大都未经过专业的业务培训,其对国际协定的不了解、业务经验不足、国际交流的缺乏、实务操作较少等因素也制约了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从而影响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迅速发展。
三是软硬件设备有待进一步完善。国外商业银行大都是FCI的会员,统一使用FCI所启用的EDI通信系统,利用全球数据交换网络传递信息。我国虽然已有十几家银行加入了FCI,但电子设施等硬件设备落后,软件质量不高,降低了业务效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保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另外,在保理业务内容上,我国多为到期保理,当进口商到期未能付款时,保理商在到期后第90天才无条件付款给出口商,这有悖于国际上通行的融资保理做法。在保理业务范围上,我国基本限于出口保理业务。而这些都极大限制了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
三、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积极发展保理业务的几点思考
(一)宏观政策方面
1 建立健全保理业务立法。
国际保理业务作为一项金融服务,无论是从宏观角度还是从其微观发展的角度来看,都需要有一套完整规范的法律制度与之相适应。我们建议:一是与银行法律同步,参照国际惯例,制定出一份全国统一的严格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进、出口保理业务协议》,从而有效保证国际保理业务的顺利发展;二是金融监管当局要依据《国际保理公约》和《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尽快制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际保理业务管理法规和操作细则,并加强对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监管,推动我国保理业务快速健康发展。 2 进一步优化信用环境。 采取措施积极推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国家可通过加强信用管理教育、培育信用管理机制、加大信用违规惩处力度来推动这项工作,尽快研究制定并出台关于征信数据开放和征信数据使用规范的法律、法规。同时,建立或授权建立资信数据统一检索平台。银行应对企业进行数据收集、信用评级。这既是调研和数据库建设的需要,又是对培育资信管理公司的扶持。同时要整顿市场,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加大新闻媒体对不法企业的曝光力度,为保理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宏观环境。 3 不断完善监管环境。 一方面,监管当局不应该继续把保理业务作为和贷款一样的信用业务进行监管,给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保理业务也不应仅仅局限于商业银行,政府应该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允许并鼓励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保理业务。促进市场竞争,提高保理机构的竞争能力。鼓励保险公司介入,进一步解除银行的后顾之忧,推动我国保理业务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客户方面
要改变信用观念,提高对保理的认识,充分利用其优势,一方面,可以在一定时期提高自己的产品销售量,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扩充自己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自己的品牌知名度。另一方面,还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信誉度,通过长期稳定的业务,提高自己的信用评级,从而建立和银行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自身不断做大做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另外,销售商可以建立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系统,对本企业的业务往来进行记录,最大程度上降低风险,尽享保理业务的便利。
(三)商业银行方面
1 重新定位市场。
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应该在关注国有大中型企业客户的基础上,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关注力度,使之成为中小银行未来最主要和坚实的合作伙伴。因为从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实际出发,在银行网点设置和规模效应上,还是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有较大差距。所以,更应该把眼光放在成长潜力更大的中小企业身上,一方面可以在合作的过程中降低银行的风险,另一方面,还可以开拓这个不可小觑的未来市场。
2 完善针对保理业务的授信机制,
近年来,随着国内各家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加强,普遍实行集中统一授信机制,保理业务也被纳入统一授信的范围,或被要求资产、财产抵押,这一做法不仅和保理业务的国际惯例不符,也使得保理业务最大的优势――融资功能优势丧失殆尽,极大地阻碍了保理业务的拓展。对此,银行应采取额外授信,降低保证金比例等方式,充分发挥自身系统性的资信管理优势,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授信管理机制。 3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任何金融创新都应把防范经营风险放在第一位。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能否合理控制风险,是保理业务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效益的基础。一般而言,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买方或卖方客户信用风险、应收账款质量风险、买方保理商风险、业务操作风险、出口商f或销售商1履约瑕疵风险、进出口商关联关系所导致的追偿风险、强制追偿方面的风险、法律适用方面潜伏风险等。此外,个别银行还面临着由于未加人FCI而造成的与国外进口商、保理商的信息不对称风险。
在保理交易的具体操作中,最为核心的内容是应收账款的转让:实务中,出现法律问题最多的也是应收账款转让的有效性。所以在实务操作中,我们更应该加强对应收账款转让的审核。首先。严格审查合同是否具备可转让性。其次。严格审查应付账款是否属于有效转让。再次,充分估计合同后续履行对转让的影响。 4 进一步加强业务创新。 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应该不断丰富保理业务品种。加大产品创新,使之成为一个业务亮点,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如建设银行于09年8月开始试点中小企业集合保理业务,这项创新业务避免了银行与中小企业点对点开展保理业务的巨大成本耗费,集合保理的模式,增加了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能力。银行也可以批量发放贷款,促进了银企双赢。 5 加大营销宣传力度。 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增强营销意识,加大国际保理业务的宣传和推介,扩大保理业务的影响力。要进一步加大对目标产业、目标客户的市场宣传和营销力度,通过开办企业培训班、上门宣传讲解、实施尝试期优惠费率等手段,让更多的企业和商家了解保理业务、选择保理业务,并使企业充分认识到,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只有采用更加方便的方式开展贸易才能占领并扩大市场,这样银行开办保理业务的基础才能坚实牢靠。此外,中小商业银行还可以积极尝试在国内贸易结算中开展保理业务,为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创造条件。积累经验。加大营销宣传力度的同时,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还应该重视品牌建设问题。如中行的“融”字系列保理产品,民生的“民生保理”,光大的“阳光保-。招行专为中小企业设计的“账权兑”等特色保理品牌等。
关键词:银行;表外业务;监管创新。
一、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监管的意义。
随着表外业务,尤其是金融衍生市场的不断发展,各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加大。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衍生产品市场上的巨额亏损事件屡屡发生。这些巨额亏损事件的背后隐含着许多发人深思的问题。商业银行创新业务在给全球经济带来巨额收益的同时,也使商业银行外部金融监管的有效性被大大弱化。相对于不断飞跃发展的银行业务创新,商业银行外部的监管措施明显的跟不上步伐。由于商业银行自身的原因以及外部事件的风险干扰,使得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受到冲击,商业银行破产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件给人们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那就是在不断创新的现代市场经济中,除了商业银行自身应该进一步加强内部风险防范措施之外,外部金融监管机构应对银行业实现有效的监管。
国际银行业不断发展的实践表明,稳定和高效的商业银行监管目标对于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使商业银行的资金得到合理的配置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才能使商业银行既能提高经营效率,又能保持稳定发展,使两者实现动态平衡,并且实施有效和最低成本的监管,是目前商业银行监管创新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国际银行业业务监管模式。
在银行业监管发展的历程中,由于各国不同的历史背景、不同的民族文化、不同的政治法律环境以及不同的金融发展状况,使得不同国家商业银行的监管模式存在较大差异。目前,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的监管机构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由各国财政部进行监管,二是由各国中央银行进行监管,三是由专门的商业银行监管机构予以监管。
而且,各国商业银行监管机构并不一定都直接对商业银行执行监管职能,是否直接执行监管职能要视各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状况而定。因此,各国商业银行监管执行机构又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由以上介绍的商业银行的监管机构来直接执行监管职能。实行这种监管的国家有中国、日本、新加坡等国。第二类是由商业银行的监管机构和其他机构一起共同执行具体监管职能,如美国、加拿大和法国等国就是这种情况。第三类则是由商业银行监管机构授权监管执行机构来对商业银行执行具体监管职能,如英国就属这种情况。那么,按照商业银行监管机构的数量和性质来划分,各国商业银行监管可区分为三种模式。
(一)一元化监管模式。
一元化监管模式主要是指由一国单一的中央银行或者是专门的某个监管机构来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督管理,权利较为集中。属于一元化监管模式的国家既包括像英国、新西兰、葡萄牙、荷兰、奥地利、卢森堡、意大利等这样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又包括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如埃及、巴西、印度等国。在社会主义国家,由于长期实行单一的计划体制,金融结构较为简单,所以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国家内部未曾专门设置监管机构来对商业银行进行管理。直到 20 世纪 70 年代以后,随着世界经济的改革与发展,许多社会主义国家才纷纷开始建立专门的中央银行,并由央行来对国内商业银行实行监督和管理,所以,也属于一元化监管模式。
(二)多元化监管模式。
多元化监管模式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监管机构共同对国内商业银行实施监督和管理。根据监管权限的范围是归中央还是地方所有,又可将多元化监管模式划分为两线多家监管模式和一线多家监管模式两类。
两线多家监管模式。
两线多家监管模式中的“两线”是指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两条线。“多家”是指有不只一家的监管机构来对国内商业银行的经营实行监督。全世界实行这一监管模式的国家并不多,主要是些实行联邦体制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国采用它。在美国,联邦和各州都有权对国内商业银行发照注册并实施监管。
联邦一级的监管机构共有八个之多。它们分别是联邦储备体系、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财政部货币监理署、证券交易委员会、联邦住房放款委员会、国民信贷公会管理局、国民信贷公会保险基金、联邦储蓄贷款保险公司。其中,联邦储备体系负责管理在州政府注册的属于非会员银行的商业银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负责管理在州政府注册的属于会员银行的商业银行,财政部货币监理署负责管理在联邦政府注册的国民银行。这三个主要商业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能和监管方式基本相同,只是负责的范围不同而已。
2.一线多家监管模式。
一线多家监管模式是相对于两线多家监管模式而言的。这种监管模式的权利较为集中,由中央统一管理。中央一级又分别由两个和两个以上的机构来具体执行对国内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采用这一模式的国家主要有日本、德国、法国等国。
日本财政部的银行局和国际金融局是国内商业银行的主要监管机构,但日本中央银行与这些机构紧密协商,共同完成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任务。在德国,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主要是由联邦财政部代管的德国联邦信贷机构监督局和德国中央银行密切合作,共同行使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职能。法国财政经济部和法兰西银行作为管理全国金融业的最高政府机构,行使对整个金融业的决策和管理,但商业银行的具体监管工作则由国家信用理事会、银行规制委员会、信贷机构委员会和银行委员会分工负责。
3.跨国化监管模式。
跨国化监管模式是指对跨越国界的经济合作区域内的商业银行实行统一的监督和管理的模式。采用这种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是跨国的西非货币联盟和中非国家银行。如西非货币联盟,它独立于各成员国政府,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实践中坚持统一的银行条例、统一的准备金率、统一的外汇储备,并统一规定各国商业银行的贴现总量。此外,它在每个成员国的机构还负责各有关国家地区性业务,并监督和管理该国商业银行体系。总之,各成员国执行统一的金融章程。
三、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模式。
我国目前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监管主要是实行以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为主,商业银行行业自律管理和社会中介监督管理为辅的监管模式。银监会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中间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规定,以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定期监管与非定期监管等手段,通过商业银行管理档案、风险监管档案、风险状况的定期通报 以及特殊情况及时通报等形式,强化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的监督与管理。同时,通过建立同业公会,强化行业自律。并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提高商业银行监管的透明度,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稳定健康的发展。
但是,由于中国银监会2003年4月才正式履行原本由央行承担的对银行金融机构统一监管的职责,因此,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的银监会在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不够健全,监管手段缺乏灵活性、规范性,同保监会、证监会两大监管机构的协调监管方面仍未取得实际的效果等。这些问题都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四、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创新的发展趋势。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创新在内涵上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对表外业务进行监管创新绝不仅仅是简单的放松管制,而是应该对其重新建立新的管理规则。监管机构在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尤其是创新产品进行监管时应该在全面、慎重评估的基础上采取更多有利于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走向规范化的监管创新手段。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产品创新的日益活跃,金融监管创新的任务也越来越重。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原有的运作机制已难以适应变化了的金融运作需要,落后的管理体制已成为商业银行创新和发展表外业务的障碍。因此,要想推动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不断发展,就必须对那些落后的监管体制、运作体制、人力资源配置体制进行改革,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创新与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建立新型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体制。
西方发达国家在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创新与发展的过程中大多经历了“监管—放松监管—再监管”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反映了世界各国在表外业务监管实践中的深化。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表外业务的迅猛发展,客观上也要求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监管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控制系统,而应该是一个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具有系统性、规范性、有效性的金融监管调控体系。这个监管体系应能使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实现监管目标的超前性、监管手段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监管过程的连续性、系统性等要求。为了达到这一要求,我们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监管创新经验的同时,也应该努力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表外业务监管体系。
构建功能性创新监管模式,强化表外业务监管的法制建设。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不断创新与发展,其业务范围已涵盖证券、保险及银行各业。而对于银行、保险、证券业务的监管,目前在我国是分别由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来进行分业管理。当存在表外业务创新产品的交叉业务时,三大监管机构就存在着无法实现共同协调监管的问题。为此,应该考虑构建一个专门的裁定机构来对表外业务创新金融产品的功能进行分析定性,以便能够及时地解决创新产品的监管归属问题。功能性创新监管的组织架构见图1 所示。
这种组织构架的创新也符合国际银行业经营日益综合化的客观要求,以及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未来的发展趋势。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我国就可以建立这样一个由金融监管委员会领导下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相统一的综合监管体制。
另外,为了促进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体制的构建,还应该进一步地健全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法规的建设,增强表外业务监管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保障金融业的稳健运行。
2.健全商业银行的互律监管系统,促进同业稳定健康发展。
银行同业工会是一种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民间管理组织,它通过行业内部管理,有效地避免商业银行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促进同业之间彼此的理解与合作。他能够帮助监管部门加强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沟通,在金融市场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有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有序竞争。我国在 2000 年 5 月也成立了中国银行业协会。该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银行业自我约束体系的进一步成熟。随着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产品的不断涌现,中国银行业协会应在不断完善表外业务产品的交易规则、职业道德标准,规范同业经营行为、协调行业交易纠纷等方面作出进一步地努力,以便更好地促进银行同业间的相互监督约束和合作交流,使同业公会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3.强化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提高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的透明度。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时刻都会受到公众的关注和社会舆论的评价。因此,建立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系统是完善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体系的有效办法之一。这个系统可以通过建立社会举报和具体的查处程度来形成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威慑力,督促商业银行合法合规经营表外业务产品。同时,还可利用一些社会监督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对商业银行经营表外业务进行间接监督。社会监督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对外公布的表外业务财务数据的可信程度,并有助于社会有关方面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开展情况、经营绩效和风险程度有一个较为理性和准确地判断。
(二)构建与外部监管体系相适应的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内控机制。
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发展经验证明,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哪怕外部监管再有效力,也不可能有效的防止金融风险。当今,随着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的业务日趋复杂多变。无论是金融监管当局、行业公会还是社会监督都只能对商业银行进行非现场检查和非定期的现场检查,无法替代商业银行在日常业务中的自我约束。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创新的首要任务。
(三)建立有效的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市场约束机制。
市场约束是保证商业银行体系在整体上长期、安全、稳健运行的必要条件,也是现代商业银行监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国表外业务的监管创新在建立监管体系时,也要充分发挥市场约束机制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经营风险的控制作用,把建立健全商业银行资信评估制度作为完善商业银行监管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建立健全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信息披露的运作机制,如建立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定期信息披露制度,不仅披露商业银行风险和资本充足率的状况,还要披露其风险评估和管理的过程,使商业银行能够保持审慎经营。另外,还应加强媒体的监督,通过媒体的客观真实的报道,及时披露和发现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经营过程中的问题,以形成强大的市场约束。
(四)加强国际间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的合作与交流。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到来,各国的金融监管已纳入世界金融体系,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国际间监管的交流与合作。我国表外业务创新工具的市场交易目前已跨越国界。同时,随着我国进一步放松对 外资银行的准入及业务范围的限制,我国境内外资商业银行也开始将更多成熟的表外业务产品投入到国内市场。这势必增加了我国政府及金融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交易活动的监管难度。为此,我国在商业银行监管创新的策略上要注意从国际银行的整体发展来考虑商业银行监管的政策取向。同时借鉴和吸收国际最新监管理念和经验,提升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水平。
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加强国际监管的研究,增进与各国监管当局的交流与合作,充分交换有关信息,从而提高我国监管当局对表外业务的国际监管能力,有效防范金融衍生产品跨国交易的金融风险。其次,要重视与国际金融组织之间的合作,适应国际银行业监管发展的潮流和变化。在制定有关表外业务的法规政策及管理条例时,要注意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这样,既有利于有效制约外资银行及境外银行分支机构在我国从事各种高风险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世界各国对我国金融监管能力的认可。最后,要借鉴国外先进的银行监管理念和技术、方法,培育一支熟知国际银行表外业务规则管理、擅长表外业务国际监管合作的具有综合素质的监管人员队伍,以全面提高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监管水平。
参考文献
[1] 辛子波。银行监管体系的国际比较[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胡怀邦。 银行监管: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一、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外部环境
(一)世界金融一体化,竞争环境的国际化。中国履行WTO的开放承诺后,实质上是对本国经济金融实现全面开放,这意味着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经济金融交往更加的密切,国与国在经济金融方面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从本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看,开放带来的最直接的表现是国内金融业在世界金融业的波动冲击下不再可能独善其身,中国的金融业将更多的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从而给正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从竞争环境中看,原本的竞争环境发生了根本转变,即由本土化竞争转变为国际化竞争。换言之,承诺开放前,中国银行业的竞争指的是国内商业银行之间在国内的“游戏规则”下展开的;承诺开放后,随着银行业的全面开放,本土银行市场竞争将逐渐呈现出国际化的特征。这集中表现为:一是竞争规则的国际化,国内商业银行将更多地参与到国际市场,将必须按照国际规则办事;二是竞争对手的国际化,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进入国内市场,在国内市场上与本土银行展开全方位的竞争;三是资金价格的国际化,资金自由流动和国内外金融机构之间交往的日益频繁使得国内资金价格逐步向国际资金价格靠拢,那种国内资金价格与国际资金价格相差悬殊且互不影响的现象将不复存在;四是服务的国际化,国内商业银行只有提供国际化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才能抵挡住来自外资银行对客户的争夺;五是产品的国际化,外资银行的进入带来多样化的银行产品,客户只要在国内市场上就可享受到国际化的银行产品。
(二)银行全能化经营趋势逐渐显现,替代市场发展迅速。银行全能化经营是国际银行业发展的通行做法,也是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方向。虽然目前商业银行仍不同程度地受到严格的分业经营限制,但银行系基金公司的出现、金融控股公司规模逐渐扩大等均表明这一趋势逐渐显现。承诺开放后,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将进一步加快银行全能化经营的步伐,城市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受到巨大的挑战。银行的全能化经营来自于市场的需求,而替代市场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了这一步伐。替代市场简单来说就是对商业银行某些业务具有替代效应,对银行客户直接产生分流的。比如,保险、基金、证券市场,尤其现在的证券、基金市场发展迅猛,股市正处于牛市的格局,大量的资金涌入基金、证券市场,替代市场的迅速发展给城市商业银行带来了直接的冲击和挑战。
(三)国内竞争对手的转变。城市商业银行在国内的竞争对手中转变最大的是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已经初步完成,股份制商业银行已基本完成转型。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纷纷成功上市,建设银行还于2007年10月回归A股,农业银行的改革也正在加快进行中,国有银行正在朝着市场化运行机制转变,正加快建设现代金融企业。这对无论是规模、资金、人力资源等都处于相对竞争弱势的城市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造成巨大的压力。
二、城市商业银行生存需要填补的四大缺口
(一)人才缺口。竞争的本质是人才的竞争,是人力资源战略管理水平的竞争。人才是城市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基础,如果人才缺口得不到填补,那城市商业银行在复杂的竞争环境中将处于绝对劣势。之所以将人才提升到城市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第一要位,主要是因为城市商业银行的成立大多是由城市信用社改制而来,所以继承了大批信用社时期的人员,其人员整体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普遍偏低,虽然经过几年的发展,情况有所好转,但问题依然比较严重。所以,城市商业银行需要一方面培养和提拔信用社时期留下的优秀人才,一方面要灵活运用各种方式从高等院校、大银行和社会各界引进大批经营管理人才,使城市商业银行的人才结构和整体质量得到改善,填补人才缺口,这样才能使其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以人为本、重视人才、尊重人才是城市商业银行得以生存的关键。
(二)核心竞争力缺口。城市商业银行一个普遍的问题就是核心竞争力缺乏,市场竞争力薄弱。在资金规模上,城市商业银行无法与五大国有银行相抗衡,在技术、产品、创新等领域也无法同股份制商业银行匹敌,而完全开放后,外资银行的涌入则进一步恶化城市商业银行的生存环境。如果城市商业银行不能尽快填补核心竞争力这个缺口,那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城市商业银行的前途堪忧。
(三)市场定位缺口。所谓市场定位,就是用于将自身与其他同业竞争对手区隔开来的产品或业务,这些产品或业务通常是这家银行具有的比较优势。诸多经营超过百年的跨国公司案例表明,核心竞争力来自于市场定位下的长期专业化经营。这就是说,只有制定清晰的市场定位,并且以此来指导业务的发展,才有可能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伊始就确立了“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然而,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由于投资收益及成本核算等问题并没有坚持这一市场定位,未能在上述业务领域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形成自己的特点。近几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大银行,以及逐渐涌入国内市场的外资银行有加大对零售业务、中小企业业务开拓的趋势,而这些领域是城市商业银行具有传统比较优势的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城市商业银行的竞争成本,给城市商业银行造成了巨大压力。城市商业银行在市场定位上的缺口需要及时填补,否则在未来的发展中会迷失方向。
(四)风险控制缺口。城市商业银行相比较国有银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来说,其风险管理能力低下、抗风险能力薄弱。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城市商业银行将面临更加复杂的金融环境,同时竞争环境更加激烈,未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将更多。这就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城市商业银行要加强风险管理的能力,提高与其主导业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水平。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金融企业,城市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就是在于将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控制在自身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在具体的经营过程中,城市商业银行可以成立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或研究中心,对每种业务进行风险的量化分析,计算风险成本。每一次创新产品的推出必须要与自己的风险控制水平相匹配才是可行的。风险控制缺口是城市商业银行的一个软肋,必须加以填补,否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金融产品的创新。因为新的金融产品将带来新的风险,而城市商业银行必须消除风险管理水平低下对金融创新的制约,否则这将会成为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最大瓶颈。
三、城市商业银行发展三大战略选择
新形势下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根本的转变,竞争激烈程度不断增加,生存空间受到了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的不断挤压。这就对正在发展中的城市商业银行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但无论是业务规模、产品创新、风险控制、竞争力等方面均处于相对竞争弱势的城市商业银行如何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战略,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未来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已显得非常急切。
(一)区域化发展战略。国内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和外资银行的进入进一步加剧了激烈的市场竞争,地域经营的限制使得城市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受到极大的制约,不能和其他银行进行公平竞争,在竞争中处于弱势,无法获得长足发展,这促使城市商业银行积极寻求路径,突破区域限制。部分规模较大、业绩较好、竞争力较强的城市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参股、控股或兼并其他城市商业银行等方式迅速做大做强,发展成为提供全面金融服务的跨区域性商业银行。比如,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大连银行等在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逐步扩大经营规模和地域覆盖范围。目前,北京银行、大连银行均在天津设立分行,上海银行在宁波设立分行,真正实现了跨区域经营,通过规模的扩大以增加规模效应,降低成本、扩大影响力、树立品牌。
(二)联合重组发展战略。联合重组发展战略,即城市商业银行通过相互间的联合重组、吸收合并或相互参股的方式实现一体化联合发展。现阶段,金融发展的趋势是以银行品牌化、全球化、信息化、人性化,以及增强抵御风险为目的的混业经营,而这一切,缺乏资金实力的城市商业银行必须按照市场规则和自愿原则进行战略重组才能实现。不论松散型的战略伙伴联盟,还是互相参股式的契约型联盟,都是提高单体城市商业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拓宽市场空间、整合金融资源的有效途径,只要具备平等对话的空间和相互支持合作的需求,均可以尝试一定形式的联盟。例如,2006年12月底,江苏省内无锡、苏州、南通、常州、淮安、徐州、镇江、扬州、盐城及连云港等10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成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江苏银行正式挂牌营业。
(三)差异化发展战略。面对国内大银行和外资银行日益激烈的竞争,一些规模和竞争实力不是太强,无法走跨区域战略和联合重组战略的城市商业银行只要找准定位、突出特色、走差异化发展战略,完全可以获得自身的发展空间。所谓差异化发展战略,是企业在确立经营目标,满足顾客需求的过程中,确定在战略层面或经营层面的某些领域、方面、环节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形成与竞争对手的差异,赢得市场的经营战略或策略。差异化发展战略的本质是企业如何确定在哪些方面或把哪些要素差异化,获得和竞争对手不同的经营要素,也就是对某种要素的相对垄断。差异化发展战略在银行业运用十分普遍。大银行虽有规模、人才、技术优势,但机构层次较多、运作成本高、对市场反应慢。城市商业银行,则有管理成本较低、机构层次较少的优点,能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变化,能及时提供那些适当的、专业化的、价格低廉的亲民服务,有些还能找出客户没有被提供的服务,在与其他银行的差异中扬长避短,做出自己的特色。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在这方面已进行了大量的实践,由于准确把握了“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有不少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在当地占据了很大的市场份额,成为中小企业和居民的首选银行。国外机构认为,在资产质量和其他财务比率方面,顶级城市商业银行并不亚于领先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内控机制;探索
中图分类号:F0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2.06.003
文章编号:1672-0407(2012)06-005-02
收稿日期:2012-03-25
如今我国各大商业银行业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内控机制。然而,由于我国现如今经济阶段水平有限以及商业银行发展时间尚短的特殊性,在某些方面,我国的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水平不及国外发达,起效慢、执行难成为了我国当前商业银行发展的现状。
一、商业银行风险内控机制面临的风险
(一)信贷风险
当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上都采用了弹性机制。这种弹性机制恰到好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各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贷款管理责任制,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设置信贷业务操作和管理,明确各自责任与权限。对贷款业务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建立完善的信贷风险预警系统以及灵活的应急应变机制。这种系统能够及时有效地反馈信贷资产质量和可能影响银行经营的各类事件,从而促使决策层在第一时间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另一方面,商行及时与上级总行或央行进行沟通与协调,在可能的情况下,扩大信贷业务的规模,加快资金流通,取得更大效益。
(二)交易风险
商业银行对其自身的交易风险也极为重视。交易风险控制包括同业拆借和外汇买卖两种业务。在日常的业务中,商业银行对同业拆借对象、期限合同、拆入与拆出资金比例及其用途,都进行了严格控制。
(三)信息系统风险
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是整个银行系统最为重要的一个部分。正因为当前各大银行储存操控数据都是运用银行自身建立的信息网络系统方便快捷地处理基层操作业务,所以信息系统显得格外重要。
二、商业银行风险内控机制的重要性
(一)商业银行风险内控机制的具体受益者
首先,商业银行风险内控机制的第一受益者就是银行本身。风险内控有效实施的最终目的就是规避风险或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害,保证商行的经济利益不被侵蚀。商业银行在规避风险的同时,可以得到巨大的经济利益。这对以盈利为目的商行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商业银行风险内控机制还间接使商业银行各种业务的客户受益。商业银行做好风险内控,在使自身不断受益的同时,还保证了客户的利益。银行主要的资金来源都是来办理存款业务的客户,而资金的去向一般都是办理贷款业务的客户以及银行自身的一些投资。然而,当银行经营不善出现流动性危机时,办理存款业务的客户感觉到的危机是最大的。银行自身所遭受的风险例如不良贷款等会使得存款业务的客户资金被套牢,甚至出现资金损失。
再次,商业银行的风险内控机制还使得其他商业银行收益。因为商业银行各行之间都是有业务往来的,譬如同业拆借、外汇买卖等。所以商业银行的一家经营性危机有可能蔓延到所有同其有业务的商业银行,造成大量资金的流动性减弱。各种打包贷款、抵押贷款等高风险经营也将商业银行之间的风险凸现出来。但是,这种交流合作也促进了所有商业银行风险内控的一体化、规范化。督促所有商业银行对风险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与维护,加强商业银行应对风险的能力。
最后,商业银行的风险内控机制使得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商业银行的风险内控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运作,而商业银行能否正常运作也牵扯到其客户与其他商业银行。而这几者都是社会正常生产运作的主要参与者。换言之,若商业银行的风险内控严重失败,首先导致商业银行的倒闭,其次导致各个大小客户与其他商业银行面临严重危机,甚至导致社会经济的不稳定乃至暂时瘫痪。所以,商业银行的风险内控机制的建立尤其重要。
(二)商业银行风险内控机制的必然性与现实意义
风险内控机制是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因素。商业银行之所以有利可图,之所以能招揽客户,是因为它对风险的掌控。商业银行的盈利需要风险。我们都知道商业银行的主要盈利来源是存贷款的利差,而存贷款的利差的获得正是需要承担一定收不回贷款的风险所得到的。商业银行在业务上作为一个“转换器”,将风险转换为盈利途径。它承担风险,转化风险,同时还将风险植入金融产品服务中进行再加工。风险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为银行带来巨大的利益,又是蚀利的主要原因。管理稍有不当,风险就会侵蚀银行利润股东。投资就得不到预期的回报。严重时风险还会进一步侵蚀银行的资本,极端情况下能使银行破产倒闭。所以说,风险内控是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是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必要因素。
风险管理是金融监管的核心。银行业是一种高风险行业,它的发展不仅要求商业银行奉行审慎经营原则,而且要求金融监管当局必须将风险管理放在监督工作的首位。现如今,不管是商业银行内部,还是外部的监管机构都将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就连《巴塞尔协议》都将资本充足率、政府监管与市场约束作为三大支柱。这三大支柱无一不是以风险管理和监督为核心的,可见国际社会对风险控制的重视程度。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风险内控机制方法
(一)构建自我约束的风险控制机制
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最终目标便是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在这个追求有效控制的过程中,最关键的就是选择一个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而自我约束的核心就是资本约束。经济资本通过对非预期损失的计算和预测,直接反应银行的风险状况。经济资本,众所周知,就是整个银行投资、建设等用于维持其经营下去的资本,也是银行在经营运作中最赖以生存的根源。经济资本的约束可以给银行带来安全的经营环境以及战略支持。在内部控制中应该自觉运用经济资本这一概念,发挥资本分配在银行风险控制中的作用,使商行形成稳定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健全组织结构与规章制度
同其他企业的经营相同,商业银行作为更加容易遭受风险的行业,需要如同其他企业一样的组织结构规章制度。由于银行本身的特殊性,银行业的这种组织结构与规章制度更需要严谨完善。不论是基层工作人员,还是高层领导,抑或是后线各个支持部门或后勤保障部门,都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工作的职责以及目的,同时明确与其他上下链条部门的关系。只有这样,整个银行才能有序、有效地运行,确保将操作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三)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反馈体系
并不是建立了合理的组织结构与规章制度,银行就能顺利地经营下去。有时宏观的政策导向会使银行的经营方向出现微调,而当组织结构不能及时有效地随之改变的时候,监督反馈体系就会发出预警,敦促各部门适当适时地调整。所以,有效的风险内控机制的监督反馈会促进组织结构与规章制度发挥作用。同时这种监督反馈也能不断地使其他各个方面产生的问题暴露出来,使管理层及时改正。
(四)实施科学合理的职责分离
职责分离,就是指业务的分离以便避免让一位工作人员承担多项不兼容的职责,从而造成差错和舞弊等潜在银行内部风险。职责分离的目的就是通过多人部分地或重复地做同一项工作,以相互牵制的方式避免舞弊现象或差错的产生,同时也可以及时发现此类事件,如会计审计、贷款审核与批放等。
(五)实行有限的业务授权
授权是指银行董事会向管理层及其下级机构和工作人员赋予的,一种能够代表银行从事各项业务或某些业务的权利。全体员工都要严格遵守授权有度,只在授权下开展业务的规则。商业银行应当对不同的业务、不同环节采取不同程度的授权,避免因授权过大导致的舞弊行为而带来损失。各个环节应当秉着既能保证经营决策有效运作,管理制度有效贯彻,又能保证权利制衡得到落实的目标来进行授权。
关键词: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合规机制建设
一、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合规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完成,中国银行业基本实现对外开放;股份制改造对国有银行的规范经营、改进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外部监管机构加大了对合规风险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新的形势对合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特别是近年来国内一些金融机构违法、违规问题的陆续曝光,使银行业深刻地认识到切实加强合规管理机制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本文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合规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入手,提出了对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合规机制建设的设想,主要以完善公司治理、搭建合规风险管理架构、构建流程银行、完善制度体系、培育良好合规文化为切入点,探讨我国商业银行如何构建有效的合规管理机制。
二、目前国有控股银行在合规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治理环境及内部体制建设不到位
2002年,我国中央银行颁发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文件,敦促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多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但其内涵和经营机制距离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第一,总行与分支行间垂直的监管和报告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均由国有商业银行转制而来,继续采用行长负责制,各级行的职能部门只对本级行长负责,内部机构流程再造后,垂直的监管和报告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二,内部机构协调尚不到位。国有商业银行的内设机构长期以来所形成的行政管理色彩仍影响着日常管理,部门间畅通的沟通渠道还没有建立;合规部门的具体职能定位还不清晰,合规部门与审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在职能上还存在着许多重叠和交叉,没有明确的界限,这种内部体制在银行中还大量存在,进而无法有效地推进合规风险机制的完善。
2、“流程银行”尚未建立,制度的建立没有体现流程控制,可执行性差
(1)流程银行未建立体现在“部门银行”、“部门制度”现象突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自建立以来,均已建立了一整套比较全面的规章制度,但是各项制度的建立大多是以银行内部各职能部门为依托“分权设置”的,导致了内控制度的部门性特征十分突出,且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部门职责更新完善的手段和方法都较滞后,职责的重叠和脱节并存,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到位。随着新兴业务的不断推出,在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的情况下,制度边缘化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一些操作环节因涉及多个部门,出现诸多管理不到位问题及风险隐患。
(2)制度缺乏流程控制。国内商业银行最初都是沿袭了过去行政机关的制度范式,制度的制定、传达没有结合银行运作实践予以细化,更缺乏及时地修订和系统化梳理,由此形成的制度没有做到具体化和体系化,制度可执行性较差。一方面,导致有效传承银行风险管理经验的机制缺失,银行长期运作中积累的风险管理经验,以及付出昂贵“学费”得来的风险教训没能传承和转化为具有执行力的政策和程序。另一方面,在具体风险管理经验的积累和延续上没有具体的制度和程序,因而银行各层面具体的风险管理做法缺乏规范化和标准化,且无法作为员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导致激励和约束机制无法有效落实。这是国有银行简单、低层次风险案件不断被复制,不断重复发生的关键所在。
3、合规文化缺失,合规风险管理理念尚未确立
银行员工诚信与正直的道德行为观念不强,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自律和他律机制;银行上下级机构之间以及管理层与员工之间存在“相互博弈”的文化,制约了银行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及其执行的效力;银行不同部门间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不够,缺乏配合默契的合作文化;合规的激励约束机制扭曲,对做的好没有奖励,对做的不好的没有惩罚,“问责制”难以有效落实;受“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等不良文化的影响较深。
三、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合规机制建设的总体思路
1、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合规风险管理
(1)强调合规从高银行高层做起,设定鼓励合规的基调。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制定和核准符合自身特点且行之有效的合规政策,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银行倡导的合规文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合规责任;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合规部门的地位和职责;全行上下用以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的主要程序等。合规政策应明确指出业务部门对于合规风险管理负直接责任,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合规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
(2)要建立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确保合规部门切实履行自身的合规职责。要按照独立性、权威性、全面性原则组建合规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在总行、分行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在支行及以下机构设立合规岗位;明确合规管理部门与稽核部门的职责边界:合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合规风险的识别、监测和报告,稽核部门负责实施合规检查,合规部门设置应与稽核部门分离,其履职情况要接受稽核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业务部门应支持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实施合规风险监测与评估,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应推动业务部门防控合规风险。
(3)要科学设定清晰的合规风险报告线路。在国内商业银行从“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改造的过渡期,可先行采取以向上级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条线报告为主,向所属机构负责人报告为辅的方式,在合规机制比较成熟时逐步过渡为条线式报告。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授权制度,国有银行一直是依据机构或部门功能授权,不同于外资银行则更强调对个人授权。二是岗位设置规则,国有银行岗位设置通常没有科学的岗位设置评价,岗位的职责、权限不明确,如采取分散化管理的组织结构,在各业务部门设立合规岗位,很难确立合规人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三是国内商业银行的伞型组织架构,使得机构负责人权限过大,制衡不足,向上级条线合规部门直接汇报,能够增强合规工作的独立性。2、构建流程银行,制度建设应充分体现流程控制
(1)构建流程银行,按照横向设置流程,按照流程设置部门。“流程银行”即银行的经营组织结构和各种资源完全围绕业务流程而展开、完全服从于业务处理流程的需要,而流程完全围绕客户和市场需求设计。商业银行在组织架构再造时应将各部门按照前、中、后台严格分离设置:公司、零售银行部作为银行前台部门,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运营部构成银行中、后台,人力资源、信息科技和财务会计是保障前、中、后台有效运作的支持保证部门。从导向上看,所有部门的职责定位,都是围绕产品和客户来运转。客户办理业务并没有直接面对某个部门的概念,而是通过特定的渠道进入流程,每一笔业务的完成都要经过独立的前、中、后台处理,每一个部门都是通过流程为客户服务的。其主要优势在于:一是完全实现前台营销拓展与中后台操作处理相分离,便于风险的流程控制。二是全新的业务流程设计,便于管理与运作。三是实现总行条线化管理模式,便于管理会计的核算。我国商业银行要向流程银行转变,必须吸收国际先进银行经验,充分利用当代IT信息技术成果,全面优化整合资源,提高经营效率、提升核心竞争力。
(2)建立“制度的制度”。制度的制定过程也要体现流程控制,没有可操作性和流程控制的制度不能成为制度。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要改变目前规章制度的制定模式,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发动各业务条线共同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实现员工手册化、标准化作业;同时,进一步明确新制度的出台必须经过必要的测试、核证和会签过程,树立制度的权威,各行应将其作为核心竞争力的内部工程来抓。合规部门应主动参商业银行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过程,为银行的流程再造以及业务管理垂直化和组织结构扁平化提供必要的合规支撑;加强对业务流程和制度梳理和规章制度的后续评价工作,及时提出测评意见。
(3)要完善配套的责任追究及绩效评价制度体系。一要建立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借助具有威慑力的合规责任追究制度,惩处违规行为,落实合规责任,并及时纠正错误,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充分体现银行的合规价值取向。二是要建立举报监督机制。疏通并敞开员工举报违规、违法行为的渠道和途径,并建立健全有效的举报保护和激励机制,鼓励员工举报违规、违法行为,强化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有效监督。三是要打造制度的“高速公路”。加强制度与流程、系统的融合,强化全过程的硬控制,减少人为理解和执行的偏差。四是要构建科学有效的合规管理评价制度,科学设置合规管理考核事项,对关系银行长期、稳健和安全的绩效指标赋予绝对优势权重,客观评价各部门、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管理人员合规风险管理的能力和内部风险状况,把合规评价结果与相关人员的奖惩挂钩,充分体现倡导合规和惩处违规的价值观念。
3、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
(1)树立“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的理念。只有让合规成为每一个银行员工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才能共同保证有关法律、规则和标准及其精神得到遵循和贯彻落实。同时要倡导主动发现和主动暴露合规风险隐患或问题,主动改进相应的业务政策、行为手册和操作程序,主动避免任何类似违规事件的发生和主动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
(2)积极倡导“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合规风险管理本身并不能直接为银行增加利润,但却能通过系列的合规活动增加盈利空间和机会,避免业务活动受到限制。合规与银行的成本与风险控制、资本回报等经营的核心要素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合规能为银行创造价值。
关于国际贸易专业论文范文一:融资业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创新
摘要: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是目前世界经济贸易领域中一项高收益低风险的业务,所以在银行的工作领域中受到了很大的重视。然而目前我国银行中发展国际融资业务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在融资的方法和技术上都有着一定的问题,业务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估计,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比较小。本文从我国融资业务在国际上的基本情况出发,探讨国内银行应该实行的创新内容,以期增强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关键词:国际贸易 融资业务 商业银行融资 创新趋势
世界经济贸易贸易融资并不是一个新兴的领域,而是随着国际资本的发展产生的投资贸易方向,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历史,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的合作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逐渐发生变化,这一切建立在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得到极大发展的基础上,所以我国的国际融资业务要想得到发展,就必须注重市场的因素和技术的因素,这样才能促进融资业务的发展。
一、我国的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
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还比较偏重于传统的业务发展,包括打包贷款、备用信用证、进口开证在内的业务都还是主导手段,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开始积极地引导新业务的发展,所以一些发展较好的新兴业务也得到了发展,比如进出口保理、应收账款融资等都是目前发展较好的新型金融产品。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方法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融资方法较为传统
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主要使用的是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理念和运作模式,这种运作模式就是根据授信主体是否符合贷款准入标准作为重要的贷款参考系数,这就需要融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作为重要的数据。但是在目前的执行过程中,大部分商业银行缺乏一个有效的风险量化方式会,从而对融资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所以国际贸易融资在执行中不能像其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一样易行。这种较为保守的观点根源于国内的商业银行没有较好的资金和信息控制方法,银行对融资业务无法准确进行风险估计,所以传统的贷款思维在我国商业银行中还比较盛行,一些现代国际融资业务中重要的方法和思想还需要完善。
(二)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创新也较为缓慢
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融资需求,新产品在国际贸易融资领域鲜有出现,业务操作的基本模式也没什么创新,在现代金融产业急速发展的情况下,这些传统产品的时效性和对成本与管理二一五十二财经论坛的需求都是大问题。传统的业务流程不重视信息共享的问题,我国商业银行没有一个完善的数据传递和信息共享的渠道和平台,所以信息得不到充分传递,也不能为业务相应的客户提供一个符合实际的良好融资方案,同时在电子商务这一块,需要引进一些新技术,否则无法应对现代世界性金融市场的变化。
二、目前国际贸易融资创新的大趋势
目前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运作模式要根据电子商务和国际市场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创新,这些创新主要体现在观念的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策略创新这四大方面。
(一)融资观念上的创新
在银行的工作中,客户购买的产品与服务是利润的主要来源,也是银行创新的重要动力。银行关于融资观念的更新也主要体现在满足客户需求这一重要的方面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形成,客户对金融服务有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意味着金融产品也要开始适应供应链的服务观念,银行要积极地对国际贸易供应链的每个环节进行参与,帮助客户对市场每个环节降低成本,从而实现供应链中金融产品价值的扩大化,通过纵观全局和对供应链的全面把握,实现对客户的良好服务,通过服务实现产品的价值增值。
(二)融资技术上的创新
技术上的创新想要体现在客户的使用界面上,可以说就要对整体的银行技术进行革新,目前国内大部分的商业银行都设立了网上银行等服务渠道,一个较好的信息共享平台正在建立当中,而且在客户中所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这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趋势之一。一些主要的技术创新会对国际贸易中的融资业务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比如订单管理、供应链融资模型的建立、信息和文件的及时共享、在线知识信息库的建立等。
(三)融资业务模式的创新目前,融资业务模式创新的要点是融资产品附加值的增强,比如完善同时提供交易产品和交易服务的一体化业务模式等,并且这个业务模式应该和网络技术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在于提高整体的效率来从业务模式上吸引更多的客户,使得现有客户的体验增强,提高客户的黏着程度。
(四)融资业务在战略上的创新
国有的商业银行在战略上还不够完善,一方面是国有银行固有的保守策略所致,另一方面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没有充分规划,在这方面,国外的商业银行就看得比较长远,一些银行正在收购其它领域的公司,比如摩根大通银行收购了物流公司,可以在物流业和金融业的发展中获得更大的发展,将实体的货物供应链和金融供应链进行良好的结合。除了战略上的收购之外,还可以进行外包的发展战略,这样可以提高商业银行本身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中的风险,从而提高银行整体的竞争力。
三、我国商业银行在融资业务方面创新的具体策略
(一)对业务发展的趋势和观念进行创新
在国际上关于融资业务的通行观念就是融资业务属于交易性的银行业务,所以银行应该对业务发展的整体进行关注和调控,要舍弃以前银行融资业务只是在某一个环节进行资金支持的观念,要从整体上关注客户的需求,对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商业银行整体的竞争力和业务的附加价值。在业务观念方面,要增强供应链的观念,在商品货物生产的某个环节都要提供一定的支持,这样做的意义在于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从而增加银行在金融业务中能够取得的整体利益,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客户对这种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购买。
(二)加强对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技术的革新
技术支持是目前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的重点,其技术革新要建立在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上,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搭建一个便利的信息技术平台,从而实现信息的共享实时化,提高供应链运营的效率,实现金融供应链和实体经济供应链的良好结合。目前我国大量的商业银行都在进行这方面的尝试,通过目前商业银行中流行的贸易服务功能可以在商业中进行及时的贸易数据传递,提高数据在传输当中的可信度和安全程度,通过战略合作和战略上的联盟实现信息共享下的双赢局面,将这种战略合作关系延伸到业务链的每一个环节,这样才能更好地获取银行利益,从当前传统的局面中打开一个突破口。
(三)对传统金融产品的发展潜力进行再发掘
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虽然没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还是能发掘出一定的创新因素的,如果能在传统业务上有所创新,就能在当前占有很大的优势。目前信用证模式还是主要的发展模式,现在它的使用量仍然在增加,所以还有着一定的市场,但是如果不做创新,很容易就陷入同质化的泥淖。传统金融产品的运作方式、组织结构、关系形势和思维方式等都应该得到创新,提高传统产品价值的内涵。四、结语融资业务在国际贸易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要在这个方面有所创新,就必须增强商业银行的敏感度,紧跟世界和市场的发展潮流,利用先进的技术开发新的融资金融产品,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以实现商业银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提升,从而获得更多的金融效益。
参考文献:
[1]王捷.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创新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3.
[2]王晓燕.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及创新研究[D].山东大学,2014.
[3]陈琅琅.A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分析与对策研究[D].中南大学,2012.
[4]林丹秋.DL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创新管理研究[D].辽宁大学,2012.
[5]高杉.中国进出口企业供应链融资问题探析[D].吉林大学,2011.
关于国际贸易专业论文范文二: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
摘要:随着社会环境不断恶化,在国际政治经济结构中,发达国家提倡低碳经济模式,这种模式能够降低环节的日益恶化,从更深层次来讲这种低碳经济模式对一些国家来说具有较高的战略利益,通过低碳经济来达到另一个竞争优势,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低碳经济;国际贸易
气候变暖成为了全球需要共同来面对的问题,其中日常排放出的二氧化碳量直接影响着国际经济和国家之间决策的重要因素,低碳经济成为了各国重要领域,一些国家发展低碳来提升低碳经济当作国家之间竞争的一个因素,比如,美国把页岩气等一些能源通过出口和针对性发展来提升经济,发展中国家将低碳作为发展的一个方面,较少和大国之间的差距。在低碳经济的发展和竞争中,影响最大的就是国际贸易规则,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优势等,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在周边国家做了一些工作,以此对国际贸易规则进行影响。
一、低碳经济概述
低碳主要是对二氧化碳含量进行限制,极大的降低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低碳经济指的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主的思想通过不同方法来提高经济和环节质量的同时节省节能的使用量,保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此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平衡。随着经济的发展,采用的方法也在不断更新,比如进行技术上的不断更新和制度上的不断革新等方法,来实现产业不同程度的转型,以此来开发新的能源。低碳经济的提出并实行,应当从两个方面来说:
(1)低碳经济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对环境的保护,并且在此基础上行保护生态平衡,与此同时,各项低碳指标应达到国家的规定;
(2)能够国家经济进行有效改革,并且在改革的过程中进行不断的创新,使能源在使用的过程中最大程度利用,以此来提升其他经济价值的产出。低碳经济的实行和国家发展理念在很大程度上不同,这种理念能够有效起到资源的保护和经济的发展,在一些程度上具有很重要的作用。碳交易机制能够有效保证国际交易市场更具规范化,使规划后的碳产业。碳,严格地说不能算作一种商品,在此基础上没有较为突出的开发价值,但是在较多的发达国家对能源资源进行不断优化的同时,使能源的利用率最大化,与此同时,对新的能源进行开发和利用,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温室中各种有毒气体的排放,但是在降低的同时大大增加了成本;发展中国家在能源使用方面效率比价低,温室中的一些有毒气体排放量较大,虽然降低了成本。
二、国际贸易规则的形成和变化机理
1.霸权国家直接提供。霸权国家对国际贸易规则的直接提供,霸权国家在对国际贸易规则进行制定时,需要对贸易规则中的国际机制进行制定,通过此种方法对国际体系进行最大程度上的稳定,以此构成霸权国家对在体系内的国家进行统一。霸权国家对国际贸易规则的提出,对一些国家体系有相对的偏离,没有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其他国家的共同价值观和利益,虽然如此,在体系中的主要重点是对体系内国家的利益和价值进行采取支持的方式。霸权国家对国际贸易规则的提出比较热心,因为这种规则的提出能够和自身国家利益相一致;还有就是以国际规则间接地控制其他国家,达到自身赢取利益的目的;虽然国际贸易规则在较大程度上降低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易成本,但是贸易规则如果是霸权国家来进行系统制定,影响最大的就是一些发展中国家,较为弱小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会被霸权国家所忽略。
2.发达国家间合作提供。一些发达国家在贸易规则的制定方法可以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来进行制定,通过不同国家之间对制定的成本进行承担,并且在规则的制定中收到自身的效益。
3.国际组织提供。国际贸易规则的执行者就是国际组织,一个国家中的规则制定成员对制定的作用影响各有不同,不同经济实力国家在进行规则制定过程中能够使用的经济资源有较大差异,比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规则制定过程中可以动用的政治资源有较大差异。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实力有较大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一局面,但是整体的弱势在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中没有特别大的影响,很多较为重要的决策很少通过投票解决,而是通过协商解决。在现有的政治经济下,整个社会的经济在发达国家掌控之中。
三、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
1.国际贸易规则制定领域不断扩大,在一些较为新的领域中产生,将低碳和贸易之间产生必要的联系,这是发达国家获取自身利益的一种方法,比如,美国开始将碳管制和贸易联系在一起,通过碳关税来主要体现。发达国家未来提高自身国家经济效益和在全球中的竞争力,对一些不良减排国家的货物进行碳关税的征收。这种管制主要是对象没有使用减排管制措施的国家,实际上针对的就是发展中国家。美国能源部称,对碳排放量不达标国家进行关税的征收,美国以碳排量的减少为理由对碳排量不大标国家进行关税的征收,如果一个国家没有对碳排放量进行系统的管制,对于一些带碳的货物和产品的进口商,需要将其上交从新成立的国际储备许可体系中购买的碳排放许可费用,该费用包含了产品的碳含量。
2.发达国家会通过低碳经济为理由降低自由贸易的供给,霸权国家要做的主要是通过对政策的改变对国际体系平衡进行必要的恢复,所以,可选择方案如下:
(1)消除增加成本的原因。霸权国家主要是通过政策平衡国际体系自身不但得到较大利益,而且能够对一些挑战者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摧毁,目前美国最大的挑战者是中国;
(2)减少国际义务。对国际义务的减少是美国比较重要的方法,通过世界银行的数据统计,全球非关税壁垒高达2500多种,其中美国的非关税壁垒较为复杂,并且在复杂的基础上比较全面;
(3)霸权体系对一些国家来说非常重要的使命,将霸权体系中存留的资源作为一种自身资源,为的是对霸权服务进行挽救。
3.发达国家通过将低碳和贸易两者相结合,并且明显加快了两者连接的步伐,对环境的保护环境已经成为了国际贸易规则框架中的主导。国际贸易在管理中,对环境保护的贸易影所持的是一种持警惕态度,此后国际贸易中新的障碍就是环境保护政策,在此基础上会形成一种绿色保护主义。但是随着与环境相关的贸易不断增加,GATT在很大程度上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1994年国际组织将环境作为国际贸易组织的一个较为重要的目标,最大程度做到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使不同经济的国家实行经济的一致性,这从某种程度上也表明了低碳和贸易两者相结合对发达国家的利益的满足和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满足。
四、结语
随着社会环境不断恶化,在国际政治经济结构中,发达国家提倡低碳经济模式,这种模式能够降低环节的日益恶化,从更深层次来讲这种低碳经济模式对一些国家来说具有较高的战略利益,通过低碳经济来达到另一个竞争优势,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随着国贸规则长期的变化,低碳经济必定会影响到国际贸易规则的重新构建,这对一些国家来说是一种挑战和考验。
参考文献
关键词:流程银行;银行业务;风险控制
如何推进和实施流程银行建设,克服部门银行的弊端和缺陷,进一步全面提升经营效率,增强风险管理与内控能力,是当前中资银行共同面临的重要战略课题之一。为此,应着力做好经营管理标准化、合规管理的流程嵌入,以及银行业务与现代IT技术有效融合三个基本问题。
1运作基础:经营管理标准化
流程银行的效率取向、安全取向和运营动态化,要求流程银行的业务操作与决策管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模块化、高效化和风险的全程监控。其运作基础,是实现和不断推进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标准化水平,使商业银行的基本营销元素和决策管理元素经过标准化改造后,能够根据市场需要,及时进行模块化重组和运作,促进和实现高效、安全运营。
所谓经营管理标准化,是指商业银行在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的基础上,参照服务行业标准化管理的一般原则、方法、理念,通过制定体系化的标准文件,使其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均有统一的标准可供遵循,实现业务运作与管理活动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从而达到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差错发生,防止出现风险的目的。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标准化不是一个新命题,其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具有不同的内涵和使命。当前,适应流程银行建设需要,以业务流程走向和风险制约关系为指导,丰富和完善标准化内容,实现“事事有标准、办事循程序”,不仅与流程银行建设目标并行不悖,而且两者之间有相互促进和互动作用。
一是结合流程银行的程序性分工特点开展标准化工作,可以使商业银行员工牢固树立工作标准观念和协作观念,为流程银行的建设和运营奠定思想认识基础。二是通过标准化工作,可以使银行现有基本业务条块清晰明确,从而为界定和优化流程,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实现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转变提供良好基础和切入点。三是通过标准化工作,促进营销与决策管理要素的标准化、规范化,可以适时应客户和市场需求,组成适宜的营销模块和管理决策模块,较好地以产品的丰富性和服务的周到性,应对客户需求和挑战,满足流程银行建设的效率取向需要和运营动态化需要。四是通过标准化工作,以业务流程走向和法律规范为指导,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操作标准和管理规范,明晰和固化各层级的岗位职责和制衡关系,可以满足流程银行建设的安全取向需要。五是通过不断提升标准化水平,乃至最终通过ISO9001国际标准认证,构建起“策划-实施―检查―处置”循环往复的规范服务、防范风险、提高效率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质量管理模式,可以发现已有业务流程的不适宜、不完善之处,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和完善,满足流程银行建设持续优化的需要。
2风控基石:合规风险的嵌入式管理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明确指出,“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可见,合规管理在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架构中具有风险控制基石的地位和作用。联系当前实际,要求流程银行建设必须随流程落实内控,对合规风险实施嵌入式管理,着力解决和纠正因有章不循、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执行不力等导致的合规失效问题,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形成与有效。所谓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是指以流程和岗责为基础,在业务流程的相关环节中落实法律、法规、准则、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有关要求与规定,着力提高过程控制能力和人员执行力,系统提升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使内部相互制衡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促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与其发展战略相匹配。
(1)嵌入式合规管理的建设路径是流程程序性嵌入,即在流程构造工作中,同步将法律、规则和准则的相关要求,解读嵌入于业务流程的相应环节,强化岗位约束,树立岗位权威,约束、引导和激励银行各层级员工不断强化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做善于风险自律的理性“银行人”,实现合规对具体业务的全流程风险监控与管理,保障合规管理的执行政策水平和执行力。
(2)嵌入式合规管理的实现手段,首先是构建业务合规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守规监督考核制度三位一体的制度管理体系,明晰相关业务的风险提示、准入条件、限制条件、禁入条件、预警信号、问题与危机处理要求、退出条件与退出方案,使合规要求与相关业务线条、运作单元和岗位职责形成映射关系,促进商业银行经营运作与管理实现“操作循制度、过程可控制、结果有考核”,为建立长效的遵章守制机制奠定基础。其次是充分运用电子化工具,对规范、成熟和重复特点的作业要求,尽可能以电子化手段固化于相关核心业务系统程序和管理决策系统程序之中,强化客观性,提高效率。
(3)嵌入式合规管理的效能维护。要求商业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对法律、规则和准则,持之以恒地加以跟踪和解读,及时对现有之“规”加以充实和更新,特别是明晰新出台法律、规则和准则的要领和尺度,并及时将其“翻译”成为具有可操作性的作业要领、规程和建议,供业务部门操作遵守和参考,保证合规之“规”的时效。
(4)嵌入式合规管理的价值发挥。一是表现为通过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和全员的工作,确保法律、规则和准则得到遵守,使商业银行避免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和声誉损失;二是表现为合规管理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不仅以防险、查险为要务,而且要发挥专业所长,从排险角度,对虽存在隐患或瑕疵但具有较高价值潜力的具体业务,提出和给予正面的建议、顾问和协助,帮助业务部门防范风险,优化方案,在整合流程和促进业务发展方面,发挥作用体现价值。
3效率之源:银行业务与IT技术的有效融合
流程银行的运营,需要商业银行IT服务管理部门从系统运行效率、可靠性和应变能力3方面,给予有效支撑。从发展趋势看,当前银行业的IT技术应用,已经从简单的软硬件投入,向ERP(企业资源计划)层级发展,对管理类软件的需求将成为重点,迫切需要商业银行增强IT应用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含量,对中资银行而言,也是战略发展方向。在目前阶段,适应流程银行建设需要,首先应着解决银行业务与IT技术的有效融合问题。具体措施,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在人力资源规划上,加强专业IT研发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对具有IT专业知识与银行业务专业知识的复合性人才的培养。一是引进IT专业人才;二是推行IT专业人员和业务人员岗位交流;三是建立开发基金,对有功人员进行重奖;四是对科研队伍实行上岗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保持新鲜血液。